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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

_4 林语堂(当代)
  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看佛教何以成为中国人感情宣泄的一条途径。首先,它使传统对妇女的束缚不是那么严格,变得稍为可以忍受。女人们朝山进香总是比男人积极一些。这既是由于她们通常要比男人更“虔诚”一些,也是由于她们精神上有一种需出去走走的必要。初一、十五,以及各种节日,这都是妇女们在深闺大院里提前几个星期就已在盼望到来的日子。
  其次,春天朝山进香,为已经相当萎缩的中国旅游欲提供了一条合法的宣泄途径。进香时间为早春,与西方的复活节几乎同时。那些不好走远路的人至少可以在清明节到亲人的坟上去大哭一场。这也同样是一种感情的宣泄。那些有条件走远路的人,便脚踏一双便鞋,或乘坐一顶轿子,向名山古刹进发。一些厦门人,仍坚持每年春季乘古式平底帆船,船行500 英里,到宁波附近的普陀山进香。在北方,每年去妙峰山进香是流行的习俗。成千上万的朝拜者不分男女老幼,手持木杖,身背黄色香袋行进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上,昼夜兼程,向神庙出发。一路欢声笑语,如乔叟时代一般,并且像乔叟①描写的那样,一路还讲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于是,第三点,佛教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欣赏名山大川秀丽风景的机会,因为大多数的佛教寺庙都建筑在风景优美的高山之上。这是中国人能使自己摆脱平时单调无聊的生活而获得的一点小小的欢乐。他们来到山上,在看来是很高级的客店里住了下来,与和尚们一起喝茶,闲聊。这些和尚很文雅,很健谈。他们为香客们提供丰盛的素斋,同时也从香客身上赚到一大笔钱,充实了自己的金库。这些进香者于是便带着重新焕发起来的精神,更加充沛的生命力,下山回家去对付艰难的日常生活去了。谁能否认佛教在中国人生活模式中如此重要的地位呢?
  ①杰佛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1400),英国第一位伟大诗人,著有《坎特伯雷故事集》等。
 
 
引言
 
  我们已经考察了中国人的心理和道德结构,以及影响着中国人根本生活模式的人生理想。在这一部分,我们还要在两性关系、社会、政治、文学和艺术各方面进一步研究中国人的生活本身。具体说来,包括中国的妇女生活、社会、政府,以及文艺,此外还有一章专门叙述中国人所理解并付诸实施的生活的艺术。这样,本部分又可分为两组。妇女生活、社会、政府三部分互有关联,因为对妇女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理解必然会使我们去思考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只有真正理解了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才可能理解中国的司法和政府机构。研究中国人生活的这些可见部分,又自然会使我们去研究更微妙、更鲜为人知的中国文化诸问题,特别是艺术问题。这里,中国人有其独特的、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文化观与文化发展观。中国文化是世界上土生土长的文化之一。因此,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比较,会有很多有趣的发现。
  文化是闲暇的产物,而中国人已有3000多年充足的悠闲去发展文化。在这3000年中,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一边喝茶,一边冷静地观察生活。从这一席茶话中,他们提炼出了人生的真谛。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讨论他们的列祖列宗,仔细品味祖先的成就,研究艺术与人生的一系列变化。通过漫长的过去,他们又看到了自己。从这些茶话和思考中,历史开始具有某种伟大的意义:人们说它是一面“镜子”,它反映了人类生活的经验,供当代人借鉴;它又好比是一条越来越大的溪流,不受阻遏,奔流不息。历史书于是成了最为严肃的文学样式,成了最为雅致的精神发泄。
  茶壶里的水在咕嘟咕嘟地作响,春天在欢唱,“酒香茶熟”。这时,一个幸福的念头涌上了中国人的心头。每隔500 年为一周期,受着变化了的环境的影响,中国人的思维开始变得有了创造性。这时,新的诗韵发现了,或者是制作陶瓷的新方法出现了,也可能是嫁接桃树的新工艺问世了。总之,这个国家又在前进了。他们不再认为灵魂灭与不灭的问题是永远不会知道的。相反,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可以思考、可以讨论;他们这么做,一半是认真的,一半则是开玩笑。他们也放弃了对自然奥秘的思索,雷电雨雪的奥秘,以及自己身体各部分的功能的奥秘,比如唾液与饥饿的关系。他们不用试管或解剖刀。有时,他们似乎感到整个可知的世界已被祖先穷尽,人类哲学的最终真谛已被道破,书法艺术的最后一个结构方式也已经被发现了。
  所以,他们就更注重生活中的事务,而不注重获取进步。他们不辞辛苦,夜以继日地琢磨如何设计自己的花园,或者如何烹调鱼翅。他们在饮食上的认真与热忱,不下于奥玛。开阳。后者在跟踪哲学的尘埃一无所获之后,就及时行乐去了。这样,他们跨过了所有艺术的门槛,进入了人生艺术的殿堂,艺术与生活融为一体。他们达到了中国文化的顶峰——生活的艺术。这也是人类智慧的最终目的。
 
 
第五章 妇女生活
 
 
 
妇女的从属地位
 
  始自原始时代,中国人的血液中,妇女就没有占据过自己应有的地位。
  中国人由阴阳构成的二元世界观,可以追溯到《易经》。孔子曾经对此书作过详细的阐述。尊敬妇女,对女性采取一种温柔态度,这在野蛮时期就是条顿人的特点。然而在中国的早期历史上,却看不到这种对妇女的感情。《诗经》汇集的民歌中,就已经有性不平等的反映: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这首诗的年代比孔子要早几个世纪。然而,妇女在其彼文明驯化之前并没有遭到束缚。她是随着儒学的发展而一步一步被束缚起来的。
  原始的中国社会制度是母系氏族制。这一点很值得注意,因为母权制的某些精神仍一直存在于中国妇女的气质之中。中国妇女从总体上讲比男性稳定,现在即使是在儒家传统控制的家庭中,也有许多是妇女掌权的。母系制在周代就更清楚可见了,当时的家姓都是母姓,男人只有个人的名字,叫“氏”,根据自己的出生地或官职取名。总览《诗经》中所有的民歌,我们看不到任何幽禁妇女的迹象。古代一定是有选择自己配偶的自由的,就像今天广西的土著居民那样。这是一种自然的、原始的选择,但却是自由的选择。
  《诗经》中有一首诗这样写道: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诗经》中还有许多妇女与情人私奔的故事。婚姻制度还没有对妇女形成一种像后来那样严重的束缚。在孔子时代,特别是在上层阶级,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多少有如堕落的罗马时代。有儿子与继母、公公与媳妇、姐夫与小姨子之间的乱伦;有人将自己的妻子献给邻国的统治者;也有名为儿子取亲,实为自己娶妾,以及皇后与大臣的通奸,《左传》里有无数这样的例子。一直有根大权力的妇女,在那时的表现很不寻常。魏国的王后让国王把全国最美的男子招来在她的闺房侍候。离婚很容易,离婚者也可以再婚。女子的贞操还不是别人特别关注的问题。
  随后,孔子学说兴起,宣扬妇女应紧锁闺房。根据《礼记》,儒家将男女隔离,很快就发展到甚至不允许离婚的姐妹与其兄弟同桌吃饭的地步。在具体实践中,这些“礼”究竟被遵守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根据儒家的哲学观点,这种对妇女的隔离与幽禁并不难理解。儒家学说强调人有高低贵贱之分,承认社会统治者的权力,主张劳动的分工。男子主外,女子主内。
  它鼓励妇女做有女子气质的妇女,自然就教育她们遵守一些女性的道德,如文静、顺从、优雅、整洁、勤劳、能织布、会烹调、尊敬公公婆婆、友爱丈夫的兄弟、礼遇丈夫的朋友等等所有从男性观点出发,认为是值得提倡的道德。从根本上讲这些道德说教并没有什么错。考虑到自己经济上的从属地位,
  考虑到自己对习俗的热爱,妇女们便接受了这些说教。她们的本意,或许是想做好人,或许是想取悦于男子。
  儒教意识到这种男女的不同有益于社会的和谐,或许在此儒教已经非常接近真理。然后,儒教也给予妻子与丈夫差不多“平等”的地位,但妻子地位多少低于丈夫,不过仍是平等的配偶,正如道教中代表阴阳的两条鱼,相辅相成。儒家也给予母亲一个在家里受尊敬的地位。从最好处去解释儒教精神,这里,男女的不同并不意味着对妇女的束缚,而是意味着关系的和谐。
  那些能控制自己丈夫的妇女都知道,这种性的安排是她们获得权力的最好最有效的武器;而那些不能控制自己丈夫的妇女则无力提出(并解决)任何妇女问题。
  这就是儒家在受到后期男性学者影响之前对妇女及妇女的社会地位所采取的态度。这时儒家还没有形成后期那种非常自私的态度。但是,妇女低一级的观念已经有了,一个罪恶昭彰的实例是规定丈夫在妻子去世之后只要服丧一年,而妻子在丈夫死后却要服丧三年;一般人在自己的父母死后要守孝三年,然而如果妻子自己的父亲去世,而此时公公却在世,那么守孝期只有一年。像恭顺、忠诚这样典型的女性品德,被汉朝的刘向编撰整理为类似女性仪礼的东西,与男性仪礼大相径庭。《女诫》的女作者班昭是“三从四德”的竭力倡导者,“三从”,即妇女未婚从父,婚后从夫,夫死从子。这最后一“从”自然从来也未真正实行过。因为在儒家伦理中,母亲还是有较高地位的。在汉代,妇女为贞洁而死,就已经可以受到公开的敬仰,并为其立“牌坊”,或由皇帝赐予一个什么称号。然而,妇女仍然可以再婚。
  在追溯寡妇贞洁的理论发展时,不可以过分注重学术理论。因为中华民族一直是求实的民族。他们嘲笑理论,使其萎缩。实践必定落后于理论。甚至到清代,也仅仅是有官职的文人死后,妻子才会被认为应该守寡。对平常妇女则没有特殊要求。唐代时,大学者韩愈的女儿曾嫁过两次。在唐代的皇家公主中,有22位再婚,4 位结过3 次婚。但是,由几百年前的汉朝开始的传统也同时在起作用,强调以前所谓男子可以续弦而女子则不能再婚的原则。
  在此之后是宋代的学者,他们强迫妇女生活在禁闭的世界里,规定寡妇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恶。他们极其珍视妇女的贞洁。对妇女贞洁的崇拜也就成了一种心理上的痴迷。妇女被认为要为社会道德负起责任,而男人则不必。
  更有甚者,妇女还要为其性格中的勇气和力量负责。很奇怪,男人们非常羡慕女性的这种性格。这时,重点已经从妇女平常的家庭道德转到女性的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在9 世纪时,就有一位寡妇,得到儒教的男性信仰者极大的赞赏。她当时正在伴随自己丈夫的棺椁回乡的路上。一个客舍老板拒绝让她进入客店,拉了她的胳膊。她于是认为胳膊已被玷污,随即将它砍掉了。元代的另一位寡妇也受到人们的极大的敬仰,因为她拒绝让郎中察看她溃烂的乳房。她也因此而勇敢地死去了,大部分此类故事可见于各个朝代官方撰写的文书。其中有专门章节叙述伟大女性们的一生,与伟大的男性们并列。一位以自杀保卫自己贞洁的妇女往往有机会在文学上以某种形式留下芳名。
  到了明代,这种贞洁守寡的教条成了官方的一项制度。凡30岁以下开始守寡直到50岁达20余年者,官府要为她立“牌楼”,以资鼓励。其家庭可免去一切赋税。于是,不仅崇敬妇女品德的纯洁是非常道德而高尚的事情,
  家庭里男性成员如果这样做也会给自己带来一系列的好处。贞洁寡妇不仅受男人及其亲属的欢迎,也是妇女使自己出人头地的最方便的办法。她给自己的家庭,也为整个村庄和家庭带来了荣誉,这样,寡妇的贞洁成了人人津律乐道的品质,只有少数有独立思想的人曾经作出过几次抗议。正是这种贞洁观导致了儒学在“文艺复兴”的1917年遭到批评,被称作“吃人的礼教”。
  随着儒家理论的发展,实际生活的小溪也在不息地奔流。它建筑在社会常规的基础之上,然而更重要的是经济的压力。比儒学的影响更为重要的事实是男人在控制着钱袋。儒学将寡妇贞洁立力一种宗教,而宝石、珍珠项链与儒学无关,却使女性变为姬妾与妓女。魏晋时期,政治混乱,财富聚集到少数人手里,大家族兴起。这一切一方面促使了纳妾这种社会现象的产生,一方面又迫使男人将新生女婴溺死,因为他们承担不起女儿出嫁时的庞大费用。在这些年代,许多官吏与富豪在自己家里都供养几十甚至几百个舞女。
  这种奢侈放荡,耽于声色的生活使那些浪荡公子的迷梦得以实现。总之,妇女成了男人的玩物。石崇纳妾几十人,他通常在床上洒一层薄薄的香粉,让他的姬妾从上面走过。体轻者走过不留脚印,赏珍珠项链,留下脚印的则要“节食”以减肥,是那些珍珠项链,而不是儒家的学说,成了中国妇女堕落的原因。正如古罗马与现代纽约的情形一样。实行缠足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这是男性的想象力与审美观堕落的最后一个明证。
  荒谬的是,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中国妇女以她们的忌妒著名,那些怕老婆的官员们经常带着一脸的青伤上朝,致使皇上不得不降旨惩罚这些爱忌妒的妻子。一位名叫刘伯玉的人经常背诵《洛神赋》。有一次他感叹着说道:“娶妇得如此,吾无憾焉。”他妻子答道:“君何得以水神美而欲轻我?我死,何愁不为水神?”当晚她就投河自尽了。7 天之后,她托梦给刘伯玉说:“君本愿神,吾今得为神也。”从此以后,刘伯玉再也不敢过任何一条河。
  刘妻淹死的那条河就叫“妒妇津”,在今天的山东省。如有妇女欲过此河,总要先把自己漂亮的服装盖起来,或者揉皱,脸上涂一些别的什么东西,否则就会风暴骤起。然而如果是长得丑的妇女,河神便不会忌妒。那些过了河而没有引起一场风暴的妇女认为她们自己长得一定很丑。
  现在我们很容易看到,妇女的忌妒是随着姬妾制度的发展而发展的。这是她们唯一的防身武器。一个好忌妒的妻子可以仅仅靠这种本能的力量阻止自己的丈夫纳妾,现在也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如果男人有一点理智的话,他会看到婚配是女人最好的,也是唯一的职业。于是,他就会原谅女人们这种职业的伦理,不管他有没有纳妾。我们的学者俞正樊早在1833年就发现,“妒非妇人恶习”。失去丈夫欢心的妇女与失去老板欢心的职员,他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没有结婚的姑娘与失业者的心情也差不多。人们在商业竞争中的职业忌妒与妇女在情场上的忌妒一样地冷酷无情。一个小商贩不愿丢掉自己的买卖,其心情与一位老板的妻子看到丈夫娶了另一个妇女的心情是一样的,这就是妇女经济没有独立所产生的必然结果。看不见这一点,人们就会笑话那些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其实她们只不过是另一种成功的商人,她们比自己的那些姐妹的头脑要清楚。她们以职业精神将自己的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成功的商人与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妇人都要同一种东西——钱。鉴于他们都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他们应该互相尊重。
 
