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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三:冰雨的风暴

_6 乔治.R.R.马丁(美)
  “是我命令他直说,我想了解我大哥呀。”
  “陛下啊陛下,了解你大哥的人不止他一个。好吧,在维斯特洛,御林铁卫的队长在御前会议上拥有席位,不仅用武力,同时也以智慧为国王效劳。您说我是女王铁卫的首席骑士,那我请求您,好好听我说,我有个计划。”
  “计划?快告诉我。”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要您回潘托斯,寄居于他的屋檐下。很好,去就去……但时间由您决定,而且不是孤身一人。就让我们看看他的人究竟有多忠诚、多顺从。请命令格罗莱船长,改变航线,前往奴隶湾。”
  丹妮有些不安,听说渊凯、弥林和阿斯塔波这些奴隶制大城邦里的人肉市场如脓包般滋生,相关的故事让人心惊胆战。“我去奴隶湾做什么?”
  “招募军队,”乔拉爵士道,“既然你喜欢壮汉贝沃斯,满可以从弥林的斗技场里再买几百个……但我建议驶往阿斯塔波,在阿斯塔波,您能购买无垢者。”
  “戴青铜尖刺盔的奴隶?”丹妮在自由贸易城邦见过无垢者,他们往往替总督、大君和执政官当卫兵,“我要他们来做什么?无垢者不会骑马,通常还是很胖。”
  “您在潘托斯或密尔见过的无垢者都是些护卫,完全不能发挥长处。他们无所事事,而太监本容易发胖,因为是食物是他们仅存的欲望。陛下,通过几个老迈的家族奴兵来判断所有无垢者就跟通过白胡子阿斯坦来判断所有侍从一样。对了,您听过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吗?”
  “没听过,”床单从丹妮肩头滑落,她将之拉回原位。
  “四百多年前,多斯拉克人首度从东方骑马出现,沿途洗劫焚烧每个城镇。领导他们的卡奥叫特莫,他的卡拉萨不若卓戈的那么大,但也不小,至少有五万人,其中一半是辫绑铃铛的战士。”
  “科霍尔人知道他来临的消息后,便着手加固城墙,增加一倍士兵,并雇来两个佣兵团——亮帜团和次子团。由于传来的情况越来越不妙,他们赶紧从阿斯塔波补买三千无垢者,但几乎已来不及了。无垢者们长途行军赶往科霍尔,远远便看见烟雾和尘埃,听到战斗的喧嚣。”
  “等他们抵达城下,太阳已经落山,乌鸦和野狼享用着科霍尔重骑兵们的遗体,而亮帜团和次子团早早卷旗逃匿,佣兵一旦面对强弱悬殊、毫无希望的情况就会这样做。夜幕降临,多斯拉克人没有再战,他们撤回营地彻夜饮酒、跳舞和狂欢,准备第二天攻破城门,肆意奸淫虏掠。”
  “但到破晓时分,当特莫和他的血盟卫们领着卡拉萨走出营地,却发现三千名无垢者已在城门前排好阵型,头顶飘扬着科霍尔的黑山羊旗。您若了解多斯拉克人的战术,就会明白,他们根本不会把这支小队伍放在眼里。阵型不宽,易被包抄;人是徒步,将遭骑兵践踏。”
  “于是多斯拉克人发起攻击,而无垢者们紧握盾牌,压低长矛,纹丝不动。面对两万铃铛作响的哮吼武士的决死冲锋,他们毫无惧色。”
  “多斯拉克人一共冲锋了十八次,但在那片盾牌和长矛前,好比浪涛拍打岩石一样溃散。特莫卡奥三次派出骑射手,围着对手轮番射击,弓箭如雨般撒向这三千勇士,但无垢者只是举起盾牌,挡在头上,不肯让步。到最后,他们只剩下六百人……但有超过一万二千名多斯拉克战士倒在战场上,包括特莫卡奥,他的三名血盟卫,他所有的寇和所有的儿子。三天之后的清晨,新卡奥率领幸存者们列队庄严地来到城门前,一个接一个,每人都割断自己的发辫,扔到那三千勇士脚下。”
  “从那天起,科霍尔的守备队便全由无垢者组成,每人举着的长矛上都挂有一束人类的发辫。”
  “这就是您将在阿斯塔波找到的东西,女王陛下,请在那儿上岸,完成交易后,再由陆路继续前往潘托斯。没错,这会花费很多时间……但未来,当您跟伊利里欧总督一起用餐时,将有一千把剑为你撑腰,而不仅仅只是四把。”
  他的确为我贡献了智慧,丹妮心想,但是……“怎么买得下一千名奴隶战士?我的财产只剩碧玺兄弟会送的王冠而已。”
  “真龙对阿斯塔波人和对魁尔斯人而言,都意味着重生于世的伟大奇迹,想必奴隶商人们会和魁尔斯的巨商一样,送您大量礼物。假如不够……您忘了吗?这三条船上不止有您的多斯拉克人和他们的马,还有从魁尔斯购买的大批货物。我清点过货舱,亲眼看到无数丝绸、虎皮、琥珀、翡翠雕刻,藏红花、没药……奴隶便宜,陛下,虎皮却很昂贵。”
  “那些是伊利里欧的东西,”她抗议。
  “而伊利里欧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朋友。”
  “那就更不应该窃取他的货物。”
  “如果有钱的朋友不愿出钱,那他有什么用,女王陛下?假如伊利里欧总督拒绝你,只能证明他不过有四重下巴的札罗·赞旺·达梭斯而已。如果他真诚地支持您,就不会舍不得三船货物,您想想看,他的虎皮哪有比替您买来军队更好的用途呢?”
