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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_6 酒徒 (现代)
有女子羡慕地看着那对夫妻离开,提起李旭面前的红锦,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却有更多的女子围过来,用从手腕,衣角上扯下银铃,换蜀锦为衣。
北行之前,李懋给儿子所选的蜀锦都是大红大紫的颜色。对于汉人女子来说,这种颜色稍嫌艳丽。在草原上,却刚好与周围清新明快的景色搭配了起来。所以这种浓色反倒称为霫人的最爱,一个个抚摩比量,爱不释手。
眼看着红锦就要被女子们扯尽,蓝衫少女急了起来。上前一把拉住李旭的手,大声命令道:“剩下的我包了,给娥茹姐姐做嫁衣!”
没等李旭表态,黄衫女子低声说道。“小妹,这样不好吧。还有别的颜色可挑呢。我喜欢那个金色,刚好配上他们部落的战旗!”
“我,我还有一块,够,够做一件嫁,嫁衣!”李旭被少女鲁莽的行为又闹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
周围霫族人虽然听不懂汉语,却也从少女的表情上猜到她要把剩下的红色蜀锦全买下。还以为她是为了自己今后做准备,满脸善意地大笑了起来。
“不早说!”少女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跺了跺脚,闪到了旁边。
“那只有数尺,不是整块!”李旭红着脸解释。却无法让少女明白非整块的布不会摆在摊面上这个习俗。
那个发音为娥茹的黄衫少女年龄看起来比蓝衫少女略长,拉住自己的妹妹,慢慢地翻看别色蜀锦。待李旭把这波客人全大发走,才把一直披在自己肩头的黄锦重新放回摊位,低声向李旭问道:“这个颜色的,和红色的一样卖么?”
“一,一样。如果你买,可以少,少算些!”李旭赚钱赚得有些心虚起来。北行前,父亲把家中所有搜罗到的铜钱和母亲几件压箱底的首饰都换了蜀锦。当时开销虽然很大,但自己在短短半个时辰内,足足赚回了十倍的回报。如果再按照徐大眼的指示卖高价,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贪婪。
“我要做两件嫁衣,一件做成中原式样的,要红色。一件我们做成我们霫人式样的,要金黄色。你看看我需要买几尺,价钱和别人一样,我不能欺负客人!”娥茹却不肯要李旭的折扣,低声问道。
她的中原话说得很流畅,隐隐地还带着吴地一带的韵味。与蓝衫少女的明快清新的发音不同,听在耳朵里却令人感到另外一种舒坦。
“这,这个,我,我也不太懂!要不,你把这块黄锦,和这块红锦都拿去?”李旭从货摊下拿出另一块红锦,与黄锦摆在一处,试探着问道。“我可以只算你一半儿的价!”
“谢谢你,但我不能平白占你的好处!”娥茹再度谢绝了李旭的馈赠。拿起两块锦,反复在身上比量,终是下不了决心该买多少尺。草原上物产不丰,纵使生在族长之家,过于浪费东西的行为,也是要受到众人谴责。
“娥茹姐姐,要不咱们带着这两个汉伢子回去。让晴姨给你量一下,对,量体裁衣,这个词我记得!”蓝衫少女拍着手说道,手腕上银铃叮当做响,再次让李旭心神为之一荡。
“这不太好吧,天色已晚!再说,灯下量尺寸,也许会有偏差。”徐大眼拱了拱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傍晚去造访一个陌生女子的毡帐,在他眼中可不是什么有礼貌的行为。
此时夕阳已经从草原尽头落下,大部分商贩都已经收摊。坚持到现在的,只有他、李旭和其他几个卖特色货物的人。今天所有商贩的生意都不错,估计明天再卖上一整天,后天早上大伙就可以收拾行装南返。
“我们霫人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蓝衫少女与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睛大,微微竖着眉头说道。
“那,我等恭敬不如从命!”徐大眼拱手为礼,不愠不怒。眼前这个叫娥茹的女子和叫什么丝的少女肯定是族长的掌上明珠。自己和李旭想在此部寄宿一段时间,与两个女子搞好关系并无坏处。况且这蓝衫少女虽然性子有些野,本质却如旷野中的一湖清水,未曾沾染世间任何尘杂。
李旭见那黄衫女子满脸渴望之色,不由心软。再加上他也确实拿蓝衫少女陶阔脱丝没办法。只好收拾摊位,把剩余的蜀锦用包袱裹紧了,托付给在一旁看热闹的郝老刀带回大伙统一存放货物毡帐。然后牵着牲口,把大半匹金黄色的和数尺亮红色的放在骡子背上,跟在少女的身后去见她们口中的晴姨。
那名叫娥茹的少女见对方做出如此多的让步,连连称谢。蓝衫少女却丝毫不肯领情。看了看李旭和徐大眼与自己姐妹之间的距离,不高兴地议论道:“走近些,怕了什么。难道不与女人并行,也是你们汉人的规矩么?”
