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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_81 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 (现代)
因已然以观自然,则存乎象,期必然以符自然,则存乎数。
人之仰观俯察而欲数之、欲知之,则有事矣,有事则有时,有时则有渐,故曰象自上昭,数由下积。象有大小,数有多寡,大在而分之以知小,寡立而合之以为多,象不待合小以知大,数不待分多以知寡,是犹掌与指也。立全掌之象于此,而拇、食、将、无名、季指之别,粲乎分之而皆可知,掌象不全,立一指焉,弗能知其为何指也;若以数计指也,则先拇以为一,次食以为二,次将以为三,次无名以为四,次季以为五,而后五数登焉。……
故象合以听分,数分以听合也。(“周易外传”卷七)
夫之知识论的“大辨体其至密”说,是在于把握至密的对象性。儒家的方法论本有不至密的来源,夫之把老庄思想“因而通之”,倒而用之,发展了他所谓的“君子之道”。
夫之的自然法则论,是和近代欧洲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有关“人法自然”的绝对理想相似的,而他的学说渊源则在形式上吸收了老庄的自然天道观。例如他赞刘某之说:“圣学言天,异端言心,……‘庄子’一书止是一天字,‘老子’道德自然,自然者天也,浮屠一真法界亦天也;不体天于心以认之,而以天道为真知,正是异端窠臼。”(“搔首问”)
夫之和宋明儒家一样,出入老释,但他研究“老子”又和他们有区别。正如他在“老子衍自序”中所说:
废诸家以衍其意,盖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矣。……夫其所谓瑕者,何也?天下之言道者,激俗而故反之则不公,偶见而乐持之则不经,凿慧而数扬之则不祥,三者之失,老子兼之矣。
他是批判地研究“老子”,不是前人的“滥之于事理因果,则支补牵会”,“引禅宗互为缀合,……以相糅杂”(同上)。没有研究即没有批判,更没有发展。所以夫之比宋明以来笼统抹杀老庄论者高明万倍。他同时也就分析出缺点之外的优点,去瑕存瑜。故他说:
治天下者,生事扰民以自敝,取天下者,力竭智尽而敝其民,使测老子之几,以俟其自复,则有瘥也。……较之释氏之荒远苛酷,究于离披纒棘,轻物理于一掷,而仅取欢于光怪者,岂不贤乎!(“老子衍自序”)
老子之“几”,在“反者道之动”一语,故有天下的统治阶级,实是无常的。夫之注说:“方往方来之谓反。气机物化皆有往来,原于道之流荡推移吐纳,妙于不静。”这一理论,在夫之书中反复说明,例如他在“周易外传”卷六第五章,即以流行不息的往来天道观,名之曰“生化之理”。他说:
太虚者,本动者也,动以入动,不息不滞。其来也,因而合之;其往也,因往而听合。(以下则与老子异)其往也,养与性仍弛乎人,以待命于理数;其来也,理数绍命而使之不穷。其往也,浑沦而时合;其来也,因器而分施。其往也,无形无已而流以不迁;其来也,有受有充而因之皆备。搏造无心,势不能各保其故然,亦无待其故然,而后可以生也。……贞来而善往者,固有道矣。生化之理,……相因以类,往来必贞。
夫之固常以异端之名痛斥老释(对禅宗最甚),但夫之对于思维过程的分析,比前儒进步的原因,正又赖其“通而因之”的相宗,他的“相宗络索”一书,可作相宗研究入门去看待。关于认识论中主观与对象的分析,如果把相宗之对象的认识与认识的对象扶正起来,那就是思想史的发展,在十七世纪以前的中国学术界还不能在此以外寻求更完善的“大辨体其至密”的方法。夫之论逻辑的时候,是就释氏以讽释氏,谓其“何足为名理而矜言之也”。他说:
释氏之所谓六识者,虑也。七识者,志也。八识者,量也。
前五识者,小体之官也。呜呼,小体,人禽共者也;虑者,犹禽之所得分者也。人之所以异于禽者,唯志而已矣。不守其志,不充其量,则人何以异于禽哉?而诬之以名曰染识。……(“思问录外篇”)
从感官到感觉、知觉、表象、记忆、判断、综合分析、意识、理性,是一系列的认识过程。第七识又云末那识,夫之以“志”这一概念代替。第八识又云阿赖耶识,夫之以“量”这一概念代替。二者都是判断以后的认识过程。夫之对“志”与“量”之分别颇严,他说“效乎志以为撰必实有”(“思问录内篇”),此言可据而得之理。因为理有撰者可体,未撰者可通,所以“志”是依存于客观存在的东西;至于不能合之骤相及者,他说“取诸量”。量也是实在的,“其陈不可紊,其备不可遗”。这样看来,思维的实在性,在相宗是否定的,在夫之是肯定的。他综括相宗的要旨说:
五位唯识此以唯识一宗该尽万法。一切事理见相善恶凡圣,皆识所证。流转者,此识之流转,还灭者,即于识而还灭之。百法统万法,五位统百法,若非自识,彼法不成。一由阿赖耶识旋生七位,建立种种迷悟规矩。凡一切相皆从见生,见相皆从自证分生。一散而万,相宗所以破逐法执理之妄也。(“相宗络索”)
夫之批判的方法,显然把释氏“矜言之名理”扶正起来,又经过他吸取其中的合理成分,使思维与存在的问题获得了唯物论的解答。他说圣学与异端最大不同处是:
目所不见,非无色也。耳所不闻,非无声也。言所不通,非无义也。故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有其不知者存,则既知有之矣,是知也。因此而求之者,尽其所见,则不见之色章,尽其所闻,则不闻之声著,尽其所言,则不言之义立,虽知有其不知,而必因此以致之,不迫于其所不知而索之。此圣学异端之大辨。(“思问录内篇”)
在唯心论和唯物论战线上,夫之是站在唯物论方面。他批判老庄释的唯心论,斥之为愚昧:
呜呼!夫人将以求尽天下之物理,而七尺之躯自有之。而自知之者,何其鲜也!老氏曰:吾有大患,惟吾有身。庄生曰:形可使如槁木,心可使如死灰。释氏曰:色见声音,求是人行邪道,夫且雠之以为六贼,夫且憎之以为不净,夫且诟之以为臭皮囊。(“尚书引义”卷四“洪范”三)
夫之采用了佛家的“能”“所”的术语,首先把这二术语的规定扶正起来。他说:
天下无定“所”也,吾之于天下,无定所也。立一界以为“所”,前未之闻,自释氏昉也。境之俟用者曰“所”,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曰“能”。“能”“所”之分,夫固有之,释氏为分授之名,亦惟诬也。乃以俟用者为“所”,则必实有其体,以用乎俟。用而以可有功者为“能”,则实有其用。体俟用,则固“所”以发“能”,用用乎体,则“能”必副其“所”。体用一依其实,不背其故,而名实各相据矣。乃释氏以“有”为幻,以“无”为实,唯心唯识之说,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同上卷五“召诰”“无逸”)
夫之的这一理论是正确的。一般的定义是不存在的,定义的多方面性以及其和人类的实践的关系也是从多方面联系着的,列宁批评布哈林的玻璃杯的例子,可以参证(见“再论职工会、目前形势及托洛茨基与布哈林同志的错误”一文,载“列宁论职工会”,工人出版社一九五○年版,一五四——一五六页)。夫之把思维和存在联系到人类的实践功用上讲,是有价值的名论。他以为不明白这一理论,就不知道唯心论的矛盾。接着他说:
(释氏)诡其词曰:空“我执”而无“能”,空“法执”而无“所”。然而以心合道,其有“能”有“所”也,则又固然而不容昧。是故其说又不足以立,则抑“能”其“所”,“所”其“能”,消“所”以入“能”,而谓能为所,以立其说,说斯立矣。故释氏凡三变而以“能”为“所”之说成。(“尚书引义”卷五“召诰”“无逸”)
夫之把唯心论的诡辩详指出来以后,又把唯物论和唯心论的战线划分清楚,唯物论所谓“能”就是思(维),就是“己”(主观),所谓“所”就是位(对象),就是(事)物。反之,唯心论的诡辩最后要求的结论,即:“天下固无有‘所’,而惟吾心之‘能’作者为‘所’,吾心之‘能’作者为‘所’,则吾心未作,而天下本无有‘所’。……耳苟未闻,目苟未见,心苟未虑,皆将捐之,谓天下之固无此乎!惟吾心之‘能’起,为天下之‘所’起,惟吾心之‘能’止,为天下之‘所’止,即以是凝之为区宇,而守之为依据,三界唯心而心即界,万法唯识而识即法。呜呼!孰谓儒者而有此哉!”(“尚书引义”卷五“召诰”“无逸”)