  是的,是的。丹妮激动起来。“可路途遥远,会有危险……”
  “走海路同样有危险。海盗船在南方航线徘徊,瓦雷利亚以北的烟海则有魔鬼出没,下一次风暴没准令我们船毁人忙,夏日之海的巨海怪也许会将商船拖进海底……再或船队因无风而再度停滞,在等待中活活渴死。陆地行军有危险,女王陛下,但海洋不见得更安全。”
  “若格罗莱船长拒绝怎么办?阿斯坦,壮汉贝沃斯,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乔拉爵士站起身,“或许是该您亲自去发现的时候了。”
  “是的,”她下定决心,“是的!”丹妮将床单往后一扔,从床铺上跳起来。“我要立即去见船长,命他驶向阿斯塔波。”她弯腰打开箱子,抓起最上面的外套和一条宽松的纱丝长裤。“把我的勋章腰带给我,”她一边命令乔拉,一边把纱丝长裤拉过臀部,“还有我的背心——”她转身道。
  乔拉爵士搂住了她。
  “噢,”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便被他抱紧,两对唇压在一起。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汗、盐和皮革的味道。他将她紧紧压向自己,短上衣的铁扣嵌入她赤裸的乳房。他用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脊椎滑至细小的后腰。她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来,任他的舌头伸入探索。他的胡子虽然扎人,她心想,但嘴里很甜美。除了嘴角的长髯,多斯拉克人不留络腮胡,而在此之前,只有卓耿卡奥吻过她。他不能这么做,我是他的女王,不是他的女人。
  长长的一吻,丹妮说不准究竟有多久。结束后,乔拉爵士放开她,她快速回退一步。“你……你不该……”
  “我不该等这么久,”他替她说完,“早在魁尔斯,我就该吻你,不,在枯骨之城,在红土荒原,我就该吻你,每日每夜,我都该吻你。你那么美丽温柔,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尤物。”他的眼睛看着她的乳房。
  丹妮在乳头出卖自己之前用手盖住,“我……你这是逾越!我是你的女王。”
  “您是我的女王,”他说,“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勇敢、最甜蜜和最美丽的女人。丹妮莉丝——”
  “陛下!”
  “陛下,”他让步了,“龙有三个头,记得这句话吧?从尘埃之殿中听来之后,你一直深感疑惑。好吧,我告诉你:从前有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三条巨龙,分别由伊耿,雷妮丝和维桑尼亚骑乘。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是三头龙——实际上,是三条龙,三个骑手。”
  “我想也是,”丹妮说,“可我的哥哥们都死了。”
  “雷妮丝和维桑尼亚不仅是伊耿的妹妹,还是他的妻子。你没了哥哥,但可以有丈夫。让我明确地告诉你,丹妮莉丝,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及得上我对你一半的真诚。”
第九章 布兰
  山脊陡峭升起,岩石与土壤的长坡道形如利爪。斜坡的低处有树,松木、山楂和岑树,但较高处无植被覆盖,顶端突兀地耸立在多云的天空下。
  山脊在呼唤他。他向上跑去,一开始是轻松漫步,随后越来越快,越跑越高,斜坡在他强健的腿下向后退去,鸟儿在他经过时从头顶树枝间飞散开来,一边挥舞爪子,一边扇动翅膀,逃往空中。他听见清风在树叶间叹息,听见松鼠唧唧喳喳地耳语,甚至还听见松果翻滚落地的声响。无数鲜活的气味则象一首歌谣,环绕着他,歌颂美好的绿色世界。
  沙砾在爪下飞扬,他登上最后几尺,屹立于顶峰。太阳高挂在松树之上,硕大而鲜艳,在他身下,树林与山丘连绵不断,向远方延伸,直到视线和嗅觉的尽头。一只鸢在天空中盘旋,犹如粉红底板上的一个黑影。
  我是王子。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回响,他可以感觉到其中的亲切。我是绿色世界的王子,狼林的王子。他强壮、敏捷、凶猛,生活在美好的绿色世界中的生物都怕他。
  下方远处,林间有什么东西移动。只瞥见灰影一闪,然后又迅速消失,他不禁竖起耳朵。水流湍急的绿溪边,又一条身影掠过。是狼,他知道,是他的小个子远亲们,正在打猎。王子看到更多形体,敏捷的灰爪子影影绰绰。他们是一个族群。
  他也有过一个族群,如今已找不到了。六狼一体,五狼残存,分割天涯,互不联络。在他内心残留着声音的印象,那是人类赋予他兄弟姐妹们的名字,但他不是通过声音来辨认他们的。他记得气味,他们有相似的气味,同一族群的气味,虽然每一个又各不相同。
  王子身边只剩下暴躁的弟弟,那个眼里闪动绿火的弟弟,就连他也有许多次狩猎没见着了。随着每一次日落,弟弟走得越来越远,王子终于成了孤身一人。其他的兄弟姐妹更是散落人间,好比狂风卷走的叶子。
  但他不时能感觉到他们,仿佛大家仍在一起,只不过被石头或树木阻挡了视线。他嗅不到他们的气味,听不到他们的嗥叫,但能感觉到他们的支持……除了那个逝去的姐姐。想起她来,他的尾巴默然低垂。只有五个,没有六个了。四个外加白色而沉默的那个。
