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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女子

_2 黄佟佟(当代)
麦兜是谁?它是一只漫画小猪,有点慢有点弱,右眼上还有一块丑丑的胎记,讲话总是含糊不清,傻傻地说一些港式的无厘头傻话,最著名的一句台词是:“我有个名叫做麦兜兜,我阿妈叫做麦太太,我最喜欢吃麻油鸡,我最喜爱吃鸡屁屁。”而他的妈妈麦太太是单亲妈妈,养家糊口之余,天天希望麦兜成才,每天早晨在楼顶宣读奋斗宣言,还时常吓唬麦兜:“从前有一个小孩,他不听妈妈话,结果,他死了。”就是这样一个有着这样那样缺点的妈妈,说出的话却常常成为最催泪的一幕:“在外面妈妈也不是一只成功的猪,很多事我应付不来还得应付下去,但对我至爱的猪,我会最细心、最愉快、最尽心地去做。要是你不帮我摆放筷子,要是你小便乱滴,要是你再不爱我的担担面,我便完了!”
单纯的人最有福
麦兜借幼儿园的壳,但讲的却是普通香港上班族的生活:大包、卤肉饭、茶餐厅、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叮叮车,还有香港式的冷笑话。这些使麦兜成为香港icon,2001年,《麦兜故事》一推出即获得金马奖,而2009年新片《麦兜响当当》在香港、内地一推出便卖了个满堂红。这一切都源于1988年,一个叫麦家碧的女孩子遇上了一个叫谢立文的男孩,一个负责写故事,一个负责画画,小小一个麦兜红足二十年。
采访的这天只有麦家碧,她比想象中更小更瘦,穿杏黄色长衫,内衬白色背心,烟管蓝牛仔,坡跟鞋,短发,脸上一点妆也没有,真正的素面朝天。问什么都答,对人毫无防范,很容易就哈哈大笑,也很容易轻轻叹息,像一泓清澈见底的溪水。
很少有成功的女性像你这样单纯的?
她立即傻傻地说:“所以我常说麦兜就是我,我是那种反应比较慢,超级不能干的女人。但麦兜是不是像你说的是一个loser呢?我觉得他的性格没有这么浅,《麦兜响当当》里校长有一句评语:麦兜他不是低能,他只是善良,大部分人推崇做事要快、要醒、要争、要抢,其实麦兜提供给我们另一种生活的可能。”

和麦兜很像的麦家碧,也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出身香港小康家庭,生活几乎可以算得上一帆风顺。“妈妈是老师,生完我之后,一直全职在家照顾我们姐弟三人。我妈妈煮的东西很好吃,但是她本身是一个没什么胃口的人。我直到现在才明白一个没有胃口的人要做出那么好吃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爱,根本做不到。”
“我从小就住铜锣湾,上学在山顶,星期天全家去公园。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好静的孩子,传说中最受忽视的第二个,有哥哥有妹妹,最喜欢的事就是发呆,我们那个时代铜锣湾有很多日本人开的店,像SOGO、大丸、松板屋,那时我只要有一点零用钱就会去商场买东西,像HelloKitty啊、十三点美女啊、文具啊、手巾仔等,常常会为一个好看的包装而把整个东西买下来。我读的是天主教修女学校,老师以为我是一个好斯文好乖的女孩,但其实我同要好的朋友一起时有很多话要说的。就算是在家里,我也是一个分裂的人,我可能前几分钟还在同哥哥打架,下一分钟就要和妹妹煮饭仔,我从小就是分裂的人,整体来说我是一个安静的人,被动的人。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香港的金枝玉叶(1)
“看到白色的地方就忍不住要画,现在我租的房子墙上也被我画满了东西,开始我以为房东会骂我,没想到房东太太竟然喜欢,说将来收回房子给小女儿住的时候,女儿一定很高兴。我爱画画是受我哥哥的影响,他大我两年,现在也做这一行。当年他的教科书上画满了公仔,都是《中华英雄》《龙虎门》这些,到处是剑,到处是血,然后他的书会留给我用,我会用橡皮把那些画擦干净,画少女漫画,小姐啊丫鬟啊,每一个都有长长的滴水耳环,一直到念预备大学时才正式学画画的。高中毕业时我十科成绩里就美术最低分,我心想有没有搞错,我这么喜欢画画?于是我一定要考设计学院,最后考上了,大学时我得到一个名额,去英国见了数十个插图家,这些人过的生活实在太好了,有自己的画室,有经纪人,不需要见客就有钱拿,从那一次起,我就决心要成为一个插图画家。”

她也碰到过挫折,“之前我做过暑期工,出过两本书,反应不是很好。那时比较兴ET,外太空的故事不太适合我,我又不擅长编故事,很闷,我对画教科书又没有多大兴趣,所以碰到谢立文是我运气好,如果没有碰到他,我现在可能还会是一个租着一间屋子,教小朋友画画的老师,如果没有遇到谢立文,可能不能玩得像现在这么精彩。”
第一次看到谢立文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他很瘦,穿着一件很霉的T恤,对女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知道啦,女生都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是白马王子嘛,所以刚开始没有任何感觉,当时是因为一份暑期工,他是出版公司的经理,战战兢兢画了一下,被他选中。后来我们成了同事,谢立文大我两岁,他对人很温柔,愿意去帮人,看很多书,是个很有思想的人,我们心灵的交流是很多的。有一天我突然问他:‘喂,你可不可以做我经纪人啊?’他说:‘好啊。’便开始帮我卖画,他寄给一些出版社,后来有杂志回复,就是一家叫《小明周》的杂志。”
1992年,麦兜的弟弟麦唛在《小明周》出现,之后开始画麦兜,然后是春田花花幼稚园、校长,再后来谢立文写剧本,就有了电影。“故事都是谢立文一个人写的,他写故事很快,躲在一个地方,一个星期就能完工。我负责画,酝酿的时间会比较久,走来走去弄很久,但可能十来分钟我就画好了。开始的时候用水彩,现在用电脑。我们一直这样合作,那是不是就代表他是主脑,我只是实现他想法的工具呢?又未必,就好像做唱片,他是制作人,写故事,负责怎么卖,我呢就负责怎么唱,唱歌的人也很重要,要投放感情,有唱歌人的用处。”
“我们之间是很坦诚的,其实按道理,本来是应该他去接受采访的,可是他觉得访问好麻烦,不去,难道两个人都不去么?我耳朵软,说着说着就变成我去了。是啊,我应该去问问他,为什么不是他去接受采访,而是要我去?其实谢立文很会说,他说的东西更深刻。”

麦家碧的办公室很大,甚至还专门辟了一间很港式的茶餐厅,装着吊扇,窗外有绿色的树影,爱人宠她,同事敬她,生活如意。“我确实算很顺的那一种人,我的同学会画各种各样的风格,但老实讲我就那么一种风格,我没有什么能力,很容易受伤,没有攻击性,我所有的缺点就是我的优点。我常常觉得无能为力,我不会拿着自己的东西去秀。我怕丑到死,比如说这次电影宣传,要即时录影,我的头上会冒汗,我曾经问谢立文,为什么宫崎骏不用宣传,他说因为人家是宫崎骏啊!”