“君子…”徐大眼再度拱手,不知道什么原因,向来洒脱的他在两个女孩跟前却变得异常喜欢拱手。想引用一句古圣先贤的话来给自己的行为做解释,却霍然想到无论孔子、孟子还是曾子,恐怕对这两个野性实足的霫人都没有威慑力。只好硬着头皮快行了几步,与两个女子并排而走。彼此之间却隔开了两个人宽的距离。再看李旭更是拘谨,拉着坐骑,与少女的距离足足隔了三匹马的宽度。
“你们汉人的规矩真是怪得离奇,什么事情都要拐着弯!晴姨也是中原人,听说故族来了人,明明想见,我要她来,她却说什么未经丈夫命令,女子不应该主动出面招待远客……”蓝衫女子拿徐、李二人没办法,耸了耸肩膀,继续数落道。
“你说的晴姨,是中原人么?”徐大眼丝毫不以少女的奚落为意,反而被少女口中的中原女子勾起了好奇心。
“是啊,她叫陈晚晴,二十多年前来的草原。她父亲本来想把她卖给大汗,半路却遇到了马贼。是我父亲救了他们父女,所以晴姨就嫁给了父亲。那个老头真怪,居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货物卖!”
“货物?”李旭惊诧地追问了一句。直觉告诉他,陶阔脱丝口中的父女不存在真正的亲情关系。在自己的家乡,也有狠心肠的父母或实在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做妾,但绝不会狠到把女儿卖到千里之外的地步。况且北上路途遥远,卖女儿给胡人,最终收益与路上风险根本无法相较。
“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女!”徐大眼心中暗想。在蓝衫少女刚刚报出晴姨的全名的刹那,他就已经推测出了这一点。晚晴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有诗意,但并不常见。中原的小户人家女儿的名字不会取得这么有韵味。至于那些豪门大户的女儿,取这样一个名字又有失庄重。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蓝衫少女口中的晴姨可能是个风尘女子,被人贩子卖到塞外以求高价。
“能值得人贩子冒这么大风险的女子,肯定美艳不可方物。但美丽的风尘女子在中原身价已经不菲,人贩子又何必冒这么大的险?”徐大眼皱着眉头想。看看蓝衫少女未经风霜的脸,他猛然想到了其中答案。
眼前的少女性子直爽中带着一点粗疏,她口中的二十年,恐怕不是一个准确数字。具体的年数,按徐大眼的计算应该是二十一年。
那一年是开皇九年(589年)。大隋灭陈,无数江南世家灰飞烟灭。
第四章 旷野 (四 上)
细想之下,徐大眼对少女口中晴姨的身世大为好奇,话里话外就开始套问起对方的身世来。两个霫族少女怎有他这个从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心机深,见徐大眼终于肯主动说话,高兴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竹筒倒豆子般告诉了他。
套问的结果却令徐大眼甚为失望。少女虽然毫无保留,但她们口中所提到的晴姨,翻来覆去不过是当年怎么被自己的父亲所救,怎么做了父亲的小妻。后来怎么教导自己说中原话,怎么教导部族中的女子裁减衣服,腌制野菜。至于晴姨的故乡是中原什么地方,家里还有没有亲戚等重要细节,两个少女根本没关心过,自然也一概不知。
“晴姨就叫陈晚晴啊,没听她说过她还有别的名字。她说你们中原的地方大,部族多,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氏!”黄衫少女娥茹见徐大眼说话句句不离晴姨,皱着眉头说道。“名字不过是人的代称而已,知道被人喊晚晴时,喊的是她就好了,为什么还要问她是否有别的名字?”
