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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 - 北京法源寺

李敖(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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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神秘的棺材
  天河像一条带子,正南正北的悬在天上。北京的人说:“牛郎在河东,织女在河西,今年七月见一面,再等来年七月七。”
  七月七过去了,正南正北的天河改了方向。北京的人又说:“天河掉角了!天河掉角,棉裤棉袄。”这就是说,天快凉了。
  “接着是六月十五,是鬼节,家家都要“供包袱”。“供包袱”是到纸店买金银箔,叠成小元宝,搭配上一团一团的“烧纸”,装在方纸袋里。纸袋是特制的,上面用木刻版印上花样,由活人写上死人的名字,放在家门口,就烧起来了。烧的时候,要额外留出两张“烧纸”单独烧,做为邮费。就这样的,活人就把钞票火汇给死人了。
  七月十五伺候过了鬼,八月十五就伺候人了。八月十五中秋节,家家要蒸“团圆饼”。饼有五分厚,有六七层,用的材料包括葡萄干、桂圆、瓜子、玫瑰、木樨、红糖、白糖、青丝、红丝、桃仁、杏仁、面粉,一个蒸笼只蒸一个。过了中秋夜,第二天就切开了,家里有多少人,就切多少块,表示团圆。所以,“团圆饼”人人有份,不吃就表示不团圆。
  每一年的中秋,就在北京这样轮回着。时间年复一年的在前进、风俗周而复始的在重演。团圆、团圆、大团圆,多少中国人民在风霜里、在烽火下、在骨肉离散中,为这一梦想揉进了辛酸与涕泪。直到团圆化成多少块,像“团圆饼”化成多少块,一切修短随化,终期于尽,除了辛酸、除了涕泪,一切都归于乌有,只除了一具棺材。
  把棺材上漆,是北京人的一件大事,愈好的棺材愈要上漆,甚至年年上漆,没漆的棺材是穷人的。中国人讲究养生送死,送死比养生更考究,北京城的送死比其他城更考究。北京城的送死特色是“杠房”,杠是不同粗细的圆木,交叠起来,由“杠夫”抬起,上面放着棺材。杠的数目有“四十八杠”、有“六十四杠”,愈多愈神气、愈多愈稳。稳得上面可放上满满的一。碗水,不论怎么抬杠,保证水不洒出来。不洒的原因是杠夫走路不用膝盖,腿永远是直挺挺的,像僵尸一般。指挥他们的人叫“打香尺的”。“打香尺的”像赶一堆僵尸,不说一句话,只凭敲打一根一尺长、两寸宽的红木尺来发号施令,不论上下快慢、转弯抹角、换人换肩,都以敲打为记。北京城送死的另一特色是“一撮毛”。“一撮毛”是职业性撒纸钱的,他在腰间扎了条白带子,陪同丧家穿孝,以示敬重。出殡时候,每经十字路口或机关庙宇,就由“一撮毛”出面,把几十张碗口大小中有方孔的白色冥钞往天空撒去,撒上天的时候,一定要一条白练式的上去,高达九、十丈,然后像一群白鸽般的飘下来。使路人侧目,然后鼓掌叫好。
  这些特色,都表示了北京的人对送死的郑重,活人对死人的事,是含糊不得的。
  那是八月十六,中秋过后第一天的子夜,一个健壮的黑衣人谨慎的走向北京西四甘石桥,走近下牌楼的草地,向一根木柱子跑去。他一边跑着,一边自背上解下大麻袋,在月光下,把木柱下的一具死尸装进袋里。他匆匆在四周草地上检查了一下,又随手捡起许多零星东西,一并装进,然后扎紧袋口,背起来跑了。
  他跑过了一条街,回头看着,见到四边无人,就匆匆转入小巷,在小巷里穿梭前进着。清早三更的时候,他已经成功的脱出北京的内城。
  北京的内城有九个门,俗称“里九”,外城套在内城南边,有七个门,俗称“外七”。内城外城之间的三个门是中央的正阳门(丽正门)、东边的崇文门(文明门)和西边的宣武门(顺承门)。黑衣人背着麻袋,付了贿赂,脱出了宣武门,就朝左边的胡同里走去。他一转再转,转入一条死胡同。死胡同中有一间空屋,屋前有个小院子,有两个人等着他,地下一口棺材,棺材盖是打开的。两人看他来了,帮他接过了麻袋,解开麻袋,把死尸装进棺材。黑衣人把麻袋中的零星东西仔细清出来,一并装进棺材里。他掏出腰问的毛巾,为死尸的脸清理着。
  那张脸已被刀割得血肉模糊,但是轮廓还在,那是一张威武而庄严的脸,在月光下,神情凄楚地呈现在黑衣人面前。死尸全身是赤裸的,全身都被刀割得没有完肤,四肢也全断了-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凌迟”是中国辽、宋以后死刑的一种,是尽量使人犯临死前痛苦的一种文化、是专门用来对付大逆不道的人犯的。“凌迟”俗称“剐”,是把人犯绑在木柱上,由刽子手以剐刀细细切割,叫“鱼鳞碎剐”。剐刀长八寸,有木柄,柄上刻一鬼头,刀刃锋利无比。中国骂人话说“千刀万剐”,就是描写这种情况的。
  黑衣人清理了死尸的脸,凑合了四肢,用一张薄被,盖了上去,棺材上了盖,打下了木钉。黑衣人点上了一至香,插在上头,跪下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扑到棺材上,大哭起来:“老爷啊!你死得好惨!好惨!”他喃喃喊着。多少个小时的紧张与麻木,都随着泪水化解开来。
  其他的两个人,忙着在棺材前后穿绳子,穿出两个绳圈,用一根木杠,贯穿过去。这棺材没有“四十八杠”,也没有“六十四杠”,只是两人抬着吊起的单杠。棺材没有上漆,是最廉价的那一种,木质是轻飘飘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把棺材抬起来。黑衣人擦了眼泪,拿着香,走在前面。清早四更的天气,北京已经很寒了。
  他们快步走着,来到一大片红墙边。红墙上面铺着灰瓦,下面敷着灰泥。他们沿着红墙走着,红墙尽头,便是三座大门。大门中门最大,两边各有一座石狮。一位和尚站在中间,招呼他们进去。进去右首有一间房,房中摆好两个长板凳,棺材就放在板凳上。
  “都准备好了?”黑衣人间。
  “都准备好了。”和尚答,“我们立刻开始做佛事。”
  “愈快愈好。今天晚上我们来启灵。”
  “埋在哪里?”
  “埋在广渠门卧佛寺街东边。那边不招眼,不大有人注意”
  “很好,很好。”和尚合十说,“佘先生真是义士!佘先生肯在这样犯忌的时候收尸,真是人间大仁大勇,我们佩服得很。”
  “哪里的话,”黑衣人说,“法师们肯秘密做这一次佛事,超度亡魂,才是真正令人佩服的。”黑衣人作了揖,然后说:“现在佛事就全委托给法师了,我要出去办点事,准备今晚的启灵。”
  “佘先生请便。这边一切,请放心就是。”
  黑衣人再作了揖,和另外两人走出了庙门。迈出了门口,两人中的一个问黑衣人:“这庙叫什么啊?”
  黑衣人回身一指,正门上头有三个大字-‘悯忠寺。”
第一章 悯忠寺
  七世纪的六四四年,中国正是唐朝的第二个皇帝唐大宗的天下。他忍了好多好多年,决心亲征东北的高丽了。高丽那时候,不仅在朝鲜半岛称霸,北边的势力,还延伸到中国东北的辽水流域,这是好大喜功的唐太宗绝不能忍耐的。不能忍耐归不能忍耐,他不能不小心,因为隋朝就为了三十年前打高丽,害得国内空虚,引起了革命,唐太宗才趁机灭了隋朝,建了唐朝。如今三十年后,他自己再重新发动这一进攻,是不能不特别小心的。
  唐太宗的计划是,用二十万人以下的兵力,用快速进攻,速战速决。他把这个计划告诉了一个三十年前曾参加打高丽的老战士,但老战士却说:辽东太远了,补给困难,高丽人很会守城,速战速决恐怕很难。但是,老战士劝阻不了唐太宗,最后劝阻他的一个大臣——魏征——也死了,没有人劝得住他,他决心打这场仗了。
  六四五年三月,他要出发了,他留守后方的儿子很紧张,哭了好几天。最后,为他送行的时候,他指着自己的衣服对儿子说:“等到下次看见你,再换这件袍子。”——衣服都不用换季,仗很快就会打胜的。
  五月,唐朝的大军打到了辽东城下,辽东是现在中国东北的辽阳城,血战以后,攻下了辽东城。六月,已进军到安市(辽宁盖平县东北)。高丽动员了十五万人,双方展开了恶斗,最后高丽打不过,就决定坚壁清野,将几百里内断绝人烟,使唐朝军队无法就地找到补给。就这样的,战争拖下去了。
  夏天快到了。唐太宗还穿着原来的袍子,不肯脱下来。七月过去了,八月过去了,储存的粮食快光了,东北的天气也冷了,唐太宗的袍子也破了。新袍子拿来,他拒绝换,他说,将士们的袍子也都破了,我一个人怎么穿新的?最后,只好撤军了,九月在撤退里度过、十月在撤退里度过,十一月,才回到幽州.到幽州的时候,所有的马,只剩下五分之一了。
  幽州,就是北京。
  唐太宗很痛苦,他换掉了旧袍子,可是换不掉旧的创痕。魏征要是活着,就好了,他想。魏征活着,就会劝他别打这场仗。他派人到魏征坟上,新立了一座碑。把魏征的太太儿子找来,特别慰问他们,表示他对魏征的怀念。
  他在幽州,盖了一座庙,追念这次征东而死的所有的将士,他们的死亡,是为国尽忠而死,死在家乡以外。他们的死亡是叫人心愉的,他们的身世是可怜的,这座庙的名字,应该表达出这种意思,唐太宗最后决定,这座庙,叫做“悯忠寺”。
  寺里面,盖了一座大楼,叫悯忠阁,立了许多许多有名的和无名的纪念牌位,阁盖得极高,高得后来有一句谚语:“悯忠高阁,去天一握。”表示它离天那么近。
  这是中国的早期忠烈祠。
  一千年过去了。一千年的风雪与战乱,高高的悯忠阁已经倒塌了,但是悯忠寺还凄凉地存在着。
  悯忠寺刚盖时候的北京旧城,早就没有了,原来旧城的范围,也没有古迹可寻,留下的纪录,只能追溯到十世纪的辽朝。辽朝在北京盖了新城,悯忠寺被新城围住,位置在新城的东方。十二世纪的时候,金朝灭了辽朝,它把北京城重新加大。在辽朝盖的城外面,盖了一个大四倍的城,把它套在里面,这时候的悯忠寺,在金朝的北京城里,位置就偏向东南。十三世纪,元朝又灭了金朝,又重新盖了北京城,这个城,整个的朝北移动了,金朝的城,只有东北角的一小部分并到元朝的新城里,这时候的悯忠寺,被抛在城外的西南角。十四世纪,明朝赶走了元朝,又重建北京城,整个的朝南移,盖了一个方形的城,并入了元朝旧城的三分之二,这时候的悯忠寺,还是在城外面的西南角,不过离城比一百年前近了。到了十六世纪,大臣告诉明朝第十一个皇帝说,城外面的百姓,比城里面的多了一倍了,不能不保护他们。于是皇帝在一五五0年,叫一个奸臣严嵩主持,在城的南边,加盖了一个外城,东西比内城宽一点,南北比内城短一半。从此以后,这个古城的样子,就确定了。就这样的,四百三十多年下来,直到今天。
