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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

鲁特维克(德)
  序
  现在,我们看到,在昏沉幽暗的光芒中,一幅全身披挂的画像凸现出来——这是奥托。冯。俾斯麦,注定只是奥托。冯。俾斯麦。
  在最后的那些年间,党派的偏见、怨恨、仇视始终围绕着他,他的一副威武刚强的外表却怎么也掩饰不了他的忧郁、失意。
  俾斯麦在世的时候,很少有人会爱他;因为他很少去爱别人。在他死去之后,人们对他并没有多少怀念之情,只是为他塑了一座石像,冷冷清清地站在一处并不繁华的场所。他的目光肃穆地盯着前方,面部毫无表情,这使人们难以对他的内心世界做出合情合理的诠释。
  我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描绘一个因为连连得胜而四处找事的将军的形象。在这本书里,我把俾斯麦写成是一个满肚子都是骄傲、勇敢和怨恨的人——这三种元素构成了他性格的基石。至今,对于俾斯麦的功过得失,人们褒贬不一,如果要想真正了解他,我们很有必要对他的精神历史作一些深入细致的研究。
  历史人物常常是有机的统一体,性格构成比较繁杂。我们不必用学院方法,不需要许多注解,我们认为今天有必要把这种人物绘出具体形象,作为世人的榜样或警告。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人与政客是分不开的,情感与行为是互相关联的,公与私总是如影随形,美术家若能真正认真对待他的作品,他必须要从多个角度了解他的创作对象。
  到1830年初,俾斯麦的性格已经基本上定型,当然,在此前的十五年间,他的性格波动是很大的。此后,俾斯麦所要做的不过是把刻好的线再弄得深一些。我们之所以要把他的少年时代(在没有从事政治活动之前)说得尽可能详细一些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大多数传记作家在此处只有寥寥数页,只有一位作家曾经较为细致地描写过俾斯麦的心理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位作家就是被人误会的克来因。哈丁根。1911年,我开始尝试从心理学的角度描写俾斯麦那种令人难以猜度的性情以对抗关于这位“铁血宰相”的稗史。十年之后,我又创作了一部关于俾斯麦的戏剧,曾经希望能够在德意志的舞台上演。
  我的较早的著作是不谈政治的,现在却有所改变。和我的第一本关于俾斯麦的书相比,这本书的视角更接近真实。在新旧两个版本中,只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其中的主人公的性格是别人无法猜度的。环境有所变化了,所以我要对俾斯麦作一个新颖而更为批判的描写。欧战之后,我们也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关于俾斯麦的事实材料,这给我的写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变换了视角后的俾斯麦,形象愈发显得丰满。显然,他不是为了那座无人喝彩的雕像,而是苦苦追寻一个奋斗家的功业。俾斯麦的一生永远是不停地奋斗,有时打胜仗,有时也打败仗,永不停止的激情,永不满意的现状。有时候他也办错了不少事,但即使办错了,也总是带着天才的特色。总之,他是一个令传记作家们着迷的人物。
  艾密尔。鲁特维克
  一、武士的后代
  这是一个闷热的夏天,有一个小孩在园里的一棵老橡树下嬉戏。这个小孩双眼乌黑发亮,有一头淡黄色的头发。
  这是个四岁的小男孩,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显得大一些。此时,他耐心地用铲子刨土,把一块块的土装在小推车上,然后推走,堆在池边。他在那里用石头和泥土不知在筑造什么,看得出,他干得很卖力。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园丁跑过来请他回去吃饭,他拒绝了,而且还发了一通脾气。
  他家的住宅是一所很简单的乡下房子,并不像一个乡绅的住宅。房子的材料基本上是木头,没有多少装饰,只有一层,中间却是两层,大概有五个窗户那么宽。
  小男孩又出现了,他站在一楼明亮的窗前,出神地向远处望去,他的眼前呈现出一片广阔的平原,成熟的庄稼滚动着金黄色的波浪,这幅景象极其富有诗意。小男孩想起了父亲。每次,当父亲领着他去村子里的时候总是说道:“这都是我们的。”父亲新近在尼朴甫得了两千英亩的田地。
  当小男孩一岁的时候,父亲就带着他离开萨克森的申豪森,来到波美拉尼亚。小男孩想道:“这全是我们的。”是的,整个村子都是他们的。他们没有佃户,只有种田的小工。小工住在破草房里。其实,他们就是农奴,尽管他们和雇佣他们的乡绅们都不肯承认这一点。村子里有煤窑,还有打铁铺。
  有一天,小男孩跑人牛栏,快乐地在牛身下爬来爬去。管牛的老头,九十岁的布兰德着急地喊道:“少爷,小心呀!母牛会踢着你的眼睛。它只顾安心地吃草,眼睛可看不见你,它只要一踢就会把你的眼睛踢坏!”这个高龄的老头子称这个小孩子作“少爷”,他说的是下日耳曼方言。
  七十年后,俾斯麦依然记得这个慈祥的乡下老人,他对孩提时的俾斯麦讲了许多关于前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的故事。据这位老人说,远在排特烈皇帝之前,他就在库斯特林亲眼见过这位国王。
  每次庆祝日,父亲带着俾斯麦来到那间有三个窗子的大厅时,就会讲起许多古老的故事。大厅中央挂了好几位祖先的画像,都是技戴盔甲的武士,年久日深,画架上都落满了尘土。五百多年前,祖先们大都在易北河畔做着乡绅。到了九岁俾斯麦更懂事的时候,父亲就会给他讲更多的故事。父亲说,好几百年以来,祖先们都是住在庄园和大宅里,有许多农奴为他们干活。他们都是一些在地方上有实权的地主,自古以来,每当星期日来临的时候,他们会与亲人分开,端坐在教堂里另外一个地方的橡木座位上——今天,许多地方还是这个样子。
  也许,父亲还告诉过俾斯麦,祖先们都是旧玛赤的硬汉子,大多是对君主不满才远走他乡的。父亲说,很久以前,有一位诸侯强逼俾斯麦家族让出他们最好的森林,以此换得申豪森。一百年前,俾斯麦父亲费迪南的曾祖父去面见国王呈上旧玛赤的武士们的抗议书。那时,国王坚持要求他们纳税,他们坚决不肯,并说道:“我们是自由的武士,不是纳税的地主。”国王在临死之前交了一份黑名单给儿子小腓特烈,黑名单上开列了四个抗命不尊的姓氏,俾斯麦氏首当其冲。
  俾斯麦的祖父喜欢饮酒,还喜欢打猎,据说他曾在一年内打过一百五十四只红鹿,俾斯麦长得最像他祖父。俾斯麦的父亲和祖父都不是武士。他的祖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在他的年轻夫人死去的时候——刚好在威尔德时代之前——他发表了一篇动人的挽歌,用很赤裸大胆的字句描写他的夫人和他们结婚的细节。
  俾斯麦的祖父还是卢梭的弟子,他只希望四个儿子都做谦谦君子。他称儿子们为“我的朋友”,他喜欢看儿子们写给他的文辞优美的信,他的藏书室内满世界都是学问高深的书籍。受父亲的影响,费迪南和他的几个兄弟都秉承了胸无大志的特性,几个兄弟虽然都打过仗,立过赫赫战功,但是他们都不愿去做官而宁愿悠闲地呆在家里。
  费迪南二十二岁时打过一次仗之后,就甩手不干了,跑回家教育儿子去了,这令国王很生气,一怒之下革去了他的武职,收回了他的盔甲,直到很久以后才归还给他。其时正逢乱世,费迪南却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1806年,弗兰茨皇帝已经退位,当时费迪南不过四十岁,正当壮年,当年耶拿战役爆发之际,他还是躲在乡下不去打仗。
  俾斯麦这位厌恶战争的父亲,有着高大魁伟的身躯和同儿子一样的急性子,感情异常丰富。在他的孩提时代,他曾同腓特烈大帝说过话,这件事令他记忆犹新。费迪南的父亲是法国文明的信徒,他既教育孩子们如何作一位贵族,又要求他们抛弃阶级偏见,平等待人。费迪南十分感谢父亲的谆谆教导,这使他一生居然能够保持一种泰然宁和的心境,自己当家作主,没有什么奢望。他的性情很温和,看上去很快乐,靠自己的产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田产已交由别人管理),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打猎,要么就是饮酒——数百年以来,俾斯麦家族一向有好饮酒的习惯。这可以从费迪南的信中窥见一斑:“今日是奥托(即俾斯麦)的生日,我最喜欢的公羊死了,天气很糟糕……有两种葡萄酒好像不太够劲儿,所以我改喝波打和舍早,但愿能合我意,当然,没有浓咖啡,我可过不了。”随后又写了两句关于牡蜊和鹅肝冻的话。“我虽然净吃这些好东西,但还是腰痛——人老了,不中用了。”
  他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娶了一位十七岁的少女做妻子,她长得很漂亮,高而挺拔的鼻子,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她面容冷峻,神态显得很有教养。她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讲理不讲情,而且还有强烈的奢望。她的祖先是门肯氏,一百多年来一直是法律或历史教授,并把这两种素质遗传给了她的父亲。腓特烈皇帝在位的时候,门肯当过内阁参政,随后担任内阁主席,随之失宠被革职。这是1792年,正是国王对俾斯麦的父亲发怒的时候。到了1800年,门肯再度做官,随后弹劾腓特烈国王,要求国王确定权限,力劝他实行内阁责任制。门肯一再表示自己如同斯泰因男爵那样是一位改革家,斯泰因曾恭维他说,他是一个优秀的自由党分子。门肯的女儿就是俾斯麦的母亲,她承继了父亲的许多优点,对所作之事大多数都很有主见。她热爱城市生活,好出风头,还喜欢宫廷。她简直和她的丈夫格格不入,她的丈夫只想自己安安静静地过日子,极不希望受到于扰,她却不一样,表现得很不安分。
  俾斯麦的理性,他的深人而不为情所动的睿智,都是母亲遗传给他的,但是他的脾气,他的性格,大概是从他父亲那儿得来的。他从父母那里得来的几种性情证实了叔本华的学说。
  二、逆子
  俾斯麦在哥哥出生五年后来到世上,那时候,拿破仑刚从厄尔巴岛逃回法国,维也纳的大会刚好解散,普鲁士在欧洲建立了新联盟。1815年4 月2 日,法国皇帝在巴黎发表宣言书,反对这个联盟。那天早晨,柏林的人从报上得悉,费迪南。俾斯麦在尼朴甫生了一个儿子。奇怪的是,这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觉得他的母亲是自己的仇敌。俾斯麦从小就和母亲很不对眼,后来他对许多人承认了这一点。在数百次谈起家庭状况时,他从未说过母亲一句好话。他一直到老都津津乐道地讥笑他母亲是一个女腐儒,对他很不负责任。俾斯麦说起母亲来总是带着怨恨的情绪,说她“很少有柏林人所谓的‘慈爱感情’。”他又说:“她待我是极其苛刻和冷谈的。”他解释孩提时就憎恨母亲有两个理由:一次是在冬天,他母亲在柏林款待宾客,因为房子太小,他父亲被迫把自己的床让出来,这件事给童年俾斯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次是他正得意地站在一位祖先画像前评述的时候,母亲却坚决地收起了这幅画像,以惩戒儿子以祖先为荣耀的习气。这两件事都让小俾斯麦很难过,他的心里从此埋下了仇视母亲的种子。
  孩童时代心头难以抹去的记忆表明俾斯麦奋斗进取的动力来自于他的自豪感。有一次,他的哥哥欺侮了他,他愤而离家出走,在菩提树下大道走来走去。还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他躲在屋角里听见几个男客疑心地说道:“这是一个男孩呢还是一个女孩?”,俾斯麦站出来大胆而豪迈地购:“我是个男孩,先生们。”客人们为此惊诧不已。
  他在学校几年的教育是极不成功的,直到晚年,他还念念不忘令自己恼恨的柏林柏拉曼学校所浪费的八年时光。他说:“我从小就离家读书,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想家的感觉。从一开学起,我受的教育除了充实知识,其余尽皆抛弃。当然,那时候应该多学些知识。”他始终认为母亲是家里节制扼杀一切的根源,他把在寄膳宿学校所受到的种种苦楚都归咎于他的母亲。那时,他诉苦说,他在学校吃的是陈面包;教育制度极其严厉苛刻;冬天穿的衣服不够,让他瑟瑟发抖。八十岁的时候,他还常对人说:“我们在学校的时候,他们常用一把细长的刀子戳醒我们。”
  德意志的民族主义与雅恩党徒们过火的自由主义和反贵族使得这个刚刚才十岁的孩子心里倍觉自己是武士阶级中的一分子,他要反击那些威胁贵族们的自由主义分子。他的母亲就有比较浓厚的自由主义倾向,因而他更加痛恨这些‘乌七八糟“的思想。他常常抱怨道:”我从来都吃不饱……肉常常是硬的。我们早上五点半钟就得起来,六点至七点就得写东西。他们对待我们还不如小军官对待刚入伍的小兵。当我们比剑的时候,臂上往往要受到很重的打击,伤痕通常要过好几天才好。“当时,这个孩子一心想回家,他甚至渴望,如果学校坐落在皇宫所在的地方就好了,国王有时也从这儿走过,可惜学校的位置太偏僻,令人觉得寂寞难耐,毫无趣味。”有时候我从窗户向外看去,望见农夫驾牛耕田,悠哉悠哉,我禁不住泪如雨下。我十分想家,想得甚至生了场病。“俾斯麦说,”所以我终年盼望放学,赶快逃离这儿,因为家里答应我放学可以回家。“
  谁知母亲竟然写信告诉他,她七月份要去海边避暑,希望他能够继续留在柏林。读了信后,他大失所望,对母亲别提有多么厌恶了。不止一次是这样,每年夏天够如此。有好几年他都没有机会回家,看看家里的老房子、大花园、田地、粮仓、马号、打铁铺和村子。后来,他说在学校的生活没意思极了,这得归罪于他的母亲。自此,凡是母亲所要的,所教的,所喜的,在俾斯麦看来都是不好的。
  俾斯麦长大之后认为,他母亲的活动和奢望对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她在尼朴甫每年都要介绍新机器和耕种的新方法,她要尝试新方法,因为她的丈夫很守旧,太容易说话,什么事都会弄毁了。到了冬天,她和丈夫一起去柏林。俾斯麦住在柏林的某条街上,他母亲认为住在这里很不时髦。她同费迪南乘马车去赴大臣夜宴的时候很是精心打扮了一下,俾斯麦永远不会忘记母亲花枝招展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从前的事如同今日一样。她戴着长手套,穿着高腰裙子,两团卷发披在两旁,头上还插了一根极大的驼鸟毛。”他是从母亲的口中最早听说过自由党的口头话。当他还是一个半大孩子的时候,母亲要他去买巴黎报纸,上面登载了七月革命的消息——每次,他都很不情愿地去做了,但却越发瞧不起自己的母亲。后来,他写道:“她生日的那一天,一个男仆从学校接我回家,我看见了母亲屋里摆设了许多野百合花,她特别喜欢这种花,还有许多衣服、书籍、各种零物,都是人家送她的礼物。随后就是请客,来了许多少年军官……还有馋嘴的老头子们。有一个女仆送我鱼子吃,不然就是别的好吃东西——足以毁了我的脾胃。仆人们偷了许多东西!……我从未受过正规的家庭教育。……我的母亲喜欢应酬,不太答理我们……”
  他从十二到十七岁时,一直都在格罗克罗斯特高等学校学习,上学期间,他发现仇恨贵族的学生与日俱增,学生们大多是平民的子女,这种环境反而增强了俾斯麦门第的自豪感。他现在住在柏林父母的住宅里却实在受不了母亲的一些举动,他的父亲是个随随便便的人,对此基本上漠然置之。俾斯麦只好同大他五岁的哥哥住在一起。他哥哥现在是一个学者,“专注于生活的物质方面”。除了哥哥之外,他只有一位先生和一个女仆做伴。在俾斯麦品格形成最重要的几年间,并没有人指导他的思想,只好由着他自己发展。从七岁到十七岁时俾斯麦找不到一个能值得自己摹仿的人,除了父亲之外,也并没有一个他所爱的人。
  俾斯麦说他父亲“不是一个信奉基督教的人”,他的母亲也是一位无神论者,父母都不到教堂去。但他们的孩子却都受到了宗教教育。俾斯麦的母亲虽然自称无神论者,但却对于斯威敦堡、普勒夫的女预言家和俾斯麦的诸多学说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她的儿子说:“她对于别的事体都很明白的,惟独对于这种事却不然。”)她相信自己是一个学问家,她丈夫的文法有点欠通,她就看不起他,但是她什么事都不会瞒他。费迪南曾经诙谐地对一位朋友说:“她虽然有学问,但还远不够聪明,看不到收市时的羊毛价钱低过开市时候。”
  母亲对儿子们的表现永远不会满意,父亲却不是这样,他很喜欢孩子们。父亲对俾斯麦说:“我每次看你写的报告,总是很满意。比洛他们昨天在这里,我把你的报告拿给他们看了,他们说你写得很好,我感到非常自豪。”母亲却说:“你看看四周,人们对你的学业是如何评价的,你得留心些,你将来就会明白你还要做多少事情,别总以为自己是有学问的人,你那点东西根本不顶用。”俾斯麦十四岁的时候,有一次骑马不慎跌落下来,被母亲见到了,她说:“我的宝贝,你父亲说得对,你无法驾驭你的马,所以跌落下来是必然的,况且你也没有一个好马鞍。你的马鞍现在只不过是一堆破旧的衣服。”他对母亲的言行感到憎恶。
  他的自尊心很强,对于伤害自己自尊心的言行,他绝对不可忍受。这养成了他喜怒无常、跋扈的性情。在他所学习的所有科目中,只有德文是最出色的,他的历史课学得却不怎么样。有时候,他的论文写得也很差,但是他并不在乎。他常常显得很傲慢,对他的老师们表现出蔑视。他早上总喜欢睡懒觉,到了下午就显得精神很足,晚上通常是俾斯麦最精神焕发的时间。这是精神呈现病态的人的特色,他一生都摆脱不了这种特性。
  这个显得闷闷不乐的少年只有一样东西可以消遣,那就是女人。最初是他的妹妹玛尔维尼,她比他小十二岁,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更是俾斯麦钟爱的玩物。俾斯麦十四岁时在日记中写道:“玛尔维尼是一个很不错的姑娘。她说法文,说德文,随她的便。”十五岁以后,他一放假就回家度假。有一年,有人发现他在一间田舍里同一个农夫的妻子说话,在一起厮混了很长时间。十六岁时,据说他和一个秀美的保姆在邮车里有过一件很冒险的事情,那个女人最后晕倒在他的怀里。他还请他的哥哥替他送一件表示爱意的小玩艺儿给一位邻居的女人,却从没有透露送礼人的姓名。俾斯麦从乡下写来的信表示这位十五的少年心里塞满了怀疑主义:“星期五那天,有三个少年,一个是放火的,一个是抢劫的,一个是窃贼……越狱逃走了。晚上,尼朴甫的驻地军队总共派出了二十五名士兵追捕这三个逃犯。……当他们与逃犯遭遇时,这些军士们首先就慌了神。他们互相对喊,两边都很害怕,也不做出答复,就这样僵持着。”
  到了十七岁的时候,俾斯麦什么也不相信了,他最早的政治信条很简单,就是普遍怀疑主义。他十七岁离开学校的时候(歌德是这一年死的)若不是一个共和派,至少也是相信立国的最合理体制是共和。……这些对自我的理想化见解其实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上,他与生俱有普鲁士人君主制的情感。他的历史同情心与崇尚还是站在法权一边。他认为布鲁图与哈莫狄阿斯是罪人,是反叛者。在俾斯麦看来,凡是德意志诸侯对皇帝的抗拒都令他恼怒不已。
  就他所能记忆的而言,关于国体这样空泛的思想,他只表过两次态,这两次都表现出了他的性格。还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他非常反感古老派的演说,他说:他觉得他们读这种粗鄙与骂人的演说词令他恶心……这是荷马时代的英雄们在打仗之前所习惯的自吹自擂式做法。俾斯麦就是这样刻骨地反对在政治上说空话。少年时代,他还坚决反对非情绪的动作,他认为人类的所作所为应当充满激情,这是一种本能。他贬斥威廉。退尔时说:“据我看来,无论世上哪一个善射的人,都可以把那个当靶子的孩子射死,没有把握射
  中苹果的,与其射儿子,不如赶快把奥国的总督射死,这样做岂不是符合自然的意图,也显得非常高贵。对于残忍的号令,这样做才算是发出公道的愤怒。我不喜欢躲藏埋伏。“
  对于宗教信仰俾斯麦表示反对,这样做有他自己的理由。他是在十六岁的时候放弃宗教信仰的,他说:“我从小就习惯祈祷,现在不再祈祷了,这并不是因为我把宗教看得无足轻重,而是因为我的思想成熟了。据我看来,祈祷与我对上帝的理解有很大的冲突,我对自己说,倘若不是上帝因为他的无所不在,规定着每事每物,并不依赖于我的思想与意志……要不然,就是我的意志不依赖于上帝,反而认为上帝能够被人类的祈求所潜移默化,人类就未免显得过于自大了。”
  惟一值得注意的就是俾斯麦的这一串推理。他自小就受怀疑派的教育,他的本性过于好疑,不可能对什么产生绝对的信仰——这种个性的造成与他的父母也不无关系,他们不知不觉地使少年的俾斯麦成为一个自傲自大的务实主义者:除非现实环境迫使他让步,他才肯向一个更高的权威让步,这个少年一方面不肯明说,以兔得罪上帝,另一方面却什么也不相信,崇奉虚无主义。他不祈祷,却用外交手段把这个责任推到上帝的身上,他用表面上的忠诚掩盖了自己对上帝的藐视。他还强逼上帝于两者之中任选其一,尽管这是上帝所不习惯的。因为俾斯麦知道,近乎流俗的屈膝崇拜并不能锻炼他的自重。
  他第一次面见国王就是带着这样的想法。
  三、狂放少年
  有一个身材极其瘦弱的少年,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走着。他的样子怪兮兮的,颇引人注目——穿了一件鲜红的外衣,戴了一顶奇形怪状的小帽子,挥舞着手杖,嘴上叼着一根长烟卷,他一叫“亚利厄尔”,就有一只黄色猎狗跑过来紧靠在他的膝边。他就是带着这副打扮大摇大摆地走向格了根大学。他要到那儿去见地方裁判官。这位长官因为他的行为与所穿的奇装异服很不像个样子,于是就传他过来审问。有几个穿着平常衣服,戴的是他们队里的有特别标记的小帽的好学生在他身边走过时,看见他这副样子禁不住哈哈大笑。这个新来的学生立即要同他们挑战,这件事最终未能被阻止。他在第一个学期里所表现的力气给全班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班长竭力奉劝这个同学人队,不要惹太大的麻烦,但是决斗还是发生了。俾斯麦第一次与同学决斗之后就在队里变成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莫特利是俾斯麦的同学,曾刊行了一本名叫《奥托。冯。雷本马克》“的小说,这本小说里活灵活现地描写了这个时期的俾斯麦。小说里写道:”他年纪很轻……还未到十七岁,但是他很聪明……我所见的人都远远不如他。……我很少见到过像他这样面目可憎的人……但是我却和他相处了很久……刚开始我觉得他长得还算过得去。他一头凌乱的头发,呈杂色,介于红与白而带橙色之间,满脸都是雀斑,两眼中心无色,眼睛旁边好像有一圈红线。他的脸上有一大块伤痕,从鼻子尖一直到耳朵旁,缝合了十四针,是新近决斗留下的纪念……他最近又把一旁的眉毛剃去了,他的脸成了一张令人恐惧的怪脸,这是独一无二的。他身材瘦小,好像还没有完全发育开,但是个头却不矮。……他穿了一件不成样的褂子,既无领带也无扣子,没有颜色,没有款式;穿的是非常宽大的裤子,铁跟的靴子,带着极大的靴底。他的内衣领没有领带,翻过去盖住两肩,头发拖在耳朵与脖子上。嘴上是似有似无的胡子,说不出是什么颜色,一把大刀挂在腰间,这就是他的面貌与打扮。“
  莫特利还告诉我们,这位怪异的贵族公子会弹钢琴,会拉提琴,会说四国话。只有当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说较为文雅的话。俾斯麦说:“我喜欢用这种方式羞辱人,想出种种办法,试图闯入最好的群体。当然,这只是儿戏。我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在这里领导我的同学,正如我将来要统治一个国家一样。”莫特利,这位少年小说家写道:“这里有一个英雄的好材料被糟蹋了。”这是他在第一个学期之后对他的同学俾斯麦的评价,此时,恰恰是俾斯麦成名的十年以前。
  俾斯麦,这位新来的学生没有一处不显示出与众不同,他的胆子,他的狂傲,他的放荡行为,他的奇装异服,他的残暴与慈爱交织在一起,无一不表示他是个怪异、奇特、令人不可思议的人。同学们给他起了三个绰号,分别为“金柯甫”、“卡素比”、“阿里”,这三个绰号只有一个意思:怪物。学生们穿的都是平常衣服,他却要穿苹果绿的短褂和非常长的袍子,要不然就是穿海虎绒的褂子,钉上螺钢扣子,表示他有许多很好的衣服。有时候,他喝了许多酒之后晃出了酒店门,走到河边,坐到半夜,又心血来潮,下水畅快地游泳;有时候,他因为吸烟和吵闹,违反了学校的法规而受到责骂与处罚;有时候,他喜欢做一些藐视学校管理员的事情,在这方面,所有的同学都无法与之媲美;有时候,因为贴身的竹布内衣令他身上发痒,他就索性一丝不挂,躺倒便睡——他的同学绝对没有谁敢惹他,因为一旦惹了他,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提出挑战,那样,决斗肯定是无法避免了,而且,他每次决斗总会以获胜而告终。他在最初的三个学期里与人决斗过二十五次,只有一次受过处分,这些辉煌战绩给他的同学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就是用这种方法达到目的,没有人不惧怕他。
  俾斯麦经常去的那个酒馆是个国际性的场所,这个波美拉尼亚的少年贵族几乎总是与外国人交朋友。他在这里结交了两个朋友,他们成为俾斯麦终生的挚友——因为他们与俾斯麦所结交的其他密友不同,绝不会因为政治上的分歧而绝交。这两个朋友,一个就是莫特利,美国人,是一位性情和悦的有教养的人,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什么偏见。另一个人是柯雪林伯爵,他是库尔兰人,是个知识渊博,非常刻苦的人。俾斯麦到了晚年的时候最亲密的朋友只有他们两人。莫特利少年时是一位想像派的著作家,后来又成为历史学家和外交家。柯雪林是一位自然哲学家,有时偶尔也在官场混混。这两位朋友年龄都比俾斯麦大,自制力比较强,目的性也比较明确,他们具有俾斯麦所没有的许多长处,对俾斯麦的影响难以低估。俾斯麦的父母希望他能学法律,将来做一名外交官。母亲对他的期望是重得他父亲失去的权力与地位。当然,这只是门肯氏的想法,而俾斯麦氏却无意于此,他们向来不愿做官,除非当军官。就这件事而言,无论母亲心里如何盘算,对于俾斯麦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还没有考虑过要作什么。他并不想当军官,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从十七岁到二十岁,他的生活像一杯白开水一样乏味,许多大好光阴都虚度了,他只是漫无目的,无所事事地游荡在街头。
  对于政治,他似乎看得很冷淡,并没有要干一番大事业的雄心壮志。他并不喜欢学生会,会员们举杯绪皇帝国王祝寿,唱爱国歌曲,所作所为令俾斯麦敬而远之。当然,俾斯麦厌恶学生会的原因并不仅仅是这些,他说:“我讨厌他们贬斥学生们决斗或者狂饮。”所以俾斯麦总是逃避大学校园里的各种名目的聚会,而在当时,关于德意志帝国的观念,都是在这些聚会中慢慢产生的。每当大家聚餐的时候,谁都喜欢同普鲁士人开玩笑。俾斯麦为此常常向这些讥笑普鲁士人的学生提出挑战,他声称要为普鲁士人的名誉而战。有一次,他竟然同时与六个人决斗。有人评价俾斯麦说:“这个一年级的学生说话好像我们今日还在排特烈大王时代!”对于本国的问题,俾斯麦好像并不在意,即使是相当有名的教授演讲这个问题,他也不愿去听,他宁可在美国独立日那天去和美国朋友们喝酒庆祝自由,甚至醉跌在桌子底下。但是一谈到德意志至今未能实现统一,他就要和人家赌上二十五瓶香摈酒,并断定,在二十五年内,德意志各邦必将联合为一体。最后,他赢了,因为十三年后,德意志就成了一个大帝国。
  同时,他却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他的哥哥现在是一个小军官,俾斯麦给他写信提醒道:“你写信回家的时候,必须要掩饰自己的思想。对于我们的家庭,你用外交诡诈与谎话比说话夸张更容易达到目的。”俾斯麦的生活方式,他的吃穿用度都要花很多钱。在大学一年级之后,他对自己的家庭也感到非常不满。一次,他写信对哥哥愤愤地说道:“老头子不肯替我还账,父子之间的关系很不和。……这并没关系,因为我很讲信用,所以能够过很放荡的生活。放荡得太过了,就会得一场大病,脸色苍白,面无血色。到了圣诞我回家的时候,老头子自然就会以为我是因为饥饿所至。那时候,我会坚守自己的战线,一口咬定就是这个原因,我说,我宁可当一个信奉回教的人,也不愿意忍饥挨饿。从此,我又可以随心所欲了。”
  能写这样一封信的学生,能不是一个天才的外交家吗?驾驭人们,权衡动机,最善于利用暂时的地位,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使仇敌承担责任,这都是玩弄权术所必不可少的。俾斯麦的母亲很不喜欢他的所作所为,她一直都琢磨不透儿子俾斯麦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到了十八岁的时候,奥托。冯。俾斯麦显得体弱多病,没精打彩,他开始厌倦彻底狂欢。和少年歌德一样,他只好回家休养,吃的是乡下的粗茶淡饭,过的是安静平和的日子,不久,就恢复了健康。病愈之后,他又想出去求学了——这次却要去柏林——他的母亲认为他实在想不出别的事可干,所以只好去读书。俾斯麦回忆道:“我看我的母亲还是愿意我穿上蓝色的军服在哈勒门前护国。那一天我起得很晚,她对我说,她认为我并不像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当然,俾斯麦确实不想读书,但他更不想当军官,他常常同一个名叫布兰肯堡的表兄和一个名叫罗恩的少年在一起。后来,每到关键时刻,他们都会呆在一起。但是,俾斯麦最喜欢的两个朋友还是柯雪林与莫特利。他与莫特利住在一起。每当莫特利戴上拜伦式的衣领子(那时他对德文还不太精通。),坐在书案前译《浮士德》,或者坐在窗前,支起双腿,让底下走过的人看见他的两双红拖鞋时,俾斯麦就会感到非常高兴。有时候,他们两人费了半夜功夫讨论哲学问题,莫特利一点儿也不顾俾斯麦的面子,对他毫不相让。他们的争论常常从终点又回到起点,这令俾斯麦感到十分生气。但这些不愉快很快就互相忘却了。俾斯麦后来说他之所以喜欢莫特利是因为他的长相十分英俊,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既聪明脾气又好。俾斯麦也是因为这样才喜欢上柯雪林的,他之所以喜欢这位伯爵,并不是因为他的睿智,而是因为他相貌英俊滞洒,深请人情世故,还会弹钢琴一一柯雪林能弹贝多芬的曲调,一弹就是几个小时。俾斯麦只为贝多芬的音乐所动,贝多芬是他的偶像。
  在俾斯麦看来,世事没有一件能够令他满意,他对所有的事物都持讥笑态度,甚至连自己也不饶。他写信给一位同学,说道:“每天费了许多功夫打扮自己,剩下的时间去找朋友喝酒。到了晚上,我坐在音乐剧院的第一排,我净做一些无礼之事……从格了根来的懒人某君还在这里。……还有那个贵族少年,是个瘦长条儿,也在这里,能够成为一个人的种种物事他都没有做过,而成为一个客栈管房间的人的种种物事他都要去做。在这里,他同三十个他的同类常常生活在一起,过得很欢乐,他对于他们再也不能说什么不满意的话了。……他们既不吃东西也不喝酒一一你能想到他们会做什么吗?他们在敬自己的祖宗。”
  他厌世几乎到了极点。各种各样的应酬,游手好闲,装模作样,他都看不起。他自己是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但是心里却很可怜自己的这些弱点。既然是这样,还有什么事好做呢?只剩下与人决斗或者赶快结婚。他曾给朋友写信说道:“我想我应当辞去外交职务,姑且教练几年新兵作消遣,随后就娶亲,教养孩子,种地,酿许多白兰地。倘若十年八年之后,你来这里探望我,……你将看见一个身体肥胖的民兵军官,他有一脸大胡子,喜欢骂人,憎恨法国人,他很野蛮,打猎狗,也打仆人,却被他的夫人管教得厉害。我将穿上革制的裤子,在羊毛市上让人们取笑,倘若人们尊敬地称我为伯爵,我就很和气地捋着胡子,愉快地和他们打招呼。因为他们这样称呼我,我就会让两元钱,便宜一些把羊毛卖给他们。国王万寿日,我将喝醉酒大呼万岁。那时我将常常喝醉酒,谈收成与马匹。”后来,俾斯麦因为怕娶亲,所以并未过这样的生活。他订过几次婚,又毁了这些婚约,最后,他甚至害怕了,一提起恋爱、婚姻就头疼。但在这方面,俾斯麦是矛盾的。莫特利说:“关于恋爱,俾斯麦是非常无所顾忌的,有些跟着感觉走。同时,他却常常很热烈地恋爱,他此时会对我们说,不久,他就要娶亲了。他说,假使他的爱情能够持久而不变,他就愿意娶亲,最可笑的是人家当他是一个冷血的憎恶女人的人。人们就是这样自欺,他们往往只是道听途说。”
  在俾斯麦二十岁的时候,有一位先生塞给他许多应考的资料,他决定碰碰运气,居然考中了,取得了律师资格。后来,他在柏林的法庭里当了一段时间律师。其实,俾斯麦井不喜欢做这些无聊的事,他之所以决定去当律师是因为这样就可避免当军人。他说道:“我的父母总是逼我当军人,被我拒绝了,最后,我居然说服了他们。”俾斯麦虽然是一个棒极了的游泳好手和剑术专家,却极其厌恶陆军的操练。但是对于父母希望他进入宫廷,他只好让步,他说:“我并不想人宫廷,但是父母坚持要我去,他们的努力当然是为我好,因为进入了宫廷,我一定会前途无量。”后来,俾斯麦参加了一次宫廷舞会,普鲁士王(这时他的年岁比俾斯麦长一倍)同他说话时,看到这个少年律师却有卫队将官的身材,禁不住诧异地问道:“你为什么不当军人?”俾斯麦答道:“殿下明鉴,我在军营里并无升官的希望。”亲王说:“我看你当律师,也不见得有什么好前程!”
