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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婚》

_38 多吉卓嘎 (现代)
走在北京中路上,发现原来常泡的酒泡都易主了或是改了地方。不过无所谓,随遇而安是我的本性。再说酒吧嘛,醉生梦死的地方,有钱哪里不是一样买醉呢。
看到大大灯笼上写着的“念”字时,心里动了一下。紧了紧披肩进去了,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下,要了两瓶啤酒,对服务员拿过的土陶碗看也不看,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立瓶于桌上,往后一靠,这才发现周围的男士们如狼的一样的眼神。毫不在意地笑笑,打从十六岁起,我就习惯于在追逐目光中寻找安静,在缠绕的情绪里寻求简单。
喝酒。
今晚的我只想安静。今晚的我只想寻醉。
好好,天啦,你是好好吗?你真是那个狐狸精吗?
前方突然响起尖叫声,我目光微熏,嘴角上翘。一张精致的脸庞在暧昧的灯光中映了出来。猫猫,你也在啊。
一同走墨脱的驴友,说话总如猫叫春。曾经嫁了个有点钱的小老头,趁对方跟别人上床的机会,快速离婚分走一半家产决绝地回到拉萨当了名幼儿园老师,有房有车有男人生活得有滋有味。
对于女人来说,美丽的容颜就是金钱。趁着容颜没有消耗殆尽的时候给自己换取一份优越的生活,对于我们这样的女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
至于感情嘛,等自己有钱了有闲了慢慢寻找吧。
不过,是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如此掌控自如呢?我不敢确定。就如男人,我向认为他们是最可掌控的动物,然而,在这城里的某个角落,自少有两个男人是我无法把握的:嘉错和卓一航。
猫猫带了两个男人过来,我笑了,其中一个居然是蓉的前任男友天神。
这世界真小。我向天神说,再向服务员招了招手,要了一打啤酒。
看来我们都是离不开这个地方了。天神摆出玉树临风的样子向我伸出手来。
你不觉得在这里握手太不合时宜了吗?我说,稳坐如山。
你还是没变。天神说,坐到我身边拿过一瓶酒开了。
你呢?还在做黑导吗?我问。
没有,准备跟朋友合资开茶楼。
不错啊,有钱了。我说。一段感情换得一个茶楼,值。
你以为我是那样的人吗?好好,我和她不合适。我喜欢聪明的女人。
当然,她太笨了。不过,这世上有恋爱中的女人不笨的吗?我说,想起蓉把腿搁在柜子上一边练功一边炒菜的情景。这次来还没见着她,莲说她出狱后开了个幼儿的舞蹈培训班。不再泡吧,不再跟藏漂玩,常约她们去她那里做饭吃。想起她做的那些色香味俱全的菜,开始流口水了。天神这样的男人,或是阿健那样的男人,是不配享受蓉那样的女子洗手做羹汤的。
你就不笨啊,善解人意,像个妖精。天神说,碰了我的膝盖一下。
那倒是啊。不过,我不喜欢笨的男人。我说,往里坐了一点便不再理他,拿起酒瓶对着猫猫。喝酒,庆祝我们重逢。
坐在猫猫边上的男人一直安静地看着我。
猫,不介绍一下这位帅哥吗?我笑,向那位努了努嘴。
做珠宝生意的,强哥,年方四十,未婚。猫猫说。
又是一颗钻石。我放肆地笑着说,想起卓一航来。有钱的老男人,空着的黄金巢等着不怕死的鸟儿撞进来。
听猫猫说,你是做广告策划的?强看着我,温和地笑。是不是事业有成的男人都是这么气定神闲?不愁吃喝才能从容而对?不过,强看我时眼底一闪即过的亮点却没逃过我的眼睛。无论外表装得多么成熟稳重,内心还是摆脱不了好色的本性。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还有不好色的男人吗?真正居家上岸过日子的男人,晚上会来这里混?
强哥有生意要介绍给我?我笑着向他举了举瓶子,喝了一口。
我的公司准备做平面广告,一直没找到好的方案。
多少钱?我问。
十万。
我做,策划费五千,下周给你两套方案。
你是个爽快的人。你怎么知道我就会给你做呢?
凭你看我的眼神。我说,半眯着眼眉毛微微上扬偏了头看他。只要对方不是同性恋,这样的一个女人摆在面前而不动心的,我还没遇到。
再说,一个精明的商人自会明白,我报的价并不高,合情合理而又能让自己有个机会接近美女,他能拒绝吗?