夫之丰富了自己,武装了自己,正如他的诗句:“坎流邈殊涂,既济愉同归。比肩通异理,蒙袂轻调饥。”(“姜斋五十自定稿”“山居杂体挂名”)然而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宋明儒者大都有所谓内释老、外儒学之嫌,即“朱子道,陆子禅”是,这和夫之有什么分别呢?据著者的研究,分别在这里:宋明儒者表面上反对了二氏的方法论,但实陈上吸收了二氏的世界观;反之,夫之否定了二氏的世界观,而吸取了二氏的方法论。
夫之谓二氏不“穷物理”,或“轻物理于一掷”,而受二氏影响的宋明道学家则在“绝物”或“窒欲”上用功夫,这些皆在他的书中攻之不遗余力。他自己做学问,据他一再说,在于“檠括”二字。他说:“境识生则患不得(得而据之谓德,即把握),熟则患失之(何谓熟?他说:力其心不使循乎熟,引而之无据之地,以得其空微,则必有慧之报之,释氏之言悟止此矣),与其失之也,宁不得,此予所知而自惧者也。五十以前不得者多矣,五十以后未敢谓得,一往每几于失,中间不无力为檠括,而檠括之难,予自知之,抑自提之。”(“张子正蒙注自叙”,凡二见)“檠括”,在我看来,是指“三际之难”,不能以不可知的,就幻想入于唯心论。所谓“过去吾识也,未来吾虑也,现在吾思也,……其际不可紊,其备不可遗,呜呼难矣!”(“思问录内篇”)他反对灭三际,而希求圣功之巧,即“大匠能与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之巧。他说这是圣功,这在于“博求之事物以会通其得失,以□□(原阙文)象无形而尽其条理,巧之道也。”(同上)
第二,夫之更是汉代的唯物论者王充的继承者。
这里我们不可能尽量比较夫之和王充的学问同异,仅就重要的地方研究一下。夫之书中,可以说从孟子起(如论性善)没有不被他批判的,惟对于王充,一再称为“知言”或“得理”。这是因为从王充到夫之是有思想上的一条红线贯穿着。王充比夫之所尊许的张载,在夫之的思想中有更多的脉络可寻。
王充的“论衡”一书,富有批判精神,在中国思想史上敢于提出问题(最棘手的时代问题)而诉诸理性认识。他几乎没有一篇不是反对武断与盲从的,如对于邹衍五行灾异之说,对于汉儒谶纬三统之论,都攻击无遗。这一点,夫之是同其精神的。他反对陈抟以来的太极图说,反对星象家、变复家、方术家,反对许多唯心主义的玄谈,不一而足。他谓“邵子(雍)之学,……为术士射复之资。要其源,则先天二字启之也”(“思问录外篇”)。他关于这些理性以外的穿凿附会,不是斥之曰“邪说”,便是非之曰“妖妄”,这是与王充相似的。例如夫之怀疑“月令篇”,说:
“月令”之书,战国先秦道丧而托于技,盖非圣之书。而吕不韦、刘安以附会其邪说,戴氏杂之于礼,后儒登之于经,道愈裂矣。变复之术,王充哂之,亦知言者夫,(“周易外传”卷五)
王充谓“邹衍之书,……多计度,验实反为少”(“谈天篇”),在“知实篇”又说:“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论圣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间,不能独见,非徒空说虚言,直以才智准况之工也。事有证验以效实。”这是唯物论的论断,是富有理论批判的武器性的。夫之亦然。他更应用近代历学而反对日食灾变之说(见后面引),他有很多地方是采取了王充“谈天篇”、“说日篇”的论断。这论断的精神在王充谓之“证验以效实”,夫之则叫做“征之以可闻之实”。例如:
谓天开于子,子之前无天,地辟于丑,丑之前无地,人生于寅,寅之前无人。吾无此邃古之传闻,不能征其然否也。谓酉而无人,戌而无地,亥而无天,吾无无穷之耳目,不能征其虚实也,吾无以征之,不知为此说者之何以征之如是其确也!考古者以可闻之实而已,知来者以先见之几而已。故吾所知者,中国之天下,轩辕以前,其犹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犹禽兽乎?禽兽不能全其质,夷狄不能备其文,文之不备,渐至于无文,则前无与识,后无与传,是非无恒,取舍无据,所谓饥则呴呴,饱则弃余者,亦植立之兽而已矣。……轩辕以前蔑不夷矣,文去而质不足以留,且将食非其食,衣非其衣,……又返乎太昊以前,而蔑不兽矣。至是而文字不行,闻见不征,虽有亿万年之耳目,亦无与征之矣,此为混沌而已矣。(“思问录外篇”)
这种科学研究的精神,也见于“俟解”:“天下之物理无穷,已精而又有其精者,随时以变,而皆不失其正,但信诸己而即执之,如何得当?况其所为信诸己者,又或因习气,或守一先生之言,渐渍而据为己心乎!”
这两段话的批评,都是针对看邵雍的独断的。夫之不但主张“闻见之征”,接受王充的传统,而且发展了古史知识,已经近似于古代史学的科学研究(如文明社会以文字为准)。这里所谓近似,是指形式的理论而言的。至于他说的轩辕太昊是野蛮夷狄以及他论文明起源时的缺点,则是因为历史的局限使然,我们不能于他所处的时代能够“所知者”以外,加以非难。
在这里,我们已经牵涉到王充和夫之在知识论上的相似之点。王充说:
可知之事者,思虑所能见也。不可知之事,不学不问不能知也。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夫可知之事,惟精思之,虽大无难。不可知之事,厉心学问,虽小无易。故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不问不知。(“论衡”“实知篇”)
天下事有不可知,犹结有不可解也。见说善解结,结无有不可解,结有不可解,见说不能解也,非见说不能解也,结有不可解,及其解之,用不能也。圣人知事,事无不可知,事有不可知,圣人不能知,非圣人不能知,事有不可知,及其知之,用不知也。(同上)
这是夫之“学愈博而思愈远”,“非学不知,非博不辨”的理论的来源。王充否定生知先知,谓圣人前知千岁之验为虚。“圣人……亦揆端推类,原始见终,从闾巷论朝堂,由昭昭察冥冥。”(“实知篇”)夫之说:“朱子以尧舜孔子为生知,禹稷颜子为学知,千载而下,吾无以知此六圣贤者之所自知者何如,而夫子之自言曰,发愤忘食,……亦安见夫子之不学?”“今乃曰生而知之者不待学而能,是羔雏贤于野人,而野人贤于君子矣。”(“读四书大全说”卷七)夫之在知识论上虽然把不可知与可知二截,分别开来,不可知者谓之“幽”,可知者谓之“明”,前者为“理”,后者为“量”,但他却发展了王充的理论,以为二截不是绝对的,由可知渐达于不可知。例如他说:
可见者,所撰者也。有撰者可体,故未有撰者可通。圣人依人以为则,准见以为道。(“周易外传”卷六)
太极者混沦皆备,不可析也,不可聚也,以其成天下之聚,不可析也,以其入天下之析,不可聚也。虽然,人之所以为功于道者,则断因其已然而益测之,以尽其无穷。(同上卷五)
夫之解释博学和一贯的关系,以为多闻是工夫,工夫所至,自近于一贯,反对那种以先觉来讲一贯的唯心主义。
人性的问题,在先秦至汉已有多种说法,王充曾对之一一加以批评,见于“论衡”“本性篇”。今比较王充和夫之之说于下:
王充的人性论是有创见的,是中国思想史上讲人性论的较完善的理论。而夫之“继善成性论”,“性日生日新论”,更多卓见,下文详论。
夫之和王充相同之点不胜枚举。例如王充“齐世篇”的进化说,“使汤武在唐虞,亦禅而不伐,尧舜在殷周,亦诛而不让”,这种文质异世的看法,影响了夫之的古今因变说。王充“自然篇”的自然天道观,“天之动行也,施气也,体动,气乃出,物乃生矣”,自然之化,阴阳二气所消长,“阳气自出,物自生长,阴气自起,物自成藏”,这影响了夫之的絪缊生化论。王充具有丰富的唯物论思想,夫之更发挥了唯物论的许多范畴。夫之在自然哲学上更直接地说王充的命题是合理的:
太极……从来说者,竟作一圆圈,……悖矣!此理气遇方则方,遇圆则圆,或大或小,絪缊变化,初无定质。……王充谓从远观火,但见其圆,亦此理也。(“思问录外篇”)
夫之思想,并不高谈性命,而“言必征实,义必切理”,这实在是王充学说的复活与发展。“清史稿”“儒林传”所言可以参考:
王夫之……其言“易”,不信陈抟之学,亦不信京房之术。
于先天诸图及纬书杂说,排之甚力。而亦不空谈玄妙,附会老庄之旨。故言必征实,义必切理。其说“尚书”,诠释经文,多出新义,然词有根据,不同游谈。其说“诗”,辨正名物,训诂以补传笺诸说之遗,皆确有依据,不为臆断。
