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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国之路》作者:科林·鲍威尔

科林·鲍威尔 (美)
  我的美国之路
  致中国读者
  这本自传描写的是一个出身贫贱、由于个人的努力和种种机遇而上升到美国责任最重大又最受信任的岗位上的一个人的生平。我深信,通过艰苦奋斗和刚毅不拔的决心来改善自己的命运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这种愿望激励着千千万万的美国人,同样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带普遍性的故事,谨愿它对加强中美两国关系能做出微薄的贡献。
  美国陆军退休上将
  科林·鲍威尔
  我的美国之路--译者的话
  译者的话
  这本自传描写的是出生在美国纽约市贫民区的一个最贫贱的黑孩子,怎样从打工仔成长为美国最高军事长官、四星上将的故事。科林·鲍威尔少年时代由于家境贫寒,一边上学,一边打工,替人扛包,拖地板。长大后,在纽约市立学院上学时参加了后备军官训练团,从此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
  鲍威尔将军是一位传奇式的军人。冷战时代他先是在美国全球战略的西线——美国驻西德部队服役,警卫陆军的原子大炮,后来又被调到东线,两次参加越南战争。第一次是以南越伪军营顾问的身份参加了越南广治地区的作战;第二次是以美军作战部队副营长、师作训科长的身份参加越南战争。回国后不久又到美国驻韩国的步兵第二师干过一年营长。以后又先后历任五角大楼参谋、军事学院教官、白宫研究员、旅长、副师长、国防部长军事助理、军长、陆军部队司令部司令、总统国家安全顾问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等职。作为一个军人,他对美军部队和五角大楼的情况了如指掌;同时又由于在三任总统的政府中历任高级官员,因此也熟悉白宫最高决策圈子的运作过程。他参加过许多政策的制定工作,亲自参与了入侵巴拿马、处理以武器换人质的“伊朗门”丑闻、美苏首脑几次会晤等重大国际事件,最后以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身份策划和指挥了1991年的海湾战争。退休后,受克林顿总统委派,陪同前总统卡特出使海地,在战争一触即发的紧要关头,说服海地军政府不战而降。
  鲍威尔在书中对自己的家庭和个人的戎马生涯作了生动细致的描写,通过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使读者了解到他艰苦奋斗之不易,同时也了解到美国领导集团内尔虞我诈和美军内部的种种问题。读者可以从书中活生生地看到鲍威尔本人、他的家庭和广大美国黑人受到的种族歧视和侮辱。他是一名美国军官,但不能与白人在同一饭店吃饭,不能用同一厕所,甚至走在大街上连看一眼白人妇女也犯法。他结婚时不能住一间像样的旅馆,只能把市郊简陋的汽车旅馆作洞房。自传充满了对美国种族歧视的愤怒控诉。鲍威尔呐喊说:“多少年多少代,我们为这个国家而战,早在17世纪,黑人自由人和黑奴就应征当民兵。美国革命时期曾有数千名黑人在华盛顿麾下为这个国家争取独立而战,可是胜利后他们自己却未享受到独立。内战时间,有几十万黑人在联邦军中英勇战斗,近4万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黑人曾帮助白人获得土地并保卫土地,但他们自己却无立锥之地。这个国家拒绝给予我们基本权利,还怎能叫我们为它服务呢?我们又干吗为它而战?……”我们从书中的字里行间还可以看出他对美国的所谓民主、人权和机会均等的虚伪性的挞伐。
  这本自传虽不是正史,但史料丰富、观点鲜明、文字朴实、内容生动,对广大读者了解鲍威尔其人及美国社会和美国军队都有重要参考价值。
  然而,鲍威尔将军毕竟生长在美国,受的是美国式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长大后又作为一名高级军事官员参加了维护美国利益和霸权的政策制定工作,作者的资产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时可见,望读者阅读时注意鉴别。
  本书于1995年出版后,在全世界引起很大轰动,已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出版。原书中的索引对中国读者无用,故略去了。对于中国读者不易理解的美国俚语或比喻,我们在当页加了一些译者注,仅供参考。本书由王振西主持翻译并最后校定,参加翻译和校对的资深翻译家有:武牛、隋丽君、潘嘉玢、刘瑞祥、颜福祥、姚云竹、张兰琴、黄虹炜等。杜燕琼同志对译稿做了大量技术校对和文字加工。
  译者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我的美国之路--前言
  前言
  我的一生丰富多彩,本书叙述的仅是我迄今为止的经历。
  我原先不曾打算写自传,甚至还把有关材料提供给别的作者去撰写我的传记。可是,在我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最后几个月里,我改变了主意。出书的经济效益是很具吸引力的。有些朋友鼓励我写自传,起初我还犹豫不定,最后一位格外亲密的朋友对我说:“哦,科林,别再怕啦!你该写本自传留给子孙后代,你有东西可写嘛,干吧!”于是我就写了。
  这只是一部个人回忆录,它不是我有幸参与的那些重大事件的正宗历史。一部自传是自己谈自己,起不了正宗历史的作用。希望这本书会有助于当代的历史学家,但此书的首要目的,是让美国同胞了解我的经历。
  我遇到了所有作者都碰到过的难题——材料的取舍。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篇幅来讲所有的事情。我决定只写成厚薄适中的一本书,避免弄成一本厚如门台砖一样的大作。一位报界朋友告诫我说:“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啰啰嗦嗦地写一堆什么‘然后,我又与某某某共进午餐……’之类的废话,别把你的书弄成一个又臭又长的流水账。”
  这本书是讲一个收入有限的黑人移民家庭的一个穷小子的故事。他童年时看来没有多大出息,在纽约的南布朗克斯区长大,后来竟如此这般地成为美国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这个故事讲到我努力奋斗加上好运气,大部分时间发展顺利,但也有过艰难的时刻。这个故事讲到我服役当兵,为国为民。这个故事讲到哪些人帮助过我,使我成为今天这样的人。这个故事讲到众多的先辈们,是他们的牺牲创造了让我受益的机会,继我而来的人或许也会从我的故事中获益。这个故事谈的是信念——对我自己的信念,对美国的信念。最重要的,这是一个爱的故事:爱家庭、爱朋友、爱军队、爱国家。这个故事只能发生在美国。
  我的美国之路--第一章 卢瑟和艾丽的儿子
  第一章 卢瑟和艾丽的儿子
  我通常总是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一次我没有信,差一点送了命。时间是1992年2月,地点是地道的牙买加。当我们登上UH—1直升机的时候,阳光灿烂,和风习习,只略微有点下午要来场雷阵雨的迹象。看来是顶好的飞行天气。我父母出生在牙买加,这一次,我妻子阿尔玛和我是应牙买加总理迈克尔·曼利的邀请来访问这个岛国。从海湾战争结束时起,曼利已经催了我一年。他最后一次打电话时,以一种令人不得不接受的口气说:“休息一下吧,亲爱的孩子。回家来,短短几天也好。就住在我们政府宾馆好啦。”我终于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在这之前的一年里,尽管“沙漠风暴”已经过去,我这个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肩上的担子仍然很沉重。冷战高速消退,我们正在努力重新思考和重新安排美国的防务。世界发生了剧烈变化。当时,我们正在组织一次给俄国人空运食品的空运救济行动;在古巴境内的关塔那摩基地,出现了令人十分为难的情况,大量的海地逃亡者聚集在那里,其境况已开始恶劣到像是一座集中营;萨达姆·侯赛因虽然打了败仗,仍怙恶不悛,企图阻挠联合国观察员制止他研制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的努力。我能有机会离开寒冷阴沉的华盛顿,到牙买加晒几天太阳,自然是乐意的。同时,我准备在归国途中,在关塔那摩稍作停留,视察一下那里的情形。
  1992年2月13日下午,我们抵达牙买加,立刻被卷入了西印度群岛的好客旋风。第二天上午,我们被拉到沃德剧院。在那里,金斯顿市长玛丽·艾特金斯向我赠送了该市的城门钥匙。我致答谢词说:“市长阁下,我是在美国出生的,但是你把我第二故乡的钥匙交给了我。”我回忆了童年往事,谈到听过“来吧,萨迦的小伙子”之类的西印度群岛小调歌曲,聆听过路易斯·贝内特的混杂式英语的诗朗诵,美餐过大香蕉、烤山羊、大米加豌豆。我讲完以后,市议员埃兹拉·科尔评论说:“只有我们牙买加人说大米加豌豆。加勒比海别的地方都是倒过来,说豌豆加大米。鲍威尔将军是真正的牙买加人。”
  然后,我们到附近的上园营,访问牙买加国防军总部。国防军首长彼得·布雷迪准将陪我转了一圈,让我参观士兵们的操练。他们操练得很出色,身手不凡。响亮的跺脚声,漂亮的敬礼动作,整齐划一的转体,还不时地高喊“一——二——一”口令,完全是一套英国式的标准动作。
  午餐后,我们登上牙买加国防军的一架直升机,准备飞越小海湾到曼利国际机场,然后换乘美军的“黑鹰”直升机,去视察临时在牙买加值勤的美军部队。原先计划我们一路都乘“黑鹰”直升机,可是东道主要求我们乘坐牙买加的美制UH—1直升机离开他们的总部。我直觉感到不大对劲,但主人的盛情难却,要顾及他们的自尊心。直升机起飞了,在大约1500英尺的高度转入水平飞行,金斯顿消失在我们身后。阿尔玛朝我微笑。是的,这一天过得挺美。我透过舷窗凝视着令人心旷神怡的蔚蓝色的加勒比海,突然听见猛烈的咔嚓一声。阿尔玛瞅着我发愣。
  我立刻明白是出了故障。这架UH—1的传动装置卡住
  了。飞机开始摇摇晃晃地向海湾下坠。我在越南经历过一次直升机飞行事故,我知道,如果这架UH—1触水,它很可能会翻过来,叶片会折断,像榴霰弹一样四处飞散。机舱门一开,飞机就会像一块石头一样沉入海底。我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是:我们有3个孩子,他们的父母亲就要命归西天。
  “弯下腰!双手抱住腿!”我向阿尔玛喊道。
  “为什么?”她问。
  “见鬼!听话!”我呼叫着,感觉到我们在继续下落。我看见两名飞行员正忙着扳拉操纵杆,采取紧急措施。他们关闭了发动机,我们在继续下降,只听见叶片啪啦啪啦的声音,眼看飞机就要沉入大海了。最后一瞬间,飞行员终于让直升机在海岸边上硬着陆,离海水线还不到20英尺远。我解开安全带,抓住阿尔玛赶紧离开座位向外跑。直升机说不定会起火爆炸。
  我们跑出危险地带后,阿尔玛问:“怎么回事呀?”
