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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_7 酒徒 (现代)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么?”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杜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么?”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诸长老都跟着叹息起来,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么?”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注2)
注1:开瓦场。古代中原人生了儿子,称为弄璋。生了女儿,称为弄瓦。如果家中女儿多男儿少,就被会笑做开瓦场,意思是就有生女儿的本事。
注2:喙,鸟嘴。以天鹅为图腾的部族以喙相见,即意味着同族开战。
第三章 旷野 (六 上)
第三章旷野(六上)
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么?”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跑上两整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坐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掉,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搀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老江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摸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楞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问了起来。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劲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么?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与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路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来,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反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门来。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唯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来,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路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人能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
第四章 醉乡 (一 上)
当天夜里,西尔族长就赶着召集本部长老,把自己徐大眼关于驱逐索头奚部落的胜败分析重复了一遍。几位长老均已睡下,半夜被人拖出帐篷后一一个个怨气冲天。待听完了苏啜西尔的转述,又听闻这些话居然出自于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异族少年之口,抱怨声立刻被欢呼与惊叹声所取代。都说是长生天眷顾白天鹅的子孙,非但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送来了吉兆,而且还送来了一个百年难遇的智者。
“西尔,他们打算在我部住多久,你问过么?”额托长老最沉稳,第一个从兴奋中缓过神来,关心起两个少年的去留问题。
“我曾经试探了几次,听娥茹说他们两个没有具体安排!”苏啜西尔郑重地回答。如果有可能,他希望两个少年在自家部落停留的时间越久越好。如果他们能变成自己的家人,那就是长生天除了妻子之外赐给自己的最大恩惠了。
“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他们两个都不是商贩。银狼的护卫身上多少还有些生意人的样子,那智慧像月牙湖般深的少年却根本不怎么在乎钱财。他们来我部,恐怕是为了避祸!”另一个长老苏啜博哥有些担忧,皱着眉头说道。
月牙湖是部落附近一个非常大的湖泊,湖面呈深蓝色,四季温度如一。没有人能知道此湖到底有多深,也没有人知道湖底通向哪里。
“是啊,凡极美之物,都需要极大的福气才能拥有!如果长生天没赐给苏啜部那么大的福,我们接纳了他们反而是接纳了祸患!”几个长老从兴奋中冷静下来,开始附和伯哥的观点。
苏啜人的祖先们曾经说过,太精致的东西都是福祸并生。从中原来的两个少年就像两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表面粗励,内部却蕴藏着逼人的光华。这么精美的宝物,带来的不一定全部是吉祥的征兆。
“我记得二十年前晚晴来咱们部落的时候,长老您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是,这二十年她给部落带来了什么,我想大伙都能看到!”苏啜西尔皱了皱眉头,低声反驳。
“是啊,西尔族长当年说得对。他们在草原外发生过什么,那是草原外的事情。来到了我们的部落,就要看是否给能给部落带来甘泉和春风!”众长老们齐声附和。“当年如果不是西尔立排众意把陈姓女子留了下来,咱们怎么能学会如何腌制肉食,如何能知道如何储藏那些夏天才能见到的菜蔬。这些年,从女人的缝制的衣服到部落里围栏外边抵挡野兽的鹿角,哪一样好主意不是她出的!”
