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元代专行钞法。
楮钞始行在北宋时,蜀人先有“交子”,【楮币之行,与其时印刷术发明有关。】至南宋又有“会子”,始绍兴时。金人至禁用见钱以推行钞法。【宣宗贞佑三年,时钞价每贯仅值一钱,乃禁用见钱,钱多入于宋。】然宋、金末运,钞法皆甚弊。元承金制,亦专行钞币而钱几废。
其先民间尚称便。
先造“中统钞”,【以银为率,名曰“银钞”,一贯值银一两,五十贯为一锭。】后造“至元钞”,以一当五。【至元钞一贯文,当中统钞交钞五贯文。】子母相权,要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凡岁赐、周乏、饷军,皆以中统钞为准。【中统寻以费工本多,不印行,而至元钞独行。】
至其末,则钞料十锭易斗粟不得。
武宗时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大抵至元钞五倍于中统,至大钞又五倍于至元。不五十年钞法三变,而其价亦二十五倍。【未期年,仁宗即位,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有罢银钞之诏。】及顺帝至正中,又改造至正印造中统交钞,名曰“新钞”,二贯准旧钞十贯。【亦五倍。】遂至钞料十锭易斗粟不得,而元亦亡矣。
明起,钞法竟不能复行,而银币代起,亦为中国史上一重要变更。
秦汉以来,民间交易,惟谷帛与钱,无用银之例。银为器饰宝藏。唐代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布。而两税法行,令出钱。宋代诸州岁输缗钱,故后世相沿谓之“钱粮”。【宋府库输入,钱、谷外为绢、绸、丝、布、茶、蜡。惟闽、广间许以银易缗钱。元佑会计录:“岁入银止五万余两。”】金【章宗时。】因钱钞法弊,乃权以银货。继复罢钱而专用银钞。【铸银名“承安宝货”,每两折钱二贯。当时俸给军须,皆银钞相兼。】哀宗时,钞竟不行,民间一以银交易,是为后世社会用银之始。【元贡赋仍微谷帛,成宗本纪载,岁入银数不过六万两。】明初田赋亦未用银。【惟以银为坑冶之课。】民间交易以银,有历禁。然钞法既不行,银终起而代之。【英宗时始令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应输米麦折银,后概行于天下“太仓银库”之名,起于明之是叶也。】
五 元之军队与禁令
他们的军队,亦分为各等级。
蒙古军。
探马赤军。【以诸部族为之,乃镇术边境者。】
汉军。【以中原汉人为之。】
新附军。【南方宋人为之。】
正相当于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四级。
兵籍秘密,汉人莫之知。
立里甲之制,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妇惟所命。见徐大焯烬余录。】
又多立防禁。禁汉人田猎,【世祖纪,仁宗、英宗纪。成宗大德五年,有诏弛山泽之禁,听民捕猎。】禁汉人习武艺,【英宗纪。】禁汉人持兵器,【世祖、武宗、仁宗令。按:辽、金亦禁民间兵器。】禁集众祠祷、【元史一零五刑法志。】集众买卖,【元典章亦有“禁聚众”】禁夜行。【元史一零五刑法志:“诸江南之地,每夜禁钟以前点灯买卖,晓钟之后,人家点灯读书工作者并不禁。”元典章禁夜:“夜间禁通行。一更三点钟声绝,禁人行。五更三点钟声动,听人行。”】
又屡次收括民间马匹。【世祖至元二十三年,民间收马总计十万二千匹。至元二十七年,九千一百匹。至元三十年,十一万八千五百匹。成宗大德二年,十一万余匹。武宗至大三年,四万余匹。仁宗延佑四年,二十五万五千匹。延佑七年,二万五千匹。天顺帝天历元年,十一万余匹。数十年间,括民间马七十余万匹。】
而文武分途之弊制,遂为明清两代所沿袭。
汉世良家子得以材力入官,或隶期门、羽林,或为三署郎,而军功大者为卿大夫,小亦为郎。后汉将帅罢兵,大抵内为列卿,外为郡守。魏晋将军之官,多选清望之士居之。如裴危、【以国子祭酒为右军将军。】王恬【以中书郎为后将军。】等例是也。以至州镇方伯,无不兼将军、都督之称。【其为州而无将军者谓之军车河史。】
当时文武选授,尚不拘资格,迄南北朝皆然。至唐吏部、兵部分为二选,文武始各有定阙。然诸州兵政掌之河史,悉带使持节,并无专阃(kǔn)武员。吏职、兵官,未尝判然区别。
宋太祖患五季藩镇跋扈,命文臣出守列郡,而别置钤(qián)辖都监以司军旅屯戍政令,遂分职而治。然当时内外官仍文武参用,愿换授者亦许改职。
自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定军民异属之制,以万户府、镇抚司领戍兵,以知府、县尹领民事。明因其制,于是州县、营卫,建置攸殊;出身既截然不同,铨注亦有一定之格;自督抚大吏外,武官除授,乃无一不归兵部。
今按:元之军民异属,本自有其用意。吴莱渊颖集书急就章后谓:“国家起自北土,经理中原。中原豪杰,保胡乡里,因而降附,使据其境土如诸侯。大开幕府,辟置官属,钱谷狱讼,一皆专制,而不复关乎上。已而山东猘子,地富兵强,跳踉负固,卒贻诛灭。而后天下郡县一命之官,悉归吏部。兵则自近戍远,尺籍伍符各有统帅。但知坐食郡县租税,不复系守令事矣。”此盖元人私武力以便宰制之用心。
明袭元弊,不能大事荡涤者多矣。至清则同为盗憎主人。自乐于循用矣。
蒙古长于战阵,而不善于理财,故赋敛之事则多委之色目、回人。其先军队所至,多掠人为私户。【辽有“头下军、州”,大臣从征,俘掠人户,自置郛郭。此颇近之。】
张雄飞传:“至元十四年,荆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自置吏治之,岁责其租赋。”世祖纪:“至元十七年,诏核阿尔哈雅等所俘三万二千余人,并赦为民。”【他如宋子贞、张德辉、雷膺、王利用、袁裕诸传,皆有散见。】
政府亦以分赐民户为恩典。
至元十八年,江南平,以江南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功臣。先后受赐者诸王十六人,后妃公主九人,动臣三十六人。自一、二万户以上,有多至十万户者。动臣自四万户以下,至数千、数百、数十户不等。【见食货志。】
奴隶的献赐、鬻卖、投靠,成为一时常态。
他们一面盛拥奴隶,一面又广占田地。
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谓:“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
牧场与农田杂糅,屡起冲突。
和尚传:“诸王牧地、草地,与民田相间,互相侵冒,有司视强弱为予夺。”又塔里赤传:“南北民户主客良贱杂糅,蒙古军牧马草地,互相占据”云云。此均在至元时。
政府又盛行赐田。
尤著者为江南平江田。张珪疏:“累朝以官田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官、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人、奸吏为庄官,巧名多取。又驱迫邮传,折辱州县。请令民输租有司,有司输省部,省部输大都,以分给诸受田者。”不从。
蒙古人以军人而兼贵族,既享有政治上种种特权,又多用回人为这经营财利,剥削生息。
黑鞑事略:“鞑人只是撤花,【找外快钱。】无一人理会得卖贩。只是以银与回回,令其自去卖贩以纳息。回回或者自转贷与人,或自多方卖贩,或诈称被劫而责偿于州县民户。”又曰:“其贾贩则自鞑主以至伪诸王、伪太子、伪公主等,皆付回回以银,或贷之民而衍其息,一锭之本展转十年后,其息一千二十四锭,【锭五十两。】谓之‘羊羔儿息’。民间普通以缗取三分为常。”【见牧庵集十三。】
回民相率殖产卜居于中原,尤以江南为盛。【周密癸辛杂志续集。】
而汉、回待遇亦种种不平等。
成吉思汗法令,杀一回教徒罚黄金四十巴里失,杀一汉人其偿价与一驴相等。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六月,括诸路马,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入官。成宗大德四年,定诸职官荫叙之制,诸色目人视汉人优一等。
大抵回民地位,大体是代表的商人,而汉人则代表了佃户与农民。
汉人地位中较高都为工匠。
军临屠城,惟匠得免。
静修文集二十一:“保州屠城,惟匠者免。予冒入匠中,如予者亦甚众。”又蒙古入汴,依旧制,攻城不降则屠之,耶律楚材谏不听,乃曰:“凡弓矢、甲仗、金玉等匠,皆聚此城,杀之则一无所得。”乃诏原免,汴城百四十万户得保全。
匠人特籍为户,得不与平民为伍。
静修文集十七:“金人南徙,迁诸州工人实燕京。”元史张惠传:“灭宋,籍江南民为工匠凡三十万户。选其有艺业者十余万户为匠户。”事在至元二十一年。又至元十七年,诏江淮行中书省括巧匠。未几,赐将作院工匠银钞币帛。旋勅逃役之民窜名匠户者复为民。
