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派是正统的北方派。他们与洛阳的中原派不同。一主理想,【洛。】而一重经验。【朔。】一主徹底改革,【洛。】而一则主逐步改良。【朔。司马光谓:“治天下譬之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 】故一为“经术派”,而一则为“史学派”。
新学者以通鑑为元祐学术。政和时,诏士毋得习史学,即以斥元祐。陈了翁则云:“变故无常,惟稽考往事,则有以知其故而应变。王氏乃欲废绝史学,而咀嚼虚无之言,其事与晋人无异。”又了翁弹蔡京云:“灭绝史学似王衍。”此皆以元祐为史学也。新党则奉王安石为经学,与洛学路径较似。南渡以下,洛学渐盛,遂与新学兴争端。秦桧、赵鼎迭相,鼎主程颐,桧主王安石。桧死,高宗乃诏:“毋拘程颐、王安石一家之说,务求至当之论。”孝宗淳熙五年,以侍御史谢廓然言,敕“有司毋以程颐、王安石之说取士”。朱陆意见不同,亦尚隐有一袒伊川、一护荆公之迹。盖新学与洛学自为近也。
故洛学、新学同主“王霸之辨”,【程颢上神宗皇帝书,有一篇专论“王霸”。】而司马光则不信此说,可为他们中间最显著的区别。
洛、蜀、朔分党,司马光已死,光不在党派中。惟朔派多系司马光弟子。光谓:“合天下而君为王。分天下而治为伯。方伯,渎也。天子,海也。小大虽殊,水之性奚以异?”又曰:“后世学者以皇帝王霸为德业之差,谓其所行各异道,此乃儒家之末失。”
惟其不信王霸之辨,故亦不主三代之道与秦、汉、隋、唐绝异。因此他们不肯为复古之高论。他们政术似乎只主就汉、唐相沿法制,在实际利害上,逐步改良。
王安石行保甲,期复兵农合一之古制,此为洛学所赞同。司马光则谓:“太祖定天下,曷(hé)尝用民兵?”此等议论,颇近于蜀派矣。后朱子谓:“京畿保甲,荆公做十年方成,元祐时温公废之,深可惜。”朱子承洛学,政见亦与荆公近也。
又洛学与新学皆推尊孟子,而司马光著疑孟。孟子论政偏于理想,王霸之辨即从孟子来。熙宁初,王安石欲复经筵坐讲之制,元祐间程颐亦争坐讲。陆佃【陶山集卷十一。】谓:“安石性刚,论事上前,有所争辩时,辞色皆厉,上輙改容为之欣纳。”盖自三代而后,君臣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
陆象山荆公祠堂记即发挥此义。程颢上神宗书极论帝王必立师傅,新学、洛学皆欲以师傅之尊严,驾汉、唐君臣形迹之上。此义亦本孟子。而蜀、朔两派则毋宁谓其态度乃偏于尊君。此亦经史、王霸之大辨也。【洛党、新党主尊师,即主尊相,总之求以学术超驾于君权之上也。此等理论接近儒家,偏于理想而为趋新。
朔党、蜀党则主尊王,仅就汉、唐以下历史事态立说,偏于现实而为守旧,又近似于法家也。南宋时朱子尚极论之,谓:“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才可仔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亦知得仔细。今顷刻便退,君臣间如可得同心理会事?”(语类一二八。)
朱子此等议论,正与陆象山荆公祠堂记抱同一态度。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语类一三四。)若照当时洛党、新党理论,所谓王霸之辨,政治必须有一番徹底改革。张浚之报苗傅,亦谓:“废立之事,惟宰相大臣得专之”,此等皆所谓宋儒议论也。此后元、明、清三朝,正向此项理论加以迎头之挫压。元、清两代以狭义的部族政权为骨干,自不乐此项理论。明太祖虽驱逐元人,却见解不能到此。其后张居正乃大呼尊君卑臣,谓是祖法,深仇讲学之士,遍毁天下书院,则真是中国传统之所谓法家,即朔党、蜀党亦不致出此耳。】
这一种态度,其好处,在于平稳不偏激,切于事情。而其弊病则在无鲜明之理想,因应事实不徹底,结果陷于空洞与懈弛。
神宗初议并营,文彦博、苏轼等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帝卒从王安石议。时又议拣汰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司马光、吕公弼、陈荐、李常先后论奏以为非宜,帝手诏拣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冗兵大省。【自熙宁至元丰,兵饷岁有销并。】此等处见新党之锐气敢为。旧党论节财省用,固为胜于新党。然节财省用之大者,莫如去冗卒,而旧党顾又因循持重,此正襮(bó)露旧党之弱点。
元祐力反熙宁,大部即由朔派主持,而操之过激。
元祐初,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即范纯仁、苏轼亦皆争之。】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不便?”可见绍圣之政,亦元祐诸老有以激成之矣。蔡确新州之贬,遂造循环报复之端,【范纯仁、苏轼亦力争之。】此皆其已甚也。
他们除罢免熙、丰设施外,自己却并无积极的建树。
后人谓:“元祐诸君子,若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遊卒岁。”此正道著元祐病痛。至拥载高后,谓以母革子,借母后临朝之力,置哲宗于不顾,更为失策。无论理论不圆满,而幼主年事渐长,高后一崩,反动遂起,亦元祐诸臣自有以召之。【在尊王理论之下,亦惟有如此。】
财政无办法,更不足以关折主持新政者之口。
元祐年四月,王安石卒。八月,范纯仁即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此即“青苗”也。以台谏交争而罢。然可以见元祐不可久矣。曾布谓:“神宗时,府库存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为臣坏三十年之大计,恐未公。”【通鉴长编。】毕仲游【洛派。】与司马光书谓:“当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元祐诸老徒责王安石用言利臣,然政府不能常在无财乏用中度日。元祐能废新法,而不能足财用,则宜乎新法之终将复起。
大程似乎颇见司马光才不足负当时之艰难。
二程语录:“伯淳道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
而温公于伊川经筵进讲,亦有不满。
刘元成言:“哲宗尝因春日折一枝柳,程颐为说书,遽起谏曰:‘方今万物生荣,不可无故摧折。’哲宗色不平,因掷弃之。温公闻之不乐,谓门人曰:‘使人主不乐亲近儒生者,正为此等人也。’”
这两派在政见上本不相近,只为反对王安石只求行法、不论人品的一点上,两派却绾合起来了。
司马光尝谓:“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见遵尧录。此处确又是儒家正统也。】又仁宗时,光上疏论理财三事,乞置总计使,云:“宽恤民力,在于择人,不在于立法。”又曰:“为今之术,在随材用人而久任之,在养其本原而徐取之,在减损浮冗而省用之。”则光非不主理财,惟其意见自与安石大异。【惟此等意见,在安石未相,政局未动摇前,尚有济效。在安石相后,政局已变,则仅此不足救时。大抵温公之人与学,俱是人参、甘草也。】
又一为蜀派。【西南派。】蜀派的主张和态度,又和洛、朔两派不同。他们的议论,可以苏氏兄弟【轼、辙。】为代表。上层则为黄老,下层则为纵横。尚权术,主机变,其意见常在转动中,不易捉摸。他们又多讲文学,不似洛、朔两派之严肃做人。
