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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_5 酒徒 (现代)
主人家却不知道客人们中间的这些龌龊事,见孙九身后紧跟的不是商队中的长者而是两个衣衫相对光鲜的少年,再联想到其中一个少年居然以狼为伴,旋即以为这两个面目清秀的少年是商贩中的富贵人物,笑了笑,指着大帐西北角让道:“贵客自远方来,令苏啜部的牛羊、草场都沾染了福气,但请上座,喝一碗小女亲手熬制的奶茶!”(注1)
孙九微笑着上前,先冲毡帐的西北角躬了三次身。然后,拉起主人的手说道:“是我等不请自来,给主人家添麻烦。尊敬的埃斤请落座,让我等接受长老的祝福!”
宾主之间客套了几句,随后部落首领自己坐在了北方铺着羊皮的胡床上。随着铜铃声响,两个胡子与头发一样长的霫族老人缓缓入内,紧挨着首领坐下。待轮到九叔,他却选择了正东方的位置,然后才招呼众商贩依次落座。
那部族待客用的毡帐足有寻常毡帐的五倍大小,四周以木条相拼,外围裹以雪白的毛毡。穹顶和毡墙的各个方向都开了大窗,窗子采用中原人家的细木格方式,上面糊的却不是厚纸,而是一种薄而透光的膜,所以显得分外敞亮。
依照李旭推测,那层膜应该是动物膀胱之类的东西。但他却不敢乱问,父亲李懋曾经跟他警告过,胡人性子野,热脸和冷脸之间变化往往是一瞬间的事。所以,能不触犯人家的忌讳,尽量别去触犯。碰到稀奇之物也别乱问,以免是胡人的部族秘密。
众商贩团团围座,聚拢成大半个圆。唯独空出了族长先前指示的毡帐西北角和供人出入的门口。徐大眼看得好生奇怪,又无法出言相问。正百抓挠心的时候,李旭悄悄伸过手来,在他的后背上写了一个“祖”字。
“原来那是他们供奉祖先地方,不知道出自什么教义!”徐大眼心中惊讶地想道。北行之前,他读过很多记述草原各部族的文章。众典籍都描述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发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初乳),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
眼前这个霫人部落虽然依附于突厥,部族名称亦与突厥中的一个大部落相类。但在其战旗、毡帐和族长的座位上,绣得却全是天鹅。
“这两个少年应该不是商贩!”曾经阅人无数的两个部族长老心中嘀咕。突厥人以苍狼为图腾,视其为举族之圣物。而草原上的苍狼性子极其刚烈,如不是机缘巧合,鲜有人能把狼崽养大。所以能拥有一头苍狼为伴的少年,绝对会被视作族中的杰出人物。
目光从李旭脸上扫过,就无法忽视坐在他身边的徐大眼。比起骨架粗壮、皮肤粗糙、沉稳如石头般的李旭,徐大眼给人完全另外一种感觉。在长老眼中,他就像一头不羁的白马,无论多大的马群,你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而这种人物,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注定一生要活得丰富多彩。
宾主间客套着天气、旅途、牛羊肥膘厚度,眼睛里却把彼此的底细掂量了个尽。几句闲话过后,族长轻轻拍了拍手,随着清脆悦耳的铃声,有一队少女拎着铜壶入内。苏啜部的族长捧起第一碗茶,缓缓离座,双手奉于孙九面前,唱歌般吟道:“远方来的大兄,请喝一碗粗奶茶。虽然没有中原的茶叶精细,却也是我部落中的珍藏!”
“苏啜部的兄弟给我最白的奶,不是草原最佳,却是母牛的初乳。给我最香的茶,不是天下最细,却是人间最纯!”孙九亦起身,用突厥语唱和。接过奶茶,却不肯先饮,转头递给了身边的同伴。
到了此时,孙九才注意到距离自己最近的人居然是李旭,不觉微微一愣。再看看李旭身边紧挨着的是徐大眼,立刻明白了是有人捣鬼。生性豁达的他不觉有些恼怒,却不肯多说话,只是用目光鼓励李旭和徐大眼,一定要把这口气争下来。
李旭会心地冲孙九点了点头,将盛满奶茶的铜碗传给了徐大眼。徐大眼何等剔透人物,见孙九不喝,李旭不喝,立刻明白的其中关键。冲李旭微微颔首,转身将奶茶下传。众商贩一个接一个传下去,直到传给了最末的同伴,方才停住。
族长见众商贩把自家的礼节遵守得一丝不苟,心中大乐。加快速度,一碗接一碗将奶茶捧给孙九。孙九一碗接一碗地将奶茶传出,直到所有人手中都捧了一个铜碗,才端起了最后一碗茶,颔首向族长领致谢。
苏啜部的族长和几位长老相视而笑,端起茶碗,率先品尝。众商贩这才开始痛饮,一番看徐大眼出丑的心思再度落了空。
那奶茶是用鲜奶、粗茶加了盐巴熬制而成,消食顺气,是草原上不可或缺的一样宝物。众商人旅途劳顿,刚好可以用它来补养身体。主人家是一番好意,却不是所有客人有福气消受。特别是李旭、徐大眼两个,平素只听说过奶茶之名,待见了手里着稠乎乎、油滋滋夹杂着茶香和奶膻的一大碗浓汤,胃肠立刻开始翻滚。四下偷看,见九叔等人正喝得香甜,一皱眉,一闭眼睛,扬起脖子直接狂灌了下去。
“就当是在喝药!苦其心智!”徐大眼紧闭着双目想。一碗奶茶“咕咚、咕咚”灌了个干净,嘴巴里却浑然不知道其是什么滋味。
那族长见两个少年一口气就干了一大碗奶茶,眉头微皱,喉咙滚动不止。以为他们是在欣赏自家浓茶的滋味,高兴得心花怒放。拍拍手,命令少女们上前给二人续茶。
