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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杀的背后

作者:森村诚一(日)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国外
大小:56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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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一

  大泽信吾有异于常人的洁癖。他的右颈部有处很大的烫伤疤痕,那是他在中学的时候,自己用烙铁印上去的。

  为什么会做出这般愚蠢的事来呢?

  当他上中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在放学回家的公交车上,站在他前面手抓吊带的一位老人,突然打了个大喷嚏,把鼻涕喷在他的脖子上。

  他立即用手帕擦拭,回家后还用热水一遍又一遍地冲洗,可是总觉得怎么也擦不去、洗不掉,好象长了雀斑似地已经深入皮肤里。

  一旦有了那种感觉,似乎“污染”就从脖子开始向全身扩敬。他始终在意脖子的那块脏处,寝食难安。终于有一天趁着家人不在的时候,用烙铁往那个地方烙上去。

  接受完了一般教育,刚踏入社会时,他的洁癖似乎消失了。不过那也只是身为社会入为了适应社会生括,暂时将它隐藏在内心而已。

  大学毕业后,他就进人东京市中心的一家商业公司。公司的二规模算是二流中的上等。由于十年来压抑着洁癖认真工作的结果,最近总算升任课长,经济方面也比较宽裕一些了。

  与妻子伸江结婚八年,夫妇感情融洽。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小孩。但是夫妇二人长久相处下来,反而觉得没有小孩比较轻松。总而言之,他的家是个幸福的家庭。

  但是,最近三个月他却开始对妻子的行为产生怀疑,虽无确实证据,但从夫妻间那特有的感觉,还是可以体会出来。这疑念令他烦恼不已。

  有天晚上,在他心中突然萌生的疑惑,竟然快速地凝聚。同时,自中学以来即长久隐藏末发的怪癣又开始发作了。

  信吾一直相信妻子的身体只属于他一个人,可是现在却感觉到妻子的身体沾有不明男子的精液。以前只是被老人喷上鼻涕就用烙铁烧出个大疤的信吾,想到这个几乎要发疯。

  因为工作上的关系,信吾得经常出差,时间通常是三四天。对普通男人而言,这是寻欢作乐的绝好机会,但信吾一直都很洁身自爱。

  一般男人都喜欢寻花问柳,而信吾也并非没有兴起过这种念头,只是在外面跟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同枕共眠,首先他就会觉得很污秽,接下去的事就做不出来了。

  所以伸江对信吾而言,即使除去夫妻的感情,她也是普通的女人。当然每次出差回来,信吾当晚都会向妻子求欢,而伸江也会迫不及待地迎合他的需求。

  最初的疑惑,就是在一次出差回来的夜晚产生的。两人交欢当中,伸江无意间做出从末有过的姿势。

  伸江的姿势及技巧,都是信吾这八年来教给她的,或是两人共同“发明”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姿势?信吾并没有当场质问,因为他觉得伸江会骗他。“从妇女杂志上学来的”,或哄他,“因为想让你惊喜嘛!”这样一来便无从追究了。

  他想,与其如此倒不如保持镇静、佯装不知,然后暗中查证,以确定疑惑是否属实。瞬间下此判断的信吾,从那时开始,看妻子的眼神便由关爱变成观察。

  首先,他发现,伸江上美容院的次数增加了,发型突然变得很正式,化妆品的数量也增加了。对男人而言,妻子经常保持美丽是令人高兴的事,可是一想到这是为其他男子所作的妆扮,他就不禁妒火中烧。

  主妇的化妆毕竟是“家庭用”的,不必太讲究,可是伸江现在的妆扮已经变成是“交际用”的模样了。

  其次,还有一种只有夫妻才能体会的感觉,更让信吾无法释怀。通常健康的夫妇分别数日后,彼此需求的态度应该很强烈,但伸江的反应却非如此,她虽然尽力掩饰,但还是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这就表示。信吾不在的时候,伸江的性饥渴已从其他男人处得到满足。

  妻子的那身浩白、光滑而又丰满的肉体,已被另一个男人占有!正因为一直都非常信任她,所以遭她背叛的感受格外强烈。

  再加上天生的洁癣,使他对那名不明男子,产生了一种接近杀意的憎恶。

  自己在努力工作的当儿,那名男子竟抓住妻子的心,偷了她的身体。绝不能原谅他!可是信吾不知道他是何方人物,敌暗我明,更使信吾的苦恼深重,简直无可救药。

  到公司上班,信吾也不时担心伸江会趁他不在时引狼入室,眼前浮现的全是伸江与野男人盗情苟合的景象,根本没有心情工作。

  这应该不是想像,他好几次冲动得真想抛下工作回家去看个究竟。但是他又觉得干万不可让妻子知道他已经起疑。在抓到证据之前要是打草惊蛇,自己就会永久地做个可怜的王八。

  “哼,绝不便宜你们!”

