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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

_6 袁宏(东晋)
  八月甲午,诏曰:“贾贵人者奉侍先帝,劬劳帷幄。建初之后,以至亲供养长乐宫,昏定晨省,夙夜匪懈。今赐贵人赤绶〔一〕,安车一驷,永巷宫人二百,御府杂帛二万匹,大司农黄金千斤、钱二〔千〕万〔二〕。朕既早离皇太后,幸复承子道,中心依依,昊天罔极。”
〔一〕 续汉舆服志曰:“诸侯王赤绶。”又曰:“长公主、天子贵人与诸侯王同绶者,加特也。”章帝以贾贵人为其生母,故特加王赤绶也。
〔二〕 据范书补。按黄金且赠千斤,钱岂能仅赐二万?故补之。
  贵人南阳人,明德马后姊子也,以选入宫为贵人,生章帝。马后无子,母而养之。明帝谓马后曰:“人未当自生子也〔一〕,但患养之不勤,爱如己子,则爱敬如亲生矣。”于是马后遇帝厚,帝感养育之恩,遂名马氏为外家,故贾氏不蒙舅氏之宠。
〔一〕 疑“人未”下脱“必”字。
    袁宏曰:夫刚健独运,干之德也;柔和顺从,坤之性也。是以制教者本于斯,男有专行之道,女有三从之义〔一〕。君尊用专,故人子不加爵于其父;优柔体顺,故国君可得崇礼于其母,古之道也。能封贾氏之号,不尽名称之极,求之典籍,异乎春秋之义也。
〔一〕 仪礼丧朋篇,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是秋,诏诸儒会白虎观〔一〕,议五经同异,曰白虎通。
〔一〕 诸儒者,杨终、魏应、淳于恭、丁鸿、楼望、桓郁、班固、贾逵等人也。
五年(庚辰、八〇)
  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一〕。诏曰:“朕新离供养,罪恶着众,上天降异,止于朕躬,非群司之咎,其咎朕而已。公卿能极谏朕过失者,各举一人〔二〕,岩穴之德为先,勿取浮华。”
〔一〕 据范书补。
〔二〕 范书章帝纪作“公卿巳下,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袁纪必有脱误,疑“各举”二字当在“公卿 ”之下。
  是时用永平故事,吏治尚严,尚书决事,类近于重。尚书陈宠上疏曰:“臣闻先王之政,必以刑罚为首,咨叹相戒者,重刑之至也。往者治狱严明,以刑 奸慝,奸慝既平,宜济之以宽。陛下即位,率由此义,数诏群寮,弘崇晏晏〔一〕,而有司执事,未悉奉承,治狱者急于榜格,执宪者烦于诈欺,或因公行私,以骋 威福,违本离实,捶楚为奸。夫为政犹张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绝。故子贡非臧孙之行猛,而美郑侨之仁政〔二〕。诗云:‘不刚不柔,布政优优。’〔三〕方今圣德 充塞,照于上下,宜因此时,隆先圣之务,荡涤烦苛,轻薄捶楚,以佑苍生,广至德也。”帝纳宠言,每事务于宽厚,其后遂诏有司,禁绝惨酷之制五十余事。
〔一〕 诗卫风氓曰“言笑晏晏”。传曰:“晏晏,和柔也。”
〔二〕 刘向新序曰:“臧孙行猛政,子贡非之曰:‘夫政犹张琴瑟也,大弦急则小弦绝矣。是以位尊者,德不可以薄;宫大者,治不可以小;地广者,制不 可以狭;民众者,政不可以苛。独不闻子产相郑乎?其抡材推贤,抑恶而扬善。故有大略者,不问其所短;有德学者,不非其小疵。其牧民之道,养之以仁,教之以 礼,因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赏之疑者从重,罚之疑者从轻,家给人足,囹圄空虚。子产卒,国人皆叩心流涕,三月不闻竽琴之音。’”今按:侨字子 产。郑侨者,即郑相子产也。
〔三〕 见诗商颂长发之章。
  宠性周密,时有所表荐,手书削草,人不得知。尝称人臣之义,苦不能慎,自在枢机,谢遣门人,不复教授,绝知交,惟在公家,朝廷器之。皇后弟窦宪,侍中贵幸,宪荐真定张林为尚书,上以问宠,对曰:“林虽有才能,而行贪秽。”宪深以恨宠,而上竟征用林,卒以赃污抵罪。
  夏五月戊辰,太傅赵喜薨。
  是时承平久,宫室台榭渐为壮丽,扶风梁鸿作五噫歌曰:“陟彼北邙兮,噫!览观帝京兮,噫!宫室崔嵬兮,噫!民之劬劳兮,噫!燎燎未央兮,噫!” 上闻而非之〔一〕,求索不得。鸿乃逃会稽,依大家皋伯通以赁舂为事,其妻息具食于鸿前,不敢失。伯通知其贤,以客礼待之。鸿当门吟咏着书十余篇。鸿病因 笃,与伯通及会稽大夫语曰〔二〕:“昔延陵季札葬子于嬴、博之间,不归其乡里,慎勿令我妻子持尸具柩去。”众曰:“要离古之烈士,今伯鸾之清高,可令相 近,葬要离墓旁〔三〕,子孙归扶风。”
〔一〕 惠栋曰:“案御览、郭茂倩乐府引三辅决录,皆云‘肃宗闻而悲之’,今作‘非’ ,乃传写之误。”
〔二〕 御览卷五五三引东观记作“ 会稽士大夫”。疑袁纪脱“士”字。
〔三〕 李贤曰:“要离刺吴王僚子庆忌者,冢在今苏州吴县西,伯鸾墓在其北。”沈钦韩曰:“陆龟蒙笠泽丛书:伯鸾墓在吴西门金昌亭下几一里。”
  鸿字伯鸾,高抗不群。初,扶风世家多慕其名,欲以女妻之,被服华丽,鸿甚恶之。后乡里孟氏有女,容貌丑而有节操,多求者,女不肯往,至年三十无 嫁处。父母问其所欲,曰:“得贤如梁伯鸾者可矣。”父母曰:“伯鸾清高,汝安能称之哉?”后鸿闻而求之,遂许焉。为服毕,女求作布麻履及织作之具,乃衣新 妇衣。入门积七日,鸿不答,妇跪床下曰:“窃闻夫子高义,曾逐数妇,而妾亦偃蹇数夫,故来归夫子,而不见采择。”鸿曰:“吾欲得裘褐之人,可与俱隐深山 尔。今若乃衣绮缟,〔傅〕白黑〔一〕,岂梁鸿所愿者哉!” 于是妇对曰:“妾恐夫子不愿尔,妾有隐居之具。”乃起,椎髻衣布,操作具而前,鸿大悦曰:“此真梁鸿之妻也,能成我矣!”字之德耀,名孟光〔二〕。无几何 〔三〕,妻曰:“常闻夫子欲隐居避世,不欲荣爵,以致忧患,今何其嘿嘿也?得无欲低头就之邪?”鸿曰:“诺。”乃相随之霸陵山,耕耘织作,以供衣食,弹琴诵书〔四〕,以娱其志。
〔一〕 据果亲王校补。
〔二〕 蒋本“名孟光”三字阙,黄本仅有“孟光”二字。惠栋曰:“田艺衡曰:‘案多一孟字。’栋案:续列女传曰:‘字之曰德曜,名孟光。自名曰运期,字侯光。’似‘孟’非衍字。”故据以补。
〔三〕 无几何,蒋本亦阙,据黄本补。又龙溪精舍本“何”作“也”。
〔四〕 蒋本“诵”下阙“书”字。范书逸民传作“咏诗书”。而东观记作“诵书”,黄本亦然,故据以补。
六年(辛巳、八一)
  春三月辛卯〔一〕,琅邪王京薨,谥曰孝王。京,光烈皇后少子,而明帝母弟也,恩爱特隆,宠异诸国。京亦孝友谦让,雅好经书。光烈皇后崩,帝手书以后之珍宝赐京。京好治宫室,穷极技巧,殿宇墙壁,皆饰以金银。
〔一〕 三月甲辰朔,无辛卯。范书作“二月”,是。
  六月丙辰,太尉鲍昱薨。
  昱字文渊,永之子也。初为司隶校尉,时匈奴新降,召昱诣尚书,使封降胡檄。世祖遣小黄门宗厉问昱有所怪不,昱对曰:“故事:通官文书不着姓,又 当司徒露布,怪司隶下书也。”世祖曰:“欲令天下知忠臣子复为司隶也。”及居三司,善其事,虽刚直不及永,犹其风也。昱子德,少为黄门侍郎,修至节,有名 称,官至大司农。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大司农邓彪为太尉。
  东平王上疏请诏诸王朝。各赐装钱千万,东平王加五百万。
七年(壬午、八二)
  春正月,沛王、东平王、中山王、东海王、琅邪王、广陵王、榆乡侯、东乡侯朝〔一〕。使中谒者以乘舆、服、太官珍膳迎苍于郊。
〔一〕  范书章帝纪无“广陵王”,而有“济南王”。按范书广陵思王荆传,荆于明帝永平十年自杀。永平十四年,封荆子元寿为广陵侯,服王玺绶,又封元寿弟三人为乡 侯。至建初七年,“肃宗诏元寿兄弟与诸王俱朝京师。”据此则广陵侯虽名曰侯,实与王等,故袁纪以“王”称之。而“榆乡侯”、“东乡侯”必元寿之弟也。
  是时国邸皆豫受赐,金帛床帷充实其中,驾亲自循行。上欲苍先至,侍以殊礼,诏荥阳令,东平王至者径追会。苍与诸王俱至荥阳,使大鸿胪持节郊迎, 诏沛王、东平王、中山王赞拜不名〔一〕;天子亲答拜,所以宠光荣显,加于古典。每入宫殿,辄以〔辇〕迎至省闼,及下〔宴〕(庑)会,上尝坐〔席〕(段), 皇后亲拜于内〔二〕。苍等皆鞠躬辞谢,不自安。
〔一〕 胡三省曰:“贤曰:‘谓赞者不唱其名。’余谓四王,帝诸父也,故异其礼。”今按白虎通曰:礼王者臣有不名者,即先王老臣,诸父、诸兄。而“诸父、诸兄者亲,与己父兄有敌体之义也” 。则汉礼本如此也。然“天子亲答拜”,则“加于常典 ”也。
〔二〕 均据范书东平王苍传补改。
  岁余〔一〕,大鸿胪奏遣诸王归国,上〔持〕(将)留苍〔二〕,封女三人皆为公主〔三〕,赐以秘列图〔四〕。有司复奏遣,上乃手书与苍曰:“骨肉 天性,昔念王久劳历时,欲署大鸿胪奏,不忍下笔,顾授小黄门,中心恋恋,恻然不能言。”苍发,上临送之,流涕而别。复赐乘舆服御物、珍宝、舆马,钱布以亿 万计,诏遣中使追问起居,相望于道。
〔一〕 范书作“三月”。
〔二〕 据陈澧校改。
〔三〕 乃封县公主也。详见卷九“ 处臣三女小国侯”注。
〔四〕 蒋本“图”字阙。南监本作 “国”,学海堂本依范书作“列仙图,龙溪精舍本亦然,唯黄本作“图”。按东观记正作“列图”,他本皆误,故据黄本补。
    袁宏曰:章帝尊礼父兄,敦厚亲戚,发自中心,非由外入者也,虽三代之道,亦何以过乎?尝试言之曰:夫不足则相资,相资则见足,见足则无求, 无求则相疏,常人之性也。何以知其然乎?夫终朝之饭,糟糠不饱,壶餐之馈,必习其邻人者,甘所不足也。贵为王侯,富有国家,声色之娱,而忘其亲戚者,安其 余也。故处不足,则壶餐豆羹不忘其邻人,安其有余,徒钧天广乐必遗其亲戚,其势然也。故亲戚之弊,常在于富贵,不在于贫贱,其可知矣。
    夫同阴以憩,眷然相应者,一遇之欢也;同生异处,敖然相忘者,不接之患也。故形神不接,虽兄弟亲戚,可同之于胡越;交以言色,虽殊涂之人, 犹有眷恨之心。由斯观之,王侯贵人乘有余之势,处不接之地,唯意而欲恩情含畅〔一〕,六亲和睦,盖以鲜矣。古之圣人,惧其如此,故明俭素之道,显谦恭之 义,使富者不极其欲,贵者不博其高,里老且犹矜爱,而况兄弟乎?朝会以叙其仪,燕享以笃其亲,聘问以通其意,玉帛以将其心,故欲不满而和爱生,情意交而恩 义着也。呜呼!有国有家者,可不亲乎?
