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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心理学(完整)

_7 冯绍群 (当代)
释。由此派生出来的论点既适用于距离刺激,又适用于接近刺激,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
在这个方面,第二种答案与第一种答案处在同一条船上。
第二种答案幸存的原因
存在这样一种观点,根据这种观点,接近刺激和事物外表之间的——对应性,竟然经受
了我们提出的并不新颖的证据的考验,这种情况看来似乎有点奇怪。但是,要解释这种观点
的顽强性也是不难的,这种观点绝对没有从今天的心理学中消声匿迹。有两种传统的心理学
思想的一般特征相互支撑以保持这种观点的生存。第一种特征与旧生理学关于意识现象的假
设相联系,这种假设在第二章中已经讨论过了。它可以表述如下:最简单的实验表明,在标
准的条件下,白色依赖于光的强度,而外表的大小则依赖于视网膜意像的大小。如果在其他
一些较复杂的条件下,似乎可以获得其他一些相关物,但是,这些相关物与第一种情况相比
同样不可能是真正的相关物。这是因为,如果同样的神经纤维一会儿以这种方式作出反应,
一会儿又以另一种方式作出反应,这怎么可能呢?况且,在上面两种情形里,同样的神经纤
维接受的又是同样的刺激,却以前后两种不同的方式作出反应,这怎么可能呢?生理学假设
对这样的变化是没有发言权的[斯顿夫(Stumpf),1890年,p.10]。
目前的理论是两个首批答案的结合;感觉和知觉
尽管生理学假设牢固地树立了自己的地位,然而该理论要是没有上述第二种一般的特
征,使几乎难以经受该诅咒的事实证据的检验。那种该诅咒的证据存在于以下事实之中,若
以纯粹的接近刺激为依据的话,事物的外表就不会像它们应该具有的那样,而且它们与这样
一种期望是不同的,即外表更像距离刺激,也就是我们与之有实际交往的事物。于是,便可
得出以下的假设,事物的实际特性,也就是距离刺激,归根到底是与事物的外表有关的。所
以,事物之所以像看上去的那样,是因为接近刺激就是那个样子的答案,现在看来必须用第
一种答案加以补充了,那就是说,事物就是事物的样子这一事实,必须也被包括在最后的解
释中。这样一来,目前的理论实际上是我们两种答案的一种结合,在这样的结合中,第二种
答案说明直接效应,而第一种答案则说明次级效应。这是因为,按照这种思维方式,在处理
事物时,我们获得了有关事物的经验,这种经验进入到我们的整个知觉中。因此,根据这一
观点,我们必须在两种行为场之间作出实际的区分,即分成一个主要(primary)行为场和
一个次级(secondary)行为场,也就是感觉场(fieldofsensation)和知觉场(
fieldofperceptions)。原先的主要行为场,也即感觉场,完全与接近刺激相一致——只有
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我们将在后面加以讨论——对于这个主要行为场,事物之所以像看上
去的那个样子,是因为接近刺激就是那个样子,这样的答案从狭义上讲是正确的。但是,经
验已经使这种主要的行为场发生了改变,而且凭借我们业已获得的无数经验,用次级行为场
取而代之。
传统假设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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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看一下这个理论是如何运作的。前不久,即在1920年,杨施(Jaensh)对冯特关
于线的趋近和后退的实验作了解释。关于这种线的运动,我们已经阐释过了。杨施的解释是
这样的:“在线的运动情形里,判断仅仅依靠视网膜维度大小的变化,这种变化伴随着线的
距离的改变,尽管这种改变太小,以致于不能作为视网膜维度大小的变化而被直接注意到,
但是,它仍然决定着距离的判断。”这一解释中有若干特征是值得注意的。首先,它在可以
直接注意到的结果(也就是说,与视网膜意像中宽度变化相一致的那根线的外表粗细的变
化,即使当时没有被注意到)与这些可以直接注意到的结果所决定的判断(也就是那根线的
