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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胥出奔

作者:须弥山主人(现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大小:412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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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1、吹箫
  我一生都在吹箫。
  一生都鼓足丹田之气,吹箫。我不能泄半口气,不能让箫声中断,只要有人认为我还撑得住,我就不能垮。我不知道垮了之后会怎样,所以我更害怕垮掉。不知道会怎样总是最可怕的,知道了结果,能撑就撑着,不能撑也可以死心了。我的意思是,有的时候,虽然心里已经垮掉了,但表面上还得装着没有垮掉,还得吹箫。
  太阳照在身上真暖和啊。我懒洋洋地半躺在街角的石阶旁吹箫,人们匆匆而过,很少停下来听我吹箫唱歌,只有几个人把同情心丁丁当当地丢在我身前的破碗里。
  人们看到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疯子,吹着箫,形貌怪异。但以后人们会这样认为:这个人心里有一团怨愤之火,差不多已烧焦了自己。人们这样传说:在吴市,那个吹箫的疯子心里总想着,总有一天,他心中的火会烧焦整个楚国的国土;总有一天,他会再次名扬天下,让那些往他的碗里丢过铜子的人也因此感到荣幸,向他们的子孙讲述他的传奇。
  从梅里到吴市,已不知吹了几天箫了。我赤着脚,两条裤管故意用石头磨破,还撕裂一个口子,露出大腿。我披头散发,脸上用烂泥涂上两把,心里恶心,神情却装得若无其事。就这样,我疯疯癫癫地半躺着,蜷起一条腿,把箫举到嘴边吹。
  传说秦国有一个叫箫史的人,箫吹得特别好,结果成了秦穆公的女婿。但他当官的日子并没有什么作为,从来不参与朝政,整天和老婆弄玉厮混,最后和弄玉一起失踪了。我的箫吹得不够好,但是说不定也会有一个像弄玉那样的女人看中我,洗去我的伪装,和我一起过上平静的日子,或者一起失踪。如果我有箫史的运气,也不用到这里来吹箫了,可以直接凭借秦国的强大来安全地完成我的使命。我知道运气不好,只能装装想要完成使命的样子。
  我的使命真让我烦心哪,我只是梦想着过上好一点的日子,却反而不得不把使命挂在嘴边。使命就是那种不得不干的事,或者是放不下的事,像我,其实不是一定要肩负这种使命的,一方面是形势所迫,一方面,也是自己找出来的。可是我如果从吹箫开始,完成了我的使命,那也就是说,我的箫吹得比箫史好。这与艺术无关,而与功业的成就有关。
  我是在梅里决定吹箫讨饭的,因为我发现到了这里,我连人们说话都听不懂,想要拜访一个地位高的人来帮我解决生计,就更加困难。看门人没等弄明白我说的话,就会卖力地驱赶我,以示克尽职守。我很想从此就找一块破地儿,靠耕田养活自己,可是想起过去的繁华岁月,又不甘心起来,又想过体面的日子了。逃亡时的穷日子真是难过,我都害怕回忆了。
  梅里是个小地方,城墙低矮古旧,如果发生战事,自然是不堪一击。可是如今这太平日子,舟来车往,市面很热闹,似乎预示着一个真正的城市即将从这个老旧的故都诞生。在这种地方,一个吹箫的疯子是不会太引人注目的,因为每天都有许多新鲜事吸引人们的视线,人们的好奇心被惯得不是太强就是太弱。好奇心强的人,蜂拥着去看更新奇的事物去了;好奇心弱的人,对周遭的变化视若无睹反应麻木。这两种态度都对我不利。所以我呆了几天后,看看情形不对,就带着芈胜离开梅里,来到了吴市。
  吴市这地方比梅里大得多,看上去也比较安静,甚至有鸡伸长脖子到我的讨饭碗里来啄苍蝇,人们生活得也有规律,在市场上他们总会遇上几个认识的人。在这里吹箫,就显得比较怪异,我就是要让人觉得怪异。
  三个衣着干净的小孩远远地站着听我吹箫,用手指指点点,忽然就爆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声,稚嫩清亮的声音带着恶意,显得特别纯粹。他们开始嘻笑着互相推来攘去,一边还偷偷向我张望。我不知道他们是要来抢我碗里的铜子,还是要学着我的模样作即兴表演,以便让我显得可笑,让我出丑。
  这类事小时候我也做过的。有个叫接舆的人,每天“疯啊疯啊”的唱歌,我们跟在他后面也拍着手“疯啊疯啊”地唱,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总是拔高他的形象,说他在唱“凤兮凤兮”,真是滑稽。有两种人会在市头上遇到这样的尴尬事,一种是疯子,一种是落难的英雄,因为英雄落难时就跟疯子差不多。像我此刻,既是落难英雄,又扮成疯子,所以如果没有小孩子来招惹,不能说我虎威尚在,相反,只能说我扮得不像疯子。
  我看到其中一个小孩点点头,捡起一块石子向我扔来。接着别的小孩也开始向我扔石头,而且小孩越来越多,扔过来的石头也越来越多。不过小孩扔石头没有什么技巧和劲力,我一边吹箫,一边用箫尾将石头一一拨落,心里竟产生一点得意,似乎是在两军阵前显示武功。我想我居然已变得这样无聊,真得好好反省一下才是。
  一颗人头连带着半条胳膊从一家店铺里伸出来,冲孩子们高声呼喝,孩子们就飞也似地走散了。那颗头似乎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并没有看我一眼,很快又缩回头去。我想,刚才我露的那一手,是不是谁也没有注意到?连那些小孩,也没有注意到?