  这是俾斯麦第一次与普鲁士威廉亲王谈话。从这次舞会中两个人的对话里我们可以窥见两个人在性格上的差异。威廉无一处不是军人,俾斯麦却无一处是军人。当亲王见到他有着魁悟的身材而不去当军人表示诧异时,这个贵族公子却借口于无升官的希望来搪塞亲王。后来俾斯麦常常使用这种借口来对付威廉,以遮掩其中的真正缘由,用意在于不伤害威廉——这位普鲁士人的军人荣誉感。
  话是这样说,但律师事务的无聊和竞争的激烈确实令俾斯麦灰心丧气,他看不到什么令自己振奋的前途。而与之相比,宫廷的生活以及对大好前程的渴盼,最终
  引诱得这位少年律师改变了初衷,他开始潜心去做许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前提是只要对前途大有好处。他甚至为自己设计好了未来。这个时候,朋友们都渐渐发现,这个愤世嫉俗的家伙也开始胸怀大志了。二十年后,柯雪林还清楚地记得当年与俾斯麦的对话,俾斯麦说:“宪法是一定需要的,虽然这只是装点门面的玩艺儿,但是心里务必要虔敬以待。”他又微笑着说:“我如同一个有智慧的瞻拜人,我要去进谒那些披挂许多功勋宝星的大人物。”
  或许,这个二十几岁的少年早就预见到,在新的普鲁士国中,如果不通过这种方式,什么事都不会办到。他心里所厌恶的就是宪法,说到虔敬,他的心里根本不可能有!虽然他那么说是很违心的,但这可能会给他带来好处——这就够了,至于内里真实与否就不必去理会了。他对柯雪林说自己是个有智慧的瞻拜人,后来,他果然变成了瞻拜人,他的所言所行表明了自己具有深藏不露的志向,他虽然对宝星并无兴趣,但却极想揽有实权,有权就会得到这样的荣耀。“好吧,但是我们心里还是要虔敬。既然实在不愿虔敬,那么我们就全是胡说八道。我们不如还是喝酒吧!”俾斯麦最后这样对柯雪林说。
  若要探究俾斯麦的内心世界,搞清楚究竟有什么东西与他的大志相抵触,或者了解他如何傲慢地、不屈不挠地与之相抗争,我们必须留心读一读他写给一位朋友的信。这位朋友名叫沙勒克,他与俾斯麦在格了根时相识。俾斯麦很少给这位朋友写信,但是只要写信,信中所言必定直言无隐,言无不尽。俾斯麦初当律师时给沙勒克写了一封信说道:“我的志向从前是不确定的,原来所走的路是另一个方向,现在却强逼我努力改变,无论采取何种手段以求得进步。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仍然一边喝酒一边讥笑我的愚妄。我虽然并不想和你分享这样的心境,但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无比愉悦的心境。我现在迷恋于做各种各样的琐事,我认为做许多无聊工作的惟一快乐就是糟蹋时光。”
  但是他立刻讥笑自己所做的一切,他说:“当我仔细审视我所做过的事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人。从早上开始,我就研究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到了晚上,我就得人官或者参加官场上的许多社交宴会,还不得不装出很快乐的样子。其实,我并没有达到沙勒克讥笑我的那种愚妄程度,既没觉得这样的时光多么快乐,也没觉得有多么令人厌恶。但是,现在我觉得,即便是获取了德意志最高的荣衔,最有异彩的宝星,最赫赫的特赐,都不能弥补眼下身心禁铜的惨重损失。我常常想弃笔墨而事锄犁,弃案续而事打猎。但是无论什么时候,我一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他这种天生的我行我素应该是父亲传给他的,这样的品性却与母亲对他的要求、设置相抵触,前者总是占了上风。他生性自满狂妄,从不怀疑如果他想做的事会有失败的可能性,所以,他不会对一些小小的成就沾沾自喜。
  话是这样说,他为谋求成功所进行的不懈努力是令人叹服的,他常常绞尽脑汁算计着在什么地方,用何种手段才能取得最快的成功。他在莱茵河上报名参加律师考试。要想在律师界里求得高升,必须要通过这一次考试。他全力以赴地投人去做这件事,几乎忘记了其它一切。这回他真是下定了决心。不久,他就成功了。
  在二十一岁那年,俾斯麦回到老家申豪森,他的父亲也在那里。俾斯麦回忆说:“这所大宅子有三十间屋子,其中有两间有家具,还有几张可爱的东方地毯,但它已经很破旧了,几乎看不见底色。屋子里有许多耗子,风在烟囱里吼叫——总而言之,这就是我的祖宗们的庄园,里面充满了忧郁与憋闷的空气……有一个老管家负责照料这些家产,他和我的父亲是好伙伴,今年六十五岁了。我住在这儿准备考试,还可以听听莺儿啼叫,打靶,读伏尔泰和斯宾诺沙伦理学。……家里的老厨役告诉我,农民们都在那里说,‘可怜的少主人,他将来在这里做些什么呀?’管他们怎么说,反正我在这里感觉很满意,前所未有的满意。我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而且对研究学问很投人——这在我以前是办不到的。我相信有这种感觉是有原因的,这大概是因为这年冬天我在热恋之中……你将说道,‘啊哈!不欢的恋爱,无聊的恋爱,寂寞、忧愁等等’——这样说也可以,但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是无忧无虑的,依照斯宾诺沙的解释,在恋爱中,我似乎很冷血。”
  俾斯麦坐在大菩提树或者老橡树下,他的父亲慈爱地注视着他,有一个乡下女人在照料他,他很刻苦地学习,他那不甘寂寞的心竟然在这几个星期内第一次安分下来。现在他也不再愤世嫉俗了,已经变得非常平和。他得益于斯宾诺沙的教诲,学会了很好地把握住自己的心态。
  俾斯麦,这位曾经游手好闲惯了的贵族公子竟然带着顶好的报告和履历书,起程前往埃斯拉沙伯。这个地方原是他善于盘算的母亲挑选的,因为这个新的普鲁士殖民地的主席是从玛赤来的阿尼姆氏。她想,再过两年,俾斯麦一定会追随他的外祖父门肯。
  四、涉世之初
  处于普奥意三国交界的著名的矿泉镇是外国人经常出没的场所,他们喜欢在那里糟蹋着光阴与钱财。当日的埃斯就是这样的外国阔少欢乐场。显然,你不能够指望一个二十一岁的疯狂贵族少年在无聊寂寞的衙署内死心塌地当律师。具有英国人绅士风度与仪容的阿尼姆像对待一个世袭贵族王爵那样接待他的同级俾斯麦。吃过丰盛的大餐之后,他对俾斯麦慷慨激昂地讲演了一番,替俾斯麦规划好了未来的一切。依照阿尼姆的规划,这位少年律师不久就可以做到判事顾问,随后这位外交家就可以担当起独当一面的角色。“我既可以先到俄都,也可以先到里约热内卢,这其实无关紧要。”俾斯麦后来回忆说。
  谁知这位骄傲自负的贵族少年根本不理会他的父母费尽周折才使他获得的机会,毫不在意这些往上爬的机缘。他宁愿陪着英国少妇们骑马,有一次还跌下马来,摔得很重。在他养伤养得很烦闷的时候,他又厌世起来;当他不得不躺在床上休息时,他就读西塞罗所著的《论责任》,读他所喜爱的斯宾诺沙,还读《理查三世》和《哈姆雷特》。后来,他终于可以起床了。那时候,俾斯麦还管什么政府!他简直什么都不管,整日沉浸在快乐的新潮的世界中,享受着一次吃上一百五十个牡俐的充实感觉,这很令人吃惊,当然,这没什么,他还很乐意教导别人吃牡俐的最好方法。“和我同桌吃饭的是十七个英国人,两个法国人。我们坐在贵族那一头,坐在这里的是克利夫兰公爵与公爵夫人、拉塞尔小姐,她又和蔼又貌美。”既年少,又美丽动人,穿戴得很好看的劳拉是一位公爵家里的一个英国女人俾斯麦爱上了她。当她离开埃斯的时候,她就已经同俾斯麦秘密订婚了。
  他怎样才能够弄到足够的钱来迎娶劳拉小姐呢?在赌桌上弄钱吗?如同在小说书中描写的那样,他通常是越赌越输。同时,他无意中听到了关于劳拉小姐家的事,令他大吃一惊:劳拉小姐显赫的家世足以让俾斯麦望而却步,劳拉的父母是不会同意女儿嫁给俾斯麦的。不久以后,俾斯麦同另一个女人发生了爱情,这个女人三十多岁了。随后,俾斯麦又勤奋地读了一阵子书,其间却因为思念家乡而积思成疾。回家后,他却听不惯父母很不入耳的絮絮叨叨,他对世事又产生了厌倦之情,还欠了别人许多债务。最后,他想到了打猎,或许,这是个很好的主意。“我晓得了,我必须要管住我自己,我仍然有许多的浪漫之处。”在这段时期,他所写的只有这一句话可以使我们窥见他的毫无约束的骚动的情感世界。(原注:俾斯麦在这个时期写给他哥哥的信,直到1909年还可以见到,因为赫伯特。俾斯麦还保存着这些信。不幸的是,后来他的寡妇把这些信都毁了。应该说她是要为此负担应有的责任。)
  在接下来的一个夏天里,他又迷上了另一个英国女人。这个英国女人名叫伊沙贝尔。罗琳,家世远不如劳拉小姐阔绰,却比劳拉小姐长得更加美丽。伊沙贝尔。罗琳是一个传教士的女儿,头发呈淡黄色,身材苗条。为了伊沙贝尔。罗琳,俾斯麦告了两个星期的假。他毫不在意在埃斯所欠下的大笔债务,和伊沙贝尔。罗琳来到了威斯巴登,碰巧又遇到了劳拉,因为她和伊沙贝尔。罗琳是好朋友。俾斯麦觉得处于这种境地是非常尬尴的。不久,他给朋友写信说:“我想借这个机会告诉你,我订婚了,我同你一样,也想娶亲了,我的意中人是一个英国少女。我要陪她一家前往瑞士,在米兰同他们分手……因为我要赶紧回去见父母,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见到父母了。……我打算明年春天举行婚礼,你必须得同我一起到英国,参加我的婚礼。”
  他还是那么骄矜,十分看不起那些官吏。两个月后,他才打定主意,动笔写上两个字给他的在埃斯拉沙伯的长官,说明他为什么擅离职守这么长时间。他解释说:“我有紧急的私事要处理。我必须要离开。”随后,他又正式请假,说自己不久就会呈上辞呈。与此同时,俾斯麦的家人也愈发同他疏远起来,他的父亲不肯再给他寄钱,他的母亲正生着病,还生着俾斯麦的气。后来,俾斯麦挥霍干净了,不得不回家讨要。他是搭着一个陌生人的马车回家的,但是,他却非常憎恶这个人。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俾斯麦写道:“我有世人所谓的奔向光辉前程的极好机会,我原先也是胸怀大志,我的理想本应该指引着我永远进取。不料这时候出现了一位美貌的英国女子,把我引开,走向另外一个方向。她引着我(其间并未请假)跟着她在外面游山玩水,逛了六个月。后来我极力阻止她再游逛下去,她听从了我的劝告。谁知两个月之后,她被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军官抢了过去。这个人有五十多岁了,他有四匹马,有一万五千元的存款。我的钱都快花光了,心里很难受,我只好回波美拉尼亚……是一条很蠢笨很不舒服的大船拖我回去的。”
  他上次回家时身体很不好,这次回家的情形与上次并无二致。他的神经显得很紊乱,他的信里常常有许多错字,就像是鬼使神差——他就是这样回家见父母的,他的疾病缠身的母亲,看到家道日趋破落,心情很忧郁。但是,她还是尽她的余力替儿子找到了一个新出路:居然在波茨坦的行政处替俾斯麦找到了一个席位。在阿尼姆从埃斯拉沙伯写给俾斯麦一封连讥带讽的信之后,他告诉母亲说:“这位少年子爵虽然曾经很努力,勤恳办事,却很不成功,埃斯的繁华对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这时,一份对俾斯麦不利的报告出现了,波茨坦所得到的报告中说俾斯麦住过几个月的寓所和别的地方都欠下了许多债务,大概有几百元之多。是这笔沉重的债务把俾斯麦赶出了埃斯的。
  但是,这个被告却很骄矜地为自己辩解。“我不会同埃斯的行政处讨论我个人的私事,我将告他们侵犯我的私人权利。”人家向俾斯麦的父母讨债,他的父亲感到非常愤怒,从此不再同官吏们通信往来。贵族们的自由独立就是这样,他们要感谢数百年的传统,他们对待官吏都是这样,他们什么时候高兴了,就会同官吏们说话。那份对俾斯麦不利的报告并没有对他的前程造成影响,因为有人在替他活动,他就很顺利地得到了波茨坦的席位一一但是却先要求他写下保证原诺要勤奋办事。
  这位自以为是的少年,在这里并不比在埃斯的时候表现得出色。这儿的事都是苦差使,平常的小事根本不放在俾斯麦的眼里。他的长官们都很迂腐,他们要求他循规蹈距地办事。俾斯麦在三个月后便不辞而别了。他的家境快要破落了,他的母亲病得不轻却无人认真地照顾她,因为她常常只是自己管自己而不顾别人。他的父亲现在老了,一下子也学不会管理家产,俾斯麦的父亲说:“把田地租给别人吧。”母亲说:“开设一所炼糖厂吧。”医生说母亲患了癌症。她在柏林治病,儿子常常伴在她身边。在母亲去世后很长时间内,俾斯麦依然表现出对母亲的强烈不满,他还抱怨母亲要求他坐在床边大声地读神秘的书给她听。
  俾斯麦一心想逃过兵役。他现在二十三岁了,他写信给父亲说:“我最后在柏林设法想逃避兵役却没有成功。……我还想缩短期限,我会告诉他们我一举右臂就觉得浑身无力——这是由于我的右臂曾经受过伤,不幸的是伤口并不深。……无论我先期入伍两星期或是三个月,我将不得不在大阅兵前夕受到操练。本来应该在三个月前入伍,但我很晚才人伍。”俾斯麦其实是个健康的少年,却要极力避免当军人,他所诉说的理由显得那样软弱无力。他之所以不愿当军人,就是因为他厌恶强人所难,因为他本来是喜欢骑马、比剑、放枪的好手,后来的一些所作所为也证明他是个有胆量的人,他的傲性是不会屈居人下的。后来,他人了雅吉卫队,不久就同他的长官闹了起来,为此,他咆哮着说:“我绝对不可能同我的长官友好相处!”
  这时候,他家里的事越来越糟糕。家里的女主人有病在身,一切大小事务过于姑息;儿子们都没有进项,反而要伸手向家里要钱。父亲不给他们钱,他们就去花上一分到二分或者更高的利息借钱用。显然,这个家庭的危机快要到了。但是,不久却有了主意,有了转机。谁也说不出这个主意是从哪里来的;是来自奄奄一息的母亲还是着急上火的父亲?抑或是两兄弟中较为有能力的那一个(此时还在读书)?或者就是来自于那一个无所事事,百无聊赖的懒惰少年?无论是谁的主意,这个主意却非常简单、现实,那就是这两个儿子必定要回到乡下来,免得全家破产。大概是俾斯麦什么都不愿意去做的现实迫使他们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俾斯麦走过去对母亲说总得想些办法。他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哥哥说道:“奥托极不愿意在行政处办事,他很厌恶。假使他肯在那里多混几年,后来也许可以当到主席,就可以拿到两千元的薪俸。只靠走好运是没有希望的。他哀求母亲另外找事给他做。……他的意思是想开一间炼糖厂。他先到马格德堡学办这件事,随后又回到尼朴甫。看到他这样郁郁寡欢,我心里也很难过。又因为我在尼朴甫见到你极其关注耕种,我很清楚,如果我住在柏林,我们必定会同归于尽,一起堕落,所以,我打定主意,把尼朴甫给他们兄弟俩,我有申豪森的进款就足够了。”无论如何,他兄弟两个还是必须要投考。
  俾斯麦的父亲原本是一个很喜欢谈话的人,现在快到七十岁了。他对于这样的决定并不感到为难。俾斯麦的母亲之所以能够答应,却是因为她看到了危险来得太快,也许是她看到了自己病成这样,恐怕不久就要弃世而去了。之后不过几个月,她就死了,她死的时候不过五十岁,她这个当母亲的对于儿子们是大失所望的,对于她的丈夫也大失所望。她原希望两个儿子会出人头地,但是她根本不会料到,数十年后,她的愿望终于梦想成真。
  远亲们不仅不愿意帮忙,反而在一边说闲话。这一点可以解释俾斯麦答复一个表妹的警告信的内容。这封回信说得很大方,很坦白,俾斯麦由此很深透地解析了自己的生平。一两年前,他还曾与她谈过恋爱,所以他决计对她剖白一番。他留存这封信稿,十年之后送给了自己的未婚妻,作为他的传略记载:“办事与作官与我的性情极不相符,即使我作了官或是作了部臣,我还是不会以之为荣幸的,在我看来,种田与办公都是一样的尊贵,而且在某种环境下,还是种田较更为有用。我很想发号施令而不愿听号令。我说不出什么理由来,我只能说我喜欢这样。……一位普鲁士军官很像乐队里的一个人,无论他是其中的第一提琴手,还是三角铁打击乐手……他也要随着人家奏着同一个调子。……说到我自己,我要奏我认为动听的音乐——要不然的话,我宁可不去演奏。
  “以几位有名的大臣而论,在专制国尤其如此,原本是爱国主义逼他们做官的,但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有奢望,想揽权,想得到好名誉,想名垂青史。我必须承认我并非没有这种奢望。有许多功名,有的是军人在战时得到的,或在自由宪法之下一个大臣所得到的,如皮尔、奥康尼等人——这几位在剧烈的政治运动中有他们应该办的事务——这样的功名对我很有诱惑力,能使我抛弃任何别的考虑。这样的功名对于我的吸引犹如火之引蛾。
  “我可以凭借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得来功名,也可以通过考试。寻求势力、研究案牍、凭资格、长官循情得来功名,但这些我从不希罕。虽然是这样说,但有时候我却不能不追悔官场中有许多可以使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的事体,还有迅速提升的极大满足感。……人家当我是个有才华有大用的人,我会感到快乐,我觉得,这是我和家庭的荣耀——这些想法,尤其在喝了一瓶酒之后,很令我着迷。但是在我进行深刻细致的反省后,我就相信这许多虚荣、满足都不过是无知的虚妄所织就的蜘蛛网;不过是浮华公子所自鸣得意的华美服饰;不过是银行家所自鸣得意的钱财;才能够令我相信只求得自己的欢乐和他人的赏识原来是一件很傻的事,只有这样想,才能够使我相信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应该依照自己认为是正确的道路走下去;而不必过分受他人的评价或印象所纷扰,也不应为生前或死后他人的毁誉所潜移。
  “总而言之,我并非是胸无大志,只是我认为大志与其他的激情一样不好,甚至还比其他的激情更无知。因为倘若我尽力去实现我的大志可能会耗尽我全部的精力与自由,还不能担保我能够侥幸让自己心满意足。……即便我做得很好,也得不到足够的薪俸来满足我的需要。要能够使我在市镇里安顿下来,必须要等到四十岁时升到首席长官,才能够办到。到了四十岁,我必定早已变成干枯无味、患忧愁病的人,因为伏案年久,身体已经吃了许多亏,那时候我还要娶一位妇人当我的看护。
  “我听见人家称我为‘主席大人’,正搔着我的虚荣心的痒处,我深知花了国家许多钱,却很少替国家办过什么有益的事,有时候还要阻碍国事的进行,有害于国——这样的‘利益’不可能令我心动。所以我打定主意保持我的自由,只要国内还有几千人(其中有很多尊贵的人)愿意得到他们以为可贵的诸多利益,愿意居于我所不愿意居处的地位。我是不肯牺牲我的精力的。”
  这是俾斯麦精神的第一件文读,显现出了他的孤傲、他的敏锐、他的藐视一切(还要加上胆识),这几样是其性格最重要的元素,又是他最终功成名就的潜在因子。这也是他很少得到欢乐,晚年的精神生活自相冲突的原因。他喜欢挖苦一些好钻营的人,这些人无论怎样牺牲精神气力,只要最后有人称他们一声“大人‘”,就会感到无比的欣慰。俾斯麦很瞧不起这些人。他认为,凡是一个做官的人,必定有上司,所以永远不知道什么是自由,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欢乐的。这时候,俾斯麦不过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少年,就能够辨别官迷并不出于政治激情,虚荣并不是名誉,众人合奏而不是独奏,富贵不等于权力,他是多么地早熟!同时,他又告诉读者,常人认为人生的富贵可以满足极大的虚荣心,是由于他们喝醉酒后得到的启发。他还告诉我们,乡下人把身体养得像钢铁那样结实,他们相对于看重前程来说更加看重身体,喜欢树林与游戏胜于案牍与官阶,这是很令人羡慕的。
  总之,那时候,俾斯麦是一个满肚子装满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傲慢的少年,无论什么人他都不肯服从,只要是牺牲他自由的事,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答应。他瞧不起爱国主义的动机,他往往喜欢摆脱许多国家问题,完全置之不理。假使给他独裁者的大权,他就会如飞蛾扑火一样勇往直前却并非是要实现某种理想,就是为了揽权,要得名誉。时至今日,惟有在自由国,他的许多想法才有可能实现。当他写这一番议论的时候,皮尔刚刚当上了英国首相,正在下议院强逼他的政党实行自由贸易,同时,奥康尼正在为爱尔兰的自由而奋斗。这两位革命家,只顾着自己的精力与见解而不会考虑国王的欲望。他们两人都在闹革命。弥拉波在法兰西也要限制君权。但是普鲁士却不同,既无宪法,也无上、下两议院,这种奢望不过是一个发狂的男爵的梦想。
  这就是俾斯麦的一幅画像,他天生是个独裁者,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既不为忠君,也不为天所感动;既不爱国,也没有对广大群众负责任的念头。他是一个伟大的独立者、愤世嫉俗者,是一个奋斗家,是一个革命家,很不安分地等待着局势的改变;他还是一个冒险家,看不起现存的、停滞不前的一切。他要照着自己的意思去节制一切,决不容忍任何人在他之上。
  五、不甘寂寞的小乡绅
  这里就是尼朴甫雇农们所住的草房,大约有十几所,每所住了四家人。雇农们都极其贫穷,一个人一个月几乎只能挣一元钱,每年的大多数日子里,他们都给雇主白干活。而他们所能得到的不过是不用交房租,不必花钱买柴草,每人有三亩地及牧场,有干草,还有一些粮食而已。当收成不好时,如果地主高兴的话,兴许也会帮他们一把。尼朴甫的地主有司法权,还是那些雇农们的宗教主。地主们坐在那儿的议会里,还可以是立法院的议员。总之,这里的地主对雇农的祸福影响很大。在1840年,这些雇农既无权利又无保障,他们是奴隶,有奴隶的忠心,因为他们的祖先侍候过他们地主的祖先。
  俾斯麦对待田工很友好,同时也保持着庄园主的地位。有一个朋友写信给他说道:“……你是一个热心地对待雇农们的地主。……我的雇农们若是说我这样好的话,我就感到很高兴了。”但是有一次,一个耕田的车子到了高堤上却不肯给俾斯麦让路,双方便大闹起来。这个耕田的车子很结实,以至于把庄园主的车都给碰碎了。后来的事儿可想而知。俾斯麦在给朋友的信中一开始就说他打算过新的生活,他从此以后“要作主人,不作仆人,不再抄文牍了”。
  他虽然很爱他的哥哥,两兄弟却无法长期合作。俾斯麦不可能与任何一个有同等权利的人相处太久。若是太久,他们便只好分家了,俾斯麦对待这件事态度很坚决。他说:“我不久就要同我的哥哥分家产了。如果有人愿意出很高的价钱,我就请哥哥分家产。”此后,各人办各人的事,俾斯麦也开始了艰苦的还债历程。
  俾斯麦后来花了几个月功夫在格莱夫斯瓦尔德大学研究耕种,在埃尔登纳学院学化学。柯雪林送他几本植物学的书籍,他又遇着一位博士可以帮助他学习化学。其间,他还有过几次决斗,又与巡警发生过几次冲突。这时候,俾斯麦既不是一个学者,也不是一个羽翼丰满的乡绅,但他平常都是喜欢同那些到市上来的地主坐在一起。“我很用心地听他们说话,想想我所听来的话,晚上总是梦见打麦子、肥料和已经割过麦子的田。”
  他诚然还带着挖苦的腔调,但是他一旦把心思放在他的产业上,他就会尽力把他的田地耕种好。他在市镇里的农业会里借了许多关于农业的书,自己很小心地管账——账目里通常是许多关于借款还款的记录。他的账务里往往缺乏款项,但是当他旅行时,只要自己玩儿得痛快,他会不惜钱财的。他有时候还赌钱,不过赌注都不大。所有他的私人费用,他在赌桌上的输赢都包括在内,都登记在产业里报账。他喜欢骑马在他的田地周围巡行,有时候只是他一个人,有时候他的总管陪着他。他打听、询问,查看田上的情形井发号施令。他感到骑在“加立巴”(马名)背上很受用。他骑马巡行,对下人农人,买卖粮食的人的情形了如指掌。他对田产的实在情形也比较了解,还能够预测天气,他的记性本来就好,现在更加好了。他会说上百句农谚,这些农谚可以丰富他的语汇。在这种务实的生活中,俾斯麦更看重世事而藐视理想。每天晚上回家喜欢一面看书,一面喝他所喜欢的香摈掺波打酒。
  此后的九年,俾斯麦是在乡下度过的,这段时期,他读了许多书。他说:“我所有的知识都是在这段无所事事的时期得来的。那时候,我在乡下还有一间藏书室,拥有各种各样的书,我几乎要把这些书吞在肚里。”他读过很多历史,尤其是英国史;还有好几种社会学著作,其中就有路易。勃朗的著作;又读过许多外国著作,尤其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他还喜欢读拜伦、雷尼布尔卫。这样于然一身的独居形成了他的思想,或者说也就是造就了他这个人。在一段时间内,他对这种现状很满意。他说:“我要么就住在京都,要么就住在乡下。”
  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感受到了在乡下从事耕种的快乐,“这是因为能独立”。但是他的这种美好的想法很快便过去了。他写道:“阅历会让我知道,有许多人向往田园般的情趣,但这是不切实际的。”俾斯麦渐渐觉得,这样的生活过于寂寞,他只有依靠骑马打猎来解闷,要不然就坐着马车去拜访邻居,他对这种索然无味的生活越来越厌倦。他说:“我只愿他们买下我的产业,不要他们留我吃饭!他们不肯看我的阔羊,柏林的市价却天天都在跌。”有时候他坐在小船上赶鸭子,身边总是带着一瓶酒,偶尔还可以读读拜伦的文章。他原本是武士的后裔,与其他专门从事农业的乡绅不太相同,与那些贵族乡绅也有所区别,因为他游历过许多地方,到过宫廷,能说故事,善骑马,人家说他见着女人就很疯狂。但是,他觉得有许多理由可以笑那些小乡绅们。“倘若我问一位小乡绅,你好吗?他会答道,‘谢谢你,我很好,不过不幸这个冬天我很受皮肤病的困扰’。”
  他的名誉渐渐有点不太好了,因为他越觉得烦闷,就会用无法无纪的暴行以求消遣,使他的邻居们感到大为震惊。为解烦闷之苦,他还去当军人,在一个长矛队里当小军官,受过一番操练。在他的小妹妹和他同住的那段日子里,他常常跳上马车就狂奔不已,通常是两匹马驾着两辆车。有一次他参加宴会,回来得很晚,摔下来好几次,昏倒了很久才清醒过来,原来是很怕冷的他却常常强迫自己跳入水中,练习游泳。各阶层里头都有他的女相好,但是同一阶层的人公然与他们的女友同居,他却喜欢和他们开玩笑。有一次有几位朋友爽约,没有按期早上到,他们用一架抽屉厨堵住门,同俾斯麦开起了玩笑。他便从打开的窗子中用手枪往屋内天花板上打,灰土同下雨一样落在他们的头上。吃过大餐之后,他坐在榻上打靶,倘若一个枪子误中了木匠店,他也不会理会,但如果他的马夫跌入水中,他却会不顾性命地跳入水中救他。
  客人来访,他会供给客人许多酒,请客人自便。有一次他同别人闹酒之后,出去散步,在泥泞的路上奔走,走到了一个小乡绅邻居的田庄,那里有一群穿着很华丽的客人,见他的样子大为吃惊。他因此得了“疯狂贵族”的绰号,其实他并不疯。这个绰号大概还得自于他的食量惊人。他怎么也吃不饱,喝也喝不够。有一次他在兵营里作客,人家请他先在一个大饮器内喝一口酒,这个大饮器装的是一大瓶酒,他拿起来一口就喝干了。他虽然觉得腹中不适,却对人们说:“在后来的四个星期内,我的消化力比以前好得多。”有时俾斯麦喜欢在京都议论政事,他喜欢高谈阔论,且肆无忌惮。有许多伯爵的小姐觉得有俾斯麦陪同她们人餐厅吃饭是很有趣的事,而她们的母亲都不太放心。
  这个时期内,俾斯麦只尝试过一次当众演说。一张在波罗的海岸的自由派报纸刊登了一篇颇为不满的评论,说波美拉尼亚的贵族们骑着英国马,带着猎狗出来打猎,蹂躏民田,农民们只有通过自卫来保卫自己的利益。俾斯麦的答复并未登在报上,那篇很精彩的演讲稿却流传了下来。他竭力证明这样的冬天骑马并不会伤害种籽,却对马匹很有好处,况且马是德国马,只有马鞭是英国的。他说他能够举出几个更不像话的人,这些人从英国输人的不止是马鞭,还有剃胡子的肥皂、内衣、乳腐。他随即声称:说那些不满的话的作者陈述的只是私人之见,并没有令人信服的真实依据。这位作者无论喜欢告他还是喜欢用手枪决斗,他定会奉陪。随后,俾斯麦又发表了对社会与政治的诸多见解:“我很明白,当穿了红衣服的人们骑在马上带着猎狗追逐兔子的时候——不单单是被追逐的兔子不喜欢这样,那些本来就有怒气的人们看见了会更不喜欢,因为他们穿的是黑衣,没有马骑,没有猎狗,更没有许多打猎的机会”。他要求:“把波美拉尼亚人所应该享受的与个人的自由都交给他们,使波美拉尼亚人想怎样花钱游戏就怎样花钱游戏。”
  这就是俾斯麦第一次发表的政治言论,他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是二十八岁。这篇东西讨论的是兔子与收获后的田地,字里行间本能地表现出贵族们对反对他们特权的阶级的憎恶。在这第一篇公布的文字里,他竭力维护本阶级,即贵族特权阶级的利益,挖苦那些不能打猎的下等人,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打猎的时尚。他把市民或农民们不愿意见到成群的贵族猎人在田地中跑来跑去,比作打猎人所追逐的兔子的心理感受。假使这时有人向俾斯麦讨要民田被践踏的合理赔偿,他还是很愿意给的,但是,一旦攻击他的特权,他就要摆出一副迎接挑战的架势来。俾斯麦的第一篇政治文章其实是主张阶级战争的文章。
  此后不久,他因为过于沉闷,百无聊赖,便第三次订婚了。他的未婚妻是邻近的一位小姐,姓普特卡默,名奥蒂莉。但是奥蒂莉的母亲反对这桩亲事。俾斯麦曾说:“两个星期后,我同我的未婚妻的母亲闹了起来。说句公道话,这个老太太脾气非常不好,她已经老了,很希望别人顺从她。”普特卡默老太太知道俾斯麦的名声不太好,便要求这一对未婚夫妻分开一年。老俾斯麦曾经试图从中调停——至少他写了信——这封具有外交手段的信显然是由俾斯麦口述,由老俾斯麦代为书写的。信中说:“你误会了他的骄矜,其实他是一个讲情讲理,活泼乐观的人。”但是他的未来的岳母却丝毫不为所动,她边说边督令女儿拿笔记录,转述了一封态度坚决的信,拒绝接纳俾斯麦!