明天来找我。他说,递给我一张名片。
我接过,拿出电话媚笑着说我没“明骗”,本人一向“暗骗”,打个电话给你吧,欢迎保存。
有意思。好好,你真是个有趣的人。强笑了,掏出唱着《回到拉萨》的手机快速地按着键盘,熟练的样子让我想起明躲在卫生间里发短信的样子。
如果再选爱人,我不会选择熟练发短信的男人。一个不想打电话、节约成本却把时间花在姆指上的男人,轻如柳絮。
哼着歌回到莲的家,还没进院子就听到一片欢笑。推开门,尼玛卧在门口,吊着眼睛看了我一眼。我蹲下揉了揉它的脖子。这么一只听话的獒,实在让人流口水。
进屋,突见卓嘎,她正一边搂着水儿,一边搂着……天天,笑得好开心。
第264章:好好:就这么了了吧
卓嘎向我笑着。经年不见,她还是那么美丽阳光。
迅速镇定狂跳的心向大家打着招呼,看着天天,故意说卓嘎这是你的孩子吗?都这么大了?
我儿子,他叫天天,佛祖送给我的。卓嘎把两个孩子放在垫子上,看着我笑。好好,你女儿真漂亮,长得像你,很可爱,天天很喜欢她呢
你儿子也漂亮啊,卓嘎,没想到几年不见,你都学会汉话了。
莲教我的。卓嘎笑着,弯腰把天天的外套脱了。说好好,你一点都没老啊。
是吗?我说,走过去蹲在两个孩子面前,眼光在两张小脸上巡视。天天和水儿,除了眼睛特别像外,其它地方并不像。天天的脸型像极了那个人,水儿则像我多些。两个小家伙还真投缘,天天教水儿搭积木,不过水儿只知道搞破坏,把天天码好的房子瞬间拆了个稀烂。天天也不生气,重新一块一块码起来,还一边叫着水儿,把红的给我,水儿,把黄的给我。水儿却刚好拿反了。不过天天毫不在意的,只是叫着水儿,错了,另外一个。又错了,边上那个。水儿则不时从天天手上抢一块积木咬着。
莲拿着书靠墙坐在软垫上,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和卓嘎,卓一航和洛桑坐在音响旁边,埋着头在讨论放什么音乐。
不敢再看下去,再看下去我怕自己会崩溃的。明知不能相亲不能相守不能关注的,一看到这张像极了那个人的脸,心还是忍不住抽搐。提得起放得下不是我的人生哲学吗?再来拉萨还了孽债,一切就可以重来了。真的是这样吗?我真的可以放下,真的可以不管不顾地转身离开吗?此时此刻开始怀疑。
好好,你一身酒味,别把俩天使熏坏了,滚去洗澡吧。莲说,半开玩笑也是半提醒。
我感激地看了一眼莲,直起身,不敢看其他人更不敢说话,怕一说话眼泪就无法控制,转身急步上楼。
身子软得就像二月的柳枝。
终于把自己挪到楼上,顺着木栏杆坐下,仰着头,惨白的灯光照在冰凉的脸上,感觉全身都要冻结起来一样。
天天,我的孩子啊。记得那个清凉的早晨,你一身蓝色的婴儿服,粉嫩如七月拉萨上空的云团。分离是不得已,思念如影随形。天天天天,真应了你的名字,天天天天的折磨我啊。
有人上楼,迅速站起把泪抹干,回身见莲端了杯咖啡上来了。
给。她把手上的杯子递给我。卓一航刚煮的。
我接过,低了头,一颗大大的泪珠滴落在杯里。
回去吧,带水儿回内地去。忘了这里,别再想了,徒添悲伤而已。莲拍了拍我的肩,轻声说。
我流着泪点了点头,又摇了摇了头。
你本是来这里寻找快乐的,你本是来寻找归依的,可是好好,在这里你没有归属感,拉萨的蓝天和阳光只让你更加迷惑。有些事情,做了就没得后悔,做了就只能承担痛苦。这个世界不是你一个人的,既然作为其中一个分子活在这个世上,就无权让别人随着自己的喜乐去安排生活。不能再拥有的时候,唯一的方法就只能是尽可能去忘记它,不能忘记时就藏在心里。
我无言地点头。
回去吧,好好带大水儿,那是你的女儿,她需要你把她养大,不仅仅是给她吃饱穿暖,她还需要你给她一个榜样,给她塑立一个学习的标杆。
除此,我还能做什么。水儿是我的女儿,有责任抚养她长大啊。
就这么决定走了,离开,再不回来。
第二天,找了强要了他公司的资料,一天不再出门。