苏啜西尔听着众人的恭维,脸上慢慢显出几分得意。当年他极力挽留陈晚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贪恋对方的气质和容貌。但现在谁都不能否认,他的见识比当时的长老们高了一些。假设没有他当初的坚持,也就没有苏啜部今天的兴旺。
“西尔,我并不是怀疑他们的身份。长生天在上,我,苏啜部的伯克只是担忧,这样的幸运不可能长久地属于苏啜部!”伯克长老见自己被众人孤立,指天发誓。
“伯克,我从没怀疑过你的智慧!”西尔见伯克的神情有些着急,低声解释道。在霫族部落里,族长的命令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与各位长老的支持密不可分,所以他不能也不想与任何长老把关系弄僵。
“他们该来时来,该走时自然会走。这是长生天赐给我部的福缘,可遇,却不能奢望永远占有!”伯克点点头,缓缓地说道。
“你想提醒我们,关键还要*自己。这是睿智之言,我们大伙都不会忘记。但是,长生天借两个少年给赐给咱们的机会,咱们也要牢牢把握!”西尔点头,对伯克的话表示同意。
众长老见西尔族长在兴奋中还保持着独立和清醒,自然都非常高兴。很快,大伙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倾部落所能满足两位少年的需求,尽力把让长生天赐给的好运多停留些时日。同时,部落加快壮大自己的速度,不奢求永远保持好运。
事实证明,长老们商讨了半宿得出来的意见前半部分纯属多余。热情苏啜部牧民听说银狼将留在部落里过冬,早就毫无保留对两个少年敞开了胸怀。送别的商队之后,不用西尔族长动员,立刻有人拿了白毡,扯了绳子,前来帮两个少年搭帐篷。
西尔族长征得长老们的同意,在紧邻自己家的毡包群的部族核心之地划出了两亩见方的一片区域来,算作徐、李两个少年的“宅基”。没等两个少年推脱,得到了长老私下授意的阿思兰、杜尔等年青人早已把木桩打了下去。
草原上生存条件恶劣,能活着长到二十岁的霫族男子个个身体都很强壮。他们平日以放牧、打猎为生,因此每个人的力气都极大。在阿思兰的指挥调度下,不到一上午功夫,两个又大,又厚,通体雪白的毡包就已经建好。为了体现客人身份的尊贵,西尔族长又特地命人拿来了熟好的黄羊皮,把毡包外壁的底部位置围了一圈皮边。经此不惜血本的装饰,两个并排而立的毡包立刻就像日出时分的两朵白云般明亮了起来。
“谢,谢谢诸位兄弟。谢谢西尔族长!”李旭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新家一步步完工,心中的感激不知道该如何来表达。经过前两天与霫人的交易,新毡子和黄羊皮的价格他清清楚楚。但卖蜀锦赚来的银子大部分已经托付给九叔带回了中原,此刻手中剩下的那几个银铃当,绝对支付不起毡帐半堵墙壁的造价。
“你们一个给部落带来的好运,另一个给部落带来的智慧。所以,这两个毡包,是苏啜部的一点心意。希望中原来的客人喜欢我们倾尽全力提供的住所,肯在这里多逗留一段时间!”西尔族长的话说得礼貌而又客气,即使经过了翻译,依然让少年感受到了其中的真挚。
“谢谢族长,在此期间,任何对部落有好处的事,我们两个都会竭尽全力去做,就像在为自己的家人做事一样!”徐大眼以霫人的方式施礼,答谢。
“我想,苏啜部的夜空将因为你们的出现而明亮!”西尔手按肩膀,还了半礼,然后大笑着离开了忙碌的人群。徐大眼的答复让他非常开心,有这个睿智少年的倾力辅佐,雪化之前,他将为本部赢来最大的荣耀。
不需要太久,有半年时间,白天鹅就可以凌空展开自己的翅膀。
第四章 醉乡 (一 下)
第四章醉乡(一下)
族长苏啜西尔一走,年青的牧人们立刻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跟李旭搭话,羞羞答答地邀请对方看在今天出力的情面上,抽时间带着圣狼到自己的毡包中喝一碗奶茶,给毡包中增添些福气。有人则跟徐大眼套交情,问他能否传授一些汉人的智慧。至于徐大眼到底拥有什么智慧,牧人们也不清楚。但是他们清楚地知道,几乎所有部落长老在提及徐大眼时,都要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前缀,“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在苏啜部少年的记忆中,近二十年来从没有人获得过如此赞誉。
虽然彼此之间十句里边九句话需要用手比划着来沟通,但笑容是没有族群界限的。很快,年青人们就混熟了,一边愉快地哼着牧歌,一边完成了毡包内部的布置。
杜尔家里富足,所以他赠了一套油漆还没脱落的木箱子给李旭做家具。阿思兰的老婆手巧,捧来了几块表面上刺了花的羊毛地毯。其他的几个年青人则视自己的家境,或送地毡,或送锅、碗。李旭和徐大眼连连推辞,众牧人却突然“听不懂”他们的手语,把两人推在一旁,径自将礼物放在毡包中合适的位置。
“对于新加入部落的英雄,霫人必须让他们活得和自己一样舒适!”娥茹低声向徐大眼解释霫族的传统。两位少年是否符合英雄的标准,长老们早已得出了结论。如果他们坚持不接受牧人的礼物,反而显得是瞧不起对方,认为对方的礼物不配摆在自己的毡包内。
“可,可我们没任何东西可回报他们!”李旭红着脸说道。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他非常高兴。但平白受了人家这么多好处,又令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安。
“你可以用美酒答谢他们,霫人不会拒绝主人家的邀请!”陶阔脱丝悄悄地嘀咕了几句,“至于酒,晴姨说她那里还有几坛子沙枣精酿,如果你们用上好的白纸交换,她不介意先赊帐!”