  “我们迫降了。”我告诉她。我朝牙买加飞行员走过去,祝贺他们出色地完成了紧急降落。
  事后,曼利总理给我打电话说:“我亲爱的科林,你知道为什么树叶在沙沙响吗?这是我松了一口气,在欣慰长叹哩!”真是散文诗,我祖先的语言。然而我仍感到惆怅。我父母诞生的地方竟差一点成了他们儿子的葬身之所。
  我们登上“黑鹰”,继续原定的行程,我看望了俄亥俄州国民警卫队派到牙买加帮助修路的一支部队,以及美国空军在一座名叫“情人跳”的悬崖峭壁上修建的跟踪贩毒活动的雷达站。正式访问到此结束。接下去是寻根问祖的旅行。
  我们坐进牙买加政府提供的一辆吉普车,朝北驶向内地,转上一条尘土飞扬的土路。这条路活像这块红土地上一道长长的伤疤。漂亮的房子看不到了,眼前只见简陋的村舍。路越走越窄,最后我们不得不下车步行。徒步走了大约15分钟,忽然间在我们面前冒出了当地政府的长官——“卡斯图斯”——以及警察局长和另几位官员,向我们表示欢迎。我们跟着他们走上缓坡,过了小土岗,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把我们引向一片小谷地。在那里出现了魔术般的情景,不知从哪儿一下子冒出来许多人。很快就有200来人围上我们,老老少少,有的衣着华丽,有的衣衫褴褛,有的穿着鞋,有的光着脚。忽然,响起阵阵乐声,接着出现了一支乐队,一群身穿黑制服的年轻人奏起了《星条旗之歌》。
  “这些孩子是你父亲母校的学生。”那位地方长官对我说。乐队奏完美国国歌,就吹奏起西印度群岛即兴舞曲,我对它像对美国国旗一样熟悉。人群开始拍手,向阿尔玛和我们靠拢,拉着我们的手,笑容满面地亲切问候。远处又有一小批人向我们走来,人群给他们闪开路。我激动万分。这是我家的亲人。不需要任何人作介绍,其中有几位是我以前见过的,其余的人一看脸就知道。他们长得很相像,也同我相像。我们来到了托普希尔村,这是我父亲出生的地方。他们拥抱我,自我介绍。艾维·里奇姑姑,穆里尔表兄、克劳德叔叔、帕特堂弟等等,都似曾相识,是远近的亲属。
  大家让阿尔玛和我坐在两张折叠椅上,也就是在贵宾席就座。一位女教师琼·本特,她是我一个堂弟的妻子,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我们又起身,走过几座门廊涂成浓浓的红土色的不错的房子,来到一座小屋前。它的墙壁抹着粗糙的灰泥,屋顶是生了锈的铁皮,屋檐是手劈的木板造成的。6尺宽6尺高的窗户两侧,配有褐色的百叶窗,使这座热带的小民房奇怪地具有一点新英格兰的格调。
  小屋里有4个房间,没有自来水,没有电,没有厨房,也没有室内卫生间。全部面积还不及美国的一间平常的起居室。我的亲属们事先赶跑了屋内的鸡,擦洗打扫过一番,做到这一步已经够难为他们了。我站在父亲1898年诞生到人世间的小屋里,一股缅怀先父的亲情在心中油然而生。
  走到屋外,我们来到祖先的墓地,那里刚刚拔除过野草,培了新土。人群又一次围拢过来,期盼我讲讲话。我对他们的热情欢迎表示了最诚挚的感谢。其实,我内心真希望单独呆一会儿,有一点时间在这片土地上踏着我父亲的足迹,穿越田野,在他当年熟悉的树林中漫步,想象一下当年父亲住在这里的情景,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他是怎样维持生计的。可是人群一直围着我们。阿尔玛和我在我祖父、祖母的坟墓前作了祷告。我们跟亲属们交换了一点小礼品。妇女们向阿尔玛赠送了她们手绣的漂亮亚麻织品。访问到此结束。
  我们回到“黑鹰”直升机上,途中飞过了威斯特摩兰,那是我母亲莫德·艾丽尔·麦科伊·鲍威尔的诞生地。一路上,我寻思着我的父母。当年两个牙买加青年是怀着什么样的梦想,或是出于什么样的忧虑,先后背井离乡,离别他们所爱的亲人,移居到一个他们完全陌生的国度。他们曾否想过,他们走了有勇气而又有希望的这一步,对他们的儿子的命运产生了何等的影响。
  我生于1937年4月5日,当时我家是住在纽约市哈莱姆区的莫宁赛德大道。我父母的第一个孩子是我姐姐玛丽琳,她比我大五岁半。我已经不记得我家在哈莱姆时的情景。人们常说,人在孩提时的最早记忆通常与一次闯祸有关,我正是这样。4岁时,我家搬到纽约南布朗克斯区,外婆艾丽丝·麦科伊在家照料我,因为父母都要上班干活。我在地板上玩,把一根头发卡子塞进一个电源插座内。只记得耀眼的火光一闪,我被电击得差一点从地板上跳起来。记得外婆一边骂我,一边把我搂在怀中。父母下班回家后,大人们紧张地议论了一阵子,然后又骂了我一顿,埋怨个不停。这一天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触电和疼痛,而是看到了大人们多么疼爱我和关心我,我成了全家注意的中心,觉得自己挺重要。
  我小时候最敬畏的人物是一个矮个子男人,身高5.2英尺。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常常倚着我家窗子朝外瞅,看着他身穿外套,系着领带,头上戴一顶浅呢帽,腋下夹着一份报纸,从英特维尔大道的地铁站出来,一步步走过来。他的外套敞开着,随着八字步不停的左右摇摆。他吹着口哨,一路上遇到熟人时,不论是药店掌柜、面包房师傅,还是我们楼房管理员,都停步向他们打招呼。这条街上有些孩子把他当作一个怯懦的有点滑稽的人,但我并不这么想。这个活泼愉快而又自信的矮男子名叫卢瑟·鲍威尔,他就是我的父亲。
  他20岁出头就从牙买加移民来到美国。在我出世之前17年,他放弃了在一家店铺当小伙计的工作,离乡背井,移居美国。他从来没有向我谈过他在牙买加的生活,很可惜,我也不曾向他问过。我只知道,他是托普希尔村一个贫苦人家的9个孩子中的老二。他来美国,跟他之前来美国的千百万人一样,无疑是为了寻求一条较好的生路,并且为他的子孙后代寻求一个较好的前途。他搭乘联合水果公司的一艘汽船,一艘真正的香蕉运输船,在美国费城上岸。
  爸爸先在康涅狄克州的一家种植园当工人,后来到纽约曼哈顿区当大楼管理员。他最后在曼哈顿服装区第7大道500号专门缝制女性套装和外套的金斯伯格服装厂(后来发展成盖因斯公司)谋到了一份差事,终于保障了他安家立业,成为一家之长。他先在库房工作,然后升为货运办事员,最后当上货运部领班。
  我母亲在牙买加的娘家,社会地位比我父亲家略微高一点。她是9个姊妹兄弟中的老大,高中毕业,比我父亲强。当父亲在家务事上以势压人时,妈妈常常唠叨:“你有什么了不起,中学都没有毕业。”在移居美国之前,妈妈曾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速记员。她的母亲,麦科伊外婆,个子矮小,善良可爱,讲英语的时候拖着英国人的腔调,又夹杂着非洲口音,我至今一回想起来仍然觉得是在听音乐。麦科伊家族和鲍威尔家族,如同牙买加常见的那样,其祖先混杂着非洲人、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的血统,也许还有阿拉瓦克印第安人的血统。我父亲家甚至还跟鲁姆菲尔德一个犹太人家族有血缘关系。
  外婆的丈夫埃德温·麦科伊是苏格兰人,在一个甘蔗种植场当监工,他使我们具有苏格兰人的血统。外婆生了9个孩子,当她被丈夫遗弃时,只有几个长大了,多数孩子还要靠她抚养。她为寻找工作挣钱养活孩子们,离开牙买加,先到巴拿马,然后到古巴,最后到了美国。在美国,她的大女儿,也就是我妈妈,可以帮她一些忙。外婆给人家当女仆,以后在曼哈顿服装区当缝纫计件工,节衣缩食,把节省下来的每一文钱都攒起来,汇回牙买加,养活仍然留在那里的儿女。外婆最后去了她最小的女儿——劳丽斯姨妈家,她俩是阔别12年以后才在纽约团聚的。外婆为儿女们作出那么大的牺牲,而且全家长久分散天各一方,这在我们这些未曾尝过悲惨贫困滋味的人看来,真是难以想象。
  外婆给我妈妈起的名字是莫德·艾丽尔,但是妈妈一辈子都被叫作艾丽。她身材矮小,只有5.1英尺,体态丰腴,脸庞秀美,长着一双温柔的淡棕色眼睛,棕色头发梳着40年代的发型,脸上经常带着暖人心田的笑容。她白天在服装厂上班,当缝纫工,忙于钉扣子和修整服装。累了一天回到家,就系上围裙,做饭、洗衣服、熨衣服,缝缝补补,终日忙碌,从不得闲。这就是我记忆中的母亲。
  妈妈是一个坚定的工会支持者,是国际妇女服装工会的会员。我父亲当上货运部领班,自认为属于管理人员。他俩都拥护罗斯福总统的新政,当时都投民主党的票。打从我记事起,家里门厅里就一直挂着战时罗斯福总统在国会山前以国旗为背景拍摄的那张著名的照片。妈妈始终是铁杆民主党人,但爸爸在1952年拥护艾森豪威尔,改投了共和党的票。
  我父亲一辈子是乐天派,我母亲则总是小心谨慎。不管家境贫富变化如何,他们始终保持着这种性格。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常在休假时回家看望母亲。她常对我说:“科林,把存折拿到银行去,让他们填上利息。”
  我解释说:“妈,不必啦。银行会把利息通知单寄给你,利息跑不了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蒙我?”她说“蒙”时用的是牙买加的一个老字眼儿。说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从床底下翻出一个旧布包着的糖盒子,从里面拿出存折交给我。
  我只好顺从地去银行排队,请银行的人把这一帐号的利息给填上。
  “当然可以,鲍威尔上校。不过我们会寄利息通知单给你,你就不必跑这一趟啦。”
  “不行啊,”我说,“我母亲要亲眼看见存折印上她的利息数字的红字。”我差一点说出以便证明你们没有“蒙”她。
  据我父亲的妹妹贝丽尔姑妈——她在我写这本书时已经90多岁了——回忆,我父母是在哈莱姆的外婆寓所相识的。外婆为了多挣一点钱,让几个亲戚和别的牙买加移民寄宿在她的寓所,其中的一个寄宿者是卢瑟·鲍威尔。于是,我的父母在同一个屋檐下相爱了。
  我出生以后在哈莱姆住过两三年,后来搬过几次家。到1943年,我6岁的时候,我家搬到了南布朗克斯区的亨茨波因特小区的凯利大街952号,我在那里长大。1981年由保罗·纽曼主演的影片《布朗克斯的阿帕奇堡》就是在我住过的那一警察分管区拍摄的。在那部电影里,这个地方被描绘成城区藏污纳垢的巢穴,一幢又一幢烧坏的破烂公寓楼,满街垃圾,杂草丛生,住的人尽是吸毒者,男盗女娼,精神病患者,谋杀警察的凶手,以及第三代靠福利制度生活的家庭,总之是一幅美国老城区的可怕恶梦的情景。我住过的亨茨波因特当年并不完全是那个样子,尽管它也谈不上绿树成荫和庭院宁静。我们当年门窗都得上锁。我记得我家大门有一根大铁闩,从门背后插进地板上的一个托架,为的是不让任何人硬闯进来。盗贼不少,吸毒现象当时已逐渐增多。常常有人在街上殴斗,捅刀子。有些流氓团伙为了争地盘而动用棍棒、酒瓶、砖头和土造的0.22口径手枪打群架。然而,当时的犯罪和暴力活动还没有达到那部电影描绘的那步田地。当时还不是那样。当我在亨茨波因特长大的时候,一般人还能在种族之间保持一定的容忍心。总的说来,多数家庭是和睦安全的。
  我家住的是一幢4层砖砌公寓楼,每层两家,全楼共8家。我们住在3层一个4居室单元房里。从家里走上凯利大街,一眼就能看到我的整个世界:向左过三个街口,就是我的小学,再过一个街口就是我上初中的中学。两校之间的一块狭长的空地上耸立着圣玛格丽特圣公会教堂,那是我们的教堂。相反的方向上隔几个街口,是我后来念书的中学。我家门口的马路对面是凯利大街957号,吉莎姨妈和艾尔弗雷德·库特姨父住在那里。在我上学的路上,要路过935号,那里住着劳丽斯姨妈、维克姨父和他们的孩子们。在932号住着我的教母玛贝尔·埃瓦德内·布拉什一家,我把她喊作瓦兹阿姨。在867号住着艾米和诺曼·布拉什一家,他们是我家的亲密朋友,跟亲戚一般。我们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热地称呼他们为艾米阿妈和诺曼阿爹,其实他们也是牙买加人。我当时认识的黑人家庭大多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牙买加、特立尼达、巴巴多斯或其它岛屿。
  我们对布拉什夫妇的犹太式称呼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当年的亨茨波因特区有大量犹太人,还夹杂着爱尔兰人、波兰人、意大利人、黑人以及拉丁美洲西班牙人的后裔。凯利大街到与我家所在街区相邻的一个街区时有点弯曲,像个香蕉,所以这一地区曾多年被称作“香蕉凯利”。我们从来没有用过“盖头区”(即少数民族杂居区——译者注)这个字眼,那是欧洲人的名词。我们住在公寓楼里。外界的人常常以为纽约是个又高又大的建筑群,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彼此不通姓名,老死不相往来。其实,纽约直到今天依然是许多街坊的集合体,街坊里的人们彼此都知道谁干的哪一行业,跟小镇上一样。
  “香蕉凯利”正是如此。
  同凯利大街相交的几条马路把凯利大街分成几个街区,各街区有许多东西是大同小异的。几乎每一个街区都有一家糖果店,店主差不多都是从欧洲移民来的犹太人;店里卖《每日新闻报》、《邮报》和《镜报》。我们街区里没有人看《纽约时报》。这些小店还卖文具、便宜糖果、冰淇淋和不含酒精的饮料。纽约人都知道,这种小店出售一种特殊小吃——蛋淇淋,它包括巧克力糖浆、牛奶和仿制矿泉水。一份蛋淇淋10分钱,假如你钱不够,可以只买矿泉水,“就两分钱,请吧。”每隔几个街区,就有一个犹太人办的面包房和一家波多黎各人开的杂货铺。意大利人经营修鞋店。每10个街区有一家大的连锁商店,卖服装和日用品。还有电影院。我不记得有哪一家店铺是黑人开的。我童年时期有一件令人兴奋的事,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来了自助洗衣店,往洗衣机里投几枚硬币就可以把衣服洗好甩干。我妈妈再也不需要用搓衣板为我们搓洗衣服,然后再一件一件挂到窗外的晾衣绳上了。然而,我爸爸坚持他的衬衣只能送到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洗熨。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南布朗克斯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地方,我从来不曾羡慕那些绿树成荫的小庭院。
