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历史大舞台的过客,该是它告别舞台和观众的时候了。
明治初期,日本社会中每16个人当中就有1名佩刀武士,人数达189,2万人。在日本著名的萨、长、土、肥四大雄藩之中的萨摩藩,武士人数高达全藩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以往的武士是以将军和大名为衣食父母,通过领取数量不等的秩禄来维系彼此之间的封建主从关系。秩禄不但成为武士阶层的生计来源,而且也被视为武士所特有的一种特权。秩禄分家禄和赏典禄两种,前者是世袭的,也叫永世禄,后者又分终身的和有年限的,故而又称终身禄、年限禄。“版籍奉还”和“废藩置县”后,原来的主家不再发给家禄,明治新政府接手承担了这一庞大武士阶层的衣食包袱——秩禄。
而新生的明治政府却又囊中羞涩,1871—1872年每年岁出总额的30%要作为家禄支付给武士们,而每年陆军军费的开支尚不及其一半。明治政府的副总裁岩仓具视深切地感受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他在1870年8月所草拟的《十五条意见书》中,郑重提出:“应变革华、士族及卒家禄之制。”
维新三杰之一的木户孝九也有同感,他认为:
今欲重得文武之真材,以建树国家,唯有以历来(士族)所领之家禄而养之。此外别无财源。..故当务之急,在裁减天下士族之旧禄以养新兵..
裁无用补有用,损有余补不足。
看来,数目惊人的家禄已使新政府步履维艰,难负其荷,武士们将不得不放下这只捧了几个世纪的金饭碗,来重新筹划衣食之计了。
明治新政府的各项改革全面铺开之后,武士们才发觉自己并未在这场社会大变动中获得什么实际利益,家禄成为武士们唯一可以聊以自慰的财产,且被政府不断削减。
素有“铁血宰相”之称的大久保利通当政后,充任内务卿,成了全国警察和实业界的总头目。他希望卸下新政府身上的沉重财政包袱。
1873年12月27日,大久保政权开始着手剥夺武士阶层的财产。理由是,“今查有薄禄者因无资金难遂其志,故特许家禄、赏典禄不满100石者奉还家禄”,政府发给偿金,享有世袭禄者一次发给6年份禄量;享有终身禄者,一次发给4年份禄量。一半支付现金,一半支付家禄公债证书,公债利息为8分。同时,政府希望狂做的武上们放下架子,为了生计自食其力,可以去从事农业和商业。
一年以后,新政府再次宣布准许100石以上的华、士族奉还家禄、赏典禄,但在同一天太政官第119号“资金发放规则”中又规定:奉还家禄所支给的现金只限于50石禄量之内,其余一律支付秩禄公债。
尽管大久保等人竭力推行的家禄奉还长达一年半,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成效甚微。遵从政府号召而奉还家禄的武士人数,仅及士族总数的三分之一,135883人而已,得到整理的家禄也不过是家禄总数的四分之一。
尤其是奉还家禄的武士,多是在一些实力软弱的小藩、弱藩,如会津藩、桑名藩等。而那些西南雄藩对新政府的号召根本就未予理睬。例如,在萨摩、佐贺、山口、熊本等强藩,响应政府奉还家禄的武士寥寥无几。整个萨摩藩也只有区区25人奉还了家禄。尽管如此,新政府发给士族的公债额也达1656万日元,发给的偿金为1932万日元,公债和偿金两者之和高达3588万多日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政府靠举借外债来支付的。而且,家禄奉还名义上是希望藉此使武士们能自寻生计,但客观效果并不理想。1875年3月,大久保在谈及家禄奉还的结果时,指出:
其中,虽有稍稍开始积蓄固定财产者,然十之七八,迷恋于眼前之浮利,一蹶不振,迅即陷入穷困。
家禄奉还,从表面上看是由政府发放产业资金,鼓励士族就业,但实质上是对武士家禄的一种大规模收买。政府进行这种收买的目的是用金钱来换取武士手中的财产特权。
但如此大规模的收买活动,必须有充足的财力作为保证,而明治政府本身并不具备这一能力。上面所进行的收买,使新政府囊空如洗,只得靠拆借外债来应付。
这样一来,家禄奉还就难以为继了。一方面,雄藩的武士们不愿奉还家禄,放弃祖宗传下来的财产特权;另一方面,新政府也无钱收买武士的家禄。
家禄奉还之事至此似乎走入死路。
大久保足智多谋,非常善于处理棘手的问题。他在1875年9月7日以太政官138号布告的形式,隆重推出“金禄制”政策,即以货币俸禄取替禄米,停止献出家禄和赏典禄,全部废除禄米额的称呼。以1872年至1874年三年间日本各地米市行情的平均价格支付金禄。金禄制的实施成为大规模赎买家禄——发授金禄公债证书的前奏曲。
佐贺藩士出身的政治家大限重信,是发授金禄公债证书的积极鼓吹者,他在1876年3月上书大政大臣三条实美:
经反复熟议,痛感当务之急在废除华、士族之家禄、赏典禄。今幸已废除禄来之称而改授金禄,且又对赏典禄得税,故当此之良机应断行废禄之策。即将华、士族平民之全部家禄、赏典禄皆视作政府之债务,以30年偿清,为此,应再发授金禄公债证书..。
在大隈等高官要员们的鼎力相助之下,大久保政府痛下决心于同年8月5日断然颁布《金禄公债证书发行条例》。条例规定:拥有1000日元以上的高额家禄一次发授6—7年禄量的公债证书,利息5分;拥有100—1000日元者,发授7—10年禄量的公债证书,利息6分;拥有20—100日元者,发授10—13年禄量的公债证书,利息7分。以上公债证书的零头都以10分利支付现金条例规定都以公债一次性支付完毕,今后不再支给。公债的本金自发授后第6年开始抽签偿还,30年内偿清。
这次对武士家禄的大收购活动,可以说进行得非常彻底。根据日本大藏省的统计:领取金禄公债证书的华、士族共计313264人,几乎包容了日本社会内所有家禄持有者在内,约占士族总数的3/4,金禄公债总额高达17383万日元,此外再加上支付现金73.4万日元,合计为17456万日元。历经此次家禄大收购活动,武士阶层手中的铁饭碗被砸碎了,武士所拥有的食禄特权被取消,在日本社会中沿袭数百年之久的庞大的武士食禄阶层作为封建等级被最终消灭了。
穷途末路的武士
明治新政府大规模收购金禄公债的举措,使原本就贫富不均的武士阶层产生更深刻的分化趋势。
发授金禄公债后,所有武士都必须怀装一纸公债证书去独自找寻谋生之路,其艰难的前景令人堪忧。武士们面对眼前这个日益陌生的社会,不得不重新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必须抛弃世代所从事的职业,选择一个除武士之外的任何一个职业,或工或农,或商或吏或僧。少数武士投亲靠友,依然可以重操旧业,为新政府当御亲兵或警察等。然而,更多的武士平生以武士道自律,整日专注于刀光剑影之中,面对日益为艰的生计,手中年平均仅有30多日元的金禄公债利息收入,大多陷入贫困的境地。平均500多元的公债只能从事些小本经营,由于大多数武士不善理财,不会经营,最终导致破产成为贫民无产者。
一部分武士迫于生计,不得不屈尊给从前自己冷眼相看的富有商人当养子。当然,武士给商人做养子之举,早在德川幕府末期就已屡见不鲜,那时商人收武士为养子是为了获取武士的名义,“凡收养子一人,而予以名义上的武士地位,年收米100石者,取金50两,急收养子取70至100两。”另一部分武士则不得不去做纸、绳、络糊灯笼、削牙签等十分低贱的工作,以便养活自己和家人,还有一部分武士沦为雇佣劳动者。
在日本冈山县,无职业、无储蓄之众士族云集一处,不论土工、搬运,以力役为人雇佣。新泻县高田地区的士族境遇也大体如此,人夫400余名中有70名为高田士族。
没落的武士不但本人要出卖劳动力,其家人子女多也不得不抛头露面外出打工。官营富冈缫丝厂开工时曾从东京招收百余名缫丝女工,基本上都是原德川幕府武士的子女。1878年,这个工厂有正式住厂女1371人,其中148人是武士家庭出身。可见,这一时期没落的武上出卖劳动力、子女外出做工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失去了往日的特权、失去了往日的尊严的武士们对新政府的仇恨情绪正在逐渐膨胀。
当然,武士阶层的没落、分化也成就了一批新的有产者,如金融家、企业经理、大地王。明治政府为了收购武士的家禄,先后支出近5亿日元巨额资金。这笔巨额资金大都集中在皇族、旧藩主、公卿和寺社领主手中。政府在政策导向上鼓励拥有高额金禄公债的华、士族投资于资本主义工商业、金融业,使这些人利用巨额“收购金”一跃而成为新生的资产阶级银行家和企业主,向资产阶级转化。个别华、士族则另辟蹈径,用巨额公债购买大片土地,一变而为新兴的地主。
1B76年8月,明治政府对原国立银行条例进行修改,取消了以金银兑换银行纸币的限制,使巨额金禄公债证书转化为银行资本成为可能。而当时能拥有巨额公债的人,只能是那些人数极少的皇族、华族而已。如萨摩藩藩主岛津家、长州藩藩主毛利家、加贺藩主前田家的金禄公债都高达100万日元以上,仅藉此就足以成为百万富翁,而且每年公债利息也不下5、6万日元。
500户少数士族手中也拥有数目可观的公债,如加贺、纪伊、萨摩、尾张、肥后、长州、筑前、艺州、肥前、德川将军家等旧诸侯,原可领取10万日元以上的俸禄,按5年份和5分年利计算,就可领到50万日元公债券,每年可获2.5万日元的利息。他们也有能力投资于工业、银行业和其他行业,如三菱财阀的创始人岩崎弥太郎在1876年兴办了大阪汇兑局,该局最初附属于三菱会社的海运业,以抵押方式向贷主提供贷款,到1880年独立营业,称三菱汇兑店,凌驾于其他国立银行之上,全国各银行货币兑换比价皆以三菱汇兑店为基准。1877年设立的第十五国立银行,号称拥有最雄厚的资金1782万日元,全部都是由金禄公债转化而来的,484名集资者皆为华族,故而该家银行被人称之为“华族银行”。以此家华族银行建立为契机,华、上族纷纷手持巨额公债拥入金融业,一时间所谓“国立银行”层出不穷,其增长速度之快令人瞠目。如1876年设立了三井银行,1879年设立安田银行,1880年设立川崎银行等等。到1880年时,日本已有163家国立银行,资本总额为4300万日元,其中华族投资为1851万日元,占其总额的44%,士族投资为1341万日元,占其总额的31.8%,二者相加,约占其全部资本总额75.8%。
拥有巨额公债的人,除华族和500家士族之外,部分富有商人高利贷者利用现金从大批破产没落的武士手中套换了数额相当可观的公债,这部分公债多也转化成为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据统计,1878—1885年,日本大部分县士族手中的金禄公债证书减少了一半,有的甚至减少了90%之多。《宫崎县志》记载:“从5000元以上的大宗公债所有者都是伊丹、尼崎、西宫等酿酒业主和商人来推断,金禄公债从贫困士族手中流失,集中到商人和高利贷资本那里去了。”显然,金禄公债的推行,成为日本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一项重要渠道。明治政府采用发行(金禄)公债的方式来废除封建武士的俸禄,使旧封建领主阶级向近代产业部门投资,从而堵塞了他们向土地投资直接转化为地主的道路,这不失为一种高明的做法。①如果说秩禄赎买使日本武士阶级失去了经济基础的后,那么征兵制的推行和《废刀令》的颁布,则使武士阶级又失去了世代相袭为业的军人职业和武士的标志。对新政府早已心存不满的武士们,便将揭竿而起、斩木为兵作为发泄怨恨的惟一手段了。
1868年底,伊藤博文就批评新政府说,“朝庭之兵权,仅有虚名”,主张参照西洋各国兵制进行改革,以便“内制不逞,外对万国而不耻也”。尤其是刚刚遍访欧美各国兵制归来的兵部大辅山县有朋等人也随后联名建议政府“解除天下藩兵,收束天下兵器”,实施征兵制。
在伊藤、山县等人的推动下,明治新政府在1872年12月28日向全国颁布《征兵告偷》,称:
我朝上古之制,海内皆兵。有事之曰,天子为帅,征募堪服兵役之丁壮,以征不服。解役归里,或衣或工,或为商贾,本无后世佩带双刀称作武士,以至坐食抗颜尤甚,杀人而官府不问其罪者。..然大政维新、列藩奉还版籍,至辛未之岁(1871年),远复郡县之古,许世袭坐食之士减其禄,脱刀剑,四民渐得自由之权,是乃上下平均,人权齐一之道,使兵农合一之基地。至是,士非从前之士,民非从前之民,均系皇国一般之民,故报国之道也当本尤其别..
乡长、里正当厚奉此意,依照征兵之令谕说庶民,使知保护国家之大本也。
征兵令的买施,改变了日本社会传统中只能由武士充任军人的旧体制,近代军制在日本确立了,日本仿效法国建立了陆军,仿效英国建立了近代海①万峰:《日本资本主义史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9页。
军。
1876年明治政府又根据山县有朋的建议,颁布了《废刀令》,规定禁止在穿着正式礼服以外带刀,迫使本已穷困潦倒的武士摘下自认是地位和身分象征的佩刀,不能再以此傲视社会。这使武士感到新政府的做法已愈来愈难以容忍,以刀泄恨的心态复发。
1874年2月,佐贺藩下级武士出身的新政府参议江藤新平,因在征韩论争中败离京城而重返佐贺县,成为那里武土们组织的征韩党领袖,拥众3000余人。鉴于具内武士阶层对新政府的不满和本人宦海仕途的失意,率先彼士族推举发动了佐贺之乱。叛乱的士族抢劫了小野商会,击溃政府军,以三千之众攻占县政府。江藤新平本以为天下士族皆有反叛之心,自己登高一呼必然会有多方响应者。江藤认为:“西乡在鹿儿岛,板垣在高知、九州、四国的士族会呼应而起。这样的话,推翻政府是容易的。”但响应者寥寥无几,而明治政府却依靠刚筹建的近代陆海军,由大久保亲自挂帅坐镇福冈,陆、海军齐头并发,猛烈围攻武土占据的佐贺城。叛乱武士作鸟鲁散,江藤新平难逃法网,被枭首示众。
佐贺之乱仅仅是拉开了武士叛乱的帷幕,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
1876年10月,熊本县武士在太田黑伴雄的领导下,聚众200余人,为发泄对政府欧化政策和《废刀令》的不满,解脱贫困的生活境遇,高喊“攘夷”和“神道政治”的口号,冲入镇台府纵火行凶,熊本镇台司令长官种田政明少将和士兵多人被杀。他们还攻打熊本县府,杀害政府官员。当地政府的镇台兵起而镇压,击毙太田黑伴雄,平息了这次熊本敬神党之乱。
两天之后,秋月藩士族在秋月党的策划下,借佐贺、熊本武士叛乱之机,举兵响应。由旧藩士矶淳、宫崎车之助两人为首的230余名秋月武士,攻打丰津,试图煽动丰津士族起而响应,被小仓镇台兵阻击。叛乱武士被迫退入深山密林,负隅顽抗。宫崎见大势已去,自杀身亡,余者大多被官军捕获。
10月28日,长州藩藩士、前政府参议前原一诚对政府颁布的《废刀令》极为不满,为呼应秋月藩的武士叛乱,也率众占领了明伦馆,企图攻打县政府,被当地镇台兵击溃。前原一诚落荒而逃,11月5日在岛根被捕处死。
一连串士族叛乱事件的出现,表明封建残余势力士族阶级仍是明治政府建国大业的障碍。士族叛乱的相继失败,也证明伊藤、山县等人筹划建立起来的近代军队开始发挥作用。
“征韩论”风波
日本与朝鲜之间相隔对马海峡,自古以来,交往密切。朝鲜半岛一直充当着大陆中华文明传入岛国日本的中转站作用。
而日本国的统治者始终对朝鲜半岛抱有野心。公元7世纪中期曾有白村江之战,这是日本插足朝鲜半岛的一次失败性尝试。丰臣秀吉称雄日本列岛完成统一大业后,也挟余威两度入侵朝鲜半岛,最终也未得手。
日朝两国在长期相邻而处的过程中,彼此间外交关系较为紧密。
明治维新前,德川幕府通过对马藩主维系与朝鲜的邦交。日本发生政权巨变后,明治天皇在给朝鲜国王的国书中,违反旧例和格式,在国书中使用“皇上”、“奉敕”、“平朝臣”等字句,俨然以朝鲜的宗主国自居,朝鲜政府对此大为不满,拒收国书,并在与日本进行贸易的釜山草梁的“倭馆”
门前张贴文告说:
彼(日本)虽受制于人而不耻、变形易俗,此不可谓日本之人,不许其来往我境。所乘船只,若非日本旧样,则亦不许可入境。
从这次两国外交纠纷中,一方面表明日本有以上欺下之意,另一方面也说明朝鲜政府封闭、保守,对日本国内出现的政治大变动尚不理解。
到了1873年10月,日本国内征韩论骤然泛起。日本政府中也有人以朝鲜“无礼”、“侮日”为口实,提出征韩论。政府成员中围绕着是否征韩分裂成两个阵营。被没落的武士阶级视为精神领袖的西乡隆盛是征韩派的领袖。旧武士阶级试图利用这一机遇,迫使政府采取军事行动。这样一来,没落的武士们可以凭借自身的尚武精神和能征惯战的本领,重新恢复武士在社会中的领袖地位,同时也可以使破落的武士们摆脱目前在国内的没落处境。
在征韩派中最为坚决。他提出先派遣问罪使臣赴朝,他本人愿亲自担任问罪使者,桐野利秋愿充当副使。如果使臣被朝鲜政府杀害,日本可藉此派遣远征军征讨朝鲜。副使桐野利秋的表白可以说明西乡等征韩派的真实用意,即“振兴皇国,与各国骄驰,使我独立于宇内,惟有航渡海外,战斗攻伐。为此应跋涉于中国,朝鲜,..掠而取之,以立入侵欧亚之基。”
政府成员中以证韩论为线,分成两大阵营。大政大臣三条实美,参议西乡隆盛、板垣退助、江藤新平,外务卿副岛种臣等人属于强硬的证韩论者;右大臣岩仓具视,参议木户孝允、大限重信,大木乔任,大藏卿大久保利通等人则是反对派。双方争执不下,各不相让。
木户强烈反对出兵征韩,他认为,“内地,本也。外属,末也。先末后本,决非上策”;素以权术见长的大久保也随声附和,反对“征韩论”,他说:“凡是经略国家,保其疆土、人民,皆不可不深谋远虑。故而,进取退守,必当见机而行..是为度其轻重,鉴其时势而有大期也。”
由于当时在日本国内,西乡等“征韩论”一派把持留守政府,岩仓具视等人正在西欧各国考察,“征韩论”占据上风。1873年8月17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派遣西乡为赴朝问罪使,天皇已御笔批准,但须等岩仓大使回国后正式付诸实施。大久保应太政大臣三条实美之召,5月下旬由德国提前回国,但因孤掌难鸣,不得已到箱根洗温泉去了。7月间,木户孝允也应召提前回国,虽四处奔走呼号也无法扭转局势,万般无奈只好抱病回家,单等岩仓具视归国后再做打算。
正当西乡等“征韩派”认为大局已定即将驾舟出使间罪之际,9月13日,岩仓一行匆匆返回日本。
岩仓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木户孝允联手举荐大久保就任参议一职。因为不是参议,就没有出席内阁会议的资格。为了增强内阁中反西乡派的实力,为人机敏、精干权谋的大久保入阁乃是当务之急。西乡派也看出岩仓等人的用意,为抵消大久保入阁的影响,立即照葫芦画瓢在大久保入阁第二大也将“征韩派”主将外务卿副岛种臣拉入内阁,出任参议。
“征韩派”和“内治派”针锋相对的冲突,发生于10月4日的内阁会议上。
会议伊始,岩仓和大久保就提出先内治、后征外,理由有七条:
一、(天皇陛下)亲政以来,百度更革,士民失业者多,或误会命令,或怀疑增税,稍有变动,则不免流血。今若有可乘之衅隙,安能保其无变动耶?