  信吾咬唇咛道。

  一定要设法掀开戴在妻子脸上的那贞淑的假面具,并且要从阴暗的不道德关系中,把那专干狗盗勾当的野男人揪出来,在光天化日之下,检视他把妻子侵蚀到什么程度。

  就算生了虫也罢,信吾就是不甘心一直当个愚笨的客人,将已经被虫蛀了的苹果误以为内容充实、完整无缺的新鲜苹果买来吃。

  本想雇个私家侦探调查,但总觉得他们的报告不可靠,遂又作罢。无论如何一定要亲眼看到,而且要亲手逮个正着。信吾下定决心后,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而暗中却虎视耽耽地注意妻子的行动。

  信吾决定到九州分公司出差四天。所谓“决定出差”,这是故意说给妻子听的。

  从上次出差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其间伸江似乎末再与对方接触。不过也有可能利用白天幽会,但信吾随时会打电话回家查问,所以伸江也不至于如此大胆。

  信吾想,这么看来,伸江与对方男子间的互相需要应已非常高涨,我这次出差,对他们而言,将是个难得的好机会。

  出差四天,这当然是信吾设下的圈套。他是计划向公司请假,利用这期间严密地监视伸江的行动。果然,在第二天的傍晚,他就看到伸江打扮得花枝招展,兴冲冲地走出家门。

  二

  山本芳男天性残酷,自从懂事以来,就嗜杀昆虫或小爬虫类的动物。

  他常把蜻蜓或蝴蝶的翅膀撕下,使它们飞不起来,然后反复玩莽之后便一脚踩死,或者丢个大石头把癞蛤蟆砸死,或者硬把乌龟的身体从甲壳里挖出来。

  大人们一看到断翅的昆虫或是粉身碎骨的癞蛤蟆,立刻会想到是山本干的好事。这使山本觉得无趣,他认为手法一定得高明到别人察觉不出是他干的,这样才有意思。

  于是他发明了种种杀法(当然不会是杀人),其中有一种,他至今仍自认为是项“杰作”。提起这项“杰作”,得追溯到他杀死蜥蜴的一段往事——有一天,大人们在院子里发现了好几只干瘪的死蜥蜴。那时候并非是不易觅食的季节,为什么尸体会萎缩成那个样子?更奇隆的是,死蜥蜴的皮肤竟然还是那么新鲜。这些现象确实让大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山本窥视到大人们困惑的模样,不禁觉得自己似乎成了一位了不起的艺术家,内心涌起了一种优越感。其实他所谓的“杰作”,就是用针筒把蜥蜴体内的血吸光。而针简的来源,是怂恿附近一位医生的儿子偷出来的。

  蜥蜴的身体光滑而泛着暗蓝色,当他将注射针刺人其体内的刹那间,自己也产生了一种仿佛战栗的快感。随着小圆筒的抽动,针筒内逐渐充满蜥蜴的体液,晶莹剔透,煞是好看。进入青春期以后,每回梦到这幅景象,他就一定会遗精。

  大学他考进法律系,有一阵子想当律师,却不是为了拯救那些蒙冤受难的人,而是想操纵犯人的生死大权。犯人无罪或是减刑与否,全凭他的头脑和辩才,这会令他感到一种无名的兴奋,就如同用针筒抽取蜥蜴体液时的感受一般。

  但是,不知是幸或不幸,山本芳男从念书时期就接连参加了五六次律师考试,却都名落孙山。

  因为不能老是为了考试而不工作,所以他就找了一份临时性的差事。在号称远东最大规模的东洋大饭店里当柜台服务员。而就在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心思下,竟也过了三年。

  律师一直考不上,他只得继续窝在饭店里过一天算一天。这段时间,山本变得很消沉,时常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他总认为自己的头脑和才能都在一般人之上,只是社会大众没有眼光,才使他不得不屈就在社会的一隅吃冷饭。