  一五五○年外城盖好的时候,悯忠寺正式重圈到北京城里来。过了九十四年,清朝取代了明朝,原来在辽水流域的满族,统治了汉族的中国。又过了八十六年,清朝的第三个皇帝世宗雍正皇帝,在他即位第九年、一七三一年的时候,想到了这座忠烈祠,他把它改名叫“法源寺”。四十九年后,清朝的第四个皇帝高宗乾隆也亲来这里,并且亲题写了“法海真源”四个字,刻成匾,挂在这庙里。
  又一百六十多年过去了,法源寺的附近,已经多了人烟,也多了寺南的义地和荒冢,许多从外地到北京来的人,死在北京,不能归葬的,都一一埋在这边了。那时候不流行火葬,人死后连同棺材运回家乡,很不简单。他们生时不能回归故乡,死后埋骨于此,总希望有点家乡味,所以,这些坟地也分区了,江苏人埋在江苏义地、江西人埋在江西义地、河南人埋在河南义地,不能明显分区的,也有许多义地可埋。至于能够归葬的,都先把棺材停在庙上,在庙里的空房,摆上长板凳,棺材就放在上面,有时候这一放就放得很久,甚至没人再过问。有的棺木不好,会生虫子、出恶臭,庙里的人,也只好一再用厚漆漆它,漆不住的,也只好就地处理,沦入荒家了。
  就这样的,北京的寺庙就成为人们生死线上的一个过渡,寺庙的和尚,除了本身的出世修行以外,他们的重要职务,就是代人们生前解决人神问题、死后处理人鬼问题。
  法源寺的和尚,也是如此。
  不同的是,法源寺在北京的寺庙里,有它特有的悲枪气氛。其他的寺庙,兴建的原因大多比较单纯,像隆福寺、法华寺,只是明朝皇帝应太监的请求,为了弘扬佛法,就盖起来了;像护国寺、普渡寺,是元朝丞相托克托、清朝摄政王多尔衷的宅邸,旧宅邸一改就完成了。法源寺却完全不一样。它从唐太宗死前四年盖起,目的就是追念为中国而死的先烈与国殇,它的悲枪气氛,从它原始的悯忠字样就已表露。北京的寺庙名字,柏林寺、贤良寺、普济寺、广化寺、宝禅寺、妙应寺、广济寺、崇效寺、龙树寺、龙泉寺等等,都没有悲怆的意味,嵩祝寺、瑞应寺、大庆寿寺、延寿寺等等,甚至还洋溢着一片喜气。只有悯忠寺,它一开始,就表露了阴郁与苍茫。它日后的历史,也一再和这种气氛相伴。在它兴建后四百八十年,一个亡国的皇帝被关到里面,那是北宋的钦宗,他有着可怜的身世,他的父亲徽宗,艺术家的成分远多于皇帝,在位二十五年,把国家搞得一塌糊涂后,丢给了他,他只做了一年皇帝,就亡国了,然后做了三十一年的囚犯。在悯忠寺,他回想故国,在晓钟夕照里,过着痛苦凄凉的岁月。
  十二世纪,南宋也亡了。一个江西的进士谢枋得,参加抵抗蒙古兵失败,妻子被俘。他隐姓埋名,在江湖上算命,他不肯用元朝的钱,只肯收米面等实物,给他钱,他就生气,丢在地下。后来被发现了,他逃到福建,藏身武夷山中。元朝统一中国后,为了宠络汉人,到江南访求宋朝的遗士,跟它合作,名单开出三十人,谢枋得在里面,邀功的官吏找到他,强迫他北上。到北京后,他被安置在悯忠寺,他看到寺里曹娥碑,想到曹娥这个为了找父亲的尸体,十四岁就自杀了的汉朝女孩,感慨:“小女孩都能做到,我不能不如你啊!”遂把自己饿死在悯忠寺里。死的时候,六十四岁。
  悯忠寺,就带着这样悲伦的身世,从历史走了下来。在十四世纪,当悯忠阁还没倒塌的时候,一个生在元朝的第一个皇帝时候、死在元朝最后一个皇帝时候的老人张翥,曾为它留下一首哀婉的律诗,那是:
  百级危梯溯碧空
  凭栏浩浩纳长风。
  金银宫阙诸天上。
  锦绣山川一气中。
  事往前朝人自老,
  魂来沧海鬼为雄。
  只怜春色城南苑,
  寂寞余花落旧红。
  在“寂寞余花”的时候,开始了本书的故事。
第二章 寂寞余花
  时间是一八八八年,是清朝第九个皇帝光绪十四年,中国、的戊子年旧历正月初二日的上午,一个近三十来岁的青年人,一对有神的大眼睛,紧闭着嘴,有点黑,一脸广东人的长相,留着辫子、穿着灰色长袍、外套黑马褂、脚穿御寒的毛窝,漫步走向悯忠寺来。那时候悯忠寺已经改名法源寺,改了一百五十六年了。法源寺在北京宣武门外西砖胡同,远远望去,并排的三座大门,每座都对开两扇,门顶上是厚重的宫殿式建筑,门与门之间是墙,墙头也同样铺上琉璃瓦。这一排山门建筑,第一印象使人觉得厚重,好像凡是看到的,都戴了又厚又重的大帽子,庄严地等你过来。中间的门最大,前面左右各一只石狮子,尤其显得庄严。正门是开着的,可是冷清清,看不到什么人。虽然是正月初二,过年过得最热闹的时候,法源寺这种庙,却不是热闹的地方。北京的群众这时候去的是朝阳门外的东岳庙,这是奉礼道教东岳大帝的庙,庙里有真人大小的地狱七十二司,恶形恶状的,看起来很恐怖,据说还出自元朝塑像名家刘元之手。地狱有的还有活动机关,曾有吓死游客的事,所以停止了,足见这个庙的格调不高。这座老庙每到过年,香火特旺,男男女女,一清早就赶去烧香。庙的后院,有一头铜骡子,有人那么高,铸得很好,传说这骡子很灵,有病的人用手摸它身上哪个部位,自己身上哪个部位的病就会好;没病的人摸它身上哪个部位,自己身上哪个部位以后就不生病,要摸还得过年时候摸,过年时候才最灵。于是一到过年,这头铜骡子就被挤得水泄不通,被摸得光亮无比,不亦乐乎。它的生殖器,没人公然摸,但也极光亮,据庙里老道说,半夜三更许多人专门来摸它,这大多是生花柳病的人。
  铜骡子以外,就是月下老人庙,庙中有一副写得极好的对联,上联“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下联“是前生注定事,莫错因缘”。上下联分别来自《西厢记》和《琵琶记》,妙手天成,使这座小庙大生光彩。来烧香的都是老太太带大姑娘,有的大姑娘知道了是什么神,不好意思,不肯磕头,老太太逼她磕,她气得扭扭走了;有的不知道什么神,糊里糊涂也就磕了,一天下来,香灰满地,到处成堆。
  在东岳庙求健康长寿、求婚姻美满以后,发财问题还没解决,于是男男女女,又涌到广安门外财神庙。财神庙有个大香炉,可是人山人海,都来上香,容也容不下,香一上,管香炉的人就立刻把香抽出来,丢在下边大香池里,要想自己的香多烧一会儿,得在旁边拜托管香炉的,管香炉的也没办法,不过如果这香不是自己带来的,而是向这个庙买的,就可以稍加优待。庙里又订做大量的纸元宝,不卖,因为神不能做买卖,不过善男信女如果奉献足够的香钱,神可以奉送一个。就这样的,财神庙的盛会,最后发了财的,是财神自己。
  法源寺比起来,就冷清多了。
  法源寺的大雄宝殿并不高,走上八级台阶,就是宝殿正门。正门看上去四扇,只是中间两扇能开。正门左右有对联,上面有三扇横窗,横窗上就是“大雄宝殿”横匾。台阶旁边立着旧碑,因为是千年古刹,寺里的这类古迹也很多。有的旧碑下面塑着大龟,这个乌龟台石叫“龟趺”,唐朝以来就流行了。乌龟头略向上抬着,好像背负着历史,不胜负荷。
  青年人站在台阶旁边第一块旧碑前面,仔细看着碑文,又蹲下来,看着龟趺,他好像对龟趺比对碑文更感兴趣。龟在中国,是一种命运的象征。中国人自古就烧龟的背,从裂纹里判断命运,在中国人眼中,千年王八万年龟,龟是长寿的动物,它有足够的阅历来告诉人类吉凶福祸,可惜的是,龟不说话,所以只好用火刑逼供。烧出的裂纹,经过解释,有利,皆大欢喜;不利,就不敢动。唐太宗为了抢政权,杀他哥哥和弟弟的时候,左右劝他下决心,不然你哥哥弟弟就要杀你,唐太宗始终犹豫,最后搬出乌龟来问卜,张公谨走上去,抓起乌龟,丢在地上,说卜以决疑,不疑何卜?今天要做这事,已不容怀疑,如果卜的结果不吉,难道就不做不成?于是唐大宗就不问卜了。周朝灭商朝以前,也先问卜,结果竟是不利,大家都害怕了,姜大公把乌龟丢在地下,用脚去踩,说死骨头哪里知道什么吉凶?于是周武王还是出兵了。在中国历史上,除非这种英雄豪杰,没有人敢打破这种传统的信仰。
  青年人望着碑下的龟趺,看得出神了,没感觉背后已经站了一位和尚。那和尚好奇地望着这个青年人,像青年人端详龟跌一样地端详着他。最后,青年人站起身来,伸一伸懒腰,绕到龟趺的背后,这时候,他发现了和尚。
  和尚不像和尚,倒像一位彪形大汉。他四十多岁,满面红光,两道浓眉底下,一对精明的眼睛直看着他。和尚脸含着笑,但他的两道浓眉和一对利眼冲去了不少慈祥,他够不上菩萨低眉,但也不是金刚怒目,他是菩萨与金刚的一个化身。和尚的造形,使这青年人一震。
  和尚直看着青年人,心里也为之一震。这青年人气字不凡。四十多年来,和尚阅人已多,但像这青年人这样面露奇气的,他还没见过。
  青年人向和尚回报了笑容,和尚双手合十,青年人也合十为礼,但两人都没说话。
  过了一会,青年人把右臂举起,把手抚上石碑,开口了:
  “法师认为,是法源寺的名字好呢,还是悯忠寺好?”
  和尚对突如其来的问话,没有任何惊异。顺口就答了:
  “从对人的意义说,是法源寺好;从对鬼的意义说,是悯忠寺好;从对出家人的意义说,两个都好。”
  青年人会心地一笑,法师也笑着。
  “我觉得还是悯忠寺好,因为人早晚都要变成鬼。”
  “寺庙的用意并不完全为了超度死者,也是为了觉悟生者。”
  “但是悯忠寺盖的时候,却是为了超度死者。”
  “超度死者的目的,除了为了死者以外,也为了生者。唐大宗当年把阵亡的两千人,都埋在一起,又盖这座悯忠寺以慰亡魂,也未尝不是给生者看。”
  “对唐太宗说来,唐太宗杀了他弟弟元吉,又霸占了弟媳妇杨氏。后来,他把弟弟追封为巢刺王,把杨氏封为巢刺王妃。最妙的是,他把他跟弟媳妇好生的儿子出继给死去的弟弟,而弟弟的五个儿子,却统统被他杀掉。照法师说来,这也是以慰亡魂,给生者看?”
  “也不能说不是。”和尚不以为奇。“在中国帝王中,像有唐太宗那么多优点的人很少,唐太宗许多优点都考第一,当然他也有考第一的缺点,他在父子兄弟之间,惭德大多。有些是逼得不做不行;有些却不该做他做了。做过以后,他的优点又来收场,我认为他在事情过后,收场收得意味很深。盖这悯忠寺,就是证明。他肯盖这悯忠寺,在我们出家人看来,是种善因。”
  “会不会是一种伪善?”