徐、李二人心中叫苦不叠,早知道主人家如此热情,第一碗奶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喝得那么快。正愁眉苦脸地琢磨着如何不再咽那又咸又膻的草药汤子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串银铃般的轻笑。
二人闻声抬头,只看见两双湖水般明澈,天空般幽蓝的眼睛正在笑吟吟地向自己看来。头皮登时一炸,身子如遭雷击般麻在了当场。
那眼睛的主人鼻梁修挺,皮肤白皙。一人身穿鹅黄,一人身着淡蓝。虽然与其他霫族人一样,在衣服的边缘上镶嵌着褐色皮革。裙子却明显裁剪成了中原女子常穿的屈裾状。除了苏绸曲裾外,两个少女还在上身套了一件黄羊皮裁减的比肩。整个比肩分为四大块,每一块之间用金色丝线相缀。肩角轻端,腰部紧收,在长长曲裾的衬托下,更让整个人显得修长高挑。(注2)
徐大眼出身于巨富人家,平素见惯了各种年青粉黛,却从来没见过似眼前霫族女孩这般,浑身上下充满活力,如鲜花般绽放的异族少女。只觉得眼前亮亮得,整个毡帐都被少女得笑声染上了金色。比起他,李旭见过的女子更少,平素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自己的妗妗,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英雄模样。这种形象固然亲切,却无论如何与《诗经》中所描述的美妙搭不上边。而年少他的亦认同县学里老夫子们的观点,即所谓美人香草,都是古代士人托物而言志的。如果把诗经里的那些古风当作“淫词烂调”来读,非但是误解了古人的本意,而且是对先贤的大大不敬佩。
此刻,毡帐中的少女却让他想起了学过的那些诗词。比诗词给人的印象更明快,也更生动。他听见自己的心在跳,想让心跳停下来,却发现身上练就的定力早已无影无踪。只是觉得傍晚的阳光很亮,很亮,透过糊窗的膜,照得人目眩神摇。
见两个少年端着茶碗发呆,少女更觉有趣。双目数度流转之后,那个身穿淡蓝色苏绸曲裾的女子露齿而笑,低声催促道:“快喝啊,难道我亲手熬的奶茶味道不好么?”
这两句,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原腔调。徐、李二人被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把整碗的奶茶扔到地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二人脸上颜色更红,仿佛刚刚过了火焰山般,连脖子都给烤成了血色。
“陶阔脱丝,不要故意捉弄客人!”族长见两个少年满脸尴尬,低声呵斥道。
那名字叫陶阔脱丝的少女却扭了扭身子,发辫末梢的银铃随着身形晃动发出一阵乱响。在铃声缭绕之间,少女撒娇般用突厥语说道:“父亲您快看这两个中原伢子啊,大男人居然也会脸红!”
能听懂几句突厥语的商贩们哄堂大笑,大伙设了半天圈套让徐、李二人出丑,居然不如女孩子家看上两眼好使。众奉茶少女闻言,果真凑上前仔细观察,直把把徐大眼、李旭二人看得如煮熟了的大虾般,从头到脚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你们不要胡闹吓了客人,出去看一看阿思蓝他们整治的羊肉可曾好了!他们旅途劳顿,走了上千里呢”族长大人显然也拿自己的女儿没办法,挥了挥手,笑着把少女们赶出了大帐。(注3)
经过这一番嬉闹,宾主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两个族中长老也被少年的腼腆和少女的顽皮逗得老怀大慰,随着客人笑了一会儿,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就问起孙九等人的目的来。
孙九虽然直爽,却也不敢说自己是因为去奚人的部落扑了一空,才不得不来到霫人聚居区。只是托辞说自己带着商队北上,半途中遇到了郝老刀,听对方说霫人热情好客,所以才不远千里赶过来交朋友。
两个族长也知道孙九所言未必尽实,但霫人部族聚居区离大隋太远,中间又有奚族各部相隔,所以平素很少有中原的商队来到这里。而经过奚族、突厥、契丹等部族转手倒卖给霫人的货物,非但价格居高不下,质量也比中原商贩们手中的货物打了不少折扣。所以自从上次郝老刀护送的商队无意间闯入了这片草原后,部落中的贵胄们就日日盼着有汉人商贩再度光临。孙九等人此刻冒昧而来,却正好如了霫人的愿。
所以,长老们也不深究孙九说的话有几分是真,先感叹了几句旅途劳苦,然后向族长建议道:“西尔,不如你派人给临近的几个部族送个口信,让他们三日后到咱们部落里来与中原来的兄弟交易。这样,中原来的贵客可以早日把货物脱手,在暴雪遮断道路前南返!”
孙闻听此言,连忙站起来致谢。“感谢两位长者,长生天会记住您的善行!”
“感谢长老的美意!”众商贩纷纷起身施礼。大伙在陆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正发愁一个部落是否能把所有货物吃得下。如果为了甩货而忍痛压价,大伙这番辛苦难免有些不值。而长老们的建议刚好解决了他们面临的困境,几个部落同时赶来交易,非但可以让货物迅速出手,价格上,商贩们也能讨到不少好处。
部族首领苏啜西尔非常聪明,立刻明白了长老所提建议中的长远打算。挥挥手,大度地说道:“兄弟们何必客气,给客人们提供便利,是我苏啜部之责!”