或大或小的距离)之间作出区分。如果我们用以下说法来表示这种区分的话:即那根行为线
的变粗,可以解释为线的趋近,而那根行为线的变细,则可以解释为线的后退,那么我们可
以看到,这是“含义说”(“meaningtheory”)的一个鲜明例子。这种“含义说”是苛勒
在其著作中极其出色地讨论过的。任何一位不具偏见的人士都有可能发问,在冯特的实验
中,感觉的宽度(尽管未曾注意到)和判断的距离之间进行区别的理由是什么?从公认的角
度上讲,经验为我们提供的只是一个事实,即距离的变化;宽度变化是所谓未注意到的,也
就是说,没有经验过的;我们没有把这种运动作为一种判断来体验,而是作为我们在另一次
可以体验的宽度变化那样可知的变化来加以体验。这种特定的距离变化之所以被杨施作为一
种判断来加以解释,是由于以下的事实,即接近刺激在宽度上发生变化,从而意味着第二个
答案中所假设的接近刺激和行为场之间的关系。于是,我们看到了这种解释的循环性质:为
了把体验到的距离变化称做判断,杨施必须假定,视网膜意像中宽度的改变主要产生知觉到
的物体中一种宽度的变化;但是,为了把这种假设与观察到的事实调和起来,他必须把改变
了的距离的实际经验作为一种判断来加以解释。
恒常性和解释性假设
关于这一假设的一般名称是“恒常性假设”(constancyhypo-thesis)——这是目前
解释的名称;我们把另一种假设称之为“解释性假设”(interpretationhypothesis)——
我们宁可选择这一术语,而不选择苛勒的“含义说”,对此,并没有什么内在的原因,仅仅
是为了下述实际的原因,即我们对“含义”这个词,正像苛勒一样,是在十分不同的意义上
加以使用的,因此不想使用本可避免的模棱两可的词语,以免读者产生混乱。于是,我们可
说,解释性假设以恒常性假设为先决条件,但是后者中间也有前者。你们也许以为我轻率,
我将用下面的笑话来充分说明上述两种假设之间的关系。一个男人和他的小儿子正在观看杂
技表演,他们以极大的兴趣观看一名杂技演员走钢丝,演员用一根长长的杆子来使自己保持
平衡。男孩突然转向父亲问道:“爸爸,为什么那个人不掉下来呢?”父亲答道:“你难道
没有看见他正抓住一根杆子吗?”男孩接受了父亲权威性的回答。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又
爆发出一个新问题:“爸爸,那末杆子为什么不掉下来呢?”于是,父亲答道:“你没有看
见那个人正抓住它吗?”
未被注意的感觉
苛勒于1913年也指出了这种错误的循环论证,他强调这种循环论证对研究产生的有害结
果,其结论也是由我们的上述笑话来引证的。但是,在杨施的解释中,还有另一点应该予以
特殊的评论;根据他的观点,直接的感觉经验太小了,以致于无法为人们所注意!然而,据
假设,它居然还会决定一种判断。这就把最后一点似乎有理的遗迹也从该理论中抹掉了。我
们至少可以理解以可感知的感觉经验为基础的判断意味着什么。在我们讨论的特定情形里,
该过程可能如下:观察者体验到线的粗细有变化;他已经了解(但是我们不知道如何了解)
这种变化并不是那根线的真正变化,而是仅仅由于这根线与观察者本人的位置发生了变化。
因此,他判断这根线在粗细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已经移动了。我说,这样一种描述至少具有
一种含义,尽管它作为一种未经事实支持的纯粹结构而表现出来,这些事实并不包含这样一
种推论性的判断。但是,现在粗细的变化被假定是未被注意到的。由于我无法判断我尚未意
识到的某种东西,因此“判断”这个术语一定具有一种含义,这种含义与普通含义不同;实
际上,它不可能具有超越或凌驾于这种一般含义之上的明确含义:非感觉过程(non-
sensoryprocess)。但是,它不能解释任何东西,尽管我们可以理解。以感觉经验为基础的
一种判断如何导致有关这种经验的某种解释——例如,我们见到烟便判断一定有火——但是
我们并不理解一种非感觉过程如何从未被注意到的感觉过程中产生一种注意到的资料,这种
注意到的资料具有一种感觉过程的所有直接特征,并且与末被注意到的资料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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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关于未被注意到的感觉经验的假设是必要的,仅仅是因为从普遍的与接近刺激有