两个少年立刻欢呼起来,无论任何民族,酒都是男人们最好的交流工具。在商队南返前,徐大眼已经托人带了书信,请自己的家族明年开春后无论如何要运一批上好的纸张来苏啜部。晴姨肯用存放了多年的沙枣酒赊借,是笔求之不得的好买卖。
当即,李旭就牵了牲口,跟着陶阔脱丝去族长家中搬酒。众牧人听说有晴姨亲手酿的沙枣酒可喝,心情更是愉快。有人立刻骑着马去野外拖自己家的肥羊,有人则快速回家取来夏天收集的干蘑菇、黄花等物。家境富裕的杜尔和他的妻子则贡献了一小罐香料和精盐,众人收拾好了毡包,立刻在李旭和徐大眼的家门前支起火堆,唱起歌来。
这一餐啃掉了两头羊,喝光了五个坛子沙枣酒和十几皮口袋马奶才算尽兴。从此,阿思蓝、杜尔、萼跌泰、拔细弥等苏啜部的年青俊杰就跟徐、李二人交上了朋友。大伙白天在一起比赛骑术,晚上轮番在各家毡包中喝几碗马奶酒,日子过得分外逍遥快活。
三天后,临近各部纷纷有年青的牧人赶着牲口,拖着毡子,在苏啜部外围扎营。苏啜西尔等人对自己部众宣称,各部年青人是过来参加围猎的,请族人们不必惊慌。暗地里,却开始着手按行军打仗的结构,把牧人们组织成捕猎队,每百人为一队分头到指定的区域射杀黄羊,借此训练牧人们相互之间的配合。
徐大眼立刻大显身手,各队人马之间如何传递消息,如何相互照应,如何辨识不属于本部族但职位在于自己之上的军官,都经由他的手一一整饬。在个别军事应用方面,霫人原来就有自己的习惯,徐大眼经过与苏啜西尔核心人物的辩论、推演,参照中原的军队为标准,取其中更合理的推广到捕猎队中。
比起徐大眼整训军队的忙碌,部族交给李旭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只需要每天早晨在牧人们开始训练时陪着小狼甘罗在队伍前转一圈,就算为部落立了大功。甘罗好似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料,每当与李旭并肩出现于牧人们的面前时,总是能摆出一幅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以,每天早上,当一人一狼走出营寨,四野里总是响起如山地裂般的欢呼声:“附离,附离!”
附离,在霫族语言中即是狼,又代表着侍卫。李旭既然被族长们介绍为银狼的侍卫,所以没几天功夫,他就拥有了同样的一个霫族名字,附离。而对于徐大眼,从族长西尔到普通牧人,都学着晴姨,非常尊敬地称他为先生。
为了答谢两位少年对部族的贡献,苏啜西尔不断把牧人们捕获来的猎物转赠给二人。并且通过长老们的合议,从部落的共同物资中调了十几匹马,五头母牛和七十余只羊归属于二人名下。按霫族规矩,这些牲畜不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伯克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豪放起来。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速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首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发,每发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伯克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发芽。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
“出发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七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
“去,去,摔死活该!”陶阔脱丝突然冷了脸,恶狠狠地将沾了盐水的净布按在了李旭被战马石头擦出无数伤痕的小腿上。
“哎呀!”李旭疼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想欲发做,看看对方那幅怒气冲冲的模样,终归还是决定息事宁人。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圣人之言,诚不我欺焉!”吃了大亏的李旭摇头晃脑地说道。
“圣人死了一千年了!”陶阔脱丝知道李旭嘴里肯定叨念的不是什么好话,用自己能想出来的最犀利语言回敬道。
李旭连连摇头,不跟这蛮族女子一般见识。晚上睡觉时,被小腿上传来的痛楚疼得辗转难眠,眼前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陶阔脱丝生气时的模样。