“恐怕过不了几年,苏啜部的天鹅头上会多一顶金冠!”在一片纷乱的感谢声中,徐大眼用极低的声音,悄悄地跟李旭嘀咕。在进入部落之前,他就发现对方的战旗所绘的天鹅头顶,没有胡人特制的那种山峰般的金冠。这说明苏啜部只是霫人中间的一个小部落分支,霫族诸部公认的大头领并不是出身于附近几个毡帐。
商贩不顾旅途危险,冒死北上,求的就是一个财字。一旦苏啜部善待商队的名声传扬开去,不出两年,在暴利的诱惑下,无论路途多远,各地商队肯定会蜂拥而来。周围的各部族,也肯定以苏啜部为核心形成一个小而紧密的交易圈。长此以往,苏啜部的实力会以最快速度膨胀。而草原上各部向来是以实力为王,没有太多的正统顾忌。
李旭轻轻地点点头,好像对徐大眼的见解表示认同。实际上,族中长老在讲什么,徐大眼在说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内心深处,此刻的他所想的决不是如何脱手货物,如何观察苏啜部长老的谋事风格。
就在半柱香前,那名蓝衫少女,阳光般灼伤了他的眼睛。
注1: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所以其附庸霫人会误解李旭的身份。
注2:曲裾,比肩,都是汉服中的一种。通常男子穿直裾,女子穿曲裾。比肩样子类似于今天的马甲。
注3:阿思蓝和陶阔脱丝、西尔都是突厥名字的音译。突厥人通常有姓无名,部族的姓氏就是个人的姓氏。阿思蓝为雪豹,陶阔脱丝为孔雀(不确定?),西尔为狮子。整个名字就是苏啜阿思蓝,苏啜西尔,苏啜陶阔脱丝。
第三章 旷野 (二 上)
第三章旷野(二上)
直到晚宴开始,李旭才从眩晕状态解脱出来。这倒不是因为他定力强的缘故,而是肚子里的咕噜声迫使他不得不从梦想回归现实。一路上风餐露宿,每天吃得几乎都是干肉、硬胡饼和冷水,胃口都吃得缩小了一半。此时,热呼呼的饭菜对旅人来说,诱惑远远比美丽少女来得真切。
草原地域宽阔,所以胡人的饮食习惯也跟周边环境相衬,粗糙而大气。饮酒用的是大号铜碗,盛酒用的是大个牛皮口袋,所谓的菜,更是大到需要用两个壮汉才能抬上席来。那是一头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盘上做食草状。而分布在羊身体周围的“草”和“石头”,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葱和整个整个的大白蘑菇。
族中年纪最大的长老被请上了席,唱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祝辞后,老人颤抖着手拿起小刀,在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长长的一条,放在一个小铜盘子里亲手端给了李旭。这是霫人的用餐礼仪,源自他们的日常生活。在食物匮乏的季节,年龄最小者每餐总是能分到第一块肉。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整个部落生生不息。
李旭含笑接过了铜盘,尽管肠胃被肉香吸引得上下翻滚,他却不肯吃第一口。而是轻轻地抓起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切下羊头上的犄角,还有头顶上与羊角相连的薄薄一层肉,端在铜盘中敬到了座中最长者面前。
这是草原少年应该做的回报,既表达了对长者的敬重,也体现了对主人的感谢。北行之前,李旭和父亲多次演练过这套用餐礼仪,所以,他能做得一丝不苟。
几个霫族长老都欣慰地笑了,他们觉得自己没看错人。眼前这个以狼为伴的少年的确与塞上民族渊源颇深。看来长生天今年特别照顾苏啜部,入冬之前不仅送来了茶叶、布匹,还送来了预示着部族兴旺的征兆。
族长苏啜西尔拍拍手,两队盛装少女再次走了进来。每人端起一碗马奶酒,高举到一个客人面前,齐声放歌。歌声婉转嘹亮,混杂在酒香里令人迷醉。
李旭再次红了脸,因为这回给他敬酒的依旧是那个蓝衫少女。少女的嘴角轻抿着笑,眼神中分明露出了几分顽劣意味。有了上一次被捉弄的经验,李旭不敢惹这少女发怒,接过酒碗,把里面的酒一口闷进了肚子内。
少女的目光中露出几分嘉许,口中依然唱着那嘹亮的长调,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拎起与自己最近的皮袋,利落地把李旭的酒碗再次斟满。
“还喝?”李旭用眼神询问,在少女的目光中却看不到任何答案。好在于自己家中,他就已经喝惯了舅舅的私酿。这马奶酒虽然比寻常黄酒炙烈,却远远达不到舅舅张宝生的密酿程度。
端起酒碗,李旭将里边的酒再度一饮而干。少女的眼神愈发欢快明亮,蓝汪汪的,就像一湖春水。盈盈的波光间,照映着天空的颜色。
第三碗酒又举到了李旭面前。少年觉得腹内热热的,豪气直冲霄汉。接过铜碗,问亦不问,迅速让碗底露出。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编贝。没等李旭欣赏完那如花般灿烂笑容,第四碗酒又端到了他面前。
李旭的脸开始红了,这回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酒力所致。马奶酒虽然力道不足,他却是空腹而饮。此刻满肚子的酒仿佛都化成了血液,顺着经络涌遍了全身。他感觉到头有些大,脚有些软。却不肯在异族少女面前失去礼仪,强撑着,把第五碗又灌进肚子内。
少女的歌声如黄莺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这次,没等他干掉,一个低低的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内:“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声未止,我就不能让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楞了一下,发现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个怪物。那双娇艳樱唇没有随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显然,善意的提醒是来自这个少女。
李旭尴尬地笑了笑,抬头张望。这时才发现其他商贩正端着酒碗慢品,没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样碗到即干。而部族中的几个长者,正笑呵呵交头接耳,显然自己鲁莽的举动早已再次成为了人家的趣谈。
李旭用酒碗挡住了自己涨红的脸,这次,他终于坚持到了长歌结束。一曲唱罢,酒席上立刻热闹起来。宾主之间开始把盏互劝,其乐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们则分批次退出大帐。族中乐师调整好琴弦,拉出欢快而热闹的曲调。
商贩们素来节俭,一路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干粮中少有荤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礼仪结束,谁还再肯客气。刀切手抓,转眼间让一整头羊见了雪白的骨头架。主人家见客人喜欢自己的食物,心情大乐。拍拍手,立刻有壮汉走进来,抬走剩下的残骨。然后,又一只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随着天色变暗,商贩们吃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虽然佳,肥膘却远比中原人养的羊厚实。这样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无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顾右盼,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般,一脸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称,部落中女子皮肤白若凝乳,双目碧若晴空。头发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闪着光泽。在旅人们的传言中,霫族女子最为大方。她们属于这片草原,可以邀请你钻入她们的毡帐,却从未曾想过从此与你纠缠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踪影后最绝望的那一刻,传说中的艳遇曾经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继续前进的动力。