元人设官,亦以军、民、匠三者分列。
元官制分内、外任,外任中又分民职、军职、匠职等名。匠职官甚多,与军、民职官相等,亦谓之“局院官”。世祖时,有浑源人孙成善为甲,赠至神川郡公,谥忠惠。子拱世其业,亦赠至神川郡公,谥文庄。回回人阿老瓦丁以善制炮,世袭副万户。回回人亦思马因亦以善制炮,世袭职。尼波罗国人阿尼哥以善装塑,故元代名医特多。至天文星历、阴阳卜巫,元人皆与匠、医一例视之。
蒙古人的统治,在大体上说来,颇有一些像古代贵族封建的意宋。【元初以宗正寺遥领诸路刑狱,则司法亦归私戚。】只是春秋时代的贵族阶级,自身有一种珍贵的文化修养,【即所谓诗、书、礼、乐”。】而蒙古人无之,他们在武力的镇压与财富的攫占之外,缺少一种精神生活的陶冶。他们只有一种宗教的迷信,算得是他们的精神生活。【元人崇佛教,乃今西藏之喇嘛教,与汉魏以来中土所行佛教亦有别。又按:重工匠,重僧道,此亦金人已然。据吊伐录:“金人特檄宋发遣工匠进行教坊,又命宋共议荐举异姓,列举僧道耆寿军人百姓”,可证。】
六、元代之僧侣
因此在蒙古的政治局而里,僧侣占到很高的位置。
如国师八思巴【于世祖至元六年。】为蒙古创新字,【自此以前,蒙古尚为一无文字之蛮族。遇其必需使用文字时,则借用畏兀儿文。】世祖号之曰“大宝法王”。泰定帝泰定二年,以鲜卑僧言,为全天下立祠比孔子。而杨琏真伽世祖时为江南释教总统,尤骄纵,发掘故宋赵氏诸陵在钱塘、绍兴者及其大臣冢墓,凡一百零一所。私庇平民不输公赋者达三万两千户。成宗大德三年,方江南僧寺佃户五十万为编民,悉杨琏真伽冒入寺籍者也。又元制于帝师、国师下,僧侣有王公之封。
皇室佛事,占国家政费之泰半。
世祖至元三十年间,醮祠佛事之目百有二。成宗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余。成宗至大时,张养浩上时政书,谓:“略会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其二。宣徽院使岁会内庭佛事之费,以斤数者面四十万九千五百,油七万九千,酥蜜共五万余。仁宗延佑五年,给书西天字维摩经金三千两,岁费较大德又不知增几倍。至明宗时,中书省言佛事以今较旧,增多金一千一百五十两,银六千二百两,钞五万六千二百锭,币帛三万四千余匹。”
寺庙亦拥有盛大之产业,与贵族王公等,同样为封建势力之一种。
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八区,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其著如大承天护圣寺,顺帝至正七拨山东十六万二千余顷地属之。前后两次赐达三十二万三千顷。又有大护国仁王寺,水陆田地十万顷,赐户三万七千五十九。【元史刑法志:诸庶民有妄以漏籍户及土田于诸王、公主、驸马呈献者,论罪。诸投下辄滥收者,亦罪之。”又成宗纪:“大德六年诏:江南寺观续置民田,及民以施入为名者,并输租充役。八年又诏免天下道士赋税。”盖僧道与贵族同样有豁免田赋之优待。又世祖中统四年,令在京权势家为商贾及以官银买卖之人,并须输税。至元三十年,敕僧寺邸店物货,依例抽税。仁宗元佑七年,禁京城诸寺邸舍匿商税。又见僧寺与贵族同样经营商业,又同样有避免课税之势力也。】
而僧侣之为患于社会,更难尽述。
武宗至大三年,监察御史张养浩上时政书,九曰“异端太横”。谓:“释老之徒,畜妻育子,饮醇啖腴,萃逋逃游惰之民,为暖衣饱食之计。”泰定帝二年监察御史李昌言:“臣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路,传舍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妇女。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余匹,较之诸五行省之使,十多六七。
顺帝父子竟以亡国。
顺帝信西天僧演折儿法,译言大喜乐也。又有西番僧伽璘真,授帝秘密大喜乐禅定,帝皆习之。丑声秽行,初为太子所恶,帝曰:“秘密佛法,可以延寿。”令秃鲁帖木儿以教太子,太子亦悦之。曰:“李先生教我儒书多年,我不省书中所言何事?西番僧教我佛法,我一夕便晓。”李先先生,太子论德好文也。其时顺帝父子既溺惑于西番佛法,而社会起事者如韩山童、刘福通等,亦以白莲教为号召。
元代社会上的上层阶级,大体言之,有皇室、贵族、军人、【此与贵族不能十分分别,皆蒙古部族也。】僧侣、商人、【此皆色目西域人为多。】地主、【凡皇室以下皆地主也。惟汉人、南人亦有为大地主者,由其前承袭而来,而以非法手段保持之。此尤以江南为多。王艮传:“有诣中书省诉松江富民包隐田土,为粮至一百七十万三石者。”元廷屡行经理之法,使民目自宝田。仁宗时,遂致召赣民蔡五九之乱。】官吏,【官吏来源即上列诸种。】而一般平民之政治地位则甚低。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此见陶宗仪辍耕录。“官、吏”为贵族,“僧、道”为宗教,亦相当于贵族。“医、工”即平民中地位较高者,如匠户之类。“七猎、八民”者,元特有捕猎鹰人,籍隶鹰房总统管府,【苏天爵滋溪集十九:“中原甫,江左未下,朝廷尝因畋狩阅武功,鹰师所至,威若神明。或旁缘为奸而下不勝其虐。”又十五谓:“国家草昧初,南北未一,政教未洽,常因畋狩讲武功,鹰师之职,贵幸隆宠。承平既久,犹恐武备浸弛。或者不究其意,驰骋豪纵,因为奸利,民始不勝其困。”元史兵志谓:“元制自御位及诸王,皆有昔宝赤,盖鹰人也。是帮捕猎有户,使之致鲜食,以荐宗庙,供天庖,而齿革羽毛又皆足以备用,此殆不可缺焉。”又云:“打捕鹰房人户,多取析居、放良及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与凡旷役无赖者,及招收亡宋旧役等户为之。”】
此虽贱民,而为贵族所御用,故较之农民犹高。【春秋时工、商、虞人,亦视家民为高也。】所谓“民”,则汉人、南人之业家者也。“九儒、十丐”者,“儒”为民间自由学者,而与僧侣宗教不同,本由春秋时代封建社会渐次破坏后所产生,为中国社会自秦汉以后一种特别重要之流品。
惟就蒙古人眼光及其政治设施言之,则不能了解其地位。彼辈既不能执干戈入行伍,又不能持筹握算为主人殖货财,又不能为医匠打捕,供主人特别之需求,又不能如农民可以纳赋税,故与“丐”同列。【黑鞑事略:“蒙古赋敛谓之差发。汉地差发,每户每丁以银折丝棉之外,每使臣经从,调遣军马、粮食、器械,及一切公上之用,又逐时计其合用之数科率民户。诸亡国之人,甚以为苦,怨愤徹天,然终无如何。”又曰:“鞑主不时自草地差官出汉地定差发,霆在燕京,(宋端平二年)见差胡丞相(胡土虎)来,黩货更可畏,下至教学行及乞儿行亦出银作差发。”教学行即儒,乞儿行即丐,此皆穷行,无力作差发,乎其相为类。】别有一说为“官、吏、僧、道、医、工、匠、娼、儒、丐”十色,既有“工”,又重出“匠”,列“娼”于“儒、丐”之前,盖由不明猎民之意义而妄易之。
大概当时的社会阶级,除却贵族军人【此乃二而一、一而二者。】外,做僧侣信教最高,其次是商人,再其次是工匠,【包括各种特殊技能如医生等。又按:金代于天文、医术等颇造精妙,元亦承金遗绪。】又次是猎户与农民。【猎户所以在农民之上者,以蒙古贵族眼光视之当如此。】而中国社会上自先秦以来甚占重要位置的士人,【当时称“儒”即读书人。】却骤然失却了他们的地位。
七、元代之士人与科举制度
最初的士人与普通平民一样的被俘掠为奴隶。
黑鞑事略:“亡金之大夫,混于杂役,堕于屠沽,去为黄冠者,皆尚称旧官。王宣抚家有推车数人,呼运使,呼侍郎。长春宫【今北平之白云观。】多有亡金朝士,既免跋焦,【剃发。】免赋役,又得衣食,最令人惨伤也。”盖蒙古初入中国,其野蛮最甚。长春真人邱处机以宗教得成吉思汗之信仰,其徒得免赋役,全真教遂大行,文人不能自存活者多归之。
经有懂得汉化者之劝告而稍得解放。
太宗时,免儒士之俘为奴者,立校试儒臣法。得淮、蜀士遭俘没为奴者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见耶律楚材传。又宪宗四年,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世祖取鄂州,俘获士人赎还者五百余人。中统二年,诏军中所俘儒士,听赎为民。至元十年,勅南儒为人掠卖者,官赎为民。又廉希宪传:“世祖以廉为京兆宣抚使,国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京兆多豪强,废令不行。希宪至,悉令著籍为儒。”
他们对士人的观念,似乎亦是一种仿佛的工匠。
太宗时,耶律楚材言:“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始未易成。”因些遂令随郡考试儒人被俘为奴者。
而终于在这些俘虏中间,偶然把南宋的儒学流到北方去。
