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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神对话Ⅲ

_12 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美)
  我所要指出的是:灵魂永远都会背叛加在它身上的任何局限。任何局限。人类史上所发生的一切革命,都是因此点燃;使男人离开他的太太的革命,也是如此点燃;太太突然离开丈夫(这也常常发生),也是由此点燃。
  当然,你不是在为清除一切行为限制在辩护吧!因为这会变成行为的无政府状态。社会大乱。你一定不是在倡导“婚外情”——或开放式婚姻,天哪?!
  我即不鼓励,也不不鼓励任何事。我不“赞成”或“反对”任何事情。人类一直想要把我弄成是“赞成”或“反对”什么的神,可是我不是。
  我只想观察什么是什么。我只是看着你们创造自己的对与错系统。赞成与反对系统,看看你们现在的观念符不符合你们对自己的物种,对自己个人所想要、所选择的目标。
  至于“开放婚姻”。我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你们自己的态度则依你们想由婚姻得到什么而定。这又决定于你们想在“婚姻”中创造什么样的自己。因为我已说过,每一个行为都在定义你自己。
  凡做决定,一定要先确定自己是否问对了问题。比如,关于所谓“开放婚姻”,该问的问题不是“我们两方是否都可跟婚外者有性接触?”,而是“在婚姻的体验中我是谁,我们是谁?”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在人生最大问题的答案中找到:在跟任何事物,一切事物的关系中,我是谁,我选择自己是谁?
  在这三部曲中,我已一说再说,这是对一切问题的答案。
  神哪,你真使我受挫。因为这个答案太宽太大了,等于根本没有回答任何问题。
  哦,真的?那么,你对这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
  照这几本书的说法——照你在这几本书所似乎说的——我是“爱”。这就是我真正是谁。
  好的很!你学到了!对。你是爱。爱是一切所有。所以你是爱,我是爱,没有任何东西不是爱。
  那恐惧又怎么说?
  恐惧是你所不是的。恐惧是那看起来如真的假像。恐惧是爱的反面,是你在你的实相中创造出来的,好让你去体验你是什么。
  在你存在的相对世界中,情况就是如此:如果没有你所不是的,则你所是的……也就不是(不存在)。
  是了,是了,这已经在我们的对话中说过好多次。但你似乎忽视了我的抱怨。我是说,对于我们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爱)是如此的迂阔,以致几乎没有回答任何问题。你说它是所有的问题的答案,我却说它一个都没有回答——更不用说“婚姻应当是开放的吗”这个特殊的问题了。
  如果你真的认为如此,那是因为你还不知道爱是什么。
  那有人知道吗?人类自从时间之始,就在想把爱搞清楚。
  时间并不存在。
  我知道,我知道。那只是一个说法。
  让我想想看,能不能用你们的“说法”来解释爱是什么。
  太棒了!
  我第一个想到的形容词是“没有限制的”。一个东西如果是爱,它就不是有限制的。
  这跟我们刚刚开始讨论这个问题时说的一样。我们在团团转。
  团团转是好的。不要贬抑它。继续转。继续围着问题转。转,没什么不好。反复是好的。再说、再看,是好的。
  我有时候会变得不耐烦。
  有时候 ?真好玩!
  好吧,好吧,请继续说。
  爱,是那没有限制的。它没有始,也没有终。没有前,也没有后。爱永远是(存在):现在是,过去是,未来是。
  所以爱也是永远,它是永远的实相。
  现在回到前面用过的另一个词:自由。如果爱是没有限制,是永远,则它就是……自由。爱,是那完全自由的。
  在人类的实相中,你们会发现你们一直在寻求去爱,寻求被爱。你们会发现你们总是渴望着爱是不受限制的。你们会发现你们总是希望能够自由的表达爱。
  在每次爱的经验中,你们都寻求自由、不受限制的永恒。你可能未能总是获得,但却一直寻求。你们寻求它,因为这就是爱,在你们内心深处你们知道;因为你们就是爱;借着爱的表达,你们在寻求去认识和体验你们是什么,是谁。
  你们是生命在表达生命,爱在表达爱,神在表达神。
  所以,这些字眼都是同义词。它们都是同一个东西:
  神
  生命
  爱
  没有限制
  永恒
  自由
  凡不是其中任何一个的,就不是其他任何一个。
  你们是所有这些东西,你们会寻求去体验自己是所有这些东西;只是早晚而已。
  什么意思——“早晚而已”?