  事情总是这样的,这些市井小人,注意到了又怎样?
  吹了一段箫,我开始唱歌:
  伍子胥,
  伍子胥,
  从宋到郑,
  跋山涉水,
  此身无依,
  辛苦凄悲,
  父仇不报,
  何以生为!
  如果我能让芈胜一起来就好了,我吹箫他唱歌,我就可以省不少心,讨饭也会顺利些儿。芈胜在郊外一所破屋里呆着,从梅里到吴市,我总是把他安置在郊外的破屋里。他年纪还小,身份又高贵,可不能丢人现眼,跟着我来讨饭,否则将来被人知道了,我的名声就会变臭。
  我得爱惜我的名声,否则就无法真正过上好日子。但我知道,衣衫褴褛,扮成一个疯子躺在地上讨饭,并不影响我的名声,相反,将会传为佳话。当年百里奚何等落魄,还是秦穆公用五张黑公羊皮换来的,他也没有成为世人的笑柄,反而因为辅佐秦穆公做了霸主,都写进历史书里去了。我好歹是自由清白之身,并没有当过奴隶。在梅里,我就是举百里奚的例子,说服自己上街讨饭。
  想起百里奚,我总会有些激动,心想,将来我总要再次名扬天下的。
  2、被离
  在我的心里有一个借口,那就是:扮成疯子就是我准备再次名扬天下的第一步。我不知道这样干对不对,因为一方面我想让人认出我,另一方面却又扮成疯子,似乎成心要韬晦。这样干的理由是,我事实上是把自己扮成了“风尘异人”,而风尘异人总是有机会引人注目的。
  一个衣着破敝的中年人就在城门边斜着眼看我,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个人名叫被离,他出现在这儿,是为了成为我向上层社会攀登的一块阶石。
  那时我看见他这样注意我,他的脸上还露出很惊奇的样子,我就有些触动,心里微微发痒。
  我出身贵族,但知道很多有本事的人都隐身在市井之中,供我们利用,我们总是称这些人为“风尘异人”。在关键时刻,风尘异人的力量不可小看,用得不好,有推卸责任的余地,用得好,可以改变我们的人生甚至历史的进程。
  风尘异人因为有用,所以我们喜欢结交,并不嫌他们地位低下。我们给风尘异人“知遇之恩”,风尘异人就会为我们卖命。
  其实“知遇之恩”有狗屁用?可是他们却十分看重,会因此感激涕零,不惜把性命交在我们手里。这就是风尘异人“异”的地方,让我们暗暗发笑。他们最多只是想要成名,有时甚至连成名也不想,只要你把他当风尘异人就可以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那个衣着破敝、斜着眼看我的人名字叫被离,也是风尘异人中的一个,而且是一个特殊的风尘异人:风尘异人对当权者来说,是隐身在普通百姓之中的,而被离这个人,是隐身在风尘异人中的人,他因为算命看相的水平出色,被吴国公子姬光派来做风尘异人,以便物色真正的风尘异人。
  事情是这样的,吴国有一个很麻烦的传统跟别国不一样,就是王位相传,兄终弟及。姬光认为,前吴王诸樊死后,他的弟弟余祭、夷末都当过了吴王,该由季札继立,可是季札要做圣人,不肯做王,那么王位就应该回到诸樊一房。姬光是诸樊的长子,自然该姬光即王位。不料夷末的儿子倚仗他父亲这座靠山,早就培植了势力,竟然也不谦让一下,连一声招呼也不打,就自立为王了。这就是当今吴王僚。
  姬光当然气不过,暗中处心积虑,网罗人才,想争回王位,被离就是一个被他网罗的人才。可是吴王僚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对自己的生命和地位珍惜着呢,据说他身上每天穿着三重铠甲。就拿被离来说吧,他在吴市四处走动,吴王僚就派人监视着。
