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奇风岁月

_2 罗伯特·麦卡蒙(美)
“西姆,我要开灯了。”
咔嚓。
看到了。
西尔斯先生跪趴在地上,低垂着头,半边脸贴在地毯上。他脸上全是汗,看起来肿肿的,眼皮也肿肿的。他外套的右肩上脏兮兮的,牛仔裤上全是泥巴,好像在森林里摔倒了。灯一开,他忽然猛眨眼睛。我注意到他下唇上拖着一条长长的口水。“那东西在哪里?”他忽然说,“你看到了吗?”
“在你……在你右手边。”
他伸出左手摸索了一下。“他妈的你骗我。”他咒骂了一声。
“西姆,我说的是另外一只手。”她口气很疲惫。
他伸出右手摸向那个亮亮的金属物。那是一个威士忌小酒瓶。他摸到了那个小酒瓶,立刻一把抓住。
接着他跪起来,愣愣地盯着他太太,眼中闪过一丝凶光,那模样邪恶而丑陋。“你敢跟我耍嘴皮子?”他咒骂着,“小心你那张臭嘴。”
我慢慢往后退,退到走廊。眼前,我仿佛看到一头怪物剥开身上的人类外皮露出本来面目。
西尔斯先生挣扎着想站起来。他扶住桌子,桌子猛然一歪,桌上的拼字游戏盘忽然飞起来,字母片撒了满地。他慢慢站起来,伸手拧开酒瓶的盖子,然后把瓶口凑到嘴边舔了一下。
“西姆,我们去睡觉好吗?”她问。听得出来她鼓足了勇气才敢开口,仿佛她很清楚问这句话会导致什么后果。
“我们去睡觉?”他忽然冷笑起来,“我们去睡觉!”他嘴角往下一沉,“我不想去睡觉!你这只大屁股的臭母猪!”
西尔斯太太忽然浑身颤抖,就像被棍子抽到身上。她伸手捂住嘴巴。“噢……西姆。”她啜泣起来,那哭声听起来特别酸楚。
我又往后退了一步。这时候,本忽然从我旁边挤到前面去。他穿着那件黄睡衣,面无表情,眼中闪烁着泪花。
人世间有些东西比怪物电影更可怕。那种感觉就像你最亲爱的人忽然变得很怪异,变成像电影里或书里那些骇人的怪物,满脸狰狞地对着你笑。那一刻,我能体会本心里的感受。我相信,他一定宁愿面对玻璃盆里那个长满了触须的火星怪物,也不想面对酒醉的爸爸那布满血丝的双眼。
“嘿,本!”西尔斯先生叫了一声。他身体摇晃了几下,赶紧伸手抓住椅子站稳。“嘿,你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吗?你知道吗?那个烂货生你的时候没生好,你的脑子有一大半还在她肚子里。结果生下你这个蠢货。”
本走到妈妈旁边,停下来。无论那一刻他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并没有表露出来。他一定早就料到会是这种场面。爸爸和唐尼?布莱洛克一起出去的时候,本就已经知道,爸爸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只不过,那不是火星人造成的,而是酒瓶里那些私酿的酒。
“真是世界奇观哪,你们两个。”西尔斯先生想把瓶盖重新拧紧,手却不听使唤,怎么也拧不回去。“臭小子,敢跟我耍嘴皮子,怎么,你觉得很好玩是吗?”
“不是。”
“不是才怪!你巴不得想到处张扬,让全世界都知道,是不是?对了,麦克森家那小子在哪里?嘿,就是你!”他看到我了。当时我站在走廊上吓得不停往后退。“你可以他妈的回去告诉你那个送牛奶的老头,叫他快去死,听到了吗?”
我点点头。接着,他撇开头不再看我。我知道,眼前这个言语恶毒的人并不是西尔斯先生。不完全是。他的灵魂被酒精摧残得血肉模糊,体无完肤。而那些恶毒的言语,仿佛是他的灵魂为了摆脱折磨所发出的呐喊。
“你说什么?”他忽然转头瞪着西尔斯太太。他眼睛已经肿得快睁不开了。“你刚刚说什么?”
“没有,我……我没有说--”
他忽然扑向她,宛如一头斗牛。西尔斯太太惊叫了一声,往后退缩,可是他一只手抓住了她睡袍前襟,另一只手抓着酒瓶举到半空中,似乎想砸她的脸。“还说没有!”他大吼,“你还敢跟我顶嘴!”
“爸爸,不要!”本哀求他,而且跪到地上紧紧抱住爸爸的大腿。西尔斯先生举着酒瓶要打他太太,本抱着他的大腿,而我站在走廊上吓得呆若木鸡,三人就这样僵持着,不知道过了多久。
后来,西尔斯太太终于开口了。面对即将迎面砸来的酒瓶,她的嘴唇在颤抖。“我……我说……我和本都很爱你。还有……我们希望你过得快乐。就这样,没有别的。”她泪水盈眶,一滴滴往下掉,“我们只希望你快乐。”
西尔斯先生没有说话,一直闭着眼睛。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才奋力睁开眼睛。
“快乐?”他嘴里喃喃嘀咕着。本也在啜泣,脸贴在爸爸大腿上。他的手抱着爸爸的大腿,抱得太紧,指关节都泛青了。西尔斯先生那只拿着酒瓶的手慢慢放下来,然后放开太太的睡袍。“快乐。你们看,我很快乐。你们看,我不是在笑吗?”
他面无表情。
他就这样站在那里,拼命喘气,手抓着酒瓶垂在身旁。他往旁边跨了一步,但接着又往另一边跨了一步,似乎不知道该往哪边走。
“西姆,要不要坐坐?”西尔斯太太问。她吸了一下鼻子,抬起手擦掉鼻涕。“我扶你过去坐着好不好?”
他点点头。“好。”
本放开他的腿,西尔斯太太扶着他走到椅子前面。他像一摊烂泥似的跌坐在椅子上,张着嘴呆呆地看着对面的墙壁。她拖了一把椅子到他椅子旁边,坐下来。暴风雨似乎已经平息。也许,将来哪天晚上暴风雨又会来临,但最起码,此刻暴风雨已经过去了。
“我觉得--”说到一半他忽然停住了,仿佛忘了要说什么。他眨了几下眼睛,努力想了想,“我好像不太舒服。”他说。
西尔斯太太轻轻揽住他的头,让他把头靠在自己肩头。他紧紧闭着眼睛,胸口剧烈起伏了几下,然后开始哭起来。我立刻走到门外,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待在屋子里。那是属于他们一家人的时刻,痛苦的时刻,我不能侵犯他们。我只穿着睡衣,感觉屋外凉飕飕的。
我坐到台阶上,南哥也慢慢走到我旁边坐下来,开始舔我的手。我忽然觉得家变得很遥远。
本一直都心里有数。我忽然想到,刚刚他躺在床上装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他心里明白,三更半夜的时候,如果听到纱门发出砰的一声巨响,那就代表爸爸回来了。只不过,那个人不再是他的爸爸,而是一个入侵者。我忽然想到,如果你知道接下来即将是这种可怕的结果,那么,等待的过程会是一种多可怕的煎熬。
过了一会儿,本也走出来了。他坐到我旁边,问我还好吗。我说没事,然后,我也问他还好吗。他说他没事。我相信他,因为,尽管他的处境如此悲惨,但他已经想办法适应了。
“我爸爸就像中了邪一样,”本解释说,“他会说很可怕的话,可是他不是故意的。”
我点点头。
“他并不是故意骂你爸爸的,希望你不要恨他。”
“没有,”我说,“我不会恨他。”
“你会恨我吗?”
“怎么会呢?”我对他说,“我怎么可能会恨你们?我不会恨任何人。”
“你真是我的好兄弟。”说着本忽然紧紧搂住我的肩头。
接着,西尔斯太太也走出来了。她拿了一条毯子给我们,一条红毯子。我们就这么坐着,看着满天的星星在夜空中缓缓移动。没多久,我们听到阵阵鸟鸣,这才意识到天快亮了。
早餐,我们吃了燕麦粥和蓝莓松饼。西尔斯太太告诉我们,西尔斯先生还在睡觉,而且,他会睡上一整天。她问我,等一下我回到家之后,能不能请我妈妈打个电话给她,她有很多话想跟我妈妈说。吃完早餐之后,我换上衣服,把衣服和盥洗用具塞进背包里,然后跟西尔斯太太道谢,谢谢她请我到她家来过夜。然后,本说明天我们学校见。他陪我走到脚踏车旁边,我们就站在那里继续聊了一会儿。我们聊到我们的少年棒球联盟的棒球队快要开始练习了。又一个赛季快到了。
后来,我们一直没有再提起那部火星人的电影。那部电影里,火星人阴谋要征服地球,一个城镇接着一个城镇,先征服爸爸妈妈,然后就会轮到小孩子。那天晚上,我们都看到了入侵者是什么模样。
那是星期天的早晨。我骑着脚踏车回家的时候,一路上不时回头看看迪尔曼街尽头那栋房子。我看到我的好朋友一直跟我挥手,挥了好久好久。
4 复活节的大黄蜂
后来我们发现,那颗陨石掉落到地面之后只剩下一些残渣。一定是从外层空间穿越大气层的时候烧毁的。有几棵松树起火燃烧,不过星期天晚上忽然开始下雨,火势很快就被扑灭了。而一直到了星期一早上上课时间,那场雨还没停。而且那一整天,天空始终一片灰暗阴沉,雨一直都没停。气象预报说,整个星期都会断断续续一直下雨。问题是,星期天就是复活节了,妈妈一直祈祷,希望雨赶快停,要不然星期六商店街的复活节游行恐怕会大煞风景。
其实,奇风镇还有另一类型的游行。复活节前的星期五一大早,早上六点左右游行就开始了,是布鲁顿区先开始的。那里有一户人家把房子粉刷成五颜六色,紫色、橘色、红色,还有橙黄色。有一队黑人已经从那里出发开始游行了。男人穿着白衬衫、黑西装,还打领带,女人和小孩则是穿着素淡灰暗的衣服。男人在前面带头,女人和小孩跟在后面。其中两个男人身上还背着鼓,随着步伐敲着缓慢的节拍。游行队伍一路经过大街小巷,越过平交道,经过商店街,经过奇风镇中心,一路上都没人说话。由于这是一年一度的例行仪式,奇风镇的白人都从屋子里走出来,站在路边默默看着游行队伍。我妈妈也不例外,而爸爸呢,早上这个时间他已经出去送牛奶了。从前我都会跟妈妈一起去,因为我跟所有的人一样,知道复活节的游行是很重要的仪式。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三个男人,他们都背着一只粗麻布袋,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压在领带上。那串项链是由很多东西串成的,包括琥珀珠、鸡骨头,还有河里的小贝壳。在那个复活节前夕的星期五,马路上湿答答的,天空依然阴雨绵绵,但游行队伍里的人都没有打伞。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跟路边围观的人说话,就算有人不懂规矩开口跟他们说话,他们也都不回答。我注意到游行队伍正中央那个人就是莱特富特先生。虽然全奇风镇的人他都认识,但他并没有左顾右盼。他眼睛直视着前方,盯着他前面那个人的背。奇风镇和布鲁顿区是两个紧密相连的小世界,而马库斯?莱特富特则是这两个世界共有的珍贵资产。他有一双灵巧的手,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是他修不好的。只要是人的头脑设计得出来的东西,他都有办法修好,只不过,他修东西的速度慢得出奇。等到他修好一样东西,原本光秃秃的地上大概都已经长出比人高的草了。另外,我看到丹尼斯先生也在游行队伍里。他是奇风小学的警卫。还有,我也看到了卫佛丹恩太太。她是教会的厨师。另外还有珀尔太太,她是商店街面包店的老板娘,个性很活泼开朗,平常一看到人总是笑呵呵的。可是今天她却是一脸严肃,头上戴着一顶透明的塑料雨帽。
队伍最后面,远在妇女和小孩后面,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他穿着一套黑色燕尾礼服,戴着一顶高礼帽,身上背着一面鼓,一只手戴着黑手套,轻轻拍打着鼓面。今天早上,镇上这么多人顶着寒风、冒着大雨站在街头,就是在等着看这个人,还有,他的太太。此刻,他独自一人走在队伍最后面,低着头。不过,再过不久他太太就来了。
我们都叫他月亮人,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都知道他已经很老很老,可是却也没人知道他究竟多少岁了。平常他总是深居简出,从不离开布鲁顿区,只有在每年复活节的时候才会出现。他太太也一样。他的脸又窄又长,半边脸的皮肤呈现出一种蜡黄色,而另外半边脸却又黑得像木炭。不知道那是因为天生的,还是因为染上了什么皮肤病。两种颜色在他脸的正中央交会,呈现出一种斑点状的融合,那条分界线沿着额头、沿着高挺的鼻梁一路向下延伸到下巴。他下巴上长满了白花花的胡子。这位月亮人是一个谜样的人物,他两只手上各戴着一只手表,脖子上挂着一条链子,上面吊着一个大得像猪脚关节的镀金十字架。我们猜,他不但是这个游行队伍的固定成员,而且,游行队伍的行进速度就是他负责掌控的。
游行队伍保持着一种稳定的速度继续往前走,慢慢穿过奇风镇中心,走向酋长河上那座石像桥。要等队伍走到那边,恐怕还要等上一段时间,不过,就算上学迟到也要继续等,因为绝对值得。事实上,每逢复活节前夕的星期五,学校都会特别把上课时间延后到十点,不会准时上课。
最前面那三个背着麻布袋的人慢慢走上桥,走到桥中央时忽然停下脚步,一动也不动,乍看之下好像三座黑色的雕像。而后面队伍里的人虽然紧紧挤成一团,但他们并不至于把整个桥面挡住。艾默里警长已经事先沿着游行路线安置了很多路障,但其实那根本是多余的,因为游行队伍自发留出了通路。
没多久,一辆大型老式轿车沿着商店街慢慢开过来了。那辆车是从布鲁顿区出发的,沿着游行路线一路开过来。车身上镶满了闪闪发亮的塑料钻石,从引擎盖一直铺到后行李箱盖上。车子开到桥中央的时候忽然停下来,接着,司机走下车,拉开后车门。有人从车子里钻出来,月亮人赶紧搀住她满是皱纹的手,扶她站起来。那就是他太太。
女王到了。
她很瘦,身子单薄得像一片影子,而且,也黑得像影子。她的头发白得像雪,脖子很长,肩膀纤细,可是仪态却很挺拔,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帝王般的气质。她穿的衣服并不华丽,也不是什么名牌。相反的,她穿的只是一件黑袍,腰上系着一条银带子,脚上是一双白鞋,头上戴着一顶圆盒形的小白帽,帽檐垂着白纱。她手上的白手套很长,一直拉到手肘。月亮人扶她下车的时候,司机立刻打开一把伞撑在她头上。
听说女王是1858年出生的,推算下来,她已经一百零六岁了。听我妈说,女王本来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黑奴,南北战争前夕,她妈妈带着她逃到沼泽区,后来一路逃到了新奥尔良附近的海湾。她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住在那里的人全是麻风病患,逃犯,还有逃亡的黑奴。而也就是在那里,她学会了一身神秘的本事。
她就是女王,而布鲁顿区就是她的王国。整个奇风镇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叫女王。事实上,就连整个布鲁顿区也没人知道她真正的名字。称呼她女王确实很贴切。她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无与伦比的高贵优雅。
有人拿了一座小钟给她。她站在桥中央,低头看着缓缓流动的黄浊河水,然后开始轻轻摆动手上的小钟,不停地摆动。
我知道她在做什么。妈妈也知道。事实上,在场围观的人都知道。
女王要召唤河底的怪物。怪物深藏在河底的泥沙里,女王要把它召唤到河面上来。
它叫老摩西。我从来没有亲眼看过老摩西,不过九岁那年有一天晚上,我听到过它的吼声。至少,我认定那就是老摩西的吼声。当时刚下过一场大雨,空气很潮湿凝滞。我听到一阵低沉的轰轰声,听起来很像教堂里老风琴最低的那个音。那声音非常低沉,仿佛你的身体先感觉到震动,然后才听到声音。没多久,那低沉的隆隆声渐渐变成一种嘶吼。听到那声音,全奇风镇的狗都发了疯似的狂吠起来。但没多久,那吼声忽然又不见了。回想起来,那大概持续了五六秒钟。第二天,全校的学生都议论纷纷。本和戴维?雷认为那是火车的汽笛声,而约翰尼则不发表任何意见。回到家之后,爸妈也说那一定是火车的汽笛声。问题是,几天后我们却发现奇风镇外三十公里处有一段铁轨被大雨冲毁了,而且那天晚上并没有列车从伯明翰那边开过来。
那么,你怎么解释那神秘的吼声?