二、政费多端,收支不能相抵,若对外战争,陷于旷日持久,自不能不加重赋敛。赋敛加重,民怨即生,纸币即须多发。纸币增发,物价即涨,外债不能不举。外债一举,则偿还无术;
三、振兴诸官事务,以谋富强,其收效须待数年之后。今若兴兵征伐,百事势须中止,前效尽废;
四、输入超过输出,存金已见外流。今若使壮丁役于外,老弱困于内,势再不能制造物品,以贵贸易,此外又须自外国购置船舰兵撂,日益耗用财纲,以至于上下困顿;
五、外国可虞者,首推俄国,彼有南进之意,为天下所熟知,今若与朝鲜交兵,是不啻鹬蚌相争,予俄国以渔翁之利;六、次于俄国者为英国。我国负英国之债已多,若不能偿还之,彼必以此为口实,干涉我内政,沦我而为印度之续;七、我国与各国所订之条约,不能获得对等之地位。如英法两国悍然驻兵于我地,视我如属国,然我不以此为耻,反责朝鲜之无礼,是忍大而不忍小,察远而不察近者也。
大久保这番入情入理的慷慨陈词并没有动摇西乡等人的征韩决心。情绪激昂的西乡隆盛认为,如此国家大事,刻不容缓,坚决主张即刻出使朝鲜。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会场气氛非常紧张之时,大限和伊藤博文因与一外国人在横滨有约会,起身想请先退席。西乡巨眼一睨,厉声斥责道:“值此商讨国家大事之时,以与区区一外国人有宴会之约而退席,何以对国家?”大隈和伊藤慑于西乡的气势,不得不悻悻然退回座位。
当天的内阁会议未能取得一致,决定次日开会再议。
10月15日上午10点,内阁会议继续召开。西乡仅提交了使韩意见书,而不出席会议,并以若主张不被通过则辞去参议之职相威胁。
大久保在会上说:“外征一起,必然加重赋税,乱发外债、纸币,国民将加重其负担,恐将发生大骚乱。所以,应暂缓证韩,振兴国内产业,整备武器和军舰。”强烈反对西乡的“征韩论”。
但与会的大多数参议副岛种臣、后藤象二郎、板垣退助、江藤新平等人都表态支持西乡的主张。主持会议的三条实美左右为难,大久保坚持己见,并表示若不采纳他的意见也将断然辞职,说完拂抽离去。考虑再三,三条认为西乡的去与留,对政府关系重大,便接受了西乡的意见书。
17日,内阁第三次开会讨论证韩事宜。三条和西乡等“征韩派”参议与会。岩仓未参加会议,大久保、木户和大限等人则提出辞呈。
会议完全被“征韩派”所控制,他们看来稳操胜券。西乡请求三条实美将阁议立即上奏天皇批准,但三条面对大久保等人的辞呈面露难色,请求西乡延缓一天上奏。延续这一天,对两派来说可以说是喜忧参半、优劣转化的一天。
当天夜晚,三条走访两派领袖岩仓和西乡,希望弥合双方的矛盾。结果,双方互不相让,三条快快而回。第二天早晨,三条称病卧床,无法将阁议上奏天皇。次日,大久保前去探病,回家后在日记中写道:“(三条)完全是一副精神错乱的样子。”
政府内部出现如此混乱的局面,使许多人束手无策,而足智多谋的大久保却认为扭转败局的时机已到。他立即劝说萨摩藩出身的宫内少辅吉井友实,动员天皇去三条宅邸探望病情,然后请天皇任命岩仓具视代理太政大臣。
20日,岩仓接受任命,成为内阁领袖。这样,当22日西乡等人要求岩仓执行三条实美未病时的阁议时,岩仓反驳说,“自己不仅仅是三条实美的代理,是代行大政大臣之责。所以,自己的意见也将一并上奏天皇,由天皇圣裁。”
第二天,岩仓具视上奏天皇说:“维新以来,才四五年,国基非坚固也,政治非完备也,虽治具似备而警虞难测,方今之时未可轻图外事也。”天皇在敕旨中称:“整理国政,培养民力,以期成功于永远。”
在岩仓发表天皇圣裁结果的内阁会议上,面对难以挽回的败局,西乡痛心疾首他说:“长袖者(指岩仓等反对派),误大事。”话毕,挥袖而去。
随即,西乡的辞呈被天皇批准,仅保留陆军大将职衔。副岛种臣、后藤象二郎、板垣退助、江藤新平等人也先后称病辞去政府中的职务。大久保等“内治派”完全掌握了政府大权,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明治六年十月政变”。
西乡独立王国的覆灭
鹿儿岛县所在地原萨摩藩,是日本西南四大雄藩之一,也是讨幕战争的主力。其原藩主监护人岛津久光是当时旧封建诸侯的领袖,对明治新政府的废藩政策和文明开化等政策极为不满。1872年明治天皇行幸鹿儿岛时,他向天皇提出14条建议,反对教育改革和文明开化,反对军制改革,反对四民平等和相互通婚等,希望重温往昔的封建时代。他对积极筹划改革的大久保、大隈等人颇有微词,曾暗中策划罢免大久保等人的官职,复请西乡归位,未能如愿以偿,也于1875年12月隐退鹿儿岛。
岛津久光虽名为萨摩藩王监护人,但鹿儿岛的实际权力却掌握在其私人顾问西乡隆盛的手中。
1873年10月23日,西乡以患病为由,提出辞呈。“目前,苦于胸痛,不能坚守职位,呈请免除我的本职和兼职,对于我的上述请求,请予批准。”
25日,天皇准其辞呈。
11月,西乡离开京城回到鹿儿岛,住在武村,自称武村之吉,开始过起垂钓,游猎的隐居生活。他在吉野台地的夺山,创立了吉野开垦社,占地50町步,种植稻谷和蔬菜。开垦社的客厅内悬挂着两个条幅:“力排当代智勇”,“唤起永世英灵”。西乡的心腹爱将桐野利秋,与西乡、大久保同为萨摩藩出身,在追随西乡辞官回鹿儿岛前夕曾密访大久保,劝说大久保:“为国家考虑应杀掉反对者(指西乡)。”大久保不为所动,说:“有异议的是我大久保。如果你有此决心的话,首先斩下自己的头颅。”
随即,桐野利秋、筱原国干等人也都辞去近卫军少将之职,追随西乡回鹿儿岛。由于这时期,近卫兵当中的将校、下士官多系鹿儿岛、山口、高知三县出身,其中鹿儿岛和高知县出身的官兵都支持“征韩论”,对西乡隆盛、桐野利秋、彼原国干三人十分崇敬。其他县出身的近卫兵也都久闻西乡之名,将西乡作为英雄豪杰来仰慕。为追随西乡等人而擅自离队的官兵人数很多,陆军卿山县有朋也无法制止,不得不奏请天皇予以准行。这样一来,大约有300余名近卫兵官兵陆续返回鹿儿岛,广大鹿儿岛民众对此颇感惊讶,相互之间纷纷议论。随之,又有300余名萨摩藩出身的警察官吏也陆陆续续回到鹿儿岛,足见当时西乡隆盛在日本社会中的影响力。
重返鹿儿岛的西乡隆盛希望远离政治权力的纷争,过一种超然物外的田园生活,没有打算在鹿儿岛建立士族的独立王国。
不过,离开京城的西乡隆盛自回乡之时起,就被日本各地士族视为东山再起的希望之星。各地士族领袖纷纷前来鹿儿岛,希望拜访他。而西乡对此并不以为然,懒于接见这些心怀反叛之意的武士。桐野利秋成为接待大臣,全权处理络绎不绝前来的武土。
当1876年10月太田黑伴雄在熊本率领敬神党成员200多人发动反政府叛乱之际,西乡隆盛正在日当山温泉洗澡。鹿儿岛警察署长野村忍介匆匆前来通报叛乱的消息。西乡的答复是:“这大概是大野铁兵卫(大田黑伴雄)
之辈所为,请赶紧回去稳定人心,以免发生动摇,勿使壮士之辈附和而轻举妄动。”
但日益贫困而变得一贫如洗的没落武士们,出于对西乡“无欲望、简易、朴素、不骄傲、不小看他人”等高尚品德的崇敬,仍一直视西乡为武士阶层的精神领袖。西乡确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感。
尤其是西乡回来后在鹿儿岛的城山亲手创建的“私学校”,已经逐渐成为西乡的私人卫队。西乡深请业精干勤而荒于嬉的道理,1874年6月,他将陆续返回鹿儿岛的近卫兵组织起来,建立了名为“私学校”的军事组织,着手进行军事训练。除鹿儿岛外,各地还纷纷建立私学校的分校,专门招收武士家的子弟,学生总数约有3万人左右。
西乡为“私学校”制定的纲领是:“道同义协,暗中集合”,“尊王悯民为学问之本质”。凡入“私学校”的学员都必须写血书,要终身效忠自己的组织和伙伴。在学校里,既讲授孙子、左传、佛学,也传授西方文明,并派遣优秀的学生去法国和俄国留学。一时间,鹿儿岛县境内人人都以入“私学校”为荣,反之为耻。西乡将自己2000石俸禄全部作为“私学校”的经费。
鹿儿岛县令大山纲良是西乡的亲信,将县政公款拿出来充作学校的费用。在短短的几年间,所谓“私学校党”便彻底占据了鹿儿岛县从县令到区长、户长、警察官等军政要职。这些人对国政啧啧抨击、抵制,使本来割据气氛就十分浓厚的鹿儿岛,严然成为化外之国。明治政府的政令已无法施及鹿儿岛。
旧的封建制度和习俗依然保留着。
京城的大久保政权对此也无可奈何,只得采取姑息、忍让的政策。
1875年,大久保政府下决心将武士阶层的家禄由米禄改为金禄,全日本各县中唯有鹿儿岛仍实行米禄。大久保有心撤换鹿儿岛县参事课长等县署官员,结果县令大山纲良顽强抵制,使一向政令如一的大久保也不得不收回成命,木户孝允对此极为不满,与大久保争辩长达数小时,木户愤愤他说:“今日诸县之中,最妨碍朝政者乃鹿儿岛也。”
鹿儿岛的武士们面对各地频发的武士叛乱活动,也跃跃欲试,准备大干一场。“私学校”的教官、学员都主张,利用目前混乱的机会推翻现政府,成立以西乡为首的武士政权,一展鸿图大业。
当时在鹿儿岛孩童中颇为流行的一首歌曲,足以反映这些武士们的真实心态。
利欲随心又随意,
流浪士族遍天底。
租税罚金何其多,
乃因政事为私利。
布告朝令夕又改,
余之去向在哪里。
吾等并非喜英名,
谴责非道乃天理。
早已忍无可再忍,
武士自应尽其职。
救出万千苦难民,
献身征程在今日。
此起彼伏发生的各地武士叛乱,不但给新建立的明治政府增加了诸多压力和烦恼,同时也多多少少地刺激着聚集在鹿儿岛的武士们,他们开始准备大干一场,重现昨日的辉煌。
1877年1月,熊本镇台向新政府禀报了鹿儿岛、熊本两县士族反叛的迹象。内称:众多武士挎刀穿行于闹市,以猎兔为名聚合于山谷中抨击朝政。
新政府的灵魂人物大久保虽远居京城,但从未敢放松对西乡隆盛和他周围武士群体的警惕之心。不过,他仍一厢情愿地认为:“有老西(西乡隆盛)
在,只要其在名义上和口头上仍侍从前主张,就决不致有暗地起事之类的行动。西乡此种气质乃余所深知,故无需格外操心也。”为此,他本人特地修书一封托人转呈西乡隆盛。从鹿儿岛方面不断传回的消息,表明那里的局势正在恶化,变得难以控制,一向处事谨慎的大久保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了。
1876年12月下旬,他派遣东京警察官中原尚雄等20余人,以回乡探亲的名义秘密地返回鹿儿岛,监视西乡隆盛等人的活动,伺机瓦解“私学校党”,削弱西乡的势力。
数月之后,形势突变。1877年2月上旬,中原尚雄等人行迹泄露,遭“私学校党”逮捕。酷刑严拷之后,“私学校党”令中原等人承认,返乡的目的是受大久保之命谋刺西乡隆盛。随后,印有这样内容的假供状,被“私学校党”散发到鹿儿岛的衔头巷尾,蒙骗不明真情的民众。
此前不久,政府为了防止鹿儿岛的武士们铤而走险,决定从速将存在鹿儿岛陆军火药库的弹药,由“赤龙”号运往大阪贮存。结果,消息漏露,武器弹药被“私学校党”徒抢劫一空,武装叛乱的征兆日益明显。
1877年2月15日,西乡隆盛在士族兄弟和“私学校”学生的鼓动下,召集了2.5万多名武士,准备北上京城“诘问政府”。西乡本人则以“新政大总督征伐大元帅西乡吉之助”的名义,兴兵攻打军事重镇熊本城,西南战争的帷幕拉开了。大久保在得知西乡隆盛率兵反叛的消息后,立即表示:“实力曲直分明,正正堂堂,宣布罪状,击鼓而讨之,无可非议。”陆军中将山县有朋迅即电令熊本镇台司令官谷干城:“务必誓死守住熊本城。”随后,明治天皇颁布征讨诏书:“鹿儿岛县暴徒擅自携带武器闯入熊本县境,目无国法,叛迹昭然。”新政府任命有栖川宫炽仁亲王为征讨元帅,山县有朋任征讨参军,负责制定作战计划,发兵5.8万人出兵征讨。日本海军调遣11艘军舰迂回侧应,表明政府平叛的决心。
应该说,西乡叛乱是明治政府自建立以来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考验。如果以西乡为中心的鹿儿岛“私学校党”哪怕得到一时的胜利,全国的反政府分子就会同时响应。可以预料,明治政府将处于濒临瓦解的事态。
来势汹汹的鹿儿岛武士部队,很快便包围了熊本城。叛军原以为小小的熊本城指日可下,没想到熊本城成为叛军北上途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难关。
熊本城守军在谷干城的指挥下奋力抵抗,充足的粮草、昂扬的士气、新式的军队,使西乡隆盛的叛军一筹莫展,久攻不克。万般无奈,西乡分兵攻占了熊本城北面的战略要地——田原坂。田原坂坡陡崖高,易守难攻,可谓天堑绝地。“私学校党”的骨干精英都据守于此,以防政府平叛部队的攻击。
3月4日,政府军第1,第2旅团的士兵奉命围攻田原坂,以解熊本之围。
但因叛军据险死守,政府军伤亡惨重。殊死的攻守战一直持续到3月20日,天堑田原坂终于被攻克,西乡叛军的阵脚大乱,纷纷溃逃。
4月15日,围困熊本城长达50余天的西乡叛军,在政府军海陆两面夹攻下,不得不撤围退兵。
随即,政府军在熊本、大分、鹿儿岛三县境内追剿叛军。
1877年9月1日,西乡隆盛率300余名武士退回鹿儿岛,固守城山。9月6日,政府军包围了叛军据守的最后阵地——城山。山县有朋致函身陷重围的西乡隆盛,敦促他放下武器下山投降。不知什么缘故,这封书信未能送到西乡的手中。24日,政府军发起最后的进攻,急如暴雨般的炮火轰炸,使西乡隆盛的腰部、大腿均中弹负伤,无法行走。绝望中的西乡决定剖腹自杀,其部将别府晋助奉命帮助他完成这一最痛苦的自杀过程。硕大的西乡头颅被别府晋助砍下后掩埋于土中,后被政府军挖出,连同西乡尸体一并葬于一所寺院中。
这样,持续近8个月的日本武土阶级最大规模的叛乱战争,以没落武士阶级的失败而宣告结束。连绵不断的武士复仇浪潮平息了。名噪一时的维新英雄西乡隆盛,也随着武士阶级的失落而成为一名悲剧性的历史人物。
平息武土叛乱是建国征途中的一大胜利,西南战争后经济建设得以阔步前进。
第11章 帝国发初
民权运动
明治初年,由于加紧推行各项资产阶级改革和进行资本原始积累,整个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发生极大的变动,社会矛盾、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贫困破产,对明治政府不满。大批封建武士因改革封禄制度,丧失了旧日的特权,不断发生叛乱。新兴的资产阶级特别是中小地主阶层,对藩阀专制的政治感到不满,要求改变藩阀官僚的专制体制,要求在政治上有更多的发言权。
这三种反对明治政府的力量,虽然阶级成分和阶级切身利益各不相同,但其反对明治政府的藩阀官僚专制、要求自由民主的政治权利这一点,却是一致的。这样,这几股力量汇合在一起,于19世纪70,80年代掀起了一个声势浩大的、要求自由民主权利的政治运动——“自由民权运动”。
1874年初,因提倡“征韩论”而下野的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江藤新平、副岛种臣,以及士族出身的知识分子组成“爱国公党”,并于1874年1月17日提出《建立民选议院建议书》,攻击明治政府大久保利通政权是“有司专制”,要求设立议院。《建议书》成了自由民权运动的“导火线”。
在《建议书》遭到政府拒绝后,以自由民权运动的领导人着称的大井宪太郎,批驳政府的反动言论,主张给人民以自由民主的权利。由于官方学者加藤弘之带头反驳,结果引起激烈论战,从而使民主思潮迅速扩展,兴起集会结社之风。
为了缓和形势,防止板垣一派与士族暴乱及西乡隆盛合流,明治政府下达了议院法规及有关地方议会等法令,又拉拢板垣入阁复任参议(后辞职),同时公布《新闻条例》和《谗谤律》等法令,以加强控制。但是,蓬勃发展的农民起义,推动自由民权运动继续发展。各地相继成立一些新的组织,如立志社、自助社。特别是1875年2月成立的爱国社,堪称是日本第一个全国性政党。
1877年6月9日,板垣领导的立志社再次提出《建议书》,其文稿是由自由民权派的著名活动家植木枝盛起草的,它提出了“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三大口号,使自由民权运动从少数士族民权主义者的建议活动发展为群众性的请愿运动。
1878年9月11日,以立志社为中心组成的爱国社在大阪召开重建大会。
1880年3月15日,在爱国社召开的第4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成立了“国会期成同盟”,派代表向天皇提出“请愿书”,要求召开国会。一年之中,各地前来东京“请愿”者几百起,代表群众24万人。