工作上的事,我一向认真。不是挣钱多少,是因为自己需要工作。此时,只有埋首在工作里,我才能不分心去想其他的。人真是奇怪,快乐的事情总是转身就忘,痛苦的事情却在心里百转千回挥之不去。
坐在露台上,抱着莲的电脑做策划方案。楼下传来卓一航和水儿叽叽咕咕的声音。水儿也真是奇怪,除了莲,就粘卓一航。而且,开始牙牙学语的她其它都说得马马虎虎,独有“爸爸”二字却叫得格外清晰。从开始的尴尬到现在,所有人都习惯了。莲的朋友到家来玩,都把她真当成卓一航的女儿。
第265章:好好:临走一瞥
这段日子对于水儿来说,还不会成为记忆吧?拉萨的莲妈妈,卓一航“爸爸”,转眼间就会被外公外婆替代了。水儿,应该躺在温暖的怀里享受长辈的宠爱,跟着我,三餐无继风雨飘摇,是太残忍了些。
卓一航上楼来,递给我一杯咖啡,说水儿睡着了在我房间里,第一次见你工作的样子,挺认真的嘛。
没办法,我得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孩子啊。我说,接过咖啡喝了一口然后捧着,把电脑递给他。帮我看看行不行?
他接过电脑认真地看着。很特别的想法,有创意,不错不错。
真的行啊?我偏了脑袋看他,不敢确定地问。
真的不错。以前知道你是做这行的,但从没见你工作过。第一次看到你认真工作的样子,真的……很好。
谢谢卓老板夸奖。我笑了,接过电脑点了保存。
你呀,真不敢相信你是水儿的妈。他也笑了,然后问:莲说你要带水儿回内地了?
是。孩子太小了,终究不能长呆在高原啊。再说,我一个人带她,实在有些力不从心。
水儿……挺可爱的,她要走了,还真舍不得。他说。
偏了头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一航,你是舍不得水儿呢还是舍不得我?一说完就后悔。神经啊,又去招惹人家干什么,何苦要弄得连朋友都做不成。
卓一航蓦然红了脸,说声胡说八道什么呢,就起身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抬了抬眉毛。这个男人,真是个不错的老公人选,多钱体贴,如果再来一次,我宁可嫁了他。没有波澜迭起的生活,至少稳定安逸舒适。结了婚的女人,如果不再担心男人夜不归宿明天何时回来,不再担心今天过了明天的生活费着落在哪儿,还能时不时地带你去大山大水里浪漫一下,多好啊。
放下杯,唇齿仍留香。知道与你的缘分,就如这一杯咖啡,香醇只是这一会儿,过了再想起便只是回忆。
起身想去看水儿,却停于门口,终究是没有勇气进他的房。
唉……一声叹息,一地无奈啊。
既决定了要走,何苦再惹事端?就驻足在这一刻吧,让拉萨的人拉萨的事,都化作过眼云烟。
强哥看完策划后,眼瞪老大,说好好,我要请你吃饭,地点你定。
我媚笑着说你还是先付我费吧,本人现在穷得没钱付房租了。
强立即带我去了财务室,领了五千大洋。
说吧,去哪儿吃饭?强问我,眼光却落在我半透的乳房上。
今晚不行。改天吧,我打电话给你。我说,挥了挥手,留下淡淡的香水味,脚步轻盈如羽。
好好,打电话给我啊。强俯在栏杆上,无奈地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把拒绝玩出隐衷,把分手玩出内疚,把转身玩出华丽,这是如我这样的女子身处江湖的原则。永远别把话说死,哪怕面对的男人再烂,保不准明天就有事找人家呢。无论心里怎么讨厌对方,恨不得他立即死去,也会把话说得婉转如流水,让他感觉永远欠了你,永远愧对于你。
明天就要走了。
再次坐在拉萨河边,脱了鞋,赤脚伸进水里,格外的清凉,如果不动,能看到指长的小鱼在脚边游弋。
河水不急不缓,几个戏水的孩子拿着瓶子和塑料袋,正弯腰低头寻找小鱼,不时发出欢呼声。
碎石的岸,一直延伸着,远处,一对恋人拖了手逆着光慢慢走来,身后的蓝天绵软如绸。