  俾斯麦接到这封信后很沮丧,并不是因为舍弃了这个女子(虽然这时候他已经厌倦她了),而是因为他觉得受到了侮辱,他随即便打定了主意:“不值得为此表示我的痛苦,更不值得糟蹋了几颗枪子。”他打算到外国旅行,看看能否摆脱愤怒。他在旅行之后说道:“我现在冷静下来了,我应该把从前咒骂我的事当做一种幸福。‘,但是他心里还是觉得倍受侮辱。四年后,那位小姐的母亲试图同他和解,表达了很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愿望却被他拒绝。他对一个朋友说道:”我好几年心里都隐藏着一个想法,我觉得我的最深最真的情感被人蔑视,揭露我的隐私,伤害我的骄傲——这几件事在我心头还有余痛,我无法压制这种感觉。……我虽然有坚强的意志,却难以忘却印象很深的侮辱,不但不能全忘,就连忘掉一部分,我都做不到。“这时,他还说了一句话,说他”不再恋爱“。他的傲性与他的怒恨就是这样存在心里。
  俾斯麦游历的第一站是英国,那时他二十七岁。他在赫尔登岸,后又乘船前往苏格兰。然后他来到伦敦。在贵族院门外,他看到贵族们的坐骑在门外等候,原来他们是骑马的,而不是乘坐马车。这件事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又看见赶时髦的人都是骑马快跑,对此也记在心里。凡是属于他自己的世界,他事事关注。他写信给父亲说道:“约克轻骑队的后备马匹每日每口给半斗油麦十二磅干草。”他又评论道:“英国人的彬彬有礼、喜好为人效劳远远出乎我的意料。甚至平常人也是十分懂礼貌的,有人对他们说话,他们显得很谦虚。”另外有一件事也使他感到诧异:英国人饭量大得惊人:“这是一个饭量很大的国家。……他的食物不是分开送来的。顶大的一块肉,大过你的想像。吃早饭时,你想吃多少就割多少,你吃得再多也不另外加价。”俾斯麦的信里不知有多少段都是说饮食的,到了晚年仍是如此。
  这个旅行家一到瑞士就写信给家里,请他的父亲与哥哥到期催人还税,信中的口气很霸道,请他们向这个或那个要钱,“我盼望你们把这些当成要紧的事去办,当做你们自己的事去办。”俾斯麦的信令父亲与哥哥深为不快。
  俾斯麦一回到家就开始觉得波美拉尼亚地方太小,德国是一个寂寞的国度,相比之下,外国人要活泼得多。他打算以拜伦为榜样,把诗本收起来,把账本也收起来,策划同他的老同学阿尼姆结伴游历。他要前往埃及、叙利亚等国,也许还要走得再远些,他就这样办。他将费几年功夫作个亚洲人,在印度的恒河边吸他的雪茄烟。但是他的老同学爱上了他的妹妹——十七岁的玛尔维妮,不肯同他结伴游历。印度是去不成了,因为他的父亲也写了一封“满纸都是眼泪的信”,说他现在是一个孤单老人(他今年已经七十三岁了,耳朵聋,还是个鳏夫),死期将至,想要见儿子。结果,这种拜伦式的游历天下的梦想以失败告终。
  作为一个乡绅,俾斯麦身上存在着一种寻求心灵慰藉的浪漫主义,三十岁那年,他写道:“在这五年内,我独自住在乡下,渐渐无法忍受一个小乡绅的生活了,现在我盘算着还是人官场好,抑或游历也不错。……当我一个人呆在乡下的时候,因为寂寞,我甚至想悬梁自尽。我认为凡是一个有良好教养的人,倘若他不娶亲而孤身一人住在乡下必定也会有类似的痛苦。”大概与此同时,他在记事册上写道:“成天算帐。成天在阳光下骑马或步行……人生像幻灯戏。”有一次他装作他是处在大世界里,他在账本上记上一个负责晚间守夜和造酒的工头的工钱,他称他们为守夜人或酿酒家人。
  那时,弥漫在学生中间的虚无主义也影响了俾斯麦,他也如一个在庄园里孤独无伴的武士排遣愁闷:“自从那时候起我就在这里生了根,……没有什么感觉,只不过按期办事。与我终日相伴的就是乡间的小乡绅们,因我的书读得不错,衣服也常常穿得比较周正体面,我在小乡绅的队伍中颇有点威名。我对捕捉野兽和鸟类很有一手,就像杀猪杀羊那样手到擒来。我骑马也很大胆,能吸很浓烈的雪茄烟,又能喝酒,其他人都醉倒在桌子底下时我仍保持不醉——但在我的记忆中,只有在喝醉酒的时候才会觉得极其欢乐。天天做一样的事,很像一架时钟,既无特别的愿望,也无特别的担心,这是一种极其令人厌倦的情形。”
  有时俾斯麦也融入这个大社会中。有一次他在北海的赌桌上输了好些钱,于是他将北海称作“自己的情人”而调侃一番。
  随着妹妹的出嫁,俾斯麦变得比以前更加愁闷。他挚爱着他的妹妹,只要她还年少,他就将她当作快乐与华美的典范。他一连好几个月同他的父亲住一起,读书、吸烟、吃八月鳗,有时他也同父亲一起去猎狐,其实不过是寻开心而已。有一天下着雨,天气阴冷,一群猎人包围了一堆树丛,那个地方似乎只有几个老婆子在捡木柴,却绝对看不出会有什么东西,为首的猎人捏住喉咙,发出一种很尖利的声音,引诱那只想像的狐狸出来。“等到父亲来问我,看见了什么吗?我的心里自然充满了诧异,说道:”我并没有看见什么。‘我们就是这样花费了三四个小时。……随后我们每天两次探望橘子树,每天察看一次羊栏,每隔一个小时我们就比较一下客房里的四个寒暑表,用手敲一敲风雨表,注意到表上所指的是否是晴天。我们将表都校得很准,特别是那几个固定的点数,所有的钟都是同时打点,惟有书房的钟摆落后。“俾斯麦用极其幽默的话语对他的妹妹讲述他的故事。俾斯麦还嘱咐妹妹说,无论什么小事都写信告诉父亲:”你要告诉他,说马怎么样了,房门响不响,窗子透不透风——总而言之,你要告诉他许多事情。“
  在他的心里,厌倦与慈爱,和顺与固执常交织在一起,进行激烈地决斗。我们不能责怪他到了三十岁时第三次进入官界,“为的是摆脱让我讨厌的四周的环境,这带来的感觉几乎让我产生厌世之情。”这个少年世家公子摆出一副很高傲的姿态给勃兰登堡的副长官写信说:“环境使我没有必要非得住在乡下,现在我能够毫无顾虑地为国家办事了。”
  第三次尝试进入官界很快遭到了挫折,他一出来做事就同长官发生了冲突。那位发怒的长官写道:“我有过许多奇怪的经历,但却从来没见过一个年轻的小律师有过六十三件公事处理不妥的。”俾斯麦愤而弃职而去。在他的长官尚未来得及解除他的职务之前,他对差役说:“你去告诉长官,我要走了,不回来了。”当天晚上他在宴会上碰见了他的上司,有人问:“你们两位认识吗?”俾斯麦回答说:“我不认识他。”接下来便很快乐地向众人进行自我介绍。后来他写了一封信,说他的这次尝试原是当做一种运用心思的招数,以便使他的内心恢复健康。因为他觉得无事可做,不得不天天做同样一件事情。可惜他的长官目光短浅且喜欢摆出一种骄傲的、令人可笑的姿态,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因为现在已不再习惯忍受了。有一次他曾替他的哥哥当地方行政长官。他很快也将这份职务抛弃了。
  俾斯麦曾说:“我就是这样在生命的河流中飘来飘去,除了一时的意向之外,没有别的东西把舵,至于在什么地方水将我推上岸,我几乎一概不管。”
  六、一段柏拉图恋情
  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波美拉尼亚乡间的小乡绅队伍里,虔信派忽然变得很时髦。老塔登、他的妹夫路德维希。冯。格拉赫、路德维希的兄弟(是一位军官,也是君主的侍臣)老普特卡默、皮尔萨赫——所有这些军官学校的学生,后来在自由党战争的时候都成为军官——都在柏林改信了新教派。后来,他们把这种新教带回了波美拉尼亚,与此同时,他们还带回了与他们思想一样的牧师们。这些牧师在家里、乡村里讲经布道,人们开会忏悔,逐渐改变了原来的宗教信仰。
  玛丽。冯。塔登是一位秀美、健壮、活泼的女子也易动感情,喜爱音乐、多愁善感。她曾读过让。保尔和歌德的书,演奏过门德尔松的乐曲。作为莫里茨。冯。布兰肯堡的未婚妻,她认识了未婚夫的朋友俾斯麦,那时俾斯麦正在考虑到亚洲旅游。她虽然爱他,但羞于出口,因为他是她未婚夫的朋友,应该尊重他,所以只能把爱的思绪埋在心底:“他谦洒的仪表,拨动了我的心弦。但当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又感觉到如履薄冰。”在她看来,俾斯麦不是一个天才就是一个魔鬼。我们可以从她的言辞中进行推论。这是流传下来的惟一的一封信。一个家境良好、易动感情的女孩子碰见了三十几岁的俾斯麦,她心里所想在这封信里表达得淋漓尽致,在波美拉尼亚人的眼中,俾斯麦是一位引人瞩目的人物,但在这个少女心中,他却是一个魔鬼。
  玛丽。冯。塔登原是一位虔信派的小姐,曾以妹妹的身份接待过俾斯麦,在她和她母亲及俾斯麦的一次长谈后,她写信给她的未婚夫:“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人发明了不信教或泛神主义,但俾斯麦是那样的坦白,那样的真诚……你当然知道奥托自己也不喜欢这些见解,但他的确是一个爽直的人,他十分畏惧自己创造出来的如烟如雾般的上帝。他对他最后一次说的祈祷文记得很清楚。还记得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不再祈祷……虔敬的人们往往自以为是。上帝是伟大的,绝不肯为渺如沙子的人而烦恼。俾斯麦把苦与乐看得很淡。他也有莫名其妙的烦闷和无所事事的感觉。他说,‘我真难相信自己竟然没有信仰。’他显示出寂寥和惆怅的神色,但却没有打算离开,虽然他曾答应过要到附近赴宴,可他还是留在了这里……俾斯麦很快活、很激动,因为爱情已侵人了他的灵魂……你是十分了解他的,他非常慈爱。我曾千万次想对他说,‘抛弃不规行为吧,昂起头来,迎接新的生活!”’俾斯麦曾附和这位秀美而多情的女子。为了多与这位女子接触,他与曾多次写信给她的未婚夫探讨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她的未婚夫布兰肯堡这时已改信新教派,俾斯麦称:“一个带着基督教狂热的少年写的信,像一阵很密的雹子落在不健康的心上,带着极其真挚的向往。”布兰肯堡曾三次写信给俾斯麦,却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他的未婚妻时常向他说:“俾斯麦,这个波美拉尼亚的远方客人,人们认为是一个蛮横骄矜的人,却不知为何这样迷人?”她送给布兰肯堡一朵深蓝色的花,他很快乐地接受了,她同时也送给俾斯麦一朵深红色的花,俾斯麦明白她所表示的意思。
  在圣诞节那天,这对未婚夫妇在园亭里商量要让俾斯麦有所激动。他们让俾斯麦看一封信,信是一个患肺病的女子写的,这个女子暗恋着俾斯麦,但她表示一定要等到俾斯麦改变宗旨相信宗教才肯死去。随后是布兰肯堡所写的赞扬的信,里面有许多郑重其事的劝告:“患肺疾的女子已经死去,但在死去时已得到消息,深信俾斯麦的灵魂将会有所依托……你知道死者是如何为你祈祷呀!”俾斯麦对此事的回答没有留传下来,因为后来布兰肯堡为官场纷争发怒把这些答复撕毁了。但是在他的批复中有两句话说道:“你为什么流泪?当我读你的信时,我自己的眼里为什么也含着眼泪,奥托奥托,你所写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后来俾斯麦意识到这件事对于他是个很大的刺激。但是不久他就不写信了,因为他的傲性决定了他不能受怜于人,他不愿被人分等次,不愿被别人置之不理。从此,他不愿意再提这件事。
  落在石头地上的雨是很容易被吸收的。我们可以理解俾斯麦听见暗恋他的女子的死讯为什么会落泪,虽然他是个骂世派,是个伟人,却也是个容易为情所动的人,甚至决定重大政治策略时,他也容易落泪,因此他不能对这件事无动于衷。俾斯麦一生都是迷信的,当有任何特别侥幸的事发生在他身上时,他心里总把它当做天意。对于他的最后一次定亲,他认为:“我一向怀疑有天意,怀疑我与天意的距离是那样的近,但这次因为不由自主而定的亲事却把它破坏了。”虽然这样说,他的怀疑主义的思维依旧活跃。有一次在海上遇着大风,他写信给他父亲说道:“有几位夫人晕倒了,有几位在哭啼,在男客的房间里只听见一个不来梅商人祈祷,这个商人在未遇风之前,好像非常关心所穿的背心而不甚注意上帝。……不论怎样,我们的性命好像是亏了商人的祈祷才得救的!”当庆贺玛丽。冯。塔登结婚的时候,放的火箭把全村子都烧完了。有几个奉教虔笃的人说这时候祈祷比泼水还重要得多,俾斯麦引用克伦威尔的话讽刺他们说:“我的孩子们,你们要相信上帝,但不能把火药也同时弄湿了!”他随即骑马去救了一夜的火。第二天有人辩驳保火险是不可允许的,因为有了保火险就夺去了上帝对人进行道德审判的一个办法。俾斯麦反驳说:“这是纯粹亵读神圣的,因为上帝总会有办法捉住他们。”
  不久,在遥远的波美拉尼亚有许多人纷纷议论说俾斯麦是布兰肯堡夫人的爱人,其实他(她)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不规矩的事,他们两个人常在一起,所谈的都是浪漫的事。他很热心地称赞拜伦;她却很热心地称赞让。保尔,不久,她有身孕了,行动不便,无法经常探望俾斯麦,俾斯麦更显无聊,他对玛丽。冯。塔登说:“让我告诉你吧,因为你不能经常来探望我们,小姐在那里是个很俗的女子;……后天我赴一个美术茶会,那里有书,祈祷和波罗酒。”他就是这样随随便便的对待这个社会,因为他喜欢自由散漫“我就是整个家庭”。
  俾斯麦在这个社会里,神经始终是躁动不安的,当他出去散步时,他会突然间发一阵的愁闷。甚至随便两句不相干的话都能令他发愁。有一次玛丽因厌烦而玩耍两只玻璃杯,不可避免地发出了一种声音,他就求她停止说:“这是很凄惨的声音,我听见了会使我追忆贺弗曼所说的灵魂幽闭在一把提琴里的故事。”
  有一天,俾斯麦在布兰肯堡家里遇见了一位女子——乔安娜。冯。普特卡默,她没有玛丽那样可爱,她身材瘦小,皮肤略黑,是意大利人的后裔。但她的面貌详和,两只灰色眼睛流露出热诚,她与玛丽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秀雅,她的自然,她感情的热烈,她很容易被情所动,只要她一打定主意就很难改变。她只要恋上这个男人,她就会无条件地崇拜他甚至很快乐地牺牲自己,她所求的是要这个男人疼爱她,她所给的是一个可以避风的港湾。
  俾斯麦,这个许多女人都喜欢的怪物,在她看来,正是她所需要的,她不在乎俾斯麦信不信教。也许她有过暂时的不放心,因为玛丽写信给她说:“你的自相矛盾并不得罪他,因为他喜欢坦白,至于你预测他将来会改变见解——事实上,他心里已经改变啦。但是他的变化莫测常常隐忍在心里,别人很难窥到。”玛丽的这几句话把俾斯麦描写得很透彻,她把他比作一条冰封的河,冰封消融时很慢,并且需要借助外力;她了解他的性情同谜语一样难测,他之所以从前要当堤坝总管,玛丽所说的话可以揭示出谜底。他当这个小官,其实为的是听易北河春汛的澎湃声,要看大水冲过时的壮美。
  俾斯麦从波美拉尼亚搬到易北河边,不是简单的迁居。这里是他生长之地,几百年里都是俾斯麦氏所执掌的,即将离开这熟悉的故土,他心里很难过,在他眼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哀怨。“附近所有田地、水、老橡树都好像很愁惨。我办完了一些棘手的事情,在日落时,我到我所喜爱的地方辞行,这是一块我为之操碎心的土地,如今我却要抛离它们了。有一处地方我是原想盖一座漂亮的新房子的。我看见一匹马的骷髅躺在地下,这是我心爱的坐骑‘加立巴’的遗骸,我骑这匹马七年,走了不知多少英里,它有时候走得很神气,有时候却不然,有时走得很快,有时走得很慢。我思忆起在马背上所走过的丛林、田野、湖、房屋,一直到我仍是小孩子在那里嬉戏的时候,我的眼前如同展现从前的生活图画。”
  “两滴泪水无言地滑落在草木上,我看了许多次日落,我心里的凄惨追悔将要溢出心湖,我追悔我少年时虽有的睿智、财产、健康,却不知珍惜。无目的无结果地糟蹋……当我回到房间的时候,我觉得极其愁惨,我所植的每一株树,包括亭亭玉立的每一株橡树好象都责怪我不该这样的拱手让与外人,工人们责怪我,都聚在门外发表他们所受制于别的倡户的种种痛苦……他们告诉我他们在我父亲手下有多少年了,其中较老的人禁不住流泪,此情此景,我自己几乎也滴下泪来。”
  这样动人的语句让人感到有诗的情蕴,不由使人追忆起歌德与他的避暑亭园辞别时所说的话,我们不能不问俾斯麦为什么要离开尼朴甫?是不是缺乏钱财,抑或是因为想住更好的房子。都不是!他的用意是由于奢望。
  因为他父亲死的时候,俾斯麦已经很亲密地开始与上文所说的社会往来,那时他三十岁,他认为少年任意恣肆的时候过去了,心里产生一种新的愿望,要运用一种较为宽广的潜力,要节制他后来的五十年。祖宗的荫庇使他有可能交往于贵族界。萨克森是他开始发迹的地方,那里的堤工局在议会拥有席位,这件事唤醒了俾斯麦沉睡多年的感觉,觉得他与这条河的命运息息相关——他把这种感觉苦心经营地变成事实,从易北河堤不过几步就可以到达议会。这时候有一位虔信派想帮他挤入官场,当东普鲁士的钦派委员,但俾斯麦从申豪森写信给他的哥哥说他并不愿意就职。
  “我虽然可以在东普鲁士得到提升,但是我不论得了什么差事,一旦就职就觉得不尽人意,事情太繁重,太无味。倘若我到东普鲁士,我必须辞了这里的堤坝总管差事,政府却已经答应给我这件差事了……堤坝总管差事和议会差事,我敢说我必定会被选中,这就够忙的了,我已经很难同时兼顾我自己的产业……我所打定的主意是首先偿还我的债。”同时他也很看重将来当议员的前程。
  俾斯麦心中自有计划,堤坝总管可以继续做下去,他深信自己也会被选为议员,还知道被他顶缺的那个人还有几年活头。他有了许多筹备之后,就想法子挤走现任堤坝总管,故意擅离职守而被免职!俾斯麦一面请求上司以求宽恕,一面设法减轻他的产业所应纳的治河费,他找着一条古老的提议,凡是堤坝总管,他的地产与他的差事必须有直接的利害相共的关系。他还找出几百年前的一宗旧案,说这一定会逼他的祖宗们交换产业。他作过这几种事,为的是巩固他自己要求的这种差事。同时也有利于他的邻居们,这样做给人印象是他从无能之辈手上夺取这个席位将能帮助他们。其实他这样的举动同时也是要保护他自己的产业,减轻他自己的费用。他的最后目的是要当地方行政长官和代表。
  俾斯麦的特点是精明,有才干,是个实干家。这些特点很快在他的第一次政治活动中得到充分展现,使他的人生道路出现转机,于是文化成为他追求更高境界的动力。
  七、玛丽之死
  申豪森是一座结实庄严的建筑,四周是高大的菩提树、橡树,这是很大的一所房子,不是庄园。俾斯麦给朋友写过一封信,描写这所建筑:“我左手拿着雪茄烟,透过烟雾向窗外看去,正北方是老菩提树,其后是一所古式花园,篱笆很整齐,有许多石雕的神像,有黄杨树,有矮的果树,树后是一大片麦田(可惜不是我的);距离这里数英里是亚尼堡小镇……从南边的屋顶窗子往外望可以看见某处的几座高台;往西看,一处住所隐隐露在云雾中,在宅里看是一所三层高的大房子,有很厚的古老城墙。帷慢是皮革、竹布制的,是东方的花样与山景。家具是很俗的,蒙以褪色的绸缎。可以说,这样的装饰显示了这家的祖先要远不如我的祖先富足。”
  这所旧宅的新主人——俾斯麦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娶一位夫人。他曾品评过几位女人:“拉文洛伯爵夫人有很好的牙,红铜色的脸,将来有一天会变作一位很庄严的女牧师;莱赞斯泰因夫人是有名的美人,若是夫妇同出去散步,她是位很能给丈夫争光的夫人,她身段苗条、知识渊博。”
  俾斯麦用的这些字眼表明他对女人还是有一定的鉴赏力的。他喜欢像买马人一样,让马逐匹在面前跑过;他最注意的是女人们的家世,不是她们的财产,因为惨斯麦并不是要有钱女子。他写信给妹妹说道:“我实在应该娶亲啦。父亲死了之后,我觉得很冷清。天气不好的时候,我觉得很愁闷,很想谈一次恋爱。我最终决定要娶H.E.这里人人都要我娶她。……她对于我诚然是冷淡的,但是别的女子也是这样。……我必须承认我现在仍然多么爱轮匠之妻(靠不住的女人)——为了克服这个弱点我开始尊重自己。”
  当俾斯麦这样坦白地承认的时候,当他说这件恋爱事情的时候,他在虔信派的社会里已混了一二年。其实,在他父亲未死的前一年,他已经认识乔安娜。冯。普特卡默。在布兰肯堡结婚时,在宴会上,人们特意把他们两个的座位放在一起,他们请他们两个人夏天同他们一道到哈尔茨山旅行。他们心里很想使惨斯麦要这位虔敬女子以便拯救他的灵魂。当这一男一女未会面之前,布兰肯堡已经对俾斯麦说过她的种种好处。“她极其聪明,极其喜欢音乐——这尤其可爱。她是一位有才能的学者,并且极有见解,心里是庄重虔敬的……她跳舞是极其优美的,我的所见所闻,都比不上她。你来同她认识认识,倘若你不要她,我要娶她作第二位夫人。”
  这一番话说得很聪明,意在使俾斯麦激动,并非过火的热心,玛丽的描写更高:“她是一朵浓香的花,从没有一个虫子敢碰她……她的两眼与长长的黑发最美,谈吐自若机智灵活,无论同男人或同女人交往都是那么高兴,她从外至内都显示是个至纯的女孩子……清洁透亮,澄朗——如同蓝色海水。”
  乔安娜与玛丽不同的地方就是有一种强烈的刻薄,但俾斯麦这位牢不可破的怀疑派仍充满爱意地走近她。最后促使俾斯麦娶乔安娜的既不是她的宗教信仰,也不是她的睿智,而是她的镇静明白、幼稚的心,敢于牺牲自己,这是惨斯麦所没有的,她只要担当起一件事,就会全心贯注于它。她的年纪比俾斯麦小九岁,她的阅历比不上俾斯麦的百分之一。她不只是他的女儿,更是他的同伴:不同他争指导地位,甘愿受他的驱使。常常准备为惨斯麦分担忧愁,同他一起挖苦人,轻视人;没有惨斯麦那样骄傲,却同他一样跋扈。和谐而不动声色如同俾斯麦一样,反抗仇敌时却是十分激烈的。
  哈尔茨山游玩时,这一男一女便很快走到了一起,“彼此相知的时候,都互相觉得很奇异。”俾斯麦常与玛丽闲谈,玛丽比乔安娜阅历深得多,更有才能。她的日记上还有她与俾斯麦谈话的感慨:“一生孤寂求和平,使出全身力量却一事无成。”一个人的选择可以给人带来快乐,但是要完全听天由命必须有所抛弃,俾斯麦要娶亲时的感觉就是这样。
  俾斯麦为布兰肯堡的来信所触动,他用拉丁文写了一封关于乔安娜的信,说他简直不能左右自己。但却把它同别的东西一起烧了,他怕一不小心会落到别人手上。
  忽然波美拉尼亚发生冬瘟病,玛丽的哥哥染病死去了,接着是她的母亲得病。玛丽当然去看护,在她守护的时候,她写信给亲爱的俾斯麦,请他快来,因为母亲快要死了。他来了,他们谈了很久,晚上祈祷时,他不肯同众人一起跪下,但也是很伤心。后来玛丽也染上了病,几次晕倒在地,于是俾斯麦告诉她,他要改变信仰。于是在他第二个心爱女人临死的时候,他为她祈祷。他的精神已经受到刺激,他执拗的性格终于让步了!这是他十五年来第一次祈祷,祈祷上帝保存他朋友的生命。
  俾斯麦看到这个濒死的女人面对丈夫如此镇静大为惊讶,这对夫妇把死亡当作了先期起程去跋涉,深信他们将来一定会见面。玛丽死了。作为她的朋友,俾斯麦曾爱恋过她,这一死对于他是个打击。“我初时的痛苦是丧失一个朋友之苦……其实,这是第一次我因为朋友的死而有所失落。这个人死了,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一个意想不到的缺憾。一个人失去父母的感觉与这是不相同的……儿女们与父母的关系大多不是这样亲密……我永远不可能见到我所爱的人了。我同她相处的日子太短了,我很难相信她已经死去,我真的不能相信。”第二次,他看见那位丧妻的朋友,他说了几句很有分量的话:“我相信这位朋友的心是赤诚的,这是我第一次丧失一位这样热心的朋友。……现在我相信生命永恒啊——倘若不这样,世界就不是上帝造的。”
  他自然而然由悲痛而祈祷,这是人人都会做到的,无论相信上帝与否。俾斯麦被濒死的女人的哀求与他们之间的交情所感动,居然祈祷了。但是,他仍然保留着俾斯麦派的作风。这位怀疑派后退了一步。俾斯麦在六十岁时说明了他为什么不祈祷的理由。他对一个朋友说,他发现一个疑问:世界到底是不是上帝创造的?