1880年下半年至1881年,上层自由民权运动发展到高潮,各地的民权派召开宪法研究会,草拟了宪法草案。已查明的民间“私拟”宪法就有23种,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嘤呜社的宪法草案,交询社的私拟宪法草案,立志社的日本宪法希望草案和植木枝盛的日本国国宪草案。植木枝盛的最为激进,它主张一院制和联邦制,非常接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新宪法。另一位民权主义理论指导者中江兆民,反对君主世袭,公开鼓吹“君民共治”、“地方分权”,甚至说“自主”的“主”,就是在“王”的头上钉上一个钉子。当时的形势使明治统治者忧心忡忡。岩仓具视担心会出现类似的法国大革命,连福泽谕吉也说:“民权论已完全变为颠覆论。”
政府首脑有鉴于欧美先进国家的革命历史,对于自由民权运动怀有深刻的危机感,并且制定了禁止集会的条例。同时,迫于形势,亦不得不考虑开设国会。
伊藤博文说:“当前世事的变化,乃宇内大势推动所致,非一国一州之事端。”
山县有朋说,“为了消除民心不信赖政府、不服从政令,不得不考虑。”
井上馨则说,“为了摆脱政府不能威服人心的危机,必须开设国会。”
伊藤主张将以华族、士族为议官的元老院改为上院,设公选检查官,以天皇的裁断确定采取渐进主义;山县主张设立由府县会议员选拔的咨询机关特选议会;井上说,应当先制定民法,同时设立足以对抗民选议院的上议院(由华族、士族选拔)。这些人对自由民权运动的不理解和怀有敌意,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连被视为“开明派”的伊藤也不例外。
1881年3月,大隈重信提出了由福泽偷吉的门生太政官书记官矢野文雄起草的意见书,主张在本年内制定宪法,1883年初开设国会,采用英国式的政党内阁制,这和其他参议的意见大不相同。岩仓和伊藤看过大限的这个意见甚为惊讶,认为“这是把君权抛给人民的东西”,从而怀疑大隈可能与福泽及其系统的民权派暗中有所勾通。
大隈重信如此“急进”,其目的是要掌握制宪之主导权,凌驾于萨长藩阀之上。其后台则有以福泽谕吉为中心的“交询社”及三菱财阀。大隈又指使他所控制的《邮便知新闻》揭发了“盗卖北海道官产”事件,打击萨长藩阀。报纸对政府进行激烈的攻击,甚至连“穷乡僻壤的黎民百姓”都谴责政府不公平,致使政府感到忧虑。假如民权派乘此时机以政府失政为口实主张开设国会,说不定会造成革命的形势。特别是政府内部分裂的危险,和首都居民开始参加自由民权运动,使政府首脑惊恐万状。
面对这样的政治危机,岩仓、伊藤等迅速决定以君主主义普鲁士宪法为模式来制定宪法的基本方针,同民权派所依据的英法式宪法相对抗。同时,在1881年10月11日,天皇御前会议决定,罢免大隈重信的参议职务,被视为大隈派的河野敏谦、前岛密、北畠治房、矢野文雄等自由主义派官僚也一齐被免职。这次政局变动被称作“明治十四年政变”。同一天,明治政府决走停止出售北海道官产以逃避政敌的攻击。“政变”次日,天皇下诏,应允于1890年召开国会,宣布宪法由天皇“钦定”,主权属于天皇。
这个诏书既是对民权派斗争的“让步”,也是对民权派的一次进攻。政府对自由民权运动加紧进行镇压,强行制定钦定宪法。首先于1882年1月颁布对军人的敕谕,严戒军人干预政治,排除自由民权思想的影响,并使其发挥“王室爪牙”的作用。
2月,由三大臣联署上奏,明确表示实行参照各国宪法的立宪制,皇室财产与国库分开,置于国会讨论之外;振兴将来组织上院的华族子弟的教育,对位于人民之上的士族以安抚劝导;修改了集会条例,对报纸实行严格取缔。
岩仓建议三条太政大臣停开府县会,还禁止府县会议员以有关会议事项同其他府县会议员联合开会或互相通信。元田永孚向文部卿传达贯彻儒家思想教育方针的“圣谕”。东京大学总长加藤弘之的《真政大意》和《国体新论》不允许再出版,而出版其批判天赋人权论为妄想的《人权新说》。
以这样的反动潮流为背景,伊藤博文于1882年3月为考察宪法到欧洲去了。伊藤留欧3个月便掌握了制胜自由民权派的理论和手段,他满怀信心他说:“充分确立了巩固皇室基础,使大权不至旁落的大道理。”
自由民权派没有看清政府首脑在“明治十四年政变”中所抱的决心和企图。在预定召开的国会期成同盟大会还没有召开的时候,仅由到京委员在1881年10月2日突然决定改开大日本自由党成立大会,月末建成了以板垣退助为总理的自由党。在自由党首脑心目中,承认钦定宪法己是既定事实,而自由党是准备接受钦定宪法的政党。
被看作是自由党别动队的有立宪政党,它声称“并不是为了议论有关政治事项而结社的”。此外,自由党系的九州改进党,只是个联络组织。
1882年4月,由大隈重信任总理建立了立宪改进党,明确地打出了与自由党的急进主义相对立的渐进主义旗号。同以国会期成同盟为基础的自由党相比,该党从一开始组织力量就很弱小。
为了同民权系的政党相对抗,1882年3月,以政府党自命的立宪帝政党成立了。在创立过程中,伊藤博文、井上馨、山田显义等曾经给以支持,但他们并不想积极参与政党,随着他们的撒手,党势也就萎靡不振了。
对自由民权派的首次大规模镇压是福岛事件。福岛县是自由党的有力据点,福岛县知事三岛通庸曾经说出以征伐自由党为自己使命的豪言壮语。他强征民夫筑路,违者没收家财。自由党员河野广中(时任县议会议长)拒不通过此议案并领导群众进行斗争,但遭到镇压。河野广中等400人被起诉,有的被判刑,有的被拷问致死。福岛事件给予会津6郡的民权运动以毁灭性的打击,县会的斗争力量完全丧失。
自由党中央对于会津的斗争不仅没有给以组织上的领导和支援,而且自由党总理板垣退助和常务议员后藤象二郎以考察欧美立宪政治为名出访欧洲。他们出国的旅费是由三井财阀出的,这是伊藤博文的阴谋。后藤象二郎与受伊藤指示的井上馨、福冈孝弟之间确有使板垣脱离自由民权运动的密谋。自由党内有人反对在发展党的重要时期党魁出国,国友会系干部因此退出了党。更为毒辣的是,伊藤又策动立宪改进党揭发板垣出国旅费的出处。
这样就使两党相互攻讦。立宪改进党系的报纸所进行的批判,又遭到了自由党方面的报复。自由党攻击大隈和改进党接受了三菱的钱,对三菱的“暴富”
声称要“治服海怪”,对改进党的“无节操”则叫嚷“消灭伪党”。正当福岛事件以后政府镇压加紧之际,自由民权运动却衰退了。声明解散的自由党系政社有13个,改进党系政社有15个。这样,上层自由民权运动被瓦解。
1884年10月29日,自由党于成立3周年纪念日宣布解散。
一些平民出身的青年自由党员则逐渐与劳动群众接近。1881年6月,柴田浅五郎联合农民约3000人组成立志社,提出“救世”口号,因策谋暴动而被捕。1882年5月,樽井藤吉在佐贺县组织东洋社会党,主张“以平等为主义”,“以社会公众最大福利为目的”。成立一个多月即被解散,次年1月,樽井被捕判刑。1882年6月,据警视总监调查:高知县一县,有自由民权团体24个、领导人58名、会员3000人。还有“力役自由党”,党员150多人。
自由民权运动转入下层,其群众多为城市无产者或贫苦农民。其骨干大多是青年激进自由党员。
1884年5月,群马县青年自由党员日比逊、汤浅理兵等集结贫苦农民约3000人,计划乘中山道铁路高崎车站通车典礼之机,逮捕政府官员,实行革命。起义群众集结于妙义山麓,被镇压。
1884年9月,青年民权主义者河野广体(河野广中之侄,曾参与福岛事件,当时15岁,因未成年而免刑)等计划乘木县厅落成典礼之机杀死县知事三岛通庸(时己调至木县)。聚集16人,据茨城县加波山起义,号召“推翻自由公敌之专制政府,建立完全的自由立宪政体”。因事机不密,被发觉,失败后7人被处死,其余被判刑。
1884年10月30日,秩父(在埼玉县)自由党员井上传藏等与“困民党”万亲人结合,组织“革命军”,于1884年11月1日武装起义,称“自由自治元年”,其口号有:借款分40年偿还,村费减半,不负担学费,修改征兵令以及要求减轻地税、开设国会等。计划先进攻当地警署兵营,再进攻东京。
这是下层自由民权运动中规模最大的斗争。起义领导人田代荣助原系“旧家”,骨干分子有当地“户长”。
1884年10月,自由党人村松爱藏等受俄国民粹派思想影响,图谋策动名古屋镇台士兵及贫民党起义,未成被捕。
1884年11月,自由党员奥宫健之等策动士兵起义未成,3人被处死,20人被判刑。
1886年7月,静冈的自由党人策谋暗杀诸大臣,被捕百余人。
以上这些下层自由民权运动,虽带有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色彩,往往采取军事冒险或恐怖活动,表现了幼稚性,但却代表了日本人民的光荣革命斗争传统和民主要求。
1887年,已经销声匿迹的“上流民权”运动忽然活跃。当年8月初,一些旧自由党员和改进党员举行游行,支持前农商务大臣谷干城(土佐藩出身),反对外务卿井上馨在“修改条约”问题上的屈辱方针。认为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任用外国人法官以及制定法律要经缔约国家承认,有伤国权。外务省翻译局次长小林寿太郎联合民间的国粹主义者掀起了反对浪潮。结果,1887年9月,井上辞职,修改条约的交涉中断。
自由民权派认为此时是挽回势力的好机会,批评政府的对外方针软弱,一味地诉诸国民的国家主义意识。10月,后藤象二郎召集各民权派的代表,号召把腐败已极的旧空气变成新鲜的空气,使同胞进而把独立不屈的国旗飘扬于海外。8月12日,板垣退助提出长篇意见书,要求召开国民议会制定宪法。10月30日,已经“弃政从商”的旧自由党首领后藤象二郎也集结力量,组织“丁亥(1887)俱乐部”,号召旧自由党人和改进党实行“大同团结”,开展大同团结运动。首先团结各地“古老财产家”、“绅士”、“壮士”(指旧自由党人,多为士族),并重提“减税”、“修约”等口号。此类活动之目的显然是要在即将成立的“议会”和立宪政府中争夺席位。与此同时,民权主义者则重新要求“民权”。原国会期成同盟总代表片冈健吉提出“言论自由”、“减轻地税”、“刷新外交”等三大事件建议书,全国各地出现了“三大事件建议运动”,自由民权运动又有兴起之势。自由民权派攻击政府的内外失政,揭露了政府准备的宪法草案具有普鲁士专制内容。伊藤博文内阁最害怕反对修约变成批判钦定宪法。伊藤首相在地方长官会议上申明镇压方针时说,对宪法的钦裁提出异议,或把属于天皇大权的外交给人民公议,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于是,1887年12月,在东京部署了警察和军队之后,公布了《保安条例》,并立即在东京实行大搜捕,以“阴谋内乱”、“防害治安”等莫须有之罪名,勒令片冈健吉、中江兆民等民间政治活动家560人离开东京,否则予以逮捕。最后,片冈健吉等15人被捕判刑。
为了分裂大同团结运动,政府起用立宪改进党的前总理大隈重信为井上的后任外相。1889年3月,后藤被任命为邮政大臣,参加了黑田清隆内阁。
他们在自由民权运动中的影响也就完全丧失,大同团结运动立即四分五裂。
明治初年以来的民主运动至此转入低潮,但并未绝迹。激进分子后来有的走向早期社会主义,一般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则在大正初年再次形成高潮。
自由民权运动虽然失败,但它迫使日本统治者不得不宣布并终于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度。尽管这种立宪制度对专制势力的限制力量极为有限,也仍然是日本人民和民主势力进行斗争的结果。
扩大皇权
1878年5月,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乘马车进宫,途中被刺而死。刺客是自由民权派的石川县士族岛用一郎等人。他们在《斩奸书》中列举堵塞公议、压制民权、视政治为私物、排斥慷慨忠义之士等罪状,谴责了大久保的专横和失政。这是士族民权派的典型主张,是被排斥于政权之外的在野士族群众借欧美式的自由民权思想,表示了对日本政府强烈的不满情绪。
与此同时,随着自由民权运动要求开设国会的请愿呼声日益强烈,政府首脑鉴于欧美先进国家的革命历史,对于自由民权运动感到恐惧。明治政府虽然一再拖延时间,然而,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被迫作出让步。政府的当权人物为了防范在实行立宪制后出现危及天皇制政府专制统治的危险局势,一方面排斥民间起草的宪法草案,而由当权人物亲自动手;另一方面,除在宪法的起草工作中贯彻岩仓在《大纲领》中提出的基本方针外,还在意识形态、军事、政治和财政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巩固天皇制的措施,进行了一系列制定宪法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加强天皇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树立天皇的权威,政府实行了空前的一次接一次的天皇到各地巡幸。以1876年6月从东北到函馆的50天巡幸为开端,实行了诸如1877年1月到关西,1878年8月经信州到北陆、京都、东海道的70天,1880年6月到名古屋和京都的40天,1881年7月再到东北和北海道的70天的一系列大旅行。在巡幸过程中,明治天皇带领以岩仓右大臣、大隈和井上两参议等政府首脑为首的300名随员,还有400名警察。
这些巡幸对于不知有天皇存在的民众来说,在使其认识天皇的权威方面有很大的效果。社会主义者木下尚江少年时在松本亲眼看见1880年的巡幸。他在其自传《忏悔》中记述了如下的情况:
..在雨中从10日里、20日里的山中,背着婴儿,扶着老人,互相招呼,出来“参拜”天皇。一旦允许自由通行,道路两旁的男男女女争先恐后地跑出来,互相冲撞,互相推挤,豁出弄脏了衣服在泥中争抢起来,他们拼命争抢的是马蹄踢起的和马车溅起的沾满泥土的小石块。在他们之间普遍流传着,“如果拿到天子走过的砂石,则家里安宁、五谷丰登”这样的信仰。①这些巡幸密切了地方官吏、户长、豪农等地方领导者同天皇之间的关系,使人民知道了天皇的存在,起到了与自由民权运动相对抗、奠定天皇制基础的作用。
天皇的地方巡幸,是以加强官僚统治的软弱体制和使天皇积极干预政治为目的的。早在1877年8月,在宫内设置了辅佐天皇的侍补,由保守派的吉井友实、土方久元、元田永革等人充任。这个制度是鉴于士族叛乱和自由民权运动,为确立天皇亲政的名义,由伊藤博文和大久保利通提议而建立的。
另外,将太政官移至宫中,规定内阁的机要事务由御前会议来决定。
天皇在巡视地方、视察学校的过程中,天皇的侍讲、官廷官僚元田永孚于1879年发表了一篇题为《教学大旨》的文章,公开主张教育的根本精神以讲授仁义忠孝的道德为第一。文部省按照这一精神,加强了国家对教育的干涉。1881年5月,制定了《小学校教学规则纲领》,规定“修身”课在各门课程中居于首要地位,历史课应以培养尊王爱国的精神为目的。还制定了《小学教员须知》和《学校教员品行检定规则》,对教员的思想和教育方针进行严格的控制,这两项法令在公布之前天皇均曾过目,这是天皇对教育的直接干预。
1882年,元田永孚根据天皇之命,编写了充满忠孝仁义的《幼学纲要》,发给全国小学学习。1886年,日本内阁制订了《帝国大学令》、《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学校令》等4个比较完整的教育法令,进一步改革了教育制度。概括这些法令的内容,就是要从小学到大学,向学生系统地灌输国家主义和天皇主义,培养为天皇制国家效力的思想。
明治天皇政府为巩固地主资产阶级政权,加强对军队的直接控制,重申军队直属天皇,还利用孔孟思想和武士道精神控制军队,使之誓死效忠天皇。
西南战争后,设立了直属天皇的参谋本部,从此统帅和军令便脱离一般政治而独立。1878年“竹桥士兵骚动”后,陆军卿山县有朋发布了《军人训诫》,明确提出维持军人精神的“三德”是“忠义、勇敢、服从”,禁止士兵评论天皇、议论朝政。由于民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军队中也出现了不稳的现象。
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加强对军队的统制,在1881年1月建立了宪兵制度。1882年1月,又以天皇的名义颁布《军人敕谕》,向士兵灌输忠节、礼仪、武勇、信义、质素等5项“武士道”精神。其中写道,“朕是汝等军人的大元帅”。