伤感于这样的画面。曾经,我也如那女子般幸福地微笑,身边的男人长发飞扬。
想过不爱的,说过不爱的,但那个字最终却不知不觉浸入心底。如了一道谶语,钉死了我以后的日子。那个人这个地方,就如一道沉重的锁链,从此挂在我的脖子上,拖着走过每个有梦的夜晚,扛着走过每个没有太阳的白天。明知不该盼,明知不该守,可还是情不自禁地来到这里。就当是还愿吧,就此一次,离去不再回头。
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没有回头。这里的人与我无关,这里的物也与我无关。
我在凭吊远逝的爱情。
我想为我早逝的爱建一个墓,用火做顶,用冰做室。冰火两重天,再不复得见。
燕子……
两字传来时,我如遭电击。
第266章:好好:情殇
只有他知道这个名字,只有他这么叫我。
我迅速爬起身,鞋子都顾不上穿,赤了脚就往一边跑。
手臂被猛然拉住。
放开我,我不想见你。我扯着手臂大声喊着,不敢回头,却泪如泉涌。我知道自己对他是没有免疫力的。在北京的高楼里,在拉萨的阳光下,无时无刻忘记过。那样强悍的一个男人,靠近后就永不会忘记。藏漂群里有句话形容在拉萨的感觉,“眼睛在天堂,身体在地狱”,修改一下,“身在天堂,心在地狱”形容我和这个男人的情形是再合适不过的。
我们这样的女人啊,太阳下面说着性不重要,性不是婚姻的全部,性不是选择男人唯一的标准,可一旦你体会到了那种排山倒海如在云端的做爱方式后,再回到清凉如水的男人身边,还能身心合一吗?每个夜晚降临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寂寞挥也挥不走。
燕子,我看到你寄给天天的衣服了。他说,用力一带,我就进了那个熟悉的怀抱。
你滚,你离我远远的。不想见你,我不想见到你,你是魔鬼,见了你我就完蛋了,见了你我就死定了。你滚吧……我在他胸上胡乱打着,挣扎着想离开这个不属于我的怀抱,泪水不受控制地哗哗而下。
燕子,对不起,对不起……他死死地搂着我,不停地说着这三个字。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我自己不争气,发神经才又来了拉萨,我说了要忘了你的,不想再跟你纠缠了。我们结束了,我结婚了,我有男人了,我生小孩了……
然后,我的唇被他堵住了。
他还是那么霸道,一点也不顾忌这是什么地方,更不顾忌我的心情,任我把他的唇咬出了血,就是不放开。
在带着血惺味的亲吻中,我终于软化成泥。
逃不掉的,该来的一直在前方等着,无论怎么挣扎,终究是徒劳。
想念这个人,想念这个身体。
嘉错一把抱起我,飞快向公路跑去。
从他的肩上看出去,鞋子孤零零地留在了原地,水波荡漾、天蓝如绸。
一个男人抱着个赤脚女人去开房,是不是很滑稽?
我们俩,都无法思考这个样子妥与不妥。只是想跟对方在一起,此刻、现在。
进了房间,他用脚跟磕上门,把我扔到床上,还没等我动一动就轰的一下如山般压了下来,直接把我上衣掀开,霸了我的乳房。不断地喃喃念着燕子……燕子……
三年了,每一个白天每一个夜晚,都渴望着能被他这么搂着这么要着。
搂了他的腰,柔软了自己,任他拿了去吧,让一切再度成谶吧。
接受着他的身体,那些疯狂的过往、那些深夜的后悔,在这一刻,都幻化成风飘散了。
终究是清醒过来了,看到面前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心里有个声音在大声呵斥:好好,你在干什么啊?难道还要再来一次万劫不复吗?
然后,水儿清澈的大眼睛从天花板上慢慢溢了出来。我是个母亲了啊,怎么还能如此的放荡?猛地推开嘉错,飞快地穿上衣服,赤着脚开门猛冲出来,身后转来嘉错不断的呼唤声。
一个女人,卷发零乱,衣衫不整地狂奔在宇拓路的青石板上。
这个女人是疯子吧?看到的人是不是都会这么想?
