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使某些秘书和销售等职能,这样做通常是要收费的。它们也可能投一点资。然而,
从私人投资者的观点来看,它们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在它们庇护下的公司是真诚的。
当这些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发行股票时,它们在伦敦较易为人们所接受,因为人们知道这
家公司有很好的保证人。东方的茶园和胶园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其中许多种植园是由
几家著名的信贷公司管理和做保证人的,这些公司的名字同样起着保证具有诚意的作用。
如果没有这种保证人;中小公司就无法直接进入外资市场。这产生了进一步的后果。其
中一个后果就是在外国经营的公司中出现了大规模走向合并,组成控股公司和实行垄断
的趋向,例如在锡矿或铜矿业中就是这样。如果中小公司无法直接进入市场,那么唯一
的出路是由许多中小公司组成大公司。这种成立垄断企业的趋势,在出现这种趋势的国
家是不受欢迎的,但是它是以下事实不可避免产物,即外资市场无法应付独立的小公司。
另一个后果是外资通过已经在先进国家建立的公司进行流动,在欠发达国家设有分公司
或子公司。这种情况一直是锡、铜或石油开采业的一个特点。
这实际上也是外国资本流入制造业的唯一渠道;实际上,欠发达国家里一切由外国
出资开办的工厂,都是在先进工业国经营的公司或海外大贸易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我们在这里找到了为什么外国私人资本多半购买公债和公用事业股票,只有很小一
部分直接投资到工业、农业或贸易的主要原因。不通过中间人,这件事情是无法做得有
成效的。在过去,这些中间人一直是信贷公司、秘书服务公司或者设立在工业国的公司;
否则就必须走向垄断,将所有权集中起来,以便在资本市场获得立足点。最近,一个新
的中间机构以政府开办的金融机构的形式出现了,如农业银行、开发银行或工业金融公
司,它们由政府担保,从外资市场借款,并且将这些资金重新投资到国内的小公司。但
是这种做法只是着重说明了从国际投资的角度来看政府借款的重要性,以及私人股东的
直接投资所发挥的必然是微小作用。在恢复外国投资方面,主要问题是如何向外国政府
提供更多的资本。
在1929年之前,外国政府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向私人放款人借钱。而现在不再有可能
大规模借钱了,这或者是因为美国通过了法律,或者是因为欧洲对外汇实行管制,可支
配的私人储蓄减少,或者仅仅因为公众对这种贷款作出不利反应。
因此,如果政府要借钱,它们不得不主要向其它政府借钱。国际私人贷款的伟大时
期已在1929年结束;如果国际投资得到恢复,那将是政府间提供资金的时期。
为政府间贷款所采取的第一个重大措施是在1933年成立了美国进出口银行,这家银
行主要是向各国政府放款,但是并不完全如此。接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联合国
用大多数会员国交纳的会费开设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这种银行也有借款权,它在美国
和欧洲行使了这种权利。这两家银行发放低息(3—5%)贷款,偿还期比较长。此外,
宗主国在它们的殖民地设立了投资机构。英国成立了由政府提供资金的殖民地开发公司,
成立这家公司主要是为了进行直接投资,但是它也向私人企业、公用事业和公营公司放
款。其它欧洲宗主国政府也有类似的机构。
虽然政府间贷款的这些机会是存在的,但是贷款总额很小,现有的机构根本没有得
到充分的利用。其主要原因是这些贷款实际上只限于“自我清偿”项目,也就是说,只
限于那些本身直接产生收入的项目——例如电力或钢铁公司——
这样可以用这些收入还本付息。现在,这些国家需要的许多发展项目是用于教育、
公路、公共卫生、研究、农业推广或社会开发等非自我清偿开支。许多其它项目只有一
部分是自我清偿的,如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或开垦土地。而在大多数欠发达国家,这些
计划正好是最紧急的优先项目。在1929年以前,一个有偿债力的政府可以为实现它喜欢
的任何目标,或者甚至没有规定任何目标而在资本市场借款。这些新机构并不能代为提
供这种已经消失的方便条件。它们能代为提供公用事业借款,而不提供政府的杂项借款,
前项借款往往占外国贷款的三分之一。
此外,政府无法仅仅为了扩大公共事业的规模而借款,这本身就限制了它们为公用