〔一〕 “唯意”二字,陈璞疑衍。或有脱误,亦未可知。
  夏六月甲寅,废皇太子庆为清河王,皇子肇为皇太子〔一〕。
〔一〕 说文‘肇’作‘□’。说文通训定声曰:“许氏不箸说解,当为肇之本字。”
  初,宋贵人有宠,生太子庆。会窦后宠盛,心恶贵人,外令兄弟求宋氏微过,内令御者伺察贵人。贵人尝病,思生菟,令家求之。窦后诬言欲咒诅,上信 之,出贵人姊妹于丙舍〔一〕,使小黄门蔡伦考之。窦后讽厉考者,皆致以巫蛊事,送暴室〔二〕,二贵人同时饮药死,并葬于濯龙中。
〔一〕 胡三省曰:“丙舍,宫中之室,以甲乙丙为次也。续汉志:南宫有丙署。”
〔二〕 续汉志曰:“暴室,署名,主中妇人疾病也。”
  贵人,扶风平陵人,其先惠将军宋昌后也。父阳〔一〕,恬于荣势,不愿仕宦,专以事亲色养。阳有女〔二〕(三)人〔二〕,选入掖庭,小贵人生太子庆,拜阳为议郎。二贵人既死,阳免归本郡,幽闭之。阳为人仁厚,时人多救请者,遂得免焉。
〔一〕 范书清河孝王庆传作“父杨 ”。续汉书亦同。王先谦曰:“
官本作‘杨’。考证云:案‘杨’ 北宋本作‘扬’。”三说未知孰是。
〔二〕 据范书及下文文意改。
  秋九月,行幸河内、魏郡。
  辛卯,令天下系囚减罪各有差。
  冬十月,行幸长安,祀园陵。
  上召奉车(骑)都尉韦彪〔一〕,问以三辅旧事。彪对讫,因言巡省旧都,宜录先帝功臣及其子孙,上嘉纳焉。即封萧何、曹参、霍光后为列侯〔二〕,擢〔彪〕为鸿胪卿〔三〕。
〔一〕 陈璞曰:“奉”字衍。今按范书韦彪传作“奉车都尉”,袁纪下文亦然。续汉百官志曰: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御乘舆事。乃光禄 勋属官。则非衍“奉”而实衍“骑”也。陈说非。又范书曰:“建初七年,车驾西巡狩,以彪行太常从,数召入,问以三辅旧事、礼仪风俗。”则彪时以奉车都尉行 太常事也。
〔二〕 范书韦彪传曰:“时光无苗裔,唯封何末孙熊为酆侯。”又曰:“建初二年已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故不复及焉。”
〔三〕 据文意补。
  彪字孟达,右扶风平陵人。高祖贤、曾祖玄成皆致位丞相。彪父母卒,三年不出庐,毁瘠骨立,医治数年乃能起,以至行闻。举孝廉,为郎中,以教授为 事〔一〕,安贫乐道,恬于进趋,三辅自耆儒后学,莫不慕之。明帝闻彪之名,有诏拜谒者,赐以车马衣服。稍迁尚书、魏郡太守。上即位,以病〔免〕〔二〕,复 为议郎,迁左(右)中郎将〔三〕、长乐卫尉。数陈政事,归于宽厚。彪比上疏乞骸骨,天子重彪礼让,拜为奉车都尉,秩中二千石,赏赐礼〔敬〕,侔于亲戚 〔四〕。
〔一〕 范书本传作“以病免,复归教授”。疑袁纪“以”下有脱文。
〔二〕 据范书补。
〔三〕 据范书及续汉志删。
〔四〕 以己意补,范书作“赏赐恩宠”。
  是时言事者多言“郡国贡举不以功次,养虚名者累进,故守职者益懈,而吏事陵迟”。彪议曰:“伏惟明诏,忧劳百姓,察察不舍昼夜〔一〕,垂恩选 举,必务得人。夫国以贤为本,以孝为行。孔子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官,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二〕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绰优于赵、魏老,不 可以为滕、薛大夫〔三〕。忠孝之人,治心近厚;锻炼之人,治心近薄。斯三代所以直道而行〔四〕,在其所以磨之故〔五〕。在士虽不磨吏职,有行美材高者,不 可纯以阀阅取〔六〕。然要归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
〔一〕 老子曰“俗人察察”,又曰 “其政察察”。焦竑曰:“察察,古本皆作□□。”朱谦之曰:“傅、范本察察作□□。”按二字古通用。说文曰:“察,覆也。”“不舍昼夜”,出论语子罕。察察不舍昼夜,言帝亲自查覆,不分昼夜,以求得人。
〔二〕 孝经纬之文。范书“官”作 “君”。
〔三〕 语出论语宪问孔子曰。传曰:“公绰,鲁大夫,赵、魏皆晋卿,家臣称老公。绰性寡欲,赵、魏贪贤,家老无职故优。滕、薛小国,大夫职烦,故不可为。”
〔四〕 见论语卫灵公。言三代用民无所呵私,不虚举也。
〔五〕 李贤曰:“言古之用贤,皆磨砺选练,然后用之。”
〔六〕 阀阅,亦作伐阅。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积日曰阅。”汉书 车千秋传曰“无伐阅功劳”。师古曰:“伐,积功也。阅,经历也。”其本指官吏的资历和政绩,后转为指门第的高低,故又称为门阀。门阀形成于东汉中后期,东 晋时进入高潮,南北朝由盛转衰。
  顷之,彪复称疾归家,赐布帛百匹,谷三千斛。彪清俭好施,禄赐分与宗族,家无余财,着书十二篇,号韦卿子。
后汉孝章皇帝纪下卷第十二
  八年(癸未、八三)
  春正月壬辰,东平王苍薨。
  初,苍疾病,上忧念苍,使道上置驿马,以知疾之增损。薨问至,上悲不自 胜,诏东平傅录王建武以来所上章奏及作词赋,悉封上,不得妄有阙。司空第五伦见上悼怆不已,求依东海王故事,自请护丧事〔一〕。上〔以〕东海王行天子礼 〔二〕,旧制无三公出者,乃遣大鸿胪持节护丧事,诏诸王及公主、京师诸侯悉诣东平王葬,哀策曰:“咨王丕显,勤〔劳〕王室〔三〕,亲命受策,昭于前世,出 作蕃辅,克慎明德。昊天不吊,不报上仁,使屏余一人,茕茕靡有所终。今诏有司加赐鸾辂车、乘〔马〕〔四〕、龙旗九旒、虎贲百人,谥曰献王〔五〕。”
〔一〕 事见卷九明帝纪上。时东海王彊薨,明帝遣司空冯鲂持节护丧事。
〔二〕 据惠栋说补。
〔三〕 据范书补。
〔四〕 据东观记、范书补。
〔五〕 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均作 “宪王”,惟通鉴取袁纪说。
  秋,即择班超为将兵长史,以徐干为司马。遣卫侯李邑使乌孙,到于阗,上言西域功不可成,盛毁超云:“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超 闻邑言,叹曰:“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一〕,恐见疑于当世。”遂出其妻。上知超无二心,乃诏责邑,〔超〕遣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二〕。徐干谓超曰: “邑前亲毁君,欲败西域,今可缘诏留之,遣他吏送侍子。” 超曰:“是言之狭也。以邑毁超,故遣之,内省不疚〔三〕,何恤邑言。今留之,一时快意,然非忠臣也。”
〔一〕 战国策秦策甘茂对秦武王曰:“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
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
〔二〕 范书班超传曰:“令邑诣超受节度。诏超:‘若邑任在外者,便留与从事。’超即遣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袁纪恐多有脱文,今补一“ 超”字。
〔三〕 见论语颜渊。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于是疏勒王忠反,保乌即城。超乃立其府丞成大为疏勒王。其后忠设诈伪降,愿弃前罪,为杀新王。超内知其谋,而伪许之。忠大喜,将轻骑三百诣超。超密勒兵,待酒数行,超叱吏执忠,斩之,放击其众,大破之。
  冬十二月,行幸陈留、梁国、淮阳、颍川。
  戊申,诏曰:“五经剖判,去圣弥远,章句传说,难以正义,恐先师道丧,微言遂绝,非所稽古求道也。其令诸儒学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传,以扶明学教,网罗圣旨。”
  古文尚书者,出孔安国。武〔帝〕世〔一〕,鲁恭王坏孔子宅,欲广其宫,得古文尚书及礼〔二〕、论语、孝经数十篇,皆古字也。恭王入其宅,闻琴瑟钟磬之音,瞿然而止。孔安国者,孔子后也,尽得其书。尚书多于伏生所传(六)十〔六〕篇〔三〕,安国献之。
〔一〕 据汉书艺文志补。
〔二〕 礼,礼记也,见汉书艺文志。
〔三〕 据汉书艺文志改。
  毛诗者,出于鲁人毛苌。自谓子夏所传,河间献王好之。
  谷梁者,瑕丘江公受之鲁申公。武帝时,董仲舒善说公羊,江公讷于口辩,义不如董仲舒,故谷梁学寝微,唯卫太子善谷梁。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 梁,乃求能为谷梁学者,得沛人蔡子秋〔一〕,与公羊家并说。上善谷梁,后大儒萧望之等廷论二家同异,多从谷梁,由是谷梁学复兴。