 
家庭与婚姻
 
  然而,在中国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曾经被几位妇女用轿抬上了苏州郊区的山岗。那些女轿夫坚持要把我这样一个男人抬上山顶。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让她们这样做了。因为我想她们可能是中国母权制的后裔,是南方福建人的姐妹。高耸的胸膛,挺直的体态。她们运煤、犁地。她们清晨早起穿衣漱洗,头发梳得非常整洁,然后下地干活,到时候回来给小孩儿喂奶——是人奶而不是牛奶。她们同那些作为富裕人家的当权者,也是自己丈夫的统治者的妇女们是姐妹。
  我有时想,中国妇女真的是受到压制的吗?这时,慈禧太后强有力的形象便进入我的脑海。中国妇女可不是那种易受压迫的妇女。她们尽管被剥夺了许多的权力,他们不可以做速记员,或律师和法官,但是她们在家里是统治者。当然那些堕落的家庭除外,那里,妇女是男人的玩物。不过,即便在这些家庭,一些姬妾也设法控制了她们的丈夫。更重要的是,尽管妇女被剥夺了许多权利,但她们仍有结婚的权利。每个中国姑娘都可以有一个自己的家。人们坚持就是奴婢也应在适当的年龄出嫁。在中国,结婚是妇女不可剥夺的权利。充分享受这种权利,她们就有了用来争取其他权利的最好武器,无论是作为一个妻子,还是作为一个母亲。
  问题要从两方面看。男人对待妇女无疑是不公平的。然而妇女如何进行报复也颇有意思。对妇女进行束缚的结果是人们普遍认为妇女地位卑贱,她们自己也妄自菲薄,许多男子可以享受的社会权利被剥夺了,她们受到较少的教育,有较少的知识。她们的生活比男人简朴、辛苦,且不自由,她们忍受着男女之别的痛苦。然而对妇女的压迫,更多是无形的,是由对妇女卑贱的普遍认识而来的。如果丈夫与妻子之间没有爱,丈夫可能会独断专行,这时妻子只好逆来顺受,别无他途。她们只是忍受着这种家庭专制,就像中国人忍受着政治专制一样。但是,没有人敢说中国的专横丈夫特别多,幸福婚姻特别少。其中的原因,我们将很快看到。妇女们不能碟蝶不休地饶舌,不能串门,不能在街上观看男性。然而,许多人还是在饶舌,许多人还是在串门,许多人还是在街上观看男性。她们被要求贞洁,而男人则可以淫荡。这倒并不难做到,因为大多数妇女生来就是贞洁的。她们被剥夺了西方的妇女所享受的尊敬与社会权利,但是她们一旦习惯了这种生活,她们也不在乎去不去参加那些男女们的社交聚会,因为她们有自己的社交场合与家庭聚会。
  她们也不在乎当不当警察去维护街上的治安,或者沿街叫卖铁器等等权益。
  事实上,任何其他事情都不重要,唯独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因为她们在那里生存、活动、做人。
  在家里,妇女是统治者。没有一个现代人会相信莎士比亚所说的:“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莎翁自己也用其他剧中人物对这句话做了反证,如克莉奥佩特拉(Cleopatra ),以及李尔王的女儿们。仔细观察中国人的生活,你会发现所谓妇女依靠别人的流行观点也是不客观的。无论咸丰皇帝在世与否,慈禧太后都在统治着国家。在中国,有许多慈禧太后式的人物,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平常人家。家庭就是皇朝,在这里,她们可以任命自己的州长,决定儿孙们的职业。
  人们对中国人的生活了解越多,就越会发现所谓对妇女的压迫是西方人的看法,似乎并不是仔细观察中国人生活之后得出的结论。这个批评肯定不适用于中国的母亲这个家庭的最高主宰。任何对此持有异议的人应该读读《红楼梦》这部描写中国人家庭生活的巨著。研究一下贾母的地位,凤姐及其与丈夫的关系,以及《红楼梦》中任何一对夫妇(父亲贾政与其妻子关系可能是儒家观念中最正常,最典型的),看一下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家里掌权。
  某些西方读者可能会羡慕老祖母的地位,她是家里最受尊敬的人,大家都悉心照料并尊敬她。媳妇们每天早晨都去她的住所问安,请示并决定家里最重要的事情,然而如果贾母缠足,隐居深闺,连举手投足之劳都由看门人及男仆来代替,西方读者还会羡慕吗?再研究一下《野叟曝言》中儒家的英雄母亲水夫人吧。水夫人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儒家智慧的典范,无疑是整篇小说中地位最高的人物,她一句话,就能让她当宰相的儿子脆在面前。她用自己无穷的智慧负责着整个大家庭的福利事业,就像一只母鸡保护着自己的雏鸡一般。她用明智与宽厚控制着家庭。她家的所有媳妇都甘心情愿做她的奴隶。
  作者对这个小说人物的描写也许言过其实,但绝不纯粹是虚构。是的,女人在家里统治,男人在外面统治,孔子已经对劳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妇女们也清楚这一点。今天,上海百货商店里女售货员仍然用一种羡慕的眼神看着那带着鼓鼓囊囊钱包的已婚妇女。她们希望自己也在买东西,而不是卖东西。有时她们希望自己正在为小孩织毛衣而不是在点零钱。从早到晚一站8 个小时,而且是穿着高跟鞋。时间太长了,她们也太累了,大部分人从本能就会感觉到孰好孰坏。她们中的一些人也向往独文,然而在男人统治的社会,所谓的独立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那些看破红尘的人讥笑这种“独立”。那种原始的,要做母亲的强烈欲望——无形,无言,模糊但强烈——充满了她们心灵。这种冲动又引起了对化妆品的强烈欲望。这些欲望是那么天真,那么自然,那么符合本能。她们计算了一下自己从仅够糊口的工资中节省下来的钱。这些钱甚至不足以买一双她们正在出售的网线袜。于是,她希望自己有一位男朋友在为她买礼物,或者请他给自己买,间接地,羞涩地。
  试图不失掉自己的自尊心。中国的姑娘们基本上都是体面的,但她们为什么不应该请男人为自己买礼物呢?她们还有别的什么办法能买一双她们的本能告诉她们应该买的网线袜呢?生活就是这样的混乱,这样的使人迷惑不解。
  现在她们清楚地认识到应该叫一个男人为自己买生活用品。她们要结婚。她们的本能是对的。结婚有什么错呢?受保护的母性有什么错呢?
  于是,她们成家了。她们编织,缝纫。不过在江浙一带中等家庭的妇女甚至不再烹调或缝纫了,因为男人们在这些方面的技术已经压倒了妇女。最好的裁缝和厨师是男人而不是女人。男人会继续在各个领域压倒妇女,但婚姻例外,男人在婚姻以外的世界有各种各样比妇女更有利的条件,然而在婚姻世界中,妇女却占据着优势,妇女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在任何一个国家,妇女的幸福不是取决于她们享受社会权益的多少,而取决于她所与之生活的男人的品质。妇女受男人的野蛮狂暴专政之苦多于她们受没有选举权之苦。
  如果男人们通情达理,脾气温和,会体贴人,妇女则不会受苦。除此之外,妇女一直有性的武器,她们可以充分利用它。这是自然为保证她们的平等而给予的武器。无论如何,每一个男人,从皇帝到屠夫,从面包师到蜡烛制造商,都曾经训斥过自己的妻子,也被自己的妻子训斥过。因为自然法则规定,她们在一起进行亲呢行为时,是平等的。有些最基本的关系,比如夫妇关系,在不同的国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至少不像旅游者们描述过的那样。西方人倾向于想象中国的妻子们都是其丈夫沉默的奴隶,尽管实际上中国的丈夫们,一般来讲都是非常通情达理,善于体贴的人。而中国人则倾向于认为,既然西方人从未听说过孔子,那么西方的妻子就不必为自己的丈夫洗衣做饭,而仅仅是穿着睡衣在海滩上玩,或者三天两头光顾舞会。那些独一无二的,异乎寻常的例子使得这些茶余饭后的有趣闲谈成为可能。于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的、常见的事实就被忘却了。
  可见,在实际生活中,妇女并没有被男人压制。真正受苦的是那些娶了不少小老婆,使自己的家变成了恶毒女人之窝,只能从一个女人的房间躲到另一个女人的房间的男人。不仅如此,那种难以理解的性吸引力使得不同性别、不同辈份的亲戚们能够基本上和睦相处。所以,妇女既没有被丈夫压制,也没有被公公压制,妯娌之间也不能互相压制,因为她们处于平等的地位,虽然她们之间谁也没有喜欢过谁。唯一的可能性是媳妇被公婆压制。这种事情事实上经常发生。在中国人的大家庭里,媳妇要承担多种责任。所以,她的生活往往很艰难。人们应该记住,中国人的婚姻并不是个人的事:一个男人并不是娶妻子,而是“娶媳妇”,正如习语所云。一个儿子降生时,习语说:“生孙子了”。于是,媳妇要对公婆尽比对自己丈夫更多更艰难的义务。
  唐代侍人王建在一首诗中表达了他对“新娘”的怜悯之情: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翁食性,先遣小姑尝。
  如果一个女子能使男人满意,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但是如果她能使另一个女子满意,那就是一种英勇的行为了。许多妇女都做不到。儿子被夹在中间倍受折磨,既要孝顺父母,又要爱戴妻子,却又从来也不敢为自己的妻子辩护。实际上,所有对妇女的虐待都来自同一性别的压迫者。然而,这时的媳妇也在等待着自己当婆婆的那一天。如果她真能活到那朝恩暮想的年龄,那么她的地位就真是既能给她带来荣誉,又能力她带来权力,那也是自己一生辛苦挣来的,是应该得到的。
 