蒙古破许州,先得金军资库使姚枢。时北庭无汉人士大夫,惟枢特加重。及阔端南侵,命即军中求儒、释、道、医卜之人。拔德安,得赵复,其徒称江汉先生。枢挟以北行,建太极书院,河朔始知道学。许衡、宝默皆从姚枢得程朱书。衡为国了祭酒,教蒙古诸贵人子弟,稍稍知中国礼义。
结果于国族勋旧之外,亦有科举取士之制。
元科举定制于仁宗皇庆二年。其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
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沈)氏为主,周易以程(颐)氏、朱氏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传及胡(安国)氏传,礼记用古注疏。
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
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今按:科举以四书义取士始此。自此相承直至清末,实中国近世一至要之创制也。【与四书取士同为明、清所因袭者,尚有行省制。此二制度影响明、清两代六百年之历史。】
然此仅有名无实,在实际政治上极少影响。
一、举行时间不久,次数甚少。
开科取士,定制在仁宗皇庆二年,始开科在延佑二年,已在宋亡后近四十年。科场三岁一开,至顺帝至元元年科举即罢,前后共二十年。嗣于至元五年【选举志谓“六年诏复科举”。】复有科举,共不过二十次。
二、科举出身者实际并不多。
续通典:皇庆、延佑中,由进士入官者仅百之一,由吏致显要者常十之九。顺帝时罢科举,许有壬争之,谓:“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余名,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七十三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
三、科场舞弊,全失考试本意,亦全无考试真相。【详见辍耕录卷二十八。至正四年有长篇四六文揭发江、浙纤尘试黑幕,又至正二十二年复有作弹文者,举此可例其余。】
四、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榜考试,右榜为蒙古、色目人,恐多属具文;左榜为汉人、南人,其真才实学多不屑应举。
陶氏辍耕录卷二谓:“今蒙古、色目人为官者,多不能执笔,花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辅及近侍官至一品者,得旨则用玉图书押字,非特赐不敢用。”
陶氏生当元、明之际,其书刊于明代,则所谓“今”者,指元之晚季。其时蒙古、色目人在官者尚多不能执笔,则科举取士之为效可想。余阙曰:“至元以下浸用吏,中州之士见用者浸寡,南方尤寡。其久则南北之士亦自畦町相訾。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延佑中,初设科目,亦有所不屑而甘自没溺于山林之间者,不可勝道也。”【惟元代政治,虽学术的气味极薄,而社会上则书院遍立,学术风气仍能继续南宋以来,不致中辍。明祖崛起,草野绩学之士,乃闻风而兴,拔茅彚(汇huì)征,群集新朝,各展所蕴,以开有明一代之规模。如刘基、宋濂、章溢、陶安、钱用壬、詹同、崔亮、刘三吾等彬彬文雅,郁乎其盛,一时何上数十百人,皆元代之所贻也。】
可见元代入主中国,经历一百余年,中国自秦汉以来传统的文治政权的意识,始终未接受过去。他们的政治,始终不脱古代贵族封建、武装移殖的气味。然而当时一般社会文化、经济的水准,却比春秋时代在贵族封建下的农民,高出百倍。蒙古人的倒退政治,到底不能成功,因此社会变乱百出。
至元二十年,崔彧(yù)上疏,谓:“江南盗贼,相挺而起,凡二百余所。”又至元二十四年诏:“江南归附十年,盗贼迄今未靖。”世祖至元时如此,其他可知。
蒙古人震铄亚、欧两洲的武力,终于在汉人的蜂起反抗下,退让出他们的统治。
第三十六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上)【明代兴亡】
除却汉高祖,中国史上由平民直起为天子的,只有明太祖。【元末群雄,如河南韩山童、韩林儿,乃白莲教师。湖广徐寿辉,为贩布者,其部将陈友谅,乃渔父。江苏张士诚,为运盐舟人。浙江方国珍,乃贩盐者。安徽郭子兴,则卖卜者之子。朱元璋,皇觉寺僧。四川明玉珍、福建陈友定,及明太祖部下徐达,皆农民。常遇春则为盗。元末群雄,较之秦末,更见其为平民色彩。】
这是说明蒙古人的政权之下,绝没有汉人的地位。因此在蒙古政权被推翻的过程中,没有让政权之自身酝酿出权臣或军阀来操纵这个变局。【如东汉以来历史上之惯例。】
一、明代帝系及年历
明代共十六主,二百七十七年。【若并南明三帝,计当为十九帝,二百九十四年。】
二、传统政治之恶化
明代是中国传统政治之再建,然而恶化了。恶化的主因,便在洪武废相。
太祖是一个雄猜之主。
天下大定,年已六十余,太子死,孙孱弱,故为身后之虑。一面封建诸子,各设卫兵三千,乃至一万九千,一面尽诛功臣宿将。
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诛,遂废宰相。
太祖昭:“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朱国桢皇明太训记卷九谓:“臣下敢有奏请设立宰相者,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自秦以来辅佐天子处理国政的相位,至是废去,遂成绝对君主独裁的局面。
第二个恶化的原因,在于明代不惜严刑酷罚来对待士大夫。此亦起於太祖。
史称:“太祖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胡惟庸之狱,株连被诛者三万余人。又蓝玉之狱,株连一万五千人。【史又称:“太祖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户部侍郎郭桓,赃七百万,而自六部侍郎下连只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草木子谓:“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故其时文人多不仕。【据明诗综,如汪广洋、魏观、高启、朱同、苏伯衡、张孟兼、王彝、扬基、张羽、徐贲、王行、孙贲、黄哲、郭奎诸人咸死非命。如李仕鲁、王朴之死,尤暴残。太祖又有“士大夫不为君用。”之科。】靖难之变,方孝孺夷十族坐死者八百四十七人。
鞭笞捶楚,成为朝廷士大夫寻常之辱。
洪武九年,叶伯巨上书:“今之为仕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伯巨竟以此死狱中。又解缙疏:“今内外百司,捶楚属官,甚于奴隶。”是明初捶楚官吏之风,又不仅于朝廷之上矣。】
终明之世,廷杖逮治不绝书。
廷杖亦始太祖时,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夏祥毙杖下,其后流而愈甚。武宗正德三年,刘瑾矫诏百官悉跪奉天门外。顷之,下朝官三百余人狱。及(十四年)谏南巡,命朝臣一百零七人罚跪午门五日,晚并系狱,晨出暮入,又各杖三十。余继疏争者,杖四十、五十,有死者。【廷杖者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世宗时(嘉靖三年)大礼议,逮下诏狱廷杖者一百三十四人,编修王恩等病创卒者十八人。【四十余年间,杖杀朝士倍蓰前朝,有杖毕趣治事者,有朝服予杖者。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十一年徐石麟疏言:“皇上御极以来,诸臣丽丹书者几千,圜扉为满。”十四年,大学士范复粹疏请清狱,言:“狱中文武累臣至百四十有奇,大可痛。”不报。】庄烈帝时,用刑颇急,大臣多下狱。明廷之滥刑、滥杀,终使其自陷於不救之地。【明史流寇传评庄烈帝,谓:“败一方即戮一将,隳一城即杀一吏,赏罚太明,而至於不能罚。制驭过严,而至於不能制。” 其甚者如袁崇焕之见杀,则并非罚之明而驭之严矣。】
其惨酷无理,殆为有史以来所未见。
魏叔子集载廷杖事,言:“每廷杖,必遣大珰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襞(bì)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东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受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败肉斗许,医治数月乃愈。”