徐大眼怕娥茹心中起疑,不敢再继续追问。随便讲了几个中原地区关于名字的笑话遮掩,把话题巧妙地岔开。提到汉人名字里的含义,蓝衫少女又被勾起了兴趣,拍了拍手,非常高兴地炫耀道:“娥茹姐姐和我还有汉人名字呢,也是晴姨给取的!”
如果徐大眼和李旭是草原上的少年,肯定会接着话题问少女的汉人名字是什么。但他二人都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受儒学熏陶,品行端正。心中的信条俱是:遇到同龄女子,别人不主动说出名字,万万不可追问。
宾主之间一下子冷了场,蓝衫少女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旭和徐大眼,见对方始终不肯出言相问,低下头,有些沮丧地说道:“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我们的名字么?这样大家彼此称呼起来也方便些!”
“小可姓徐,名世绩。敢问两位姑娘芳名!”徐大眼见少女生了气,赶紧原地站定,依礼相询。
“在下李旭!不知姑娘芳名可否相告!”李旭拱了拱手,正色问道。
两个少女被问得一楞,旋即放声大笑起来,惹得过往霫人纷纷侧目,不知道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黄衫少女娥茹虽然略为沉稳,也被徐、李二人的郑重举止逗得前后直打跌。蓝衫少女则弯了腰,一边笑,一边指着徐李二人说道:“哈,哈哈,笑,笑死我了。哈哈哈,难道你们,哈哈,中原人说话,全是这个样子么?”
“我们?”徐、李二人被笑得有些摸不到头脑,听少女如此相问,才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里。想了想,自己也笑了起来。边笑,边向两位少女解释:“我们那里,是不准随便问女子姓名的,否则会被人家骂,弄不好还要被当做坏人追打!所以,问及你们名字时,才,才不得不郑重些!”
“我们这里随便问,人家不高兴,自然不会告诉你。身上又不会被割出口子来,怕个什么!”蓝衫一边笑,一遍说道。
“想是彼此习惯不同。长老们说晴姨初来时,亦是轻易不与人说话!”娥茹慢慢收敛笑容,很理解地说道。
她人生得本来就美,笑起来很单纯,收拢笑容的表情亦自然,说话时又比蓝衫少女多了几分体贴味道,所以很容易令人心生亲近之感。
徐大眼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依旧带着从容的微笑,低声问道:“二位还没告知你们的中原名字呢?阿茹和陶可脱丝我都记得,只是说起来却不像你们说得那样好听!”
问罢,心里竞隐隐生出了几分期盼之意。
没等娥茹开口,心直口快的蓝衫少女抢先答道:“是娥茹和陶阔脱丝,在我们突厥话里,她的名字是金莲花,我的名字是蓝羽鸟!”
随着少女的绘声绘色的解释,徐大眼和李旭知道了娥茹和陶阔脱丝的含义。金莲花是草原深处常见的一种野花。花苞不大,开起来却非常美丽。特别是衬托在层层碧绿的草海之间,就像宝石一样鲜艳夺目。而蓝羽鸟是传说中类似于孔雀的一种鸟,羽毛颜色绚丽,体形婀娜,出现的地方则意味着风调雨顺,草场兴旺。而她们的汉人名字亦由此而来,黄衫少女的名字叫醉菊,蓝衫少女的名字叫碎蓝。
“晴姨她一定画得一手好画!”徐大眼听完了少女的介绍,非常肯定地推测。
“咦,你怎么知道?”蓝衫少女惊诧地问。黄衫少女则瞪大了眼睛,双目中充满了钦佩之意。
看到醉菊眼中的柔光,徐大眼有些得意,微笑着解释道:“能把名字取得这么有画意的人,心中能没有画境么?你们这位晴姨,恐怕是丹青高手呢!”
“是啊,晴姨连风在吹过草上的痕迹,都能画得出来!”少女碎蓝佩服地讲。
大伙同是少年人,有了共同话题后,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少女碎蓝又讲了几个晴姨初露丹青,技惊四座的趣闻,突然话题一转,带着几分自豪的表情问道:“我们两人自小跟晴姨学写字、画画,按你们中原人的规矩,应该算晴姨的弟子罢?”
