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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作者:佚名(春秋)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古典
大小:549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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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左傳·隱公
(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隱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經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
(經一·三)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經一·四)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
(經一·五)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經一·六)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經一·七)公子益師卒。
(傳一·一)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
(傳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盟。
(傳一·三)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四)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傳一·四)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昵。厚將崩。」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傳一·四)遂置姜氏于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為潁穀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遂為母子如初。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傳一·五)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緩,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贈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兇事,非禮也。
(傳一·六)八月,紀人伐夷。夷不告,故不書。
(傳一·七)有蜚。不為災,亦不書。
(傳一·八)惠公之季年,敗宋師于黃。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傳一·九)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太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
(傳一·十)衛侯來會葬,不見公,亦不書。
(傳一·十一)鄭共叔之亂,公孫滑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于翼。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十二)新作南門,不書,亦非公命也。
(傳一·十三)十二月,祭伯來,非王命也。
(傳一·十四)眾父卒,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
 
隱公(經二·一)二年
春,公會戎于潛。
(經二·二)夏,五月,莒人入向。
(經二·三)無駭帥師入極。
(經二·四)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經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
(經二·六)冬,十月,伯姬歸于紀。
(經二·七)紀子帛、莒子盟于密。
(經二·八)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經二·九)鄭人伐衛。
(傳二·一)二年,春,公會戎于潛,修惠公之好也。戎請盟,公辭。
(傳二·二)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歸。夏,莒人入向,以姜氏還。
(傳二·三)司空無駭入極,費庈父勝之。
(傳二·四)戎請盟。秋,盟于唐,復修戎好也。
(傳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
(傳二·六)冬,紀子帛、莒子盟于密,魯故也。
(傳二·七)鄭人伐衛,討公孫滑之亂也。
隱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經三·二)三月,庚戌,天王崩。
(經三·三)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經三·四)秋,武氏子來求賻。
(經三·五)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經三·六)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
(經三·七)癸未,葬宋穆公。
(傳三·一)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傳三·二)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于寢,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傳三·三)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傳三·四)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傳三·五)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愿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咸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傳三·六)冬,齊、鄭盟于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于濟。
(傳三·七)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隱公(經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經四·二)戊申,衛州吁弒其君完。
(經四·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經四·四)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五)秋,翚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六)九月,衛人殺州吁于濮。
(經四·七)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傳四·一)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傳四·二)公與宋公為會,將尋宿之盟。未及期,衛人來告亂。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傳四·三)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愿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而欲以亂成,必不免矣。」
(傳四·四)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故書曰「翚帥師」,疾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傳四·五)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于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蒞于衛。九月,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蒞殺石厚于陳。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傳四·六)衛人逆公子晉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書曰「衛人立晉」,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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