“我和谢立文就是典型的宅男宅女,我们都是待在家里不愿意出去的人。我在家里从来不会觉得闷,我会腾来腾去,发下呆啊,浇一下花啊,无所事事。比如前几天我在想,如果我不画画,我会干什么呢?我很想在地铁里做一个维持秩序的人,手里拿根棍子,很神气,或者就在街市做一个小贩,又或者是的士司机。”
那你给谢立文洗袜子么?
“我们都是自己管自己,我们是分得很开的,我不管他,他也不管我。”
“每天早上起床,我都要花很多时间做我的早餐,一片小小的多士、一颗车厘子、一块饼干、五颗肉丸、几片水果、一片面包、一堆鸡蛋……总之我希望每样东西都小小的,但每一口都不一样。”
那么有童心,为什么不生小孩?
“二十岁三十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有这个向往,我比较喜欢小朋友,但是只限朋友的小朋友。有时朋友带小朋友来我就玩一会儿,我在想自己可不可以负起那么大的责任,承受那么多痛苦,再加上我的体质很弱,所以我和谢立文已经有共识,肯定是不生了。其实你发现没有,我对我最中意的东西都在下意识地保持距离,麦兜是一只猪,但是我到现在也没有见过真正的猪,麦兜的理想是去马尔代夫,可是我到现在也没有去过马尔代夫,我想我最喜欢的东西永远在我的想象里,那样更好。”
麦家碧在香港是个异数,她很单纯,但也赚到了钱,她很无用,但总算成功,有钱了她也不买楼。“就算很有钱,我的生活依然是这样。”她的画室里挂满了画,有一张丰子恺的《月上柳树梢》,是真迹,算是最值钱的东西。
她是我见过的最清澈的女人,单纯而天真,过着异常简单的生活,和普通香港女孩一样,买衣服去百德新街,逛、D-MOP,偶尔也去连卡佛。只买韩国牛仔裤,因为码够小,买鞋很困难,三十二码半,希望老的时候是一个留着冬菇头,细细粒的婆婆仔,能住在杭州西湖边上,继续画画。
画画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方式,因为只懂这种表达。“谢立文说画画是一件孤独的事,其实对我来说,画画不一定孤独。画画对我来说就是一个人专心和上帝在一起,是一件好个人的事。谢立文和同事看到我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看书,笑,叹息,他们就知道我在画东西。状态特别不好的时候,我会跪下向上帝祈祷:给我吧,给我吧。我是一个基督徒,最喜欢《圣经》里这一句:我们爱是因为神先爱我们,这是我们活着的理由。”
麦家碧办公室门上刻的那个单词:bless。回来一查,才知道是天赐之福的意思。
原来,单纯的人最有福。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香港的金枝玉叶(2)
《尚书·益稷》中有个句子:“箫韶九成,凤凰来仪。”意即演奏虞舜时的箫韶乐时,因为音乐美妙动听以至把凤凰都引来了,这句话在《红楼梦》第十七回中由天下第一至情人宝玉改成四个字——有凤来仪,用来形容美丽金贵女子到来时的喜悦——坐在面朝360度无敌香江景致的SEVVA,等待见郭志怡时,多少有点类似的心情。
位于太子大厦25楼的SEVVA十分幽静,与其说是一个高级餐厅不如说更像个艺术馆,美国时装插画大师GladysPerintPalmer专门为餐厅绘制的衣香鬓影的插图,低低吟唱的jazz在湿湿的荫绿的羊齿蕨上轻轻跃动。很多软软的沙发,很多漂亮的人,不一会儿,远处的人群一阵低低的骚动,一个相当高挑的女士轻快地走了过来,有着一望而知长期经常锻炼的那种苗条与紧绷,皮肤是阳光晒成的漂亮小麦色,手上一只极简的方形白色爱马仕,身上一袭黑底起金色图案的长款AlexanderMcQueen,短发随意梳齐,脑后一只玛瑙夹子,脸上一个明朗的大大的微笑,伸出手,Hi!
最好的女子
香港的金枝玉叶
招呼周到,说话坦率,分寸拿捏到恰恰好,而最奇特的是她全身上下并无配饰,只有一只半个手指粗的金项圈,一问,是GUCCI旧款。“应该是十几年前GUCCI还出真首饰时出的款,我姐姐给我的,她给了我一大堆首饰,今天出门忙,就随便找了这一只。”郭家二小姐Bonnie笑嘻嘻地说。
在秀场我们一定是头一排
Bonnie口中的姐姐就是香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JoyceMa。1970年JoyceMa创办JoyceBoutique,引导和训练了香港一整代富裕女人的穿着,如今许多的大牌子在默默无闻时已经由JoyceMa摆到了JoyceBoutique的铺头,比如Missoni、Complice、Krizia、Montana、SoniaRykiel和GiorgioArmani。最有趣的是整个20世纪80年代,两位港产女作家亦舒和林燕妮从文坛斗到时尚界,亦舒常说“诗韵的格调是一流的”,而林燕妮姐姐则一定要声明“Joyce的品位是一流的”——而当年Joyce的品位则由JoyceMa以及眼前的Bonnie负责。
“喔!又是Chanel,其实Chanel只是我职业生活中很微小的一部分。我在Joyce工作了整整十六年,我是我家姐的左右手,从最低做起,我卖过货,做过橱窗设计,也当过买手,陪我姐姐去欧洲参加时装秀,每年不知要看多少秀。现在香港的品牌买手可能到了巴黎米兰的秀场只能远远站在一边,那时秀场是好少有亚洲面孔的,但在那个年代我们去的话一定是坐在头一排,真是没什么没见过。欧洲几乎所有的大设计师都是我家姐的好朋友,现在还是,比如KarlLagerfeld,你知道他是谁么?”
我做了一个摇扇子的动作,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听说你姐姐开Joyce是你爸爸开给她玩的?”
“完全不是,Joyce是我家姐同她先生一起创立的,原来在文华,后来在置地,开始我家姐在一个阿叔的百货公司设了一个专柜,细细一间,后来越开越大,最多时有五十几间铺头,是第一个将欧洲的名牌带到香港来的人。”
我中意创作,我要touchtheirheart
JoyceMa是香港时尚界的传奇,有这么一个厉害的姐姐会不会让你活在阴影下?
“完全没有,我和她之间完全没有这些东西,因为我家姐和我年岁相差好大,小时候是她带我,家姐几乎就是我妈妈,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好温暖,到现在我们讲电话,说完byebye之后我会不由自主说Iloveyou。我好钦佩我姐姐,一个中国女人,意大利封爵三次,法国政府颁赠最高荣誉勋章,姐姐是真正代表了香港fashion的人。”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香港的金枝玉叶(3)
为什么工作十六年之后会离开呢?
“做时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好多积累。我在Joyce工作的时候,连夜晚睡觉时都在想工作,生活完全没有规律,后来我觉得不舒服,人挨得好惨,于是决定休息几年,环游世界。”
其实你最喜欢的到底是什么?是时装还是美食?