  我父亲很宠爱我的姐姐玛丽琳。他在服装厂工作,所以总给我姐姐穿好衣服,按凯利大街的标准衡量,姐姐过得相当不错。她跟好女孩们交往,她最亲密的朋友是街角上的药店老板蒂特鲍姆家的几姊妹。我对她扮演了一个淘气小弟弟的角色。她的第一个当真的男朋友是约翰·史蒂文斯,那一家人也是在圣玛格丽特教堂做礼拜。约翰是独生子,他父母当时培养他学医,后来真当了医生。他和玛丽琳的交情是由双方父母撮合的。我的调皮点子是在他们搂搂抱抱的时候悄悄凑过去,惹他们讨厌。这时约翰就会送我一枚25美分的硬币,把我打发走。我姐姐总对我这个顽皮的弟弟生气。我逃学的时候,她常常打小报告,所以我认为她是一个密探,同时我相信她把我看作眼中钉。但总的说来,我们姐弟关系是正常的。
  那一年夏天,我8岁,我家和一些亲戚在长岛的塞格港租了几间海滩小木屋。我一个人在海滩上玩掷刀游戏,想让掷出的刀竖立在沙里,突然有一片脏东西扬起来,落进我的眼睛里。我哭着跑进小木屋,劳丽斯姨妈为我挑出了那讨厌的东西,我却哭个没完。我出去了,听到劳丽斯姨妈向吉莎姨妈说:“我真搞不明白,这孩子怎么这么爱哭。”我当时很不舒服。这件事说明我小时候是个淘气包。直到差不多50年之后,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记得当时我暗自下定决心,今后再也不让任何人看见我哭,可是我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我9岁的时候,给鲍威尔家丢了丑。那时我是第39公立小学的学生,从3年级升到4年级,但成了末等生,成绩是“4上”,仅勉强升级。家里的人觉得脸上无光,悄悄谈起来都直摇头。对我们这些西印度群岛后裔来说,求学是摆脱困苦、飞黄腾达的惟一出路。我姐姐品学兼优,肯定能升大学,可是我连上四年级都很困难。我缺乏的不是能力,而是动力。我小时候乖巧听话,活泼可爱,成天无忧无虑,就是没有抱负。
  在体育运动上,我也不怎么样,尽管我喜爱各种街头游戏。我童年时的一个朋友托尼·格兰特统计过,我们当年玩的游戏有36种,其中包括街头棍球、街头棒球、拳球、街头拳击和“热豆奶油”等等。有一天,我在一个空地上玩垒球,瞅见我父亲走过来。我祷告上帝让他快走过去,因为那一天我很不走运。可是他偏偏站住了,看我们玩球。他站在那儿的时候,我一棒都没有打中。轮到我击球的时候,一棒打偏了,第二棒又打偏了。当时我羞愧得恨不得钻到地里去,那种感觉至今还记忆犹新。每当我让父亲失望的时候,我都很痛苦。我感受到一种压力,尽管那压力也许并不存在,因为我父亲很少向我说过责备的话。
  我很喜欢打风筝仗。我们把汽水瓶子敲碎装进一个大的水果汁罐子里,把罐子放在电车轨道上,让电车把罐里的玻璃压成碎片。然后,我们把碎玻璃碴用胶水粘在风筝线上。再把两面刃的刮胡须刀片有间隔地安在风筝尾部。我们爬到公寓楼顶放风筝,巧妙地操纵它,用我们装备玻璃碴的风筝线和装备刀片的风筝尾巴,把邻居孩子从别的楼顶甚至别的街区放出的风筝线割断,让他们的风筝摔落下来,这就是我们玩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式的空战游戏。
  大萧条的日子我一点也不记得。我父母很幸运,在30年代不曾失业,所以我家没有真正挨过饿。我4岁时,美国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我家的苦日子几乎一夜之间结束了。虽然时过境迁,但往事至今还历历在目。我记得我收集了不少小飞机模型,10分钱一个,用软木和彩色纸制作的。我常常在家里地毯上玩打仗,摆弄用铅做的小兵,指挥它们冲锋陷阵。我和小伙伴们常常爬到屋顶上观察天空,看有没有德国的战斗机或轰炸机悄悄飞来轰炸亨茨波因特。我们用假想的武器扫射假想的敌人:“砰!砰!你死啦!”“我才没死哩!”童年时最开心的一件事,是曾在第四装甲师服役的维克姨父战后回家时送给我一顶德国非洲军团的黄军帽。我保存它40年之久。最后,当我从德国调回华盛顿搬家时,这帽子不见了。我相信一定是德国搬运工把它偷走了。1950年我上中学时,美国又打仗,这次是在朝鲜。战争总有点让我着迷,凡是没有嗅过硝烟味的男孩子往往都会对战争想入非非。
  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改变了我的名字“卡林”的读音。原先,我们按牙买加人的英国式读音,把它念作“卡林”。美国第一批战斗英雄中有个人叫科林·P·凯利,是一位飞行员,在珍珠港事件后两天,他用自己的飞机撞击日本一艘战列舰而英勇牺牲,被追授卓越军功十字勋章。他的事迹为所有的男孩子津津乐道。美国式的读音是把“卡林”念作“科林”,人人都这么念,从此后小朋友也把我叫作“科林”。我住在凯利大街,于是就成了“凯利大街的科林”,可是在家里,人们一直叫我“卡林”。我有一次问父亲,为什么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是不是为了纪念某一位光彩的祖先?爸爸说不是的,而是在我出世那一天,他偶尔从一张发货票上见到这个名字,于是就给我用上了。我过去一直不喜欢它。
  我上学时上过钢琴课,可是这门课跟我无缘,不久就停学了。后来我学吹笛子。姐姐觉得笛音太尖,我又放弃了它。显然,我当不了运动员,也当不了音乐家。然而,我的童年仍是心满意足的,是在温馨的家庭中和亲人们层层关怀照顾中长大的。家庭的圆心是我父母。第二层是我的姨妈们及其亲人。我父亲的兄弟姊妹中只有一人在美国,就是贝丽尔姑妈,她对我又构成一层关怀圈。层层的亲人从亲缘关系上说是有近有远,但都保持了亲密的交往。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们彼此关心,互相帮助,互相支持。
  这些亲人们各有特色,我有时感觉他们像是一群性格演员同演一台戏,我自己则半是参加者,半是观众。记得我们常常在新年元旦到皇后区,聚集在多特姨妈家吃烤山羊。晚餐后,大家喝许多“艾泊顿”牌兰姆酒,跳乔蒂斯舞,唱西印度群岛即兴歌。
  说到牙买加的兰姆酒,“艾泊顿”牌最有名。它有不同颜色、度数和窖藏年数。在我们家如果上别的酒,是怠慢;如果上波多黎各的“巴卡迪”牌之类的兰姆酒,则被认为是侮辱。“艾泊顿”牌兰姆酒,以90度(这里说的度数是酒精含量的一倍,即90度表明酒精含量为45%,下句的150度表明酒精含量为75%。——译者注)的金黄色酒最著名。喝150度的白色酒表示一种派头,男子汉喝150度的标准纯酒。嘴里的酒味会持续一个星期,一旦喝醉了,也差不多要一个星期才能缓过来。牙买加人喝兰姆酒,跟东方人喝茶和阿拉伯人喝咖啡一样,是敬客和风度的象征;上酒时通常还上冰块、干姜水或可乐饮料。后来,安德鲁斯姊妹唱的歌《兰姆酒加可口可乐》成了流行歌曲,牙买加人就觉得可乐饮料过分美国化了,不再爱用它。在给女士们敬酒时,她们通常咕咕说“只一小口”,我母亲尤其是这样。我每次给她敬一盅兰姆酒,她总埋怨我给她倒的酒太厉害,酒杯太大,说罢就一口饮尽。
  小时候,我在家庭聚会上听熟了西印度群岛即兴歌,但是不懂得那些抒情歌词的意思。长大后,我开始破译它们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双关含义。我最喜欢的即兴歌手是特立尼达的斯林格尔·弗兰西斯科,他的绰号叫“大麻雀”,是演唱这些俏皮话的能手。甚至在我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之后,我还在办公室内放即兴歌录音带。我的助手们听不懂,不明白《大竹子》、《浇我花园》之类歌曲是什么隐喻。但如今在五角大楼E翼的办公室内很难听到西印度群岛即兴乐曲了。
  在我们的家庭聚会中,话题每次都会转到“回老家”。我的长辈亲人们尽管已长期住在美国,但他们说“回老家”仍是指回牙买加。“喂,奥斯蒙德,你今年回老家了吗?”“没有,没钱呐。明年一定回去。”“嘿,劳丽斯,你回去了吗?”“没有,可是我准备了一桶东西,要捎回去。”谈到这个话题,人人都沉浸于思乡怀旧之中,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我的教父谢利姨父。他是多特姨妈的丈夫,在宾夕法尼亚铁路上当餐车服务员。他也是牙买加人,可是在别人眼里,他变得“美国化”了。由于在铁路上跑了许多年,跟土生土长的黑人常年在一起,原先的西印度群岛口音也大变了。轮到他表态时,他就说:“回老家?你们这些大傻瓜坐在这里嚼舌头谈回老家。你们忘了我们是为什么出来的?咱20年没回老家,今后也永远不回去。”这时,亲人们就笑得前仰后合,拿谢利姨父的异教邪说开心。
  我们喜欢看多特姨妈和谢利姨父怄气。他俩一争论,就准像英国滑稽木偶剧《潘趣和朱迪》一样叫人好笑。多特姨妈喜欢差使丈夫,叫他干这个,干那个。“谢利,过来跟大伙儿说说话,别整天闷在一边看电视,像什么样子!”谢利姨夫憋不住气了,就会最后爆发:“娘的!少管闲事!”我后来明白了,老两口像这样斗嘴40多年,完全出于他们之间深厚的爱。
  放暑假时,我有时到他们家玩几天。我特别欣赏谢利姨父在轮休日做的早餐:牛排、鸡蛋和冰淇淋。这两位老人如今都去世了,可是每次我跟他们的儿子弗农、罗杰和桑尼3个表兄弟凑到一起时,总是回忆起老两口多年前顶嘴的情景,笑个没完。有时候,我一个人也会突如其来地回想起这些往事,独自发笑。
  我们这个家族是一个母权社会。我爱我的姨父们,他们充当调料、笑料,偶尔也发发狠,但是大多数怕老婆。在家里说了算的是妇女;教训孩子、敦促孩子上进的也是妇女。但我父亲卢瑟·鲍威尔是个例外。他也许因个子矮小,也许因其貌不扬,也许还因有点滑稽,总之在家里是他说了算。
  1950年,我姐姐玛丽琳要离家到纽约州北部的布法罗市州立师范学院去上学。父亲亲自安排了隆重的送行活动。我们全家到中央火车站为她送行,送她上“帝国号”特别快车。父亲迈着八字步走进车站,大衣两边摇摆着,眼含热泪强露着笑容,纯粹出于慈父心肠。他给在场的搬运工、剪票人和列车员一一分发小费,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说:“请多多关照我的小女儿,请保证她一路平安无事。”我看见他给别人塞钱,感到不自在,可是他一贯如此。每逢节日,他总给邮递员、加油工人和清洁工人送小费。他年轻时住在哈莱姆区,每个星期六都穿得整整齐齐,衣冠楚楚,口袋里插着支票簿。他从第一站——擦皮鞋摊开始,一站又一站,每站送小费,莫宁赛德大道上的许多人都得到过他的馈赠。
  每逢橄榄球比赛季节,尽管我球艺不高,他也要让他的儿子戴上全街区最好的运动帽。我的第一辆自行车,他坚持买名牌货,买了一辆哥伦比亚赛车牌的26白胎车。我要买西装,他就说:“儿子,把这张信用卡带上,到梅亚公司好好挑一挑。”可是这一切都是来自一名货运部领班、其每周工资从来没有超过60美元的人。有一年圣诞节,我妈妈反对爸爸邀请太多的客人。她说,他每年那么干,使她十分劳累。爸爸没吭气,出门邀请了50来位客人,然后回来对妈妈说,要是她应付不了,他就雇一名厨师。
  我父亲乐善好施,我行我素,成了我们那一带的教父式人物。人们有困难时请他出主意,闹家庭纠纷时请他调解,失业时请他帮忙找工作。他常常从盖因斯公司带回一些衣服、次品和等外品,以及下脚料子,把它们按批发价处理给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或者是白送给无钱者。在繁华市区,他不是经常都能充当善人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在凯利大街才这么竭力助人。当盖因斯公司易主时,他曾经试图买一份股票,却遭到拒绝。他为这家公司干了23年,公司竟这样对待他,他认为太不公道。他是不是当真想争取当一名股东,我不知道。但那以后,他离开了这家公司,到另一家服装批发商舒尔公司工作,职位与原先相似。他在那里一直工作到公司关门为止,这时他年岁已高,没法再谋一份差事了。
  卢瑟·鲍威尔从来不曾让自己的种族或职位影响他的自尊心。像他这样的西印度群岛人,是两手空空来到美国的。他们每天清晨乘地铁上班,整日拼命地干活,晚上8点钟才回到家里,挣钱养家,教育子女。既然他们做到了这些,谁还敢说他们矮人一头呢?这就是爸爸的态度。
  当然,人们也总会梦想有朝一日遇上幸福女神,不必流那么多汗就赚到钱。我记得我父亲常常在清早给我姑妈打电话,挺自信地说:“贝丽尔,今天咋样?4—3—1?嗯。只赌头号还是赌一对?OK。就赌50分钱。”然后,彩票兜揽人就来收取押宝钱。他们知道有朝一日也许会中个头彩。
  1950年,我进了莫里斯中学。原先上小学是出家门往左拐,如今相反,是出家门往右拐,要过几个街口。姐姐上的是莫尔顿重点中学。在父母敦促下,我本来想上斯托伊弗桑特中学,也是一所有名望的学校,可是升学导师在我的成绩报告单上批了“我们不同意。”莫里斯中学则是普通中学,来者不拒。
  这时,我依然是胸无大志,没有奋斗目标。我喜欢的事是跟小伙子们逛马路,“散散步”。从凯利大街溜达到163街,绕到南林荫大道,再到西切斯特路,然后回家。星期六上午,我们照例上蒂法尼剧院,看看连续剧,再加一场两片连映的牛仔电影。
  星期天上圣玛格丽特教堂,那里有我家的专用座椅。爸爸是资深的教堂俗人执事,妈妈是祭坛管理组组长。玛丽琳在儿童唱诗班弹钢琴。我是一名教士助手。我家的人年年都参加衣物和食品义卖及舞会,在舞会上可以尽情地跳舞,唱即兴歌,喝一点点酒,甚至跟教士们共饮一杯。
  在我们家附近还有天主教堂、犹太教堂和店面教堂。星期五夜间,我在犹太教堂开灯和关灯,好让安息日做祷告的教徒遵守保持寂静的规定;做这点工作,我可以挣到一枚25分的硬币。对于教堂,我当时有明确的想法,就是它们跟我父母出生之地牙买加的英国圣公会教堂一样,都有尖顶、祭坛、教士法衣,人人挤在里面焚香跪拜、划十字。我认为教堂越高,离上帝也越近。圣诞节里,我们的威顿牧师把圣玛格丽特教堂装饰成一个神奇的地方,点着蜡烛、彩灯树、挂着彩带和花环,摆上冬青树。节日期间的香火把玛丽琳呛得要死。我却兴高采烈,喜欢这一切。