是的,我是疯了,疯极了,就像奔跑在宇宙的黑洞里,那无边无际的黑暗啊,让我看不清方向。
明知道再开始了就是遍体鳞伤,我为什么还要跟他去?明知道再多的坚持也不会把他变成自己唯一的风景,为什么还要为他神伤?好好,你是一个女人,你是一个母亲,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生活弄得如此零乱?已经千疮百孔还不甘心吗?
跪坐在布达拉宫的转经道上,俯下身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超、明、卓一航、嘉错,四张男人的脸交替闪过眼前。
青石板上的手指清晰地写着不再年轻。为何还要幻想?明知他的诺言,不过是激情之时随意的呢喃,却认真收藏?在孤独寂寞的日子不时翻出来晾晒,触目所及爱情的黑斑,泪水成行。岁月啊,是爱情的克星吧?一年两年三年,经年之后,容颜老了女人却期待爱情愈久弥香,风声水起的男人却把爱情葬在了风月场。从此只说着责任、只说着义务,给自己展转情场寻找完美的借口,再一次次谢幕一次登场。
哪管得了身后的女人以泪洗面?哪管得了身后的女人还在苦苦地等、痴痴地盼?
空了的窗,黑暗过去明天依旧收获一室阳光;
那空了心啊,热闹早以散了场。
女人啊!
太想一个人,恨不得他天天都有阳光。
太爱一个人,你必定换来一身情殇。
一个手持经筒,满脸苍痍的老阿妈走到我身边,弯腰把我扶起,再解下披肩裹到我肩上,瘦骨嶙峋的手握了我说孩子,起来吧,地上凉,布达拉宫天天都在这里,你今天拜它明天拜它都是一样的。
阿妈以为我是见到布达拉宫激动地哭泣。
却不知我在为自己放荡行为买单。
那个下午,我就跟在老阿妈的身后,围着布达拉宫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脚起血泡,直到泪水流干……
第267章:卓嘎:风波迭起
好好在拉萨是我没想到的,她还有了个可爱的女儿更是我没有想到的。
在莲的家里看到那个粉嘟嘟的小公主水儿,有一对跟天天很像的眼睛,不会走路,才开始学说话,总叫一航阿哥“爸爸”,我们都笑她和阿哥真是有缘。
那晚回来后,天天不停地说着水儿妹妹这样水儿妹妹那样,正给她洗脚的扎西说:“谁是水儿妹妹?”
“好漂亮的阿姨生的,住干妈家。”天天说,把小脸凑到了扎西脸下,眉开眼笑的。“二叔,明天我们去请水儿妹妹来玩好不好?”
“你个小不点都知道请客了。”正看电视的嘉错回过头来问我。“莲家里来客人了吗?”
“好好来了,还带着她女儿。”我说,却见嘉错的眼睛极不自然地闪了一下,迅速转回头去。
气氛突然间安静得有些怪异。
嘉错对好好,不只“钻帐篷”那么间单吧?好好能在大雪封山的日子里千里追他到老家去,应该爱嘉错的,只是他对好好呢?是不是也有了一份不舍?只是责任和义务羁绊着他?如果真是这样,嘉错才是我们中最可怜的人。作为家庭中主事之人,无论他个人心中有多大的盼有多深的怨,都只能放在心里。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如果自私一点都还有抽身的余地,而他,从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逃无可逃避无可避的。
爱情对他来说,真是镜中月水中花,可望而不可及。
所以,我不担心嘉错会跟好好走,央宗也不会担心他会离开这个家。
天天洗完脚,扎西准备抱他上楼时,嘉错站了起来。“我来吧。扎西罗布,今晚跟阿爸睡好不好?”
“我要和阿爸睡。”天天精神十足地向嘉错探出上身要他抱。
看着他们上楼,突然觉得今晚的嘉错有些不一样了。是因为好好吗?那个美丽的汉族女子,触动了他心底最敏感的神经。
嘉错很晚都没睡,黑暗中窗边一点烟火时起时灭。
宇琼陪着单增边玛她们先回老家去了。
扎西开始揉制从老家带来的羊羔皮,说要给天天做件小袍子,老家冷,用得着。他还亲自去了帕廓街,买回棕色的缎子和一张水獭皮,开始飞针走线。
扎西的手是我家这几个男人中最巧的,针线活总是他干。我穿的靴子就是他做的,靴帮上还绣着吉祥图案。总是感叹那么小的一颗钱拿在扎西手里,怎么就那么听话呢?看见扎西搬着框子坐在院子的太阳底下,拿出水獭皮开始镶在袍子的边上,他拉动着长长的线的和细细的针在光影里的样子就像画儿一样美丽。
我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扎西,让我试试好不好?”