着一一对应关系的事物外表中派生出来的恒常性假设。我们可以再次提出那个走钢丝的演员
和他的杆子。如果没有恒常性假设的话,我们便不会假设未被注意到的经验,而如果没有被
注意到的经验,我们便不能保持恒常性假设。
你们可能会问,为什么对这种明显蹩脚的理论要花那么多时间去讨论呢?我的答复是这
样的,该理论要比我们想象的具有更大的重要性。我们的心理学先驱们将这一理论自觉地纳
入他们的体系中去,而在这些体系中间,一些更加系统化的理论则要花大力气去证明它(斯
顿夫,1883年)。它在苛勒的一篇文章中受到致命的打击,这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但是,
我选择用来供讨论之用的那段文字在七年以后才出现,这是一种坚持该思维方式的信号。我
怀疑目前是否会有人能找到这样一名心理学家,他将明确地为它辩护,但是,也不等于说,
它已经消失了。反之,解释性理论的应用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包含了它。因此,把它从我们未
来的讨论中排除出去也将是合宜的,排除的方法是对解释性理论及其关于原始感觉和修改过
的知觉的区分一起予以拒斥。我们的证据是实验性的,因为实验已经表明,经验理论或解释
性理论在某些情形里解释得太少,而在另外一些情形里则解释得太多。
对于解释性理论的特定拒斥:它解释得太少
现在,让我们回到大小恒常性这个题目上来。我们发现,视网膜意像的缩小,而非所视
物体的缩小,可能引起该物体后退的知觉,而物体的外表大小则保持不变。如果这种结果可
以解释为一个知觉问题而非感觉问题的话,那末,我们的假设就必须是这样的,即原先视网
膜意像的任何一种减少将会产生所视物体的缩小,而经验只能告诉有机体以下的东西,即一
个看来变小的物体实际上不一定真的在缩小。或者,也可以用其他的话表述:如果两个物体
中较大的物体离开动物更远些,以致于在动物的视网膜上产生的意像较小些,那末,根据上
述观点,原先动物见到的较大物体,其意像就较小,而且只有通过学习方才知道该物体实际
上较大。因此,我们应该期望去寻找一些动物,它们将把较大距离以外的大个物体误以为小
个物体;我们只需挑选这样一些动物,它们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学习,也没有很高的智力;这
是因为,若要获得该理论所意指的知识,肯定是一种高级的成就。但是,这种期望还没有实
现。人类婴儿已能表现出对物体大小知觉的显著恒常性。例如,一名11个月的婴儿,已经接
受过这样的训练,也就是从并排放着的两只匣子中挑选出较大的匣子,现在该较大的匣子已
经迁到一定距离以外的地方,它在视网膜上产生的意像,比起那只较小但距离较近的匣子在
视网膜上产生的意像来,前者的意像面积还不到后者的意像面积的1/15,而那只较大但距
离较远的匣子与较近但较小的匣子的长度之比竟为1:4[海伦?弗兰克(HeleneFrank),
1926年],在这种情况下,那个还只有11个月的婴儿仍能继续他的挑选工作。我怀疑,上述
结果是否被“含义说”的辩解者们所预见到。一俟获得了这种结果,他们当然准备宣称,这
证明婴儿的智力是够高的,而且虽然婴孩只生活了11个月,但这段时间已经足以使他获得必
要的经验了。也许,这些心理学家的忠诚不会发生动摇,因为1915年苛勒刊布了他的实验,
该实验在黑猩猩身上获得了同样的结果。尽管实验所用的动物物种是低于人类的,但是这些
动物比婴儿的年龄更大,并且在较低智力的动物身上所花的时间也一定更多——只有当年幼
的黑猩猩所参与的实验未能驳倒这一解释时,该解释方能成立。但是,这样一种实验几乎是
不必要的,因为高兹(Gotz)已经证实,只有3个月大的小鸡便能在它们的行为中表现出判
别物体大小的恒常性了。由于小鸡自发地先选择较大的谷粒,因此不难对它们进行训练,以
便持续地在同时呈现的两粒谷子中,首先去啄较大的谷粒。为了这一实验的目的,有必要在
原有基础上再前进一步,即训练小鸡仅仅啄取较大的谷粒,这一结果是可靠的,尽管不是那
么容易实现。接下来,在关键的实验中,两粒谷子放置的位置是这样的,较小的谷粒放在距
离小鸡15厘米的地方,小鸡这时正从通向食物箱的前室门口出现,而较大的谷粒则放在更远
的距离之外。小鸡持续地挑选较大的谷粒,一直达到73厘米的距离以外(即两粒谷子相互间