  被离当时发现我半卧在街头吹箫,在边上看了半天,轻轻叹了口气,慢慢走过来。他的脚踩着石板地面,像踩在草地上似的无声无息。他站在我面前,一声不响。我心里竟有些紧张,觉得有什么事情真的要发生了,只好低下头,装作没注意到他的样子,其实我一动也不敢动,屏着呼吸,已屏得眼眶发热,眼前金星直冒。
  “你跟我来。”他轻轻地说。
  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
  可是他竟这样说了,“你跟我来。”不是命令,不是邀请,不是对话,仿佛只不过是一句自言自语,并且一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竟然低着头顺从地跟在他后面。现在我是一个讨饭的疯子,一个假扮的风尘异人。
  我低着头也比他高得多,所以我低头的姿势似乎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比他矮似的,这让我对自己很不满意。我起身前对着那个破碗迟疑了一下,不知该不该带上。这一迟疑使我感到无比的窝囊和羞惭,只能偷偷地叹息一声:讨饭数十天,我已经销蚀得完全不是从前的我了,堕落真是容易啊,低头真是容易啊。
  他走进堂前,就脱下外衣,同时有人送上一件干净衣服帮他换上。他叽咕了两句,就有仆人过来,打手势让我往里面走。里面是一个浴室。离上次洗热水澡的时间已太遥远了,腾腾冒出的热气几乎烫伤我的眼睛。
  我摸着自己硬实的肌肉,直摸到脑袋上,不禁悲从中来:这大好头颅,好几次都差点丢了,不知道最终会落到谁的脚前,溅出一摊淋淋漓漓的鲜血?
  换上新衣服,不禁精神一振,但衣服太新了,又有些不好意思――我知道我没出息,连穿新衣服也怕难为情,真是越来越老土了。
  被离背着手站在客厅里看窗外。我不知道怎么招呼他,只好讨好似地冲他的背影笑了笑。我知道我笑得十分狼狈,可是当时我除了冲他的背影笑笑,也没有别的看起来比较合适的事可以做,好在并没有旁人看见我的尴尬。
  “我听说楚国有个伍子胥在逃亡之中,”被离对着窗外,用楚国话说,“他的父亲和兄长都被楚王杀掉了。我想你一定是那个伍子胥。”
  我吃了一惊,张口结舌地看着他的背影,说:“你是说……是说……”
  被离摇摇头说:“你坐吧,我不会害你的。”
  我想走到他身边,和他一起看窗外,也像他那样从从容容地说几句听上去挺有把握的话,这样,我就会显得镇定自若些,弄点英雄气概出来。可是我这时候英雄气短,在侧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还不敢随便挪动屁股。我简直对自己失望透顶。
  被离回头冲我笑笑说:“我知道他们就会得到消息,可是他们来得真快啊。”
  看到我愕然不解的神情,他补充说:“大王派人来请你进宫朝见。”
  果然,一个仆人进来,低声向被离说了几句话,又匆匆出去,接着进来一个衣着华丽的人,和被离又说了几句话,被离笑吟吟地送他出门。然后招呼仆人,让他赶快告诉姬光他遇到了我,同时也没忘了跟我寒暄:“这一路过来,挺辛苦的吧。”
  我说:“辛苦倒也没什么,只是这条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被离点点头说:“看样子你不必再走啦,总不成天下人都瞎了眼睛,浪费伍子胥的绝世才华吧?哈哈哈!”他笑着说,“大王叫我请你过去。”