王安石废科举、兴学校,此事在洛派极端赞成,而蜀派则认为“多事”。【苏轼反对兴学校之理论云:“治人在于知人,知人在于南实。治宫室,养游士,置官立师,不帅教者屏之远方,是为多事。”】
王安石又主改诗赋为经义,此层洛学自所赞成,朔派亦不反对。
治平元年,光有定夺贡院科场不用诗赋,已开王氏先声。又治平二年,乞令选人试经义,则光对此事,见解与安石一致。故谓:“神宗皇帝罢诗赋及经学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此诚百世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
而苏轼仍生异议。
谓:“兴德行在于修身格物。设科立名,是教天下以伪。策论、诗赋,自政事言之,均为无益。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毕仲游【西台集。】则谓:“汉、唐诸儒,多抱经白首,然后名家。近世如孙复治春秋,居泰山四十年,始能贯穿自成一说。熙宁、元丰之进士,今年治经,明年应举,经术但为利禄之具,尊经术而反卑之。举子止问得失,王安石在位,则经义欲合王安石;司马光在位,经义欲合司马光。风俗伤败,操行陵夷,未必不由之。诗赋虽欲取合而无由。习诗赋,必须涉猎九经,泛观子史。策论之中,又自有经义。涉猎泛观,必粗知前言往行,治乱得失。而聪明特起之士,因此自见于大。至于经义,则为书者不为诗,为诗者不为易。知一经而四经不知。诗赋声律易见,经义散文难考。诗赋出题无穷,经义问目有尽。诗赋必自作,经义可用他人。诗赋惟校工拙,经义多用偏见。”【刘挚立论亦略似。】似较苏辨更为就实。
王安石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自为正论。苏氏轻为立异,殊若无谓。至毕、刘所争,则事后流弊实情,王安石亦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此亦唐宋人才转变一大关键也。【清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力言科举时文之弊,请将考试条款改移更张,别求遴拔真才实学之道。章下,礼部覆奏,全用苏氏议论,舒议遂寝。文人一时标新立异,其见解乃足贻误六、七百年后人,亦可怪也。】
又如免役,苏氏兄弟初亦反对。【苏辙谓:“役人必用乡户,如衣之必用丝麻,食之必用五穀,不得以他物代换。”】其后司马光复差役,苏氏却又不赞成。【苏轼云:“役可雇,不可差,虽圣人复起,不能使农民应差。王安石但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又按:英宗治平四年,司马光亦曾极论衙前之害,至是乃排众议而复役,亦可惜也。】
他们的学术,因为先罩上一层极厚的释老的色采,所以他们对于世务,认为并没有一种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标准。【此层所以与洛学异。】他们一面对世务却相当练达,凭他们活的聪明来随机应付。他们亦不信有某一种制度,定比别一种制度好些。【此层所以与朔学异。】但他们的另一面,又爱好文章词藻,所以他们持论,往往渲染过分,一说便说到尽量处。近于古代纵横的策士。【此层却得到南方派中一部分的同情,因南人大率好文词也。欧阳修、张方平等较前辈的南方文人,亦颇有近于蜀学者。】
后人说他们【苏氏兄弟。】“勇果于嘉祐之制策,而持重于熙宁之奏议,转手之间而两论立。”【陈龙川语。】但就其对新学之反对而言,则蜀、朔两派早就志同道合。【最先反对荆公者为吕诲、苏洵、张方平。张方平南人,其学却与蜀派相似。三苏自蜀来,张方平、欧阳修为之延誉。荆公独不许老泉,由其学术路径不同。相传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可见荆、蜀路脉早别矣。】
迨朔派力改新政,蜀派却又有些处似与洛派的意见较近。【此便是蜀派态度始终一贯处,并非先后有变。】但就学术意味言,则洛、蜀两派的裂痕,毕竟最难弥缝。【以后朱子承洛学,极抵蜀学,谓:“东坡早拾苏、张之绪余,晚醉佛、老之糟粕。”又谓:“荆公、东坡门人,宁取吕吉甫,不取秦少游辈。以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此刘后邨转述,见文献通考。)】
先秦诸子,虽则异说争鸣,但他们都没有实际把握到政权,因此在学术上愈推衍,愈深细、愈博大,各家完成他各家的精神面目。【只李斯为秦相,便弄出焚书坑儒的事来。西汉窦太后在朝,赵绾、王臧亦见杀。】北宋诸儒,不幸同时全在朝廷,他们的学术意见,没有好好发展到深细博大处,而在实际政治上,便发生起冲突。既为群小所乘,正人见锄,学术不兴,而国运遂中斩。
三、道德观念与邪正之分
宋儒的自觉运动,自始即带有一种近于宗教性的严肃的道德观念,因此每每以学术思想态度上的不同,而排斥异己者为奸邪。这又足以助成他们党争意见之激昂。
温公论张方平为奸邪,而苏氏父子则推之为巨人长德。程颐,洛学奉为圣人,而苏轼谓:“臣素疾程某之奸邪。”孔文仲【其人亦极论新法之非。】劾伊川疏谓:“其人品纤污,天资憸(xiān)巧。”刘安世至目程颐、毕仲游诸人为“五鬼”。谓:“搢绅之所共疾,清议之所不齿。”【刘挚则谓颐“以迂阔之学邀君索价”。】
刘彝、【胡瑗弟子。】程颢明明是君子,但他们亦赞成新法。【刘彝因赞成新法,宋史与沈括同傅。然沈括辈亦未必是小人。】
王安石主新政,至多亦只能说他学术差了,不能说他人品奸邪。【此层朔党人亦言之。刘安世元城语录谓:“金陵亦非常人,其质朴俭素,终身好学,不以官爵为意,与温公同。但学有邪正,各欲行其所学,而诸人辄溢恶,谓其为卢杞、李林甫、王莽,故人主不信。此进言之过。”】
尽目熙宁新党诸人为奸邪,其事在当时洛学一派即所反对。
温公在朝,欲尽去元丰间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今诸人才皆可用,且人岂肯甘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孰不为君子?此等事教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则无绍圣间事。”
范纯仁亦主消合党类,兼收并用。【曾子开谓:“范公之言行于元祐,必无绍圣大臣报复之祸。”按:纯仁乃仲淹子,亦反对新法,元祐时为相。然其政见实与朔党不尽同,曾向温公争差役不得,叹曰:“若欲媚公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元祐元年四月,再散青苗钱,议出范纯仁。时议贬故相蔡确,范持国体欲营救,刘安世等力弹之。】
惜乎当时朔派诸人,“忠直有余,疾恶已甚,遂贻后日缙绅之祸”。【此邵伯温语,见宋史本传。】
且过重道德,转忘所以重道德之本意,循致官场皆重小节,忽大略,但求无过,不求有功。
李清臣著明责篇【宋文鉴一〇四。】谓:“古者用人,视成不视始,责大不责细。今较小罪而不观大节。恤浮语而不究实用,惟固己持禄避事随时之人,乃无谴而得安。故庸平者安步而进,忠愤者半途气折。天下之事,靡靡日入于衰敝。夫拔一臣加之百官之上,非求其谨洁无过,将任以天下之责。今罢退宰相,皆攻其疵瑕,未尝指天下之不治为之罪。纠劾守令,皆以小法,未尝指郡邑之不治为之罪。迁谪将帅,以庖厨宴馈之间,微文细故之末,未尝以蛮夷骄横兵气弗强为之罪。故上下莫自任其责,局局自守,惟求不入于罪。朝廷大计,生民实惠,卒无有任者。天下之大,万官之富,常若无人。英绩伟烈,寂寂于十数载,抱才负志不得有为而老死沉没者,相望于下,可不惜哉!”
