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政治学说史

_48 乔治·萨拜因(美)
立。他在《忏悔录》书中说,“《社会契约论》里表达的每一个有份量
的观念在《论不平等》一书中都已发表过刀。一般地说,卢梭的说法
是对的,虽然相互矛盾的概念在他的著作中大量存在也是事实。
《社会契约论》也有不少同“毫无顾忌的个人主义刀相类似的地方,
而且他的著作没有一本可以说是存在前后一贯的体系。他的早期
著作同《社会契约论*的区别仅仅在于,他在早期著作中摆脱了那
些不合自己口味的社会哲学的约束,重点是写他自己;而在《社会
契约论》中,他要尽自己力之所及,明确表达他自己与之对应的社
会哲学。
①主要著作有《论不平等》(1754年版),为《百科全书》写的论述“政治经济学一的
文章,《社会契约论*初稿中删去的一章“论普遍的人类社会”(I,ji),以及其它几篇未出
版的文稿。最佳版本为沃恩m让?雅克?卢梭的政治著作》,共2卷,剑桥,1915年版。
已出版作品由G.D.H.科尔翻译,《社会契约论》(人人丛书)。
②该书全称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本书中均简称为《论不平等》.
——译者
650
卢梭要使自己摆脱的社会哲学是系统化的个人主义;在他从
事写作的时候,这一思想体系是由洛克创造的。这种思想认为,任
何社会集团的价值在于对其成员造成幸福或自我满足,而尤其在
于保护其成员享有和行使其固有的财产权利。人类是由开明的自
利思想和对个人利益的精明计算而被引向合作的。社会本质上是
功利的产物;它本身并不具有价值,虽则它是保护价值准则的。社
会赖以维系的动机是普遍的自私;它的作用主要在于能为其成员
的安乐和保障服务。卢梭把上述哲学观点的来源既归因于洛克,
也同样归因于霍布斯,这是完全正确的。他针对霍布斯把战争状
态归咎于自然状态下的个人提出了中肯的反对意见,认为实际上
应该归咎于“公共的人力或那些“称为主权者的道德人格*。①人
们并不是作为互不相关的个人去战斗,而是以公民或臣民的身份
去战斗的。
把卢梭从个人主义哲学思想解放出来起作用最大的作家要数
柏拉图。从卢梭起,实际上开始进入一个古代经典著作对政治哲
学发挥影响的新时代,延及整个黑格尔主义,比十八世纪的伪古典
主义更具真正的希腊色彩。卢梭从柏拉图那里接受过来的是一种
总的见解。其内容是,第一,政治隶属基本上属于伦理性质,法律和
权力只是第二位的。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他从柏拉图那里接
过下述论断,也是一切城邦内在的原则,即认为社会本身是主要的
道德感化机构,因而代表最高道德准则。站在卢梭对立面的哲学
是以完全成熟的个人为出发点,赋予他们一整套利益和筹划盘算
的能力——追求快乐的欲望,所有权的观念,同别人交往、讨价还
价、订立协议的能力以及最后创制政府使协议得以实施的能力。
柏拉图的哲学促使卢梭提出如下问题:个人如若不是从社会还能
从哪里获得上述能力?在一个社会的内部,也许谈得上个性、自
①。论战争状态*(L'Otat出guerre)~ ,沃恩著,第1卷,第293页。
651
由、自利、对规约的尊重,等等;而在社会之外,则不存在什么道德
不道德。个人乃是从社会得到精神和道德的能力的;正是由于社
会,他们才成其为人;基本的伦理范畴是公民而不是人。
卢梭得出这样的结论,还因为他有日内瓦城市国家的公民资
格。在他早年作为那里的老百姓时,还看不出这种身分对他有什
么明显的影响,但后来他把这一身份从理论上加以解释,并使之理
想化。这一点可以从他在《论不平等》一书之前所写献词中看出,
该书是他打算以日内瓦为家时写成的。对城邦的理想化,是他的
政治哲学为什么从未紧密联系同时代的政治加以论述的一个原
因。他在撰述自己的学说时,从未设想建立民族范围的国家,而在
论述具体问题时,他的观点又同自己的学说很少联系。卢梭本人决
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虽然他的学说有助于民族主义。他以唤醒
对感情的亲近和对城邦公民资格的尊崇,向人们提出了民族国家
的公民身份问题,至少给它以感情上渲染。他把自然法所含的世
界主义观念特意说成是规避公民义务的某种托词。
在卢梭的政治观念形成的两年期间,他关心的主要是诸如“自