  他的笑很有感染力,我心中稍安,觉得他这种漫不在乎的神情,让人不受拘束。唉,我竟然遇到人会有拘束的感觉!真是活见鬼了。
  就这样,被离作为我向上爬的一级台阶,完成了他作为风尘异人的使命。
  在我到被离家这不到两个时辰之中,虽然被离和他的家人之间很少说话,用的又都是难懂的吴地方言,但我已从他们闪烁的言辞中揣度出,被离是姬光的人,而姬光与吴王僚不和。阴谋和算计已经填满了吴国市井,让人没有喘息的余地。
  不管怎么说,我又穿上新衣服了。

  3、白衣
  在我的感觉中,上次穿新衣服,是在两年以前了。这个感觉是不确切的,因为后来我还多次穿新衣服,就是在离开郑国时,我的包里还有两件没上过身的新衣服呢。我产生这样的感觉,是因为两年前我开始逃亡时穿上的那件新衣服。那是一件白色的袍子,用质料上佳的缎子,是我的朋友申包胥请郢都最好的缝衣匠做成,托人带给我的。
  那时我年少浪漫,骄傲自大,对未来充满奇思异想,时常想像自己穿着一袭白袍,手执一柄长戟,站在战车上,冲锋陷阵,所向披靡,每次战斗,披着白袍出去,裹着血衣回营,出战时乱发飞舞风神潇洒,归来时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然后我会得到一个绰号叫“白袍将军”,所到之处敌人望风而走。
  申包胥就是叫我白袍将军的,我和他都希望从他开始的这个绰号,将来会传遍天下。父亲在郢都时,我和申包胥总是在一起玩,骑着马带着随从穿越大山溪谷,手中的箭从弦上嗖嗖飞入丛林寻找猛兽。在路上,我们喜欢互相讲述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想。我很钦佩申包胥的才能,他虽然有一种文人气质,但与我一样果决勇猛,而且办事有一股韧劲。如果他想活,即使阎罗王派出全部勾魂使者,也勾不去他的魂。
  父亲跟世子芈建来到城父,我和哥哥伍尚也在这个北疆小城住了下来,就这样与申包胥分开了。
  那天我们出发离开郢都去城父,比世子芈建走得晚些。有很多刚送走世子的人没来得及回城,就顺便又来送我父亲,也有很多人来送我哥哥,但只有申包胥是来送我的。虽然有许多我和我哥哥的共同的朋友,但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哥哥而来的,因为我哥哥才是我们家的合法继承人。
  我爷爷伍举生前有直谏的名声,对国家的贡献不小,他死后,楚王熊居倒也没有忘记他的功劳,封我父亲于连,别人就叫他连公,封我哥哥于棠,别人就叫他棠君。我是小儿子,可没有这样的名份,我如果要有封地,还得凭本事一刀一枪从战场上去挣来,能不能真的挣到手,也只有天知道。所以别人只是在送别我哥哥时,附带地向我告别。我也不怪他们,只怪我自己生得比我哥哥晚。
  申包胥和我是莫逆之交,从小一块儿长大,一块儿读书练武。他是唯一一个特地来送我的人。在郢郊,别人都向我父亲、我哥哥敬酒,唱着歌相送,只有申包胥和我坐在路边的大石头上相对饮酒,努力做出旁若无人的样子。
  我记得那天申包胥穿着一身紫色缎袍,腰间束一条大红的宽带,挂着一柄长剑。开始时我们大笑,唱歌,看上去很豪迈。但没多久,气氛渐渐有些改变,他举着酒出神半晌,问:“你一直想做一件白袍,做好了没有?”