南方一种奋发激进之气,暂时为北方的持重守旧所压倒。但是不久即起反动,于是有所谓“绍述”之说。【哲宗亲政,遂反元祐之政。改元“绍圣”。】元祐诸君子尽见黜逐,嗣是遂有所谓“建中靖国”。【哲宗崩,徽宗立,又尽罢新党,复元祐旧臣。嗣改元“建中靖国”,欲立中道,消朋党。】蔡京用事,【司马光尽罢熙、丰之政,惟罢雇役,复差役,最于人情未协,又为期五日,同列皆病其太迫。时蔡京主开封府,独如约。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及绍圣时,章惇相,议复免役法,讲议久而不决,蔡京谓惇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耳,何以讲为?”惇然之,雇役遂定。】新旧相争的结果,终于为投机的官僚政客们造机会。相激相荡,愈推愈远。贫弱的宋代,卒于在政潮的屡次震憾中覆灭。【徽宗时,陆佃言:“今天下之势,如人大病向愈,当以药饵辅养,须其平安。苟轻事改作,是使之骑射也。”宋室即在新旧两派更互改作中断送。新派亦非无贤者,而终不胜意气私利之洶涌。两党皆可责,亦皆可恕也。】
第三十四章 南北再分裂【宋辽金之和战】
一、金起灭辽
宋、辽在长期和平过程中,两国内政乃至国防趋懈弛而腐化。金人突起乘其隙,两国乃继踵覆没。
金起于混同江、长白山之间。【初为靺鞨(Mò hé)氏,元魏时分七部,唐初有黑水(黑龙江)、粟末(松花江)两靺鞨。粟末建渤海国,黑水为役属。契丹灭渤海国,黑水之附属契丹者为熟女真,不在契丹籍都为生女真。金则生女真也。】
其先常以航海攻掠高丽、日本。
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辽圣宗开泰八年,女真曾以巨舰五十艘由图们江口泛海南航。其船长九十余丈,或六、七十丈不等;一船之楫三、四十,载人五、六十。越高丽东岸,抵日本对马岛、壹岐岛,并攻入福罔湾,虏杀甚大。事见日本记载。并类此者不止一次。据史载,远自宋太祖建隆年间,即曾泛海至宋卖马。盖女真与渤海同族,据日史记载,渤海盛时,与日交通见记录者不下五十余次。渤海覆亡不久,女真崛起,遂变和平之商路为征伐之航程。及其海上之活跃渐歇,乃转而为陆地之侵扰。
其始抗辽,兵不满万。
辽天祚帝荒淫,常市名鹰海东青,道出女真境,女真苦之。宋徽宗政和四年十月,女真叛辽,诸部皆会,得兵二千五百人。十一月再胜辽,兵始满万。时辽人已大震惧,有“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制”之谚。
及其吞辽取五京,前后不出九年。
政和五年,女真始称帝,国号金。辽使议和不成,辽主亲征,又内乱,中途归,金蹑败之,取辽黄龙府。(黄龙府位于农安古城。)【时金兵有二万。】政和六年金取辽东京。重和元年,宋遣使浮海约金夹攻辽。宣和二年,金取辽上京。三年,侵辽中京。四年,取之,又取西京。宋童贯袭辽败绩,金又克辽燕京。至是辽五京全为金有。金自始起至是,前后九年,侵地及吉、辽、热、冀、察、晋六省。
自金始起至辽灭,前后不出十二年。
宣和七年二月,金获辽主延禧,辽亡。自阿骨打称帝至是,凡十一年。【自始起至是十二年。】
二、辽帝系及年历
辽凡九主,二百十九年。【辽亡后,建西辽国,复延八十八年。然西辽立国,亦多仗汉人。】
三、金灭北宋
辽亡,金氛队及宋。
宣和五年,宋金始构兵。【是年,金阿骨打死,弟吴乞买立。】
七年十月,金分两道入寇,【一路自西京(今大同)入太原,一路自南京入燕山。】徽宗传位太子钦宗。【尊徽宗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
于是有靖康难。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金人渡河。【取小舟以济,凡五日,骑兵方绝,步兵犹未渡。旋渡旋行,无复队伍。金人笑曰:“南朝可谓无人。若以一、二千人守河,我岂得渡?”】围京师,议和条件如下:
宋输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表段百万匹,牛马万头。
尊金主为伯父。
割中山、太原、河间三镇。
以宰相、亲王为质。
时金兵号六万,宋勤王师集城下者已二十余万。金兵不待金银足,二月即退师。【宋括汴京金银及倡优家,仅得金二十万两,银四百万两。】
宋悔约,诏三镇固守。十一月,金兵复渡河围京师。【九月陷太原,十月陷真定,斡离不自真定趋汴,仅二十日。宋勤王兵已撤,至是无一至者。】要钦宗至金营议和。【索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帛一千万疋。钦宗自金营还,士庶及太学生迎谒,钦宗掩面大哭,曰:“宰相误我父子。”观者皆流涕。归即大括金银。】
二年正月,金人重邀帝去。【云:“侯解金足乃放。”搜八日得金三十万八千两,银六百万两,表段一百万疋。复搜十五日,又得金七万两,银一百十四万两,表段四万疋,纳金营。】
二月,金劫上皇、后妃、太子、宗戚前后凡得三千人。【金檄开封尹徐秉哲,秉哲令坊巷五家为保,毋得藏匿。京城巡检范琼,送上皇、太后御犊車出宫,金人又逼上皇召皇后、太子;百官军吏奔随号哭,太子呼云:“百姓救我!”哭声震天。三月,金人立张邦昌为帝。四月,以二帝及后妃、太子、宗戚三千人北去。北宋遂亡。金人北归,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車辂、卤簿、冠服、礼器、法物,大乐、教坊乐器、祭器、八宝、九鼎、圭璧,浑天仪、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祕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倡优,府库蓄积为之一空。其所失殆尤过辽人之入汴。】
金自灭辽至灭宋,前后不出二年。自始起至灭宋,前后不出十四年。
四、南宋与金之和战
金骤灭北宋,其惟一政策,厥为在黄河南岸建立一个非赵姓的政权,而黄河北岸则归自己统治。于是有张邦昌之拥立。
金人灭辽之速,已出自己意外。吞并了偌大一个国家,须得慢慢消化。【若使宋人应付得宜,不示弱,不召侮。】金人本不想急速南侵。及金人渡河,亦并无意灭宋,故得割让三镇之约即北去。第二次回师南犯,自觉与宋结下深仇,防宋报复,故尽虏宋二帝、后妃、太子、宗戚,而立张邦昌为楚帝。只因黄河南岸,金人实在无暇顾及,惟求不与他为难,他便可慢慢地整顿黄河以北。这是金人当时的政策。
逮南宋高宗既立,金人徹底消灭赵姓政权之计划失败,他们一面仍想在黄河南岸留一非赵姓的政权做缓冲,故张邦昌之后,继之以刘豫。
自四月金人北去后,五月康王构即皇帝位于南京,【归德。(商丘。)】是为南宋高宗。【改称建炎元年。】九月,张邦昌伏诛。十月,高宗如扬州。十二月,金又分道入寇。一面是高宗怕金兵,故愈避愈南。另一面是金兵也不放心高宗,故愈逼愈紧。
建炎二年,金兵犯东京,宗泽败之。七月,宗泽卒。河南遂失屏障。建炎三年二月,高宗奔镇江,如杭州。六月,金兀术【宗弼。】大举入寇。十一月,渡江入建康(今南京。),高宗奔明州。金兵陷临安,高宗航入海。四年正月,金兵陷明州,袭高宗于海,高宗走温州。二月,金人引兵北还。九月,立刘豫为齐帝。
金兵此次大举渡江南下,本想捉住高宗,永绝南顾之忧。及高宗入海,目的难达。其时黄河南岸,金人依然无法统治,更何论长江之南。金人只有引兵北返,而在黄河南岸另立一个刘豫。如是则好让他做一个缓冲,阻住宋人北来报复,而金人则乘此躲回黄河北岸,好好休息整顿。这依然是四年前建立张邦昌时的政策。
金人一面拥立刘豫,让他做缓冲,一面却还试探与南宋进行和议。【如是则可让金人缓缓消化他十余年急遽获得的疆土和民众。】因此九月刘豫立为齐帝,而十月秦桧自金放归。