  我现今还记得教堂举行坚信礼的情景。那些洗得干干净净的可爱的孩子们排着队,让牧师摸一个又一个脑袋。牧师念道:“主啊,以你的神圣恩典保佑你的这个孩子吧;让他永远属于你;让圣灵与他相通,日益增进,直到他升入你的永恒天国。”我这个小助手这时就晃一下香炉,精神抖擞地喊一声“阿门”,深信我正看到圣灵像一道闪电一样进入了这个孩子的头内。圣玛格丽特教堂意味着想象、盛典、激情和诗意。时代在变,教堂的祈祷文也随着时代变化。有些主教认为,正如同1928年版的公用祷告书取代了早先的版本一样,这1928年的版本也需要更新。我想我不能不同意他们的高见。然而,在这一变化中,我感到若有所失。多年之后,我在圣玛格丽特教堂做祷告后出来埋葬我的母亲,这时,老的祈祷文已被新的祈祷文代替。上帝似乎贴近了尘世,男女性别不分了。他不再完全是我年轻时所敬畏的那个威严、神圣的父亲式的形象了。这让我有点伤感。教堂抚育我长大的那种魅力似乎看不见了。
  我是一个教徒,但不是圣徒。由于我父母都是圣玛格丽特教堂的台柱子,50年代初一个夏季,威顿牧师挑选了我去参加教会在皮克斯基尔附近举办的夏令营。一到那里,我就遇到了几个顽皮的伙伴。一天夜里,这几个新交的朋友和我悄悄溜出去买了啤酒。为了把啤酒凉一凉,我们把它藏在厕所马桶水箱里。可是这个秘密很快被人发现了。当班的教士把大家召集到会议厅,既不威胁也不责难,而是问有谁准备承担责任。谁愿意像一个男子汉那样站出来认错?我们干了坏事,当时只要不吭气,也许就蒙混过去了。但是教士的话打动了我。我站起来说:“神甫,是我干的。”我坦白以后,又有两个初露头角的小坏蛋站起来做了忏悔。
  我们被打发乘次日火车回纽约。关于我们的罪过的传言比我们走得更快。我拖着沉重的双腿走上西切斯特大道,向右拐进凯利大街,仿佛是一个重罪犯要登上绞刑架。一到952号,就看见妈妈,她那一向慈祥的面孔满脸怒容。她数落了一番之后,爸爸又开始了。我心想这顿臭骂准会永无完结,这时威顿牧师来电话了。是的,这些孩子做了坏事,但是他又说:“你们的科林主动承担了责任,他的榜样带动了别的孩子承认错误。”我父母一听,怒气顿消。我一下子从少年罪犯变成了英雄。童年经历的这件事,使我懂得了诚实可嘉,从此永志不忘。
  平时跟我一起玩的小伙伴们看到我被赶出了教堂夏令营,还知道有一次我父亲抓到我在山姆·费奥里诺修鞋店里玩扑克牌,而且是跟下了班的警察一起玩,我在他们眼里的身价一下子抬高了。以往,这帮小伙子总认为我尽管还算不上是女孩子气,但却是一个“乖”孩子,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我14岁那年,有一天我母亲派我去邮局寄信。我走到西切斯特大道和福克斯大道交叉口的西克塞尔商店——一家婴儿用品和玩具店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向我勾勾指头。他用很重的犹太人意第绪口音的英语问我:想不想挣几块钱?他把我领到店后门库房一辆卡车旁,让我帮忙卸圣诞节用品。这个老人叫杰伊·西克塞尔,是商店的老板。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检查我干得怎样,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差不多把东西卸完了。“嗯,是个干活的料,”他说,“你明天还愿意来吗?”这一天开始了我少年时代跟西克塞尔商店的多年联系。
  这家商店的许多顾客是犹太人。经过一段时间,我也学会一点意第绪语。有时,店主的关系户来谈生意,西克塞尔就招呼我说:“科林,带我的弟兄们上楼,请他们看看楼上的好货。”我领他们上二层楼,他们很放心地用意第绪语交谈:喜欢哪个型号啦,打算付多少钱啦,等等。我站在一旁,他们以为我什么都听不懂。于是,我客气地告退,下楼向西克塞尔报告情况。他掌握了我提供的情报,心中有底,一上楼就把买卖谈成了。
  我在这商店打了几年工以后,西克塞尔有一天把我叫到一边说:“科林,你明白,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婿。你还是要上学。别对我这个店指望太多。”显然,他以为我卖力工作是为了入伙,其实我根本没有想过。我把他的这番话当作是对我的恭维。
  有人问我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种族意识,什么时候第一次理解到自己属于少数民族。在早年岁月中,我不曾有过这种感觉,因为在“香蕉凯利”街上谈不上少数民族。那里有犹太人、意大利人、波兰人、希腊人、波多黎各人以及黑人,即当时说的NEGRO①。我童年的朋友,如维克多·拉米雷兹、沃尔特·施瓦茨、曼尼·加西亚、墨尔文·克雷因等人,都各属不同的民族。克雷因家是我们楼里有电视机的第一家。每星期二晚上,我们都挤到他家的起居室看米尔顿·伯尔②的节目;星期四则是看《艾莫斯和安迪》③。我们认为后一个节目很精彩,是最好的电视节目。那是一个跟现在不同的时代,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被视为是跟艾莫斯和安迪不一样的人。
  ①Negro一词现在往往被认为带有贬意,很少使用,一般称黑人为Black。——译者注。
  ②米尔顿·伯尔是美国当时的著名喜剧演员。——译者注。
  ③《艾莫斯和安迪》是美国电视连续剧,由两个白人演员演黑人。——译者注。
  凯利大街流行过一些种族绰号,有时人们因此而争吵打架。但当时的争执并不是“我优越,你低劣”,而更像是一个球队受到侮辱时要出出气。我最终也尝到过种族偏见的毒汁,但那是好久之后,是在远离“香蕉凯利”的地方。
  我青年时代形影不离的好友是吉恩·艾尔弗雷德·沃伦·诺曼,他家也来自西印度群岛。他比我大一两岁,体育运动比我强,比我更加好动。我的一个亲密白人朋友是托尼·格兰特。我记得他们都急于走出去,远走高飞。吉恩加入了海军陆战队,托尼则参加了海军。托尼现在还记得“香蕉凯利”的青年人分成两类,“吸毒的和不吸毒的”。我们3个人都属于后一类。吉恩后来当上了纽约市地标局局长,托尼则担任了怀特普雷因斯公司的法律顾问。
  1954年2月,在距我17岁生日还差两个月的时候,我从莫里斯中学毕业了。这不是因为我学业优异,而是学校缩短了学制。在母校那一年的年鉴上刊载了应届毕业生的姓名和照片。我的照片展现的是一个面带轻松笑容的小伙子,姓名旁边没有什么字幕式记载。同一页上的同学包括3个黑人、1个西班牙后裔、4个犹太人和另外两个白人,这也反映出了亨茨波因特是个民族杂居的地方。
  当时,除了在西克塞尔商店搬运婴儿车的本领以外,我一无所长。我是一个“好小伙子”、“好工人”,如此而已。我在中学时田径运动不错,赢得了一封推荐信,可是在范科特兰公园苦练了一阵子越野赛跑以后,我感到厌烦就不练了。我改跑440码短跑,因为我短跑跑得较快。可是经过一个赛季,成绩一直提不上去,就主动退出了田径队。我们的圣玛格丽特教堂有一支篮球队,我个子高,跑得快,又是资深教堂执事的儿子,所以教练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试试。我大部分时间坐冷板凳,于是又退了队,球队教练也松了一口气。在以后的几年里,多次有人要我打篮球或者当篮球教练,显然是出于一种种族上的先入为主的见解,以为我打篮球一定行。到我岁数大一点,通晓世事,说话有人信之后,当别人邀请我去打球时,我就佯称我有慢性“腰痛”,远远地避开了球场。
  我干什么都无恒心,令父母犯愁,他们嘴上不说,但我心里明白。不过,我有一件事干得不错,就是在教堂当教士助手和副助祭,我也喜欢教堂的这些活动。教会有组织,有传统,有阶级,有礼仪,有宗旨,现在回想起来,教会跟军队并非全无相似之处。也许,我的1928年版祈祷书注定要变成陆军野战条令22—5——陆军部队训练的圣经。倘若当年我入教会当差,我母亲一定会高兴。可是我没有听从那一召唤。
  在另一个领域,我依然不成熟、不老练。在性教育方面,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听到一个字。街道成了我的教师,而且是一个粗俗的教师。街上的男孩钱夹子里都有避孕套。我的避孕套都是颜色发黄、易裂的老货。中学时期,我跟街坊上一个女孩有过一段早恋。有一次我邀请她参加我家一次聚会,我姐姐一晚上尽取笑她。她走了以后,姐姐说:“那女孩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原先一直认为我的女朋友很美,可是姐姐看不上她。尽管我们姐弟间老斗嘴,姐姐的意见还是很有分量的。既然我的女朋友在姐姐眼里并不美,她对我的吸引力也开始下降了,于是,这段浪漫史就结束了。
  在以后的岁月中,我终于成为好学生,可是在中学阶段谁也不会预言我是这块料。在学习成绩上,姐姐玛丽琳一直是鲍威尔家的模范。她在沃顿中学是优等生,在布法罗学院仍然出类拔萃。因此,由于姐姐的榜样,也由于父母对我的期待,尽管我中学毕业时的总平均分数只有78.3,但我还是考虑上大学。不受教育,就只能成天包装商品或者给服装钉扣子;受了教育,才会有一个真正的职业。在我们家族中,不少人因为受过教育而功成名就。在远近亲戚当中,一位表兄亚瑟·路易斯先在海军当兵,后来当了美国驻塞拉里昂大使。他的弟弟罗杰成为一名很不错的建筑师。维克多·罗格表兄是著名的律师。詹姆斯·沃森是美国海关国际贸易法院的法官。他的妹妹芭芭拉担任过美国驻马来西亚大使,后来又成为第一位女助理国务卿。他的另一个妹妹格雷丝是教育部的官员。还有一位表姐多萝西·克罗珀是纽约州申诉法院的法官。我的表妹克莱雷特·福布斯是最后一个从牙买加移民来的,她当了护士,她的两个孩子都上了名牌大学。我姐姐的女儿莱斯莉是一个画家,有耶鲁大学的硕士学位。还有一位表兄布鲁斯·勒维林,是内萨姨妈的儿子,在卡特政府中当过高级政治委任官,现在是企业家、慈善家,是最富有的非洲裔美国人之一。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是有知识修养的职业者。有的人在纽约地铁当司机,有的人做小买卖,有的人干杂活。然而,他们都是能使家庭丰衣足食的好父母,维系一家人,教育子女,使他们有出息。我看到叔舅姑姨们,他们的孩子们以及他们的孩子的孩子们,这三代人,全都是积极的、有贡献的和自力更生的社会成员。我的所有亲戚不论职业地位高低,在家族内部彼此都平等相待。在互相敬爱这一点上,没有任何人高人一等。有的人经受过失望,有的人怀才不遇。但归根结蒂,他们都成为有用的人,对自己有用,对家庭有用,对社会有用。
  我父母的兄弟姐妹,多数留在牙买加,他们的子女在那里也都不错。例如梅克尔家的两兄弟,弗农上了多伦多大学,罗伊上了伦敦大学。70年代,牙买加政府转而奉行另一种社会制度,结果搞垮了经济,于是又有一些亲戚离开该岛,移居迈阿密。他们已开始有所成就。
  美国黑人有时觉得西印度群岛裔的美国人骄傲自大。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看法,是因为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什么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呢?原因之一在于,英国人早在1833年就在加勒比海结束了奴隶制,比美国早了一代人以上的时间。废除奴隶制以后,奴役枷锁的滞留影响也消除得比美国快。英国地主多数不住在当地,而是或多或少让当地人自己当家。在美国,黑奴一举一动都受到种植园白人园主的控制,而西印度群岛人虽然生活艰苦,却不曾受到如此严酷的监控。英国人取消奴隶制后,就告诉我的祖先说,他们已成为英国公民,享有帝国臣民的所有权利。这自然是言过其实。然而,英国人毕竟在那里办了一些好的学校,而且实行了义务教育制。他们让黑人填补了下层公务员行列。因此,西印度群岛上的黑人有机会养成独立自主、自我负责和自我尊重的品格。他们不像美国黑奴及其后裔那样惨,让自尊心横遭蹂躏达300年之久。
  当然,我的祖先当初也是被人口贩子残酷无情地劫出非洲,而被割断了与自己历史的联系。在牙买加,有些黑人以英国的文化及其宗教、传统、政治体制和价值观填充了自己心灵上的文化空白。另一些人则参与了拉斯特法里运动,崇拜埃塞俄比亚的海尔·塞拉西皇帝,相信黑人终将得到救赎,以这一方式坚持自己对非洲根源的忠贞。现在,许多非洲裔美国人也奋起寻根问祖,争取收回那被窃走了的文化并从中吸取营养,我对此表示赞赏和钦佩。
  还有一点:美国黑人和西印度群岛人是在不同的条件下来到美国土地上的。我的黑人祖先大概也是带着脚镣手铐被拖到牙买加的,但他们不是被捆绑到美国的。我父母从牙买加移居美国,其原因与意大利人、爱尔兰人和匈牙利人移居美国的原因相同,都是为了给自己和子孙寻求更好的生活。而美国黑人的祖先是被捆绑着来到美国土地上的,这在感情上和心理上大有区别。
  西印度群岛人,包括牙买加人在内,有一定程度的氏族观念,这也无可否认。我家的人所交的朋友和参加的社交活动,曾几乎都局限于牙买加人的圈子以内。所以我姐姐玛丽琳的所作所为确实引起了震惊。她自从上大学以后,常常带些女朋友回家,其中有一些是白人。南布朗克斯跟她们习以为常的环境不大一样,但姐姐不在乎。她对自己的家庭感到自豪,我父母也欢迎她所有的朋友。1952年,她宣布要带一个男朋友回家,他是个白人,叫诺曼·伯恩斯。她恋爱了,他们要结婚。
  一个牙买加裔姑娘要跟一个白人结合,这件事是发生在《布朗跟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打官司》的故事出现之前的两年,当时还没有多少人——包括黑人和白人——知道有个马丁·路德·金①,当时美国人还不晓得坐沙发举行静坐示威。玛丽琳的选择引起了家里的不安和议论。“香蕉凯利”的姑娘怎么可以嫁给布法罗的一个白人?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为什么要结婚?