然状态”、“自然人力等习惯用语的含义,这些用语的含义同他认为
人在社会之外没有任何道德品格的观念显然是不相容的。在这个
问题上,他同狄德罗的意见分歧成了他们两人之间发生终生争吵
的启端。1755年出版的《百科全书》中,有狄德罗写的论自然法的
文章,也有卢梭写的论政治经济学的文章,卢梭大约在同时写了一
篇批评狄德罗文章的稿子,原拟收在《社会契约论*里,后来又从最
后定稿中抽了出来。
狄德罗的文章是一篇以习俗观念写成的华章,其内容是:人是
有理性的;人的理性使他服从自然衡平法;考验道德和政府的标准
是人类的总意志,它体现于文明民族的法律和惯例。这篇文章的因。
循习俗成了卢梭抨击的适宜目标;他对每一条既定信条都提出了一
652
异议。首先,所谓全体人类的社会是一种“货真价实的怪物力;人种并
不是社会,因为单有同类的相似并不产生真正的结合,而社会则是
“道德的人力,它产生于把其成员结合在一起的真正联系rliaisonJ。
一个社会必须有其共同拥有物,例如共同语言、共同利益和共同幸
福,这些东西并不是私人利益的总和,而是其源泉。人类作为整体
并不具备此类共同点。其次,如果事情如同传统学说假定的那样,
即人只关心个人的幸福,那么,认为理性自然就能把人联合到一起
的想法就是绝对错误的。整个论点其实不过是虚构,因为我们的一
切观念,甚至自利观念都是来源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自利并
不比把人们结集在同一地区的社会里需要更具有天生的或固有的
性质。最后,如果说存在什么总的人类家庭的观念,那是出于人本
能生活于其中的小的社会;,而国际社会乃是这种社会发展的结局
而不是它的开端。
我们是根据具体的社会来设想普遍社会的;小国的创建使我们想到
大的国家;我们只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真正开始成其为人。这表明,我
们对那些冒充是世界主义者的人——他们以热爱人类作为热爱自己国
家的理由——应当怎样看待,他们夸日热爱全世界只不过为了享有谁也
不爱的特权。①
自然与淳朴生活
大约在同一时间出版的“论不平等》一书包含的论点,因对私
有财产的攻击而被蒙上一层迷雾,该书正是以对私有财产的抨击
而知名于世的。显然,假如不存在人的各种权利,财产权也就算不
上一种权利了;卢梭甚至在他《科西嘉制宪拟议*中主张国家应当
是财产的唯一所有主。但他当然不是共产主义者。他在论述政治
经济学的文章中把财产权说成是“公民所有权利中最神圣的权
①沃恩,第1卷,第453页。
653
利力,就连*论不平等*也把它当作不可缺少的社会权利。诚然,
法国在革命爆发前的半个世纪里产生过种种乌托邦共产主义
的方案,这些方案同资产阶级激进主义的关系,大体上有如温斯
坦莱的共产主义与英国平等派政治学说的关系。在卢梭之前的梅
叶①和在他之后的马布里②和摩莱里③都勾画了社会的“自然”方
案,在那样的社会里,财富尤其是土地将属公有,产品实行共享。到
了革命年代,马雷夏尔的《平等者宣言*和巴贝夫④于1796年组织
的共产主义起义都继续坚持以下主张,即没有经济平等的政治自
由只不过是表面的补救办法。卢梭在《论不平等*中对私有财产的
抨击,可以含糊地说是属于上述共产主义思想范畴。但是他并没有
认真考虑废除财产权,对于财产权在社会中的地位并无十分确定
的想法。卢梭对社会主义——不论是空想社会主义还是其它什么
社会主义——的贡献是非常笼统的观念,认为一切权利,包括财产
权在内,都是在社会内部而不是针对社会的。
整个说来,《论不平等*探讨的主题与批评狄德罗论自然法一
文的主题相同。卢梭把这一问题放在该书前言中提了出来:人的
本性之中,究竟什么是真正天赋的,什么又是人为的?笼统而言,
他的回答是,超越于自利思想之上,人们有一种固有的感情,即厌
恶别人受苦。社会交往的共同基础不是理性而是感情;除了反常
的人以外,无论什么地方有苦难,总是直接令人感到痛苦的。就这
一点而言,人是“天生刀性善的。各种学说中所说的精于盘算的利
①梅叶(Jean Mesliei,1664--1729),法国唯物主义者,空想共产主义者,曾设
计由“公社”组成的理想社会。一一译注
②马布利(Gabriel Bonnot de Mably,1709--1785),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主