 
理想的女性
 
  然而,对妇女的幽禁,直接影响着我们在理想的美、理想的女性、女儿的教育、恋爱与求婚的形式等问题上的观点。
  中国与西方在女性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尽管双方都认为女性身上存在着某些魅力,有一种神秘感,但双方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不同的。这个问题在艺术上展现得尤为明显。在西方,女性的肉体被看作是灵感的来源,是完美与和谐的最高形式;中国的艺术则认为女性的肉体的魅力来源于自然界本身的和谐。中国人看到一个女人的塑像,高高地耸立在纽约港,供所有进出这个国家的人们玩赏,他认为没有比这个事实更使人感到惊奇的了。让一个女性裸露人前,这简直是无礼之至,下文明到了顶点。当他获悉那位妇女并不代表女性,而代表自由观念时,他就更感到惊异:自由为什么应由女人来代表呢?为什么让女人来代表胜利、正义与和平?希腊人的观点对他来说是新奇的。因为在西方,妇女被奉若神明,被赋予一种精神上的微妙品德,代表任何一种纯洁、高尚、美丽、超凡的东西。
  对中国人来说,女人就是女人,是不知道享乐的人。我们告诉男孩,如果他从晾着女人裤子的绳子下走过,他就永远不会长高。崇拜一个底座上的雕像女人,崇拜裸露着身体的女人,显然是不可想象的。对妇女的幽禁,使得人们认为裸露女性身体是极不雅致的事,无论是在艺术上,还是日常生活中。在德莱斯顿①艺术画廊展出的某些美术名作显然属于色情画一类。向西方人学习的中国时髦画家们不敢说所有艺术的根源都是要激发人们的美感,但是,欧洲大陆的艺术家们却都但白承认,毫不掩饰这一点。
  但是,中国人也有性欲,只不过表达形式不同就是了。妇女的服装设计并不是为了显示体型,而是为了模仿自然。一位西方艺术家通过自己能激发美感的想象,可能会在海上腾起的波浪中看到一位裸体女性的形象;而中国人则透过观音菩萨的衣饰看到了海浪。妇女形象的设计则是以垂柳的优美姿态为模特儿的,这就是为什么妇女的肩膀总是低垂的。她长着一双杏核眼,弯弯的眉毛,眼光像平静的秋水。她有着像石榴子一般的明牙皓齿,像垂柳一般的软细腰肢,像春笋一般尖尖的十指,像弯月一般的缠足。这样诗一般的描写在西方并非一概没有,然而中国艺术的整个精神,特别是中国妇女服装的式样,说明中国人在做这些描述时是认认真真的。因为妇女的身体,作为身体,中国人没有能够欣赏,这种欣赏在艺术上很少见到。中国的画家在表现人体方面沮丧地失败了。就是明代仇十洲这样以描写妇女生活闻名的画家,也是平平。他画的裸体仕女画,胸部就像一个个土豆。由于对西方艺术所知甚少,很少有中国人能讲出一位妇女的胫或者是背究竟美在哪里。《杂事秘辛》一书相传为汉代,实为明代的作品,其中对女性的裸体做了相当完美的描述,表现了对人体美真正的欣赏与喜爱。然而这差不多是唯一的例外。
  这就是对妇女进行幽禁的结果之一。
  事实上,服装的这些变化并不重要。妇女的装束会有变化,然而只要这些装束在女人身上,男人们就会喜欢。而只要男人们认为这些服装是漂亮的,女人们就会穿用。从维多利亚时代用衬架支撑的女裙和用鲸骨环撑大的女裙,到20世纪像男青年一样苗条的装束,以及1935年风行的飞行员救生衣,这些变化如此不同,实际上比中外妇女服装不同还要显著。只要是女人们在穿着它,男人就会觉得很漂亮。国际妇女时装露天表演应该将这一点清楚地体现出来。仅在10年以前,妇女在大街上散步也是穿着长裤,今天,她们已经飘飘然于覆盖踝节部的旗袍之中了,而西方妇女则已经在穿短裙,与此同时,睡裤则很有可能也要时髦起来。这些变化所造成的唯一结果是使男人的眼界大开,思路大开。
  更重要的是对妇女的幽禁与理想的女性之间的关系。这种理想,就是“贤妻良母”。这个名词在现代中国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笑柄,特别是那些摩登女性,她们最渴望的莫过于“平等”、“独立”和“自我表现”,她们认为妻子和母亲都是依附于男人的人。这样就造成了一些观念上的混乱。
  让我们先来阐明两性之间的关系问题。看起来,一位妇女在成为母亲之后,就不再认为自己的地位是建立在丈夫的欢心之上。只有当她失去了母亲地位的时候,她才感到自己在完全依赖别人,即使在西方,也曾有过这样的时期,即社会与妇女们自己并不歧视母性,歧视生儿育女。母亲在家庭中地位也恰如其分,那是一个高度荣耀的地位。将孩子降生在这个世界上,井用母亲的智慧带领他,指导他进入成年。任何一个清醒的社会都会认识到这些①德莱斯顿(Dresden ),现德国东部的一个城市。
  工作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不简单的。如果因为她能做这项高尚的工作,并且比男人做得好,所以无论在社会地位上,还是经济地位上,都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物——这种观念很难让人理解。妇女中有天才人物,正如男人中有天才一样。但女中豪杰实际上比男性天才要少,比民主使我们相信的数量要少。
  对这些妇女来说,自我表现比生儿育女意义更重大。但对占多数的平常人来说,让男人去挣钱养家,妇女自己生儿育女吧!至于自我表现,我曾经见过一些自私自利、出身微贱、可怜倒霉的小家伙最后开花结果,成了温柔可爱、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母亲,成了她的子女眼中完善高尚的典型。我也看到过一些漂亮的姑娘,矢志不婚,30多岁即蜷缩枯萎,永远也没有达到女性美的第二阶段,没有能像秋天的树林那样辉煌、成熟,通人情而又光彩照人,尤其是一个幸福的妻子分娩3 个月之后那个时期。
  在妇女所有的权利中,最大的权利是做一个母亲。孔子曾经指出,理想的社会是没有“旷男怨女”,人人都结婚的社会。中国人通过一个不同的浪漫与婚姻观达到了这个目的。在中国人看来,西方社会最大的罪恶是有许多未曾婚配的妇女,她们除了愚蠢地相信会有迷人的王子出现之外并无其他错误,然而她们却不能表现自己。她们中的许多人是伟大的教育家或者演员,如果作为母亲,她们会更伟大。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相爱并结婚,或许他是一个卑鄙的家伙,女人可能掉进造物主设置的陷阶,男人唯一的愿望是让她为自己繁衍子孙“然而,大自然或许会赐予她一个长着一头卷发的孩子,这是她的胜利,她的喜悦,比她写过的最伟大的书都使她感到新奇,使她沉浸在比舞台上获得成功的那一刻更甜蜜的幸福之中。依莎多拉。邓肯坦白地承认这一点。如果造物主是残酷的,那么她也是公平的。她给予寻常的妇女这种安慰,正如她给予天才的妇女以安慰一样,因为女性的欢乐,聪明的女人可以享受,普通的妇女也不例外。自然的规律就是如此,让男人和女人就这样生活吧!
 