  他们属于森林,属于积雪的山坡和嶙峋的丘陵,属于巨大的绿松和金色叶子的橡树,属于湍急的溪流和镶着霜冻的湛蓝湖泊。可他的姐姐离开荒野,走进人类建造的石山孔洞中,那里由另一类猎人统治,能进不能出。这些往事,狼王子统统都记得。
  风向忽然转变。
  鹿,恐惧,血。猎物的气味激起他内在的饥饿。王子又嗅了嗅,便转过身,急速奔跑。他沿着山脊顶端跃驰,下颚半张。山脊另一头比他上来的地方要险峻,但他稳健地踏过岩石、树根和腐叶,冲下山坡,穿过树林,大步前进,被气息所牵引。愈行愈快。
  鹿已倒下,濒临死亡,周围环绕着八个他的灰色小个子远亲。族群首领开始用餐,雄性先吃,接着是他的配偶,轮流从猎物鲜红的下腹部撕肉。其余的在耐心等待,只有那个小尾巴有些不宁,他在离其他狼几步远的地方焦躁地转圈,尾巴压得低低的。他将最后一个用餐,吃兄长们留下的剩饭。
  王子处在下风,他们没有闻出来,直到他跳上坠落的圆木,离死鹿仅六步之遥。小尾巴头一个发现他,可怜地呜咽了一声,便悄悄溜走。除了领头的雄性和雌性,族群里的狼转身龇牙咆哮。
  冰原狼报之以低吼,作为警告,同时也向他们展示自己的牙。他比远亲们体型大,是瘦骨嶙峋的小尾巴的两倍,比两个族群首领则大一半。他跳下来,跃入他们中间,三匹狼见状落荒而逃,消失在灌木丛中。另一匹朝他袭来,张嘴就咬。他迎头对抗攻击,两狼相撞,他用下颚咬住对方的腿,将其甩到一边。野狼一边吠叫,一边一瘸一拐地走开。
  顷刻间,原地只留下那匹头狼,巨大的灰公狼,嘴上满是猎物柔软的腹部流出的鲜血。他鼻口有些白,表明老狼的身份,他张开嘴,红色的唾液从齿间滴落。
  他没有恐惧,王子心想,和我一样。这将是一场恶斗。他们同时扑上。
  他们斗了很久,在树根、岩石、落叶及散落的猎物内脏中翻滚,用牙齿和爪子互相撕扯。他们时而分开,绕着圈子,然后猛冲上去再次接战。王子个头比较大,也更强壮,但他的远亲拥有族群。母狼在附近巡游,边嗅边咆哮,一旦她的配偶受伤脱离战斗,就会挺身而出。其他的狼也不时冲进战团,趁着王子不备咬他的腿或耳朵。其中有一只令他恼火无比,王子便燃起杀气扑过去,撕开了对方的喉咙。从此以后,其他狼都保持距离。
  当最后一丝红光从绿色和金色的树冠间透淅进来,老狼疲惫地倒在泥土里,仰面朝天,露出喉咙与腹部。他投降了。
  王子吸吸鼻子,舔去对方皮毛和伤口中的血。老狼低声呜咽了一下。冰原狼回到猎物旁,他很饿,而猎物属于他了。
  “阿多。”
  突如其来的喊声令他停下来吼叫。狼群用绿色和黄色的眼睛注视他,在白昼的余光中闪亮。他们不知所措。一阵怪异的风在他耳边轻响,他把爪子埋进鹿腹,撕下满满一大块肉。
  “阿多,阿多。”
  不,他心想,不要,我不要去。那是男孩的思维,不属于冰原狼。四周的森林暗淡下来,只剩树木的阴影和闪烁的眼睛。透过那些眼睛,他看到一个咧嘴笑着的高大人类,以及墙上点缀硝石的石窖。舌尖已尝不到浓郁温暖的血味道。不,不要,不要,我要吃,我要吃,我要……
  “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一边念一边轻摇他的肩膀。他试着轻柔地摇,他一直在试,可他有七尺高,强壮得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于是布兰被摇得牙齿哒哒作响。“别摇了!”他恼怒地喊道,“阿多,住手,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阿多停下来,神情有些窘。“阿多?”
  森林和野狼全部消失,布兰回来了,回到一座古代了望塔底的潮湿地窖里。这座塔被荒弃了数千年,甚至失去了塔的形状,翻倒的石头上长满苔藓和常春藤,除非走到近处,否则根本不明白这团纠结到底是什么。布兰为它取名“摇坠塔”,而梅拉找到了向下通往地窖的路。
  “你去得太久,”玖健?黎德年方十三,仅比布兰大四岁,而且体格瘦小,身高也只多布兰两三寸,但他说话腔调严肃,使得他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成熟、更有智慧。在临冬城,老奶妈称他为“小个子祖父”。
  布兰朝他皱眉,“我要吃东西。”
  “梅拉很快就会带晚餐回来。”
  “我不想吃青蛙。”梅拉来自颈泽,习惯吃青蛙,布兰也不好责怪,可是……“我想吃鹿肉。”片刻间,他记起鹿的滋味,鲜血和肥美的肉,垂涎欲滴。为了它,我恶斗一场。我是赢家。
  “你有没在树上留标记?”
  布兰脸红了。玖健总要他在睁开第三只眼,变成夏天时做些事,比如扒树皮、逮兔子回来、或将石头推成直线等等。无聊的事。“我忘了,”他说。
  “你每次都忘。”
  没错,我每次都忘。其实心里是想做的,但一旦成为狼,这些事便不再重要。夏天有一整个世界可以看,一整个世界可以嗅,绿色的森林全供他打猎。他可以奔跑!没什么比奔跑更美好,没什么比得上追逐猎物。“我是王子,玖健,”他告诉年长的男孩,“我是森林的王子。”
  “你的确是王子,”玖健轻声提醒他,“但其余部分却记错了,快,告诉我,你是谁。”
  “你明明就知道。”玖健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但有时候布兰就是想揍他。
  “我要你自己说。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布兰,”他阴沉地道。残废的布兰。“布兰登?史塔克。”瘸腿的男孩。“临冬城的王子。”然而临冬城业已焚烧毁灭,它的人民被驱散、被屠杀。粉碎的玻璃花园,温泉水从墙壁裂口中涌出,在阳光下蒸腾。那个地方再也回不去了,你怎能成为那里的王子呢?