张采取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立法来防止私有制的发展。——译者
③摩莱里(M0relly),法国十八世纪空想共产主义者,认为建立平均主义的共产
主义是符合“人性”和“自然法”的。——译者
④巴~(Gracchus Babeuf,1760--1797),法国革命家,空想共产主义者。热
月政变后,他组织了“平等派”,密谋起义。失败后披杀害。——译者
654
己主义者并不存在于自然界,而只不过存在于是非颠倒的社会。哲
人们tc非常了解伦敦或巴黎的公民是什么样的,但是并不了解人是
什么样的。刀①那么,真正的自然人又是什么样的呢?答案不能从
历史引出,因为假若自然人曾经存在,那么现在他们肯定已不存
在。如果试图对此提出假说,答复非常肯定:自然人是一种动物,
他的行为纯粹是出于本能的。而无论是什么样的思想,那都是人
“堕落了的力结果。自然人完全没有语言,除非是以本能形式出现
的呼唤;而没有语言,任何一般概念也就无从产生。结果是,自然
人既谈不上善也谈不上恶。他既非不幸福,也谈不上幸福。显然
他没有财产权,因为财产权是由思想、预见到的欲望、知识、行业等
所造成,它在本质上并非自然的,而是具有语言、思想和社会的含
义。人的自私心理、趣味爱好、关心他人的意见,还有艺术、战争、
奴隶制、恶习、夫妇与父子之爱等等,所有这一切只是在人成为相
互交往的实体并以或大或小的集团生活在一起时才存在于人们身
上。
这是一个笼统的论点,它只不过证明天生的利己主义者是虚
构的,证明某种社会结合是不可避免的,没有一个社会是纯粹本
能的。然而,卢梭把这一论点同另外一个逻辑上互不相关的论点搅
到了一起。他的早期著作比“社会契约论》带有浓厚得多的悲观主
义情绪。这也许是因为他在巴黎居住时的经历使他愤世嫉俗,那
段经历使他认为,法国当时的社会与剥削工具并无二致。一个阶
级辗转于贫困的折磨之下,只是为了能使另一个阶级寄生而骄奢
淫逸;艺术把“花环挂在人们的锁镣之上力,因为群众对它可望而
不可即,然而艺术却靠群众的劳动供养;经济剥削是由政治专制自
然而然地造成的。针对这一是非颠倒的社会,卢梭特意树立一种
0‘蔽争状态》。沃恩著,第l卷,第307页。
655
理想化的淳朴社会,它正好介于原始人的怠惰和文明人的利己之
间。显然,他所得出的认为现存社会是非颠倒而应使之淳朴化的结
论,同他以前认为某种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唯一感化力量这一结论
是不相称的。如果社会真如他说的那样是非颠倒,结论就应该是
予以废除。曾经有人指责卢梭,说他吞吞吐吐没有引出这一结论。
实际上,卢梭并未做出这样的结论。他刻意景仰的淳朴社会,正如
他极力要表明的那样,与天赋本能是相去甚远的。因此,他对自然
状态的批判,如果说会产生什么后果的话,其实际后果是颇难逆料
的。那要全看个人将被置于什么样性质的社会之中。民族国家也
好,富于战斗精神的工人阶级也好,还有拥护教皇绝对权力的罗马
天主教也好,他们全都可以轻易宣称,就象轻易打动卢梭心灵的城
邦可以宣称那样,说他们才代表人们应当效忠的终极价值。其影
响所及,既很可能是保守的,也很容易是激进的。
卢梭早期著作之中最能说明他的政治学说的论述的,当推载
于《百科全书》第五卷中论政治经济学的文章。从某种意义上说,
该文显然是狄德罗在同一卷中论自然法的姊妹篇。最能代表卢梭
政治思想的用语——“总意志∞——在两人文章中都曾出现,到底
是狄德罗还是卢梭首创该词已无法肯定。卢梭当然说那是他的发
明。这篇文章扼要地触及到他后来在s社会契约论*中加以发挥的
大多数观点。其中包含关于社会具有团体人格或称moi commurt
(共同的我)的学说,这是拿社会集体同有机体加以类比,这一学说
认为团体的我的总意志确立了对其成员具有效力的道德标准,并
把政府归结为仅仅是总意志的代理人。这个论点背后体现的一般
原则前已述及,即单是种属的相同并不使人们构成社会,唯有心理’
的或精神的纽带——“各组成部分的相互感情沟通与内部交:
流ss——才能起此作用,如同活的有机体的生存原则一样。 。
‘ ”
因此,政治体也是具有意志的道德实体;这一总意志一向有助于维
656
护整体及其每一局部的生存和幸福,并且是诸法律的源泉,它对国家的
全体成员而言,在其相互关系及其同国家的关系方面,规定了什么是公
正、什么是不公正的准则。①
社会的组成可说是普遍性的倾向;只要个人之间有共同利益,