“都不是,我觉得我中意的是创作。你知道,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结了婚,老公家族的生意很多,其中有一间在浅水湾私人会所,我当时几乎已经把我所有的时间与创作力都发泄到这家会所,装修啊布置啊插花啊,因为是owner老婆,所以我什么事都管,厨房我也去做帮手,我煮菜煮得不错的,以前颇有几味拿手菜。我还开过nightclub,做过推广,甚至还做过象牙头饰,有段时间我甚至还在新城电台,有一个radioshow,星期一9点到12点,我放爵士乐给听众听。”很难想象,这样的世家子弟会去当电台DJ。“做电台其实好有成就感,那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我真的好中意,会收到好多来信,我所做的事touchtheirheart(触到他们的心)。”
她说话时夹杂大量英文,我想起陈丹燕在《上海的金枝玉叶》里说起郭家的传统——女儿统统送去外国读书,英语比中文好,沪语、粤语也朗朗上口。她让秘书拿了许多资料给我看,那是她从前负责做的event,她与名人的合影,那些面孔全是我们惯常在大片里见到的巨星,而她则穿一袭火红礼服,长发及腰,举重若轻。
她出身豪门,曾经说服上海市政府给她包下一个旧军用机场做了一场Chanel大秀,最震撼的瞬间是将一架旧飞机喷成全白,上面是大大的Chanel;也曾包下整个“GrandLadyoftheSeaQE2”游轮作秀,还给比利时政府做过一个大型插花艺术推广活动。个个活动都轰动一时,“做一次活动,是好紧张……你看这是君悦酒店的酒吧,我第一次见到是这个样子,只有几个小时时间,我在里面量来量去,三四个星期以后,它就变成了这个样子,那次的秀来了许多voguelady,场面盛大……我一直是做幕后的制作人。我中意大秀,要做就要做得特别一些,现在的品牌通常都预算太少。”她叹了口气,因为今不如昔。
“我做任何东西都是在满足我的创造力,我觉得最好的一份工作是让我有很自由的创造空间,我理想的工作状态是我接我自己愿意做的项目。上两年,我做了几间WHotel的艺术总监,就是帮着请设计师,我就很享受,因为你组织一个team,完成一个项目,这个过程就很有趣,能发掘到人,比如我在澳洲发现一个不出名的设计师,做了好好的朋友,我介绍他到WHotel就设计得很好。我一直是做幕后的,我希望我的工作触到人们的内心,就像现在的SEVVA,我做了足足两年,里面你所看到的大多数东西,都是我选的,甚至一个烟灰缸都是。”
现在我学会Letgo
“SEVVA在印度文里面,是指服务的意思,用心去服务,全心全意去奉献。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开餐厅,离开Chanel之后,我休息了两年,全世界飞。然后我到康城,本来我想在康城开一家酒店,后来我在看地方的时候发现了一家味道好好的甜品店,当时想把这家店引入香港,但好多朋友反而游说我说不如你开一家餐厅啦,说很不舍得我十多年前在家姐的时装店中开设JoyceCafe,那不是几个人的小小店,而是真的可以有两百个人同时就餐,最小的也有七十个人可以同时就餐,于是我便将以往的经验所有的创作都带到这里来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离开香港,原因是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能像香港这样服侍周到,无论是美国或者欧洲,都没有这么聪明的服务人员,真是你动一下手指就可以做到任何事,香港人真是又醒又叻叻,广东方言,褒义词,棒或厉害的意思……”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做艺人就是一盘生意(1)
SEVVA开业不久即成城中热闹餐厅,李嘉欣去年结婚就在这里设宴招待男方亲友,“没有数过来过多少明星、名人,好多,还有很多旧式家庭,就是平时不准下一辈抛头露面的家族下一代都会到这里,因为够隐私,我这里的工作人员都是在大酒店工作过几十年的。”
有了省心的团队,你平时怎么过?
“现在住纽约住得久,在香港的话通常8点起身,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早,因为要健康生活。我的佣人替我扯开窗帘,让阳光射进来,我就醒了,看着窗外的绿树,听到雀叫,心情就会好好,好靓,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都在床上,用来宝贝我自己,早餐,静坐,看报,打电话,想一下今天做什么。在家里我中意开大音乐,插花,和那些很靓的花儿说话,说你真的好靓。有时我会行山,一个人想想心事,有时和我的私人教练一起运动,一周三次,有时阳光好的话我会中意一个人晒晒太阳,然后会去中环office,和我的助理总经理开会,然后接受采访,拍片,好多时候还要和厨房师傅一起试菜。晚上会见见朋友,一年之中要去巴黎、伦敦几次,看设计,周围看看,创作的人一定要多出去旅行才可以充到电。月末我会去欧洲,去见我家姐,我有好久没有见过她,她会带我去看秀,去吃好好吃的东西,圣诞节我会回香港,想想应该搞些什么活动,其实我还想写两本书,一本是关于我的LifeStyle,一本是我的经历,这么多年,读书、恋爱、结婚、离婚、工作,一个人学了好多事,我觉得我的经历蛮丰富的,应该可以写下来。”
Bonnie年轻时曾嫁世家子弟,但经不过七年之痒,分开,一直是都市里最热门的单身女郎。“就算你是一个好好的人,有一个好好的家境,也不代表一定会幸福快乐,感情的事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我前夫是一个好好的人,但是后来出现各种的变化,其实我同我家姐、我家里、我婆婆公公的家族,有好多范本,好多事都见过,打打麻将也就过去了,但是当时我就是做不到。做人成功有三个,一是relationship,然后是家庭,然后是事业,这三者都有才算成功,我是差一点。我是可以很快乐,但没有那么快乐。”她说话又坦白又直接,“我当然经历过艰难时刻,我也不能讲给你听,但现在我学会了达观,是你的就是你的。以前我好急躁,而且刁蛮,凡事好紧张,现在我学会letgo,当事情发生了的时候,学会letgo。我妈妈去世了,但这么多年,没试过一晚没有和妈妈说话,还有祈祷,除了有一晚醉了。在我最难最心痛的时候,我就想上帝拿走了你的东西,但他不会永远拿走,不会没有好的东西给你,我想是上帝好忙,他总会有好的东西留给你,但他总有一天会记得起你的。”
你还渴望爱情么?