章炳麟谓曾国藩“壹志为胡清效死,晚犹刻而农书以悔过。……诵其书者,毋狃于曾氏前事可也”(“船山遗书序”)。然观曾国藩“船山遗书序”,却未有一语接触到夫之的优良传统,而仅对于夫之注“正蒙”与注“礼记”二书说:“幽以究民物之同原,显以纲维万事,弭安乱于未形,其于古昔明体达用盈科后进之旨,往往近之。”(同上)这直与宋儒齐观,因此,曾国藩在夫之身上反而附加了唯心论的渲染。梁启超认为夫之的学说是“理学之一大反动”,具有近代启蒙时期的思想方法的精神。这论断是极其粗疏的,梁氏一点也不知道夫之的理论体系。夫之颠倒了理学的头足,理学的外表虽然在他的言论中存在,而其内容则洗刷干净了。
我们研究十七世纪的大学者,应知道他们大都达到了这样一种境地,即在哲学的主要原则上有了唯物论的进步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称十七世纪的洛克,为“主要的原则——知识和思想起源于感觉世界的原则”提供了正确的证据(见“圣神家族”),夫之在这点之外,更具有形式真理性的进步哲学。列宁评论黑格尔的形式真理方面的进步性,在这里是可参照的(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
第二节 王夫之的自然唯物论哲学——絪缊生化论
“絪缊”二字,在张载理学中指“太和”或二气本体之所涵。夫之注张载“正蒙”一书,给这二字附加了新义,颇近于哲学上的“物质”范畴。他说:
天不听物之自然,是故絪缊而化生(“思问录内篇”)。
此理气遇方则方,遇圆则圆,或大或小,絪缊变化,初无定质。……王充谓从远观火,但见其圆,亦此理也。(“思问录外篇”)
“絪缊”,太和未分之本然;相荡,其必然之理势。胜负因其分数之多寡,乘乎时位,一盈一虚也。胜则伸,负则屈。胜负,屈伸,衰王,死生之“成象”,其始则动之几也。此言天地人物消长死生自然之数,皆太和必有之几。(“张子正蒙注”卷一)
絪缊太和,合于一气,而阴阳之体具于中矣。(同上)
夫“缊”者,其所著(直略切);著者,其所归也;归者,其所充也;充者,其所调也。是故无以为之“缊”,既郛立而不实,亦瓦合而不浃矣;既绝党而相叛,亦杂类以相越矣。而不见天地之间乎,则岂有坚郛外峙,而庞杂内塞者乎?(“周易外传”卷五)
由此看来,絪缊,好像是“从远观火”的实有块,颇当哲学上的物质范畴(不是科学上的物质范畴)。物质是多种多样的实在,包含着极丰富的内容,而有一定的自然规律,即天地人物消长死生自然之数,著归充调的联结运动。
这实在的“絪缊”,必有“材”而后有生理。夫之说:
万物者,天之生物,天之理也。无物不资天以生,则天无择于物而生之矣。而必先有其可生之材,乃乘其生理而生之,即有其已生之材,乃就其生机而厚之,无不因也。故物之植立而栽者,则气至而受,风雨至而益荣培之矣。其倾侧而本不固者,则气至前不能受,风雨至而反以摇动复之矣。(“四书训义”卷三)
这是王充“物势篇”与“自然篇”的发展,所谓“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物势篇”)
夫之把宋明儒以来的理气还元而为生化。理为生化之理,气为生化之气,有材始有理。故他比王充进一步倡言生化之运动。他说:
涵者其体是,生者其用也。轻者浮,重者沉,亲上者升,亲下者降(时尚没有万有引力说,故云),动而趋行者动,动而赴止者静,皆阴阳和合(即近代语的“统一”)之气所必有之几,而成乎情之固然,犹人之有性也。(“张子正蒙注”卷一)
夫之反对张载“正蒙”言“易所谓絪缊,庄生所谓生物以息相吹”之说,而强调物质自身的运动。他说:
升降飞扬,乃二气和合之动几,虽阴阳未形,而已全具殊质矣。生物以息相吹之说,非也。此乃太虚之流动洋溢,非仅生物之息也。(同上)
物质“絪缊”的实在,体言其性,用定其形、象。夫之认为体不可见,由用及体,在形象中是“生而日生”,故云“天地之间,流行不息,皆其生焉者也”。他有时把“理”作泛神论看,说:
气,其所有之“实”也。其“絪缊”而含健顺之性,以升降屈伸,条理必信者,神也。神之所为,聚而成象成形,以生万变者,化也。故神,气之神;化,气之化也。(同上书卷二)
所有之实的“气”,是生化不息的范畴。神亦在这范畴中。他于是把宋明的道学(超生化的主宰)否定,而建立了他的生化史观。他说:
天地之间流行不息,皆其生焉者也。故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自虚而实,来也。自实而虚,往也。来可见,往不可见。来实为今,往虚为古。来者,生也。然而数来而不节者将一往而难来。一嘘一吸,自然之势也。故往来相乘而选用。相乘迭用,彼异端固曰,死此生彼,而输迥之说兴焉。死此生彼者,一往一来之谓也。夫一往一来,而有同往同来者焉,有异往异来者焉(按即指量同质同,量变质变),故一往一来,而往来不一。……天地之大德,则既在“生”矣,阳以生而为气,阴以生而为形。有气无形,则游魂荡而无即,有形无气,则胔骼具而无灵(按即指内容与形式)。……男女构精而生,所以生者,诚有自来。形气离叛而死,所以死者,诚有自往。……乃欲知其所自来,请验之于所自往。气往而合于杏冥,犹炊热之上为湿也。形往而合于土壤,犹薪炭之委为尘也。所以生者,何往乎?形阴气阴,阴与阳合,则道得以均和而主持之,分而各就所都,则无所施和而莫适为主(按所指为同一性)。杏冥有则,土壤有实,则往固可以复来。然则归其往者,所以给其来也。顾既往之于且来,有同焉者,有异焉者。其异者,菲但人物之生死然也;今日之日月非用昨日之明也,今岁之寒暑非用昔岁之气也。明用昨日,则如镫如镜,而有息有昏;气用昨岁,则如汤中之热,沟浍之水,而渐衰渐泯,而非然也。是以知其富有者惟其日新,斯日月贞明而寒暑恒盛也。……不用其故,方尽而生,莫之分剂,而自不乱,非有同也。其同者,来以天地之生,往以天地之化,生化各乘其机,而从其类。天地非能有心而分别之,故人物之“生化”也,谁与判?……所以生者,虚明而善动,于彼于此,虽有类之可从,而无畛之可画,而何从执其识命以相报乎?……则任运自然,而互听其化,非有异也。是故天地之以德生人物也,必使之有养以益生,必使之有性以纪类,养资形气,而运之者非形气,性资“善”(即德,见后释)而所成者丽于形气。(“周易外传”卷六)
这段话,显然是在方法论上批判地吸收了老庄的思想,在理论体系上吸收了王充的自然史的唯物观点,并充实了王充的哲学。他的来往生化论,虽有循环论的色彩,但着重在变化哲学,其内容含有辩证法的要素,既和宋明的道学(不变哲学)相反,又和老庄相对主义的思想相反。
夫之论生化之“同”者,指“善动”。善动者何?即“无待其故然”的合法则的运动。他说:
太虚者,本动者也,动以人动,不息不滞。其来也因而合之,其往也因往而听合。……其往也,浑沦而时合:其来也因器而分施。其往也,无形无已而流以不迁;其来也,有受有充而因之皆备。搏造无心(王充谓天地不故生),势不能各保其故然,亦无待其故然,而后可以生也。(同上)
生化之理,一日月也,一寒暑也。今明非昨明,今岁非昔岁,固已异矣。而实而翕者明必为日,虚而辟者明必为月,温而生者气必为暑,肃而杀者气必为寒,相因以类,往来必贞,故人物之生莫之壹而自如其恒。(同上)
此种必然的合法则运动范畴,便和理学的先天表德相反了。因为静亦动,“动而趋行者动,动而赴止者静”。他论生化之“异”者,是立于庄子“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种读如种子之种,非种类之种。形谓景,指虚妄,非形式之形)说之反面,他肯定物质的形气(形式内容),肯定“存在”的类与新类,“其类有者惟其日新”,而类与新类则相续不已。他因此说明物“不齐”,在观念上和命题上都是很新颖的。
上面所研究的是夫之絪缊生化论的要旨,所谓“絪缊不息为敦化之本”(“张子正蒙注”卷二)。现在我们再看他的自然史哲学是怎样从唯物论出发的。他反对高谈性命,反对朱熹“曲圣意以伸己说”。他说张载“正蒙”编是以“发‘实陈’之藏”(“张子正蒙注”卷九),又说“充满两间皆一实之府”(同上卷四)。他讲的理都是实理,所谓“念起而实理见端,物至而实理有象……。一念而有一念之实理,万念而有万念之实理。……实理不间断于两间,即不间断于至诚之心矣。”(“四书训义”卷四)
关于自然物质的存在,夫之说:
道生于有,备于大繁,有皆实而速行不息。(“周易外传”卷七)
天下之情万变,而无非实。(同上)