  “谁是夏天?”玖健问。
  “我的冰原狼。”他微笑着说。“绿色世界的王子。”
  “男孩布兰和冰原狼夏天。你们是两种个体,对不对?”
  “两种个体,”他叹道,“一个整体。”每当玖健变得象现在这样无聊,布兰就讨厌他。在临冬城,他要我做狼梦,现在又要我回来。
  “请记得自己的身份,布兰,一定要记得,否则会被狼所吞没。当你们结合时,仅仅披着夏天的皮奔跑、狩猎和嗥叫是不够的。”
  他是为我好,布兰心想,我喜欢夏天的形态更甚自己的本体。可身为易形者,好处不就是能选择喜欢的形态么?
  “你会记住吗?下次一定要在树上做记号,哪棵树并没有关系,只要做了就行。”
  “我会的。我会记住。你喜欢的话,我现在就回去,这次决不忘记。”但我会先饱餐鹿肉,并跟那些小狼再打一仗。
  玖健摇摇头,“不。你得留下吃东西,用你自己的嘴吃。狼灵是不能靠他的动物吃的东西过活的。”
  你怎么知道?布兰忿忿不平地想,你又不是狼灵,怎么知道我不行?
  阿多猛然站起来,几乎把头撞到拱形的天花板上。“阿多!”他一边喊,一边向门冲去。梅拉推门而入,走进他们的避难所。“阿多,阿多,”大个子马童咧嘴笑道。
  梅拉今年十六岁,已经是成人女子了,身高却和弟弟一样。布兰有一回问她为什么长不高,她告诉他,泽地人都是小个子。她有褐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胸部跟男孩一样平,但走起路来优雅轻巧,布兰看了直羡慕。梅拉有一把长而锋利的青铜短刀,可她喜欢一手拿着细长的三叉捕蛙矛,一手拿着编织精巧的索网作战。
  “有谁饿了吗?”她边问,边举起她的捕获:两尾银色的小鳟鱼和六只肥青蛙。
  “我,”布兰说。但他不想吃青蛙。在临冬城,在所有的糟糕事情发生之前,瓦德兄弟俩曾说,吃青蛙会让牙齿变绿,腋下长青苔。他在临冬城没发现他俩的尸体……但那儿有许多尸体,根本看不过来,况且他们没搜查建筑物内部。
  “我马上弄给你吃,愿意帮我清洗猎物吗,布兰?”
  他点点头。要生梅拉的气可不容易,她远比她弟弟快活,总能逗他笑。没有东西可以吓住她或令她生气,噢,除了玖健,他有时候……其实玖健?黎德能吓住所有人。他一袭绿衣,眼睛是青苔的色彩,还会做绿色之梦——必定成真的梦。除了……他梦见我死在臭佬脚下,但我并没有死。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我’又确实是死了。
  玖健让阿多出去找木柴,趁布兰和梅拉清洗鳟鱼和青蛙的当口,升起一小堆火。他们用梅拉的大铁盔当锅,将猎物切成小丁,再加入水和阿多找到的野生洋葱。这锅炖青蛙虽不若鹿肉好吃,却也不错,布兰边吃边下结论。“谢谢你,”他说,“梅拉小姐。”
  “乐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明天出发,”玖健宣布,“继续上路。”
  布兰看出梅拉的紧张。“你又做了绿色之梦?”
  “没有,”他承认。
  “那为何急着离开?”他姐姐质问,“‘摇坠塔’是个好地方。附近没有村庄,林中全是猎物,溪流湖泊中则有鱼和青蛙……谁会上这儿来找我们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目的地。”
  “但这里很安全。”
  “我明白,这里‘似乎’很安全,”玖健说,“但能维持多久?临冬城打了一场仗,死人我们都瞧见了。打仗意味着战争。如果有军队不知不觉地靠近……”
  “也许那正是罗柏的军队,”布兰道,“我哥很快会从南方回来,我知道的。他会带着所有部队回来,赶走铁民。”
  “你家学士临死前没提到罗柏,”玖健提醒他。“但他说过,铁民在磐石海岸,而波顿的私生子在东边。卡林湾和深林堡已告陷落,赛文家的继承人死了,托伦方城的代理城主也死了。四处都在打仗,人人攻击友邻。”
  “行程艰难啊,”他姐姐说,“我知道你想去绝境长城,去找三眼乌鸦。主意虽好,但路途遥远,布兰又没有腿,只有阿多。假如我们有马,一切还好……”
  “假如我们是老鹰,还可以飞呢,”玖健尖刻地道,“事实是,我们没有翅膀,正如我们没有马。”
  “马找得到,”梅拉说,“狼林深处也有林务官、农人和猎人。有些会有马的。”
  “就算他们有,又怎么办?去偷吗?当窃贼?眼下我们首先要避免的就是被人追捕!”
  “我们可以买,”她道,“公平交易。”
  “你看看我们,梅拉。一个残废的男孩,一头冰原狼,一个头脑简单的大个子和两位背井离乡的泽地人。这有多么明显。消息会传得沸沸扬扬。只要布兰被当成死人,他就很安全;假如他活着的消息传出去,立刻会成为猎物,被那些真正想要除掉他的人追捕。”玖健走到火堆边,拿棍子捅捅余烬。“在北方,三眼乌鸦正等着我们。布兰需要更贤明的老师。”
  “那我们该怎么走,玖健?”他姐姐问,“该怎么走?”
  “用脚走,”他回答,“一步一步地走。”
  “从灰水望到临冬城我们走了多久?别忘了,那还是骑马。而今你要我们徒步穿越更长的路途,却连目的地究竟在哪儿也不清楚。你说要越过绝境长城,的确,我跟你一样,没去过那儿,但我很清楚长城之外是个很辽阔的地方。玖健,三眼乌鸦到底有几只?怎么才找得到?”