 
女子教育
 
  中国人不同的女性理想,导致了我们对女子教育的不同方法。对女孩子的教育方法与对男孩子的教育方法现在是,或者说一直是迎然不同的。对女子的教育远比对男子的教育严格。加之女性成熟期一般比男性早,女孩子受的家教也早一些。于是,她们比同龄的男孩仪态更加庄重,举止更加规矩。
  无论如何,女孩子的儿童期比男孩子短。从14岁开始,她就把自己禁闭起来,学习女性的风范:早晨要比自己的兄弟起得早些,比他们穿得更整洁,要帮助母亲做饭,还要经常承担小弟弟的喂饭任务,等等。她们玩具不多,活计可不少。说话要慢声细气,走路要文雅大方,落座要规矩,双腿紧紧并拢。
  最主要的是她学到了娴静与拘谨,而丢掉了活泼和生气。小孩子的乐趣、顽皮与傻里傻气在她身上不复存在。她芜尔而笑,从不哈哈大笑,她的处女意识很强。在旧中国,拥有童贞比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学问都重要。她不轻易让生人看见她,尽管她经常从屏风后面偷看别人。她培养着一种神韵与可望不可及的非凡气度。幽禁的程度越强,她就越了不起。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在男人看来,一个关在中世纪城堡里的小姐,确实比那个每天在餐桌上与你见面对桌而坐的姑娘更迷人。她学习刺绣,用她那年轻的双眼、灵巧的手指,她会做精美的刺绣,学习起来比学三角学更快更容易。刺绣使她高兴,因为这时她有时间做自己的梦,青年人总是爱作梦。就这样,她在为将来做一个贤妻良母而做着一切准备。
  在有教养的人家,女孩子们也学习读书写字。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许多女才子。今天,全国著名的妇女作家有半打之多。汉代以及后来的魏晋时代都有许多著名的知识妇女。其中有一位谢道韫,能言善辩,经常在其小叔子与宾客的辩论中为夫弟解围。中国以前识文断字的人并不多,男女均如此。但在书香门第,女孩子们也总是学习读书写字。这种教育的内容一般限于儒家经典中的文学、诗歌、历史及人类智慧。女孩子们到此为止了。然而男人们也没有往前走多少。文学、历史、哲学等人类智慧,以及一些医学、政府管理等专门知识,一起构成了人类的所有知识。而妇女的教育则更明确地倾向于人文科学的教育。与男子教育的区别也主要是程度深浅的不同,而不是学习范围的广狭。
  蒲伯①有一句格言说,一知半解是危险的,而中国人则认为学问太大于妇女道德无益,“女子无才便是德”。在绘画与诗歌中,妇女常常能显露出自己的才能,写短诗似乎特别适合妇女的天才。这些短诗小巧玲珑,精致优美,但缺乏魄力。李清照(1081—1141?),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留下了数量不多但彪炳千古的诗歌,充满了雨夜的情思与对逝去幸福的怀念。妇女写诗的传统实际上从未间断,仅在清代,我们就可以数到差不多一千位留下诗歌的妇女。袁枚是反对缠足的,在他的影响下,妇女作家形成了一种独到的风格。另一位大学者章实斋,对这种风格却嗤之以鼻,认为它对培养理想的妇女有害。不过,诗歌的写作与尽一分妻子和母亲的职责,两者并不矛盾。李清照就是一个理想的妻子,她不是萨福。②古代的中国姑娘在社会事业上确实不如西方妇女,但是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她有更多的机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妻子和母亲。除此之外,她没有其他的职业。现在的中国男子陷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是选一个摩登女郎呢,还是选一个较保守的姑娘做妻子。最理想的妻子被描绘成“既有现代知识又有古老品德”的女性。这种女性理想的冲突(新的理想作为妻子应该是独立的人,看不起“贤妻良母”)需要人们用自己的庸见来解决。笔者认为,不断增加的知识与教育是一大进步,是向理想女性的接近;但是我敢打赌,我们不会有(正如我们不曾有)世界著名的女钢琴家和女画家。我确信,她烧的高汤比她写的诗歌味道更好,她真正的巨著是那个脸蛋圆圆的小男孩。我心目中的理想女性,仍然是那聪明、温柔、坚定的母亲。
 
 
恋爱与求婚
 
  人们可能会问,既然中国妇女被幽禁,那未浪漫与求婚怎么还有实现的可能呢?或者说,传统习惯对青年男女之间的自然恋爱有多大影响呢?青春、浪漫、爱情,这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是由于社会传统的不同引起的心理反映。将妇女幽禁起来,灌输以传统的道德教育,并不能扼制她们的爱情。恋爱的一般内容与其他表象可能会被改变,因为恋爱尽管是一种自然迸发,压倒一切的感情,它仍可能变成人们心中一个微小的呼声。
  ①蒲伯(Alexander Pope,1688—1744),英国诗人。
  ②萨福(sappho),公元前六世纪的希腊女诗人。
  文明可以改变爱情的方式,却永远不能扼杀爱情。爱情客观存在,只不过由于偶然的社会文化前景而引起的趋向与表现不同罢了。爱情透过珠帘窥探,它的气息充满了百花园,它揪着年轻女子的心。或许她根本就没有情人,也不清楚那折磨她的是什么东西。也许她并没有对某一个特别的人感兴趣,但她喜欢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喜欢生活。这就使她的刺绣显得更加精巧,她想象自己在与彩虹般的刺绣相爱。这彩虹正象征着生活,它是那么美丽而漂亮。
  她很可能是为什么人正在枕头上绣着一对鸳鸯。鸳鸯总是一雄一雌,总是在一起行动,一起游泳,一起筑巢。如果她那想象的翅膀越飞越远,她可能完全忘却自己,因而绣错了地方。她再绣,再错。她使劲地抽那丝线。用劲稍微大些,线断了。她咬着自己的嘴唇,感到很恼火。她掉在情海里了。
  这种莫名其妙的烦恼,也许是因为春天,因为鲜花。这种突然袭来的孤独感,是女子成熟到了应谈恋爱与结婚的程度时的自然标志。由于社会的压制与传统的束缚,一个姑娘总是尽自己的最大力量掩盖这种模糊而强烈的欲望。然而,青春的梦幻却在下意识地继续进行。婚前恋爱在旧中国是一个禁果,公开求婚也不可能。她知道,恋爱就等于折磨自己。因为这个原因,她不敢在春天、鲜花与蝴蝶上想得过多,它们在古诗中都是爱情的象征。如果她在做学问,她不会在诗歌上花大多的时间,以免触发自己太深的感情。她使自己忙于家务,谨慎郑重地保护自己的感情,就像一朵娇嫩的鲜花在成熟之前谨慎而庄严地保护自己不与蝴蝶进行过早的接触。她希望自己能等到恋爱被认可的一天,即可以由结婚来证明其正当性的那一天。她如果能躲避所有感情的纠葛,那么她是很幸福的。然而,自然的力量有时会冲破人类的一切禁锢,横冲直撞。正如一切禁果一样,异性间的吸引力,正因为其罕见,更见其强烈。这是自然的自我弥补法则,根据中国人的理论,一个姑娘的心一旦被人迷惑,那么她的爱情就会无所顾忌。这就是人们在对妇女小心幽禁背后的共同信仰。
  即使是在自己的深闺中,姑娘们通常也清楚镇上同一阶层所有未婚青年的状况,并暗中表达了自己的赞许或反对的感情。如果由于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她曾欣赏过的年轻人之一,尽管只是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她的心情就再也不能平静了,以前那种自豪感消失了。接着是秘密的偷情阶段。尽管暴露自己可能意味着羞耻,有时还可能导致自杀;尽管自己完全意识到这样做是在藐视所有道德行为的规范,藐视社会的非难,她自己还是要与她的男青年相见。爱情总是能找到自己的路。
  在这种性的相互狂热吸引中,不可能讲清谁是求爱者,谁是被求爱者。
  姑娘有许多巧妙的办法使男青年感觉到她的存在。最幼稚的方式就是在木制屏风的底部将自己的小红鞋伸出来。另一个办法是站在太阳余晖照耀着的阳台之上。她还可以不经意地在盛开的桃花之间露出自己的脸庞,还可以在正月与六月的夜晚去看灯会,她还可以弹琴,让邻居的男青年听到琴声。她还可以请她弟弟的塾师修改她自己创作的诗歌,弟弟就是她的送信人。如果这位老师既年轻又浪漫,他会赠诗作答。另一种联系的方法是通过婢女,或富有同情心的嫂子,或者邻居厨师的妻子,或者尼姑。如果双方有意,他们总可以安排一次秘密的会面。这种会面极不健康。青年女子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由于他们没有机会进行愉快的调情,爱情这时就找到了报复的机会,正如所有中国爱情故事所描写或试图描写的那样。她也可能会怀孕。接踵而来的是一个热切的求婚和私通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阶段,情不自禁,但仍是温
  柔而珍贵的恋爱阶段,因为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不过,这种爱情通常都是大幸福了,所以不能持久。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这些公子和小姐很有可能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由父母包办与别人订婚。女孩子可能后悔自己已失去贞洁。公子这时也可能赴京赶考,顺利通过科举考试,被迫接受一个更有名望人家的女子做妻子。或许两家中的一家迁居到别的城市,两人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或许公子尽管在外旅居却仍然保持忠贞不贰。
  然而,一场战争爆发了,接下来是无限期的等待与拖延。那位在深闺中等待着的年轻女子,这时只有优伤与焦盼。如果这位姑娘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那么她可能会得相思病(这种现象在中国爱情故事中惊人地普遍),眼睛失去了往日的光芒与喜悦之情。父母看到这种情景深感惊讶,开始询问个中缘由。为了拯救女儿,他们安排了女儿向往的婚姻。从此,他们也可能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
  爱,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充满了眼泪、悲伤和渴望。对妇女的幽禁造成了中国爱情诗歌中哀怨郁闷的情调。唐代之后所有的中国爱情诗都表达了渴望和失望以及无限的悲哀与惆怅。这些爱情诗往往描述那些被幽禁的青年女子因为想念自己的心上人而日见樵悴,即所谓的“闺怨”。这些诗可能描写那被遗弃的妻子,即:“弃妇”。很奇怪,这两种题材也往往是男性诗人所最喜爱的。
  与中国人通常对生活的消极态度一致,中国人的爱情诗歌也充满了各种相似的情调。其中有茫然若失,有离愁别绪,有破碎的希望,有不灭的向往,风风雨雨,拂晓黄昏,冷情的卧室,冰凉的床榻,寂寞的懊悔,对男人朝秦暮楚的怨恨,秋天弃之一旁的折扇,逝去的春天,凋谢的百花,樵悻的面容,闪烁的烛光,冬夜那衰微的万物,自我感伤,以及那即将来临的死亡。黛玉临死前所作的一首诗,体现了这种典型的情绪。这是她在知道自己的表姐将成为宝玉的妻子时写的。这几行诗因为其无限的惆怅而使人难以忘怀: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
  但有些时候,姑娘也可能很幸运,最终成了“贤妻良母”。中国戏剧通常以大团圆结局,并唱道:“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妓女与姬妾
 