  “判定善的真伪,要从他的做出来的看。做出来的是善,我们就与人为善,认为那是善;如果他没做,只是他想去行善。说去行善,就都不算。我认为唐太宗做了,不管是后悔后做了、还是忏悔后做了、还是为了女人寡妇做了、还是为了收揽民心做了,不管是什么理由,他做了。你就很难说他是伪善。只能说他动机复杂、纯度不够而已。”
  “我所了解的善,跟法师不一样。谈到一个人的善,要追问到他本来的心迹,要看他心迹是不是为善。存心善,才算善,哪怕是转出恶果,仍旧无损于他的善行;相反的,存心恶,便算恶,尽管转出善果,仍旧不能不说是伪善;进一步说,不但存心恶如此,就便是存心不恶,但并没存心为善,转出善果,也不能说是善行;更进一步说,存心不善不恶,但若有心为善,转出的善果,也是不值得称道的,这就是俗话所说的‘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上面所说,重点是根本这个人要存心善,善是自然而然自内发出,而不是有心为善,有心为善是有目的的,跟善的本质有冲突,善的本质是没有别的目的的,善本身就是目的。至于无心为善,更不足道,只是碰巧有了善果而已,但比起存心为恶却反转出善果来的,当然也高明很多。天下最荒谬的事莫过于存心为恶,反而转出善果,这个作恶的人,反倒因此受人崇拜歌颂,这大不公道了!所以,唐太宗所作所为,是一种伪善。”
  “刚才我说过,判定善的真伪,要从一个人做出来的看,而不是想出来的说出来的看。这个标准,也许不理想,可是它很客观。你口口声声要问一个人本来的心迹,你悬格太高了,人是多么复杂的动物,他的心迹又多么复杂,人的心迹,不是那么单纯的,也不是非善即恶的,事实上,它是善恶混合的、善恶共处的,有好的、有坏的、有明的、有暗的、有高的、有低的、有为人的、有为我的。而这些好坏明暗高低人我的对立,在一个人心迹里,也不一定是对立状态,而是混成一团状态,连他自己也弄不太清楚。心迹既是这么不可捉摸的抽象标准,你怎么能用这种标准来评定他存心善、还是存心不善不恶、还是存心恶、还是有心为善呢?心迹状态是一团乱麻,是他本人和别人都难分得一清二楚的啊。所以,我的办法是回过头来,以做出来的做标准,来知人论世、来以实践检验真理。我的标准也许比较宽,宽得把你所指的存心善以外的三类——就是存心不善不恶、有心为善、甚至是存心恶的三类都包括进去了,只要这四类都有善行表现出来,不管是有意的无意的好意的恶意的,只要有善行,一律加以肯定。所以我才说,唐太宗肯盖这个悯忠寺,是种善因。”
  “法师真是佛心,喜欢与人为善,到了这样从宽录取的程度。”“宽是宽了一点,但也不是不讲究分寸。像我说唐太宗盖这个悯忠寺,是种善因,并不是做善行,这就是分寸。”
  “照法师这么说来,盖了这么个大庙都不算是善行,只算是善因,那么怎么才算是善行?”
  “这要看对谁来说。如果某甲有一两黄金,他出九钱盖庙,哪怕只能盖一砖一瓦,这是善行;如果某乙有十万两黄金,他出一千两盖了整个的庙,他的善行,比起来像善因,很难算是善行。”
  “所以唐太宗不算?”
  “唐太宗身为皇帝,当然不止是十万两的某乙,他盖悯忠寺,不能算是善行。何况,他有权力根本就不使盖悯忠寺的理由发生,那就是何必出兵打高丽?不打高丽,就不会死人,就无忠可悯,所以,唐太宗如根本不打高丽,那才算是他的善行。”
  “照法师这个因人而异的标准,我发现法师悬的格,简直比我还高。唐朝当时受到四边民族的压力,唐太宗不动手打别人,别人大了,就会打他,如今你法师竟用的是人类和平的标准、不杀不伐的佛教标准,来要求一个十九岁起兵、二十四岁灭群雄、二十九岁就君临天下的大人物,法师未免太苛求了。”
  “你说的不无道理,我悬格大高了。可是,大人物犯的错,都是大错。唐大宗若不是大人物,我也不会这么苛求了。因为,从历史上看,当时高丽并没有威胁到唐朝,高丽虽然欺负它南边的新罗,但对唐朝,还受唐朝的封、还对唐朝入贡,唐太宗打它没成功,盖悯忠寺回来,第二年高丽还遣使来谢罪、还送了唐太宗两个高丽美人。这些行为,都说明了你说的唐太宗不动手打别人,别人大了,就会打他的威胁性,至少对高丽来说,是担心得太过分。我认为唐太宗打高丽,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天可汗’思想作祟,要君临天下,当然也就谈不到爱和平了。我承认,要求唐太宗那样雄才大略的皇帝不走武力征服别人的路线,那反倒不近人情了。”
  “这么说来,法师还是肯定唐太宗了?”
  “当然肯定,任何人做出来的善我都肯定,而不以人废善。至于想去行善、说去行善,那只是一念之善,并没有行,那是不算的。善和行善是两回事,善不行,不算是善。”
  “法师这样注意行、注意做、注意以实践检验真理,这种思想,跟孟子以至王阳明的,完全不一样。”
  “是不一样。孟子认为发善情就是善,所谓‘乃若其情,则可以谓善矣’;王阳明认为在内心就是善,所谓‘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这些抽象的检定善的标准,我是不承认的。善必须要行,藏在心里是不行的。”
  “法师这种见解,我听了很奇怪,太不唯心了,佛教是讲唯心的。”青年人露出一点取笑的神气。
  和尚好像有一点为难,想了一下,最后说:
  “真正的唯心是破除我执,释迦牟尼与何罗逻仙人辩道时说:‘若能除我及我执,一切尽舍,是名真解脱。’我执就是主观的心,善如果没行出来,只凭主观的心认为已经是善就善了,这是唯心的魔道,不是唯心的正道。唯心的正道是破除这种凭想凭说就算行了善的魔道。真正的唯心在告诉人什么是唯心的限度、什么是光凭唯心做不到的。比如说吃饭,必须吃,想吃和说吃并不算吃,一定要有吃的行为;善也是这类性质,善要有行为,没有行为的善才真是伪善。”
  “法师这一番话,我很佩服。只是最后免不掉有点奇怪,奇怪这些话,不像是一般佛门弟子的口气、不像是出家人的口气。我说这话,是佩服,不是挖苦,请法师别见怪。”
  和尚笑起来,又合十为礼。然后伸出右手,向庙门外面指一指:
  “现在北京城都在过年,大年初二,外面正在赶热闹,而你这位年轻朋友居然有这么大的定力,不怕寂寞,一个人,到这冷清清的千年老庙来研究古碑龟趺,一看就不是凡品。”
  青年人笑了一下。这时候,一阵鞭炮的声音,在附近响起。远处里还传来零落的响声。
  “听先生口音,是广东?”
  青年人的笑容转成了窘态。他听了大多次的挖苦他们口音的谚语——“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广讲官话”。何况他到北京来,一比之下,官话更是不行。
  “是广东南海。”
  “法师呢?”
  “先生听不出我口音?”
  “我第一次来北方,分不出口音,只觉得法师官话讲得很好。”
  “说了先生不信,我也是广东人。”
  “也是广东?”
  “是广东,广东东莞。”
  “那我们太近了。法师的官话讲得没有我们家乡味,为什么讲得这么好?我们讲广东话可好?”
  “惭愧,我不大会说广东话,我生在北京,并且一直住在北京”
  “尊大人一直住在北京。”
  “我们这一支,一直住在北京,已经两百五十多年了。”
  “这么久了?”
  和尚点了点头。
  “两百五十多年前,广东人就老远到北京来,那一定是在北京做官的。”
  “那倒不是,先祖是陪做官的来的,做官的被皇帝杀了,先祖偷了做官的尸首,埋在北京,一直在墓旁陪着到死,从此我们这一支就住在北京,没再回广东。”
  “咦,法师说这做官的,被皇帝杀了?……这做官的也是东莞人?”和尚点点头,露出一种会意和等待的眼神。
  “是袁崇焕!袁督师袁崇焕!”
  和尚笑了:“我说先生一看就不是凡品,果然说得不错。先生这样年轻博学,真叫人佩服。不错,是袁督师袁崇焕。”
  “那我知道法师贵姓了,法师可姓佘?人示佘?”
  “怪了、怪了,先生不但博学,而且多闻。先生怎么知道我姓佘?”
  “我早就听说袁督师冤狱被杀,弃尸西四甘石桥,没人敢收尸,他的仆人佘氏半夜偷了尸首,埋起来后,一直守墓到死,死后也埋在坟边。佘家后来代代守墓不去,今天真是幸会,碰到了老乡亲,又碰到了义人之后。”
  “先生说得都不错,现在袁督师的坟还在北京,在外城东边广渠门里广东义园。”
  “我去过了。”
  “去过了?先生真是有心人。”“袁督师是我们老广第一个影响中国政治举足轻重的人物,明朝不杀他,满洲人就进不了关,中国整个历史都改写。并且若照袁督师的战略,明朝就不会浪费一半多的兵饷来防御辽东,就不会弄得民穷财尽,引出李自成进北京。袁督师大重要了。”
  “袁督师是大人物,叫人崇拜。”
  “法师令先祖能够对袁督师守死不去,也叫人崇拜。”
  “那是袁督师人格感召的结果。”
  “人格感召一般来说,有一个限度,但是令先祖竟冒死偷尸首埋起来,并且照顾在坟旁边,一直到死,这是忠肝义胆。”
  “承先生过奖。但有更忠肝义胆的。袁督师下狱以后,忽然出来一个书生,叫程本直,一再为袁督师喊冤呼吁,结果被崇帧皇帝给杀了。他的尸首,后来也由先祖埋起来,就埋在袁督师坟的旁边……”
  “这么一说,我记起来了,这位程先生的墓碑边上有人题了十个字,叫‘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是不是?”
  “对了,你先生真是好记性,这位程先生跟袁督师不但素昧平生,甚至可说还有点不愉快,因为他三次求见袁督师,袁督师都没见他。袁督师被捕以后,他一再替袁督师喊冤,结果被判死刑。他死的时候,说我不是为私情死的,我是为公义死的。先祖是跟袁督师多年的仆人,他为袁督师做的,私情的原出占得很重。但这位程先生做的,却全是争正义、争公道,在皇帝发了大脾气要杀人的时候,他为袁督师仗义执言,他的为人,可真有性格。可惜他只是一个布衣,没地位,也没什么名。由这位程先生的事,可以想到袁督师的伟大,感人至深。我还记得程先生呼冤书里的几句话,他说:‘举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汉也!惟其痴,故举世最爱者钱,袁公不知爱也;惟其痴,故举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于是乎举世所不敢任之劳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辞也;于是乎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这就是你先生看到的‘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的渊源。”
  “噢,原来是这样。”
  “程本直说袁督师‘一大痴汉也’,这五个字用得真妙。”
  “法师也认为是?”
  “照世俗的标准,当然是。当时明朝已经那样腐败,是非不明、宦竖当道,守东北的大将熊廷粥,刚冤枉杀淖,传首九边、田产籍没、家属为奴。而袁督师却还来跳这个火坑,他不但不买朝廷里奸臣的账,并且杀了毛文龙,断了奸臣贪污的财路,这样做人,岂不正是傻瓜干法?从袁督师死了以后,我们广东人,再也没有在朝廷里有那样举足轻重的地位了,也没人要做一大痴汉了。”
  “在近代中国,为国家做大事很难,政治中守旧的势力和小入势力太大了,这两大势力都是明明摆在那儿的,所以想为国家做大事,什么下场也都可以事先看得出来;既事先看得出来,还要不怕死、还要做,除了是一大痴汉外,还有谁肯干?凡是肯干的人,都要准备悲剧的收场。”
  “没有例外吗?”