〔一〕 汉书儒林传作“蔡千秋”。
  汉初张苍、贾谊、张敞皆修春秋左传,谊为左氏训故。御史张禹与萧生同官〔一〕,数言左氏于望之,望之善之,及翟方进、贾〔护〕(谊)、刘歆并传左氏学〔二〕。故言左氏者,本之贾〔护〕(谊)、刘歆。
〔一〕 萧生,即萧望之也,时亦任御史。
〔二〕 汉书儒林传曰:“禹与萧望之同时为御史,数为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书数以称说。……授尹更始,更始传子咸及翟方进、胡常。常授黎阳贾护 季君,哀帝时待诏为郎,授苍梧陈钦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将军。而刘歆从尹咸及翟方进受。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贾护、刘歆。”袁纪此文实取资于此,作“谊”、 乃涉前“贾谊”而误,故据以改。下同。
  此四学虽传于世,至建武初议立左氏学,博士范〔升〕(舛)议讥毁左氏〔一〕,以为不宜立。〔章〕(愍)帝即位〔二〕,左氏学废,乃使郎中贾逵叙明左氏大义。逵又言古文尚书多与经传尔雅相应,于是古文尚书、毛诗、周官皆置弟子,学者益广。
〔一〕 据范书改。
〔二〕 陈璞以为“愍帝”是“明帝 ”之误。今按范书贾逵传及袁纪下文,乃“章帝”之误。陈说甚失考。
  逵字景伯,右扶风平陵人。身长八尺二寸,弱冠能诵五经、左传,兼通谷梁诸家之说,沈深有用,其所学者,可为人师。明帝时为郎,使与班固校书。帝 即位,雅好古学,诏逵入讲白虎观,使说左氏传,上善其说。逵母尝病,上以逵居贫,欲赐之,以校书比例多,乃以钱二十万,使颍阳侯马防与逵。逵让曰:“逵母 病甚,子贫无事于外,屡空,且从孤竹于首阳矣〔一〕。” 其思厚若此。迁卫士令。逵才学皆通,其所着论,为学者所宗。性佚,不修小节,当世以此讥焉,故不至大官。
〔一〕 范书贾逵传,此乃章帝嘱马防之语,按袁纪下文作“其恩厚若此”,则袁纪“逵让曰”当是“谓防曰”之误。又范书“无事”作“无人事 ”。李贤曰:“谓不广交通也。”贤又曰:“史记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子也,隐于首阳山,卒饿死也。 ”
    袁宏曰:尧舜之传贤,夏禹、殷汤授其子,此趣之不同者也。夏后氏赏而不罚,殷人罚而不赏,周人兼而用之,此德刑之不同者。殷人亲尽则婚,周 人百世不通,此婚姻之不同也。立子以长,三代之典也,文王废伯邑考而立武王,废立之不同者也。“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一〕周之制也;春秋杀君之贼,一 会诸侯,遂得列于天下,此褒贬之不同者。彼数圣者,受之哲王也,然而会通异议,质文不同,其故何耶?所遇之时异。
〔一〕 详见卷十注。
    夫奕者之思,尽于一局者也;圣人之明,周于天下者也。苟一局之势未尝尽同,则天下之事岂必相袭哉!故记载废兴,谓之典谟;集叙歌谣,谓之诗 颂;拟议吉凶,谓之易象;撰录制度,谓之礼仪;编述名迹,谓之春秋。然则经籍者,写载先圣之轨迹者也。圣人之迹不同如彼,后之学者欲齐之如此,焉可得哉! 故曰 “诗之失愚,书之失诬,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一〕,不可不察。圣人所以存先代之礼,兼六籍之文,将以广物惯心,通于古今之道。
〔一〕 语出礼记经解篇。注曰:“ 失,谓不能节其教者也。诗敦厚近愚;书知远近诬;易精微,爱恶相攻,远近相取,则不能容人,近于伤害;春秋习战争之事,近乱。”
    今去圣人之世,几将千年矣,风俗民情,治化之术,将数变矣。而汉初诸儒,多案春秋之中,复有同异。其后殷书礼传,往往间出,是非之伦,不可 胜言。六经之道可得详,而治体云为迁易无度矣。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诸子之言纷然殽乱。太史公谈判而定之,以为六家〔一〕;班固演其说, 而明九流〔二〕。观其所由,皆圣王之道也,支流区别,各成一家之说。夫物必有宗,事必有主,虽治道弥纶,所明殊方,举其纲契,必有所归。寻史谈之言,以道 家为统;班固之论,以儒家为高。二家之说,未知所辩。
〔一〕 六家者,阴阳、儒、墨、名、法、道也。
〔二〕 九流者,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也。
    尝试论之曰:夫百司而可以总百司,非君道如何情动〔一〕,动而非已也。虚无以应其变,变而非为也。夫以天下之事,而为以一人,即精神内竭, 祸乱外作。故明者为之视,聪者为之听,能者为之使,惟三者为之虑,不行而可以至,不为而可以治,精神平粹,万物自得,斯道家之大旨,而人君自处之术也 〔二〕。夫爱之者,非徒美其车服,厚其滋味,必将导之训典,辅其正性,纳之义方,闲其邪物。故仁而欲其通,爱而欲其济,仁爱之至,于是兼善也。然则百司弘 宣,在于通物之方,则儒家之算,先王教化之道。居极则玄默之以司契,运通则仁爱之以教化。故道明其本,儒言其用,其可知也矣。
〔一〕 “百司”,“非居道如何情动”九字,乃据黄本而补。
〔二〕 袁宏所论,乃时人儒道合流说之滥觞。张湛列子说符篇注:“自贤者即上所谓孤而无辅;知贤则智者为之谋,能者为之使,物无弃才,则国易治 也。”又仲尼篇注:“不能知众人之所知,不能为众人之所能,群才并为之用者,不居知能之地,而无恶无好,无彼无此,则以无为心者也。故明者为视,聪者为 听,智者为谋,勇者为战,而我无事焉。”此与袁宏之论道家,可谓一源之水。
    夫大道行,则仁爱直达而无伤;及其不足,则抑参差而并陈。患万物之多惑,故推四时以顺,此明阴阳家之所生也。惧天下扰扰,竟故辩加位以归真 〔一〕,此名家之所起。畏众寡之相犯,故立法制以止杀,此法家之所兴也。虑有国之奢弊,故明节俭以示人,此墨家之所因也。斯乃随时之迹,总而为治者也。后 之言者,各演一家之理,以为天下法,儒道且犹纷然,而况四家者乎!夫为棺椁,遂有厚葬之弊;丧欲速朽,亦有弃尸之患。因圣人之言迹,而为支辩之说者,焉可 数哉?故自此以往,略而不论。
〔一〕 “竟故”二字据黄本补。
元和元年(甲申、八四)
  春正月,日南献白雉。
  夏四月己卯,封东平王子尚为成都王〔一〕。
〔一〕 范书东平王苍传及章帝纪均作“任城王”。袁纪恐误。
  六月辛酉,沛王辅薨。谥曰献王。辅好经书,矜严有法度,在国终始可观,称为贤王。
  秋八月甲子,太尉邓彪以老病罢,大司农郑弘为太尉。
  彪字智伯,南阳新野人。〔少〕(父)以孝行称,〔父〕(及)薨,让国与异母弟〔一〕。明帝高其节,诏听之。辟府掾,稍迁太仆卿。遭后母丧,固疾 乞身,以光禄大夫行服。服竟,迁大司农。数月,为太尉。彪以礼让帅下,在位为百寮规诫。以疾上书乞骸骨。策曰:“惟君以曾闵之行,礼让之高,故慕君德礼, 以属黎民。贪与君意,其上太尉印绶,赐钱三十万,俸二千石,禄终厥身。君专精养和,以辅天年。”诏太常四时致祭宗庙之胙〔二〕;河南尹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三〕。
〔一〕 据范书本传及东观记改。及父形近而讹。
〔二〕 李贤曰:“胙,祭庙肉也。礼,凡预祭,异姓则归之胙,同姓则留之宴。彪不预祭而赐胙,重之。”
〔三〕 李贤曰:“东观记曰‘赐羊一头,酒二石’也。”
  癸酉,令天下系囚减罪一等,死罪徙边戍。
  九月,行幸陵〔一〕,祠旧宅园庙。
〔一〕 陵,章陵也。疑纪文有脱。
  故临淮太守朱晖为尚书仆射。
  晖字文秀〔一〕,南阳人也。少以节操闻。初,帝舅信阳侯阴就方贵,慕晖名,自往候之,晖避不见;复遣家丞致礼,晖闭门不受。后为郡吏,太守阮况 尝以事干晖,晖不从;及卒,晖厚送其家〔二〕。左右咸怪之,晖曰:“前阮君有求于我,恐以货污君,故不与言。今重送者,欲以明吾心。”骠骑将军苍闻而辟 之,甚礼敬焉。
〔一〕 东观记、范书均作“文季” 。
〔二〕 类聚卷三五引东观记曰:“ 朱晖为郡督邮,太守阮况当嫁女,欲买晖婢,晖不与。及况卒,晖送金三斤。”
  正月朔旦,苍应奉璧入贺〔一〕。故事,少府给璧。阴就骄贵,吏傲不奉法,求璧不可得。苍坐朝堂,漏且尽而璧不至,不知所为,顾谓掾属曰:“若之 何? ”晖望见府主簿持璧,即往绐之曰:“我闻璧而未曾见,试观之。”主簿以璧授晖,晖顾召令史奉之。主簿惊曰:“少府当以朝。”晖叱之曰:“将归,晖独不朝 也!”〔二〕主簿遽以白就,就曰:“朱掾义士,勿复求。更以他璧朝。”苍罢,谓晖曰:“属者掾自视孰与蔺相如邪?”