不久前,有一具残缺不全的牛尸被河水冲到石像桥下,头和内脏都不见了。这件事是听多拉尔先生说的。那次我和爸爸到他店里去理发,他神秘兮兮地跟我们说了这件事。另外,有两个人在奇风镇外的河边撒网捕河虾,结果却看到一具尸体浮在河面上漂过去。他们说,尸体的胸口被剖开,乍看之下很像沙丁鱼罐头的盖子被掀开一样,而且,双臂双腿被连根扯掉。问题是,下游并没有人看到那具尸体。另外,10月有一天晚上,石像桥有一座桥墩水底的部位被某种东西撞到,结果上面的好几根支柱出现裂痕,必须用水泥补上。后来镇长在《亚当谷日报》发表了一篇声明说:桥墩是被一根漂流木撞到的。
女王继续摇着小钟,手臂摆来摆去,那动作看起来有点像节拍器。接着她忽然开始吟诵咒语,声音听起来清晰而嘹亮。那些咒语是用非洲语念的,我一句也听不懂,感觉上就像核物理学一样深奥。有时候她会停一下,然后歪着头,仿佛在凝视什么,或是仔细聆听什么。接着,她又开始摇小钟。她从头到尾没有念出老摩西这个名字,而是反复念着“丹巴拉,丹巴拉,丹巴拉”。而念出这个名字之后,她又继续用非洲语大声吟诵咒语。
后来,她终于停止摇晃小钟,手臂慢慢垂下来,然后点点头,月亮人立刻把她手上的小钟接过去。她眼睛凝视着河面,然而,我不知道她究竟看到了什么。接着,她往后退了一步,而那三个背着麻布袋的男人立刻站到桥边,打开身上的袋子,从里面拿出好几个纸包。纸包都用细绳子绑住,其中几个被鲜血浸透了,散发出一股生肉的腥味。他们打开纸包,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扔进黄浊的河里。有牛排,牛胸肉,牛肋条,还有一只拔了毛的鸡。接着,他们拿出一只塑料罐,里头装的是鸡内脏;一只绿色的大碗,里面是几副小牛脑;一个血淋淋的纸包,里面是牛肾和牛肝;还有一只玻璃瓶,里面是腌猪脚。他们依序把那些东西扔进河里。扔完猪脚之后,接着是猪鼻子和猪耳朵。最后一项,是一颗比巨人拳头还大的牛心。牛心掉进水里,有如一颗红石头,溅起高高的水花。那三个人扔完东西之后,立刻把袋子折好,往后退开。这时,女王又往前跨了几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地面上有一大摊血,她的鞋子踩在里面。
我忽然想到,他们刚刚扔进河里的,说不定就是他们的复活节大餐。
“丹巴拉,丹巴拉,丹巴拉!”女王又继续召唤了几声,一动也不动地站在桥边低头看着桥下的水流,就这样站了大概有三四分钟。最后,她深深叹了口气,转身走回那辆镶满了塑料钻石的老式轿车。隔着她帽檐的白纱,我注意到她眉头紧锁。她是看到了什么吗?还是说,她没看到她预期应该要看到的东西?她坐上车,月亮人也跟着坐上车。司机关上车门之后,坐上驾驶座,然后车子开始倒退,退到路面比较宽的地方,车子掉了个头,往布鲁顿区方向开回去。这时候,游行队伍也开始沿着原路往回走。通常在这时候,那些游行的黑人会开始有说有笑,会停下来跟路边围观的白人朋友聊天。可是那天,在那个复活节前夕的星期五,在那个异乎寻常的日子,女王郁闷的心情似乎感染了每个人,大家都没什么心情说笑。
我很清楚这个仪式的用意是什么。全镇的人都知道。那代表女王对老摩西一年一度的供奉。我不知道这个仪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过我听说,那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也许你会觉得那是一种异教徒的仪式,一种崇拜魔鬼的行径,镇长和镇民大会应该要勒令禁止。自由浸礼会教会的布莱萨牧师就是这么认为的。然而,镇上很多白人都相信老摩西的存在,他们根本不理会牧师的反对。那种感觉,就像有人身上会带着兔掌当护身符,有人会拿盐从肩膀上撒向身后求平安,那些都已经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大家都是宁可信其有,因为,上帝彰显神迹的方式有时候是超乎我们凡人所能想象的,就算你是基督徒也不见得完全懂。
第二天,雨势更大了,雷电交加,乌云笼罩了整个奇风镇上空。商店街的复活节游行取消了,镇上文艺委员会和商会的人都大失所望,比如小范德康先生。小范德康先生家里经营农牧五金行,过去的六年来,每年复活节他都打扮成复活兔,开车跟在游行队伍最后面。这项任务本来一直是他爸爸老范德康先生负责的,可是后来老范德康年纪大了,跳不动了,只好交给他。每年复活节,商店街沿路的店家都会撒糖蛋给小朋友,而且,不但在店门口撒,他们的家人也会在游行的时候开车沿路撒。另外,阳光会的那些太太、小姐们也可以趁机展示她们的漂亮衣服,而全镇的男人和小孩,还有退伍军人协会的老兵,也可以趁机会威风凛凛地跟在掌旗人后面。还有,亚当谷中学的年轻女孩子组成了一个南方美国甜心会,每年复活节的时候,她们都会穿上环状裙,在游行队伍里耍阳伞。结果,游行取消了,这一切就全部泡汤了。
到了复活节那天早上,天气还是没有好转,风雨交加。起床后,我和爸爸穿上烫得笔挺的白衬衫和西装,把鞋子刷得锃亮的,边打扮边抱怨。面对这种抱怨,妈妈永远都是那句“标准答案”。她说:“才一天嘛。”那跟爸爸的口头禅“如假包换”有异曲同工之妙,仿佛只要她说上这么一句,我们就会忽然觉得打领带很舒服,也不会觉得领口被勒得喘不过气来。复活节是我们这个家族的大日子,妈妈会打电话给外公、外婆,而爸爸也会接着打电话给我爷爷杰伯和奶奶莎拉。每年复活节,我们全家族的人都会在奇风第一卫理公会教堂齐聚一堂,听牧师传扬主耶稣基督死后复活的奇迹。
白人教堂在雪松街。雪松街分别和两条街交叉,一条是邦纳路,一条是山塔克街,教堂就坐落在两个路口之间的路段上。我们开车抵达的时候,教堂里早已挤得水泄不通。雨雾蒙蒙,隐隐约约看得到教堂的雾面玻璃窗口透出灯光。我们下了车,朝灯光的方向走过去。地上湿答答的,我们辛辛苦苦擦亮的皮鞋很快就湿透了。教堂门口的屋檐下已经挤了一堆人,有人正在脱雨衣,有人正在收伞。那座教堂是1939年建的,算起来已经有点历史了,白色粉刷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整栋建筑看起来显得斑驳灰暗。通常每到复活节那天,教堂都会特别粉刷一下,把门面装点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可是今年忽然下了大雨,根本没办法粉刷,而院子里的杂草也没办法修剪,一塌糊涂。
“欢迎欢迎,各位太阳王子!请进请进,各位月花公主!小朋友,走路小心不要跌倒哟!大家复活节早安!”在教堂门口负责接待的是乐善德医生。据我所知,他从来没错过一次教堂礼拜。他是奇风镇的兽医。有一次叛徒身上长了虱子,就是他治好的。他是荷兰人,说起话来还有很重的口音,不过我听爸爸说过,早在我出生之前,他和他太太韦罗妮卡就已经从荷兰移民到美国来了。他大概五十五岁左右,身高大约一米八,肩膀宽阔,头已经秃了,满脸灰白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他身上穿着一套三件式的西装,感觉很整齐,领口打着蝴蝶结,衣襟上还别了一朵康乃馨。人们走进教堂时,他会给他们取好玩的名字。我们走到教堂门口,妈妈对他笑了笑,他立刻热情洋溢地跟她打招呼:“早安!桃子公主!”接着他和我爸爸握握手:“今年这雨下得可真大,雷鸟勇士!”接着轮到我了。他用力抓住我的肩膀,咧开嘴对我笑笑,露出两颗银光闪闪的门牙:“请进请进,小野马!”
“刚刚乐善德医生叫我什么你听到了吗?”一进入教堂,我立刻跟爸爸说,“他竟然叫我小野马!”也许是因为我才刚受洗没多久,他认定我野性未脱吧。
教堂的木质天花板上有好几个吊扇哗啦啦转个不停,但里头依然热气蒸腾。格拉斯家两姐妹坐在教堂最前面,一个弹钢琴,一个弹风琴。这两姐妹可以说是“怪异”这两个字最完美的诠释。虽然她们不是那种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同卵双胞胎,但也长得够像的了。如果她们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你很可能会误以为是其中一个站在镜子前面,只是镜面稍微有点扭曲。两个人个子都很高,都是瘦骨嶙峋,而且都梳着尖塔般的高耸发型,唯一的差别在于,索妮亚头发的颜色是淡金色,而凯塔琳娜则是金黄色。两个人都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另外,索妮亚只会弹钢琴,不会弹风琴,而凯塔琳娜则刚好相反。两姐妹都没结婚,常常吵架,可是偏偏却又住在一起。她们住在山塔克街,她们家房子的形状看起来很像一个姜饼屋。要是你当面问她们的年龄,你会得到好几种不同版本的答案,五十八岁,六十二岁,六十五岁,就看你问的是谁。她们最怪异的地方,应该就是她们的衣着了:索妮亚的衣服全是蓝色的,只是深浅不同,而凯塔琳娜则全是绿色的。这么一来,无可避免的,我们这些小孩称呼她们的时候,一个理所当然就是“蓝色格拉斯小姐”,而凯塔琳娜理所当然就是……自己猜吧。不过,尽管怪异,她们弹琴的技术可真是好得没话说。
教堂里已经人山人海,乍看之下仿佛一间温室花房,各式各样的帽子像花朵一样争奇斗艳。很多人想找位子坐,霍勒斯?凯勒先生沿着走道向我们走过来,帮我们找位子。他也是负责接待的。他满脸白胡子,左眼有点歪斜。看到他那只眼睛,我不觉有点毛骨悚然。
“汤姆!这边这边!老天,你眼睛瞎了吗?”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敢在教堂里大呼小叫。
放眼望去,教堂里无数的帽子仿佛一大片起伏不定的海面,而他就站在那片帽海中,高举双手挥舞。我感觉到妈妈很尴尬地低下了头,而爸爸赶紧搂住她,仿佛怕她会羞愧到当场昏倒。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爸爸说,爷爷常常会做一些类似“当众亮屁股”的丑事。当时他以为我不会听到,但我听得可清楚了。而那天在教堂里,爷爷果然又在“当众亮屁股”了。
“我帮你们留了位子!”爷爷大嚷着。台上的格拉斯两姐妹被他吓得乱了手脚,钢琴、风琴都走了音。“你们还不快点!再慢位子就被人抢走了!”