而监杖用内官,行杖用卫卒,遂使士大夫悬命其手。
而尤甚者在使内监审狱。【此如汉之黄门北寺,而酷毒恐犹过之。】
史称:“成化以后,凡大审录,太监斋敕,张黄盖,於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中郎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宋太祖惩于唐中叶以后武人之跋扈,因此极意扶植文儒。明太祖则觉胡元出塞以后,中国社会上比较可怕的只有读书人。【功臣、宿将多以诛死,兵卒多以散归田亩。】但是所谓传统政治,便是一种士人的政治。明太祖无法将这一种传统政治改变,【这是广土众民的中国为客观条件所限的自然趋向。】於是一面广事封建,希望将王室的势力扩大。【古代封建只如后世一小县,故可以宗法统治。后人封建,连州接郡,依然是一中央政府之缩影。于封建区域内,依然得用士人政治,非一宗一族所能统。】
一面废去宰相,正式将政府直辖於王室。【秦、汉以来中国政治之长进,即在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化,王室代表贵族特权之世袭,政府代表平民合理之进退,而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李德裕谓:“宰相非其人,当亟废罢,至天下之政,不可不归中书。”宋蔡承禧神宗时上疏:乞除命大臣、台谏之外,事无巨细,非经二府(中书、枢密)不得施行。”此中国传统政治之精神也。明祖恶宰相弄权,谓可以篡夺王室之统续,故深忌之。】既不能不用士人,【宗族同姓不足恃,军人而非宗室更可虑,宦官、外戚则明祖早见其更不可用。而当时士人在社会上之势力,亦更非汉、唐、宋初年可比。除非如蒙古、满州为整个部族之统治,(然亦需借用社会士人力量合作。)否则一姓一家舍援用士人,即无他道。】遂不惜时时用一种严刑酷罚,期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及王威渐弛,则以太监代帝王。】
这是明太祖一人的私意。一人的私意,不足以统治一个天下,只有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
张居正屡言祖宗法度,谓:“本朝立国规模与前代不同。宋时宰相卑主立名,违道干誉之事,直仆之所薄而不为者。”又曰:“迂阔虚谈之士,动引晚宋衰乱之政以抑损上德,挢扦文纲。不知我祖宗神威圣德,元与宋不同。哺糟拾余,无裨实用。”盖中国自宋以下,贵族门第之势力全消,宋儒於科举制度下发挥以学术领导政治之新精神。尊师相,抑君权,虽亦有流弊,要不失为历史之正趋。明太祖、张居正则皆此潮流下之反动也。【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置相篇,谓明“阁下之贤者尽起能事则曰法祖,非为祖宗必足法,其位既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若张居正此论,则又假祖宗以抗朝议亦。既不敢以师相自居,即不得为大臣。无论何事,非托王命,则只有上述祖旨也。】
三、废相后之阁臣与宦臣
明代废相以后,析中书政归六部。
去中书省,特存中书舍人,为七品官,职书翰而已。去门下省,特存给事中,虽七品官,而有封驳之权。尚书省不复设令、仆,升六司尚书分为六部,秩二品。
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副之。六部之上,更无领袖,而天子总其成。
其外有都察院司纠劾,通政司达章奏,大理寺主平反,为九卿。然惟都察院权较重,并六部尚书为七卿。明官盖有卿而无公。【明初立中书省总文治,都督府统兵政,御史台振纪纲,略师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分职之意。及罢中书省,同时罢御史台,(后更置都察院。)又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省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而考核听之府部。如是则吏、兵、户三部之权稍重,而总裁则归之皇帝也。】
另设内阁大学士,为天子襄理文墨。
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下,故名“内阁”。时设大学士者共四殿:中极、【旧名:“华盖。”】建极、【旧名:“谨身。”】文华、武英;两阁:文渊阁、东阁。
并正五品,朝位班次在尚书、侍郎下。
洪武时,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奏章批答,皆御前传旨当笔。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载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文辅言:“自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箚凡一千一百六十件,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故君主独裁,非精力过绝人,其势必不可久。
成祖以后,始有“内阁”之称。
由翰林院侍讲、侍读、编修、检讨等官简用,无定员。使参预机务。【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
永乐、洪熙两朝,每召内阁造膝密议,然批答亦出自御笔,不委他人。
成祖时,解缙、胡广等既直文渊阁,犹相继署院事。
仁宗后,阁权渐重。
杨溥、杨士奇、杨荣称“三杨”,以东宫师傅旧臣,领部事,兼学士职,地位渐隆,礼绝百僚,始不复属院事。
至宣德时,始令内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此由君主生长深宫,一两代后,精力智识皆不如前,遂渐渐不亲政事,懒于接见大臣;愈懒愈疏,愈不明白外面事理,遂愈不敢与大臣直接对面办事。“条旨”始宣德,据弇山堂别集、明史宰辅年表,谓:“至仁宗而后,裁决机宜,悉由票拟”是也。又王琼双溪杂记云:“英宗九岁登基,有诏:凡事白于张太后(英宗祖母),然后行。太后令付内阁议决,每数日必遣中官入阁,问连日曾有何事商榷,具帖开报验看。不付阁议者,即召司礼监责之。内阁票旨始此。”则谓始正统。殆至是始成定制耳。】
诏诰起草,唐时属中书舍人,后翰林学士越职代之。内阁拟旨,正似翰林之知制诰,并非宰相职也。至明代中书舍人乃七品官,专职书写而已。
中易红书批出。
太祖定制,内侍毋许识字。至宣宗时,始立内书堂,内官始通文墨,掌章奏,照阁票批朱,与外廷交结往来。
然遇大事,尚犹命大臣面议。
其后始专命内阁条旨。皇帝深居内殿,不复常与大学士相见。
甚至宪宗成化以后,迄与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三年,其间延访大臣者,仅孝宗弘治之末数年,而世宗、神宗则并二十余年不见朝。群臣从不见皇帝之颜色。【野获编卷一有明代召对趣话一则云:“先是宪宗以微吃,赐对甚稀。一日,召阁臣万眉州(安)、刘博野(吉)、刘寿光(珝)等人,访及时政,俱不能置对,即叩头呼‘万岁’,当时有‘万岁相公’之谑。今上(万历)渊默岁久,自庚寅元旦召吴门(申时行)、新安(许国)、太仓(王锡爵)、山阴(王家屏)入对以后,又二十五年而为乙卯之四月,以张差闯宫一事,召方德清(从哲)、吴崇仁(道南)二相入内商榷。方唯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噤不能出声。及上怒,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厉声命拿下,群阉哄聚殴之。事出仓卒,崇仁惊怖,宛转僵仆,乃至便液并下。上回宫,数隶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数日而视听始复。盖崇仁自登第后,尚未观穆若之容,一旦备位政本,不觉失措至此。”又赵翼陔(该)余丛考,有“明中叶天子不见群臣”条,可参看。】
大学士王鏊(ào)论视朝,曰:“上下不交,未有如近世之甚者。君臣相见,不遇视朝数刻。君或不识其臣,臣或不交一言于君。上下不过章疏批答相关接,刑名法度相把持而已。非独沿袭故常,亦其地使然。何也?本朝视朝于奉天门,未尝一日废。【明常朝有御殿仪、御门仪。每日晨兴,御奉天门,午、晚复出坐朝,一日而三朝焉,可谓勤政。其后御殿礼废,午、晚朝亦废,世宗、神宗则并常朝御门,亦数十年不一举。】然堂陛悬绝,威严赫奕,将军持鈲(孤),御史纠仪,鸿胪举不如法,通正司奏上,特是之,命所司知之而已。谢恩见辞,惴惴而退,上何尝闻一事? 下何尝进一言?
