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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风岁月

罗伯特·麦卡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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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风岁月 作者:罗伯特?麦卡蒙
第一部 春天的痕迹
1 黎明前的世界
“科里?孩子,天亮了,该起床啦。”
听到他的声音,我只好乖乖从幽暗的梦境中钻出来,睁开眼睛看着他。他已经穿好衣服了。那件深棕色的制服,胸前的口袋上用白线绣着他的名字,汤姆。我闻到培根和煎蛋的香味,听到厨房收音机传来轻柔的音乐声,锅盆杯盘摩擦碰撞一阵哗啦哗啦。妈妈已经开始忙了。一进了厨房,她就如鱼得水。“天亮了,该起床啦。”爸爸又喊了一声,然后打开我床边的台灯。我眯起眼睛,残留在脑海中的那些梦中的景象开始慢慢消散。
太阳还没出来。当时是3月中旬,冷飕飕的风扫过窗外的树梢。我伸手贴在窗玻璃上,仿佛感觉得到那风的冷冽。爸爸已经到楼下去喝他的咖啡了,所以妈妈知道我醒了。于是,她把收音机的音量调大,这样才听得清楚气象预报说些什么。算算时间,几天前就已经进入春季了,不过那年的冬天似乎特别顽固,仿佛一只白猫伸出尖牙利爪又抓又咬,死掐着南方不放。虽没有下雪,不过,强劲的风从北极一路席卷而来,天气依然冷飕飕的。话说回来,我们这里本来就从没下过雪。
“要穿厚毛衣哦!”妈妈喊了一声,“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应了她一声,然后从衣柜里拿出我的绿色厚毛衣。暖气机呼呼作响,台灯散发着黄色的光,照亮了整个房间。地上有一条红色的印第安小地毯,那鲜红的色泽简直就像阿帕切族传奇酋长壮烈牺牲的鲜血。那张书桌有七个神秘的抽屉。椅子软垫的材质是深蓝色的天鹅绒,色泽看起来就像蝙蝠侠的披风。另外还有一只鱼缸,里头那几条小鱼几乎是透明的,几乎看得见心脏在跳动。还有刚刚提到的那个衣柜,上面贴满了利华牌模型飞机的图案。另外,那张床的床罩是杰佛逊?戴维斯的亲戚亲手缝制的。戴维斯是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联盟的总统。另外就是那个壁橱,还有书架。噢,对了,那些书架。那里就是我的藏宝窟,上面摆的都是我辛辛苦苦搜集的心肝宝贝:好几百本漫画——有《超人正义联盟》《闪电侠》《绿灯侠》《蝙蝠侠》《闪灵侠》《黑鹰中队》《洛克中士》《潜水侠》,还有《惊奇四超人》。另外,架上还有几十期的杂志,像是《少年世界》《怪物世界》《惊奇电影》《大众科技》。另外,有一整面墙的架上全是《国家地理杂志》,看起来像一面黄色的墙。而且,哪几本上有非洲地区的图片,我都了如指掌(说起来会脸红,因为非洲女人都不穿衣服的)。
四面墙上全是书架,仿佛连绵好几公里长,除了漫画和杂志,还有别的东西。比如那只玻璃瓶,里头装满了闪闪发亮的弹珠。另外还有一个干掉的蝉壳,仿佛正等着夏天要再度引吭高歌。至于那个悠悠球,甩的时候还会出声,可惜线断了,等着爸爸帮我修。比如那本西装布料样品的小册子。那是我们镇上斯塔格西服店的帕洛先生送我的,里面的布料我都是拿来贴在模型飞机里当地毯。至于飞机里的座椅,都是我用厚纸板剪成的。此外,架上还有一颗银子弹,听说是一个猎人委托独行侠精心打造的,专门用来对付狼人。另外,还有一枚南北战争时期的纽扣,听说是夏洛战役期间从一名南军士兵的制服上掉下来的。另外还有一把橡皮刺刀。每次洗澡的时候,我会在浴缸里玩那把刀,假装和致命的鳄鱼搏斗。至于那几枚加拿大硬币,光滑无瑕像一轮月亮。拥有这一切,我已别无所求。世上还有谁比我更富足?
“早餐准备好啦!”妈妈在楼下大喊。我拉上毛衣的拉链。我这件绿毛衣,颜色看起来就像洛克中士那件破破烂烂的军服一样。而我的牛仔裤,膝盖上有两块补丁,感觉就像两枚英勇勋章,因为我就像洛克中士一样到处历险闯荡,膝盖一天到晚被铁丝网钩破,被地面磨破,次数已经多到数不清了。我身上的法兰绒衬衫是大红色的,红得简直可以拿到西班牙去斗牛。袜子是白的,白得像鸽子翅膀上的羽毛,而鞋子是黑的,黑得像墨汁。不过,不管我打扮得再怎么怪异,爸妈看了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因为妈妈是色盲,而爸爸对穿衣服根本没概念,就算我穿的是苏格兰裙他也不会有意见。
说起来很有意思,有时候,当你看着那两个把你带到这世上来的人,你会在他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于是你就会明白,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是自然法则妥协的产物。每个人都一样,没有例外。我骨架很小,一头深棕色的鬈发,像妈妈。而我的蓝眼睛,还有窄窄的鼻梁,像爸爸。另外,我跟妈妈一样,手指都很长。我常常跟妈妈抱怨说我手指太细,可是妈妈却说那是“艺术家的手”。另外,我眉毛又粗又浓,下巴有个小凹陷,这又是像爸爸。我曾经许过愿,希望哪天晚上睡着之后,隔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忽然变成了《西马农地带》里的斯图尔特?惠特曼,或是《夏延》里的克林特?沃克。只可惜,做再多的梦也改变不了事实,我还是一样骨瘦如柴,愣头愣脑,个子不高,其貌不扬。我的长相平庸到什么程度呢?打个比方,假如我站在墙边,闭上眼睛,屏住呼吸,这时候,有人从我前面走过去,他很可能根本看不到我,因为我看起来和壁纸没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还是常常沉浸在幻想中。
有时候,晚上看电视,我会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牛仔一起追印第安人,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侦探一起追歹徒。有时候,在我们家后面那片森林里,我会想象自己和泰山一起呼叫狮子,想象自己一个人和成群的纳粹士兵作战。我有几个好朋友,比如约翰尼?威尔逊、戴维?雷?卡伦,还有本?西尔斯,不过,也就这么几个了。我不是那种人见人爱的万人迷。有时候,我一跟别人说话就会紧张,舌头会打结,所以,我总是尽可能不说话。我那几个朋友,个子都跟我差不多高,年纪也差不多大,还有,个性也差不多一样软弱。我们都尽量避免跟人打架,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打架的料。
我想,这大概就是写作的起点和原动力。写作,是因为你试着想要“改善”某种东西。你想改变你周遭的世界,扭转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的模样,当然,如果上帝没有大发雷霆的话。在真实的世界里,我的力量微不足道,然而,在我想象的世界里,我有如希腊神话里那个挣脱了锁链的赫拉克勒斯。
另外,有一部分遗传是来自我爷爷杰伯,也就是我爸爸的爸爸。据我所知,有一点我跟他很像,那就是,我们都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他今年已经七十六岁了,但个性还是很强硬,硬得像牛肉干一样。他那张嘴很毒,生性刻薄,很难相处。他家农场四周是一大片森林,他一天到晚都在那里晃来晃去,找东找西。他常常会带一些东西回家,把奶奶莎拉吓个半死,比如说,蛇皮,大黄蜂的蜂窝,有时候甚至还会把死掉的动物带回家。他很喜欢用小刀将那些死掉的动物开膛破肚,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然后把那些血淋淋的内脏拿出来摆在报纸上。有一次,他把一只死掉的癞蛤蟆吊在树上,然后叫我去陪他一起看,看成群的苍蝇啃食那只死癞蛤蟆。有一次,他把一只粗麻布袋拿回家,里头全是叶子。他把叶子全部倒在客厅,拿着放大镜一片一片仔细看,然后把每片叶子之间的差异都写在笔记本上。这种笔记本他有好几百本。另外,他会去捡地上的雪茄烟蒂,还有人家吐掉的那种干嚼烟渣,然后拿回家收在玻璃罐里。另外,有时候他也会一个人坐在黑黢黢的房间里,愣愣地看着月亮,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
也许,他根本就是个疯子。如果一个人已经长大了,却还拥有那种神秘的力量,也许大家就会说他根本就是个疯子。不过,我爷爷会拿着星期天的报纸念上面的漫画给我听。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出生的那个小村子有一间鬼屋,发生过很多恐怖的事。或许爷爷个性尖酸刻薄,有点傻气,也有点小气,不过,他在我心中点燃了一把神奇之火。藉由那神奇的光,我看到了奇风镇外那个无比辽阔、无边无际的神秘世界。
那一天,时间是早上,天还没亮,我和爸妈在位于希尔托普路的家里吃早餐。那一年,是1964年。当时,天气已经开始变化了,但我却浑然无觉。当时,我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只是想再多喝一杯橙汁,等一下我就要跟爸爸一起去送牛奶,然后,他会送我去学校。吃完了早餐,洗好了盘子,我走到冷飕飕的门外去跟叛徒说声早安,喂它吃狗粮罐头,接着又走回屋里。妈妈在爸爸和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跟我们说再见。我穿上那件羊毛衬里的外套,背上书包,然后我们就走出大门,坐上那辆老爷敞篷小货车。刚刚我到后院去喂叛徒的时候,已经打开了狗栏的门。结果,我们车子一开上路,叛徒忽然从狗栏里冲出来,跟在车子后面跑了好长一段路,后来,跟到希尔托普路和肖森路的转角,它忽然停住了,因为它已经侵入了霸狗的地盘。霸狗是拉姆齐家养的杜宾狗。叛徒不甘示弱地狂吠了几声,然后才不卑不亢地跑回家去。
前面就是奇风镇了。一个宁静的小镇。镇上的人都还在睡梦中,一弯明月悬在天际。
有几户人家的灯已经亮了,不过不多。还不到五点。酋长河的河面上倒映着那弯明月,波光粼粼。酋长河有道湾,水流很慢,要是老摩西游经此地,那它皮革般硬实的肚皮一定会贴着河底的淤泥。奇风镇路边的树还是光秃秃的没半片叶子,树枝随风摇曳。有两条路在镇上交叉,那个路口勉强可以称之为十字路口,有四盏信号灯,而每一盏都很有规律地闪着黄灯。往东有一座石桥跨越空荡荡的河面,桥边的护栏上有一座座的雕像,个个表情看起来都像是在沉思冥想。那些雕像是1920年代完成的,而且听说那些雕像的脸,有一些是模仿当年南方联盟几位将军,也有一些雕成堕落天使的模样。往西边是一条公路,一路蜿蜒攀上那座森林密布的小山丘。过了那座山丘就是另外几个小镇。有一条铁路穿过奇风镇一路向北,经过布鲁顿区。布鲁顿区住的全是黑人。南边是一座公园,里面有一座露天音乐台,几个棒球场。那座公园叫做克利福德?格雷?海恩斯公园,是为了纪念奇风镇的创建人。公园里有一座他的雕像。他坐在石头上,两手撑着下巴。有一次爸爸说,那座雕像的模样,看起来好像他患了长期便秘,没办法排便,又离不开马桶。十号州际公路往南经过奇风镇边界之后,一路蜿蜒,仿佛一条百步蛇,经过沼泽森林区,经过一片拖车屋区,经过萨克森湖。听说萨克森湖深不见底。
车子开上商店街,穿过奇风镇中心。商店街,街如其名,沿路两边的人行道上都是商店,有一元理发厅,斯塔格西服店,奇风农牧五金行,奇宝超市,五角商店,爱之颂戏院,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小店。然而,看起来很多,但其实没几家,如果你开车经过,眼睛眨几下的瞬间,那条街就已经过了。接着,我们的车越过平交道,往前又开了三公里,然后转弯开进一扇栅栏门。门上方有一块招牌,上面写着:绿茵牧场。一辆辆送牛奶的小货车停在装卸货月台前面,送奶员正忙着把一箱箱的牛奶搬上车。整座牧场到处都有人在忙,因为牧场一大早就开始营业,每个送奶员都有很多地方要送,要跑好几趟。
有时候,如果爸爸要送牛奶的地方太多,他就会叫我帮忙送。我喜欢清晨时分的静谧安详,喜欢日出前的世界,喜欢亲眼看看订牛奶的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遗传到爷爷杰伯那种好奇的天性吧。
爸爸过去找工头确认名单。那个人叫鲍尔斯先生,头发很短,块头很大。确认好之后,我和爸爸开始把东西搬上车。一瓶瓶的牛奶,一箱箱的新鲜鸡蛋,一桶桶的白干酪,还有绿茵牧场的招牌产品——马铃薯豌豆色拉。这些东西都是刚从冷藏库里拿出来的,还很冰,牛奶瓶上的水珠在月台的灯光下显得晶莹剔透。瓶子的纸盖上印了几个满脸笑容的送奶员,旁边写了一行标语:营养健康!我们正在忙的时候,鲍尔斯先生忽然走过来看着我们,写字板夹在腋下,钢笔夹在耳朵上。“科里,长大以后想不想当送奶员啊?”他问我。我说也许吧。“送奶员永远不嫌多。”鲍尔斯先生又继续说,“我说得对不对啊,汤姆?”