外公外婆也坐在同一排长椅上。外公穿了一套皱条纹西装,可是尺寸太大,乍看之下仿佛被雨水浸湿了,整整大了两号。他满头白发往后梳得很平整,穿着白衬衫,打着蓝蝴蝶结,脖子被领口勒住了,皮肤上挤出一堆褶皱。他那条木头义肢的腿伸到前面那排椅子底下,眼神看起来好像很痛苦,而且,再加上他的位子就在我爷爷旁边,那就更痛苦了。他们两个坐在一起显得很不协调。至于我外婆呢,她就显得喜气洋洋。她穿着一套如青草般翠绿的洋装,戴着白手套,帽子上插了好几朵小白花。她那可爱的椭圆形脸蛋显得容光焕发。她坐在我奶奶莎拉旁边,两个人看起来就像姐妹花。奶奶一直伸手去扯爷爷的西装外套,拼命想叫他坐下来别再丢人现眼。爷爷一年到头永远是那套黑西装,复活节是那套,参加葬礼也是那套。爷爷站在那边像个交通警察一样,叫他那一排的人坐进去一点,挤一下,腾出位置来,然后大叫了一声:“来,这边又多了两个座位!”
“杰伯,你给我坐下!坐下!”奶奶最后没办法,只好用力捶了一下爷爷瘦巴巴的屁股。爷爷皱起眉头瞪了她一眼,然后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下。
爸妈和我挤进那排座椅。外公跟爸爸打招呼说:“汤姆,真高兴又见到你了。”两个人握握手,然后他又接着说:“可惜我好像看不清楚。”他眼镜上结了一层白雾,于是他把眼镜摘下来,掏出手帕擦擦镜片,“这五六年来的复活节礼拜,今年是我见过人最多的--”
他话都还没说完,突然听到爷爷插嘴大叫说:“这里快挤死了,还真像妓院发薪水的日子,你说对不对呀,汤姆?”奶奶立刻抬起手肘用力撞他的肋骨,震得他假牙差点掉出来。
“我在跟汤姆讲话,你能不能不要插嘴?”外公忍不住开口骂爷爷,他的脸涨红了。“打从我坐下来到现在,还没有机会开口说半句--”
“乖孩子,你看起来气色真好!”爷爷又插嘴了。他手伸得好长,从奶奶面前伸过来拍拍我的膝盖。“丽贝卡,你有没有让这孩子多吃点肉呢?小孩子正在长,要多吃点肉才长得出肉,知道吗?”
“你耳朵聋了吗?我刚刚说什么你没听到吗?”外公的脸越来越红了。
“听到什么?”爷爷问他。
“杰伯,把助听器打开。”奶奶提醒了他一句。
你说什么?”他问她。
“助听器!”她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把助听器打开啊!”
看样子,今年的复活节有好戏看了。
雨势越来越大,雨水劈里啪啦打在教堂屋顶上。教堂里的人都在互相打招呼,而同一时间,人潮还在陆续涌进教堂,每个人都淋得浑身湿透。爷爷的脸又瘦又长,一头白发剪得很短。他抓着爸爸不放,拼命追问他谋杀案的事,可是爸爸却一直摇头,什么都不肯说。奶奶问我今年是不是要开始打棒球了,我说是。奶奶圆圆的脸上满是皱纹,一双蓝眼睛,神情看起来好慈祥,不过据我所知,她常常被爷爷气得往地上吐口水。
由于下雨,窗户都紧紧关着,里头空气很滞闷。地板上湿答答的,墙壁在渗水,天花板上的吊扇转动时嘎吱作响。教堂里飘散着一股混杂到无法形容的气味,有成百上千种香水味,刮胡水味,洗发精味,还有花香味,因为有人衣领上、帽子上插着花。接着,穿着紫袍的唱诗班排成一列走进教堂。结果,他们第一首圣诗都还没唱完,我已经汗流浃背。圣诗唱完之后,全教堂的人都站起来唱一首赞美诗。唱完了,大家又坐下。接着,两个又圆又胖的太太走到前台,开始劝大家捐献,说是要救济亚当谷的穷苦人家。那是加里森太太和普拉斯摩太太。接下来,大家又站起来唱了另一首赞美诗,唱完了又坐下。爷爷和外公唱起歌来声音洪亮得惊人,简直就像沼泽池塘里的牛蛙。
接着,里士满?拉佛伊牧师上台了。他身体圆滚滚的,脸蛋肥嘟嘟的。他站到讲坛后面,开始宣扬耶稣基督死而复生的奇迹,他说,这真是一个神圣的日子。拉佛伊牧师左眼上方的头上有一撮棕色的头发,两鬓的头发已经灰白。每到礼拜日,他的头发总是往后梳得很整齐,可是一开始讲道,他开始手舞足蹈,唾沫横飞,那撮棕发就会开始散乱,垂到前面像一道金黄色的瀑布遮住他的脸。他的太太叫埃丝特,三个孩子分别是马太、路加和约翰。
拉佛伊牧师讲道讲到一半,外面忽然雷声大作。那一刹那,我忽然察觉到坐在我前面的那个人是谁了。
魔女。
她有心灵感应,能够看穿别人的心思。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当我注意到她坐在我前面的那一刹那,她立刻就感应到了。她忽然转过头来,用那双深邃乌黑的眼睛盯着我。她那种眼神仿佛能够瞬间将人冻结,就连女巫也无力抵抗。魔女的名字叫布伦达?萨特利,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一头红发细得像丝,脸色苍白,脸上满是棕色的雀斑。她的眉毛又黑又浓,粗得像毛毛虫,五官歪歪扭扭,仿佛那张脸曾经被人用铲子狠狠打了一下。她右眼看起来比左眼大,鼻子尖得像老鹰嘴,底下露出两个黑洞,而且,她嘴巴很大,两片薄薄的嘴唇几乎横跨了下半边的脸。只不过,这样的长相并不能怪她,只能说是遗传基因作祟。她妈妈跟她一样也是火红的头发,而且还有棕色的胡子。而她爸爸则是满脸的红色大胡子,瘦得像竹竿。有这样的遗传基因,难怪她看起来像幽灵一样令人毛骨悚然。
大家之所以会叫她魔女,是因为她曾经给她爸爸画过一幅画。在那幅画里,她在她爸爸头上画了两只角,身体后面还长了一根尾巴,尾端像一只叉子。而且那天,她亲口告诉美术老师狄克逊太太和全班同学,她爸爸衣橱后面藏了一堆杂志,杂志里有很多男生魔鬼,他们把尾巴插进女生魔鬼的洞洞里。不过,魔鬼对她们一家人的诅咒,并不止于衣橱后面的秘密。有一次上看东西说故事课的时候,她用鞋盒装了一只死猫带到学校去,猫的眼睛上还贴着两枚一分钱的硬币。另外,有一次上手工课的时候,她用绿色和白色两种黏土堆成一片草地,草地上是一片墓园,墓园里有好几座坟墓,墓碑上写着几个同学的名字,还有他们死亡的日期。有几个同学吓得差点精神错乱,因为他们看到墓碑上的日期之后,以为自己真的活不过十六岁。另外,她还很喜欢那种很恶心的恶作剧,比如说,汉堡面包里夹了狗大便之类的。去年12月,奇风小学女厕所发生水管爆裂的意外事件。事后发现,每一个马桶里都塞满了笔记纸。大家议论纷纷,认为那件事一定和她脱不了干系。
如果你要我用一个词来形容她,那就是,诡异。
而那一刻,那个诡异的女孩正死盯着我。
她那张歪歪扭扭的嘴忽然露出一抹微笑。我拼命想移开视线,然而,她那乌黑锐利的眼睛仿佛有一股魔力,我像中邪了一般根本无法移开视线。我心里想,我被她制住了。有时候,当你希望大人多注意你,多关心你一下,他们偏偏就心不在焉。而有时候,当你希望大人不要来管你,他们偏偏就会死盯着你。大人好像都是这样。就像那一刻,我好希望爸爸或妈妈开口叫布伦达转头看前面,专心听拉佛伊牧师讲道,偏偏他们浑然无觉,仿佛魔女施展法力变成了隐形人,他们根本看不见她。除了我,没有人看得见她。此时此刻,我成了她的猎物。
她慢慢抬起右手。她的右手仿佛一个白色的小蛇头,长着脏兮兮的绿色尖牙。接着,她慢慢地伸出食指,伸向她的鼻孔,那动作既邪恶又优雅。然后,那根手指慢慢伸进鼻孔里,那一刹那,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种怪异的幻想,以为她会把整根手指头塞进去,没想到她手指头很快又拿出来了,指尖上有一团玉米粒大小的东西,绿绿的,亮亮的。
她那双黑眼珠一眨也不眨,嘴巴开始慢慢张开。
不要。我心里暗暗呐喊。不要,求求你不要!
但魔女依然把指尖那团绿绿的东西伸向她的舌头。
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动作,感觉整个胃忽然扭绞成一团。
她的舌尖碰触到那团绿绿的东西、脏兮兮的指甲,一条黏黏的东西垂了下来。
魔女用舌头舔自己的手指,舔掉了那团绿绿的东西。我猜,那时我可能浑身都在剧烈地颤抖,因为爸爸忽然摸摸我的膝盖,凑在我耳边悄悄说:“专心点!”只是,他当然看不到眼前那隐形的魔女,也没有注意到她那恶心的动作。魔女对我嫣然一笑,那双黑眼珠露出一种满足的神色,然后就转回头去了。恐怖的梦魇结束了。她妈妈抬起一只毛茸茸的手,摸摸她那火红的头发,那模样仿佛她女儿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女孩,美得会令上帝屏息。
接下来,拉佛伊牧师要大家祷告,我立刻低下头,用力闭上眼睛。
祷告进行了五秒钟,我忽然感觉有东西重重敲到了我后脑勺上。
我转头去看。
那一刹那,我整个人立刻被一股无比的恐惧淹没。坐在我后面的人,眼睛是灰色的,眼神比刀锋更凌厉。是布兰林兄弟:戈萨和戈多。他们的爸妈分别坐在他们两边,正低头全神贯注地祷告。我猜想,他们一定是在为他们的骨肉祷告。两兄弟都穿着白衬衫,蓝西装,而且都打着条纹领带,不过,颜色不太一样。戈萨是白底黑条纹,戈多是白底红条纹。大一岁的戈萨头发比较白,而小一岁的戈萨头发比较黄。
他们的脸看起来很像那种魔鬼的雕像,连脸型的骨架都充满杀气--下巴有点突出,额头像大理石板,而那高耸的颧骨锐利如刀锋,仿佛你不小心碰到就会皮开肉绽。我转头去看他们,只有短短的一刹那,但我已经看到两张杀气腾腾的脸,看到戈多伸出中指朝我比一个很粗鄙的手势,而戈萨正把一颗小黑豆塞进吸管里,准备下一波攻击。
“科里,别看后面!”妈妈凑在我耳边悄悄说,然后扯了一下我的衣服。“眼睛闭起来,专心祷告!”