“她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李旭奇怪地想。转眼心中又涌起这样一句评价,“不过,她发火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无论腿上的伤有多疼,李旭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射术先炼好。九叔说过,自己不能总是让别人来保护。眼下在霫部,徐大眼和西尔族长都会照顾自己。将来回了中原,茂功兄要去博取功名,自己总不能跟在他身后当累赘。况且九叔说过,射箭没有秘诀,只是手熟而已。
他在骑射上肯下功夫,阿思蓝和杜尔也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学射时的一些感悟传授给他。身体和坐骑如何协调,弓箭瞄准目标时怎样配合马背的起伏等。这些都是需要用实践去感悟的道理,每个人的悟性不同,得出的经验也不一样。所以在书本上的口诀中根本不会总结,也不能*死记硬背来掌握。
有了这些高手的指点,李旭慢慢对弓箭、战马和身边的风有了感觉。每箭出手,不再在是毫无目的乱飞,而是落在了与靶子相同的方向。偶尔运气好蒙对了,也能一箭把红心穿个透。这是他的绝活,别人想箭透重靶,即便有他那么大的膂力,也没他手中那把大隋在国力最鼎盛时期打造的骑弓。
他是少年人心性,见到自己已经可以射中固定靶子,就忍不住想再出门打一次猎,洗刷上一回被丢下马背的耻辱。顺便让陶阔脱丝这小女子瞧瞧,自己不是光凭着甘罗的面子在她部落里白吃白喝。几个霫部青壮正啃秋天留下来的肉干啃得嘴巴寡淡,一经李旭提起,立刻纷纷响应。
为了多收获一些猎物,阿思蓝特意选了一个雪晴后的上午。地面上有了一层雪,等于给野兽布置下了无数天然陷阱。特别是野兔、黄羊这类蹄子较小的生物,它们的脚踩不住雪,奔跑的速度连平时的三成都不到。对于李旭这种刚掌握了射固定靶子的庸手,雪后打猎,有斩获的概率大增。
众人向西尔族长请示后,高高兴兴地出了营寨。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的丘陵,近处的草场全被积雪所覆盖,整个世界仿佛都被铺了一层厚厚的白毡般整洁。而头上浅灰色的天空则刚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穹庐,把雪白的毡子和毡子上的部落倒扣于其下。
正因为头上有些薄薄的云,所以积雪反射回来的阳光才不那么刺眼。天地间一片干净,人的目力也能在雪地上看得更远。小狼甘罗早就按耐不住,长嚎一声,率先冲了出去。李旭、徐大眼等人纵马跟上,风一般卷过了雪野。
被大雪清洗过后的空气呼吸起来带着股甜甜的味道,虽然冷,但是很长人的精神。四周的景色很美,配上刚刚长出银色硬毛的小狼,还有一群年青的猎人,姹紫嫣红的少女,风物已经可以拿来入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年青人的手中没有任何猎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射技差,从出了营寨门那一刻到跑得甘罗开始吐舌头喘息为止,没有任何猎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肯能是最近总围猎,把部落周围的野兽都吓跑了!”娥茹轻轻地拧了拧鼻子,脸上的笑容如初雪后的阳光般亮丽。
“几千人轮番出猎,胆子再大的野兽也会赶紧搬家!”徐大眼开了一个并不十分高明的玩笑。有娥茹在的时候,他的智慧总是快速地衰退。有时表现出来的“愚笨”程度甚至已经可以和李旭相提并论。
“不如大伙走远些,去月牙湖边碰碰运气。那个湖冬天不结冰,天冷的时候总是有野兽去找湖边找草根啃!”苏啜杜尔大声建议。这么多人空手而归,肯定会被族人偷偷笑话。况且自家的干肉已经不多了,胡乱杀羊的话,则会被家中老人骂做糟蹋东西。
“那边距离咱们的营寨已经有了距离,一旦遇到索头奚人,未免有些麻烦!”一行人中以阿思蓝年龄最长,他的主张也最持重。
陶阔脱丝、杜尔等人都不说话了,纷纷把目光集中在徐大眼脸上。此人是部族中公认的智者,他的建议在全队中最有影响。
徐大眼看到了众人目光中的期盼,特别是李旭,这位好兄弟想必憋了很长时间要洗刷上回落马之耻。回头再看看温婉体贴的娥茹,心中渐渐发软,想了想,犹豫着说道:“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他们的营地与月牙湖的距离是咱们的数倍。即使和冒雪出来打猎的奚人在湖畔相遇,双方互相不知道对方底细,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也好,咱们就去月牙湖,尽量在天黑前向回赶。帕黛又怀孕了,我刚好去在湖边收集些星星铁,等将来孩子出生时替他打把弯刀!”阿思蓝略一沉吟,爽快地回答。
妻子怀孕的时机好,如果生下一个男孩,希望他像先生一样聪明,像附离兄弟一般好运。又要做父亲的阿思蓝的眼神和听说妻子第一次怀孕时同样炙烈。
第四章 醉乡 (二 上)
草原上恶劣多变的气候导致部族的人丁素来不旺,所以女人受孕生孩子在牧民眼里是比结婚和给老人祝寿还重要的头等大喜。众人听说阿思蓝的妻子怀孕,纷纷围上去向他表示祝贺。恭贺完了,又嗔怪他不早点儿告诉大伙,否则这么冷的天他肯定应该留在家中照顾妻子,谁还敢厚着脸皮拉他出来射猎!