  到现在为止,妇女情况一直是比较理想的。她是“贤妻良母”。她忠贞不贰,服从恭顺。她是一位好母亲,天性就是贞洁的,问题出在男人那里。
  男人要犯罪,他一定要犯罪。但他每次犯罪,总有一个女人在里面。
  爱神厄洛斯统治着世界,也统治着中国。一些西方旅行家提出一些大胆的看法,认为在中国的性压抑相对少于西方。因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坦率地接受性的问题。哈夫洛克。埃莉斯指出,现代文明给男人提供了最大的性刺激,也提供了最大的性压抑。从某种程度上讲,性刺激与性压抑在中国都比较少。然而这仅仅是一半真理。对性问题比较坦率的接受只适用于男性,而不适用于女性,后者的性生活经常受到压抑。最明显的例子是冯小青的故事。她生活在莎士比亚剧作最成功的年代(1595—1612)。作为一个姬
  妾,她被忌妒的大老婆禁止看她的丈夫,并被关在西湖边上的一个别墅里。
  她于是陷入了一种独特的自恋,并开始经常观察自己在水中的情影。死前不久,她请别人为自己连续画了三幅像,并将画像挂在墙上,焚香献祭,自哀自怜。她有几首诗在她不注意时由她的阿妈收藏了起来,其中展示了她的诗才。
  另一方面,男人却没有性压抑。特别是富家的男子,最有名最受人尊敬的一些文入学者如苏东坡、秦少游、社牧、白居易都曾光顾妓院,或者纳妓为妾,他们并且但白地这么讲,并不回避。事实上,为官而又能躲避由歌伎助兴的宴席是不可能的。这并非什么耻辱之事。从明代到清代,南京夫子庙前又脏又臭的秦淮河正是人们饮宴取乐的浪漫场所。地点选在孔子庙字附近也是非常合适、非常符合逻辑的,因为这里是科举考试的地点。文人学士云集此地参加考试,庆贺成功或安慰失败者。这时都有妇女作陪。直到今天,有些小报的编辑还在报上但白地详细描写他们在妓院的冒险。诗人和学者们都不惜笔墨,大肆描写这种歌舞传统,致使秦淮河与中国文学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妓女在中国的爱情、文学、音乐、政治等方面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的。男人们认为让体面人家的女子去摆弄乐器是不合适的,于她们的品德培养有害;让她们读大多的书也不合适,于她们的道德同样有害。绘画与诗歌也很少受到鼓励。但是男人们并不因此而放弃对文学与艺术上有造诣的女性伴侣的追求。那些歌伎们都在这些方面大有发展,因为她们不需要无知来保护自己的品德。所以,文人学士都云集到了秦椎河。在那盛夏的夜晚,黑暗将那条肮脏的小河变成了一条威尼斯水道。学士们坐在那可供居住的船只上,倾听附近那来回游动的“灯船”上歌伎们唱着的爱情小调。
  在这种气氛中,学者们在寻找那些在诗歌、音乐、绘画以及巧妙应答方面出类拔奉的艺妓。在那些造诣很深且颇有名气的艺妓中,特别是活动于明末的那些艺妓中,最受人喜爱的可能要算董小宛了。她后来嫁与冒辟疆为妾。
  唐代①则有苏小小,她那在西湖边上的坟墓多少年来都是来此游历的学者瞻仰的地方。这些艺妓大都与国家的政治命运紧密相连。比如陈圆圆,是吴三桂的爱妾。李自成在征服北京之后俘获了陈圆圆,导致吴三桂引满清军队进入北京夺回他的爱妾,结果直接促成了满清王朝的建立。值得注意的是,吴三桂在促成了明王朝的灭亡之后,陈圆圆与他分道扬铺,去商山特建的寺院当了尼姑。还有李香君,也属此类情况。她以自己的坚贞著名,她的政治倾向与勇气使许多男人都相形见绌。她政治上的高洁超过了今天许多男性革命家。她的爱人被逐出南京之后,她将自己关了起来。后来被强迫来到其时当权的宦官之家,并被命令在酒宴上唱歌助兴。她即席演唱了几首讽刺歌曲,讽刺在场的胜利者,也是她政治上的敌人,说他们是太监的养子,这些女士们创作的诗歌都被传了下来。中国知识妇女的历史,一部分需要在这些歌伎的身世中去探讨。她们中还有薛涛、马湘兰、柳如是等等。
  ①苏小小为南北朝南齐人。林误。
  许多男青年在结婚前失去了求爱与浪漫的机会。这种需要就由妓女去满足了。笔者用“求爱”这个词,因为歌伎不同于普通妓女,是需要别人追求的。这就是中国人对妇女的尊重,正如我们在描写现代生活的小说《九尾龟》中看到的一样。许多男人都要追求一个人们认为是水性扬花的女人,时间可长达几个月,钱要花去三四千。这时,他才被允许在她的闺房里过上一夜。
  这样一种荒唐的现象只有在妇女被幽禁时才会出现。当男人们不能在任何别的地方找到女性伴侣,找到浪漫,那么这种情况就完全是自然的了。一个男人在女伴面前没有经验,或者厌倦了自己做饭补袜子的老婆,这时他就开始想体会一下西方人在结婚前的所谓浪漫。他看到一位自己当时觉得很可爱的女士,于是就想去占有她,开始有一种类似恋爱的感觉。而那位女士则比他更有经验,造诣更深,因为她并不急于和他恋爱,男人有时就产生了一种近乎崇拜的感情。事实上,这在中国是唯一的既合法又适当的恋爱方式。
  有时,他们也确实浪漫起来了,就像西方的男子和他的情人一样。董小宛与冒辟疆的故事,从开始见面时的困难,到短暂的、然而却是幸福的婚后生活,读起来就像其他任何一个浪漫故事一样。这种浪漫故事的结尾,有幸福的,也有悲伤的。李香君最后削发为尼,顾横波、柳如是最后成了达官显贵家的贵妇人,使同代人羡慕与钦佩不已。
  于是,妓女们教会了中国人浪漫的爱情,正如中国妻子们教会了他们更世俗,更真实的爱情。有时候情况还很复杂。杜牧在外过了十年放荡不羁的生活之后,幡然悔悟,又回到自己原配的妻子身边。有时,妓女的贞洁也使人深感惊异。比如杜十娘。除此之外,妓女们发扬了中国的音乐传统。没有她们,这个传统也许早就灭绝了。她们比那些家庭妇女更有教养,更独立,更容易处理男人的社会;事实上,她们是中国古代解放了的女性。她们对高官贵爵的影响经常使她能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一下政治。有的官吏的任命与免职是在她们的房间里决定的。
  确有才能的妓女经常被纳为姬妾或娶为正房,上述妇女均如此。纳妾制度差不多与中国一样古老。纳妾制度背后的问题也与一夫一妻制一样古老。
  在东方,当男人们对婚姻不满时,他就去找歌伎,或纳妾;在西方,人们则去找情人,或者偶尔千干越轨行为。社会行为的方式不一样,而根本问题却惊人地相同。对这种行为的社会态度,尤其是妇女的态度,东西方也有差异。
  中国人押妓纳妾是得到社会认可的,而西方人则顾及体面,不愿意谈这类事情。
  坚持要男性的后裔,也极大地鼓励了纳妾制度。中国的一些妻子事实上还请求她们的丈夫纳妾,因为她们没有能力丈夫生下儿子。明代的法律曾规定男人在40岁以后仍没有男性后裔者可以纳妾。
  而且,中国的纳妾制度实际上代替了西方的离婚制。结婚与离婚是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无人能够解决。人们迄今还未能发明一个妥善的办法,罗马夭主教的办法除外——他们完全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结婚是妇女保护自己最安全的办法。无论何时,只要男人一放松自己的道德要求,受苦的就会是女人。不管是由离婚、纳妾、同居、试婚引起的,还是由自由恋爱引起的,造物主在性的安排上,已经造成了一些永久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在自然界,性平等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唯一关心的是种族的繁衍,所谓一半对一半的现代婚姻,孩子降生之后,就会变成有益于男人的百分之七十五对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有位妇女具备运动家的风格,在“爱情结束”之时,解放了自己的丈夫,那么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就会享有比那个40多岁的女人,三个孩子的母亲,更多的有利条件。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纳妾制度可以被认为多少有些道理。中国人认为婚姻是家庭的事,婚姻失败时就纳妾。这样,至少可以保证家庭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而完整地存在。西方人则不同。他们认为婚姻是个人的、浪漫的、感情上的事,所以,他们实行离婚制,从而使社会单位解体。在东方,如果男子变为富豪,无所事事,腐化堕落,爱情人而不爱自己的老婆,这时妻子只能压抑自己的性欲,但仍保持自己已有的地位,仍然作为家长而被尊敬,子孙绕膝,不可谓不幸福。在西方,摩登的妻子要打官司离婚,获得自己的赡养费之后,与丈夫分道扬镳,也许再次与他人结婚。一边是被丈夫怠慢,但却被家庭其他成员尊敬,并享有至少是理论上有比姬妾更多优势的妻子;一边是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分道扬镳了的妻子,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这是世界上最令人困惑的问题。在中国,妇女们缺乏她们的西方姐妹那种独立精神:被遗弃的妻子总是处在一种无限悲惨的境地。社会他位丢掉了,家庭也破碎了。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的妇女,就有一个不幸福的妇女。无论怎样的社会安排都不能使她幸福。即使是真正的经济独立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在中国,这种情况每天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发生。有时我总觉得那个用自己女性的凶残将原来的妻子赶走的摩登妇女非常接近于我们野蛮时代的祖先,不同的只是她已经摩登到使自己不能容忍另一个与她平等的妇女与她在同一所房子里生活的程度,过去,一个真正品行好的女人,陷入与另一个已婚男人的爱情之中,并真的喜欢他时,她就主动作为姬妾嫁给这个男人,并谦恭地侍候原来的妻子。而现在,以一夫一妻制的名义,一个妇女将另一个哄走,并取而代之,似乎对妇女来讲,这是较好一点的出路。这是现代化的、解放的、所谓文明的方法。如果妇女们喜欢这样做,那就让她们这样做好了,因为首先受影响的是她们。然而,年轻漂亮的妇女在与同性的战斗中,总能击败年龄较大些的妇女而获得胜利。这真是一个既新鲜又古老的问题。只要人性不完善,婚姻制度就将永远是不完善的。这个问题,让我们留待后人去解决吧。或者只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公正的意识,以及对父母的职责逐渐增强的意识,才能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
  当然,为纳妾制辩护是徒劳的,除非你准备同时为一妻多夫制辩护。辜鸿铭,爱了堡大学的硕士,一个非常喜欢引用托马斯。卡莱尔和马修。阿诺德语录的人,一次在为纳妾制辩护时说:“你曾看到过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在一起,但是你可曾见过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在一起吗?”对于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是《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姬妾潘金莲的话:“一个碗内两张匙,不是汤着就是抹着。”她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
 