从此,日本军队“世世代代由天皇统率”、被称作“皇军”,参谋本部直属天皇,使天皇直接掌握军队,使议会不能左右政局。
1882年2月,岩仓具视建议,为了制定宪法,首先必须确立天皇制政权的经济基础,最紧要的任务是确定“皇室的财产”。他引用英国政治家的名言——“政治权力与财产成正比”,主张“把皇室财产扩大到和全体国民财产没有多大差别的程度”,以便将来政府的预算案被国会否决时,可从皇室财产中支付官吏的薪俸和陆海军经费,以保证皇权不受国会、政党之牵制,千秋万代,永不动摇。
1872年,皇室的土地只有1000町步(每町步约为99.2公亩),1885年增加到3.2万町步,9年后又激增至365.4万町步,扩大了3653倍。1885年12月,在宫内省设置了御用局,负责管理这些皇室的土地。1889年,政①[日]远山茂树:《日本近现代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第府又将佐渡、生野两个矿山从大藏省矿山局移交给御用局。御用局又从印刷局把王子制造厂接管过来。根据《皇室财产沿革记》的记载,明治天皇从孝明天皇那里只继承了10万余元的遗产,1875年增加到51万余元,到1884年增加为192.7万余日元。1884年12月,日本政府决定把自己持有的银行股份500万日元编入皇室财产。1887年,日本政府又把它在日本邮船公司的股份260万日元编入皇室财产。到1887年末,日本皇室财产激增到788.5万余日元。到1889年宪法公布时,已达到1000万日元。①天皇依靠权力掠夺人民的财产,成了日本最大的地主和最大的财阀。
为了扩大统治基础,扩大并加强华族制度,明治政府于1884年7月仿效德国之贵族制度,颁布了《华族令》。除旧公卿藩主之外,又把维新功臣乃至新兴财阀等列入华族,设公、侯、伯、子、男5等世袭爵位,当时共有华族509名。原则上,旧公卿根据门第、旧大名根据领地米谷产量来确定爵位。
同时,士族出身的维新功臣也被授予爵位。成为新华族,即“功勋华族”。
伊藤、黑田、山县、井上馨、西乡从道、松方正义、大山岩等都成了伯爵。
在名列新华族的百人中,旧萨摩出身者有29名,旧长州出身者有23名,两藩合计超过半数。
为了使华族的经济地位安定,政府于1886年4月公布了《华族世袭财产法》,华族所有的土地、公债、股票之中,凡经宫内省批准作为世袭财产者,国家给予法律保护,第三者不能取代或决定其所有权、抵押权。
1887年5月,又追加了17名华族,其中有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和大隈重信。板垣因旧自由党员有反对意见面表达辞退之意,但政府声称不接受就是与皇室力敌,最后强使其接受了伯爵爵位。
华族是为了建立新的贵族制度而培植的特权阶层,作为贵族院的主体和“保卫皇室的屏藩”,以巩固天皇制的统治。
参议兼宫内卿伊藤博文,以制度取调局长官的身分着手制定宪法和筹备开设国会。他认识到“今日若仅姑息应付,拖延时日,则终对制度对国家不利”,决心“坚决进行改良,力求充分巩固朝廷之基础”,必须在1890年开设国会以前确定坚定不移的太政官制度的改革方针。
太政官制度象征着王政复古,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太政官制度限定太政大臣和左右大臣由公卿和旧领主担任,妨碍了实力派担任此职。一直独占太政大臣职位的是三条实美,坐在左右大臣位置上的是岛津久光和岩仓具视。而三条不是一位能够以国会为对手进行讨论的人物。太政官制度的结构是,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及参议组成内阁,各省隶属于太政官,各省所管事务须经太政官批准才能实施。各部门与各大臣之间有许多矛盾,迫切需要合理解决。伊藤提出全面改革政府机构,并与井上毅、伊东已代治及金子坚太郎一同制定改革方案。
1885年12月22日,内阁制度创立,废除了太政官制度,结束了只有亲王和公卿才能充任大臣的传统,并规定辅弼国政的责任由总理大臣和各省大臣各自单独负责,明确了宫内和府中(政府)之别。明确作为军令机关的参谋本部是内阁之外的组织,明确参谋本部是直属天皇的统帅机关。内阁由总理大臣(首相)和国务大臣组成,直接隶属于天皇。第一届内阁由伊藤博文任总理大臣,三条太政大臣改任内大臣,进入宫中。
①[日]黑田久太:《天皇家的财产》,三一书房1966年版,第97页。
明治政府在颁布宪法和召开议会前,抢先成立直接隶属于天皇的内阁,是为了使政府在召开议会后仍然能保持超然独立的地位,以维护天皇制政府的统治大权。
为了创立近代的、合理的官僚制度,伊藤内阁于1886年3月颁布了帝国大学令,翌年7月制定《文官任用令》,确立了通过考试任用官吏的制度。
东京大学改为东京帝国大学,其职能是为国家培养官僚。1886年10月,天皇行幸东京帝国大学,由于侍讲元田永孚的影响,他看到帝国大学没有设置道德修身的学科,就批评说:“以目前之学科,欲求能够讲习政治治要之道之人才,决难获得。”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规定,要成为奏任、判任的文官,必须高等考试合格,但法科大学和文科大学毕业生可不经高等考试而获得这一资格。高等考试的应试和帝国大学的入学不限于“萨长人”,只要有能力,谁都有资格。因此,正如陆军士官学校和海军兵学校成力非“萨长人”的青年登上军人(军事官僚)的龙门一样,高等考试和帝国大学成为非“萨长人”的青年登上官僚(行政官僚)的龙门。在官僚中也有“萨长人”
以外的青年,这一方针更加重了教育的任务。文相森有礼把教育的集权化作为不可动摇的方针提了出来。帝国大学在培养官僚方面的压倒性特权地位,奠定了藩阀官僚向学阀官僚转变的基础。
同时,为了拢络这些官僚,使他们听命于天皇,1886年3月颁布了《高等官宦等薪俸令》,确立了敕任官和奏任官对下级官吏和人民的绝对优越的地位。大臣的薪俸为工人平均工资的81倍;帝大学生毕业后6年就能当上各省局长,其薪俸为工人的47倍,是突出的高薪,从而产生了“人人竞相走上宦途,而刻苦勤奋于独立自营之事业者几稀”的风气。①与此同时,修改了官吏服务纪律,规定官吏首先应当对天皇和天皇的政府侍忠顺勤勉态度。
1888年4月,还设立了枢密院,审议宪法草案及附属诸法典(皇室典范、议院法、选举法、贵族院令等)。在第一任议长伊藤博文之下,任命12人为枢密顾问官,几乎都是萨、长、土、肥出身的大藩阀官吏。在宪法施行后,枢密院成为解释宪法的权威机关和供天皇咨询国务的“最高顾问之府”。
如此改变官制,既便于过渡,也为制宪后之体制奠定模型。内阁总理大臣的职权是“奏宣机务,承旨指示大政之方向,督统行政各部”。枢密院“选择元勋及练达之士”,是天皇“最高顾问之府”、“亲临咨询重要国务之所”。
内阁及枢密院均由天皇直接任命组成,与议会无关。
为了更有力地统治人民,明治政府于1888年4月还制定了新的市制和町村制。其主要内容是:把町村作为行政的最小单位和基层的地方统治机构;强制合并町村,把全国以自然村为基础的7.4万多个町村,合并为1.3万多个新町村,町村数减少到原来的1/5;规定市长及町、村长由公选产生;实行所谓市、町、村的自治制度。
内阁顾问德国人毛瑟建议组成自治体是宪法颁布前应当完成的急务。根据这个建议,山县以“与国家休戚相关”、“有财产并具有知识的有力人物”
充任自治体议员并以这些“老成练达的人士”组织众议院的“政略上的目的”
为目标,改革了地方自治制。政府对这些新的骨干寄与希望,也要求他们承担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的职责。
市会和町村会的选举,根据缴纳市町村税额多少,采用前者为二级、后①《明洽文化全集·正史篇》(下),第521页。
者为二级的等级选举制;郡会是由郡内町村会议员选举的议员,和拥有土地的地价在1万日元以上的大地主互选的议员来组成;府县会议员则是采用由市会、市参事会、郡会、郡参事会的成员选举的所谓复选法。总之,是对地方居民参加政治活动严加限制、保证资产者政治优越性的,是为达到山县所说的目的而周密编制的。
由于内务大臣监督府县的行政、府县知事和郡长监督町村的行政,因而确立了从内务大臣经府县知事到郡长的官僚统治体制。早在1888年11月,山县有朋就说过:建立市制町村制,及郡制府县制,是为了“坚固国家的组织,巩固立宪政体的基础”,“使具备财力智力的地方名望家备得其所,并且培养他日参与国家立法的适当人物”。①
虽然明治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以反对修改条约草案和制定民定宪法的反政府运动,仍在逐渐扩大。1887年8月,板垣退助利甲伯爵的地位向天皇提出意见书,揭露政府的弊政,主张制定民定宪法,签订对等条约,减轻租税,休养民力等等。各种不同思想倾向的意见书,秘密出版,传播全国。青年、学生和群众要求制定民定宪法、签订平等条约的运动,在东京以及其他各地发展起来。井上外相为此被迫辞职。为了镇压群众运动,伊藤首相召集地方官,发出了决不许任何人和钦定宪法唱反调、决不允许把外交问题交给地方议会处理的训令。
1887年12月26日,公布了反动的《保安条例》,由警视总监三岛通庸立即实施。从当日夜到翌日晨,动员了警察和军队,把东京置于类似戒严的状态之下。
《保安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凡秘密结杜或集会概行禁止”(第1条);“露天集会或群众集会,不论是否经过批准,凡是警官认为必要时,即可禁止”(第2条);
“以阴谋内乱或教唆、妨害治安为目的的印刷品等,除按刑法及出版条例处置外,且没收所用之机器”(第3条);“在距皇宫或行宫3里以内居住或借宿者,凡被认为有阴谋内乱或妨害治安危险者,经内务大臣批准,限定时日,动令退出,并禁止3年以内回到同一地点,..”(第4条);
此外,第5条还规定,在内阁认定必要时,连室内集会也予以禁止,更不准携带、转运刀剑之类,同时可实施“旅行券”制度等等。①可见,这是一种严厉取缔民权运动的法令。这个条例公布后,12月26—31日,被勒令退出皇居3里以外者,多达570余人。当时,片冈健吉等人因拒绝退出,立即被捕入狱。在这种残酷的高压下,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从此便一蹶不振。
山县有朋内务大臣全力整顿警察制度和地方制度。山县聘德国人黑恩为警官练习所教官,使其培养警察干部;又根据他的建议,1888—1889年在全国设立警察分驻所,采取分散布置的方式,大量增加警察署的数目。还把从前的国事警察改称高等警察加以充实。山县通过这些措施对人民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管制。
①《山县有朋意见书》,第189—192页。
①《自由党史》,第4册,第1046页。
通过上述种种措施,巩固了帝国政府,强化了集权统治,扩大了皇权。
明治宪法
1881年,日本天皇发布以1890年为期开设国会的诏书后,政府加紧了制定宪法的准备工作,1882年3月,日本政府派遣以伊藤博文为首的“宪法考察团”去欧洲考察宪法。伊藤一开始就主张帝国宪法的制定,要以普鲁士和奥地利的宪法为样板。所以,他直赴柏林和维也纳,向柏林大学的法学者格奈斯特和维也纳大学的法学者斯泰因求教。格奈斯特告诉他应尽量缩小议会的权限,加强帝权和行政权;斯泰因则指出普遍选举法的危险以及两院制和皇室自律主义的重要性。于是,伊藤决心按照普鲁士宪法的精神,制定日本帝国的宪法,实行立宪制度。
帮助伊藤进行宪法起草工作的法制局长官井上毅,在伊藤赴欧考察期间,于国内潜心研究古典,以求确定制宪的基本观念。他同许多学者一道查阅古典,以求得立法的根据。他得出结论:“我国宪法盖非欧洲宪法之翻版,乃远祖不成文宪法在今日之发展者也。”井上毅依靠日本古典创立了构成宪法基础的“日本国家学”。
伊藤回国后,同井上、伊东已代治及金子坚太郎一起草拟宪法草案,当时在日本担任法律顾问的罗埃斯勒和毛瑟都接受咨询,帮助进行制宪工作。
但在井上看来,日本的宪法不是斯泰因所讲的“欧洲宪法”的翻版。曾经支撑着王政复古的神政主义,为了国家建设已让位于启蒙主义,虽然在于皇举行的祭礼中仍可证明其存在,而现在则作为支持宪法的意识形态而重新复活。但它的旗手已不是过去的国学者,而是以井上毅这种当代最高的法制智囊为核心的近代官僚。
罗埃斯勒指出,必须在宪法及政治上重视市民之利益,要保持不受制约的国权,以公平地保护各社会的利益和权利,以世袭贵族成员为多数组织上议院,并排除多额财产的限制选举法,把参政权扩大到下等社会,以巩固君主制,牢固地坚持以财产世袭制增殖并巩固贵族的大土地,使之成为对抗市民社会的反对力量,并准备相当的反对力量对付中等的资本社会。罗埃斯勒说明了为什么参政权扩大到“下等社会”能使君主制得以巩固。应当培养一些贵族以便于辅佐王权并巩固王权;保护下等社会,使其信赖并服从君主制,使其对所受恩泽尤为感戴。这是想把近代日本国家组织成社会化的君主制国家。
罗埃斯勒的主张超出了井上的计划之外,关于普选问题还没提到议事日程。因此,伊藤和井上对“社会化君主专制”的观念不感兴趣,认为它不适用于日本,他们打算通过制定宪法而创立的国家具有“立宪君治”的特征。
伊藤博文制定宪法的目的在于实现“宪法政治”。他所说的“宪法政治”
表达了通过引进立宪主义实行“立宪君治”的政治原则。他一方面说,宪法政治“实施之后,其结果对国家是有益呢,抑或相反,不可预测”!另一方面又强调说:“然而,既然20年前即己废除封建政治,与各国开始交往,其结果,欲谋国家进步,舍此别无其他经营良策。奈何!”他与山县有朋在草拟《军人敕谕》时的感慨一样,痛切地觉察到日本没有欧洲各国基督教那种使“人心归一”的宗教。神道“虽然基于祖宗遗训并祖述遗训,但作为宗教则缺乏使人心归向之力”。伊藤自我告诫说:“没有机轴而听任人民妄议政治,则政治将丧失统纪,国家亦随之废亡。”在他急切地寻求日本的机轴时,他想到了皇室。
“在我国,可以成为机轴者,惟有皇室。”他强调说:“草案应该以君权力机轴,而完全不加毁损,不敢以欧洲分割主权精神为据。当然与欧洲某些国度中之君权民权共同者相比,其道理各异,此为方案之大纲。”
在伊藤看来,他以“立宪君治”彻底否定了“君民共治”、“君民同治”。
如果在“君民共治”下,由于与“君权”“共议”,肯定会形成“国民”的“民权”;在“立宪君治”下,民权从与“君权”的对等关系降为上下关系——臣属关系,“国民”乃以“臣民”这种特殊姿态出现。“即君主乃君临一国邦家之上者,君主之外,皆谓臣民之义也。”宪法草案就是这样使天皇的地位绝对化,从而保障天皇的永恒统治。在他的心目中,国家的权力乃是以君主大权为其基轴,一切权利皆来源于此。
伊藤博文又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天皇的统治,与“专制”严格加以区别。对天皇总揽统治权加以限制。伊藤把“限制君主权”的意旨具体地表达在第5条“天皇经帝国议会的承认行使立法权”中。
审议宪法草案的枢密院,在议长伊藤博文的主持下,从1888年6月起开始审议宪法。副议长是寺岛宗则,当伊藤在欧洲考察宪法的时候,他作为驻美公使,在美国从事宪法考察。
参加审议宪法草案的有两院议长和5位皇族、10名大臣和14名枢密院顾问官,在野势力无人参加。大隈重信虽以外相身分出席,但始终未发言。
作为书记列席的,有以书记官长井上毅为首的书记官伊东巳代治、金子坚太郎及津田道太郎。
以文相身分出席的森有礼对宪法第5条“天皇经帝国议会的承认行使立法权”提出疑问,引起一场大争论。伊藤不同意将“承认”改为“赞襄”,后者表示主权完全在上,前者则表示主权虽然在上,其行使则需经下面人民承认的意思,伊藤指出:“不经议会承认而施行国政,即非立宪政体。”
伊藤进一步阐明“立宪政体之本义”说,“创设立宪政体,则天皇在行政方面设责任宰相,对君主行政之权亦多少加以限制,在立法方面,不经议会承认则不能制定法律。设立这两种限制,乃立宪政治之本义。缺此两点即非立宪政体。而且,宪法上对这两点巧饰伪装,亦均非立宪政体之本义。”①森有礼强调说:“倘若赋予议会如此最高权力,则将使日本传统国体发生大变化,形成所谓君民同治之势。”曾经是启蒙思想家的森有礼反对大变革,否定“君民同治”,拒绝“帝国议会的权力”。伊藤既要求“使君权确确实实”,又强调“立宪政体之本义”,这是一对矛盾。伊藤虽然拒绝“君民同治”,但伊藤的主张却不免要归结为“君民同治”。森有礼的追问使伊藤的矛盾无法掩饰。他以议长的身分宣布“禁止第14号辩论”。14号是森在议会的座次号。