  看你们何时摆脱恐惧而已。我已说过,恐惧是显得真实的假相。它是你们所不是的。
  当你们透过了你们所不是体验后,你们将寻求体验你们所是的。
  谁想要体验恐惧呢?
  没有人想要;但你们被教导要恐惧。
  小孩不知道恐怕。他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做。小孩也不会觉得缺乏自由。她以为她可以爱每个人。小孩也不认为自己缺乏生命。孩子们以为自己可以永远活下去——而那像孩子一样行动的人,以为没有什么可以伤害他。小孩也不知道什么是邪恶的——一直到他被大人教导什么是邪恶的以后。
  所以,小孩可以光着屁股跑来跑去,见到人就抱,完全没有想到这有什么不对。如果大人们能够如此,多好!
  不过,这是孩子,他们这样做有天真的美。大人不可能再回到这种天真状态,因为“光着屁股”总是跟性有关。
  是啊。当然了,神禁止天真而自由的去体验那“跟性有关”的事。
  确实,神禁止这样。亚当、夏娃光着身子在伊甸园中快快乐乐的跑来跑去,一直到有一天,夏娃吃了树上的果子——善恶知识之树的果子。于是你就惩罚我们走入我们现在的状态,因为我们都带有那原罪。
  我没做这种事。
  我知道。但是我必须在这里挖苦一下建制化的宗教。
  能避免就避免。
  好。我会。建制化的宗教人士满缺乏幽默感的。
  你又来了。
  抱歉。
  我是说……你们想要体验爱的没有限制、爱的永恒与自由。婚姻制度是你们想寻求永恒的方式。借着婚姻,你们协议成为终身伴侣。却很少能造成那“没有限制”和“自由”的爱。
  为什么?如果婚姻是自由选择的,那不是自由的表现吗?不跟你的妻子以外的人有性,以此来表明爱,这不是限制,而是选择。选择不是限制,而是自由的展开。
  当那仍旧是选择时——没错。
  哼,必须是。因为那是承诺。
  这就是麻烦开始之处。
  请说明。
  你看,有时候你会想在跟人的关系中体验很高的特殊性。对你来说,并非某人比别人更特殊,而是你选择此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某个人的爱——你的爱原是对一切人、对生命的深沉的爱。
  你对某个人将此爱表达出来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你不可能对两个人用完全相同的方式表示爱。因为你是原创性的造物,也是原创性的创造者。你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原创性的。任何的意念、言词和行为,都不可能是重复的。你无法重复。你只能原创。
  你知道为什么没有两片雪花相同吗?因为不可能。“创造”不是“重复”,创造者只能创造。
  这是何以没有两片雪花相同,没有两个人相同,没有两个意念相同,没有两个关系相同,没有任何两个东西相同了。
  这宇宙——以及其中的任何东西——是以独特的样子存在;无物与之真正相像。
  这又是神圣二分法了。样样东西都是独特的,而样样东西又都是一个。
  正是。你每根手指头都不一样,却都是同一双手。你屋子里的空气就是任何地方都一样的空气,但每个房间的又都不一样,感觉到明显的不同。
  人也如此。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没有两个相同,因此即使你想要,也无法以相同的方式爱两个人;而且你也不会想要,因为爱是对独特之物的独特回应。
  因此,当你对某人表示爱,你是以不可能对他人相同的方式表示。你的一思、一言、一行——你的回应——实际上是不可能重复的。每次都不一样……正如你对之产生这些感受的人,个个都不一样。
  如果你想要独独对某人表示这特殊的感受,那么,就如你说的,选择它就是了。去表达,去承认,去宣示。但你的宣示要时时刻刻都是自由的,而非义务。因为真正的爱永远是自由的,在爱的领域中,没有义务存在的余地。
  如果你将你以特殊方式对唯一对象的爱视为神圣承诺,永不可毁,则将有一天你会感到此承诺是义务——你将为之恼怒。然而,如果你不将它视为承诺,一言无悔,却视为随时随地所做的自由选择,则恼怒之念永不致来临。
  记住:神圣承诺只有一个:去表达、去实践你的真实相。一切其他的承诺都是对自由的毁弃,不可能是神圣的。因为自由就是你之所以为你。如果你毁弃自由,你就像丧失了你的本我。那不是神圣,那是亵渎。
  13、只有两颗心才能宣布的事
  哟!这些话让人很难以消受。
  你是在说我们永远不该做承诺——我们永远不该对任何人承诺任何事?