桧以靖康二年反对金人议立异姓【张邦昌。】被执,【其实主持反对之议乃马伸,非秦桧,后桧乃攘为己功。马伸门人何兑发其事,桧窜之真阳。挥尘录余话作“何珫”。】在金太宗弟挞懒(完颜昌)所,主立刘豫者即挞懒。与桧同拘者尚有孙傅、张叔夜、何栗、司马朴,独桧回南。自言杀监己者夺舟而来,然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同逃,以此为当时所疑。金人固不必其时即一意欲和,要之不失为一著远远的闲棋,而终于在这一著闲棋上得了胜算。建炎二年六月,桧在金曾为徽宗草书与粘罕(完颜宗翰)【宗维。】议和,金人必夙知其能任此事,故特放归。【金宣宗议迁汴,其臣孙大鼎上疏,亦谓:“既不可以威取,复结怨之已深,势难先屈,阴有以从,遂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粘罕谥)所料。”则金臣固不讳而明言之也。】
同时高宗亦畏金,久想乞和。
初立时不信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从归德退避到扬州。渡江后,金兵北去。又不肯到建康,而居临安。皆是畏金的表示。建炎元年,即遣祈请使赴金,名为请还二帝,实则意在乞和休兵。
而刘豫则与宋势不两立。【宋政权存在,刘豫即难安全,其处境不啻张邦昌。】又不能独力对宋,豫为宋败,自然只有乞援于金。如是则刘豫并不能为宋、金交兵之缓冲,而实做了宋、金言和之障碍。【绍兴三年,宋使王伦自金还,金粘没喝(宗翰)已对伦吐露许和意。惟以宋廷方谋讨刘豫,其议遂格。绍兴四年,赵鼎相,金、齐分道入寇,鼎决议亲征,捷于大仪(今扬州西北郊),金、齐俱退。五年,杨么平,东南无盗患。六年,伪齐入寇,又有藕塘之捷。】这一层不久便为金人所了解,于是便毅然废弃刘豫,【在绍兴七年。】而直接与宋言和。【主立豫者为挞懒,而主废豫者亦为挞懒。王伦再自金还,挞懒送之,曰:“好报江南,自今道途无壅,和议可成。”则金之态度,居可见矣。】
和约大体如次:
一、许宋称臣。
建炎二年,高宗已使祈请使宇文虚中称臣奉表于金。故称臣为宋高宗自己请求之条件。
二、以河南、陕西地予宋。
黄河南岸,金既无法顾及,则已废刘豫后,自然直接归还宋室,只要宋室不向黄河北岸启衅。
三、并归梓宫及高宗生母韦太后。
金人所虏,徽宗及郑后为高宗父母。韦贤妃是高宗生母。钦宗及朱后为高宗兄嫂。邢夫人为高宗妻。朱后于北虏时道殂,徽宗、郑后于绍兴五年崩。金废刘豫,即扬言欲送回渊圣,【即钦宗。】拥立之于南京,【归德。】盖隐以此为对高宗之一种要挟。故秦桧云:不和则太后【韦贤妃。】不归,而金且拥立钦宗。【金使北还,王伦偕行,赵鼎告以:“上登极既久,四见上帝,君臣之分已定,岂可更议?”足见当时金使必以归渊圣复辟相要挟也。时秦桧力劝屈己议和,鼎持不可,鼎卒罢相。】及后和议定,金人许归徽宗、郑后、邢后之丧,【邢后卒于绍兴九年。】与帝母韦后,而朱后之丧及钦宗独留不遣。【绍兴九年正月,王伦充奉护梓宫迎请皇太后交割地界使北行赴金,并不及渊圣,以后屡次通使,均无奉迎渊圣语。可见非金不许,乃宋自不请。建炎三年苗、刘之变,已谓:“将来渊圣皇帝来归,不知何以处?”太后诏:“敌人以皇帝不当即位,兵祸连年,今宜称皇太弟。”高宗正以乞和易得自己皇位之承许,与钦宗之长拘也。】
韦后南旋,将发,钦宗赴车前泣曰:“归语九哥【高宗。】与丞相,【秦桧。】我得为太乙宫使,足矣,他不敢望。”后许之,且誓而别。及归,始知朝议不欲钦宗南归,遂不敢言。张邵与秦桧书,言金人有归钦宗意,斥为外祠。金使来取赵彬辈三十人家属,洪皓请俟渊圣及皇族乃遣,遂谪外。是皆桧之所以独得高宗之眷顾也。
当时宋臣对和议一致反对。最要者在第一款。【金为宋之大仇,向之屈膝称臣,道议上万万讲不过。高宗只得专以韦太后为口实。时反对和议最烈者为胡铨,上书极论,都人喧腾,数日不定。高宗谓秦桧曰:“朕本无黄屋心,今横议若此,据朕本心,惟有养母耳。”铨遂远谪。】只有秦桧,一方知道金国之内情,【若金国不渴欲议和,或秦桧不深知金人欲和之真情,则桧在南方,亦不敢独排众议,力主和局。因和乃双方事,万一一方肯和,一方不肯,和局即破。桧无把握,不肯冒昧肩此重担。魏矼(kòng)为桧力陈敌情难保,桧曰:“公以智料敌,桧以诚待敌。”矼曰:“相公固以诚待敌,第恐敌不以诚待公。”夫桧岂以诚待人者?桧自以智料敌,而魏矼辈特为桧所蒙耳。】一面窥破高宗之隐私,【绍兴八年之和议,高宗态度极坚决。以前高宗欲和,由畏惧金兵,故不听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现在是深恐金人拥立钦宗,于己不利,故又重用秦桧。】遂出来力主和议,因此再登相位。
秦桧第一次相在绍兴元年八月,其时桧主“南自南,北自北”,以河北人还金,中原人还刘豫,与金人“还俘画江”之义吻合。故知桧之与金,当先有默契。惟其时南宋国势渐稳定,高宗畏金心理渐淡,故每每游移于和战两途间。帝谓:“桧议南自南、北自北,朕北人,将安归?”然终谓桧朴忠过人。盖桧之敢于出负和议重任之一点,已为高宗所赏识矣。
桧于绍兴二年六月罢相,及金人废刘豫,扬言“请汝旧主人少帝【钦宗。】来此坐位。”高宗乃又一意求和。七年十一月豫废,而八年三月,秦桧复为右仆射。高宗与桧君臣互为狼狈,朱子谓:“桧藉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盖实语也。【靖康时,金人攻汴,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力辟和议,遂以知名。后相高宗,力持和议,谓曾开曰:“公自取大名以去,如桧但知济国事耳。”自前言之何其激,自后言之何其平。桧之为人,先后不符,诚大奸哉!”】
南方一致反对和议的空气,好容易为秦桧所压下,而北方对和局的政策忽然变了。
蒲卢虎、【宗磐。】讹鲁观【宗雋(juàn)】以谋叛被诛,挞懒亦以与宋交通罪见杀。缓进派失败,急进派【兀术等。】得势。他们反对和议的主要点在第二条,放弃河南刘豫故地。
绍兴九年,金兀术毁成约,执宋使,分道南侵,再取河南、陕西州郡,宋亦出兵。【因对方主战,而这一面的主战派重见抬头。】
宋兵在这一次战事中,得到好几回胜利。如:
刘锜(qí)顺昌之捷。【此捷最著,在十年六月,宋汝为上丞相书谓:“承平日久,人不知兵,今诸将人人知奋,故顺昌孤垒,力挫敌锋,使之狼狈逃遁。”系年要录引顺昌破敌录:“兀术未败,秦桧已奏俾(bǐ)锜择利班师。”】
吴璘(lín)扶风之捷。【事在绍兴十年六月,璘屡败金人,亦以有诏班师而止。】
岳飞郾城之捷。【郾城之捷在十年七月。六月,命司农少卿李若虚往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军前计事,若虚见飞于德安府,谕以面得上旨,兵不可轻动,宜且班师。飞不听,若虚曰:“事既尔,势不可还。矫诏之罪,若虚当任之。”飞遂进兵。是役金史阿鲁颍传,亦言飞袭取许、颍、陈三州,旁郡皆响应。惟相传飞军至朱仙镇,始见于岳飞孙珂之金陀粹编,而李心传系年要录、徐梦莘北盟会编皆不载,又系年要录谓:“飞既得京西诸郡,会诏书不许深入。始传令回军。军士应时皆南乡,旂(qí)靡辙乱。飞望之口呿(qū)不能合,良久曰:‘岂非天乎!’”惟飞军之得利,要为事实。系年要录又载飞将梁兴渡河趋绛州事,金史宗弼传亦谓:“出兵涉河东,驻岚、石、保德之境,以相牵制”则飞兵势远及河北,亦事实也。】
刘锜等柘臯(gāo)之捷。【事在绍兴十一年二月。】
金人主战派锐气已挫,于是重伸和议。【在绍兴十一年。若金兵得利,则和局不能再成。】条约大要如次:
一、宋称臣奉表于金。【金主册宋主为“皇帝”。金曰“下诏”,宋曰“奉表”。“大宋”去“大”字,“皇帝”去“皇”字。金使来廷,皇帝起立,问金主起居,降坐受诏。馆伴之属,皆拜金使。宋使至金,同于陪臣。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致贺。】
二、宋岁输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金使至,又有馈赠。大使金二百两、银二千两,副使半之,币帛称是。】