  “或许是他找到我们。”
  梅拉还不及回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是飘过夜色的遥远狼嗥。“是夏天?”玖健边听边问。
  “不是,”布兰认得出冰原狼的声音。
  “你肯定?”小个子祖父继续问。
  “我肯定。”夏天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到黎明不会回来。玖健能做绿色之梦,却无法区分野狼和冰原狼,他不禁奇怪大家为什么会听玖健的话。他不像布兰那样是王子,也没有阿多的高大强壮,甚至无法如梅拉一般捕猎,但不知何故,大家总服从他的指示。“我们应该像梅拉说的那样去偷马,”布兰忍不住道,“然后到最后壁炉城投奔安柏家。”他想了一会儿。“或者偷一条小船,沿白刃河南下,抵达白港。那里由胖胖的曼德勒大人统治,在丰收宴会上你们见过他的,我很喜欢他。先前他想造船,或许已经造好了,我们可以坐船到奔流城,带着罗柏和他所有的军队回家,到时候就不需要躲躲藏藏了,罗柏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们。”
  “阿多!”阿多打个嗝,“阿多,阿多。”
  他是惟一赞同布兰的人。梅拉只是笑笑,玖健皱紧眉头。他们从不照他的话做,可他是史塔克家的人,临冬城的王子,而颈泽的黎德家毕竟只是臣属嘛。
  “阿阿阿阿多,”阿多摇晃着说,“阿阿阿阿阿阿阿多,阿阿阿阿阿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有时候他就喜欢这样,用抑扬顿挫的方式说自己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而有时候,他又会非常安静,甚至能让你忘记他的存在。没有人知道“阿多”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阿多,阿多,阿多!”他高喊起来。
  看来他不打算停下。“阿多,”他说,“你为什么不去练剑呢?”
  马童已忘记了他的剑,听布兰提醒才记起来。“阿多!”他又打一个嗝,接着去取武器。他们一行有三把剑,都是从临冬城的墓窖里拿的,当时布兰和弟弟瑞肯在那儿躲避席恩?葛雷乔伊的追捕。布兰拿了布兰登叔叔的剑,梅拉拿了他祖父瑞卡德公爵膝盖上的那把,阿多取的则古老得多,一把巨大而沉重的铁家什,千百年来疏于打理,早已变钝,锈迹斑斑。可马童一次就能舞上几个钟头,乱石堆旁有棵枯萎的树,树的一面被他砍成碎片。
  他出去后,隔着墙壁,他们仍能听到他一边劈树,一边吼着“阿多!”。幸亏狼林广大,周围又无人烟。
  “玖健,你说老师是什么意思?”布兰问,“你就是我的老师啊。我没在树上做记号,是我的错,但我下次会的。就像你说的,我睁开了第三只眼……”
  “睁得太大,我甚至害怕你掉进去,象狼一样渡过余生。”
  “不会不会,我向你保证。”
  “男孩布兰作了保证,冰原狼夏天会记得吗?你跟夏天一起奔跑,一起狩猎,一起杀戮……你更多地屈从于他的意志,而不是让他听命于你。”
  “我不过忘了而已,”布兰抱怨,“我才九岁呢,长大后就会好了。即便傻子佛罗理安和龙骑士伊蒙王子,在九岁时也不厉害嘛。”
  “没错,”玖健道,“说得有理,但你顺利成长的前提是白天变长,压制黑夜……而事实却刚好相反。你是夏天的孩子,布兰,请记得史塔克家族的箴言。”
  “凛冬将至。”布兰浑身战栗。
  玖健严肃地点点头,“我梦见一只长翅膀的奔狼被灰色石链束缚于地,便赶来临冬城释放他。而今锁链已然解开,你却依旧不能飞。”
  “那你就教我。”布兰害怕梦中经常出现的三眼乌鸦,它无休止地啄他两眼间的皮肤,要他飞起来。“你是绿先知。”
  “不,我不是,”玖健说,“我只是一个会做梦的男孩。绿先知的能力比我强得多。首先,他们是狼灵,和你一样,他们中最伟大者,可以披上任何鸟兽的形体,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或陆上爬的概不例外,他们还能通过鱼梁木上的眼睛,看到表象下的真实。”
  “诸神赐予人们众多天赋,布兰。你瞧,我姐姐是个猎人,她的天赋即是动则迅捷无双,静则纹丝不动,隐匿行藏。她耳朵灵敏,眼睛锐利,双手稳健。她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这些事情,我做不到,你也做不到。与之相对,诸神赐予我绿色之梦的能力,而给你的……布兰,你可以超越我,你乃是长翅膀的狼,没人说得出你可以飞多高飞多远……但你需要指导,而我是无法帮助你掌握我所无法理解的天赋的。泽地人记得先民和他们的朋友森林之子……但是被遗忘的东西太多了,不知道的就更多。”
  梅拉握住布兰的手。“如果我们留下,不去招惹是非,你或许会很安全,直到战争结束,但除了我弟弟能教的,什么也学不到,而他早已倾囊相授;如果我们离开,去最后壁炉城,或者去长城之外,则要冒被抓的危险。我很明白,你还是个孩子,但请相信,你也是我们的王子,是我们领主的后嗣,是国家的继承人。我们以大地与江河、青铜与钢铁、冰与火的名义向你宣誓效忠。离开,会冒风险,也能发掘天赋,一切由你作主,我们作为你的臣仆,听从你的命令。”她咧嘴笑笑。“至少在这件事上。”
  “你的意思是,”布兰说,“无论我作何决定,你们都会照办?真的吗?”