道者,物所众著而共由者也。物之所著,惟其有可见之实也。物之所由,惟其有可循之恒也。既盈两间而无不可见,盈两间而无不可循。故盈两间皆道也。可见者其象也,可循者其形也,出乎象人乎形,出乎形人乎象,两间皆形象,则两间皆阴阳也。……夫谁留馀地以授之虚而使游?谁复为大圆者以函之而转之乎?(同上卷五)
末二语即反对宋明道学太极圆之类的先天形式,而反转过来拉至两间皆一实,所谓“太虚一实也”,而为物质所著所由。他说“天下无象外之道”(同上卷六),所谓“道”,即是哲学上“存在”一义的代名词。因为“存在”正是“物所众著而共由者”的概念。他所谓的“虚”是指物质形式,和“虚”相对待的“实”是指物质内容。例如他说:“虚者,太虚之量。实者,气之充周也,升降飞扬而无间隙。”(“张子正蒙注”卷一)其意甚明。所谓“形”,是指物质的特定现象,“象”是指物质的高级现象。他说:“物生而形形焉,形者质也。形生而象象焉,象者文也。形则必成象矣,象者象其形矣。在天成象,而或未有形;在地成形,而无有无象。视之则形也,察之则象也。所以质以视彰,而文由察著。未之察者,弗见焉耳。”(“尚书引义”卷六“毕命”)夫之以为离开形式与内容的“道”是没有的。故他说:
盈天地之间皆“器”矣。器有其表者,有其里者,成表里之各用以合用而底于成,则天德之乾,地德之坤,非其“缊”焉者乎?是故调之而流动以不滞,充之而凝实以不馁,而后器不死,而道不虚生。器不死,则凡器皆虚也,道不虚生,则凡道皆实也。……若夫县道于器外以用器,是缊与表里异体:设器而以道鼓动于中,是表里真,而“缊”者妄矣!(“周易外传”卷五)
道只是在“存在”的意义下而“谓之”的东西。离开“器”的表里而“县道”“设器”,都是空想,他甚赞“伏议亦后天”之语,也是这个道理。夫之又从功效上说明物质的存在:
天下之用,皆其有者也,吾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岂待疑哉?用有以为功效,体有以为性情,体用胥有,而相需以实,故盈天下而皆持循之道。……何以效之,有者信也,无者疑也。……桐非梓,梓非桐,狐非狸,狸非狐,天地以为数,圣人以为名。……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其他光怪景响,妖祥倏忽者,则既不与生为体矣,不与生为体者无体者也。夫无体者惟死为近之,不观天地之生而观其死,岂不悖与!……车者形也,所载者神也。形载神游而无所积,则虚车以骋于荒野,御者无所为而废其事,然而不败者鲜矣!故天地之贞化,凝聚者为魂魄,充满者为性情(即性日生之谓),日予其性情使充其魂魄者,天之事也。日理其魂魄以贮其性情者,人之事也。然后其中积而不可败矣。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夫所谓无者,未有积之谓也,未有积则车之无,即器之无,器之无,即车之无,儿可使器载货而车注浆,游移数迁,尸弱而弃强。游移数迁,则人入于鬼,尸弱而弃强,则世丧于身。息吾性之存存,断天地之生生,则人极毁而天地不足以立矣。故善言道者,由用以得体,不善言道者,妄立一体而消用。(“周易外传”卷二)
器物和文明,都是实在的。依据实在的器物文明而道理方是存在的,离开它们就没有另外的道理。夫之说“盈天下而皆持循之道”,即指在具体的对象中才有概念。生生的天地万物既然是都在变动日新之中,因而存在的人类认识也就随之而因革,概念也就在日新之中了。他以为实在之“有”,是在功效上可见的。因为体是实有的体,用也就是实体的用。如果把穷理的哲学,悬在空中,而万事万物“依照”此理求售,理死而器亦死,那就不是“日新富有”或“积”的自然生化史所能容许的。所谓“积”之义,乃发展之谓。他持此义不但批判了老子“无”的自然天道观,而且否定了宋学“虽未有物而已有物理”(朱熹)之无积天道观。
或有以为存在者皆亲多,不足以言什么“真际”。夫之反对说:
夫可依者有也,至常者生也。……既已为人矣,非蚁之仰行,则依地住。非螾之穴壤,则依空住。非蜀山之雪蛆不求暖,则依火住。非火山之鼠不求润,则依水住。……物物相依,所依者之足依,无毫发疑似之或欺,而日此妄也。然则彼之所谓“真空”者,将有一成不易之型,何不取两间灵蠢,姣丑之生,如一印之文,均无差别也哉?是故阴阳奠位,一阳内动,情不容吝,机不容止,破块启蒙,灿然皆有,静者治地,动者起功。治地者有而富有,起功者有而日新。殊形别质,利用安身,其不得以有为不可依者,其亦明矣。(同上卷二)
存在的实有皆“实际”,所谓“破块启蒙,灿然皆有”。杂多之物物相依联结,“有而富有”,“有而日新”。如果否定物物依存联结的这种日新发展,而成立“一成小易之型”(先验的绝对范畴),以包括万变,超乎地空水火,则人和蚁蟥蛆鼠齐一,成为“一印之文”。殊不知理论的范畴就是依存于“殊形别质”的联结发展上的,不断地博求一点一滴的物自身,就可能达到近似的物自身。夫之在形式的知识上已经是触到真理论,做到他所能做的“檠括”工夫了。
夫之更反对绝物的思想,他仍是根据了物之依存性来论证的:
此无他,不明于物之不可绝也。且夫物之不可绝也,以己有(依)物。物之不容绝也,以物有(依)己。己有物而绝物,则内戕于己;物有己而绝己,则外贼乎物。物我交受其戕贼,而害乃极于天下。况夫欲绝物者,固不能充其绝也,一眠一食而皆与物俱,一动一言而必依物起,不能充其绝而欲绝之,物且前却而困己,己且龃龉而自困。(“尚书引义”卷一)
这里已经包含着近代人文主义的戡天思想。因为封建社会的正统观念正是“物前却而困己,己且龃龉而自困”。因为“自由”在“必然”的把握上取得,即他所谓“得而据之谓德”,“勇于德则道凝”。如果离开“必然”的把握,空想一个全自由,则这种全自由或“天理”,正是不自由、“自困”之同义语罢了,即他所谓“勇于道,则道为天下病矣”(“思问录内篇”)。这反映到思想上的保守性,又如他批评尹焞的话:“其心收敛不容一物,非我所敢知!”(“尚书引义”卷一“尧典”一)
夫之的物质概念所以是唯物论的进步思想,更在于他不但看出“有而富有”,“有而日新”的物质的丰富多样性和发展性,而且看出物物的依存性。他所说的“动而依物起”的命题,是他的絪缊生化论中最具特色的要点。所以他的自然史观的结论是:
散而归于太虚,复其“絪缊”之本体,非消灭也。聚而为庶物之生,自“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聚而不失其常,故有生之后,虽气禀物欲,相窒相梏,而克自修治,即可复健顺之性。散而仍得吾体,故有生之善恶治乱,至形亡之后,清浊犹依其类。(“张子正蒙法”卷一)
这是王充“物势篇”所说的万物相用亦相害这一理论的发展。絪缊生化,建立于客观存在的物质依成性上面。气禀物欲,相窒相梏,而亦可变为相依相存,复其健顺之性。“天下亦变矣”,合则有生有毁,离则各依其类。这和老子的“绝欲”,宋儒以来的“灭欲”,论旨相反。欧洲宗教改革以后的思想,启蒙学者多建立“自然法”的前提,由“自然法”的健顺常性,而推证理想的人类社会。这样的思维活动,也可在十七世纪的中国哲学中得到实例,而夫之是最杰出的。他的进步的自然法理论,比满德威尔的“蜜蜂寓言”更富有严密的体系,部分地更近似于费尔巴哈的哲学。
夫之的生化论,首先把天理这一普通的意志,还元而为日生日新的贞常性,使“一成型”下降于人类的实际生活上。如说:“万物皆有固然之用,万事皆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乃此理也。唯人之所可必知,所可必行,非人之所不能知不能行,而别有理也。具此理于中,而知之不昧,行之不疑者,则所谓心也。以心循理,而天地民物固然之用,当然之则各得焉,则谓之道。……理者人心之实,而心者即天理之所著所存者也。”(“四书训义”卷八)他所谓“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同上卷三),正是将自然法引用到人类社会的规律。这一进化论的原则,也如世界启蒙学者那样,在自然法上取得根据,因此产生了“生有备繁”的社会哲学。
夫之的自然史哲学的时代意义是如恩格斯所讲的:“唯一的办法是拿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它还不知道的真实的现象联系,拿虚构来补充缺乏的事实,只在想像中来弥补真实的缺陷。这样作时,自然哲学吐露了好多天才的思想,并猜到了好多后来的发见,但也有不少的废话和胡说。这在当时也不能不如此。”(“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五二页。)夫之的天才思想和他的虚构概念是相混合在一起的。历史主义地研究他的思想,首先要明白这一点。