 
缠足
 
  缠足的性质与起源在很大程度上已为人们所误解。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这个说法并不过分。宋代的大儒家朱熹也非常热衷于在福建南部推行缠足的习俗,作为传授中国文化、提倡男女隔离的一个手段。然而,如果缠足仅仅被看作压制妇女的标志,那么做母亲的就不应该那么热衷于为自己的年轻女儿缠足。事实上,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着一种性意识的自然存在,缠足无疑起源于那些放荡的国王的宫廷里。男人们如此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他们把妇女的脚与鞋看作恋爱的对象并崇拜之,妇女们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她们想得到男人们的宠爱。
  缠足的习惯起于何时是有争议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大可不必去辩论,谈谈它的“演变”也许比谈起源更有用处。缠足的唯一正确的定义是用长长的裹脚布把脚缠起来,从而代替袜子。缠足似乎首先是与南唐后主联系在一起的,那是公元10世纪,宋代之前。杨贵妃是穿袜子的。她的一只袜子在她死后被她的奶妈收藏并展出,当时的门要是每人一百文钱。唐代对妇女的小脚与“弓鞋”的狂热赞赏已蔚然成风。“弓鞋”的头部翘起,就像古罗马军舰高高翘起的船头。这是最初的缠足方式。这种鞋是那些宫廷舞女穿用的。一个个女子翩翩起舞,宫廷的脂粉气与香烟燎绕于锦绣珠帘之间。在这种奢靡的气氛中,自然会产生一个有创见的人物,为已经很精美的感官刺激再添上一点佐料,可谓锦上添花,画龙点睛之举。这个人就是短命的南唐的统治者。
  他也是一个很有造诣的诗人。他命一个缠足的舞女在6 英尺高的金子做的莲花上轻歌曼舞。金莲花上挂满了宝石、珍珠和金钱。于是这种缠足的凤尚就被固定了下来,人们竟相模仿。那缠着的小脚被委婉地称为“金莲”,或“香莲”,这些词也就因此入诗。这个“香”字很重要。它意味着中国富豪人家骄奢淫逸的气氛,意味着他们的家里常常散发着阵阵的幽香。人们描述这种幽香的图书卷帙浩繁,令人惊叹。
  女人们不仅愿意而且非常喜欢赶时髦。即使由此带来身体上的不适,也在所不惜。这一点井非中国人的独创。直到1824年,英国的姑娘们甚至愿意躺在地上,让她们的母亲手脚并用,帮助她们把自己的身体挤在鲸鱼骨架里。
  18世纪和19世纪初欧洲妇女常常在适当时候晕倒在地,这些鲸鱼骨架的功劳一定不小。中国女子的身体可能赢弱,但她们从来不赶晕倒在地的时髦。俄罗斯芭蕾的脚尖舞是人类自我折磨的又一例,不过这个例子可以在艺术的美名下得到赞赏。
  中国妇女的小脚不仅使男人赏心悦目,而且很惊奇很微妙地影响了中国妇女站立的仪态与走路的步态。屁股向后甩,就像穿着现代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极端谨慎,身体不停地摇晃,完全是一触即倒的样子。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她揪着心。缠足实在是中国人感官想象力最精致的创作。
  然而,男人们置女性姿态干不顾,开始把小脚作为一个爱恋对象而予以崇拜、赏玩、钦佩和歌咏。从那时起,这种夜间穿的鞋子在色情诗歌中就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对“金莲”的崇拜属于性心理病理学研究的范围。在不同小脚的欣赏上,人们施展了自己不少的才能,其技巧并不亚于人们在唐诗鉴赏中所使用的技巧,我们知道,真正既小巧又美观的脚是十分罕见的,一个城市里也许不到10只。所以我们很容易理解男人们为什么这样动感情,就像他们对小巧玲珑的唐诗动感情一样。清代的方绚著有整整一本书描述这种艺术。他把小脚分为五类,十八种。一双小脚应该具备如下条件:(一)肥,(二)软,(三)秀。他说:瘦则寒,强则娇,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所有能理解时髦在妇女身上的力量的人,都能理解这个习惯为何能够经久不衰。我们奇怪地看到康熙皇帝禁止中国人缠足的敕令在几年后被撤回。
  满族姑娘很快就开始模仿中原姑娘的缠足,直到乾隆皇帝下令禁止。那些想让自己的女儿成长为真正的小姐并嫁与体面人家的母亲们从小就要给女孩子缠足,这也是父母的一种远见。新娘在听到别人对她的小脚进行赞扬时也会顿然对父母产生一种感激之情。因为除了一个好脸蛋之外,妇女对她们的小脚也感到无限的自豪。正如摩登女郎为自己的小踝节而自豪一样,这些小脚使她们在任何社交聚会中都能引人注目。在她成长发育的时候,缠足是很痛苦的,有无情的痛苦。但她有一双美观的脚,这是她一生的光荣。
  这个邪恶怪诞的习俗受到至少三位学者的批判:李汝珍(妇女小说《镜花缘》的作者,1825年),袁枚(1716—1799)和俞正燮(1775—1840)。
  他们都是具有独立思想,对后世颇有影响的学者。然而,这个习俗一直到基督教传教士们发起反对运动之后才被取消,中国妇女真应该为此而感谢他们。不过,传教士在这方面也幸运地得到了当时社会形势的帮助,因为中国妇女发现摩登的高跟鞋基本上可以代替小脚的作用,高跟鞋使妇女的体态更优雅,步伐更斯文,使人感到她们的脚确实看起来比实际要小。李笠翁在他的文章中对生活艺术的精辟见解仍然是对的:“尝有三寸无底之足,与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则趾尖向下而秃者疑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头者似秃故也。”这种对悠闲生活细节的深刻见解,往往是中国天才文人们的特点。
 
 
妇女解放
 
  对妇女的幽禁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其速度之快,使那些十年前离开中国现在刚刚回来的人感到惊讶:中国姑娘们在整个物质与心理观念上的变化之大,使他们最深刻的信仰不得不发生动摇。这一代的姑娘在气质、装束、举止和独立精神等方面与十年二十年前的“摩登”女郎不同。导致这种变化的因素是来自各方面的影响,然而,总的来讲,可以说是西方的影响。
  具体来说,这些影响是:1911年由君主制转向共和制,承认男女平等;1616年至1917年开始的新文化运动,由胡适博士和陈独秀领导,批判“寡妇守节”,与“吃人的孔教”以及男尊女卑等衡量标准;1919年的五四学生运动,那是一场由于协约国在凡尔赛和会上秘密出卖中国所引起,而使得男女青年学生一下子卷入的政治运动;1919年秋天北京大学第一次收女子入学,随后所有大学都开始了男女同校制度:男女学生继续积极参政,导致了1926—1927年的国民革命,这次革命的主力是学生,国民党和共产党共同领导、支持、鼓励。在这次革命中,中国姑娘作为党的工作者、护士甚至士兵颇引人注目;南京政府成立以后,国民党党部的女党员继续任职;1927年以后在各个政府机关有大量的妇女任职;南京政府公布法令规定男女均有享受遗产的权利;纳妾制度消失;女子学校兴起;1930年以后女子体育风行一时,特别是1934年的女子游泳;裸体画的风行,报纸杂志每天都在谈论裸体像问题;玛格丽特。桑格①1922年到达中国,计划生育与性教育开始传播;避孕工具的引进(仅此一点即可引起一场伦理道德的革命);多数大报每周都有“妇女副刊”,专门讨论妇女问题;《性的历史》(一本很颓废的书)的出版,作者张竟生,是一位法国留学生;格里特。加布(Gteta Garbo )、诺马。希勒(Nornla Shearer)、梅。韦斯特(Mae WeSt)②,以及中国影星们的影响,电影杂志的流行,当时颇有几种这样的杂志;1928年,有歌舞表演的酒吧间开始在中国流行,在这里,中国姑娘们的适应性使每个人都感到惊讶;烫头、英式高跟鞋、巴黎香水、美国丝袜、高叉旗袍、乳罩(代替了以前的紧胸衣),以及女子游泳衣。
  ①玛格丽特。桑格(Margtetsanger ,1883—1966),美国节育专家。
  ②格里特。加布、诺马。希勒、梅。韦斯特,这三位都是美国女影星。
  从缠足到游泳衣真是夭壤之别。尽管这些变化看似肤浅,实际却根深刻。
  因为生活就是由这些所谓表面的东西构成的,改变了这些东西,我们就改变了自己整个的生活观。
  这些摩登姑娘们在中国的杂志上受到了人们的讥笑。说她们肤浅,讥笑她们热爱奢侈,失去了勤俭的优秀品质,因为很明显,梅。韦斯特的影响要大于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①的影响。事实上有两种姑娘:一种是在都市生活中崭露头角的妇女,一种是严肃理智的妇女,她们不抛头露面,而是消失在美满家庭之中,一些在政治上很出色并引起公众注目的妇女在性问题上都是最声名狼藉的人,所以她们不能代表现代的中国女性。总的看来,这些现代的影响应该说是代表着一种解放力量,于中国妇女有益,于是也对中华民族有益。第一个主要的结果是姑娘们体格的变化。女性在体育运动中裸露着大腿,尽管使老一代人感到非常遗憾,却最终会对整个国家有好处。随着体格的发展,妇女们的步态就更自然、更优美,而不再是闺房里培养出来的小脚步态。
  体格变化也会引起对女性美的认识的变化。理想的女性不再是以前那种受人压制、悯静、文雅的女性,而是接近于欧洲妇女那样天真活泼健美的女性。听到妇女们发自内心的开怀大笑,对我们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我们宁可听到她们放声大笑,而不愿听到她们吃吃地笑。儒家对妇女人为地限制,严格的男女之别,必定要被一个更人道主义的观念所代替,再也不能让儒家这种思想为所欲为。如果说有什么危险,那就是性特征的消失,以及有女子气质的妇女的减少。女性设法在各种生活方式上模仿男性,这本身就是束缚妇女的标志。让妇女们为自己的性别而自豪吧。只有在性完善中,在性的庄严的职责中,她们才是真正伟大的。与西方妇女相比,现代中国成熟了的妇女或许还是过于泰然自若,过于庄严高贵。她们缺乏西方姐妹们那种自然的活力与独立的精神。也许这是她们的血统所促成的。如果是这样,那就让她们自然发展吧。因为她们只有同时体现了自己民族的特点,才能成其为伟大的女性。
  ①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ty Wollstonctaft,1759—1797),英语作家和女权运动倡导者。
 