“如假包换。”爸爸应了一声。那简直是他的口头禅了。每次有人问他什么,而他却心不在焉的时候,他就会随口哼一句“如假包换”。
“等你满十八岁的时候,你就可以来我这里应聘了。”鲍尔斯先生告诉我,“我会帮你安排。”然后他在我肩上拍了一下。被他这样一拍,我全身骨头差点就散了,手上那箱牛奶瓶叮叮当当晃了一阵。
接着,爸爸跳上车坐到驾驶座上,我也跟着上车坐到他旁边。他转动钥匙发动引擎,然后车子开始倒退,载着满车的蔬果和乳制品慢慢离开装卸货月台。车子的正前方,我们看到月亮正慢慢往下沉,远处的天空渐渐明亮起来,星光越来越黯淡。“你觉得呢?”爸爸忽然问我,“我是说,你长大以后想不想当送奶员?有没有兴趣?”
“这种工作应该很有意思。”我说。
“那可不见得。呃,但还不错就是了。不过,不管什么工作,做久了就会觉得不再像从前那么有意思了。提到这个,我忽然想到,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是不是?”
“好像没有。”
“嗯,我只是觉得,你不应该因为爸爸当送奶员,就认为你以后也应该当送奶员。你知道吗,我并不是一开始就想当送奶员。你爷爷杰伯希望我跟他一样当农夫,可是你奶奶莎拉却希望我长大以后要当医生。想不到吧?”他瞥了我一眼,对我笑了一下,“医生!汤姆医生!别傻了,我才不想当医生。”
“那你一开始想做什么呢?”
爸爸忽然沉默了好一会儿。他似乎陷入了沉思。我想,大概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吧。他那双大手抓着方向盘,眼睛看着车灯照耀的路面。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当第一个上金星的宇航员。另外,我也想过去竞技场当牛仔骑师。或者,当建筑师好像也很不错。你想想看,建筑师看到一片空地,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栋房子的模样,而且连每个小细节都清清楚楚。另外,当侦探好像也很不错。”爸爸忽然干笑了一声,“只不过,有一天牧场正好在聘送奶员,所以我就当了送奶员。”
“我觉得当赛车手也不错。”我说。爸爸偶尔会带我到巴恩斯伯勒的赛车场去看改装房车大赛。我们坐在观众席上,一边吃热狗,一边看着车子撞来撞去,车身撞得歪歪扭扭,火星满天飞。“不过,要是能当侦探也不错。我可以学《哈迪男孩》那本小说里的两兄弟一样,解开神秘事件。”
“嗯,好像很不错。”爸爸说,“不过,世事难料,你永远无法预料你的人生以后会出现什么变化。真的。有时候,就像射箭一样,你明明瞄准了,而且很笃定自己百分之百会命中,没想到箭射出去,还没射到红心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刮走了。每个人在你这个年纪都有梦想,不过,有没有人后来真的百分之百梦想成真的?没有。这辈子我还没碰到过半个。”
“我好希望有机会可以变成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我说,“我好希望可以活一百万次,过一百万种人生。”
“嗯——”这次爸爸很严肃地点点头,“——那一定很有意思,不是吗?”说着他伸手指向前面,“我们的第一站到了。”
这第一户人家一定有小孩,因为他们除了订两升的鲜奶外,还订了两升的巧克力牛奶。接下来,我们开车经过一条又一条街道,行经之处依然万籁俱寂,只听得到呼呼的风声,还有隐隐约约的狗吠声。有些狗起得很早。然后,车子来到山塔克街。这户人家订的是脱脂牛奶和白干酪。我猜他们一定很爱吃酸的。然后,我们来到贝佛街,沿路把亮晶晶的牛奶瓶摆在几户人家门口的台阶上。爸爸动作很快,我在旁边核对那张清单,然后从小货车后面把下一样东西拿出来递给他。我们很默契,搭配得天衣无缝。
爸爸说南边萨克森湖那里还有好几户人家要送,等那边送完了,他再绕回到这条街上继续送,这样时间才来得及,可以赶在我上课之前把牛奶全部送完。于是,他开车一路往南,经过公园,慢慢离开奇风镇的范围,没多久,车子来到森林区,沿路两边都是茂密的森林。
已经快六点了,隔着茂密的松树林和葛藤,我看到东边树梢的天际已经泛出淡淡的晨曦。阵阵强风在林间呼啸,而树身仿佛被巨大的铁拳击中似的,一阵阵摇晃。对向的车道上有一辆车迎面而来,和我们擦身而过,一路往北开。开车的人朝我们闪了几下大灯,而爸爸也挥挥手跟他打招呼。“那是马蒂?巴克利,送报纸的。”爸爸告诉我。我忽然想到,在这黎明前的时刻,有一个世界已经苏醒了,很多人开始忙了。只不过,那些刚要起床的人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们沿着十号公路一路往前开,来到一个岔路口,开上那条泥土路,来到森林边。树林里有一栋小房子,我们把鲜奶、脱脂牛奶和马铃薯色拉摆在门口,然后继续往南走,往萨克森湖的方向开过去。“大学,”这时爸爸说,“我觉得你应该去上大学。”
“大概会吧。”我说。问题是,我还只是个小孩子,对我来说,大学似乎是遥不可及的。我所知道的大学,就只是奥本大学有足球队,亚拉巴马州立大学也有足球队。我知道的,就只是有人崇拜亚拉巴马大学的传奇教练大熊布莱恩,有人崇拜奥本大学的杀客詹姆斯?乔丹。对我来说,选择上哪一所大学,好像是要看你最喜欢哪个教练。
“想上大学,成绩要很好。”爸爸说,“所以你要好好用功。”
“如果想当侦探,需要上大学吗?”
“要是你想当很厉害的侦探,可能就必须先上大学。要是当年我去念大学,说不定现在我就是建筑师,盖我梦想中的房子了。你永远无法预料未来的人生会出现什么变化,这就是人——”
他还来不及说完“人生”这两个字,意外就发生了。当时车子正好开到一个弯道,路边是一大片森林,忽然有一辆棕色的车子从森林里冲出来,从我们面前冲过去。爸爸立刻猛踩刹车,惨叫一声,仿佛被大黄蜂蜇到。
那辆棕色车子从我们面前冲过去,爸爸立刻下意识地把方向盘打向左边,车身立刻向左歪,这时候,我转头一看,看到那辆车冲出十号公路,冲下我右边的路边坡。车子的大灯没开,不过我看到驾驶座上有人。那辆车轮胎压过矮树丛,然后冲出那片红岩平台,飞进底下的无边漆黑中。我看到水花溅起来,突然想到车子掉进萨克森湖了。
-0-“他掉进湖里了!”我大叫了一声。爸爸立刻停车,拉起手刹,然后跳下车冲向路边的野草地。后来我走出车子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往湖边跑过去了。阵阵强风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爸爸站在那片红岩平台上。天上泛着淡淡的晨曦,在微弱的光线下,我们看到那辆车在水里上下颠簸,车身旁边不断冒出大大的水泡。“喂!”爸爸两手拱在嘴边大叫一声,“赶快下车!”大家都知道,萨克森湖深不可测,有如海底深渊,要是有车子掉进漆黑的湖里,恐怕就永远找不到了。“喂!赶快下车!”爸爸又大叫了一声,可是驾驶座上的那个人毫无反应。“我猜他可能昏过去了!”爸爸边说边脱掉他的鞋子。车子开始向右翻转,车厢里传出很恐怖的咕噜咕噜声,一听就知道是湖水大量灌进了车里。接着爸爸说:“你站旁边一点。”我立刻乖乖退开,然后,他纵身跳进湖里。
爸爸游泳技术很好,手划了几下很快就游到车子旁边。这时候,他看到驾驶座的窗户是开着的,感觉到急速的水流正从他腿边穿过去,灌进车子里,整辆车正开始往下沉,仿佛渐渐被深不见底的黝黑的湖水吞没。“赶快出来!”他大喊,可是开车的那个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爸爸攀住车门,一手伸进车里抓住那个人的肩头。那是一个男人,上身没有穿衣服,皮肤冰冷惨白。这时爸爸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浑身汗毛直竖。那人头往后仰,嘴巴张得很开。他一头金发剪得很短,眼睛紧闭,眼眶四周都是淤青,满脸浮肿而且扭曲变形,显然受过凌虐。他脖子上缠着一条细细的像是钢琴弦的铁丝,缠得好紧,铁丝深深陷进脖子里,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噢,上帝!”爸爸暗暗惊呼了一声,两腿猛踢水。
这时车身突然歪了一下,发出嘎吱一声,那人的头忽然往前俯,贴在胸口,那姿态仿佛在祈祷。车里的水已经淹到那个人的膝盖了,这时爸爸才注意到他全身赤裸,一丝不挂。接着他转头一看,发现方向盘上好像有什么东西闪闪发亮。他仔细一看,发现那是一副手铐,那个人两手被铐在方向盘内侧的横杆上。
爸爸今年三十四岁,这辈子也算看过不少尸体了。他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叫做霍奇?克莱姆森。那年他们都才十五岁,霍奇在酋长河里淹死了,三天后,大家才发现他的尸体。他全身浮肿,沾满了黄黄的泥巴,乍看之下很像一具古代的木乃伊。六年前,沃尔特?特雷纳和他太太珍妮开着他们的别克轿车出门,结果和一辆运木材的大卡车迎面对撞。车祸的原因是,开卡车的小伙子嗑了兴奋剂,神智不清。当时现场两具尸体支离破碎的惨状,爸爸都看在眼里。另外,我们镇上的小个子史蒂维?考利有一辆改装短程赛车,名叫午夜梦娜。有一天,他的车在公路上翻车了,着起火来。消防员扑灭火之后,从车子里拖出他焦黑发亮的尸体。多少次了,爸爸看着死神在他面前露出狰狞的笑容,但他都能够冷静面对。可是这次不一样。
这次看起来像是谋杀。
车子开始往下沉,车头朝下,车尾翘起来,驾驶座上的那具尸体又动了一下,这时候,爸爸注意到他肩膀上好像有什么东西。他仔细一看,发现他惨白的皮肤上有一片蓝色。那不是淤青,而是一个刺青图案。一个骷髅头,太阳穴上有一对翅膀向后伸展。
接着,车子里灌进了更多的水,冒出一大团气泡。这湖会吞噬一切,就像一个贪婪的孩子不会拒绝任何玩具。它会把这辆车收在一个秘密的抽屉里。车身慢慢倾斜,慢慢沉入深不可测的漆黑湖底,而下沉的水流产生的强大吸力缠住爸爸的腿,把他也拖向湖底。我站在那片红岩平台上,看着他的头渐渐没入湖里,不由得吓得大喊:“爸爸!”