她大笑起来,把手一伸,状如花蕾:“我当然渴望,不知多么渴望。”
采访名媛,最害怕的是她们的架子,她们的端着,但是郭志怡却坦率得令人吃惊,高兴起来,她什么都说,什么都谈,坦率到你都要替她担心起来。
出身世家的人,人生艰苦的那一面,她们往往要比常人晚很多很多年之后才会知晓,好在郭家的女儿都有如《上海的金枝玉叶》里戴西一样的坚韧。
多年前,《号外》杂志的邓小宇曾经这样描写过:“Bonnie全身火辣的鲜红色,束着一条粗的蛇皮腰带,加上一个十分迷人的友善微笑,和她今年做香港小姐拼盘时的公主形象对照又多了一个dimension,更觉得她versatile。如果姐姐JoyceMa是在人烟罕至的高山上一只威风凛然的秃鹰,那么妹妹Bonnie像一只鲜艳夺目的火凤凰。”
再多的风雨路走下来,Bonnie确实还如一只火凤凰一般耀眼美丽,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踩着华丽的舞步,从永安百货郭家走出,从著名百货公司的买手变成著名大牌子的亚太区形象总监,再到香港中环高级餐厅的主人,掠过Joyce、Chanel来到SEVVA,和她的姐姐JoyceMa一样,她们不但是亚洲最时尚的职业女性,更是时尚界最懂生活的传奇女性。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做艺人就是一盘生意(2)

这天,莫文蔚身穿维多利亚式的黑色透视胸衣站在湾仔一家由古建筑改成的高级餐馆顶楼。空气里充满了甜美的味道,那是她的香水味道——她刚推出据说是亚洲第一款名人香水,名字就叫KARENMOK。
黑色蕾丝衣的鲸骨上缀着粉红的蕾丝,长脚裹着*的渔网袜,甚至连坡跟鞋都是同款,和她手里的那款香水遥相呼应,粉红色的香水配渔网花纹,显见是搭配时下了极大的工夫。除了小小的胸罩与小黑裙,其他的一切在透明的黑色蕾丝下面若隐若现,纤瘦有致的身躯没有一点赘肉,是几乎完美的体型,再配上她招牌的垂至腰间的波浪长发,用粤语来说就两个字:索爆。
香港的天气有点闷,天棚里没冷气,索爆的莫文蔚不停地流汗,不时需要补妆,但她仍然敬业地微笑,真诚地推荐,对着镜头交足功课。其实每个采访都差不多,首先是“很高兴很兴奋有了自己名字的香水”,然后必然谈到已经分手的冯德伦,前男友火速爱上了台湾女星徐若瑄,还公开赞新女友又正又靓。记者转述他的话给莫文蔚听,莫文蔚一脸严肃地替对方说话:“他(冯德伦)赞她(徐若瑄)是应该的,不喜欢又怎么会在一起。”
做艺人就是一盘生意
隔天的报纸已不怀好意地把这句话定性为莫文蔚踢爆冯德伦新恋情——做艺人真不易,一句话无论怎么说都能变成另外一个意思。

在感情生活里莫文蔚有着非常不称职的纪录,靓女如她,恋爱不多,认真的不过三段而已,后两段是著名的周星驰与冯德伦,巧的是这两个人的英文名字都叫Stephen,且都是帅哥。只喜欢帅哥?莫文蔚大笑起来:“有么,哈哈哈!可能是我是一个挺挑剔的人。啊,帅哥,我没有刻意要求对方一定要是帅哥,碰上了就碰上了。”
碰上这两个命中的男人,一个从1995年到1998年,一个更是长达九年的漫漫恋情,本来从未公开承认过。但待到恋情快要结束时,两个人突然公开牵手高调亮相,在一个女人,这大约是要给一段占据生命中九年的感情一个肯定的答案:是的,有过。
新时代的女性,爱了就爱了,从不扭扭捏捏,当然好强,并且洒脱,更重要的是,莫文蔚还有高超的情商,她和她的前男友们总是分手依然是朋友,前年八卦杂志拍到她和周星驰、冯德伦一起看楼惊叹,新欢旧爱全都搞定,共冶一炉,可见这个女人不简单!
其实,莫文蔚不但可以同旧男友一起看楼,还可以一起拍戏,和周星驰分手之后还可以合伙拍《喜剧之王》,开演唱会时周以及周的妈妈还会来捧场。而与冯德伦分手后,“我们是好朋友,依然会联络。只要角色合适,其实呢我一直希望我的伴侣要先能做我的好朋友,能否拍拖又是另一回事,如果因为一段感情而令朋友都做不成,那就太可惜了,我得奖时(台湾的金曲奖)他都有传短信给我。”当然,也有欷歔,“九年里有很多事值得留恋,很多很好的memory,有些东西不是过去了就代表不好,有些东西不能勉强,不属于你的,始终都不能得到。”

对独立的摩登女性来说,不能得到的往往是爱情。
“感情这回事呢,去到了人生的某一阶断,可是对我来说,可能真的有点难,我的同学都已经结婚生子了。我很可能在一个地方待不到三天,又要有某些条件,可能真的很难找,但是我又不是那种很乖的女性,我其实是一个工作狂,我手头的工作好多,但我想女人的生活里不是身边一定要有一个男朋友的。”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喜欢靓嘢不是错(1)
1999年和周星驰情变,她跑到台湾,《他不爱我》《广岛之恋》《电台情歌》《盛夏的果实》唱到街知巷闻,十年之后,依然是卡拉OK里最hot的歌。而和冯德伦的分手,更成为唱片《拉活……》的最大推动力。得到金曲奖,两个月前,她还租了一间两千英尺的地方开设了自己的公司,公司设计得美轮美奂,玻璃窗上用的都是“MOK”的图案。“我现在开了一家公司,有制作室,可以自己录歌,工作上的事基本上我都是自己接洽,整天要收发E-mail啊开会做调查见律师之类,看合约啊,还有一点点的造型工作。去年我推出了我的内衣和珠宝,今年推出自己的香水。”
所以现在是正式转行做生意?
“不算是,不是说我就不唱歌不演戏,而是在唱歌演戏的同时我想要做一些自己的事。其实本来做一个艺人,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一盘生意,也是要经营自己的。一直以来,我代言的产品好像都卖得不错,我在想,咦,也许我也可以做,生意是一个好广大的空间。”
莫文蔚换了一身橙红猄皮的流苏裙,非常明艳,她嫌房间冷,一定要在阳台上聊天。她言语真诚,谈笑风生,遇到难答的问题会“哈哈哈哈哈”,精确地计算时间,投入下一个采访,决不会心血来潮多一分钟,文艺男青年心目中的感性女神,其实理性得紧。
这也许是家庭也许是性格,她出身世家,所谓的“蓝血家庭”。祖父是香港英皇书院的创校校长和知名慈善家,圣约翰救伤队的创办人,妈妈何敏仪是香港第一代电视人,自己读的是拔萃女书院,学跳舞,会古筝钢琴,演话剧,得过首届香港十大杰出学生,老师对她的评价是“很静、很留心、很好的学生”,同学对她的印象是“中四时就写过十四行诗(sonnet),好聪明,但是她大多一个人,没什么亲密的朋友”。
当明星之后,她干过许许多多让人咋舌的事,包括拍*,剃光头,穿金色比基尼裹保鲜纸出镜,可是就算这样,人们依然不会把她归之为艳星,只会说她*说她另类。她出道十四年,从来没有大红大紫过,可是你依然无法忽视她的存在,4A广告的调查里她是中国女性最渴望成为的女人。女人们都希望像她那样美丽、*、诱惑、知性、独立、自信、乐观、豁达,高情商、高智商,懂得经营自己——当然,在追求这些的当中,难免错失那捉摸不定的爱情。
她的眼睛很黑,水汪汪的,让人想起张爱玲的名句,“那眼珠是水仙花缸底的黑石子,上面汪着水,下面冷冷的没有表情。看不出她在想什么。”她离你那么近,又让你觉得那么远,像一个不可触及的梦,与楼下车水马龙乱乱的街道好像两个世界。
我问,你从来没坐过公交车吧!她睁大眼睛,说:“没有没有,的士是肯定会坐的,有时候也坐地铁,坐地铁的时候人家最多也只是看我一下。喔,这是莫文蔚,我会sayhi,就这样了。”
喜欢靓嘢不是错
1988年她披上港姐红氅时,港刊用了四个字来形容她的美貌,叫“石破天惊”。演过二十多部电影之后,港刊还是用四个字来形容她在电影中的位置——“木头美人”。事实上李嘉欣一点也不木,她智商奇高,性格坚决,她演过的哪一部剧都不如她亲手导演的人生精彩——二十年来,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恋爱如换画,对象不是帅哥就是巨富,每一段恋爱都让娱乐版格外兴奋。38岁那年她出人意料地嫁给城中出名温柔的钻石王老五,为她缤纷的恋爱史画上一个完美的收梢——这时你才明白原来美女下凡,注定就是为了颠倒众生——因为靓的东西人人都喜欢。

李嘉欣像一阵三月的微风,轻盈盈地拂进来,身上不过是极朴素的几样颜色。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喜欢靓嘢不是错(2)
一件珍珠白披风短衫,内衬圆领黑恤,微微小喇叭的靛蓝牛仔,脸上一副O形墨镜,脑后挽了只小小的髻,简单到再不能简单,可是越发显出她的细腰丰臀长腿,还有雪白的脸上那两条优美的弧线,让人想起亦舒在《印度墨》里评价女主角的话:“人家的五官怎么那样好看,浓眉长睫高鼻子尖下巴,上唇形状像丘比特的弓。”
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美的?