  “例外?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可太少了。有的人也打破守旧的势力,做点大事,但他必须安抚好另外一个势力,就是小人的势力。像明朝的张居正,他不安抚小人的势力,他就不要想有作为;但安抚了小人势力,他自己又算什么呢?就算这些是不得已,但最后,张居正做的大事,落得些什么呢?他一死,订的法制给推翻了,家给抄了,大儿子受刑不过自杀了,家里大门被封,人出不来,十几口给饿死了,剩下的充军了,整个的下场是悲剧。”
  “听法师谈话,想不到法师对中国历史这么有研究,也想不到研究的结果,是这么悲观。”
  “先生过奖了。悲观倒是真的。因为悲观,才做了和尚;做了和尚以后,才知道了多悲观。哈哈。”
  谈到这里,一个小和尚走了过来,只有十五六岁,长得眉清目秀,在眉清目秀外、却又有着一股英气、他向和尚合十为礼:
  “师父,万寿寺的法海和尚来说,他们寺里要为宫里李总管的母亲做佛事,想请师父走一趟,替他们捧捧场,不知道师父肯不肯赏光?我告诉他我们师父初五没空,我们自己也有佛事要做,走不开。”
  “你答得很好。”
  “可是他说他要见你。”
  “你说我这边有客人,走不开。”
  青年人赶忙向和尚摇手:“法师,我没有事,我只是随便走走,你请便、你请便。”他把右手侧向前,掌心向上,做了请便的姿式。
  “不要紧,”和尚举起右掌,向着青年人。“我不太想见他。”转过头,“普净,你答得很好,就照你那样说下去,把他送走。”
  “可是,他说要见师父。”
  “普净,你自然有办法。你去吧。”
  小和尚面露了慧黠的笑,向青年人也打个招呼,转身走了。和尚望着他的背影,欣赏地笑着。
  “我这个小徒弟,父亲母亲全在河南旱灾里饿死了,他八岁就被哥哥带着,千辛万苦逃荒到京师,走到这个庙门口,他哥哥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一下就来,你饿了,先吃包袱里的窝头,他说只有一个窝头了,我等你回来一起吃。他就坐在门口等,等到快天黑,哥哥还不回,他急了,在外面偷偷抹眼泪。被我看到了,问他,他只知道是逃荒来京师的,不知道京师有没有亲戚,打开包袱一查,里面卷了一封信,是他哥哥写的,写给庙上和尚,说实在没能力照顾这个小弟弟了,请求庙上收容这个小孩,算做许愿许进来的小和尚。当时我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让他住在庙上。他倒也有宿慧,听话,不打扰人,自动搬桌子扫地,好像并不白吃这碗饭。只是晚上常常偷偷流泪;有时在庙门口张望,等他哥哥回来接他,但他哥哥再也没回来。就这样八年下来,他在庙上自修,书念得很不错,人也聪明伶俐。”
  “我刚看他,就是一副聪明相。”
  “刚才是万寿寺的和尚来,万寿寺先生知道吧,就是西直门外那座大庙。”
  “我没去过,听说过。”
  “那庙可比我们这座小庙神气多了,光后面千佛阁,就有佛像好几千,其他可想而知。刚才说的宫中李总管的母亲做佛事,李总管先生听说过吧?”
  “莫非就是李莲英?”
  “就是他。他现在是中国第一红人,皇太后信任他,一切言听计从。他为他母亲做佛事,由万寿寺来办,万寿寺想约北京各庙的和尚来捧场,我们不能参加这种谄媚权贵的事,所以才有刚才的一场。”
  “法师的作风很不简单。”
  “出家人,按说看破红尘才对,可是北京的许多出家人,也许离京师官场太近了,竟染上了势利眼的毛病,见了大官一副脸、见了小百姓另一副脸。不过出家人势利眼,也由来很久
  “这大概是佛教在中国流传,一直得到大官帮忙的缘故。”
  “先生说得有道理。记得那个笑话吗?一个穷秀才,在庙里看到老和尚对大官恭恭敬敬、对他不恭敬,就质问老和尚,老和尚说:‘你搞错了,我们禅话,恭敬就是不恭敬,不恭敬就是恭敬。’那秀才立刻给老和尚一个嘴巴子,说:‘我们秀才,不打就是打,打就是不打。’哈哈。”
  “哈哈。”
  “说到这里,倒要借问一句,先生你是穷秀才吧?”
  “差不多。”
  “那我运气很好,到现在还没挨打。”
  “法师客气。哈哈。”
  “我还没请教贵姓?”
  “康有为。《书经》里‘康济小民’的康;《礼记》里‘养其身以为有为也’的有为。”
  和尚点着头:“真是志士豪杰的名字。《孟子》里说:‘人有下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康先生有所不为,而后成为康有为,我要向您道贺,这年头,有所不为的人太少了。”
  “在乱世里,做到有所不为,已经不容易。比如说,法师不参加李总管的佛事,就已经不容易。”
  “不同康先生客气,的确不容易,不晓得以后要给庙上惹来多少不方便。我这样做,庙里有些入就不赞成。在乱世里,只是消极的做点不同流合污的事,就大不易。至于积极有为一番,就更别提了。何况,站在佛门的立场,有为是无常,所谓‘一切有力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更显得无可为了。”
  “法师引的是《金刚经》?”
  “康先生对佛典竟也如此精通,令人佩服。康先生在哪里学来这么多大学问?在京师吗?还是在家乡?康先生的老师是哪一位?”
  “我的老师是九江先生——朱次琦朱先生。”
  “哦,原来是九江先生的高足。九江先生不是一辈子只肯穿布袍的进士吗?他在山西做官,进出都走路,自己做工,吃得极简单?”
  “是啊!”
  “那康先生在山西追随九江先生?年纪不对啊?”
  “不是,那时候我还没出生。九江先生大我五十一岁,他其实是先父的老师,他同先祖是好朋友,我做九江先生学生是他六十九岁以后的事,到他七十五岁去世,我一直跟他,前后六年。他临死以前,说他写的书,对将来的中国没有什么益处,他竟都给烧了,他的精神太叫人感动了。”
  “真太可惜了。”
  “他死那年我二十四岁,经史子集倒念了不少,我走的路,也是中国一般知识分子走的老路,就是念古书、应科举。可是九江先生的身教,却给我极大的影响,尤其他死前用火一本一本烧掉他一生的心血,左一本国朝学案、右一本国朝名臣言行录;左一本蒙古记、右一本诗文集……烧得满地都是灰,看得我眼泪都流下来了,劝也劝不住。九江先生立身极为严肃,他临死以前烧他一生著作,态度平静而坚决,他古书念得那么好,科举也考到进士,可是临死前,却用行动表示了这些都不是中国知识分子真正的路,人该尽弃俗学,以行动救世。他这些意思,并没空口要我们学生如何如何,相反的,他说得很少。只在最后临死前来了这段不言之教,等于现身说法。他虽在死前三十多年就离开科举与官场,可是下半生三十年的讲学著书生涯,他竟也在死前加以否定,认为不切实际。他这一烧一死,使我根本上受了大刺激。九江先生死后,我到北京来,开开眼界,也深刻想了想中国的前途,最使我印象深刻的是逛国子监,这是中国养成知识分子的最高学府,我走进大门、走进琉璃坊,看看钟亭鼓亭,又看到蒋衡写的那些石碑,想到他花了十二年的时间,写这八十多万字的十三经石碑,第一流聪明才智消耗在这里,现在对中国有什么用处?中国要救的时候到了,可是这些十三经石碑,救不了中国啊!我买了很多书,经过上海,大量买了江南制造局和外国传教士印的有关现代学问的著作,在家乡南海的西樵山,闭户研究了五年。我不会外国文,只能看这些译本,从译本里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五年下来,自信有点心得,认为救中国,必须走外国路子,变法图强不可。所以,五年以后,这次到京师来,看看有没有机会。这几天正赶上过年,我对碑刻有兴趣,特地到这里来看看旧碑,幸会了法师。法师学问道德虽然只领教了片羽吉光,可是就已令人景仰不已了。”
  “哪里哪里,我们出家人,不足以语此。康先生是九江先生大学问家高足,又学贯中西,我们做和尚的,只随便看几本书,哪能受得住你们行家过奖。并且康先生以天下为己任,康济小民,可以有为,更不是我们出家人所能望康先生项背的。”
  这时候,远远的小和尚普净又走过来。和尚问他:
  “有什么事,普净?”
  “总算把万寿寺的和尚请走了。”
  “你很能干,普净。”
  普净不好意思,笑了一下,看了康有为一眼,点点头,又转向师父:
  “等下要开饭了。”
  “我知道,你在小饭厅摆一张桌子,今天中午我想请这位康先生赏光,吃个便斋。”
  康有为赶忙迈前一步:“法师不要客气。”
  “客气的是康先生,快到吃饭的时候了,何必拘泥一顿饭啊,康先生不是俗人,怎么拘起俗礼来了?并不为康先生特别做,我们吃什么,康先生就吃什么。”
  “也好、也好。”康有为立刻也就同意了。
  “那我就去准备。”普净转身要走,和尚叫住他,“来,普净,我特别为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康先生,是师父所佩服的大学问家,跟师父也是同乡。不过康先生才是真正的广东人,师父这种广东人,已经落伍了。”
  小和尚向康有为合十为礼,康有为也一样答礼,康有为说。
  “一来就打扰小师父了。”
  “哪里会,”小和尚说,“康先生能被我们师父佩服,我们就佩服。我们师父难得邀人吃饭,除非他欣赏这个人。”
  “好了,普净。”和尚笑着,“你禅机泄漏得大多了,快去准备吧!”
  “好,去准备,今天康先生运气好,今天不吃馒头。”
  “哈哈。。康有为笑着,“法师这位小师弟反应真快,他知道广东人怕馒头。”
  “还有,普净,你多炒两个蛋,跟我们一起吃。”
  “好。”小和尚转身走了。
  “小朋友什么都知道。提到馒头,我又想起一个他的故事。他到庙上前几天,每天早饭吃一个馒头,他也分到一个,但他只吃一半,每天留下半个。有时候午饭也吃馒头,每人限两个,他就只吃一个,留下一个。后来跟他同住的和尚通知我,说他包袱愈来愈大,怪怪的,我们就委婉地找个机会请他打开包袱,结果一看,都藏的是一个半个的馒头。他逃难逃怕了,又想到他哥哥在外面可能挨饿,所以把他应得的分量,都只吃一半。当时他睁了大眼睛,低头看着馒头,又抬头看着我们,又低头看着馒头,又抬头看着我们,只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等哥哥来的时候,能不能把馒头带走?’我听了,忍不住掉下眼泪。他跟哥哥逃难时候吃过死老鼠、吃过树皮、吃过草根,并且可能吃过人肉,他记得一次哥哥拿回过一块肉,吃起来怪怪的,他问哥哥‘是什么肉’,哥哥皱眉头想了一下,说:‘别管了,快吃吧,吃剩下我吃。’”
  “唉,政治黑暗,使中国老百姓这样惨。”
  “不过有的是天灾,似乎也不能全怪当政的人。在我们出家人看来,这是在劫难逃。”
  “法师慈悲为怀,所以难免开脱了许多当政的人的责任。我在南海西樵山研究经世致用之学,对中国灾荒问题,也小有研究,俗话说‘天灾人祸’,这四个字相连,的确有道理。天灾的发生,我们以为是天祸,其实里面有人祸。就以水灾而论,水灾发生,是过多的河水无法宣泄,无法宣泄的原因,是许多供大河宣泄的小渠,因为官商勾结被霸占。小渠附近土地肥、灌溉方便,所以官商勾结,把小渠堵住,他们不但不肯掘开渠口,反而把附近加高,这么一来,不该成低地的地方——就是老百姓的地方——反倒变成了低地,水一涨,就成了水灾。所以这种水灾,是人为的,不能赖在天上。这样赖,老天爷也不服气。”
  “哦,原来如此。我这住在城里的人,真孤陋寡闻。”
  “我还不是一样。我若不发愤搞经世致用之学,光念四书、五经,也只会念《书经》的‘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或《孟子》的‘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也只会徒发感慨,只会怨天,不会尤人。但自从我走经世致用的路以后,我看古书,突然眼睛开了,慢慢发掘了真相。我看《宋史》食货志,看到有‘盗湖为田’的记载,说湖的附近被盗为田以后,‘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灾,’结果‘所失民田,动以万计’。我才知道水灾旱灾的人为原因是什么。这时候,我看了邵伯温的《闻见前录》上说的伊水洛水水涨,‘居民庐舍皆坏,惟伊水东渠有积薪塞水口,故水不入丞相府第,’才恍然大悟是怎么一回事。”
  “康先生看书,真是触类旁通,叫人五体投地。”
  “法师过奖了。只不过我受了九江先生生前死前的身教,自己又闭门造车土法修炼五年,不墨守中国读书人的老方法看古书,而有这么点心得而已。”
  “以康先生这样的大才,这次到京师来,预备有怎样的一番作为呢?”