爸爸在水里拼命挣扎,想挣脱水流。过了一会儿,那辆车越沉越深,拉开了和爸爸之间的距离。爸爸猛踢双腿拼命挣脱,而车子里冒出更多气泡,舒缓了水流的拉力,于是,爸爸就这样随着白花花的气泡渐渐浮到水面上。
我看到他的头冒出水面,立刻大叫一声:“爸爸!爸爸!赶快游回来!”
“我没事!”他应了一句,可是声音却在发抖,“我马上就上来了!”他用蛙泳的姿势游回岸边,那模样有气无力,仿佛全身已经瘫软。湖面上,车子沉没的地方依然继续冒出水泡,喷出水花,仿佛湖水把车子吞进肚子里之后,正在消化。爸爸努力了半天,却没力气爬上红岩平台,于是他游到比较低矮的岸边,那里有石块和葛藤可以抓。“我没事!”他又说了一次,然后慢慢爬上岸,两腿深陷在泥浆里,直到膝盖。一只盘子大小的鳖从他旁边慢慢爬过去,然后咕噜一声喷了一下鼻息,钻进泥浆里。就在这时候,我忽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于是转头去看我们的小货车。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我会忽然想到那辆车。
那一刹那,我看到马路对面的树林里有个人影。
他站在树林里,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领口随风翻飞。也许,刚刚看着爸爸在水里游向那辆车的时候,我就已经感觉到有人在看我。看着那个人,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背脊发凉,猛眨了好几下眼睛,然后,那个人不见了,只剩空荡荡的树林在风中摇摆。
“科里?”爸爸又在叫我了,“来,孩子,拉我一下!”
虽然我害怕得浑身发冷,但还是立刻跳进岸边的泥浆里,使尽全力把爸爸拉出来。过了一会儿,他的脚终于踩上结实的地面,然后抬起手把额头上湿透的头发拨开。“我们要赶快去打电话。”他口气很焦急,“车子里有一个人,他沉到湖底去了!”
“我看到……我看到……”我伸手指向十号公路对面那片树林,“有人在——”
“走吧,赶紧走!”爸爸已经跑向马路对面。他脚步很稳,潮湿的裤子发出噗噗的声音,鞋子提在手上。我立刻跳起来跟着跑,像影子一样紧紧跟在他后面。我边跑边看刚刚那个人站的地方,可是他早已不见人影。那个人消失了。
爸爸发动车子的引擎,打开暖气。他的牙齿在打颤。昏暗的晨曦中,他的脸看起来很苍白。“真他妈的太可怕了。”他说。我吓了一大跳,因为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骂过脏话。“他的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手铐。天哪,他的脸被打得血肉模糊!”
“他是谁?”
“我不认识。”他调高暖气的温度,然后开车上路,一路往南,开向距离最近的一栋房子。“他受过酷刑。绝对是!天哪,真冷!”
路边忽然出现一个岔路口。爸爸开下十号公路,开上泥土路,往前开了大约五十米,来到一栋白色小房子前面。那房子门廊外面围着纱网,旁边有一座玫瑰花园。绿色的塑料遮雨棚底下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红色的野马跑车,另一辆是锈痕斑斑的凯迪拉克老爷车。爸爸走上台阶,转头对我说:“你在这里等一下。”他走到门口,按了一下门铃。他脚上的袜子湿透了。他等了一会儿,没人来开门,于是又按了两下门铃。过了一阵,门终于哐当一声开了,有个红头发的太太站在门口。她大概有妈妈的三倍胖,穿着一件带黑花图案的蓝袍子。
爸爸对她说:“格雷丝小姐。拜托你,电话借我用一下。很紧急。”
“你身上怎么湿成这样!”格雷丝小姐的声音听起来很刺耳,简直就像生锈的锯子。她一手夹着烟,手指上的戒指闪闪发亮。
“出事了!很可怕的事!”爸爸告诉她。她叹了口气。她整个人看起来活像一朵红头发的乌云,声音听起来像打雷。“好吧,进来吧,不过,小心别把我的地毯弄湿了。”爸爸走进屋去,门又哐当一声关上了。我回到车上坐好,看着遥远天际的连绵山岭。山岭边缘开始射出一道橙红色的阳光。驾驶座前面的底板上有一摊水渍,车子里飘着一股湖水的气味。我忽然又想到,刚才看到一个人站在树林里。我知道,我真的看到了。那个人真的站在那里,不是吗?当时他为什么没有过去帮忙救车子里的那个人?还有,车子里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这些问题令我十分困惑。接着门又开了,格雷丝小姐走出来,这次她的蓝袍子外套了一件宽松的白毛衣,脚上穿着拖鞋。她的脚踝和小腿肚粗得像小树的树干。她一手拿着一盒饼干,一手夹着烟,烟还在烧。她走到我们小货车旁边,对我淡淡笑了一下。“嗨,”她说,“你叫科里吗?”
“是的。”我说。
格雷丝小姐不怎么喜欢笑,脸上没什么笑意。她嘴唇薄薄的,鼻子又扁又宽,眉毛又细又黑,一双蓝眼睛,眉骨突出,眼眶很深。她把饼干盒推到我面前。“要不要吃点饼干?”
我没什么胃口,不过爸妈常常提醒我,不要拒绝人家的好意。于是我拿了一块。
“来,多拿一块嘛。”格雷丝小姐说。我又拿了一块。她自己吃了一块饼干,然后吸了一口烟,一缕烟从鼻子里喷出来。“我们家的牛奶都是你爸爸在送。”她说,“你手上的清单应该有我们家的东西。牛奶六升,脱脂牛奶两升,巧克力牛奶两升,奶油一升半。”
我低头看看清单。她的名字就在上面——格雷丝?斯塔福德。而且她说得没错,名字后面确实还写着她订的东西。我告诉她东西都准备好了,然后我就到后面把她订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正忙着,格雷丝小姐忽然问我:“你几岁了?十二岁?”
“还没有。7月才满十二岁。”
“我也有个儿子。”格雷丝小姐弹弹手上的烟,把烟灰抖掉,接着又拿了一块饼干塞进嘴里嚼起来。“12月就满二十岁了。他住在圣安东尼奥。你知道那是在哪里吗?”
“知道。在得克萨斯州。电影《边城英烈传》里的阿拉莫之战就是在那里。”
“没错。他年底就满二十了,这样一来,我就三十八了,变成老太婆了,你说对不对啊?”
我想了一下。女人问这种问题的时候,你千万别当真。于是我回答:“不会啊。”
“嗯,你这孩子还挺机灵的。”她又对我笑了一下,这次是真的眉开眼笑。“来,再吃块饼干。”她把整盒饼干塞给我,然后转身走进屋子里大吼起来:“莱妮!莱妮!该起床了!快点出来!”
这时爸爸出来了。在早晨的阳光下,他看起来很苍老,眼袋黑黑的。“我刚刚打电话给警长。”他坐上湿答答的驾驶座,把脚塞进鞋里,“他会派警察到湖边的现场跟我们碰面。”
“那个人是谁啊?”格雷丝小姐问。
“看不出来。他的脸……”说到一半,他飞快瞄了我一眼,然后告诉格雷丝小姐,“他被打得很惨。”
“我猜他大概是喝多了,神志不清。”
“看样子不像。”爸爸在电话里并没有告诉警长,开车的那个人全身赤裸,被一根钢琴弦勒死,两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这些事不能让格雷丝小姐或任何人听到,只能当面告诉警长。“你见过谁左肩上有刺青的?那刺青看起来像是一个骷髅头,两边的太阳穴上长了翅膀。你见过吗?”
“我这辈子见过的刺青比谁都多。”格雷丝小姐说,“不过,印象中我没见过这一带谁有那种刺青。怎么?那个人没穿衣服吗?”
“对,他没穿衣服。他这里有个刺青,一个长了翅膀的骷髅头。”说着他伸手拍拍自己的左肩,这时候,他又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握起双手搓了好几下。“我看他们是永远找不到那辆车了。永远找不到了。假如那辆车的长度是一厘米,那萨克森湖的深度恐怕有一百米。”
这时门忽然哐当一声,我立刻转过头去。我手上捧着一只木箱,里头是满满的牛奶瓶。
走出来的是一个女孩子,眼睛肿肿的,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穿着一件格子浴袍,打着赤脚。她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颜色看起来像玉米穗。她朝我们的小货车走过来,好像觉得阳光很刺眼,猛眨眼睛。“操他妈的起来啦。”
我差点没当场昏倒。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女孩子骂得这么难听。当然,我知道“操”是什么意思,只不过,听到一个女孩子随口就说出这种粗鄙的字眼,那种震惊真的无法形容。
“莱妮,这里有小朋友,”格雷丝小姐的口气十分有力,足以让钢钉都弯曲,“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莱妮瞄了我一眼,眼神冷酷,看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有一次把汤匙插进插座里。莱妮的眼睛是深棕色,表情似笑非笑,感觉像是在冷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看起来很强悍,眼神很机警,小心翼翼,仿佛对这世界已经完全失去信任。我注意到她喉咙上有一小块红斑。“这小鬼是谁?”她问。
“麦克森先生的儿子。你讲话能不能放尊重点?”
我用力咽了一口唾液,撇开头不看莱妮。她袍子的前襟不知不觉翻开了。我忽然明白,这个说脏话的女孩是做什么的,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了。我听约翰尼?威尔逊说过,奇风镇某个地方有一栋房子,里头住的全是妓女。这件事,本?西尔斯也说过。我们学校里几乎每个小朋友都知道。
要是有哪个同学敢骂别人“操你……”,那他铁定会挨拳头。想象中,我总认为妓院应该是那种富丽堂皇的大宅,门前种着几棵弯弯的柳树,门廊上坐着一排嫖客,黑人奴仆伺候他们喝薄荷酒。结果呢,眼前看到的,原来妓院也不过就是一间拖车房改装成的破烂房子,而这个头发像玉米穗、满口秽言的女孩子,就是靠出卖肉体为生的妓女。我的背脊忽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很难形容,那种感觉仿佛是有一阵毁灭性的风暴席卷了我的脑海。
“把那些牛奶拿到厨房去。”格雷丝小姐对她说。
她忽然冷笑起来,深棕色的眼睛露出凶光。“厨房的杂事不关我的事。这星期轮到唐娜?安。”
“小姐,哪个星期轮到谁,由我来决定。我说谁就是谁。还有,像你这种态度,这个月厨房的杂事就统统由你负责,明白了吗?好了,叫你拿你就拿,少跟我废话。”
莱妮撅起嘴,嘴唇皱成一团,看样子,她平常一定常常露出那种表情。不过,看她的眼神,她并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处罚。她眼中射出一股冷冷的怒火。她把我手上那只箱子抢过去,接着,她忽然朝我伸出舌头卷成一个圆圈。由于她背对着我爸爸和格雷丝小姐,所以他们都没看到。但那只是短短的一刹那,她舌头很快又缩回去,然后就猛一转身走开了。她头抬得高高的,走路的时候屁股很夸张地扭来扭去,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大摇大摆进了屋。莱妮进去之后,格雷丝小姐哼了一声说:“这女孩子脾气又臭又硬,像粪坑里的石头。”
“你这里的女孩子不都是这样吗?”爸爸说。格雷丝小姐吐出一口烟圈,然后说,“没错,只不过她连假装客气一下都不肯,看到谁都不给面子。”接着她转过头来看着我,“科里,那盒饼干就给你吃了,好不好?”