“才二十几天的事儿?还不妨碍她行动呢。况且帕黛的身子骨向来结实,早期多活动活动,将来生孩子也少忍些苦!”阿思蓝摆摆手,满脸幸福地回答。
“才二十几天,怪不得没看见帕黛姐姐肚子大起来。阿思蓝,你怎么知道才二十几天,难道你已经让额托长老看过了么?”陶阔脱思拍着手,瞪大了眼睛问。额托长老是整个部族中年龄最长的智者,苏啜部祭祀、看病、给牲口配药等所有复杂且神秘的工作都由他来负责。阿思蓝说自己妻子怀孕二十几天,在少女眼里,这想必是额托长老与长生天沟通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没麻烦额托长老,我算出来的!”阿思蓝被问得有些尴尬,不住地开始挠头皮。
“你怎么算出来的?”陶阔脱丝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两只眼睛等得比徐茂功的双眼还大。
“哈哈!”杜尔、萼跌泰、拔细弥三人不可遏制地狂笑了起来,边笑,边要求阿思蓝务必要认认真真回答这个问题。
“阿思蓝,你怎么算出来的?不要藏私,赶快教教大伙怎么算!”杜尔一边捂着肚子,一边促狭地向阿思蓝挤眉弄眼。
“长生天哪!”阿思蓝被问得直想撞墙。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解释道:“这个,这个有点难。等你长大一些,自然就懂了!”
“好像你比我大挺多似的!”陶阔脱丝唾了一口,脸上飘起了一朵红云。从众人的表情中她猜道自己肯定犯了一个极其幼稚的错误。否则杜尔等人脸上的笑容不会那么诡异。这个表情她记忆颇深,当娥茹姐姐听说她去钻客人帐篷,却把附离吓得落荒而逃时,脸上的笑容与此别无二致。
想到那天早晨自己在姐妹面前的尴尬,陶阔脱丝的“怒火”就被勾了起来。转过头去欲找李旭的麻烦,却发现那个昏头昏脑的少年和徐大眼两个正纠缠着娥茹,不停地向其请教关于星星铁的问题。
“星星铁就是长生天赐给牧人的铁石呗,这你都不懂,真笨!”陶阔脱丝没好气地插了一句。
“夫子博学,小子谨受教!”李旭双手在胸前合抱,摆出一幅少年书生接受智者指点的架势。这是他通过多日实践总结出来对付陶阔脱丝的绝招。只要他把书生的穷酸劲头摆出来,再拽上几句文,蛮族丫头肯定会落荒而逃。
果然,陶阔脱丝见李旭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学究的样子,所有的怒气瞬间都被冻结在了体内。双目瞪大,牙根恨得直痒痒,可就是想不出一句好的应对之词来。
“月牙湖边地气暖,雪向来是随下随化。刚被雪水洗过后,石头的本来颜色容易露出来,所以今天正是找星星铁的好时机!大伙走快些,一起帮阿思蓝找一找!”杜尔见陶阔脱丝气得连眼睛都红了,连忙将话题向别处岔。
阿思蓝正在纳闷陶阔脱丝的脸为什么一瞬间改变了颜色,见杜尔突然打马先走,猛然想起了最近传遍了半个部落的关于附离的笑话,知道自己那句“等你长大”闯了祸,吐吐舌头,纵马去追杜尔。
见其他几个人逃走,陶阔脱丝心中更觉尴尬。有心用马鞭给那个气人的笨家伙在头上来一记,又怕出手重了,他从此再也不肯理睬自己。想着想着,委屈得双眼都迷离了起来。
“我们霫人逐水草而居,不会总驻扎在同一个营地。所以,祖辈没有留下关于开矿的智慧,牧人们也没有时间去开采铁矿!”娥茹看看眼前如小猫小狗嘶咬般胡闹的少年,笑着提了提马缰绳,隔在了他们两个之间。
“阿思兰现在开始积攒星星铁,到了帕黛姐姐给他生儿子那天,估计差不多刚好能打一把弯刀。草原上的男人有一把好刀,就像老鹰长出了翅膀!咱们加快些,别被阿思蓝他们落下!”