  ①马丁·路德·金(1929—1968),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60年代中期闻名于世,1964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968年遇刺身亡。——译者注。
  于是,诺曼·伯恩斯来我们家回答问题。他看来确实是个好人,是真正爱上了我姐姐。可是,爸爸对这样的跨种族婚姻还是不放心。他懂得青年人的热情要考验一个时期:“你俩要结婚,可以。但要等一年再办喜事,看看你们决心会不会变。”
  在这期间,我们去看过伯恩斯一家。布法罗虽属纽约州,却在纽约市以西460英里,这次旅行对我来说可真是难得的出远门。诺曼一家人对这桩婚事的态度比我们鲍威尔家更宽容一点。他们认为,既然两个年轻人相爱要结婚,就应该祝福他们。
  最后,爱情胜利了,婚礼安排在1953年8月。卢瑟·鲍威尔惟一的女儿要结婚,就非要把婚礼办得好上加好不可。酒席承办人要最好的,蛋糕要最大的,乐队要最棒的,场所也要第一流的,挑选了布朗克斯最大的一家饭店——大广场饭店。10年省吃俭用攒下的钱,10年辛勤劳动换来的钱,一天之内就都花掉了。可是,父亲微微舞动的眼神在说:钱不就是供花的么?
  我可以补充一点:玛丽琳和诺曼现在已有两个女儿,一个外孙女儿,他们不久前刚庆祝过结婚40周年。
  在姐姐上大学的榜样带动下,遵照妈妈和爸爸的愿望,我向纽约的两所大学递交了入学申请,一所是纽约市立学院,一所是纽约大学。我一定比我自己以为的水平高一点,因为两个大学都录取了我。选择哪一个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纽约大学是私立的,一年收学费750美元;纽约市立学院是公立的,一年只收10美元。我选择了后者。学什么专业呢?我母亲成了指导者,她问过亲戚们的意见。我的两位牙买加表兄,弗农和罗伊,都是学工程的。妈妈对我说:“这是来钱的一行。”她说的不错。在50年代经济繁荣的那些年头,消费品需求旺盛,需要许多工程师去设计冰箱、汽车音响设备等等。于是,我就报考工科专业,尽管我对科技和数学一向头疼。
  2月份,布朗克斯这鬼地方仍然很冷,我上大学那一天更是冷得出奇。坐了两路公共汽车,我哆哆嗦嗦地下了车,站在哈莱姆区第156街和康文特路的交叉路口。我缩着脖子,像一个从边远地区进城来的乡巴佬,瞅着一排排漂亮的褐色石头大楼和公寓大楼。这里住着一些受过教育和待遇优厚的黑人,是哈莱姆区最好的地方,是黄金海岸。
  我走到康文特路和第141街的交叉路口,端详纽约市立学院的校园。我要进的这个学院是上个世纪“为了给工人阶级子弟提供高等教育”而建立的。从那时起,纽约一些最穷而又最聪明的青年抓住了这一机会。在我之前进过这一学院的人,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的发明者乔纳斯·索尔克博士;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F.弗兰克福特;揭露黑幕的小说家阿普顿·辛克莱;名演员爱德华·鲁宾逊;剧作家佩迪·恰耶夫斯基;《纽约时报》主编艾比·罗森塔尔;小说家伯纳德·马拉默德;工会领袖A·菲里普·兰道尔夫;纽约市的三任市长P·华格纳、A·比姆和E·柯赫;以及8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我这个二流中学毕业的丙等学生,走进这座有高大的哥特式建筑的学府,感到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时,我听见一个友好的声音:“嗨,小伙子,是新生?”
  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红面庞、饱经风霜的男子,长着一双粗糙的手,面前有一个冒着热气的小推车,里面是纽约人爱吃的椒盐饼。他长期在纽约市立学院门口卖椒盐饼,可是却有一个莫名其妙的绰号,叫“卖面包圈的雷蒙德”。我从他手里买了一块热乎乎的椒盐饼,一面吃一面跟他闲聊了几分钟。我心上的冰块打碎了,这座学府不再那么可怕了。此后4年半时间,我成了雷蒙德的老顾客。现在,在我的记忆中,给我上过课的教授们大多已经模糊不清了,可是“卖面包圈的雷蒙德”的形象依然清清楚楚。这也许说明了他的性格是格外友善,或者也说明我的功课差劲。
  我走向学校的主建筑谢泼德大楼,它高耸的轮廓像是一部恐怖电影的道具。路过一座平常的老建筑物时,记得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它,然而它却是我后来度过4年时光的活动中心: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教学楼。
  我这个工科学生的第一学期功课顺利得出奇,主要是因为还没有上工程课。夏天,我决定进修一门机械制图课,为下一学期作准备。在一个炎热的下午,老师要我们画“一个在空间与平面相交的圆锥体图形”。别人都在画,我却坐着发呆。过了一会儿,老师走过来,站在我的课桌前一瞅,我面前仍是一张白纸。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圆锥体在空间与一平面相交是什么情景。如果这就是工程学,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我给父母说我要换一门专业,他们都很失望。这科林还是老样子,挺好的孩子,就是缺乏远大志向。我宣布我要改学地质学,家里立刻讨论开了,父母跟亲戚们电话不断。有谁听说过什么人学地质学吗?地质学是干什么的?学地质学的要去什么地方?勘探石油吗?一个南布朗克斯的黑小子要学这东西,可真新鲜。这些一辈子为有一个安定的职业操碎了心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学地质学的人将来会有退休金吗?退休金对于我们这号人来说,是一个有神奇魔力的字眼。记得我在陆军服役5年之后,有一次回家时去看望劳丽斯姨妈。她心地善良,可是有时候显然见识不广。她像审问似地问我,陆军是什么行当?我干的是什么差事?我灵机一动,回答说我只要干上20年,干到41岁就可以拿到半薪退休金。她一听就瞪着大眼睛说,退休金?41岁就能拿到?她不再盘问我,我把她说通了。
  我在纽约市立学院的第一学期里,注意到一件事:校园内有些青年穿军服。这座学府历来是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思潮的温床,甚至还有30年代遗留下来的共产主义影响。在这里本来是不会料想到还有军事活动的。1954年秋季我返校后,打听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情况。不久便报名参加了后备军官训练团。为什么会这样,我也说不清。也许因为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度过了童年,又成长于朝鲜战争年代。当时为了表示爱国热情,各家各户在临街的窗子上贴一面国旗,如果旗上缀有一颗蓝色的星,表示家里有人当兵;如果旗上缀着一颗金星,则表示家里有人回不来了。当时,我看过《重返巴丹半岛》、《东京上空的三十秒》、《瓜达卡纳尔岛日记》、《科林·凯利》、《猪排山》、《托科里桥》等等影片和小说,钦佩科林·凯利、奥迪·墨菲以及与美国“朱诺”号巡洋舰共沉的沙利文五兄弟等英雄人物。在我的最可塑的年岁中,他们的形象深深扎根于我的心灵深处。或许,还有一个原因:在那个时代人们常说,你反正会应征入伍,你也可能当上一名军官。我并不是孤单一人。纽约市立学院也许比不上西点军校,可是在50年代,它那里的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学员是全国高校中最多的:在朝鲜战争高潮时曾多达1500人。
  入伍那一天,我站在教练场上的队列中,领取了草绿色军衣军裤、褐色衬衣、褐色领带、褐色皮鞋和一条铜扣环的武装带,以及一顶船形帽。我一回家,就穿戴整齐,对着镜子瞧,对自己这副军人姿态挺满意。当时,我在凯利大街的朋友还没有一个上大学的。我17岁,曾感到孤单。军装使我有了归属感,而且产生了我多年来所没有过的豪情。
  在班上,我的数学马马虎虎,物理也很吃力,而地质学却学得相当好,我喜欢这门功课。但我时刻期盼的则是后备军官训练团的训练。我们的指挥官是军事科学与战术教授哈罗德·C·布鲁克哈特上校。他是西点军校毕业生,陆军行伍出身。他50岁左右,头发稀疏,中等个儿,举止端正,着装整洁,而且从来不说废话,所以显得仪表庄严。作为一名职业军官,他来大学负责军训,未必心满意足。我相信,他宁愿去指挥一个团,而不乐意在一个自由派的纽约市立学院校园里给一群自以为是的城市青年讲军事课。可是朝鲜战争已在那一年之前结束,陆军部队里军官过剩,布鲁克哈特大概也只好随遇而安了。不论他心里感觉如何,他对军训始终是郑重其事,从不让我们有半点马虎。
  那年秋季,校园里的3个军事社团都来拉我入会,使我受宠若惊。这三个社团分别是“威布巡逻团”、“宝剑会”和“潘兴步枪会”,都是后备军官训练团里的大学生联谊会式的组织。他们争取新会员的办法,主要是邀请潜在的发展对象参加他们的“吸烟聚会”,喝啤酒和看色情电影。在性压抑的50年代,这类影片被认为是有吸引力的东西。在这些8毫米影片中,男明星通常穿短袜,我和同学们在看电影过程中常常怪喊怪叫。然而,并不是这些东西把我吸引到“潘兴步枪会”的,我加入该会是因为我认为它是这三个组织中最好的一个。
  新会员要遵守传统的礼节,见了高班生就得立正敬礼。还有一些模仿西点传统的捉弄新生的把戏,例如,一个3年级学生可以命令你立正,回答某些字眼的特殊定义。直到今天,我还记得牛奶的定义是:“它是从一种会走、会叫、长着一身粉色毛的雌性牛科动物的身上挤出来的乳汁……”如此等等。我还背得出六七个类似的愚蠢可笑的定义。完成入伍教育,进行军人宣誓之后,我们就可以在制服上佩戴特殊标志——蓝白色的肩章和珐琅会徽。我发现这些标志对我颇有吸引力。
  “潘兴步枪会”的一位会友从一开始就对我影响很深。他叫罗纳德·布鲁克斯,是个黑人,个子高高的,身材修长英俊,是哈莱姆区一位浸礼会牧师的儿子。他只比我大两岁,但显得比一般同学更成熟,令人尊敬。他是学化学专业的,跟我不一样,是高材生,是后备军官训练团的一名学员小队长,是“潘兴步枪会”的负责人之一。他可以把人们操练得像钟表零件一样的动作准确。他灵巧机敏,动作迅速,组织纪律性强,这些素质都是我当时所缺乏的。我把他当作榜样和导师,决心按照他的模子重新铸造自己。
  我上中学时打过篮球,参加过田径队,还短期参加过童子军活动,但只有“潘兴步枪会”才给了我一种归属感和广泛而持久的友谊。平生第一次我成为一个兄弟会的成员。“潘兴步枪会”只在一点上与纽约市立学院的传统相吻合:我们这些会员的民族成分多种多样,许多人还是移民子弟。除此以外,我们既不同于那些激进派同学,也不同于那些保守的工科学生。工科学生有一种明显标记,就是腰带上总插着计算尺。我们“潘兴步枪会”的会员在一起操练,一起聚会,一起逃学,一起追逐女孩子。我们在校园里有一个会议室,有时在那里集合列队去教室,有时还列队去学生休息厅,竭力主持那里的曼波舞会。难以想象的是,我还给别的会员充当学术顾问,给他们讲地质学,说明这门功课是取得学位的一条便捷而体面的途径。
  纪律性、组织性、同志情谊和归属感,都是我迫切需要的。我几乎立即成了一名带头人。在我们的队伍里,我感受到一种无私精神,宛如我家庭里的关怀气氛。“潘兴步枪会”的会员为了彼此帮助,为了团体,不惜赴汤蹈火。如果说这一切都体现出当兵的意义,那么,我当时就是心甘情愿地要成为一名军人。
  刚上大学,我在周末和圣诞节期间还常常去西克塞尔商店打工。第一学年结束后,我想在暑假期间找一个报酬高一点的工作,所以,参加了国际搬运工人工会,成了其第812分会的一员。但暑假开始时,我先是在哈莱姆一个家具厂打工,给橱柜钉活页。父亲看见我天天早上去打工挣钱,心里挺高兴。但没有过3个星期,我告诉他,我决定不干了。他不高兴地说:“刚刚3个星期就不干了?你怎么跟老板交待?”我向父亲解释,我可以天天早上到搬运工会去排队等候分配工作,那里挣的钱会多些。我从父亲的眼神看出来,他心里说:等候分配工作?这孩子居然想等候分配工作。我编造了向家具厂辞职的理由,为了避免尴尬,让一个朋友去家具厂代我领了最后一笔工钱。
  我天天到搬运工人工会大厅排队,分配到的工作通常是给运送软饮料的卡车司机当助手,挣的钱确实多一些。一天,工会代理人宣布,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活儿,不必天天到此排队等候分配,是给长岛市百事可乐装瓶厂当勤杂工,问谁愿意干?白人都不举手。虽然我不清楚装瓶厂勤杂工要干些什么活,我还是要了这份差事。我到装瓶厂报到,他们给了我一个拖把,这是世世代代黑人工人干过的活。我看到,所有的勤杂工全是黑人,而在装瓶机上工作的都是白人。我拿起了拖把,心想只要一星期能挣到65美元,我就认了。我认真地擦地板,把它擦得闪亮发光。这工作的技巧不难,我很快就掌握了。要左右来回擦,不要前后来回擦,否则会累断腰。这是一件苦活,每天总有50次百事可乐瓶子从吊叉上掉下来摔碎,弄得满地板都是黏糊糊的苏打水。
  暑期结束,工头对我说:“小伙子,你擦得非常好。”
  “你们给了我许多学习的机会。”我回答。
  “明年夏天再来,”他说:“我要给你一份工作。”可是拖地板的活我不想干啦,我说我想上装瓶机工作。第二年暑期,他真让我上了装瓶机。到暑期末,我当上了副领班。这段经历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所有的工作都是光荣的,任何时候都要尽力而为,因为总有人在盯着你。
  1955年秋天,我返回学校。当时是走读,天天从凯利大街搭公共汽车上学。我尽管不是城市学专家,也看到了这一带老街区状况日益恶化。这正是纽约最老的故事的最后一章:原有的住户钱多一点了,就搬出去,而搬进来的是更穷的人。
  一些犹太人家庭当时是从下东区老公寓楼搬到了南布朗克斯,这时又搬家到郊区。贫穷的波多黎各人搬进了犹太人腾出的老房子。亨茨波因特这一带的房子从来也不曾有过漂亮阳台和常青藤,如今更糟了,从打群架发展到武斗,从用小水果刀发展到用弹簧刀,从用土枪发展到用真正的枪支,从吸大麻发展到吸海洛因。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时,发现我认识的一个小伙子因服海洛因过量死在过道上。他不是最后一个。幸好,我始终避开了吸毒。我从来没有吸过大麻,从来不曾过毒瘾,事实上从来没有试过任何毒品。道理很简单:
  倘若我吸毒,家里人会宰了我。
  有钱人家不断迁走,这一带的房屋也就开始破破烂烂,有的甚至成了无主房。房主们不愿继续为修缮而赔钱,就弃屋而去。我家住的凯利大街952号后来也被房主放弃,然后被烧毁,最后被拆掉了。不过那是我家搬走以后的事。在我们搬家之前,亲戚们一见面就先问:“你们什么时候搬家?”劳丽斯姨妈先搬到布朗克斯北沿。布拉什教母也搬了。多特姨妈已经住在皇后区。鲍威尔一家什么时候搬迁呢?