我看了爸爸一眼,他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好,谢谢你。”我说。
“很好。真的很高兴认识你。”接着,格雷丝小姐又转过头去看着爸爸,把香烟塞进嘴里。“要是这案子后面有什么进展,一定要告诉我。”
“我会的。还有,谢谢你借我用电话。”他在驾驶座上坐好,“还有,那只箱子我下次再来拿。”
“你自己要小心点。”格雷丝小姐说,然后就走回那栋白色的房子里。这时候,爸爸发动引擎,放下手刹。
我们开车回到湖边的现场。晨曦中,萨克森湖的水面上一道道蓝色和紫色的水光交相辉映。爸爸把车子开下公路,开上一条泥土路。我们明白,出事的车就是从这条路开过来的。天色越来越亮,天空变成一片蔚蓝。我们坐在车子里等警长来。
我坐在那里,感觉自己的脑袋分成了两半。一半在想那辆车和树林里的黑衣人,而另一半则在纳闷,爸爸怎么会跟妓院的格雷丝小姐那么熟?当然,爸爸认识他的每一个顾客,因为吃晚饭的时候,他会跟妈妈提起他们。只不过,我从来没听他提到过格雷丝小姐或妓院。话说回来,吃饭的时候确实也不适合谈这种事,不是吗?而且另一方面,我在旁边的时候,他们当然不会讨论这种事。其实,我那几个朋友,甚至全四年级的同学都知道,奇风镇附近有一栋房子,里头住的全是坏女人。
而如今,我自己也去过那个地方了,而且亲眼看到了一个坏女人,亲耳听到她骂脏话,看到她身上只穿着一件浴袍,走路的时候屁股扭来扭去。
这下子,我铁定会变成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科里?”爸爸轻轻叫了我一声,“格雷丝小姐的房子里是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我……”就算是三年级学生也猜得到,“我知道。”
“平常,我都只是把牛奶放在她家门口。”爸爸愣愣地看着湖面,仿佛还看得到那辆车慢慢沉入湖底,车里有具尸体,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格雷丝小姐家的牛奶一直都是我在送,已经两年了。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一和星期四。也许你会想到这个问题,所以我还是先告诉你,妈妈知道我每个星期都会来这里。”
我没说话,但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我要提醒你,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去过那里,也不要让别人知道你见过格雷丝小姐。”爸爸继续说,“我希望你就当做自己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懂吗?”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他。
“因为格雷丝小姐跟你、我和妈妈很不一样。她可能比较粗鲁,脾气暴躁,她的工作也不会讨牧师喜欢,不过,她人还不错。我只是不希望有人说闲话,所以,尽量不要提到格雷丝小姐和那栋房子,这样会比较好,懂吗?”
“我懂了。”
“那就好。”他忽然抓紧方向盘。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不再谈了。
我一向说话算话。这下子,变成学校风云人物的梦想泡汤了。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我正打算告诉他,当时我看到树林里有个人影,忽然看到马路前面的转角有一辆车开过来,停到我们车子旁边。那是一辆黑白相间的福特汽车,车顶上有警灯,驾驶座的车门上有奇风镇的镇徽。那是艾默里警长的车。他的全名是塔尔梅奇?艾默里二世,缩写是J.T.。警长开门走出车子,爸爸走到他面前。
艾默里警长瘦瘦高高的,下巴很长。每次看到他,我就会想到华盛顿?欧文的短篇小说《沉睡谷》。故事里那个警察伊卡布?克雷恩整天在追无头骑士。他不但手大脚大,而且耳朵也大得吓人,恐怕连小飞象也要自叹不如。要是他鼻子再长一点,就可以当风向标用了。他的警徽别在帽子前面,帽子底下则是光秃秃的脑袋。他的头几乎已经全秃了,只剩两三根深棕色的头发。他站在湖边跟我爸爸说话的时候,把帽子往后一推,露出油光发亮的额头。我看到爸爸比画着手,跟艾默里警长描述当时车子如何从树林里冲出来,掉进湖里。接着,他们同时转头看着平静的湖面。我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
那辆车恐怕已经沉到地心去了。就算是生活在湖边的鳄龟,恐怕也没办法游到车子沉下去的深度。无论车子里的那个人是谁,此刻他恐怕已经沉到黑暗的湖底,陷进泥里了。
“手铐?”艾默里警长嘀咕了一声。他的眉毛又黑又浓,眉骨突出,眼眶深陷,眼睛黑得像木炭,皮肤苍白,一看就知道是个夜猫子。“汤姆,你真的确定他被铐上了手铐?还有,你说他脖子上缠着钢琴弦,确定吗?”
“确定。那个人下手很重,他的脖子差不多断了。”
“铐着手铐,”警长又嘀咕了一声,“目的是不让尸体浮上来。”他伸出食指轻轻敲着下唇。“嗯。”最后他终于说,“看样子是谋杀案,没错吧?”
“要是这不叫谋杀,那天底下就没有谋杀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我悄悄走下车,走到树林边。先前我看到有个人站在树林里看我,当时那个人就是站在这个位置。此刻,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野草、石头和泥土。我猜应该是个男人。不过,会不会是女人呢?印象中没有看到长头发,不过,当时我看到的就只有一件在狂风中翻飞的大衣。我在林边走来走去,再往里,树林会越来越茂密,而且地面会慢慢变成沼泽。我什么都看不到。
“我看,你跟我到局里去一趟好了,我做个笔录。”警长对我爸爸说,“不过,你可以先回家换一套干衣服。”
爸爸点点头。“我还得先送完车上的牛奶,再送科里去上学。”
“没关系,反正湖底那个人也不太可能捞得出来。”他嘴里嘀咕着,手伸进口袋里,“谋杀案,我们奇风镇上一回发生谋杀案,是1961年的事。那次,波?卡拉冈拿一座保龄球赛的奖杯把他老婆活活打死,你还记得吧?”
我回到车上等爸爸。太阳已经升得很高,照耀着整个世界。或者应该说,照耀着我所知道的这个世界。我忽然感到心头很沉重,因为,我忽然发觉世界似乎有两个。一个是白天的世界,一个是黎明前的世界。假如果真如此,那么,另一个世界说不定也有人住。我们习惯白天这个世界,而另一些人却喜欢黑夜的世界。而我看到的那个人,说不定就是从黑夜世界来的。那个黎明前的世界。接着,我忽然想到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说不定他已经发现我看到他了。
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上沾满了泥巴,把车子的底板弄脏了。
我抬起脚看看鞋底的泥巴。
左脚的鞋底黏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
2 黑暗深渊
我把绿羽毛塞进口袋里。回到家之后,我走进房间,把羽毛放进雪茄盒。盒子里还有我收藏的几把旧钥匙和干掉的虫壳。我盖上盒盖,把盒子放进书桌的抽屉里,然后把抽屉推进去。我那张书桌总共有七个神秘的抽屉。
后来,我不知不觉忘了那根羽毛。
我常常会想到那天站在树林边的那个人,可是越想就越觉得自己是看错了。一定是我看到爸爸沉进水里,吓坏了,一时眼花。后来有几次,我正要告诉爸爸我看到的那个人,可都正好有事岔开了。妈妈知道爸爸跳进湖里的事后,气得浑身发抖,边哭边骂。爸爸赶紧扶她坐到餐桌旁边,拼命安抚她,解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车上有个人。”爸爸说,“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我以为他只是昏过去了。要是我袖手旁观眼睁睁地看着他淹死,那我下半辈子该怎么面对自己?”
“你自己不怕淹死吗?”她破口大骂,泪流满面,“万一你的头撞到石头,你会淹死的!”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没有撞到石头,也没有淹死。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他递给她一张餐巾纸,她拿去擦擦眼睛,又继续骂:“湖里有很多毒蛇,你不怕游到蛇窝里去吗?”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他说。她叹了口气,摇摇头,那表情仿佛觉得自己嫁了一个天字第一号的笨蛋。
“还不赶紧把湿衣服脱下来!”她的语气慢慢恢复了平静,“你没有跟那个人一起沉到湖底,这都要感谢上帝保佑。”说着她站起来,帮他解开那件湿衬衫上的扣子,“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从来没见过。”
“谁这么狠,对人下这种毒手?”
“这就要问J.T.了。”他脱掉衬衫递给妈妈,妈妈伸出两根手指拎着那件衬衫,仿佛湖水会传染麻风病似的。“我要到J.T.的办公室去一趟,做个笔录。告诉你,丽贝卡,当时在湖里看到那个人的脸,我吓得心脏差点就停了。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求上帝保佑,以后别再让我看到这种东西了。”
“天哪!”妈妈又惊叫了一声,“要是你心脏病发作怎么办,那时候谁会救你呀?”
杞人忧天是妈妈的天性。担心会下雨,担心物价会涨,担心洗衣机可能会坏,担心酋长河被上游亚当谷的纸厂污染,担心买新衣服要花钱。天底下没有一件事是她不担心的。对妈妈来说,整个世界就像一条没缝好的棉被,棉絮总是会漏出来。而她的担心就像针一样,要把那些可怕的裂缝一一缝起来。似乎只要她能想到事情最坏的结果,那么,她就有办法控制住局面。就像我刚刚说的,那就是她的天性。爸爸是那种会掷色子来做决定的人,而妈妈却总是一副随时面临生死关头的姿态。我猜,他们会爱上对方,是因为他们两个正好互补。
我妈妈的父母,奥斯汀外公和艾丽斯外婆,住在南边距离我家十九公里左右的一个小镇,叫沃克西哈奇,那里正好位于罗宾斯空军基地边缘。听说外婆杞人忧天的程度比妈妈更可怕,仿佛她内心深处暗暗渴望上天降临灾祸。外公是一个伐木工人,有一次,他手上的电锯不小心滑落,锯断了自己的腿,所以他有一条腿装的是木头义肢。外婆瞎操心啰嗦个没完,外公被她烦得受不了的时候,就会警告她,叫她马上闭嘴让他清静一下,否则,他就要把那条木腿拆下来敲她脑袋。他给那条木腿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清净棒,不过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那条腿他一直都只用来走路,没有做过别的事。我妈妈有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可是我爸爸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
言归正传,那天到了学校之后,我一碰到戴维?雷、约翰尼和本,就立刻把湖边的事一五一十地全都说出来了。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发现那个消息已经如野火燎原般传遍了整个奇风镇,“谋杀”这个词传得沸沸扬扬。回到家之后,我发现爸妈已经被电话包围了。每个人都找他们打听,想知道更多血腥的细节。后来,我跑到屋外去,骑上我那辆锈迹斑斑的破脚踏车,带叛徒到森林里去让它追着我玩。半路上我忽然想到,说不定那些打电话来的人当中,有一个人早就已经知道所有的细节。说不定那个人的目的是要试探,那天有没有人注意到他,还有,艾默里警长究竟知道多少。
我骑着脚踏车在森林间穿梭,叛徒跟在旁边跑。我忽然意识到,我们镇上有个人是杀人凶手。
过了几天,天气越来越暖,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距离爸爸跳进萨克森湖那天,已经过了一个星期,案情的进展是:艾默里警长经过清查之后,发现奇风镇上并没有人失踪,而且邻近的几个小镇也都没有人失踪。《亚当谷周报》头版上刊登了有关这个案子的新闻,不过并没有看到什么新的进展。艾默里警长带了几个人到湖里去打捞,包括两名警员,几位消防队员,还有五六个自愿帮忙的人。他们划船到湖里去撒网,来来回回拖了好几趟,结果只抓到几只龟和几条毒蛇。
早在1920年代,萨克森湖的地点本来是萨克森矿区,后来蒸汽挖土机挖矿的时候,挖到一条地下河流。由于矿区是一片洼地,大量涌出的河水无处流泻,淹没了整个矿区,形成了今天的萨克森湖。据估计,萨克森湖的深度大约在一百米到一百六十米之间。地球上恐怕没有任何一种网能够触及这种深度,把那辆车捞出来。
那天傍晚,警长上门来找我爸妈谈事。爸妈没叫我走开,让我坐在旁边听。艾默里警长把帽子搁在大腿上,他的大鼻子的影子投射在帽子上。“现在还不知道凶手是谁,不过,我大概猜得出他的手法。他一定是把车子倒到那条泥土路上,正对着湖面。我们在现场找到了轮胎的痕迹,可是鞋印已经被抹掉了。那凶手一定是用什么东西顶住油门,然后,就在你们的车经过弯道的时候,他放开手刹,关上车门,然后立刻跳开。车子就这么冲过十号公路。当然,他一定没料到你们的车会突然出现。要不是因为你们正好路过,那辆车会无声无息地冲进湖里,沉到湖底,根本不可能会有人知道。”他耸耸肩,“我的推论大概就是这样。”
“你问过送报纸的马蒂?巴克利了吗?”