他们就组成社会——永久性的或暂时性的——每个社会都具有总
意志来调节其成员的行为。大的社会不是由个人直接组成,而是
由较小的社会构成;每个包括范围更大的社会规定其组成的较小
社会的义务。这样,卢梭仍然把人类这个“大社会刀保持不变,自然
法即是其总意志,不过是把人类作为社会而不是作为种属来看待。
然而这个社会的连系纽带是脆弱的。实际上,卢梭把爱国主义定
为最高道德,并把它作为其它一切道德的源泉。
可以肯定,道德的最伟大奇迹一向是由爱国主义造成的:这一美好
而强烈的感情赋予自爱的力量以一切德行的美,赋予它以活力而不损害
其形象,使它在所有的热情之中最富于英雄气概。②
人类在他们成为人之前必须成为公民,但为了使人们成为公
民,政府必须给人以法律上的自由,必须提供物质福利,消除财富
分配上的重大不平等,还必须创建公共教育体系,儿童得以因此
“习惯于仅仅联系同国家整体的关系来考虑自己的个性∞。卢梭几
乎以一种自相矛盾的形式把政治哲学的普遍问题提了出来,以之
作为“社会契约论》的卷首语:
究竟是用什么不可思议的艺术找到了一种办法强使人们服从,从而
使他们获得自由?④
●-。。。-。。-_。__-_-——_I-__-——_●●______-___●一
①沃恩著作,第1卷,第24l页以次。英译者G.D,H。科尔,第253页。
②同上英译本,第263页。
⑤同上英译本,第256页。
657
公 意
t社会契约论*出版于1762年。按卢梭的考虑,它是一部规模
?宏大著作的一部分,他设想进行这一工作而实际未能完成。这部著
作的原计划已不得而知,但根据“社会契约论》题材的安排来看,他
可能从抽象阐述总意志开始,继而对历史和政治作广泛的论述。本
书出版后的版本后一部分留下了孟德斯鸠著作的痕迹,在卢梭出
版的为科西嘉制宪的拟议和“波兰政府论*中也有类似的情况。
‘社会契约论》的理论部分过于抽象;当卢梭的笔锋触及现实问题
时z一般很难说他的理论同他提出的方案有什么关系,或者说他的
方案同自己的理论有什么关系。因此,可以有把握地说,他放弃作
长篇论述的打算并没有丢掉什么。公意和对天赋权利的批判概
括了他想说的一切重要内容。这一学说可作多种多样的实际运
用,但卢梭既不具备必要的学识,也缺乏应有的耐心去加以探讨。
他相信城市国家一类小型社会是公意的最好典范,这就使他在
探讨那个时代的政治时不能抓住要领。
卢梭在s社会契约论》中对公意学说的发挥陷入了似乎自相
矛盾的地步。这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观念朦胧,但似乎部分还因
为他具有雄辩家那种对似乎荒谬但又可能道出真理的反论抱有爱
好。乍然看去,鉴于他对自然人的批评,他本应对契约这个概念完
全避开不用,把它看作既无意义又会使人误解。但他却保留了这
个词语,看来似乎因为他喜欢它能投合时尚;为了不使这种不一致
过于显眼,他删去了过去针对狄德罗所写的关于批判自然状态的
话。卢梭并不满足于这种混杂状况,他在弓f用契约的说法之后,又
把契约原有的确定涵义弄得面目全非。首先,他所说的契约同政
府的权利与职权毫不相干,既然政府不过是人民的代理人因而没
有独立的权力,它便不能成为契约的主体。共次,造成社会得以产
658
生的想象行为决不象是契约,因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根本不存在,
除非他已经是团体的成员。卢梭的整个论点以下述事实为根据,
即公民社会对其成员来说是唯一的和同时存在的;既不是公民造
就了社会,也不存在公民针对社会的权利。公民社会是“联合体力
而不是“聚集体”,它是个道德人格和集体人格。契约一词是个可
能引起误解的词,、差不多就象卢梭可能选择的任何其它的词会引
起误解一样。 ’
社会秩序乃是为其它一切权利提供基础的神圣权利。①
问题在于找到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整体的共同力量来防御和
保护每个参加者的人身和财富,而每个参加者在与所有人联合的同时仍
可只服从于他自己,并如以往一样地自由。
我们每人都以自身及自己的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总意志的最高指导
之下,我们并以共同体的资格接受每个成员作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④ .