第5条审议的结果,是把“承认”修改为“翼赞”并进一步修改为“协赞”,结束了森和伊藤的争论。但暴露伊藤真实意图的则是关于第8条紧急敕令的讨论。从讨论中可以看出,伊藤的所谓“立宪政体”,只不过是他自己那种“使君权确确实实”的“真正意图”在“宪法上的巧饰伪装”。
①[日]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第3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中文版,第202页。
/ZSBJ03200411_0343_0/ZSBJ>①[美]赖肖尔:《日本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中文版,第89页。
束缚议会权力的伪装的宪法政治,把人民规定为“臣民”。枢密院议长伊藤博文在提出宪法草案时,为了解释条款的宗旨,附上了《宪法说明》。
它对“臣民”进行了说明:宪法草案说的“臣民”,是“服从大君”、并被大君当作“大宝”而受到“爱重”的人。规定所有权的第27条宣称:“日本臣民的所有权不受侵犯。”接着,又对所有权的不可侵犯性加以限制,规定“为公益所必需的处理,以法律规定之”。《宪法说明》就这一条的宗旨进行说明时写道:“所有权乃不可侵犯之权,但不是无限之权。”
宪法规定,贵族及人民的参政权,也不是固有的权利,而是天皇陛下赋予的。这样,宪法就束缚了议会的权力,由臣民所构成的议会,其作用显然是很有限的。
伊藤对制定宪法草案的同僚说:“这个草案制定好,到让陛下看见以前,跟谁也不能说。”他们是在秘密中进行工作,最初在东京官邸,其后迁到神奈川县金泽的一个旅馆,最后是在横须贺海上的夏岛、伊藤的别墅里完成的。
审议决定这个宪法的,不是民主的宪法议会,而是天皇的最高咨询机关——
枢密院。当1888年4月向天皇提出明治宪法草案时,民间及政府内部的一部分人,主张提交给国民议会或官民共同的宪法议会上讨论,而坚持钦定宪法立场的政府对此则加以反对。从1888年6月18日起,在天皇亲临之下,秘密审议了宪法草案。经过若干修改后,定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
1889年2月11日,天皇在宫中的贤所,对皇祖皇宗宣读制定皇室典范和宪法的文告,在文武官僚参列的宫中正殿授与内阁总理大臣,以这种形式公布了宪法和议院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贵族院令等附属法典。之所以定在纪元节这一天,是为了给国民以这样的印象,即虽然采用了宪法,但以神武天皇即位为国家起源的天皇制国家的国体,并没有丝毫变化。
《大日本帝国宪法》由7章76条组成。第1章为有关天皇的内容,共17条。其中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乃国家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并依本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之”;“天皇统帅陆海军”等等。可见,天皇作为国家的元首,其职位根据世袭的原则可代代相传,以保证其家族的统治“万世一系”,天皇大体上仍保持着封建时代专制君主所享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集行政、立法、司法权和军事统帅权于一身,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但就其权限和实际的政治作用而言,他毕竟已不同于封建时代的专制君主。因为,《宪法》规定天皇必须“依本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统治权。《宪法》的第4章还规定:以天皇名义颁布的“法律敕令及其有关国务之诏敕,须经国务大臣之副署”。这就限制了天皇在政治生活中独立地发挥作用。
在行使立法权方面,天皇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宪法》规定,天皇应“在帝国议会协赞下行使立法权”。在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天皇虽“可发敕令代替法律”,但“此敕令可在下次会议期间向帝国议会提出,如议会不同意,政府可于将来宣布其失效”。《宪法》还规定,天皇为执行法律,可发布必要之命令,“但不得以命令变更法律”。因此,美国的日本学专家赖肖尔不无道理地指出:“宪法自然是以天皇及其权威为中心的,因为推翻德川的理由就是要恢复天皇的直接统治。但是,实际上大家并不是想让天皇统治,而只是要他使大臣们的决定生效而已。”①
在第2章中,关于臣民之权利与义务,共有15条。其中规定,日本臣民享有如下的权利和自由:“按法律命令所规定的资格,均得任用为文武官员,及就任其他公职”;“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有居住及迁移的自由”;“非依法律不得予以逮捕、监禁、审问及处罚”;“不得剥夺其受法律所规定之审判官审判之权利”;“除法律规定者外,不经其同意,不得侵入及搜查其住宅”;“除法律所规定者外,不得侵犯其通信之秘密”;“不得侵犯其所有权。因公益而有必要时,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在不防碍安宁秩序、不违背作为臣民之义务情况下,有信教之自由”;“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言论、着作、出版、集会及结社之自由”;“接另行之规定得以进行请愿”,等等。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宪法》一方面冠冕堂皇地宣布日本人民享有各种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又在法律上加以限制或取消。因此,它的每一条款都包含有自己的对立面,从而变得徒具形式、极端虚伪。即使是这样,《宪法》的制定者仍担心日本人民有可能利用这些权利和自由,来反对天皇制国家。因此,他们又在本章中明文规定:“本章所载之条规,在战时或国家发生事变情况下,不得妨碍天皇施行大权。”即为保障天皇的统治大权,政府可以合法地一笔勾销《宪法》赋予日本臣民的各种权利和自由。
关于日本臣民的义务,《宪法》只规定了两项内容——“服兵役”和“纳税”。但在《宪法》前言中,已明文规定“朕现在及将来之臣民,对于此宪法负有永远顺从之义务”——这自然地包括对根据这部《宪法》而确立的天皇制国家及其一切法令、措施,也“负有永远顺从之义务”。
《宪法》的第4章,关于国务大臣及枢密院的规定,共2条。在国务大臣的条款中写道:“国务各大臣,辅弼天皇以任其责。凡法律敕令,及其有关国务之诏敕,须经国务大臣之副署。”其中,对内阁及总理大臣只字未提,而仅仅强调了各国务大臣均对天皇负有“辅弼”的责任,即直接对天皇负责。
这就使各省(部)大臣和总理大臣处于平起平坐的地位,而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他们彼此间也不负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内阁也只能成为一个台议机关。但在进行协议时,既不能由总理大臣作出决断,也不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必须是各大臣全体一致。在形式上,这是为了使权力集中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天皇,“避免援党结盟之力逐至左右天皇大权”。而在实际上,是为了保持藩阀之间的势力平衡。这是因为明治政府成立以来,长期建立在萨、长藩阀的政治均势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哪一方因出任总理大臣而拥有极大的权势,都会引起另一方的激烈反抗。此外,这也是为了防止在万一出现政党内阁时总理大臣的权限过大,担任这一职务的政党党魁利用它来“左右天皇大权”,排斥专制主义的藩阀势力。
在国务各大臣与帝国议会的关系方面,第4章无任何明文规定。《宪法》则未赋予帝国议会以提名总理大臣的权利。在《宪法》颁布后,逐渐形成了由“元老”提名,天皇任命总理大臣的惯例。这是为了防止政党内阁的出现,而保证那些自明治政府成立以来就掌权的藩阀,有可能继续控制国家的权力。此外,《宪法》这一章还规定:国务各大臣只对天皇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这就剥夺了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而使内阁有可能对议会采取超然主义立场。
《宪法》第4章规定:“枢密顾问,依枢密院官制之所规定,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根据1888年4月公布的《枢密院上谕及官制》,“枢密院可就下列事项,召开会议,上奏意见,提请敕裁”。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宪法及附属于宪法之法律之解释,以及有关预算或其它会计方面疑义之争论;2.关于宪法及附属宪法之法律之修改草案;
3.重要敕令;
4.新法之草案,有关现行法律之废止、修改之草案,与外国谈判之条约及行政组织之计划:
5.上列各项之外,行政或会计方面重大事项,特以敕令咨询时,或按法律命令,特别需要枢密院咨询时。①
这一法令虽规定枢密院“不干预施政”,但它作为“天皇有关行政及立法事项之最高顾问”,事实上成为凌驾于议会和内阁之上的最高决策机构。
这显然是为了维护天皇制国家的专制主义统治而设置的最后一道藩篱。即使议会的权力扩大了,并形成了政党内阁制,专制主义的藩阀仍可以枢密院为最后堡垒,凭借天皇的名义继续保持他们手中所掌握的政治权力。
明治宪法规定,陆海军的统帅、编制、兵力的决定权属于天皇,与议会和内阁毫无关系,也就是说统帅权是独立的,因此,军部的权力极大。属于军部势力的还有天皇的顾问机关——元帅府和“军事参议院”。“军事参议院”是由元帅、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等组成,可将军部意见上奏天皇,掌握军部实权的军阀,控制军事大权,左右内阁,影响政府的对内对外政策。内大臣及军令机构的权力越来越畸形或不受限制,形成了战前日本以天皇为代表的寡头军事专制,最终走上了军国主义的道路。
帝国议会
明治宪法的第3章是关于帝国议会的规定,共22条,其中规定:帝国议会由贵族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贵族院议员由皇族、华族及敕任之议员(指天皇任命的高额纳税人和特殊功勋者)担任。其中,部分议员为终身的,部分议员的任期为7年。“众议院依选举法之所规定,以公选之议员组织之。”根据1890年颁布的《选举法》,年满25岁。每年缴纳直接税15日元以上的男子可享有选举权。直接税15日元以上,若按地说折算则是平均占有的2町1反以上田地的贵族所纳税额。按照这一规定,当时获得选举权的只有45万人,只占当时人口总数3900万的1.1%。有被选举权的,只限于30岁以上符合上述财产条件的男子。
选举区是小选区制,其理由是在交通不发达的广大选区内进行选举有困难。北海道和冲绳县,都没有给予选出议员的权利,而被疏隔在帝国议会外。
议员总数300人。其所以把选举资格提得相当高,据后来伊藤博文回忆说,是“周密地考虑到尽量使宪法平稳地前进”。其目的在于把议会的运营委于贵族之手,使宪法平稳地前进,其用心也是为了使议会不具有独立的权力。
选举采取公开记名的方式,议员的任期为4年。根据这一《选举法》,于1890年进行了第一届众议院选举,当选议员300人,其中地主议员为144人,约占议员总数的48%,资产阶级和自由职业者议员83人,约占议员总数的27.7%,其他为政府官吏、军人以及从事其他职业或无职业者。①这反映了当时地主比起资产阶级在经济上还占有一定的优势。但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种状况很快便发生了变化。1912年,在众议院的381名议员中,①《近代史史料》,第238页。
①
资产阶级议员的人数已超过地主议员,前者为98名,后者为80名。②《宪法》的制定者害怕地主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力量可以通过众议院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危及天皇制国家的专制主义统治。因此,《宪法》规定:
天皇有权解散众议院,而贵族院则享有不被解散的特权。贵族院的任务在于牵制众议院的“妄议”。枢密顾问官土方久元强调说:“民选议院常倡过激之论,又常采纳急进方针,往往与行政官冲突。当此之时,贵族院乃居间协调双方之重要机关也。”因此,就贵族院的组织不允许众议院发表意见,它不由法律规定,而是由以敕令形式颁布的《贵族令》规定的。因为,若由法律规定,必须“逐项经民选议院议决”,就要允许众议院发表意见。枢密院书记官长井上毅表示:“贵族院既为皇室屏藩,经常与皇室密切接触,自然不允许下院对贵族院制度发表意见。”所谓“皇室的屏藩”,首先是华族。
伊藤博文指出,“我同胞人民天资忠顺”,而以“位居上流、忠于皇家之华族诸君为最”。他还强调说:“余又何须担忧我国将发生此类不祥事件(指国家大乱之不幸)乎?”可是,贵族院希望“不仅让贵胄参与立法之权”,而且应“荟萃勋劳、学识及富豪之士,使其代表国民慎重、成熟、忍耐之风,团结亲睦以共同‘形成’上流团体”。从大学者到大资产阶级,贵族院企图都把他们列为“皇室的屏藩”。于是,贵族院成了“贮藏保守分子”之所。
资对立尚未激化、从而还不具备条件建立“社会化君主专制”的日本,保护君主制以免遭国家动乱的角色,就是他们这些以“贵胄”为核心的“皇室屏藩”。
两院对立法及政府预算均享有议决权,但不经贵族院的同意,法律与预算不能成立。因此,由贵族、华族及敕任议员组成的保守的贵族院,显然可以对由民选代表组成的众议院起很大的牵制作用。
帝国议会作为立法机构,事实上并不享有独立的、完整的立法权。因为如前所述,《宪法》第1章已规定:“天皇在帝国议会之协赞下行使立法权”;“天皇批准法律、命令之公布及执行”。此外,天皇出于紧急之需要,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敕令代替法律。但在本章中,毕竟也规定了“一切法律,须经帝国议会之协赞”、“两院议决政府提出之法律、并各得提出律案”;天皇在紧急情况下发出的敕令,也须“在下次会议期间向帝国议会提出,如议会不同意,政府于将来宣布其失效”,国此,立法权是由天皇和议会分享的,它们彼此间可以互相起牵制作用。
《宪法》第67条规定:“根据宪法上的大权而确定之既定岁出..非经政府同意,帝国议会不得废除或削减之。”所谓“根据宪法上的大权而确定之既定岁出”,是指“根据天皇大权之支出,即行政各部官制及陆军编制所需费用、文武官员之薪俸以及基于对外条约所需费用,无论宪法实施前或实施后,皆为预算提出前即已确定之经常费额”。这种“既定岁出”与第10条的官制大权、第12条的编制大权及第13条有关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种条约”等外交大权有关,把“既定岁出”作为“国家存在之必需费用”,是为了防止议会的削减,也是为了禁止议会借削减经费来“破坏国家的成立”。此项规定的思想基础仍然是议会“有推敲国家意志之能力,而无执行国家意志之能力”,而把这种国家意志的形成完全文给政府——官僚以及军阀——来垄断。