  “我想来想去,无可奈何之余,发现只有一条路,就是上万言书,直接给皇上,如能说动皇上,根本上来一番大变法,国家才有救,一切问题才得根本解决。”“历史上上万言书变法成功的,又有几人?我知道的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最后还是失败了。守旧的势力和小人的势力,是中国政治上的两大特色,越不过这两关,就要准备悲剧的收场。”
  “对我说来,要想演悲剧,还为时过早,因为我的万言书还上不上去,法师晓得中国的规矩,没有大官肯代递,你写什么,皇上都看不到的,老百姓是不能直接上书的。老百姓直接上书,搞不好要发到关外做奴隶,乾隆时候就有这种事。”
  “那康先生有没有找到大官肯代递呢?”
  “找过,找过很多,都不行,大家都尸居余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都要做官,不要做事。”
  “所以,冠盖京华,康先生却在大年初二,一个人,孤零零的到古庙里研究起旧碑来了。”
  “谈到旧碑,我倒极有兴趣,这次来京师,我买了许多碑本,预备研究点没用的东西,转一转自己的注意力。没用的东西,说不定在什么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像王羲之的曹娥碑,竞能使谢枋得在这庙里见到就绝食,最后完成了自我,谁又能想到呢?”
  “谈到完成自我,谢枋得自己也早有一死的意思,他在走这条路。他在这庙里看到曹娥碑,对他的自杀,只是画龙点睛,那条龙,他自己早已画好了。你康先生也是如此,你画的龙是变法救中国,你在走这条路,你也准备了许多年,只差最后点睛了。点得好,就是飞龙在天;点不好,就是龙归大海。不管是哪一样,你都完成了你自己。”
  “法师自己呢?”
  “我是出了家的人。”
  “出了家对中国前途,总不是不管吧?”
  “我很关切。”
  “关切并不等于管。”
  “关切也是一种管。”
  “照法师刚才指教的,善必须要行,藏在心里是不行的,照这个标准,法师对中国前途所‘行’的,是不是不太够?”
  “我只是一个和尚,康先生想叫我如何行呢?我的力量很小,我至多只能自己不扶同为恶、不同流合污、不去万寿寺馅媚权贵,只能洁身自好而已,像——像——像什么呢?”
  “像这庙里的丁香。”康有为指着那一片丁香树。
  “姑且这么说吧,像这庙里的丁香。”
  法源寺的丁香很多,它的丁香,在北京很有名,它在几百年前就从广东传到北京了。在中国,丁香被用做药材,用来温脾胃、止霍乱、去毒肿和口臭。
  “丁香洁身自好,也好看、也好闻。但要做中药,得磨成粉煮成汤才有用。若不粉身碎骨,它只是好看好闻而已。”康有为说。
  和尚听了,木然地望着康有为,最后点点头,侧过身,伸出了右臂:“请康先生来用饭吧!”
第三章 “休怀粉身念”
  进了饭厅,饭刚摆好。饭是高粱米混小米,北京普通人不常吃大米饭,因为太贵。菜只三盘,二大一小,大盘一盘是素烧白菜豆腐、一盘炒蛋,小盘是酱瓜。和尚请康有为人座,坐的是直角的硬木椅,入坐在这种椅子上,“除了正襟危坐,不容易有第二种坐法。饭桌是方的,是普通的、不怕烫的红漆桌,简单而干净。正面墙上挂着一幅横幅,上面写着:
  西汉有臣龚胜卒,
  闭口不食十四日;
  我今半日忍饥渴,
  求死不死更无术。
  精神时与天往来,
  不知饮食为何物。
  若非功行积未成,
  便是业债偿未毕……
  是谢枋得的绝命诗。把这位不食而死的烈士的遗诗,这样挂在食堂里,倒是一种含意深远的对比。
  和尚等康有为看完墙上的横幅后,请康有为用饭:
  “刚才有言在先,不为康先生特别准备,我们吃什么,康先生就吃什么,请用饭吧。在世俗标准,绝不好意思拿这样菲薄的菜请客,但康先生不同,所以我也不觉得失礼。”
  “法师是真人。”
  三个人就吃起来。和尚没吃以前,把蛋分做双份,说:“蛋由康先生和普净合吃,我不吃蛋。刚才康先生看的横幅,是一百年前庙上一位和尚写的,康先生是行家,这字写得怎么样?”
  康有为看都没再看一眼,随便答道:“字是写得不错,写了一手好赵字,只可惜用赵孟頫的字体,写谢枋得的绝命诗,未免太不相称了。”
  “这……我一时想不起来为什么?”
  “他们是同时候的人哪!赵孟頫投降了元朝,谢枋得跟元朝不合作,谢枋得死而有知,发现他的绝命诗竟是赵体字,不是太可笑了吗?”
  “啊!康先生说得是。我们浅学,都看不出来,真荒唐、真荒唐。”
  康有为笑着,有一点自得的神色。和尚问:
  “为什么一百年前这位和尚写了这手赵体字呢?这有什么道理吗?”“可有道理呢,一百年前正是乾隆时候,乾隆皇帝喜欢赵体字啊!所以流行赵体。再往前,乾隆的祖父父亲康熙皇帝雍正皇帝喜欢董其昌,所以当时又流行董其昌的字。一切都是上行下效,这是中国的特色。这也说明了,中国的许多事情,要办,都得从上面来。”
  “像乾隆皇帝喜欢赵孟頫的字,喜欢以外,大概也有政治作用吧?”
  “政治作用是很明显的。元朝是蒙古人,在汉人眼里是胡人。赵孟顺不但是汉人,而且是宋朝的皇族,元朝统治中国,有这么一个人来捧场,当然是很好的号召。乾隆皇帝是满洲人,在汉人眼里也是胡人,他当然也会援例利用赵孟頫,何况他真的喜欢赵孟頫的字呢。”
  “那么赵孟頫是汉奸了?”
  “奸不奸的问题要看用哪一种标准,如果用的是汉满蒙藏等各族都是中国人的标准,对中国人自己的种族来说,并无所谓好。并且,忠好问题也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那么黑白立刻分明。在一个人阅历较多一点以后,他有时难免会发现,人间许多对立的问题,如是非、正邪、善恶、好坏等等,并不都是很草率就能断定的。同时对立的情况,往往并不如想像中那样明显,对立的双方,可能有混同的成分、相似的成分,甚至还有完全相反的尴尬场面发生。中国正史中,从宋朝欧阳修主编的《新唐书》开始,有所谓‘奸臣’传,后来的正史,像《宋史》、《辽史》、《元史》、《明史》,纷纷援例,于是忠奸之分,在历史上和观念上,也就愈发显明。正史以外,中国的小说戏剧,对忠好的判决,影响极大。尤其在戏剧里,为了帮助观众有‘忠奸立判’的效果,‘红脸’和‘粉白脸’,也就应运而生。忠肝义胆的自然是勾红脸,如关公;权奸误国的自然是勾粉白脸,如曹操,这种分法俐落,固然给了观众不少方便,于施展爱憎之间,少掉了不少麻烦。但是一旦分错了,就对不起人了。试看《宋史》‘奸臣’传中被效上奸臣帽子的,有的根本不算奸臣,像赵嗣!而该戴奸臣帽子的,像史弥远,却又逍遥于‘奸臣’传之外!由此可见,忠奸问题,并不像书上和民间传说上所说那么简单。例如曹操,不但不是奸臣,并且是大英雄。曹操不是奸臣,还属容易翻案的。像冯道,就复杂得多了。冯道在五代乱世里,他不斤斤于狭义的忠好观念上,不管是哪朝哪代、不管是谁做皇帝,只要有利于老百姓,他都打交道。宋朝时候,唐质肃问王安石,说冯道‘为宰相,使天下易四姓、身事十主,此得为纯臣乎?’王安石认为当然是纯臣、是刮刮叫的了不起的大臣。王安石以伊尹为例,反驳说:‘伊尹五就汤、五就桀,正在安人而已。’贤者伊尹在商汤、夏粱间游走,目的不在对谁忠、对谁奸,而在照料老百姓。王安石认为冯道能委屈自己,‘屈身以安人’,这种行为,‘如诸佛菩萨行’,简直和佛和菩萨一样伟大呢!例如契丹打进中国,杀人屠城,无恶不作,中国的英雄豪杰,谁也保护不了老百姓,但是冯道却用巧妙的言词、大臣的雍容,说动了契丹皇帝,放中国人一马。欧阳修写《新五代史》虽然对冯道殊乏好评,但也不得不承认‘人皆以谓契丹不夷灭中国之人者,赖道一言之善也’!冯道能够以:一言之善’,从胡人手中,救活了干千万万中国百姓,这比别的救国者对老百姓实惠得多了。冯道这样与胡人合作,骂他是汉好,通吗?公道吗?”
  “用这种标准,谢枋得死得不是没有意义了?”和尚问。
  “谢枋得死的意义有他更高的价值标准,这种标准,是人为他信仰而死,这就是意义。至于他信仰的对不对,或值不值得为之一死,那是另一个问题。那种问题,往往时过境迁以后,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锗。例如谢枋得忠于宋朝,但宋朝怎么得天下的,宋朝的天下,得之于欺负孤儿寡妇之手,谢访得岂有不知道?所以,宋朝的开国之君,十足是篡位的不忠于先朝后周的大臣,不能不说是奸臣。这么说来,忠臣谢枋得,竟是为奸臣所篡夺到的政权而死,这样深究起来,不是死得太没意义了吗?”
  “谢枋得自己知道吗?”
  “我认为他知道,可是他不再深究下去。”
  “为什么?”
  “因为宋朝已经经过了十八代皇帝,经过了三百二十年的岁月,谢枋得本人在宋朝亡国十年以后才去死,他对三百三十年的旧账,要算也没法算。”
  “没法算就算了?”