  我们这样的公寓住户都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我家的人开始在北布朗克斯和皇后区物色房子。一个星期天又一个星期天,我们在比较理想的黑人居住区奔走。可是房价高得惊人,要1.5万到2万美元,而父母的每周收入加在一起才100美元左右。周末奔走的结果常常是房产代理商对我们厌烦得要命,我姐姐难过得流泪。
  我父亲还在做彩票梦。他从报摊上买彩票书,研究排列组合。他常常和贝丽尔姑妈一起买彩票,通常是一次买25分钱的。有一个星期六,父亲夜里梦见一个数字,第二天上午在圣玛格丽特教堂的颂歌板上恰好又看见了同一个数字。这准是上帝开恩,领着卢瑟·鲍威尔走运。父亲和姑妈凑足了25美元,把钱押在这个数字上。这次居然中彩了。
  我至今还记得,当彩票承办人把那几个棕色纸袋送到我家的时候,全家又惊又喜,简直不敢信以为真。父亲把纸袋抱到卧室,将一堆10美元一张和20美元一张的钞票倒到他床上,足足1万美元,比3年的工资还多。他让我帮忙点钞票。这笔钱不能存银行,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妈妈怕税务局的人来,又怕小偷在什么时候溜进门,我们把钞票分散藏在家里各个地方。
  就这样,鲍威尔家在纽约皇后区的霍利斯小区买下了埃尔迈拉大道183—68号的房子,花了17500美元。那是一幢3居室平房。住宅区内的街坊处在变动之中,经常一些白人迁出去,黑人搬进来。我们这房子原先的房主是犹太人,姓威纳,他就是搬走的几家白人之一。我们觉得这里环境挺美,而且霍利斯小区还表示一定的身份,比皇后区牙买加小区高一等,只比圣阿尔班斯小区低一点。对于中产阶级黑人来说,霍利斯是又一个黄金海岸。我们的新房子墙外有常青藤,保养得不错,住起来舒适,在装修过的地下室还有一间家庭娱乐室和酒吧。爸爸如今是房产所有者了,整天热心地修剪他门口那块巴掌大的草坪和几棵果树。卢瑟·鲍威尔进入了绅士阶级行列。
  可是,有了房子,却让妈妈担心受伯。她老是为支付购房抵押贷款利息的事犯愁。她不停地唠叨着她在“香蕉凯利”的那些老朋友怎样怎样啦。几个月后的一天,父亲来找我,几乎眼泪汪汪地说:“我怕我们住不下去了。你妈忍受不了孤单。我怕她熬不过这一冬。”两年之后,妈妈才克服了她的恐惧,明白了贷款利息能够承受,不再往南布朗克斯跑了。
  这时,我天天从皇后区乘地铁上学,跟一位同路的女同学开始了我第一次当真的浪漫史。我们一起从校园乘A路车,然后我换车回皇后区,她换车去布鲁克林。我带她回家见过我父母,他们对她客客气气,但有保留意见。
  我在学校里的主要兴趣仍然是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潘兴步枪会”。地质学虽处于次要地位,但我很喜欢野外考察。我们到老远的地方,在向斜和背斜的地形上爬来爬去,然后要画图,标出向斜和背斜的图形。如果在这里见到一道背斜,就应当能够预测到在另一处有一道相对应的向斜。当我的估计证明是正确时,我非常高兴。地质学还让我有机会向一些没有上大学的朋友卖弄自己的学问。“你们知道吗,哈得孙其实不是河。”“你胡诌什么呀?大学生,蠢货。人人都知道哈得孙河是一条河。”这时,我就讲解说,哈得孙是“沉降”河,由入海口直到波基普西附近为止的河道都是地面下沉而形成的。冰河期这段河床下沉,大西洋海水倒灌入内陆,因此,哈得孙河下游实际上是咸水湾。我骄傲地讲解冰河期地面下沉有多远,越过现在的皇后区,直到希尔赛德大道为止。所以你们可以看到沿这条线地面呈大斜坡走向,直到圣阿尔班斯和皇后区牙买加小区,如此等等。我在一门地质学课程考试中惊喜地获得一个“优”,最后本科毕业时得到3个“优”。
  大学3年级时,我被后备军官训练团高级班录取,每个月可领到27.9美元的津贴。我的崇拜偶像仍然是罗纳德·布鲁克斯。他在大学头二年就当上了学员小队长。我后来也当上了小队长。在高级班,他当上了学员营长。我后来也在高级班当上了营长。他当过队列教练,我后来也当了队列教练。他担任过“潘兴步枪会”的纳新官,我在3年级也担任了纳新官。这时,我想改变一下争取新会员的做法。我向弟兄们说,如果我们只靠脏电影争取新会员,那是错误的,尽管别的社团都这么干。我们的优势何在?让我们想个新点子吧。例如,可以让新同学看看我们活动的录像,看看我们操练比赛的录像,让他们了解我们是干些什么。
  纽约市立学院为了让大部分是走读的学生有一个社交场所,在阿姆斯特丹路提供了一座房屋,我们“潘兴步枪会”在那里的地下室有一间活动站。我叫弟兄们出去,等新生在别的活动站看完色情电影兴奋之余,把他们从街上招呼到我们的活动站来,看看我们“潘兴步枪会”的电影。我这一步是冒风险的。一任纳新官的政绩如何是容易衡量的,就看你吸收的新会员比前任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在做了这一新尝试之后,我焦急地等待着新生作出选择。结果,“潘兴步枪会”吸收到的新会员空前的多。这是我历程中的一个重要时刻,虽然是小事一桩,但它第一次表明我是有能力左右事件的结局的。
  这一年我们吸收的新会员中有个名叫安东尼奥·托尼·马弗鲁迪斯的学生,他是希腊裔美国人,家也住在皇后区,熟悉生活甘苦,充满生气,是块未经琢磨的金刚石,他加入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潘兴步枪会”,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我爱他。正像我以布鲁克斯为师一样,托尼处处以我为榜样。我们情同手足,乘车在一起,约会在一起,吵闹在一起,形影不离。后来,由于我们当时大概都不曾听说的一个地方——越南,我们又一起遭到不幸,只是托尼的伤比我的伤更加致命。
  在我大学生活的最后3年,操练成了我生活的中心。布鲁克哈特手下的一位少校纳尔逊主管操练。当我们这些学生成绩不佳、旷课以及在争取吸收新会员的一周期间胡闹,校方要给处分时,纳尔逊少校总是找校方负责人替我们说情打掩护。通过后备军官训练团,我也第一次认识了陆军的脊梁——军士们,他们来校对我们进行队列教练,讲兵器基础课。我至今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一位名叫卢·莫希卡的军士长给我们讲课:“诸位,这是布朗宁自动步枪。我教你们怎样分解和组装这支步枪。记住我的话,要是你们不好好学会,战时会送命的。有任何问题吗?”
  每个星期六,我差不多都在教练场,有时一呆就是7个小时,跟我们“潘兴步枪会”的会友们一起拿着M—1步枪,练习玛丽女王式敬礼、持枪动作以及端着上了刺刀的枪操练对角斜方向行进。这是有危险的,稍一不小心就会出事。我们参加两项比赛,一项是正规动作比赛,由布鲁克斯指挥,一项是特技花样动作比赛,布鲁克斯指定由我负责。1957年春季,我们参加了在第七十一团训练场进行的纽约市各大学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军事操练比赛,对手有福顿大学、纽约大学、霍夫斯蒂亚学院等院校。我们带着我们的吉祥物,名叫科克和黑杰克的两只松鼠,来到了赛场。
  布鲁克斯率领他的正规动作队上场,在满分为500分的比赛中得了460分,赢得冠军。轮到我率领18人的特技队出场了。我们事先把铜质空弹壳擦得闪闪发光,几乎要把铜皮擦破时才住手。我们的皮鞋也擦得锃亮,能照出我们的面孔。我们在预习时,我还秘密练了一招。通常在代表队由一套动作转入下一套动作时,领队只站着喊“一、二、一”。我却在这时跳起独人舞,是当时流行的驼舞步。观众都兴奋得发狂了。我们在满分为500分比赛中得了492分,高居榜首。这之后,我下定决心,要在下一年继承布鲁克斯的职位,担任纽约市立学院后备军官训练团学员团的团长和“潘兴步枪会”会长,而且要学习他的榜样,在校际比赛中蝉联两项冠军。
  然而,不用说大家也会明白,纽约市立学院的一般学生对我们“潘兴步枪会”的成就并不怎么欣赏。态度最好的把我们看作是沙文主义者,态度最恶劣的如校报呼吁解散后备军官训练团。
  我有一套文具随身带了35年,它是镶嵌在一块大理石基座上的笔插和两支“雪飞”牌钢笔。我在白宫担任国家安全顾问以及在五角大楼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时,都把它放在我的写字台上。我珍爱它是因为它上面的一句题词。这故事得从1957年夏季的一天说起。
  那天,我父亲焦急如焚。他请我和两位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同学——托尼·德佩斯和乔治·乌齐奥利一起吃了午饭,然后把我们送到曼哈顿的格霍杭德长途公共汽车站。他忧心忡忡,向我千叮咛万嘱咐,生怕我出事,似乎确信他儿子将一去不复返。原来,我和我的朋友们那一天是动身赴北卡罗来纳州布拉格堡,去参加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夏训。这是我头一次离家去南方。爸爸叮咛说,他已经请我们教堂的威顿牧师帮忙,关照布拉格堡附近的费耶特维尔市的几位黑人圣公会教友,拜托他们对我多多照顾。我听得心烦,请他别再罗嗦个没完。
  其实,我们一下长途公共汽车,就被陆军官员接到布拉格堡,关在军营里6个星期,根本与南方社会生活隔绝。如果说我是在布拉格堡头一回意识到自己是少数民族,那是因为我在那里遇到的白人不是波兰人、犹太人或希腊人,而是华斯普①们,这几乎是我头一回跟华斯普白人相处。我们在靶场练步枪和81毫米迫击炮实弹射击,学习伪装和设置障碍。我抓紧在那里的每一分钟进行学习,从一开始就出类拔萃。由于我有操练领队的名声,我被指定为代理连长。
  ①华斯普(WASPP),原意是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白人,指原先由英国和北欧其他各地移居北美的白人,其后裔常以正统美国人自居,有优越感。现在这一名词常带有贬意。——译者注。
  6星期夏训结束,我们在大操场列队,接受颁奖。颁奖的名次排列依据是功课学分、打靶成绩、体育分数,以及表现出来的领导水平。我被授予“D连优秀学员”称号,这就是那天颁给我的奖品——我至今珍藏的那套文具上的题词。“营优秀学员”的称号授予了康乃尔大学的一个学生艾丁·B·卡普伦。我在全营名列第二。
  我得到这一荣誉很兴奋。可是在离营的头天晚上,我们正收拾行装的时候,一个白人后勤官把我叫到一边问我:“你想知道为什么你没有当上‘营优秀学员’吗?”我根本不曾想过。他说:“你想想,这些南方的后备军官训练团教官们若让一个黑鬼当优秀学员,他们回到自己的院校时怎么交待?”他的话与其说令我愤怒,更不如说是令我震惊。我不愿知道,我的价值竟会因为我的皮肤颜色而被贬低。难道不可能是因为学员卡普伦的确比学员鲍威尔更强吗?