扎西笑着递给我。“小心点啊,别把手扎到了。”
我点着头,接过学着他的样子,针扎下去,另一面却正正地扎在食指上,大叫一声扔掉袍子,血珠冒了出来。
“魔女,痛不痛?”扎西一把拿过我的手指含在口里吸着。
“阿妈,阿妈,是不是痛啊?可怜的阿妈……”此一边玩耍的天天也扑进了我怀里,搂着我的腰,睁着大眼睛心疼地看着。
“呵呵,好亲热的一家子啊。”央宗从厨房出来,手上端着一碗牛奶,看着我们阴阳怪气地说。
扎西嘿嘿地笑,放开我的手指,看没再出血,就把衣料拿了过去。“还是我来吧,你带天天出去玩,我下午就能做好了。”
“看扎西对你多体贴啊。我咋就没这份福气呢?”央宗说。
我站起来,一把抱起天天,想起她踢天天就来气。“这是福祖赐我的,我上辈子修得好啊。”
“是啊,我上辈子没修好,你上辈子修得好,所以男人们都疼你。既然佛祖对你那么好,为什么就不让你生个孩子呢?”央宗挑拌地说。她却不知,现在的我因为了有天天,能不能生孩子到不再放在心上了。
“佛祖不是给了我天天吗?”我说,毫不在意地看着她。“现在我知足了,有这么可爱的儿子还有体贴的男人。”
“可惜不是自己生的,要是他是你自己生的不是更完美吗?”
“家长给他报了户口,他就是我的孩子了。”我说,看着央宗。没有梳洗的央宗把袍子胡乱裹在腰上,衬衣皱皱巴巴的,发辫就像干枯的青稞杆一样了无生气。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得意啥呀?”央宗恨恨地看了我一眼,脸色变得很难看,转身想进屋。
见她走过身边,我伸出脚去一挡,她一下子爬到了地上,碗打得粉碎,牛奶撒得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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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韧的高海拔之爱
---《藏婚》读后
正为因小和子停博每天再也读不到她款款的爱的絮语而深感落寞的时候,我遇到了多吉卓嘎的《藏婚》。多吉卓嘎描写人物内心情感的文字如小和子一样的细腻,她们用女性灵动的眼光去观察,同是一人一物一事,能从坚强、刚烈中看出温柔与飘逸;从枯燥苍白中看出丰润与绚丽,用积聚了足够的能量来描绘属于自己的精神版图,用充溢着善良、平静而真诚的情感述说世间爱的绚烂。就像书中的“莲”,清雅而深邃、淡定而从容、静谧而悠远、美丽而绵韧。
以两个女人的讲述为线索的小说《藏婚》在网络上红火已久,在为数不多的以西藏民俗为背景的小说中,《藏婚》无疑是与众不同的。作者张羽芊在西藏定居已有十年,在这十年的游走中渐渐熟悉西藏,能说一口流利的藏语,生活习惯也惭惭藏化。在具备如此深厚的积累之后的创作,相比其它浮光掠影的,或靠想象力编织的藏族题材小说,张羽芊的小说在民俗风情的把握方面无疑更地道,语言的选择上也更本土化。
《藏婚》讲述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卓嘎和好好,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一个宽容、博大,在传统的婚姻制度下,一个人用心温暖着五个男人粗犷的胸膛,并把他们紧紧地系在家里,以此积蓄和延续家庭的力量;一个任性、随意,只生活在自己的想象和欲求中。这是两种完全背离的思维方式,她们分别在讲述两个不同的故事,因为故事中人物的交集,使她们不得不相遇,相互影响,这种影响可以说成是一种打扰,因为她们谁也不可能因为对方而改变自己。而她们在自我坚守中的接触必将会导致矛盾的产生和激化,悲剧也不可避免地发生。“卓嘎”是一个在藏东土生土长的藏族姑娘,父亲按照当地“兄弟共妻”的传统婚俗,把她嫁给了一家的兄弟五人。这种婚姻形式是:以长兄为家长,男人们做工挣钱,回来把钱交给共同的妻子保管;妻子管家做家务农活,养育的后代称家长为父。作为共同的妻子,卓嘎有义务让自己的五个男人们团结在一起,而她的身体和心灵也必须平分给几个男人。然而,在婚姻的“义务”背后,卓嘎内心里也有属于自己的情感世界。传统婚姻与现代情爱之间的碰撞,对纯粹公平爱情的向往……善良而恭顺的外表下,一颗灼热的心灵在挣扎……