  “也不是算了,真相是他根本就没想算。”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成了习惯。宋朝的三百二十年的天下、三百二十年的忠君教育,已经足以使任何人把这个政权视为当然,时间可以化非法为合法,忠臣是时间造出来的。时间不够,就不行。宋朝以前的五代,五十三年之间,五易国、八易姓、十三易君,短短五十三年中,走马换将如此,国家属于谁家的都不确定,又何来忠臣可言?事实上也没有忠君的必要。原因是那些君的统治朝代,都很短促,时间不够,谁要来忠你?但宋朝就不然了,宋朝时间够。时间够了,就行。”
  “你可以把狗关在屋里,但要它对你摇尾巴,时间不够,就不行。”小和尚忽然插上一句。
  和尚看小和尚一眼,小和尚低了头。康有为却说:
  “小师父的比喻,完全正确。人间的事,如果用低一点的标准去看,的确也不高。很多人的忠心耿耿,其实和狗一样,甚至还不如狗。”
  “刚才康先生说’忠臣是时问造出来的’,要多少时间才能造出来?”和尚问。
  “时间多少是无法硬定的,不过,有在同一时间里就出现‘谁都是忠’的肯定现象。忠奸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人的一个老问题。但是,真正会读古书的人,必然发现:中国传统中‘忠’的观念,其实有两个不同的方向:就是‘相对的忠’与‘绝对的忠’。伟大的晏子,在齐庄公被杀时候,不肯死难。他的理由很光明,他说:‘君为社稷死,(我)则死之;为社稷亡,(我)则亡之。若(君)为己死(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齐庄公既然是因为偷别人老婆而被本夫所杀,显然不是‘为社稷死’、‘为社稷亡’,对这种无道之君,国之大臣,是不会为他死难的,但他的‘私昵’,却可以为他死难。所谓‘私昵’,不是别的,就是统治者的家臣和走狗。中国‘忠’的观念,起源是很好玩的,在古文字中,根本没有‘忠’这个字,‘忠’字出现在春秋时期,但那时候的‘忠’,是‘委质为臣’式的‘忠,’、‘质’是雉、是野鸡,野鸡在古人眼中,是一种‘守介而死,不失其节,的象征,‘委质’就是表示对个人的效忠;‘臣’的原始意义是俘虏或奴隶,‘委质为臣’就是‘私昵’者对主子的效忠。这种‘忠’,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忠’。相对的,晏子所主张的‘忠’却是有条件的、是以统治者‘忠于民’做相对条件的、以大臣‘以道事君’做相对条件的,这种‘忠’,是‘相对的忠’。不幸的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相对的忠’的一系,未能正常的发展下去;而‘绝对的忠’一系,却被杠上开花,反常的演变变得愈来愈不成样子,直演变到三纲五常化的境地,‘君’变‘君父’、‘臣’变‘臣子’。于是,‘生我之门死我户’的‘私昵’之‘忠’,变成了中国‘忠’的观念的主流。就这样的,临难死节的要求,便成了中国传统思想的正宗。不过,这种思想的正宗,是经不得实事求是的。我举隋唐之间改朝换代的两个人物做例子。先似屈突通为例。
  隋文帝派屈突通到甘肃检查牧政,查到两万匹私马,隋文帝要杀主管马政的公务员一千五百人,屈突通说,为马杀人非仁政,他愿一死以为一千五百人请命,隋文帝听了他的话,不杀人了,还把他升了官。屈突通做官,执法很严,六亲不认,他的弟弟屈突盖也和他一样。当时流行的话说:‘宁食三年艾,不见屈突盖;宁食三年葱,不逢屈突通。’可见他的剽悍。唐高祖起兵的时候,屈突通正为隋朝守山西永济。他率部队去救京师长安,被唐高祖部队困住。唐军派他的家僮劝他投降,他不肯,把家僮杀了;又派他的儿子劝他投降,他也不肯,阵前骂他儿子说:‘以前同你是父子,今天是仇人了!’立刻下令用箭射他儿子。后来京师陷落,唐高祖部队派人去心战,屈突通的部队哗变,他下马向东南磕头大哭,说:‘我已经尽了全力,还是打败了,我对得起你皇帝了!’遂被部下解送到唐高祖面前。唐高祖说:‘何相见晚那?’劝他投降,屈突通说:‘我不能做到人臣该做到的,不能一死,所以被你抓到,实在丢脸。’唐高祖说:‘你是忠臣。’立刻派他做唐太宗的参谋总长。天下大定后,唐大宗在凌烟阁画二十四功臣像,屈突通也在内——屈突通被解释做是隋朝忠臣,也是唐朝忠臣,理由是惟其一心,虽跟两君也是忠臣。所以,屈突通死后,魏征提出屈突通是‘今号清白死不变者’,他的忠心可靠,为唐朝上下所钦服。但是,屈突通同时代的另一个例子,又有了讨论的余地,那就是尧君素。尧君素曾是屈突通的部下,屈突通投降后,跑去招降他,大家见了,两人都为之泪下。屈突通说:‘我的部队打垮了,但我加入的是义师,义师所至,天下莫不响应,事势已如此,你还是投降吧!’尧君素说:‘你是国家大臣,你怎么可以这样?你看你骑的马,还是上面赐给你的,你好意思还骑它吗?’屈突通辩白说:‘咳,君素,我已经尽过全力了!’尧君素说:‘我还未尽过啊!我还有力量可尽啊!’于是尧君素死守不降。唐朝部队在城下,抬出他太大来劝降,尧太太说:‘隋朝已经亡了,天命属意谁做皇帝也明白了,你干嘛跟自己过不去?’尧君素说:‘天下事,非妇人所知!’说了就给他太太一箭,把太太射倒。
  同时两个人,前面屈突通射儿子;后面尧君素射太太,中国的忠臣自己还没尽到忠,却先将家人做了血祭!在历史上,尧君素入了《隋书》,屈突通却进了《唐书》,同时代的人,分别编进了不同时代的历史,为什么呢?为的是尧君素为隋朝力屈而死,他是隋朝的人;屈突通为隋朝力屈而未死,他就不是隋朝的人了。但在情理上,屈突通尽过全力的纪录,却又无碍其为忠臣,这又怎么说通呢?合理的解释是:屈突通在尽过全力以后,他所效忠的对象,已不存在了;而新兴的统治力量,是天意与民意所归的。他所效忠的对象,也并不比新兴的统治力量进步。他再挣扎,也‘功未存于社稷,力无救于颠危’。所以,他就在新朝里为国尽忠了。”
  “那么,谢枋得的情形到底怎样解释呢?”和尚问。
  “我刚才说过,谢枋得死的意义在为信仰殉道。那种信仰,在时过境迁以后,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错。例如当时在他眼中,蒙古人不是中国人;他的国家观念,也不明确,他认为亡国,事实上亡的是宋朝赵家这一世系,中国好好的,并没有亡。但评论历史人物必须设身处地,以谢枋得当时的见解,他死得并非没有意义,我们尊敬他,是为了他为他的信仰殉道,而不是信仰的内容,因为那种内容,五六百年下来,早已都不成立。宋朝固然是中国人中国史,元朝也是中国人中国史。”
  “明朝清朝呢?”
  “也一样,像我头上这根辫子,两百四十多年前、满洲人入关,下剃发令,全国要十天内实行,不然就杀,所有汉人——除了你们和尚和女人外,都改汉人的发型,和满人一样了,当时也有人拒绝而被杀的,但两百四十年下来,一切都习惯了,不但习惯了——”康有为停了一下,两眼专看着小和尚,慢慢地补一句、“也会摇尾巴了!”
  小和尚笑起来,又低下了头。和尚也笑着。康有为继续说:
  “以两百四十年前的汉人见解,当时反对满洲人不能说不对,但是两百四十年以后,若还在用当时的理由,就不妥当了。两百四十年前,外国人没有打到中国的大门,汉人没见过真正的外国人,自然将满洲人当做外国人,现在知道真正的外国人是什么了,满洲人其实也是中国人。”
  “满洲人是皇族,不是和汉人不平等吗?满洲人政权不是腐败吗?”和尚问。
  “不平等归不平等、腐败归腐败,那是中国内部的矛盾问题。内部矛盾问题要在内部解决,但不论怎么看,我认为也不发生满汉的种族理由,在我眼中,满洲人是中国人,满洲人做皇帝是中国皇帝。就如同在冯道眼中,契丹人又何尝不是中国人,契丹人做皇帝又何尝不是中国皇帝,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谁管皇帝是胡人汉人?”
  “所以你要向满洲皇帝胡人皇帝上万言书?”
  “是。我上万言书,就表示我对这个政权所作所为不满意,但其中并没有满汉种族问题,两百四十年了,我并不认为还有这种老掉牙的问题。”
  “你这样想,你有没有想到,满洲人自己并不这样想严和尚突然用了这种反问。
  “这……这……倒很难说。不过从外表上、形式上,满洲人在一进关就宣布满汉通婚了,做官和行政权汉人也有份。至于骨子里的防范、排挤挤与特权,倒也很难避免。但我相信像皇上这种高层的满人,会识大体、会认清既然‘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又何必分满汉?要分也早该是历史了,如今两百四十多年了,不论是汉人、不论是满人,再在这个题目上闹来闹去,可真无理取闹了。”
  “这么说来,康先生是拥护清政府?”
  “谁对中国做好事,就拥护谁。清政府如果对中国做好事,为什么不拥护,现在这个政府已经两百四十多年了,这是一个很厚的基础,一个政府的基础有这么厚,不容易,要在这个厚基础上救中国,才更驾轻就熟。我只希望自己的救国办法能够上达皇帝,只可惜没人能转达。”
  “有没有这种人,照佛法说来,是一种因缘。因是‘先无其事而从彼生’、缘是‘素有其分而从彼起’,只要有够成因缘的条件,我想,康先生不但可以碰到这样代递万言书的人,和他有缘;并且说不定还和当今皇上有缘,而可以像王安石那样的得君行道。”“未来的事,实在无法逆料,但听了法师的指点,倒给了人不少希望。无论如何,因缘在法师和我之间,倒的确发生了,并且法师和小法师之间,甚至小法师和我之间,都是因缘。”
  康有为说着,望着小和尚,小和尚笑着。和尚也望着小和尚笑着,然后指着蛋,小和尚点点头,又吃起来了。和尚又请康有为吃蛋。康有为有点疑惑:
  “谢谢,怎么法师自己不吃?”
  “康先生晓得,出家人吃全斋,在严格的意义下,蛋也不该吃,我做到了。我自己不吃,可是我却赞成别人吃,所以我让普净他们吃。”
  “这跟吃素不违背吗?”
  “致斋在心,吃素是一种精神,精神影响了行为,一般人不了解,全弄错了。鱼和肉叫腥,臭菜——葱、蒜、韭菜等等——叫荤,大家以为荤是鱼和肉,所以吃斋只是不吃鱼和肉,而大吃臭菜,这是精神上先没了解吃素的真义;至于有的庙里大做素鸡素鸭,那简直是精神上完全在吃荤,一点也没吃素的本意了。”
  “照师父这样说,我想我也最好不吃蛋。”普净说。
  “你要吃。你年轻,你需要营养。”
  “可是我和师父一样是出家人。”
  “你还不能算。十四岁到十九岁只是应法沙弥,你还不能算是正式和尚。”和尚以开玩笑的语气说。
  “那我什么时候算?”
  “你不一定要算。”
  “为什么?”
  “因为你不一定要在庙里长住。”
  普净紧张起来,咬住下唇,握紧了左手,把拇指压在食指下面。那是他的一个习惯,一紧张,就要这样。他两眼直望着和尚,轻轻问:
  “师父的意思是说,有一天可能不要我了?”
  “不是,当然不是。”和尚温和他说,放下筷子,伸手握住普净的左手,“师父只是觉得,做和尚的目的在救世,救世的方法很多,住在庙里,并不一定是好方法,至少不是唯一的方法。”
  “师父自己呢?”
  “我的情形有点不同。”
  “怎么不同?”