〔一〕 周寿昌曰:“案:礼仪志: ‘岁首朝贺,公侯璧。’蔡邕独断曰:‘三公奉璧上殿。’又决疑要注曰:‘古朝会皆执贽,侯伯执珪,子男执璧。汉公卿以下,所执如古礼。’兹云公侯璧,则无 所为珪,但有璧而已。公侯三公之璧,想皆自备,惟藩王则由少府给之也。续汉百官志:‘少府掌中服御诸物,衣服珍宝货珍膳之属。’藩王亦与中服御诸物等,故 少府所掌也。”又周寿昌曰:“东平王朝正,当是章帝建初七年。”杨树达曰:“苍传:显宗即位,拜骠骑将军,永平五年归藩就国。据下文,阴就为少府,就自杀 于永平二年。则此朝正当是永平二年事。周说殆误。”
〔二〕 惠栋引此语,改“晖”为“ 将军”,当是。
  明帝幸长安,欲严宿卫,以晖为卫士令。稍迁临淮太守。晖好节概,其所拔用,皆厉行士。其诸报怨,以义犯法者,率皆为求门户而生宥之〔一〕。其不 义者,即时僵仆,不以污狱门,故吏民畏爱之。晖刚于为吏,见忌于上,故所在数被劾。去临淮,屏居野泽,布衣蔬食,不与邑里通,乡党讥其介〔二〕。南阳人大 饥,晖尽其家货,分宗族故旧,不问余焉。初,同县张堪素有名,见晖甚重之,接以友道。晖以其先达,未敢当也。后俱为二千石,绝不复通。及南阳饥,而堪已 卒,晖闻其妻子贫穷,乃自往候视,赡赈之。其子颉怪而问之,晖曰:“吾以信心也。”〔三〕其信义慎终皆此类也。
〔一〕 王先谦集解引苏舆曰:“谓以私人之义,犯国家之法。如郅恽为友人董子张报父仇杀人,诣县自首,令趣出狱。陈公思以叔父仇,格杀王子佑,汝南 太守胡广特为原遣,并其事也。张敏传载,建初中有侮辱人父,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遂定轻侮法。敏驳议不可,盖吏生之,为权宜,律赦之,则长奸耳。”
〔二〕 李贤曰:“介,特也,言不与众同。”
〔三〕 御览卷四七六引东观记曰: “堪至把晖臂曰:‘欲妻子讬朱生。’晖举手不敢答。 ”李贤曰:“以堪先讬妻子,心已许之,故言信于心也。”
  冬十月,行幸江陵。
  十二月,除诸禁固不得仕者,令得仕。
二年(乙酉、八五)
  春正月,初令妇人怀胎者,当以二月赐谷三斛,复夫勿算一岁。
  二月,凤皇集于肥,行幸太山。
  丙子,大赦天下。复博、奉高、嬴三县,无出租赋。
  三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庚寅,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
  壬辰,行幸东平(王),幸〔王〕苍宫〔一〕,谓诸子曰:“思其人,至其乡;其处存,其人亡。”因泣下沾襟。上幸苍陵,为备虎贲、鸾辂、龙旗,以 章显之,赐御剑于陵前。初,苍所将骠骑时吏丁周栩〔二〕,以苍敬贤下士,不忍去,为王家大夫数十年,事祖及孙〔三〕。引见,嗟叹之,择为议郎。
〔一〕 据黄本改。
〔二〕 范书东平王苍传作“丁牧、周栩”,袁纪恐脱“牧”字。
〔三〕 胡三省曰:“献王及子怀王忠及今王敬。”
  遂幸魏郡、河内,登太行。
  五月丙戌〔一〕,诏曰:“凤皇、黄龙、鸾鸟比集七郡,神雀、甘露降自京都。祖宗旧事,或班恩施。其赐百官钱各有差;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令天下大酺五日;凤皇、黄龙所集亭皆无出今年租赋;见者及太守、令、长、丞、尉帛各有差。”
〔一〕 范书章帝纪作“五月戊申” 。
  冬十一月壬辰,诏曰:“余末小子,讬于君位,曷以恢崇〔祖宗〕〔一〕,仁济天下?三代推益,优劣殊轨,况于顽陋,无以易民视听,虽欲从之,末由 也已。”博士曹褒睹兹诏也,知上有制作意,乃上疏曰:“ 昔圣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礼作乐,以着功德。功成作乐,治定制礼,所以协和天人,示人轨则也,故御应见瑞乃作。今皇天降礼,嘉瑞并臻,制作之符,甚于言语, 宜定诸议,以成汉礼。”章下太常,巢堪以为不可许。
〔一〕 据陈璞校记补。
  是岁班超发诸国兵步骑二万击莎车,莎车求救于龟兹,王遣左将军发温宿、姑墨、尉头兵合五万人助之。超召部曲及于阗、疏勒王议曰:“兵少不敌,计 莫若各散去,于阗从此西,吾亦从此东〔一〕,夜半闻鼓声便发。”众以为然,乃阴缓所得莎车生口。龟兹闻之喜,使左将军将万骑于西界,欲遮于阗王。人定后, 超乃召诸司马勒兵厉众,鸡鸣驰赴莎车营,奄覆之。莎车惊怖,斩首五千余级,大获其马畜财物,分兵收其谷,莎车遂降。自是威震天下,西域恐。
〔一〕 范书班超传作“于置从是而东,长史亦于此西归”。与袁纪所述恰相反。按班超据疏勒,在莎车之西,而于阗在莎车之东,则范书是。
三年(丙戌、八六)
  三月丙寅〔一〕,太尉郑弘薨。丁卯,大司〔农〕(马)〔宋〕(宗)由为太尉〔二〕。
〔一〕 三月甲戌朔,无丙寅。范书作“四月”,是。
〔二〕 宋由系宋嵩之子,宋弘之侄。袁纪本卷章和元年史文即作“
太尉宋由”。又大司马明系大司农之误,今均正之。
  郑弘字巨君,会稽山阴人也。曾祖自齐徙山阴。事博士焦贶〔一〕。门徒数百人,当举明经,其妻劝贶曰:“郑生有卿相才,应此举〔者〕也。”〔二〕 从之。楚王英之谋反,诬天下知名者,贶为河东太守,及楚事〔征〕(遇),疫病道死〔三〕,妻子闭诏狱,考掠连年。诸〔生〕故人〔四〕,皆易姓名以避祸,弘 独髡首负锧讼贶罪。明帝感悟,乃原免家属。弘送贶丧及妻子于陈留,毕葬旋乡里,为乡啬夫〔五〕。
〔一〕 惠栋曰:“袁宏纪云:弘事博士陈留焦贶。”周寿昌曰:“
传云同郡河东太守焦贶,则贶应为会稽人,袁作陈留人有异。至纪作博士,此作太守,则袁纪述其始,传述其后也。”按所谓贶陈留人,乃据送丧至陈留而言。
〔二〕 据御览卷四七九引袁纪补。
〔三〕 亦据御览卷四七九引袁纪补 “征”字,又“疫”,御览引作“疾”。
〔四〕 据御览卷四七九引袁纪补。
〔五〕 范书本传注引谢承书作“灵文乡啬夫”。惠栋引虞预会稽典录曰:“弘为灵文乡啬夫。民有弟用兄钱者,未还之,嫂诈讼之弘,弘卖中单,为叔还钱。兄闻之,惭愧,遣其婢索钱还弘,弘不受。”
  太守第五伦行部见弘〔一〕,问民得失,弘对甚明,伦甚奇之,擢为督邮。举孝廉,稍迁尚书仆射。上问弘:“欲三河、三辅选尚书、御史、孝廉、茂 才,余郡不得选。”弘对曰:“虞舜出于姚墟,夏禹生于石纽,二圣岂复出于三辅乎?陛下但当明敕有司,使得人尔。”上善其言。是时乌孙王遣子入侍,上问弘: “当答其使不?”弘对曰:“乌孙前为大单于所攻,陛下使小单于往救之,尚未赏;今如答之,小单于不当怨乎?” 上以弘议问侍中窦宪,对曰:“礼曰‘礼有往来’〔二〕,易曰‘无往不复’〔三〕,天地际也。弘章句诸生,不达国体。”上遂答乌孙使。小单于忿〔恚〕(悉) 〔四〕,攻金城郡,杀太守任昌。上谓弘曰:“朕前不从君议,果如此。”弘对曰:“窦宪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两观之诛〔五〕,陛下前何用其议!”
〔一〕 李贤曰:“太守常以春行所主县,劝人农桑,振救乏绝,见续汉志。”故范书郑弘传作“行春”,御览卷一九引续汉书作“春行”。
〔二〕 礼记曲礼上曰:“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袁纪“有” 恐系“尚”之误。
〔三〕 易解卦曰:“无所往,其来复。”
〔四〕 恚悉形近而讹,故正之。通鉴考异曰:“肃宗时无小单于寇金城事。”故通鉴不取袁纪。
〔五〕 孔子家语曰:“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子贡曰:‘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 ’孔子曰:‘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 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居处足以撮徒成党,谈说足以褒饰荧众,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小人之奸雄,不可不除。’”五恶之言原见于荀子宥坐篇,稍有出入。又杨伯 峻左传注曰:“两观在雉门之两旁,积土为台,台上为重屋曰楼(非今居人之楼),可以观望,故曰观。”按袁纪此对及下临终所上之书,均不见范书。
  迁大司农、太尉。数陈窦宪势太盛,放权海内,言苦切,为宪不容。奏弘漏泄奏事,坐诘让,收印绶〔一〕。弘乞骸未许,病笃,上书曰:“臣东野顽 闇,本无尺寸之功,横蒙大恩,仍登上司,中夜怵惕,惧有折足之戒〔二〕。自揆愚薄,无益国家之事,虽有杀身,焉可谢责。是以不敢雷同,指陈窦宪奸,不惯漏 露,言出患入。窦宪之奸恶,贯天达地,毒流八荒,虐闻四极。海内疑惑,贤愚疾恶,‘宪何术以迷主上’〔三〕?流言噂□〔四〕,深可叹息。昔田氏篡齐,六卿 分晋,汉事不远,炳然可见。陛下处天子之尊,自谓保万世之祚,无复累卵之危〔五〕,信谗佞之臣,不计存亡之机。臣虽弱疾,命在移晷,身没之日,死不忘忠。 愿陛下为尧舜之君,诛四凶之罪,以素厌人鬼愤结之望。”章省,上遣太医占弘疾。临薨,悉皆还赐物,敕妻子葛巾布衣,殡以素棺。
〔一〕 北堂书钞卷五一引东观记曰:“太尉张酺、郑弘、徐防、赵熹、虞延并以日蚀免。 ”
〔二〕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疏曰:“知小而谋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灾及其身也。”
〔三〕 疑此句上脱“谓”字。
〔四〕 诗小雅十月之交曰:“噂沓背憎。”笺云:“噂噂沓沓,相对谈语。”
〔五〕 史记范睢传曰:“秦王之国,危于累卵。”正义引说苑曰:“晋灵公造九层之台,费用千金,谓左右曰:‘敢有谏者斩。’荀息闻之,上书求见。灵 公张弩持矢见之。曰:‘臣不敢谏也。臣能累十二博棋,加九鸡子其上。’公曰:‘子为寡人作之。’荀息正颜色,定志意,以棋子置下,加九鸡子其上,左右惧慑 息,灵公气息不续。公曰:‘危哉!危哉! ’荀息曰:‘此殆不危也,复有危于此者。’公曰:‘ 愿见之。’荀息曰:‘九层之台,三年不成,男不耕,女不织,国用空虚,邻国谋议将兴,社稷亡灭,君欲何望?’灵公曰:‘
寡人之过也乃至于此!’即坏九层台也。”
  初,弘为第五伦举吏,其后并为三公,当世以为荣。