几千年传承的婚嫁制度,让土生土长的女主人公“卓嘎”虽然也会有心底的挣扎,但基本上是认命的。书中言道:以长兄为家长,男人们做工挣钱,回来把钱交给共同的妻子保管,妻子管家做家务农活,养育的后代称家长为父,作为共同的妻子,她有义务让自己的男人们团结在一起,她的身体和心必须平分给几个男人…… 然而,随着那一片净土的逐步开放,走出山区的男人女人也开始一点一滴地接受现代文明,古老与现代产生的碰撞,激发了男女主人公颠覆传统婚姻制度的渴望。对“一夫一妻制”的向往,对纯粹公平爱情的向往,让他们有了内心的矛盾和迷惘,毕竟亲情和爱情是有着区别的,亲情无论如何也取代不了爱情。 于是便有了挣扎,于是就有了本书中关于卓嘎的故事。
西藏日益成为人们的向往之地,它以博大、独特、神秘的人文吸引着世人的眼光。千百年来勤劳智慧的藏族人民在这片雪域大地上繁衍生息,他们始终以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对这片土地执著的爱,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到痛苦与忧愁,每天的生活与劳动都充满着歌舞和美酒;藏族同胞用信仰滋养心灵,用美装点生活,即使在一个狭小的空间或一个不起眼的小小物件上,也能看见他们对美的追求;生命的真谛就是辛勤的劳动和不变的信仰,生活的意义就是快乐与执著,从他们的行为到与生活有关的一切器物无不渗透着人类根性文化的内涵……好好就属现代社会中的“藏漂”一族。这个恋爱婚姻均能自主的现代女子,却也有着自己的困惑,浮躁、飘忽、太随性反而弄不明白真性情。“那些过往都成了尘埃,偶尔想起也只当是狂野的青春留下的美好记忆。生活再次归于平淡,但我不再流浪。”这是迷失了本性后的回归。
《藏婚》对在藏区特定的环境中,身为长子的嘉措的内心挣扎,次子扎西的隐忍和深情,内地女子莲的超凡脱俗,及卓一航养父与卓嘎妈啦的另一版本的“廊桥遗梦”,都刻画得非常到位、清晰、感人。 故事情节也写得很厚重,矛盾激烈处尤其动人,人物形象呼之欲出、跃然纸上,而西藏独特的婚俗、习俗也在两个女人、两种文化的交流碰撞中娓娓道来,说不尽的神秘与坚忍,书中描述的辽阔的草原,藏民的生活,拉萨的朝拜,藏漂的辛酸;历史的,现代的,宗教的;所有的一切都那般真实地呈现在眼前,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去那里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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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这么一本书从头至尾深深的感到着我。它让我看见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卓嘎这朵草原的格桑花已经悄悄的在我心里绽放。现代的都市追求自我,却把作为“家庭人”“社会人”应承担的责任丢弃了,像是飘在空中叶子,可是根又落在了那里呢?那里才是可以汲取养分的沃土呢?希望每个已经步入婚姻的,即将步入婚姻的,憧憬着步入婚姻的人们都能看看着本书,有意义的生活就是朴实的过着每一天,只有明白了奉献的道理,你的婚姻之路才能长久,你的人生才能获得心安理得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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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12 19:42
今年暑假刚从西藏回来,在回来的火车上,听一个牧区的姐姐说西藏有些地方是一妻多夫制,那时候听了感觉特别的诧异,知道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还没听说过这个制度的,后来带着好奇心在网上无意 间搜到了这本书。
一边看,一边听乌金喇嘛和圆圆唱的百字明咒,置身于一个安静的小房间内,仿佛又一次的来到西藏,沐浴着神圣的阳光,耳边全是自然地声音。接下去的日子天天捧着这书看,庇护错过任何的时间,除去书中那种狂热的爱的描写,剩下的只是一种静谧,一种单纯,让人相信纯粹这个玩意儿。在繁华的大都市中,金钱是储备物资的基础,可是在那里,总不会有这种腐败的感觉,钱只要能维持温饱便可,每日与阳光,风,山,作伴,心情随歌流露,这样的生活真的很美。
回到学校后,和同学讲这个故事,同学听着听着也哭了,然后自己边哭边继续讲,感情用的深了,真的好像又回到了西藏,回到了那一片只有蓝天白云,清泉烈日的雪域高原。
这本书,真的很赞!