②岩波讲座《日本历史》(15),第323页。
《宪法》第71条规定:“当帝国议会对预算未能成立时,政府得实施上年度之预算。”这一规定严重地制约了议会的预算议定权。议会根据预算议定权而否决预算草案,这就是走向否决租税的行动,是议会对抗政府的最强硬手段。因此,《宪法义解》警告说,否决预算草案之类,“大则使国家不能存在,小则使行政机构瘫痪”。它强调说,这类行为是“建立在民主主义之上的国家的情况”,“固非我国国体所应采纳者也”。
《宪法》第12条规定“天皇确定陆海军编制及常备兵员”,确定了编制大权。作为统帅机关的参谋本部——1893年以后则是陆军参谋本部和海军军令部——正如已独立于内阁之外一样,也独立于议会之外,超越立宪制度而成为军部的牙城(主帅所居之城)。《宪法义解》强调,确定陆海军编制,“不须议会干涉”。
颁布宪法的敕语说:“帝国议会以明治23年(即1890年)召集之,以议会开幕之时作为此宪法生效之日。”如果说宪法的目标即立宪政治,其舞台是议会,那么一手制定宪法的政府,能否也一手经营立宪政治,则取决于政府怎样对付向议会扩张的政党政派。
首相黑田清隆把政府对议会所采取的政策归结为“超然主义”四个字。
宪法颁布后的第二天,黑田在鹿鸣馆召集地方宫发表演说,阐述施政方针。
他强调说,既有各种政治意见,则政党之产生乃“势所难免”,“然而,政府则必须常取一定之方向,超然于政党之外,立足于至公至正之道”。枢密院议长伊藤博文也把在京的府县议会议长邀请至官邸发表演说,强调“不偏不党”,同时又告诫说:“不免将出现企图以政党组织内阁之类最危险事情。”
可是,现实状况却不允许政府超然。颁布宪法的当天,山口县士族出身的小吏西野文太郎用刀刺伤了刚刚出门前往参加宪法颁布仪式的文相森有礼。第二天,森有礼死亡。虽是偶发事件,未成为内阁的致命伤,但事件接遁而来,不断袭击着黑田内阁。
《宪法》第73条规定了宪法的修改手续。它规定,如需修改,应以敕令将议案交帝国议会讨论,不承认议会的提议权。《宪法义解》强调:“宪法乃我天皇亲自制定,上继祖宗,下遗后世,使全国臣民及臣民之子孙遵守其条规,以为永世不磨之大典。”虽然有时因“社会之必要”必须修改宪法,但该时议案“必须以敕令下付”,乃因“宪法乃天皇一人亲自制定者”,故“修改之权亦属天皇”。其时,天皇将修改的条款交付议会讨论,则因“一旦制定大典即与臣民共同遵守,不欲以王室之专意而变更也”。交付议会讨论时,要求有总数2/3以上者出席并获2/3以上多数通过,这是为了“培养并保持将来慎重遵守宪法之方向”。而且,严格禁止议会“对涉及议案以外之条款作出决议”。
《宪法》和《议院法》所规定的立宪制度,对议会权力作了种种严格限制。担任枢密院制宪会议议长并操纵此事的伊藤博文,把与他开展争论的文相森有礼的态度形容为“极端保守主义”。可是,在严格束缚议会权力这一点上,他的立足点也同样是保守主义的。
《宪法》第49条规定:“两议院得分别向天皇上奏。”枢密院的制宪会议把是否承认议会有弹劾大臣的权力作为本条相关联的问题而提出。伊藤博文坚决反对,他强调说,承认议会有弹劾大臣权是违背“旨在加强和巩固君权,并且以此旨为最重要而起草”的宪法宗旨的。他把大臣“对国君的责任”
和“对国会的责任”严格加以区别,认为前者是“直接的,是政治上的责任”,而后者则是“间接的,是道德上的责任”。任命大臣是国君的大权,国会无权直接任免大臣,所以,即使大臣对国会失去信任,国会把意见上奏,请求罢免大臣,该意见是否被采纳,乃是国君的权限;如果大臣没有失去国君的信任,则应照旧任职。于是,伊藤的结论是“国会不能弹动大臣”。他还指出,如果赋予国会以弹劾权,则“宪法之整体和精神将全然改变”。
1890年7月,第1届众议院议员总选举,许多“平民”的“乡绅”当选为议员,他们都汇集在政党的旗帜下。已准备合并的大同俱乐部、爱国公党、自由党三派于9月15日拉拢九州同志会,成立了立宪自由党,立宪自由党拥有议员130人,立宪改进党拥有议员40名,两党总共占据了议会中300个议席的过半数席位。号称中立派的政府系的大成会为79名。自由民权运动和大同团结运动在开辟选举地盘上取得了成功。这从具有府县会议员和市议会议员经历的人占将近70%之多上可以得知。与此同时,过半数的众议院议员是地主,其中多数是中小地主阶层出身:贵族院议员中,占多额纳税者议员半数以上的是50町步以上的大地主。这两者是反映地主利益的有力表现。
第1届帝国议会是1890年11月25日由首相山县有朋召集的,29日举行了开院仪式。伊藤博文和中岛信行分别担任贵族院议长和众议员议长。
议会争论的焦点是岁出总额达8332万日元的预算案。山县首相在施政方针的报告中说,为了维持国家的独立,不仅要保卫“主权线”(国土),而且必须保卫“利益线”,其“利益线”的焦点认为在朝鲜。为此,陆军增加7个师团(8万),加上预备役、后备役,共增加到20万人,这和充实海军都是紧要的。
以立宪自由党和立宪改进党为主的民党方面则以“节约政费”和“休养民力”为口号,对这个预算案试图大加削减,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通过了削减岁出总额的16.6%(888万余日元),并把由此产生的剩余充作减轻地税和偿还高利公债之用的议案。修改的矛头主要是针对减少官吏的名额和薪俸以及旅费,目的在于对官僚制进行攻击。对此,政府表明不能同意,声称这样进行决议是和宪法第67条相抵触的。政府表示了解散议会的强硬态度,但是民党方面的方针不变。不过,政府也希望首次议会要圆满结束,立宪自由党的领袖也向山县表示,在亚洲尚属首次的议会里要显示日本人运用宪政的能力的想法。两者都把对外的考虑优先于立宪制的宗旨,这就开辟了妥协的道路。由于农商务大臣陆奥宗光和邮政大臣后藤象二郎的幕后活动,以及山县指挥陆军次官桂太郎的奔走,终于靠立宪自由党内土佐派的大江卓(预算委员长)和竹内纲、林有造等40多人退党的支持,才以从预算案中削减651万日元和约定实行行政整理为条件,通过了预算案。中江兆民在痛骂“哀求”政府同意、唯其命是从的“软派”统治下的议会为“冷血动物的展览会”
后,愤然辞掉了议员。
山县在议会闭幕之后,丧失了掌握政局的自信,对伊藤的不合作也感到不满,1891年4月实行了内阁总辞职。他推举以立宪政治家自负的伊藤为后任首相,而伊藤尽管有天皇的再三敦促仍然固辞不就,结果,组阁命令落到萨摩派的松方正义身上。在松方内阁内部,陆军大臣高岛鞆之助、海军大臣桦山资纪和接近山县的内务大臣品川弥二郎对议会持强硬态度,与主张对政党妥协的后藤邮政大臣、陆奥农商务大臣相对抗。
针对企图把第1届议会当作打破藩阀的序幕的民党方面的第一个打击是,废除保安条例、议论政事集会和结社法案以及减轻地税案,虽然都在众议院通过了,却遭到贵族院的否决,或以审议未完而告终。第一届议会的闭幕会上,伊藤在演说中称赞贵族院议员为“宪法的柱石”,贵族院的确是藩阀官僚势力的“柱石”。
众议院虽有各党的强硬态度,但仍不免处于从属地位,至于希望政党内阁的出现,那只不过是各政党的一厢情愿而已。虽然如此,这届议会,对于古老的亚洲来说,是破天荒的。它撬开了东亚专制皇宫的大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还是难能可贵的。
近代天皇制
松方内阁中的副岛种臣内务大臣和白根专一次官发生对立,而后者又得到了桦山海军大臣和品川弥二郎的支持。这样,刚刚成立不久的松方内阁就发生了动摇。
第3届议会后,松方表示要辞职。可是,由于伊藤、山县、黑田、松方等元老会议对于后任内阁的意见不一致,松方仍然留任了,但在改组内阁时,新任内务大臣河野敏谦对干涉选举负有责任的白根次官和福冈县知事安场保和等几名知事进行调转和免职,这些知事们跑到高岛陆军大臣和桦山海军大臣那里去诉苦,两位大臣反对河野的处置,提出了辞呈。在要求军部推荐后任人选时,代表军部的陆军大将大山岩(萨摩)、陆军中将川上操六(参谋次长、长州)、海军中将仁礼景范(萨摩)拒绝了这个要求,并劝松方辞职。
松方内阁因而于1892年7月总辞职了。
军部仰仗天皇的统帅大权干涉政治,便由此开了先例。这件事加上前此天皇对谋求压制民党的政府给以支持和鞭策,以及扮演调停众议院与贵族院对立的角色这一事实,表明了天皇制下立宪制的特点。而在下一届的伊藤内阁时,天皇又增加了扮演调停政府与议会对立的另一个角色。①
由此可见,《明治宪法》所规定的日本近代天皇制,是藩阀专制的延续和发展,其本质是借“天皇大权”之名,维护特权财阀利益,由极少数军阀、官僚、贵族实行寡头专制。
《宪法》是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强大压力下,明治政府被迫让步的产物。
但这种让步是有限度的。无论是岩仓的《大纲领》,还是伊藤赴欧洲考察宪法期间的言论,都表明了他们所要制定的宪法,是以“巩固皇室基础,使大权不至旁落”为最高原则的。因此,这部《宪法》确定了日本的主权属于天皇,而不是属于人民。天皇被赋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而人民则作为天皇的“臣民”处于“永远顺从”的无权地位。“作为天皇制的权力机构的内阁、帝国议会、军部和枢密院,是支持天皇制的4根支柱。议会不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只是专制主义天皇制国家的一块遮羞布。”
由于这部《宪法》是按照普鲁士宪法的精神制定的,因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普鲁士德意志帝国的评价——“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也基本适用于依据《明治宪法》而最终确立的近代日本天皇制国家。
①[日]远山茂树:《日本近现代史》,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第105页。
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教授、参与编纂《宪法义解》的穗积阵重,曾于1899年在罗马召开的东方学者国际会议上发表过讲演。他在《崇拜祖先和日本法律》一书中,把日本国家的特征规定为“神政的、家长式立宪主义”,并作了如下说明:
天皇掌握着大权,并非作为其自身固有的权利,而是作为继承神祖的权利。因此,日本的政体是神政的;天皇作为日本国民这个巨大家族的最高家长统治着国家。因此,日本的政体是家长式的;天皇遵循以近代立宪主义最进步的各项原则为根据而制定的宪法行使大权。因此,日本的政体是立宪的。
换言之,日本政体的根本原则是神政的、家长式的、立宪的。日本政体的这种三重性,体现着过去和现在的精心结合。
天皇凭借大权进行统治的日本国家体制——天皇制——是“神政的”。
宪法条文的正式解释书《宪法义解》指出,“天皇之宝祚承之于祖宗,传之于子孙”,此乃“国家统治权之所存”。该书并且宣称:“宪法中特意揭示大权并载明于条款,并非以宪法表示而新设之义,乃表示固有之国体因宪法而更加巩固也。”它指出,天皇“统揽大权而治理国土及臣民”,日本的“固有国体”,自祖宗以迄子孙是永恒不变的。接着,它又解释“立国之大义”,强调“我日本帝国依一系之皇统而始终,古今永恒,有一无二,以示有常而无变,永昭君民关系于万世”。宪法所确定的“立国之大义”,除天皇“统揽大权而治国土及臣民”以外,不允许有其他“君民关系”,因而严峻地拒绝向君民共治过渡。而且,”承之于祖宗,传之于子孙”的“天皇宝祚”发源于称作“天祖之敕”的神政。
天皇制是“家长式的”。受文相芳川显正委托解释《教育敕语》、并着《敕语衍义》的哲学家井上哲次郎指出,“国君之于臣民,犹如父母之于子孙”,强调“亦即一国乃一家之扩充,一国之君主指挥、命令巨民,与一家之父母以慈心吩咐子孙全无二致”。政治学家石田雄明确指出,井上的主张显示了家族国家观的“萌芽”。从此以后,在文部省编的修身教科书中,家族国家观作为“核心观念”而明确起来。
民法学家肌野诚一、富士子夫妇同样介绍了加藤弘之强调的日本的君臣“真正具有一家父子的关系”,井译出了英国哲学家罗素所着《西洋哲学史》中饶有趣味的一节:
诸如把政治权力比作家长对子孙的权力,除日本人以外,对于现代人来说,恐怕是不可思议的。..企图把这种理论强加给欧洲的尝试失败了。这是为什么?接受这种理论,决不是人性所厌弃的。例如,除日本外,古代的埃及人以及为西班牙所征服之前的墨西哥人和秘鲁人,都尊奉过这种理论。
在人类发展的某一阶段上,这种事情是很自然的。斯图亚特王朝的英国已经跨过了这一阶段,而现在的日本,只是尚未结束这一阶段而已。①天皇制把近代立宪主义嫁接在源自古代世界的神政的、家长式的观念上了。可是,这种立宪主义是“束缚议会权力”的伪装的立宪主义。伊藤博文的“立宪君治”是用立宪主义来伪装神政的、家长式的本质。如果说德国的“立宪君主制”没有走上向“议会政治”进化的道路,那么,日本“神政的、家长式的立宪主义”更加没有走上向“议会政治”进化的道路。
天皇制以握有作为绝对权力的大权的天皇为顶峰,由文武官僚——行政①[日]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中文版,第225页。
官僚和军事官僚——以天皇名义行使统治权,以《军人敕谕》和《教育敕语》使臣民对天皇忠诚,由此使国家统一,天皇制就是这种靠制度和意识形态来支撑的庞大建筑。国民以“臣民”身分“服从”天皇。服从天皇的官僚,在国家等于天皇私人世袭财产的社会(家产国家)中,具有人身依附于天皇的家产官僚性质。天皇制同时又是有等级差别的体系:天皇与臣民有差别;臣民又按与天皇的亲疏顺序被授予位阶勋等,以为差别;男女有差别;贵族与平民有差别;平民与“新平民”有差别;家长与家庭成员有差别;内地人与阿依努民族有差别;大和人与琉球民族有差别。
日本历史学家德富苏峰认为,宪法发布前后的时代是日本新旧时代的转变时期。虽然日本人已告别了旧日本,却尚未到达新日本,已摆脱了专制统治,却尚未进入自由世界。他强调,这种中间地带决下是久留之地,希望日本青年成为“自由世界”的开路先锋,尤其寄希望于“乡绅”,即农村的新兴资产阶级。特别是在农村占最重要地位的豪农,他们率先发展了资本主义农业和资本主义的工商业。他们是“最敏锐、最活跃、组成一个国家的中等社会的重要因素”。他断言,从农村资产阶级在村、郡、县的势力,从他们在县议会中所具有的势力,可以推测他们将来在开设国会时所具有的势力,只有他们才是掌握政权的最合适的人选。
因为日本还是“农业国”,因此,乡绅“平民”也应该是新时代的“政治世界的主人公”、并应把“士族”当“政治社会主人公”时代的“抽象政治”转变为新时代的“实际政治”。为了把平民推上政治世界主人公的地位,德富苏峰要求实现“责任宰相议院内阁”的“议会权力”,排斥普鲁士的立宪主义。他认为铁血宰相俾斯麦之“国家社会主义”的议会权力只是专制的工具罢了。
虽然日本的“这种政治体制很少有民主成分,但在当时的日本,却有其必然性。在集中权力、财力、人力以维护民族独立、建立近代工业、国防、教育等方面曾起过残暴的、但又难以代替的历史作用”。在亚洲,《明治宪法》是第一部付诸实行的宪法。“古老的亚洲,从此才有了宪法、议会、选举等等限制君权的独夫专制的法制,这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种进步,是日本人民和民主势力进行斗争的结果。因而《明治宪法》亦曾为当时亚洲其他封建国家的进步人士所憧憬或效法。”①《明治宪法》毕竟也包含了明治政府对自由民权运动的某些让步。
首先,它的颁布的本身,就标志着日本已初步确立了立宪制的原则。天皇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虽然神圣不可侵犯,但也必须依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自己拥有的统治权。辅弼天皇行使统治权的藩阀们,自然也要受到宪法的约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自明治政府成立以来它所实行的专制主义统治。