“我一直不认为自己漂亮,那时我觉得成绩好的女生最漂亮。小时候我近视眼,又高又瘦,吃什么东西都不胖。有一天我妈妈看不下去了,说我整天戴着厚厚的眼镜大眼无神,带我去配隐形眼镜,戴上后马上就不一样了!后来就经常听人告诉我某某男生想认识你……再后来走到街上,会有人找我拍广告,我就想为什么他们会找我,可能是我漂亮吧,直到那时我才知道自己是漂亮的。”
拍广告时认识了作家之子倪震,开展了一段puppylove,浪漫倪公子会写情书写情诗,后来她参选香港小姐拿不到“最上镜小姐”因而痛哭,也是多情公子载着她游车河,安慰她,开导她。不过随着她进入娱乐圈,两个人无疾而终。后来倪震的姑姑亦舒写过一部小说叫《印度墨》,故事描写纯真热情的大学生陈裕进爱上了家境贫寒家住天台的中葡混血儿刘印子,但随着印子名气增大而最终分手的凄婉爱情故事。我问:“你有没有看过《印度墨》,据说是根据你和倪震的故事写的?”
“什么名字?”她问身后的经纪人,经纪人笑着重复道:“《印度墨》。”
她一面对镜描眉一面斩钉截铁地答:“我没有看过。”
“那你有没有看过亦舒的书?”
“看过……初中的时候看过。”
沉默了一阵,李嘉欣突然面色凝重:“我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说小时候我家里很穷很穷,住在天台上,讲我和某人分开是因为环境的原因。其实我家庭环境虽然不算什么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家庭,从来没有住过天台,我爸爸有工作,我妈妈也一直在上班,要不然我和我姐姐怎么可能在一家香港数一数二的好学校读书,我想可能是人们需要做梦,需要看到灰姑娘的故事,好像只有那样才能满足一般人的幻想。”

住天台或许是女作家的幻想,但家庭状况一般却是实情,因为那么小就要出来工作,十多岁时她的葡籍父亲抛妻弃女,李嘉欣与姐姐和母亲相依为命。据说父亲在女儿成名之后还问她要过钱,但被她断然拒绝,她并不介意公之于众,“这让我感觉很受伤,觉得为何会这样,他应该关心三个女人在外的生活,为何不关心?”直到1995年父亲去世,这个心结才算解开。其中当然受过许多苦,所以李嘉欣知道努力,她的会考成绩拿到四个A,这种成绩全香港也只有几百人,但最后毅然放弃学业,因为急着要养家。“我比较中意读书,我觉得自己有这方面的天分。但是那个时候想快一点supportfamily(支撑家庭),所以进了娱乐圈。其实这些年,我一直有在进修,比如日文,就算是每天在和别人的交往中我都觉得每天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出道二十年,绯闻无数,有小她五岁的靓仔模特儿,也有天王黎明,更有形形色色的富商,其中与富商刘銮雄的传闻更是纠缠多年。三年前在坊间传得轰轰烈烈的一桩事是刘在报纸上署名“TheONE”的整版广告给她庆生,而此时的恋人许晋亨即以“M2”车牌还击,最后还是温柔细致的许生抱得美人归。在两人拍拖七个月之际,李嘉欣接受《志云饭局》时坦称做过第三者,也伤害过别人,爱上大刘是因为“他那种霸气吸引我,很疼我,属于很细心的那类人”,最后的分开只是因为她无法接受他有其他的女人。选择这个时候讲清一切,当真需要胆识,李嘉欣的潇洒之处就在这里“我觉得我无事不可对人言”。有人说李嘉欣高调,她并不是高调,她只是骄傲,骄傲到不屑撒谎,“缘分的事不由你主宰,爱情对我来说,确实是好伟大,但也不是非它不可。我有一个底线,那就是我不接受不忠,我希望有长久的关系,不用同人去比较。”
《最好的女子》 第一部分 喜欢靓嘢不是错(3)

2006年,李嘉欣与许晋亨的恋爱消息曝光,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原因是两人都是情场老将,许晋亨早年与刘嘉玲的恋爱轰动一时,与赌王之女何超琼的世纪婚礼常被人提起,并且也追求过不少女明星:黎姿、陈法蓉、徐绮雯。
嫁给一个情史甚多的男人担不担心?
“我觉得他和我一样,是一个被媒体描述太多的人,外界的说法和真实的自己有好大的距离,他出身家庭是富有,他是谈过一些恋爱,然后他就被描述成为一个花花公子,我觉得都很不公平。”
我紧接着追问:“但众所周知,他喜欢追求女星?”
嘉欣面色如水,回答道:“那喜欢靓嘢也不是错的。”
许晋亨是香港老牌富商家庭后人,为人绅士,是众所周知的。“不只是对我,对所有人都是。”李嘉欣在接受采访时曾开心地说,“他很疼我,也肯接纳我的缺点,我不是一个太有耐性的人,他像是上帝派遣下来的,训练我,照顾我……有一次到东京旅行,我看中一件饰物,很漂亮,第二天起床,发现那样东西竟然放在桌上,但我们由头到尾都在一起,他没有离开我半步,我问他是怎么样买回来的,他说不告诉我,或许十年以后才揭盅。”
爱情如此甜蜜,更重要的是,居然认真到结婚这种地步,据说当一个男人真正爱你,就愿意用婚姻来证明。求婚是在罗马,房间里铺满粉红玫瑰,手拿一枝玫瑰跪地求婚的绅士,然后一队人马鱼贯而入,手上捧着不同款式的求婚戒指,让美人挑选心头好,“开心到好似放烟花”,紧接着婚礼亦是全城轰动,这场恋爱谈得轰轰烈烈。
但在很多人心目中又是一桩女明星嫁给有钱人的案例。李嘉欣笑了笑:“我嫁他只是因为这个人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碰巧他家庭环境亦不错。我看到电视里报纸上很多为人父母的人都说将来希望女儿嫁个有钱人,因为嫁给有钱人就有比较舒服的环境,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而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讲真话丑女是没有这么多机会。”
有人说你是拜金女的代表?