的距离);只有当两粒谷子的距离继续拉开时,小鸡才啄食较小的谷粒。现在,从客观上
讲,谷粒可见面积的比例是4:5,谷粒间长度的比例是2:2.24;很容易把小鸡训练成首先
挑选较大的谷粒,这一事实证明了高度的分辨力。但是,这个关键实验的结果确实是令人震
惊的,因为在实验中选择较大谷粒,它们的视网膜意像面积大约只有较小谷粒视网膜意像面
积的1/30,而且与之相应的是,长度比例竟达到1:5.5!这里可以提及的是,在控制的实
验中,当较大谷粒距离更近而较小谷粒距离较远时,小鸡始终选择较大的谷粒。
上述的实验结果与“含义说”完全不相容。如果小鸡在它们出生才3个月的时间里便能
发现表面看上去虽小但实际上却较大的东西,那末小鸡便简直成为天才动物了。由于我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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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它们竟然具有这种不可思议的天赋,因此我们必须下结论说,它们之所以选择较大的谷
粒,是因为谷粒显得大些,甚至在广阔但明确的范围内,当它的视网膜意像较小时,也是如
此。
上述这些实验(尤其是最后的那个实验)表明,以恒常性假设为基础的解释理论是错误
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它们未能在信奉这一理论的每个人都期望它们的条件下证明原始感觉
的假设。他们积极地证明了接近刺激和事物外表之间的关系一定具有不同的性质,于是随之
产生了事物大小的恒常性,这是作为一种自然和原始的结果而产生的。
当我们了解到(不用详细地了解每一个细节),已有证据表明,婴儿、黑猩猩和小鸡具
有所谓的明度恒常性(brightnesscon-stancy)时,也就是说,可以把它们训练成从两个
物体中挑选出较白的或较黑的物体,只要较黑的物体比较白的物件反射更多的光,它们就会
继续进行这样的选择,当我们了解到这些情况时,我们的信念便得到了加强。让我们举下面
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当苛勒在1915年发表关于黑猩猩和小鸡的实验结果时,该结果
遭到了怀疑,因此他不得不于1917年进行了特定的新实验,以便拒斥可能的错误源,这些错
误之所以被构思出来,是为了保持和维护旧的感知觉理论。我们往往忘记了这一点,即有些
实验在它们进行的时候就意味着实际的理论决策了。它们的结果在今天看来是如此清楚,以
致于容易使我们忘记它们的理论内涵。
由此可见,恒常性现象(constancyphenomena)公然蔑视按照感知觉理论或解释性理论
进行的解释。我可以用先前描述过的另外一个实验来证明我们的论点。我指的是里夫斯(
Revesz)的实验,该实验证明,小鸡就像我们一样易受贾斯特罗(Jastrow)错觉的影响。
这里,用来说明含义的经验一起被排斥了。向动物呈现两个相等的物体,一个在另一个上
面,它们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安排或者类似的安排,但是,它们仍然挑选了那个在我们看来
是较小的物体,这与它们受过的训练是一致的,即训练它们从两个同时呈现的图形中仅仅啄
取较小的图形。这里,绝对没有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感觉的相等性(sensoryequality)意
味着知觉的不等性。
也许,旧学派的一名顽固分子会对这种情况提供不同的解释。他也许会说,小鸡未能对
面积作出比较,相反却对两根接近的线条进行了比较,也就是说,把上面图形的底线与下面
图形的顶线进行了比较。由于前者比后者短,于是它们便挑选了上面的图形。但是,事实
上,这种解释并不能解释其他一些正确的选择,就像图5中显示的两个图形那样。因为在图5
中,下面那个客观上较小的图形的顶线仍然比上面那个较大图形的底线长一些。因此,在这
种情况下,动物不能对线的长度进行比较,而是对面积大小进行比较。那末,为什么这种训
练会一下子突然崩溃,并在动物面临关键图形时让位于一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呢?可以肯定,
动物并不知道这些图形是关键的!