欲上下之交,莫若复古内朝之法。周时有三朝,库门之外为‘外朝’,询大事在焉。【非常朝。】路门之外为‘治朝’,日视朝在焉。【常朝。】路门之内曰‘内朝’,亦曰‘燕朝’。视朝而见群臣,所以通上下之情。听政而适路寝,所以决可否之计。
汉制,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盖外朝为尊,中朝为亲。【周制常朝旅揖、特揖,其仪甚简。汉常朝仪不著,殆亦近古。叔孙通朝仪,非常朝之仪。唐、宋重常朝,其仪特备,已非秦、汉之旧。】唐皇城之南一门曰承天,正旦、冬至取万国之朝贡则御焉,盖古之外朝也。其北曰太极门,其内曰太极殿,朔、望视朝在焉,盖古之治朝也。又北曰两仪门,其内曰两仪殿,常日听朝而视事,盖古之内朝也。【贞观初,每日临朝,十三年三日一朝,永徽中五日一朝,文官中五品以上号‘常参官’。玄宗怠于政事,乃有紫宸殿入阁,所见惟大臣,百官俟朝正衙者无复见天子。中叶以还,又有开延英召对,则并非正殿。】
宋时常朝则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则垂拱殿,正旦、冬至、圣节称贺则大庆殿,赐宴则紫宸(辰)殿,或集英殿,试进士则崇政殿。侍从以下五日一员上殿,谓之‘轮对’,则必及时政利害。内殿引见,亦或赐坐。【汉、唐君臣决事殿廷,皆列坐。宋初范质为相,始请皆立。汉、唐有不时之朝,如汲黯见武帝于武帐,魏征见太宗于便殿。宋以下则待召而入。】盖亦三朝之遗意。太祖、太宗时,华盖、谨身、武英殿筵宴奏事,则内朝也。
今久不御,上下之交绝而不通,天下之弊由是而积。外朝或可间歇,内朝必以时举。六部诸司以次奏事,大臣五日一次起居,侍从、台谏五日一员上殿轮对,或不时召见。咫尺相对,略去威严。上不难于问,下不难于对。人才贤否、政事得失、风俗善恶、闾阎疾苦、古今治乱,皆得毕陈于前,则上下之情可通,内外之壅蔽可决,天下之事有何不可为者?”王鏊之言,特欲复明初之规模,而明室帝王之昏惰,则并有不止如鏊之言者,明政乌得不乱?
独裁的皇帝不问政事,最著者自推神宗。
万历二十九年,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朝臣请简补,不听。三十四年,王元翰疏:“朱赓(gēng)辅政三载,犹未一觏天颜。九卿强半虚悬,甚者阖署无一人。监司、郡守亦旷年无官,或一人绾数符。两都台省,寥寥几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馆,亦越常期。御史巡方事竣,遣代无人。九边岁饷缺至八十余万。天子高拱深居,章疏一切高阁。”四十一年叶向高疏:“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俱不省。全国政事归皇帝独裁,皇帝又不向任何人负责,朝政懒废堕弛至此,亦历史中奇闻也。
自然有权臣应运而生。
世宗时,夏言、严嵩遂弄大权.【严嵩柄政达二十年。世宗初亦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下,而弄权者即借以行私。明代君主非重法即怠荒,皆足以败事。】
自此以后,内阁学士朝位班次升六部上。【惟终明世,大学土秩止正五品,其官仍以尚书为重。署衔必曰“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本衔转在下,兼衔反在上。】
然皇帝于内阁不相亲接,其间尚隔着一层太监的传递。阁权最高仅止于票拟。
朝廷命令传之太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传之内阁。内阁陈说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达之太监,太监乃述之御前。
于是实际相权【或竟称君权。】一归寺人。
皇帝不赴内阁亲视政务,故令阁臣票拟。皇帝在内寝仍不亲政务,则批红亦由太监代之。【或皇帝降旨,由司礼监在旁写出事目,付阁臣缮拟。】
因此明代司礼监,权出宰辅上。
英宗时王振,【其时票拟尚在内阁,然涂棐(fěi)疏已言,英宗时批答多参以中官。】武宗时刘瑾,【则专揽益甚。刘健疏:“近者旨从中下,略不与闻。有所拟议,竟从改易。”则正德初已然。】皆是。以后司礼监遂擅权。瑾每奏事,必侦帝为戏弄时。帝压之,及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专决,不复白。每于私第批答章奏,辞率鄙冗,焦芳为之润色,李东阳俯首而已。【李氏尝有疏自白,谓:“臣备员禁近,与瑾职掌相关。凡调旨撰敕,或被驳再三,或径自改窜,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递出誊黄,逼令落稿,真假混淆,无从别白。臣虽委曲匡持,期于少济,而因循隐忍,所损亦多。”此正可见内阁票拟,必经皇帝批答,司礼监既窃此权,自可箝制阁臣也。又按:洪武十七年铸铁牌,置宫门中,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河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又太祖制,内臣不许识字。宦官通文墨,自宣宗时设内书堂始。然非朝臣附丽羽翼之,虐焰亦不若是烈。首以阁臣比内侍,则焦芳也。】
因此宦官逐渐骄横跋扈。
张东白云:“自余登朝,而内阁待中官之礼几变。天顺间,李文达【贤。】为首相,司礼监以议事至者,便服接见之。事毕,揖之而退。彭文宪【时。】继之,门者来报,必衣冠见之。与之分列而坐,阁老面西,中官面东。中官第一人,对阁老第三人,虚其上二位。后陈阁老【文。】则送之出阁。后商文毅【辂。】又送之下阶。后万阁老【安。】又送至内阁门矣。今凡调旨议事,掌司礼者间出,使少监并用事者传命而已。”【文震孟传则谓:“大臣入阁,例当投河司礼大奄,兼致仪状。”】又嘉靖中,有内官语朝臣云:“我辈在顺门上久,见时事凡几变。昔日张先生【璁。】进朝,我们要打恭。后来夏先生【言。】我们只平眼看看。今严先生【嵩。】与我们恭恭手才进。”【世宗驭内寺最严,其先后不同已如此。】
而阁臣中想实际把握政权者,最先便不得不交结内监。【时谓:“大臣非夤缘内臣不得进,非依凭内臣不得安。”即如张居正,亦交结内侍冯保也。】
其次又须倾轧同列。
阁臣不止一人,职任上并无严格分别之规定。严嵩倾去夏言,与许瓒、张璧同为大学士,而瓒、璧不得预票拟,大权遂一归嵩。自是以后,票拟专首揆,余旁睨而已。【万历十一年,御史张文熙言阁臣专恣,其一即指票拟不使同官预知。申时行争之曰:“票拟无不与同官议者。”可见阁臣票拟权,在当时理论上仍不许首揆专制也。】万历之季,疏多留中,首揆亦闲坐终日。