三、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宋割唐、邓二州,及陕西余地。】
就当时国力言,宋兵并非不能抗金。两国情势,不能以靖康为例。
一、因将帅人材不同靖康时
中国太平已久,人生不见兵革,庙堂之相,方镇之将,皆出童贯、蔡京、王黼、梁师成之门,无一可倚仗者。至南渡诸将帅,皆自营伍战阵建功自显。陈亮所谓“人才以用而见其能否”,又曰:“东西驰骋而人才出。”韩、岳诸将皆一时良选也。而金则老帅宿将,日就死亡,所用之人,未能尽如开国时之盛。
二、因南北地理不同
金以骑兵胜,在大河南北,平原旷野,东西驰突,为其所利。及至江淮之间,骑兵失所便。王庶谓:“淮上虚荒,地无所掠,大江浩渺,未可易渡,兵势不同曩(nǎng)时”,是也。【吕颐浩疏:“臣顷在鄜延、环庆路,见我师与夏人接战,每迭胜迭负,未有败衄(nǜ)如今日之甚者。盖皆山险之地,骑兵非所利也。金人起燕、蓟,历赵、魏,至汴宋,皆平原旷野,骑兵驰突,步人不能抗。”今按玠(jiè)和尚原、仙人关诸捷是也。】
三、因兵甲便习不同
北族以骑胜,宋非不知,故北宋防辽,常开塘泺(pō)植榆柳以限马足,【唐书地理志:“渔阳有平虏渠,傍海穿漕以避海难。又其北涨海为沟以拒契丹,皆神龙中沧州刺史姜师度开。”则此制已远始唐代。】又有拒马车、陷马枪等兵器。
惟承平久则渐弛。熙宁六年置军器监,兵械精利,称于一时。然至徽、钦宗时又滥恶。吕颐浩疏:“臣尝观夷人之军,兵器便利,衣甲坚密,所以多胜;中国之兵,兵器不便利,衣甲不坚密,所以多败。夷人皆是民兵,平时赋敛至薄,而缓急以丁点军,器甲鞍马,无非自办。平时家居,日逐擐(huàn)甲胄而习弓矢,所以器甲各适用。中国之军莫非黥(qíng)卒,器甲从官给,身躯短小者或得长甲,修长者或得短甲,不能挽七斗弓者或授以一石弓,力能胜两石弩者付之以三石弩。致弓弩不适用,反与短兵同。寒饥之卒,无力自办器甲。”今按:此为宋、金初交兵时强弱胜负一大原因。不仅器甲弓弩不适用,亦以承平日久,官库器甲率皆朽钝,虽有若无,宜不能与塞外以战斗为生命之新起民族相较。然积之十数年,各军自谋生存,此等弊病渐渐革除。韩、岳有“背嵬(wéi)军”,皆别置亲随,精选军中勇健者充之,屡建战功。
顺昌之战,兀术责诸将丧师,皆曰:“南朝用兵非昔比,元帅临阵自见。”兀术用“铁浮屠军”,皆重铠(kǎi)甲,戴铁兜鍪(móu),锜军以枪标去其兜鍪,大斧断其臂,碎其首。又兀术用“拐子马”,而岳飞以麻扎刀入阵破之。以长刀、长斧破骑兵,郭子仪败安禄山已然。军事必渐习而强,不能因其初弱,疑其后盛。而金人多用签军,亦不如其初起部族军之强悍。
四、因心理气势不同
系年要录卷三十七谓:“金人犯中国,所过名都大邑,率以虚声喝降,如探囊得之。积胜之威,直至兀术渡江,南兵皆望风披靡。”汪藻论诸将,【时在建炎四年。】谓:“张俊守明州,仅能少抗,敌未退数里间,遽狼狈引去,使明州无噍(jiào)类。韩世忠八、九月间【兀术渡江在十一月。】已扫镇江所储,尽装海舶,焚城郭为逃遁计。”此皆金兵先声夺人,使诸军无斗志。其后兀术在江南,形势穷蹙,自引北去,韩世忠遂横截之于江中。纵谓因金人饱掠,韩之兵卒利其财物,然其时韩军胆量,毕竟与前不同。世忠以八千人与金兵十万相持凡四十八日,自是金兵不复再有渡江之志。
世忠一人,前后勇怯迥异,正为当时诸将于积败之后,渐渐神志苏醒、勇气复生之一好例。后世读史者专据如汪藻等疏,以建炎以前事态,一概抹杀绍兴之抗战、实为不明当时心理气势转变之情形。【宋人自言十三处战功无黄天荡,盖是役虽相持近五十日,而韩军终败。然其先已有张俊明州城下之捷,为十三处战功之第一处。又有陈思恭太湖之捷,继之遂有黄天荡之拒战。要之宋军不复如以前之望风奔溃,确然为事实也。】
五、因地方财力不同
宋削方镇太过,然太祖时,如环州董遵晦、西山郭进,关南李汉超,皆尚优其禄赐,宽其文法。诸将财力丰而威令行,间谍精审,吏士用命,故能以十五万人而获百万之用。【张方平语。】而其时如江淮诸郡,皆毁城隍,收兵甲,撤武备,书生领州,大郡给二十人,小郡减五人,以充常从。号曰长吏,实同旅人。名为郡城,荡若平地。【王禹称语。】
北方自太宗以下,亦渐隳祖法。故时臣谓举西北二垂观之,若濩(hù)落大瓠(hù),外示雄壮,其中空洞了无一物。【叶清臣语。】欲兵之强,莫如多榖(gǔ)与财。【宋祁语。】而熙宁以来,财务益集中,州郡厢兵亦籍归中央,为置将领。地方无财无力,何以应急?
南渡以来,诸擅兵于外,稍自揽权,财力渐充,兵势自壮。高宗、秦桧,乃亟亟以收武臣兵柄,集权中央为务,至不惜屈膝金夷。何不对诸帅稍假借,犹足勉自树立也!【胡寅论当时军队,(轮对劄子,见斐然集,文中有云:“陛下克己临政,九年于此”,则在绍兴五年也。)谓:“不屯田积粟,开口待哺。功状皆言不令斫(zhuó)级,行赏至于全队转授,以官命队。煮海榷酤(gū)之入,奄而有之。阛(huán)阓(huì)什一之利,半为所取。衣粮仰给大农,器械取于武库。总兵者以兵为家,自建炎以来,易置宰执凡四十余人,独将帅不可进退。近者四、五年,远者八、九年,军籍何自而无缺?”此皆所谓文吏之见,乃为秦桧所借口。叶正则论四屯,亦极斥当时军队纪律之坏,而曰“秦桧虑不及远”,则出事后持平之论也。】
纵说宋军一时不能恢复中原,直捣黄龙,然使宋室上下决心抗战,金兵亦未必能再渡长江。强敌在前,正是策厉南方奋兴振作的一个好材料。惜乎高宗自藏私心,一意求和。【殿中侍御史常同言:“先振国威,则和战皆在我;一意议和,则和战常在彼。”且绍兴十一年之和议,实为战胜而议和,战胜而割地,更与绍兴八年情节不同。】
对内则务求必伸,对外则不惜屈服。
高宗非庸懦之人,其先不听李纲、宗泽,只是不愿冒险。其后,不用韩、岳诸将,一意求和,则因别有怀抱。绍兴十一年淮西宣抚使张俊入见,时战事方殷,帝问:“曾读郭子仪传否?”俊对以未晓。帝谕云:“子仪时方多虞,虽总重兵处外,而心尊朝廷。或有诏至,即日就道,无纤介怏望。故身享厚福,子孙庆流无穷。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民。若知尊朝廷如子仪,则非特一身飨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权重,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飨福,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此等处可见高宗并非庸弱之君。惟朝廷自向君父世仇称臣屈膝,而转求臣下之心尊朝廷,稍有才气者自所不甘,故岳飞不得不杀,韩世忠不得不废。【绍兴八年,赵鼎言:“士大夫多谓中原有可复之势,请召诸大将问计,恐他时议论,谓朝廷失此机会。”帝曰:“不须恤此,不和则梓宫、太后、渊圣无可还之理。”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请增兵,帝曰:“上流地分诚阔远,宁与减地分,不可添兵。尾大不掉,古人所戒。”是高宗决心对内加强统治,而无意无对外恢复,其意态岂不十分鲜明乎?】
岳飞见杀,正士尽逐,国家元气伤尽,再难恢复。这却是绍兴和议最大的损失。
朱子语类:“门人问中兴将帅还有在岳侯上者否?朱子凝神良久,曰:‘次第无人。’”武穆卒时,朱子已二十余岁,岂有见闻不确?武穆对高宗曰:“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自平。”能道此十字,武穆已足不朽矣。【古今人自有不相及,近人以当世军阀误疑武穆,非也。】