  虽然在他心里还有他为所爱的一位女人祈祷的回响,但这位女人却未嫁给他,现在他的感情已趋向另一位女子,认为她可以作他的好伴侣,他想娶她——她就是乔安娜。她的父亲是一位虔诚的人,而且是一个虔信派。所以他承认上帝并不是欺人之谈,俾斯麦娶这位小姐并不图什么钱财,他也并不是因为爱情而娶她,因为这个社会已变作他的第二家庭,他要她作这一社会的一分子。
  俾斯麦是一个天生的外交家,他给普特卡默的信满纸都是很能逢迎收信人的虔敬心境,他还引用许多教会用语,这可不是他的平常做法。他知道假使要让人相信他现在的信仰,他必须光明正大地承认他的错误与他从前的不信教。他所说的虽然是真话,但是他说得很巧妙,就此事而论,他的话很像他做堤坝总管时而发的牢骚。他这样说上帝,腔调却是很谦和的:“那时候上帝并未听见我的祈祷,但它并没有抛弃我,因为从那个时候到今天,我并未丧失祈祷上帝的力量。我所感觉到的即使不是心安,至少也是我久已不知为何物的深信与胆量。……我相信上帝将担保善有善报,我很感谢我没有泯灭的坦白与忠诚,这是我只对您坦露过的。”
  等到他说自己的时候,他所用的腔调却傲慢得多:“对于您,我心里的想法与感激之情将不吐出口,因为现在我所走的每一步比说的还要响,还要生动。我不说许多答应这样答应那样的话。我惟一担保小姐您的幸福将来自于我祈祷上帝的祝福。”
  这位虔诚的父亲很不愿意女儿嫁给俾斯麦,“因为说他好的人很少,说他坏的人很多。‘俾斯麦一接到老头子不置可否的信,就立刻展开攻势,他忽然间跑到赖安菲尔,”我一看见她就追求她,紧紧地搂抱她,她的父母很惊愕,话也说不出来。事先无人知道这件事该怎样结局,我这样一来,事情就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所以在五分钟之内,什么事情都可以有个圆满的结局了。“这就是真实的俾斯麦,他用快捷的手段和勇敢很快地把蓄谋已久的事办成了。其实这位大人物常常使用攻其不备的手段。
  俾斯麦四处讨好,很快征服了这一家人,同老头子喝香摈酒、白葡萄酒,同他的未婚妻跳舞,他未来的丈母娘原是一位很难对付的老太太,学术水平很高,但不久也很喜欢这个有胡子的不奉正教的人(那时俾斯麦已开始留胡子)。俾斯麦同他的未婚妻虽然谈过多次宗教的事,但却没有在布兰肯堡家里所受的沉闷。有一次,她微笑着对他说:“假如上帝不是施恩于你,我是不肯嫁与你的。”他听了这两句话很高兴。这个比喻的话说得对,她还不知道俾斯麦写给他哥哥的信中的话与此不谋而合。
  “就信奉宗教而言,我们两个人的意见不同。见解虽不同但不至于大相径庭,不像你所想像的那样,因为许多内心与身外的事而改变了我,所以我觉得我有充分理由说明我是诸多信奉基督教的人之一(你知道,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新鲜事)。关于几条教义,也许是信奉基督教的人认为最重要的。以我自己的见解而论,我并不与信基督教的人充分地融洽,但是我与乔安娜彼此默许地签押了一种‘帕默协定’。况且我喜欢女人们虔信主义,讨厌自命文明的女人。”他还能说得再明白吗?我们在他的说话中可以窥见他善于鉴别女人的习气,深知女人心肠的回声。他自己真实地记下了他改奉基督教的历史是自“帕默协定”起,这就是与宗教争辩之间的一种彼此互相容忍的办法。他喜欢女人们笃守虔信主义,所以他喜欢他自己的夫人也是这个派头。
  俾斯麦对于他订婚所采取的态度,是一位饱含世故的人的态度。他写给哥哥妹妹的信,很少谈到上帝,谈的都是类似将来出征时安抚家里的话:“说到其余事,我认为我碰上了好运,超过我所期望的,我将娶一位异常聪明,异常高贵的女子,她是极其和蔼,极其容易过日子的,我所看见过的女子都比不上她……一言以蔽之,我是极其心满意足的,我盼望你们也喜欢他。”“至于其他琐事……我将与你们面谈。只请你与奥斯卡以和蔼的态度对待我的未婚妻。赖安菲尔与波兰边界相连,这里的人烟是很稠密的,每九平方英里有八百人;这里说的波兰语,是很适合乡下说。”其实俾斯麦的产业离此地不过十多英里。
  俾斯麦的未来夫人有不可胜数的表姊妹,她们听说她订了亲很诧异。他倒觉得很有趣,她们为自己不知道他们关系的进展而有点不高兴。俾斯麦只不过到这里求过一两次亲。可是她们都一致说:“也罢,我们原要她嫁给别人,而他是个极为出色的人。”俾斯麦的朋友们恐怕他将来会变作一个“虔信派”,他自己却毫不为此烦心。他对布兰肯堡说他不知道基督是上帝之子抑或不过是一位神人,他对于《圣经》教义有点怀疑,《圣经》里头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他实在不能相信,他在一封信里极力恭维魔鬼,而乔安娜却很恐惧。
  八、订婚与信教
  订婚之后,俾斯麦花了很多时间去讨好他的未婚妻。在德国,哪怕是阅世再深的人,甚至包括诗人,他们给女人写的信都不如俾斯麦写的迷人、精彩。他以后所写的信也无法与现在所写的信相比。这些信言词谐趣,造意独特,想像丰富,文笔巧妙精细,此外还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出神人画,让人叹为观止。他用准确的手法很柔和地让这个女人心甘情愿地走上与俾斯麦相同的道路;他一方面施展各种手段,使她永远有一种新鲜感而无法不对他越发虔敬,一方面使她更加服从自己。他慢慢地驯服了这个乡下女子,其实这个女子比他更野,尽管她很年轻。这个女子的变化极为令人关注,有一次她写信给这位“疯子丈夫”,说道:“你是很喜欢讲形式的,然而我却不是这样。凡事只要能够做到,我是不会在乎采取什么形式的。”
  最初,她有点害怕时间久了会使他厌烦自己,为此她给俾斯麦写道:“你不要带着这种挖苦的神情看我。……只要有一点极小的事情都会使我大哭一场……你待我应当耐心些,等到明年春天,我们俩才会有结果。”随后她又忽然记起别人说他是一个极为可怕的人,她写信问他:“我希望你能把你的诚心给我看看。如果是我在自欺欺人,那结果自然会不言而喻。世界上最让人可怕的就是不信任……我看你的文笔好像比你给我看过的旧信要更加任性、随意得多。你的心是不是也是这样?”随后她又似自问自答的写道:“倘若是这样,那也不要紧,我可能会变得更加迁就你,我会改变我自己的。‘脾斯麦就是这样用温柔的力量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就将这个姑娘牢牢地俘获了。在他面前,她已经完全地投入他的怀抱。有一回她让俾斯麦读让。保尔的作品给她听,还有一次她让他穿一件天鹅绒的褂子,所有这些他都很讨厌,所以他对她的话置之不理,尽管如此,她都很柔顺地忍受着。
  对于她的柔顺,俾斯麦作为一个长期独居的男人,还是从心底感激她。在未与她订婚之前脾斯麦虽然知道自己有许多值得骄傲的长处,但他都将这些归功于她。
  在他们俩人订了亲以后,他第一次回家时,写信给她说:“当我赶着马车走进村子里的时候,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那就是将来有了家该是多么幸福快乐……亲爱的小宝贝,你无法想像出当我外出回家推门人室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种时候才是我最低沉、最消极的时候。除了读书读到出神境界之外,别的时候我都像个毫无思想的机器人一样漫无目地的走来走去……现在我无论看什么东西都与从前大不相同,这些不仅仅是与你相关的东西。我认为我的前程是崭新光明的,而且现在我还觉得作一个堤坝总管甚至一些行政琐事都是很有趣的。”在他尚未体味他所做的事之前,他已为她摘抄了两首拜伦的格调低愁的小诗。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这两首诗并没有完全表达出他现在的千愁万绪。他在诗下写道:“全是胡说”,然后给她寄去。
  在他的第二封信里,他就开始潜移默化地指引她,教勉她。他劝告她一定要下苦功学习法文,否则她将在上流社会中茫然不知所措。他用极其委婉地话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不久,他还告诉她要学会骑马。几个星期后,他又给她写道:“我现在再也不想关注那些恶劣的英文诗了……我希望看到这些破诗在阳光下被两只猎玩来玩去,直至将它们揉成一个球。”虽然这样说,但他还是抄了些拜伦的诗送给了她。他带着自欺欺人的神情对她说:“我再读这些诗,也没什么关系啦,它们再也不会影响我的情绪。”
  有一次,他读过一首诗后,大发议论:“与我性情最相近的是,在这样的夜晚,我想变作这晚上大风雨的一部分,跳上一匹奔逸的大马,从石壁上一跃而下,冲入莱茵瀑布的万马齐暗的轰鸣中去,充分体味这份快乐。”这是少年时代的俾斯麦狂做不驯的写照。他的未婚妻并不能完全理解这段话的含义,只是觉得微微有些恐怖。她仿佛看见——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骑着一匹快马,在石壁悬崖处勒住马,哈哈大笑道:“此等快乐,一生也只能享受一次。”
  俾斯麦的内心总是自相矛盾。
  当他施展抱负时,总是显得极为兴奋。有时他一连好几天,写信的心情都犹如接生婆候在产妇旁催产接生。写易北河流、写开河如何预备对付碎冰。甚至有时在半夜站在水里督工时,他都觉得极为快乐。总之像对付这类自然界之事俾斯麦就会心情舒畅。“我们需暂别几日,由于有冰块,我得去督工。督工时我唱着柏本亥马进行曲,骑马的农民们以歌相和。只是这些冰块不会唱歌,不然真不晓得该有多么诗情画意。只有实实在在地做事时,我才感觉像获得了新生……”俾斯麦在信后附道:“我有一封信,你五天后会收到。请你把信寄给我。”他随后告诉她那天晚上冰块裂碎的情景,“河面的浮冰彼此相碰,这一块才堆上来,那一块又涌上,堆得像房子那样高,不久就碰到拦河坝上。河水被堵塞多时,由于相互碰撞,大块的冰块四分五裂,河面塞满了小块的冰,当河流把它们注入大海时,这些冰块仍然是相互碰撞不已。”
  自然界的这种种大冲撞,其实正是仰斯麦个人最真实的写照。我们从中也能真切地听到革命家俾斯麦战斗的呼声,由此我们体会到只是他的家世才使他成为一代铁血宰相。
  当他奋斗的时候,当诸多因素对他构成威胁时,当他要别人服从他的命令时,他总是显得极有精神、富有战斗力。只有当他用智慧的政治手段来决定一种争辩时,他才会使自己感动。他很热心地在报告中写道:“有四十一个好争论的农民争论不休。这一个与其余四十个相争,只要他能够使这四十个里头无论哪一个吃亏十元钱,其余的人都很喜欢花三十元钱的。我今天早上已经替他们调停好了,这使我非常高兴。我的前任在他当堤坝总管时,四年了也未了结这个案子,也许他认为这是一件发财的事情……我劝了他们四个小时,他们居然就同意和平解决了。等他们签字后,我就把这件公文放在我的衣袋里,然后登上了马车。我做了这样的官,是得不到多少快乐,这就是其中之—……这件事给我的感触是,只有做亲民之官才能体味到做官的快乐。若是当宰相或部臣,是不能与人民接触的,只能与纸墨接触。
  “我认为,即使是最伟大也极有势力的大臣以他的官位,也很少能增加入民的欢乐,减轻人民的疾苦。我在想,无论是一位大臣,抑或是一国之君,如何才能让人相信,他长期统治国家会减轻人们的愁苦或能增加入们的快乐?想到这些,就不免使我想到雷瑙的愁诗……我们的生命只能为我们的灵魂而存在……我们是否能够帮助他们,使他得到世上的幸福,与我们自己的存在相比,其实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三十年后,无论什么都化作灰尘,在以后的千千万万年里灰飞烟灭。现在已经逝去的人,他们在世的时候或许是欢乐的,或许是愁苦的,但这一切与他们无关了。”
  你看,他坐在马车里,带着一纸签过字的公文。他今年三十二岁,也许他生平第一次对自己、对世界是如此地满意。他在车里想着这四十一个农民,是什么东西使得他们彼此相争、彼此怨恨呢?他如何才能真正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他在想,到底用什么办法才能使他们和解,不再互相怨恨呢?进而,他由此联想到国家,而不再是眼前的这些农民,他在心里凭空设想一个政治家,一个部臣或是一个君主,他们在处理类似农民纠纷的一些国家大事时,会采取怎样的手段与方式?他仿佛又看到一些普鲁士人在看到某些官员那令人可恨的所作所为后,思想、行动都会不自觉地受其影响,像魔鬼一样地把持着政权会给人们带来的无限愁苦。
  他在家中有许多闲暇时间,他利用这许多闲暇时光给乔安娜写信,常常是写完一张又一张,通过这一纸纸信文向她表达自己的见解、感觉、疑虑。所有少年时代的事,他都极少保留。他对她说:“我以前也有一位恋人,她与你同姓氏。”她听后极为惊讶,难道一个人可以同样热烈地爱恋过两个人吗?一想到这些,她就莫可名状地恐惧发抖。他又说:“十年后的现在,对于我从前针对国家行政的无为所发表的见解仍不会改变……我有一个以前的同窗,他做官很得心应手,职务也不断升迁。我一想起我当初也可以这样做官,心中就非常难过。因此我常常反省自己。”他一面很真诚地写出这两句话,一面却在努力竞选议员,还在寻求各方面的关系争当地方行政长官。
  他常用君主的严厉和父母的慈爱平和来对付她对自己的怀疑。他说:“我的天使,你为什么这样痛苦?……你告诉我为什么?(我是一个不论什么事都要探求原因的人。我从两岁到十七岁都生长在波美拉尼亚,所以有时一个很简单的笑话我却要花好长时间才能慢慢领会)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哭?”在他探望过她之后,她写了一封信给他,信里谈到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期望。他答道:“你必须学会感谢你曾经拥有过的快乐,不要像小孩子一样,当一件事完了,立即哭着喊着又要第二件。你应当珍惜曾经拥有过的幸福。”他一生没有满意过,却要对这位热心女子说满意。如果她对自己有许多追求者而沾沾自喜,俾斯麦就会很不高兴,他认为这很伤他的自尊心。他说她应当对那些不懂她的价值的人表示轻视,她应当这样对他们说:“先生,现在的情形是俾斯麦先生爱我,这足以证明,凡是不崇拜我的男性,都是没有判断力的粗人。”他说:“你不应当谦逊,因为我在北德意志的玫瑰花园里游玩了十年,最终费了许多力气才摘到你这朵鲜花。”这位俾斯麦先生此时并没有做什么事来证明他的价值,他的与生俱来的骄傲却使他考虑他所选择的女人。因为他认为,被自己选中的女人一定要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
  他现在常读《圣经》,也常喜引用《圣经》的话语。他对于婚嫁所采取的态度,是属于路德派的。他常说道:“作为恋人,我们彼此要一心一意,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在思想上也要保持一致,无论什么都不要瞒我。如果我们有许多相互抵触之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必定不会快乐。”
  他同她描绘他的仆人们和那些从事手工作业人们的老家庭,他说,这些下人们的祖先是怎样伺候他的祖先。“我觉得很难辞退那些伺候过我的人。……我不否认,我以在家中遵循旧的观念而自得。我的祖先住在此房已有数百年,他们生于此而死于此。大墙上挂的,教堂里供人们瞻仰的都是我的祖先们披戴盔甲的画像。他们是在‘三十年之战’那个时代,留长发和尖胡子的骑士。披着假发、穿着红跟鞋,走起路来响声很大。还有替腓特烈大王打仗的拖着辫子的骑士:最后就是这一姓传下来的不好习武的文弱后裔,现在他正跪在一个黑头发的女子脚下。”
  有时,这个基督教徒打定主意,想多关照一下他的下人们,“我想,一元钱往往就会帮助一个挨饿的家度过几个星期的难关,我每去探望你一次都至少要花三十元钱,这岂不像夺了贫民的救济款一样让人不舒服吗?事实上,我应该将这笔钱赈济穷人,同时也要探望你。但是即使有两倍这个数目的钱也无济于事,也只不过能救极小一部分的穷人……所以我只好强词夺理,聊以自慰。只好说我每次探望你并非仅仅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是对于未婚妻所应尽的义务……如果要将探望你的花费捐给穷人,对我来说是一个难题。我没有听从上帝的旨意,却从中取乐,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这样做。在我的周围还有许多饥寒交迫的穷人,他们把被褥都典当尽了,也无法去工作。我想将自己的所有都给穷人,但是穷人实在太多了,我们倾其所有也无法做到。”
  这一次,他的信仰受到考验,俾斯麦第一次碰到这样的问题,因为他根本不理解这个问题。他的强词夺理诚然不过是开玩笑而已,就连他自己也并不相信。但是他既已说到他自己的费用似乎是从穷人手里夺过来的一样,他因此不肯享受他的地位所给他带来的快乐,哪怕是仅仅五分钟的时间。(他之所以有福可享,是因为他的祖先是强盗武士)——这在俾斯麦却是极新的见解,并非他的性格所具有的。既非性格所有,则是很短暂的。地主们诚然是非常想照顾他的下人们,但是俾斯麦却不明白也无法容忍这样的人为他们自己奋斗。或许他们认为他们应该得到保证,担保自己享受较好生活的权力。牌期麦虽然听别人劝说而信奉基督教,然而他却没有变作如传闻中所说的基督教徒,所以后来俾斯麦绝不能明白或承认当代的社会使命。
  关于《圣经》与信教的问题,他同未婚妻争执的时候较多,同自己争执的时候少。今天说的是很动听的话,明日说的却是挖苦的话。我们常被他写的信感动,因为在信中他说的都是些实实在在的话语。他刚刚讨论《圣经》的批判,忽然又说:“谁是波林?又是一位老表,是我以前从未听说过的。说到魔鬼,我不能在圣经里头找到任何一段经文禁止我们使用魔鬼的名字,如果你知道,那么请你指出来给我看看。”他说他的祖先们都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我的母亲也不信基督教。你听说过那个快要受洗礼的法里森酋长的故事吗?他问,他的那些不信教的祖先们都在什么地方?教士回答道,他的祖先们都受了上帝的处罚。他不肯受洗礼,说道,‘无论我的祖先们在什么地方,我都要和他们在一起。”俾斯麦在曲折地表达了他不信教的情形后,又说道:“我是将这段故事作为一个历史事件来介绍,事实上我并不十分看重这件事。”
  俾斯麦非常迷信,他从少年到中午,从中年又到老年,常常算计自己到了什么岁数时会死去。“倘若甲年后我没有死,那么乙年后我必定会死。”他写信给他的未婚妻说道:“当我拆你的信的时候,大钟突然停在六点三分——这是一座古老的英国制造的摆钟,我的祖父少年时代就有这座钟,放在那里有七十年啦……尽管你知道我确实非常迷信,我对这件事还是非常不安,请速来信告诉我,你的身体很好,心情也很愉快。”
  在他那日记式的长篇自白中,充分流露出他的诸多动机,他完全沉浸到自己的心思中去,却丝毫不理会收信人是什么感想。他好用冠冕堂皇的语句,“诚然是人性的特色……一个人注重节制,将会使人活得更加无忧无虑……世界上许多很庄严的东西……常与堕落的天使相似;天使何尝不美,可惜欠缺安详与宁静;天使也会很努力,也会制订一些实施的计划,可惜却极少有成功。天使既骄傲又愁苦。”
  这几句刻画出他的本性。在这样的晚上,他一个人坐在高高大大的房子里写信,他的灵魂如同上文所描绘的,又如诗人的诗句一样,句句都很堂皇。等到天亮,他需要出去做事,那时他又成了一位世袭的武士。这时他又说到拜伦的愁诗,充斥了他深夜所拥有的心境,他说拜伦的诗是:“一种怯懦的诗,‘你若不肯把你的性命拿来冒险,你就不能希望赢得你的性命。’我解说这两句诗如下,‘绝对相信上帝,快马加鞭地往前跑,任凭人生的激情拖着你走,冒着折了颈骨的危险,也不要害怕。’因为终有一天,你会抛弃世界上你所留恋的任何事情,但不是永远……眼下我不愿与什么‘忧愁’先生有什么来往。”
  九、投身政治
  俾斯麦如同一匹在栅栏里的骏马一样,一听见外面有跑马声,就要出猎;他一听见普鲁士王想从每个省的议会成立一个联合议会,就如同那骏马一样按捺不住,这个议会将在柏林召开,以便讨论宪法,这是在自由之战以后现在国王的父亲答应过人民的。这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议院。骄傲的俾斯麦少年时代的梦想就要变成现实。这预示着普鲁士将要成为“一个有自由宪法”的国家啦。当俾斯麦二十三岁的时候,尚无这种宪法,所以他不肯投身于官界。现在关键的时刻已到,俾斯麦怎能不努力争取?如果他能在柏林的议会占据一个席位,那么他一定会在马格德堡有一个席位,有发言权。就是这种前程将他引出波美拉尼亚,指引他在武士议会担任职务。由于年纪最轻,他那个阶层只派他当议会的替身代表,只是在遇到有缺席的情况下他方能出席。
  他现在坐在申豪森家里,研究着诸代表出席的初次家庭式的会议。在他的心里和脑海中,他在激动地想像着这些事情。在柏林,那些代表们的资格都比他老,而且身体结实,使他找不到展露头角的机会。他只好另想办法,找机会拉一个下来。于是他抗议说:“有一位男爵,才当了省长(借用),不该又作议会代表。”他的老前辈们听了,耸耸肩,反问他:“你为什么离开波美拉尼亚?”俾斯麦听后大怒,一气之下跑去探望他的未婚妻。随后,对这件事就不再那么耿耿于怀,再谈起来也只是付之一笑,不久便辞职离去。
  随后(到底机会来了!),有一位在柏林的萨克森武士得了病,俾斯麦便耍了一些手段,最终顶了他的职,进了议会。这是发生在1847年,时年他三十二岁。
  在柏林议会,从莱茵河到默麦尔,各省都有代表。这是普鲁士统一的一个标志。然而在议会中,最有知识的人们的主张却不是在普鲁士而是德意志。所有能放眼未来的人都渴望自由主义,渴望将诸邦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德意志帝国。国王现在也似乎有这样的意向,然而这种想法却是他父亲所痛恨的,尽管有着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作后盾。在这个联合议会中,共有五百名议员,其中保守派只有七十人,在这七十个人中,却无一个主张德意志的统一。
  俾斯麦觉得自己很是孤立无援,他的社会地位使他愿意附和君主之意,但是依他个人意见,他从少年以来都是反对自由主义的。结果是哪一个党派他都无法真心附和。在他的本性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骄傲、胆识和愤怒,如今孤立的状况使得这一切都受到煽动。在第三次会议上,有议员提议发起一个农业银行,由国家担保。保守派对此表示反对。俾斯麦作了第一次演讲,反对保守派,替政府辩护。这次演说极富进攻性,同时攻击两方面。他很瞧不起他们,他写信给未婚妻:“演说家肚子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却胆敢乱说一气,真是怪事。他们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许多无用的话,还不知羞耻地自鸣得意。……议会之事如此触动我,这真让我出乎意料。”他又说:“我对政治如此激动,确实是意料之外的。”
  当俾斯麦处在热恋中时,他已经抛弃了的怀疑主义,如今更要抛弃啦。他以绝无仅有的热忱关注着一些人和事。他现在为什么如此激动?并不是因为辩论的有关问题,因为他并不太顾及农民,也不管他们是否能得到较为有利的四处借钱的条件。他认为考虑普鲁士是不会让他晚上睡不着觉的,考虑德意志是更不可能的。之所以让他激动的是,他终于人了“战场”,在议会中他可以大规模的‘作战“。当他快要出门赴会时,他屡次写信给他的未婚妻,很郑重地说:”我现在要去打仗。“从前,俾斯麦的傲慢表现在他瞧不起人上,如今,却无时无刻不体现在他那挖苦人的信中,要不就是在决斗中。他的傲慢却未曾遭遇对手。他有着充沛的精力、异常丰富的知识。他太过于骄傲,不肯做官,他太过于自由,不愿作一名军人。他所管辖的不过是些农民。他有许多才能,这使他没有费多少力便当上了领袖,却从未遇到过对手。现在他找到了一个用武之地,他认为值得为之奋斗。他并不努力要实行政治或经济改良的特别规划。在他看来,作为一名人民的代表,就是要大胆说话,大胆做事,该拔刀出鞘时会毫不犹豫。
  他的第一次长篇演说就是在他所出席的第四次会议上发表的。那一日,有一个亲眼看见他的人这样描绘他:“他是一个三十出头的人,身材魁伟,两肩很宽,他长着贵族的脸庞却不是精雕细琢,脸上线条流畅。他的脸色红润,浑身都是气力,显得极为健康,他的脸的下半部多肉,似乎带着一股挖苦人的神情。他的鼻子长得不好。他的双目之上是柔和的双眉,额头很宽。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喜欢过舒服日子的人,但是如果细看就会察觉,他是一个自信、有着操纵欲望的人。”这一段描写虽不免为俾斯麦后来的历史所润色,却使读者能从中得到对他较好的印象。然而这位见证人却忽略了一点,这个时候的俾斯麦与其后数十年相比,说话总带着一种很特别的腔调,凡是听到过俾斯麦说话的人都对此表示认可。他的语调有些尖,声音温和,话语有些半吞半吐。
  有一位自由派贵族在议会上发言说,“1813年普鲁士人之所以出兵,并非是怨恨拿破仑。因为像我们这样高贵的民族,是不可能有什么民族仇恨的。当时的情形一定会胜过今天,因为在那个时候,政府是以人民为根基的。”这两句话中,他暗含着另一层意思:那就是现在流行的思想,认为自由之战是国人为求得自由而发起的,而1813年之战是为民众政治而战斗。俾斯麦奋起反驳,表面看来他的反驳似乎是突如其来的一种冲动,实际上他是早已预谋好的(草稿至今还有),他说道:“1813年的民众举动,理由和动机早已昭然若揭,还用有什么别的理由和动机?岂不是很可笑的吗?所谓理由和动机,没有别的,就是帮人在我国驻兵,使我们蒙受巨大的耻辱。无论是哪个国家遭受这种羞辱,都足以使这个国家的人民热血沸腾。不仅如此,我认为他在羞辱我们国家的体面。一个人被别人打了,他不解释自己为何要挥拳反击,反而说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利于第三者。这合乎情理吗?”
  俾斯麦的这一番反驳并没有得到他的朋友们的支持。他的满腔热情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因为之前讲话的那个人并没有讲什么大不了的事,是本不应招来他的这番斥责的。那些在解放之战中奋力拼搏的人,还有他们的子弟们,甚至包括保守党的一部分人听到俾斯麦的这番驳斥后,无不忿恨不已。有人答复他说,当有人激励人民奋起抗争时,并不是忌恨国家,而是爱国。俾斯麦只是年纪太轻,不晓得这件事罢了。俾斯麦认定这人将来必定是一个敌人!俾斯麦高兴极了,他再次走上演讲台:“吵的太凶啦,议长请众人安静。”然而众人却丝毫不予理会,这位最年轻的议员非常气愤,掉过脸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就在那里读了起来,直到人们安静下来。他又第一个站起来,说道:“解放之战时,我尚未出世,对此我很是遗憾,却也无能为力。但是今天在我听了你们的发言后,却不再遗憾了。因为你们说普鲁士之所以变作奴隶,并不是外国人要你这么做,而是自己想作奴隶。”
  他的这番话仍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后来他的一位朋友说道:“这样一个有才能的人,却让自己变得如此无理可笑,实在让人费解。”俾斯麦的一位曾得过铁十字宝星勋章的亲戚对他说:“你自然是很对的,但是你不应该说这种话。”布兰肯堡说道:“在这里吮过血的狮子,不久就会换个腔调大吼了。”此时尚为少年历史学家的济伯尔,在报上撰写文章批评俾斯麦的演说,说维新与自由不能用这种方式来加以区别。
  济伯尔批评的很正确,所有的批评家包括布兰肯堡在内都是这样认为。但在他们这一群人中,没有哪一人能理解俾斯麦为什么要这么做,为自己制造这么大的一个笑柄。事实上,理由就在于,凡是天才,在他与群众第一次相遇时,常常与人们发生冲突。他预备好他的演说辞,毫无疑问地说明他没有把握。他确实难以理解当代的法律,所以才激起他的朋友们反对他。另外还有一点,在于他的愤怒,更多的是指向那些愤恨法兰西的人,相形之下指向反对法兰西的人少一些。他在议会中尚属无名之辈,然而却胆敢在议员们争吵之际第二次登台演讲,这足以说明他瞧不起这班人。在这次斗争中,他表示自己是一个斗士。他写信给他的未婚妻,说道:“昨天我说了几句话,激起一阵前所未有的反对我的浪潮,这几句话确实有些语意欠清晰之处,是关于1813年人民战争的性质一事。我的这几句话很是打击了与我同党派的几个议员的虚荣心,自然使他们全力反对我。他们很痛恨我,也许因为我把真相告诉他们……他们骂我年轻,还骂我一些别的话。”
  他写给乔安娜的信,柔情蜜意虽不比从前的减少,却渐渐有了仅仅向她汇报情况的趋势。当她得了重病时,他虽也为她祈祷,却告诉她“自己不能擅离职守”。本答应她圣诞节回来看她,然而圣诞节到他却未能履行自己的诺言,只写信告诉她:“我不必解释我为什么不能来……现在一张决议票就可以将一些国家大事全翻过来……议会与你相隔不过一百几十英里,我却不能回来看你,我实在是有难处。你们女人真是奇怪,同你们见面说要比写信说效果好的多。在赖安菲尔,我是个闲人,只有结婚后,我们才能如你我所愿的住在一起。”
  才订婚没几个月,俾斯麦给未婚妻写信已严然是一个丈夫的口吻,他对恋人的激情并没有随时间而消逝。但是不久,他就露出大男子的面孔,他的意志别人是不可违背的。俾斯麦平生第一次爱惜时光,说他是一个闲散人。他也是平生第一次将有些事情看的很要紧,他说,政治可以使一个人废寝忘食,“反对党们不顾一切地制造谣言使我发怒。”沉缅于政治的俾斯麦不久却又怀念起田园般的农村和他的乔安娜。在他做了两个星期的议员后,告诉乔安娜说,他对政治极感兴趣,政治使他的人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信中他写道:“假使我能拥着你,带你到远处的森林里打猎,休息时我们呆在一个小屋子里,在那里我看不见别人,只看见你秀美的脸庞。我无时无刻地不在做着这样的梦,我越来越厌倦政治的无休止争斗……假如我能够只同你在一起,这就是我越得不到的就会越渴望得到。”
  我们在这段话里又看见他自相矛盾的特性。在他尚未体味到政治的滋味时,他对她的未婚妻说,他要闯人社会。现在,他已进入议会中,却渴望能在森林中打猎,充分体味大自然带给他的放松。他的性情很让人捉摸不透,无论处于什么地位,都不会让他满意,他总是游移不定,像一个四处游荡的闲人。
  十、当选议员
  当时在位的普鲁士王是盼特烈威廉四世,他是一个不喜安静、爱慕虚荣、性情不稳定的君主。他在人民与国家之间,其实不过扮演了战场上一个小丑的把戏。他是一个浪漫且头脑不太清醒的热心人,他妄想自己一登上王位就会解决许多棘手的问题,同时会推进东边诸列强与法国的利益,与神圣联盟携手,推进德意志的统一。当他装出一副崇尚自由的样子,履行他的父亲曾答应过国人的条件,在召开第一次议会时说:“你们将来必定会毁了全局!”当他应当放手给人民权力时,却一次次地故意错过各种机会。他根本不懂现代人的精神,既执拗又骄矜,相信自己肯定能当一个专制的君主。他已被发现有精神病的征兆,不久人人都知道他得了这种病,可惜国人却无法不让他当君主。二十年后才正式宣布他是个疯子。他将一件利器交给人民,当人民敢运用这件利器时,他却掉过头来恐吓人民。他一面说“我很欢迎你们”,同时却禁止人近前。他说:“有许多事只需要君主知道即可。”
  就当时的情形而论,很难找出一个人,要比俾斯麦还要与这位君主合不来。虽然这样说,在1847年俾斯麦还是常常出入宫廷。当哈斐尔出巡时,他也同往。“在复活节前,我们去探望朋友,只有宫里的人很敷衍我。”那些贵族子弟们恭维他在议会发表的演说,国王却不便恭维,恐怕别人怀疑这位最年轻的议员的独立性。他知道俾斯麦至今仍然是非常独立的。利奥波德和路德维希冯格拉赫是君主的两位顾问,其中一位是军长,另一位是主席(两兄弟对整个世界都比较了解),他们也是俾斯麦的顾问。他们比俾斯麦年长二十岁。路德维希是一个虔信派,曾在塔登家里见过俾斯麦,很喜欢他。路德维希根据君主的示意,给了俾斯麦许多演说的资料。
  这时他开始加倍努力,他想做既有利于君主又利于自身的事。以忠于君主而增加自己的势力,以扶助君主而改变自己的前程,以暂时巩固君主权利而为自己将来的势力奠定基础。当他第一次与君王以比较亲密的方式接触时,武士阶级所特有的情越来越浓厚,变作君主主义,后来他称之为“封建情”。
  后来他为了自己的前程而培养起来的情操,原本就在他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他写了一封很保密的信给他的未婚妻:“你说到君主,不要用一种很轻描淡写的语调来称呼,我与你都容易犯这种毛病。我们不该讲一些对君主不礼貌的话,就像我们不该说些对我们父母不礼貌的话一样。即使是君主做错了事情,我们也要记得我们曾向君主宣誓效忠过,我们应当尊重他才是。”以前的哪一封信都没有这封信口气严厉。他屡屡劝他的夫人尊敬他的君主,就如她屡屡劝她的丈夫要敬重上帝。他们双方都各有各的信念。他的祖先的血液仍在他的血管里流淌,他的祖先诚然常常不服从君主的命令,却绝不欺君。他一面拿君主与他的父母相比,对于他的父母,只有他才有资格怀疑他们。他一面注意这个大家族,威严高居,别的人都在其下面,对这个家族顶礼膜拜。他今日的这种状况,是他为了家族门弟所不得不为之,这并没有抹煞他的傲气,他仍然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个政党。尽管有人敷衍他,他仍是一个批评家。将来怎样却无从得知,也许他会成为君王的顾问与指挥,但他却是君王的臣仆!
  无论做怎样的牺牲,这个年少议员必定是离不开演讲台的,除了在此,否则他是无法施展他的力量与睿智的。如果每年都要召开议会月p 么他必定要同他所厌恶的自由党投票选举。他该做些什么呢?给君主带来麻烦是不忠的,所以俾斯麦的策划就是将这个重大问题置于不表决之列。当提议犹太人的问题时,俾斯麦就不想出席,因为他对于这件事与政府的态度并不一致。后来他却愿意出席,这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已变成极右派的诸多领袖之一,他针对左派提倡的“人民平等”作了演讲,说这是“令人讨厌的人道主义空谈”。
  他很傲慢地说道:“我并不是犹太人的仇敌,即使他们仇恨我,我也会饶恕他们。无论在什么环境中,我都爱他们,据我个人意见,我愿给他们全部权利,除了不能在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占据许多主要席位。……据我看来,对于上帝是如何恩惠的话并非空话……但是我只能将那些带来福音的话作为上帝的意志……倘若我们将国家的宗教基础给撤掉了,国家就会变作不过是许多偶然凑在一起的权利,也不过是一座城墙,是极为不稳固的……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例如共产党的观念,我是看不明白的……因为我们不能侵犯人民所信仰的基督教。”
  凡是专制君主、专制大臣,都无一例外的是这种腔调。假设俾斯麦的外祖父门肯也用这种腔调说话,他的君主是不会怪他的。假使老门肯不用这种文明主义教养他的女儿,她是不会把这种主义灌入她儿子心里的。也许小俾斯麦是因为不喜欢他的母亲的缘故,才会变作一个自由派——假如从他的父亲那里吸收了许多反动观念!俾斯麦少年时代羡慕弥拉波与皮尔受过拜伦的诗歌的吸引。
  俾斯麦以一个政治家的身份,五分钟后,传最底层社会的一个人作他的证人。“当我代表君主时,我没想到要服从一个犹太人,我承认在这种情形下,我会觉得我受到极深的侮辱。……我同较下层的人民有着相同的情感,在他们当中,我决不会引以为耻。”其实他绝对不愿服从君主的无论什么代表,无论是犹太人,抑或是基督教人。尽管他自己也是君主的一个代表,但是强迫自己服从君主,是与他的本性所不合的。
  只有当他同未婚妻见面时,或者是在思念她时,他的傲气才会稍稍被柔情所淡化。在未婚妻生病时,他一点也不理会那些住在赖安菲尔的基督徒们,因为他们只信奉上帝,说只要祈祷就可以治病。他根本不信这一套,他相信医学,竭力主张吃药,他认为药是上帝赠给人类的。
  “当我的思想开始趋向你现在的生活方向时,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我的悲喜因你而变换,尽管我们总是争吵……这使我很不快乐,但是我仍然是一手指在唇上,一手按在心口,静静地为你祈祷。……我非常害怕你会变得越来越骄傲……也许以后你会更加瞧不起并不热闹的赖安菲尔。”有时她就用这种胆怯的语言,道出她内心实实在在的恐惧。她曾用一种很可怕的语气写道:“亲爱的,你是一个令人可怕的热血人。”
  俾斯麦很为婚期的临近而兴奋,他用一种很迷人的手法写信说道:“你盼望我在一个和煦的晚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天鹅绒上衣,帽子上插着一只很大的驼鸟羽毛,走到你的窗下,轻轻低唱‘我们私奔吧’等等(我现在很喜欢这首歌,而且唱得也不错),我在中午时候跑来见你,穿着绿色的骑马服,带着红色的皮手套,双手拥抱你,既不唱歌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搂着你,我这样做你会喜欢吗?”当他劝她请几位朋友作他们的蜜月伴侣时,她却不肯。
  他们的婚期定在订婚六个月后举行。在婚礼上,有人送给新娘一块手帕,并在手帕里包了一朵白玫瑰花,以此为她祝福。新郎在喝了许多香摈酒后猛然看到了这朵花,新娘尚未来得及解释,这个鲁莽的新郎就已用雪茄烟将花烧毁。
  他们过了一个很长的蜜月。俾斯麦同他的父亲一样带着新娘子周游世界。他写信告诉他妹妹:“我是老了,所有的新鲜景致对我来说都是很平淡的,惟有在乔安娜的脸上露出笑容时,那才是我最大的快乐。”所有读过这封信的人都不会晓得他是三十二岁的人。他还写信给他的哥哥:“大的花费还在后面,我花光了一百个金腓特烈(币名)之后,乔安娜还得添上她的二百元,这些钱她原是预备买银器的。不买银器也罢,用瓷器喝茶,味道还不是一样?况且我们还有许多结婚礼物。我们这次蜜月旅行,共花掉七百五十元。共计旅行五十七天,每天花十三元……在我们外出旅游期间,我有六条母牛都害病死了,都还是些不错的牛。”
  他原是一个冒险家,如今却变得多么老实。当他旅行时,无论是独自一个人,或是同夫人在一起,他出手都是极为阔绰的,毫无吝惜之色。但是当他蜜月归来时,他却将花费的总数用五十七来除,平摊每一天的花费。在他给他哥哥的信中,他说死了六只母牛,这很让他可惜。从这里我们看出他其实是个随环境不同而量人而出的人。
  十一、危机时刻
  1848年3 月19日,俾斯麦正在探望一个邻居,大概是正在与他的朋友们讨论政治,此时国内局势紧张,政治气味很浓。正在这时,突然来了一辆马车,马车里的人走下车来,满脸都掩饰不住惊恐的神情。他们告诉俾斯麦和他的朋友们,说他们是从柏林逃难过来的,柏林正在闹革命,国王也被闹革命的群众囚禁起来。因为议会没有召开会议,俾斯麦闲来无事,就携同夫人到申豪森过冬——他娶妻之后,只有这六个月是过得最安静的。在最后这两个星期,他同别人一样,心里也是非常着急。因为新近巴黎乱民闹事,把国王赶跑了,又宣布成立共和国。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德意志境内各处的政府都罢免了一些反动派大臣的职务,起用了一些主张自由的人做官。可惜太迟了,3 月18日,柏林的群众在街上同军队发生了冲突,之后君主命令军官们将他们的队伍收回。其实大可不必发这个命令,因为他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出于恐惧心理,而不是从内心里同情人民。俾斯麦一听到这些消息,赶紧回到了申豪森。
  现在他觉得这件事与他的性命相关。他原是替反动派说话的,那些愤怒的群众如果不来抢夺他的财产,不杀他,还会对谁下手。他自然想到他的家产,现在已为人夫的他对财产关注倍至,他当然想保护这一切。况且这种事激起了他的傲性与勇敢,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反攻红党。他的脾气促使他动用了武力。他立即动手,搜集他手中所有的防卫工具。第二天一早,有委员们从市镇来到申豪森,号召人们挂黑、红、金三色大旗。地主们却让农民反抗这些委员,并将他们赶走,“农民们果然极听地主的话,立即将他们赶走,许多妇女也上阵帮忙。”俾斯麦在教堂顶上挂了一面白底黑十字旗,搜集武器,在他自己家中找出二十杆鸟枪,在村中搜集出五十杆枪,派人骑马到市镇买火药。
  他随即带着他那有胆量的夫人,在邻近的村子里巡视一周,发觉大多数人都愿意与他同往柏林,解放国王(因为那时流传着腓特烈威廉被囚的消息。)他的一位邻居,是自由党派,恐吓俾斯麦,极力煽动农民,不让农民跟随俾斯麦前往柏林。俾斯麦说道:“若你敢煽动众人,我就开枪打死你。老实对你说,我要打死你,我说到做到,所以你还是不要煽动为好。”
  他说完这些话后,又变成了一名政客,只身前往柏林。在路上,他探望波茨坦,向同党的军长们打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告诉他,君主不许他们攻占柏林,这使将士们很忿恨。俾斯麦一听到这话,他就知道这位君主实在无用,对君主不应再抱任何希望,只能为自己做点事。要让普鲁士威廉亲王发令,别人劝他应该去找王妃。
  奥古斯塔王妃比俾斯麦年长四岁,这时她嫁给亲王已快二十年了。随着腓特烈威廉的癔病越来越显露,他们更加迫不及待地想登上宝座取而代之。腓特烈威廉没有儿子,现在乱事一起,王妃便认为一生的愿望都化作泡影,看来这兄弟二人都没有作君主的命。威廉亲王在动乱中跑到孔雀岛上躲避起来,包括最亲密、最效忠于他的人都不知他究竟在何处,但这却给了他那美貌而霸道的妻子一个极好的施展本领的机会。她想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王后之一,因为她敢拿她的头颅来冒险,她要她的儿子继承王位。她同自由党的领袖芬克磋商这件事。她一面谋划这个阴谋,一面听说君主党的领袖来拜见她,在客厅里见他实在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是前所未有的。
  “她在仆人的客厅里接见我,她坐在一张椅子上,不肯告诉我她的丈夫哪里去了。她说她的责任在于保护她儿子应有的权利。她所说的话,是根据君主和她的丈夫都无法保住自己的地位而别有意味地说的。她表明了她的想法,并认为在她儿子尚未成年时她需要幕后听政。”
  站在那里的就是那位忠君的俾斯麦,他心神不宁,极想找到那位躲藏起来的亲王。希望这位亲王能有勇敢地反对闹事者的举动。他在仆人的客厅里会见亲王的夫人,她坐在一张粗木椅上。她早已不对君王和她丈夫心存什么希望,她惟一的期望就是保留这顶王冕给她的儿子。她把这个计划(几乎是大逆不道)告诉这个议会议员,这个她几乎素不相识的人。俾斯麦的计划却与她恰恰相反,我们不知道俾斯麦当时究竟对她说了些什么,但我们可以从他后来说芬克的话中略知一二。“芬克以他的党友们的名义,也许是奉更高阶层的人的旨意,求我劝说议会,要求君主退位,撇开普鲁士亲王不管,估计是先得到过他的允许。普鲁士亲王王妃要求在她儿子年轻时由她幕后听政。我宣称我反对这样提议,反过来我还弹劾提议这个计划的人们,定他们‘大逆不道’之罪。……芬克后来很坦然地抛弃了这个计划,抛弃得很容易,他还说,若无右翼帮助,必定不能使君主退位,他以为我是代表右翼的。我同他是在某个旅馆楼下会面的,我们谈了许多话,大多是不便诉诸笔墨的。”
  最后这句话是在事后四十年写的,就能使我从字里行间看出多重要的东西,这个老家伙是不肯轻易说破的,他很清楚为什么在结束时要这么说:“我绝未向威廉皇帝说过这件事,即使奥古斯塔王后成为我的死敌时,我也从未说破过这件事一一但是保持沉默是一件很难的事,它对我生平所养成的责任心和性格来说,是一次很大的考验。”奥古斯塔王后是绝对不会饶恕这位议员的政治上的贞节。
  俾斯麦为君主忠心耿耿,并不是为了个人私利。上文所写的情况,只是俾斯麦效忠的第一次举动,也许是以后许多举动中最为重要的一次。况且这个时候正是他很瞧不起腓特烈威廉的时候。在这种危机时刻,他的许多情感推翻了他的理性,因为他的情感是承于胆识,承于忿恨,承于武士的遗传傲性。单纯的从环境而言,芬克说他的计划是“一种政治上所必要的,需要精心策划的办法”。的确,芬克说得很正确。处在这种革命的时代俾斯麦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其实也未必非要这么做!假设他拼着命来效忠君主与君主之弟的话,他是不会得罪奥古斯塔的。假若他要扶持王后,王后会给他什么报酬呢?