国家并未正式与阁臣以大权,阁臣之弄权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此乃“权臣”,非“大臣”。权臣不足服众。【杨继盛劾严嵩,谓:“祖宗罢丞相,设阁臣,备顾问、视制章而已。嵩乃俨然以丞相自居。”御史刘台劾张居正,亦谓其“俨然以相自处”。又曰:“祖宗朝,一切政事,台有奏陈,部院题复,抚按奉行,未闻阁臣有举劾也。居正定令抚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册,一送内阁,一送六科,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夫部院分理国事,科臣封驳奏章,举劾其职也。内阁衔列翰林,止备顾问,从容论思而已。居正创为是说,欲协制科臣,拱手听令,祖宗之法若是乎?”居正因此上书乞休,自谓:“臣之所处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今言者方以臣为擅作威福。”可见一切症结,实在内阁制度之本身也。又明史七卿年表:“洪、宣以后,阁体既尊,权亦渐重,于是阁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骋意见,以营其私,而党局分焉。科道庶僚,乘其闲隙,参奏纷孥。驯至神宗,厌其嚣聒,置而不论。”此岂非政体失调有以致之乎?】故虽如张居正之循名责实,起衰振敝,为明代有数能臣,而不能逃众议论。
张居正为相,治河委潘季训,安边委李成梁、戚继光、俞大猷。太仓栗支十年,太仆积贮至四百万。及其籍没,家资不及严嵩二十之一。然能治国,不能服人。法度虽严,非议四起。继之为政者,惩其败,多谦退缄默以苟免。因循积弊,遂至於亡。
黄梨洲谓:“有明一代政治之坏,自高皇帝废宰相始。【明夷待访录。】真可谓一针见血之论。
明代一面废去宰相,一面又用严刑绳下。锦衣卫、【锦衣卫狱又称“诏狱”,始太祖时。】东厂、【永乐设,掌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由宦者领之,与锦衣卫均权。】西厂,【宪宗宠汪直设,命同河外事,所领缇(tí)骑倍东厂。武宗时,刘谨又设之。神宗时,冯保擅权,又建“内厂”,即西厂之变相。于是名东厂曰:“外厂”。魏忠贤秉政,内、外厂备极刑惨。】成为皇帝的私法庭,可以不经政府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其权全操于内寺。
初领五都督府者,皆元勋宿将。永乐间,始设内监监其事。沿习数代,勋戚纨绔司军纪,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内监之权又侵入于军事。其他明代如皇庄、矿税、上供、采造重重扰民事,亦皆奄寺主之,则奄权又侵及于财政。【明祖著令:内官不得预政事。永乐中,遣郑和下西洋,侯显使西番,马骐镇交趾,且以漠北诸将皆洪武旧人,以中人参之。又设东厂预事,宦官浸任用。明祖之废宰相,与永乐之任宦寺,皆出一时私意。明代规模定于二君,祸根亦胥重于是矣。】
内寺之权,极盛于熹宗时之魏忠贤。
天启六年,浙抚潘汝桢始为忠贤立生祠,天下争废书院应之。监生陆万龄请祀忠贤于国子监,又请以忠贤配孔子。崇祯时定逆案,首逆凌迟者二人,为忠贤、客氏。首逆同谋决不待时者六人。交结近侍秋后处决者十九人,结交近侍次等充军者十一人,又次等论徒三年赎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减等革职闲住者四十四人,共二百零九人。【忠贤本族及内官党附者又五十余人。其时文臣有崔呈秀等“五虎”,武臣有许显纯等“五彪”,又有“十狗”“十孩儿”、“四十孙” 之号。自内阁六部至四方督抚,无非逆党,骎骎乎可成篡弑之祸。忠贤目不识丁,弄权至多不过六、七年,少仅三、四年,蟠结攀附之盛已如此,则其时士风官方,亦可知矣。】
在一种黑暗的权势下面,鼓荡出举世谄媚之风,而同时激起名节之士之反抗,而党祸于此兴。
明朝一种谄媚结附之风,盖由中叶以后,政治浑浊而引起。严嵩当国,朝士为干儿义子者至三十余辈。张居正卧病,六部大臣九卿、五府公侯伯俱为设醮。翰林、科、道继之,部属、中、行继之,诸杂职又继之,外官南京、楚、闽、淮、漕又竞起应之。黠(xiá)者以献媚,次亦避祸不敢立崖岸。时独一顾宪成,削名不屈。无论为张居正,为魏忠贤,自趋权附势者视之,则同样为权势之代表。而自守正不阿者论,则此等权势亦同样应该反对。反对此等权势者,酝酿于讲学,结集于书院。而张居正亦尽力摧毁天下书院,魏忠贤则前后两次杀六君子十二人,党祸至于不可收拾矣。
又按:黑暗政权之普通象征,厥为贿赂。王振时,每朝觐官来见,以金为率,千金者始得醉饱而出。【稗史类编。】振籍没时,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六、七尺者二十余株。【振传。】李广殁后,孝宗得其赂籍,文武大臣馈黄、白米各千百石,盖隐语,黄者金,白者银也。【广传。】刘谨时,天下三司官入觐,例索千金,甚有至四、五千金者。【蒋钦传。稗史则谓:“布政史须纳二万金”。】科、道出使归,亦例有重贿。【许天锡传。】谨败后,籍没之数,大玉带八十东,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据王鏊笔记。】瑾窃柄不过六、七年耳。其后钱宁籍没时,亦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东。【宁传。】魏忠贤史不载其籍没之数,其富当更胜于瑾也。顾不必宦官为然。严嵩为相二十年,籍没时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余万两,他珍宝不可数计。【嵩传。又稗史载:“严世蕃与其妻窖金于地,每百万两一窖,凡十数窖。”】当时文武迁擢,但问贿之多寡。【扬继盛疏。】
吏、兵二部持本就嵩填注。【董传策疏。】边臣失事纳赇,无功可赏,有罪不诛。文武大臣赠谥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周冕疏。】虽州县小吏,亦以货取。【沈链疏。】户部发边饷,朝出度支门,暮入嵩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边镇使人伺嵩门下,未馈其父子,先馈其家人。家人严年已逾数十万。【张翀疏。】
政府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积可支数年。【王宗茂疏。】水陆舟车载还其乡,月无虚日。【董传策疏。又徐学诗疏谓:“都城有警,密运财南还,大车数十乘,楼船十余艘。”】嵩本籍袁州,乃广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邹应龙疏。】其后陈演罢相,以资多不能行,遂为闯贼所得。贿随权集,贪黩黑暗,谄媚趋附,胥可于此见之。然则又何怪于党祸之兴与流寇之起也!