金人得此和议,可以从容整理他北方未定之局。一面在中原配置屯兵,【事始绍兴十年十二月。】一面迁都燕京。【事在绍兴二十三年。本都上京,在吉林哈尔滨东之阿城县南方。】中间休息了二十年,结果还是由金人破弃和约,而有海陵之南侵。【事在绍兴三十一年。金主亮弑熙宗,又迁都汴,遂大举南伐,幸为虞允败于采石矶,金兵杀亮北还。又按:绍兴十七年,兀术死,尚言:“南军势强,宜加好和,十数年后,南宋衰老,然后图之。”】南方自和议后,秦桧专相权十五年,【卒在绍兴二十五年。】忠臣良将,诛锄略尽。
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而阿附以苟富贵者,争以挤陷善类为功。自桧用事,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秦桧主和,自谓“欲济国事”,试问和议完成后,桧之政绩何在?则其为人断可见矣。夫对外和战,本可择利为之。而自桧以后,遂令人竟认对外主和为正义公论所不容。明怀宗以不敢与满洲言和误国,则桧犹不仅为南宋之罪人矣。
人才既息,士气亦衰。高宗不惜用严酷手段,压制国内军心士气,对外屈服,结果免不了及身再见战祸,亦无颜面再临臣下,遂传位于孝宗。【在绍兴三十二年。】
孝宗颇有意恢复,然国内形势已非昔比。
前有将帅,无君相。今有君相,无将帅。朱子言:“言规恢于绍兴之间者为正,言规恢于乾道以后者为邪。”故当孝宗初政,朱子上封事陛对,尚陈恢复之义,后乃置而不论。淳熙十五年,戊申十一月上封事,谓:“区区东南,事犹有不胜虑者,何恢复之可言乎!”遂极论当时弊政。而孝宗则谓:“士大夫讳言恢复,不知其家有田百亩,内五十亩为人强占,亦投牒理索否?士大夫于家事则人人理会深,于国事则讳言之,此其志可知矣。”不知力言恢复者,早已于高宗时诛逐殆尽。人才士气,须好好培养。不能要他即有,不要他即无。一反一覆,只有让邪人乘机妄为。
适金亦方盛。
时为金世宗,在位二十八年,号称文治,一时有“小尧舜”之誉,文物远胜辽、元。然大定中乱民独多。【时金上下已渐染华风,金主尝谓宰臣曰:“朕尝见女直(即女真)风俗,迄今不忘。今之饮宴音乐,皆习汉风,非朕心所好。东宫不知女直风俗,第以朕故犹尚存之,恐异日一变此风,非长久之计。”又禁女直人不得改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又曰:“女直旧风,凡酒食聚会,以骑射为乐,今则弈棋双陆。宜悉禁止,令习骑射。”又曰:“辽不忘旧俗,朕以为是,海陵习学汉人,是忘本也。”金主对于种族之见,深挚如此,其行政措心,如何得乎?则宜乎乱民四起矣。】是金人统治中原,始终未臻稳定之地位。宋能惕厉自强,始终不以和局苟安,未见必难恢复也。就实际言,则当时南方政治尚不如北方。
仅得稍改和约。
宋主称金主为“叔父”。【宋得称“皇帝”,改诏表为“国书”,易“岁贡”为“岁币”,余礼不能尽改。】
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两、匹。
疆界如绍兴时。
孝宗抱志未伸,亦不愿老做此屈辱的皇帝,遂禅位于光宗。光宗又禅宁宗,乃闹出韩侂(tuō)胄的北伐。【侂胄乃宋后韩氏之季父,排赵汝愚得政,因此遂极为当时士大夫清议所鄙厌。宋人杂说小记有云:“许及之对之屈膝,遂命同知枢密院事。值侂胄生辰,及之后至,阍(hūn)者拒之,俯由门中闸偻而入。时称‘由窦尚书,屈膝执政’。侂胄与众宾饮南园,过山庄,顾竹篱草舍,曰:‘此真由田舍间气象,但欠犬吠鸡鸣。’俄闻犬嘷(háo)业薄间,视之乃侍郎赵师泽也。程松市一妾献侂胄,名曰‘松寿’。侂胄曰:‘奈何与大谏同名?’(时松为谏议大夫。)曰:‘欲使贱名常达钧听,亦得同知枢密院。’”此等事未知尽可信否。要之,此一大臣集团,在其国内未能得多数之拥戴与信任,则断可知。宋本积弱,侂胄初得政,即鲁莽用兵,其惟有误国则亦宜矣。】
结果宋兵败求和,杀韩侂胄自解。【自孝宗和定以来,又四十余年。和约如次:】
宋金为“伯侄”。如靖康故事。
银、绢各增十万两、匹。【宋别犒军三百万两。】
余如旧。
然侂胄兵败议和之年,即蒙古铁木真称帝斡难河之岁。此后宋、金皆衰,只坐待著蒙古铁骑之来临。【史弥远继侂胄后,相宁宗十七年;立理宗,又独相九年。贾似道继之,襄阳围已急,尚坐葛岭,与群妾斗蟋蟀。私与蒙古议和而称鄂州围解,诏论功行赏。元人来申好,县城征岁币,则密令拘之。以利啖太学生,厚其馈给,诸生啖其利而畏其威,亦莫敢言者。南宋自秦桧以下,相臣皆非,遂以不振。至成吉思汗之伐鑫,距海陵南迁,不过五十八年,而女真已衰。则金、宋之存,正因其互不振作而已。】
五、南宋之财政
宋之南渡,对金既不能伸其挞伐,屈膝求和,则惟有敲脂剥髓,以奉岁币;而其国内又仍不得不养军以自守;于是财用遂陷绝境。
南宋疆域,较之全宋时仅及其半,而其国用赋入,乃超出于全宋之最高额。【陈止斋云:“方今版图仅及承平之半,而赋入过宣和之数。”是也。】
当时学者至谓“自有天地,财用未有如今日之比者”。【叶水心语。】
叶水心外稿应诏条奏财总论有云:“祖宗盛时,收入之财,比于汉、唐之盛时一再倍。熙宁、元丰以后,随处之封桩,役钱之宽剩,青苗之结息,比治平以前数倍。而蔡京变钞法以后,比熙宁又再倍。渡江以至于今,其所入财赋,视宣和又再倍。
若以追比唐代,征敛之目,所增且十倍。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论宋代丁钱本末,谓:“唐初之庸,杨炎已均入两税,而后世复有差役,是取其二。王安石令民输钱免役,而绍兴以后所谓耆(qí)户长、保正雇钱复不给,是取其三。又有丁钱,是取其四。一有边事,免夫之令又不得免,是力役之征,取其五矣。若论调,则有折税,有和预买,川路有激赏,东南有丁绢,是布缕之征亦三矣。论租,则有税米,有义仓,有和籴(dí),而斗面加耗之输不与,是榖粟之征亦三矣。通而论之,盖用民力,已超唐十倍,民安得不困?”
然此犹曰正供也。其他杂取无艺,更不堪言。举其尤著有曰“诗、总制钱”者。
经制起于宣和,总制起于绍兴。所谓经制钱者,由宣和末陈亨伯为经制使所创之一种杂征,建炎中复行之。绍兴五年,以总制司为名,遂因经制之额又增析为总制钱。其法如添酒钱、添卖糟钱、典卖田宅增牙税钱、官员等请给头子钱、楼店务增三分房钱等,当时谓其“敛之于细而积之甚众”者是也。
又有曰“月桩钱”者。
此制亦起于绍兴,以军资供亿,令本路计月桩办,故名。当时称其“名色类多违法,最为一方细民之害”者。其可数说者,有曲引钱、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帖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筋角钱;,讼者败有罚钱,胜则令纳欢喜钱。
又有曰“板帐钱”者。
此亦军兴后所创。时称:“输米则增收耗剩,交钱则多收糜费。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罚,恣胥吏之受脏而课其入。索盗脏则不偿失主,检财产则不及卑幼。亡僧绝户,不俟核实而入官。逃产废田,不为消豁而抑纳”。诸如此类,有司固知其非法,盖以板帐额重,亦别无他策也。
其尤无理者曰“折帛钱”。
折帛原出于和买,其制始北宋咸平中。方春预支钱与民济其乏,至夏秋令输绢于官。是则其先由官给钱,故称“预买”。继则官不给钱而白取,又后则反令以每匹之价折纳现钱而谓之“折帛”。陈止斋曰:“今之困民莫甚于折帛。然建炎初行折帛止二贯,户部每岁奏乞指挥,未为常率。四年为三贯省。绍兴二年为三贯五百省,四年为五贯二百省,五年七贯省,七年八贯省,至十七年有旨稍损其价。”林大中、杨万里疏,皆谓“两缣(jiān)折一缣之直”也。
州郡上供钱亦逐年增升,极朘(juān)削之能事。
淳熙五年,湖北漕臣言:“鄂、岳、汉阳自绍兴九年所收财赋,十分为率,储一分充上供。如十三年年增二分,鄂州元储一分钱一万九千五百七十缗,今已增至一十二万九千缗;岳州五千八百余缗,今增至四万二千一百余缗;汉阳三千七百缗,今增至二万二千三百余缗。民力凋弊,无所从出”云云,是尚在孝宗时也。
南宋政府,所以取于民者如此,其民乌得而不困,其国亦乌得而不亡!