  是时岁比不登,而诸王皆留京师,赏赐过厚。太尉掾何敞说太尉宋由曰:“礼,一谷不登,则损服彻膳;五谷不登,则废祭祀,乘马就牧,天下有饥寒 者,若己使然〔一〕。今比年伤于水旱,民不收,缘边方外域,〔捐〕(损)妻子〔二〕,流离道路,中州内郡,公私屈竭,此宜损彻节用之时。国恩覆载,赏赐过 度,但闻腊赐,王、主已下,倾竭帑藏。夫明君行赐以制,忠臣受赏尽度。明公位尊任重,责深负大,上当匡正纲纪,下当安利元元,岂容无违而已哉!宜先正己率 下,奉还所赐,因陈得失,条奏王侯就国。”〔三〕
〔一〕 礼记曲礼下曰:“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
〔二〕 捐损形近而讹。
〔三〕 通鉴考异曰:“敞传,此事在肃宗崩后,云‘窦氏专政,外戚奢侈,赏赐过制,敞奏记云云’。袁纪在元和三年。按敞记云:‘
明公视事,出入再期’,又言腊赐,知在此时。”其所谓“此时”,指章和二年。沈钦韩以通鉴为是。
  孔僖〔与崔篆〕孙骃同习春秋〔一〕,语吴王夫差时事,僖废书而叹曰:“若是,所谓画龙不成,反为狗者。”〔二〕骃曰:“昔者孝武皇帝始为天子, 方年十八,崇信圣道,师则先王,五、六年间,号胜文、景。及后放恣,忘其前善。”僖曰:“书传若此者多矣。 ”邻房生梁郁遥和之曰:“如武帝亦为画龙不成复是狗邪?”僖、骃默然不答。郁怒恨之,阴上书告骃、僖诽谤先帝,讥刺世事。下有司,骃诣吏受诘,僖上书曰: “凡言诽谤者,谓无事而虚加诬罔也。至如孝武之政,善恶显在汉史,明如日月,是为直说实事,非虚谤也。夫帝王为善,则天下之善咸归焉;其不善,则天下之患 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不可以责人也。陛下即位已来,政教未过,德泽有加,天下所共见也,臣等独何讥刺哉?假使所言是也,则朝廷所宜改;所言非也,亦王者 所宜含容。陛下不推其原,苟肆私忿,臣等即死,顾天下必回视易听,以此窥陛下心矣。”上始无罪骃等意,及得僖奏,下制勿问。
〔一〕 据范书儒林传补。按下文曰 “骃子瑗,瑗子寔”,明姓崔非孙氏也。
〔二〕 王先谦曰:“刘攽曰:正文画龙不成。案古语皆云画虎不成,此误。惠栋曰:王懋云章怀避唐讳,非误也。唐避虎字,讳改作龙。前书人表,虎臣改 作龙臣,皆正文也。范书马援传仍作画虎不成反类狗也。”按袁纪卷八马援与兄子书亦作“画虎不成”,与范书同。恐唐钞本东观记改讳未尽,诸书复因之也。
  僖以才学为郎,校书东观,上言图谶非圣人书。骃子瑗,瑗子寔,皆以才文显〔一〕。
〔一〕 御览卷四七四引袁纪曰:“ 崔骃诣窦宪,始及门,宪倒屣迎之,曰:‘吾受诏交公,公何得薄哉?’”又卷九四九引袁纪曰:“
崔骃上书:‘窃闻春阳发而仓庚鸣,秋风厉而蟋蟀吟,盖气使之然也。’”二引均不见今本。疑“骃子瑗”之上,原有崔骃生平简述,久已脱之,此二条即其中之语。或系御览引书之误,亦未可知。
  冬十月,西羌寇张掖、陇西、金城,护羌校尉傅育将兵击之。
章和元年(丁亥、八七)
  春正月,诏曰:“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夙夜祗畏,无以章于先王。汉遭莽弊〔一〕,礼坏乐崩,因循故事,多非经 典。知其说者之于天下,岂不远乎!”曹褒喟然叹曰:“昔奚斯颂鲁〔二〕,考甫咏殷〔三〕,竭忠显主之美者,当仁不让,奈何疑焉?”遂复上疏,陈制礼意。事 下三公,未奏。上曰:“谚言:‘作舍道边,三年不成。’”乃使褒于南宫东观差序礼事,依旧仪,参五经,验以谶记,自天子至于庶人,百五十篇。
〔一〕 范书曹褒传作“汉遭秦余” 。
〔二〕 诗鲁颂閟宫曰:“新庙奕奕,奚斯所作。”奚斯,鲁大夫公子,作闵公庙。
〔三〕 诗商颂谱曰:“有正考甫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大师,以那为首。”
  褒字叔通,鲁国薛人也。父充,建武中为博士,议定封禅、七郊〔一〕、三雍、大射、养老礼仪〔二〕。明帝即位,充上言:“汉家再受命,乃有封禅之 事,礼乐崩阙,不可为后嗣法。五帝不相遵乐,三王不相袭礼〔三〕,大汉宜制礼乐。”褒少有大度,结发传充学,尤多好礼事,常慕叔孙通为汉制仪,昼夜研精, 当其属思,不觉旁之有人。举孝廉,除郎,迁陈留圉令。捕得他郡盗徒五人,守马严风县杀之,褒曰:“夫绝人命者,天亦绝之。皋陶不为盗制死刑〔四〕,昔管仲 遇盗而升诸公〔五〕。今承旨而杀之,是逆天心,俯顺人意,其罚重矣。如得全此,而身坐之,愿也。”遂不为杀。严奏褒软弱,免官,百姓号泣送之。
〔一〕 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处,祀天地五帝,是为七郊。详见续汉祭祀志。
〔二〕 三雍,明堂,辟雍、灵台也。大射,李贤曰:“王将祭射宫择士以助祭也。张虎侯、熊侯、豹侯,其制若今之射的矣。谓之为侯者,天子射中之,可以服诸侯也。”养老礼,乃尊养三老五更,以示孝道于天下。上三礼乃充制于建武末,至明帝初始行之。
〔三〕 礼记乐记曰:“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注曰:“言其有损益也。”
〔四〕 尚书大禹谟曰:“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五〕 礼记杂记下曰:“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群也,可人也。’”
  三月,护羌校尉傅育追虏出塞,战殁。
  夏四月丙子,令天下死罪囚减死一等,徙戍边。廷尉郭躬上疏曰:“圣恩所以减天下死罪使戍边者,欲实疆境而重人命也。去死就生,与老弱复相见,莫 不欢喜。自丙子已来,犯罪者甚多,应入重〔论〕〔一〕。今已牢狱者,蒙更生之恩也。而始被执录者,独受大辟之刑,示不均也。书曰:‘王道荡荡,无偏无党。 ’〔二〕均大恩以令民。”上喜之,即诏悉赦焉。
〔一〕 据范书补。又范书“犯罪” 作“死罪”。而陈澧以为“犯罪”下脱“亡命”二字。
〔二〕 出书洪范,而此引上下句倒置。
  躬字仲孙,颍川阳翟人也。父弘及寇恂等时,为决曹掾,诸罹文为弘所决者无恨,治狱三十余年,郡中称之,比之东海于公〔一〕。躬复以明法称,稍迁 尚书、廷尉。其决断在哀矜,所免者甚众,悉条诸文致重者四十余事,奏除之。躬弟子镇知名,后至廷尉,封侯。子孙皆修家业,以名理相待,为公者一人,廷尉者 八人〔二〕,为刺史二十余人〔三〕。
〔一〕 汉书于定国传曰:“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罹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
〔二〕 范书郭躬传作“七人”。初学记卷十二引华峤书亦同。又范书其上尚有“侯者三人 ”,袁纪恐脱。
〔三〕 范书作“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将者二十余人,侍御史、正、监、平者甚众” 。袁纪必有脱文。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策免,司空袁安为司徒,光禄勋任隗为司空。
  自元和已来,凤皇、麒麟、白虎、黄龙、鸾鸟、嘉禾、朱草、三足鸟、木连理为异者数百,不可胜纪,咸曰福祥,以为瑞应。何敞辟太尉宋由府,乃言于 宋由、袁安曰:“瑞应依政而生,昔海鸟止,鲁文仲祀之,君子讥焉〔一〕。鸲鹆来巢,夺阳之象〔二〕,孔子睹麟而泣曰:‘吾道穷矣!’〔三〕其后季氏有逐君 之变〔四〕,孔子有两楹之殡〔五〕。今非常鸟兽,品物非一,似凤翔屋,怪草生庭,不可不察也。”由、安不敢应。
〔一〕 国语鲁语曰: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 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又曰:“今海鸟至,己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 难以为仁且智矣。夫仁者讲功,而智者处物。无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能问,非智也。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避其灾也。”是岁也,海多大 风,冬暖。文仲闻柳下季之言,曰:“信吾过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
〔二〕 见昭公二十五年春秋经。“ 鸲”作“□”。杨伯峻曰:“□同鸲,音劬。□鹆即今之八哥,中国各地多有之,春秋记此,以为昭公出走之先兆,盖古代迷信。”
〔三〕 见哀公十四年公羊传。古者以麟为太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孔子自以为是己将死之征,故涕泣而感叹。
〔四〕 昭公二十五年左传曰:公伐季平子,叔孙、孟孙伐公徒以助季氏,昭公哭于墓而去国。
〔五〕 礼记檀弓上曰:“夫子曰: ‘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予殆将死也。’寝疾七日而殁。”集韵曰:“楹,柱也。”
  秋七月,齐王晃坐事母不孝,贬为芜湖侯。
  壬戌,令死罪囚减戍边。
  八月,行幸九江。
  戊子,行幸湘〔一〕,祠沛献王。
〔一〕 “湘”当作“相”,属沛,乃王国所在,见续汉郡国志。
  九月,行幸彭城及寿春。诏阜陵侯延与车驾会寿春。帝见延及妻子,怆然伤之,乃下诏曰:“盖周封千八百,而姬姓居半,所以桢干王室也。朕巡狩望江 淮,意在阜陵。与王相见,志意衰落,形体非故,一则以惧。今复阜陵侯为阜陵王,增封四县,并前为五县。以阜陵下湿,徙都寿春。加赐钱千万,安车一乘,夫人 及诸子赏赐各有差。”
  冬十月,北匈奴为鲜卑所杀,降者十余万。南单于上言:“宜及北虏分争,人民离散,出兵破北〔成〕(城)南〔北〕,共为一国,〔一〕令汉家长无北 顾之忧。臣素愚浅,兵众单少,不足以防外。内顾与执金吾耿秉、度辽将军邓弘〔二〕、缘边诸郡太守并力,冀因天时,乘圣帝威神,一举平定。”上将许之,尚书 宗意上疏曰:“匈奴处北种,介以沙漠〔三〕,简贱礼仪,衣食殊俗,此乃天一种民也。自汉兴已来,数发兵攻之,所得辄不足以复所害。呼韩邪单于奉藩,然中国 亦疲于送迎之劳矣。光武皇帝躬擐金甲之难,深明天地之界,〔四〕故因其来降,宠立以为单于,羁縻畜养,边民得以休息,迄今四十余年。今鲜卑奉顺威灵 〔五〕,斩获北单于名王已下万计,中国坐享其功,而百姓不知其劳,汉兴功烈,于斯为盛。今南单于还塞外,所谓虎出于槛也,必兴兵要利,内恃于汉,其事得浸 滋不息,而设费不得已。无故以万全之计,而征不可必之功,未见其圣也。”诏问执金吾耿秉,言可听,师未出,而帝寝疾。