  以你们大部分人的生活而言,你们每件承诺中都含有谎言的成分。谎言在于你们以为知道明天你们对某件事会有某种感觉,或者明天会做某件事。但如果你们以反应(reactive)的方式来过活——你们大部分人正是如此——则你们就不可能知道明天会怎么感觉,怎么做。只有那以创造的方式过活的人,才能在诺言中不含谎言。
  创造性的生命能够知道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他们对某件事会有什么感觉,因为他们是去创造他们的感觉,而不只是去经验。
  只有到了你能创造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预言你的未来。只有到了你能预言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真的做承诺。
  然而,即使那能够创造、能够预言未来的人,也有权改变。改变,是一切生物的基本权利。其实,那不仅是“权利”,因为“权利”是被赋予的东西,“改变”却是那本是的东西。
  改变即本是(IS)。
  你即是改变。
  这不能被给与。你即是它。
  由于你是“变”——由于变是你唯一的恒常之物——你就不可能有信守的去承诺你永远一样。
  你是说宇宙中没有恒常之物?在一切的创造行为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恒常不变的?
  你们所称为的生命历程,是一种再创造历程。生命中的一切都在每一个当下不断的再创造它的自身。在这个历程中,“同一”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某个东西是同一的,它就完全不能改变。“同一”固然不可能,“相似”却不可能。在改变的历程中产生的结果与原先的样子相似,则是可能的。
  当创造产生很相似的结果,你们就称为同一。从你们有限而粗略的角度看,那就是同一。
  因此,以人类的用语来说,宇宙显得很恒常。也就是说。事物看起来相似,行动相似,反应相似。你们在此处看到的是恒常。
  这很好,因为提供了一个架构,让你们可以在其中思考和体验你们在物质界的生存状态。
  不过,我告诉你:从一切生命——物质界生命和非物质界生命——的视角来看,恒常的表象就会消失。事事物物都会以它们真正的样子——也就是恒常在变——来被体会。
  你是说,改变有时这般微妙,以致在我们不甚明察的眼光看来,它们显得没变——有时显得完全一样——而事实并非如此?
  完全对。
  没有“同卵双生儿”这种东西。
  完全对。你说得很妙。
  但我们可以用非常相似的样子将自己重新创造,以致产生出“恒常”的效果。
  没错。
  在与人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做到这一步——以我们是谁、我们如何做事为人而定。
  是的——不过,你们大部分人会发现,这很难做到。
  因为真正的恒常(这不同于看起来的恒常)违背自然律;这是我们刚刚说过的。即使要创造看起来一样的表象,也非大师莫辨呢。
  大师得去克服种种自然倾向(记住:自然是倾向改变的)才能显得同一。事实上,他也没办法一直显得同一。他只能显得很相似,以此创造出同一的表象。
  然而,那些不是“大师”的人,却一直可以显得“一成不变”。我知道有些人的行为与表现完全可以预料,你可以用性命来打赌。
  然而要有意的这样做,却极为困难。
  大师是那有意的创造出极为相似(你们称为“恒常”)情况的人。学生则是那并不一定有意的创造出恒常情况的人。
  比如,对某种处境总以相同方式反应的人往往会说:“我不得不这样呀!“
  大师永远不会这样说。
  有些人的反应即使会令人赞欢,他们也往往会说:“哈。其实没什么。是自动的。谁都会这样。”
  大师绝不会这样做。
  因此,大师是那名副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
  她也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
  那些不以精纯程度做事的人,往往既不知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为何而做。
  这就是为什么遵守承诺这般困难?
  这是原因之一。我已说过,除非你能预言自己人的未来,否则你就不能真正做任何承诺。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跟自己的实情冲突。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们演化的实情跟他们说的实情不一样。因此,他们就在深陷在冲突里。要遵从什么?遵从我的真情实况?还是遵守我的诺言?