 
第六章 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
 
 
社会头脑的缺乏
 
  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所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而不关心社会,而这种家庭意识又不过是较大范围内的自私自利。很奇怪,“社会”一词所代表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并不存在。在儒家的社会与政治哲学中,我们看到了由“家”向“国”的直接过渡,这是人类组织形式的两个连续阶段,正如古语所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接近于“社会”这个观念的词是“国家”即“国——家”,这与中国人组成抽象名词的方法是一致的。
  “公共精神”是一个新名词,正如“公民意识”、“社会服务”等名同一样。在中国没有这类商品。当然,有“社会事务”这个词,比如婚礼、丧礼、生日庆祝、佛教仪式,以及一年一度的节日等。然而,英美社会生活中某些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体育运动、政治、宗教都是中国社会明显缺乏的。中国没有教会,没有教会团体。中国人避免谈论政治,好像这也是一种虔诚的宗教信仰。他们不投票选举,也没有俱乐部会所之类的地方来辩论政治。他们并不着迷于把人们紧紧绑在一块的体育运动,而这却是英美社会生活的本质。当然,他们也玩游戏,但这些游戏却适宜于中国人个人主义的特点。中国游戏并不像板球那样将游戏者分成两组,相互争夺。协力配合这样的事鲜为人知。在中国人孤僻的游戏中,参加者自己为一方。中国入喜欢扑克,而不喜欢桥牌。他们一直在玩麻将,而麻将则更像扑克,而不像桥牌。
  在这种“麻将”哲学中,或许可以看到中国人个人主义的特点。
  中国的个人主义在中国的新闻系统中可见一斑。中国人办报纸就像他们玩麻将。我曾经见到过中国人是如何编辑他们的日报的。这里,总编的职责仅仅是写社论。专门负责国内消息的人有自己的版面,负责国际新闻的人有自己的版面,专管城市新闻的人也有自己的地盘。这4 个人在管理各自的部门时就像那麻将桌上的4 个游戏者,每个人都在猜测其他人手里有什么牌。
  每个人都试图凑齐自己的一副牌,而把那些没有用处的竹子扔出去供别人选择。如果国内新闻有富裕,其内容则可以很方便地流向城市新闻版,这是无需向读者说明的。如果城市新闻版也已过分拥挤,则可以转向凶杀火灾版。
  没有必要区分什么是头版新闻。没有选择,没有配合,也没有陪衬。每个编辑都可以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打住,一切从简。加之编辑和读者都是夭生的个人主义者,发表新闻是编辑的事,而寻找新闻却是读者的事,互不干涉。
  这是中国一些最古老、最庞大,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迄今为止仍在奉行着的编辑方针与编辑技巧。
  如果你问为什么没有合作,答曰:因为没有社会头脑。如果总编辑试囹进行某些改革,而将阻碍改革的城市版编辑辞掉,那么他就违犯了中国家庭制度的原则。他为什么要干涉别人的事务?他是想把那位编辑逐出报社,砸掉他的饭碗,使所有靠他生活的人都挨饿吗?如果这位城市新闻版的编辑的妻子是报纸所有者的侄女,总编能将他解雇吗?如果他还有一点中国人的社会意识,他就不会这样做。然而,如果他刚刚从美国密苏里新闻专科学校留学归来,那么他马上就得从总编的位于上退下来。另外一位知道如何用中国方式办事的人将接替他。旧的情形将继续。读者们将搜寻自己想看的消息,
  报纸仍将扩大它的发行量,仍将大赚其钱。
  这就是在中国人所有社会交际活动背后所隐藏着的心理体系。找到更多这样的例子并非难事。这些例子部说明中国人缺乏社会头脑,而这一点尤使20世纪的西方人感到困惑,我讲20世纪的人,因为他曾接受过19世纪人本主义的恩惠,有较宽阔的社会观。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使人困惑的例子,它真正代表了中国人对社会工作的观念。我想利用《论语》半月刊(中国一种无意识幽默杂志)中一位地方军阀关于群众教育运动的讲话。青年人受到美国人社会服务热忱的感染,组织了一场“扫盲”运动。于是,这位将军在讲话中说,学生应该读书,不要干涉公共事务。“人家做人家的事,吃人家的饭,你要打倒人家。”这种很有说服力的论点是:文盲们并没有干涉你的事务,你们为什么要去干涉他们呢?这些话简短有力,就事论事。因为他们是直接地、毫不掩饰地发自讲话者内心的话。对中国人来讲,社会工作看起来总是在“管别人的闲事”。一个热心于社会改革或者说是热心于任何一项公共事务的人看起来总是有点滑稽可笑。我们给他的诚意打折扣,不能理解他。他这样不厌其烦地做这些工作,目的何在?他想成名吗?他为什么不效忠于自己的家庭,设法升官发财,首先帮助一下自己的家人?我们的结论是,他太年轻,或者说他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怪人。
  中国历史上总是有一些这样异乎寻常的人,他们被称为“豪侠”,但他们都属于土匪或流浪者阶层,没有结过婚,是些四处飘泊的光棍,随时准备跳进水里抢救一个素不相识、即将溺死的孩子。结过婚的中国男子一般不做这种事。不过也有例外,结果死后一文不名,使老婆孩子吃尽了苦头。我们敬佩他们,热爱他们,但我们不希望家里有这样的人。当我们看到一个男孩有太多的公共精神以至使自己陷入那种窘境时,我们会大胆地预见这个男孩将是他父母的灾星。如果我们能尽早地阻止他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如果不能,他就会被送进监狱,从而使全家都跟着遭殃。当然,事情并不总是那么糟。如果我们不能阻止他,他可能会离家出走,加入那些有公共精神的土匪或强盗中去。所以,我们把他们称作“离经叛道的人”。
  中国人为什么如此缺乏公共精神呢?实际上,中国人并不是基督教传教士们想象的沉浸在罪恶之中的异教徒,尽管“异教徒”这个名词,以基督教蔑视和批判的力量,似乎非常适合于中国人。如果传教士们能设法理解他们,追根溯源,他们的看法可能会转变一些,因为在这种现象的背后,是一种不同子基督教的社会哲学。这种区别是观点的区别。现代最有教养的中国人仍然不能理解为什么西方妇女会去组织什么“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为什么去管狗的事,而不呆在家里照看自己的孩子,我们的结论是:这些妇女没有孩子,所以没有什么更有益的事情可做。这种推断也许往往是正确的。我们面前的矛盾是家庭观念和社会观念之间的矛盾。如果我们继续深究,会发现家庭观念无时无刻不在起着作用。
  家庭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基,由此而生发出各种社会特点,这个家庭制度以及乡村制度——家庭制度的更高一级阶段——可以用来解释中国社会中的所有问题。面子、人情、特权、感恩、谦恭、官吏的腐败,公共机构、学校、行会、慈善事业、好客、正义,以及整个的国家机构,都源于家庭和乡村制度,都借用这些制度的要旨及其外部结构,都在这些制度中发现了可以用来解释自己特点的有启发性的理由。从家庭制度中生发出家庭观念,从家庭观念中生发出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研究一下这些问题,观察一下人作为
  社会的人如何在缺乏社会头脑的情况下行动是很有意思的。
 
家庭制度
 
  中国以前并没有“家庭制度”这样的社会学名词,我们只知道家庭是“国家的基础”,或者说,是人类社会的基础。这种制度给我们所有的社会生活增添了色彩。这种制度是与个人有关的,正如我们有关政府的观念一样,是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这种制度给我们的孩子们上的第一课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责任,相互调整的必要,自制、谦恭,明确的义务感,对父母感恩图报和对师长谦逊尊敬。这种制度几乎取代了宗教的地位,给人一种社会生存与家族延续的感觉,从而满足人们永生不灭的愿望。通过对祖先的崇拜,这种制度使得人们永生的愿望看起来是那么切实,那么生动。这种制度培植了家族的荣耀感,就是在西方也很容易就能看到的那种荣耀感。
  这种制度甚至还可以涉足于个人非常具体的事务。它从我们手中夺去了缔结婚姻的权利,把这种权利给了我们的父母;它让我们与“媳妇”结婚而不是与妻子结婚;它使我们的老婆生“孙子”而不是生儿子;它还百倍地增加了新娘的义务;它使年轻人感到如果大白夭将自己的房门关起来是非礼行为,使英文中的“privacy ”(独处、私事、秘密,隐私)这个词在汉语中失去存在的可能性。它像收音机那样迫使我们习惯于喧闹的婚姻、喧闹的葬礼、喧闹的晚饭、喧闹的睡眠。它像收音机那样麻痹了我们的神经,发展了我们温和的脾性,西方人就像一个未婚的姑娘,只要照看好自己就可以了,所以她总可以打扮得整洁一些,而中国人则像大家庭中的媳妇,有数不清的家务在等她去做。于是,这种制度在我们心中从小就培养了一种冷静感,使年轻人循规蹈矩,格守本分。它为我们的孩子们提供了过多的保护。很奇怪,很少有孩子们造反与出逃。在以父母为中心的独裁家庭中,这种制度使年轻人失去了事业心、胆量与独创精神。笔者认为,这是家庭制度在中国人性格形成上最具灾难性的影响,父母的葬礼使文人学士在三年之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也是内阁成员辞职的一个绝好理由。
  家庭伦理甚至涉足我们的旅行与运动。《孝经》(从前的学童都要背诵的)中发展了一种理论,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子的门徒曾子临终前说:“启予足,启予手。”即要人们检查他的手足,没有任何损伤,可以完整地交回给自己的祖先,这与宗教感情已相差无几。家庭伦理限制了我们的旅游,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于是,最佳形式的游历,亦即漫无目的、不期望达到任何特定地点的旅游,从理论上讲是不可能有的。孝子“不爬高,不涉险”。所以,在阿尔卑斯俱乐部里,没有一个孝子。
  总之,家庭制度恰好是个人主义的反动。它拉着人后退。正如赛马的职业骑师用缰绳把那向前猛冲的阿拉伯马拉回来一样。如果这是个优秀骑士,他就能帮助这匹马赢得这场比赛。然而,有时骑士并不那么优秀;有时阻止赛马向前奔跑的也不是骑士,而是一辆不中用的货车。如此,中国社会就不需要良种的阿拉伯马了,最好的证明就是我们的确没有良种马。我们把它们谋杀刺死,赶进山林,或送进精神病医院去了。我们需要的只是从容不迫,沉重缓慢地拉车的马。这样的马,我们有许许多多。
  社会等级观念,人们也通常这样称呼儒教,是支配着家庭制度的社会哲学。正是这种观念在维持着中国的社会秩序。这也是社会结构与社会控制的原则。它的中心思想是等级,也即“名分”。它给予每一个男人女人以一定的社会地位。与人文主义“凡事备得其所”的理想一致,社会的理想是“凡人各得其所”。“名”即“名称”、“名义”,“分”即“本分”、“义务”。
  儒教实际上被称为“名教”。一个名就是一个头衔,给予某人在社会上以特定的地位,并明确了他与别人的关系。没有名,没有一个特定的社会关系,人们就不知道自己的“分”,或者说是在这种关系中自己的责任。所以他就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懦家的观点认为,如果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使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社会秩序就有了保障。“五伦”中的四项关系都与家庭有关。这五大伦理关系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这最后一项的朋友关系,可以说,是和家庭一致的,因为朋友是可以包括在家庭圈子里的人——“家里的朋友”。于是家庭就成了所有道德行为的出发点。
  平心而论,孔子从来没有试图让家庭意识取代社会或国家意识,并使之成为一种扩大了的自私自利——这个结果,他老人家并未能预见到,尽管他有那么多实用的智慧。家庭制度的罪恶在韩非子的时代(公元前三世纪末)就已经很明显。我认为,韩非子是当时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他在著作中所描述的当时的政治状况与现代中国的情形相比较别无二致。比如裙带关系,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政治家建立豪华的别墅,对犯读职等罪行的官吏没有任何惩罚,缺乏公民意识,以及普遍缺乏社会意识。这些问题,韩非子早已全部阐明,所以他主张出路在于法治的政府。他自己的结局,却像苏格拉底那样被迫服毒自杀了。
  然而,至少在理论上,孔子并没有认为家庭意识应该蜕化为一种扩大了的自私自利,从而把社会的完整丧失殆尽。在其道德系统中,他确实允许一定量的超家庭的仁爱。他认为家庭的道德教育是全社会道德教育的基础,并且认为通过全社会的道德教育,应该出现一个人民生活幸福和谐的社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忠孝”被放在道德之首,并得到如此特别的强调。甚至中文中代表“文化”或“宗教”的“教”字,也是从“孝”演变而来的。即“孝”字加一表示使役的偏旁“欠”,意思是“使……孝。”《孝经》是这样解释“孝”的:子日:“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孔子还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所以,他就可以对门徒曾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干事亲,中干事君,终于立身。
  所有的道德哲学,在社会上都是基于一种模仿的理论,在教育上则基于一种习惯的理论。社会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是从小建立正确的思想态度,这自然是从家庭开始的。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错。唯一的弱点是将政治与道德混为一谈。结果对家庭来说是比较满意的,而对国家来讲则是灾难性的。
  家庭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前后一贯的,它坚信一个由好兄弟好朋友组成的国家一定是个好国家。然而,在现代人看来,儒学在社会关系中忽略了每个人对自己不相识的人所应有的社会职责,这种忽略的灾难性是严重的。撤马利亚人乐善好施的品德在中国鲜为人知,实际上受到人们冷落。从理论上讲,这种品德已经体现在“互惠主义”中了。孔子说,仁者“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然而,这种与“他人”的关系并未包括在五种最重要的关系中,没有详细给予说明。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相互帮助;对城外的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结果正如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墙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
 