  根据俾斯麦自己的记载,王室的命运是掌握在他的手上。假使保守派会赞成腓特烈威廉退位,那么这个党派的决议就会决定时局。议会的议员们大多数原是自由派,诚然会欢迎这种办法。如果这样,腓特烈亲王绝不会登位的,他的儿子腓特烈十八岁就可以作普鲁士王,而不必等到五十八岁。但是俾斯麦既不能预料腓特烈将来的发展,又无法预料自己的发展。他决定他所走的路,第一次是在波茨坦仆人的客厅里,其后在莱比锡大街旅馆的楼下,这两次基本上就决定了他自己的前程,他所做的事也确实影响了普鲁士的前程。
  他不肯废在位的君主,他现在的计划是对肿特烈威廉有所限制。当天他就让腓特烈查理亲王命令军事长官们带兵进入柏林,带兵的军长却不听话(俾斯麦也劝他听从君主的话),俾斯麦只好自己赶往柏林,试试他能否再一次激发腓特烈威廉。到了京都,他一点不动声色,他剃去胡子,戴上一顶宽边帽,插一个徽章,穿上一件礼服(他希望与君主见面)。他的装扮很是奇异,街上人一见到他就喊:“又有一个法兰西人走过去啦。”当有人让他捐几个钱放在钱篓里的时候(这些钱是准备给正在作战的人们的)时候,他大声喊道(这是他告诉我们的):“你会被一杆大铣所吓倒吗?竟把钱给这些杀人凶犯。”在市民的防御处,他认识一位裁判官,这人听到叫喊声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捍斯麦。他虽然剃了胡子,他却仍然认得出他,喊道:“俾斯麦呀,你改装得很难看,你看这里闹得多么凶!”
  守宫门的人不让俾斯麦进去,他就在一块碎纸上告诉腓特烈,在普鲁士的乡下无一处是帮助革命的(他并无十分确切的消息,姑且说几句话来安慰君主),腓特烈威廉只要离开京都,他仍是君主。
  尽管俾斯麦费了很多心血却都无济于事,他只好回到萨克森,使那里的总司令与波茨坦的军队互通消息。他在马格德堡时,就有人劝他立刻走开,因为他若是在这里逗留,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拘捕他,以大逆不道治罪。他只好回到申豪森。后来他忍忍气再次来到波茨坦,这次与他同行的是一个农民代表,这个代表要亲自同军长们说话。到了波茨坦,他听到腓特烈威廉对守卫的军官们说道:“我向来都不如我在市民保护下那样自由,那样安稳。”俾斯麦后来报告说:“军官们听了这句话,有喃喃的讲话声,也有刀鞘声,这是在普鲁士的军官中从未听到过的。我们希望永远不要听到这种声音,我很伤心,只好回到申豪森。”
  俾斯麦本有一腔热血反对这场革命,如今也懊恼而失望。三月间的暴动,竟然强迫政府提议选举法律,当自由党政府将这一法律提交议会表决时,俾斯麦力排众议,才将许多恭维这些暴乱者的话语删去。如此人才方党稍稍心安。国王又颁布新政纲,说到德意志问题,国王宣言称普鲁士必定要在德意志做事。俾斯麦对此持不同意见,但是他认为这个问题尚可缓缓再论。当国王决定要实施这个纲领时,他突然出奇不意地登台演说,表示反对。他好像不晓得他在什么地方,说话吞吞吐吐。
  他开始时说他赞成国王的政纲,但是随后他又说道:“我之所以反对这个诏令的原因就是新近发生的这个事变,对于这件事,我比你们任何一个都懊恼,只是无论做什么都乏回天之术,无法让它起死复生。可如今却是君主在自掘坟墓……倘若走一条新的路,能够使德意志联合的话,那我将对始创这条路的人表示我由衷的感谢。但是现在我却不能……”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阵大哭,不能再说下去,话未说完就走下演讲台。
  当他认为什么都完了时,他就会被这种颓废的状态所击垮。当腓特烈威廉同民众讲和时,他感觉自己真的是失败了,所有艰辛与努力都付之一炬。但他仍不相信,同时他还有一种政治家的先见。他现在觉得要将诸联邦统一,既非在现在能实现,也非用这种方法所能办得到的。他用一个辞令家的派头发表演说,满腹都是显而易见的怀疑。他感谢那些创建新功的人,转过头来却又很漠不关心地反驳自己。在这个时候,他的感觉似乎总在与自己过不去,他好像不敢无视前途的黑暗,所有这些天的激情与伤心,全都涌上他的心头,他禁不住大哭,走下了演讲台。
  十二、初露锋芒
  两个月后,威廉亲王才敢从英国回来,当他尚在路上往回赶时,俾斯麦正在一个小车站等候他。俾斯麦很小心地躲在人群中,亲王却认得出他(亲王的夫人将与俾斯麦商讨之事告诉丈夫,却对自己所策划的事只字不提),亲王从人群中穿过去,径直走到俾斯麦面前,拉起他的手说到:“我知道你为我费了不少心,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一场很奇特的误会使这两人第一次同心协力地拉起手来。
  亲王请他到巴贝尔斯贝格宫去,俾斯麦告诉亲王,三月间的叛乱,君主不让军队出动,士兵都很愤怒。当时有人作了一首诗,俾斯麦大声读给亲王听,在诗的末后几句说道:“我们不是普鲁士人啦,从此以后全都是德意志人。”
  “新的黑红金三色旗高高飘扬,黑鹰旗受辱卷起而逃。沙洛略的光荣已深埋坟墓,废一个君主——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宣战吗?我们不去追寻堕落的明星所走过的路,事情就是这样,亲王,你会为这一天而悲伤。你会知道普鲁士人永远是忠心耿耿。”
  亲王听了,悲从中来,大哭一场。还有一次,二人相见又禁不住哭了起来。他们两人都是有胆识之人,男儿有泪不轻弹,他们能如此动情,表示两个人在某些方面确实有许多共性。这并不是说他们两人的脾气相同,只是说他们在紧要关头,所采取的举动是相同的。威廉这时候有五十多岁了,他一向所过的都是无忧无虑的舒适日子,他向来没有遇到过什么严重的阻碍,除了少年时代的一些烦人的琐事和不成功的恋爱外。现在他在避过这场灾难后,才知道俾斯麦所提到的关于一个军人的歌曲的报告是第一篇说真话。
  到了七月份,悍斯麦还是与以前一样大胆进谏,然而许多事却让他伤心极了,不肯再入宫见君主。君主就派一个贴身仆人去旅馆传他入宫,俾斯麦谎称夫人有病,立即离开这里回到了乡下。君主随即派一个副官去请俾斯麦夫人入宫吃饭,这在君主的历史中,还是第一次。君主还专门从宫中调了一名信差,供俾斯麦调遣,随时向他报告乔安娜的健康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俾斯麦是不能不入宫了。饭后,腓特烈威廉同俾斯麦在莫愁宫的平台上散步,君主很和蔼地问他:“你所在的乡下现在怎样?”“陛下,情况很不好。”“我以为你乡里的民情还不错。”“民情原来是好,但是因为实施了您颁布的法令,在我们乡间提倡革命,情况变得很糟,您的帮助是无济于事的。”
  据俾斯麦的记载,王后这时从隐蔽处走了出来说道:“你怎么可以这样向君主说话?”但是陈特烈威廉却说道:“艾丽斯,请你走开,这些事我会自己处理的。”他转而又问俾斯麦:“你责备我什么?”“退出柏林。”“我当时并不想退出柏林。”这时王后又听到他们说话,又打岔说道:“这件事你不能责怪君王,他三天三夜都没有睡觉啦。”“立法议会的少年们听得比任何人都清楚……责怪君主并不是最好的办法,重整江山需要的是帮助、克己,而不是吹毛求疵的批评。”
  这个被邀请到宫中的贵客一听到这种腔调,忽然感觉自己“完全没有保护自己的利器,完全被对方打败了”。
  这就是俾斯麦第一次同一位普鲁士王谈政治,就事实而言,凭什斯麦的地位是很容易达到目的的,因为他是以君主党的资格批评君主。而从形式方面而言,却是很为难的,因为他入宫之意在于责备君主,君主也不会很善待他,所以他只会输掉。不久以后,格拉赫推荐俾斯麦做一部的大臣时,腓特烈威廉在奏折上批示:“等到短兵相接时,再用此人。”从政治上分析这句话虽不是很正确,但当在说这句话时却是很恰当的,因为俾斯麦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无论采取什么办法都要尽全力保全他的阶级。
  那时,别的地方早已取消贵族地产可以不纳税的规定,到普鲁士政府也想办这件事的时候,俾斯麦夸大其词地给君主写了一封私信,上面写道:“这种做法,简直是极其霸道无理的,只有霸道的帝王和侵略者才会做这种事情。这是一件不合法律的蛮横之事,是专门反对那些数百年来对君主忠心耿耿却又手无寸铁的阶级的子弟们。我们会与大多数普鲁士人民要陛下在上帝面前,在我们的后代面前担负起这个责任。倘若我们要看见有‘公道’之称的君主父亲的名字,写在诸条法律之下,这诸条法律将指明舍弃诸位普鲁士王所走的路,而使诸位普鲁士王会得到一尘不染的永不消减的美名,使莫愁宫的磨房变成一座历史的华表。”他就是这样用恐吓的话语,用最不讲理的精神,反对君主。其实这位君主的父亲并没有此称呼。
  同时俾斯麦也写了几篇反对革命的文章,在这几篇文章中,他反对进步派,反对革命派。他还是新成立的田产党的发起人之一,也是田产党的机关报《十字报》的发起人之一(后来几年他写了许多社论)。他尽力争取被选为普鲁士国民会的会员。当他失败的时候,他就会策划一些阴谋。到了十一月,国家发生了政变,议会被强行解散。这件事尚未发生之前,他努力保住自己的地位。他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夫人,这封信颇有些强词夺理,写道:“我不必在这里等候什么,也不必保护自己免于我所不必要冒的危险……倘若闹出什么事情来,我却想留在君主的附近。你大可不必担心(我说这几句话带着点懊恼的情绪),那里并无危险。”
  他随后竭尽全力地争取再次被选,为了竞选,他居然屈尊自己大肆宣传自己的优点,标榜自己。他写信给布兰肯堡,说倘若他在提拉图落选,就请他劝选民们选举斯塔尔教授替代他,他要为此感谢两轮的选举法。“不然,我也许需要你用你的权利来扶助我。我有很好的理由会让你相信,在这样的事中,你的推荐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我本可以在勃兰登堡地区为选举奔走一下,但我知道那样成功的希望微乎其微。”
  他就是这样四处活动选举,但在1849年2 月间,他所做的事却是他最不喜欢的。那时候他要巴结所有他看不起的人,这种事是他十分不情愿的,他很想甩手不干,“今天我要去认识几位选民,我的信使们也四处散去为我游说,有两个爱国演说家要前往卫德……很像是在大本营——每隔几分钟就有信差要出发……我感谢你的信,是昨天收到的,那时我正处在四百个人的吵闹中。……我在有着恶臭气味的灯光旁读着你的信。倘若我最爱的人说一句话,要我脱离这种可怕的地方,我就会立即退出来。……我若是被选上,这种让人无法安宁的生活,让人想来,也真是可怕。……现在选民们正在投票,我是听天由命,我很镇静地等待结果,但是不久之前,我就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乱作一团。”
  他在被选后,就想方设法找机会赶快离开那些人——那些他为了被选上而去巴结的人。他写信给哥哥说道:“在这个星期里,我是那么地看不起自己,因为我不得不去巴结那些我瞧不起的人……选举完毕,有一个大型宴会。来参加这个宴会的有四百多人。有人唱起我们曾经唱过的歌,‘现在我们都感谢上帝,戴上了胜利的桂冠,我们欢迎你。’还唱普鲁士歌。第二天我头痛,因为总是同别人握手,弄得我的右臂肌肉很痛。第三天,我几个朋友的玻璃窗被人打碎了,还有几位被别人揍了,那时我已回到家里同乔安娜在一起了。”这些话表示出俾斯麦对此事的蔑视,他想得到权利时却不能不巴结平民。俾斯麦以地主的身份与资格,尽量避免同农人们冲突。现在他变成了一个政客,就很瞧不起农民。在他看来,农民惟一的用处不过在选举时体现出来。当反对革命时他会将他们当作利器。
  在这个时候,也是他的意志决定普鲁士与德意志之间的关系与地位。“我管那些小联邦干吗?”这是他对他的朋友乔特尔说的。“我惟一注意的事是要保护和增加普鲁士的势力!”当他在议会的时候,有人称他是德意志祖国失落的儿子时,他答到:“我的祖国是普鲁土,我并未抛弃他,而且我也永远不会抛弃他。”其实他的普鲁士主义比他的君主制主义更严重。因为他的君主新近宣布(却是有点迟疑)普鲁士与德意志合为一体。他反对德意志统一,这主要是由于他的保守主义,极少一部分是因为他的普鲁士主义。那些唤醒人民促成德意志统一思想的,就是革命。在法兰克福,代表们建议要努力从下到上建造德意志帝国时,君主派之间的争斗、不团结,极大地影响了他们反对民主制精神,破坏由上至下的建造德意志帝国。诸小邦反对普鲁士的优势,而普鲁士王却反对法兰克福议院的优势。
  四十年后,俾斯麦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我想若是那一天(1848年3 月19日)胜利了,如果会巧妙地加以利用,那么德意志会更容易地完成它的统一大业。这样一来,是否可以更为便捷,更为持久。如此这般,我也不再去讨论啦。……从巷战中得来的统一与从战场上得来的并不一样……1848年3 月走捷径得到了胜利,是否和现在形式上的统一有着相同的历史效果?对于德意志人,这原本就是一个疑问,现在的统一,给人一种印象,总觉得君主派即使从前是主张各邦独立的,现在却比任何别的党派更加主张联A ”
  当这位大人物在写他那篇即将结束的大作时,结尾必然是要算总账的。我们在后十年里读他这样的文章,却不能不为他的许多反省的话语所打动。他告诉我们,他不想打仗,用武力得来的结果,可以不战而得,而且还可以很快获得,结果反而更好。巷战使街道堵塞,人人自危,他看还不如在战场上好。他好像不比较死亡的人数,三月间的巷战不过死了一二百人,然而后来发生的三次战争却死了几十万人。俾斯麦未曾亲眼看到过许多朝代的灭亡,而只要统一的德意志不亡,他会认为王朝覆灭是不可能发生的。他没有活到那一天。当德意志最危机的时候,那些曾对德意志表示友好的国家却纷纷远离开,只剩下各个党派、各个势力来援助德意志。
  在那段很短的时间里,俾斯麦与君主完全达成了一致。4 月2 日,法兰克福代表团,勃兰登堡伯爵,内阁主席都相信第二天君主会接受帝位的,谁知到了第二天,君主自己作了一篇很空泛的演说,说明不接受帝位。到了晚上,威廉亲王与西姆松(这是一位令法兰克福人失望的领袖)辩论他哥哥到底是接受帝位还是不接受帝位?俾斯麦也大为诧异,因为早一天,他们在议会曾签署一篇劝进文字,献与君主:“德意志民族的代表们深信,请陛下担任德意志至尊无上的皇帝……我们迫切期望陛下不要忽略德意志国会的请求。”
  这篇劝进文章有俾斯麦的签字,也有他的亲戚克莱斯特与阿尼姆的签字,同时签字的还有两位有爵位的大臣。有许多人并不知道这件事,所有的传记作家都忽略了这件事。俾斯麦就是这样承认他所深恶痛绝的法兰克福民族国会成为德意志人的舆论机关。劝君主承受帝位——只因他相信他的君主要做皇帝!他是于1849年4 月2 日为这篇劝进文签字的。这一天他却以为君主太偏于民主派,会有演说反对他。说到一半,他大哭起来。一年之间,这位初出道的外交家的忠心却是有了不少长进。
  君主辞了帝位不做,人人都很诧异,贵族公子们却是很放心。21日,俾斯麦在演说台上说道:“法兰克福国会所颁布的仅为显示自己欲望的不合法律的议案(这时有许多人打岔,议长摇铃制止),我认为我们是不该奉行的。”他认为这次会议,是“法兰克福造出来的无政府”。不肯拿他们的承认帮助法兰克福贪得主权。
  他往下说道:“我不能同时写两个字……一个是普鲁士,另一个则是德意志。况且联盟范围较窄的德意志民族,除了普鲁士人民之外,别的只有极少数。”
  他的最后几句话说道:“谁不想德意志统一?……但是要牺牲这样一个宪法的代价才能得到一个统一的德意志帝国,我认为这大可不必……若是非要牺牲的话,我宁愿普鲁士还是普鲁士……也许法兰克福所奉献的帝冕可以发出奇光异彩,但是制冕的黄金可以使光彩变为真实。但是我绝对不相信,将普鲁士的王冕放在熔炉里重炼出来的王冕,在这样的宪法里还能呈放光彩?”
  俾斯麦在1849年就是这样抛弃“统一德意志”的观念的,他所用的就是理论中常用的一种归谬法,二十年后,他自己却放弃了这个办法。但是当拉多维茨当大臣的时候,劝君主赞成小德意志的办法,很详细地发展他的计划。俾斯麦隐去名字在《十字报》上撰写文章,挖苦“拉多维茨的声音中都是赞美自己的话,当众人发出如雷的喝彩时,这个大臣就如同一个从坟墓里钻出来的鬼一样,洋洋得意地缓步回到自己的执政座上。”
  无论是在柏林,抑或在耶尔福,拉多维茨都在讨论有关联合宪法的问题。俾斯麦不需要做什么实实在在的事情,无论是关于德意志的或是他自己的事情。他所要做的只是防备革命的到来。他公然反对议会有不肯投纳税的表决权。他大声疾呼反对同英、法两国比较。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元首,是从革命的血手上得到他们的王冕。他反对自由执业,反对法律式的结婚,尤其反对大城市,他认为大城市是“酝酿革命的温床”。对于大城市,他说道:“我并不认为市镇里有真正的普鲁士人。倘若大城市又要揭竿而起,还是真正的普鲁士人会强迫市镇服从,即使牺牲一切,将市镇削为平地也在所不惜。”他的态度是一种很强硬彻底的态度。他在耶尔福时,有人拿他与革命派领袖弗格特相比。
  私下里,他极力挖苦他所在的、热心为人民办事的议院,他说在这个会场里,“有三百五十人决定我们祖国的命运与前途,可惜不到五十人会晓得他们自己在干些什么?在这五十个人中,有三十个是有奢望的,又是些没有良心的光棍,再不然就是战场上的小丑,被虚荣心所膨胀。”他很可惜,在南部德意志还有革命活动,他对罗岑菲尔德说道:“我祈求上帝来保佑你的军队,尽管这是很靠不住的。这样一来,战争就会变得愈加激烈,那样会有更好的结果,到那时,这个溃烂的疮口就会彻底地好起来。……这样一来,一切就会如你我所愿的。如果我们动用更大的武力,这件事也就会更好办一些。”他完全陷入一种非基督教的深恶痛绝之中。“三月之乱”后一年,他去看那些为自由奋斗而战死的人的碑,然后他写信告诉夫人:“我认为死者也不可饶恕……因为他们十字碑上的碑文,都是夸张自由权利的,这是人与上帝都以之为耻的!”
  只因革命要废除贵族制及其它特权制度,俾斯麦对此便深恨不已。所以从这个时候,俾斯麦便开始在他的名字之前加一个Von 字,在这之前,凡是签字,他的名字之前都没有这个“冯”(VOn )字。他对一个自由党说道:“我是两个贵族之子,我要享受我的地位和利益!”但是当召开委员会议时,他却喜欢坐在反对派里面说:“我觉得我和我的朋友们在一起是极其沉闷乏味的,现在却有趣得多。”他在一次演讲中称赞普鲁士贵族的长处,说得很平和很透彻,这使他的演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他看见许多普鲁士贵族们诚然有他们的耶拿……但当我考查贵族的全部历史时,我发觉这些日子人们对贵族们攻击的话是毫无道理的。“随后他又将贵族与君主相比较,研究威尼斯、热那亚、荷兰的贵族,认为欧州大多数国家,现在之所以不太稳定,都是一个时代的结果,那时有势的王公们压制独立的贵族们,——这一种趋势表现在脖特烈威廉第一说的一句话中:”我要用铁腕建立王权。“
  俾斯麦走着一条将自己与他的反叛祖先相连结的道路,同独裁制的法治制度挑战,他的那些不太机灵的同事们听了这番话,很是诧异,他的阶级感情同政治紧紧纠缠在一起,在他演说之后,《喧声》报问道:“我想问一下,1813年那位俾斯麦在哪里带兵?”俾斯麦立刻回答,并且带有一种报复心理说道,关于他自身的问题,他将在报里给予答复。但是关于他的祖先们,有四位(却无他的父亲)是在1813年的战争中坐镇指挥。‘当有人说羞辱我祖先的话时,我就想——等我有了反击的证据时再说——你那有教养的思路,并不完全与我的思路相异……我期望你能给我一个较为满意的答复。据我看来,这是一个君子所不能不答复另一个君子的。“
  有时候,力量与基督教这两个要素往往发生冲突。——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家庭中。他的岳母是一个很有见识的人,极其独立,所以往往同俾斯麦发生冲突,她很赞同匈牙利自由派的观点,贬斥雷淄,这人曾用血腥镇压将自由党的一些期望完全扼杀。俾斯麦很是激动地给他的岳母写信(在这之前,他只是在她生日时写信为她祝贺):“您对于波顿宜的亲戚们有着许多同情,难道对于千千万万无辜死去的良民就没有同情了吗?这千万人死去了,但他们身下尚有妻小,这些凄凉的情景都是叛党们所造成的。他们如同摩尔一样,要用他们自己的疯狂办法,强行得到他们自己的快乐。这样就是把他们杀了,能够赔偿被焚烧的那些市镇,被躁睛的许多州郡,被无辜杀害的那些人民吗?上帝将法律和权利交给奥地利的皇帝,如果都像您这样怜惜罪犯的话,那是要担负起最后六十年国体走向责任的。您说奥地利政府将走民主制的道路,但是您怎么能将合乎法律的权利与叛逆之徒相提并论呢?符合法律的权利以利刃担负起保护上帝交给人民的权利,而叛党们却不能,当他们也妄敢借助于利刃时,他们就变成了杀人凶手,仍然是说谎的人。他们能杀人却不能正当判人的死罪。路德宣称,‘教会以外的法权,切勿饶恕那些作恶之人,必定要惩罚这种人。’……我为这些事写封长信给您,请您原谅我这么做。我觉得自己很为您这些话所触动,因为将来我若有执掌大权的那一天,我不愿意乔安娜对我的感觉,就像你对雷端的感觉一样。……女婿俾斯麦。”
  写这封信的人,好像将这封信当作是一件执政大臣的批文。但当他开始晓得自己的前程是什么时,或是他努力要达到这样的地位时,他认为必定要练就铁石心肠,不为怜惜所动。其实他原是心软的人。尽管他很爱他的夫人,但他从心底里认为她很危险,因为有其母必有其女,她每年要同母亲过几个月,这种影响是很可怕的。在好动情的乡绅社会中,他们不喜欢独裁者就如同不喜欢自由党一样。在我们所引用的这几行信中,俾斯麦发出些低沉的警告,他要反对家中与他持不同意见的人,使他们最后改变观点,这样他才会觉得心安。
  十三、婚姻生活
  俾斯麦已经成为一个职业议员了。从三十三岁到三十六岁,他都以议员作为自己专门的工作,倘若他的行为令人诧异的话,我们就会记起他为此所作的解释,想到他为此所付出的热心与努力。他以强有力的意志,来补救他从前所虚度的十年光阴。如今,他却很有些狂妄,再加上天生胸怀大志,迫使他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地位。现在他的身体很好,吃得多,喝得多。“我吃了这样一顿晚餐……吃得太饱了,都差点坐不住啦。”他又说:“在我要睡觉前,我们又吃了些香肠,用刀将香肠割开,分作三次吃完,一点面包都不吃,薄的那一端不如厚的的那一端好吃,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又有一次他写道:“今天我吃了许多无花果,还要喝点烧酒。”还有一次他写道:“随后我在屋里走来走去地吃晚饭,几乎将全部的香肠都吃光了,味道很不错,我喝了整罐的啤酒;我现在写信给你,我把第二盒杏仁糖收起来了……我其实还是想吃,但这时候我的肚子里装满了香肠,实在填不下了。”
  他无论做什么都很专注,很热心。有一次他散步走得很远,回来后因为太疲惫,倒头便睡。这觉睡得很长,他的一位朋友出去跑马,跑马回来后必须小心翼翼,以免惊动他,否则俾斯麦会大发脾气的。有时他花一天时间出去打野鸡。“昨晚我吃了许多鳄鱼,喝了些啤酒。”他冒雨出发,从一点走到四点,这之间他歇了三次,“因为疲倦得很,我不只一次地要跌倒在地,我只好躺在湿草上,任凭雨淋。……我发誓一定要找到一只鸡。我看到几只,却离得太远。——五点钟,我回到家中……捱了二十四个小时的饿,幸而我的胃很好,喝了几杯香摈酒。这一觉我一睡就是十四个小时,睡到午后一点钟,现在我觉得很舒服,比出发前舒服得多啦。我追忆上帝赐给我的奇异的大自然风光,这是多么的快乐。‘他研究修辞术,不再像以前那样羞怯。他同歌德三十岁时一样,说他现在的生活比较快乐,达到心境的安泰。只要略微有些不舒服,他就不满意。后来因为他说话有些缺陷,他就深感不安。”因为得了伤风,我就觉得一早上都不舒服……我忘记了我要说的最好听的话,因为我很糊涂。“他承认,”到了晚上,除非我是疲倦极了,不然的话,独自一人总觉得心烦。“
  他要在柏林过独居的生活,这使他很痛恨一切,尽管如此,他还要久住柏林,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倘若他租几间房子过冬,他就会把屋子很准确地描绘给夫人,告诉他所睡的床放在什么地方,告诉他所花的房租是议员薪水的三分之一。谭斯麦一生都很注意他所居住的地方。“我的东西满地都是,无人替我收拾。小宝贝,我不知道几时才能与你在红帐之后安宁地同眠,几时才能同享我们的茶点。”
  他们夫妻日子过得很安宁,他们还要再享四十年的安乐日子。恋爱时的如火如茶如今并没有丝毫减少。这并不是因乔安娜比所有女人都好,实在是因为他娶她作夫人时,他的性欲最旺盛期已经过去了,转化作同别人竞争的力量。他们轮流记日记。结婚那一天,他写道:“结婚啦!”有一次她写道:“吵了一整天,两天不说话。”他看到后用笔划掉,用一恰当的比喻在一头写道:“好天气!”有时他写信给她说:“我们分开还不过四十二个小时,我就觉得从看见你站在山顶的杉树丛里朝我摇动手帕至今,似乎已有一个星期那么漫长……我的泪水滴到胡子上,我记得从前放假之后,要回学校。离家之前,我哭了,此后这是第一次哭。我回顾从前,使我感谢上帝,因为还有人让我对她难舍难分。”
  她生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他对她说:“我喜欢这个女孩子,就算生下来的是只小猫,我也要感谢上帝,因为生完孩子,乔安娜就不再痛苦啦。”当她临产时,他睡在她屋里,与那个服侍月子的看护相比,她更相信自己的丈夫。“我就是这样过日子,有时写点东西,有时忙着策划政治奋斗计划,其余的时候,我就当我夫人的看护。我觉得这两件事我都会办得很好。”
  倘若他的夫人或儿女们病了,俾斯麦就慌得不行。他写道:“小宝贝,自从孩子得了红痴症,我每天都处在绝望不安中。接到你最后一封信,令我无法不难过。最后这几天,各种可怕的可能都在我的脑海中—一走过。”当奶妈的孩子死在柏林的时候,他写了三封信寄到乡下,告诉家里人应该怎样慢慢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乳娘,免得这个噩耗会危及吃奶的孩子。
  他那因爱而生的专制也在渐渐增长,他离开他的夫人几个月后,他不许她住在娘家候产,“你若是在赖安菲尔候产,那么就等于我们离了一半婚。我既不能也不愿意与你分开这么久,我们分离的日子已经够多啦。”当她附了一封信请他转交给她的一个朋友时,他求她下次“把住址姓名写明白些,我拿起大笔一挥粗粗地在住址上写交‘你的伊丽莎白’。无论你怎样喜欢她,你在信封上总要写得冷淡些、客气些,这是习惯。”
  当他向她求婚的时候,虽然也曾要求她出来做事,然而那时他自己是否出来做事,还在未定之列。现在他已混入政坛,进入社会,他却不要求她也这样做,他写道:“这样的新闻虽然使你的父亲觉得很有趣味,但你是不会明白的。”但是他在她的信里头,乱七八糟地将国际间的政治与家庭琐事混在一起。“倘若孩子跟着乳娘生长得并不好,你自然做你所提及的事。……君主的政治纲领并没有与革命相混杂。倘若君主抱定这个宗旨……自然一切会照旧,因为奥地利与别的邦绝不会让步给法兰克福的人们。……我无法整理我的内衣,有着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零乱地放在我的皮包底下。请你不要怪我,我星期天一定会收拾。”他一连好几次写信说快要回家,却没有回来。有一次她抱怨他只管自己在上流社会里快乐,却撇下她一个人同父母过着沉闷的日子。他用很活泼的语调回答她:“无论怎样,我每天必要吃一顿大餐,一顿晚餐,我盼望你在那里也是这样。”
  他说的话大概的意思是,他过日子是可以很随便的,但是若要将家庭琐事公开,就犯了他禁忌,他会发怒的。他们结婚三年后,生了一个长子,名叫赫伯特,当他们几人同在一起旅行时,他觉得讨厌极了。他写了一封很可笑的信给他的妹妹发泄他的懊恼,说道:“我已经想到,我同孩子们在车站的月台上,随后他们俩都上了车。孩子太小,他们往往不能自制地要大小便,气味极其难闻,同车的人都在嚷太臭了,乔安娜很不好意思地解开胸前的纽扣给孩子喂奶吃,孩子却只是哭,哭到脸都青了……我们随后一人抱一个孩子站在月台上。……昨天我设想起这种令人讨厌的情形,就打定主意不去旅行了。到了晚上,乔安娜为此攻击我,她手抱着孩子,用尽全部女人的手段。我们男人之所以不能在天堂久居就被驱逐出来,就是因为女人的狡猾。我自然说不过她,最终还是得出去旅游。我却认为是受了很不公正的待遇。明年我必定会有三架孩子睡的小车,三个奶妈,还有许多孩子的被褥等等。……这还罢了,可惜我的议员的薪水不会随着我的儿女的增多而增加!你试着想一想,我原有一份很好的家产,只因为同许多孩子的旅游逐渐消耗了!我的运气真不好!”