“饱暖思淫欲!”徐大眼的双目中再次露出了几分不屑。整个座上,以他的吃相最为斯文。既没有像李旭那样大碗大碗的喝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饿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细条,一小条一小条地就着酒水慢品。
家族中饭菜食不厌精,这让徐大眼可以轻松地分辩出食物的优劣。水煮全羊里除了野葱、蘑菇和盐巴之外,没放其他任何调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欢这种淳厚自然的滋味,却非常不喜欢与自己共饮的同伴。在徐大眼看来,这些粗俗、市侩、心胸狭窄又容易满足的商贩们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热情款待。无论你给他吃了什么山珍海味,等到双方开始交易的时候,休想让他们在价格上稍稍松动半分。相反,他们还会根据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对茶叶、绸缎、陶器等中原物资的渴求程度,毫不犹豫地提高商品的价格。
苏啜部的族长却丝毫不觉得客人的举动有失礼仪,在他看来,喝酒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做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对女人没需求,就失去了变得更强大的动力。所以,就在徐大眼为同伴的举止感到汗颜的时候,苏啜西尔又拍了拍手。
欢快的音乐嘎然而止。乐师喝了碗酒,调了调琴弦,换上了另一支舒缓缠绵的曲子。一队霫族美女缓缓走了进来,在席前偏偏起舞。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勾去无数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壮端上巨大的铜火盆。火盆里边,上好的木炭跳动着幽蓝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热,身体内外仿佛都有热气在向上涌。献舞的女子中没有那两个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她们年龄比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乐声的舞姿仿佛带有一种符咒般,让人的目光难以在她们身上离开。
而她们身上的衣服实在穿得有些少,脚上没穿鞋袜,双臂上也未着寸缕。雪白的手臂合赤裸的小腿在乐曲中慢慢抒展,就像午夜里的昙花在慢慢绽放开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这样形容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目不转睛地观赏歌舞,是不是违背了读书人的本分。古圣先贤们与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实在不多。醉眼朦胧中,他只听见众霫人的轻歌。
“哥哥骑着白马而来,一手持着弯刀,一手捧着兰草……”接下来的句子他就听不清楚了,在突厥语方面的造诣,他距孙九等人实在差得太远。
“愿为一束野花,只为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听到了这样几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后他都没弄清楚。
霫人对远道而来的商队非常重视,破例给每名商贩预备了一个毡帐。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进了一个很温暖的帐篷。脚边有人替他放了一个火盆,烤得他又热又渴。睁开眼睛,李旭想出毡帐找些井水来醒酒。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人,一个碰上去与自己完全相异身体。
登时,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肤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显得实在苍白而模糊。
这正是白天曾经捉弄过他,最后关头又放了他一马那名少女。李旭感觉到自己头皮发炸,浑身上下都开始难受起来。
“有些部落,会让族中女子为贵客侍寝。”北行前,父亲曾经开玩笑般说过。具体怎么应对,却未曾指导过他。也许父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仅仅把它当作一个好笑的传言而已。父子两个却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事情刚好发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闭眼,也不敢挪动,双腿绷得像木头般,僵硬笔直。帐篷里的木炭火却愈发强劲,一波波热浪从脚边袭上来,越过大腿,越过小腹,越过胸口、头顶。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手臂上的银铃“叮铃”一声,轻轻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酒徒注:关于突厥族祖先的传说,参见《周书》
第三章 旷野 (二下)
第三章旷野(二下)
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个时辰?一百年?或者仅仅是一瞬?最终,李旭再次鼓起了勇气。他轻轻地用手抬起少女的胳膊,把它放进了毯子下。然后,以最轻,最细微却极快的动作站了起来,蹑手蹑脚走出了毡包。帐篷里太热了,他需要一点冷风来让自己平静。
草原上,星大如头。水一般的星光从近在咫尺的天幕上倾泻下来,一下子就穿透了他的长衫。秋风在旷野间呼啸,隐隐地还夹杂着狼群的号叫声。这里是草原深处,不是自己的家,李旭的头脑越来越清醒。
酒意全部被风吹散,理智和感觉又回到他的躯壳中来。他感到手臂上又无数鸡皮疙瘩迅速生出,却没有勇气再次钻入毡帐。举目向远方望去,李旭看到在安置货物的几个帐篷里还亮着火光。也许自己应该去那里照料货物,他终于找到了个充足的理由,逃命般迈动了双腿。
帐篷帘被轻轻的拉开了,里边的听见了外边的脚步声,警觉地探出半个身子。是九叔?李旭非常高兴地看到了那个宽阔的肩膀。不顾对方惊诧地目光闯入帐篷,却发现徐大眼和郝老刀也在这里。地面上还架着一口铁锅,锅里面的肉汤正汩汩冒着热气。
“这么快就从温柔乡醒了?”徐大眼看到李旭出来,嘲弄地问道。
“我,我!”李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肯定已经被徐大眼归为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同类。但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指责。
“你不会告诉我你什么也没干吧?”徐大眼看见李旭尴尬的模样,皱着眉头追问。宴会上,只有他与孙九、郝老刀三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当发现有女子钻入同伴的帐篷时,读了很多书,拘泥于君子之道的徐大眼毅然选择了陪同九叔去守夜。
“我?”李旭的脸又涨成了黑紫色。男女之间的事情,对一个十四岁出头的少年来说太复杂,太奇妙。他的确什么也没做,但作为一个渐渐长大的男人,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你还是个雏儿?”这回,轮到郝老刀发飙了。他跳起来,促狭地在李旭双腿间摸了一把,然后仰天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我的天哪!我以为早就没人炼童子功了呢!有你在,商队还请我们这些刀客做什么!”