  你要给我们的忠告是?
  我以前就给过你们这样的忠告:
  为了不背叛他人而背叛自己,终是背叛。那是最高的背叛。
  但这会使所有的承诺全部破产!没有任何人的任何话还能当回事。没有任何人的任何事是可靠的了!
  噢,所以你在想靠别人的说话算话是吗?无怪你这么惨了。
  谁说我惨?
  那你认为你是在快乐的时候这样看、这样做的?
  好吧。我很惨,有时候。
  啊,其实是很多时候。就连你有种种理由快乐的时候,你还是让自己很惨,只因为怕不能保持快乐而担忧!
  而你之所以担忧,是因为你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得靠别人的说话算话。
  你是说我无权期待——至少是期望——别人讲话算话?
  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权利?
  别人如果不能说话算话,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想——或觉得不能——而这其实是同一回事。
  一个人如果不想对你遵守诺言,或他觉得他做不到,那究竟为什么你认为他该做到呢?
  你真的想要一个人去信守她不想信守的诺言吗?你真的觉得人应当被迫去做他们觉得不想做的事吗?
  为什么你应该去强迫别做违背他心愿的事?
  好吧,至少有一个理由可说:如果他们不做他们说过要做的事,那就会伤害我——或我的家人。
  所以,为了避免被伤害,你宁愿去伤害?
  我不懂为什么只是叫人信守诺言就会伤害他。
  可是他一定是觉得受伤害,不然他就心甘情愿去信守了。
  所以,我就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或我的孩子、家人受伤害,而不去“伤害”别人——不去要求别人信守诺言?
  你真的相信如果你强迫他人信守诺言,你就能避免伤害?
  我告诉你:那暗中走投无路的人(也就是必须去做那他“不得不做“的事的人),对人造成的伤害远比那自由去做想做之事的人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
  当你让人自由,你就除去了危险,而非增加危险。
  没错,当你让人脱却诺言的“枷锁“,短期来看,你好像受到伤害,但长远看来,却绝不会伤害到你,因为当你给别人自由,你也给了自己自由。当你强迫别人对你守信,你无可避免的会遭受攻击,你的尊严与自我价值会受辱;你将感到忧愁和苦恼;当你不强迫他人守约,这一切均免。
  长期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短期的——这几乎是任何曾要他人守约的人都亲身发现过的。
  商业也可以这样吗?这个世界用这个方式,怎么做买卖?
  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
  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题正在于以力量(force)做基础。法制力(legalforce你们称为“法律的力量”),但更常见的是赤裸裸的暴力(你们称为世界“武力”)。
  你们还没有学会说服人的艺术。
  如果不用法制力——如果不用法庭所展现的“法律力量”——我们怎么说服企业界去履行契约和信守协议呢?
  就以你们现行的文化伦理而言,确实可能别无他途。然而假如文化伦理做一些改变,则你们现行促使企业和个人守约的方式,便会显得非常原始。
  可以再解释一下吗?
  你们目前是以武力来确保守约。当你们的文化伦理做了改变,领会到你们所有的人都是一体时,你们就绝不会再用武力,因为那会伤害到你们自己。你们不会用右手去打左手。
  即使左手要把你勒死?
  这又是另一种不会发生的事。你们会不再去勒死自己。你们将不再互咬互唾。你们将不再毁约。当然,你们的契约也将会十分不同。
  你们将不会为了交换有价值的东西才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人。你们将不会为了所谓正当的回报,才把东西给与别人或与人分享。
  你们会自动给予及分享,因此毁约的事也就少见,因为契约是为了交换物品与服务,可是你们的生活到那时,却是为了给与物品与服务,而不管可否交换。
  然而,就是在这种单向的给与中,你们找到了救赎。因为你们会发现神所体验到的事情:就是凡是你们给别人的,就是给自己。怎么去,怎么来。
  一切由你而出,一切回归于你。
  所以,不必去忧虑你能“得回”什么。唯一需要忧虑的,是你能“给出”什么。生活是为了创造最高品质的给与,而非最高品质的获取。
  你们一直忘记(forgetting)。但生活不是为了获取。生活是“为了给与”(for giving);而为了这样做,你们必须“原谅”(forgiving)别人——尤其是那些未能给与你们想获取之物的人!