“问过了。马蒂说他什么都没看到。那条泥土路位置很隐秘,要是车子经过的时候,速度够快,根本不可能会发现。”
“那么,你的结论是什么?”
警长想了一下,帽子上的警徽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叛徒在门外狂吠,附近的狗也跟着狂吠起来,结果,整个奇风镇忽然到处都是狗吠声。警长摊开他那两只大手,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汤姆,”他说,“眼下我们面对的是一种很离奇的状况。
现场只有轮胎痕,没有车子。另外,你说你看到一具尸体被铐在方向盘上,脖子上缠着一根铁丝。问题是,现场没有尸体,而且看样子是不可能找得到了。另外,我们镇上没有人失踪,附近几个镇上也都没有人失踪,除了一个人。有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不见了,不过她妈妈认为她是跟男朋友私奔到纳什维尔去了。噢,对了,顺带提一下,那男孩子身上没有刺青。事实上,我们镇上,没有人身上有你说的那种刺青。”说到这里,艾默里警长忽然转头看看我,看看妈妈,然后又回头看着爸爸。他那双眼睛黑得像木炭。“汤姆,有个谜语你一定听过。树林里有一棵树倒了,可是旁边没有人,那么,有谁会知道树倒了呢?所以,要是现场没有尸体,附近又没有人失踪,那么,谋杀案还能成立吗?”
“我亲眼看到的。”爸爸说,“J.T.,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吗?”
“不,不,不要误会。我只是说,除非找得到被害人,否则我根本无能为力。汤姆,我必须得看到尸体,我必须知道被害人的身份。找不到被害人,我根本不知道从何调查起。”
“照你这么说,有人杀了人,却可以逍遥法外,大摇大摆地到处跑,根本不用担心被抓。是这样吗?”
“嗯,”警长老实承认,“恐怕就是这样。”
不过,艾默里警长承诺他会继续调查。他说他会打电话到全州的警察局查询,看看有没有人失踪。他说,既然有人掉进湖里,那么,早晚会有人发现家里有人不见了,向警方报案。警长走后,爸爸走到外面的门廊上,关掉电灯,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坐在黑暗中。一直到深夜,妈妈叫我去睡觉的时候,他还坐在那里。
半夜,我被爸爸的哭声惊醒。
我忽然一阵紧张,立刻从床上坐起来。隔着墙壁,我听到妈妈在跟爸爸说话。“不要怕。”她说,“你只不过是做噩梦。那只是梦,没事了。”
爸爸沉默了好久。后来,我听到浴室传来水声,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们的弹簧床嘎吱一声。“你做了什么梦?说给我听听?”妈妈问他。
“噢,不要。天哪,我不要。”
“告诉我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做噩梦嘛。”
“就算只是做梦,也够可怕了。感觉好像真的。”
“你还睡得着吗?”
爸爸叹了口气。我想象得到,他躺在漆黑的房间里,伸手捂着脸。“我也不知道睡得着睡不着。”他说。
“我帮你按摩一下背吧。”
妈妈给爸爸按摩的时候,他们的床又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你背上的肌肉好硬,”妈妈说,“连脖子都硬邦邦的。”
“痛得要命。哎哟,就是那里。就是你拇指刚刚按的地方。”
“那是一种疼痛性的痉挛。你一定是拉伤肌肉了。”
他们房间里忽然又没声音了。妈妈在给爸爸按摩的时候,我感觉脖子和肩膀似乎也舒服多了。接着,我偶尔会听到他们的床嘎吱一声,知道他们还没睡。接着我又听到爸爸说话了:“我又梦见了车子里那个人。很可怕的梦。”
“我猜也是。”
“我一直看着车子里的他。他那张脸被打得扭曲变形,脖子上缠着一根铁丝。他手上铐着手铐,肩膀上有刺青。车子开始往下沉,然后……然后他的眼睛忽然睁开了。”
我忽然打了个哆嗦,那幅画面仿佛也活生生地浮现在我眼前。爸爸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他一直盯着我看。盯着我看。水从他眼眶里流出来。然后,他忽然张开嘴巴,我注意到他舌头是黑的,看起来好像蛇头。然后,他忽然说:‘跟我来’。”
“别再胡思乱想了。”妈妈打断他,“来,眼睛闭起来,好好睡一会儿。”
“告诉我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做噩梦嘛。
“我睡不着。我没办法睡觉。”我仿佛看到爸爸在床上蜷成一团,而妈妈正在按摩他背后硬得像铁板的肌肉。“那个梦实在太可怕了。”他又继续说,“车里那个人忽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指甲是蓝色的,手指像爪子一样掐进我的皮肤里。然后他说:‘跟我来,跟我到那黑暗世界。’然后那辆车……那辆车开始往下沉,越沉越快,越沉越快。我拼命想挣脱他的手,可是他不放手,一直对我说:‘跟我来,跟我来,跟我到那黑暗世界。’我的头被湖水淹没了。我没办法挣脱他的手,我张开嘴巴想叫喊,可是湖水却灌进我嘴里。噢,天哪!丽贝卡,太可怕了!噢,上帝啊!”
“听我说!那不是真的!你只是做噩梦,现在没事了。”
“你错了,”爸爸说,“这件事很严重。这个梦太可怕了,阴魂不散,一直在折磨我,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本来我还以为我能忘掉这件事,我是说,天哪,我之前也见过死人的。可是这……这次跟从前不太一样。他脖子上的铁丝,他的手铐,他那张被打得扭曲变形的脸……这次和从前完全不一样。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根本不认识他……这个梦阴魂不散,一直在折磨我。从白天到晚上,没有停过。”
“事情很快就会过去的。”妈妈说,“每次我开始瞎操心的时候,你都会跟我说这句话。你总是说,再忍耐一下,事情很快就会过去的。”
“也许吧。上帝保佑,希望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可是现在,我就是忘不掉。我很希望可以像从前一样过日子,可我就是忘不掉。丽贝卡,这才是最可怕的,这件事一直纠缠着我不放。我不知道这是谁干的,可是我知道,他是我们镇上的人。一定是。因为,他知道那湖有多深。他知道车子一旦沉到湖里,尸体就永远找不到了。丽贝卡……说不定我送过牛奶给他。说不定我们跟他一起上过教堂。说不定我们跟他买过东西,买过衣服。说不定我们已经认识他一辈子了……或者应该说,我们自以为认识。想起来就很害怕。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你知道为什么吗?”他忽然又好一会儿没说话。他的脉搏一定跳得很快,“因为,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办法安心过日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变得很嘶哑。我忽然很庆幸自己没在他们房间里,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两三分钟过去了。我猜爸爸一定正躺在床上让妈妈帮他按摩背。后来,我终于听到妈妈问他:“你想睡觉了吗?你睡得着吗?”他说:“我试试看。”
我又听到他们的床嘎吱了几声,听到妈妈凑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说:“但愿如此。”然后他们房间里就没声音了。平常我偶尔会听到爸爸打鼾,可是那天晚上他没有。我不知道妈妈睡着之后,他是不是还醒着。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又梦见车里那个人伸手要抓他,要把他拖进湖底。我一直在想他刚刚说的话: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办法安心过日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这件事对他伤害很大。那种伤害潜藏在他内心深处,一个比萨克森湖更深的地方。为什么他会受到那么大的伤害?或许是因为事情实在太突然,太血腥残暴,或许是因为凶手实在太冷血,也或许是因为,在这个天底下最宁静安详的小镇上,竟然潜藏着如此可怕的秘密。
我想,爸爸一直相信人性本善。就算每个人内心深处多少都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但他相信大家都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而这件事却令他信心动摇了。凶手把死者的手铐在方向盘上的时候,仿佛也把爸爸的灵魂铐在那恐怖的一刻上。我闭上眼睛,开始为爸爸祷告,希望爸爸能够找到出路,挣脱那个黑暗世界。
3月过去了,然而,凶手仍然逍遥法外,继续作恶。
3 入侵者
后来,事情终究慢慢平息了。
4月,春暖花开的季节,枝头开始冒出新叶芽,缤纷的花朵遍地绽放。那天是4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下午,我跟两个死党本?西尔斯和约翰尼?威尔逊窝在电影院里看《人猿泰山》。电影院里人山人海,小孩的尖叫声此起彼伏。银幕上,泰山拿出一把刀刺进鳄鱼的肚子,鲜血四溅。饰演泰山的是戈登?斯科特,他是史上最棒的泰山。
“你看到了吗?你看到了吗?”本一边大叫,一边拼命用胳膊肘顶我的肋骨。我当然看到了,他以为我没长眼睛吗?这家电影院每一场都会放两部长片,中场穿插几部短片。看样子,来不及等到中场放短片,我的肋骨恐怕就已经断光了。
爱之颂戏院是1945年二战结束后建成的,是奇风镇唯一的电影院。当年,许多奇风镇的子弟从战场上回来。有人平平安安,有人却终身伤残。他们希望生活中能够有点娱乐,帮助他们驱散战场上带回来的梦魇。纳粹的国徽和旭日东升的图腾始终阴魂不散地纠缠着他们。于是,镇上的父老自掏腰包,请伯明翰一位建筑师画了蓝图,然后买下废弃的烟草工厂留下的那块空地。当然,当时我还没出生,没有亲眼目睹,不过,你可以去问多拉尔先生,他会滔滔不绝地告诉你当年戏院兴建的过程。后来,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诞生了,门口有一座粉刷成白色的天使雕像,而每到星期六下午,你会看到成百上千的小魔头挤进那座宫殿,手里拿着爆米花和糖果,在里头大呼小叫好几个钟头。而那段时间,他们的爸妈可以趁机喘口气。
总之,那个星期六的午后,我和两个死党一起看泰山。我忘了那天戴维?雷为什么没去。我猜可能是因为他拿松果打莫莉?卢杰克,结果被他爸妈关禁闭了。那个星期六的午后,我们把外面的世界抛到脑后,沉浸在泰山的世界里。那个年代,火箭把卫星送上太空,然后卫星环绕着地球轨道,像流星般划过天际。那个年代,佛罗里达州外海一个叫古巴的岛上,鲜血染红了猪猡湾,而那个叫卡斯特罗的大胡子则是一边吸着雪茄,一边用西班牙语诅咒美国人。那个年代,俄罗斯有一个叫赫鲁晓夫的大光头在联合国大会上拿鞋子猛拍桌面。那个年代,美国大兵正忙着收拾行李,准备坐船到一个叫越南的丛林。那个年代,有人在沙漠试爆原子弹,把模型房屋客厅里的假人炸成满天灰。然而,在那个星期六的午后,我们根本不在乎那一切,因为,那个世界不是我们的神秘世界,没有神秘的力量。唯有在星期六的午后,当爱之颂戏院播放两部电影的时候,我们才感受得到那种神秘力量,才会沉浸在那个神秘世界里。