“应该是嫡系弟子,衣钵传人!”徐大眼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答。大隋先帝重学,国内除了太远的蛮荒之所外,几乎在每个郡县都设立了官办的学堂。在这些学堂里,由朝廷出资聘请教师,官府负责为学子提供食宿。李旭和他都曾受惠于此政,想起来感触颇深。
县学普及后,每个学生都有数个老师,每个老师亦有数个学生。但其中可称为彼此称为师父弟子的,却聊聊无己。而一旦以这个称呼相称,则意味着老师准备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给某个学生。而该学生则终身视老师为父辈,永不背弃。
“什么是衣钵传人?”少女们却听不懂徐大眼的恭维话,瞪大了眼睛追问。
“从字面上讲就是她把自己的衣服饭碗都交给了你,可以理解为你接受了她赖以谋生的技艺!”徐大眼苦笑着回答,心中暗骂自己糊涂。与两个异族少女掉文,纯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把赖以谋生的技艺传给了我?”蓝衫少女眨着眼睛想了想,依然不明白其中内涵,“难道教会了别人,自己就一定要捱饿么?所以一定要用衣服和饭碗来比喻?”
“我们中原人多,如果一门手艺谁都会了,就赚不到钱了。就像你们草原上的皮货,越多越不值钱!”李旭找了个形象了例子来解释。
碎蓝轻轻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手,叹道:“我明白了。好在晴姨不*卖画活着!”想了笑,又微笑着补充:“可是,有谁的画技能达到晴姨那种地步?她要真肯为人画像,恐怕出五百张生皮一幅,人们都抢着买!”
霫人习惯以物易物,至今没有太完整的钱币概念。商贩们今天用生皮来交易大多数货物,所以少女也用生皮来比喻师门画技的精湛程度。
“晴姨的画技那么高,那你们两人岂不是名师出高徒!”徐大眼言不由衷地恭维,心里却愈发吃惊。学画一途,颇为艰难。除非是天纵之才,生下来就带着生花妙笔的。否则从开始落笔着墨学起,到能在瞬间捕捉住人的面貌神态,没十年苦功难以达到。并且画画不比习字,不能用树枝沾了水在石版上修其神韵。所以光是每年浪费的纸张钱,就是一笔非常不菲的开销。少女口中的晴姨画技如此高超,恐怕更不会是被拐卖到草原的普通民女了。
“晴姨的画技当然高了,不过我们两个都没学会。你们汉人卖的纸太贵,而羊皮又不像纸那样容易着墨!”蓝衫少女撅着嘴巴,有些悻然地回答。
帮家族做生意的经验告诉徐大眼,少女说得是实情。纸张虽薄,重量却很惊人。半尺见方的一摞纸,往往比同等厚度的砖头还沉得多。并且那东西在草原上鲜有人用,商贩们嫌其出货慢,压在手里又怕火怕潮。所以千里迢迢往草原上贩纸卖,没有二十倍的赚头,根本不值得一干。
想到这儿,徐大眼拍着胸脯承诺:“明年春天,我一定让人运一批上好的纸过来,专门送给你们学画!“
他生于富豪之家,掷千金博美人一笑的豪气都能拿得出来,这点纸张的价钱自然没看在眼里。两个霫族少女却是喜出望外,看着徐大眼,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真的?你不赚钱了么?”