  但是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很节省了,除了喜欢喝点酒之外,他并没有什么别的花费。俾斯麦写信给他的哥哥说道:“这里的羊毛行情同斯德了一样……从前父亲往往很安静地坐在羊毛包上,一坐就是五天或一个星期。开市的第一天,我卖了七十三元,其实我应该卖七十五元的……”读过这封信后,有谁能从中猜出这是两个贵族兄弟的通信。俾斯麦在以后的日子里,仍是不断地感觉钱不够花。他原盼望能得到一笔七十元的款子,却没有得到,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只好把骑的马用来驾车。申豪森出租,他可以得三四千元。“计划到此时为止,以今年而论,花园需要花费一百零三元,从此时计到圣诞节,必定要再花四五十元。”他把准确的账目送给他的夫人:“油八元八,糖、蔬菜、盐九元二。”他计算他的仆人们要花多少,又说算得太低了。因为他们有一部分伙食费包含在园子的工钱里头,因为他们吃了园子里出产的食品。他从柏林给夫人寄来二十二磅茶叶,说道:“你若是要算账的话,就要把寄费也算上。”
  如果他能够在议员薪俸上省几个钱时,他就会非常高兴。
  他回家时,好像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生。“我正在过一种极为安乐的闲散日子。吸烟,看书,散步,同孩子们好戏,不过问一切政事。只有在我读《十字报》的时候,才知道一些政治消息。……我在享受这种诗情画意般的家居生活。我躺在草地上读着书,听着音乐,等候樱桃成熟。”他的行为极像一个都市人,满肚子都是劳心者的得意,哪像是在乡间过了十年的人!
  倘若他独自一人回家,只有在头三天才觉得快乐,而这份快乐是他有公事时所盼望的。他看见新种的小树长得茁壮,他很高兴。过了几天,因为乔安娜同父母住在一起,他就感觉很厌烦。因为女厨子很脏,必定要打发她走,乔安娜尽管反对却也无可奈何,许多衣服也只好送到别处去洗。“厨房脏得不得了,更何况她有神经病。”不久他就觉得一个人太孤单,太不舒服了。他觉得简直令他愁苦不堪。俾斯麦觉得苦并不是因为身体疲惫,而是因为身边没有夫人陪伴。所以在十月里,有三个星期他写了一大捆信给她,从前的那种腔调又出现在这些信中,他很害怕再次忍受孤独。
  “我沉闷得不得了,几乎无法忍受,我很想辞职回到赖安菲尔,与你常在一起……你一定要多给我写信,哪怕花一百元的邮票钱也在所不惜。我经常无端地着急怕你得病,我也很想见到孩子们,想念儿子和女儿,尤其想见你。……我无法平静下来。申豪森没有你,那算怎么回事?卧室无人,童车里空空的,在这个浓雾的秋天……好像你们都离我而去了。我常常想,你的第二封信会有不好的消息。……我在柏林,即使是孤单一个人,我也还可以过日子,因为整天忙忙碌碌,又有许多人可以说话。而在这里却不行,问得令人发疯。从前我一个人时还可忍受这种日子。”随后他寄给她一个包裹,并说了一遍里边都有些什么东西,“里面有一件红褂子,还有孩子们的袜子,都是些很好看的东西。……这就使我觉得你好像就在我身边,……我很高兴。我又想到我们俩相隔有二百多英里,有一半尚未通铁路。波美拉尼亚这个地方实在太大了……裁缝说那块料子只能做五条裤子,我猜那第六条才是我穿的,上帝保佑你,俾斯麦。”
  他已经享受过许多热烈而温柔的爱情,但这个让人猜度不定的人还是害怕欢乐不会长久。他越发看不起世人,越发眷恋自己的夫人与儿女们。在这几个星期里,他的妻子、儿女们是非常健康快乐的,但他还是不放心,惟恐他们得病,有时会着急得发狂,有时两三天没有收到信,他就很紧张,“我什么事也不能做,只是在火炉旁呆呆地坐着,看着红红的火焰,心里就如同吊桶般七上八下,想着一千种可能发生的事情,或是你们病了,抑或你们死了……”他又说道:“忽然间我才发觉烟已烧到手上……今天,我第一次觉得你与孩子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们充满了我的全部身心。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使我觉得好像无论对什么人,甚至我的母亲都极为冷淡,只有你除外。假使上帝惩罚我,使我失去了你,我想……我将依恋你的父母。”这个一贯利己的人是那样真挚、疯狂地想抱住自己至亲至爱的人。他甚至想到他们死了……
  他的新的信仰基督并没有帮他的忙,他信教不过三年,在他看来,上帝不过是一种法权,他向这个法权为他亲爱的妻子祈祷,保佑她的平安。当他告诉他的夫人说道:“到了晚上两点钟,常为你们祈祷,为拯救我的灵魂而祈祷。”我们觉得他这几句话很有点意思。他的家信中,没有一封不说他求上帝保佑他的妻子和儿女们。却几乎没有一封信表示他除了祈祷之外,还有别的证据表明他是一个信徒。“我在屋里祈祷,求上帝不要取回他所赐予的东西。”这是他的一个孩子得病时,他所说的,确实出于真诚的父爱。但是当俾斯麦听见一个自称信奉基督教的人贬斥执行布鲁姆死刑时,他生气地喊道:“你不对,你完全不对!若是有一个仇人在我手中,我是要毁了他的,这是我的责任。”
  他写了一封信祝贺他的岳母的生日,用的是虔诚的话语。他解释自己之所以不信教的理由:“我只要上帝帮我让我不发脾气,但是只有上帝的神恩才能将我的精神与肉体合二为一,使我善的一部分战胜恶的那一部分。除非有这种事发生,否则我是不会信教的。”
  他的傲性使他只能让步到这一点,对于他来说,这已是最大的让步啦。至于别的,他只是为了家庭欢乐。有一次他的夫人不高兴,他就哀求她说道:“你切勿怀疑我对你的爱,我爱你如同爱我自己……除非我有你,不然的话,我恐怕是不会让上帝喜欢我的。你是我生活的港湾,我在这里抛锚。若是这个港湾无力牵牢这条船,我只好求上帝怜悯我的灵魂。”在他看来,安心与信仰,结婚与祈祷,是纠缠成一片的。他期望在他的空间里,有一半是信仰,另一半是他激情的自由。
  他认为将虔诚的信仰用在女人身上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们知道他肯定不喜欢在教堂里集体歌唱。他写道:“我宁愿听好的教堂音乐,由此我可以得知如何为我所祈祷的人歌唱,穿白袍的牧师们,在香炉浓烟中低吟着祈祷文,这样很好。……布沙尔曾经有个男孩唱诗班,他们唱圣诗时不用钢琴伴奏,唱得不太合节拍,带着很俗气的柏林土腔。”
  但是有时也欲将信仰与追求个人自由二者结合起来,这时他往往处于两难地步,因为他要调好这二者的矛盾。他被传到马格德堡作一位陪审员,同一天,君主即请他一起去打猎。他很想去打猎,可他又答应过夫人到赖安菲尔探望她。他的内心在激烈地争论:“我正在通过筹码做出决定,我不晓得我做这种孩子气的事时,是否应该想到上帝。到底我的思想还是向着上帝,只是因为若是我不说谎就无法推辞君主的邀请。其实我最想去见你。但是我却不能以此为借口,(尽管这样的借口与别的借口是一样的),因为这不是一个经常出入宫的人的借口。倘若我说谎,要逗留在这里,这是该受到这样的惩罚。倘若我说实话,至少我能说,‘这是上帝之意。’君主一定会有话对我说的。……我现在把我思想说给你听,这些念头在我的心里回旋了两个小时。你看,有时我是一个有胆量奉行上帝戒条的人,将不久与你相见的想法抛开。现在我又在想,我是要到马格德堡去,同时却也很想打猎,这就如同狐狸渴了,想吃葡萄一个道理。现在我又害怕被人揭穿是个说过假话的人。”最终他还是违背了良心,答应陪君主同去打猎。同时在心中保留着不去的想法。他写道:“也许到了星期四,我的堤坝总管公事还未办完,这样就不用陪他去打猎了。”
  他虽然要尝试着跳过自己的影子,然而无论怎样决定,他最终还是后悔。他不仅仅是胸存大志,在他心里还潜伏着许多他少年时代就怀有的藐视,他是很容易就清醒过来。倘若无论什么事情出了麻烦,他就说:“老早就想抛弃这种政治生活,同你们在申豪森过安闲的日子。我常常追忆我父亲生前的一些行为,他在尼朴甫时,想捉住一只狐狸,于是就会很严肃地要人与猎狗们隐藏起来,专心致志地等着狐狸出洞,实际上,我们都很清楚,那个地方并无狐狸。”
  俾斯麦虽然不能摆脱这样的失望,但他还是不肯放弃他的政治生活,这就如同上文所说的猎取狐狸是一个道理。他求得的惟一补偿就是希望能与夫人在一起。这使他的激情有了发泄之处,而且总是那么富有诗意:“我们并坐在天鹅池畔的茶园凳上,从前我与你到这里的时候,天鹅尚未出世,现在羽毛都长成灰色的了,肥肥的,在污秽的鸭群中游来游去。……枫树叶子已经变成深红色的,园中的小径落满了黄树叶,走起路来哗哗作响……我们在这里散步,使我追忆尼朴甫的日子,为了打竹鸡我布下了一个又一个陷断。我又追忆,以前在树木青绿的时候,我们俩都在哪里。”他的这种心情真正表达了自己热爱大自然的心情。他写信给妻子,说卖了木料,忽然他说了两句令我们极为诧异的话:“我暂时留着我们的小树林不砍了,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砍了。‘有时他外出打猎,发现猎物时,却不忍心扳机开枪,他说:”因为我所看见的都是母与子。“
  他是一个情绪起伏很大的人,这一点是无须置疑的。他成年的生活屡屡与他少年时代相连结,这就是流过俾斯麦心脏的‘海湾热潮’,这是有一次他偶然探望他最早人的那所学校(他在十几岁时就已经离开了这所学校)。当他惯有的怀疑主义被一种桑和地懊恼所替代时发现的。“这个花园从前就是我的世界,现在看来它有多么的小,我从前在这块地方常常跑得喘不过气来,我不能想像还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在这个花园里。我的小花园还种着蔬菜……我在这里架过许多坍了的空中楼阁……我当时多么渴望到社会上来做事,那时候,整个世界在我眼中是五光十色的,有森林,有城市,还有等待我去经历的风风雨雨……当我站在花园里的时候,思绪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假若不是那个俗子汉斯喊我,我想我会流泪的。…哦知道这座花园不过是威廉大街里的一个小小的点,木篱笆之外并没有什么引人注意之处……尼朴甫的多恩堡不过十六英亩,我们要与格拉赫军长办理一些公务。”
  十四、外交官
  有关德意志统一的文件、提议如今被锁在法兰克福联邦议会的铁柜里,由梅特混保管。虽然这样说,自从解放之战以来,所有的德意志爱国者用以激励自己的烈火,仍在不声不响地燃烧,这些革命的火种隐藏在一些很小的邦中,并不敢四处煽动。到处都有随时扑灭这些火种的蒸气,这些蒸气是“维也纳政府制度的铅制室里释放出来的”。革命的中心第二次从巴黎转移到德意志。欧洲看见在德意志人之中,居然有政治的激情发露,不禁大为诧异。不仅仅是创造自由,而且还要创造德意志的统一,就在这个时候,否则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从贵族阶级或从奴隶制度中争得自由,争得统一,这本来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王公们、军阀们、全数执掌政权的人们都是反对自由的。说到德意志的统一,却有一个民族的障碍,在新德意志化的普鲁士与有四分之三不是日耳曼的奥地利之间的反对,就是这个大障碍。所以1848年的大举动,虽然有许多思想作支撑,虽然有着境内的帮助,然而不久却夭折在诸联邦所制订的《宪法》中,《宪法》中制订了虚假的自由,随着君主派与民主派的争吵,随着大德意志派与小德意志派之间的争吵,民主最终消亡。
  法兰克福国民会议的许多活动,这个会议的德意志民权书,我们的国民议院第一次所定的法律,这个议会体制的许多股俄与抽象的观念,如今都残余无几,只剩下一幅羊皮纸所写的断简残篇,却令人不知如何执行。这一切一开始就受了那些仇视奥地利与普鲁士的人们的怠工之苦,后来试图推进德意志的统一又毫无结果。受奥地利青睐的古老联邦议院又设立起来,1850年夏天,议院发出了开会的正式请帖。
  普鲁士的情况是怎么样呢?腓特烈威廉四世不肯做世袭的皇帝,很羞怯地埋头于浪漫主义里头。他的德意志领袖的权利,都集中在所谓的联邦会里,就是北德意志的小邦与中等诸邦的靠不住的联合。耶尔福议院受到奥地利与俄罗斯的恐吓后就宣布解散了,不肯派人到法兰克福的联邦议院,这就等于挑战。
  但是奥地利的新执政者施瓦岑堡王爵不肯容忍这种骑墙行为。黑森选侯,因为他觉得他在小邦里所办的事都要受宪法约束,这使他觉得很难堪,于是就介绍维也纳式的政府体制。黑森就因此而发生民情不服的状况。施瓦岑堡王爵借助手段,联邦议院主力担保给他选候,对他加以保护。经过革命不久,就有这样的挑战,我们能否想像比这更加无礼的办法吗?普鲁士原是联邦的领袖(黑森就是联邦之一),自然会抗议。战争是难以避免的,普鲁士原是自由的保护人!普鲁士在很短的时间里几乎变为全德意志所爱戴的。拉多维茨是一位军长,也是一位在柏林的大臣——他不是消撒,只是一个人——却敢冒全部的危险。奥地利与巴伐利亚在与普鲁士军队火力范围内,严阵以待。两大劲敌相较量的时候好像已经到了,二者决一雌雄,决定由谁来当德意志的领袖,将古老的日耳曼联邦制扫人垃圾筒里。这是1850年11月间发生的事。
  俾斯麦原是民团一位军官,现在被传归队,与此同时他又被请去尽议员的职责。在他赶往柏林的路上,有一个过去的乡下地方官赶到马车旁同他说话。这个人曾经在解放之战中打过仗,他问俾斯麦:“法兰西军队在哪里?”俾斯麦对他说,这次的仇敌并不是法兰西人,而是奥地利人。这位老军人大失所望。俾斯麦一到柏林,就先去拜访陆军大臣。在拜访中,他才得知普鲁士军队布防太松散了,一旦有战争爆发,柏林势必要投降。所以他就答应在议院未召开议会之前,尽力宣传和平见解,因为过激的演说很可能要煽动起大火,普鲁士必要用缓兵之计。俾斯麦得到陆军大臣的允许,暂缓服役。
  威廉亲王是极为主战的,他很是称赞拉多维茨,因为他在这个当日辞职。有人猜测他甚至将佩刀解下来,摔在国王脚下,嘴里还说着一句粗话:“一个顾体面的人是不会再在陛下手下办事啦。”毛奇是总参谋,也以为普鲁士有四十万人准备打仗。“世界上顶不好的政府,也不愿毁了他的民族。无论怎样,普鲁士将来总是德意志的领袖。邑…然而,世界上没有比德意志更加可怜的民族啦!”拉多维茨在他辞职之后,临终之前写了一篇名为们叨0 年的眼见》的文章,里面有两句话说道:“我看见一个已经复苏的德意志,以普鲁士作领袖。法兰西失去了阿尔萨斯,缩回它的自然疆界,变得再无侵略之心。”这人虽然预知俾斯麦政策的结果,却仍然说俾斯麦是“普鲁士的凶神”。
  俾斯麦为何主和?是他认为普鲁士的兵力不够强大吗?也许他对于这件事如同保守派大臣们一样,之所以迟疑的理由,还是自由党的势力。也许他与大臣们一样,国王也是这样,宁愿与奥地利及反动派一致,也不愿意承受革命观念的统一。至于俾斯麦,他不断地吩咐又不断地取消预备马匹、皮靴以便从军,这就表明他内心也是犹豫不决的。他对他的夫人说,决定七千万人命运的,并非别的,只是阴谋。假使是保存和平的局面,也许他就要尽他的一部分的力。“这个时候打仗,简直是毫无道理的,打仗的结果,还不过是我们的政府向左多走十几里罢了。”
  他忽然成了演说派的一员,这是他期望在下个星期演讲的内容,他说无谓地将几十万人卷入这场战争是一种罪恶。他忘记了自己是在对谁说话(因为在平常的时候,他写信是写得最自然的),他说道:“普鲁士到了这种地步,我们若是要征服,就是为这班人而征服。我们得了民主党的帮助而去征服,民主党就会把伤痕露给国家看,他们是要报酬的。我一想到有什么事要波及到我的傲性。我的欢乐、我的祖国;一想到忠诚的普鲁士人怎样喝了烈酒,为普鲁士的体面而喝醉了,我禁不住就想流泪!”俾斯麦是一位善于写简单明了的信的,从来不会写这样的信给别人,尤其是给不熟悉的人。写信给他的夫人则更未曾有过。原来他是为演说拟草稿!过了几天,时局又危急起来,战争好像是免不了的,他吩咐准备好马匹与器械,用一种听到战争就由衷地高兴的派头,结束了他的信,在他给夫人的信中,第一次自称“你的永远”。有一次他写信给她说道:“不久之前,我原本打算去打仗分分心。”
  “我们若是要征服,就是为这班人而征服。”这就是好夸口的俾斯麦反对战争的理由。这一战要以普鲁士为首领,反对奥地利,达到统一德意志的目的。过了几天,决定议和,这是被俄罗斯所逼迫。其实理由是:(有如俾斯麦晚年所解释的)沙皇喜欢奥地利的少年皇帝超过喜欢普鲁士。“新执政的曼陀菲尔来到奥尔米茨,告诉施瓦岑堡说,普鲁士不再称霸啦。普鲁士关闭两年的联邦议院将重新设立,奥地利将在法兰克福充当首领。
  整个普鲁士,这一次可以说全部普鲁士人都为之激动。各地都要求革去曼陀菲尔的职务,要求宣战。我们自然盼望俾斯麦的顾存国家体面的热心受到煽动。他常常是反对奥地利,忠于普鲁士的。现在经过一番倒退之后,他管不住自己痛恨对手的心情,这简直要毁灭了他!俾斯麦是一个善于怀恨的人,他只能与那些被征服的人调解,绝不能与征服者妥协。
  不久他就知道一件琐事,很挫伤他的傲气。奥地利的王爵住在奥尔米茨旅馆的二层楼里,还有一大帮的随同人员,普鲁士的代表却住在楼下,并且只带两个随从,必定会让别人看作下等人。俾斯麦很注意施瓦岑堡的计划,——施瓦岑堡会对他的朋友们供认他的计划,奥地利的目的在于先屈从普鲁士,随后将其毁灭。
  但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奋斗家俾斯麦动手啦!为什么动手?他发表了一通普通的演说辞,在议会面前,他保护政府,保护奥尔米茨!这是他当议员时所发表的最后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演说。
  “今日大国为什么要打仗,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利己主义,而不是浪漫主义,这是与小国所不同的。……当大臣的原本可以很容易地鼓吹战争,一面却围坐在家中的火炉旁取暖。一个大臣也可以很容易地在这里大吹大擂,一面却叫手持钢枪的军人在雪地中流血,来决定是否可以打胜仗赢得美名……一个执政者毫无理由的就要宣战,是祸国殃民的行为,战争的理由应当是在战后还能站得住脚的,这样的理由才是有力量的。战争结束后,你们将会以另外的眼光看待发生过的这一切。你们要有胆量面对那些在沉思自己的田产为什么一夜之间化为灰烬的农民,面对那些受了伤残废的人,面对那些儿子已阵亡的父亲们,你对他们说,‘你们虽是极为痛苦,但是要与我们同乐,因为统一的宪法已经得救啦’。”
  他说完这些挖苦的话之后,转向左边说:“人民们要说这下普鲁士是很体面啦,最奇怪地是自由党特别喜欢说。但是你们却不能将普鲁士的陆军变作议院的陆军,3 月19日陆军……已经被认作被征服之列。普鲁士的陆军永远是君主的陆军,以服从君主为天职。我们感谢上帝,普鲁士陆军不必证明他的勇气……普鲁士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洁身自好,不与民主政治作无谓的联盟,我看普鲁士的体面就在于此。”他接着替奥地利说话,他说道:“奥地利是德意志种族的一个强国,幸亏统辖异族,从前却是德意志各邦军队所征服的对象……我认为奥地利是一个古老的德国的代表与继承者,常常很风光地利用德意志的利剑。”
  这是俾斯麦三十五岁时所说的话,最后他说了一句诅咒的话,反对那些仅仅为统一宪法而流血的人们,因为想统一而撇开奥地利的人们——十六年后,他却因为这样的联合而流血。俾斯麦就是这样为普鲁士辩护。然而我们却无法证明这番演说是一种外交手段,将好战与反对奥地利的计划隐藏在背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君主的全部参政大臣们都是反对打仗的,附和奥地利。他们的理由是奥地利的维也纳是反动的巢穴。俾斯麦要同他们并肩前进,只要他需要他们作为自己前进的利器,他就不能不这样做。现在时机到了,只要他用一大篇演说帮助政府与君主,他就会稳获这两方的支持与帮助。这时候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赢得一部分权力。得到权力之后,他就可以行使这种权力,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扶持国家。俾斯麦所有传统的贵族公子的精神和门肯氏所介绍的新思想共同发展的结果使他变作袒护奥尔米茨的人。
  他的算盘打得不错,他这番大演说的效果是替自己闯开了一条当外交官的道路。他在国家蒙受耻辱时,却毅然胆敢袒护这样的耻辱,必定适合于在联邦议院代表这个国家,因为在那里,他还是需要同奥地利合作的。他早已在两年前就订好了计划,那时他说道:“只有将事情变得极糟,那样才有扭转的可能,从现在开始在两三年的时间里,像克莱斯特和我这样的人,在官场上将会找到我们的位置。”现在时机到了,在他演说后四个星期,政府就派他当安哈特的大使。他写信给夫人说道:“我并没有四处走动,只是听天由命。这份差使是很好的。公爵是个无能之辈,驻使就是公爵。在那里以一个独立的公爵的身份统治诸事是很舒服的……”
  他从前从未写过“统治”两个字。他现在好像是用粗大铁锤用力一击,声音震动了那里的森林。因为安哈特计划没有成功,他对于第二步有点犹豫,心里踌躇是辞退他申豪森的车夫好,还是留着好。随后他又以地主的资格没想,又语含讥讽地说:“我看出卖家产是一种鲁莽的举动,我之所以想出卖,却有种种的理由,在上帝面前是说不过去的。”
  他历数他的同党朋友们所取得的地位,提议辞了堤坝总管不干。宣布他“只愿在申豪森,或尼朴甫或赖安菲尔当地方行政长官。……假设我们一定住在申豪森,我该再雇一个车夫。但我若是奉命到别处办事,用惯了某人就不想换别人。”
  他说“办事”二字,我们好像听见一个人刚刚丢掉了自己的职位,现在急于要找饭吃的意思。其实他仍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地主,他是绝对不会在众人之下做事的,他常常竭力避免服从任何人。现在他完全陷人政治的漩涡之中,他不再考虑自己过私人的日常生活。他在申豪森时,是一日也离不开夫人,他虽然要在那里工作,但因为夫人不在那里,所以他就极不情愿到那里去。他不能离开柏林,尤其是不能离开宫廷,他说他对柏林和宫廷永远都不会厌倦的。他有好几年没跳舞啦,现在他又跳了起来,乔安娜一个人在赖安菲尔,心中自然吃醋。但是不久俾斯麦就很好地安慰了她。他告诉她,跳过舞后,君主对他说:“最后这半个小时,王后一直向你暗送秋波,你却毫不理会。”有一次俾斯麦写信给乔安娜,描述自殿的仙境,那里有一千个女人和穿制服的男士们。“坐在走廊的白榻上,四周是棕桐树和喷泉,听着优雅的音乐,看着下面旋转的男男女女——真是身处仙境,让人若有所思。”
  其实有许多不太如意的事情,对他纠缠不放。只不过他暂且将这些置之脑后,不予理会,变作一个出入宫廷的宠臣。他写信回家向夫人卖弄自己出入宫廷的手段:有一次从俄国来的一个使馆武官将俄国皇帝和皇后恭维他的话传达给他听,他又转述给他的夫人听,随后又加上自己的批语,说道:“说来确实是好听,但我只愿我们两个人在这房子里静静地坐着,位置最好在尼朴甫,因为我觉得这样会更舒服些,好过帝王的恩赐。”他是在勃兰登堡君主的庄园里写这封信的,写的就是这个地方的情景,其实并没有什么事阻挡他们夫妇两人在尼朴甫过舒适的日子。但是宫廷的生活也是不可轻视的。假若俾斯麦能把君主的宫殿拖回家去,一边从事政治,一边与乔安娜过着闲适的日子,那该是多么美好的梦想。他最不愿意摆脱的就是终日不停地忙碌,他写信回家却很不满意地说终日不停地忙碌,很让人心烦。这就是他的特点。“我把我的生活描绘给你看:星期六,从上午十点钟起到下午五点钟止,忙碌不休。庆祝宗教节、七点钟召开商务局长会议、阅览公文、随后去拜见曼陀菲尔,然后吃茶点,讨论一些问题直至深夜。回家后再写两封信,到午夜两点钟才人睡。星期日是这样度过的,六点钟起床,七点钟至九点钟,磋商在安哈特一一博恩堡驻使二事,听布沙尔讲经听到十一点,与内阁大臣议事直至中午,外出拜访到下午三点,六点与戈尔茨约会,商讨普鲁士亲王委托我办的一件事,然后在书桌上写这封信到九点,随后去见斯图堡,在午夜一点钟才上床休息。”
  1851年春天,格拉赫军长居然劝好了君主派俾斯麦前往法兰克福。格拉赫说这件事之所以成功,完全是他一手出力的结果,所以我们可以推测出他事前肯定与他的朋友们详细商量过,尤其是他的计划要通过俾斯麦在联邦议院中方能实行——他将俾斯麦看作是自己在政治上的弟子。俾斯麦极为渴望得到这个差事,他为此想了好几个月(他也是很努力地去争取这个差事),这个差使是极为重要的。在普鲁士想做官却是极不容易,倘若只是一个人,哪怕你有再大的能力,若要爬到上层去,还需要许多秘密的关节。有人若提议升他的官,光提议就要好几次,还要在宫廷内活动,在内阁活动。
  现在他写信给他的夫人,说着地道的外交官的话,这个职务是费了许多力气才得到的,他认为是出于偶然。他之所以得到这个差事,就如同从前的一则“捕鸟者亨利”的故事。说的是,有一天,亨利外出捕鸟,忽然有人请他做皇帝。挥斯麦对于得到这个职务就是带有这种感觉的。他探望夫人后,刚刚回到柏林就给夫人写信,说道:“这里没有人不在谈论法兰克福这个差事,今天报上已经登出这件事了,我却什么也不知道。”第二天又写道:“他们派给我的是一件外交差事。……我想将这个差事长久地保持下去,以便也将你安顿在那里。……也许我对这件事抱有很大的期望,所以也许这件事会失败的。……凡是不能使我享受家庭之乐的差事,我不久就会摆脱开的。”他又说:“假使我甘愿受这种束缚,那就意味着我要失去许多人生的快乐,失去了和你与孩子们第一次过冬和过安闲日子的希望。上帝将会决定使我们的灵魂得到快乐的事。……我尚未对外声明我的想法,也不想在哪一方面活动活动。”又过一天,他说道:“我的可怜的小宝贝,我们要去法兰克福啦,还没有具体的职务,只有一份薪水。”
  俾斯麦解说这一件事,说这是上帝对他命运的一种安排,我们要用“格拉赫”代替“上帝”两个字。他所说的关于房子和家庭,尤其是他所说的“束缚”两字,却是极为真实。他想这必须先要在法兰克福站稳脚跟,因为他既想舒服地过日子,又不想放弃政治。又过了一天,曼陀菲尔问俾斯麦,想不想担当这个职位?他只是简单地回答:“愿意。”他一得到这个差事,他那久已暗藏的傲气全部发泄出来,他去见君主。
  “你一向并无外交阅历,却担任这个外交责任,这表明你是一个胆大的人。”
  “陛下将这样重大的事托付给我,应该是陛下的胆子大。倘若我不称职,就请陛下毫不客气地免去我。我自己不能说凭我的才力能不能称这个职,要等我试了以后才敢说。陛下有胆量任用我,我就有胆量执行。”
  “好呀,我们试试看吧。”
  这次君臣的谈话着重谈如何为国家尽力,但是十三年前,他辞职的时候,只告诉了省长的门卫,说他一走就不再来啦。今天他写信给她的夫人说:“你曾经说过不满意的话,说长官们不肯委派给我官职。今日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忽然得了这个差事。从现在看来,这是我们外交差事中最重要的一个职位。”
  他虽然在这封信里流露出他的夫人要他做官的事情,又因为他得不到官做,他的夫人很难过,他却很安详地说:“我并未求这个差事,这是上帝的意思,我只好奉行。我不能做别的……辞去就意味着你无胆量,我诚心诚意地祈祷有一位慈祥的上帝来处理这些事情,不危及我们的幸福,不伤害我们的灵魂。”又过几天,他却改变了这些见解,吩咐要缝制一些丝绸衣服,置手枪,他认为如果没有这两种东西,是不叫一个外交家的。他还告诉她,他不过只做几个月的属员,随后就做大使。
  现在乔安娜却开始说不满意的话啦:“你为什么不高兴?”他答道:“在国外诚然是很适意的,但我一想起你和孩子们在乡下,而且隔得很远,我就心怀怜爱,一想起来几乎就要落泪。……你一定要习惯这一点,明年冬天你就要到这个大世界来。如果你不来,我怎么会感到温暖呀?将来有几年,我将不时地请短假回家。……我是上帝的兵,他打发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凡是上帝让做的事都得做好。让我们怀着这样的想法激励自己吧。……我害了想家的病,想你们,想翠绿的春天,想乡下的生活。我的心很沉闷。今天我去见格拉赫军长,用条约和君主的情形来教训我,我却从窗口看底下的花园,园里的野栗树开花了,在风中摇荡,我只想同你一起看,我看得十分人神,并未听见格拉赫说的什么。你的信是昨天到的,我觉得很不快乐,心里以为你病了,躺在床上流泪。……我在法兰克福,最初的薪金是三千元。我要变作一位参政——我最瞧不起的就是参政,现在我却要当参政了。这是上帝惩罚我。……我只想抱你一分钟,告诉你我是多么地爱你,若我有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会十分难过的。……我忽然得到这样体面的差事,心里却是很痛的,…我比以往都爱你!”