我想到从前看过的一部电视片,片中的男主角也曾经走进一家爱之颂戏院,所以我对爱之颂这个词开始好奇了。这个名字的英文是Lyric。于是我就去查那本英文超级大词典。那本词典足足有两千四百八十三页,是我十岁那年杰伯爷爷送的生日礼物。词典上写着:“Lyric这个词有旋律优美的意思,是抒情的,可以吟唱的,比如,抒情诗。”另外,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七弦琴。我觉得很奇怪,这个名字好像跟电影院扯不上什么关系。后来,我又开始查七弦琴Lyre,发现这个词也代表吟游诗人。在那个有城堡与国王的年代,吟游诗人会到各城堡去演唱叙事诗,说故事给人听。故事,这个词忽然触动了我的心。我可以想象,从那古老的年代以来,人跟人之间的沟通,都是起源于一种渴望:说故事的渴望。不论是电视、电影,或是书,都是在说故事。这种说故事的强烈渴望是全人类共有的。至于听故事呢,那种感觉就像跳出自己的人生,走进别人的人生,即使只是短暂的片刻。而那种感觉,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一扇神秘的门,连接上那种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
优美的旋律,抒情诗,爱之颂。
“用力刺它,泰山!用力刺!”本大嚷着,然后又开始用胳膊肘撞我的肋骨。本是个傻大个,头发短到几乎快变成光头,声音尖得像小女生,戴着一副牛角框眼镜。他的衬衫总是太短,塞不进牛仔裤腰里。他真的很笨手笨脚,就连走路都会被鞋带绊倒。他下巴很宽,脸颊肥嘟嘟的,就算有一天长大了,也永远不可能是女孩子心目中的泰山。但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我的朋友。至于约翰尼,他正好跟本形成鲜明的对比。本圆得像只球,而约翰尼却细细长长的像竹竿。他很安静,很爱看书。他好像有点印第安人的血统,这一点,从他那炯炯发亮的黑眼珠就看得出来。每到夏天,在大太阳底下,他的皮肤都会晒成古铜色。他的头发黑得像木炭,用发油往后梳,只不过前额分线处的头发会翘起来,乍看之下很像一片片的野洋葱,和他爸爸的发型一模一样。他爸爸是石膏板工厂的工头,工厂位于奇风镇和联合镇中间的位置,而他妈妈是奇风小学的老师兼图书馆员。我猜,大概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那么喜欢看书。约翰尼啃起百科全书就像别的小孩在啃糖果和饼干一样。他的鼻子又尖又挺,就像印第安人的小斧头。他右眉毛上有一道伤疤,那是1960年他和表弟菲宝玩官兵捉强盗的时候,被表弟用一根树枝打伤的。约翰尼在学校里总是被人嘲笑,说他是“印第安小孩”,说他是“黑人的种”,而且更过分的是,他们说他的脚天生就像怪物一样畸形。但这一切约翰尼都默默忍受下来。他像个斯多葛主义者,很能克制自己。不过,当然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斯多葛主义是什么意思。
电影已经快接近尾声了,仿佛一条河快流到大海了。泰山打败了那几个邪恶的猎象人,把所罗门之星送回大象群里,然后在晚霞的衬托下,拉住树上的藤条摇荡着渐渐远去。电影结束后,开始放那几部短片。我们不晓得已经看过多少次了。
没多久,短片一放完,第二部电影立刻就开演了。
没想到是一部黑白片。全影院的小孩立刻一片哀叹,因为大家都觉得彩色片看起来比较刺激。接着,银幕上出现片头字幕:火星人入侵。那部电影似乎很老了,看起来好像是1950年代拍的。“我要去买爆米花,”本忽然说,“你们俩想吃什么吗?”我们说不要,他就一个人沿着坐得满满的座椅一路挤过去。
过了一会儿,片头字幕消失了,电影开演了。
这时本手上抱着一大盒奶油爆米花回来了,正好看到银幕上的小男孩用望远镜看着狂风暴雨的夜空。望远镜里出现一艘飞碟,降落在他家后面的沙丘里。通常,星期六下午这个时间,只要银幕上停止打斗,全场的小孩就会又笑又叫。但那一刻,当大家看到银幕上那艘阴森森的飞碟缓缓下降时,忽然全场鸦雀无声。
我相信,在后来的一个半钟头里,小卖部一定是门可罗雀。虽然有几个小孩中途离座,跑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但绝大多数的孩子都看得目瞪口呆。电影里那个小男孩告诉大家,他在望远镜里看到一艘飞碟降落在他家后面的沙丘上,而且看到一个警察被旋涡般的沙坑吸进去,仿佛被一个古怪的吸尘器吸进去,那种画面看起来简直像幻觉。后来,那个警察竟然跑到他家。他安慰那个小男孩说绝对没有什么飞碟降落,根本没有别的人看到飞碟降落,不是吗?可是,那警察的动作看起来……特别古怪,感觉好像机器人。他脸色苍白,眼神死气沉沉。而且,那孩子注意到警察的脖子后面有一个X形的伤口。那警察本来是一个很和气、很开朗的人,然而,自从去过沙丘之后,就变得死气沉沉,脸上完全没有笑容。他变了。
后来,那孩子还看到很多人脖子后面都出现那种X形的伤口。他一直告诉他爸妈,他们家后面的沙丘里有一大堆火星人,可是他们根本不相信。后来,他们自己跑到沙丘那里去看
本看得全神贯注,完全忘了大腿上的那盒爆米花。而约翰尼窝在椅子里,两腿缩起来贴着胸口。而我呢,我紧张得连气都喘不过来。
后来,电影里孩子的爸妈回来了,两个人都变得面无表情,完全不会笑。他们对孩子说:噢,你这个傻孩子。没什么好怕的,那里什么都没有。没事了。对了,你刚刚说你看到飞碟降落,你是在哪里看到的?来,我们上去看看。你这个傻孩子,到时候你就明白自己有多傻了。
“不要去!”本喃喃嘀咕着,“不要去!不要去!”我听到他用指甲猛抓座椅扶手的声音。
那男孩转身就跑,跑出家门,越跑越远,远远离开那些不会笑的奇怪的人。可是,不管跑到哪里,他都能看到每个人脖子后面的那种X形的伤口。警察局长脖子后面也有一个伤口。他认识的每一个人忽然都变得不一样了,而且每个人都拉着他叫他不要走,叫他等爸妈来接他回去。他们说,你真是个傻孩子,你说火星人登陆了,要占领地球,这么荒唐的事谁会相信呢?
实在太恐怖了。电影最后,军队来了。他们发现火星人在沙丘底下挖了好几条蜂巢形的地道。地道里有一部机器。火星人用那部机器在人类脖子后面割开一个洞,把人类变成火星人。后来,火星人的首领出现了。他在一只玻璃盆里,模样看起来像是一颗腐烂的头,上面长了触须。男孩、士兵开始和火星人战斗。火星人从地道里跑出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似乎承受不了地心引力。后来,军队的坦克车撞上了火星人的那部机器,沙土飞扬,什么都看不清楚……
就在这时,男孩醒过来了。
他爸爸对他说,孩子,那只是梦。妈妈笑着对他说,没什么好怕的,只不过是个梦,好了,赶快睡吧,我们明天再上来看你。
只是在做梦。做了个噩梦。
过了一会儿,男孩又醒过来了。房间里一片漆黑。他拿起望远镜往外看,看到一艘飞碟正从狂风暴雨的夜空降下来,降落在他家后面的沙丘上。
故事结束了吗?
电影院里的灯忽然亮起来。电影演完了,星期六下午的欢乐时光也告一段落了。
成群的孩子排队沿着走道往外走。我忽然听到电影院的经理斯特尔科先生在说话。他对一个服务生说:“这些孩子是怎么搞的?怎么今天这么安静?”
恐惧会令人沉默。
我们魂不守舍地骑上脚踏车,不自觉地开始踩踏板骑上路。有些孩子走路回家,有些等爸妈来接他们。所有的孩子看完那部电影之后,彼此之间仿佛突然产生了某种联系。后来,我和本、约翰尼骑到里奇顿街的时候,在加油站停下来帮约翰尼的脚踏车前轮打气。我发现本一直盯着怀特先生脖子后面看。怀特先生很胖,脖子上一圈圈的肥肉,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
来到邦纳路和希尔托普路路口,我们就分开各自走了。约翰尼一阵风似的骑回家去了,而本则是用他那两条肥嘟嘟的腿很吃力地踩着踏板,模样看起来很笨拙。至于我呢,我的脚踏车链条都生锈了,踩起来有如千斤重,几乎是寸步难行。看样子,我的脚踏车寿命已经差不多了。那辆车是当年在跳蚤市场买的,本来就已经是老爷车。我一直请求爸妈给我买一辆新的,可是爸爸叫我忍耐一下,将就着骑。这几个月来,家里没什么钱,星期六还让我去看电影,已经很奢侈了。后来我才发现,也只有在星期六下午那段时间,爸妈那张弹簧床才会发出一种悦耳的美妙旋律。既然我不在家,我当然就不会觉得奇怪,问东问西。
回到家之后,我先在门口跟叛徒玩了一下,然后才走进门。一进门妈妈就问我:“电影好看吗?”
“不错啊,”我说,“泰山的电影很好看。”
“不是放了两部吗?”爸爸问我。他坐在沙发上,跷着腿,电视上正在播棒球赛。又一个赛季快到了。
“是啊。”我从他们前面走过去。我想去厨房拿个苹果。
“那么,另一部电影讲的什么啊?”
“呃……没什么。”我回答说。
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都是很敏感的。孩子哪里不对劲,他们立刻就会察觉,就像屋子哪里有老鼠,猫一下子就能嗅到一样。不过,他们并没有马上追问。我走进厨房,拿了一个苹果,打开水龙头洗干净,擦干,然后回到客厅,开始啃苹果。这时候,爸爸才抬起头来看着我。他问我:“你怎么了?”
我嚼着满嘴的苹果。妈妈坐在爸爸旁边,两个人眼睛都盯着我。“什么怎么了?”我问他们。
“平常每到星期六下午,你都会一阵风似的冲进来,迫不及待想告诉我们电影演了什么。你甚至还会比手画脚表演剧情给我们看,想叫你停下来都很难。所以,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呃……没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过来一下。”妈妈说。我一走过去,她立刻伸手摸摸我的额头,“没有发烧嘛。科里,你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啊,我很好啊。”
“一部是泰山的电影。”爸爸还是不罢休,他很顽固。“那另外一部演什么?”
我想了想。告诉他片名应该没什么关系,可是,那部电影真正的内容是什么,我怎么能说呢?那部电影说出了每个小孩内心深处最大的恐惧:在某些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会被夺走,取而代之的,是面无表情的冷酷外星人。这个,怎么能告诉他们?“那……那是一部怪物的电影。”我最终这样说道。
“看样子,你是真的被吓到了。”这时电视里传来清脆的喀的一声,球被打中了,爸爸立刻转头去看电视上的球赛。“哇哈!赶快跑,米基,赶快跑!”
这时电话铃忽然响了,我立刻跑过去接,以免爸妈继续穷追猛打。“嗨,是科里吗?我是西尔斯太太,能不能麻烦请你妈妈听一下电话?”
“请稍候一下。妈妈!”我喊了一声,“找你的!”
妈妈从我手上接过话筒,然后我立刻跑进厕所。还好只是尿急。当时我满脑子都是那个长满了触须的火星人头,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确定自己敢不敢一个人关在厕所里坐马桶。
“丽贝卡吗?”西尔斯太太问,“最近还好吗?”