  “真的,王子殿下,”女孩回答,“请你好好考虑。”
  布兰试图冷静思考,以得出结论,父亲就是这样子做的。大琼恩的叔父“鸦食”莫尔斯与“妓魇”霍瑟十分勇猛,他也相信他们的忠诚。还有卡史塔克家。父亲常说,卡霍城坚不可摧。和安柏家或卡史塔克家在一起,应该会很安全。
  要么南下去找胖胖的曼德勒大人。在临冬城时,他总是笑口常开,而且从没像其他领主那样以鄙夷的眼神看待布兰。还有赛文城,那里比白港更近,但鲁温学士说过,克雷?赛文已死。他突然意识到,安柏家族,卡史塔克家族和曼德勒家族的人可能也死了。而如果被铁民或波顿家的私生子抓住,他也会死。
  如果留在这儿,躲在摇坠塔下,就没人找得到。他会继续活下去,继续当个残废。
  布兰意识到自己在哭。真是个傻孩子,他心想,不论走到哪里,卡霍城、白港、甚至灰水望,你仍然是残废。他握手成拳。“我要飞,”他告诉他们,“我要去见乌鸦。”
第十章 戴佛斯
  他来到甲板上,潮头岛在身后缩成长线,龙石岛则从前方海面升起。山顶飘荡着一缕灰白的烟,标明岛的所在。龙山今早又不安稳,戴佛斯心想,又或是梅丽珊卓在焚烧什么。
  “莎亚拉之舞”号穿越黑水湾,通过喉道,逆风行驶,途中一直想着梅丽珊卓。巴尔艾蒙家的尖角城位于马赛岬顶端,它的了望塔上燃烧着熊熊烈火,让人忆起红袍女喉头的大红宝石。世界日升又日落,流云的颜色跟她婆娑的丝绸长袍相一致。
  她正在龙石岛上等他,带着所有的美丽和力量。她拥有她的神、她的影子和他的国王,而他则一无所有。迄今为止,红袍女祭司似乎一直对史坦尼斯忠心耿耿。但实际上,正是她拖垮了他,就象人拖垮一匹马。为一己迷梦,她骑着他奔向权力,还将我的孩子们送进火里。我要把她的心活生生挖出来,用火来祭奠。他摸了摸船长送的那把精良的里斯长匕首。
  船长待他很好。他名叫柯连恩?萨斯芒,跟这艘船的主人萨拉多?桑恩一样,来自于里斯,里斯人常见的淡蓝眼睛长在他饱经风霜的瘦脸上。此人在七大王国间进行贸易已有许多年。当他得知从海里捞起来的就是著名的洋葱骑士,立即把自己的舱室和衣服让给戴佛斯,还为他找来一双大小差不多合适的新靴子,并坚持要前走私者享用他的美味——只是效果不妙。戴佛斯的胃受不了蜗牛、鳗鱼及柯连恩船长钟爱的其他海产,用餐之后,一整天他都上吐下泻,摇摇晃晃地趴在栏杆上度过。
  木桨划动,龙石岛越变越大。现在戴佛斯不仅能看出山的轮廓,也能看见拥有石像鬼和龙形塔楼的黑石巨堡。莎亚拉之舞号的青铜船首像劈开波浪,溅起的海水如张开的翅膀。他将重心靠在栏杆上,庆幸有东西支撑,之前经历的磨难使他十分虚弱,若站得太久,腿脚便会颤抖,有的时候,他无法抑制地咳嗽,甚至咳出带血的唾沫。这没关系,他告诉自己,诸神既然救我于水火之中,决不会用疾病来杀害我。
  听着桨官沉重的鼓声,船帆的飘荡和木桨的律动吱嘎,不由得让他回到青年时代。在那许多个烟雾朦胧的清晨,同样的声音,曾激起他心中的恐惧——它们预示着老崔蒂蒙爵士麾下海上警卫队的到来,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对走私者毫不留情。
  一切都仿如隔世。一切都发生在洋葱船之前,在围攻风息堡之前,在史坦尼斯削短我的手指之前;一切都发生在战争之前,在红色彗星出现之前,在我改名席渥斯、成为骑士之前。在史坦尼斯大人提拔我之前。是他造就了我。
  柯连恩船长告诉他,史坦尼斯的希望已在黑水长河燃烧的当晚彻底破灭。前方是大火,兰尼斯特军则从侧面包抄,反复无常的臣属们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成百上千地倒戈。“有人看见蓝礼国王的鬼魂,”船长道,“率领狮子的先锋左冲右杀,绿甲在野火映照下闪烁幽灵的光芒,他的鹿角盔上燃烧着金色的火焰。”
  蓝礼的鬼魂。戴佛斯不知儿子们会不会也变成鬼魂回来。在海上讨生活见过太多诡异事情,鬼魂又有什么奇怪呢?“就无人尽忠职守啰?”他问。
  “未变节的是少数,”船长说,“其中后党人士居多。我们把许多鲜花狐狸纹章的人载上船,当然,更多的人只得留在岸上。眼下,佛罗伦大人是御前首相。”
  山越来越高,围绕着苍白的烟雾。船帆在歌唱,鼓点继续敲打,木桨则平滑划动,过了一阵,港口出现在面前。好空旷啊,戴佛斯心想,记得出发以前,每个码头都挤满了船,停泊在防波堤边摇曳。如今最好的泊位由萨拉多?桑恩的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占据——那儿原先是怒火号与她的姐妹舰的地盘。该船周围也都是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他徒劳地寻找着玛瑞亚夫人号和海灵号的踪迹。
  进港之前他们收了帆,仅凭划桨行进。系缆绳时,船长走向戴佛斯,“请你去会会我家亲王。”
  戴佛斯试图回答,爆发出的却是一阵咳嗽,他赶紧抓住栏杆,朝外啐了一口。“国王,”他喘息着说,“我得去见国王。”找到国王,就能找到梅丽珊卓。
  “没人能见国王,”柯连恩?萨斯芒坚定地说,“萨拉多?桑恩会向你解释。来,先去见他吧。”
  戴佛斯实在太虚弱,无力表示异议。他只能点点头。
  萨拉多?桑恩不在瓦雷利亚人号上。他们在四分之一里外的另一个码头上找到了他,他正带着两个太监在一艘大肚子潘托斯货船“丰收”号的货舱里清点货物。两个太监一人提灯,一人拿蜡板和铁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当戴佛斯和船长走下舱室时,老海盗数得聚精会神,今天他穿一件酒红色外衣,漂白高筒皮靴上嵌着银色蔓叶纹。他拔掉一个罐子的木塞,嗅了嗅,打个喷嚏,然后说,“粗颗粒,二流品质,我的鼻子不说慌。还有啊,清单上白纸黑字写着四十三罐,其他的跑哪儿去啦?这些潘托斯佬,当我不会数数吗?”他回头看见戴佛斯,骤然停顿下来,“噢,噢,等等,是胡椒还是泪水,使我双眼模糊?站在我面前的是洋葱骑士?不,这不可能,我亲爱的好朋友戴佛斯死在那条燃烧的河流里,大家都这么说。为何,为何他的鬼魂要来纠缠我?”