事业及其它自我清偿项目借款的能力,一般说来,一切投资都取决于是否具有足够的公
共基础。
说得比较具体一点,如果投资的速度加快,那么一切教育和培训机构马上就会受到
压力。必须有工程师、科学家和管理人员来制订计划,并加以实施,还要有其它各种水
平的熟练人员,如石工、木工、焊工和电工等。由于联合国、美国和参加科伦坡计划的
英联邦国家提供援助,以及宗主国向它们的殖民地提供技术援助,这种缺乏专门人才的
情况有所缓和;
但是除了缺乏大批专家这个事实以外,这些国家的基本需要是培训它们自己的人民。
它们必须花费许多钱来办各种形式的教育,在它们能够找到用于这一目的的资金之前,
它们使用自我清偿贷款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
因此,对于建立负责政府间转拨为非自我清偿开支提供资金的机构已经进行了许多
讨论。从理论上说,这些机构也完全可以成为贷款机构,因为提高国民生产率的任何开
支,都能还本付息。但是由于所提高的生产率并不直接进入国库,所以用贷款为非自我
清偿开支提供资金的政府,到还本付息的时候,在财政上就会遇到困难,除非它有第一
流的财政制度。
因此,这个问题一直是从政府间援助赠款的角度来讨论的,而不是从贷款的角度来
讨论的。
在这方面宗主国带了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宗主国设立了殖民地开发
基金,用以补贴它们的殖民地的公共开支。英国有殖民地开发法,其它宗主国也有这种
法律,英国殖民地开发法规定,每年开支为1500万到2000万英镑。采取的另一个步骤是
美国在1948年制订了经济援助计划。这种援助的最大部分是给欧洲的,但是在最近几年
里,欠发达国家也一直在得到援助(不包括军事援助),数额为每年3—4亿美元。联合
国还决心支持成立一个联合国机构,为发展经济提供补助金或低息贷款,但是它仍然还
得决定这个机构应当在什么时候开始活动。
如果人们考察一下外来资金的情况,那就很难不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国际转拨
款项能否恢复到战前的(实际)水平首先取决于建立一个适当的补助金制度。外国直接
投资只与不发达国家所需的一小部分资金有关系。外国投资在它的盛行时期多半是借款
给政府或者在公用事业投资,现在和那个时候一样,问题主要是为现在的国营经济部门
寻找资金。现有的政府借款机构是与自我清偿项目有关的,在这方面看来是足够了。所
缺的是政府扩大生产性的但是非自我清偿的开支的资金。在1929年以前,政府可以为实
现这些目标而借款,所借的款额几乎和公用事业的直接投资相等。在消除这个差距之前,
无论是通过取消对目前的贷款机构的限制来消除,还是通过设立补助金来消除,所有其
它外国投资大概都会遇到障碍,因为一切投资在某种程度上都取决于公用事业是否有足
够的基础。
第三节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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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基础
我们在第三章里已经泛泛地讨论了鼓励采取主动行动和冒风险所需的制度基础。下
面我们只谈谈与储蓄和投资之间的联系有关的若干特点。
应当指出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这样一个事实中产生的,即许多投资必须具有相当大的
规模。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作者描绘了一幅田园诗般的资本形成的图景,其中“普通人”
为了适应环境,储蓄了或者借了一小笔钱,并逐渐改善了他的处境。有些投资是属于这
一类的。普通人可以改善他自己的房屋或他的小农场,或对一家商店或一辆卡车投资,
但是这在发展经济所需的投资中所占的份额还不到一半。最大的一部分投资必须是在公
共工程和公用事业方面。虽然普通人可以通过社会发展计划对公共工程作出有益的贡献,
但是公共机构和公用事业机构必须对公路、铁路、港口、电力和其它大项目进行大量投
资,而这是远非适应环境的普通人力所能及的。持悲观态度的人说,有许多例子说明,
这些巨额开支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因为使用不当,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认为不花这
些钱经济也有可能发展,那是荒谬的武断的推理,因为他的观察结果不会使他看到有任
何不支出这类巨额开支经济也会发展的社会。其它大规模投资项目是采矿、制造、进出