在迄今为止讨论过的所有这些例子中,解释性理论解释得实在太少了。观察到的事实无
法导源于该理论,即使该理论满载着特别创立的一些新假设,也不能从中产生观察到的事
实。
它解释得太多
但是,我们也可以选择一些同样类型的事实来证明它解释得太多。因为大小恒常性并不
是一件全或无(allornone)的事情,而是一个可以量化地进行测量的相对问题。一个简单
的实验程序是这样的:把一个大小恒定的物体呈现在距观察者恒定的距离内,作为一个标准
物体。然后,在不同方向和不同距离内一一呈现大小不同的物体,观察者必须作出判断,它
们是否比那个标准物体看上去更大些,或者更小些,或者与标准物体相等。防止在不同方向
上放置标准物体和比较物体,这是因为,如果两个物体靠得太近,也即在视野内相互接近,
那末两个物体就会相互影响,以致歪曲不受影响的恒常性图像。借助判断,人们可以根据物
体的外表从每一距离中计算出与标准物体相同的物体的大小。尽管这种类型的第一批实验是
由高兹?马蒂乌斯(GotzMartis)于1889年作出的,但是,直至今日,我们仍然对量的关系
没有完全了解。进行调查的距离范围是相当有限的。如果我们对距离进行如下的划分,在这
些距离内,供比较的物体呈现在横座标(abscissa)上,而在这些距离上的物体大小看来与
纵座标上(ordinate)的标准物体相等,我们从而获得了一些曲线,这些曲线在有利的情形
里,其距离可以长达16米之多,实际上已经是与横座标平行的一些直线了。在该距离之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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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处,曲线起初缓慢上升,然后上升加快,最后将接近表示物体大小的曲线,物体大小在不
同距离内以同样大小投射到视网膜,从而产生同样大小的意像。让我们来提供几个数字:马
蒂乌斯发现110厘米长的杆子在6米的距离外与1米长的杆子在50厘米距离外看上去是相等
的,但是杆子的大小在4-10米之间的范围内则没有持续的变化。表1是根据舒尔(Sehur)
1926年刊布的一系列实验计算出来的,这是三位观察者所得结果的平均值。不论是标准物体
还是比较物体,都通过幻灯以圆圈形式投射于屏幕上,房间的其余部分保持黑暗,每一次只
有一个圆被见到,使用相继比较(successivecomparison)而不是同时比较(
simultaneouscomparison)。
表1
距离(米)
水平(厘米)
垂直(厘米)
恒常的角度
4.80
18.3
19.7
21
6.00
20.2
23.4
26.25
7.20
22.4
27.7
31.51
6.00
32.4
41.6
70
标准圆的直径为17.5厘米,距离4米。
根据上表,第二纵行的数字显示了一种缓慢而又稳步的上升,如果房间没有完全暗下来
的话,这些数字本来还会少得多,正如距离长达16米的实验所显示的那样。在图6中,下方
的实线显示了外表大小伴随视网膜大小的情况是多么的少,上方的实线则反映了产生恒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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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网膜意像的大小。
我们第二幅图解(见图7)取自贝尔(Beyrl)的一篇论文。这些实验都是在白天进行
的,实验条件为:作为标准的物体和作为比较的物体在视野中相互之间十分贴近。实验中使
用了两种类型的物体,7厘米高的立方体匣子和直径为10厘米的圆盘;被试的年龄从2岁到成
人不等。我们的曲线表示使用匣子的结果。下方的曲线是取自成人的结果,它表示从1厘米
到11厘米的绝对恒常性。另一根曲线则显示2岁儿童的结果,它仍反映了惊人的恒常性程
度,如果我们把它与上方一根线比较的话,上方那根线描绘了匣子的大小,那些匣子的大小
本来会产生恒常的视网膜意像的。但是,2岁儿童的那根曲线对于他们的成就而言并不完全
公正,比起成年人来,2岁儿童更易受到两个物体紧密相连性的影响,这是由弗兰克夫人(
Mrs.Frank)于1928年予以证明的。贝尔的数据包含了另一种有意义的结果,也就是说,恒
常性取决于被使用的物体种类;对于匣子来说,要比使用圆盘更加显著,不仅如此,儿童和
成人的恒常性对于被使用的物体的依赖也有差异,使用圆盘和匣子之间的差异,孩子比成人
更大。我看不到以解释性理论为基础去解释三维物体比解释二维物体所具有的优越性。
在继续我们的论题以前,我们再作一下衡量。布朗(Brown)于1928年要求他的被试把
距离为1米的奥伯特光圈(Aubertdi-aphragm)与距离为6米的另一个16厘米对角钱的光圈等