直待全国正人都卷入党祸,而国脉亦遂斩。
第三十七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下)
一、明初的几项好制度
但明初政治,亦有几点特长处。
(一)明初之学校贡举制度
明主一面废宰相,用重刑,一面却极看重学校。明主盖知政治不得不用读书人,故一面加意培植养成,一面却设法削其权任,杀其气焰。
洪武八年,颁行学校贡举事宜。【此据永乐大典,见全祖望集。】
生员分二等。
一、府州县学舍之生员。【有定额,自四十人以下为差,日给廪饩。】
二、乡里学舍之生员。【无定额,三十五家置一学,名“社学”。】
府、州、县学舍生员之资格,以官员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读过四书者充之。
其学科有经、史、【分九经、四书、三史、通鉴、庄老、韬略等。】礼、律、乐、射、算等项。【晨习经、史、律,饭后治书、礼、乐、算,晡后习射。余力学为诏诰、笺表、碑版、传记等应用文字。】
其考试分按月考验,及三年大比。
贡至行省,拔尤送京师,并妻、子资送。
贡士天子临轩召见,【说书一过,试文字、射、算。】分科擢用。【有经明行修、工习文词、通晓四书、人品俊秀、言有条理、精习算法诸科、以诸科备者为上,以次降,不通一科者不擢。】
其任用有为御史、知州、知县、教官、经历、县丞、部院书吏奏差、五府掾(yuàn) 史不等。
其乡里学舍之师资,由守令择有学行者教之。【在子弟为师训,在官府称“秀才”。教科自百家姓、千字文以至经、史、律、算。】
考试亦三年一大比,师生皆有升进。【行省拔秀才之尤者贡之朝,守令资送其妻、子入京。天子临轩试,加以录用。生员俊秀者入学,补缺食饩。不成材者听各就业。】
学校之盛,为唐宋以来所不及。
明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一百余员,弟子无算。又凡生员入学始得应举,则学校与考试两制度已融合为一,此实唐宋诸儒所有志而未逮者。至其末流,渐废渐坏,有名无实,则又当别论。
至国子监有“历事监生”之制。
国子学改称“国子监”,监生分赴诸司先习吏事,谓之“历事监生”。亦有谴外任整理田赋、清查黄册、兴修水利等事,学十余年,始拨历出身。
出身优异。
洪武二十六年,尽擢国子生六十四人为布政、按察两使,及参议、副使、佥事等官,为四方大吏者尤多。台谏之选,亦出于是。常调亦得为府、州、县六品以上官。
布列中外,一时以大学生为盛。
明代国学,即至后来,亦比唐宋较见精神。
学生既得历事,又有优养,而尤重司成之选,特简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及至中叶,名儒辈出。如李时勉、陈敬业、章懋、罗钦顺、蔡清、崔铣、吕枬(zhān)分教南北。画则会馔同堂,夜则灯火彻旦,如家塾之教其子弟。故成材之士,多出其门。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
明制中尤堪称述者,在其翰林院。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其先本内廷供奉艺能技术杂居之所。
此犹秦汉初年之博士及郎官。旧唐书职官志言:“翰林院有合练、僧道、卜祝、术艺、书弈,各别院以廩之。”【其见于史者,天宝初,嵩山道士吴筠。乾元中,占星韩颖、刘烜。贞元末,弈棋王叔文,侍书王伾。元和末,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宝历初,善弈王倚,兴唐观道士孙准。并待诏翰林是也。】亦有名儒学士,时时任以草制。【此亦视为艺能之一。】 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因其常于北门候进止。】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垍(jì)等为之。】掌中外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此则犹汉武帝侍中内朝多任文学之士也。嗣乃选文学士号“翰林供奉”,分掌制诰、书勅。此则以内廷渐分外朝之权,正与汉武以侍中诸文士参预国政夺宰相权相似。
玄宗时,【开元二十六年。】别置学士院,【在翰林院之南,始正式与翰林院分而为二,然犹冒翰林院之名。因唐别有弘文馆学士、丽正殿学士故也。】自此学士与待诏有别。
赵璘因话录:“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先赐,本司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别日。’”又文纪宝历二年,省“教坊乐官、翰林待诏、技术官”云云,此种分别,犹如汉博士专尊五经儒士,而百家尽黜也。
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后选用益重,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
此则相权内移,正如汉代尚书代三公之实权矣。【兴元元年,翰林学士陆贽奏:“学士私臣,玄宗初待诏内庭,止于应和诗赋文章。诏诰本中书舍人职,军兴之际,促迫应务,权令学士代之。今朝野乂宁,合归职分。”识者是之。】
宋代则翰林学士,亦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并有侍读、侍讲、说书等经筵官,亦与翰苑同为政府中清美的缺分。
而馆阁之选,更为士人荣任。
凡直昭文馆、直史馆、直集贤院、【此为国史三馆。太宗时新建三馆,赐名“崇文院”。】直秘阁,【端拱初,就崇文院中堂建。】与集贤殿修撰、史馆修撰、直龙图阁,皆为馆阁高等。其次曰集贤校理,曰秘阁校理。官卑者曰馆阁校勘,曰史馆检讨。均谓之“馆职”。记注官缺,必于馆职取之。非经修注,不除知制诰。元丰以前,馆职非名流不可得。凡状元制科一任还,及大臣论荐,乃得召试,入格乃授,谓之“入馆”。时人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qiàn),不为监。”其贵如此。
实为当时政府一种储才养望之清职。
刘安世谓:“祖宗之待馆职,储之英杰之地,以饬其名节。观以古今之书,而开益其聪明。稍优其廩,不责以吏事。所以滋长德器,养成名卿贤相也。”
至于明代,翰林院规模,益臻崇宏,经筵宫、史官均归入翰苑,翰林院更明显的变成一个中央政府里面惟一最高贵的学术集团。这一个集团,与王室在在保有很紧密的关系。内阁学士,即从翰林院分出。
英宗正统七年,翰林院落成,学士钱习礼不设杨士奇、杨荣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杨以闻,乃命工部具椅案,礼部定位次,以内阁固翰林职也。嘉、隆以前,文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始径称“内阁”。
至詹事府【主辅导太子。】官职,亦为翰院旁支,与侍讲、侍读等同为王室导师。
而明代翰林院一个更有意义的创制,则为庶吉士之增设。
翰林院有庶吉士,正如国子监有历事生,以诸进士未更事,俾先观政,候熟练然后任用。
大率进士第一甲得入翰林,而二甲、三甲则得选为庶吉士。
进士径入翰林,始洪武十八年。永乐以后,惟第一甲例得入翰林,二甲、三甲必改庶吉士,乃得铨注。
自有庶吉士而翰林院遂兼带有教育后进之性质。
其先庶吉士命进学于内阁。
永乐三年,命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新进士中选材质敏美者,俾就文渊阁进学。其先洪武六年,已有乡贡举人免会试,择年少俊异者肄业文华堂之制。【又洪武十四年六月,诏于国子诸生中选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称之曰“老秀才”,礼遇甚厚。此皆为后来庶吉士制度之先声。可见明祖未尝不思作育人才,后人谓明祖创为八股文以愚世,非也。】后景帝时,又有东阁进学之事。
并时经帝王御试。
永乐中,召试庶吉士多在文华殿。宣宗时,又有斋宫考艺。正德后,庶吉士止隶翰林,遂罕御试。
其间有经长时期之教习。
远则八、九年,近则四、五年,而后除授。有不堪者,乃改授他职。永乐四年,庶吉士陈孟洁、曾春龄辈卒于京师,或以教习已近十年为言,上怒,于是张叔颖等皆除通判。
学成每得美擢。
大抵以授翰林院编修、检讨诸职为常。宣德以前兼授部属、中书等官,正统间始有授科、道者。
翰林院本为储才养望之地,明初【洪武、永乐两代。】尤能不断注意到社会上的名儒耆俊,网罗擢用。
皇帝以及储君,时时与翰林学士接近,既可受到一种学术上之熏陶,又可从他们方面得到很多政治上有价直的献议或忠告。
翰林学士除为讲官、史官、修书、视草等规定的职务外,如议礼、审乐,定制度、律令,备顾问,诤得失,论荐人才,指斥奸佞,以常获从幸,尤见亲密,实多有匡救将顺之益也。
而一辈翰林学士,又因并不负有行政上实际的责任,【无专掌,无钱谷簿书之烦。明代翰林亦无青词斋文等无聊文字之应酬。当时称之为“玉堂仙”。一甲三人为“天上生仙”, 庶吉士则“半路修行”也。】而望荣地密,从容中秘,得对古今典章沿革,制度得失,恣意探讨,以备一旦之大用。而庶吉士以英俊后起,亦得侍从台阁,受一种最名贵而亲切的教育。实在是国家培植候补领袖人才之一种好办法。【庶吉士亦得建言白事。】
在贵族门第的教育【此种教育,对于政治传统,特有关系。】消失以后,在国家学校教育未能切实有效以前,此种翰林院教习庶吉士的制度,实在对于政治人才之培养,极为重要。【国子监历事生则与翰林院庶吉士并行并济。】
元代许衡罢中书,为国子师,所教习蒙古族人侍御贵近子弟,其后皆为重臣。明制实模仿于此。
洪武六年开文华堂肄业,太祖谓宋濂等曰:“昔许鲁斋诸生多为宰相,卿其勉之。”可证。翰林院制度后为清代所沿袭。清代政治上人物以及学术上之贡献,由此制度助成者,尚不少也。
(三)其它