我乖乖闭上眼睛。没多久,第二颗黑豆又击中了我的头。那种痛,会让人忍不住想大声惨叫。祷告的那段时间,我听到布兰林兄弟在我背后窃笑不已,你一句我一句好像在唱双簧,真是邪恶到极点。看样子,这一整天我的后脑勺会变成他们吸管吹黑豆的靶子。
过了一会儿,祷告结束了,大家又站起来唱另一首赞美诗。接着牧师通知了几件事,对第一次来教堂的人表示欢迎,然后宣布要开始募捐了。捐献盘从前面的座位依序传过来。爸爸事先已经拿了一张一块钱的钞票给我,就是准备捐献用的。我把那张钞票放进盘子里。接着,格拉斯姐妹又开始弹琴,唱诗班开始唱起另一首圣诗。布兰林兄弟在后面咯咯窃笑。后来,拉佛伊牧师又站起来做复活节的布道。就在那时候,我发现一只大黄蜂飞过来停在我手上。
我的手放在膝盖上。虽然那一刹那我仿佛被闪电击中了,但我的手还是不敢动,不敢把它赶走。那只大黄蜂慢慢爬到我食指和中指之间,然后就停住了。它尾巴上那根黑蓝色的毒针在扭来扭去。
我还是先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大黄蜂的知识。
大黄蜂和蜜蜂不太一样。蜜蜂的身体圆圆胖胖的,性情温和,整天忙着在花丛间穿梭,对人类没什么兴趣。至于胡蜂,虽然好奇心比较强,也比较凶猛,不过它们也和蜜蜂一样,有某种固定的习性,只要你对它们够熟悉,就可以预防被它们攻击。然而,大黄蜂就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种身体细长的黑腹大黄蜂。黑腹大黄蜂的体型像一把有头的匕首,天生就有强烈的攻击性,而且毒性极强,一旦被它蜇到,你的惨叫声会连你自己都不忍心听。听说,假如你把头伸进大黄蜂窝里,那种感觉会很像是被机关枪打到一样。有一年夏天,有个小男孩到一栋废弃的老房子里去探险,结果嘴唇和眼皮被大黄蜂蜇到。我看过那男孩子的脸,肿得不成人形,惨不忍睹。我甚至不忍心看到布兰林兄弟被大黄蜂蜇成那样。大黄蜂具有一种近乎疯狂的野性,会突如其来地攻击人。而且,它们会竭力把毒针深深刺进你的皮肉里。它们就跟布兰林兄弟一样生性凶残。如果你要选一种最像魔鬼的动物,那么,那绝对不会是黑猫,不会是猴子,甚至不会是最毒的蜥蜴科摩多龙。最像魔鬼的动物,永远是大黄蜂。
这时候,第三颗豆子又击中了我的后脑勺。好痛,但我还是紧盯着那只大黄蜂。我的心在狂跳,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接着,忽然有个东西从我面前飞过去,我抬头一看,看到第二只大黄蜂在魔女头上盘旋,然后停在她头发上。魔女一定是感觉到头上有什么东西,很快就抬起手把那只大黄蜂挥开。显然她还没弄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么。那只大黄蜂立刻往上飞,黑色的翅膀急速拍击,那嗡嗡声听起来仿佛是在怒吼。当时我以为她这下子完了,那只大黄蜂一定会立刻冲过去狠狠地蜇她。没想到,那只大黄蜂竟然飞向天花板。我猜,那一定是因为它感觉到了魔女是它的同类。
那时候,拉佛伊牧师正讲得入神,讲到耶稣基督被钉上十字架,马利亚伤心哭泣,然后天使把洞口那块巨石移开。
我抬头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好几个吊扇,其中一个旁边有一个小洞,大概有一枚硬币那么大。我看到三只大黄蜂从洞口飞进来,飞向底下的人群。过了几秒钟,又有两只飞进来了。教堂里很闷,几只大黄蜂在凝滞潮湿的空气中盘旋飞舞,仿佛在寻找新鲜空气。
拉佛伊牧师抑扬顿挫的声音是如此洪亮,然而,教堂外雷声轰隆,滂沱大雨哗啦啦打在屋顶上,几乎快把他的声音掩盖住了。我几乎听不见他说了什么。我低头看看指间那只大黄蜂,然后又抬头看看天花板那个洞。
又有更多的大黄蜂飞进来了。密闭的教堂里空气很潮湿,热气蒸腾,大黄蜂在半空中盘旋。我开始计算。八……九……十……十一。有几只停在旋转的扇叶上,仿佛正在玩旋转木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接着,又有一群黑压压的大黄蜂从洞口钻进来了。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数到第二十五只,我就没再往下数了。
我想,教堂潮湿阴暗的阁楼上一定有一个大蜂窝,而且,铁定大得像一只足球。接着,当我看到又有十几只大黄蜂从那个洞口钻进来时,吓得目瞪口呆。故事里,马利亚在路上遇见一个陌生人,陌生人掀开衣服,让她看看他身体上的伤口。我猜,她内心的惊骇一定跟此刻的我差不多。而且,其他人似乎都没有注意到。刚刚魔女挖鼻屎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仿佛她是隐形的,那么,难道那些大黄蜂也是隐形的吗?成群的大黄蜂在天花板上缓缓盘旋,缓缓盘旋,好像在跟吊扇的叶片赛跑。此刻,它们看起来已经开始像一朵乌云,仿佛屋外的暴风雨已经设法渗透进来了。
这时候,我指间那只大黄蜂开始动了。我紧盯着它。接着,我忽然感到脖子后面又是一阵剧痛,不禁皱起眉头。又一颗豆子打中我了。那只大黄蜂沿着我的食指慢慢往上爬,然后停在我的指关节上。它的毒针已经碰触到了我的皮肤,那针尖感觉很像一片极细、极尖锐的碎玻璃。
拉佛伊牧师正讲到他认为最精彩的地方,眉飞色舞,两手在半空中挥舞,头发开始往下垂,遮住了他的脸。教堂外雷声隆隆,雨水重重地打在屋顶上,那轰然巨响听起来仿佛世界末日已经降临,仿佛我们应该开始效法诺亚,开始打造方舟,把成双成对的动物送上船。不过,这次一定要把大黄蜂排除在外。诺亚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一定要设法弥补。我一直看着天花板上的那个洞,恐惧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忽然想到,可能是撒旦忽然找到了办法毁灭我们的复活节礼拜,而那一刻,在我们头顶上盘旋的就是撒旦的化身,它们正虎视眈眈。
这时候,两件事同时发生了。
拉佛伊牧师高举双手,用一种收尾的口气大声说:“最黑暗的日子过去了,在那个光辉灿烂的早晨,天使降临,啊啊啊--!”他本来高举双手要迎接天使,没想到却突然发现手上爬满了小小的翅膀。
同一时间,妈妈忽然伸手按在我手上,压住了那只大黄蜂。接着,她无限温柔地轻轻握了一下我的手。
好像就是在那一刹那,大黄蜂仿佛认为拉佛伊牧师的布道差不多该结束了,于是,它们同时展开行动,攻击妈妈和牧师。
妈妈忽然惨叫一声,同一时间,牧师也惨叫起来。那仿佛是一个信号,那群大黄蜂已经等很久了。
上百根毒针组合成的一团乌云凌空压下,有如一张网,罩向底下那群惊慌失措的猎物头顶。
我听到爷爷惨叫了一声:“该死的!”大黄蜂蜇上他了。外婆则是一声尖叫,那声音听起来好像歌剧的女高音。魔女的妈妈被大黄蜂蜇到脖子后面,立刻大声哀号起来,魔女的爸爸则是高举着两只瘦骨嶙峋的手臂在半空中挥舞,而她却放声狂笑起来。而我后面,布兰林兄弟的惨叫声听起来有点沙哑。那根用来吹豆子的吸管已经被他们丢在地上了。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了整间教堂。放眼望去,只看到盛装打扮的男男女女跳来跳去,两手在半空中疯狂挥舞,仿佛在奋力抗拒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恶魔。拉佛伊牧师间歇性地狂跳了好几次,仿佛每被大黄蜂蜇上一口,他就会痛得跳一下。
他那双手已经肿了好几个包,只见他发了疯似的拼命甩手,仿佛想把手掌从手腕上甩掉。整个唱诗班的人也在放声高唱,只不过,这次唱的不是圣诗,而是凄厉的惨叫声。有人被蜇到脸颊,有人被蜇到下巴,有人被蜇到脖子。眼前的景象,仿佛一道黑色旋风在教堂里盘旋扫荡,扫过每个人脸上,绕着每个人头上盘旋,就像一顶顶黑色的皇冠。这时有人忽然大叫起来:“赶快出去!赶快出去!”接着我听到有人在我背后大叫:“到门外去!赶快跑!”格拉斯两姐妹跑散了,各自冲向门口,大黄蜂停在她们头发上。那一瞬间,大家立刻站起来往门口冲过去。才不过十秒钟之前,这群教友是那么的宁静祥和,而此刻,他们仿佛突然变成了惊慌逃窜的牛群。
大黄蜂就是有这种威力。
“我的腿卡住了!”外公大叫起来。
“杰伯!赶快去帮他!”奶奶大叫。没想到,爷爷已经自顾自跟一群人挤在走道上冲向门口去了。
爸爸拉我站起来。我听到左耳边传来可怕的嗡嗡声,那短短的一刹那,我立刻感觉到耳垂被蜇了一口。我痛得眼泪差点掉出来。“哎哟!”我听到自己惨叫了一声。然而,整间教堂里充满了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再多一声惨叫也不会有人特别注意,不过,另外两只大黄蜂注意到了。其中一只飞到我肩膀上,毒针刺穿了我的西装外套,刺穿了我的衬衫,而另一只冲向我的脸,我立刻感觉上唇仿佛被一根非洲土人的长矛刺中。我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噢哇哇噢哇!你一定听不懂我在叫什么,但你一定感觉得到我痛到什么程度。于是我也跟大家一样,两手在半空中疯狂挥舞,跟那团黑压压的旋风搏斗。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但听起来又有点像狂笑。我已经痛得泪眼模糊,但我还是转头去看,结果,我看到魔女站在长椅上跳来跳去,咧开血盆大口狂笑,脸上爬满了大黄蜂。
“大家赶快出去!”乐善德医生大喊。我看到三只大黄蜂缠着他光秃秃的头顶不放,毒针连番刺进去,仿佛在他头顶上跳跃。他太太跟在他后面跑。她满头灰发,铁青着脸,头上那顶插满蓝花的帽子已经歪了,大黄蜂在她宽阔的肩膀上爬来爬去。她一手抓着《圣经》,一手抓着皮包,跟在人群后面。她气得龇牙咧嘴,拳头在半空中疯狂挥舞,仿佛想反击那团攻击她的乌云。
大家奋不顾身地冲向门口,雨衣和雨伞扔了一地。大家都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们满脑子只想赶快逃脱这种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他们宁愿到外面去面对那洪水般的滂沱大雨。这群教友刚进教堂做复活节礼拜的时候,个个都是彬彬有礼的基督徒,堪称文明人的典范,然而一到了外面,他们都变成了彻底的野蛮人。女人和小孩在泥泞的院子里摔得东倒西歪,而男人被他们绊倒,摔成狗吃屎的姿势,整个脸摔进泥浆里。湿答答的复活节纸帽像轮子一样满地乱滚,最后被倾盆大雨淋得湿透,变成一摊摊的烂纸。
我帮爸爸把外公的木头义肢从椅子下面拉出来。大黄蜂疯狂叮上了爸爸的手,毒针每刺一下,爸爸就倒吸一口气。妈妈、外婆和奶奶挣扎着跑向走道,可是走道上挤满了人,有人摔倒在地上,后面的人被绊倒又叠上去,好像在叠罗汉。拉佛伊牧师和他太太埃丝特把他们的孩子围在中间。他五根手指肿得像五根并排的香肠,但他还是拼命用手去护住孩子们的脸。埃丝特一直在哭。唱诗班一哄而散,有人甚至把身上的紫袍脱下来丢在地上,我和爸爸把外公扶到走道上。大黄蜂一直蜇他脖子后面,他痛得满头大汗。爸爸帮他把大黄蜂赶开,可是成群的大黄蜂还是绕着我们盘旋,虎视眈眈,仿佛印第安人包围拓荒者的车队。小孩子放声大哭,太太们惊声尖叫,然而,大黄蜂还是不断地扑向他们,用毒针蜇人。“赶快出去!赶快出去!”乐善德医生在门口大喊。他一边大喊,一边把挤在门口的教友一个个推出去。他太太韦罗妮卡身材粗壮,简直堪称虎背熊腰。她甚至有力气把男人一把提起来往门外扔。
我们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外公忽然又绊倒了。爸爸立刻把他扶起来。妈妈正忙着挥开奶奶头发上的大黄蜂。接着,我脖子后面又是一阵火辣辣的刺痛。又被蜇了两下,而且相隔不到一秒,那种剧痛感觉很像我的头已经快要炸开了。爸爸搀住我的手臂,把我拉到门外。一出门口,滂沱大雨立刻打在我的头上和脸上。大家都已经跑到门外了,然而,爸爸踩到一摊水,滑了一跤,整个人跪倒在泥浆里。我手按在脖子后面,绕着圈跑个不停,边跑边哭,因为实在太痛了。跑了一会儿,我脚下滑了一跤,整个人立刻摔倒在泥泞的地面上,西装沾满了泥巴。
拉佛伊牧师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他一冲出来就立刻关上教堂大门,然后转身用背顶住门,那副模样仿佛被他关在里面的是魔鬼。
天上雷声隆隆,下着倾盆大雨。豆大的雨点打在大家身上,可是大家却好像浑然无觉。有人呆呆地坐在泥浆里,有人茫然地踱来踱去,而有些人就只是站着淋雨,让冰凉的雨水冷却一下蜇伤处的灼热剧痛。
我也痛得要命,有点神志不清了,不由得开始胡思乱想。我仿佛看到教堂里那些大黄蜂正在庆祝,毕竟,对它们来说,复活节一样是复活节。冬天的时候,蜂巢被冻干了,而冬眠的幼蜂也都冻僵了。而此刻,它们刚从死寂的冬季苏醒过来,仿佛《圣经》故事中的天使滚开墓穴的巨石,迎接春天的重生。而且,它们也等于给我们上了一课,告诉我们生命是多么的坚韧,多么的不屈不挠。它们用毒针给我们上的这一课,比拉佛伊牧师的任何一次布道都更有说服力,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我们每个人都亲身体验到最残酷的人生教育。
接着,我注意到有人走到我旁边弯腰看着我。我感觉到冷冰冰的泥巴贴到我脖子后面蜇伤的地方。我抬头一看,看到爷爷那张满是雨水的脸。他的头发像刺猬一样一根根竖起来,那模样仿佛刚刚遭到电击。
“小子,你还好吗?”他问我。
他刚刚抛下我们一家人自顾自跑掉了。我忽然觉得他真是个懦夫,而且就像背叛耶稣的犹大一样。虽然他拿泥巴敷在我脖子上,但我一点都不感谢他。
我没吭声。虽然我眼睛看着他,可是感觉上却好像看不见他。他说:“你不会有事的。”说完他就挺身站起来,走过去看奶奶。奶奶和妈妈、外婆三个人抱成一团。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他看起来好像一只全身湿透的瘦巴巴的老鼠。鼠辈。
我感到很羞愧。要是我长得像爸爸一样高大,说不定我会忍不住冲上去揍他。有这样的爷爷,真是一种耻辱,简直是无地自容。我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遗传到爷爷那种怯懦的性格。当时我还不知道,不过,后来隔了没多久我就知道了。
这时候,我们听到奇风镇某个角落的另一间教堂响起钟声,那钟声在滂沱大雨中隐隐约约回荡着,听起来恍如在梦中。我不自觉地站起来。我的下唇、肩膀和脖子后面阵阵抽痛。然而,痛苦能够教我们学会谦卑。就连布兰林兄弟那种狠角色也痛到像小女生一样哭得稀里哗啦。要是你全身插满了大黄蜂的毒针,那么,你还狠得起来吗?