第三节 王夫之自然唯物论的诸范畴及其局限
从上面所述,我们已经知道夫之的唯物论中有运动和变化的概念。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详论这些概念的意义及其时代的局限。
运动范畴在他的哲学中是仅次于“物质”或“絪缊”和“实藏”的范畴。他说:
若夫其未尝生者,一亩之土可粟可莠,一罂之水可沐可灌。“型范”未受于天,“化裁”未待于人也。……不动之常惟以动验,既动之常不待反推。是静因动而得常,动不因动而载一。故动而生者,一岁之生,一日之生,一念之生,放于无穷,范围不过,非得有参差傀异或作或辍之情形也。其不得以生为不可常而谓之妄,抑又明矣。夫然其常而可依者,皆其生而有,其生而有者非妄而必真。故雷承天以动,起物之生,造物之有,而物与无妄,于以对时,于以育物。(“周易外传”卷二)
自然是万变的,是在运动中的。运动与物质实有以及生化的范畴,是同时具有的。他以为自然是这样,人类也是这样。他说:
古凶悔吝之生乎“动”也,则日不动不生。不生则不肇乎吉,不成乎凶,不胎可悔,不见其吝。……统此者贞而已矣。惟其贞也,是以无不胜也;无不胜则无不一矣。且夫欲禁天下之动,则亦恶从而禁之。天地所贞者可观,而明晦荣凋弗能禁也;日月所贞者可明,而阴霾晕珥弗能禁也。……当其吉不得不吉,而固非我荣,当其凶不得不凶,而固非我辱。……天既不俾我为块土矣,有情则有动,且与禽鱼偕动焉,抑不俾我为禽鱼矣,有才则有动,且与野人偕动焉。……天下日动,而君子日生,天下日生,而君子日动。动者道之枢,德之牖也。(“周易外传”卷六)
老子有运动概念,但他认动为相对的,“知其动,守其静”,推而至于知其“明”一面的相对,而守其“暗”一面的绝对。夫之“因而通之”,认动为常性,一切都在运动中,一切都在发展中,以贞一之动而统其吉凶悔吝之变。
夫之以运动是万物的始源,说:
凡物与事皆有所自始,而倚于形器之感以造端,则有所滞而不通。惟乾之元,统万化而资以始,则物类虽繁,人事虽赜,无非以清刚不息之动儿贯乎群。动则其始之者,即所以行乎万变而通者也。(“周易内传”卷一)
气数有衰王而无成毁,蒸陶运动以莫与为终始,古今一至。(“周易外传”卷六)
因此他对于太虚、太极的概念,拿动来解释,如说:
太虚,本动者也。(同上)
太极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之静,则是息矣,至诚无息,况天地乎?(“思问录内篇”)
以上是他关于运动的说明,基本上是唯物论的解释,虽然有些名词如“太虚”等仍然沿袭了旧的传统。
变化范畴在夫之哲学中,更有光辉的阐发。变化概念,在他的书中实不胜枚举。这里首先把他论“天下亦变矣”的命题,按他所论的多种含义来分别说明。他说:
画前有易,无非易也,无非易而舍画以求之于画前,不已愚乎?画前有易,故画生焉,画者,画其画前之易也。(“思问录内篇”)
两端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也(张载的话)。实不窒虚,知虚之皆实;静者静动,非不动也;聚于此者散于彼,散于此者聚于彼。……非合两而以一为之纽也。
(同上)这是说变化是相对的,连续的,因为在变化中并没有绝对的死概念。他另有一段名论把这个意思解释得最好。他说:
天下有截然分析而必相对待之物(绝对之义)乎?求之于天地,无有此也。求之于万物,无有此也。反而求之于心,抑未谂其必然也。……天尊地卑,“义”奠于“位”。进退存亡,“义”殊乎“时”。是非善恶,“义”判于“几”。立网陈常,“义”辨于“事”。若是者可谓之截然而分析矣乎?天尊于上,而天人地中,无深不察。地卑于下,而地升天际,无高不彻。其界不可得而剖也。进极于进,退者以进。退极于退,进者以退。存必于存,邃古之存不留于今日。亡必于亡,今者所亡不绝于将来。其局不可得而定也。天下有公是而执是则非,天下有公非而凡非可是。善不可谓恶,盗蹠亦窃仁义。恶不可谓善,君子不废食色。其别不可得而拘也。(“周易外传”卷七)
夫之的这种看法,在封建社会解体开始的时候,把尊卑,进退,存亡,是非,善恶,都说为相对的,其“义”不定,就形式上说来实为大胆的言论,是和“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封建理论相对立的。他认为宋儒如邵雍执绝对之义,乃表现了知识之贫乏,不知大化之神。他说:“著其往则人见其往,莫知其归矣;饰其归则人见其归,莫知其往矣。故川流之速,其逝可见,其返而生者不可见也。百昌之荣,其盛者可知,其所从消者不可知也。离然耳目之限,为幽明之隔,岂足以知大化之神乎?……往不穷来,往乃不穷,川流之所以可屡迁而不停也。来不穷往,来乃不穷,百昌之所以可日荣而不匮也。”(“周易外传”卷七)
夫之所说,和庄子的绝对的相对主义实不相同。他既反对邵雍执绝对的“义”(类概念),也同时反对庄子执抽象的“道”。他以为,穷理于实在的才情变化,才能知道时、位、儿、事的一定的“义”;只有通过这些形象,才能掌握真实的道理。因为“变化”是由于时、位、儿、事而有合法则的“秩序”的。他说:
盖阴阳者终不如斧之所薪,已分而不可合,沟之疏水,已去而不可回。争豆区铢之盈虚,辨方四圆三之圆径,以使万物之性命,分崩离析,而终无和顺之情。然而“义”已于此著矣;秩其秩,叙其叙,而不相凌越矣,则穷“理”者穷之于此而已矣。今夫审声者,辨之于五音,而还相为宫,不相夺矣。成文者,辨之于五色,而相得益彰,不相掩矣。别味者,辨之于五味,而参调已和,不相乱矣。(同上)
庄子“齐物论”对于特殊的合法则性无力处理,而放弃了过程中各依其类的把握,既把一般与特殊分裂为二,复把特殊否定,得出了不能用事物检证的诡辩论。夫之上面一段话尽力地批判了这一论点。
夫之更进一步发挥“观变者周流不可为典要”之旨。他说:
所恶于执中之无权者,惟其分仁义刚柔为二而均之也。穷理而失其和顺(和顺即指秩序),则贼道而有余,古今为异说不一家,归于此而已矣。两间之有,孰知其所自昉乎?无已,则将自人而言之:今我所从知两间之有者,目之所遇,心之所觉,则固然广大者先见之;其次则其固然可辨者也;其次则时与相遇若异而实同者也;其次则盈缩有时,人可以与其事而乃得以亲用之者也。(同上)
万物的秩序是有级次的,由一般到特殊,最特殊的是“盈缩有时,人可以与其事而乃得以亲用之者”。在时变的条件之下,知道这一特殊性,他谓之“德至而道凝”,而特殊性则和一般性又为同一的,他谓之“道定而德著”。但他十分强调具体的真理,他以为“勇于德而道凝,勇于道则道为天下病矣”,这正指出了宋儒坚持抽象空理的致命伤。他反对分裂为二的绝对正反而复均之的理论(即所谓二元论),这论断具有真理的粒子。
其次夫之的变化范畴,更有“有而富有,有而日新”的意义,即是由故推新,“生”非一成不变,非受生之日为始,而是日受其生,日新其性。在这一点,他对于张载的理论是采取了批判修正的态度的。他说:
张子曰:“日月之形,万古不变”。形者,言其规模仪象也,非谓质也。质日代而形如一。……江河之水,今犹古也,而非今水之即古水。灯烛之光,昨犹今也,而非昨火之即今火。水火近而易知,日月远而不察耳。爪发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知也;肌肉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未知也。人见形之不变,而不知其质之已迁,则疑今兹之日月为邃古之日月,今兹之肌肉为初生之肌肉,恶足以语日新之化哉?(“思问录外篇”)
我们不要为现象所蒙蔽,以为离我们较远的物质是没有变化的,“形”虽然看来好像不变,其实现象的运行中已经含着“质”的变化。他又说:
天地之德不易,而天地之化日新。今日之风雷,非昨日之风雷,是以知今日之日月,非昨日之日月也。风同气,雷同声,月同魄,日同明,一也。是以知今日之官骸,非昨日之官骸,视听同喻,触觉同知耳,皆以其德之不易者,类聚而化相符也。……守其故物而不能日新,虽其未消,亦槁而死,不能待其消之已尽而已死,则未清者槁。故曰:“日新之谓盛德”,岂特庄生藏舟之说为然哉?(“思问录外篇”)
一切事物都在推陈出新,我们不能只看取陈的一面而忽视新的一面,如果只知“守其故物而不能日新”,那么其结果“虽其未消,亦槁而死”。