  在乘车返回纽约的路上,我更深切地尝到了种族主义的滋味。我离开布拉格堡时,与本校后备军官训练团的两名白人军士同行,通宵行车赶路,途中在几个加油站休息。那里的加油站有3个厕所:男厕所,女厕所,有色人厕所。我只能进有色人厕所。看来黑人似乎已超越了时代,男女不分了。在到达华盛顿以前,我一直提心吊胆,惴惴不安,过了巴尔的摩向北走,我才感到安全放心了。我不由得回想起阿波罗剧院的那段古老的台词:“嘿,兄弟,打哪儿来?”“亚拉巴马。”
  “嘿,欢迎你来美国,只希望你平安过境。①”
  ①亚拉巴马是美国南方一个州,这段打诨是隐喻美国南方的种族主义。——译者注。
  尽管有这些插曲,1957年夏训仍不失为我的一大胜利。我回到我女朋友身边。我带着我的奖品回家,让家里看到了他们从未在我身上发现过的东西——我终于有出息。我还发现自己具有领导能力。对于一个20岁的青年人来说,这一发现可不是一件小礼物。
  返校后,我继续努力上进,军训成绩全优,别的功课成绩平平。在暑假之前,布鲁克哈特上校已经通知我,将由我接替布鲁克斯,担任全校的后备军官训练团学员团团长。全团当时有1000人。我还当选为“潘兴步枪会”会长。我希望像前任会长布鲁克斯所做到的那样,在下一届全市校际比赛中夺得双冠军。我自己领导正规动作队,把特技动作队委托给一位风度不凡的队友约翰·帕多。
  可是,我很早就意识到特技队在失去它的优势。约翰当时为女朋友问题分心。有些队员向我反映说约翰的心思没有集中到日益逼近的比赛上。我想过撤换特技队的领导。最后的办法是我自己把它管起来,因为我有过上次获胜的经验,可是约翰总说“我能干好”。我记得那年的军事操练比赛是在第三六九团的训练场进行的。我领导的正规动作代表队蝉联冠军,可是特技队输了。我们总分屈居第二。我生气,主要是生我自己的气。我对不起特技队,也对不起约翰·帕多,因为我明知约翰准备不足,在这方面我比他强,却还是让他上场。
  那一天,我吸取了一条教训。这教训不论是对一个简陋的操场上的军训学员,还是对五角大楼的一位四星上将,都是适用的。我懂得了,当主管,就意味着作出决策,不论是多么不愉快的决策。如果行不通,就修正它。这样做,你才会赢得那些在不利形势下吃苦头的人们的尊敬。通过这次院校军事操练比赛,我懂得了决不能有辱使命,不能为了照顾一个人的面子而让多数人付出代价。多年以后,我在五角大楼时,还在办公桌玻璃板下压着一张写着这一教训的字条,文字也许不雅,却简单明了:“负责任有时意味着炒别人的鱿鱼。”
  那一次的小挫折并没有给约翰·帕多带来致命后果。将近30年之后,我住在迈尔堡时,有一次我们“潘兴步枪会”的老友们在我那里聚会,当时我是副国家安全顾问,帕多已成为纽约一位著名的平面造型设计师。我俩和另几位已步入中年、大腹便便的老伙伴一起给迈尔堡的官兵们作了一次稀罕的表演,手脚不太灵便地在我的住所门前重新演练了当年的对空射击特技动作。
  我们这些老战友至今仍保持着联系。其中包括托尼·德佩斯、马克·加塔纳斯、里奇·戈德法布、贝尔·斯科特、约翰·蒂奥洛戈斯等人,他们都是职业军人,退役上校。还有一位是萨姆·埃布森,黑人,他升到了中将。有几位留在军中服役的会友在越南牺牲了。大多数会友没有留在军队,他们在各自的非军事领域中都很有成就,帕多就是其中的一个。70年代初,由于抗议越南战争的浪潮,纽约市立学院的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潘兴步枪会”都被扼杀了。我深感遗憾。这不仅使我们军队失去了在老城区培养军官的一个途径,而且还剥夺了老城区青年人通过军训锻炼身心以及为祖国做有益贡献的机会。太可惜了。
  1958年6月9日下午8时正,我走进了纽约市立学院的阿罗诺维兹礼堂,宣誓入伍。在这之前的几个星期,有一天我父亲走进我的卧室,坐在床边上,眼睛闪烁着光芒,递给我一个信封。他和我母亲从我童年时就为我攒了一笔钱存在银行,这时全部取出给了我。共600美元。我有钱了!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闹市区的莫里·卢森堡服装店——纽约公认的最好的军装店——去装备自己。
  第一军乐队一开始奏乐,我身穿特制的新军装,走过我父母身旁,登上了阿罗诺维兹礼堂的讲台。我和几位同年级同学宣誉:“我,科林·卢瑟·鲍威尔,庄严宣誓,我拥护和捍卫美国宪法,反对国外和国内的所有敌人,我愿恪守军人天职,忠于职守,愿上帝保佑我。”今天,人们生活在一个比较愤世嫉俗的时代,对表达爱国主义的言词感到有些别扭。可是我在几乎40年前宣读这一誓词时,从头到脚都感到庄严肃穆。今天依然如此。
  由于我是“优秀军训毕业生”,我被授予正规军衔,而不是后备役军衔,这意味着我要服现役3年,而不是两年。我欣然接受了。
  对我来说,学院第二天的毕业典礼没劲透了。授衔后的当天晚上,我就和几个小伙子一起出外庆祝。第二天中午,我们又到同学们经常聚会的翠绿酒吧继续作乐。我母亲知道我去的地方,派一个表兄把我拽回学院参加毕业仪式。在母亲心目中,大学毕业是4年半心血的全部成果,而我却是把这个地质学士学位看作一笔额外的红利。
  在我姐姐玛丽琳和我自己成长的岁月中,我们大体上都是“脖子上挂钥匙串的孩子”,放学之后靠自己料理自己,或者靠邻居和亲戚照顾。人们常认为这种状况会带来许多问题。可是在当年,卢瑟·鲍威尔和他的妻子艾丽,两个牙买加移民、两位服装厂工人,却看到两个子女都成了大学毕业生,儿子还成了一名军官。按世人尺度衡量,这不过是小小的成就,但对我父母来说,这恰似攀上了九重天。35年之后,《检阅》杂志记者要我谈谈自己的双亲。我说:“我父母当年不曾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力量。这力量不在于他们说了些什么,给我们教导过什么,而在于他们克勤克俭度过他们一生。如果他们的价值观显得是正确的和恰当的,孩子们就会跟着遵循。”我的成长不是靠说教,而是靠榜样,靠精神上的潜移默化。“香蕉凯利”大街的社会环境、亲戚们的温暖关怀、圣玛格丽特教堂、还有思念我们的牙买加之根而沉浸于老家的即兴歌舞音乐,所有这些加在一起,以令人羡慕的方式把我们送上了人生的旅程。
  我对纽约市的公立教育制度感恩不尽。当年建立纽约市立学院,是为了让老城区的孩子们,穷人子女,移民子女,得到一个上学的机会,我就是这类孩子中的一个典型。我的许多大学同学都有智力去上哈佛、耶鲁或普林斯顿之类的名牌大学,可是他们没有钱,没有得力的关系,被拒于这些学校的校门之外。尽管如此,他们在各自的事业中做出的成就可以跟我们那些最有名气的私立学府的毕业生媲美,往往还超过他们。
  我常常明确表示我根本不是什么大学者的料。多年来,我常开玩笑说,纽约市立学院的老师们递给我一张文凭就轻松地舒了一口气,高兴地把我移交给了军队。可是,即使是我这个纽约市立学院的中等生,也学会了写作、思考,有效地与人交流见解,而且有能力跟我从来不敢梦想的学府培养出来的学生相竞赛。如果说自由女神像打开了通往这个国家的大门,那么公立教育就打开了在这里取得成就的大门。像我姐姐的纽约州立布法罗师范学院和我的纽约市立学院这样的学校所起的作用,就是充当了穷人的哈佛和普林斯顿。它们这一作用发挥得很好。因此,我拥护公立中学和公立大学教育。只要我还清楚记得我来自何方,我就要为它们大声疾呼,坚决支持。
  在阿罗诺维兹礼堂的授衔典礼后不久,布鲁克哈特上校把我叫到他在教学楼的办公室。“请坐,鲍威尔先生。”他说,我坐下来洗耳恭听。“你在这里干得不错。你在陆军也会干得不错。你不久就要去本宁堡。”
  他告诫我说,今后要小心谨慎。本宁堡在南方的佐治亚州,佐治亚州不是纽约。南方是另一个世界。我要学会妥协,接受一个我不曾创造而且也无力改变的世界。他提到了黑人将军本杰明·O·戴维斯。他和戴维斯是西点同学,在西点的整个4年中,同学们——我猜想其中也包括布鲁克哈特在内——都躲着这个黑人。上校说,戴维斯在南方惹了麻烦,因为他试图反对那里的制度。上校的意思实际上是告诉我,到南方之后要安分守己,做一个“好黑鬼”。
  我不记得我对他的话有什么不快。他是一片好心。布鲁克哈特像我们一样,也是自己的时代和自己的环境的产物。在西点盔甲之下,他有一颗关怀之心。我谢谢他,起立告辞。
  我带着我的女朋友到科尼岛,最后纵情玩乐了一阵。毕业之后不几天,便启程赴佐治亚州。父母亲盼望我在军队里服役3年之后,回纽约来谋个什么工作,干一番事业。
  我的美国之路--第二章 我当了兵
  第二章 我当了兵
  我还能记得,我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对所选择的军旅生涯产生了疑虑。那是在佐治亚州北部山区,我沿着一条100英尺高的缆索疾驰而下,只差几秒钟就要撞上一棵大树。这一练习叫做“求生滑行”,陆军让我做这个练习,看我是不是害怕。我真害怕了。
  这一练习的目的,还在于考验我们对类似要你去自杀的命令是否有绝对服从的决心。缆索悬在一条河上,两端拴在两棵大树上,滑行起点的一端很高,然后急剧下斜。轮到我练习了,我爬上起点这一头的大树,俯视对岸,那边的人都显得很矮小。缆索上有一个滑轮,我紧紧抓住挂在滑轮上的钩子,任务是沿着缆索下滑,听到对岸的教官喊“放!”时才能松手。我还没来得及思索一下,这边的教官就已经把我推开。霎时间,我顺着缆索飞驰直下,只见对岸的树越来越大,眼看就要把我撞个粉碎。那狗娘养的咋还不吭声?直到最后一秒钟他才喊了声“放!”我松开手,掉进水中,距离那棵树只有十几英尺远。这是我一生中经历的最恐怖的情景之一。
  “求生滑行”之类的把戏是我们在别动队学校必须完成的课目。在这之前,我们已在佐治亚州本宁堡接受了8星期的基本步兵训练。别动队学校训练期为两个月,头两周是体育训练,其强度之大使先前的基础课显得不过是在纽约的西切斯特大街上溜达漫步。训练的目的是淘汰弱者,然后让合格者到佛罗里达沼泽地接受别动队员训练。在沼泽地里,我们在水里瞠了几个星期,天天与鳄鱼和响尾蛇为邻。从此之后,我再也不想在佛罗里达搞房地产投资。
  在这之后,我们到佐治亚州北部接受山地训练。教官把我们带到达洛内加附近的荒野。夜间很冷,早上则阴凉潮湿。本来说是让我们在小木房过夜,可是我们几乎没有见过小木房里面是什么样子。我们风餐露宿,爬崖壁,顺三绳桥越过峡谷,漆黑的夜间在齐腰深的水中巡逻,睡觉是在地上一躺,躺一会儿又走。我们学了“澳大利亚式绕绳下崖”:背后系上一根绳子,从息崖边缘下降,脸朝下,身子与大地平行。随着绳子松开,你就“跑”下悬崖,有点像杂技大师阿斯泰尔在墙壁上跳踢踏舞。悬崖高150英尺,崖下尽是烂石头,你得小心不要让你的脸先着地摔到石头上。那也够恐怖的。
  我的陆军生涯是在这之前两三个月开始的。那是1958年6月的一天早上,阳光明媚。我们在佐治亚州本宁堡,列队站在单身军官宿舍前面。从这天起的5个月内,这宿舍是我时断时续的住处。与单身军官宿舍隔一条路是空降训练场。那里像惊险游乐园似的,耸立着3座250英尺高的跳伞塔。我对它们饶有兴趣。既然加入正规陆军,既然当了步兵,就要当个最好的兵,这就意味着要当个别动队员兼伞兵。可是那跳伞塔高得有些吓人。
  我们这些在后备军官训练团新授衔的少尉,刚到本宁堡时消磨了几天时间,等待西点军校应届毕业生度完他们的假期后来跟我们一起参加基本训练。这标志着我们每个人都得跟西点毕业生第一次个对个地比试比试。后备军官训练团的人起初以为西点人是平均身高10英尺的大汉。他们来了,原来像是经过4年调教后从马栏里高高兴兴跑出来的一群小马驹,我们大家相处得很融洽。
  第一天,我们集合在步兵学校门前,旁边是那座传奇式的“跟我前进”的青铜步兵塑像,他高举步枪,仿佛正在率领士兵投入战斗。当时我只觉得这是一座金属铸件,但几个星期之后,我就体会到这塑像恰到好处地展示了步兵军官的风范。我们经过训练,进一步体会到这个无比庄严的号召——
  “跟我前进”的意义。
  课堂作业和兵器操作对我来说相当容易,但野外作业就难了。我这个在南布朗克斯纵横交错的街道里长大的人,遇到一道格外棘手的难题,那就是在黑夜里拿着指北针行进5英里,找到埋设在佐治亚州荒野某处的一个标桩。
  到基础课结束时,“跟我前进”的意义已深入人心。步兵的任务是“接近并消灭敌人”,既具体又明确,没有一点含糊。步兵军官要身先士卒冲锋陷阵,发扬勇敢坚定、顽强拼搏、机动灵活和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为了完成任务,必要时我们就得冲进地狱。与此同时,我们又得学会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尽力保存自己和士兵,防止伤亡。多年来,我常对年轻军官说,我的军事生活知识大多是在本宁堡的头8个星期当中学到的。我可以把这些教育归纳为以下几句格言:
  ——“站好这个岗位,看守好所有的国家财产”,这是陆军的第一要则。
  ——任务至上,然后关心你的士兵。
  ——别站着不动,干吧!