滂沱大雨中,复活节的钟声响彻了整个奇风镇。
礼拜结束了。
哈利路亚。
5 脚踏车之死
大雨持续不断。
乌云笼罩了整个奇风镇。巨大浓密的云团夹带着惊人的雨水。滂沱大雨打在屋顶上,我总是在哗啦啦的雨声中不知不觉睡着,但很快又被雷声惊醒。叛徒躲在它的狗屋里呜呜哀鸣,浑身发抖。我知道它一定很怕。几天过去了,我身上被大黄蜂蜇到的伤口已经慢慢痊愈,变成一颗颗红红的小肿块,然而,奇风镇依然看不到半点阳光,大雨依然持续不断。我窝在房间里写功课,功课写完了就看《怪物世界》杂志,或是看我那一大堆漫画。
屋子里飘散着一股雨水味,还有从地下室飘上来的湿木板和湿泥巴的气味。由于雨势太大,爱之颂戏院屋顶漏水,取消了星期六的放映。弥漫的湿气已经浓到化不开,感觉仿佛连空气都要发霉了。复活节过了一个星期之后,那天吃晚饭时,爸爸看着雾茫茫的窗户,忽然说:“雨再这样继续下不停,我们恐怕得像鱼一样用鳃呼吸了。”
雨果然一直没停,空气已经潮湿到快要凝结成水了。乌云笼罩了整个天空,半点阳光都透不进来,整个奇风镇仿佛变成了一片阴暗的沼泽。家家户户的院子都变成了小池塘,街道变成了溪流,学校开始提早放学,让大家可以早点回家。那个星期三下午,我永远记得,就在两点四十三分的时候,我的脚踏车死了。
当时我正用力踩着踏板,在水流成河的迪尔曼街上挣扎前进。没多久,我忽然感觉车身一震,发现前轮陷进了一个水坑。那是路面上的一道裂缝形成的水坑。那一刻,我那辆被铁锈蚀烂的古董脚踏车彻底解体:把手应声断裂,前轮的轮辐也咔嚓一声全部断开,坐垫松脱,车体的每一个接合点也全部断裂。我整个人摔到地上,趴在水里,水流灌进我那件黄色的雨衣里。我趴在那里,整个人愣住了,一时反应不过来自己到底是怎么摔倒的。后来,我坐起来,伸手揉揉眼睛,擦掉脸上的水,然后低头看看脚踏车。那一刹那,我明白,它已经死了。
我的脚踏车是在跳蚤市场买的,当年刚买的时候就已经是十几年的老爷车了。而那一刻,滂沱大雨中,我坐在地上,心里已经明白,它终于寿终正寝了。人类曾经用工具赋予它生命,而此刻,它的灵魂已经脱离了断裂的车体,在大雨中飘向天堂。车体已经扭曲断裂,而固定把手的螺丝钉只剩一颗,整只把手就悬在那颗螺丝钉上。坐垫一百八十度向后倒转,仿佛一颗脖子被扭断的头颅。链条从齿轮上松脱,轮胎从轮框上脱落,断裂的轮辐一根根横七竖八。看到眼前的残破景象,我差点就哭出来。尽管我很伤心,我明白哭是没有用的。总之,脚踏车已经彻底解体了,它寿命到了。就这么简单。而且,我不是它的第一任主人,对它的感情毕竟没那么深。而且,这辆脚踏车在它第一任主人手中已经很多年了,长年累月在路上奔驰,在风吹日晒中损耗,它已经衰老了。既然已经被主人遗弃,既然已经衰老不堪,要是它真的有灵魂,那么,说不定它渴望早日解脱。其实,它从来不曾真正属于我。尽管它曾经陪着我东奔西跑,然而,踏板和把手上却还残留着前一任主人的记忆。也许,在那个下雨的星期三下午,它终于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它知道,我渴望的是一辆真正属于我的脚踏车。也许就是这回事吧。而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接下来回家的路程,我只能走路了,而且,我没办法拖着脚踏车残骸一起走。
我把车子拖到路边一户人家的院子里,放在一棵橡树下。然后把湿透的背包背到肩上,开始走回家。我的鞋子也已经湿透了,走起路来噗嗤噗嗤响。
后来,爸爸送完牛奶回到家,听我说脚踏车坏了,立刻叫我上车,然后载我回迪尔曼街,回到我放脚踏车的地点。“还是有办法修的。”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扫来扫去。他说:“我会找人把它焊接起来,或是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再怎么样也比买新车便宜。”
“好吧。”我应了一声,可是我心里明白,那脚踏车已经没救了。不管怎么焊接都救不活了。“可是前轮已经整个散了。”我又补了一句,可是爸爸全神贯注地在开车,好像没听到我的话。
没多久,车子开到我刚刚放脚踏车的那棵橡树旁边。“车子呢?”爸爸问,“你确定是这里吗?”
就是这里没错,可是,脚踏车的残骸已经不见了。爸爸把车停到路边,跳下车,走到那户人家门口敲敲门。我看到门开了,一位白头发的太太从门缝探头出来。爸爸跟她说了几句话,然后我看到那位太太伸手指向马路。接着,爸爸又回到车子旁边,帽檐滴着水,身上那件制服外套也湿透了。他缩起身体坐上驾驶座,关上车门,然后说:“是这么回事儿,她说她刚刚到门外的信箱拿信,看到有辆脚踏车在橡树下,就打电话给斯卡利先生,请他来把脚踏车收走。”埃米特?斯卡利是我们奇风镇的回收业者。他常常开着那辆浅蓝色的敞篷小货车在镇上跑来跑去,车身上用红油漆喷了“斯卡利旧货回收场”几个字和电话号码。爸爸发动引擎,转头瞪着我。那种严厉的眼神我很熟悉。他生气了。而且我知道,接下来我一定有苦头吃的。“你为什么不去找那位太太,告诉她你暂时先把脚踏车放在那边,等一下会回来拿?你有想到过吗?”
“没有,”我老实承认,“我没想到。”
于是,爸爸把车子开上公路,我们又上路了,不过,不是开回家,而是往西边开。我知道爸爸要去什么地方。奇风镇西侧的边界是一片树林,过了那片树林就会看到斯卡利先生开的旧货回收场。一路上,爸爸又开始细说从前,当年他们如何如何。那真是一种疲劳轰炸。通常都是这么开始的:“当年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不管想去什么地方,都只能走路。当年我很希望有辆脚踏车,就算是用旧的也好。哼,当年我和我那群朋友常常得走四五公里的路,根本不当一回事。而且,就是因为这样,当年我们比你们现在强壮多了。风吹日晒、倾盆大雨,这些根本没什么。不管要去什么地方,都靠我们的两条--”接下去的就不用再说了,你自己不难想象,就是那种代代相传的欢乐童年的赞美诗。
车子来到小镇边界,眼前湿漉漉的路面闪闪发亮,一路蜿蜒进入青翠的树林。雨还是下个不停,薄雾缭绕,飘过树梢,飘过路面。车子必须慢慢开,因为这段路很危险。即使是大晴天,即使路面是干的,这段路都依然暗藏凶险。爸爸一边开着车,嘴里一边还是在唠叨个没完,说当年就算没有脚踏车,童年还是一样过得很快乐。这时候,我终于明白他是在暗示我,万一那辆旧脚踏车修不好,我也只能认命乖乖走路了。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岭传来阵阵雷声。眼前的马路百转千回,必须小心翼翼,感觉上像是牛仔驯服野马。那一刹那我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于是就回头往后看。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心血来潮,但我就是回头了。
那一刹那,我看到后面有一辆车正朝我们的车子冲过来。速度非常快。
我立刻汗毛直竖,猛站起来,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感觉仿佛成千上万的蚂蚁在我身上爬。那是一辆黑色的车子,底盘很低,外形很剽悍,镀铬的水箱罩闪闪发亮,像黑豹的森然利齿。我们后面是一条长长的弯道,刚刚爸爸开过来的时候小心翼翼,不断地交互踩刹车和油门,然而,那辆车却一转眼就绕过那个弯道,快如闪电。我们车子的引擎轰轰作响,可是后面那辆车却悄无声息。我看到驾驶座上有个人影,而且那人脸色一片惨白。我注意到乌黑的引擎盖上有橙红色的火焰图案。那辆车迅速逼近,几乎快要撞上我们了,而且丝毫没有要减速或转弯的迹象。我立刻转头朝爸爸大喊了一声:“爸爸!”
爸爸被我吓得全身一震,方向盘歪了一下,车身立刻向左打滑,偏过中线,但爸爸一回过神来,赶紧把方向盘打正,车子才没有冲进树林里。接着,车子终于又切回车道,停住了。爸爸立刻转过头来看我,我注意到他眼中射出怒火。“你疯了吗?”他大吼,“你想害我们两个一起送命吗?”
我又转头看后面。
那辆黑车不见了。
他没有超车,也没有转弯,就这么不见了。
“我看到……我看到……”
“看到什么?在哪里?”他继续逼问。
“我……我……我好像看到……看到一辆车。”我说,“那辆车差一点……差一点就撞上我们的车。”
他抬头看看后视镜,当然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路面上空荡荡的,下着滂沱大雨。接着他忽然伸手摸摸我的额头。“你还好吗?”
“我没怎么样。”我没有发烧。至少这是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的。爸爸发现我没发烧,似乎松了一口气,立刻把手缩回去握住方向盘。“你坐好。”他说。我赶紧乖乖坐好。接着,他又全神贯注看着前面湿漉漉的马路,开动车子,不过,我注意到他咬紧牙关,而且越咬越用力。我猜,他一定是在盘算,究竟是该带我去看帕里什医生,还是应该把我抓去打屁股。
我没有再提到那辆黑色的车子,因为我知道爸爸不可能相信我。然而,我真的认得那辆车。我见过,就在奇风镇的马路上。它常常沿着马路呼啸而过,轰隆隆的引擎声惊天动地,让人很难不去注意。每次那辆车从我眼前冲过去的时候,我都感觉得到那股热气,看到路面上闪闪发亮。有一年8月的时候,天气热得吓人,那天,我跟几个死党在商店街的制冰厂前面晃来晃去,享受冰块散发出来的凉气。当时戴维?雷告诉我:“那是全镇跑得最快的车。我爸爸说,没有一辆车能够跑得赢午夜梦娜。”
没错,那辆车就叫做午夜梦娜。那辆车的主人叫史蒂维?考利,大家都叫他小个子,因为他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身高差不多只有一米六。他抽烟抽得很凶,一根接着一根,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长不高。
我不敢告诉他,在这条大雨湿滑的公路上,跟在我们后面的车子,就是午夜梦娜,因为,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它就在这条公路上发生了意外。那天晚上,担任义务消防队员的爸爸接到一通电话。他告诉妈妈说是消防队的马凯特队长打来的。有一辆车在十六号公路出了车祸,冲进树林里,车子起火燃烧。爸爸立刻就赶过去帮忙。没想到几个钟头后,爸爸回到家的时候,头发上全是灰,衣服上飘散着一股烧焦味。而自从那天晚上以后,自从看到现场的景象之后,他就不愿意再担任义务消防队员了。
而此刻,我们就是在十六号公路上。而当初那辆烧毁的车,就是午夜梦娜。史蒂维?考利当时就在车上。
后来,小个子史蒂维?考利的尸体--或者应该说,尸体的残骸--埋葬在波特山上的墓园里。而午夜梦娜也就被送进了废车场。
然而,我真的看到了。午夜梦娜真的从雾气中冲出来,从后面冲向我们的车子。而且,我看到有人坐在驾驶座上。
但我不敢说。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接着,爸爸忽然开下十六号公路,转上一条穿过森林的泥土小路,没多久,我们来到一个地方,看到很多棵树上都钉着锈痕累累的铁制广告招牌,上面写着各式各样的物品名称。我算了一下,广告招牌至少有上百面,有橘子汽水广告,头痛药广告,广播电台广告。穿过那片挂满了广告招牌的树林之后,我们沿着那条路来到了一栋灰灰的木头房子前。房子的门廊看起来好像快要塌了,而庭院里杂草丛生,恐怕没有人会认为那是庭院。里面摆着堆积如山的报废家具,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锈痕斑斑的老式手摇转轮衣服轧干机,有厨房用的火炉,电灯,床架,电风扇,冰箱,还有其他比较小型的家电用品。几个巨大的电线轴,几乎跟我爸爸一样高。几个装满了瓶子的大铁桶。而在那堆垃圾正中央的位置,有一面人形的铁牌。那是一个警察的人形牌,面带微笑,胸口用红漆喷了几个字:注意!严禁偷窃!还有,警察头上有三个弹孔。
我觉得斯卡利先生好像不需要担心有人会来偷他的东西,因为,门廊上有两只红色的猎犬趴在地上。我们车子才刚停好,爸爸才刚打开车门,那两只猎犬就立刻跳起来,疯狂挣扎,仿佛想把绳子扯断。过了几秒钟,纱门哗啦一声打开了,一位太太从屋子里走出来。她个子小小的,看起来有点虚弱,一头白发绑成一条辫子,手上抓着一支来复枪。
“是谁?”她大吼了一声,声音听起来像锯木材,“有什么事吗?”
爸爸举起双手。“斯卡利太太,我叫汤姆?麦克森,奇风镇来的。”
“汤姆什么?”
“麦克森!”那两只狗吠得惊天动地,他只好声嘶力竭地大喊,“奇风镇来的!”
斯卡利太太忽然大吼一声:“别叫了!”她伸手到墙上,从钩子上抓起一把苍蝇拍,然后在那两只狗头上猛拍了好几下。两只狗立刻就不敢吠了。
我跳下车,站到爸爸旁边。我们站在满是泥泞的野草丛里,鞋子上全是泥巴。“斯卡利太太,我想找你先生。”爸爸对她说,“他不小心搞错了,把我儿子的脚踏车收走了。”
“哼,”她说,“埃米特绝对不会搞错。”
“他在家吗?麻烦一下,我只是想问他几句话。”
“他在房子后面。”她举起手上的来复枪指向后面,“后面有两间库房,你到那里去找找看。”
“谢谢你。”他转身往后面走去,我跟在他身后。我们走了大概五六步,斯卡利太太忽然大声说:“嘿,我先声明,要是你们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摔断了腿,我们可不负责任。听到了吗?”