“愿车马衣轻裘…!”徐大眼引用了半句论语,用力把下半句憋回了肚子内。这是子路当年对孔子言志时说过的话,“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蔽之而无憾!”读书的时候,徐大眼最喜欢的就是子路这种坦诚豪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行为举止都受了他的影响。但跟两个少女说这些话肯定不合适,第一,对方不是他的朋友。第二,说完后,少女肯定又要追问他的马车藏在什么地方。
倒是李旭实在,上前半步,低声向两位少女解释道:“纸在我们中原不像草原上这么贵。大伙不愿意带,主要因为这边很少有人买。如果卖纸的人不把价钱提得很高,他一定会赔本。”
“我不会让朋友吃亏,如果你明年给我带两驮纸来,我套一头跑得最快的马驹送给你!”名为碎蓝的少女最是豪爽,拍了拍李旭的后背,说道。
一拍之下,李旭又是满脸通红。两个少女大乐,都道汉人的男子居然比霫族的女子还腼腆。嘻嘻哈哈间,四人越混越熟,不知不觉已经笑闹着走到了苏啜部营地的最深处。
第三章 旷野 (四 下)
霫人部落中,族长的地位尊崇无比,但族长的家却丝毫不比普通族人家奢华。唯一能把苏啜西尔家的毡包与其他族人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在他家的十几个毡包的外围竖立着一圈没涂过漆的木栅栏,而别人家的毡包群外则连栅栏都没有。
两个霫族少女和晴姨的毡包就在栅栏内,与族长苏啜西尔家的其他未成年子女和一干妻子的毡包混在一处。所有的毡包都是用白色毛毡包裹,顶部镶嵌了一片银色绸缎。只是因为风吹日晒,那白毡和绸缎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变得白中泛黄,仿佛上面浮了一层尘土。
“最里边那个毡包就是晴姨住的,咱们偷偷溜进去,定能吓她一大跳!”蓝衫少女指着栅栏围出的院落后排一个外表看上去相对干净些的毡包,拉起李旭的胳膊就向里边拽。
两个少年却说什么不肯与她胡闹,站在了栅栏外,请姐妹两个先进去通禀。少女扯了几次,见李旭和徐大眼无论如何不肯让步,只好嘟着嘴巴,殃殃地去了。
这一去,却是半柱香功夫才转回来。蓝衫少女自己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有些不高兴的解释道:“晴姨可真罗嗦,又是派人禀报父亲,又是命人刷洗茶具。那平日煮茶的铜壶,居然被她洗了三回…….”
黄衫少女比妹妹性子沉稳,先向徐、李二人道了声歉,然后制止兀自喋喋不休小妹,替主人邀请远客入内用茶。
那晴姨虽然不是两位少女的生母,论辈分却是她母亲的姐妹。所以徐、李二人进了毡包,即以中原人晚辈晋见长辈之礼问候。那屋中女子早已盛装相待,猛然见了家乡礼节,赶紧起身答谢。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嗓音却渐渐哑了。
徐大眼偷偷相望,只见一个身穿汉家衣衫的中年美妇站在自己与李旭面前。从肤色上看,该女子年龄应该还不到四十。只是两鬓早已被霜染了,斑白中带着几分憔悴。
“二位贵客请上座,我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所以不得不花些时间准备!”妇人调整了一下情绪,用略带一些江南腔的中原话说道。
“是晚辈仓卒来打扰,还请长者见谅!”李旭和徐大眼再次拱手告罪,然后才按宾主次序落了座。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中年妇人,对方肯定不肯准许入内。所以蓝衫少女口中所说的麻烦,在徐、李二人眼中却是再正常不过的礼节。虽然耽误了些功夫,心中却倍感亲切。
少妇微微点头,对少年人知书达理的行为以示嘉许。然后随便问了几句旅途是否劳顿以及在霫族部落住得是否习惯的客气话,再次站起身,双手捧出了两个精致的天青色磁瓶来。
两个少女自从客人入帐后就不再说话,她们从来没见过汉人之间宾主相见的礼节,乍看之下,大为好奇。待看到少妇取出从来不肯给人动的天青磁瓶,心中更是惊诧,两双大眼睛亮亮地瞪了溜圆。
此刻,被少妇事先擦洗得甑明瓦亮,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少妇抱着磁瓶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磁瓶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来,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磁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要煮茶么?”李旭心中暗自惊诧。自从进了毡帐,美艳少妇的一举一动都给了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两个少女比作草原上的湖水的话,眼前这个美艳少妇就是江南的一杆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都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注1)
美少妇回转身来,冲客人略带歉意的笑笑,以示对方稍等。然后就把心思转注于铜壶上。待壶中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如落珠。美少妇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来,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磁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毡包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两个霫族少女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瞪大眼睛,小嘴都张成了半圆形。
对于少年少女的惊艳,美妇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少妇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每个客人面前的细磁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不消说一个字,四名少年同时举盏相还。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座中四名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自幼被家族当成希望来培养的豪门子弟,其他三人只是机械地随着妇人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妇人落盏的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