这就是阿思蓝想去寻找星星铁的原因了。牧民们不会开矿,所有铁器要么从中原买来,要么就*放牧时收集散落在草原上的铁石。那种被霫人祖先称作星星铁的黑色石头虽然个头小,凑几十块才能打出一把弯刀。但打出来的刀剑质量却是极佳,刀刃比用贩来的铁材打造的弯刀锋利,刀身的韧性也更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小东西实在可遇不可求,很多牧人在草原上游逛上一整年,也未必能拣到足够打一把弯刀的材料。
一行人笑笑闹闹奔出七十余里,马和人都跑了一身汗,却也不觉得困乏。跑着跑着,耳畔的马蹄声渐渐被流水声所取代,众人知道,月牙湖就在眼前了。
那是一个极其美丽的湖泊,无论是孤陋寡闻的李旭还是见多识广的徐大眼,在第一眼看到湖面的瞬间,都不觉张开嘴巴,轻轻地发出了一声赞叹。
美,不是一般的美。上游的河水千里冰封,下游的河面白雪皑皑,唯独这方圆二十余里的湖面,如同一颗蓝色的宝石般卧在了万里雪原之间。寒风吹过,水面上烟斜雾横,萦萦扰扰,仿佛有仙人在碧波间焚香弄弦。
李旭跳下马背,三步并做两步冲到湖岸边,伸手在烟波上抄了一把。一阵透骨的奇寒立刻钻入了他的骨髓。
“啊,真凉!”一直做着触摸温水准备的李旭甩了甩手指,跳了起来。
“笨,这水只是比雪暖些,所以才看着有烟冒出来。若是夏天丢个野果子进去,片刻后捞出来就能冰牙!”陶阔脱丝看到李旭上当,又开心了起来,用马鞭指点着湖水介绍。
“壮哉,奇哉!不来塞外,不知道天地间有此盛境!”徐大眼闭上眼睛,在马背上张开了双臂。此行不虚,非但长了见识,给多年苦学的兵法找到了实践机会。还认识了几个好朋友,见到了从没见过的风景。
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古人诚不我欺。只有见了这空旷的田野,才会激起人心中的豪情。也只有在这万里冰雪中,才让人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心中的梦想。徐大眼挥舞着双臂,身上笑容里带出了几分年少轻狂。
“如果是夏天时来看,这里更漂亮。四处都是野花,连湖里的鱼都想跳出来闻一闻花的味道。如果到了晚上,天上的星星和水里的星星几乎是紧挨着,不细看,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的倒影!”娥茹见客人如此欣赏草原风物,带着几分自豪的口吻介绍。
这片湖水曾经给少女留下了无数美好回忆,去年夏天,就是在这个湖边,自己认识了纯淤部的巴可若,他是临近十几个霫部最年青的族长。整个夏天的风都很醉人,头顶上星星也格外明亮。
“明年开了春,他就会抬着酒水来迎娶我到他的毡帐中!”少女的目光里对未来充满期盼。回头看看徐大眼,期盼中又夹杂进了几分迷茫。
“如果去年夏天在湖边也遇到了徐兄,我会选择谁的帐篷呢?”少女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乱乱的,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跳,脸上的表情也跟着不自然了起来。
“徐兄的箭射得不比巴可若差,马骑得不比巴可若慢。每一句话在徐兄嘴里说出来,都有不同的味道!”娥茹又偷偷看了看临风抒怀的徐大眼,尽力把心中纷繁复杂的想法压了下去。
“我展芳华,君行在远。我剪红烛,君来已迟……”眼前的烟波中缓缓浮现了晴姨曾经画过的一幅牧野春景,那风中摇曳的金莲花,给人的感觉总仿佛在倾诉着几声遗憾。当年的她不知道那其中的遗憾是什么,而现在,娥茹知道自己什么都懂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开始羡慕起妹妹和附离的年少与懵懂来。明年夏天,整个湖边的星光都属于他们两个,而自己,会将最诚挚的祝福送给他们,还有徐兄。
第四章 醉乡 (二 下)
第四章醉乡(二下)
“这有野驴的粪,还热乎着呢?”一句大煞风景的喊声打断了所有人心中的美梦。众人闻声望去,只见杜尔用两根木棍挑着一个鸡蛋大小黑绿色的粪团,兴高采烈地向大伙跑来。
“贪心鬼杜尔,今晚不洗三遍手不准抓肉吃!”陶阔脱丝大声喝骂。寒风中,杜尔手上那团肮脏的东西还冒着白烟,除了这个贪心鬼之外,没人闻不到驴粪的臭味。
“我去看看蹄子印!”阿思蓝高兴地跑到杜尔拣粪的方位,仔细检视附近的河滩。月牙湖水四季恒温,河滩附近的雪早已融化。杜尔跑来的地方,几滩雪水、泥浆与野兽的粪便混杂在一起,要多肮脏有多肮脏。可阿丝蓝丝毫不顾忌,趴在驴粪堆旁仔细观察了好半天才直起腰来向大伙喊道:“是很大的一群野驴,大约半个时辰前在湖边喝过水。我们绕着湖向西撵,很快就能追上它们!”