  在他心中,来来去去的就是这些相互冲突的思想。上帝与爱人使他无从选择。他不能坦白地承认他的诸多用意,其实这许多用意都是很合理的,各方面都说得过去。俾斯麦到底害怕什么呢?他不怕权力,也不怕奋斗,也许他看见这官道的阶梯而觉得可怕,这是他少年时就望而生畏的。他虽然并未爬到最顶层,他也是害怕,怕他的长官,怕受强迫,怕作报告,怕长官将他指挥来,指挥去。他的傲骨怕是要被折服。所以他忽然很想回去过田园般的生活,这是他多年所不享的清福。所以他想将乔安娜搂在怀中以求欢乐。但是格拉赫站在他的身旁,正在教训他。还未说完便催俾斯麦动身。这位新任的外交家写信给他的夫人,信尾还附了几句话,可以看出他那奇异的悲喜交加的感情:“你以后写信要写明寄交莱茵河边法兰克福,钦派普鲁士大使馆参赞俾斯麦收。”
  一、大使生活
  “我觉得这里面让人厌倦得很,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奥地利人接连不断地搞些阴谋,但是我们在面子上还不得不作相处友好的样子,……各小邦的代表,大致看来,都是一群老派的外交家。即使他们只是同你借个火,他们也要拿出外交家的态度。当他们向别人索要厕所的钥匙时,他们也要带着特有的礼貌,选择好讲话的字眼,摆出友好的态度,然后才向你索取钥匙。……倘若我在这里能够不受他人控制,我就要斩除野草,不然我就打道回府。……我在这里觉得有些埋没自己,自由也被无谓地剥夺。我盼望不久这一切将会有所改变。……况且我还不知道我们的德意志政策能否实行,如果能够实行,那么将要实行到什么程度,除非我重权在握。……据我看来,在普鲁士外交界里头,极少能使一个成年人的奢望达到满足,他能够办的事也寥寥无几。除非他是个君主,副军长,或是一位外交大臣。”
  所以当俾斯麦初人外交界的时候,他的心清处于不耐烦和厌倦之间,挖苦与讽刺之间,他所渴望的东西,也只不过才到手几个礼拜,如今他所处的这个地位,这个地位可以影响整个普鲁士——他已说过,他所做的事不值得一个成年人去做。他认为他的同事们是极其可笑的,他想解除自己身上所承受的种种束缚。假若有人告诉他,不到1862年,大权是不会落到他手里的,假若有人问他是否愿意再等十一年,他定会立即辞职,然后躲在申豪森的家里安闲度日。他一定不喜欢当副军长,却喜欢做君主。如果能这样的话,德意志问题他转瞬间就会解决掉。
  现在使他伤神的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一个顶头上司,他要听这个顶头上司的调度,而且这个上司上面还有一个上司。他到法兰克福的第一天,写信给乔安娜说道:“我必定要习惯做名枯燥无味的办事人,按着钟点做事,什么时间办什么事,而且一办就是好几个小时,就这样死心塌地地工作到老。那些游戏与跳舞的事都与我无关了,上帝把我安排在这个位置上,我就必须作一个认真办事的人。”他对他的夫人说着这种郑重的话语。其实她与他一样,并不相信他会变作一个认真办事的人,也不相信他会变作一个枯燥无味的人。他还是以前的他,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人。他的性格是永不安静,无论他办成功什么事,事过不久他就看不起这样的成功。凡是浮士德那样以长久的努力而办成的事,由于他那永远不能满意的精神,又让这件事败坏于魔鬼之手。
  他写信给格拉赫:“去年春天,若是派我在德意志作一个最无关紧要的代办,当一个学徒的话,我想我会更加高兴的。”其实,据他看来,无论什么差事,都要比在最后的第三年里整日听着那些他所耻笑的代表们乱说着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要强得多。对于他第一次打交道的这些外交官们,他觉得:“比下议院的代表们更可笑,而且他们更加盲目自大。……现在我深知在一两年或五年之间,他们将办成些什么事?只要他们一整天不要胡闹乖乖地呆着,我自己在二十四小时就可以办成。”他才称赞柏林的气象好,谁知在法兰克福呆了几年后,回到柏林,他又开始生气:“议院的诸多争辩毫无道理,有各式各样的无理取闹的事令人气愤。其实我很想在联邦的议事堂里作一番长长的有礼地辩驳。”
  俾斯麦的心清就是这样变来变去。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对事物观察明晰,善于推理,使他能够很快地解决诸多问题,甚至能超过一个议会解决问题的速度。而且由于他性情的变幻莫测,又使他一旦办成一件事,立刻就转而瞧不起这件事。俾斯麦若是成了一个征服世界的人,他也就会因之而愁苦至死的。
  他所担心的就是谜特烈威廉承受不了奥地利的压力,最后终会取消派遣大使。仇敌们见了这种状况,该会多么高兴!他写信给格拉赫说:“我并非像你的兄弟所想的那么有野心。……假使是由于党派的原因给我的这个职务,若是辞退了,别人就会以为有势力的人认定我不称职。……我现在很想得到这个差事,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他就是这样两面进攻,游说格拉赫兄弟两人,他想这兄弟二人肯定会把他说过的话转述给君主。但在他心里,他对于自己的将来还是很有信心,因为他写信给夫人说道:“薪水已经有三千元,再加上我们自己的进项,我们能够在这里生活,但是还需要节省。所以倘若到了夏天,我还未当上联邦议会的大使,那我就会让他们给我加薪,若是办不到,我就不于啦。”
  他的朋友们却劝拿不定主意的君主俾斯麦今年不过三十六岁,向来未曾为国家出过什么力,现在一切例案都已推翻,居然当了大使。因为他原是君主麾下的一名侠士,还因为他是君主的几位最重要的侠士的一个朋友。
  傅斯麦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置办家具。这些都是他自己一手操办,因为他的夫人尚欠阅历,又不在他身边。现在为了使自己过得舒服一些,身边就需添置一些东西,这与他少年和晚年时一样。他的大使的薪俸从二万一千元起,他手头上从未拿过这么多钱,所以他一开始就置办了好多东西,但仍是很节俭的。他写信给哥哥说道:“一年前,或是六个月前,谁能想到我会花五千金币(每个合二先令)租一间房子。我还雇了一个法国厨师,以预备君主生日的请客……我已经花了一万至一万两千元购置家具,如今尚未置办齐全。花钱最多的是金银、铜、玻璃、瓷等器皿。地毯与木器却花钱不很多。因为这里吃饭是每一个盘用一个叉,请三十位客至少要用一百副餐具。……我要开一个三百人跳舞的舞会。……仆人们忙着准备东西,无用的花费实在太大……更不必说那十二个仆人的工钱,这些仆人一半男仆,一半女仆,我宁愿管理三十个乡下仆人。”
  在这个讲究钻营的社会里,我们可以猜测没有任何人开始做一件大事会像俾斯麦这样从容。他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却也会细致地讨论用多少副餐具,或告诉他哥哥说他的老马夫穿起新式衣服来,好像一位伯爵——他对他哥哥说起这些琐事,从另一方面表示俾斯麦的祖先们是成长于不甚宽裕的家庭。遥远的波美拉尼亚女孩子们会称他是个“世界伟人”,然而他却不过是二等乡绅,只是在忽然间受命当国家代表。俾斯麦自始至终都摆脱不了他那乡绅的本色,如少年时大手大脚地花钱,后来才开始知道节俭,一心想增加田产,努力清还田产所担负的债务,然后添置新产,添置森林与村庄,为子孙谋利。有时他觉得这样做很让人讨厌,但是从基本上说,这样做却养成了他以后的性格。由于经营着这许多产业,使得他成为一个小心翼翼的经济家,并且使他由家长制作风演变成国父的作风。
  他的阶级骄傲,也是忽然间变作进入上流社会的贵族公子的派头,因为这样的骄傲大于一位图恩伯爵的骄傲,这个伯爵认为请法兰克福的商人吃饭就是失了身份,俾斯麦报告给他的长官,外交总长曼陀菲尔,说道:“我同那些卖给我家具的商人的太太们跳舞,这些人极有礼貌,几乎使我暂时忘记他们丈夫是那么狡猾的商人。坐在我对面的那位女士,就是卖给我雪茄烟的商人的太太,坐在我身边的女士,正在同一位先生跳舞,那位先生是前天卖给我太太窗帷的商人。”俾斯麦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不同阶级宣战,国内政策也是如此,这种行为很符合他的个性。
  惟有他的哥哥明了这一切,但是却不明白俾斯麦的别的事情,他的哥哥“就是一个老实地主的俾斯麦。”他兄弟二人虽有言在先,两人的钱财要分得清清楚楚,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做外交家的俾斯麦托他哥哥经营什么事情,他们却彼此不断地互相传递经济方面的情况。他现在属于本地的政事局,却向局里诉说申豪森现在的主人要求填补款子、河堤等等。“我现在从申豪森收到欠租,我有许多还债的计划,我似乎变成了一个极为贪财的资本家。”当他们夫妇不断地被一些王公贵族们宴请时,他却在心里算计,“赴宴时须随身带着行李与仆人,坐马车需要花钱,喝酒也需要花钱,这样算来,我们所花的钱,也足够我们在家请几位客的。”接着他又算计,以自己所处的地位需要请多少次客。“请这许多次客,要花许多钱,我得小心打算,从前对于钱财却没有像现在这般小心。我们现在花费很节省,赔补去年冬天的费用,到七月初一,我的财政状况又可以好起来。”有这样一笔一千元的款子,从前是可以记公账的,现在却要他自己掏腰包,他当然很不高兴。其后他对于社会上的诸多应酬,他也不再肯花钱。不仅在他早几年的信中,连后来六年的信,都提到这种宴会。“说到这些宴会,最令人讨厌的就是那些切碎了的肉!倘若我一个人将剩肉都吃了,会弄坏脾胃的,倘若我宴请的老少们都帮我吃掉,我喝了太多的酒,也会伤害我的脾胃的。”
  基本上讲,他觉得外交官的生活是单调无味的。他写信给他的岳母:“我从早上吃茶点时起到中午,这段时间接见大使、听属员们报告公事……随后再到议会,闭会最早也要在一点钟,迟则在四点钟。闭会后等到五点钟,有时我要出去骑马,有时要阅览公文。……我们吃大餐时多数时候有一两位随员相陪,餐后(往往我还未吃完,就有人请我出去)是一天中最舒适的时光。我躺在大虎皮交椅上吸烟,乔安娜同儿女们围着我,我翻着二十张报纸。到了晚上九点或九点半左右就有人来报告,说马车准备好了。我满肚子的不快,关于社会上所说的快乐,我有一种很痛恨的感觉,我们必须装扮好自己,以便在欧洲的上等社会中演戏。乔安娜在宴会上同老年妇女们闲聊,我同她们的女儿们跳舞,要不就同她们的父亲们谈一些严肃的话题,将近半夜时,甚至更晚,我们才回家。回家后我躺在床上看书,直看到我睡着。等到乔安娜喊我起来,问我究竟是起床还是再睡。”
  “使馆里有一种随意的舒适感,其实就是乱,因为太多的礼节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我的一个老朋友美国人莫特利来法兰克福探望我,说道,‘有好几处大房子,人们在里边可以随随便便’,这就是其中之一。……私宅都在后面,向着花园。人们在这里都是很亲密的,老的少的,祖父母们领着孩子们,旁边还跟着一条小狗。他们在这里吃、喝、吸烟、弹钢琴。在这个大宅子里面,啤酒、饮料、香擦等应有尽有。人人都收藏着极好的哈瓦那雪茄,想吸就吸。”当俾斯麦能够穿他的那件带花的睡衣,并穿到很晚,有时穿到中午,他为此会非常高兴。当他要出门的时候,却不得不脱下这件花衣,打扮整齐。“与其买十件浆过的内衣,不如买五件更好一些的。你只花两元钱是买不着好内衣的。”
  这样的生活,使他觉得活得很年轻,在他的朋友柏克给他画的一幅油画中,俾斯麦就显得很年轻。现在他剃了胡子,却失去了许多苍老的感觉。在他未当大使之前,他确实显得有些苍老,后来渐渐地恢复了年轻。他剃去了胡子,是为了做外交家考虑的,他虽然对夫人说,他之所以剃去了胡子,是为了听从她的要求,实际上,他是听了涅塞洛德的一句示意的话,才决定将胡子剃去的。因为他正要觐见沙皇,有人猜测尼古拉不喜欢胡子。他不习惯那种坐着不动的生活,这样他会觉得难过。他说了不满意的话:“那些永无休止的宴会,使我讨厌到疯狂,这对我简直就是一种糟蹋。因为人们要吃许多杂七乱八的东西,以便敷衍到终席。我的肝可要毁了——这些不良后果就先别提了。”但是当他的医生告诉他要他早上五点钟起床,披上一块湿布时,他就说:“假使能够找着一个死的更自然的办法,我宁愿死得更自然一些。”
  他身体很重,只能靠骑马、打猎才能把体重减轻些。倘若有公事使他不能出猎,他常常会发怒。“到底还是打猎才是最好的消遣方式。在森林的深处,那里既无人,又无电线,只有在这种地方,我才会感觉格外的舒服。我想过乡下日子,想出了思乡病。……我已日渐衰老,我想享受这闲适的生活。”他求他哥哥给他一匹马,“要能载得动我,还要好看一些的。我不管马的脾气有多大,只要它有这样的体力。”我们看什么样的马,就知道他十年间的变化。从前他看马匹与女人,是越野越好;现在他不要驯服什么人。只有当他在丹麦海口外,在狂风大作时在船上过一夜的时候,只有在匈牙利听见他的朋友们在森林里同强盗格斗时,在露天宿营的时候他有时还会火气很猛地发牢骚说:“人们在令人讨厌的法兰克福,是得不到这样的阅历的。”
  其实他的新事业使他老得很快。在他当大使的时候,从三十七岁到四十八岁,俾斯麦的精力也日渐衰落,然而他却更难以让人对付。他变得更加敏感,看见时光转瞬即逝。他虽然在十年间很不满意普鲁士所作的事,然而却不能改变什么,他的精力也在不断的报告与公文中消磨。两年之后,他写道。“我绝对不能相信,自己会习惯了例行公事,如今我在这里已习惯了这些。……我天生不愿写东西,又是天生的懒,我极为惊异我竟能如此节制这两件事。”我们要想起从前的神斯麦是什么样,就会知道他现在是受了怎样的约束。有一次他外出旅行了两个星期没得到报纸看,就后悔自己少年时虚度了光阴。他在法兰克福三年后,他又说不满意的话,“因为没有事做。”
  他说的事自然是政治上的事,并非日常公事,这些是他的属员们去办的。在联邦议院,当议员们发表一些繁冗的演说时,他就写家信逍遥。但是有一次,有一个少年犯了政治罪,他得知要拘捕他,他就一大早爬了三层楼去见这个年轻人,说道:“你赶快跑到国外去!”少年迟疑不决,俾斯麦又说道:“你好像不知道我是谁。也许你没钱,我给你点儿钱,你赶快跑到国外去,不然的话,人家就会说巡警办事可是比外交家麻利。”又一次在俄国都会,有一个逃犯是使馆认识的,俾斯麦替他预备衣服改变装束,从后门把他放走一一俾斯麦随后反责备警察让坏人逃走!这样不合法的事是少有的,但是当遇到这种事时俾斯麦的冒险敢为的性子又发作了。
  当他写信时,他的脑子转得很快。他的随员们说他走来走去,穿了一件绿色的睡衣,话从口里一句接一句地冲出来,中间还夹带着些批评的话。当他心情好时,他会拖住一位秘书,然后他口述,由秘书来记录,从半夜一直到天亮。他做人家的长官是很正直很和蔼的。他受不了同他拘泥于礼节的秘书,这使两人在一起不舒服。他请他的秘书们同他一起去打猎洞他一起饮酒,当他在不太得志时,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满意。有两位秘书说起他时,所讲的情形基本相同,俾斯麦训斥他们如同训两个不听话的小学生。有一次有一位秘书没有完全听他的命令,俾斯麦说道:“我想你一定会后悔的。因为我知道你的见解和我一样,那就是一个顾体面的人只要负责一件事,他就会把它做得很好。”如此类的话,从俾斯麦口中说出,而且他还用一种颇为和气的语气说出来,让人听了真有些不寒而栗。有一次,有一位秘书将一件历史事件记错了,他很客气而又冷冰冰地问:“难道你没有读过柏克的世界历史XX页吗?”
  二、政治魔方
  奥地利是最重要的敌人,俾斯麦也最痛恨奥地利。当他在法兰克福尚未体验过哈布斯堡朝廷的傲慢无礼的滋味之前,他就已经将奥地利列为全部作战计划的目标。他原本就不喜欢奥地利,现在又有了一层不信任的因素,所以俾斯麦更加反对它。在法兰克福,俾斯麦已经等待了十二年,先后四任外交部长官都受到他的猜度,因为他们所占据的位置正是他所期望得到的,他甚至将怀疑的目光也对准了要占据普鲁士地位的诸邦,在他看来,凡在普鲁士界外的德意志都是别的国家,尤其是奥地利。他对于奥尔米茨事件的难过,甚至超过了条约本身带给他的难过。他并不袒护这宗条约以避免战事爆发,而是想延缓战事。在这个时候,个人的欲望决定了他所要采取的方针。
  他不能居于最高职位,这一点令他一开始就不甚满意。他只得装作很亲密的样子同十几位大使坐在一起。主席的职位不是他的,而是别人,这对于一个自大的普鲁士人来说,是多么的难以忍受。而那个做了主席之职的人,对俾斯麦来说就是自己挑战的目标。就自大与狡诈而言,图恩伯爵并不亚于施瓦岑堡。俾斯麦是这样描绘他:“穿着一件短褂坐在主席位上……衣衫扣着,里面显然没穿背心,只是露出一点领边,他讨论起议会的事就如同在那儿拉家常。”这几句话,就表明他看不起这位主席。他说他是用一个科学家的理智与冷静,来思考这个令人奇怪的主席,然而他的话我们却不太相信。“图恩在俱乐部赌博,一直赌到早晨四点钟,从十点钟开始跳舞,一直跳到凌晨五点,脸上是一种很舒服、很享受的表情,看这副样子,真不知一夜喝了多少冰镇的香摈酒,还有那些浓妆艳抹的美艳妇女们。……他既有贵族的冷漠,又有斯拉夫族农人的狡诈。他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有谨慎的诡流。”图恩的副手是一个男爵,俾斯麦说:“有时这个人是一个诗人,极易动情,有时看戏看到动情处常会不由自主地落泪。他表面上对人很和气,乐于助人,喝酒却也常常过量。”
  这几句挖苦话,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它并不能表明是在什么情形下,比如什么眼神、什么话语才激发出他的这番话来。在俾斯麦尚是使馆的秘书时,曾拜访过图恩一次,陪他同去的还有一位柏林的官员。图恩知道俾斯麦快要做大使,就特意撇开他,不同他说话。出来的时候,俾斯麦“极为不安以至于声音发抖”,他对同事说:“你看见图思是怎样对待我的吗?”这第一次会面就决定了俾斯麦与图恩的个人关系,以后会发展成什么样?后来有一次,俾斯麦以大使的身份正式拜访图恩,这次图恩坐着吸烟只穿着内衣(因为天热)接见了他,而俾斯麦也在他面前点了一只雪茄,图恩见了大为惊诧。这一次俾斯麦总算出了一口气,第二天他就想让天下人都知道这件事。
  当联邦议会开会时,俾斯麦却在会上写着家信:“我所处的位置很不好,因为我的左右两位邻居的气味从两面夹击我,你记得甲的气味吗?是不干净的坏牙的臭味,再加上他有狐臭,乙是吃的好东西太多而无法消化所出的气味,这是外交家们所常有的气味。”
  在法兰克福,有许多问题都带有明显的个人意志的倾向,不只是俾斯麦这样,这构成了联邦议会的部分氛围。从表面看诸邦都是平等的,实际上奥地利在其中称雄。这是由于最近的历史所造成的。三年前,普鲁士曾离开这里,宣布要重新建立一个联邦议会,撇开奥地利,现如今却又吃了后悔药,重又跑了回来,由此,谁会希望奥地利的代表不会当着众代表的面欺侮普鲁士的代表呢?奥地利有着诸邦的支持,而普鲁士却只有靠北德意志四个小邦的投票。其它诸邦对普鲁士怀有极大的疑心,因为他们相信,普鲁士会在联邦议会上压制他们,而强大的普鲁士却不会这样。全部的专制派,这就是说几乎全部诸侯都较为附和奥地利。
  所以俾斯麦在法兰克福所见到的,都足以证明他从前的见解,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并没有什么让他诧异之处。他从中年到老年,一直都认为,奥地利与普鲁士交好“不过是少年人的梦想,发生于解放之战之后。……”他来法兰克福,本是抱着反对奥地利的信念而来,但是当他发觉奥地利是如此仇恨普鲁士却是他所始料不及的。俾斯麦原想要打听施瓦岑堡的关于奥尔米茨的公文,其中是这样说的:“或者侮辱普鲁士,或者很大方地饶恕普鲁士,其决定权都在施瓦岑堡的手上。”俾斯麦在普鲁士议院极力袒护奥尔米茨条约,他一看见这句话,心中就窜起了无名怒火。
  到法兰克福六个星期后,他发表过一次演说:“奥地利现在是,将来也是赌钱的骗子,奥地利人的奢望就是推倒一切,与他们进行交往,他们的外交政策都没有一种正确的思想引导,我想他们是绝对找不到真正的同盟的。”
  在十一月间,他利用第一次机会反击:“图恩伯爵说话的意思与波扎”一样,发明了许多大德意志民族的幻想,我说几句话来补充一下他的发明。我说,按照这样的光景,普鲁士的存在,尤其是宗教革命的出现,原来是很让人惋惜的事实。……从前在欧洲,是不存在这样的普鲁士,‘就像不承认腓特烈大王的遗产一样’当我能够劝说本国采用这样一种政策之前,必须用兵器来解决诸事。“还有一段文字也记载了这两个联盟”友邦“的谈话,将所有的遮挡都撕了去。我们所诧异的是,俾斯麦之战十五年后才发生。
  这样的批评发言,多次被扔到维也纳,自然使两国的猜忌也在不断增加。当格拉赫大声读一段俾斯麦的信给君主听时,柏林的感觉也好不到哪儿去。那一段信说,“全部的不幸都根源于我们同奥地利让步,因为和我同床共枕的人,比一个外人更能伤害我,打我,毒死我,甚至勒死我……与我同床的若是一个残忍而懦弱的人,尤其容易做这种事。”那时将图恩伯爵撤回,也无济于事。接替他的是一个政治家,在未调来之前,是奥地利的驻柏林大使。
  普罗克施一奥斯膝伯爵比图恩较有意味,很了解近东的情形,是一个比较好的欧洲人,却有种特殊的地方让普鲁士大使不安。
  普罗克施一奥斯股拜访俾斯麦多次而且往往一坐就好几个小时,来了就同孩子们媒戏,又未免太过于和气。当开会时,他会同俾斯麦谈话谈得很久。“总的来说,较为明显的是我与普罗克施一奥斯膝的关系要比和图恩的关系坏一些,因为图恩偶而还有说实话的时候,而普罗克施却绝不讲实话。‘俾斯麦接着说,”虽然这样,我还是能够常常从他脸上看出真实的情况。“不幸的是普罗克施一不小心,将反对普鲁士的文书放在一张写字桌里头,又将这张桌子卖掉了。这几件文书都是辩论革命的草稿,是要在普鲁士的报纸上登出的,这种言论一向都说是由民主党们刊登的。俾斯麦于是在给上级的报告里建议采用同样的攻守办法。若就那些文书对维也纳抗议普罗克施,使这位奥地利大臣站不住脚,却不是一个正确的办法。最妙的办法”不如使他觉得他的地位不稳固,秘密地将这件事告诉我们的同盟,使我们隐而不发。让他们误以为对他们有利。“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登出普罗克施的几则假论说,并私下透露,说是政府从私人手里找出这样的东西,这样可以激发政府的疑心。
  俾斯麦开始着手操作这件事,办得很诡诈,但他却常常说一些不满意的话,说他的对头心地不诚!但是普罗克施也是一个深于世故的人,下边几句话,就是他所描绘俾斯麦的:“侮斯麦宣称普鲁士是世界的中心。……他是那些想破坏我们联盟的代表人物。假若有一位天使从天而降,他若是不佩戴普鲁士的徽章,俾斯麦是不会让他进来的。…,他头脑很清醒,如同马基雅弗利那么清楚,他这个人太过于麻利,也太过于掩饰自己的锋芒,他不会看不到他手中的利器,我们还必须承认他办事会一直办到底的……他就这样不遗余力地尝试,使联邦议会动不得……不惜花钱收买报馆,他太懂得如何去指责奥地利的不是。……他认为普鲁士必定会处于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说德意志非在普鲁士领导下统一不可。我生平未见过如他这般自信的人,过于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俾斯麦也承认普罗克施对他的这些评价是很正确的,后世之士也证明了俾斯麦的这些特证。哪怕稍微有些触犯他的普鲁士,他就要拔出手枪来对付。有一次在会议之后,维也纳的勒克堡伯爵同俾斯麦发脾气,他提出两个人在附近的一个树林里决斗,俾斯麦冷冷地回答:“我们为什么要到那么远的地方?这里的花园就很宽绰,有很多余地,足够我们两人相互交换枪子儿的。有几位普鲁士军官住得离这儿很近,你也很容易找出几位奥地利人来。我只要你让我写出这次争斗的原因,因为我不愿意让我的君主认为我是一个蛮横的人,办外交要用武力方能进行。”他于是开始撰写报告,勒克堡知道他将自己弄成了一个傻子,觉得没趣,就悄悄溜走,从此再不提这件事情。
  俾斯麦到维也纳一趟,使他更增加了几分对奥地利的仇恨。整个德意志的关税联合,这本是德意志统一的先声,以前这个关税联合是普鲁士与其它德意志诸邦的强有力的联合,如今奥地利也想加入到其中去,来挫损这种政治联合的尖锋。假若全部奥地利的诸邦都加入到这个联合中去,以后关税问题及一些政治问题自然又以奥地利为领袖。俾斯麦只是同意了一个商务条约,其余的丝毫不肯让步,关税问题不动。处理完毕,俾斯麦离开维也纳。这是他第一次大胜利,因为无论奥地利施展什么诡计,关税联合只管放宽,却并未让奥地利加入。在维也纳与在布达,他只喜欢一个人,那就是少年奥地利皇帝,他现年只有二十二岁。当他阅读普鲁士王的来信给皇帝听的时候,说他的家族住在玛赤的历史要久远于霍亨索伦,他最喜欢的就是这句话,那时他经常讲弗兰茨约瑟夫的好话,说这位皇帝“有火气、有威望、善体恤、爽直、坦白、毫无城府,尤其是当他哈哈大笑时。”
  俾斯麦原是君主所喜欢的人,这几年来,他同他的长官的关系是很特殊的,长官必定不会喜欢他。神斯麦得了这个差事,主席的内阁大臣们很不高兴,因为是格拉赫为他争取来的,曼陀菲尔同这两人的关系很不好。当俾斯麦作为曼陀菲尔的部下在法兰克福当了八年大使的时候,曼陀菲尔的为政是小气、冷淡、狡桧、弄权,摇摆不定的。其实俾斯麦在指挥事情方面,往往比曼陀菲尔更有势力,但却常常是滋扰的势力。曼陀菲尔知道俾斯麦将来会接他的手,也知晓俾斯麦又大胆、又无耐性,所以他在俾斯麦面前不敢摆出长官的架子,很少阻碍俾斯麦做事。但是有时一些小事上,却表现出一些很令人吃惊的执着,居然在君主面前能够反抗俾斯麦。有一次从法兰克福发来一个电报,说有一个可疑的领事的行李应该扣留,曼陀菲尔为这件事召开了内阁会议,还请这位领事入宫廷参加宴会。还有一次,法兰克福的使馆里有一位很没人缘的属员,俾斯麦要辞退他,曼陀菲尔却不肯。当格拉赫传俾斯麦到柏林的时候,曼陀菲尔写了一封尖刻的信,吩咐他切勿逗留太久。
  促斯麦对我们说:“他比去年懒惰得多,因为我只管频频请示,而柏林却久无回音,得不到任何结果。”他们两人面子上虽是很和气,也彼此常有私信往来,曼陀菲尔虽是俾斯麦儿子的义父,这个长官却雇佣了一名非常有名的私人侦探,打听到许多文书,这些文书都是君主、格拉赫与俾斯麦的书信。过了几年,当君主通过曼陀菲尔探问俾斯麦,问他是否愿当财政大臣,曼陀菲尔自己代他答复君主说:“俾斯麦只当着我的面大笑。”
  这许多阴谋的中心就是对准了格拉赫,这位副军长、君主的朋友。他需要俾斯麦能够助他一臂之力,反对曼陀菲尔。他为了自己的目的起见,指导俾斯麦。除了俾斯麦,这位格拉赫看不起所有与他接触的人。他说曼陀菲尔是个不道德之人,又是一个靠不住的大臣,说君主是“一位极其古怪的人,姑且不说他是一个让人无法揣度的人。”——这句话就是说他当君主是一个疯子。格拉赫阅历颇深,笃信教义,是一个大阴谋家,比悍斯麦年长二十五岁,他将俾斯麦看作是自己物色出的人才,将自己看作他的义父。然而他却万万没有料到,没过几年,这个义子年纪虽轻,官阶虽小,却也变成了一个大阴谋家,甚至超过了格拉赫、超过了君主,更超过了曼陀菲尔。只要腓特烈威廉在位,俾斯麦就会小心翼翼地同这位君主的朋友保持密切联系。但是一旦威廉亲王变了摄政,俾斯麦就不再同格拉赫那样亲密了,因为威廉不能忍受格拉赫。
  俾斯麦同格拉赫写了些信,而这许多信又是极其重要的,这些信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因为他在信里发表了许多政治观念。他给夫人写的信也同样具有很大价值,因为在这里表达了他的许多家庭观念。在这些信里面,有许多活泼的思想与讽刺的话在里头。这许多信件中,有许多信有十二页印板那样长,俾斯麦常常大声读给君主听,所以他有直接影响君主的潜力。这些信的能量大过口说,因为它是出自一位公文好手,而且又是在准备成熟后才写下来的。最初俾斯麦写信给格拉赫时称呼他“大人”,自称“最服从的朋友与仆人”。后来称呼变成了“所敬的朋友”,自称“忠诚朋友。”信里面用村名代替国名,用莎士比亚里面的人称来称呼个人,有许多信是极为活泼的。有些信是不适于人们之间闲谈,而是宫廷生活的许多奇闻轶事。所有这些信目的在于不仅使格拉赫读后觉得有趣,还要间接使君主听了有意味。俾斯麦费尽心思,他的义父也施展手段,不让他的义子变得大有势力。1854年,君主想任命润斯麦做大臣,格拉赫却从中阻挠,设法不让他所栽培的人在保守党中得到太大的势力。在其它事情上,格拉赫却以牧师自居而快乐。当俾斯麦“为利于办公起见,要用一个光棍汉”的时候,格拉赫认为有必要提醒他。“警告别人不要希望得到好处而去做坏事。”当这类事办不成时,俾斯麦常常忍气吞声,咽下他的傲性,不然,恐怕就会得罪这位在他与君主之间架起桥梁的人。俾斯麦给格拉赫回信时,都是带着一种无比虔诚的态度,极力让对方满意。
  “我争取每天同您通个气……伴随祈祷,服从上帝的旨意,这是上帝让我这么做的。”他又写道,“倘若我不同您保持密切的关系,我将会被人连根拔起,因为如果没有你,我是毫无根基可言的。……倘若我心情愉快地为君主办事,如不是与您有亲密、真诚的消息往来,我想这也是不可能的,我不仅只与您共患过难……关于我人许多活动的宗旨与目的,无论之间存在什么差异,都无法使我与你脱离。”他又在一封信尾说道:“我同您暂时分别,您可以怀疑天星是个火球,但你不能怀疑我对您的爱!”又有一次写道:“希望任何事情都不会动摇您对我的信任,为了君主也为了您,请信任我,我是您最可靠的。”后来俾斯麦也接到过这样的,别人对他效忠的信,他在内心是耻笑这写信人的。
  但是他必须架起一座桥来,通过这座桥他可以得到许多梦寐以求的权力,他有着很大的志向,所以他会不顾一切地抓住所有的依靠,借以得到君主的扶助。况且这位君主还是一位专制的君主,诽特烈威廉有好几年很欣赏这个俾斯麦,甚至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位贤臣。俾斯麦称“他当我是他所产下的卵”。对君主来说,俾斯麦也有一定的价值,用他可以恐吓自己的阁臣,使他们乖乖地听命于君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他来阻挠曼陀菲尔。当君主的神经病更重了一些的时候,他常欺骗他的阁臣们,让他身边的那一党起草重要文件。他不要曼陀菲尔看这一文件,却将稿子送到法兰克福俾斯麦手中。有时君主吩咐,俾斯麦虽是腓特烈威廉所喜欢的人,但他有时也发发牢骚,不满意君主这种突如其来的专制,他说:“他的见解不定,办事毫无规则,好受秘书的左右。”
  俾斯麦在法兰克福时,常常奉君主或格拉赫的命令回柏林。有一年他就这样来来回回,从法兰克福到柏林无数次,其间所走的路程有两千多英里。有时因君主传他,他回到了柏林。但有时因公务耽误,他到了柏林,脏特烈并不见他,却也不让他回去。“这是一种教育方式,是学校所常用的,常用来对付一个被降级后又复了班的学生。我好像被禁在了沙罗腾堡的宫殿里,好在送来的早饭还不错,我还可以勉强接受这一切。”当君主要派他出任维也纳的大使时,俾斯麦称这如同将自己交给仇敌一般,惟有专门命令他去,他才肯去。君主说道:“我不命令你去,你应该自觉自愿地去,求我派你去那是对你特别的恩赐。——我这样教育你,你应当感激我才是,因为我认为只有你才值得我费这些事。”
  受君主恩惠的臣子,要忍受君主那难以预测的喜恶,这就是君臣关系的榜样!有一次君主传他到某处,修改曼陀菲尔的公文稿子,修改后的公文发出去后,君主还称赞他的一些用辞,即便这样仍要俾斯麦侍奉其左右,不肯让他离去。当时他的夫人有病在家,俾斯麦很早就想赶回家探望,于是他不辞而别。君主龙颜大怒,发电将改好的公文追回,作为惩罚,将俾斯麦改过的语句又重新改了。当时的普鲁士就是处在这样的统治之下。
  俾斯麦非常懂得君主的喜怒是无常的,他不倾向于自己过于重视君主对自己的态度。“当我到达权力顶峰时,前途一片光明,宫廷也极为善待我,大人物争相巴结我,小人物拼命有求于我,但是我知道这样的辉煌,真的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化为乌有。接着在宫廷宴会间,我会发觉许多人根本不理睬我,如同我在得意时看见许多人在巴结我一样。”
  五年后,他写信给格拉赫说几乎相同的话,他对于这种情况自然不以为奇:“光景已经变了,若不是君主看出来我只不过是一个常人而与众人无异,不然就会有许多人说我坏话——无论怎样,他现在用不着像以前那样常常召见我啦。宫廷的贵妇人小姐们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和气地对我微笑了。男人们拉着我的手时也不如从前那样热情了。”他改了一种腔调接着往下说:“我最尊敬的朋友,你基本上没有他们那么小气,如果你现在对我的信任不如从前那样深,那么除了君主对我的喜爱少了一点之外,我恳求你告诉我其它的理由。”
  他得到君主的恩宠已越来越少,如今却用这样轻描淡写的笔调来取悦一位对宫廷极为虔诚的大臣的耳朵,他能够从一种稍微有些责备的腔调,轻轻转成对一位有哲学思想的人说开了恭维话。
  三、欧洲政坛新星
  沙皇尼古拉是当时欧洲最有势力的人,只有在他那庞大的帝国境内尚无战事,农奴制在俄国尚未改变,从这个国家的外部看来,似乎并无人注意它。当匈牙利闹革命的时候,沙皇能够派大兵援助弗兰茨约瑟夫,这样的兵力足以使匈牙利反败为胜。从此以后,沙皇尼古拉就想将奥地利控制在其手下。现在正是诸国瓜分土耳其的时候,是尼古拉首先称土耳其是“病夫”。但拿破仑三世却不愿让俄国独占鳌头,他要为拿破仑一世的1812年与1814年的两次战败雪耻。还有一个最为可笑,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个骄傲的沙皇给他写信,称呼不再是“我的兄弟”,而是“我的老表”,这下得罪了拿破仑三世。当时有许多决定欧洲命运的并非是一些大事,而往往是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借口。在1854年初,两方势力形成,一方是快要宣战的俄国,另一方则是英、法、土耳其三国联盟。奥地利害怕俄国在巴尔于半岛发展势力,决定加入英。法、土耳其三国联盟。普鲁士当时也在讨论这个问题。
  所有想争取自由的人都想加入联盟,以对抗俄罗斯。君主左右也有许多人主张作战,主战派的首领就是威廉亲王,曼陀菲尔也赞成同俄国作战,只有以格拉赫为首的老保守党反对攻打俄国,因为他们说在回813 年时俄罗斯原是普鲁士的同盟。到了三月份,局势更加紧张,格拉赫将俾斯麦召回柏林。威廉立刻传他们来见,格拉赫并不是喜欢俾斯麦,但他却晓得俾斯麦对纷特烈威廉将会有很大的潜在影响,来左右这位犹豫不定的君主。况且新近威廉与曼陀菲尔同做了俾斯麦第二个儿子(后来称为比尔)的教父。
  威廉首先开口说道:“你看现在在我们面前有两个相互冲突的党派,一派以曼陀菲尔为代表,另一派(亲俄派)以格拉赫与在俄都的孟士德为代表,君主召你来是想让你作个公断,你的见解会改变时局,因此我恳求在向君主发表见解时会考虑以下观点,‘俄罗斯的态度激起全体欧洲的一致反对,它必将败在欧洲手下’。只有这样才能够拯救俄罗斯。”
  俾斯麦回答:“我不能这样说,因为我们没有理由宣战,我们为什么打仗,我们打仗不过是激发一个被征服邻国的痛恨与渴望报复。由于我们害怕法国,或者说帮助英国,那么我们不就像英国的殖民地印度那样为它的大英帝国而效忠吗?”