李旭羞得浑身发烫,恨不能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转身欲夺门而出,却被九叔一把拉了回来:“别理睬他们,坐在火堆旁喝碗醒酒汤。这地方风太冷,外边站上一夜肯定冻出毛病来!”
李旭挣脱不得,只好偏着身子在九叔旁边坐下。徐大眼见他满脸尴尬,反而倒不好意思起来,强忍着肚子里的笑意把头偏向了别处。郝老刀却不依不饶,目光上上下下扫视李旭,非要看看炼“童子功”的人筋骨与他人比有何异同。
“老刀,别欺负孩子。他是读书人,脸嫩!”九叔伸手推了郝老刀一把,笑着呵斥。
“读书人,你见哪个读书人绝后了。子曰,食,色,性,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郝老刀满口胡言乱语。他幼年时求学不成,所以一生中除了舞刀弄棒,就是以歪曲古人之言为最乐。
“那老刀叔何不选个帐篷去快活,难道你也炼童子功么?”徐大眼看不过郝老刀拿圣人开玩笑,跳起来替祖师报打不平。
“你以为我不想啊,人家嫌我长得难看,不往我的帐篷里钻!”郝老刀装做一幅悻然的样子,说道。
众人都笑了起来,尴尬的感觉渐淡。李旭这才松了一口气,偷偷看了看郝老刀,见对方不再与自己为难,抬起头,对孙九问道:“九叔,几时散得酒席,您怎么亲自来守夜?”
“才散了不到半个时辰,大伙都想着风流快活,只好让我这老骨头和大眼这个君子来守夜。倒是你小子,喝空了三个皮袋子,大伙都赌你会醉到明天中午,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过来!”孙九摇了摇头,笑着回答。
我喝了那么多,李旭自己也有些惊诧了。宴会的后半段进程除了歌舞还有什么,他根本不记得,至于自己随口喝了多少碗酒,也从来没仔细去数过。印象中,只觉得自己醉得很舒坦,在霫人的歌声里几乎忘记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看,多半是被吓醒了酒。唉!后生崽有福不会享受?奈何!奈何哉!”郝老刀酸溜溜地发出一连串长叹。
“他是坐怀不乱,有古人之风!”徐大眼大声替朋友辩解。说完了又甚觉后悔,跟郝老刀这种粗人讲柳下惠,简直是糟蹋学问。
“小小的年纪,就学成了伪君子!”郝老刀跟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球白,冷笑着说。见对方不肯再接自己话头,继续说道:“你看杜疤瘌,王麻子他们,酒都没怎么碰,等着就是这一刻了!”
想想王麻子龇着满口大黄牙去抱花一般的少女,李旭就觉得胃肠有些翻滚。皱了皱眉头,低声追问:“老刀叔,每,每个人帐篷都……”
“每个帐篷什么?”郝老刀等的就是李旭这句话,故意拉长了声音逗他。
想了半天,李旭没想出一个合适词汇,改口道:“难道每个人都有份儿么?”
“你以为强盗分赃啊,见者有份!”郝老刀大笑,摇头晃脑地卖弄道:“霫部风俗,十三岁以上,没有丈夫的女子在晚上可以自己选一个男子帐篷往里钻。这是长生天给赐予她们的权力,即便是族长、长老也不能干涉。嘿嘿,今天有些人想得美,估计要空欢喜一晚上呢!”
“伤风败俗!”徐大眼板着脸骂了一句。他自幼受到的教育是:女子行为要检点,庄重。即便长大成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做主。甭说主动钻男人的帐篷,即便是主动与男子说话,都是大逆不道的作为。虽然他也知道,大富大贵之家里边行的是另一套,与书上说得完全不同。但那都是背地里的行为,谁也不敢公然把这些“龌龊勾当”宣之与口。
“这是人家的风俗,怎么叫伤风败俗呢?”郝老刀成心与徐大眼抬杠。
徐大眼纵使口齿伶俐,也被他问得说不出话来。胡人自古与汉人风俗迥异,这是胡人的地盘,的确不该以自己一个汉人的观点来指摘别人的行为。
“那,那今晚过后呢?”李旭心里倒没徐大眼那么多原则,想了一会儿,期期奈奈的问。方才他之所以落荒而逃,一半是因为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不知道万一有人把持不住,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今晚之后,太阳依旧从东边出来!”郝老刀的回答如江湖骗子说卦,充满了玄机。
“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李旭继续追问。男人女人住在一起会生小孩,这是他关于男女之事唯一能确定的答案。
“养大呗。部落里会庆贺又增添了人口。如果孩子的父亲有良心,往来之间给孩子留些财货,女人们会非常高兴。如果孩子的父亲没良心,就此消失不见,她们也不纠缠你!”郝老刀的眼神渐渐深邃起来,幽然道:“如果你肯留下来,女人会更高兴。这里一年只有五个月绿色,冰天雪地的,没男人的日子不容易!”
没有父亲的孩子!李旭心中涌起几分同情。在乡间,任何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往往都是流氓和无赖顽童们欺凌的对象。但是,来往的商贩们有几个会留下?有几个能指望有良心?他们每个人在中原都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今夜风流,对他们而言仅仅是缓解旅途劳累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是没办法的事!”九叔抓起皮袋子,灌了口酸马奶子,叹息着解释。
不小心,有几滴酒落入了炭盆,跳了跳,冒出一股淡淡的烟雾。徐徐地升起来,飘在空中,让每个人的脸看上去都朦朦胧胧的,非常不真实。
“是啊,没办法!”郝老刀用吃饭家伙挑了挑木炭,盯着那幽蓝的火焰说道:“部落上每逢荒年,战火不断。为了一块好草场,一条无定河(季节河),不知多少男人要死于非命。没有了男人,女人怎么生娃?还不就*着过往的几个行人,才能给部落留个种!”