如果说前面的庭院像一座垃圾山,那么,房子后面的景象恐怕只有做噩梦的时候才看得到。那两间所谓的库房,其实只是瓦楞铁皮搭成的棚子,大小和储存烟草的仓房差不多。你必须沿着一条曲折蜿蜒的小路才走得到那里。那条小路上有很深的车轮痕迹,两边是堆积如山的废弃物,有电唱机,破雕像,橡皮水管,破椅子,除草机,破门框,破炉台,破锅破盆,旧砖头,破瓦片,旧熨斗,汽车水箱,浴缸,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天哪。”爸爸喃喃自语惊叹了一声。我们在垃圾山间穿梭,雨水稀里哗啦打在那些垃圾上,而某些地方,雨水沿着凹陷顺势往下流,犹如一道道的小瀑布。接着,我们走到一堆歪歪扭扭、纠结缠绕的废弃物前面,那时,我忽然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怪异扭曲的世界。
眼前是一整堆成千上万的脚踏车体,用生锈的铁链串在一起,轮胎都不见了,支架也支离破碎。
听说非洲某些地方有大象的秘密坟场。垂死的大象会自己走到那里,找个地方躺下来,卸下满是皱纹的笨重躯壳,灵魂慢慢飞上天。我相信,当时我看到的,就是脚踏车的秘密坟场。年复一年,那些脚踏车在风吹日晒下逐渐腐朽,然而,它们的灵魂早已告别了奔驰的岁月,消散无踪。在那一大堆脚踏车的残骸中,有些早已被铁锈彻底蚀烂,就像一片片的金属枯叶,等着在秋天的某个午后被人一把火烧成灰。而有些车体上还残留着某些破碎的零件,比如说,有几盏头灯早已破碎,但它挂在车上那种姿态却仿佛依然目空一切。另外,有些把手早已扭曲变形,但上面的橡皮握把还在,彩色橡皮丝垂下来,乍看之下仿佛一道道快熄灭的火苗。那一刻,我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幕景象,我仿佛看到很久以前,那些脚踏车上的烤漆都还是新的,轮胎也是新的,新齿轮油光发亮,新的链条绕着齿轮嘎嘎旋转。我忽然一阵感伤。当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触,也许,那是因为我忽然体会到,天地万物都有尽头,无论我们多爱,无论我们多想挽留,它们终究会有消失的一天。
“嗨,你们好!”我忽然听到有人在跟我们打招呼,“刚刚我好像听到那两只狗在叫。”
爸爸和我立刻转头去看那个人。他推着一辆大型的手推车从一片泥泞中走过来,身上穿着一条连身工装裤,鞋子上满是泥巴,肚子很大,脸上满是老人斑,头顶上有一撮白发。斯卡利先生满脸皱纹,灰色的眼睛,戴着圆框眼镜,鼻子圆圆的像蒜头,鼻头有几条青丝。那是微血管爆裂造成的。他的笑容很灿烂,露出一嘴的大黄牙,灰白胡子的下巴上有一颗痣,上面冒出三根白毛。“想找什么东西吗?”
“我叫汤姆?麦克森。”说着爸爸伸出手要跟他握手,“杰伯是我爸爸。”
“噢,对了!真不好意思,我竟然没有一眼认出是你。”斯卡利先生跟爸爸握握手,“那么,这就是杰伯的孙子?”
“对,他叫科里。”
“我相信我一定见过你。”斯卡利先生对我说,“当年你爷爷跟我还有点交情,我还记得你爸爸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的样子。”
“对了,斯卡利先生,今天下午你是不是去收了一辆脚踏车?”爸爸问他,“在迪尔曼街一栋房子前面。”
“对呀。不过,那车已经完蛋了,整辆车都差不多解体了。”
“呃,那是科里的脚踏车。不知道能不能麻烦你还给我,我想,应该还是有办法修的。”
“噢,”斯卡利先生忽然笑不出来了,“汤姆,恐怕没办法了。”
“怎么了?车子不是在这里吗?”
“嗯,是在这里没错。或者应该说,本来是在这里。”斯卡利先生伸手指向一间库房。“几分钟前我才把车子拖到那里去。”
“那我们去拿回来不就好了吗?”
斯卡利先生忽然咬咬下唇,看看我,然后又转头看看爸爸。“恐怕没办法了,汤姆。”他把那辆推车推到那堆脚踏车残骸旁边。“来吧,我带你去看看。”于是我们跟在他后面走向那间库房。他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那模样有点像机器人。
“是这样的,”他说,“这一年来,我一直想把那些旧脚踏车处理掉,腾出一些空间,这样新的东西进来才有地方放。所以,我跟我太太贝拉说,‘贝拉,要是哪天再让我回收到一辆脚踏车,我就要动手了。再一辆就好。’”他带着我们走到库房敞开的门口。里头很阴凉,天花板上有电线悬着一盏灯泡。里头有好几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在灯光的照耀下,在旁边的地上拉出长长的影子。阴暗处有些大型的东西特别突出,有的是圆弧形,有的有尖角,看起来很像火星人的机器。另外,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上面窜来窜去,发出阵阵的吱吱声。可能是老鼠,也可能是蝙蝠,我也搞不清楚。那地方看起来真的很像一个坟场。《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那个印第安人乔一定很喜欢躲在这种地方。
斯卡利先生带我们走进另一间库房,进门的时候他转头提醒我们:“小心地上,别摔倒了。”他走到一部四方形的机器旁边,停下脚步,“这部是碾碎机。十五分钟前,你的脚踏车已经被我扔进去了。我扔了好几辆进去,你的是最先扔进去的。”说着他把手伸进旁边的一个大桶里,里头装满了扭曲压扁的金属碎片。旁边还有好几个桶,也是准备用来装金属碎片的。“是这样的,这些脚踏车碾碎之后,可以当废五金来卖。我一直在等,等我再回收到一辆脚踏车,我就要开始把那些脚踏车一起碾碎。结果,我等到的就是你的脚踏车。”他转头看着我,眼神很慈祥。在灯光的照耀下,他头顶上的水滴晶莹闪烁。“很抱歉,科里,要是早知道你还想留着这辆脚踏车,我一定会帮你留着。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其实它早就已经死了。”
“死了?”爸爸似乎有点惊讶。
“没错。天地万物都会死。那辆脚踏车寿命已经到了,不管你有多爱它,不管你花多少钱,都不可能修得好。就这么回事。有时候,有人会把脚踏车送来我这边,有时候是有人打电话叫我过去收。那些脚踏车都一样,都已经死了。科里,在我还没有过去收你的脚踏车之前,你应该就已经知道它死了,对不对?”
“对,”我说,“我知道。”
“它完全没有痛苦。”斯卡利先生对我说。我点点头。
我觉得斯卡利先生已经完全领悟到天地万物的本质,而且,虽然他已经日渐衰老,但他还是保有一颗年轻的心,还是能够用年轻人纯真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他一眼就能够看透天地万物的根本法则,而且他领悟到,并非只是有血有肉的生物才有生命,事实上,天地万物都有生命--那双你穿了很多年的宝贝鞋子,那辆永远不会出毛病的车,那支永远写不坏的笔,那辆陪伴你跑遍天涯海角的脚踏车。我们全心全意地信赖他们,而他们也回过头来保护我们,带给我们许多美好的回忆。
有些人心灵已经苍老,冥顽不化,他们会嘲笑你说:“太荒唐了!”然而,我想问他们一个问题:你内心深处是否闪现过一个渴望,渴望你曾经拥有过的第一辆脚踏车能够回到你身边?即使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你是否渴望过?你一定记得那种美好的感觉。你一定记得。当年,你一定帮它取过名字,对不对?比如说,飞鹰,疾风,或是闪电,有没有?当初是谁把它带走的?它在哪里?你一定想过的,对不对?
“科里,有些东西我想带你去看看。”斯卡利先生拍拍我的肩膀,“来,跟我来。”
我跟在他后面走出碾碎机的房间,走进另一个房间。爸爸也跟来了。那里面有一盏灯,还有一扇窗户,玻璃很脏,昏暗的光线从窗口透进来,感觉绿绿的。斯卡利先生的办公桌就在这里,还有一个档案柜。他打开柜门,手伸到最上面那个架子上。“这东西我没有拿给别人看过。”他告诉我们,“不过,我觉得你们一定会很想看看。”他的手在架子上摸索了半天,把上面的盒子移来移去,然后忽然说:“找到了。”他把手从黑黢黢的架子上抽出来,举到有光线的地方。
我看到他手上有一块木头。那是一小块树干的破片,树皮已经褪色,上面还有一些干掉的小虫残骸。另外,那块木头上还插着一根东西,看起来很像一把象牙雕成的匕首,大概十三厘米长。斯卡利先生把那块木头举高,举到灯下。隔着他的眼镜,我注意到他眼中闪出一丝异样的光芒。“看到了吗?你们知道那是什么吗?”
“看不出来。”爸爸说。我也摇摇头。
“仔细看。”他把那块木头举到我面前,让我仔细看看上面那把象牙匕首。我注意到匕首上有一些小洞和裂痕,边缘的锯齿看起来像鱼刀。
“这是一颗牙齿。”斯卡利先生说,“或者应该说是一颗动物的尖牙。”
“尖牙?”爸爸皱起眉头,一下看看斯卡利先生,一下又看看那块木头。“那条蛇一定大得吓人!”
“汤姆,那不是蛇的尖牙。三年前的夏天,有一次我到河边去捡瓶子,结果看到这块木头被冲到岸上。你看看树皮,那棵树一定很老了,而且可能已经沉在河底很多年了。说不定那棵树是那次被洪水冲倒的,整棵树被连根拔起。”他手上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摸着尖牙锯齿状的边缘。“我相信,我手上的东西大概就是唯一的证据了。”
“不会吧?你意思是……”爸爸才刚开口,我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没错。这就是老摩西的尖牙。”他又把那块木头举到我面前,但我却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说不定是因为它的视力退化了。”斯卡利先生开玩笑说,“说不定它把那块木头看成是一只特大号的鳄龟,也说不定那天它只是凶性大发,看到东西就咬。”他用手指头轻抚着锯齿状边缘。“我实在不敢想象,人被这种牙齿咬到会怎么样。一定很恐怖吧,你觉得呢?”
“可以给我看看吗?”爸爸问。斯卡利先生把木头递给他,然后走到窗口看看外面。爸爸仔细看了一下,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天啊,你说得一点都没错!这真的是一颗尖牙!”
“本来就是。”斯卡利先生强调,“你以为我会骗人吗?”
“你应该把这东西拿给几个人看!比如说艾默里警长,或是斯沃普镇长。老天,你甚至应该把这拿去给州长看!”
“我已经拿给斯沃普看过了。”斯卡利先生说,“可是他叫我把这东西藏起来,不要让别人看到!”
“为什么?这东西会变成头条新闻!”
“我们的斯沃普镇长可不这么认为。”他站在窗口转过来面向我们,我注意到他眼中闪过一丝阴影。“一开始斯沃普认为我在骗他,后来,他叫帕里什医生过来看看,结果,帕里什医生又叫乐善德医生也过来看。他们俩都认为那是某种爬虫类的尖牙。后来,我们在镇长办公室开了一个会。那是秘密会议,没有人知道。斯沃普说他不想让外界知道这件事。他说尖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贸然发布,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那太不值得。”说着,他把爸爸手上的那块木头拿回去。“当时我说,‘卢瑟?斯沃普,要是酋长河里真的有一只怪兽,大家一定会很想看看证据,你不觉得吗?’结果他看看我,嘴里咬着烟斗,然后说,‘大家都知道河里有一只怪兽,不过,要是真的看到证据,大家会被吓死。’接着斯沃普又说,‘要是河里真的有一只怪兽,那么,那也是我们奇风镇的怪兽,不要让外面的人知道。’所以,这件事就这样了结了。”斯卡利先生把那块木头拿给我,“科里,想摸摸看吗?这样你就可以去告诉你的朋友说你摸过这颗尖牙,要不要?”
于是我把那块木头拿过来,伸出食指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那根尖牙摸起来冷冰冰的。我想,河底一定很冷。
接着,斯卡利先生把那块木头放回架子上,关上柜门。屋外又开始下大雨了,劈里啪啦打在铁皮屋顶上。“下这么大的雨,”斯卡利先生说,“老摩西一定很乐。”
“我还是觉得你应该把这东西拿给其他人看看。”爸爸对他说,“比如说,伯明翰那边的报社。”
“我本来也想过,可是,汤姆,我觉得斯沃普说的也不无道理。老摩西是属于我们奇风镇的,要是让外面的人知道了,说不定会来把它抢走。说不定他们会用鱼网去抓它,把它当成一条特大号的鲶鱼,放在大鱼缸里让游客观赏。”斯卡利先生皱起眉头,摇摇头,“不行,我不想看到这种场面。我相信,女王也不想看到这种场面。我活了大半辈子,这么多年来,每年复活节的星期五,她都会准备食物供奉老摩西,可是今年有点怪怪的,它好像不太喜欢那些东西,没有上来吃。”
“不太喜欢那些东西?”爸爸追问他,“什么意思?”
“今年的游行你没看到吧?”斯卡利先生等了一下,爸爸说他没看到,于是斯卡利先生又继续往下说,“往年老摩西吃完东西之后,都会故意用尾巴扫一下桥墩,意思是说谢谢。它动作很快,轻轻扫一下,声音不大,不过,如果你已经听很多年了,你一定听得出来。可是今年,它却没有这样做。”
这我还有印象。那天女王离开石像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眉头深锁,那些游行的人走回布鲁顿区的时候,心情也都很恶劣。那一定是因为女王没听到老摩西用尾巴去扫桥墩。不过,我不懂的是,它今年没有这样做,到底代表什么?
“很难说那代表什么意思。”斯卡利先生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不过,可以确定,女王有点担心。”
外头天色越来越暗了,爸爸说我们该回家了。他跟斯卡利先生说了声谢谢,耽误了他不少时间,并且谢谢他带我们去看脚踏车是怎么处理掉的。斯卡利先生一跛一跛地带我们走出去,走到一半爸爸又对他说:“这不能怪你。这本来就是你该做的。”
“是啊。我刚刚说过,我一直在等着要再回收一辆脚踏车。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反正那辆脚踏车也已经没办法修了。”
本来我也可以自己告诉爸爸,说那辆脚踏车根本修不好。而事实上,我也真的说了,只可惜,小孩子讲的话,大人通常都不当一回事。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斯卡利先生忽然说:“车子沉到湖里那件事,我听说了。”他的声音在库房里回荡着,这时我感觉到爸爸忽然紧张起来。“一个人那样死去,真的很悲哀,没办法举行基督徒式的葬礼。”斯卡利先生又继续说,“艾默里警长找到线索了吗?”