“谢谢你,莉丝贝特,我很好。奖券你买到了吗?”
“买到了。总共四张,上帝保佑,希望好歹可以中一张。”
“但愿如此。”
“呃,对了,今天打电话给你,是有一件事想问你。刚刚本看完电影回来了,你们家科里还好吗?”
“科里?他--”她迟疑了一下。我知道她心里一定在想我那种怪异的举动。“他说他没怎么样。”
“本的反应也一样,可是我总觉得他有点怪怪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怎么说呢,好像有点不安吧。平常他一回来都很兴奋,急着告诉我和西姆电影演了什么。可是今天他什么都不说。不管我们怎么问,他就是不说。现在他跑到我们家后面去了,说要检查一下那里有没有问题。可是,问他要看什么,他就是不说。”
“科里在浴室里。”妈妈的口气好像也有点困惑。她听到我在尿尿,接着她压低声音问西尔斯太太,好像怕我听到。“他也有点怪怪的。会不会是他们俩看电影的时候有什么不愉快?你觉得呢?”
“这个我也想过。说不定他们吵架了。”
“嗯,他们是好朋友,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玩很久了。不过,男孩子嘛,有些矛盾难免的。”
“我和埃米?琳恩?麦格劳也闹过别扭。我和她已经认识六年了,是很要好的朋友。后来,为了一个小针线包,我整整一年没有和她说话。不过我是在想,这两个小朋友应该赶快和好。吵了架,就应该赶快化解误会,和好如初。”
“有道理。”
“这样吧,我去问一下本,看他愿不愿意科里晚上来我们家睡觉。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好。不过,我要先问一下汤姆和科里。”
“噢,你等我一下,”西尔斯太太说,“本进来了。”妈妈听到电话里纱门砰的一声关上。“本,我正在和科里的妈妈打电话。你愿不愿意叫科里到我们家来过夜?”妈妈静静听着,可这时候我冲了马桶,她没听清楚本说了什么。“他说好。”西尔斯太太告诉她。
我从浴室里走出来。两个妈妈正在阴谋串通,但我知道她们是好意。“科里,你想到本家里去过夜吗?”
我想了一下。“去本家过夜?呃……”我的口气有点犹豫,可是我却不能告诉她为什么。上一次我去他家过夜是2月份,那天西尔斯先生整夜都没回家,而西尔斯太太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嘴里喃喃嘀咕着说不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本告诉我,他爸爸常常整夜不回家,他叫我不要告诉别人。
“可是本说他希望你去。”妈妈鼓励我。她误会了。她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犹豫。
我耸耸肩。“好吧。”
“那好,你去问一下爸爸,看看他怎么说。”于是我跑到客厅去问爸爸。这时候,妈妈对西尔斯太太说:“朋友是很重要的。要是他们之间真有什么不愉快,我们得想办法让他们和好。”
我从客厅走回来,告诉她:“爸爸说可以。”每次爸爸看棒球赛的时候,不管你问他什么,他都会说好。就算你问他可不可以把带刺的铁丝网拿来当牙签用,他也照样会说好。
“莉丝贝特,他大概傍晚六点左右到你们家,可以吗?”接着她用手遮住话筒,转头对我说:“他们家今天晚上吃炸鸡。”
我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然而,当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地道里那些火星人。他们阴谋要消灭人类,一个城镇接着一个城镇。
“丽贝卡,情况还好吗?”西尔斯太太问,“我想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
“科里,你先到客厅去看电视好不好?”我乖乖走出去,但我心里明白,她们要谈很重要的事。“呃,莉丝贝特,”妈妈对西尔斯太太说,“汤姆最近睡得比较好了。不过,他还是会做噩梦。真希望我有办法帮他,可是我觉得,他终究还是要靠自己克服。”
“听说警长已经快放弃了。”
“已经三个星期了,案子完全没有进展。星期五那天,J.T.告诉汤姆,他已经跟全州的警察局联络过,甚至还通知了佐治亚州和密西西比州的警方,可是到目前为止,他们都说当地并没有人失踪。感觉车子里那个人好像根本不存在。”
“听起来怪恐怖的。”
“还有别的,”妈妈深深叹了一口气说,“汤姆……他有点变了。你知道吗,莉丝贝特,他不光做噩梦。”说到这里她转身面向厨房门口,往前走了几步,把电话线拉到最长,以免爸爸听到她说的话。“他变得很小心,随时都会把门窗锁好。从前他根本不会去注意门窗有没有锁。在那件事还没发生之前,我们也跟大家一样,平常很少锁门。可是现在,汤姆常常一个晚上爬起来两三次,检查门闩有没有插好。还有,上星期他送牛奶回来的时候,鞋子上有红色的泥巴。奇怪的是,那天并没有下雨。我猜他一定是又跑回湖边去了。”
“他跑去那里干什么?”
“我也弄不懂。可能是去散散步,想点事情吧。我还记得小时候我养了一只小黄猫,叫卡利克。九岁那年,它在我们家门口被车子轧死了,当时人行道上全是它的血,好久都洗不掉。它死去的地点仿佛有一种魔力,一直在召唤我。我很痛恨那地方,却又忍不住常常跑到那里去。我常常在想,也许我有办法让它活过来。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任何东西都会永远活着。”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下,愣愣地看着后门上那些铅笔刻痕。那是我从小到大她帮我量身高时做的记号。“我觉得汤姆现在有很多心事。”
接下来她们继续聊了一些别的事,不过话题主要还是围绕着萨克森湖。我坐在客厅陪爸爸看棒球赛。我注意到他右手一会儿握成拳头,一会儿又放开,不断重复同样的动作,看起来很像是想抓住什么东西,又有点像是想挣脱别人的手。后来,时间差不多了,我也该走了,于是我就进房间去整理行李。睡衣,牙刷,一双干净的袜子,一套内衣裤。我把这些东西全部塞进一只军用背包里。爸爸叫我要小心一点,妈妈叫我好好玩一玩,不过明天一大早就要回来,准备去上主日学校。我摸摸叛徒的头,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扔得远远的让它去追,接着跳上脚踏车骑走了。
本的家在迪尔曼街的尽头,离我们家不远,大约不到一公里。车子骑到迪尔曼街的时候,我立刻放慢速度,轻轻踩着踏板,尽量不弄出声音。因为,迪尔曼街和山塔克街转角的地方是一栋阴森森的灰色房子。布兰林家两兄弟就住在那里。布兰林家兄弟,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四岁,都把头发染成金色。他们是出了名的破坏狂,见了东西就想砸烂。他们常常骑着两辆一模一样的黑色脚踏车在他们家那一带游荡,就像两头猛兽在搜寻猎物。听戴维?雷说,他们常常骑着那两辆脚踏车在街上和汽车赛跑,而且他亲耳听到戈萨?布兰林咒骂他妈妈,叫她快去死。那两兄弟,大的叫戈萨,小的叫戈多。他们是那一带的瘟神。你最好向上帝祷告,希望他们不要找上你,否则,一旦他们找上你,你就跑不掉了。
到目前为止,那对邪恶的兄弟对我还没产生兴趣。我打算继续维持现状。
本家的房子和我家很像。他也养了一只狗。那是一只棕色的狗,名叫南哥。它本来趴在门廊上,一看到我靠近,立刻跳起来狂吠。本立刻跑出来接我。西尔斯太太也跟着出来招呼我,问我要不要喝麦根啤汁。她长得很漂亮,一头黑发,屁股圆得像西瓜。一进到屋里,西尔斯先生立刻从地下室的木工作坊跑上来跟我聊天。他块头很大,又高又胖,下巴很圆,满面红光,一头棕发剃成平头。西尔斯先生很开朗,笑口常开,露出一口大龅牙。他身上穿着一件条纹衬衫,上面沾满了锯木屑。他说了一个笑话给我听,似乎扯到一个浸礼会牧师和一间屋外厕所之类的。我听不太懂,不过看到他笑,我也只好跟着笑。这时候本忽然叫了一声:“噢,爸爸!”看样子,他一定是觉得那笑话很烂,而且,显然他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我跟着本走进他房间,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他房间里挂满了棒球卡,瓶盖,大黄蜂窝,琳琅满目。过了一会儿,我把东西都整理好了,本坐到他那张铺着超人床单的床上。他问我:“你有没有告诉你爸妈那部电影演了什么?”
“没有。你呢?”
“呃……”床单上的超人脸上有一根线头松了,他伸手去扯那根线头,“你为什么不说?”
“我也不知道。那你呢?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
本耸耸肩,不过,看得出来他有心事。“我是觉得,那部电影实在太恐怖了,还是不要告诉他们比较好。”
“也对。”
“刚刚我跑到后面去看了一下。”本说,“我们家后面没有沙丘,只有大岩石。”
我们的看法一致。奇风镇到处都是那种红岩山丘,要是火星人真的来了,想在那些大岩石上打洞,恐怕没那么容易。接着,本打开一只纸箱给我看。里头全是南北战争泡泡糖收集卡,上面的图案都很血腥,有人被子弹打得肚破肠流,有人被刺刀刺得皮开肉绽,有人被炮弹炸得血肉横飞。我们坐在床沿,给每一张卡片编了一个故事,后来,我们听到他妈妈拉了叫人铃,叫我们去吃炸鸡。
除了炸鸡,西尔斯太太还准备了巧克力馅饼和绿茵牧场的冰牛奶。吃过晚饭之后,我们玩了一盘英文图案拼字游戏,本的爸妈一组,我和本一组。他爸爸总是拼出一些奇怪的词,我一看就知道他是瞎编的,词典里根本找不到,比如说“kafloom”和“goganus”。西尔斯太太说他这个人就是这样疯疯癫癫的,活像吃到辣椒的猴子,不过她还是被他逗笑了。我也一样。“科里,”他对我说,“三个牧师要上天堂那个笑话你听过没有?”我还来不及说没有,他又开始唾沫横飞地说起来了。他好像很喜欢拿牧师开玩笑。真不知道卫理公会教堂的拉佛伊牧师对他们这一家人会作何感想。
八点多,我们正准备玩第二盘,忽然听到南哥在门廊上狂吠起来。过了一会儿,有人敲门。“我去开门。”西尔斯先生说。他打开门,有个人站在门口。那个人瘦瘦的,不过看起来很结实,脸上有很多皱纹,五官分明,穿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红格子衬衫。“嗨,唐尼!”西尔斯先生跟他打了声招呼,“进来吧,你这个浑小子!”
西尔斯太太一直盯着她丈夫和那个叫唐尼的男人。她忽然露出一种咬紧牙关的表情。
唐尼凑在西尔斯先生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西尔斯先生转过头来对我们说:“我和唐尼到门廊上坐一下,你们自己先玩。”
“西姆,”西尔斯太太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你不玩,我一个人怎么玩呢?”
但西尔斯先生还是走出去了。纱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好一会儿,西尔斯太太一动也不动,愣愣地看着门口,脸上的笑容不见了。
“妈妈?”本叫了她一声,“该你了。”
“好。”她试着集中精神玩拼字游戏,眼睛却不由自主地一直瞄向纱门。外面的门廊上,西尔斯先生和那个叫唐尼的人坐在折叠椅上,低声交头接耳,一脸严肃。“好,”本的妈妈又继续说,“给我一分钟好不好?让我想一下。”
可是,一分钟过去了,几分钟过去了,她还在想。后来,远远的地方忽然有一只狗吠起来,接着,另外两只狗也跟着吠起来。没多久,南哥也加入了它们的阵容。西尔斯太太正低头挑选字母卡片,门忽然被推开了。
“嘿,莉丝贝特!本!赶快出来!赶快!”