口批发、银行和保险、灌溉工程、某些农产品加工,以及某几种农业生产;甚至连随着
经济增长而迅速扩大的城市住房建筑业也吸收大笔资本,因为城镇工人阶级拥有他们所
住的房子是异乎寻常的。经济增长的特点并不是普通人进行储蓄并提高他的生产能力。
这是一个必要的和可取的特点;但是经济增长的特点是少数人、私人、法人或政府机构
在昂贵的项目上进行巨额投资。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经济增长的特点是企业家精神,也就是说,一小批人、
私人投资者或政府官员出现了,他们支配大笔资本,雇佣大量的其他人。我们已在各种
地方考虑了由此产生的问题;我们已对这个集团的起源、它的动力以及它所需的训练作
了猜测。我们也已指出,后果是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无产阶级化,他们必须在这些大单
位中为工资或薪金而工作,没有所有权或控制权。这种情况所产生的进一步的问题即纪
律、合作和工厂安定方面的问题,是属于本世纪最难以解决的问题之列,我们在第三章
中已经谈到了这些问题,可惜没有找到任何容易的解决办法。
如果投资者不使用他们自己的储蓄,就有必要建立一些机构,对储蓄者提供保护,
足以鼓励他们把钱借给投资者。在先进的工业社会里,投资者在很大程度上动用由他们
直接控制的储蓄。例如,制造业的扩大主要靠未分配利润,而在更早的阶段,它在更大
程度上依靠外部筹资。同样,各国政府现在通过税收筹集自己投资所需资金的程度高于
30年以前的水平,而通过借款来筹集这种资金的程度低于30年以前的水平。从理论上说,
未分配利润属于股东,税金属于纳税人,要保持股东对董事的适当控制,或者公众对政
府的适当控制自然存在着许多实际问题。但是从狭义来说,未分配利润和政府储蓄是投
资者的储蓄,因为这些储蓄的数额和用途首先既不是股东确定的,也不是一般公众确定
的。这比较像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情况,而不像50年以前的情况。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
自由储蓄用于投资的情况是很少的,没有经过适当组织的资本市场,只有为生产目的借
贷资金的初步机构(放债人和典当商自然始终是存在的)。在这个阶段,生产投资大部
分来源于未分配利润。只有在经济得到很大发展的时候,储蓄功能和投资功能才在很大
程度上分开了。
要使储蓄从放款人顺利流向借款人,在制度上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是有限责任和很
容易销售的资产。
有限责任的原则产生于债权人和合伙人的区别。按照这些概念的原义,债权人是以
固定条件出借资本的人:他按规定获得利息,有权到某个日期收回本金,他对企业没有
控制权。而合伙人为了获得一份利润进行无限期的投资,他有管理权;法律也规定,他
个人的整个财产要对他所参加的任何企业的债务负责,而不仅仅是他投资到企业的那一
部分财产。
有限责任使这两个概念形成交瞐e:投资者为了获得一份利润而进行无限期的投资,
并在投资伙伴的同意下可以行使管理权(通常是授权给在他控制下的董事们),但是他
只是在投资上对企业的债权人负责。之所以有必要规定有限责任是因为出现了这样一些
事业,这些事业所需的资本超过两三个合伙经营的伙伴所能筹集到的——尤其是运河、
铁路等大规模的投资。有限责任使数以千计的人有可能参加承担风险的事业,他们有管
理权,但同时又不必将他们全部私人财产都牵涉进去。
18世纪的经济学家并不很重视这个原则。他们认为,对于像公用事业那样非常大的
事业来说,这个原则是必要的,但是他们又认为,将管理与资本的所有权联系起来是十
分重要的,所以在所涉及的资本数量比较少的情况下,事实将会证明合伙经营比成立联
合股份公司有效得多,并能站住脚根。他们没有预见到,到19世纪,在那些希望将他们
的投资分得很散的许多人中间,购买有限责任股票的习惯将变得十分普遍,最终将使得
有限责任投资成为典型的形式。实际上,也许正是由于这种资金容易筹集,才使资本家
对储蓄的态度扩大到社会的其余部分。我们在讨论储蓄时说过,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
里,农民、地主、贵族、专业人员和中产阶级等,不是没有盈余,就是用他们的盈余办
慈善事业,豢养随从,修建庙宇和纪念碑,或者用于其它非生产性用途;但是在资本主
义发展的后期各阶段,所有这些阶级接受了资本家的思想,认为盈余应当用于生产投资。
在后期各阶段,地主购买有限责任股票,甚至连教士也购买这种股票,这种资金的存在
也许对储蓄和生产投资思想的普及起了最大的作用。