其次,《明治宪法》不但未赋予议会以国家惟一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议会所享有的立法权也是不完整的;但《宪法》既然规定了“一切法律须经帝国议会之协赞”,而议会在一定程度上又享有对政府的财政监督权,因此,议会对政府的政策和活动也就必然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1990年的《选举法》虽然规定了较高的财产资格,但却为地主、资产阶级敞开了通向议会的大门。这就使他们可以通过自己在议会中的正式代表,向政府施加压力和影①吕万和:《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1页。
响,使它的政策更好地适应他们的利益。因此,“《明治宪法》虽然保留了天皇制国家的某些专制主义的特点,但又使它朝着资产阶级的立宪君主制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①
《明治宪法》为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开辟了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道路。它清除了挡在日本历史车轮前面的封建专制主义的顽石,开动了日本帝国的列车。
①伊文成、马家骏主编:《明治维新吏》,辽宁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24页。
第12章 “脱亚入欧
“杀鳅养鹤”
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凭借船坚炮利相继打开了中国和日本的大门,迫使中国清廷和日本幕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西欧国际体系在东亚取得了支配的地位。西欧国际体系包含着二重原理:作为“内部原理”,西方列强在蚕食、瓜分东方弱小民族和国家时,是相互平等的伙伴关系;而作为“外部原理”,欧美列强国家不承认被侵略的东亚国家享有完全的主权,它们将协定关税率、治外法权等不平等条款视为理所当然,在军事上则是毫不知耻地赤裸裸地动用武力。
明治维新后,日本藩阀政府将幕未志士“失之于欧美,补之于亚洲”的传统思想与西欧国际体系相接轨,自觉地将自己融入西欧国际体系之中。一方面,整个明治时代,日本政府都在致力于修订幕未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力争成为西欧国际体系“内部”平等的一员;另一方面,日本也同样利用“外部原理”,与近邻的朝鲜、中国签订了《日朝修好条规》(1876年)、《马关条约》(1895年)和《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强迫推行不平等条约。
与明治政府的这一做法相对应,在思想上,近代主义者福泽谕吉对西欧国际体系的“二重原理”心领神会,他抛出《脱亚论》,主张走“脱亚入欧”
的道路。中日甲午战争前后,又有高山樗牛、德富苏峰等文人将“脱亚入欧”
的思想进一步加以发挥,掀起了狂热鼓吹侵略亚洲近邻国家的帝国主义思潮。
福泽谕吉是近代日本影响最大的启蒙思想家,他一生的着述有两大标志,一是发表于明治8年(1875年)的早期着作《文明论概略》,二是明治18年(1885年)发表于《时事新报》上的《脱亚论》。从《文明论概略》中提出的“向文明进军”,到《脱亚论》提出的“与西洋文明国共进退”,集中反映了他脱亚意识的形成过程。
《脱亚论》的思想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炫耀日本已跨入西洋文明,相形之下,中国与朝鲜却抱残守缺、停滞不前。文章一开头即炫示日本在亚洲特殊的“文明”地位:“我日本国虽地处亚细亚的东陲,但其国民精神却已摆脱亚细亚的固陋,而移向西洋的文明。”接着,他笔锋一转,说:“不幸的是近邻有两国,一曰支那,一曰朝鲜,此两国人民..罔知改进之道,在交通至便世界,虽非未闻文明之事物,但耳闻目睹却无动于衷,其迷恋古风旧俗与千百年无异,面临文明日新的活舞台..做然无自省之念。”
第二,从上述亚细亚社会停滞论观点出发,断定中国、朝鲜必将亡国:
“视此两国,面临当今文明东渐的风潮,已无维持独立的道路可走,..自今不出数年,定将亡国,其国土被世界诸文明国分割,此种结局,无庸置疑。”
第三,认定“唇齿相依、邻国相助”的道理对日本已失去意义,惟恐西洋“文明人”因“三国地利相接之故”,将日本与中国、朝鲜“同一视之”,造成日本“外交上的障碍”。因此,“为今日之谋”,与其“等待邻国之开明共兴亚洲”,“毋宁脱其行伍与西洋文明国共进退”。文章最后宣布,“亲近恶友者不免共被恶名”,因此要“谢绝亚细亚东方的恶友”。
《脱亚论》可视为近代日本与亚洲其他国家分道扬镳的“绝交书”。它浸透了对亚洲邻国极其蔑视的民族利己主义精神。了解福泽谕吉脱亚意识的形成过程,有助于我们从思想史的角度,弄清日本通过明治维新摆脱民族危机后迅速走上伙同西方列强侵略东方弱小民族和国家的原因。
福泽谕吉出生干1834年。在他20岁时,中国发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两年后,日本亦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安政五国条约》。向来被日本人民尊为文明古国的中国逐步沦为西方列强的半殖民地,以及日本同样面临民族生死存亡问题的严峻现实,促使他从青年时代起便立志“读书济世”,挽救民族存亡。在其早期着作如《劝学篇》、《文明论概略》中,都表述了他对西方列强恣意侵凌东亚弱小民族的愤懑不平的感情和争取民族独立、伸张国权的决心:“我日本国当前虽不及西洋诸国富强,但就一国的权义而言,却无丝毫轻重之分”(《劝学篇》),“日本人当前的惟一任务就是保卫国体”
(《文明论概略》)。但如何伸张国权?向谁伸张国权?福泽谕吉的某些提法就值得注意。如在论及伸张国权必须具备爱国精神时说,爱国精神就是“厚我薄他之心”,“和自私心是名异而实同的”。以这种被称为“自私心”的爱国精神去伸张国权时,他认为须分清“轻重缓急”,“方法手段越多越好,同时也非多不可”。在《文明论概略》一书结尾处甚至写出了一段绝妙的文字:“轻重缓急已经明确,昨天所恼火的事情,今天就变成可喜的现象,去年所喜欢的事情,今天则变成可忧的事,得意变为优虑,乐园变为苦境,仇敌变成朋友,外人变成兄弟,共喜怒同优乐,而走向同一目标。”福泽谕吉这种为了伸张国权可以不问是非、不择手段的观点,决定了他后来选择脱亚入欧道路的基本思想倾向。
明治11年(1878年),福泽谕吉发表了《通俗国权论》。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对外武力扩张的主张。他说:“百卷国际公法不如数门大炮,几册和亲条约不如一筐弹药..各国交际的道理只有两条:一是消灭别人,一是为他人所灭。”因此,在当时日本自由民权运动与明治专制政府的对立斗争中,他力主官民调和,民权服从国权,将人心移向海外,“促使一国人心奋起、感动全体的最好方法,莫如对外一战”,“敌国外患,乃团结人心、强固立国之本的良药”。他又说:“依我之见,主张对外一战则未必是好战,不好战则不忘战争”。在这里,福泽对外扩张的主张,已酝酿着对外侵略扩张的冲动,但只是将它作为转移国内矛盾、振奋爱国心的济世良方,尚未确定具体的目标。
明治14年(1881年)发表的《时事小言》,则标志着福泽的思想发生了质的转变。《通俗国权论》只是抽象的对外战争的说教,而《时事小言》却是侵略目标直指中国的狂热鼓吹。他分析当时中国的形势是“中国人若不引进蒸汽电信之类文明利器则会亡国,而引进之则政府被颠覆,二者难免其一”,即预测中国要么是亡国(殖民地化),要么是政府彼颠覆(发生革命)。
他认为日本对此不能坐失良机,“当此(中国)变动之际,我日本国决不能袖手旁观”,而应当以亚洲盟主的地位进行干预。“方今东洋诸国中,处于文明中心,作为魁首与西洋诸国抗衡者,舍我日本国民则为谁耶?保护亚细亚东方乃我日本的责任。”在《通俗国权论》中认为伸张国权,必须振奋国民的爱国心,其最好的办法是对外一战,但是与比日本武力强大的西方列强一战则远非现实,于是,在他看来,伸张国权自然就得与侵略中国、朝鲜结合起来。他认为对中国、朝鲜必须“以武保护之,以文诱导之,使其速效我例进入近代文明。在迫不得已的场合,以武力迫其进步”。在这里,侵略是目的,“文明”则是外衣。打着文明的幌子,行侵略之实,是福泽谕吉侵略理论的特点。
明治15年(1882年),在福泽谕吉的主持下,《时事新报》公开发行。
他几乎每期都执笔撰写社论或评论。尽管标榜该报的宗旨是本着“独立不羁”
的精神办报,但从福泽谕吉为该报撰写的文章来看,其主要思想倾向是积极配合明治政府以朝鲜为跳板、侵略中国的大陆政策,狂热鼓吹民族沙文主义,露骨地为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行径辩护。
1882年7月,朝鲜人民出于对日本侵略者的义愤,袭击了日本公使馆,史称“壬午兵变”。福泽谕吉在《时事新报》上连续数日发表社论,主张派遣军队,对朝鲜采取强硬措施。他污蔑参加反日暴动的朝鲜人民是“文明之敌”,强调“我政略是文明改进的政略,军队亦是文明改进的军队”,为侵略寻找“文明”的依据。在《文明论概略》一书中,福泽曾申言没有独立的文明化只是为白人服务的奴隶化,独立与文明化二者不可偏废。但此文却对朝鲜的独立只字不提,公然鼓吹侵犯朝鲜的独立,用武力强制所谓“文明改进”,反映了福泽谕吉政治思想的倒退。
那么,如何使日本人民甘当侵略的“文明之兵”呢?福泽谕吉对此煞费苦心。他极力宣扬尽忠报国的思想:“我帝室乃收揽日本人民精神的中心”,“若为我日本国民寻求道德的标准,以我之见,报国尽忠等题目最为适合”。
依其说教,尽忠报国须把目光投向海外,“若使我国光辉耀于东西二洋,鸣响(与西洋)比肩独立的英名,则王政维新的功业不仅限于日本国内,而且应将其新鲜活力逞于海外”。他诱惑日本人“去中国一行”,“四百余州(指中国)何患无建业之地..大则为国权扩张,小则有助于一身荣达”。这些说教,对毒化人心、煽动民族沙文主义情绪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19世纪80年代,欧美列强加紧侵略亚洲的步伐,尤其是英俄之间的角逐最为激烈。这时期,日本资本主义羽翼日趋丰满,明治政府在本国尚未完成修订幕末不平等条约的情况下,迫不及待地推行“失之于欧美,补之于亚洲”的外交路线和军事路线,正式走上了“脱亚入欧”的道路。此时,福泽谕吉一改对“官尊民卑”,的批判态度,以所谓“在野”文人的身分,利用自己主持的《时事新报》的舆论阵地,与政府的大陆政策相呼应,脱亚思想渐趋成熟。
在明治16年(1883年)9月20日至10月4日连载的《时事新报》社论《外交论》中,福泽分析当今的国际关系是“禽兽相斗相食”的关系。食者为文明国,被食者为半开化国、野蛮国。日本的外交前景只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是加入吞食“不文明”国的“食者”行列,与“文明国”人共觅“良饵”;二是与数千年来萎靡不振的亚洲古国为伍,同守古风,被“文明国”
人所吞食。因此,日本所应选择的道路,只能是第一种途径,即加入帝国主义阵营,成为“亚洲东唾一新的西洋国”。《外交论》发表后翌月,外务卿井上馨亦说:“化我帝国及其人民恰如欧洲诸国及其人民一样,剀切言之,亦即在东洋的地坪上造就欧化的一新帝国”。一个是在野文人,一个是在朝官僚,其言论却不谋而合。
1884年爆发的中法战争,是欧美列强全面瓜分东亚的前兆。日本朝野的强硬论者认为:“法国对安南的关系和日本对朝鲜的完全一样,都是要摧毁中国的宗主权。此乃日法联合起来夹击清帝国的良机。”福泽谕吉听到中国战败消息后十分高兴,说:“当今时机是紧急中最为紧急之事。”他撰写《东洋的波兰》一文,文中写道:“未来支那不止于与法国为敌,与欧洲数强国为敌的命运将迫在眉睫..难以期望庞大的东洋老大帝国他日不会陷于瓜分龟裂,为西方数国所分割。”他特意在《时事新报》上转载了当时法国宰相兼外务卿的外交照会《支那帝国分割案》。该照会对欧美列强如何分割中国各省作了具体的推测。其中关于日本的一段文字使福泽谕吉最为倾心:“惟日本之地,逼迩支那,值今日欧洲诸强国幸运,十数年来,相助为理,功亦甚巨,应拟公举日本为东道主人,今拟分与日本之方便利益,当以台湾全岛,及福建半省之地,此诚当然之论也,且支那当大明时,福建浙江之沿海,日本兵曾侵掠其地,此事历史亦见事实,此次将其旧地,再悬日章之旗,日本君民,当亦心满意足矣。”不难看出,他是想借《支那帝国分割案》向日本国民提示,日本已被欧美列强接纳为瓜分中国的“食者”行列的一员,并因其地理近便之故,可以充当分割中国的尖兵。即是说,“脱亚入欧”的时机已经成熟。
《东洋的波兰》发表后约5个月,福泽谕吉的《脱亚论》正式出笼。《脱亚论》是他多年来脱亚意识的总结,是他亚洲观的完成形态。
从《文明论概略》发表的1875年,到《脱亚论》出宠的1885年,仅10年时间,在历史的长河中虽是极其短暂的一瞬,但对福泽谕吉来说,却经历了从被压迫民族到压迫民族思想的巨变。这种变化,是在19世纪80年代西欧列强明火执杖地加紧瓜分东亚的情势下,亚洲国家经历大动荡、大分化历史的逼真反映。在明治专制政府的主导下,日本民族走的是一条通过侵略东亚邻国来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从而取得自身民族独立并旋即跻身帝国主义阵营的“脱亚入欧”的道路。借用福泽谕吉《文明论概略》一书中“杀鳅养鹤”一词来譬喻,即“杀”东亚邻国之“鳅”,以“养”日本之“鹤”。撰写《脱亚论》的福泽谕吉,正是日本民族选择这一历史道路的思想代言人和见证人。人们不会忘记,当《脱亚论》出笼后的第10年,即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时,福泽谕吉称之为“文(明)野(蛮)之战”,并因日方的胜利而高兴得涕泪横流。当中国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并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时,福泽谕吉立即发表《台湾永久化的方针》一文,主张“对无知蒙昧之蛮党当尽逐放于境外,殖民地上的一切权力应掌握于日本之手,举其全土断然实行日本化之方针”。这样,福泽谕吉作为脱亚论者又表现为殖民地论者。
福泽谕吉脱亚意识的形成,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和主观原因。就其社会原因而言,明治维新是一场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封建士族意识不仅没有得到改造,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恶性膨胀。如封建士族的本国优越意识和向海外扩张的军国意识,从福泽谕吉的有关脱亚言论中都可以找到它的投影。就其主观原因而言,福泽的文明观、历史观认为,人类史是按野蛮一半开化一文明的阶段渐次发展的历史。在1875年《文明论概略》发表时,福泽认为中国与日本同处于半开化阶段。10年后,即《脱亚论》出宠时,他认为日本已“移向西洋文明”,进入文明阶段,而中国、朝鲜却没有“摆脱亚细亚的固陋”,仍然处于半开化阶段。于是,他认为,地球上的一切,都是“人类的共有物”,国家之分,不过是为了保障生活在其国上上人民的安全之便设置的机构。世界万国本着“有无相通,长短相补”的精神,应均沾文明开化的恩泽。如果某国固执锁国之见,将世界“共有物”“窃为私有”,那么,凭借武力逼其开国乃是“世界的正理公道”。“如果老大帝国(中国)
与朝鲜锁国自守,将世界共有物据为私有,妨碍人类的幸福、文明的进步的话,为世界的正理公道汁,则不得不处置之”。福泽谕吉的这些言行,其实质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强盗逻辑,是地地道道的披着“文明”外衣的侵略理论。这种“文明侵略论”,是日后日本法西斯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王道乐土”侵略理论的思想原型之一。