  我笑笑说:“走得匆忙了,没能顾上。”
  申包胥说:“我担心城父没有像样的缝衣匠,还是我给你做来吧。”他又出神半晌,说:“希望边境太平些,等白袍给你带到了再发生战事。”
  我低下头说:“我年纪还小,又没真的带过兵,打仗也未必会让我去。”
  申包胥抬着头,傻傻地看着天,说:“总之你有机会的,你有机会的。”
  说真的,那时我有点不耐烦,因为在我的想像中,申包胥送别的场景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各自满斟一樽酒,重重一碰,一饮而尽,将酒樽向后一摔,听到当一声响,然后抱抱拳,两人的眼中就唰地飞下串串泪水,我一甩乱发,掉头不顾,跳上马飞驰而去,申包胥也转身回城,两人不再回头看一眼。
  可是这样的英雄主义的送别场面并没有出现,相反,申包胥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也许他心里想的是我有机会出兵打仗建功立业了,他却还没看到希望;也许他想跟我一起去城父,我们有机会并驰沙场,破关斩将。
  临别时,申包胥又婆婆妈妈地说:“真希望你第一次上阵,能穿上白袍。”他说这句话时,我正跟在我哥哥后面跨上马车,仆人们也正使劲把别人赠送的东西往马车上塞,场面比较乱,所以他的话显得特别迂腐可笑。我怕他还要唱起软绵绵的送别之歌来呢,幸亏他自己也感觉到了这种不协调,讪讪地笑着退到后面,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无辜,那样脸色苍白。
  到申包胥让人把白袍给我送到城父时,我以为我的第一次临敌,真的会像想像中那样浪漫而威风,面对楚国的敌人,浑身散发出爱国主义的纯洁光芒――我怎么也想不到,第一次穿上白袍,正是我踏上叛逃之路亡命天涯的开始,面对的敌人是楚国的军队。
  我遭到了袭击。
  是楚王熊居派遣来的两百名精兵,由大夫武城黑带着,偷偷从郢都赶来,想杀我一个措手不及。不过从郢都到城父,隔山隔水相距千里,想要偷袭我,那也太夸张了。袭击我的不是武城黑带领的兵马,而是武城黑带领的兵马来袭这件事。这件事表明,我的父亲和哥哥已遭难了,他们已被狗贼的楚王熊居杀了!
  所以我立即穿上申包胥带给我的白袍,准备逃走。我不怕武城黑,他的武功我知道,到战场上不过是一员平庸的将领;我也不怕他带来的两百名精兵,砍翻一二十人,他们马上就会作鸟兽散。问题是这里是楚国的地盘,楚兵只会越杀越多,我却只有一个,不会多起来,所以只好逃走。
  我知道,就算我的父亲和哥哥还没有被杀掉,我这一逃走,他们的性命也一定不保了。可是我顾不得那么多,我如果束手就擒,被他们抓到郢都,也不过是多死一个人而已,我为什么要去陪死?陪葬也是陶俑或奴隶的事情,不是儿子或弟弟的事情。
  这时我想起我的妻子贾氏,我得杀了她再走。我不能留她在世上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我带不走她,带着逃命等于是不想逃命;二是她是我的妻子,当然不能留下来给别人;三是她是一个女人,女人只会坏事,只会害人,这样说虽然不公平,但我还是要说,因为我的父亲和哥哥可以说是被女人害死的。
  4、女人
  孟嬴刚踏上旅程时,一定以为只是去作一次春游。到了春天,春风吹得人心里痒痒的,深处宫庭的女子就会有出门远足的冲动,漫山遍野的花草是理由充足的借口。
  在我的想像中,虽然孟嬴被告知她要离开秦国,嫁到遥远的楚国,给楚国的世子芈建做妻子,而且带着一百车陪嫁,数十名宫女,但在最初的一段路中,她看到的景色与往年春游的情景没有多大的区别,而且身边还有侄子嬴蒲护送。只有那个说话口音难懂的楚国世子少师费无极来到她面前时,她才会觉得有些烦乱,心里发慌,因为费无极这个人每次出现,实际上都是在提醒她:她的命运就这样定下来了,将成为楚国世子的妻子,以后成为楚国王后。她想:山高水阔,大批随从跟着,浩浩荡荡地在路上行走,怎么感觉上却没有雍城里小户人家娶妻热闹呢。
  在我的想像中,孟嬴也许并没有猜想楚世子芈建的长相和年纪,因为她生长在宫廷,明白作为王室的姑娘,结婚是政治的一部分,她的哥哥把她嫁到楚国去,不是因为她年岁渐长,需要嫁人了,而是因为她哥哥在与楚国的关系上需要有一种表示了。
  我听说费无极第二次向孟嬴请安,闹出了一个笑话。他们到雍郊三十里外,辞别秦国送客的大臣时,费无极向孟嬴请安,看到了孟嬴的脸。在雍城第一次请安时,费无极可不敢仔细看孟嬴。这时他大着胆子从眼角看了一眼,清楚地看到孟嬴美丽的容貌,吃了一惊,忙向后退了两步,不料郊外地面不平,一脚踩空,摔倒在地。当时就有一句话在迎亲队伍中流传:“秦女美貌,少师跌跤。”
  那个时候,费无极一定十分气恼。他觉得为一个不喜欢他的世子娶回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实在窝囊;为一个不喜欢他的世子的美丽妻子受人嘲笑,那是双倍的窝囊了。
  其实,为世子芈建向秦国求婚的主意,正是费无极向楚王熊居提出来的,他的目的是向芈建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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