六、南宋金帝系及年历
(一)南宋
南宋凡九主,一百五十三年。
(二)金
金九主,百二十年。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三十五章 暴风雨之来临【蒙古入主】 2
一、蒙古之入主 2
二、元代帝系及年历 3
三、元代之政治情态 4
四、元代之税收制度与经济政策 8
五 元之军队与禁令 10
六、元代之僧侣 13
七、元代之士人与科举制度 15
第三十六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上)【明代兴亡】 17
一、明代帝系及年历 17
二、传统政治之恶化 18
三、废相后之阁臣与宦臣 21
第三十七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下) 27
一、明初的几项好制度 27
(一)明初之学校贡举制度 27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 28
(三)其它 31
二、明代政制之相次腐化 33
第三十八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上)【自唐至明之社会】 40
一、 经济方面 40
(一)论漕运 40
(二)论丝织业与陶业 44
二、文化方面 49
三、南北政治区域之划分及户口升降 52
第三十九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中) 59
一、黄河与北方之水患 60
二、北方社会所受外族及恶政治之摧残 66
第四十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下) 71
三 南方江浙一带之水利兴修 71
第四十一章 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宋元明三代之学术】 79
一、贵族门第渐次消灭后之社会情形 79
二 宋明学术之主要精神 83
三、宋明学者之讲学事业 86
四、宋明学者主持之社会事业 92
第三十五章 暴风雨之来临【蒙古入主】
一、蒙古之入主
南宋代表的是中国的传统政权,他渐渐地从北方迁到南方,而终于覆灭。
蒙古民族入主中国,中国史开始第一次整个落于非传统的异族政权的统治。中国的政治社会,随着有一个激剧的大变动。蒙古入主,对中国正如暴风雨之来临。
蒙古未入中国以前之世次
蒙古的兵力,震铄欧、亚两洲。在蒙古骑兵所向无敌的展扩中,只有中国是他们所遇到的中间惟一最强韧的大敌。他们分著好几个步骤,才把整个中国完全吞并。
自成吉思汗即位,至忽必烈灭宋,凡历五世,七十四年。
那时中国本分三部:一宋、一金、一夏。而元人用兵,亦分三大步骤。先取黄河以北地,灭夏。再取金黄河南岸。再得长江流域及南方,灭宋。而每一阶段,皆费了不少的力量。
金人既失河北、山东、关陕,并力守河南,成吉思汗赍恨而卒。【成吉思汗道卒于六盘山,临卒谓左右曰:“金精兵在潼关,南据连山,北限大水,难以剧破。宋、金世仇,若假道于宋,下兵直捣大梁,破之必矣。”此后蒙古兵果自唐、邓下汴。】
其后自绍定元年至六年,蒙古人费了六年的力量,才算把汴京打下。
金哀宗走蔡州,宋兵与蒙古合围,逾年始陷。
至蒙古与宋启衅,亦用大迂回的战略,先从西康绕攻大理,【事在理宗淳佑十二年、宝佑元年。】再回攻荆襄。但只攻陷后至宋灭,【自咸淳十年起。】又六年。
如无刘整、吕文焕之降,宋尚不致速灭。【金兀术虽渡江,而无拥众降附之人,即不能安而去。】又元世祖多用汉人,如王文用、刘秉忠、许谦、姚枢、史天泽、张文谦、宋子贞、董文炳、杨东、贾居贞、董文忠、赵良弼、刘肃、李昶(chǎng)、徐世隆、窦默、王鄂、董文用、商挺、郝经之流,故元在北方,政治已略有规模,得以继续南侵。及既灭宋,汉臣渐疏,元政亦衰。
中国疆境辽阔,到处崇山大水。天然的形势,既极壮伟,又富变化。而且列城相望,百里之间,必有一城。以此蒙古兵虽横行全世界,宋、金虽均已积弱,而就蒙古全优队征服的各地而言,只有中国是最强韧、最费力的一处。【五胡系就中国内部起变乱,然始终未侵及长江流域。金承辽后,亦只占到黄河两岸而止。秦、汉间之匈奴,隋、唐间之突厥,皆以数十年积强之势,乘中国之内乱,而未能入塞逞志。近人治国史,每谓中国易受外族侵凌,意在警策国人之奋发,非史实也。】
蒙古人既得中国,遂把他主脑部分迁来,造成中国史上一种新的统治阶层,绵历一百余年之久。
二、元代帝系及年历
元代入主中国,凡十一主,一百零九年。【自灭宋凡九十九年。除世祖、顺帝外,中间九主共仅三十九年。】
三、元代之政治情态
在此百又九年中,世祖的三十余年,几于无岁不用兵。甫定南宋,【世祖以至元十六年灭宋,此下尚有十五年。】又规海外。内用聚敛之臣,外兴无名之师,嗜利黩武,并不能在文治上树立基础。
此下因蒙古未有早定储之制度,帝位相续,均由诸王拥戴,故屡起纷争。【此自宁宗、世祖时已然。武宗以下,权臣负拥立功,擅威福者三十年。直至顺帝而国亡。】
且蒙古恃其武力之优越,其未入主中国以前,已有本部及四大汗国,疆土跨亚、欧两洲。故其来中国,特惊羡其民物财富之殷阜,而并不重视其文治。【太祖西征以后,仓廪府库,无斗粟尺帛。中使别迭等佥言:“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太祖然其言,以耶律楚材谏而止。直至世祖入治中国,上种观念仍未徹底变去。】故元之诸帝,多不习汉文,甚至所用官吏,有一行省之大而无人通文墨者。【崔斌传,世祖时尚书留萝炎等奏:“江淮行省无一人通文墨者。”至元二十九年,河南、福建行省请诏用汉语。诏以蒙古语谕河南,汉语谕福建。】
因此其政治情态,乃与中国历来传统政治,判然绝异。
第一最著者,为其政治上之显分阶级,一切地位不平等。
元代依种类分为四种。
一、 蒙古。【亦称“国人”。】
二、 色目。【包括西域各部族,共三十余族。亦称“诸国人”。】
三、 汉人。【即黄河流域之中国人,原受金人统治者。】
四、 南人。【即长江流域及其以南之中国人,为南宋所统治者。】
此四阶级在政治上之待遇,显分优劣。
汉人、南人不为正官。
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诸职,汉人不得居。参知政事,中叶后,汉人为者亦少。
终元世非蒙古而为丞相者止三人。【内一系回回人,汉人为史天泽、贺惟一二人。史在世祖时。贺则已在顺帝时,初以为御史大夫,犹赐姓拓跋,改名太平,而始得之。金史文艺传谓:“世宗、章宗之世,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辅者接踵,以元方之蔑矣。”】
世祖时,南人间有台省者。成宗以后,台省有汉人,无南人。
至元以下,执政大臣多由吏进。【虞集经世大典叙录:“元入官之制,自吏业进者为多,卿相守令于此焉出,故补吏法最为详密。”苏天爵滋溪集亦谓:“国家用人,内而卿士大夫,外则州牧藩宣,大抵多由吏进。”】中州小民粗识字能治文书,得入台阁共笔札,积日累月,可致通显。【士人则见用者益寡。】南人地远,不能自至于京师,其士人又往不屑为吏,故见用者尤寡。【余阙语,见续通典二十二。】
余阙谓:“因此南北之士,亦自町畦相訾,甚若秦、晋不可同中国。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可见当时中国士人在政治上地位特微,而南方士人的地位更微。又按:金世亦有汉人、南人之分。先取辽地人为汉人,继取宋河南、山东人为南人。金世宗谓贺扬庭曰:“南人犷直敢为,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异时南人不习诗赋,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东人中第者多,殆勝汉人”。谓:“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者,以其人久陷异族,受迫茹荼之久,而德性渐堕也。谓“河南、山东人不习诗赋”者,其士人高门多随宋南迁,留者或者遭屠割之惨,或抱种姓之痛,不愿应试,故若习诗赋者转不如在辽汉人之多。及金人统治渐久,汉化渐深,而河南、山东人亦渐起而与之合作耳。
顺帝时,【至正十三年以江淮兵起。】始诏:“南人有才学者得依世祖旧制,中书省、【总政务者。】枢密院、【秉兵柄者。】御史台【司黜陟者】皆用之。”【然顺帝时南人入中书省惟危素一人。又韩元善传:“丞相托克托奏事内廷,以事关兵机,元善及参知政事韩镛皆汉人,使退避。”则仍参用其名,排拒其实。丞相伯颜并有“尽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之请。】地方行政长官,其先均由世袭。
世祖时,廉希贤疏:“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士及始命之臣,皆定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其部下。郡邑长吏,皆其壮仆。此前古所无。”