  “我不是鬼魂,萨拉。”
  “不是鬼魂?我的洋葱骑士从不像你这样瘦、这样苍白。”萨拉多?桑恩从香料罐和布匹中挤过来,热烈地拥抱戴佛斯,在他双颊各吻一下,然后又吻了额头。“很温热,很温热,亲爱的爵士先生,你的心脏还在跳动。这是真的吗?大海把你吞进去,却又吐了出来?”
  戴佛斯想起补丁脸,希琳公主的弱智弄臣。他也曾沉入大海,回到岸上便疯了。我也疯了吗?他用戴手套的手遮住嘴巴咳嗽,“我从铁索下游过,被冲到人鱼王之矛上。若不是莎亚拉之舞号碰巧路过,只怕就得死在那儿了。”
  萨拉多?桑恩单臂搂住船长的肩膀,“干得好,柯连恩,你会得到丰厚的奖赏。梅佐?马赫,好太监,把我的老友戴佛斯带去船长室,给他取些掺丁香的热葡萄酒,我可不喜欢他的咳嗽声。记得往里面挤酸柑汁,再拿白干酪和一碗我们刚清点过的裂口绿橄榄!戴佛斯,我处理完这位好船长就来找你,你能原谅我的吧?记住,别把橄榄吃光啰,我会生气的哟!”
  两个太监中的长者将戴佛斯领进船中间一件宽大而奢华的舱室,里面地毯厚实,窗户镶嵌彩色玻璃,巨大的皮椅子能让三个戴佛斯舒舒服服地坐。干酪和橄榄很快送上,外加一杯冒热气的红葡萄酒。他双手捧住,满心感激地啜了一口,暖意在胸膛扩散,令人欣慰。
  萨拉多?桑恩很快赶到,“酒你可得包涵点啰,我的老友,这帮不识货的潘托斯佬,就算把水染成紫色,他们也会信以为真。”
  “好歹能暖暖胸口,”戴佛斯道,“我母亲常说,热酒比敷药管用。”
  “依我之见,你还是敷点药吧。在一颗岩石上呆这么久,噢,我的天哪!对啦,你觉得这把漂亮椅子怎么样?瞧,他的屁股可真肥哟!”
  “谁?”戴佛斯边饮热酒边问。
  “伊利里欧?莫帕提斯,告诉你,他就象一条长胡子的鲸鱼,这些椅子正是按他的身材做的,尽管他很少离开潘托斯。其实啊,依我之见,胖子坐什么都舒服,因为他自个儿就带着垫子咧。”
  “你搞到潘托斯船?”戴佛斯质问,“又做海盗啦,我的亲王?”他将空杯子放到一边。
  “哎哟,回来就不说好话。干海盗有什么好?萨拉多?桑恩吃的苦头还不够呀?错啦错啦,我只是讨债而已。噢,理论上我已经发财了,没错,可实际上呢?哎,萨拉是个讲道理的人,他没要金币,只要了一张上等羊皮纸,薄薄地,上面有御前首相艾利斯特?佛罗伦爵爷的亲笔签名和国王的印章。嘿,我当上黑水湾总督了咧,未经我的恩准,谁也不能穿越属于我的领海,是的,不行!不法之徒甭想黑夜里悄悄溜过去,逃避合法的税收和检查,你瞧,这条船就算是走私啦,因此我完全有权将其没收,”老海盗嘻嘻笑道,“我啊,人就是好,可没砍别人的指头哦,嘎,几根指头管什么用?船只和货物才值钱嘛,人呢,人可以付赎金,不过分吧?”他锐利地瞥了戴佛斯一眼。“你身体不大好,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咳嗽……人也瘦了,透过皮肤直能看见骨头咧。而且啊,你装指骨的小袋子……”
  戴佛斯习惯性去摸那不复存在的皮袋子。“我在河里把它弄丢了。”我的幸运符。
  “河上的战斗真可怕,”萨拉多?桑恩严肃起来,“即使在海湾内,看过去都直发怵。”
  戴佛斯咳出几口痰,紧接着又咳。“黑贝丝号和怒火号首先起火,”他终于嘶哑地说出来,“难道所有的船都完了?”还抱有一点点希望。
  “有些是没烧着啦,比如史蒂芬公爵号、珍娜号、快剑号和欢笑君王号等等,她们在上游,避开了炼金术士的屎尿。但链子升起来,照样跑不脱呀。最后嘛,有几条投降,大多数逆黑水河而上,脱离战场,然后被船员们自行凿沉,以免落入兰尼斯特之手。听说珍娜号和欢笑君王号还在河上做起了强盗,吓,谁说得准呢?”