但是所谓新的事物也并不是突如其来的,它是从旧的事物中诞生的,是起着对旧事物的扬弃作用的。他说:
易言往来,不言生灭。……以此知人物之生,一原于二气至足之化。其死也,反于絪缊之和,以待时而复,持变不测而不仍其故尔。生非创有,而死非消灭,阴阳自然之理也。(“周易内传”卷五)
“生非创有”,就是说新的成分不是和旧的事物可以隔断联系的,因此“死非消灭”,亦有它的因素为新事物所继承。“生”固不可以说突然而来,而“死”赤不可以说突然而去,生死都是由量变而至于质变的。他说:
今且可说死只是一死,而必不可云生只是一次生。生既非一次生,则始亦非一日始矣。庄子“藏山”、佛氏“刹那”之旨,皆云新故密移,则死亦非顿然而尽,其言要为不诬;而所差者,详于言死,而略于言生。……断不可以初生之一日为始、正死之一日为终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六)
“断不可以初生之一日为始、正死之一日为终”,意思即说,渐变是在于“有而富有,有而日生”之中的,生之中含有死,死的关节处正是更生的消息。
冬以生湿于塞,夏以生凉于暑,复以成温而暑,冬以成凉而寒,力有余而数未尽,则损益各二以尽之;数已终而力竭,功必以渐而不可骤,则损益各一以渐易之。(“周易外传”卷五)这里明白地提出一个“渐”字来。渐变的理论,是在夫之许多著作都有的。
复次,自然变化史,是“新故相资,而新其故”,“推故而别致其新”,这里就涉及了进化的规律。夫之反对唯心论者的看待自然史为“始巨而终细”,而认识了由简朴至“备于大繁”的进化论。他说:
万法一致,而非归一也,致顺归逆也。夫彼之为此说也,亦有所测也,谓天下之动也,必增其静也,必减其生也,日以增而成其死也,日以减而灭。千章之木,不给于一埵之灰,市朝之人,不给于原阜之冡。初古之生,今日而无影迹之可举,因而疑天下之始巨而终细也,独不曰,前此之未有,今日之繁然而皆备乎?且以为由一而得万,如窍风之吹于巨壑,或疑其散而不归,浸以万而归一,如石粟之注于蠡瓢,不憂其沓而难容邪?强而归之,必杀其末,以使之小,是以轻载重,以杪承干,而化亦弱丧以不立矣。(同上卷六)
但这不是说夫之完全把握到变化运动。他所使用的概念常是抽象的二律相背相成的名词,如阴阳、往来、刚柔等,这是时代的限制。他的变化观点,虽然有推故致新的原则,而原则却是抽象的。他每达到具体说明更高级的新类时,便常常发生弱点。他一般地讲治乱变化,非常高明,例如说:“治乱循环,一阴阳动静之几也,今云乱极而治,犹可言也,借曰治极而乱,其可乎?乱若生于治极,则尧舜禹之相承,治已极矣,胡弗即报以永嘉靖康之祸乎?方乱而治人生,治法未亡乃治,方治而乱人生,治法弛乃乱。”(“思问录外篇”)但一到具体的历史法则,如他对于汉唐史之说明,仅具有一般的变化原则,而局限于抽象的治乱概念,就很不够了。
“突变”一概念,在他的用语中谓之“突如之来”,其理论并不是成熟的。这看他论自然史和人类史都可以明白。他论从野蛮到文明的阶段甚他要领。但文明以后的历史,除反复古的一原则外,其“备于大繁”的具体法则,他却不能说明。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在他的变化概念中有均衡论的根源,自然是均衡——破坏——再均衡,而没有自然由低级到高级之质的移行法则。如说:“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而随时处中在运动之间而已。”(“张子正蒙注”卷二)这里就是十七世纪的王夫之的成就的局限性,他还不能超出于形式上的真理的追求。我们可以举一二例如下:
一阴一阳之谓道,无偏胜也,然当其一一而建之,定中和之交,亦秩然顺承其大纪,非屑屑焉逐位授才而一一之也。此天地之所以大,虽交不密,叙不察,而无损于道。(“周易外传”卷四)
万物各以其材量为受,遂因之以有终始。始无待以渐生,中无序以徐给,则终无耗以向消也。其耗以向消者或亦有之,则阴阳之纷错偶失其居,而气近于毁(破坏),此亦终日有之,终岁有之,终古有之,要非竟有否塞晦冥倾坏不立之一日矣(均衡)。尝试验之天地之生亦繁矣,倮介羽毛动植灵冥,类以相绩为蕃衍,由父得子,由小向大,由一致万,固宜今日之人物充足两间,而无所容;而土足以居,毛足以养,邃古无旷地,今日无余物。其消谢生育相值,而偿其登耗者,适相均也(均衡时建)。……要其至足之健顺,与为广生,与为大生,日可以作万物之始,有所缺,则亦有一物而不备矣,无物不备,亦无物而或盈,夫惟大盈者得大虚,今日之不盈,岂虑将来之或虚哉?(同上)
他所说的盈虚、往来、成毁、消长、生灭等变化理论,大都接近于均衡论的题旨,而没有关于“质”的移行法则的说明,甚至说:“中无定在,而随时位之变,皆无过不及之差。”(“张子正蒙注”卷四)他以为消、谢、生、育相值而偿其登耗,无过不及之差,就得其时中,如果“成形成质有殊异,而不相窬者,亦形气偶然之偏戾尔”(同上卷三)。这就是均衡论的具体例子。
在十七世纪的世界商业资本主义时代,学者间对于人类新到来的世界是什么,是不知道的;而对于一个新世界必然要到来,则是颇能知道的。夫之所处的时代如此,因而他的理论局限也不能不停留在均衡论的认识,不能不限于循坏进化的思想。
最后,关于自然法则的变化,夫之更有许多新的概念,例如他这样说明自然界矛盾的道理:
絪缊之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温,乘其时位(按即时空),以著其功能,五行万物之融结流止,飞潜动植各自成其条理而不妄。(“张子正蒙注”卷一)
对立物有“感”而同一物有“遇”,因而就产生万物形象之自然理势:
感者,交相感。阴感于阳而形乃成,阳感于阴而象乃著。遇者,类相遇。阴与阴遇形乃滋,阳与阳遇象乃明。感遇则聚,聚已必散,皆升降飞扬自然之理势。风雨雪霜,山川人物,象之显藏,形之成毁,屡迁而已。结者,虽迟久而必归其原,条理不迷,诚信不爽,理在其中矣。(同上)
“感”为相反相成(统一或综合)的概念。他说:
惟异生感,故交相欣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同上)
对立物有物感,始有运动。感有“触”有“轧”(“触而相迫”)。
他说:
不感则寂,感则鸣,本有可鸣之理,待“动”而应之必速,良能自然之动儿也。(“张子正蒙注”卷三)
感物因错综而成变化。他说:
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或同者,如金铄而肖水,木灰而肖土之类;或异者,如水之寒、火之热、鸟之飞、鱼之潜之类。或屈而鬼,或伸而神;或屈而小,或伸而大;或始同而终异,或始异而终同。比类相观,乃知此物所以成彼物之利。(同上)
夫错因向背,同资皆备之材,综尚往来,其役当时之实。
会其大全,而非异体,乘乎可见,而无殊用。……向背之间,相错者皆备也,往来之际,相综者皆实也。迹若相诡,性奚在而非善,势若相左,变奚往而非时。以生以死,以荣以贱,以今以古,以治以乱,无不可见之天心,无不可合之道符。(“周易外传”卷七)
自然的物物相感,是相反相成的合法则的运动,正如黑格尔所谓:“一切现实的皆是合理的;一切合理的皆是现实的。”夫之也说:“天之运也,地之游也,日月之行也,寒暑气候之节也,莫不各因其情以为量,出人相互,往来相遇,无一定之度数,杂然各致而推温以合符焉。”(“周易外传”卷五)然而他把这个实在的对立物之矛盾与还原了的同一性,作为平衡看待,而且以“相反相仇”是可恶的,“和而解”是可爱的,而没有达到矛盾为绝对、统一为相对的认识。他说:
以气化言之,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而解散仍返于太虚。……相反相仇,则恶,和而解,则爱。阴阳异用,恶不容已,阴得阳,阳得阴,乃遂其化,爱不容已。太虚一实之气所必有之几也,而感于物乃发为欲情之所自生也。(“张子正蒙注”卷一)
万物存在之一“实”,是有定序的;而此定序,不是孤立“相对待”(即绝对鸿沟)的,而是错综的“摩温,变化无穷”,因此又导出了环节的概念。他说:
若使但依种性而成,则区别而各相肖;唯聚而成,散而毁,既毁而复聚,一唯阴阳之变合,故物无定情,无定状,相同而必有异。(同上)
这个聚散成毁之变化是流行不息的,“绩有时则断,有际绩其断者”。
夫之思想的进化论观点是有价值的,他所使用的概念是丰富的,但仅在一般的进化与变化的概念方面有他的进步意义。至于具体历史的具体分析,就不是他所能知道的了。