众人欢呼一声,立刻翻身上马。李旭把甘罗从马背上的褡裢中释放出来,让它追着坐骑前行。甘罗身体虽然小,却不肯跟在战马屁股后,四条小细腿张开,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这回咱们可捞到了!”杜尔丢下手中的驴粪团,一边从马鞍后解下弓箭,一边大叫。野驴是一种体形极大的生物,成年公驴身子能长到十尺长,七尺宽,五百多斤重。远远看去,个头大过家养的骡子。那畜生逐水草而居,喜欢吃野葱和怪柳,因而肉质鲜嫩却无膻味。在这一点上,任何家养的牲畜,无论是没干过活的公牛的还是不满三个月的羊羔,都没法与野驴相比。
“小心些,别碰它们的正面!”阿丝蓝在疾驰当中还不忘了向大伙提醒。野驴虽然是食草的劣货,但性子比马暴躁得多。如果惊了群,迎面向你冲过来了,再结实的身子骨禁不起驴群一撞。
“知道了,大伙加把劲儿,射一头最壮实的给帕黛补养身体!”萼跌泰的兴奋地回答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一刻钟之后,驴群出现在大伙的正前方。这是一个由五十多头成员组成的野驴小家族,所有野驴的背部都呈土黄色,尾巴上带着青黑色的一捋毛。听到有猎人的马蹄声传来,负责警戒的雄野驴立刻发出嘶鸣声示警。正在啃吃草根的驴群听到警讯,随即在头驴的带领下撒开了乳白色的四条长腿。
“加速,尾随追击,把驴群赶散掉!”阿思蓝大声命令。一马当先向驴群冲了过去,杜尔不甘心被伙伴拔了头俦,狠狠夹了夹马肚子,大声嚎叫着追在了阿思蓝的身侧。
“甘罗,追那个报信的!”李旭一边弯弓,一边命令。小狼甘罗却不理睬他的呼喝,瞬间将奔跑速度提高了一倍,闪电般斜着扑向了驴群正中央。
捕猎是它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比任何有经验的猎人都高明得多。野驴逃命时,成年雄性居前,成年雌性断后,夹在队伍正中间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还没有完全断奶的幼驴。它们的逃命经验和胆量都不及成年驴,只要被敌手冲击,肯定会脱离大队。
野驴的体形虽然大,却对狼有天生的畏惧感。见甘罗冲了进来,立刻有两头马驹大小,从前腿根儿到尾巴尖儿还带着条褐色分界线的幼驴逃离了大队。甘罗自驴群中轻轻一纵身,在母驴双蹄踏在自己身上之前的瞬间跃离了驴群。然后侧着身体兜了半个弧,将两头小驴逼向了李旭的坐骑。
李旭、徐大眼、陶阔脱丝、娥茹立刻围拢过来,四个人组成一个小圈子将两头幼驴困在了中央。几枝羽箭落下后,受了重创的幼年野驴哀鸣一声,倒在了湖畔的泥地里。甘罗向猎物投下了不屑的一瞥后,纵身再度追向了驴群。
“啊吆,它还嫌这驴子个头小,不够塞牙缝的!”徐大眼大笑着跳下马背。每头幼驴都中了三、四箭,所以也无法区分猎物到底归谁。只是有些人投机取巧,每箭都不偏不倚地从驴肚子部位插了进去。
“茂功兄收集猎物,我去帮帮阿思蓝他们!”李旭心虚,偷偷地伸了下舌头,拔马便走。他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没自己那两箭,切掉脖子部分后,四个人可以收获两张完好的驴皮。多了自己那两箭,驴皮上就多了两个大窟窿,再也不值钱了。
没等他再次追上驴群,阿思蓝等人已经策马回转。并排走在前头的杜尔和拔细弥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头野驴,个头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犊大。而阿思蓝和萼跌泰两个则共了一骑,另一匹马完全让给了猎物。马背上那头野驴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学时骑的青花骡子般大小,压得战马不断打响鼻抗议。
“嗷——―”小狼甘罗迎风发出一声长嚎。几滴驴血从它嘴边滴下,落在雪地上,绽开两团耀眼的红。
“圣狼就是圣狼,我和萼尔泰把这头畜生逼出了队伍,还没等用箭射它。圣狼已经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阿思蓝连声赞叹甘罗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传,银狼出现的地方会带来收获和好运,今天他亲眼见证了此言非虚。如果没有甘罗,野驴不可能那么快被惊散了群。虽然猎物的生命最终还是由自己一箭而结束,但刚刚长出牙齿的狼崽已经敢攻击身体大过它十倍的野驴,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拥有的勇气。