明初又厉行察举之制,【罢科举者凡十年,至十七年始复,而荐举之法仍并行不废。】
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吏部奏荐举当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余人,少亦至一千九百余人。】
拔用人才,不拘资格。
由布衣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有径拜为大学士者,有起家为尚书、侍郎者。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
又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zhé)予美官。
又奖励人民上书言事。
凡百官、布衣、百工、技艺之人,皆得上书。并许直至御前奏闻。【沿及宣、英,流风未替。虽升平日久,堂陛深严,而逢掖布衣、刀笔掾史、抱关之冗吏 、荷戈之戍卒,朝陈封事,夕达帝阍(hūn)。采纳者荣显,报罢者亦不罪。英、景之际,尚不可胜书。】
有六科给事中掌封驳,谓之“科参”。
给事中原属门下省,明代罢去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给事中得驳正到部,谓之“科参”。六部之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又廷议大事、廷推大臣、廷鞠大狱,给事中皆预。
位虽低而权重。
如此,只要上面有精明强干的皇帝,【如洪武、永乐。】下面学校贡举制度能继续不懈,社会优秀分子逐渐教养成才,逐渐加入政府。又有翰苑制度,为政府特建一个极富学术意宋的衙门,做政府的领袖人才的回翔地。既以通上下之志,又以究古今之变,使常为全部政治的一个指导机关。又使下级官僚乃至地方民众,常得风厉奋发,在政府中有不时参加及相当发言的地位。此种政治,宜可维持一个相当时期,不致遽(jù)坏。【明祖鉴前代女祸,首严内教。终明一代,宫壸肃清,论者谓其超轶汉、唐。刑法已宽于建文,而重峻于永乐。援用宦竖,亦始成祖。若明无靖难之变,其政制或可不如以后之所至。】
故洪武以来,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其时地方官每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有加擢者。守牧称职,增秩或至二品,监司入为卿贰者比比。又常特简廷臣出守,有尚书出为布政使,而侍郎为参政者。又常由大臣荐举,又时遣大臣考察黜陟(chù zhì)。【府、州、县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斋勅往劳,增秩赐金。仁、宣之际犹然。】又重惩贪吏。故明之吏治,且驾唐、宋而上之,几有两汉之风。英、武之际,虽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之虞,由吏鲜贪残故也。【惟英宗天顺以后,巡抚之寄渐专,监司、牧守不得自展市,乃成重内轻外之势。】
其他又如明初卫所制度,颇得唐府兵遣意。
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地系—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千一百二十八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每军给田五十亩为一分。【或百亩、七十、三十、二十亩,以土地肥瘠为差。】最盛时,中外卫所军百余万。【洪武二十三年,京师二十万六千二百八十人,外九十九万二千一百五十四人,为最盛。】岁得粮五百余万石,官俸兵粮皆於是出。太祖曰:“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税额:官给牛者十税五,自备者税四或三。亦较魏、晋为优。
黄册、鱼鳞册整顿赋役,清代因之不能革。
鱼鳞册始行於洪武二十年。【其全国完成,当在二十六年。故明会典有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土田统计。】时两浙富民畏避徭役,以田产寄他户,谓之“贴脚诡寄”。是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元制,民夏输丝绢,秋送米粟,乡推一人总其事,若乡官然。明粮长即仿此。粮长以田多者为之。其先,岁七月,州、县委官偕诣京,领勘合以行。粮万石,长、副各一人。输以时至,得召见。语合,輙蒙擢用。然其制頗多流弊。其后官军兑运,粮长不复输京师,而在州里间颇滋害。】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先是,诏天下编黄册,【在洪武十三年。】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坂、坟衍、下湿、沃瘠、沙卤之别毕具。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
明初武功亦足方驾汉、唐。
安南自唐后沦于蛮服者四百余年,永乐时复隶版图,设布政司。【暹(xiān)罗、缅甸,亦通朝贡。】朝鲜在明,虽称属国,而无异域内。朝贡络绎,锡赉便蕃。迄於明亡,犹私心向明不已。成祖亲征漠北,远使南洋,季年朝贡者,殆三十国。
故明代的政治设施,虽论其用心,未得为当,而亦与两汉、唐、宋诸朝并为中国史上之一段光昌时期。【嘉、隆以后,吏治日偷,民生日蹙,国遂以亡矣。】
二、明代政制之相次腐化
惟承平日久,科举进士日益重,而学校贡举日益轻。【学校可以造成所欲期望之人才,科举则只就社会已有人才而甄拔之。又荐举亦益稀,出身全由场屋。】
顾亭林谓:“明科举尤重进士,神宗以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诠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后已。于是不由进士出身之人,遂不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破,而国事大坏。【邱橓(shùn)疏:“荐则先进士,劾则先举监。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眉而立。”贾三近疏:“抚、按诸臣,遇州、县率重甲科而轻乡举。同一宽也,在进士为抚字,在举人为姑息。同一严也,在进士为精明,在举人为苛戾。是以为举人者,非头童齿豁不就选。”二氏之说,皆可与顾语相证。令按:科目之弊,自宋已见。项安世谓:“科目盛自李唐,而唐之取士,犹未尽出于此。有上书得官,有隐逸召用,有出于辟举,有出于延誉。自太平兴国以来,科名日重,至于今二百余年,举天下人才,—限于科目之内。入是科者,虽梼杌(táo wù)、饕餮(tāo tiè)必官之。出是科者,虽周公、孔子必弃之。上不以为疑,下不以为怨。一出其外有所取舍,则上蓄缩而下安,下睥睨(bì nì)而不服。共知其弊而甘心守之。使诸葛亮、王猛处此,必当自出意度,别作垆韛(lú bài),以陶镕天下之人物,以收拾天下之才智,以共了当时之事。自王导、谢安以下,随世就事之人,欲于妥帖平静中密致分数剂量之效,则必不敢变今之说矣。”此南宋时人议论也。中间断于元,至明而其弊又渐滋。昔人谓“自宋以来为举子之天下”,此固与东汉以下至于唐中叶之门第势力不同,而同样足以操纵一时之世界也。】至于翰林之官,又以清华自处,而鄙夷外曹,科第不与资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立。”
英宗天顺以后,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人才亦为科目所限。
时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已群目为储相。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九。科举已视前代为盛,而翰林之盛,则又前代所绝无。【此明史选举志语。】
而教习庶吉士渐渐变成有名无实。
庶吉士在外公署教习,始自正统初年,浸与文华堂、文渊阁时旧规不同。内阁仍有按月考试,仅诗文各一篇,第高下,揭帖开列名氏,发院立案。有志者甚或谢病去。天顺八年庶吉士,于次年相率入内阁求解馆。大学士李贤谓曰:“贤辈教养未久,奈何遽(jù)欲入仕?”计礼应声对曰:“今日比永乐时教养何等?且老先生从何处教养来?”贤大怒,请旨,各授职,罚礼观政刑部。弘治六年,学土李东阳、程敏政教庶吉士,至院阅会簿,悉注病假。其流弊至此。
庶吉士散馆,则资格已成,便可坐望要职。
明代甚拘资格,一与词林之选,便可坐跻华膴(wǔ),往往优游养望。进士散馆后,率请假回籍。吏部辄案原资起用。有家居敷十年,迁至尚书、侍郎,始入朝供职者。偶有一、二调外及改部郎,舆论喧哗,互相袒徇。谢肇淛谓:“唐宋之代,出为郡守,入为两制,未尝有此格。”【邱橓疏。】
翰林为贮才之地,吏部为抡才之所,此两官特为明世所重。
明制,六部吏、兵为贵,以主文、武之铨选也。而吏部执掌尤重。吏部凡四司,文选掌铨选,考功掌考察,其职尤要。明史选举志言:“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可见明吏部之权重。霍韬疏:“迩年流弊,官翰林院者不迁外任,官吏部者不改别曹,升京官者必由吏部。人辄以二官为清要,中外臣工不畏陛下而畏吏部,百官以吏部以内阁为腹心。”
及翰林院既不能培养人才,而吏部选举,又渐渐有拈阄(niān jiū)、掣(chè)签之法,而选举遂不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