蓝衫少女还好,她平素就对少妇非常崇拜,对方无论做出什么高贵迷人的举止来都觉得是应该。黄衫少女心中则既是羡慕,又是赞叹,隐隐的还涌起几分忌妒滋味。她自幼多受对方照看,两三年前亦如妹妹一样对晴姨崇拜异常。待年龄稍长,懂得了些人世间的事情,心中就慢慢开始为自己的生母愤愤不平起来。
霫族诸部男丁寥落,所以男人同时可以娶几个妻子。他父亲身为一族之长,做不到突厥王爷那样妻妾成群,身后也曾经有十余个夫人在。诸多妻子中,包括两个少女的母亲在内,或比晴姨年长,或比晴姨年幼,却任谁也没有晴姨受宠。
黄衫女子平素只觉得汉人女子与草原女子不同,盛开的时间晚,所以容颜保留得也长久。今天看了从未看到过的茶艺,心中只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一定要把晴姨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自己作为女人尚且心生此念,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草原上的英雄。
所以,黄衫女子暗自发誓,日后一定要从晴姨手中把这套煮茶动作学过来。这样自己嫁于临近部落的族长后,无论将来年龄再大,也没人能把丈夫从手中抢走。
“这女子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任何青楼培养不出这种气质!”偷眼看了看几个同伴魂不守舍的样子,徐大眼心中暗自感慨。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美貌少妇按汉人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众人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没有示人。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半个月之内众人不会再看一眼大铜壶粗煮的奶茶,哪怕那铜壶里放得是最昂贵的茶饼。
但那女子在众人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认为这些是应该用以招待贵客礼节。所以,无论她怎么做,旁观者如李旭、娥茹、陶阔脱丝三人都觉得亲切自然。而看在徐大眼双目中,却更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分完。陈姓女子谦虚的几句,意思是准备不足,并非有心怠慢远客。而受了如此重礼相待的徐、李二人哪里还能生出半分怪罪之心,连连致谢,直抱得胳膊都开始酸了,才算答谢完毕。
那蓝衫少女一改平素的急性子,破例没有催促晴姨早点为自己和姐姐量衣服。直到美妇人撤走了茶具,取来了尺子和细绳,才如梦方醒地站了起来,低声向李旭问道:“你,你们中原人平日都这样喝茶么?真好看,像是在跳舞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进去!”
“平,平时我很少喝茶。只,只喜欢喝酒!”李旭又开始结巴起来。他想实话实说自己这样喝茶是第一次,又怕会让美貌夫人觉得脸上无光。只好给了少女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美貌妇人的举动让李旭有些自惭形悔,觉得同样是汉人,自己与妇人相较,就像顽铁与美玉比肩。殊不知,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旷豪迈。这种江南豪门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宇文化及这些公卿之家,也未必能做得如此高雅耐看。
“对,我忘了你是个酒鬼!”蓝衫少女大声说道。李旭一晚上连干数袋马奶子酒的壮举早就在部落里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狼为伴的中原少男酒量超群,即便是部落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了回来,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帐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李旭纯属依计而行,根本不应该负任何责任。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路上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起他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座,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了出来。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来,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注1:此处描写煮茶场景,参见唐代人陆羽写的《茶经》。为对比中原文化与草原文化的差异,略做夸张。
第三章 旷野 (五 上)
待李旭与徐大眼回到自己的营地,九叔诸人早以等得发急。原来,霫人诸部虽然同为一族,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很少有这么多部众聚集在一处。此番市易,方圆五百余里的几个部落都有青壮和长老前来苏啜部借住,这可是部落平时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所以,作为主人的苏啜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高兴之余,热情的族长苏啜西尔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再次送来几头活羊,数袋酸马奶,并派遣一名德高忘众的族长前来陪商贩们饮酒。同时,极力邀请商队的头领孙九、张三和两个少年出席为招待各族长老而专门设下的晚宴。
李旭和徐大眼迟迟未归,怕主人等得心急,孙九与张三本欲先去。无奈族长苏啜西尔的派来的传信人坚持要求客人务必带上小狼甘罗出席。而自从来到苏啜部后,日日有骨头有肉可吃,小狼甘罗已经渐渐长出了尖牙。平素众商贩喂它吃肉时来者不拒,想带了他走却是门儿都没有。无论孙九用什么好处引诱,就是不肯随之同行。张三叔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寻了根绳子准备绑在狼脖子上硬牵了去,却被小狼甘罗跃起来,凌空一口差点咬到咽喉上。
张老三在外人面前失了脸,气急败坏地寻了根马鞭欲惩罚甘罗。小狼却不肯受教,摆出一幅准备拼命的架势,前腿伏低,后腿紧绷,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嘶鸣声。无论张三手中得鞭子挥舞,目光,就是不肯立刻他的脖颈。如是以来,反而吓得张老三不敢轻易动手。
“它是狼,不是狗!”一直看张三叔与甘罗折腾的苏啜部信使阿思蓝用突厥语说道。“你现在欺负它小,等它长大了,随时会记起今日的屈辱!”