日本主义
爆发于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对中日两国来说,都是划时代的历史事件。向来被视为蕞尔小国的日本,打败了者大中华帝国。这一战争结局,不啻百万磅重型炮弹,强烈地震撼了中日两国的思想界。以康有为、梁启超等爱国志士“公车上书”为标志,中国自此掀起了维新救国的热潮。与此同时,日本朝野弹冠相庆。陶醉于胜利的狂喜之中。过度的民族自恋情结,使一些日本人洋洋得意,忘乎所以,吹嘘“今后四千万同胞已非深窗昏睡的日本人,而是阔步于五大洲的大日本人”,要求进一步实行“大胆的西洋主义”,变“蜇居的日本”为“世界的日本”、“膨胀的日本”。就是在这军国主义狂热鼓吹甚嚣尘上的时代氛围中,各具特色的帝国主义思潮纷纷开闸狂泻,高山樗牛的日本主义就是其中代表性的思潮之一。
高山博牛(1871—1902年),评论家,本名林次郎,山形县人。东京大学哲学科毕业。求学期间着历史小说《泷口入道》,获《读卖新闻》奖,并和友人一起创办《帝国文学》杂志。毕业后加入博文馆,成为《太阳》杂志编辑骨干。他与井上哲次郎、木村鹰太郎等人共同创立大日本协会,并发行机关杂志《日本主义》,主张以神道对抗基督教、佛教,鼓吹君民一体、忠君爱民。高山樗牛因首倡日本主义而得名,被称为“年轻的帝国主义旗手”。
高山樗牛的日本主义是甲午战争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思想产物。甲午战争的性质是日本由近代被压迫民族转变为压迫民族的、早熟的帝国主义战争。甲午战争的这一本质特点,使高山樗牛的日本主义不同于明治20年代(1888—1898年)的国粹主义,具有早熟的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特点。国粹主义与日本主义都是以日本国家、日本民族为最高价值观念的民族主义思想。但明治20年代的国粹主义是针对全盘欧化的、媚外的“鹿鸣馆外交”而产生的要求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维护民族独立与尊严的政治主张,基本上是一种健全的民族主义思想。而日本主义则不同。用高山樗牛自己的话来表述,日本主义不同于国粹主义之处在于,其一,认为明治20年代国粹主义与欧化主义之争“其眼界囿于国内”,而日本主义则要求开阔视野,“考察广表世界中一国的地位”,认为国粹主义思想“集中在内争,而今后应向外”,不应满足于“保存国粹”,而应当“发挥我日本建国的远大理想,实现我国民的宏大抱负”,自觉地成为“膨胀的国民”。其二,认为国粹主义为“保存国粹”,抗拒西洋思想是一种“排外主义”,而日本主义则主张与欧美帝国主义的价值观念认同。他对日本主义的这一立场表述得十分冠冕堂皇,说:
“不应固守我佛独尊的陋见,..对我邦固有的东西,倘若对国家无益有害,则毫不迟疑地予以排斥,大凡世界一切事物,名目不拘于东、西,所在不泥于彼、我,应由‘无私公平’的原则加以权衡而决定取舍、抉择。”他又说:
“谁言日本主义乃狭量的排外精神之鼓吹耶?日本主义立足于天下之公理,不排外,唯为我。”“就这一意义而言,日本主义是一种世界主义。”
如果对高山樗牛的日本主义深入一步考察,就不难发现日本主义逼真地反映了整个日本民族在甲午战争后双重的心态:一方面,甲午战争助长了日本国民的自负心理,用高山樗牛的话来表述,甲午战争带有“从根本上动摇幼稚的国民思想,并给国民意识以最明白的觉醒”这一特征。这“最明白的觉醒”,就是确认日本国民具有“奉行盎格鲁撒克逊帝国主义”的“膨胀的国民”的资格。在高山樗牛看来,“日本民族历来是殖民的民族、征服的民族、航海的民族”。丰臣秀吉以来浸透武士道精神的封建军国主义,经高山樗牛的撮合,与近代帝国主义的志向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当甲午战争后高山樗牛等思想家意识到日本已成为“世界的日本”之时,在远东地区已存在着远比日本强盛的欧、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于是,他们因甲午战争的胜利滋长蔑视东亚近邻国家心理的同时,又对“白种人”的欧美列强抱着一种畏惧感和疑惑的心情。面对欧美列强加紧瓜分远东弱小民族国家的局势,高山樗牛惊呼:“彼等今日所施于邻邦者,明日就将对准吾人。波涛裂岸,其势不已,人种竞争的最终大搏斗将转向我帝国列岛。”日本主义的特点,就是用“人种竞争”的眼光来看待帝国主义:一方面,他认为“白种人”的帝国主义“暴露了所谓道义和宗教都不过是兽欲的假面具”,它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以人道和世界和平为名横行不法”。于是,他在当时就不相信日英同盟的可靠性,因为这是“异人种间的同盟”的缘故。对作为“白种人”的美国侵占菲律宾的行径,亦持“批判”的态度。另一方面,他又要求日本国民成为“膨胀的国民”,强调说:“没有帝国主义的征服或殖民,常会遭到失败。”因此,高山樗牛的日本主义,是一种特殊的日本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表现出“黄种帝国主义”的倾向。
“大日本膨胀论”
德富苏峰(1863—1957年),近代著名的新闻评论家。原名猪一郎,熊本县人。他的思想大致以甲午战争为界。在这之前,提倡平民主义,反对藩阀政治,有一定积极意义;在这之后,急速地转变立场,成为狂热地鼓吹对外侵略扩张的帝国主义者。“九·一八”事变后,他与军部势力紧密勾结,1942年担任大日本言论报国会及日本文学报国会会长。1943年因宣传皇室中心主义和法西斯思想有功被授予文化勋章。日本战败后曾被指控为战犯,解除公职。罪名撤悄后从事着述,一生着书300余册。
在甲午战争爆发后言论界斑驳陆离的帝国主义思潮中,“膨胀”一词是常见于日本报刊、真实表现当时国民心态的时髦词语。不妨说,“膨胀”一词是体现当时日本“时代精神”的文化符号。上述高山樗牛就用过“膨胀的国民”这一提法,而对“膨胀”一词厚爱有加、使用频率最高的,莫过于德富苏峰。
明治政府挑起甲午战争前一周,德富苏峰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鼓吹甲午战争的开战是“膨胀的日本,进行膨胀的活动之良机”,通过战争“可获得很多战利品”。这“战利品”指什么呢?他历数道:“在东洋建立国民膨胀的根据地,打通膨胀的沟渠,排除膨胀的障碍,让世界认识膨胀的日本。”
这样,在国际上可“与其他膨胀的各国国民处于对等的地位,在世界的大竞场上展开角逐”,在国内则可达到“巩固国民的统一,深化国民的情神之目的”,从而使“三百年来收缩的日本,飞跃为膨胀的日本”。“膨胀的日本”
就是德宫苏峰企图通过甲午战争塑造的帝国主义日本的国家形象。他的用意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国民形象的‘膨胀’”。日本通过明治维新摆脱了民族危机,成为亚洲惟一取得民族独立的国家。随后不停顿地进行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迅速建设成为东亚“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国力的上升,增强了民族的自信,到了19世纪八九十年代,如何进一步提升“国民形象”,成了日本思想界的重大课题。为此,以德富苏峰为首的欧化主义文化团体“民友社”,与陆揭南、三宅雪岭、志贺重昂等人为首的国粹主义文化团体之间,在甲午战争前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文化论争。德富苏峰认为,要成为英国“大国民”那样的“伟大的国民”,就必须彻底地否定日本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全盘吸收西方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以便取得与西方国家“大国民”同等的地位。而国粹主义文化团体则认为,全盘西化势必削弱日本国民的“自信心”,他们主张“国粹保存主义”,挖掘并利用日本传统文化的价值以涵养日本“大国民”的精神素质。如志贺重昂的名着《日本风景论》,从地质学、地貌学、生物学、气象学等角度,着力表现日本环境的“潇洒、美、跌宕”,以求唤起日本国民的爱国心与自尊心。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以及自身理论的缺陷,这两个文化团体都未能解决这一课题。就国粹主义文化团体的主张来说,正如民友社所指出的那样,日本“风景美”不能构成日本与西洋对等的充足依据,因为“我邦决非靠富士山、琵琶湖自然美可救”。那么,按欧化主义者的主张来做又怎样呢?1883年民友社机关杂志《国民之友》社论《日本国民之品格》感叹道,尽管日本采用了西方文明诸制度而增强了国力,显示了伟大的进步,但并未赢得西方国家的尊敬:“在东洋,最进步、成长最快、最开化、最有知识、兵力最强的一大国民,仍不免遭白人的轻侮。”这种杂揉着懊恼、怨恨的言辞,反映了当时日本为修改幕未不平等条约与西方国家进行长期交涉而屡遭挫折的焦灼情绪。
精神分析学告诉人们,焦虑往往会转化为“投射”。个人会把自己令人不快的冲动归因于别人,即将内部危险外在化,而一个民族又何尝不是如此。
甲午战争前日本朝野的普遍心态,是认为“白种”文明人之所以使日本修订不平等条约的努力每每遭到失败,是因为他们把已经“文明开化”的日本国民与日本周围弱小民族“野蛮人”等同视之的缘故。最具代表性的言辞是福泽谕吉于1885年发表的《脱亚论》,该文抱怨日本“所不幸者”是有两大“恶邻”——“一曰支那,一曰朝鲜”,“以西洋文明眼光看来,由于三国地理相接,或将日本视若同类国家”,因此必须“衷心谢绝亚细亚东方之恶友”。
德富苏峰进一步发展了福泽谕吉“脱亚入欧”的思想,主张通过时邻国的侵略战争以显示“日本国民的膨胀性”。甲午战争开战后不久,他在《国民之友》上撰文写道:“吾入..站在世界的面前,决不可忘记决战。何之故?
为了朝鲜的改革,为了北京城下之盟,为了几亿的赔款..倘若我邦在此大决战中取得惊人的胜利,从来的误解便焕然冰释。我邦的真实形象,我国民的特色,亦好比雾散天晴,山色如洗之分明。”德富苏峰活像一名赌徒,他把向世界显示“日本国民的膨胀性”的“赌注”押在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上。
由于清廷的腐败无能,陆海两战日军连连得手。当旅顺陷落时,德富苏峰好像赢了满贯从赌场出来,神气活现他说:“我等面对世界,不仅不愧为日本人,亦当以日本人自夸。..日本人之大名,好比戊辰战争后萨长人之名,..
好比滑铁卢大战后威灵顿之名,到处意味著名誉、光荣、勇敢、凯旋和胜利。
所谓‘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此实乃当今日本国民在世界之情态也。”甲午战争对德富苏峰来说,好比“膨化器”,“膨胀”出日本“大国民”的形象来。
第二,实现日本“商权”的“膨胀”。德宫苏峰是一个旱熟的帝国主义者。在日本尚未在经济上具备帝国主义条件的情况下,他已看到在帝国主义列强角逐中获得“商权”的重要性。当日军占领辽东半岛时,他以随军记者身分同去,发表感想说,“辽东半岛之旅行,实在令人愉快”,因为日本获得了扩展商权的“新领土”,以致在三国干涉下被迫还辽时“欲哭无泪,深觉惋惜”。他鼓吹“膨胀的日本,不独凭之以兵力,亦必须凭之以商权”,“进入19世纪后期,正如商业是一种战争,战争亦是一种商业”,并预见“此种奇妙的兵商二要素的结合”,到20世纪后将更加突出。作为思想家的德富苏峰的这些言行,揭示了甲午战争决非军事封建性的单纯扩张领土的战争,它具有为争夺市场、原料地而有意识地参与帝国主义列强爪分世界的明确意向。
第三,实现帝国主义“精神”的“膨胀”。德富苏峰继承福泽谕吉文明侵略论思想,鼓吹甲午战争的国际意义是“对世界上顽冥不比思想的一大打击,让野蛮社会沐浴文明的恩光”。这是站在所谓“文明”的立场,给帝国主义侵略弱小民族国家披上正当化、神圣化的外衣。从旅顺归国后,他在1895年7月撰文把日本比作古代罗马帝国,认为日本如同古罗马对地中海各国的影响那样,日本民族应对东亚各国以及南太平洋地域负有普及“文明”的义务。他解释道,在东亚诸国民中“具有政治与组织能力的,惟独我大日本国民;具有国家观念的,亦惟独我大日本国民。”他主张日本同西方列强平等竞争,实现日本民族精神“膨胀”的历史使命。
德富苏峰的大日本膨胀论和高山樗牛的日本主义,都是特殊的日本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都是在日本尚未具备严格意义上的帝国主义特征的历史前提下、受西方列强瓜分远东局势的刺激而“提前”产生的具有早熟性的帝国主义理论主张。二者的共同点,和福泽谕吉一样,自觉地接受西欧国际体系的“二重原理”,通过不义的甲午侵略战争,转嫁民族危机,以实现“大日本”“膨胀”的目的。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德富苏峰追求的是与西方列强帝国主义角逐的“对等性”,而高山樗牛的日本主义则表现为“黄种帝国主义”
倾向,隐含着以黄色人种的日本帝国主义对抗乃至取代“白种”帝国主义的意味。甲午战争后直至1945年日本战败的近代日本的历史道路,正如德富苏峰的思想所揭示,是“大日本”不断“膨胀”以至破灭的过程,而日本军部法西斯势力鼓吹的所谓“大东亚战争”的目的是从“白种”帝国主义手中解放亚洲黄种民族的“理论”,则不妨说是高山樗牛“黄种帝国主义”理论的承继与再版。
“东洋卢梭”的沉思
中江兆民(1847—1901年),是日本近代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倡导自由民权的政治活动家和理论家。原名笃介,出身于土佐藩一个下级武士家庭。1871年留学法国,潜心研究哲学、史学和文学,深受法国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归国后,开设法文学塾,前后受教育者达2000余人。1880年参加自由党,积极从事政治活动,并主编《东洋自由新闻》。他经常在《东洋自由新闻》和《政理丛谈》等报刊上发表评论,宣传自由民权思想。特别是他译述的卢梭《民约译解》(即《社会契约论》)一书的出版,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天下朦胧皆梦魂,危言独欲贯乾坤,谁知凄月悲风底,泣读卢梭民约论。”许多热血青年,都是在中江兆民的影响下,投身于自由民权运动的。中江兆民也因此而获得了“东洋卢梭”的美名。
中江兆民在明治思想界的独特之处和可贵之处,在于他不为当时风靡日本全国的“脱亚入欧”思潮所诱惑,能够用冷峻的眼光对本民族进行审视和展开深沉的思考。他感叹日本人缺乏“独创的哲学”,因此“不论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深沉和远大的抱负,而不免流于浅薄”。他指出:“从海外各国的角度来观察日本人,日本人极其明白事理,很会顺应时代的必然趋势前进,绝对不抱顽固的态度,..然而他们浮躁和轻薄的重大病根,也就正在这里。”(《一年有半》)福泽谕吉、高山樗牛、德富苏峰等人正是这种“浮躁和轻薄”的文人,他们很能顺应当时世界上流行的帝国主义思潮,从本民族眼前狭隘的实利出发,不约而同地投入西欧国际体系的怀抱,而中江兆民高瞻远瞩,从日本民族长远利益的角度来分析问题。他认为,“我们日本正应该省悟自己的天职是什么,应该考虑自己百年后的命运如何”,因此,“不论我们国家是怎样的强盛,邻国是怎样的软弱,假如我们无缘无故派兵到邻国去,那么,结果怎么样呢?外表的事物终归是不能战胜理义的”。日本近代帝国兴衰的结局,完全证实了中江兆民的远见卓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