〔一〕 黄本此句作“出兵破北城南兵为一国”。按通鉴考异引袁纪作“求出兵破北成南” ,又袁纪卷十五袁安等亦言“以终先帝破北成南之策” ,则“城”当作“成”,黄本“兵”乃“共”之误,蒋本误增“北”字,皆正之。
〔二〕 邓弘,东观记及范书均作“ 邓鸿”。
〔三〕 介,间也,即界。黄本作“ 分”,古通用。
〔四〕 范书作“深昭天地之明”。黄本“界”亦作“明”。
〔五〕 “今”原误作“令”,迳改。
二年(戊子、八八)〔一〕
〔一〕 原误作“元年”。
  春二月壬辰,帝崩于章德殿。遗诏:“无起寝庙,如光武故事。”是日,太子即位,年十岁,太后临朝。
    袁宏曰:非古也。易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一〕礼有妇人三从之义。然则后妃之在于钦承天敬恭中馈而已。故虽人母之尊,不得令于国,必 有从于臣子者,则柔之性也。夫男女之别,自然之理;君臣酬咨,通物所因也。故百司并在,相与率职,必祠焉而后行。故有朝会享燕之礼,造膝请问之事,此盖内 外之分,不可得而同者也。古之王者,必辟四门,开四聪〔二〕,兼亲贤而听受焉,所以通天下之才,而示物至公也。自母后临朝,必舅氏专权,非疏贤而树亲昵 也。盖管其号令者,必寄外氏,是实违天封,而训民以私,政之所阶,〔国〕家制教〔三〕,关诸盛衰,建百司,修废官,设冢卿以任权,重〔牧〕(收)…… 〔四〕,王薨君幼〔五〕,百官执事,总己思齐,听于冢宰,所以大明公道,人自为用,上下竟业,而名器已固,三代之道也。
〔一〕 见易坤卦。正义曰:“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代阳有终也。 ”
〔二〕 出书舜典。
〔三〕 据陈璞校记补。
〔四〕 此有脱文,恐系重牧守以治民之类语。
〔五〕 原作“王君薨幼”。
  三月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
  庚戌,太后诏曰:“皇帝幼年,惸惸在疚,朕且佐助德政〔一〕。守文之际,必有内辅。故太尉邓彪三让弥高,海内归仁。其以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
〔一〕 范书和帝纪作“佐助听政” 。
  于是侍中窦宪管掌机密,三弟罗列,并据大位。上幼小,太后当朝,宪以外戚秉政,欲以经学为名,乃上疏曰:“天下之命,县于天子,善在于所习。习 与智长,则〔切〕(功)而不勤〔一〕;化与心成,则中道若性。昔周成王幼在襁褓,周公在前,史佚在后,太公在左,召公在右,中立听朝,四圣维之,是以虑无 遗计,举〔无过事〕〔二〕。孝昭皇帝八岁即位,大臣辅政,亦选名儒韦贤、蔡义、夏侯胜入授诗书于禁中。伏惟皇帝躬天然之资,不肃而成,然以至尊之德,独对 小臣,非所以揄扬圣心,增益辉光者。窃见屯骑校尉桓郁,结发受学,白首不倦,经为人师,行为儒宗。昔侍帷幄,入授先帝,父子奕世,并为帝师。愚以为可长乐 少府,入授帝经。”于是以郁为长乐少府,侍讲禁中。岁余,迁太常。郁授二帝,恩宠甚笃(厚)。〔
子〕焉传家业,至太傅〔三〕。
〔一〕 据大戴礼及范书改。
〔二〕 据大戴礼补。李贤曰:“以上皆大戴礼之文也。切而不勤,谓皆与智长,则常自切厉,而不须勤敕,若性犹自然也。”又曰:“
史佚,成王时官史,名佚。”
〔三〕 以己意改。
  宪性褊急,数自困,辅政之后,遂作威福,睚眦之怨无不报。初,宪恨尚书陈宠,欲因事毁伤之,使与丧事。黄门郎鲍德与宪弟瑰厚善,惧宠不能自免, 说瑰曰:“宠奉事先帝,深见委任。若以岁月言之,宜蒙功劳之报;以才量言之,应受器用之赏。不可以几微之故,以伤辅政之德。”于是宪出宠为广汉太守,抑强 扶弱,人无讼者。先时广汉城南有鬼哭声闻于府中〔一〕,积数年,宠案行有骸骨不葬者多,乃叹曰:“傥在是乎?”使县收敛埋藏之,由是遂止。
〔一〕 范书陈宠传作“洛县城南”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洛’当作‘雒’,广汉郡所治。”据此则袁纪是。
  时齐〔炀〕(殇)王子〔都〕(郁)乡侯畅奔章帝哀〔一〕,上书未报,宪使客刺杀畅。太尉掾何敞请自往问变状,太尉宋由不听。敞固谓曰:“春秋称 三公为宰者,言无不统也〔二〕。畅宗室肺腑,茅土蕃臣,来即国忧,上书未报,而于城内见害。干国之纪,擅杀列侯,罪恶(之)次于大逆〔三〕。奉宪大吏,莫 敢追捕,明公处宰相之位,亦复不恤,四方闻之,谓京师何?昔陈平之言宰相曰:‘外镇四夷,内抚诸夏,使卿大夫各得其宜。’〔四〕今列侯私刃,不可谓抚;京 尹废职,不可谓宜。纲纪亏坏,责系不小。”遂驱而去。司徒、司空闻之,亦遽〔遣〕(追)掾吏〔五〕。诏书疑畅弟阳,遣御史之齐考劾。尚书令韩〔棱〕(陵) 以为奸在京师〔六〕,不宜舍近问远。诏书遣棱,棱固执不从。后事发觉,宪惧诛,自请击匈奴,功以赎死。
〔一〕 王先谦曰:“刘攽曰:案‘ ●’者,不成人之名。今王石立二十四年,不可以‘殇 ’谥,盖是‘炀’字。”又曰:“彼既有子,不得谥‘ 殇’明矣。”惠栋曰:“何敞传作炀王。”又范书窦宪传“
郁乡侯”作“都乡侯”。皆据以改。
〔二〕 书伊训曰:“百官总己以听冢宰。”传曰:“伊尹制百官,以三公摄冢宰。”典当本于此,非春秋也。
〔三〕 据陈璞校记删。
〔四〕 见史记陈丞相世家。其文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古人引书多以己意删改,敞亦然。
〔五〕 遣追形近易讹,故正之。
〔六〕 棱、陵形近而讹,据袁纪卷十四及范书改,下同。
  夏五月,京师旱。
  冬十月,侍中窦宪为车骑将军,与执金吾耿秉〔发〕三万骑征匈奴〔一〕。司徒袁安与诸公卿诣朝堂谏曰:“今国用度不足,匈奴不犯塞,而劳军远攻, 轻沙漠之难,徼功万里,非社稷计也。兵,凶器,圣王之所重。”不从。太尉宋由不署名,公卿稍亦止。安独与司空任隗固争,前后且十上,不从。
〔一〕 据范书补。
  是时谏者甚众,尚书仆射郅寿下狱。御史何敞上疏谏曰:“臣闻圣主开直言之路,有不讳之诏,犹恐下情不达,复听歌谣之词〔一〕。故天人并应,传福 无穷。臣伏见尚书仆射郅寿坐与诸尚书论击匈奴下狱,奏劾大不敬。臣愚以为寿备机密近臣,以匡辅为职,若朝廷有失,默而不言,悖义背恩,其罪当诛。今寿违众 正议,以安宗庙,为国永福也,岂有私心!如寿被诛,臣恐天下以寿忠直之故,横加诽谤之诛,杀伤和气,忤逆阴阳,此诚不可。所以敢犯严威,不避夷灭,触死瞽 言,〔非〕为寿也〔二〕。”乃免寿。寿,郅恽之子也。
〔一〕 李贤曰:“歌谣,谓诗也。礼记王制曰‘命太师陈诗观民风’。郑玄注云:陈诗,谓采其诗而示之。”
〔二〕 瞽言,论语季氏曰:“孔子曰:‘待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又“
非”字据范书补。
  宪遂出师。侍御史鲁恭上疏谏曰:“夫天爱人犹父之爱子也。一物有不得其所,则天气为之错乱,而况人乎?故爱民者天下爱之。夷狄者,四方之异气 也。蹲夷锯肆〔一〕,与(乌)鸟〔兽〕无异〔二〕,杂居中国,则错乱天气。是以圣王之制,夷狄羁縻不绝而已,不以伤害中国也。今边境幸无事,宜当修仁行 义,尚于无为,令家给人足,各安产业。夫人〔道〕(遂)得于下〔三〕,则阴阳和于上,然后祥风时雨,覆被远方,则夷狄慕德,重译而至矣〔四〕。惟陛下留圣 恩,征还二将,休罢士卒,以顺天下心。”于是窦氏横甚,司徒袁安辄举奏之,上虽不从,而权戚严惮焉。
〔一〕 李贤曰:“夷,平地;肆,放也。言平生踞傲,肆放无礼也。”
〔二〕 据范书鲁恭传改。
〔三〕 据果亲王校而改。
〔四〕 礼记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疏曰:“ 译,陈也,谓陈说外内之言。”据此则重译乃辗转翻译,以明达其意也。
后汉孝和皇帝纪上卷第十三
  永元元年〔一〕(己丑、八九)
〔一〕 原误作“二年”。
  夏六月,窦宪、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一〕,斩首大获,铭燕然山而还。即拜宪为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耿秉为〔美〕(算)阳侯〔二〕。宪让不受,还京师。
〔一〕 原误作“三十里”,据范书迳改。
〔二〕 据东观记、范书改。
  于是窦笃为卫尉,景执金吾,瑰光禄勋;尊太后母比阳主为长公主,益比阳汤沐邑二千户。宪等骄奢,不遵法度,唯瑰恭俭自守。尚书何敞上封事曰: “臣闻忠臣忧世,讥刺贵臣,至以杀身灭家,而犹为之者何?诚君臣义重,情不能已也。臣见国之将危,家之将凶,皆有所由,较然易知,不可不察也。昔郑庄不防 叔段之祸也〔一〕,后更滋蔓〔二〕。窦宪兄弟〔专〕(尊)朝〔三〕,虐用百姓,杀戮盈溢,咸曰叔段、州吁将生于汉也〔四〕。是臣前连上便宜,承陈得失,非 为嫉妒宪等也,诚欲绝其绵绵,塞其涓涓〔五〕,上不欲皇太后损文母之号,使陛下有失教之议,不使宪等得保其福。然臧获之谋,〔六〕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犹 不免于严怒,况臣微末,敢竭愚忠哉!然臣累世蒙恩,位典机密,每念厚德,忽然忘生,虽知言必夷灭,诚不忍目见祸至,故敢书写肝胆,舒度愚情。驸马都尉瑰忠 孝爱主,最自修整。闻瑰比自申陈,愿抑损家权,退身避贤。宜顺其意,斯诚宗庙之至计,窦氏之大福也。”敞辞旨切直,深为宪等所怨。济南王康,光武之子也, 最为尊重,而骄奢太甚,于是左迁敞为济南王太傅。
〔一〕 范书何敞传作“昔郑武姜之幸叔段,卫庄公之宠州吁,爱而不教,终至凶戾”。按袁纪下文言及叔段和州吁,此恐有脱文。又“
叔段”二字原误倒,迳正。
〔二〕 隐公元年左传曰:“祭仲谏庄公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 ‘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三〕 据陈澧校改。
〔四〕 叔段事见左传隐公元年之文。武姜爱少子共叔段,庄公立,为请大邑京。段将袭郑,武姜将启门纳之。庄公见时机已成,克段于鄢。州吁事见隐公三 年左传。公子州吁,庄公嬖人所生,有宠而好兵,公勿禁。桓公立,州吁遂弑桓公而立。后卫人杀州吁,而迎公子晋于邢,立为宣公。
〔五〕 李贤曰:“周金人铭曰‘涓涓不壅,终成江河,绵绵不绝,或成网罗’也。”