这里是霫部,突厥人的附庸。狼在这里向来被认为是高贵无比的生物。直接找张弓箭来把甘罗射死的心愿肯定办不到。张三叔没办法,只好丢下鞭子,骂骂咧咧地数落小狼的主人缺德,带了这么一条狼崽子却不知道驯养。小狼甘罗却听不懂骂人话,见张三叔扔了马鞭,给了对方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席地而坐,那模样,活象一个打了胜仗回来的部落英雄。
好不容易逮到了李旭,张三叔不免板了脸,冲上去好一顿教训。这些天李旭被他已经呵斥习惯了,外人面前,也不出言顶撞。直到张三叔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水时,才淡淡地答道:“是小侄无礼,不该让九叔担心。但族长家的女儿邀请送蜀锦去她的毡帐,我和徐兄不得不去,所以才回来晚些!”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么?想必咱们走岔开了。早知道你们在族长家,我也不在此干等。你们跑两个来回,真实抱歉,抱歉!”阿思蓝笑着说道。提起陶阔脱丝,他脸上即绽放起又是爱怜,又是无奈的笑容。想必在平日里,他也没少在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手上吃亏。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还有晚晴姨母!”李旭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他一直没弄清楚部落里对酋长的女人敬称是什么。如中原般称其为汗妃,恐怕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西尔族长还没有自立为汗的可能。
“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幅尊敬地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叔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么?
想到这,张三叔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幅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叔,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杜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心中立升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尽快速度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青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幅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是掩饰也掩饰不起来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虽然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热。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路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个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唯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路上的危险就多上一分。
“旭倌,末如你就在此做个地商。与你父亲一个中原,一个塞外,两头倒腾大买卖。这带货的事情么,就包在我们身上!反正大伙来来回回,也不在乎队伍中多几头骡子!”王麻子的头脑最聪明,非常“热心”地替李旭张罗道。
“对,我早就说过么,旭子人实在,运气旺。有了他在,大伙跟着时来运转!”杜疤瘌脸上的疤瘌颤抖着,绽放得跟狗尾巴花般娇艳。北行前,他仗着自己力气大,带得货最多最杂。第一天集市,茶叶、绸缎、漆器等草原上的紧俏物资已经被他脱手了大半。但其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却因为价格高,在草原上用途不广泛而乏人问津。所以,李旭和徐大眼最后以双倍价格为保底的承诺,自然令杜疤瘌喜出望外。至于他日日念在口中那个倒霉催的小王八蛋到底是谁,李旭不追究,杜疤瘌自己也乐得把往事全部忘掉。
“旭,旭倌。你,你打算用什,什么跟我们交割。皮,皮子么?”李旭临上马前,一路上除了孙九外骂李旭骂得最少李结巴拉着他的马缰绳,结结巴巴地问道。
李旭手中赚了大把银子,这个消息早在商贩们中间传开了。但银子在中原甚为值钱,按今天的出货速度,到了明天散集时,结巴叔手中剩下的那点儿尾货恐怕连半串银链子都值不上。如果李旭能用皮革支付,则意味着他又占了人家便宜。因为皮革此时在中原正紧俏,运回去后大伙还能再赚上一大笔。
“李叔尽可放心,徐兄带了很多铜钱来!”李旭低下头,笑着向结巴叔解释。不过是一句承诺,还没到手的恩惠,大伙对他的态度已经是冰火两重天。徐大眼说人无论生在塞外也好,江南也罢,没什么差别,关键是切莫做一个穷人。此话端的不差。看着疤瘌叔松开缰绳时那幅讨好的笑容,世态炎凉的滋味,少年人心中尽知。
李旭笑着,笑着,心中再度泛起了一分苦涩。用力拍了拍马屁股,加快速度向已经走远的九叔等人追去。
小狼甘罗在马背后跳跃,奔跑,身影如同一道白亮的闪电般在重重毡帐间中掠过。