刺激放款的第二个条件是,放款人应当能够很容易地收回他的资金,办法是或者出
卖他的清偿权,或者如果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则出售借款人的资产。前者主要是一个
是否有适当的方便条件来销售债券、股票、抵押品和汇票的问题。
这样一种市场的存在自然需要有人或机构愿意经营信贷业务,这样,希望收回资金
的放款人就可以收回,不会因要求立即偿还而使借款人难堪。这些金融经纪人往往遭到
他们的同胞的敌视,但是他们行使的职能显然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他们不存在,那么
储蓄者就不大愿意放款了,因为放款以后他们就没有流动资金了,因此生产投资将减少。
如果人们研究一下任何迅速发展的社会的经济史,金融市场的扩大始终是初期各阶段的
一个显著特点,并且几乎是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这决非偶然。在一切土地都属
公有,一切活动都由政府提供资金的社会里,这种市场是不需要的,但是凡是有私人投
资的地方,这种市场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出现一批评通的银行家、商人、证券经纪人
和金融家来行使这个职能,那就有必要设立履行这种职能的政府机构。设立一个随时可
以购买抵押品、股票、商业票据,或放款人希望脱手的其它金融证券的政府机构在技术
上自然是没有困难的,但是由一个政府垄断机构进行这些担风险的活动,能否比在存在
着竞争的市场上进行这种活动更有成效或更加便宜,这看来是很值得怀疑的。
在可销售的金融证券的后面是为这种证券作担保的可销售的物质资产——土地、房
屋、珠宝、库存商品、机器、工厂等。这一部分是市场问题,一部分是法律问题。在交
易额大得需要有一个市场的地方,市场很快就形成了。那些专门创造这种方便条件的人
——经营不动产的商人、律师、珠宝商和商品批发商——在我们的同胞中间又是并不总
是最受人爱戴的,因为他们这一行业的资本价值是难以预测的并且有时波动很大,这种
风险迫使他们在做生意时表现得精明、无情和狠心,如果他们的生意要获得成功的话。
但是他们所行使的扩大资产市场的职能,增加了获得流动资金的机会,因此使储蓄者将
钱借给生产投资者的风险减少。
除了市场问题以外,与土地所有权和出售土地有关的法律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处于
发展初期的社会里,土地是借款人拥有的最重要的资产,他们可以把土地用作贷款的抵
押品。
有些国家已采取步骤来限制抵押,以防止小农过分落入放债人的手中。除了这个问
题以外,如果想鼓励借贷,那么土地应当是可以抵押和出售的,而在法定权利上不会引
起许多混乱,这是非常必要的。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如有可能,以土地丈量结果为基础,
可以减少因界限不明而引起的法律纠纷。
有些社会在确定所有权方面也有困难,在那些社会里,继承法复杂,家族庞大,或
者所有者、占用者和社会当局之间权利分配情况复杂,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得任何一个
人或几个人拥有有效所有权的权利受到怀疑。各类抵押品的权利在出售时可能也是一个
麻烦,除非法律规定购买者可以获得没有任何负担的所有权。由于欠发达国家的土地法
不但是不明确和不确定的,而且通常是极其复杂的,所以处于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的立法
机构始终有许多工作要做,它们要设法使买卖土地的法律制度即使不井井有条,也至少
要很明确。
为了补充私人贷款,欠发达国家的立法机构也参与建立贷款机构的工作;这是因为
国家拥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额外储蓄,或者因为它特别希望鼓励某几类投资。
我们已经讨论了将来政府可能控制许多储蓄的原因。这可能仅仅是它们用征税的方
式将本来由私人控制的储蓄拿走:这是高税率对利润的影响。或者可能是政府迫使社会
储蓄比它本来愿意储蓄的数额更多的钱,办法是对农民或地主或为了纳税而减少消费量
的其它阶级征收高税,或者借助于建立信用或通货膨胀。或者可能是除了向私人借款者
开放的资金以外,还有外部资金来源,在当今实行政府间转账的日子里尤譬如此,这些
外部资金来源或者采取贷款形式或者采取补助金形式。如今,许多国家的政府已经承担
了保证与国民收入相比使资本形成达到高水平的责任,这是它们以前的各届政府所不接
受的。它的必然结果是,必须建立机构来处理因此由它们控制的储蓄。