美女眉头微颦:“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说我不需要婚姻,我觉得自己能给到自己所需要的环境,但是遇到了我先生以后,我又觉得可以去尝试。说真的,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嫁人而得到大大的提高,对我来说单身且又适婚的男性已经好少,首先你要明白香港的社会架构,第一好多男人是gay,第二这个年纪的男人要不然已经是别人的老公,要不然就是花花公子。而且并不是说你选择人家就行,还得人家喜欢你。我嫁他是因为他感动到我。人人都有过去,我也有过去,到我这个阶段,如果一个没有过去的人走过来和我拍拖,我想我也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人生阅历根本不同嘛。好多人会编许多的故事安在我身上,只有和我有相似经历的人才会理解我。”

的确,传言不代表真实,传闻中的李嘉欣要求完美,连新居电视摆位都要对正沙发,不能斜一点,因为侧头看电视,容易有颈纹。但真实的李嘉欣并不挑剔,照片拍得不好,那就重来,看到拍得漂亮的片子亦会欢喜雀跃:“这张要留给我,我要把它放大放在房间里面。”她不太愿意和生人说话,但是遇到熟人就像个小女孩,“啊,你知不知道上次我穿那对高跟鞋去逛街,打到脚上一个泡,害得我马上买了这对鞋即时穿上”——很得意地亮出她的脚,是一双可爱的粉红缀银边的芭蕾鞋。
《最好的女子》 第二部分 寂寞比甜蜜多
她享受美食,会托相熟的化妆师从台北带一大袋她爱吃的黑椒猪肉干,还没拍完片,已经有人在呼唤她7点的饭局。“我是那种一说减肥马上就胖的人,比如上次出去旅游我一看自己胖了就说哎呀我要减肥,一回香港工作反而又胖了两公斤。我觉得喜欢的东西你就多吃,我不会去控制身材,但我喜欢做运动,有时上午有时下午,做两个小时,待在健身房出出汗,感觉很舒服,吃的方面反而不会太担心,有时别人看我吃得很多,问这么晚吃这么多会不会发胖,我就不会,美食是一定要的,我觉得每吃上一口都很开心,这个过程才会让你更开心,不要说你每吃上一口都觉得是罪恶,那么吃就变成一种痛苦了。”
老天真不公平,为了保持身材,有女影星数年没有吃过一口饭,但李嘉欣就可以一口气横扫十只生蚝,照样是骨感美人;有女明星辛辛苦苦拍了一辈子片,还是绿叶演员一个,但李嘉欣只拍过二十来部电影,产量不多,却仍然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线女星,无论是《鹿鼎记》里的阿珂,还是《堕落天使》里的女杀手,甚至侯孝贤镜头下的黄翠凤,无一不是美得让人辗转难忘,她在所有的电影里都毫无意外作为美丽的标杆而存在着。当然作为混血儿,美是应该的,但美到这样毫无缺陷,震古烁今,却只有李嘉欣一人。
“美貌是老天送给我的礼物。”李嘉欣说。但娱乐圈美女甚多,和她同时代的美丽女星,现在不是籍籍无名,就是黯然归隐,没有谁能像她一样在历尽风风雨雨之后,还能嫁得如此风光过得如此体面,这么多年她一直是和最顶尖的男星合作,拍最名贵的广告,谈最轰动的恋爱——还要是上杆子追的那种,这就不光是美了,她还有另一样绝杀武器,她真的很强。
这么多年,李嘉欣倚仗的是她战无不胜的美貌与坚定决绝的性格,她从不患得患失,也不变动游移,她就是要过好日子,要有名有利,要一切尽在掌握中。所以她做任何事都理直气壮,被拍到和已婚富商逛街也气定神闲,就算恋爱失败也不见她出来开记者招待会哭诉。也许,从根本上,她就不是那种以感情为生的小女人,她从小就知道生活的苦,也明白这世上要有尊严地活着是多么难。“我的性格一直很强势,可能因为我一直要养家,我希望做我愿意做的事,当然我也可以做一些我不愿意做的事,但我会好辛苦。我不懂撒娇,一听到女人撒娇毛管都竖起来。强势可以说是我的缺点,我本来是很不适合娱乐圈,但性格影响命运,我觉得一直有人帮我,有些事我处理得不好,总是会有人提醒我。比如说我先生,他是一个好好先生,他会隔一段时间对我说你这样处理会不会更好一些呢,所以我一直没有受过太大的挫折,我觉得自己是比较幸运。”
那你还会拍戏么?
“无所谓,要看机会,有些事情是很难去计划去安排的,我不会刻意为之,但是如果有这样的机缘,遇到就会拍。人生最重要的是日常的生命,我觉得对我来说拍什么戏都没有我学习怎么样去编写我的人生剧本重要。人生比拍戏复杂,不可以再来一次,而你的人生是你自己可以学着去控制的,拍戏的时候我会百分百投入,但是我对我的生活更投入。”
李嘉欣从根本上来说,不是个演员,她的职业是美女。
有人在机场碰到她,穿旧的牛仔裤,扎马尾,清丽得像个大学生,但身边却有四个保镖。“是有四个,但那是主办单位请的,为了安全需要。”哪怕穿的是最朴素的衣服,其实那也是出名的牌子,行家告诉我们她的眼镜是乔治阿曼尼的,圆领黑色T恤是DonnaDaran,顺手摆在桌子上的包包是爱马仕紫色鳄鱼皮Birkin——这个包起码得一百万。
排了很久才买到吧?
“我不知道,因为不是我买的,这只是情人节的礼物而已。”
超过一百万吧?
“我买东西不是因为它贵,是因为它好,当然好的东西一般来说是贵的,价钱常常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我喜欢一样东西不关钱的事,而且我也不会乱花,我只是觉得那东西适合我。”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以及围在她周围的一众人等淡淡地说——一百多万的礼物,她想必收过很多。
她是这样美,美到像夜空里的一颗星星,散发着清冷又淡默的星光,兀自过着她自己想要的生活。慢慢地,她就已经成了一个传奇,一个没有人能真正了解她的传奇。
我突然想起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一句话,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美,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可怕是因为无从捉摸。而且也不可能捉摸,因为是上帝设下的,本来就是一些谜。”
《最好的女子》 第二部分 都需要一个驱魔人每一个男人
他给我的玫瑰的故事
作为一个前妻,很难面对的一个事实是——前夫找的继任比自己漂亮。
所以蔡琴,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来消化抵抗这个事实,她的才子前夫杨德昌在和她结婚十年之后离开,选择了钢琴家彭铠立。
这位彭小姐,简直是一位超级典型的亦舒女郎,出身世家,毕业于美国新英格兰音乐学院的美貌硕士,在家里煮饭看小说时会穿意大利120%Linen(亚麻面料)的半透明、打绑带的麻料宽裤子,只用某个牌子的冰箱除味剂,对名牌很有心得,穿得又很有风格。
“如果去见张叔平,我会穿JilSander为男士出产的小尖领白色T-shirt,配上长及脚踝的深蓝牛仔裤,脚上Tod’s的白色滚肤色边,有小金扣的豆豆鞋,戴宝格丽的金色黑表带潜水表。”彭铠立说。
杨德昌最后与彭铠立生了两个孩子,很强烈的反讽是从前杨德昌跟蔡琴提出的结婚条件是:让我们来一段柏拉图式的婚姻吧!