“还不是倚仗阿思蓝兄弟的猎技高明,它么……?”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罗,想用一句狗仗人势来评价。猛然间又想起了小东西是部族眼里的圣物,强忍着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
聪明的甘罗却仿佛已经从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呜咽了几声,不依不饶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骑。那坐骑见了小狼的血口,吓得连蹦带跳,差点儿把李旭摔下马背去。
“好了,好了,甘罗,咱们别闹了。”李旭怕坐骑受惊踢伤了狼崽,赶紧求饶。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下来,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唯一的选择。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歌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起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众人正唱得高兴,突然,缩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罗竖起了耳朵,轻轻跳到了雪地上。
“有人!”阿思蓝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边的弓箭。大伙顺着甘罗的目光向远望去,看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没有坐骑,双手高高扬着向湖边走来。
“好心的兄弟,这里是月牙湖么?”走在前方的那个黑影见众人戒备心很强,停住脚步,大声喊道。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是月牙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我们霫族的草场?”阿思蓝见来人说的是突厥语,上前几步挡住甘罗,用突厥语回答道。
“我们是住在索头河边的奚人,你们的好朋友。我们失去了家园后出来打猎,没想到却迷了路!”黑影笑着回答,话语里充满苦涩。云层后阳光很暗,所以李旭无法分辩他的长相。只是观察到他与另一个同伴都穿着黑色的皮袄,黑色的靴子,在雪地中好像两块木炭一样扎眼。
“这里是月牙湖,骑马向北跑一刻钟就是我们的营地了。你们如果迷了路,可以去我的毡包喝碗奶茶!”阿思蓝把箭尖向下垂了垂,不再指向对方,回答的话语里却充满了警惕。
事实上,由此地向北狂奔两个时辰都未必能跑到部落,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奚人起什么歹心。而对方听了他的话,却好像很感动的样子,长叹着说道:“失去了家园的奚人还能喝到朋友的奶茶,小兄弟,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抓紧时间回到部落,否则家中的老人会担心他们的儿子!”
说完,慢慢地转过身,踏着积雪,向自己来的方向走去。
“走稳些,雪天路滑!”徐大眼冲着奚人的背影,用突厥语热情地喊。没等对方的身影消失,就匆忙转过身来,向大伙低声命令:“把剩下的驴肉扔掉,咱们赶紧上马回家!”
“扔掉,为什么?他们就两个人,还没骑马!”杜尔抬起一张充满惊诧的面孔,低声追问。
“他们始终没走进咱们的弓箭射程。这么冷的天从奚部营地走到这,还没骑马,野驴也没这个耐力。”阿思蓝一边检查战马的肚带,一边急切地解释。
“两个人都穿黑衣,连样式都毫厘不差。这可能是凑巧么?”李旭在旁边追加了一句,抱起甘罗,以最麻利的动作跳上了坐骑。
其他几个牧人听阿思蓝如此一说,不敢怠慢,将还没割干净的驴肉连同驴皮一骨脑扔下,紧了一下马肚带后,飞身跳上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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