李旭楞住了,他万万没想到九叔口中的不得已居然是这么残酷的现实。而坐在他对面的徐大眼,则收起了全身不屑,代之的,是满脸的尊敬。
不得已,只是为了部落的延续。这,就是那看似荒诞、蒙昧的行为背后的全部答案。弱小的霫族能在这冰天雪地中绵延到现在,凭借的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顽强。
李旭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在阳光下霫人的歌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欢快。
“九叔!”沉默了一会儿,李旭低声叫道。
“说!”孙九拨弄着炭火,有一句没一句的答应。刚才的话题过于沉重,害得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霫族的女人为了部落生存,不惜付出一切作为代价。而中原的男人们为了家族延续,同样是步履艰辛。漠北草原有暴风雪、,战乱、仇杀。中原的村庄上头则压着皇帝、贪官、恶吏。阳光下,每一个生物的成长都要历尽风霜。可每一个生物,每一个家,依然会顽强的生存下去。
“我,我打算在,在这个部落待上段时间,不,不跟着商队南返了!”李旭横下一条心,决定向孙九说明真相。这个决定做得过于艰难,以至于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结巴。
“想留在这里当女婿么?哈!不错的主意。听人说部落里王铜匠就是个中原人,十几年前娶了媳妇,一直在呆到了现在!”郝老刀笑着打趣。部落里王铜匠的故事是他下午在酒桌上听部族长老说的。对于此人在刀柄上打花纹的手艺,霫人们非常佩服。
李旭摇摇头,没理睬郝老刀的嘲笑。略微提高了些声音,向孙九坦白道:“我爹,我爹他,他让我替他出塞,是为了逃兵役。据衙门里的赵二哥说,明年皇上要亲征高丽,边塞诸郡适龄男子无论出身,都得应召入伍!”
“这事儿,你爹早就跟我说起过。唉,其实官府不会那么不讲理。你是家中独子,使上几个钱儿,未必非得应征!”孙九从火光中抬起头,低声说道。“也好,你留在这,就当咱们在部落里有了个地商。大伙一时卖不干净的货物,也有人帮着寄放!”
孙九历尽沧桑的老脸,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淡淡的红光,看上去非常慈祥。这让李旭心里感到很温暖,说话的节奏也更流畅了些。“我,我本来应该早点儿跟您说,只是,只是路上人多嘴杂。大伙本来就不喜欢我…….”
“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看起来容易欺负!”孙九突然打断了李旭的话,看了看少年有些委屈的目光,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下吧,你留下。大眼肯定也不会跟着我们南返。你们二人在这里彼此也有个照应。其实,老张、老杜他们没你想得那么坏,日子过得苦了,自然把钱财看得重!”
“嗯!”李旭轻轻点头。他不能完全认同孙九的看法,但老人一番好心,亦犯不到出言顶撞。
“你留在霫部,不妨找铜匠学他的手艺。反正他不会回中原,不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郝老刀突然插了一句。常在刀尖上打滚的他看问题比大伙都乐观,听说李旭要留下,立刻替对方想起谋生之道来。
“多留心些,霫人也有霫人的学问,学到手里总不吃亏!”孙九笑着叮嘱。与李旭交往时间不长,但老人却真心地把眼前的少年当成了自己的晚辈。分别在即,人生的经验难免想一股脑地灌输给他。“艺多不压身,你不比大眼,他含着金勺子出生,天生要做大事。你呢,上辈子没人家积的福多,这辈子就努力些,终究会谋个好出息…”
“嗯!”李旭连连点头,老人的模样像极了自己的舅舅。同样被艰难的生活染白了鬓角,同样在人前人后把腰板挺得笔直。自己这辈子富贵也罢,贫贱也罢,至少要做一个九叔这样的人,堂堂正正,磊落坚强。
“你家的货,我帮你捎回去。这次如果赚得多,等明年雪化后,大伙肯定还会再来!”孙九看着对自己依依不舍的少年,再一次叮嘱,“如果征兵令是谣传,你就早些回中原去。这里的毡包再暖,毕竟不是咱自己的家!”
家,李旭的目光一下子炙烈起来。那个遥远的小院,在他的记忆中,异常清晰。
第三章 旷野 (三 上)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从东南方的云层后透出来,李旭就蹑手蹑脚溜回了自己的帐篷。听了九叔和郝老刀的介绍,他心中对霫族的风俗再无轻慢之心。却突然开始担心那个蓝眸少女万一醒来后发现自己溜走,会不会非常生气。如果那样就有些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能在一起聊聊天也是一件很令人愉悦的事。
毡帐里已经没有了少女的踪影,霫人借给的大花绒毯被叠了起来,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枕头边上。火盆里的炭也早已冷去,淡淡白色灰烬被突然从门口吹进来的寒风卷起,轻轻地飘荡在阳光中。如雾,如烟。
昨夜的一切仿佛都没发生过,李旭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离奇的梦,梦醒后除了清晨的阳光,所有的事情了无痕迹。
也许那就是一个梦!李旭晕晕呼呼地想。接连两天,他都没有再看到少女的身影。在徐大眼的建议下,商贩们主动凑了一份货样,赠给部落首领苏啜西尔和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而苏啜族的首领和长老们则回赠给了商队价值更高的礼物。在等待临近几个部落赶来前的三天内,为了显示处事公道,苏啜部没有率先与商贩们交易。宾主之间只是日日饮酒欢歌,女人的歌舞依旧是宴会的重头,可那个蓝眸少女却像露水一样蒸发了,再也没于众人面前出现过。
“怎么,子晰大人,又想你的越女了!”徐大眼见李旭喝酒时魂不守舍,低声调笑道。
“没有的事,我在想明天如何尽快把货脱手!”李旭摇了摇头,强辩道。心中却蓦然飘过那名少女的衣衫,耳畔的胡乐,也依稀带上了古人的韵律。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中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当年楚国的令尹子晰与不通楚语的越人,是不是也发生过同样的误会?