第四节 王夫之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唯物哲学
宋明以来的理气观,是中古烦琐哲学的中心论点。十七世纪的学者们对于这种唯心论,大都加以批判。夫之以为理依于气,他肯定气为第一次的,理为第二次的。他这种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理论,在他的学说中是最光辉的。兹选他的儿段精到的话录之于下:
气者,理之依也。气盛则理达,天积其健盛之气,故秩序条理,精密变化而日新。……天地之产,皆精微茂美之气所成,人取精以养生,莫非天也。气之所自盛,诚之所自凝,理之所自给,推其所自来,皆天地精微茂美之化,其酝酿变化,初不丧其至善之用,释氏斥之为鼓粥飯气,道家斥之为后天之阴,悍而愚矣!(“思问录内篇”)
这就是说,“理”依存于“气”,即思维依存于存在。
若其实则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其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人于太虚,则不形。(“张子正蒙注”卷一)
“理在气中”,这是说思维不能离存在而独立。这种认识论是立基于“空无非气”这一唯物论的宇宙观的。
人不资气而生,而于气外求理,则形为妄,而性为真,陷于其邪说矣!(同上)
这是批判“气外求理”的唯心的认识论。
鼓动于太虚之中,因气之纯杂,而理之昏明强柔,性各别矣。故自风雷水火以至犬牛蛇虎,各成其性,而自为理,变化数迁,无一成之法则也。(同上)
这是说,气既然是可变的,因而“理”也是可变的,理不是一个绝对不变的东西。
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读四书大全说”卷九)
这是说,“理”是人类反映客观存在发展的思维活动,这活动有它的必然倾向。
质是人之形质,范围著者生理在内,形质之内,形气充之,而盈天地间,人身以内,人身以外,无非气者,故亦无非理者,理行乎气之中,而与气为主持分剂者也。故质以函气,而气以函理。质以函气,故一人有一人之生,气以函理,一人有一人之性也。若当其未函时,则且是天地之理气,盖未有人者是也。(同上卷七)
这是说,思维的形成既决定于生理又决定于物理,且气、质与理、性都是统一的。
夫之的意思很明白:理依气生,气日新,理日新;气是运动着的物质,理因气之条理,有何气成何理;理只因气而生,而天下无所谓一成型范之理;人类生身与客观对象都是气,气质之性涵理,理性非在气质以外。气或物质絪缊为第一次的,而理或思维为第二次的。因此,他所说明的事物之理是自然法则,而不是超现实的“一成型”。他说:
万物皆有固然之用,万事皆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乃此理也。唯人之所可必知、所可必行,非人之所不能知、不能行,而别有“理”也。具此理于中而知之不昧,行之不疑者,则所谓“心”(思维)也。以心循理,而天地民物固然之用、当然之则,各得焉(把握),则谓之“道”。自天而言之,则以阴阳五行成万物,万物之实体而有其理(自然法则)。……合于人而为情性,以启其知行者,而有其心。则心之于理所从出,皆本非二物,故理者人心之实,而心者即天理之所著所存者也(思维对存在之反映)。(“四书训义”卷八)
实在的万物本身的运动有它的客观的法则,由存在的合法则运动才反映为思维认识中的法则,所以理都是“可持循之道”。认识是媒介对象的人类思维的能力,这能力不能如庄子那样,在事物以外设置下一个永远可持循的“所以迹”,而让客观世界的日新条理来“依照”主观而行的。因此他说,人类的认识是“以心循理”,不是以心“立理”。
夫之的时代,西洋历法已输入中国,他指出当时是“历法大明之日”,他就借自然科学来说明理因气而生,并且指出历法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表现了思维与存在的发展关系。他说:
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故所恶于异端者,非恶其无能为理也,冏然仅有得于理,因立之以概天下也。……异端之言曰,“万变而不出吾之宗”,宗者冏然之仅得者也,而抑曰吾之宗矣,吾其能为万变乎?如其不能为万变,则吾不出吾之宗,而非万变之不出也。无他,学未及之,不足以言,而迫欲言,则冏然亦报以仿佛之推测也。……彼(指天地日月等)皆有理以成乎事(客观的合法则性),谓彼之理即吾宗之秩序者犹之可也,谓彼之事一吾宗之结构运行也(主观主义),非天下之至诞者孰敢信其然哉?……士文伯之论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呜呼!此古人学之未及,私为理以限天,而不能即无以穷理之说也。使当历法大明之日,朔望转合之不差,迟疾朒朓之不乱,则五尺童子亦知文伯之妄!……日月维有运而错行之事,则因以有合而相掩之理,既维有合而必掩之理,因而有食(日食)而不爽之事。故人定而胜天,亦一理也,而不可立以为宗,限日食之理而从之也。(“续春秋左氏传搏议”卷下)
“运而错行”与“合而相掩”,是合法则的天体运动。在古人的认识过程中,却不能知其“合而相掩”之理,遂以远而不似的主观认识(不善政)以概之。今人学之已及,认识过程中始含有近而相似的概念,得“合而相掩”之理,以证“食而不爽”之事,所以“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由此可知,唯物的认识论是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关联的,夫之此论,合于近代进步的思维方法。
夫之曾分别“气”与“质”,发挥了思维过程由量变到质变的真理,而指出“虽失理之气,亦在理中”。因为错误也是认识真理的一个阶段;没有在实际中检证错误的认识活动,就难于得到真理。这见解异常高明。下面是他的一段名言:
已生以后(指理),日受天气以生,而气必有理,即其气理之失和,以致于戾,然亦时消时息,而不居之以久其所也。……气馁者,质之量不足,气浊者,质之牖不清也。故气以失其条理而或乱,抑亦不相继续而或挠也。……质能为气之累(认识有限制),故气虽得其理,而不能使之善。气不能为质之害(认识可发展),故气虽不得其理,而不能使之不善。……乃人之清浊刚柔不一者,其过专在“质”,而于以使愚明而柔强者,其功则专在“气”。质一成者也,故过不复为功;气日生者也,则不为质分过,而能功于质。且质之所建立者固“气”矣,气可建立之,则亦操其张弛经纬(发展)之权矣。气日生,故性亦日生(原注:生者气中之理),性本气之理,而即存乎气,故言性必言气,而始得其所“藏”,乃气可与质为功,而必有其与为功者,则言气而早已与“习”相摄矣。是故质之良者,虽有失理之气,乘化以人,而不留之以为害,然日任其质,而质之力亦穷,则逮其久,而气之不能为害者且害之矣。盖气任生质□□□□□□(脱文)型范,型范虽一成,而亦无时不有其消息,始则消息因仍其型范,逮乐与失理之气相取,而型范亦迁矣。若夫由不善以迁于善者,则亦善养其气,至于久而“质”且为之改也。……乃所以养其气而使为功者,何恃乎?此人之能也,则“习”(实践)是也。是故气随习易,而习且与性成也。质者性之府也,性者气之纪也,气者质之充,而习之所能御者也,然则气效于“习”,以生化乎“质”,而与性为体。……质以纪气,而与气为体(原注:可云气与性为体,即可云性与气为体),“质”受生于“气”,而气以理生质(原注:此句紧要)。……就气言之,其得理者,正也,其失理者,亦何莫非理也?就“质”言之,其得正者,正也,其不正者,亦何莫非正也?气之失理,非理之失也,失亦于其理之中。已刚而亦乾之健,已柔而亦坤之顺,已清而象亦成,已浊而形亦成亦均。夫祁寒之以成其寒之能,盛暑而以成其暑之能也。善养者何往而不足与天地同流哉?质之不正,非犬羊草木之不正也,亦大正之中,偏于此而全于彼,长于此而短于彼,乃有其全与是之可因,而其偏与短者之未尝不可扩(改革)。(“读四书大全说”卷七)
此段讲理气的道理,是宋明以来哲学的总的批判发展,已经因追求到实践,把循环论证跌开,达到颇高的理论水准。从孔子以至明末的思想家的哲学中,还没有这样深刻的理论!