另一个矛盾在于,卢梭无法不作出努力,试图证明人们在成为
社会的成员之后,他们个人要比处于孤立状态之下获益更多。这
一点在《社会契约论》开篇的那个名句里就含有这层意思,在他提
出来解释怎样才能使社会的约束成为“正当”的论点中也有这层意
思。用这种方式提出问题意味着卢梭打算象霍尔巴赫和爱尔维修
可能做的那样,要证明作为社会成员总的说来是个做得过的交易。
当然,如果自然状态只是一种幻想,而据以评断交易是否值得的
一切价值准则除了在社会之内并不存在的话,卢梭也就不会去做
这种事了。回样,说人“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力,实际上意味着社会是
个负担,个人必须为此得到补偿,但卢梭又争辩说,个人除了成为
某~社会的成员就根本不成其为人。坏的社会有可能把枷锁强加
①《社会契约论》,。
②同上书,I,vi。
659
在其成员身上,但是卢梭在逻辑上势必宣称,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社
会太坏,而不是因为它是社会。究竟什么能证明社会的存在是合
理的问题,对于卢梭来说应被看作是荒谬无稽的。至于究竟什么
使一个社会优于另一社会,这样的问题当然是正当的。这涉及不
同的社会之间按每个社会对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所能维护的程度
进行比较,但不是拿一个社会同不存在的社会进行比较。同样,一
个人也许在某个社会要比在另一社会境况好过一些,但是在没有
社会的条件下他的日子是更好还是更差的问题应视为毫无意义而
不加讨论。卢梭说,正是因为有了社会,才使“公正代替了本能,并
赋予人们的行为以以往所没有的道德。力“社会使他不再是愚昧而
没有想象力的动物,而是成为一个有智慧的生物,成为一个人力。
离开了社会,就不会有用以评断幸福的价值尺度。
,因此,公意代表社会所独有的实际,即它具有某种集体利益,
’同它的成员的私人利益并不是一回事。在某种意义上它有自己的
生命史,履行自己的使命,也承受自己的命运。卢梭在论政治经
济学的文章中,曾经用了相当的篇幅拿社会来同有机体加以类比,
也可以说,社会有它自己的意志,即“公意*f,volont~g白dra尼,:
如果国家是一个道德人格,其生命在于它的成员的联合,并且如果
它最关心的是自身的保存,那么,它便必须有一种普遍而强制的力量,以
’ 便按照最有利于整体的方式来推动和安排各个组成部分。①
自然浩所归结为人类的个人权利,诸如自由、平等和财产权,
其实都是公民的权利。人类之所以平等,照卢梭的说法,那是通
过“约定和法律权利刀所取得,而不是象霍布斯说的那样,是因为他
们的体力大体上是一样的。
每个人对其财产拥有的权利,永远从属于社会对所有人具有的老乏
①《社会契约论》,II,iv。
660
利。① 。
人类在社会中首先得到的是法律规定的个人自由,这种自由
是一种道义权利,而不仅仅是“天赋自由力;所谓“天赋自由”,用形
象的话来说,也许可以说是属于孤单的动物的。
自由的矛盾
至此,卢梭所说的完全正确,他对当时关于自然状态问题上的
夸大其词作出了恰当的回答。然而,他的观点到底意味着人在社
会中有些什么权利,却很不明确。而卢梭关于这个问题的陈述,有
时在一页之内就自相矛盾。例如:
社会公约赋予政治体对其所有成员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力。
我承认,每个人由于社会公约让渡出来交由社会掌握的那部分权
力、财富和自由,仅仅是对于集体具有重要关系的那一部分;但也必须承
认,唯有主权者才是裁定什么是重要事项的唯一裁判。