五六年前我采访到蔡琴,那是在沙面的一个酒店,因为很粉她,所以我等到深夜12点,最后做了半个小时的采访。她卸了妆的脸上一片素白,一颗大泪痣,停留在眼睛下方,让人触目惊心,据说长了这种痣的女人感情多半波折。蔡琴当场发作:我听人说这是有艺术才华的象征。
他给我的寂寞比甜蜜多
采访完之后,在的士上慨叹良久:我理想中的坚强幽默、自如洒脱的偶像,其实私下里,也是普通女人一个,受过伤后,好得并不比别人快。
在蔡琴这里,我们不得不面对所有长相平常的女子都要面临的问题,这个问题是许多年以来,很多很有思想很有尊严很有品位的女性都觉得极具挑战性的问题,就像著名的情感美女作家说的:其实你性格完美到什么地步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男人,真的真的,只爱美女,而且只爱可以折磨他们的美女。
从张艾嘉到H到彭铠立,一个型号,都是美女。而蔡琴是杨德昌绯闻名单上的异数,可能,她,真的爱他比较多吧,要不然,她怎么会接受“无性婚姻”这种荒谬的提议。另一方面,如果杨德昌当年要娶的人是H,他会提出无性婚姻么?
这话说出来真有些令人泄气,你读再多的书,看再多的心灵鸡汤,修再多的福亦没有用,都不及那个女人一根轻轻弹动的眼睫毛。同样是杨导演身后的女人,蔡琴在坎城影展上奔波打点,任劳任怨,又怎样?还不是全不及后任穿镂空衬衫美美的一站。而且更令人伤心的是,杨德昌和彭铠立生活的这七年“是杨导过得最快乐的几年”——对一个前妻来说,这打击还真致命,她不仅比她漂亮,比她能干,比她能生孩子,而且比她更能令他幸福——朋友们都说彭铠立“令他快乐”。
有什么办法,爱情这个东西,有时真的不讲理法、没有道德——永远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那么,你学那么多有什么用,看那么多有什么用,唱那么多有什么用?反正,因为你长得不够漂亮,一切,输在起跑线上——去你的,说什么心灵美。
亦舒说,对抛弃你的男人,“活得好才是最大的报复”。那不过也是一种姿态,真的打了鸡血一样向前冲,万一没冲好,反而更失落,你立意要做出个人样儿,万一不****样儿,难道就去死?没有必要吧,那么诅咒有用么?“你不得好报,你们没有好结果”,可惜的是,在情场上,很少立竿见影出现因果报应,用法国人的话说:C’estLaVie(这就是生活)!
这就是生活,不讲理由不问结果。
人生如滔滔江水,泥沙俱下,奔流而去。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不在了就是不在了,《三国》里的第一阕词就开宗明义:“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让时间去融解一切吧,你过你的幸福生活,我唱我的歌,台湾不红了,就到内地,这几年随便到哪个城市随便开个演唱会,人潮人涌间获得的快乐也不少吧!像蔡琴自己唱的:“说祝福太为难沉重,还不如微笑以对;说眷念太自私,不如说保重。”
前夫前妻,前前夫前前妻,谁都有难以忘却的记忆,谁都有暗夜里心痛的往事,蔡琴唯一能骄傲地说起的是:“细数他一生共完成了八部电影,在我们生命联集的十年中,我竟见证了一半……我们一起年轻过、奋斗过。”就当是一个朋友也好吧,一个同事也好吧,就当这种感情是同事间的与有荣焉也好吧,都过去了,再见了,虽然“我感谢主在他生命结束前,是与他的最爱在一起”,虽然“作为一个女人,他给我的寂寞比甜蜜多”。
一切都会过去。
我能想到的只有两个问题:
第一,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我们爱上的有才华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是否就一定要嫁之才能完成爱情过程呢?
第二,千万不能嫁那些不够爱我们的男人。
《最好的女子》 第二部分 Hi,靓女
十年前,身穿深蓝暗紫贴身旗袍的苏丽珍与周慕云,在燠热的曼谷街角上演兜兜转转的一幕。十年后,身穿型格黑衫的张曼玉与刘嘉玲,在香港皇后大道又上演了一出你来我走的好戏,香港狗仔队在皇后大道一东一西分别拍到逛街离开的张曼玉和开车前来的刘嘉玲,于是幻变了一个非常《花样年华》的故事,即张曼玉来香港与梁朝伟幽会,而梁太刘嘉玲极速捉奸,故事最有模有样的一点,在于车上的刘嘉玲正“怒气冲冲”地打着电话,似在质问,而此时,张曼玉又从街尾迅速离开,行踪十分鬼祟。
这个故事当然是假的,但是居然可以做到一本周刊的封面,说明有群众基础,梁朝伟与张曼玉的绯闻一传二十年,结果却是和刘嘉玲在不丹结婚。婚后两人各有各忙,婚姻似有危机,自然少不得拿张曼玉来凑热闹,这种大戏想必在将来的日子都不会少,关键的问题在于,在大部分人的想象里,《花样年华》中的张曼玉和梁朝伟才是绝配,而那个花蝴蝶般招摇俗气拍广告开酒吧的女人,哪里配得上超凡脱俗的梁朝伟。
每一个男人都需要一个驱魔人
江湖流言中的张梁恋格外凄美动人,1984年两人以TVB剧集《新扎师兄》结缘,1999年因《花样年华》而升华,无数人目击他俩杭州骑车赏花,头等舱相依相偎,共盖一张毛毯,共饮一个水杯,新光酒家蟹宴时侍者看到梁哥轻搭曼玉香肩,为曼玉一只不干净的杯子大动肝火。梁朝伟曾说过,与刘嘉玲口角他诉苦的对象是张曼玉,甚至公开宣称张曼玉是唯一一个让他疯掉的女人,张曼玉亦曾坦言两人未能从知己升格成为恋人,完全是timing的问题,“如果我们认识时,大家都没有男女朋友,那么或许可以”。于是自然有记者怅然地归纳总结道:“他们应该曾经相爱过!”
相爱过,又怎么样?