  “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只能说,我是三十岁以后才出家的。三十岁以前,我虽对佛典小有研究、可是并不是和尚。你不知道我三十岁以前的历史,有一天你会知道。”和尚说到这里,有一点凄然,不想再说了。
  这时康有为插话进来:
  “我以为法师从小就做了和尚,照法师年纪看来,原来不过才几年的事。”
  “也不是几年了,你看我几岁?我四十一了。我已经做了十一年和尚了。”
  “十一年?我不晓得师父做和尚才只不过做了十一年。”普净说。
  “只是十一年。”和尚淡淡他说。
  “一直在这庙里?”康有为间。
  “一直在这庙里。这庙跟我祖先一直有渊源,当年先祖半夜里偷把袁督师的尸体装进棺材,从刑场偷运出来,就先运到这庙上。半夜偷偷为袁督师做了佛事,运到了广东义园,秘密埋葬。当时先祖跟庙里的当家和尚有交情,当家和尚也仰慕袁督师的为人,所以很愿意为袁督师做佛事。此后我家世世代代,有任何佛事都在这庙上做。十一年前我出家,自然也就在这庙上。因为这庙在北京不算吃得开的庙,所以和尚不多、流动性也大,我竟能在十一年里熬上了当家和尚。”
  “盖这个庙的原因,本来就是追念为东北边疆死难的中国人的,袁督师也是为同一个理由而死,在这庙上做佛事,倒也真正名副其实。”
  “康先生注意到的这点,我还没注意到,康先生提醒了我,这也许是当年当家和尚愿做佛事的另一个理由。”
  “当时庙上为袁督师立了牌位吗?”
  “当时哪里敢,当时袁督师的罪名是通敌,通关外的满洲人,以叛乱罪处死,谁敢同情他?”
  “袁督师死在崇祯三年,十四年后,明朝亡了,满洲人进了关,对这位所谓勾结他们的袁督师,采取什么态度?”
  “清朝明明知道这是冤狱,这是他们反间计的成功,但不太说得出口,因为一来用这反间计太卑鄙了,二来为袁督师昭雪即等于宣传他是抵抗满洲的英雄,对入关的满洲人,当然不妥,所以袁督师的殉国真相,一直讳莫如深。袁督师生前有两句诗:‘功高明主眷,心苦后人知,’功是高了,可是皇帝一点也不明,反而把他当卖国贼给杀了;心是苦了,可是后人又知道多少呢?两百五十年了,一位为国冤死的英雄还不能被公开昭雪,公道何在啊?”
  “袁督师的不幸是,他生前死后正好碰上明清两个朝代,明朝说他是清朝的,清朝说他是明朝的,结果明朝又亡了,没法替他公开昭雪;随后又两百多年清朝的天下,未便公开昭雪,才出现这么大的一幅谑画。人生际遇真不可知啊,个人在群体斗争的夹缝中,为群体牺牲了还不说,竟还牺牲得不明不白,死后盖棺都不能公开论定。为什么群体对个人这样残忍?”
  “个人只有和群体的大多数一起浮沉,才能兔于被残忍对待,个人太优秀了、太特立独行了,就容易遭到群体的迫害,群体是最残忍的,个人比较好,群体比个人不是更好就是更坏,群体比个人极端得多。所以,优秀的个人如果优秀得过分,就得准备付出惨痛的代价给群体,作为‘冒犯费’。所以,许多优秀的个人为群体做事,必须事先就得抱有最后还得被群体出卖的危险。我想,当年的袁督师一定多少有这种认识,他的前任熊廷弼刚被冤枉杀掉,他怎能不知道?知道还来跳火坑,自然就表示他已有为群体而牺牲个人的准备。话说到这里,我想到你康先生,你想救中国吗?你想走这条路,你就不得不先做一番准备,群体是健忘的、是非不定的、忘恩负义的、残忍的。愈是伟大的民族,愈有这些特色。所以,有一天,当你遭受了这种待遇,你可能变得爱中国,但却不爱中国人。那时候,请你记得我的话,群体就是这样的,你不要奢求,你求仁得仁就好了,一笑而死吧。群体会歌颂你,那也在二百五十年以后,像我们歌颂袁督师一样,谈起我们这位广东老乡袁崇焕,想起他、怀念他、到他坟上凭吊凭吊他,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了。”
  和尚说完了一席话,康有为点点头,表情有一点凄楚,没再接话。这时候,小和尚开口了:
  “师父,您刚才说您当和尚只当了十一年;而您现在四十一,十一年前正好三十岁,三十岁以前您做什么?”
  和尚一听,脸上的安详顿时失掉了,两道浓眉紧紧皱起,他一对精明的眼睛从小和尚脸上转向窗外,又转向天空,整个房间忽然变成死寂,没有一点声音。康有为静坐不动,他只感到一股丁香的气息,阵阵从他鼻子里吸进,这一点呼吸的感觉,使他觉得在死寂中有一种生机。他只动眼珠,斜看了一下小和尚,小和尚已低下了头,两眼凝视着空了的饭碗,右手拇食指交互轻摸着碗边,没有任何别的动作。
  过了很久,康有为终于轻轻地用两手挪开椅子,欠起身来。“打扰得大久了,师父。”和尚醒过来,望着他。康有为补了一句,“我也该告辞了。”
  “还早啊,康先生。”和尚赶忙说着,站了起来,“喝杯茶再走。来,我们到前面客房坐,喝杯茶。来,普净,一起来,等一下再收拾桌子。”
  客房很小,简单的摆设,朝南是一面窗,窗台下摆着长太师椅,太师椅两边夹着茶几。茶几两边转成直角,各有太师椅一张,分别东向西向。北面墙上有书橱,橱上全是佛经。橱中间伸出一张方桌,上面有文具,两边有椅子,看来好像是客房兼做书房。后面墙上最招眼的是一卷条幅,写着魏之璓游悯忠寺诗:
  琳宫深邃柏苍苍,
  忏佛台因古国殇。
  妙法有源逢圣世,
  孤忠堪悯惜唐皇。
  老僧戒约温而厉,
  游客心情慨以慷。
  莫向残碑说安史,
  景山鼙鼓更凄凉。
  康有为站在这幅字的前面,深深地被诗句吸引住。唐朝太宗盖这悯忠寺后一百年,安禄山史思明这些将军们坐镇北京,曾在悯忠寺盖了两座大塔,后来安禄山史思明叛乱,几乎将唐朝推翻,幸亏唐朝引用外国兵平乱,安禄山史思明又一再内讧,才算保住了唐朝江山。但一百多年后,唐朝还是完了、安禄山也早被杀了、史思明也早被杀了,只是他们留下的两座高塔还凄凉地存在。又一百年过去了、又一百年过去了、又一百年过去了,塔终于倒了,也不知什么时候,只留下断垒残碑。诗人来了,向残碑说安史,想到大唐帝国的一世雄风,不论是帝王豪杰、不论是骄兵悍将,都云散烟消了,安禄山史思明固然尸骨无存,就是盖悯忠寺的唐大宗的陵寝,也早被翻开了。一幅大唐帝国的烟云,在中国各处,都散开着、流失着,但在小小的这座悯忠寺里,却微妙地相聚着、衔接着。悯忠寺太小了,小得没有人注意,但从有心人眼里、从诗人笔下,它象征的竟是那么深远、那么凄凉。诗人从一粒沙里能看到世界、从一朵花里能看到天国,又何况悯忠寺,它有这么多的尘沙与花草。从悯忠寺里,诗人可以看到那万马奔腾、看到那中国先民的经营与破坏、欢笑与眼泪、生命与死亡,和死亡以后金歹的追念,乃至于金石本身的变成残碑断垒。唐代过去了,五代又来;五代过去了,宋代又来;宋代过去了,元代又来;元代过去了,明代又来。明代老了,明代的光芒已经黯淡,进入黑夜,黑夜里,悯忠寺的庙门偷开了,迎进袁崇焕的孤棺;袁崇焕进入孤棺以后十四年,把他杀死在刑场的明朝皇帝,竟也在鼙鼓声里,凄凉地走上景山,吊死在树上。诗人写下了“景山鼙鼓更凄凉”的句子,只有从有心人眼里、从诗人笔下,一切才是若亡而实在。
  若亡而实在。看起来好像过去了,其实没有、其实还在那儿。中国的哲学家早就提出“景不徙”、“影不移”的论证。在一处空间里,不断的有人和活动的留影,留影处处在改换,后影已非前影,前影虽然看不见了,其实仍在原来地方。任何空间、任何古迹、任何残碑断垒,愈有历史性的遗存,愈有这种层层相因的留影,只有空间、只有古迹、只有残碑断垒,只有它们才一幕幕面对了人世的兴亡。时间在它们面前排队走过,它们是时间的检阅者、是历史的证人,这一真相,诗人感触最深,诗人把他的感触留在纸上,纸挂在墙上,也做了新的留影。从诗人留影到纸,从纸反投这种留影到后人,又是一套完整的轮回。
  “这首七律写得真好。”康有为好像刚刚醒来,赞美刚刚做的一个梦,“它把我要说的,都说出来了。”他侧过头来,看到和尚静静地望着他,仿佛对他的心境,有着同样的印证。最后,和尚指着北面的桌子:
  “我们备有纸笔,也想请康先生为我们庙上留点纪念。”
  “法师一番盛意,我却之不恭,可是答应了又未免大胆。”康有为笑着。
  “哪里的话。康先生好古敏求,书法一定不凡,能为我们留点雪泥鸿爪,千百年后,也是悯忠寺的一件特藏……”
  “法师说得太远了、太远了。法师这样看得起我,我很感知遇。写字是小技,中国人为它消磨了不少青春,但为了养性和联谊,写字倒也不是坏事。既然法师一定要我写点字留做纪念,我也不怕写不好,恭敬不如从命,好在是留做纪念。”于是,康有为就走到桌边,坐下来,在一张玉版宣纸上,慢慢写下
  丁香体柔弱,
  乱结枝犹垫。
  细叶带浮毛,
  疏花披素艳。
  深栽小斋后,
  庶使幽人占。
  晚随兰麝中,
  休怀粉身念。
  最后小字写上:“杜少陵江头五咏丁香。己丑正月,南海康有为。”康有为落笔写下第一行的时候,和尚的脸上就露出惊喜。全部写完了,和尚看了又看,大为欣赏。康有为的字写得太好了,笔情纵姿,气象万千,雄浑之中,又自成家法,风格独具。和尚说:
  “一看康先生落笔,就知道康先生在碑上下过大功夫。康先生此生光凭书法,就可以不朽了,又何必槁政治呢?哈哈哈。”
  “古人说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并没说‘立书法’可以不朽啊!”康有为笑着说,“就算能从书法上得到不朽,那又算什么本领啊?对国计民生又有什么好处啊?”和尚点点头,“康先生志在救世,真是佛心。但无论如何,字的确是好。康先生博闻强记,随手写出杜甫的丁香诗,来配上我们以丁香出名的悯忠寺,真是太好了!普净你看,康先生写得多好!”
  小和尚站在后面,好奇地瞧着,经师父一特别叫出,也就加入了:
  “师父,这诗大概的意思是什么?”
  和尚说:“诗和佛法一样,有许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中国一句说诗的话叫‘诗无达诂’,就是说,诗没有确定的解释,甲可有甲的解释、乙可有乙的解释,康先生,你说是不是?”
  “师父说得是。”康有为点着头。
  “但是杜甫写这首诗,大概的意思还是可以感觉到的,照我的解释,全诗大意该是:丁香很柔弱,结子又多,叶子和花都漂亮,但是是素色中的美丽,不是艳丽的。把丁香种在房子后面,为了是给有思想的人欣赏。丁香自己呢?它早晚像兰麝一样发出芳香,但却不必想到自己会磨成粉的。整首诗的意思是,一个柔弱美丽的生物,它该知道自己的特质,完成自我,虽然自我的最后完成恐怕是粉身碎骨,也不必多想了!噢,康先生,你看我有没有弄拧这首好诗,我胡乱解释的,可算不太离谱?”