发表于 2009-08-01 21:00
吃过晚饭捧着这本书一口气看了下来,已是第二天中午时分。作者该是个怎样的女子,才能将两个女人写的如此透彻?同样是来自世界屋脊的我,明白并理解卓嘎对身边五个男人的感情;身在城市很久的我更是明白为什么好好会觉得卓嘎“水性杨花,不值得嘉措分享”。在看到卓嘎离家修行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难过啊。抄起电话打给扬时,他还在迷迷糊糊的睡着。书中的女人们都在经历着情劫,而我也不可抑制的在那个清晨哭着打给我曾经的男人。或许,只有经过情劫,女人才能安静
发表于 2009-10-07 16:07
虽然那种婚姻模式无法让人接受,但当卓嘎后来要和扎西单过的时候,心里却为嘉措失去这样一位心爱的女人而惋惜。真的很喜欢卓嘎,传统的女人却魅力四射。不喜欢好好,有关她的部分我都是匆匆翻翻过的。好好作为一位汉族,作者是不是有些丑化了她呢?总之,看了这本书,就有一种强烈的想去西藏的愿望。
发表于 2009-07-13 11:47
异样的婚姻,异样的感动,从描写的人物来说,个人比较喜欢莲,处事不惊,活得自在:)
同情卓嘎的遭遇,但是不同的民族或许有着不同的规矩吧:)为卓嘎的命运感到无奈。
在文章的结尾时,很让人无法理解也同样无法接受的是扎西...
发表于 2009-10-02 09:08
其中对藏族文化的描写并没有那么多,都是偶尔几处有些,藏婚么,主要是讲婚姻,以及卓嘎怎么处理的他的婚姻,以及很多与她几个丈夫间性爱的描写。都是描写,我觉得她写的真不怎样,要是冲着这个卖点买,真不如去看王小波的《黄金时代》
发表于 2009-08-13 16:33
前几天看了中央台的一档节目《走进西藏》节目中提及藏区中有多夫共妻这种婚姻状况 看了这本书才明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一家人在一起不分家是生存之道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这种婚姻状况也受到了挑战 谁都希望能和心爱的人单独在一起 卓嘎本可以过上一夫一妻的生活和扎西生活在一起 但是她放弃了又回到了以前的状态中去了 虽然惋惜但可以理解 毕竟她从小所受到的教育让她觉得那样才是幸福 幸福就好 愿所有的人都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不管那种幸福是何种形态
发表于 2009-07-22 14:37
这本书平心而论真的是写的不错。
我在读的过程中,为了不影响我对人物了解的完整性。是先跳跃的看完卓嘎,后看的好好。
当完整看完后,我很想去西藏感受一下那里的神圣。
卓嘎敢爱敢恨,是个藏北典型的康巴女人。他爱扎西,也爱嘉措。但是,她还是冲破了西藏婚俗,最终和扎西走在一起,成为一夫一妻制。
一个女人被5个男人爱着,不知是幸福还是痛苦。
嘉措。他爱好好,也爱卓嘎。这个铁骨铮铮的康巴男人还是没能冲破西藏婚姻的牢笼。
好好,这个都市女孩,爱和真有是她要同时存在的东西,后来,她学会了爱,放弃了占有。
发表于 2009-09-24 09:22
看完书 首先是惊诧 现在的西藏竟然还存在着这种婚俗 然后是感慨 卓玛是幸运的 有那么多男人爱她 但是她又是不幸的 因为她不能选择自己所爱的 人生的幸福不仅仅是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同时更因该是不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发表于 2009-08-30 20:59
豆豆桑追着天涯看的,说她要买,然后我说那我买吧,因为还要买〈西藏一年〉。拿到后果然很厚实,封面也很喜欢。爱不释手,平时十点就睡的我,居然连用了3个半夜来看完。第3晚困倦得很,十点先睡了,没想到三点就醒了,一直看到清晨五点半。最后的那几十页,再一次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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