一个人,一辈子,有过情分的人不知多少,但真正认定成为老婆老公的,却只有不多的几个。为什么,因为人都是清醒的,特别是男人,他们更知道哪些人可以爱慕,哪些人适合一起生活。
和脆弱敏感的张曼玉相比,刘嘉玲显然要世俗得多,她忙着四处飞,拍广告开夜场赚钱,呼朋唤友开派对打麻将唱K,活得风风火火热热闹闹,张国荣曾在广播节目里说到一个细节,“梁朝伟喜欢听rock,哗!去到他家里,我简直头都晕了,我和嘉玲在那里打着牌,他在外面煲机,在那儿rock,哗!简直……我与嘉玲打牌的时候,他会说:我弄杯茶给你喝啊,那就喝。啊,哥哥你闻那杯,在热的时候是一种味道,喝,你喝,喝完之后,冷冻了那个杯,再闻又是另一种味道……啊?是吗?啊,我鼻塞,我闻不到哦!哗!不用吧,给我个茶包就可以了……”
连张国荣都笑他,梁朝伟是比艺术家还要艺术家的人,他是活在云端里的人,他与这个世界保持距离,可是,他又毕竟不是神,还是人。他需要一个桥梁帮他与这个世界保持联系,确切地说,他需要刘嘉玲。连刘嘉玲自己都说:“一个是心直口快,一个是考虑周密,是很好的互补型。最重要的是他肯给我空间,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我觉得他是很宠我的。”他给她空间不假,她也给他空间,“伟仔是靓仔,当然大把女人都很喜欢。只要他开心,他同谁拍拖我都会批准,我都不会担心,我不会喜欢一个没有女人喜欢的男人。我对自己有信心,这个世界是你的就是你的,缘分尽了都可能会在一起,好多时候命运就是这样”。
大学时,我十分倾慕风度翩翩的英国古典文学教授,天天讲哈姆雷特的高雅的中年教授却配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小市民,那妇人可以因为分房子而到系办公室撒泼打滚。当时心里真替他不值,好汉配赖妻啊,就是换成我也比这胖女人强啊,可怜的教授怎么可以忍受呢?但直到去年,我去探望他们,教授依然露出苦恼的神色,诉说着太太不理解他的苦楚,但转而,他喝着夫人给他泡的罗汉果茶时又面露无比享受的神情。
现在我明白了,再高雅的人也要活,也有各种俗气的要求,何况俗有俗的好,两个人都那么高蹈,房子谁去收拾?孩子谁带?尿布谁洗?谁去缝补千疮百孔的人生,谁容忍你魂游云天外?所以梁朝伟选择了俗世而热闹的刘嘉玲,因为“嘉玲就是我的驱魔人,当我听到她的笑声,听到她对我说话,我就知道我已经回到了现实之中”。
而那个他嘴里世界上唯一能让他疯掉的女人呢?自然不必娶回家,偶尔诉一下心事就好,暗夜思念一下就好。上帝说,尘归尘,土归土。恋爱的归恋爱,婚姻的归婚姻,知己的归知己,老婆归老婆,各安其事,生活才能继续。
所以,别轻易对别人的情感指手画脚。
在感情的世界里,不存在误会,不存在错过,不存在无奈,一切发生的都是必须要发生的。
《最好的女子》 第二部分 爱哭(1)
还是在TVB的化妆间。
吕良伟快步走到周海媚身边,弯身一吻:“Hi,靓女!这么久没见,你还是那么靓。”
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就是二十年了。
吕良伟过得不错,已是一子之父,离过一次婚,前妻有钱,再娶的老婆也身家丰厚,经常和他双双出现在ball场;而周海媚亦过得不错,有工作有收入,年过四十,依然可以在各种剧集里当女主角。很难想到,这对容貌和二十年前无甚变化的男女,曾经是经典的一对,甚至还结过一次乌龙的婚。
那时,周海媚刚刚入行,两人拍《小岛风云》时戏假情真,情到浓时还去美国结了婚,那年她才21岁。
“生日他为我庆祝,又烛光晚餐,又戒指,原来是向我求婚,那我就答应了。”1988年,两人在美国一座教堂行礼,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吕良伟要和邝美云结婚时,想要去解决上一次婚姻,一调查才发现原来那次没有法律效应,纯属天大的误会。
这段不存在的“婚姻”只维持了两年,传说是黎明的介入。
Hi,靓女
周海媚和黎明显然更登对,金童*,他们俩最开始合拍的剧名居然也十分凑趣,一个叫《回到未嫁时》,一个叫《今生无悔》。
那时的天王还不是天王,刚刚到香港,无甚名气,泊到了TVB这个大码头,他管吕良伟叫大哥,可是就在和大哥拍戏的时候,这位小弟弟老实不客气地和“大嫂”传出了绯闻。黎明采取的方式是完全不认:“完全没可能,第一,我认识吕良伟,大家是朋友,我怎么会撬他墙脚;第二,五年之前我就认识海味(周海媚的昵称)了,那时阿吕还未出现,要追,何须等到现在?第三,都是同行,无谓尴尬。”为了避嫌,他还给记者提供证据:“那天见到阿吕,他叫我看住海味,不要让她玩得太晚,如果我真的追求海味,他还会这样对我说么?”
后来,有传言黎明和吕良伟在迪斯科狭路相逢,大打出手。再访黎明时,黎明说:“这是我心中的一条刺,整个事与我无关……”
很多年以后,女主角给出了她的官方回答:“和黎明——我们维持了几年,后来感情转淡。”
他到底没有认这段感情。
至于黎明为什么不认,周海媚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如今黎明的名模女友,倒是和周海媚眉宇之间有七分相像——有些男人,就是爱同一类长相的女人。
但周海媚显然不是,她爱上的男人有粗犷型的,有靓仔型的,有运动型的,有浪漫型的,各种各样。什么都试过之后,她说还是斯文型的好一点,稳定一些。
这些年,她从TVB到亚视,传过得红斑狼疮,后来北上内地淘金。在那里,多年前拍下的港剧依然有巨大的影响力,香港明星的招牌依然闪闪发光,每次下到小县城小镇子,人们还是把她围得水泄不通,她还是他们心目中永远的大靓女——因为这么多年她驻颜有术,也因为她果真是美得正大仙容,美得一如既往。
二十年,把一个天真纯真爱玩爱闹任性的美女,变成一位内敛懂事的大姐,身边经过一个又一个男人,早期的阿吕和黎明,后来的导演周家文、法国男友Damien、游泳教练林伟亮,如今北京的无名斯文型男友,结婚却是只闻楼梯响,周海媚依然小姑独处,在各个剧组间奔波,偶尔会轻轻叹一句“有时候人的际遇好难说”。1992年,徐克开拍《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连造型都试好,马上要开拍了,她却发生了车祸,错过一次机会。好在她已经习惯了所谓的片场岁月,不管是在风尘滚滚的大陆,还是在香风细细的TVB大棚,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差异。在这里,一切都凌乱不堪,一切又井然有序,所有人都尊敬地管她叫:媚姐媚姐。
只有那个男人,那个为她叫过骂过打过狂过的男人,他身穿昂贵的皮衣大踏步地走了进来,今天他和她一样也回流拍片,他们又重新相逢在TVB的化妆间。
穿过二十年的风尘岁月,穿过雾散云收的爱恨情仇,他看着在化妆镜里依然美丽的40岁女子,弯下身,在她的脸上轻轻一啄:Hi,靓女!
《最好的女子》 第二部分 爱哭(2)

“林青霞总也不老。
十几年前那一班在电影前替她棒场的五陵年少,有些天平开了顶,有些两鬓添了霜,不管人事怎么变迁,林青霞永远是林青霞,一径那么浅浅地笑着,连眼角儿也不肯皱一下。
林青霞从来不爱擦脂抹粉,有时最多在嘴唇上点着些似有似无的蜜丝佛陀;林青霞也不爱穿红戴绿,天时炎热,一个夏天,她都浑身银白,净扮得了不得。不错,林青霞有一身雪白的肌肤,细挑的身材,容长的脸蛋儿配着一副俏丽恬静的眉眼子,但是这些都不是林青霞出奇的地方。见过林青霞的人都这么说,也不知是何道理,无论林青霞一举手、一投足,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
这是白先勇的名篇《永远的尹雪艳》的开头,有趣的是,用林青霞三个字来替代女主角尹雪艳,文章竟然也这样严丝合缝。套用托尔斯泰的话,那便是丑陋的女人各有各的丑陋,而美丽的女人都有差不多的美丽——那样的显眼,那样的锐利,那样的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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