  “解释得好、解释得好。我认为这首诗也该这么解释。杜甫写这首诗,意思是积极的,在写一种柔弱的生物,也有坚强的特质。大家以为雄壮的松树柏树岁寒而知后凋,没注意到柔弱的丁香也是有这种坚强的特性。丁香一辈子,生前死后都发出了它的特质,虽然长得一点也不雄壮。所以,大事不全是强者做的,弱者也可以做不小的事,如果结局是粉身碎骨,弱者也许不敢做。但如果‘休怀粉身念’,不必多想它,最后弱者做出的功德,也不一定小呢。”
  “愈解释得愈妙了!”和尚说,“杜甫先生当惊知己于千古——引康先生为知己。”
  “引佘法师为知己。”康有为补上一句。
  “引我们为知己。”两人不约而同。
  大家都笑起来。小和尚看着诗,点着头。
  喝过了茶,康有为起身告辞:“我南下回乡时候,法师可有什么在家乡要办的,我可以代劳。”
  “没有、没有。家乡离我,不论在空间上时间上,都太远了。北京城就是这么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它使你觉得,它就是你的家乡。”
  这时候,一位管事的走进来,向和尚说:“永庆寺的和尚在外边,说想同我们一齐到万寿寺为李总管的母亲做佛事,怎么回他话?”
  和尚苦笑了一下,摇摇头:“好,请他等一下,我亲自同他说”
  和尚和小和尚直送康有为到庙门。到了门口,互相道别。康有为走了几步,忽然和尚叫住了他:“街那边的谢文节祠去过了吗?”康有为说没有。和尚说:“不妨去一下,康先生要想多体会谢枋得殉国的真相,那个地方,也该走一走。”
第四章 西太后
  北京城西北角的城门叫西直门,出了西直门.一条河一直向西。、顺着河上去,再往前走七里水路,右岸就是大名鼎鼎的万寿寺。
  万寿寺建于十六世纪的一五七七年,那年是明朝第十三个皇帝神宗万历五年。这座庙,是当时宦官冯保盖的。盖的时候,明朝国库很富,所以先天很足,盖得很气派。中间大延寿殿五楹,两边罗汉殿各九楹。后面的藏经阁很高,左右韦驮达摩殿各三楹。在这座大庙兴建以前一百七十年,明朝的第三个皇帝成祖,由于政治和尚姚广孝帮他篡了侄子的宝座,而当了皇帝,他感谢姚和尚,特叫姚和尚监造铸了一座直径一丈二尺、重量八万七千斤的大铜钟,叫“华严钟”,因为钟上由沈度写了《华严经》八十一卷全文和金刚般若三十二分字,刻了上去,成祖叫六个和尚每天一个字一个字去敲,“字字皆声”。全部敲完,“华严一转,般若一转”。明神宗盖万寿寺,把这座大钟悬为特色,也敲个不停,直到他孙子熹宗时代,才算停止。钟声停了,明朝跟着也就亡了。
  清朝起来以后一百年,第四个皇帝高宗乾隆皇帝、在乾隆十六年(一七五一),把这座大钟搬到西直门外的觉生寺,在寺后院为它盖了钟楼。可是,从此以后,这座篡劲十足不安于室的大钟,却篡了觉生寺的名字——北京人都不叫觉生寺了,都叫大钟寺了。
  大钟搬走了,万寿寺松了一口气,可以重新布置它的法相,迎接新的统治者了。过去在明朝时候,明朝统治者就来巡视过,在庙上吃饭休息,使它引为殊荣。明朝统治者和宦官盖了它,它的身世,一开始就跟统治者和宦官结下因缘。这样下来,在它三百岁生日的时候,它又跟清朝统治者和宦官搭上了线——统治者是西大后,宦官是李莲英,就是李总管。
  从万寿寺前面的河上再转向西北,到了离西直门二十里的地方,就是万寿山。万寿山本来叫瓮山,乾隆皇帝在把大钟搬到觉生寺的同一年,他为了庆祝他母亲六十岁生日,把瓮山改名叫万寿山。山前面有个湖,叫西湖,乾隆皇帝也把它挖大挖深了一倍,改叫昆明湖,这个地方是北京的大水库,北京的水源,一部分就是从这边来的。清朝不但把它作为水库,还把它作为海军的一座训练营,找了许多福建人来演习水操;湖改为昆明湖,意思就是纪念汉武帝讨伐西南夷的昆明国的事。那一次,汉武帝想打昆明国,因为昆明国有滇池,需要海战。汉武帝为求逼真,在国都长安西南,仿造了一个昆明池,做军事演习。清朝乾隆皇帝为这个湖取了这个名字,用意是很明显的。
  万寿山昆明湖不但是北京的水库和海军训练营,而且是清朝皇家的郊区大花园。这地方山水总称好山园,乾隆皇帝改名叫清漪园。这个清漪园,虽然大到圆周十六点四八里(八点二四公里),可是还不算是排名第一的皇家花园。排名第一的是在它东北圆周二十多里的圆明园。圆明园是世界上第一名的皇家花园,它从清朝一成立,就开始修建,到了乾隆皇帝时代,又全力经营了六十年,天天在修。它不纯粹是中国建筑,里面还有西方传教士几十年的心血,见过西方皇家花园的传教士,说它是“万园之园”。它的风景有一百多处,有东方的、有西方的、有仙境、有佛境,它不只一座皇宫,而是由长廊走道连接起来的百多座皇宫。据估计,每一座官殿,不包括里面的装饰,建造费用就值当时四百万法郎。这样比起来,长度只有半公里的法国凡尔赛宫简直不敢看它一眼。
  中国的皇帝,喜欢圆明园远超过北京城里的皇宫,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住在圆明园里。因此,圆明园实际上,就变成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它有五千多军人防守,里面却没有百姓,有百姓也是扮演的。皇帝高兴,一声令下,所有的宫女太监等等都化装起来,扮演成法曹、商人、工人、卖艺的、说书的、小偷各行各业在有衙门、有商店、有市场、有码头、有旅馆、有监狱种种地方,各司其业,你来我往,热闹非凡。这是中国式的化装舞会,远从纪元前二世纪便流行在中国皇官里,有时候皇帝也亲自加入,扮演成商人等等,与左右同乐,学做老百姓开心。他们整个是另一个阶级——把老百姓关在十八道金碧辉煌的宫门外面,然后在里面装做老百姓的阶级。
  乾隆皇帝以后的清朝,开始衰弱,穷苦的老百姓已有造反的行为。乾隆皇帝的儿子,清朝第五个皇帝仁宗嘉庆皇帝,在他即位第四年,开始调查他父亲当政时代的贪官,其中有一个叫和坤的,家产被查抄后,财富竟等于全中国岁入总额的十倍!嘉庆皇帝面临的困难还算是幸运的——他只碰到内忧,他的儿子宣宗道光皇帝即位,竟在更严重的内忧以外,又首次遭到白种人的外患——鸦片战争败给了英国。一八四二年的南京条约起,给了洋鬼子领事裁判权、内河航行权、最惠国待遇、关税的控制、租界的范围、通商的港口、大量的军费赔偿和香港的领土。这是中国三千年来从来没有过的屈辱和变局。中国人简直无法适应。拖了十五年,道光皇帝的儿子文宗咸丰皇帝在位的第七年(一八五七),终于起了大冲突,英国法国的联军攻陷了广州,俘虏了所谓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颟顸总督叶名琛,然后又联合美、俄两国向北方进军。清朝政府没办法,于第二年,只有进一步的赔款、进一步的丧权辱国、进一步的签订不平等条约——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签字后的第二年,英国法国派人到北京换约,为了上岸的地点和人数不照中国舰定和国际公法,双方发生冲突。英国突然发炮轰击大沽炮台,守军还击,居然打沉了四条英国船,打死了八十九个英国人。于是引起了新的战争。咸丰十年(一八六0),英法联军在中国登陆,向北京进军,中国人打不过,三十岁的咸丰皇帝从圆明园里出走,避难到热河去。英法联军进了圆明园,开始大抢特抢,一个英国军官追记这抢劫说,当时大家抢疯了,甚至法国兵把英国已经抢到手里要“留给女皇”的东西,也给抢走了。另一个英国军官追记说,每个人都快乐极了,甚至连门都不开,一律用脚去踢;他们用珍本图书去点烟、枪击了所有的镜子、把维纳斯雕像给装上胡须,当做棒击木偶游戏的脑袋……这些文明人,他们毁掉了搬不走的中国的一切,甚至连他们自己的维纳斯,也要乱棒打这就是说,这些文明人,抢还不够,他们还要破坏。最后。英国人居然主张破坏还不够,要烧掉圆明园,以作为中国对外国不文明行为的惩罚。这种决定,当时法国人认为,如果一烧,吓跑了中国政府主持签约的人,反倒不好,所以不肯参加,但英国人坚持要用这种更不文明的方式,来表达他们有海盗传统的文明。英国人派了一师人担任纵火,当时的惨相,据一个英国人追记说,十月十八日,圆明园和附近所有的宫殿,都一齐架火烧起来。烧了两天两夜,黑烟仿佛一张幔子,随着大风,蜿蜿蜒蜒,到了北京,黑云压城。日光掩没,看起来,好像“一段长期的日蚀”。
  当时中国的和谈代表,皇帝的弟弟恭亲王,曾经向英国法国说,你们既然是文明大国,这样做,根据的是什么?请告诉我,你们国家和我的国家,争执的是什么?
  何人答得出这种问题呢?
  “一段长期的日蚀!”
  文明国家的军队烧圆明园,烧出兴致来了,顺便把附近玉泉山的静明园、香山的静宜园等四十四处风景、八十一间铜殿,都给烧了,同时万寿山昆明湖的清游园,也一齐灰化在火海里了。这次进军北京的战争,英国死了十三个人,伤了十三个人;法国死了七个人,伤了六个人。中国答应赔五十万两银子,法国人同意了,英国人还不肯,他们放火烧圆明园,园中三百多中国人都烧死在里面,为了洋人二十条人命,中国人战死的、烧死的、自杀的,已经不知多出几百倍了。
  不幸的报告,终于传到热河,咸丰皇帝吐了血。
  咸丰皇帝在圆明园的时候,有四个汉族女人分住四座花园宫殿,叫牡丹春、海棠春、武陵春、杏花春,外加上一个满族女人,住在天地一家春,被称为“五春共度”。这个满族女人,姓叶赫那拉氏,名叫兰儿,为他生下一个儿子,他死的时候,这小孩只有六岁,继位做了皇帝,就是清朝第八个皇帝——穆宗同治皇帝。
  满族女人刚进皇宫的时候,地位很低。她早年的身世,很费猜疑。官书上记载她是满族人,她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做过中级官吏,三代的官场地位都不高。她三岁的时候,父亲就死在安徽。十六岁以前,一直住在南方,传说她根本就是汉人,籍贯广东,父亲姓周,是一个下级军官,因犯罪被杀,她给转卖到满族人惠征家里做了环,就这样冒充起满族人来。十六岁后,她和妹妹北上,被当宫女选进皇宫,住在圆明园。因为她在南方住得久,会唱南方的流行歌曲,被皇帝注意到,于是开始晋级。当时皇宫女人的级位是:最高级是皇帝的祖母,就是圣祖母——太皇太后;第二级是皇帝的母亲,就是圣母——皇太后;第三级是皇帝的大太太——皇后;第四级是皇贵妃,是姨太大的头儿;第五级是贵妃,等于二姨太,两个;第六级是妃,等于三姨太,四个;第七级是嫔,等于四姨太,六个;第八级是贵入,等于五姨太,人数不定;第九级是常在,等于六姨太,人数不定;第十级是答应,等于七姨太,人数不定;第十一级是宫女,人数不定。宫女只算是丫环,还不够资格做姨太太,要被皇帝看中,有了性行为才能升级做姨太太。清朝的宫女约在两千人以下,在中国朝代里,还算是少的,因为唐朝有过四万人的记录。专制时代帝王的横淫,光此一件事,就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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