迫切要求建立政府金融机构的另一个原因是想为那些向私人放款者筹集资金有特别
困难的集团提供资金。有五个阶级一直受到特别照顾,它们是农民、手工业工人、小消
费者、房产主和实业家。
小农无法以低利向私人放款者借钱,因为这类放款要冒风险,因为管理这种借款要
支付费用。如果通过乡村信用合作社来放款,那么风险和费用就会大大减少,这种合作
社很小,成员们对彼此的事务和信誉一清二楚。这些合作社有时能向商业银行等普通私
人放款者借款,或者甚至接受一般公众的存款。然而,通常需要由政府来监督它们的事
务,并保证进行有效的管理。一般说,除了信用社从它们自己的社员的储蓄或向私人放
款者筹集资金以外,政府还有必要向它们提供更多的资金。政府需要多少钱,作为农贷,
一部分取决于它们对其它放款者的态度,一部分取决于它们执行农业发展计划的劲头如
何。如果它们不想使农民落入私人放债者之手,尤其是如果它们为了这个目的不让农民
把自己的土地抵押出去,或者不在法庭上承认农作物置留权,那么它们更有必要拿出钱
来资助农民。同样,在农民在某种程度上依赖地主提供资金的那些国家里,如果政府向
地主课以重税,或者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农民,那么它必须取代地主提供资金。如果同
时它有有力的农业推广服务,成功地说服农民使用肥料,改良牲畜,或者拥有更好的设
备、谷仓、建筑物或蓄水设施,那么它必须满足农民对资金的大笔需求,虽然这可能仅
仅是一只手从农民那里拿钱(通过土地税或出口税),用另一只手将钱借给他们。对农
业所需资金的数额往往估计得过低。在欠发达的经济中,农业产出占国民收入的一半左
右。所需流动资本很多,因为农作物是季节性的,目前,借来的资本大部分用在这一方
面。如果除此之外将10%的产出用于再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把将近20%的农业产出用
于再投资),那么仅此一项就将用去5%的国民总收入。
在亚洲,手工业是一个重要经济部门,虽然在非洲或拉丁美洲,手工业远没有那么
重要。我们在第三章(第四节(五))中已经讨论了手工业工人生存的条件,并且已经
看到他们在人口过剩亦缺乏资本的国家里发挥着多么重要的作用。我们也已经看到,如
果对这些工人进行培训使他掌握新技术,如果改善销售组织,提供更好的原料和更好的
设备,那么他们的工作效率可以大大提高。所有这些事情都需要设立政府机构,用由它
们支配的相当多的资金来资助研究工作、购买新设备,贮存原料、在制品和制成品。由
于贮藏设备不足目前是这些行业的大弱点之一,预计光是这一点就可能消耗许多资金。
事实证明,在印度尼西亚,就像在荷兰一样,国营典当业是受欢迎的、有用的,取
价低廉的和非常有利可图的。当其在城乡到处都有。它是一种“社会服务”,旨在使人
民不受放债人的剥削,而不是生产投资设施,但是它在某些国家设立的金融机构的名单
中是不能省掉的。
有些国家的政府还在建立为新建房屋提供资金的机构,不仅比较发达的国家设立这
种机构,而且欠发达国家也设立这种机构,不仅为城市建房提供资金,而且也为农村建
房提供资金。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本身正在建造房屋,例如在新开垦的土地上或者在贫
民窟拆除后的地方建造房屋。在有些情况下,企业为其雇员提供住房,例如种植园,或
矿山,或铁路部门就是这样,政府借钱给雇主修建房屋。在其它情况下,得到资金的是
房主,他们用这些资金自己建造房子,比如在农场上建造房子,或者从投机营造商那里
购买房子。政府提供建房资金或者是由于它们想控制房租,或者还由于它们想通过提供
一些房贴来提高住房标准。(美国政府和英国政府现在也提供建房资金以鼓励人们购买
房屋。)如果既不控制房租,也不提供房贴,那么通常有许多私人提供建房资金,因为
这种投资很保险。但是在有些国家里,建房标准也是相当低的,因为人们宁愿将额外的
收入花在寻欢作乐上,而不愿建造较好的房子。
然后是发展工业的资金供应问题。在筹集资金方面,小厂主遇到了与小农所遇到的
同类的困难。此外,政府特别急于鼓励地方小企业,这种企业不同于否则可能垄断制造
业的外国大公司,因此,它们常常为此目的而设立特别的金融机构。我们在第四章(第
三节(四))中讨论了这个问题,并且看到,小企业的困难不仅是由于缺乏资金造成的,
而且往往也是由于缺乏管理技术造成的。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致认为,设立一个既进
行监督和提供管理方面的意见,又向小工业家提供资金的机构是适宜的。可是设法从政
府得到资本的不仅仅是小实业家或地方实业家。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大资本家要为制