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因了实践(习)的检证,气日充,量日丰,所以认识的对象是可以变革的,人类的认识也是可以发展的。“型范”,即今哲学术语的类概念,他不识为有“成型”的不变的人性类概念,人性反而可以由于实践的善养,与由于实践的不善养,而变化其“质”。所谓“气为质之充”是说通过实践而使人性更加丰富,通过这种过程就显示人类实践(“习”)所发生的功效,便可以改变人类认识的“质”(器官)。气是日生的,量是日生的,性也是日生的,故“质”也是日变的,好像寒因气之充而变为暑那样。由量到质的变化,不但表现向上的发展,而且也表现向下的变化。故“气以理纪质”是有多方面的意义。由量之充而发展,就得“理”之正,而由量之不充,也可以得“理”之反。不论是走了那一方面,求“理”的过程都是由型范得出来的,型范虽有正与反,但却都是理的“节文”过程,得理与失理,都是理。这一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哲学,可与黑格尔的认识论(当然是颠倒的)对照研究。夫之的人性论超过了前人,后面还要详细研究。他释“性者日生者也”,在语源上亦合于历史。按两周金文,“性”之原字即“生”字,已有明证,如金文的“厥生”,即“诗”言“尔性”。因此,他把宋明儒以来所高谈的性命,重新规定了活生生的发展内容,并据此进而说明“理在日成”中,“未成可成,已成可革”,天下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理”存在。他的认识论是和人性论直接结合的,关于人性的论点如下:
性者,生理也,日生则日成也。则夫天命者,岂但初生之顷命之哉?……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初生之顷,非无所命也。……幼而少,少而壮,壮而老,亦非无所命也。……不更有所命,则年逝而性亦日忘也。……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方生而受之,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岂非天哉。故天日命于人,而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惟命之不穷也而靡常,故性屡移而易,抑推理之本正也,而无固有之疵,故“善”来复而无难,未成可成,已成可革。性也者,岂一受成侀不受损益也哉?……形气者,亦受于天者也,非人之能自有也,而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如斯矣。(“尚书引义”卷三“太甲”二)
夫之从很笨重的经典形式(如“尚书”)中解放出来,使这种形式来服从他的理论内容。他把古代的天命观,拉到降而富的新命观,否定了绝对的天命。他把古代的人性论,拉到日生而新的生化论(“思问录内篇”说“命日新而性富有也”),否定了绝对的人性类概念。因此,他说的“气与性为体”,也即把超乎现实的“理”,拉到实践之中日新而富有的理,否定了绝对的理的概念。“理”,不但是以客观存在的内容的发展而也发展,而且是以主观的认识官能(质)日生日新而也日富日善。“未成可成,已成可革”之性理说,是他的自然生化论的合理的发展。宋明以来的性理观在夫之的批判之下划出了一个新的时代。
夫之既然肯定实在的气,日生的气,又肯定由气日日充实的质,即因实践改变了人类官能而生化的质,则性在气质之中也就日新而富有,并不是一降生就命定了的。性的体是能动的日受其生,性的用是能动的日至其善,从名实关系上说来如下:
言性者,昔曰吾知性也。折之曰,性弗然也。犹将曰,性胡不然也?故必正告之曰,尔所言性者,非性也。今吾勿问其性,且问其知。知实而不知名,知名而不知实,皆不知也,言性者于此而必穷。目击而遇之,有其成象,而不能为之名,如是者,于体非芒然也,而不给于用,无以名之,斯无以用之也;习闻而识之,谓有名之必有实,而究不能得其实,如是者,执名以起用,而芒然于其体,虽有用,固异体之用,非其用也。夫二者,则有辨矣,知实而不知名,弗求名焉,则用将终绌。问以审之,学以证之,思以反求之,则“实在”而终得乎名,体定而终伸其用,此夫妇之知能所以可成乎忠孝也;知名而不知实,以为既知之矣,则终始于名,而惝恍以测其影,斯问而益疑,学而益僻,思而益甚其狂惑,以其名加诸迥异之体,枝辞日兴,愈离其本,此异同之辨说所以成乎淫邪也。(“姜斋文集”卷一“知性论”)
夫之一方面批判了经验论,另一方面又批判了唯心论。在夫之的意思,经验论者虽不能得“性”之用,未知其所以然,但积经验而来的常识尚可以如夫妇之知能而指道日常的生活;唯心论者则游戏于名(概念),而怀疑于实(存在),那是极可贼道的,故说“与性形影绝,梦想不至,但闻其名,随取一物而当之也”(同上)。
夫之又从理与象、道与象,说明象之实在。道和理是由象所摄取的,象为第一次的,道和理为第二次的。他说:
在天而为象,在物而有数,在人心而为理。古之圣人于象数而得理也,未闻于理而为之象数也。于理而立之象数,则有天道,而无人道(原注:疑邵子)。(“思问录内篇”)天下无象外之道,何也?有外则相与为两,即甚亲而亦如父之于子也;无外则相与为一,虽有异名,而亦若耳目之于聪明也。父生子而各自有形,父死而子继,不曰道生象,而各自为体,道逝而象留。然则象外无道,欲详道而略象,奚可哉?今夫象,玄黄纯杂,因以得“文”,长短纵横,因以得“度”,坚脆动止,因以得“质”,大小同异,因以得“情”,日月星辰,因以得“明”,坟埴墟壤,因以得“产”,草木华实,因以得“财”,风雨散润,因以得“节”。……象不胜多,而一之于“易”,“易”聚象于奇偶,而散之于参伍错综之往来。相与开会,相与源流,开合有情,源流有理。……然则江象以成“易”,举易而皆象,象即易也。何居乎以为兔之蹄,鱼之筌也?夫蹄非兔也,筌非鱼也,鱼鬼筌蹄,物异而象殊,故可执筌蹄以获鱼兔,亦可舍筌蹄而别有得鱼兔之理,畋渔之具伙矣。……言未可忘,而奚况于象?……道抑因言而生,则言象意道,固合而无畛,……老之言曰,言者不知,庄之言曰,言隐于荣华,而释氏亦托之以为教外别传之旨。弃民彝,绝物理,胥此焉耳。(“周易外传”卷六)
这样看来,文理、度理、质理、情理、明理、产理、财理、节理,都指因对象而综摄的表象或抽象的概念。所谓“理”指条理,而“易统会其理”,始把概念总括起来,在变化发展中取得“理论的”概念或动的总理,这便是“道”。这所谓“道”,相似于哲学这一名词,夫之又以“易”之一名或“生化之理”来代替它。哲学是掌握真理的学问,因为物象是实在的,哲学的理也是实在的。
夫之的唯物论思想在这里表现出了异常惊人的新内容,这是十七世纪中国哲学的成果,高出于周秦诸子,也高出于中国十八世起的学者。他的唯物论的明显语句,也不是过去学者所能比拟的。他说:“性命之理,显于事理,外无事也。天下之务,因乎物,物有其理矣,循理而因应乎事物,则内圣外王之道。”(“尚书引义”卷一“益稷”)如果我们把他的“内圣外王”的古典的形式撇开,则剩下的是唯物论的核心。
第五节 王夫之论道器、论人性及人类的认识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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