〔六〕 方言曰:“臧、甬、侮、获,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
  司隶校尉司空蔡、河南尹王调、洛阳令李阜皆窦氏之党也,乘宪之势,枉法任情。尚书仆射乐恢奏免蔡等,外以清京都,内欲绳外戚,由是为宪等所忌。 瑰常欲往候恢,使人先言恢,恢谢而绝之。宪兄弟怒其异己,常欲陷害之。恢妻谏恢曰:“古有容身之道,何必以言取怒?”叹曰:“何忍素餐立人朝乎!”〔一〕 乃上疏曰:“臣闻百王之失,咸以阴盛凌阳,而权移于下,大臣专朝,而势去公室。未有君德休明,而臣下窥□,主一其柄,而社稷倾危者。先帝早弃天下,况陛下 富于春秋,今诸舅执政,外戚盈朝,非所以宁王室,示天下也。夫天地不交,则众生夭伤;君臣失序,则万民受殃。政失不救,其弊不测。当今所急,上宜以义自 割,下宜以谦自别,四舅保爵土于子孙,皇太后永无惭于宗庙,诚计之上者。”书御不省,恢乃乞骸骨。诏授恢为骑都尉〔二〕。宪风郡县,使迫胁恢,恢遂饮药而 死。天下闻之,皆以为怨。
〔一〕 诗魏风伐檀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素,空也。素餐言无功而受禄也。惠栋引韩诗薛君章句,以为“但有质朴而无治民之封,故曰素餐”,非也。
〔二〕 范书乐恢传其下又曰:恢复上疏辞谢,诏听上印绶,归乡里。按袁纪下文既言“风郡县”,则恢已告归乡里,此句必有脱文。
  恢字伯奇,京兆长陵人也。父为吏得罪于令,令将杀之。恢年十二〔一〕,伏寺门外啼泣,不舍昼夜。令嘉其孝,赦其父罪。恢事博士焦贶〔二〕,贶为 河东太守,恢随之官,闭庐专精,不与掾吏交。后贶有事被考,诸生皆系狱,恢皎然得免。恢为人廉洁抗厉,〔新〕(衡)阳侯阴就闻〔三〕,以礼请之,恢绝不 答。杜陵人杨正尝毁恶恢,然举正子为孝廉。恢善颍川〔杜〕安(王)〔四〕,〔安〕(王)上书得为巴郡太守,遣使贻恢书,恢不就,答之曰:“干主求禄,非平 生操也。”其不念旧恶,耻交进趋,皆此类也。
〔一〕 东观记及范书乐恢传均作“ 年十一”,袁纪恐误。
〔二〕 范书乐恢传作“焦永”。惠栋曰:“案郑弘传,弘师河东太守焦贶,坐楚王英事被收。袁纪称贶尝为博士,后为河东太守,则永当为贶也。”袁纪是。
〔三〕 “衡阳侯”乃“新阳侯”之误,详见卷十一“亲阳侯”注。又范书作“信阳侯”。沈钦韩曰:“就封新阳侯,属汝南郡。信、新古通。二汉志‘信’作‘新’。”
〔四〕 据范书及范书注引华峤书改。
  何敞既傅济南,尽心辅道。岁余,迁为汝南太守。敞常疾俗吏苛刻,以要名誉,为政务从宽和。立春日,乃召督邮还府,复遣吏案行属县,显孝行,举仁义。由是郡中翕然,百姓化之,其归养老母,推财相让者数百人。
  秋七月,会稽山崩。本志称:“刘向曰:‘山,阳君也;水,臣也。’君道崩坏,百姓失所,窦太后摄政,窦宪专权之应也。”〔一〕
〔一〕 此乃东观记五行志之文。
二年(庚寅、九〇)
  春正月,大赦天下。
  夏,耿秉出塞,至涿邪山,与北单于相遇,大战破之。
  秉字伯初,国之子也。魁梧有才略,善说司马法〔一〕,为将常为士卒先,休息不部陈,然远斥候,〔明〕要誓〔二〕,士卒争为致死。秉薨,谥壮侯 〔三〕。南单于闻秉薨,举国发丧,□面流血,得外国心如此。秉弟夔,壮勇有气力,以军功拜骑都尉。常以精骑八百出塞,于金微山斩阏氏、名王以下,自汉军所 未至,封粟邑侯〔四〕。
〔一〕 按汉书艺文志,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入礼类。又曰:兵家者,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洪范八政,八曰师,明兵之重也。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司马法是其遗事也。又按隋书经籍志及新、旧唐志,均作司马穣苴撰。史记司马穣苴传曰:“
养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穣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穣苴兵法。”则司马法乃古兵法,非穣苴所撰明矣,三志乃伪记耳。
〔二〕 据东观记及范书补。又“要 ”,约也。
〔三〕 范书作“桓侯”。
〔四〕 原作“栗邑侯”。范书作“ 粟邑侯”,两汉志无栗邑而有粟邑,属左冯翊,故迳正。
  五月丙辰,立皇弟惠为〔济〕北(海)王,开为河间王,瑕为城阳王〔一〕。立故淮〔阳〕(南)闵王昺子恻为常山王,故齐王晃子忍为齐王,北海王睦子威为北海王〔二〕。
〔一〕 按袁纪下文有“北海王”,此不当作“北海王”,故据范书改作“济北王”。又范书和帝纪“惠”作“寿”,“瑕”作“淑”,未知孰是。
〔二〕 据范书改“淮南”为“淮阳 ”。又范书和帝纪“恻”作“侧”。明八王传“闵王” 作“顷王”。又和帝纪“忍”作“无忌”,且作“丁卯 ”日所改封。与袁纪多异。
  车师遣使奉献。
  六月庚辰,封窦宪为〔冠军〕(武阳)侯〔一〕,笃〔郾〕(偃)侯〔二〕,景汝阳侯,瓖夏阳侯。宪独不受封。
〔一〕 范书作“冠军侯”。按东观记曰:“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宪固辞封。诏曰:‘ 大将军宪,前岁出征,克灭北狄,朝加封赏,固辞不受。舅氏旧典,并蒙爵土,其封宪冠军侯,邑二万户。’ ”按本卷永元元年六月已言封武阳侯,此不当复言之,故依东观记以正之。
〔二〕 据范书及两汉志改。
  辛卯,中山王焉薨,谥曰简王。
  光武时,诸王皆就国,焉以郭后少子故留京师。至永平初乃就国,诏赐羽林右骑为虎贲,又令上官属子弟以为官骑焉。皆上疏辞让,诏曰:“诸侯出境,必有武备〔一〕,夹谷之会,司马以从〔二〕。夫有文事,必有武备〔三〕,所以重蕃也。王无辞焉。”
〔一〕 定公四年左传,子鱼对卫灵公曰:“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境。若嘉好之事,君行师从,卿行旅从。”
〔二〕 定公十年谷梁传曰:“类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相揖。齐人鼓噪而起,欲以执鲁君。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命司马止之。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
〔三〕 见定公十年谷梁传之文。
  是夏,月氏王谢将七万骑攻班超〔一〕,超众大恐。超曰:“月氏兵虽多,千里逾葱岭,何足忧哉!但当收谷坚守,饥穷自降,不过数十日决矣!”谢攻 超,不能下,抄掠无所得。超度其粮尽,必从龟兹求食,乃遣数千兵伏东界要之。谢果遣骑赉金银珠玉往龟兹,伏兵遮击,尽杀之。遣持所斩以示谢,谢大惊,即遣 使请罪,愿得生归,超纵遣之。月氏震怖,岁岁奉贡。
〔一〕 范书班超传曰谢乃是月氏副王。
  秋七月,大将军窦宪出屯叙州。
  九月,匈奴北单于遣使款塞,愿朝见宪。中护军班固迎单于,单于为南单于所破,远遁漠北,固至私渠海而还。于是北单于地空,宪欲自为功,乃立降者鹿蠡王阿修为单于〔一〕,因置中郎将领护军,如南单于故事。事下公卿,司徒袁安、太尉宋由、太常丁鸿、少府〔
尹〕睦(识)以为〔二〕:“阿修,诛君之子,又与鲜卑、乌桓为父兄之雠,不可立。南单于先帝所置,今首破北虏,新建大功,宜令并领降众,以终先帝破北成南之策。”
〔一〕 范书袁安传作“阿佟”,南匈奴传作“于除鞬”。惠栋曰:“袁纪作‘阿修’。” 钱大昭曰:“疑即于除鞬也。”集解引黄山曰:“案南匈奴传:‘章和元年,鲜卑击北匈奴,斩优留单于。’ 又‘
永 元三年,北单于复为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其弟谷蠡王于除鞬自立为单于,遣使款塞。窦宪上书,立为北单于,朝廷疑之’。似阿修别为一人,乃优留之弟。若 于除鞬之兄,是为嗣单于,但逃亡,未尝为二虏杀也。惟袁纪谓阿修诛君之子,又与乌丸、鲜卑为父兄之雠,则似即为于除鞬。故通鉴不更及阿修之名也。”按钱说 是。
〔二〕 据通鉴考异改。然按范书,永元二年,任少府一职者,窦嘉也。时尹睦任大司农,与袁纪异。又范书袁安传载,同安议者乃任隗、刘方、尹睦也,而 宋由、丁鸿、耿秉等皆可宪议,亦与袁纪异。宋由乃窦氏之党,不当从安议,且太尉不当列司徒下,此“太尉宋由”恐系“司空任隗”之误。
  议未定,安惧宪计遂行,复独上封事曰:“臣闻功有难图不可豫见者,事有较然易料不疑者。臣谓惧守正执平者,臣请以先帝旨意明之。光武皇帝本所以 立南单于者,欲以安南定北,分匈奴之势也。孝明皇帝欲褒成先帝之功,故赫然发怒,命将征伐。陛下奉承洪业,大开彊宇,大将军远出籍胜,此诚宣明祖宗余志之 弘勋也。自南单于归德已来,四十余年矣,三帝积累,以遗陛下,孳孳所成也。今南单于屯建大谋〔一〕,深入匈奴,空尽北虏,屯之大功也。辍而不图,改立新 降,以一朝之计,违三代之业,背先祖,弃旧恩,非计之长也。夫言行,君子之枢机〔二〕;赏罚,治国之纲纪〔三〕。论语曰:‘
言忠信,行笃敬, 虽蛮貊之邦,行矣。’今失信封南一屯,则百蛮不敢复保誓矣。阿修诛君子,于春秋之义所不当立〔四〕。而乌丸、鲜卑新杀北单于,情莫不忿恶其雠,今而立之, 则失意而怀怒矣。兵、食可废,信不可去〔五〕。且汉故事,供给南单于费值岁一亿九千余万〔六〕。今北庐弥远,其费过倍,是所以空尽天下也。”诏下其议,与 宪更相难十余条〔七〕。宪负恃贵势,言辞骄慢,安终不移,上卒从安议〔八〕。
〔一〕 屯,即屯屠阿也。
〔二〕 见易系辞上。
〔三〕 类聚卷五二引韩子曰:“言先王仁义,无益于治,必赏罚则国治。”按此乃显学篇之文,而陈奇猷韩非子集解无“必赏罚则国治”句,注引陶鸿庆语 “必吾赏罚”下有脱文,陈补“则倍其始法度赏罚”八字。按太平御览卷六二四引,作“必赏罚则国富而治”,下接“法度赏罚者,国之脂泽粉黛也”,与类聚同。 陈所补恐非。
〔四〕 昭公十一年公羊传曰:“诛君子不立。”
〔五〕 论语颜渊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六〕 范书袁安传作“一亿九十余万”,恐非。
〔七〕 “与”原作“于”,据范书迳改。
〔八〕 范书作“竟立阿佟为单于” 。通鉴从范书,作“上竟从宪策”。
三年(辛卯、九一)
  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仪用新礼。赐王公列侯在京师者黄金,〔将〕(列)大夫郎吏帛〔一〕,及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人帛一匹,酺饮五日。系囚亡命赎罪各有差。