  威廉亲王听后大怒,他面红耳赤地大喊:“并不是由于害怕或向谁效忠的问题!”俾斯麦从亲王的话中听出奥古斯塔的声音,她也是反对俄罗斯,这是由于她不喜欢自己的俄罗斯母亲——俾斯麦也不喜欢自己的母亲,在这一点上两人似乎有某些相通之处。俾斯麦认为奥古斯塔“关心国内之事远远少于关心国际大事。”威廉与奥古斯塔夫妇在科布伦茨建造了一座宫殿,宫殿之豪华排场堪与莫愁宫相婢美。
  这是威廉与俾斯麦第二次发生政治上的冲突。四年前,威廉要同奥地利作战,俾斯麦却要去奥尔米茨议和。威廉认为派他的政治对头到法兰克福当大使,就表示他已屈服于奥地利,如今这位亲王又恐怕被俄罗斯所屈辱。难道神斯麦是个懦夫吗?他气愤至极,写信给曼陀菲尔道:“无论怎样,这个人的政治活动看上去像个高年级的小学生。”
  其实这对俾斯麦来说是第一次跌身于大型政治活动。当黑海之战时(即克里米亚之战),他变成一个欧洲的政治家。他认为无论普鲁士做什么,都会使奥地利坐收渔人之利。因为这个道理,他不愿意“将我们敏捷而坚固的战船与奥地利的生了蛀虫的战船合作,重大的时机,给普鲁士的成长带来有利之机,我们要无畏地(甚至残忍地)利用时机。……无论怎样,当事变发展的时候,帮助我们发展的动力就会越大。”只有奥地利承认了普鲁士在德意志的独尊地位时,普鲁士才应该帮助维也纳,但是这位主意不定的君主却不知道该做什么,今天与奥地利订立了攻守同盟条约,明天却免去了主持这个政策的人的职务。柏林人都在说:“今天在莫愁宫里,君主与英、法两国同眠,明天早上却与俄国同时起床。”
  第二年,俾斯麦更与宫廷的见解相分歧。他去过巴黎一次,并无什么特别的使命,回来的时候,带着这样一种念头,以为普鲁士并无不能与拿破仑三世联手的可能,只要环境有利于普鲁士,他的这种思想在莫愁宫遭受到极大的憎恶。格拉赫写了一封极为虔诚的信反对‘与这样的魔鬼保持同调“。君主也显露了对俾斯麦极不喜欢。后来他又第二次赴巴黎,这次他是奉公办事,但他的联手拿破仑三世的观念却愈加强烈。
  在1857年与1861年之间,俾斯麦与拿破仑三世有过四次亲密的谈话,最后一次谈话极令人吃惊。拿破仑三世满口胡言,也许俾斯麦也是如此,他们这次谈话是在色当会晤的。在克里米亚之战与在巴黎签署合约之后,只是这一次,使拿破仑三世有一种自己是欧洲最有全权独断的人的感觉。那位在殿前等候拜见他的普鲁士使者,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虽然这样说,他接待俾斯麦却是极为隆重的,这很让俾斯麦引以为荣。皇后只是敷衍他,但他却被皇帝与皇后深深吸引,他说拿破仑三世是一个极为聪明也极为和蔼的人。皇后厄热尼要比她的画像还要美貌、大方。他对我们说:“我很是称赞她,因为她是一个极为引人注目的女人……这不仅仅是指她的美貌。”(厄热尼说俾斯麦:“他比巴黎人还要好说话。”)俾斯麦执笔写这个暴发户的忽然间得势,写得很挖苦,很看不起,又带有些讥笑的语气称是那次革命反让拿破仑三世做了皇帝。然而在公事上或与私人交谈时却说着恭维拿破仑三世的话,这就能看出俾斯麦的本质,是一个真正的普鲁士人,而且是一个君主派、正统派,现在说巴黎,说这两个暴发户,说得最多的也莫过于他啦。不管是现在或是今后,他还是与法国投不了脾气,却与英国的交情甚好。巴黎今天虽能使他着迷,但是相信不久,他就要说法国的种种不是。但他为什么没有说拿破仑三世的不好呢?是不是拿破仑三世优待他,他才对拿破仑三世这样热心?
  俾斯麦是一个冷冰冰的人,当国内尝试革命或改为民主制时,他在议会中将心头怒火熄灭,用一种料事如神的态度,冷冰冰地一点不为道德所动,而执意要用武力于涉。他知道拿破仑三世会很认真地同被征服的俄罗斯联盟,而且他还知道奥地利也正同沙皇修好。要想使普鲁士不处于太孤立的状况,免于被毁灭的危险,那么普鲁士该走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同法国联盟!法皇迁就他的一半条件,承认要求以莱茵河作边界是一件很糊涂的事,又说法国只想在地中海发展。
  “法兰西人善于陆战,不善海战。因此他很想通过海战而征服法国。普鲁士要发展,必定要取得汉诺威、什列斯维希与霍尔施坦,随后成为二等海权国,以便与法国联合牵制英国。既然存有这种目的,倘若我国为意大利而与奥地利发生事端,我想普鲁士应该处于中立。我想你应该就这件事来试探一下君主的意思。”
  俾斯麦说:“陛下对我所说的这些话令我十分欣喜:首先能从这件事证明您是相信我的;其次,我虽然是惟一的一名普鲁士外交官,也能回国后严守秘密,甚至对于我的君主我都不会对他泄露半点——因为我的君主绝不会容忍有这样的提议,其实让君主知道这些事情是很不慎重的,因为如果君主知道这件事情,他会认为我们两国之间的友好是极其危险的。”
  拿破仑三世说:“这不只是不慎重,简直可以说是阴险!”
  俾斯麦说:“你会陷于泥潭的。”拿破仑三世知道他的含义,感谢俾斯麦说话坦白,答应他不再提这件事情。
  俾斯麦第一次在欧洲战场上崭露头脚,就表现得极为不凡。他很机灵,有胆识,有责任心。他不让任何人干预德意志的事情,在尚无人能看见火光之前,他就先用脚将这火光踏灭。他虽视奥地利为仇敌,但他还是这样做;他虽然决定劝君主与法国联盟(在所有的普鲁士大臣中,只有他一人有这样的计划),他也要这样做!他对自己说道:“你现在是这样一副令人可疑的样子。”——这么伶俐的法国人会提出这样不小心的计划,实在让人惊讶。我们猜测难道拿破仑三世明白而且看穿这个普鲁士人的新外交政策了吗?他想以坦白的话也逼对方说出坦白的话吗?
  倘若他真是这样想,那他就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俾斯麦只有在吓唬人或虚张声势的时候,他才说出坦白的话。当他的对手完全相信他时,他就绝不再讲坦白的话了。他这样回答拿破仑三世,本是想取得他的信任,然而他真的成功了。他真的像他所答应的,在报告中将详情都隐去了不谈。但当他一回国,他就全盘托出告诉了格拉赫与君主。他虽然对拿破仑三世说只有他一个普鲁士人敢于隐藏他的提议,在国内他确实是惟一的一个普鲁士人敢于劝君主请拿破仑三世来柏林——那时候,《十字报》却常常撰文指责法兰西皇帝的种种不是。在俾斯麦的从政生涯中,这位大实行家是第一次反对波茨坦的浪漫派,反对专制派,我们看见他第一次抛弃一个党派的宗旨,他却从未宣誓要忠于这一党的。他给格拉赫写了一封很长的信,说有种种理由来与他分道扬镰。牺牲了专;别派的基础宗旨,由一个党人变作一个政治家,愿意抛弃自己从前的决定。
  “那个人(拿破仑三世)并没有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很少称赞别人,容易发现别人的短处,不易发觉别人的长处,也许这正是我的弱点……倘若你是指可以推行法兰西与他的正统主义的宗旨,我必然表示赞同,我完全可以将此意置于我的普鲁士爱国主义之下。我只是因为法国会牵动我的祖国,所以我才会注意法国。我们只能与法国发生政治上的关系,在我看来这个国家不过是政治棋盘上的一粒棋子,是一只比较重要的棋子。我在下这盘棋时,心中存有的惟一使命就是为了国家为了君主。我为我的国家利益而进行外交活动,我认为无论是我自己还是别人,对于外国人都不能有个人的喜、怒、恩、怨,存有这样的喜怒恩怨就不是忠君也不是忠国。……在我看来,就连君主也不能使国家利益受制于这种恩怨喜怒之下……”
  “我想问你,在欧洲的任何一个内阁,有哪个会比奥地利内阁更加阻碍我们普鲁士的发展,有哪个会比奥地利内阁更能削减我们在德意志的热力?……以外国而论,除了英国和英国仆人,我一生都不对他们表示同情,这种情感我至今都无法摆脱。但是他人不接受我们的友谊,只要有人证明给我看,是否有一种可靠的且经过深思熟虑的政策来解决这一切。假如我看见我们的军队开炮攻打法国人、俄国人、英国人或是奥国人,我都是同样的满意。”
  “这几个国家之中,何曾有任何一国表示过什么,即使表示过,可他表示的又是什么?是停止革命?我们的办法,就好似一旦他们不危及我们,我们就会饶恕他所有的一切。如果他们不悔过,而且以为荣耀,那么我们在宗旨上也就不必太过于吹毛求疵。……我们若是要寻找革命的发源地,应该在英国找而不是法国。除非是在德意志或罗马寻找较早的发源地。…在近代的政治世界中,试问有几个朝代不是根深于革命的?试考虑西班牙、葡萄牙、巴西、美洲的全部共和国、比利时、荷兰、瑞士、希腊、瑞典……英国。就今日的德意志请邦侯王所取得的土地而言,有一部分是从皇帝和帝国中获得的……有一部分是从自己的产业中得到的,所有这些都无法证明来历是完全正统的,就说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也不能说我们是完全不靠革命所取得的。……即使以往的革命并不能说明这一切,只是使人如同《浮士德》中的女巫一样,关于这些现象,说道:”这里有一个瓶子,我有时也自己吃几口,现在什么恶气味也没了‘——但是我们还常常不够贞洁,还禁不住为相爱而拥抱。“
  在这里我们第一次接触到作为一个政治家的俾斯麦。在他致格拉赫的信中,我们可以了解他的政治生活中的许多情况。在他八十二岁时,他所持的见解还是同他在四十二岁时所持的一样。譬如自由党的侦探局办事很得力,如同政府的侦探局一样。一位议员曾记得几年前,这位贵族公子曾垢骂过那些在巷战革命中获得王公侯伯之位的人,在那封信中他说了些什么?他当然说:“原来是这样!”“既是这样,我们都是最初革命的。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却不在乎革命不革命,只在乎从前是什么时候革命的!所谓上帝惠赐的王冕,本不是从上帝那儿得来的,古时人民反抗王公贵族的大志,阶级斗争与诸候们之间的竞争,使用武力来决定谁会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他们今日还是要这样做!既然是这样,一个霍亨索伦怎么就会比一个拿破仑更加正统吗?为什么一个罗曼诺夫朝的沙皇就配作帝王?而一个萨伏依氏的公候就不配呢?有什么可以证明贵族就应该享受这些权利?这是不是一个实行阶级对抗的人第一次宣布的关于帝王与贵族的真实情况?
  其实不然,俾斯麦在七年之前就已知道,如同今天一样。明天他会正式地不承认,犹如七年前不承认一样,那时他在自己的土地上想方设法巩固自己的阶级特权。他在本国就是这样办的。在外国却不是这样,觉得可以自由动作,只要觉得有利于本国,就可以这样做,他对于外交事务并没有什么成见。在本国已断定的事,在外国就可以变作感情用事;在本国当做国家的理由的,在外国就会被耻笑为“浪漫主义”。俾斯麦的基本观念就是度量本国政策与外交政策,要用不同标准来度量,我们可以说是他学习黎塞留,介绍给德意志这两样标准。以这样划分,就会5 ;发全部的错误,在本国的德意志人因而久受痛苦,都因为这种错误。在外国却不然,俾斯麦自己所谓势力的增长,国家的势力也随之增长。
  到了这里,我们就会对俾斯麦的势力有个大致的概念,他的意志是不受感情或宗教所动摇的,专门用于增强本国势力,耻笑许多催促十九世纪欧洲前进的诸多观念。当他的意志在国外赢得许多胜利时,本国正在躁路国人许多权利时——这许多权利无论什么政治家都不可强行夺取的,俾斯麦不仅仅喜欢看军队放炮攻打外国人,也同样喜欢看军队炮击德意志人,只要他认为这一切可以有利于普鲁士即可。后来,只因为普鲁士的一些反叛者们不采用他的方法而想管理自己的土地,俾斯麦就想动用军队镇压。
  四、内心的渴望
  当君主已宣召俾斯麦到上议院时,他就非常注意有关费用问题,他写信给哥哥说:“其实这是一个鲁莽的主意,但是我还是要做一段时间,使自己的地位得到巩固。我对政府是具有影响力的。运用这样的影响力是否有利,是否合适,却是一个有争论余地的问题,我向来都倾向于否认的——有时也被从爱国主义和个人奢望考虑所打动,我也会寻找机会以便实行自己的政治计划。……我只要能够掌舵六个月。”不久他觉得有些为难就打算避开,不求再次人选,他利用在柏林的两个地位,在当地的朋友人定要投票反对政府,或当他需要投票反对他的朋友们时,他就悄悄溜走了。
  当他在柏林的一个小酒馆遇到几个自由党成员的时候,他就以这样的举动为借口。他在他们的桌旁坐了一刻钟,后来比较满意地说:“我确实将他们的胃口都搞坏了。我摸摸这一位的脸,抓抓那个人的手,很和气地应付他们。看到他们怒视的目光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但是他同自己的党的意见却不同。他宣布反对破坏宪法,“因为宪法不再干预政府办事,而越来越趋向于变作一件空空的器皿,里面充斥着君主的人格。”他就是这样改变了自己的战略,在国内的政事中,他从前会说很不好的,现在却要表示赞同。他居然研究永远做反动派是不是智者所为,倘若永远做反动派的后果只不过是将几个小邦驱逐到奥地利手中,反不如用一种自由政策使诸小邦友好地对待普鲁士。柏林的两院虽然有民主制的倾向,他认为倒不如让他们畅谈德意志,使普鲁士为德意志领袖的观念深入人心。
  他最初设想由普鲁士做德意志首领。他说:“我虽然力主在我的祖国不惜牺牲权力的政策,我却多少还有普鲁士人的自利主义,足以使我对于汉诺威的权力不受良心的谴责。”大德意志不过是一个梦想,德意志联邦的独立是消逝了,不然也是即将消逝,各小邦的‘日耳曼意志’不过是句空话,莱茵河的联盟会又现于天边,他问格拉赫:“有什么证据使你相信巴登与达姆施塔特两位大公,符腾堡与巴伐利亚两王,预备做列奥尼达”?你能想像玛克斯王在符腾堡告诉拿破仑三世说,法国人的皇帝要进入德意志或奥地利只能在他的尸体上走过吗?“
  当下他很了解德意志的情况,因为在他被任命后,他曾事先声明,一定要由他去拜见全部的德意志宫廷。在几年之内,他已经认得许多重要人物。他认得请王公们,大臣们服馆的主编们与其他一些阴谋家,他尤其喜欢结识这些人。当他从柏林的纷扰中写信回家时,他用一种在他看来是很有趣味的独身男子的腔调。
  他更喜欢旅行,常常会在他并不需要旅行的时候去旅行,并且常孤身一人。在他写给夫人的信中,大多都是说他渴望与夫人在一起,他之所以这样写,因为他这个人非常喜欢永远保留这份心境。他到过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丹麦首都、匈牙利首都,巴黎等,如今他第一次能摆出一副阔人架子去旅游。有了钱,有了官阶,无论到了哪里人们都把他当做一个有钱的外国人来欢迎他。他很是享受这种待遇。当乔安娜带着父母与儿女们在瑞士旅游时,俾斯麦却躺在诺得奈的水边,吸着烟,做着美梦,或想着因特拉根。令他最为高兴的莫过于人家请他打猎,如在丹麦或在库尔兰。“倘若我明天会打一只糜鹿,我想我将会腾出时间到你那里去。如果我打不着,就无法走开——不然,只有等到要走的时候。”
  在这样的几个星期里,他享受人生之乐真是到了极点,因为他仿佛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少年时代,能够在奥斯坦德很高兴地写道:“一个人只有在他知道自己的身材是所有男子身材的典范的时候,他才敢面对着全世界的女人脱衣服——我虽然基本上对自己的身材比较满意,但我是宁可到较远的‘天堂’去……那里都是男人们在洗浴,我会如刚才所说的那样,赤裸着洗浴,我不喜欢身上有什么湿布。”有一次,在七月份的一个晚上,他在莱茵河上驾小船游玩,在月光下游泳,享受着这样的浪漫时光,他还说最好每晚这样下水游一次。后来他在同一位朋友饮酒时谈卢梭与上帝的哲理。
  对他来说,听音乐也是一种消遣法。他在乔特尔的演奏中边吸着烟,边来回走动。他生平最讨厌官场的音乐会,但却喜欢乔特尔那样的演奏。“音乐同爱情一样,必定是自由赐给的。我不能忍受被困在笼子里一样的感觉。他不喜欢听四人奏乐,因为他们太过于拘束。然而他又不喜欢变化,当音乐声在随意的气氛中悄然响起,他才觉得享受。随后他就看书,然而晃动在他眼前的却常常是自己的影子,因为在演奏完后,他时常陷入一生的努力与哭泣。”……假若我常听这样的音乐,我该时常浑身充满勇气与自信。“他听过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之后,他就说过这样的话,他在想像中看见”克伦威尔部下的一个兵,骑马赴敌,马级松松的套在马颈上,想他是骑着马闯入死地的。“在他听过门德尔松的音乐后说:”这个人实在很难过。“他听过巴赫的一段音乐前奏曲之后说:”这个人一开始就有点游疑不定,他是逐渐打出一条出路,从而达到自己所追求的信仰。“
  这个令人难以揣度的人,最终却向贝多芬折服,他说:“我更偏好贝多芬,他与我的神经相吻合。”他承认“好的音乐极易将我驱向两个相互反对的其中一方,不是使我预料到将有战事爆发,就是将我诱人一种田园般的乡村美景中去。”在那段时间,他对于音乐可谓敬佩之极。有一次当乔特尔奏乐时,他从钢琴的镜子中看见俾斯麦从他背后走进屋里,然后伸直两手放在奏乐者的头上停留了几秒钟,“随后他就站在窗子旁,当我奏乐的时候,他就凝望着窗外的黄昏处,静静地不知在思考些什么。”这样几秒钟的忘情,使俾斯麦深深地放松自己,伴随着少有的温情,如同他少年时代寂寞时所流露出的神情。
  他很少让他的少年时代复活。当他再次旅游威斯巴登时,思绪万千。二十五年前他曾在这里过一种大吵大闹的生活,他现在对于当时那些曾做过自己同伴的女友们,心里似无慈爱的意味。他说:“那时少年的香摈酒冒着毫无结果的气泡,剩下的是一颗空虚的心。我在心里胡乱的猜测罗琳与拉塞尔小姐如今在何方?她们过的是一种怎样的生活?……我无法明白,当一个人反省自己时,却不知道要反省什么,或不愿听从上帝的忠告,应该怎样忍受生活而不是在自轻和愁苦中死去。……我简直无法明白我从前是怎样忍受的。如果现在再让我过从前的生活,没有上帝,没有你,没有儿女们,我实在没有任何理由来摆脱这样的生活,就如同脱去一件脏内衣一样。……我的感觉如同一个人在九月的好天气时的感觉,九月树叶开始发黄。人是健康的,快乐的,不过稍微带了点忧愁。……有点想家,想森林,想湖水与草地,想你,想儿女们,全部这样的渴望与日落、与贝多芬的交响曲混成一片。”
  如今宗教信仰与家庭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比从前更为有力。当他害怕自己不信仰时,就会害怕回复到自己旧时的孤独中去。他回顾他的少年时代,带着一些忧愁与一种很奇特的仇恨,这些帮助他忍受到了暮年时光。他写信给哥哥说道:“我有点害怕四十岁的时候,一个人到了那个时候就是到了山顶,再往下走就到申豪森的坟墓中去,但是人们还是要相信眼前的生活中有许多美好而重要的东西……不承认自己还是年轻的,这是很困难的。当一个人在写自己的年龄时,先写一个三字,即使这三字下面跟着一个九字,但是还是让人有许多幻想。人生很像拔牙法,当我们实在想拔掉它时,我们会很诧异地发现它已经被拔掉了,以我在法兰克福的地位而论,更妙的比喻莫过于吃大餐,烧烤和生菜上得很早,使客人的脸上露出些失望的神情来。”在这一件事上是冷嘲热讽,在另一件事上却是自责——尝试着强迫自己忍耐与克己,却与他的渴望生活相冲突。因为他的浮士德性情使他不能饶恕上帝,为的是常常要等候生活最重要的东西。至今为止,想一想从前所做的事都毫无价值。在他四十二岁的时候,乔特尔问他:“你不觉得今天的生活波涛汹涌得更高,高过你做学生的时候吗!”他想了一会儿答道:“不是这样的。假如我能够随心所欲地处理一些事情的话,我可能会说是的。但是最可怕的是在别人的手下耗费了毕生的精力,而我却只能听从上帝的劝慰而服从于他。”
  这番很亲密的谈话(以后还有几次类似这样的谈话),不仅仅把他灵魂最深处的东西和盘托出,而且揭示了他对于信仰的看法。他用忠诚来扶助信仰,并且二者彼此支持。这时他写道:“只有基督教能使帝王摆脱生活的某些东西,这些东西指引着他们。或他们中的大多数,来到上帝所赐给他们的地位上,这个地位是供他们享受和独断专行的。”俾斯麦刚刚耻笑了正统派,证明欧洲的全部朝代都有过革命的历史,在这时候,他偶尔遇到上帝,就将上帝高高供起,但当上帝的观念阻碍他时,他又将上帝摔下来。现在当他同他的夫人辩论时,他敢说:“假若我的仇敌饿了,我也许愿意给他点吃的。但是要说到爱我的仇敌,大约是没有这回事,假设有的话,这样的爱必定是很肤浅的。”当他要那些新近受操练的海军发动进攻时,并没有什么充足的理由,他就说了两句很残忍的话作借口:“进攻是要牺牲的,但无论怎样,这些人四十年后都是要死的。”
  路德维希格拉赫原是一位虔信派,他看见他精神上的义子(指俾斯麦)变成了一个马基雅弗利,实在让他大力恐慌。他托他的亲戚克莱斯特雷策夫转达他的警告给俾斯麦说道:“你要把你斯麦的信仰煽得很热,切勿让他掉人功名利禄的深潭中。他是由一种极为名贵的白石做成的。……他会变作一块既让世界分享又让魔鬼分享的很香的肉,魔鬼见了他这块肉是不会善罢干休的。……你还得试一下他的宗教信仰!”但是这些年来,全是他在教神斯麦如何处理政治事务的。
  当俾斯麦被卷人这场战斗时,这位基督教武士感到处于一种两处为难的地位,令他难以解决。在议院里,俾斯麦政治上的对头,那就是芬克。芬克在议会上发表演说时说,俾斯麦在历史上的全部功绩都拘于图恩伯爵的雪茄烟里。又说他这人办事毫无分寸。悍斯麦反唇相讥说芬克是一个没有家教的人。为此芬克要与俾斯麦决斗。后来悼斯表声称,二人不和以及要决斗的原因,应追溯到1848年3 月,关于奥古斯塔那个有害计划的讨论上,二人发生了激烈地冲突,时至今日芬克仍记恨在心。在那一天晚上祈祷时,俾斯麦问了牧师一句很奇怪的话,说他是否应该瞄准后再扣扳机。“那一天,天气很好,许多鸟儿在欢快地唱着歌儿,我们一进入树林,所有的愁闷都一扫而空。‘在树林里,还有人在对他们进行调停,企图让这二人放弃这场决斗。他们事先商量好每人放两枪,现在减为每人只放一枪,如果俾斯麦肯说一句抱歉的话,这件事就算完了。然而最终两人还是没有达成互谅。”我开枪了但并没有感到有什么愤怒的事,却没有打中。……我从子弹的烟雾中看见了对方,晓得我们俩人都还活着。周围的人欢呼起来,我却没有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去,只是有些不高兴为何减少了放枪的次数,我真想再开它几枪。,…但是事情就这样了结了,我们只好又拉起手来……上帝不想让芬克就这样死去,因为他还想好好利用他。“
  在这个报告中,其中那些发狠的话想必是真的(因为这封信他是用虔敬的态度写给他的丈母娘的),俾斯麦那自相矛盾的地方也很明显地显露出来,一方面说他是个好奋斗、有骨气的人,另一面却说他是个信奉基督教的人。放枪是可以的,但是瞄准却是不道德的。所以在开枪时切勿带着怒气,但是枪烟散去时,他看见对方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丝毫未损。这时他会忽然觉得有些生气,然而他却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并未受伤?他们都放了枪后,他却向上帝提问为什么要饶恕芬克,他却不问上帝为什么让他俾斯麦活着。这件事与他所做的许多事相同,那就是他仇视自己的对头要胜过爱自己。
  乔安娜过了好久才饶恕了他。她不喜欢两人争争吵吵,只想家庭和睦如同他最喜欢打仗,而乔安娜却从无这种爱好一样。她对人生没有太高的奢望,也不慕虚荣,身体却不甚健康,所以生了孩子后更每况愈下。每天晚上她都要安顿孩子们,还要花许多时间来教养他们(这一切俾斯麦却不管不问)。她害有眼病,且愈来愈厉害。俾斯麦决定让她到气候较好的地方养病。在途中,因为乔安娜身体不适,俾斯麦就会安排仆人好生伺候,一有不如意立即辞退,为了找到好的仆人,往往辞了再另雇。他还购置了些家具,这样生活会更舒适些。对这些事情,俾斯麦却是很愿意做的。他有较深的阅历,做这些事时会很得心应手。日常生活中,他虽然比乔安娜忙碌,但他还是常常给她写信,而她却不然,为此,他屡次问她为什么不给他写信?说到写信,对乔安娜来说纯粹看个人喜恶,而且她也不太知道如何才能更好地分配时间。
  所有俾斯麦想做的事,所有侮斯麦已经做成了的事,对乔安娜来说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然而对他的日常生活,乔安娜毫不掩饰她的不以为然。在国家危急时,她会写信给她的朋友乔特尔,说道:“假若我们能去申豪森,不管别的事,只顾我们自己,我们的儿女,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好朋友——这该是多么高兴的事!如果能这样的话,我敢保证用不了多久,他的身体又会变得棒棒的且精神饱满,如他从前一样。……当他着手办理一件令人头疼的外交事务时,他并不会得到什么好处,只不过得到些麻烦、仇恨,别人的厌恶。他是个很顾体面的人,正直、高贵,不适合做那样的事。但是可惜他不肯脱离这一切,因为他妄想要为国尽忠。”
  在这封信中,我们不仅看出她对俾斯麦的虔敬,也看出她是多么渴望俾斯麦能守在她的身边,过着和美的家庭生活的欲望。在这封信中我们是可以窥见俾斯麦的许多动机。他所说的并非是胡言乱语,他肯定要描写他那高人一等的道德观,要利人利己,并且声称他的对头,他的同事,他的长官(他们实在不如俾斯麦聪明)比他更狡橘!时间久了,他会难以忍受娶一位夫人,她的狡诈比他更为甚之,或者是她的欲望常常挑动他去与别人勾心斗角。在他选择乔安娜冯普特卡默做妻子时,他就知道妻子绝不是这样的人。她爱他并且只爱他一个人。对她来说得到他的心无疑是最重要的。
  对于那些必须应该会作的事,俾斯麦才会教她。除此之外他再不会教她什么别的。“我的可怜的宝贝,你必须学会在大厅里端正地坐着,样子要端庄。当你同大人们相见时,必须要表现得聪明而且有才智。”这是早时他写给她的的信中提到的。她还要学说法语,学会骑马,后来这两样乔安娜都已学会了。但是他若要求她做什么事,而这事正是她所做不来的,俾斯麦就会立即收回自己的要求,并且对自己很是生气,生气为什么要提这样的要求呢?“我娶你是因为上帝让我爱你,如果你会答应我的要求月D 么我这颗飘泊不定的心才会找到一个落脚之处,从此不再害怕世界上的凄风冷雨,我可以在我自己的家庭中得到温暖。当外面有大风雨时,我便可以躲回家中。”但是他那外交家的性情却常常流露出来,她是自然坦诚毫无城府的,在她的信中她有时也会激烈而率直地批评某些人物,每当这时,他就惟恐信在通过邮局时会有人偷看,他告诉她:“你要小心些,切勿说某人某人这些闲话,因为我是你的丈夫,所以你说的这些话是要由我来负责的。况且你对于这些人的评价有失公允。切勿写那些警察不喜欢读的信,切勿忘记你在洗浴室里俯耳对夏洛特所说的话,你可知道,在这里或在莫愁宫里,当一道菜端上来后,往往还需加些佐料。”
  她第一次拜见君主就很讨了个没趣,这不是俾斯麦的错,也自然不是她的错。这对夫妇被邀请到莱茵河的一条游船上玩耍,就在船上拜见君主夫妇。但是“这两位陛下却没有理她,虽然我们这几个人在船上玩了好几个小时。王后身体不适,所以对乔安娜也不甚理会而普鲁士亲王王妃却是故意地不理她。……后来亲王虽有意想弥补夫人的过失,很和蔼地对她,但她仍是差点就要哭了起来。……我的武士道精神使我感觉侮辱我的夫人要比侮辱我还要令我难过。……我自然是试着让她相信,她们并非看不起她,只不过宫廷就是这种状况。”
  当我们读他写给朋友信中的牢骚话时,似乎当日的情景又重在我们眼前浮现。我们可以相信在他们夫妇回家的路上,乔安娜是怎样向他竭尽全力地证明这种生活实在是多么的没有趣味,是怎样的与他的性情不相符合。我们从中又可以推断出,普鲁士亲王王妃是怎样的无理。当君主的游船到了第一次停泊的地方,俾斯麦弃船登陆,这才是一个极为真实的俾斯麦!
  无论乔安娜要什么,俾斯麦就给什么。他从旧时的阅历,深知女人的性情。他对于一些琐事也会很小心地处理。他曾写信给一位在巴黎的同事,托他买一件羊绒披肩时,他就将披肩的颜色说得极为详细。他又托他的妹妹替乔安娜缝制一件衣裳,要什么布料,什么尺寸,颜色要纯白的,凡此种种说得既耐心又细致。他还要为她买一把金扇,摇动时要很响的那种,尽管他很讨厌这种响声,但为了乔安娜他还是义无反顾地买了。他在巴黎时,因乔安娜喜欢一种叫蓝脖子的鸟儿,俾斯麦便大街小巷地将巴黎转了个遍。他居然还肯降格在脖子上挂了一幅链子,上面悬着几个宝星,因为这是乔安娜送给他的,“如果她知道我实在不愿往脖子上挂这种东西时,她会很难过的。”
  他常将她的父母包括在他的至亲之内,说到她的父亲,他往往会表示出极大的爱意。他很喜欢他们到他的家小住几个星期,他写道:“我们七个人成为一个小国。……在我们凡人的生活中,有许多烦扰与忧患是难以避免的,尽管在大街上人人都是冷冷的,但在家中我们却是那么地亲热。”
  五、威廉亲王摄政
  君主的精神病愈来愈重了。在革命后的十几年间,腓特烈威廉的举动很是自相矛盾,反复无常,做事也过于夸张。在他周围的人们常被他的举动搞得昏头转向,也难以保全政策的连贯性。在这里,奥古斯塔的野心又起,她自命为“自由党”。君主这时又谈起革命,说他头上的皇冕实际上是“不洁之物与泥土”造成的,说不过是一个“狗的颈圈”,多次想以一道圣谕来替代宪法。他对弗兰茨约瑟夫说:“我之所以活在世上,只不过是为奥地利皇帝执橙。”他对沙皇说:“上帝给予你的大陆,是作为你的产业,我希望你能保存这份产业。”这一番话,使这两位皇帝更加瞧不起他。
  到了1858年,他的病情更加显露,甚至危及到他那元首的地位。他并非如一般精神病患者那样大喊大叫,而是他的想像力已完全枯萎了,这足以证明他已经疯了好几年了。在他那段比较危急的时间里,俾斯麦常骑马伴其左右,时不时要抓住君主的马恒。后来君主连火漆的味道也闻不到了,他一闻到烟草味就要恶心。有一次他与沙皇同坐一辆大格(古时的一种大车)时,(沙皇是很好吸烟的)他突然中风晕倒。此时宫廷中的各党派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君主常想保存禄位,要长期执掌政权。王弟党要摄政,他们从此就可以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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