同起来。4名被试所选的平均对角钱(diagonal)恰恰是16厘米。现在,必须介绍的新事实
是,恒常性曲线是物体离我们而去的方向的一种作用(function)。在迄今为止涉及的所有
实验中,这个方向是箭形的,进行比较的两个物体都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现在,对于以经
验为基础的一个理论来说,方向并没有造成差异,实际上确实如此。表1的第三纵行以及图6
的中间曲线涉及下列情况,即两个物体都在观察者上方的不同距离上。恒常性明显很差,而
且不顾以下事实,也就是使这些实验得以进行的高大房间变暗是不可能的事,正如使进行水
平测量的房间彻底变暗是不可能的事一样。如同我们先前已经指出的那样,由于恒常性在明
亮的房间里要比在黑暗的房间里强一些,因此,向上方向的恒常性相对优于水平方向的恒常
性;实际的曲线比之我们图解中的曲线以更陡的角度上升。因此,这里,含义说将预言得太
多。
如果现在这个理论的辩护者反驳道,他无法容忍我们的诋毁:我们关于垂直距离所作的
判断,比起关于水平距离所作的判断来,正确性要差一些。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我们对它们
的经验较少,我还必须提及其他一些事实:在最初的4米距离之内,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之
间的差异很小,而且不受距离支配,可是,在4又1/2米和14米之间这种差异便十分迅速地增
加,并在70米以外的某处达到最高点。
这些资料取自舒尔(Schur)关于月亮错觉的调查,因为这种错觉只是下述一般观点的
特例而已,即大小恒常性是一种方向作用。在我们的普通实验中,我们发现一个远距离物体
的视网膜意像越小(该远距离物体看上去像近距离物体同样大),其恒常性便越好。或者,
恒常性越好,与特定的视网膜意像相一致的表面大小便越大。现在,月亮的视网膜意像在地
平线上和在天顶时是一样的,因此,月亮在前者情况下看时较大,在后者情况下看时较小,
这一事实表明,用恒常性来表述的话,水平方向与垂直方向相比更为有利。在舒尔的实验
中,人造月亮(通常是由幻灯投射的圆)得到了运用,业已发现,在距离3米和33米之间,
错觉从大约13%增加到大约50%,也就是说,正前方的圆必须分别减小大约13%到大约50
%,以便看上去与上方的圆相等。当然,在所有这些例子中,远距离圆盘的视角保持在l度
18’而不变,这与直径6.8厘米和距离3米是一致的。最后,错觉是物体高度(elevation)
的一种直接作用,正如表2显示的那样。表2的总结性实验是在距离为4.80米、圆的直径为
22厘米的情况下进行的,数字表明6名被试错觉的平均百分比。
表2
25度
35度
55度
7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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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度
1.1
5.4
8.2
15.2
(材料取自舒尔)
高度25度不会产生错觉这一事实是由于距离小的缘故。对高度25度来说,错觉处于不同
的距离之中。
表3
4.8米
5.6米
9米
16.5米
2.7
4.7
9.6
(材料取自舒尔)
因此,我们发现,恒常性对距离和仰角(angleofelevation)有着十分明确的量的依赖
性。按照解释性理论,这些依赖性的原因可以归于任何距离和高度的结合,而这种距离和高
度的结合要比另外的结合提供更低程度的恒常性。这给解释性理论强加上一项任务,也即证
明在这样一些结合中有多少经验确切地伴随着恒常性的数量,正如我们在上述几幅图表中说
明的那样——这是一项从未着手进行的任务,在我看来,更有可能不会成功。
我们已经引证过的各种实验表明了解释性理论的不恰当性,从而也表明了恒常性假设的
不恰当性,这为我们强烈地拒斥它提供了材料。我们原本可以采取一种更加简单的过程,用
来直接表明含义说是如何解释不了大小恒常性的原因的。譬如说,我注视着从山谷中耸立起
来的光秃秃的山头,在其中一个山头上我瞧见一个移动着的小物体。我知道这是一个人:在
我的视野中,这个小小的物体意味着一个人。或者说,我站在纽约的克莱斯勒大楼(
ChryslerBuilding)上俯视下面的马路。我见到匆匆忙忙地行走的蚂蚁般的生物和微小的汽
车,但是,我毫不怀疑,这些蚂蚁都是男人和女人们,而这些玩具般的东西实际上都是真正
的汽车和有轨电车。含义是尽可能清楚的,但是它并不影响具有这种含义的物体的大小。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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