“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爸爸的声音有点颤抖。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眼前一定会浮现出当时的景象,仿佛看到车子在他面前往下沉,仿佛又看到那个人两手被铐在方向盘上。
“我大概猜得出来那个人是谁,还有,是谁杀了他。”斯卡利先生说。我们走到门口了,可是雨势还是很大,劈里啪啦打在那堆积如山的废弃物上。天色已经变成青色。斯卡利先生靠在门框上,眼睛盯着我爸爸。“那个人一定是不小心踩到了布莱洛克那一家人的地盘。他不可能是我们镇上的人,因为,只要你住在奇风镇,你一定知道布莱洛克那家人是天底下最狠毒、最好色的恶棍。韦德?布莱洛克,霸丁?布莱洛克,还有唐尼?布莱洛克,他们一定还躲在山上的森林里。还有他们的爸爸毕刚,那个人比撒旦还恶毒。错不了,那个人铁定是被布莱洛克他们那一家子干掉的,然后扔进了湖里。绝对错不了。”
“我想,警长大概也想过了。”
“大概吧。不过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布莱洛克那一家子躲在哪里。他们偶尔会出现。每次哪里出了什么事,你一定会碰到他们,但问题是,要想找出他们的老巢,简直比登天还难。”说到这里,斯卡利先生转头看看门外,“雨比较小了,你们应该不会怕淋雨吧?”
我们很费力地踩过满地的泥泞,走回爸爸车上。经过那堆脚踏车旁边的时候,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到,我看到一个刚刚没注意到的东西:忍冬藤。那堆破脚踏车正中央爬满了忍冬藤,红红的铁锈堆里冒出一朵朵喇叭状的白花。
爸爸也注意到另一样东西。那堆破脚踏车旁边还摆着另一样东西,刚刚我们进来的时候也没注意到。他忽然停下脚步,愣愣地盯着那个东西,而我也停下脚步。斯卡利先生本来一跛一跛地要走进库房里,但他似乎感觉到我们两个愣在那里,于是又转身走过来。
“我本来一直猜不透它被丢到哪里去了。”爸爸说。
“嗯,我看我也要赶快把它弄走,你也知道,我得赶快挪出一点空间放别的东西。”
说真的,我们几乎已经快要认不出它了。它已经生满了锈,整个扭曲变形,皱成了一团废铁,挡风玻璃不见了,车顶也被压扁了,不过,车身的黑色烤漆还没有完全剥落。引擎盖只剩一小片,然而,那一小片上却清清楚楚看到一团火焰图案。
它曾经受过很大的痛苦。
爸爸转身走回车上,我赶紧跟在他后面。我必须说,我几乎是紧贴在他身后。
“有空随时欢迎再来!”斯卡利先生跟我们说了再见。那两只猎犬又开始狂吠,而斯卡利太太也走到门廊上,不过这一次,她手上没拿枪。我和爸爸沿着那条路开回家。那是一条被诅咒的路。
6 老摩西现身
那天去过斯卡利的回收场之后,隔了大概一个星期,有一天晚上,电话忽然响了。妈妈很快就接起电话。
“汤姆!是J.T.打来的!”她的声音很紧张,仿佛已经快到崩溃边缘了,“他说霍尔曼湖的水坝裂开了!他打电话通知所有的人,叫我们到法院去集合!”
“噢,天哪!”爸爸本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新闻,一听到妈妈的话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洪水马上就来了!科里!”他大喊着,“赶快穿衣服!”
听他那种口气,我立刻就明白这事非同小可,动作最好快点。我本来在写一篇故事,内容描写的是一个鬼魂驾驶一辆黑色的赛车,但一听到爸爸大喊,我立刻穿上牛仔裤。当你发现连爸妈都开始害怕的时候,你的心脏大概会开始一分钟跳两百下。刚刚好像听爸爸提到“洪水”这两个字。上一次洪水来,是在我五岁那一年,但那次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害,只不过惊动了沼泽里的蛇。不过,我读过奇风镇的历史,知道1938年的时候,酋长河泛滥成灾,奇风镇街上的积水高达一米多。另外,1930年春天那次洪水,布鲁顿区有些房子甚至被水淹到屋顶的高度。这么看来,我们奇风镇的洪水由来已久,而且,如果你算算今年从4月初到现在为止已经下了多少雨,再加上南方其他地区的总雨量,那么,说今年洪水会来,没人会感到意外。
酋长河发源于奇风镇北边六十公里的霍尔曼湖。根据常识,无论是滔滔江河,或是潺潺小溪,最后都会流进大海,那么,酋长河贯穿的奇风镇当然逃不过洪水的命运。
我跑到后院去看看叛徒。看样子,它在狗栏里应该不会有事。于是,我和爸妈飞快坐上车子,往法院的方向开过去。法院是一栋哥特式建筑,坐落在商店街的尽头。一路上几乎家家户户都亮灯了,一传十,十传百,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奇风镇。虽然现在只是下着毛毛雨,但水已经淹到车子轮胎下缘,因为排水管的水已经漫出来了,而且很多房子的地下室都已经被水淹没,水都溢出来了。就是因为这样,我的好朋友约翰尼他们一家人才不得不搬到联合镇的亲戚家去暂住。
法院的停车场上已经挤满了轿车和敞篷小货车。一道道的闪电划过远处的天际,照亮了低悬的乌云。所有的人都挤进法院的大会议厅。里面很宽敞,天花板上有壁画,画中的天使绕着一包包的棉花飞翔。那是二十年前留下的遗迹,因为这个法院当年曾经是棉花拍卖场。后来,轧棉厂和仓库都搬到不会淹水的联合镇去了,拍卖场才变成了法院。我们走到一台裂开的漂白机旁边,找到位子坐下来。人潮不断涌进大会议厅,很快就挤得人山人海,空气闷得快没办法呼吸了。看样子我们运气还不错,还有位子坐。有些人还挺机灵的,很快就打开了吊扇。问题是,大家不断呼出热气,温度还是持续升高。凯蒂?亚伯勒一家人挤到我妈妈旁边坐下。她是全奇风镇最喋喋不休的女人,而她丈夫是我爸爸的同事,也是绿茵牧场的送奶员。她一坐下就开始抓着她丈夫喋喋不休起来,眉飞色舞,唾沫横飞,我爸爸被她轰炸得快受不了了。接着,我看到本跟在他爸妈后面进来了,不过他们坐在会议厅的另一头,离我们很远。接着,我看到魔女了。她的头发红得发亮,仿佛刚刚抹了一层油。她那个长得像怪兽的妈妈和瘦骨如柴的爸爸进来了,她跟在后面。他们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找到了位子。接着,魔女注意到我那种厌恶的眼神,立刻对我露出一种狰狞的微笑。接着,我看到拉佛伊牧师一家人进来了,艾默里警长也带着太太、女儿进来了,还有布兰林兄弟一家,帕洛先生一家,多拉尔先生一家,戴维?雷和他爸妈,蓝绿双色格拉斯姐妹,还有更多我不太熟的人都陆续进来了。整间会议厅挤得像沙丁鱼罐头。
“请大家安静一下!安静一下!”副镇长韦恩?吉利站到讲台上。多年以前,站在那上面的人本来是拍卖会主持人。副镇长后面有一张桌子,镇长卢瑟?斯沃普和消防队队长杰克?马凯特坐在那张桌子后面。马凯特队长也兼任民防局长。“麻烦安静一下!”吉利副镇长喊得声嘶力竭,粗壮的脖子上青筋暴露。大家开始安静下来,接着,斯沃普镇长站起来发言了。他长得高高瘦瘦,大概五十岁出头,下巴很长,一脸忧郁,满头灰发往后梳,前面的发际呈现出一个V字形,嘴上永远叼着一根木制烟斗,从早到晚吞云吐雾,仿佛一列奋力开上陡坡的火车头。他身上的打褶裤烫得很笔挺,衬衫前胸的口袋上绣着他姓名开头字母的缩写。他浑身散发出一股成功商人的气息,而他的事业也确实经营得有声有色。他是斯塔格西服店和奇风制冰厂的老板。那是他们家族代代相传的事业,历史悠久。他太太拉娜?琼旁边坐的是柯蒂斯帕里什医生和他太太布赖蒂。
“我想,大家应该都听到消息了。”斯沃普镇长开门见山就说。他外表确实很有镇长的威严,只可惜讲起话来却含含糊糊,仿佛嘴里塞满了燕麦粥。“各位乡亲,时间已经不多了。马凯特队长告诉我,酋长河的水已经快要溢出来了,等到霍尔曼湖的洪水一来,我们麻烦就大了。到时候,我们可能就会见识到‘洪水’这两个字真正的含义。也就是说,布鲁顿区会先淹水,因为它最靠近河边。范德康,你在哪里?”镇长转头看看四周,老范德康立刻举起手。他患了软骨病,手抖个不停。“范德康先生的五金行开门了。”镇长向大家宣布,“他店里有铲子和沙包,我们可以到布鲁顿区的河边筑堤防,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可以挡得住大洪水。换句话说,全镇的人都必须动员,大家一起帮忙。我说全镇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我会打电话通知罗宾斯空军基地,他们会派人过来帮忙。联合镇的人也已经出发要过来支持了。所以,只要不是行动不方便的,大家都要到布鲁顿区待命,准备搬土。”
“等一下,卢瑟!”
说话的人站起来了。那个人不管在哪里都很显眼。每次看到他,我就会想到那本描写白鲸的小说。当年我总觉得那本小说的书名跟他的名字很像。他就是迪克?穆特里。他脸肥肥的,红光满面,头发剃成了平头,整个头顶看起来很像一个黄黄的插针垫。他穿着超大号的T恤和牛仔裤,那种尺寸大概可以同时塞进三个人,包括我爸爸、马凯特队长和斯沃普镇长。他抬起一条湿答答的手臂,手指头正对着镇长。“刚刚你叫我们去帮别人筑堤,在我看来,那等于是叫我们把自己的家撇在一边!就是这么回事!把我们自己的家撇在一边,去为那群黑鬼卖命!”
他的话立刻引起一阵骚动,全场的群众立刻分成两个阵营。有人大喊说穆特里胡说八道,也有人喊说他说的有道理。
“迪克,”斯沃普镇长把烟斗塞进嘴里,“你应该知道,每次河水泛滥,永远都是从布鲁顿区先开始的,因为那里地势比较低,所以说,只要我们能够把那边的河水堵住,那我们——”
“那布鲁顿区那边的人在干什么?”穆特里继续追问。他那颗大脑袋左右晃来晃去。“现场看不到半张黑脸嘛!他们人呢?怎么没看到有人来求我们帮忙?”
“因为他们从来不求人帮忙。”镇长喷出一口烟,那模样仿佛火车头引擎开始启动了。“我跟你打赌,他们现在一定都已经在河边开始筑堤了。只不过,就算水都淹上屋顶,他们也不会来求我们帮忙。女王无法容忍这种事。问题是,他们确实需要我们的帮助,迪克。就跟上次一样。”
“要是那些人长脑袋,那他们早就应该搬走了!”穆特里还是不罢休,“还有,我真他妈的受不了那个什么女王!她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她真他妈的自以为是女王吗?”
“坐下吧,迪克。”马凯特队长叫他坐下。消防队长块头很大,脸型轮廓很深,那双蓝眼睛炯炯有神,“现在没时间吵这个了。”
“轮不到你废话!”穆特里摆出强硬的姿态。他的脸越涨越红,简直红得像消防栓。“叫那个什么女王过来,当面跟我们白人求情,求我们救命!”整个会场又是一阵骚动,有人附和,有人叫骂。穆特里的太太费瑟立刻站起来大吼:“哼!没错!”她那银灰色的头发看起来像白金。她的咆哮声有如雷霆,盖过了众人的喧哗。“叫我为那帮黑鬼送命,别做梦!”
“可是迪克,”斯沃普镇长的口气听起来有点为难,“就算他们是黑奴,好歹也是我们的黑奴。”
众人还是吵成一团,叫骂声此起彼伏。有人说,如果你是基督徒,那你就应该帮助布鲁顿区的人,免得他们的家园被洪水淹没。不过也有人说,真希望这次干脆来场真正的大洪水,把布鲁顿区的人全部冲得干干净净,一了百了。我爸妈都没说话。大多数在场的人都没说话。吵架是讲话大声的人的专利。
接着,全场的嘈杂声忽然慢慢消失了,大家渐渐安静下来。最先安静下来的是会议厅最后面。我听到有人大笑起来,但很快又憋住不敢笑。有人开始交头接耳喃喃低语。这时候,我看到有个男人走进会议厅,人群立刻从中间散开让路给他,那种场面仿佛红海在摩西面前分开。
那个人面带微笑,长相有点孩子气,额头很高,一头淡金色的头发。
“大家在吵什么?”他问。他说话有南方口音,不过你一定听得出来他受过教育。“斯沃普镇长,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呃……没有,没有。弗农,没问题。你说是不是啊,迪克?”
迪克?穆特里阴沉着脸,仿佛憋不住快要骂人了。而他太太则是涨红了脸,红得像圣诞老人的衣服。我听到布兰林兄弟在窃笑,可是有人立刻就叫他们闭嘴。
“没问题最好。”弗农说。他脸上还是带着笑,“大家应该知道,我爸爸最讨厌有问题。”
“你们还不快点坐下。”斯沃普镇长对穆特里夫妇吼了一声。他们立刻乖乖一屁股坐下,那条长椅差点就被他们坐垮了。
“嗯,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大家有点不太团结。”弗农说。我忽然感觉喉咙咯咯作响,憋不住快笑出来了,但爸爸立刻掐住我的手腕,掐得好用力,我立刻就笑不出来了。很多人坐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好像坐得很不自在,特别是那几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斯沃普镇长,我可以上台说几句话吗?”