  这样做会使你们的文化故事完全改观。今天,在你们的文化中,所谓的“成功”主要是以能“获取”多少来衡量:名气、钱、权力与占有物。在新文化中,“成功”是以你能使别人拥有多少来衡量。
  讽刺的是,你越让他人拥有,你就拥有得越多,而且无须费力。既不用“契约”,也不用“协议”,不用“讨价还价”,不用“谈判”,不用打官司去让双方“守约”。
  在未来的经济中,你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利润而去做事,却为个人的成长;而这会是你们利润。然而,当你们真正是谁变得更大更恢宏的时候,物质的“利润”就会不请自来。
  到了那个时候,今日你们用武力要求他人守约的事,就会看来非常原始。如果有人不守约,你就会让他选择他自己的路,创造他自己的经验。而不管是别人未能给你什么,你都不会因之而缺,因为你知道“所来之处还有更多”——而所来之处,并非外在于你的渊源。你就是渊源。
  哇,我懂了!但是,我们好像又离了题。整个这大段讨论都始于我问你关于爱的事——人类可以允许自己无限的表达爱吗?这又提到开放式婚姻的问题。然后我们突然又讲到这里来。
  其实并没有。我们所讲的这一切都是相关的。正好可以转入所谓启蒙的(开悟的)社会,或高度演化的社会。这本是你问的问题。在高度演化的社会中,既没有“婚姻”,也没有买卖——也没有你们为把社会凝聚在一起,而创造出来的任何人为的社会结构。
  好,好,我们马上谈这个。但是我想先把刚刚的话题说完。刚刚你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因为,照我的了解,这些话归结起来等于说,大部分人是不能守约的,因此就不应缔约。而这对婚姻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喜欢你这里所用的“机构”一词。大部分人对婚姻的经验,就是觉得身在“机构”中。
  没错,它要不是精神治疗机构或刑罚机构——最少也算上是个高等教育机构!
  完全对,完全对!这正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的体验。
  哼,我是在跟你逗着玩的,我并不认为“大部分人”是如此。仍旧有上百万的人爱这种婚姻机构,保护它。
  我仍旧维持我的立场。大部分人在婚姻中都吃尽苦头,不喜欢婚姻加给他们的东西。
  你们的全球离婚率证明此说不假。
  所以你是说婚姻应该“拜拜“吗?
  我没有好恶,而只做——
  我知道,我知道,办做观察。
  棒啊!你们总想把我弄成有好恶的神,我却偏偏不是。谢谢你及时出来阻止。
  好吧,你们不但鉴沈了婚姻,还鉴沈了宗教!
  没错。如果人类了解神没有好恶,则宗教无法立足,因为宗教声称神有好恶。
  而如果你没有好恶,则宗教就必定是谎言。
  嗯,这样说让人很难消化。我宁可称它为虚构。它是你们编造出来的东西。
  比如我们编造说:神喜欢我们结婚?
  对。我对这类事情没有好恶。但我注意到你们有。
  为什么?如果我们知道婚姻困难重重,为什么我们还偏好结婚呢?
  因为婚姻是你们以为唯一可以让爱情“永恒“的办法。
  那是女人唯一确保生活的办法,是男人唯一确宝随时可得到性和伴侣的办法。
  所以,,社会契约就建立起来。交易达成。你给我这个,我给你那个,这和买卖几乎没有什么不一样。契约成立。由于双方都想加强约束力,因此称之为与神订约,说是“神圣契约”。谁毁约,神就惩罚谁。
  后来发现这无效,于是你们又订了人为的法律。
  但这也还是无效。
  神的法律与人的法律无法制止人毁弃婚姻誓约。
  怎么会这样?
  因为你们的誓约一般说来,都跟唯一有效的法则相冲突。
  什么法则。
  自然法则。
  但是,生命与生命合而为一,合为一体,本是自然的事。这不是我从这些对话中所得到的讯息吗?而婚姻又是我们对结合的最美表达。你知道的,“神所结合的,人不可以分关”,诸如此类。
  婚姻,就以你们大部分实行的样子看来,并不怎么美。人天生有三个层次,它却违背了两个。
  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我想我才刚刚开始理清。
  好。从最高的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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