可是主权者一方,也不得对其臣民施加无益于集体的任何约束。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主权权力虽然是绝对的、神圣的和不可侵犯的,
却不会也不可能超出总约定的界限之外,人人可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置约
定留给他的财富和自由。④
实际上,卢梭是在他的总意志学说和他表面上放弃的个人不
可废弃的权利学说之间,任意来回摆动。就其学说本身而言,单单
主张任何类型的权利都必须得到社会承认并只能根据公共利益的
原则予以维护,这并没有说明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到底会给它的
成员哪些个人权利。鉴于卢梭认为社会幸福本身支配着个人从事
选择和行动的某些自由,并把这一点视为天经地义,只要他遇到这
类情况,就以此定为约束总意志的界限。从逻辑上讲,如果自由本
①《社会契约论》,I,ix
②同上,II,iv.
661
身是总体利益所需要的事项之一,那就根本不发生社会幸福支配
个人自由的问题。另一方面,卢梭又很可能会争辩说,因为不存在
蔑视总体利益的不可废除的权利,那也就根本不存在个什么人权
利。这又是一个逻辑上的混乱,除非说——卢梭肯定不打算这样做
——一切自由都是同社会公益相违背的。实际情况是,公意过于抽
象——只不过宣称权利都是社会性质的——根本无法据以推论出
在社会内部把留给个人自行掌握的范围划为多大才是明智的。与
此同时,针对把社会幸福完全置之不顾的天赋权利学说,其一般立
场当然还是正确的。
卢梭论点的这种混乱状况引起了另一个尤为重要、而且尤为
使人苦恼的矛盾,即关于自由的矛盾。他从一开始就硬是向自我
中心学说要求提出证据——而不要求自己提出证据,条件是他确
确实实否定自我中心说——即要求证明人在社会之内“仍然可以
仅仅服从自己刀。结果,他这样做无异是保证能证明,社会决不会
有强制;那些被认为是强制的现象不过是看来如此而已。这是最
糟糕的矛盾。就连罪犯也期望自己受到惩罚!
为了使社会契约不致成为一纸空文,它不言而喻地包含这样一种规
定,……即任何拒不服从公意的人,整体将强迫他服从。这无异于说,
将强行使他自由。…???唯有这种办法才能使有关个人权利的法律规定
成为合法;如若没有这样的条件,那些规定便会是荒谬的、暴虐的,而且
势将遭到最恶劣的滥用。①
换言之,胁迫共实并非胁迫,因为当某人个人所要求的东西不
同于社会秩序给他的东西的时候,那只不过是他自己反复无常,并
不正确了解他本人的利益或愿望之所在。
卢梭的这类论点——在他之后黑格尔也是这样——是以含混
①《社会契约论'。I,vii。
662
的概念来作危险的尝试。自由成了维布伦①所说的一种“尊称刀,
成了一种感情的名称,就连对自由的攻击也希望以它的名义来命
名。要是说某几种自由不好,在一个方面讲自由可能造成另外的
方面失去自由,那是完全正当的;或者说某些别的政治准则在一定
情况下要比自由更值得尊崇,也是完全正当的。然而用牵强附会的
语言来说什么限制自由,实际上是增强自由,说什么胁迫,其实不是
胁迫,这只不过是使含混的政治语言更加含混而已。但这还不是
最大的问题。他的学说几乎不可避免地包含这样一层意思,即当
一个人的道德观念同社会共同具有的观念相反时,那只不过是他
反复无常而应受到压制。这也许不是由总意志的抽象理论理应得 ’
出的推论,因为宗教信仰的自由不仅于个人有益,也是社会的福
祉。但是,在各种具体情况下,公意将不得不体现为某类具体实
在的意见,而道德直觉论通常意味着把道德与人们普遍接受的准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