“天啊,求上帝赦免我们。”爸爸嘴里嘀咕着。我感觉到妈妈在颤抖,拼命想憋住笑。
“呃……我……当然可以,弗农。当然可以。请上来。”斯沃普镇长往后退开,烟斗冒出的一缕烟在他头顶上盘旋。
弗农?撒克斯特一步步走上讲台,然后转身面向底下的人群。灯光下,他看起来很苍白。全身上下都很苍白。
他全身赤裸,一丝不挂。
他的鸟儿和蛋蛋在两腿间晃荡,一览无遗。他全身瘦骨嶙峋,可能是因为走路太多,脚跟硬得像牛皮。他浑身都是雨滴的水珠,晶莹剔透,头发贴在头皮上。我发觉他看起来很像那种黑皮肤的印度神秘教徒。我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过。不过,当然他的皮肤并不黑,也不是印度人,而且,他也不是什么神秘教徒。事实上,弗农?撒克斯特只不过是个疯子。如假包换、百分之百的疯子。
当然,对奇风镇的人来说,看到弗农?撒克斯特光溜溜地在街上晃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天气一开始回暖,你就会看到他从早到晚一丝不挂地到处遛鸟。不过,一到深秋,或是到了冬季,你就很难看到他了。每年春天刚到的时候,你还会觉得有点看头。到了7月,已经不会有人想再多看他一眼。到了10月,你一定会觉得看他还不如去看落叶。然后,等到来年春回大地,春暖花开,你就会看到弗农?撒克斯特又开始在大庭广众之下献宝了。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艾默里警长为什么不出面制止他,把弗农拖下台关到监狱里,告他妨害风化罪?很简单,原因就是穆伍德?撒克斯特。穆伍德就是弗农的爸爸,他是开银行的,另外,他也是绿茵牧场和奇风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全奇风镇的房子,几乎每一栋都是抵押给穆伍德的银行贷款的。爱之颂戏院那块地是他的,法院这块地也是他的,全商店街上的房子也都是他的,布鲁顿区那些小木屋也都是他的。而且,他自己住的是一栋有二十八个房间的豪宅,在坦普尔街的山坡顶上。穆伍德已经七十多岁了,而且深居简出,很难得看到他。然而,他依然是整个奇风镇上最令人畏惧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四十岁的弗农光溜溜地在街上晃荡,艾默里警长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连个屁也不敢放。在我印象中,长久以来一直都是这样。
我听妈妈说过,弗农本来很正常,可是,有一次他写了一本书,然后带着那本书到纽约去,结果,一年后,他回来了,可是却已经疯了,整天光溜溜地在街上晃。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弗农说,“还有各位小朋友。”他抬起细瘦的双手抓住讲桌边缘。“眼前我们面临一个很大的难题。”
“妈!”魔女忽然大叫起来,“你看!你看那个人的小鸡——”
她话还没说完,嘴巴就被她妈妈毛茸茸的手捂住了。我猜他们家的房子一定也是跟穆伍德的银行贷款的。
“很大的难题。”弗农又说了一次。他对外界的一切浑然无觉,自顾自讲他的。
“我爸爸叫我来跟大家说一件事。他说,在这个艰难的时刻,他希望大家要展现同胞之爱,展现基督徒的精神,当然,除非你行动不方便。范德康先生在吗?”
“我在这里,弗农。请问有什么事吗?”
“等一下全镇的人都会到你店里去借挖掘工具。只要是四肢健全,头脑清楚的,一定会去。然后,他们会到布鲁顿区去帮忙。我爸爸说,不知道能不能麻烦你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他会很感激。”
“非常乐意。”老范德康说。他很有钱,可是跟穆伍德?撒克斯特比起来还差得很远。
“谢谢你。这样一来,我爸爸手上就可以有一份名单。大家都知道,目前经济环境很不稳定,利息免不了会调升。不过,我爸爸对那些勤奋又肯热心帮助邻居的人,不分男女,一向都很尊重。到时候,如果要调升利息,他一定会特别关照他们,给他们一点特别的优惠。有了这份名单,事情就好办了。”他微微一笑,锐利的目光扫过面前的人群,“还有人有意见吗?”
谁敢有意见?更何况,面对一个全身光溜溜的男人,你还说得出话吗?虽然有人很想问他为什么不穿衣服,可是,谁敢挑起这么敏感的话题?
“我想,该怎么做,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弗农说,“祝大家一切顺利。”说完他转身向斯沃普镇长道谢,谢谢他让他上台说话。接着,他走下讲台,朝会议厅门口走过去。人群又自动分开,仿佛红海在摩西面前分开一样。等他一出去,人群又合拢了。
足足有一分钟,全场鸦雀无声。可能是因为大家在等弗农?撒克斯特走远一点,远到听不到他们说话为止。接着,有人忽然开始大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笑起来。魔女开始尖叫狂笑,在椅子上跳上跳下,不过,也有一些人大吼着叫大家不要再笑,那一刻,整个会议厅吵成一团,闹哄哄的有如世界末日。“大家安静!大家安静!”斯沃普镇长大喊。马凯特队长也站起来叫大家安静,吼得声嘶力竭。
“他妈的,那根本就是威胁!”穆特里先生又站起来了,“真他妈百分之百的威胁!”有几个人附和他,不过,爸爸却站起来叫他闭嘴,叫大家仔细听消防队长说话。
马凯特队长说,只要有人愿意帮忙,就自己到布鲁顿区去。河水已经沿着奇风镇外围往石像桥的方向冲过去了。另外,他已经找人开卡车到范德康先生的店里,把圆锹、十字镐和别的工具装上车。结果,马凯特队长话才刚说完,全场的人立刻动身赶往布鲁顿区,就连穆特里先生也不例外。穆伍德?撒克斯特的权威大到什么程度?看这种场面你就知道了。
布鲁顿区狭小的街道已经水满为患,好几只鸡在水面上挣扎着猛拍翅膀,好几只狗在水里挣扎。雨越下越大,劈里啪啦打在铁皮屋顶上像喧嚣的音乐声。我们看到好多黑人正忙着从小屋里把他们的家当抬出来,抬到地势较高的地方。奇风镇来的车子开过马路激起波浪,波浪沿着水面漾开,漫过被水淹没的院子。房子地基的边缘浮着泡沫。爸爸说:“这次洪水恐怕不是闹着玩的。”
河边是木头堆成的堤岸。布鲁顿区绝大多数的居民都已经在这里忙着堵水了。水已经淹到他们膝盖的高度。他们在河边堆起一道土墙,可是水势太汹涌,那道墙好像有点顶不住。我们把车子停在布鲁顿娱乐中心旁边的篮球场上。那里已经停了不少车。接着,我们涉水往河边走过去。水面越升越高,而且飘散着薄雾,一道道的闪电划过夜空,电光闪闪,雷声隆隆。我听到有人声嘶力竭地大喊,叫大家动作快点,动作快点。妈妈拉住我的手,越抓越紧。爸爸看到前面有几个布鲁顿区的黑人,立刻跑过去找他们。有人开着一辆倾倒式的沙石车,往河岸的方向慢慢倒车。车上载满了沙子。我看到一个黑人拉着爸爸爬上车,两个人开始把沙子装进麻布袋里,然后把袋子丢到底下给其他几个浑身湿透的人。“这边!这边!”有人大喊,“这边快挡不住了!”另外一个人也在喊。喊叫声像天上的闪电一样此起彼伏。他们的声音透露出一种恐惧。我也很害怕。
失控的大自然会在我们内心激起一种最原始的恐惧。我们一直深信,人类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上帝将这片大地交给我们统治。我们需要这种幻觉,就像夜里我们需要灯火。但真相却比我们想象的更残酷、更可怕:原来,我们是那么的脆弱,仿佛被龙卷风席卷的小树,而我们深爱的家园根本经不起洪水的摧残,很可能转眼之间就会变成一根根的漂木。我们把根基扎在动荡不安的大地上,千万年来,山峦起起伏伏,干涸的海洋化为平野,而我们的家园就建立在这不断变迁的大地上。人类无法永生不死,而我们一手建立的城镇也不可能永恒不变。大地只不过就像一列路过的火车。此刻,站在混浊的泥水里,眼看着水面慢慢淹到腰部,四周是无边的黑暗,回荡着惊慌失措的喊叫声。眼看着大家奋力挣扎,拼命想挡住那沛然莫之能御的滚滚洪流,你就会明白这一切所代表的真理:人类永远无法战胜大自然,但我们不能放弃。眼看着河岸一寸寸被冲毁,眼看着滂沱大雨滔滔而下,没有人相信酋长河会为我们改变流向。从来不可能。然而,我们依然必须坚持下去。卡车从五金行载来了满车的工具,小范德康先生手上拿着一面写字板,大家轮流在上面签名,然后领一把铲子。土墙和沙包越堆越高,然而,泥水从隙缝间泉涌而出,仿佛浓汤从断裂牙齿的空隙流出来。水面越升越高,淹没了我腰带上的铜环。
刺眼的闪电仿佛从天堂劈向大地,紧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雷声。女人们被那惊天动地的雷声吓得尖叫起来。“差一点就被雷打到!”拉佛伊牧师说。他手上拿着铲子,满身泥巴,乍看之下仿佛一座泥像。过了几秒钟,忽然听到有人大叫:“电灯快熄了!”真的,整个奇风镇和布鲁顿区眼看就要停电了。我看到屋子窗户里的灯光闪了几下,然后就灭了。我的家乡陷入一片漆黑,天上水上,到处一片漆黑,你根本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接着,我看到远处亮起灯光,像是蜡烛的光亮。感觉上,那栋房子离布鲁顿区很远,但还在奇风镇的范围内。我看到那栋房子一整排的窗口逐一亮起灯光。我忽然明白,那就是穆伍德?撒克斯特的豪宅。那里就是坦普尔街的坡顶。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感觉到了。紧接着,我看到了。
我感觉到有个人站在我旁边。他一直盯着我看。他穿着一件长大衣,两手插在口袋里。雷电交加,狂风大作,他那湿透的衣领在风中翻飞飘荡。那一瞬间,我的心脏差点就停止跳动了,因为,我忽然想到,那天在萨克森湖边,我看到一个人站在马路对面的树林边。好像就是这个人。
接着,那个人从我和妈妈旁边擦身而过,走向那群忙着筑土墙的人。他个子很高,看那模样应该是个男人。看他走路的姿态,仿佛在盘算着什么,仿佛决心要做一件事。这时候,忽然有两道手电筒的光束在半空中短暂交会,那一刹那,那个穿大衣的男人正好走进交叉的光束里。虽然光束并没有照到那个人的脸,但我看到了别的东西。
那个人戴着一顶湿透的软呢帽,帽檐滴着水,两边有帽带。帽带和帽檐衔接的地方有一个银色的小圆片,大小和五角钱的硬币差不多。还有,圆片上插着一根羽毛。
一根羽毛。虽然羽毛被雨水打湿了,颜色变得深暗,但我百分之百确定,那是一根绿色的羽毛。
我忽然想到,那天早上在湖边,我发现一根羽毛黏在我的鞋底。
我脑海中飞快地闪过无数思绪。有没有可能,帽带上本来有两根羽毛,结果那天被风刮掉了一根?
这时候,其中一道手电筒的光束掉头射向反方向,而另一道光束也移开了。那个人在黑暗中继续向前走。
“妈妈!”我叫了一声,“妈妈!”
那个人越走越远,不过距离我站的位置大概只有两三米。他抬起手抓住帽檐,我注意到他的手皮肤很白。“妈妈!”我又叫了一声。虽然四周很嘈杂,但这次她终于听到了。于是她问我:“怎么了?”
“我……我……”我一时也说不上来自己究竟在想什么。我无法确定那个人是否就是湖边的那个人。
那个人在黄浊的水里一步步往前走。
我忽然甩开妈妈的手,走过去追他。
“科里!”妈妈大叫一声,“科里!快牵住我的手!”
我听到她在叫我,可是我没理她。我在汹涌的水流中一步步往前走。
“科里!”妈妈喊得声嘶力竭。
我一定要看看他的脸。
“先生!”我朝他大喊。可是旁边实在太吵,哗啦啦的水声,嘈杂的喧哗声。他听不到我在叫他。然而,就算他听到了,也不会回头。我感觉酋长河的强劲水流已经快把我的鞋子扯掉了。冰冷漆黑的水已经淹到我腰部的高度。那个人正朝河边走过去。爸爸就在那边。天上又划过几道闪电,一瞬间,水面泛出亮光,我注意到那个人右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某个东西。
那是一个金属物体,闪闪发亮。
边缘很锋利。
我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那个人要去河边找爸爸。说不定他已经计划很久了。那天,那辆车沉进湖里,爸爸跳下水去救人。说不定就从那天起,他就已经开始盘算这件事。此刻,人声嘈杂,雷电交加,水流声哗啦啦,四周一片漆黑,他终于找到机会在爸爸背后捅一刀了。这是不是他的盘算?我看不到爸爸。不过,看不到是当然,因为周围一片黑暗,我根本认不出谁是谁。我只看到一个个被电光照亮的人影,只看到他们拼命想挡住那不可能挡得住的洪流。
他力气比较大,顶着水流行进的速度比我快,我们两个距离越拉越远。我硬撑着水流拼命往前走,突然脚底一个踩空,整个人沉进水里,混浊的泥水迅速淹没了我的头。我两手拼命往上伸,拼命想抓住什么东西,可是什么都抓不到,两脚也踩不到地。我内心暗暗惊叫:我快淹死了。我拼命挣扎,两手在水面上拍打溅起水花。这时候,突然有人抓住我,把我举起来。我满头满脸全是泥水,一直往下滴。
“不用怕,我抓住你了。”那个人说,“没事了。”
“科里!你到底怎么了?”我听到妈妈在大喊,听得出来她已经惊骇到极点,“你疯了吗?”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