〔一〕 据黄本及范书改。
  擢曹裒为射声校尉〔一〕。尚书张敏奏裒擅制礼仪,破乱圣术,宜加削诛。上寝其奏。是后众人不能信裒所制,又会礼仪转迨,遂寝而不行。
〔一〕 “裒”即褒,古通用,见尔雅释文。
    袁宏曰:夫礼也,治心轨物,用之人道者也。其本所由在于爱敬自然,发于心诚而扬于事业者。圣人因其自然,而辅其性情,为之节文,而宣以礼 物,于是有尊卑亲疏之序焉。推而长之,触类而申之,天地鬼神之事,莫不备矣。古者民人淳朴,制礼至简,污樽抔饮〔一〕,可以尽欢于君亲;蒉桴土鼓〔二〕, 可以致敬于鬼神〔三〕。将之以诚,虽微物而可重,献之由心,虽蒲质而可荐。此盖先王制礼之本也。中古损益,教行文质,范金合土,而栋宇之制丽矣;绘集采 色,而衣裳之度彰矣;比声谐音,而金石之品繁矣。夫简朴不足以周务,故备物以致用;卑素不足以崇高,故富以成业〔四〕。此又先王用礼之意也。夫尊卑长幼不 得而移者也,器服制度有时而变者也。小则凶荒殊典,大则革伏异礼,所以随用合宜,易民视听者也。此又先王变礼之旨也〔五〕。是故王者之兴,必先制礼,损益 随时,然后风教从焉。故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六〕。
〔一〕 礼记郑注曰:“污尊,凿地为尊也。抔饮,手掬之也。”
〔二〕 礼记明堂位曰:“土鼓、蒉桴、苇籥,伊耆氏之乐也。”按土鼓是在陶缶基础上形成的陶制鼓乐器。而蒉桴则是用蒉草束作成的鼓槌,击土鼓而伴歌舞。
〔三〕 礼记礼运篇曰:“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郑注曰: “言其物虽质略,有齐敬之心,则可以荐羞于鬼神,鬼神飨德不飨味也。”
〔四〕 “卑”字据黄本补。又陈璞疑“富”下有脱字,是。
〔五〕 汉书礼乐志曰:“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
〔六〕 见论语为政。
    汉兴拨乱,日不暇给,礼仪制度阙如也。贾谊曰:“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纲纪有序,六亲和睦。此非天之所设也,人之所为,不修则坏。宜定制 度,典礼乐,使诸侯轨道,百姓素朴。”〔一〕乃草具仪,寝而不行。后之学者董刘之徒〔二〕,亦言礼乐之用,而不能详备其制度。夫政治纲纪之礼,哀乐死葬之 节,有异于古矣,而言礼者必证于古,古不可用,而事各有宜,是以人用其心,而家殊其礼,起而治之,不能纪其得失者,无礼之弊也。曹裒父子慨然发愤,可谓得 其时矣。然裒之所撰,多案古式,建用失宜,异于损益之道,所以废而不修也。
〔一〕 出汉书礼乐志,文字稍有出入。
〔二〕 董,董仲舒;刘,刘向也。
  冬十月,幸长安,祠园陵。诏令大将军宪与车驾会长安。时尚书见宪,皆欲释仗称万岁,尚书令韩棱曰:“枉道事人臣,非所以立身也。且礼,无为人臣称万岁之制。”左右皆惭,遂已。
  十二月,龟兹、姑墨、温宿国皆降。乃以班超为西域都护,徐干为长史,复戊己校尉。唯焉耆、〔危〕须、尉黎以前杀都护陈睦不内附〔一〕。
〔一〕 据范书补。杀陈睦事见卷十永平十八年。
四年(壬辰、九二)
  春正月,龟兹王遣子奉献。
  三月,司徒袁安薨。是时天子幼弱,外戚擅权,安每朝会,及在朝廷,议国家〔事〕〔一〕,未尝不慷慨流涕,〔形〕于言色〔二〕,自天子及朝中大臣皆倚安。会病薨,朝野痛惜焉。
〔一〕 据范书补。
〔二〕 据陈璞校记补。
  初,安妻早卒,葬乡里。临终遗令曰:“备位宰相,当陪山陵,不得归骨旧葬。若母先在祖考坟垄,若鬼神有知,当留供养也。其无知,不烦徙也。”诸子不敢违〔一〕。子赏车骑校尉,京〔蜀〕(属)郡太守〔二〕,敞司空,京子汤官至公辅。
〔一〕 袁安碑曰:“闰月庚午葬。 ”
〔二〕 蜀、属形近而讹,范书作“ 蜀郡太守”,据改。
  初,安辟庐江周荣,与语甚器之,每预大议。及奏论窦宪,宪客徐齮胁之曰〔一〕:“子为袁公腹心,排大夫,窦氏刺客今至矣,子宜备之。”荣曰: “荣乃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备宰士〔二〕,正为窦氏所害,诚所甘心。”常敕妻子:“仓卒遇飞祸,无得殡敛,冀以区区腐身,以悟朝廷。”及窦氏败,荣召为 显官,至尚书、郡守。〔三〕有孙曰景,至太尉。
〔一〕 齮时任太尉掾。
〔二〕 惠栋曰:“王应麟云:周官太宰之属,有上士、下士。公羊所云宰士,隐元年,宰恒。盐铁论:文学谓丞相史曰‘处宰士之列,无忠正之心’是也。又见翟方进传。”今按古称三公曰宰,故其掾史亦得称宰士。
〔三〕 按范书本传,荣先后任颍川、山阳太守。
  四月丁丑,太常丁鸿上封事曰〔一〕:“臣闻日者,阳之〔精〕(积)〔二〕,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之精,盈缩有常,臣之表也。故日蚀者, 阴凌阳;月盛者,下骄盈也。变不虚生,各以类应。远观往古,近察汉兴,倾危之祸,靡不由兹。故三桓专鲁,陈氏擅齐,六卿分晋,吕族覆汉,哀平之末,庙不血 食,此皆失其权柄,以势假人者也。故有周公之亲,无其德,不得行其势。伏见大将军窦宪,虽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大小望风,莫不影 从。宠极则骄,验见于天,虽欲隐讳,神明垂象。间者,月满不亏,此大臣骄溢之应也。陛下未悟,故天重见诫,日有蚀之,诚宜畏慎以防其祸也。诗云:‘畏天之 怒,不敢戏豫。’〔三〕夫疏岩绝崖之水,由于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毫末〔四〕。前事之不忘,后事之明镜。宜因天变,匡正其失,以塞天意。”上深纳之。
〔一〕 范书和帝纪作“闰月丁丑,太常丁鸿为司徒”,又曰“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续汉志亦同。袁纪恐误。
〔二〕 据黄本及说文、全后汉文改。
〔三〕 出诗大雅板章。“畏”作“ 敬”。
〔四〕 老子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丙辰,京师地震。
  是时窦氏骄横,威震海内,其所置树,皆名都大郡,乘势赋敛,争相赂遗,州郡望风,天下骚动,竞侵陵小民,掠夺财物,攻亭驱吏,略人妇女,暴虐日 甚,百姓苦之。又擅檄缘边郡突骑善射有财力者,二千石畏威,不敢不送。司徒袁安、(太尉)〔司空〕任隗及有司数奏劾〔一〕,皆寝。
〔一〕 太尉乃宋由,任隗任司空,阅本卷上下文可知。
  初,宪女婿射声〔校尉〕郭举、卫尉邓叠母〔元〕(兄)出入禁中〔一〕,谋图不轨。上渐觉之,与清河王庆图其事,使庆求外戚传〔二〕,因与中官郑 众密谋之。众劝上亟行其诛,上曰:“宪在外,恐变生,不可。”是月,宪还京师。众白太后:“帝当谨护玺绶。 ”〔三〕庚申,上幸北宫,诏公卿百官,使执金吾卫南、北宫,诏收宪大将军印绶,封宪为(亲)〔冠〕军侯〔四〕,笃、景、瑰皆就国。郭举、邓叠下狱诛。上以 太后故,不欲极其狱,乃守宪等,选能相以逼迫之,宪、笃、景皆自杀,宗族免归本〔郡〕(部)〔五〕。
〔一〕 据范书改补。
〔二〕 求汉书外戚传,欲行文帝诛薄昭、武帝诛窦婴故事。
〔三〕 “众白”以下据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补。蒋本阙,黄本“
众白”误作“象由”。
〔四〕 胡三省曰:“宪先已封冠军侯,不受,今复封,以侯就国。”
〔五〕 郡部形近而讹,故正之。
  河南尹张酺上疏曰:“臣愚以为窦氏之事,宜下理官,与天下共平其罪,恐后世不见其事。窦氏盛时,群臣莫不阿附,唯恐在后,皆以宪为伊、吕,比邓 夫人于文母〔一〕。及陛下发雷电之怒,皆以为罪不容诛,何前后之相背也!赖圣朝明达析其中。伏见夏阳候瑰前为光禄勋,每与臣相见,常有励节竭忠庶几之心, 检敕宾客,未尝犯法。闻王政有三宥之义〔二〕,故蔡叔流言,周公原本而诛〔三〕。臣愚以为可黜瑰爵关内侯,还京师,竭忠供养比阳主,以优属重示厚德。”上 感酺言,徙瑰为长沙侯。
〔一〕 李贤曰:“按邓夫人,即穣侯邓叠母元。张酺论宪兼及其党,称邓夫人,犹如前书霍光妻称霍显,祁大伯母号祁夫人之类。”按文母,文王之妃太姒 也。诗周颂雝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 ”又王引之经义述闻曰:“列女传母仪传:‘太姒仁而明道,号曰文母。’然则文母之称,专美太姒之文德明矣。汉书元后传:‘太皇太后,当为新室文母太皇太 后。’后书邓骘传:‘伏帷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何敞传:‘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皆本周颂为义。”可知文母乃汉代褒美皇后文德之雅称。时邓夫 人贵盛,故宪党皆争以文母谀媚之。
〔二〕 礼记文王世子曰:“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 ‘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 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 ‘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三〕 书蔡仲之命曰:“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据此则袁纪“蔡叔”恐系“管叔”之误。
  于是何敞、班固免归家,敞子与瑰善,固党于窦氏也。
  初,固不教儿子,儿子负固势不遵法度,吏民苦之。洛阳令种竞尝出〔一〕,固奴干车,诃奴,醉骂辱竞〔二〕,竞大怒,畏宪不敢发,心衔之。及宪宾客皆被系,竞因此捕系固,遂死狱中。诏谴责竞,而主者极罪〔三〕。固字孟坚,彪之子也。
〔一〕 范书班固传作“种竞”。按说文曰:“竞,从二兄,二兄竞意,从丰声,读若矜。一曰竞,敬也。”二字通。
〔二〕 “醉”原作阙文,黄本作“ 辞”,此据陈澧校而补。龙溪精舍本亦作“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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