  他的工作十分单纯,只是把客人分配到房间而已,每天都重复地从事一样的劳动。

  整天露着笑容,按客人的预约和喜好把他们分到单人房、双人房或套房去。这种工作干久了,山本自己也不由得感到前途一片黑暗。

  他也想设法摆脱目前的生活,但常常只是想想而已,并末尝试采取任何具体的行动。

  因为工作虽然单纯,却并不轻松,往往一天工作下来,己经累得没力气做其他事了,哪有精神去准备司法考试。

  而且就算考试及格,还必须接受为期二年的义务研习,研习结束之后,即使取得梦寐以求的律师资格,顶多也只能在某家律师事务所当个小牌律师。如此一想,律师这行业也就不如以前那样吸引他了。再加上饭店的工作干久了,就逐渐丧失了改行的勇气。他也觉得放弃目前做惯的工作,再找新的职业,是件麻烦的事,所以在不想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只有在日复一日的无聊生活中寻求一些不健康的刺激。

  而他现在很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无形杀人。

  刑法第199条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条文所指的“杀人”的行为是有一定条件的,例如刺杀、毒杀或勒死等,至于一般常识上被认为不可能使人致死的行为,则不构成杀人罪。

  他就是想用一种不留痕迹的方法来杀人。当然,这想法是昔日杀蜥蜴方式的延仲,他终于想把人类也列入对象。但在现实生活中要找出那样的杀人方法,也不是那么容易,而且目前又没有非杀不可的人。

  所以,他每天只能在想像的世界中,设计各种各样的方法去除掉那些看不顺眼的人。因为社会对他的能力,并没有给予适当的待遇,所以他幻想杀人,仿佛是对社会的一种报复,这可使他得到暂时的快感。

  休假日,一个人躺在破旧的床上,脑子里尽想一些不构成杀人行为的杀人方法,对现在的山本而言,这也是他最大的消遣。

  他想出了各种杀人法,例如——

  疯子或末满14岁的小孩即使犯罪,也会因为无负责能力而免刑罚。既然如此,那么,如果唆使疯子或小孩去杀我想杀的人,情况会如何呢?

  利用疯子或是小孩杀人,很容易被查出是受到唆使,如此一来便成了唆使者借刀杀人,唆使者仍须接受制裁。刑法上称之为“间接主犯”,不管间接或直接,均以同罪论处。

  那么,利用正当防卫无罪的手法,不知会如何。例如,不亲自动手杀我想杀的A,而是先唆使A持凶器袭击B,由B行正当防卫而杀死A。但这种方法有危险性,即A可能杀死B,而且就算。一切进行顺利,B杀死A,唆使者也会变成间接主犯,所以这法子还是行不通。

  那么另一个方法或许可行?既然无负责能力者,其行为免负刑责,那就把自己装成无负贡能力者的样子。例如杀人前先喝酒,喝个烂醉再杀人的话,不是可以说成是神智错乱而免受刑罚吗?要是喝得不够醉,不也可以说成神智衰弱而减轻刑罚吗?

  不,虽然喝醉了酒,若具有负责能力的话,照样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这东西可真不含糊啊!”

  最后,山本喃喃自语,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但是没隔几天就发生了一件事,使得山本无法再继续悠哉度日。有位足以让山本不安的人物出现了。这个人的存在突然威胁到了山本的生活。

  山本并不相信推理小说中所写的完全犯罪。日本的警察不是傻瓜,不管设计多巧妙的圈套,多完整的不在场证明,早晚都会被识破的。

  而且圈套和不在场证明,是犯人为了保护自己而在犯罪前后所做的安全工作。与其采取如此消极的手段,不如设计一种看不出犯罪的方法还来得安心。

  犯罪方法的设计,不再是消遣和幻想,己经成了他维持生存的必要条件。

  山本在上班的地方,有两位比较亲近的朋友。其中一位叫岛野三郎,东都大学经济系毕业后,怀着雄心壮志进人东洋饭店工作。刚开始期望甚高,心想在大学长期培养的“实力”总算可以发挥,而社会想必也会提供一个与自己所学相当的职位吧?这个期望,在刚进人公司接受职位分配时立即遭到粉碎。

  他被分配到的职位竟是客房服务员,担任客房的整理(打扫)工作,跟他在大学所修的高等经济学八竿子都打不上。

  刚开始时的一段时间,岛野只好将这份工作当做是新进员工所必须经历的磨练过程,借以安慰自己。可是过了一年半载仍旧没有工作变动的迹象。

  进入公司第一年的时候,岛野看到令他震惊的一幕,给他的打击很大。一天早上,饭店的社长末松刚造,从他那豪华的专用房间,怒气冲冲地打了个电话到服务员值班室,命令他立刻到社长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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