造业筹集资本也有困难。国内大资本家有困难是因为在欠发达国家,地方资本不敢从事
制造等新式活动。地方资本很容易流入大规模的农业、贸易或抵押业,在制造成为一种
人们熟悉的活动之前,不会提供给制造业。外国资本市场也不向任何大规模的制造活动
开放。它们成立了特殊机构向海外采矿业或种植园或公用事业公司提供资金,但是不向
制造业提供资金。因此,供制造业使用的外国资本要么是通过设在工业国的决定在欠发
达国家开设分厂的工业公司渗透进来的,要么是通过偶尔也办工厂的海外大贸易公司渗
透进来的。所以一个愿意在欠发达国家办厂的外国人往往无法在他自己的国家里筹集他
所需的全部资本。除了那些无法筹集的人以外,还有一些人不希望筹集,因为他们宁愿
与当地人所拥有的资本合伙经营,即使只是以此作为取得政治保护的一种形式。有些国
家的政府喜欢合资经营;它们希望参加工业企业,尤其希望参加那些由外国人管理的工
业企业,因为这样一来,它们为发展工业而必须寻找的资本就增加了。
向工业企业提供资本的方法各有不同。有些企业是全部由政府提供资金,并由政府
机构管理,或者由收费的私人公司管理。此外还有工业发展公司或银行,它们也许全部
为政府所有,或者它们也有一些私人股份,反过来不是借钱给私人资本家就是购买股票,
以此向他们提供资金。有些国家的政府则出钱建造工业区或孤立的工厂,然后租给实业
家,租金往往是有补助的。除了补助金,有些实业家喜欢这种合作形式,因为这比他们
自己建造也许可以少筹5万镑或更多的资本。政府也喜欢这种合作形式,因为它风险小,
如果公司失败,工厂可以租借给其他人。
在我们已经提到的所有方面——农业、手工业、典当业、住房建筑和制造业——政
府放款的作用通常是补充而不是代替私人放款,试图填平私人资本市场留下的空白。市
场本身也建立特殊机构来满足这些需要中的某些需要,例如成立建筑信用社为建造住房
提供资金,成立“动产银行”式的银行来为制造业提供资金。只要思想上没有偏见,政
府资金就能与私人资金一起发挥作用。例如在某些地方,商业银行和政府分工为农业信
用合作社提供资金。在工业金融中,有些新的金融公司也既有政府资金又有私人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这些公司的并且愿意贷款给它们的联合国国际银行喜欢提出这样的
建议,那就是大部分国内资金应当由银行或私人金融家来提供,管理工作应当由私人来
担任,或者至少应当尽可能摆脱政治控制。
人们对于这些机够能够做些什么事情来在资金方面帮助他们这个问题往往存在错误
看法,在小借款人中间尤譬如此。
有些人指望从这些来源得到他们所需的全部资本,或者接近于他们所需的全部资本。
没有一个放款人,无论是私人还是政府,能够提供超过担保物价值的贷款。这些借款人
以为,他们使用所借款项的货物应当成为担保物,但是作为担保物,任何货物的价值都
是低于它的价格的。如果一台机器是花了1000英镑买来的,那么这台机器一安装好,它
的市场价值就开始下降了。所以,如以一台机器作担保物,放款人出借的钱很少是超过
这台机器的价格的一半左右的。因此可以说,除了使用所借款项的东西以外,未来的借
款人永远必须有一部分他们自己的私人资本,或者有一些可销售的资产作为附属担保品。
在欠发达国家,这个作用往往是由土地和珠宝来发挥的,因为它们是人们普遍拥有的仅
有的两项可销售资产(在大城镇以外的地方,房屋往往很破烂,市场价值很低)。要借
钱给没有土地的人特别困难,所以在那些农民多半不拥有土地,而作为佃农或分成佃农
而劳动的国家里,信用社给每一个人的贷款数额,与农民有他们自己的土地作担保时可
能得到的贷款数额相比,是很少的。这个问题的一个解决办法是成立有无限责任的合作
社。这种合作社在它的发源地(德国)似乎经营得很顺利,但是企图把它移植到欠发达
国家的一些尝试却失败了,因为农民们不愿为彼此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责任。从长远看,
最好的解决办法似乎是提倡耕者有其地。
政府资金的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局限性是,它通常只提供信贷而不提供资本,因为资
金不足迫使政府用它的资金进行周转,除非它有机构可以为它在私人资本市场放款再提
供资金。我们对信贷和资本所作的区别取决于偿还。如果一家企业靠发行股起来筹集资
金,这些股票是不必偿还的;因此除了个人消费所需的费用以外的利润,可以用于扩充
企业。如果企业靠以信用债券或抵押借款来筹集资金,那么剩余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偿还
贷款。政府金融机构通常是指望偿还的,这样在第一家企业能够独立以后它们就能用收
回来的钱为第二家公司提供资金,但是就在一家公司将要在市场上站牢脚根的时候,偿