  “玛瑞亚夫人号呢?”戴佛斯忙问,“海灵号呢?”
  萨拉多?桑恩伸手搭在戴佛斯前臂上,捏了一把,“不,不,很遗憾,我的朋友,戴尔和阿拉德,他们都是好汉子……有一件事可以让你欣慰——你的小戴冯被我们救走了。勇敢的孩子啊,都说他怎么也不肯离开国王身边。”
  他感到晕眩,长出了一口气。之前一直不敢问起戴冯。“圣母慈悲,我必须去见他,萨拉,必须去见他!”
  “是的,”萨拉多?桑恩说,“依我之见,你也该航往风怒角,去见见老婆和两个小家伙才对。总而言之,你得有艘新船。”
  “陛下会给我船,”戴佛斯道。
  里斯人摇摇头。“船,陛下半艘都没有,而萨拉多?桑恩多的是。国王的船都在河上烧光啦,而我却一艘都没损失哟。你会有新船的,我的老友,你也会替我航海,对吧?只需在漆黑的夜里悄悄摸进布拉佛斯、密尔或瓦兰提斯,神不知鬼不觉,再悄悄载着丝绸与香料出来。瞧,咱们都会发财的。”
  “你对我很好,萨拉,但我效忠的对象乃是当今王上,不是你的钱包。战争还在继续,根据七大王国的律法,史坦尼斯仍旧是铁王座的法定继承人。”
  “依我之见,既然船都烧光咧,那就什么律法都谈不上啰。再说,你那国王呢,嗯……恐怕你会发现他变了。惨败之后,他避不见人,自个儿窝在石鼓楼里。目前朝政由赛丽丝王后和她伯父艾利斯特伯爵共同打理,她把国王的印章交给伯父,这位爵爷便据此自封为首相,一天到晚迷上了盖章,瞧,我那张漂亮羊皮纸也在内哟!唉,表面是很堂皇啦,可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小王国,潦倒又荒凉,最最关键的是,没钱,没钱!嘿嘿,连付给老实忠诚的萨拉多?桑恩一点点应得的报酬都做不到。咱们的王国还得靠我搭救出来的几位落汤鸡骑士和我手下勇敢的船员来保卫,好让人伤心哟。”
  一阵痛苦的咳嗽迫使戴佛斯弯下腰来。萨拉多?桑恩上前帮忙,却被他挥手制止,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不见人?”他喘着气说,“什么意思,陛下他从不见人?”即使在自己耳中,声音也显得又粘又浊,舱室在周围旋转,令人晕眩。
  “除了她之外,”萨拉多?桑恩说,戴佛斯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我的朋友,你太难为自己了。我看哪,你现在需要的是床,不是萨拉多?桑恩。对,一张床,一堆毯子,一贴用在胸口的热敷药,以及更多的香料热酒。”
  戴佛斯摇摇头。“我没事。告诉我,萨拉,这件事我必须了解。难道陛下除了梅丽珊卓,不见任何人?”
  里斯人怀疑地盯了他许久,才不情不愿地说下去,“是的,卫兵会拦住所有人,甚至包括王后和他的小女儿,仆人们送去的食物也从未动过。”他倾身向前,压低声音。“我听到一些奇怪的说法,你瞧,山里面有熊熊大火,而史坦尼斯和那红袍女结伴走下去看,据说有井道和秘密楼梯通往山的内部,在那个炽热的地方,只有她能安然无恙。嗨,这些恐怖事情一天到晚都有人讲,我老喽,听了过后饭都吃不下。”
  好个梅丽珊卓。戴佛斯不禁浑身颤抖。“一切都是红袍女的阴谋,”他说,“她用烈火吞噬我们,以惩罚史坦尼斯抛弃她的举动;她企图使国王以为,没有她的巫术就不能获得天下。”
  里斯人从碗里挑了一颗饱满的橄榄。“这都是老生常谈啰,我的朋友,最近常有人这么说。如果我是你,决不会讲得这么大声,龙石岛上到处都是后党人士哦,噢,没错,他们耳朵尖,刀子更尖哟。”他将橄榄送入嘴里。
  “我也有刀子,柯连恩船长送的礼物。”他拔出匕首,放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我要用它剖出梅丽珊卓的心脏——如果她有心的话。”
  萨拉多?桑恩一口吐出橄榄核。“戴佛斯,噢,好戴佛斯,这玩笑可开不得。”
  “我没开玩笑。我就是要杀她。”但愿寻常武器能将她杀死。对此戴佛斯并不确定,他曾亲眼看见克礼森老师傅将毒药偷放入酒里,两人都喝了,结果学士一命呜呼,红袍女却安然无恙。然而匕首插入心脏……歌手们不是说,恶魔也能被冷兵器击杀吗?
  “你简直不着边际,朋友。”萨拉多?桑恩警告他,“海里面待久喽,我瞧你还没康复吧,发烧把脑子也烧坏了。好啦,好啦,到床上多休息一段时间,等身子好些了再说。”
  等决心削弱了再说?戴佛斯站起身来,的确有些发烧和晕眩,但没关系。“你是个反复无常的老滑头,萨拉多?桑恩,但另一方面,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里斯人摸摸银白的尖胡子,“也就是说,你会陪着好朋友,对吗?”
  “不,我要走。”他边咳边道。
  “走?上哪儿去?你给我好好瞧瞧自己!又是咳嗽,又是发抖,弱不禁风的样子,上哪儿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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