注1:地商。在某地有固定店铺的商人,与行商之间的区别是,他们不在各地之间奔走,并且手中的本钱也略足些,有可能收购行商手中的货物或替对方代售。
第三章 旷野 (五 下)
第三章旷野(五下)
秋末冬初,正是草原大肆淘汰牲口的季节,肉不值钱。所以平素总有人拿着带了大块瘦肉的骨头,到商贩们寄宿的毡包群中来看小狼甘罗。有了充足了食物,甘罗的身体渐渐发育出了狼形。银灰色的绒毛之间也开始长出些粗大光滑的硬豪来,虽然还很稀落,但是一根根白里透亮,如纯银打就的一般耀眼。
月亮已经从草丛中爬出来,如水月光照在狼豪身上,愈发衬托出甘罗的毛色。它闪电般在毡包间穿梭,跑得高兴,却吓得牧民们的坐骑腿脚发软,唏溜溜直打响鼻。而此刻坐骑的主人们正围拢在一个个刚刚燃起的火堆旁饮酒狂欢,听见马嘶声,纷纷回头,刚好看到甘罗御风而驰的英姿。
霫族人受突厥文化影响很深,视狼为草原上的王者。突厥诸部中最尊贵的阿史那氏的羊毛大纛上绣的就是一头金狼。所以,很多牧人来苏啜部的心愿之一就是在买卖货物的同时顺道看一看信使口中所说的银狼,沾一下这明月之子的福气。此刻在月光下见了甘罗那一身银子般的毛色,众牧人不但不为其惊扰了自己的坐骑而发怒,反倒大声地喝起彩来。
小狼甘罗从未睁眼时就跟着李旭,对人类的声音早已习惯。听见了众人喝彩,也不惧怕,偶尔还停下来向声音来源处看上两眼,随即又张开四条腿快速追着李旭远去。众牧人见它顾盼之间甚有王者之姿,更是羡慕异常,纷纷说有银狼光临,苏啜部必然年年六畜兴旺。坐在一旁陪同客人饮酒的苏啜部牧人则带着满心的欢喜接受其他各部同胞的道贺,仿佛甘罗真的是降生于他们部落而不是由商贩带来的一般。
李旭心疼甘罗,跑了没多远便带住了坐骑,把甘罗拎上马,抱在了怀中。第一次以这么快的速度撒腿飞奔,小狼也的确有些累了,坐在主人的怀中伸出红红的舌头,随着胸口的起伏不断地喘着粗气。这憨态可掬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一人一狼刚进入上次苏啜部招待商贩们用的中央大帐,立刻成了众目关注所在。
苏啜西尔早以从晴姨派来的女奴嘴里知道李旭来迟的原因,所以一直和各部长老在耐心等待。众长老见果真有一头银灰色的野狼被人所养,又惊又羡,纷纷凑上前抚摩狼毛以求好运。有李旭在,甘罗虽然极不情愿,不住伸爪子蹬腿,也只好收敛起野性,任由长老们的黑手在自己头上摸来摸去。热闹了好一阵子,长老们才想起大伙是为了赴宴而来,纷纷向主人告罪。此地主人苏啜西尔也不着恼,笑着拍拍手,吩咐部众上酒上菜。
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李旭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辞。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扰扰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将学着霫族人的样子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奶子酒不浓,劲头却狠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奶子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青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熏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乍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来,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柱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杜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彭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得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熟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干了起来。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为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伸了开来。“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他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纯属没事找揍了。(注1)
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杵。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到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跃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来,显然已经不止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面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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