直至至元二年,始罢州县官世袭。四年,又罢世侯,置牧守。
因世袭为封君,故元初百官皆无俸。至元十九年,集贤直学士程文海陈五事,一曰“给江南官吏俸”,则至是江南官吏仍未有俸也。后魏百官初亦无禄,至孝文太和八年始分禄。
创为行中书省,以便其分区宰割之私意。
唐中枢三省,元废尚书、门下,独留中书。又置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其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此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镇压地方之上,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汉、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体上为明、清所承袭,于地方政事之推进,有莫大损害。自此遂只有中央临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国政之意义遂失。
行省长官,贵倨如君长,同列跪起禀白,同于小吏。各道廉访使,必择蒙古人。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人及汉人。【文宗时,诏:“御史台、各道廉访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汉人、南人各一人。”是汉人、南人仅得五之二。又至元二年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守城池仓库的长官。)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
州县官或擢自将校,或起自民全,率昧于从政。【宋子贞传。】县尉多系色目,并年小不谙事,以承荫得之,不识汉文,盗贼滋溢。【元典章十二。】
汉人、南人既不得为台省要官,【草木子云:“万中无一、二。”】亦惟有谋为州县卑秩。
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以此求进。
及后求者众,亦绝不与。有功而无钱,事多中辍。【见续通典二十二。】又按辍耕录卷七:“至正乙未春,中书省臣进奏,遣兵部员外郎刘谦来江南,募民补路府州司县官,自五品至九品,入粟有差,非旧例之职专茶盐务场者比。虽功名逼人,无有愿者。既而抵松江,时知府崔思诚,曲承使命,拘集属县巨室点科十二名,辄施拷掠,抑使承伏,填空名告身授之,竟无一人应募者。”然则以纳粟求进,亦只限于张里无赖,自好者未必尔也。
蒙古的“怯薛”,略当于古代之侍卫,本以贵族子弟的资格,选当内卫近侍之任,为封建政治里面一种正途的出身。然而在承平积久之后,腐败习气,到处弥漫,怯薛亦可以赎买得之。
郑介夫成宗时奏云:“‘怯薛’,古称待卫。周礼膳夫,庖人、内飨、外饔、浆人、烹人、笾人,今之‘博儿赤’也。幕人、司服、司袭、内宰,今之‘速占儿赤’也。宫人,今之‘烛剌赤’也。不限以员,不责以职。但挟重资,有梯援投门下,便可报名字,请粮草,获赏赐,皆名曰‘怯薛’。
屠沽下隶,市井小人,及商卖之流,军卒之末,甚而倡优奴贱之辈,皆得以涉迹宫禁。又有一等流宫胥吏,经断不叙,无所容身,则夤缘投入以图升转。趋者既多,岁增一岁,久而不戢,何有穷已。”
郑氏以怯薛拟之周官,甚是。蒙古制度本多带有古代封建社会之意宋。汉初郎官入仕,亦与怯薛差似。惟汉代经董仲舒、公孙弘诸人提倡以孝廉及博士弟子补郎,遂将封建意宋改革。蒙古则只是封建政治自己之腐烂。【又按:怯薛所属,郑奏未尽。有为儿赤、昔宝赤、怯薛赤,主弓矢、鹰隼之争。有札里赤,主书写圣旨。必阇赤,为天子主文史。去都赤、阔端赤,侍上,带刀及弓矢。答剌赤,掌酒。兀剌赤、莫伦赤,典车马。帖麦赤,主牧橐驼。火你赤,主牧羊。忽剌罕赤,主捕盗。虎儿赤,掌奏乐。皆领于怯薛之长,分番更直。】
蒙古人既看不起汉人、南人,因此也不能好好的任用汉人、南人,而只用了他们中间的坏劣分子。【金章宗明昌四年,奏见在官一万四千百九十九员,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金之官职亦分女直与汉人界限,惟不如蒙古之不平等。】
要之。他们欠缺了一种合理的政治理想,他们并不如所谓政治的责任,因此亦无所谓政治的事业。他们的政治,举要言之,只有两项:一是防制反动,二是征敛赋税。
四、元代之税收制度与经济政策
因此元代税收有“扑买”之制。【按:扑买制始于金。】
蒙古太宗十一年,富人刘廷玉等请以银一百四十万扑买天下课税,以耶律楚材谏而止。后回回人奥都剌合蛮请以二百二十万两扑买,楚材虽力争,竟不得。
虽以世祖为开国贤主,亦专用财计之臣,务于聚敛。【始用阿合马(回人),继用卢世荣,又用桑哥。】
各种商税课额,日增月涨,靡有所已。
至元七年,诸路课程定额四万五千锭。十作年,京兆等路岁办课额自一万九千锭增至五万四千锭。阿合马尚欲求增,世祖止之。二十六年,以丞相桑哥请,大增天下商税,腹里二十万锭,江南二十五万锭。已视七年定额增十倍以上。又世祖十三年置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三分取一,征一千二百余锭。至十八年,增额至二万四千锭。至仁宗皇庆时,渐增至一十九万二千八百锭。至仁宗延佑七年,增至二十八万九千余锭。视原额几及三百倍。延佑元年,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言:“课额比国初已倍五十。”食货志谓:“天历总入之数,视至元七年所定之额不啻百倍。”【苏天爵滋溪集记两淮盐价,至元年十三年一引中统钞九贯,二十六年增为五十贯,元贞二年增为六十五贯,至大以来遂增至一百五十贯。】
常赋外,复有“科差”,其额又极重。
元于常赋外加取于民者,太宗时尚只有丝料、丁税两种。至宁宗时又增包银,世祖时又增俸钞。
全科户当出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俸钞一两,丁税粟三石。此等皆两额外之科差也。
惟元世祖初有中原,方经兵燹(xiǎn)之后,又多用中国士人,故以注意税收之故,而尚能留心及于民间之农事。
至元七年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仍分布动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
虞集云:“元有中原,置十道劝农使,总于大司农,皆慎择老成厚重之士,亲历原野,安辑而教训之。功成,省归宪司,宪司以耕桑之事上大司农。天下守令皆以劝农系衔,郡县大门两壁皆书耕织图。”
又于农村设“社长”。
时定制,县邑所属村疃(tuǎn),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以教农桑,立牌橛于田侧,书“某社某人”。社长以时点视,劝诫不率教者,籍其姓名以授提点官。此在世祖初年虽有此制,惟自平南宋后,对汉人任用即稍衰,一时方务于财利之朘(juān)括,地方政事不得人。赵天麟上策云:“至元六年,每社立义仓,自是以来,二十余年,社仓有空乏,伏望普颁明诏,凡一社立社长社司”云云,可见其制在世祖时即废。又世祖纪至元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诸年,大司农司所上诸路学校数,至二万有余,明太祖谓其“名存实亡”,良信。盖元自吞并宋以后,即无意于汉人这所教导矣。【苏天爵滋溪集亦谓:“农桑世皆视为具文,乡校皆以医卜杂流为之师”,此则言末季至正间事。】
而开浚水利之功,颇可称道。
其时能兴水利者,以郭守敬为最著。其他如董文用之于西夏、郑鼎之于平阳、廉希宁之于江陵、赵志之于长葛、耶律伯坚之于清苑、张立道之于昆明、王昌龄之于卫辉,成宗时皮元之于温州、乌古孙泽之于雷州,皆因地制宜,民获其利。
丧乱渐臻后之民主,赖以稍苏。
惟自灭宋以后,他们意态即不同。设官分职,财务重于民事。
世祖初即位,尚多用汉人。当时如王文统、许衡、刘秉忠之徒,为之讨论古今,参酌时变,定内外官秩,稍具规模。惟自灭宋以后,即一意于财利,汉人渐失职。历成、武二宗,定制阴补官自六品以降,由省铨,先掌金谷,第其上中下,以岁月为差,至满,始受朝命许典民政。尚书省竟为钩考财赋之地,铨调不关白中书,以官为市,法纪荡然。甚至一玉石之微,一弓剑之细,无不有数官以董之,名位冗杂,前所未有。
而贪污乃为元代政治上一寻常之事件。
成宗大德时,七道奉使宣抚使罢赃污官吏万八千七十三人。顺宗时,苏天爵抚京畿,纠贪吏九百四十九人,竟以忤时相坐不称职罢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