“今晚大伙聚在一起商量下,明天就开市了。什么东西卖什么价儿,彼此心里都有个底儿。咱们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这,别自己砸自己的摊子!”张三叔听见李旭的话中带出了脱手二字,赶紧凑过来警告他不准乱来。美人春梦,对商贩们来说就像眼前的酒宴,吃过就算。无论醉着还是醒着,第一要务是赚足了本钱,免得自己一家老小受罪。
“同样的货,大伙定同样的价。九叔已经跟信使叮嘱过,让各部尽量带生皮来易货。明天咱们就用生皮为尺度,几张皮子一斤茶叶,几张皮子一匹布,事先都商量好了。其他东西,也尽量用皮子折!”发财机会在即,王麻子的心思也不再只盯着女人的腰肢,而是非常聪明地提了一个好建议。
霫族人手中没有大隋的铜钱,每一样物品都以货易货未免太麻烦。把整张的皮革当钱用,刚好能解决这个问题。且眼下生皮在中原正走俏,冒着被冻僵在草原上的风险出塞的商贩,无一不是冲着生皮而来。
当晚,商贩们挤在火堆前吵开了锅。大伙所带的货物质地不一,统一用生皮来折,中间质量差距就难以体现。谁都不希望自己赚得比别人少,谁都唯恐所得不够多。好在霫人听不懂中原话,还以为商贩们在商量回家的行程。否则真可能翻了脸,把这些黑心的客人统统打了出去。
最后还是由九叔、张三等人拍板,把同类货物根据中原的标准分了等级。每等之间的差价尽量降到最小,至于那些个别商贩的独门货物,则由他们随便去卖,反正价格是高是低,对别人的买卖也造不成冲击。
“我这是苏绸,他那山东大布怎么能比!”有人不服气地嘟囔。中原的绸缎自古以苏绸为佳,浙绸次之。鲁地天寒,蚕土的丝又脆又粗,织出来的绸最差,豪富之家向来不穿,只有中等人家才缝了衣服充门面。所以三种绸缎在市面上的价格也相去甚远。其他如颜色、花纹样式、幅面宽窄等,亦无不影响到绸缎的成交价格。但孙九等人所订的价位,三地绸缎却相差有限,自然让带货成本高的人不满意。
“有本事,你跟霫人解释苏绸和鲁绸的差别去!”张三叔瞬间冷了脸,呵斥道。“要不,你自己订个高价出来,最后砸在手里,大伙可不留在这里等你寻找买主!”
“留就留,谁离开谁活不了!”绸缎商生气地嚷嚷,最终还是垂头丧气地坐了下去。跟霫人讨论绸缎的区别,与跟江南人讨论羊肉的质地差不多道理。任你把其中关翘说得天花乱缀,在人家眼里,都是同一种东西。
还有几个带了漆器、彩陶的,心中亦对孙九的决断不服。见绸缎商讲不出道理来,又怕惹了张三这个黑脸汉子回程受气,也只好悻然作罢。倒是那些带了独家货物的商贩,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心欢喜地盘算着明天如何赚个盆满钵圆。
李旭的货物带的货物比较单一,除了几十斤粗茶就是数匹蜀锦。那粗茶是草原上的流行货,买卖双方对其行情都心知肚明。商贩们即便想趁机抬价,也抬不高多少。而蜀锦不是北方所产,价格在上谷郡本来就已经高得离奇,一干想赚快钱的商贩,没人会贩卖这种又厚,又重,且成本高的东西。所以他与众人没什么冲突,早早地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坐在另一个火堆旁喝酒解闷。
“你明天别跟他们搀和,那几匹蜀锦,想办法折了银子卖!”趁人不注意,徐大眼凑在李旭耳边叮嘱道。
李旭愁的正是这件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怎么换啊?大伙换得可都是生皮!”。他对于做生意的门道几乎一窍不通,原来的计划是按照在中原蜀锦和绸缎的价格,把手中的锦全部折了皮货,托孙九带回上谷,再由父亲出手换成铜钱弥补家中亏空。但从今晚大伙统一制定的价格来看,明天能换到的生皮数量远远超过了出塞前的估计。这么重的货物托他人往回带,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
“把蜀锦按中原的价格折成绸布,再把绸布按今晚的价格折成生皮,然后按霫族人的价格,把生皮折成银块。这里人身上缀慢银铃,估计银子的价格不会太高!”徐大眼根据自己这几天的观察,拿了根一段烧黑了的树枝,在地上写写划划。
很快,他就算出了蜀锦和生皮的价位比。把数字让李旭记住了,然后用靴子底从地面上抹掉。
李旭默默地背了两遍徐大眼给出的数字,认同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托九叔向家中带银子,路上就不会太累人。且以孙九的为人,交给他再多的银两,他也不会半路把他给吞掉。
“我明天还要换一到两匹马,否则生皮太多,九叔没法帮我往回带!然后再换些他们吃的奶酪和炒米,如果在这里常住,不能总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李旭非常坦诚地对徐大眼说道。
霫人再热情,最终也有个限度。在中原,一个人在自己亲戚家住久了还会遭人厌恶,更何况眼下自己和徐大眼两个与霫人无亲无故。
“我托九叔帮忙打听了一下,每年在冬初,部落中所有男子要结队出门打猎。今年风调雨顺,附近黄羊特别多。所以,咱们吃的东西应该问题不大!”对如何在草原上生存,徐大眼早有准备。但对李旭说的买马,他却提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买马可以,尽量买个头小,跑得慢劣马。能驮货即可,千万别买模样高大的!”