裙带、腐败和礼俗
 
  的确,中国的任何一个家庭都是一个共产主义的单位,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指导着自己的各项活动。互相帮助发展到了一种很高的程度,一种道德义务和家庭责任荣誉感促使他们要相互提携。有时,某位兄长要远涉重洋去帮助一位破了产的弟弟恢复名誉。地位较高、事业较成功的家庭成员,即使不负担全部家用,通常也要承担其中的大部。一个人供养自己的侄子和外甥上学是常见的事,不需要特别赞扬。一个成功者,如果他是一个官吏,往往把最好的差事分配给自己的亲戚。如果当时没有一个现成的职务,他会制造一个闲职出来。这种挂闲职领干薪主义和裙带关系逐渐得到了发展。加上经济的压力,它就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来破坏任何政治改革运动,而不是被改革运动摧毁。这种力量如此之大,任何不屈不挠的改革势力,不管其用意多么崇高,最终都会证明是失败的。
  从温和一些的观点看,裙带关系并不比其他各种形式的徇私偏袒更坏。
  一位部长不仅要把自己的侄子外甥安插在部里,还要将部里其他高级官员的侄子外甥安插进来。还有一些官员地位确实高一些,并且给他写了推荐信。
  除了那些挂名职务及“顾问职务”之外,还能将他们放在哪里呢?经济压力及膨胀的人口的压力是如此之大,有如此多的受过教育的人能写文章却不会修理汽化器或组装收音机,以至每当一个新的公共机构的建立,或新官吏任职,头头们总会收到成百上干封推荐信。于是很自然,这种慈善与宽厚就从家庭开始了。因为家庭制度应该被中国人看作是中国人与失业斗争的传统保险制度。每个家庭都要照管自己家里的失业者,供给他们吃喝,之后的第二步就应该帮他寻觅一份差事。这种方法比慈善事业要好一些,因为它教给了那些不太幸运的人以一种独立感,获得这种帮助的家庭成员也会转而帮助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再者,那位掠夺了国家资财以肥自己的部长,他或许是为这一代,或许在为下面的三代、四代人聚集了50万或1000多万美元。他只不过是想光宗耀祖,做一个体面的家庭成员(我只想举几个死人的例子:王占元将军,湖北省长,有约3000万美元资产;吴俊升将军,黑龙江督军,更为富有,有大片的不动产,财富无以计数。只有上帝才知道热河的汤玉麟有多少财产。他现在还活着)。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对公众可能是罪恶,然而对家庭总是美德。因为所有的中国人基本上都是不错的“好”人,所以正如辜鸿铭所说,在汉语语法中,最常见的动词变化形式是“敲诈”的几种形式:“我敲诈,你敲诈,他敲诈,我们敲诈,你们敲诈,他们敲诈”①这是一个规范变化动词,没有任何特殊变化。
  所以,尽管看起来很奇怪,然而,中国式的共产主义孕育了中国的个人主义。家庭内部的协作导致了带有某种利他主义色彩的普遍盗窃腐。盗窃癖可以与个人极端诚实的品德并行不悖,甚至与慈善心肠并行不悖。这一点就是在西方也并不奇怪。那些社会支柱们,在中国,他们是在日报上抛头露面最多的人,他们经常很慷慨地捐赠1 万美元给大学或医院。其实,这些人不过是将从人民身上掠夺来的钱财再退回给人民罢了。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是那样惊奇地一致。区别只是在西方,他们总是害迫被揭露,然而在东方,这些事情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哈定②政权的极端腐败,最后导致了一位官员被送上法庭。尽管这对那位官员很不公正,然而看起来,人们还是认为贪污受贿是不公正的事。
  ①英大为:I squeeze ,yousqueeze ,he squeeze,we squeeze,you soueeze. They squeeze.②哈定(WarrenG. Hat ding ,1865—192S)。第29届美国总统,1921—1923.
  在中国,虽然一个人可以因偷窃一个钱包而被捕,但他不会因为盗窃国家资财而被抓起来。甚至北平故宫博物院的无价国宝遭到有关的官员的偷窃,事情败露后,罪犯也没有受到惩罚。因为我们对政治腐败有一种“需要”,于是从逻辑上就必然会产生一种“仁政”理论(见本章第九节)。孔子要我们接受仁人之治,我们也确实把他们当作仁人君子,他们可以不做预算,不报告支出情况,做事不需要人民的立法许可,犯罪之后不需要进监狱。结果是他们的道德天赋与他们的职位之便太不相称,所以,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不免干些鸡鸣狗盗的勾当。
  中国人民主的可爱之处在于,以这种手段巧取豪夺的钱财总是又渗漏回到人民手中,不是通过向大学捐款,就是去资助那些依靠他或者侍奉他的人,包括他家的仆人。那位“敲诈”他的仆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把钱还给人民。
  仆人这样做感到问心无愧。仆人背后也有一大堆家庭问题,与主人的家庭问题虽然范围不同,性质却无二致。
  除了已经谈过的裙带关系和社会腐败之外,家庭制度还造成了其他一些社会问题。这也许可以总结为缺乏社会纪律的家庭制度使所有社会组织形式都归于失败,比如它通过裙带关系使国家的行政机构失去功能。它使“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倒也不坏,坏就坏在人们把自己家的垃圾倒在了邻居的门前。
  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国人的所谓谦恭有礼。这一点常被误解。中国人的谦恭有礼并不是爱默生①的定义,所谓“做事情令人愉悦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你在和谁打交道。他是你家的人,还是你家的朋友?中国人对家庭及朋友圈子以外的人那种礼貌态度正与英国人对其殖民地内其他种族的人的态度一样。一位英国人对我说:“我们有一个优点,就是我们对自己人并不傲慢。”这对英国人来说,似乎也足够了,因为他们“自己”就与社会等同了。中国人对朋友,对熟人并没有什么无礼举动,然而对既非朋友又非熟人的人则不然。中国人作为一个社会存在,对自己的邻居采取明显的敌对态度,不管是和自己同乘一辆电车的乘客,还是和自己一起排队买戏票的人。
  ①爱默生(RalphWaldo Emerson ,1803—1882),美国哲学家,散大家,诗人。
  一次,在内地的某个汽车站,天下着雨,我看到有一位乘客经过一番拼抢之后,找到了一个座位,可这座位却是司机的。车站的官员清他让开,他执意不肯。他要是有一点“社会意识”,也会感觉到如果没有司机,车里的人谁也回不了家。然而他连这一点社会意识的火星儿都没有。但是,我们如果进一步想,难道应该责怪他吗?为什么那么多乘客只有一辆汽车?地方军事长官把其他的车辆都征用做军事运输去了。那位地方长官的社会意识哪里去了呢?在这种系统失灵的情况下,人们被迫进行拼抢,大家都滞留在离家30英里以外的路上,天下着雨,人人都想尽快回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那位占据了司机位置的人自动放弃座位,结果会是怎样?这种情况很典型:它表明了农民式的礼貌和速度时代的不协调,证明了政治上的腐败在促使着个人为生计不得不拼死争夺,表明了建立在一种新的社会意识上的习惯的缺乏,而这种意识是需要时间才能建立的。
  这种社会意识的缺乏,结果使所有的公共汽车公司都赔钱,所有的矿产公司都倒闭。这种社会意识的缺乏,也可见于其他许多方面,比如对图书馆规章制度的遵守,以及对国家法令的实行等问题上。大官们破坏大法律,小官们破坏小法律。于是社会纪律极端松弛,人们对社会规章制度普遍漠视。
  事实是,家庭制度在阻碍着极端个人主义向一种新型社会意识的转变。
  在西方,社会意识是全社会的意识,而不只是家庭意识。中国社会则被切成小的家庭单位,这里存在着最大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然而在家庭与家庭之间,却不存在任何真正的联系,只有国家似乎才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然而,由于中国长期以来一直独立于世界之外,没有受过大的挑战,所以这种国家观念,或称民族主义,也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这里,家庭意识代替了西方人的社会意识和国家意识。某种形式的民族主义确实在发展着,但是欧美人士无需惊慌。所谓“黄祸”可能会来自日本,但不会来自中国,在我们的本能深处,我们宁可为自己的家庭去死,不会为国家去死。没有一个人想为世界去死。
  日本军事集团宣传的所谓一个民族应该扩张自己的势力,以给亚洲及世界带来“和平与融洽”,这种宣传对中国人没有任何效果。我们对其中的道理奇怪地、极端地、异教徒般地表示麻木不仁。我们对这些呼吁的回答是:“你想干什么?”我们不会去拯救世界。在现代中国的国际关系史上,外国挑衅行为已多得足以刺激中国人使他们团结成为一个整体。但是,令人惊讶的是我们如何成功地抵御了这些影响和挑衅。
  纵观整个国家的状况,我们似乎可以确定,我们会像以前那样继续生存下去。1935年在日本和中国旅行过的人可以尽可能地在这几方面作一个比较。日本人每天忙忙碌碌,总是在电车火车里读着一张报纸。一副固执的神情,坚定的下巴,眉梢上挂着民族灾难即将到来的阴云,坚信在下次的大决战中,日本要么摧毁整个世界,要么被世界摧毁,并在为这一天作着准备。
  而中国人则穿着长袍大褂,宁静安详,心满意足,逍遥自在,无忧无虑,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他从梦中醒来。你不可能同时在中国人家中作客、在中国餐馆用膳、在中国街道上散步,同时又相信民族灾难或世界灾难即将降临。中国人谈到自己的国家时总是说它像“一盘散沙”,这每一颗沙子并不代表每一个人,而代表每一个家庭。另一方面,日本民族是(从语法上讲,我们说中华民族“are”——复数的“是”,而日本民族“is ‘——革数的“是”)像一块花岗岩一样结合在一起的。这也许是一件好事。下次世界大爆炸可能会摧毁这块花岗岩,但是顶多不过能吹散这些沙子。沙子还是沙子。
 
特权与平等
 
  社会等级观念,或称“人各得其所”的理想,以一种稀奇的方式将平等的观念阉割了。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中国人的社会行为的精神,好的也罢,坏的也罢,都很重要。中国文人学者的脾性要强调各种各样的区别,如男女之别(如前所述,导致了对妇女的幽禁),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别,青年人与老年人之别,等等。儒道总以为自己所给予的是文明的影响。所以,儒家到处传播这种区别,到处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秩序。他们期望用一种道德的力量把社会绑在一起,向统治者宣传仁慈善行,向被统治者宣传恭顺服从,老年人要慈祥和蔼,青年人要尊敬老人,哥哥要“友与兄弟”,弟弟要谦恭。这里强调的并非社会平等,而是严格的等级之别,或称有等级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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