还贷款的必要性很可能妨碍这家公司的发展。自然并非所有私人企业都希望有一个政府
机构作为永久性的伙伴,尤其是因为这样一个机构必将相当严格地监视该企业的所作所
为。但是有些人希望在偿还贷款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其他人实际上可能喜欢与这个机
构发生关系,以便得到保护或者建立威信。如果将来很大一部分公众储蓄(和外来资金)
流入政府的国库,它的金融机构可以动用的资金就能逐年增加,这些机构就能够比较多
地提供资本,少发放信贷。
与政府金融机构相比,私人金融机构的相对重要性一直在发生变化。一个世纪之前,
人们认为金融当然是私人的事情,政府在市场上仅仅以借款者出现。后来政府开始向在
国内市场上似乎得不到适当照顾的阶级提供资金,如今,甚至连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美
国也有一个照顾国内外特殊的借款人阶级的庞大的政府金融机构网。除此之外,还有税
收对储蓄的影响——将储蓄由私人控制转为由政府控制,或者迫使社会储蓄比它本来会
储蓄的更多的钱。因此,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在各个发展水平上,政府现在是为投资提
供资金的重要渠道。如果我们除此之外再考虑到以下这一事实,即来源于可支配的收入
的私人储蓄额在任何地方都是少的,大部分私人储蓄都是通过保险公司、房屋建筑会和
其它机构投资者流动的,那么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现在投资远比一个世纪以前制度化
了,在那时,个人储蓄者更多地与个人放款者见面,并直接同他谈判。与过去同样重要
的是,储蓄者应当储蓄,投资者应当投资,但是在两者属于不同的人的地方,现在他们
之间的联系纽带越来越可能是某种公私金融机构了。
(二)起点
一旦一个国家变得习惯于将12%的国民收入用于投资,及由此带来的态度和制度,
那就很容易明白它为什么继续这样做。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令人迷惑的问题是开始和
末尾;
一个国家如何脱离5%或更少的那一类,或者说在发展的后期为什么投资表现出缓慢
下降。在这一章里,必须对这两个问题中的每一个问题作一些说明。下面我们先从加速
阶段说起。
我们已经相当详细地讨论了在这个转折点所涉及的态度和社会制度的变化,在最后
一章里,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还有更多的话要说。在本节中,我们只讨论这个问题的一个
比较有限的方面,即一个经济部门在开始时所遇到的困难。
首先,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个困难是由于以下事实产生的,那就是资金的流动并不
是循环的,除非得到资金的人全部把它花光。请考虑一下一位新出现的企业家雇佣人员
从而使这个国家的就业水平比过去有所提高的情况。雇佣人员和从其他厂商购买货物和
劳务的行动使资金进入流通渠道,当我们的企业家这样做时,他指望将他的资金赚回来。
但是他会赚回来吗?你付给人家钱,人家马上转过身来用这些钱购买你的货物,这是极
不可能的。他们用其中一部分钱购买其他人的货物,而这些人则可能用一部分钱购买原
来的雇主的货物。如果收入全部花光,他得等到这个增值过程结束以后才能将他的资金
收回来。但是并不是所有收入都重新进入流通过程;其中一部分被获得收入的人用来购
买进口商品了,一部分向政府缴税了,一部分存起来了。因此一位新雇主不能只依靠他
雇佣的人直接产生的需求;他还必须指望能把别人占有的一部分需求夺过来。如果这种
需求是国内需求,那么他一定要相信,他只要出售新商品,或者提供更方便或更有吸引
力的服务,或者采用某种新的生产技术而降低价格,他是能够将其他人的顾客抢走的,
他必须是一位革新者。要不然,他一定要能够出口,把外国需求夺过来。
所以,在经济活动处于低潮时,为外国市场进行生产通常是使一个国家走上经济增
长道路的转折点。靠为国内市场进行生产求发展在这个阶段是极其困难的。除非进行某
种革新,否则仅仅为国内市场生产更多的产品是无利可图的,因为额外的收入抵不过额
外的支出,除非将一部分需求从其它某个厂商那里夺过来,而这需要进行革新。在经济
活动处于低潮时,为国内市场进行革新是异乎寻常的。这不仅是因为进行革新需要有新
技术,而处于低潮的时候,新技术通常是从国外引进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低潮时,
社会气氛对于那些想从其他生产者那里“窃取”一部分市场而使自己富起来的人通常是