“为什么?”李旭惊问。徐大眼却不肯跟他解释,只是要求他无论如何一定要照做。李旭本来性子就随和,见徐大眼说得郑重,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临近数个部落的霫人纷纷闻讯赶来,把苏啜部的营地挤了个满满当当。此地距离长城太远,中间又隔了奚人部族,中原货向来紧俏。况且每年落雪后商路即断绝,一直到明年五月其他商队也有可能再次出现。因此,很多部落的长老亲自率队而来,一方面向苏啜部的头领和长老表示谢意,另一方面也防止自家的儿朗因为经验不足而上了中原商贩的当。
生皮在草原上本来就是个贱东西,每年秋天,部落中都要根据积累的干草数量近草场情况大批地淘汰老弱病残牲口。这些皮子剥下来用不完,霫人又没耐心一张张去硝制。在手里放上一两年,生皮上就会磕满虫子洞,变得一文不值。所以商贩们手中货物的价格订得虽然有些高,却还在霫族人承受范围内。况且商贩们所带的全是新货,即便质量最差的,也远远比奚族商贩运来的二手货高档得多。
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赚得眉开眼笑,连跟跟人说话时的语气都比平常客气了三分。正如九叔所言,有了盈余,商贩们的手脚就比原来大方了许多。特别是杜疤瘌,李旭亲眼看见这个吝啬鬼在第一天收摊时偷偷地包了一大块茶砖,塞进了帮他照看摊位的霫族女子手中。
那名女子连声致谢,虽然与杜疤瘌彼此之间没有太多了词汇可用于交流,可一刹那的目光中,竟是分外的温柔。
那种目光李旭也曾见过。当时,妗妗正端着一碗药,抱怨舅舅身体不够结实,总是生病拖累她受苦。嘴里的话说得很难听,看向舅舅的目光却与此别无二至。
第三章 旷野 (三 下)
一瞬间,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起来。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么?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待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不用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声音传来,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想买锦么?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么?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亮丽。不甘示弱地*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把周围无数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今天李旭和徐大眼的生意非常兴隆。二人本来长得就比其他商贩顺眼,出货的斤两尺寸又足,再加上徐大眼擅于码放货物的位置。所以只半天功夫,李旭所带几十斤粗茶,和徐大眼用来虚应故事的一百多件漆器就脱了手。而剩下的货物只有李旭所带的几匹蜀锦。徐大眼给这些斜纹提花锦的定价方式有些超出霫人意料,所以对于这种高档货,霫人看得多,真正下决心买的却寥寥无几。
“这,不是绸缎。厚的,结实。虽然贵,有道理!”李旭见围过来的霫族女子渐多,尽自己所能地用突厥语解释。
张三叔等人事先推测得没错,霫族人的确分不清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与中原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他们对售价略高,轻软细致的苏绸的热衷程度还不如稍嫌厚硬的鲁绸来得高。至于霫人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熟悉草原民族性格的郝老刀给大伙的解释是:“他们男女皆爱骑马,鲁绸厚,在他们眼里更结实耐磨!苏绸轻软,反而让他们觉得不实在!”
而蜀锦的厚度又是鲁绸的数倍,所以,李旭直接用厚度来说明此物价高的原因。
货物放在支架上时看起来虽然漂亮,却没有美到无法抗拒的地步。放在两个少女身上,则等于让所有围观的女子想象出了,如果此物裁剪为衣穿在自己身上的具体形象。几个年青的霫族女子显然已经心动,纷纷走过来,用手翻动其他的蜀锦。
“锦,是吧。多少张生皮!”一个身材高大,赤裸着胳膊,头发上系了许多铜铃的霫族男子走上前,指着一卷猩红色的蜀锦问道。突厥语里可能还没有锦这个名词,所以他发的是汉语音,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刚被人打碎了鼻梁骨。
“红色,喜庆时穿,生皮,足够了,不换。一尺一个银铃。换铜铃,要二十个!”李旭用手里的尺子比划着,按照徐大眼事先的吩咐狮子大开口。这是他的独家货物,所以不怕其他商贩责怪自己搅乱行情。
女子们点缀在衣服边缘和手腕上的银铃比铜铃小,但三个凑起来也有半钱重。而男人们缀在衣服边缘和头发上的铜铃很大,二十个铜铃拿到中原去卖掉,足可卖到上百文。所以,李旭手里任何一卷蜀锦能脱手,都让他完全赚够最初的本钱。
年青霫族男人用手摸了摸锦的厚度,对着夕阳再看看颜色,脸上露出了中意的表情。冲着远方大喊几句,叫过了一个年纪与黄衫少女差不多的霫族女子,低声跟对方商量了一会儿,开始从头发上向下解铜铃。
那女子显然不希望破坏丈夫的威武形象,伸手轻轻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小声斥责。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太过奢侈。然后,却从手腕上把一个缀满细链和小铃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到了李旭面前。
“铛!”李旭被银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太多了,足足有一两银子,化成银饼换铜钱,能换两千文。况且镯子的式样实在新奇,若能直接卖给大户人家,估计三千文也能换得到。
徐大眼却丝毫不觉得惊诧,收起银镯,利落地把红锦展开,一尺尺量下去。量够了十尺,冲那个霫族男子友善地笑了笑,又饶上了一尺添头。用刀子割开,卷好,恭敬地放在了霫人夫妇的手中。
霫族男子把属于自己的蜀锦迎风抖开,当空折成三折,厚厚地披到了妻子的身上。年青的妻子被红锦照得双颊生晕,把头轻轻地倚在了丈夫胸口。两个人彼此倚*着,拎着换来茶叶、绸缎、漆盘等物件,分开人群,慢慢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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