“怎么了,西姆?什么--”
“赶快出来!”他大叫起来。我们立刻从桌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跑到外面去看是怎么回事。
唐尼站在院子里看着西边的天空。附近的狗已经吠得有点歇斯底里。家家户户窗口透出灯光。人们纷纷开门走到外面看个究竟。西尔斯先生抬起手指向唐尼看的方向。“你们看过那种东西吗?”
我和本抬头去看。接着,我听到他倒吸了一口气,仿佛肚子上被人打了一拳似的。
繁星闪烁,遍洒夜空,我看到那个东西从漆黑的天空掉下来,看起来像一团红色的光球,后面拖着长长的紫色火焰和一道长长的白烟,在夜空的衬托下格外耀眼。
那一刻我的心脏差点爆炸。本忽然往后退了一步,还好他妈妈在后面挡住了他,要不然他可能会摔到地上。我的心脏怦怦狂跳。我忽然想到,全奇风镇的孩子,只要是那天下午在爱之颂戏院看过电影的,那一刻一定都跟我一样抬头看着天空,吓得目瞪口呆。
我吓得差点当场尿裤子,但我还是硬憋住了。只不过,我知道自己快憋不住了。
本开始啜泣起来。他嘶哑着嗓子结结巴巴地说:“那是……那是……那是……”
“那是陨石!”西尔斯先生大叫了一声,“你们看,它掉下来了!”
唐尼哼了一声,努努嘴唇把牙签挤到嘴角。我瞄了他一眼。在门廊的灯光下,我注意到他的指甲很脏。
陨石掉落的速度不快,后面拖着长长的火花,形成一条螺旋形的轨迹。陨石本身并没有发出声音,倒是我们这些观看的人大呼小叫,叫别人也一起来看。另外,有些狗也开始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
“看样子,那东西会掉在我们奇风镇和联合镇中间的位置。”唐尼歪着头估算。他的脸瘦削憔悴,一头黑发油光发亮。“他妈的鬼玩意儿。”
奇风镇和联合镇相隔十二公里,中间是连绵的山岭,森林,沼泽,酋长河蜿蜒其间。我忽然想到,要是火星人真的来了,那里真的是他们的温床。想到这里,我感觉自己的脑海中仿佛开始启动了警报。我扭头看看本,他的眼球都快从眼眶跳出来了,显然已经恐惧到了极点。接着,我又抬头看看天上那团火球,脑海中第一个浮现出来的,就是玻璃盆里那个长满了触须的头。那是一张邪恶的脸,一张看起来有点像东方人的脸。我感觉自己两腿发软,简直快站不起来了。
“嘿,西姆。”唐尼忽然开口了。他说话的时候还嚼着牙签,说得很慢,声音低沉。“要不要跟我去看看那鬼玩意儿掉在哪里?”他转头看着西尔斯先生。他的鼻子又塌又扁,仿佛脸上挨过拳头。“怎么样,西姆?去不去?”
“好啊!”他说,“好,我们去追,看看它落在哪里!”
“求求你,西姆!”西尔斯太太说,她的口气听起来已经像在哀求了。“不要去,今天晚上你应该留下来陪我跟孩子!”
“那可是陨石呢,莉丝贝特!”他笑着对她说,“人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去追陨石啊?”
“求你了,西姆。”她抓住了他的手臂,“留下来吧,好吗?”我看见她的手指抓得紧紧的。
“快落到地面了。”唐尼嚼牙签的时候,下巴肌肉一扭一扭地绷得好紧。“快来不及了。”
“没错!别再浪费时间了,莉丝贝特。”西尔斯先生转身往后走。“我去拿外套!”他三步并作两步跳上门前的台阶,冲进屋子里。纱门都还来不及关上,本已经跟在爸爸后面冲进去了。
西尔斯先生走进卧室里,打开衣橱,拿出他那件棕色的粗棉布外套穿到身上。接着,他踮起脚,把手伸到衣橱最上面的架子上,在一条红毯子底下摸索。他手拿出来的时候,本正好走进卧室,瞥见他爸爸手上好像拿着某种金属物品。
本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他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
“爸爸?”他说,“求求你,不要出去,留在家里好不好?”
“嘿,孩子!”他爸爸转头看着他,面带微笑,然后把那个看起来像金属的东西塞进外套里,拉上拉链。“我要跟布莱洛克先生去看看陨石掉在哪里,马上就回来。”
本站在门口,好像要把他爸爸和外面的世界隔开。他心里很害怕,眼中泛着泪光,“爸爸,让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
“不行,本。这次不行。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爸爸,求你,带我一起去好不好?我一定不会吵你。”
“不行啊,孩子,”西尔斯先生拍拍本的肩膀,“你一定要留下来陪妈妈和科里。”说着他轻轻推了一下本,想把他从门口推开。虽然本硬是不肯让开,但最后还是被他爸爸推开了。“乖乖听话,知道吗?”西尔斯先生边说边走出房间。
本没办法了,只好抓住爸爸的手想拉住他,“爸爸,求求你不要去!”他大叫着,“不要去!求求你不要去!”
“本,不要像小孩子一样。赶快放手。”
“我不要,”本大叫着,眼眶里的泪水开始往下掉,流了满脸,“我不让你去。”
“我只是去看看那颗陨石落在哪里,一会儿就回来了。”
“要是……要是你去了……”本实在太激动,喉咙哽住了,几乎说不出话来,“你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西姆,快点,该走啦!”唐尼?布莱洛克在门廊那边催他。
“本,”西尔斯先生口气开始严厉了,“我要跟布莱洛克先生出去了。别再闹了,男孩子要有男孩子的样子。”说着他用力把手抽回来。本抬头看着他,表情非常痛苦。这时他爸爸伸手摸摸本那头短发。“好儿子,我会带一小块陨石回来给你,好不好?”
“求求你不要去!”本啜泣着说。
他爸爸忽然转身,迈开大步走出纱门。唐尼?布莱洛克在门廊上等他。当时我和西尔斯太太一起站在庭院里,两人都抬头看着天上那个光亮耀眼的东西。那颗陨石已经快要落到地面了。西尔斯太太忽然说:“西姆,求求你不要去。”她说得有气无力,西尔斯先生根本没听到。他没跟太太说什么,直接跟他的朋友走到路边,坐上那辆深蓝色的雪佛兰。车顶的天线头上吊着几个红色的泡沫色子,车头右边被撞凹了。唐尼?布莱洛克坐上驾驶座,西尔斯先生坐在右前座。车子发动了,排气管冒出一阵烟,车子一阵风似的开走了。我忽然听到西尔斯先生大笑起来,好像又讲了一个牧师的笑话。唐尼?布莱洛克一定是把油门踩到底了,因为车子沿着迪尔曼街开动的那一瞬间,后轮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吱吱声。
我转头看向西边的天空,发现那颗耀眼的陨石已经掉落在山丘上的森林里。它掉落的时候,仿佛一颗跳动的心脏划过天际。那一刻,它已经落在荒野上的某个地方。
我心里想,那片荒野没有沙,火星人恐怕得跟泥巴和水草缠斗了。
接着,我听到纱门砰的一声,立刻调头去看。我看到本站在门廊上,抬起一只手,用手背揉着眼睛。他沿着迪尔曼街,目送那辆雪佛兰渐渐远去。不一会儿,车子向右转到山塔克街,消失了踪影。
远处有几只狗还在叫。可能是布鲁顿区那边的狗。西尔斯太太深深叹了一口气。“好了,我们进去吧。”她说。
本的眼睛肿肿的,不过他已经没有再哭了。这时候,好像已经没人有心情继续玩拼字游戏了。西尔斯太太说:“本,你们两个到房间去玩好吗?”本慢慢地点点头,两眼发直,仿佛被人敲昏了头。西尔斯太太走回厨房,打开水龙头。我跟着本回到他房间,满地全是泡泡糖收集卡。我一屁股坐到地上,本却走过去站在窗口。
我知道他心里很痛苦。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我忽然觉得应该安慰他两句。“不用担心,”我对他说,“根本就没有火星人。那只是一颗陨石,没什么。”
他没吭声。
“所谓陨石,也不过就是一大块热石头,”我说,“里面根本就没有火星人。”
本还是没吭声。他心事重重。
“你爸爸不会有事的。”我说。
这时本开口了。他口气很平静,听起来却有点令人毛骨悚然。“他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不会的。你听我说……那只是电影,是虚构的。”我心里明白,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内心深处有某种东西也跟着失去了。那种感觉有点痛苦,但也有一种轻松自在。“你听我说,根本没有那种会在人脖子后面挖一个洞的机器,也没有那种住在玻璃盆里的巨大的火星人头。这都是编的故事,根本没什么好怕的,你懂吗?”
“他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本又说了一次。
我已经尽力了,可是不管我说什么,都没法让他放心。这时西尔斯太太进来了,她眼睛也肿肿的,但还是硬挤出笑容。看她那样子,我心里好难过。她说:“科里,你要不要先去洗澡?”
一直到了晚上十点,西尔斯先生还是没回家。西尔斯太太又走进本的房间帮我们关灯。我和本一起躺在床上,身上盖着雪白的被子。夜深人静,万籁俱寂,远处有时会传来几声狗吠,而南哥也偶尔会叫两声。“本?”我小声问他,“你还没睡吧?”他没吭声,不过听他的呼吸声,我知道他还没睡。“别再胡思乱想了,”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知道吗?”
他忽然翻身背向我,脸埋进枕头里。
我不知不觉睡着了。意外的是,我没有梦见火星人,也没有梦见爸妈脖子后面出现X形的伤口。我梦见的,是爸爸跳进湖里,游向那辆逐渐下沉的车子。我梦见他的头被湖水淹没,一直没有浮上来。我站在那片红岩平台上,声嘶力竭地喊他。接着,格雷丝小姐家那个莱妮忽然出现了,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团缥缈的白雾。她抓住我的手,她的手湿湿的。她拉着我离开湖边。我听到妈妈在远处呼唤我,而我看到有个人站在马路对面的树林边,身上那件长大衣随风飘扬。
这时我忽然感到一阵摇晃,立刻惊醒过来。
我睁开眼睛,心脏怦怦狂跳。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撞到,那声巨响仿佛还在我脑海中回荡。没有人开灯,屋子里还是黑黢黢的。我伸手摸摸旁边的本。结果,我只不过轻轻碰到他,他却立刻倒吸了一口气,好像受到很大的惊吓。我听到一阵引擎声,立刻跑到窗口看看外面的迪尔曼街。那辆雪佛兰的车尾灯渐渐远去,是唐尼?布莱洛克开车走了。
接着我忽然想到,刚刚我被那声轰然巨响惊醒,那一定是关纱门的声音。
“本,”我刚醒过来,声音很嘶哑,“你爸爸回来了!”
接着,我又听到客厅里传来砰的一声,整栋房子仿佛都摇晃起来。
“西姆?”是西尔斯太太的声音,听起来很尖锐刺耳,“西姆?”
我跳下床,但本还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他好像在愣愣地看着天花板。我走出房间,在黑暗中沿着走廊摸索前进,脚底下的木板地面嘎吱嘎吱响。过了一会儿,我忽然撞上西尔斯太太。她站在走廊的出口,面对着客厅。屋子里的灯都没开,四下一片漆黑。
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一阵浑浊的呼吸声,听起来有点可怕。
我忽然想到,说不定是火星人的肺呼吸到我们地球的空气,才会发出那种声音。
“西姆?”西尔斯太太又轻轻叫了一声,“我在这里。”
“在这里,”那个人说话了,“在……这里。在……他妈的……这里。”
没错,是西尔斯先生的声音,可是听起来有点怪怪的,跟平常不太一样。他的口气听不出半点轻松幽默,完全不像平常他说牧师笑话的时候那么愉快。那声音死气沉沉,而且阴森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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