非常不利的。因此,革新通常是在对外贸易方面首先进行的,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带来新
思想的是外国人,另一部分原因是社会对争夺国内市场的斗争并不是很赞成的。
边际收入用得不够——这是这个论点的一部分依据——
是经济停滞的表现,而不是经济发展的表现。因为可以设想,用于储蓄、缴税和购
买进口商品的那一部分边际收入,不会得到额外投资、政府开支,或者出口的同样程度
的补偿,或者至少是不经过很长的时间间隔不会得到这样的补偿。经济一旦走上增长的
道路,那么投资、政府开支和出口额本身就会有一种增加的势头,落在后面的是储蓄、
税收和进口额。增长的经济具有通货膨胀的明显趋向,即使这仅仅是幅度不大的通货膨
胀,或者在通货膨胀的过程中,有规则地出现通货紧缩的危机。由于通货膨胀使资本家
获得进行再投资的利润,并在资本家面前展现了获得巨额利润的前景,从而对投资产生
促进作用,所以已经走上增长道路的经济往往就停留在那里了。同样,停滞的经济往往
会停滞下去。根据定义,投资、出口额和政府开支并不靠它们自己的势头增加。因此,
如果部分新开支用于储蓄,进口商品或者变为政府的收入,那么即使在以后某个阶段其
影响可能是促使投资、出口额和政府开支增加,眼前的需求不旺也会抑制经济活动。在
储蓄试图跟上投资,或者进口要跟上出口,或者收入要跟上政府支出的气氛中,生意比
在投资落后于储蓄,出口落后于进口,或支出落后于收入的经济中兴隆。
但是即使是不存在边际需求量长期不足的趋势,并且非常倾向于进行革新和在国内
市场进行竞争的经济,也还有一个障碍要克服,即各个经济部门要在彼此保持正确关系
的情况下增长,否则它们根本就不可能增长。例如,假设为国内市场生产粮食的农业部
门进行许多革新,其结果不是有剩余粮食可以销往城镇,就是农业部门有剩余劳动力要
到非农业部门寻找职业,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果制造业同时以合适的速度增长,那么
它既能吸收剩余粮食,也能吸收剩余劳动力。如果制造业没有发展,那么贸易条件将对
农业不利,由于农业劳动力和农产品过剩,农业收入将受到抑制,这个部门的进一步投
资和革新活动可能受到影响。如果这个过程仍然使农民比较富了,而不是比较穷了,他
们将购买更多的进口商品,这个因素将引起通货紧缩,除非现在代替进口货的国产商品
的产量有了适当的增长,或者出口额有了适当的增长。一个经济部门的革新活动将受到
抑制,除非其它部门也适当地扩大。
如果经济的发展集中在工业化方面而忽视农业,就像苏联所发生的情况那样,那就
会产生完全一样的困难。于是农产品严重短缺,农产品价格上涨,从而使所有其它物品
的价格螺旋形上涨。要在营利的情况下卖掉工业品也是有困难的。
如果农民的实际收入增加,产业工人的实际工资也必须相应增加,同时工业产品的
价格要保持在比较低的水平。如果农民的实际收入保持在低水平,他们就买不起工业品,
这样就无法推销工业品赚钱了,除非开发国外市场,或者除非像苏联政府所做的那样,
政府将剩余工业品接收过来用于资本形成和国防——但是在一个农民的收入并不在提高
的经济中,这样做就会产生购买这些工业制品的资金问题。这种情况与我们在第二节
(二)中对储蓄所作的分析也是有联系的。如果农业停滞不前;资本主义部门就不能增
长;资本家的利润仍占国民收入的一小部分,因此储蓄额和投资额也是少的。经济的顺
利发展要求工业和农业一起增长。
如果我们将经济分成三个部门来考虑,那就可以比较正式地表示这种关系了。A代表
供应国内市场的农产品,M表示供应国内市场的工业品,X代表供出口的产品。如果M扩大,
A产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如果增加的M产量替代进口商品,那就可以用节省下来的外汇
支付进口更多的A的费用。如果不是这样,如果A停滞不前而M不断扩大,那么不是A的价
格上涨,就是进口额增大,从而造成国际收支逆差,这些情况都会限制M的扩大。另一方
面,不断增大的需求量可以通过扩大X来满足,扩大X可以提供外汇来支付进口商品的费
用。所以在扩大M的同时必须扩大A或X,或者采取进口替代措施,如果要使M的扩大继续
下去的话。同样,在扩大A的同时,必须扩大M或X,或者采取进口替代措施。
只有X能单独不断扩大,不会因A或M不扩大而受到限制:
出口额扩大以后所产生的需求量,可以用进口商起来满足,因为出口为进口提供外
汇。正如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看到的,这是扩大通常从出口开始,而不是从供应国内市场
的生产开始的一个原因,无论生产工业品还是生产粮食,情况都是这样;
这也是一个国家的出口工业能够欣欣向荣而国内消费品的生产仍然比较落后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