  ——以身作则。
  ——“没有意见,长官。”
  ——军官要吃在最后。
  ——永远记住,你是美国步兵,是最好的兵。
  ——永远随身带上手表、铅笔和记事本。
  我在本宁堡头一次读到C·T·拉纳姆上校写的一首旧体诗,从中体验到陆军的灵魂,尤其是步兵的灵魂。诗中追述到遥远的罗马军团,描写了地位低下的徒步士兵的苦楚,叙述了他因必须盲目服从命令而不得不面对的恐惧和死亡。诗的结尾是:
  我明白事理,
  但我是奴隶。
  当军旗招展,军号吹响,
  为了我永远不会知道的原因,
  心甘情愿地躺进士兵的墓地。
  然而,我们在本宁堡受的教育是,美国兵必须知道他们是为什么作出牺牲。我们的兵不是奴隶或雇佣兵。他们是祖国人民的儿女。我们只可为了有价值的目标而让他们去冒生命危险。如果说士兵的天职是不怕牺牲,那么领导人的责任就是不让他们白白牺牲。在越南战争之后的年代,当我升到负责的职位,需要建议在何处让美国兵冒生命危险时,我从来没有忘记这一条。
  我在基础课结业时,名列前10名,证明我经过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潘兴步枪会”的锻炼已有一定基础。这时,我已是一名合格职业军人。接着是别动队学校,经受了“求生滑行”和“澳大利亚式绕绳下崖”以及诸如此类的考验,历时两个月。最令人怀念的别动队教官之一,是一位黑人上尉弗农·科菲,他像是用弹性钢造出来的。他驱赶着我们摸爬滚打,毫不留情,有时跑步累得我们成了一堆软泥。他一见到谁呆着不动就生气。我们对他又敬又畏。在力气和耐力上,我自己恐怕从来无法跟他相比。科菲是我认识的第一位精通业务的优秀黑人军官,学员对他的尊敬之情逾越了种族的界限。
  陆军部队里当时比较民主,然而我每次离营外出,都感到是跌回到了老的南方。我可以到佐治亚州哥仑布市的廉价商店买生活用品,只要不在那里吃东西就没问题。我也可以到大百货公司去购物,他们会收我的钱,但我不能用里面的男厕所。我可以在街上散步,但不能看白人妇女一眼。
  在佐治亚州北部山地训练期间,那里惟一的黑人教堂在盖恩斯维尔市,距我们相当远,部队长官很动脑筋,派了一名白人下士司机开一辆半吨卡车送我去教堂。我在那里跟当地的浸礼会教友一起又唱又拜。第二个星期天,下士指出,他为了送我上教堂,他自己没法做礼拜。他问是不是可以跟我一起进教堂去。教堂的黑人牧师很和蔼,他说,他当然竭诚欢迎这位下士一道做礼拜,可是一旦当地的白人居民知道一位白人进黑人的教堂,也许会带来诸多麻烦。所以最好还是请他在卡车里等待。
  我父亲的担心,布鲁克哈特上校的告诫,我希望看不到的现实,都硬是挤进了我的生活。这荒唐的社会准则竟不许可我们两个人坐在一个教堂向上帝祈祷,或是进一家餐馆吃饭,或者共用一个浴室。
  当时,种族主义对我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我不得不在心理上寻找一条应付之路。我开始给自己排列轻重缓急。我的目标首先是在我的军人生涯中取得成功。不论遇到什么样的挑衅,我不能让自己毁于愤怒之火。既然南方人坚持荒谬的生活准则,我就权且充当他们分派给我的角色。如果我被限制在球场的一端,我就在球场这一端成为明星。不论在军营之外遇上什么事,不论尊严受到多大伤害,不论遭到何等不公正的待遇,都不能阻碍我的努力。我不能因为不让我打全场而使自己在感情上变残废。我不认为自己低人一等,我也不会让任何人使我相信我低人一等。我不会让别人对我的看法成为我对自己的看法。种族主义不单是黑人的问题,它是美国的问题。在美国解决这一问题之前,我不会让别人的傲慢把我变成一个牺牲品,相反,我要做一个完全的人。我有时感到受伤害,我愤怒不已,但总的说来,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挑战。我就接受挑战,做给你们看看!
  别动队学校结业后,我报名参加了空降训练。这时,体力已受到很大消耗,体重下降,还因为在一次山地滑行时扭伤了腿而忍受腿部炎症之痛。我对腿伤一声不吭,只是悄悄用抗生素软膏擦伤口。我决心不让自己掉队。第一周,是从几英尺高的降伞教练器上跳落地面。第二周,从那些250英尺高的跳伞塔上往下跳,我惊奇地发现降落伞真的管用,没有让我摔成肉酱。第三周,我们登上双发动机的C—123运输机飞上天空。当我站在机舱口,迎着扑面寒风,等候跳伞教官的口令时,心里直打寒战。要跳进茫无边际、一无所有的境界,那可不是人心灵深处的本能所乐意的。然而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在两天里跳了5次。
  “绕绳下崖”,“求生滑行”以及从飞机上跳伞,回答了我想人人都会悄悄自问的一个问题:我有胆量吗?我是怕做这些事的。假如我再也不需要跳伞,那再好不过了。然而我要做我必须做的事情,对此从来不曾有任何怀疑。当在前进路上碰到艰险时,我通常都自告奋勇,第一个迎上前去,这与其说是有勇气,莫如更确切地说是敢于面对现实。这种经历是一生中值得庆祝的大事。人们面临危险而又共同征服危险,这种危险就会以某种神秘的方式把人们团结在一起。最令人兴奋的事莫过于战胜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恐惧。
  空降训练结束,我们集合在跳伞塔下的操场上,一个个笔直地站着,脚上穿着“科科兰”牌的商业跳伞皮靴(这是自己掏钱买的,因为任何一个有自尊心的伞兵都不愿被人发现自己死了还穿着军用皮靴),接受伞兵的翼形徽章,把它挂在胸前,与黑色—金色的别动队员徽章并列在一起。我们已经不只是步兵,而且是“空降别动队员”。在整个美国步兵中,没有比这一称号更值得骄傲的了。
  放假时我回家了,仿佛是从另一个星球归来。从南方腹地回到纽约皇后区,从军纪森严的部队回到无拘无束的平民生活,从健壮的同伴身边回到父母和亲人们的怀抱。我急不可待地到纽约市立学院探望“潘兴步枪会”的会友,让他们看看这一个老会友在5个月内发生了多么不平凡的转变。他们喊:“科林,当上空降别动队员啦!”这时我可以看出他们眼内的惊喜,我为此而陶醉。我21岁,走上了人生的起跑线。我有了一个女朋友。我父母也为我而骄傲,只是在我讲怎样跳下飞机时,他们吓了一跳。这时,我就要出国看世界了。我奉命要去的第一个工作岗位是驻西德的第三装甲师。在那冷战的时代,地球似乎分成了白色和红色两块,我就要奔赴前线,感到很兴奋,因为我们那些不信上帝的共产主义对手就部署在铁幕的那一边。
  回到家里,我看到家里又添了一个成员。父母生活节俭,为了多挣一点钱,让一位名叫伊达·贝尔的女士在家里寄宿。贝尔小姐心地善良,不但付房租痛快,而且常常帮忙干家务活。她甚至不时地给我父亲修指甲。但有一天晚上妈妈走进起居室,发现贝尔小姐给我父亲修脚指甲,就制止了,只许以剪手指甲为限。我和姐姐都欠了贝尔的恩情。在后来的困难时日,我俩都远离父母,多亏了贝尔给二老带来安慰。
  ※        ※         ※
  我被派到了德国的盖尔恩豪森(美国兵把这地名美国化,成为“格伦哈文”),那是金齐希河谷中的一个景色如画的小镇,在法兰克福以东约25英里。苏占区则是在这镇子东面43英里。我的部队是第三装甲师B战斗群,驻地是福格尔斯伯格山附近的一座原德国军营,叫科尔曼兵营。我被任命为第四十八步兵团第二装甲步兵营B连的排长。我们排共有40人。我跟全排见面的第一个早晨,在早操列队点名时,我浑身打冷战,忐忑不安。一方面,他们的相貌、身高、肤色和出身各式各样,很像我家乡跟我一起长大的小伙子们;另一方面,本宁堡教导的军人规范必须遵守,我不能把他们看成随便的朋友,而是必须对他们承担责任,我应该照顾他们。他们跟我年龄相仿,有的甚至比我年长,但是我立刻感到对他们像父亲似的心情。
  我还很快发现,陆军官兵跟本宁堡那群打打闹闹、又说又笑的空降别动队员大不相同。我的新上司B连连长托姆·米勒上尉是这里的一个典型人物。米勒是全营5个连长之一,他们大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朝鲜战争时入伍的后备役军官,现在仍留队继续服役。如果走运,他们会服役满20年,以少校甚至中校的身份退役。如果不走运,他们会退回到入伍时的后备役军衔。如果倒霉,他们会被复员回家,在人到中年之际被投入民间的人力市场。
  这些人也许不是耀眼的流星,可是他们身上有一些感人的东西,值得学习的东西,这些东西是在西点军校或军事教科书上学不到的。我与米勒上尉关于手枪的故事就是一例。
  当年,空军和海军都有核武器,所以陆军也要有自己的核武器。陆军的宝贝是280毫米原子炮,它架在首尾相连的卡车和拖车身上,样子跟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笨重的贝尔莎大炮差不多。俄国人显然想知道我们的280配置在什么地方,以便在他们一旦发动进攻时摧毁这些大炮。因此,这些大炮由拖车拖着在德国森林周围转来转去,让俄国人摸不着底。每门大炮随时由一个步兵排负责警卫。一天,米勒上尉把我叫去,布置一项秘密任务。我这个排被挑选出来警卫一门280。我心情激动地动员了全排,然后给我的9毫米口径手枪装上子弹,跳进吉普车,奔赴营部去受领任务。我为警卫一门能发射核弹头的大炮,感到很兴奋。
  我走了不多远,为了放心,摸摸腰上的手枪。它不见了。我吓得发呆。在陆军中丢失武器可是件不得了的事情。我是回头找手枪,还是继续驱车前进去受领任务?一时拿不定主意,心乱如麻。最后,我认识到我必须通过无线电话向米勒上尉报告这一情况。
  “鲍威尔,你还在路上?”他问。
  “是的,长官。但是你看……我的手枪丢了。”
  “你说什么?”他难以相信地问道,没过两秒钟又接着说:
  “好吧。继续执行任务!”
  在营部受领任务后,我开车返队,忐忑不安地寻思着自己的命运。刚驶过一个德国村庄,就发现米勒上尉坐着他的吉普,在一片树林边上等我。他招呼我过去。“有件东西给你,”他说,他递给我那枝手枪。“它从枪套中掉出来,让村子里的孩子们捡到了。”孩子们检到?我打了一个冷战。“是啊,”他说,“幸好他们刚打出一发子弹,我们就听见了,赶快把枪要回来了。”发生灾难的可能性仍然使我全身发软。米勒说:
  “看在上帝份上,孩子,再别出这种事了。”
  他开车走了。我查看弹夹,是满的,没有打出过子弹。我后来得知,手枪是我出发时掉在我房间里了。米勒编了孩子们捡枪的故事,是为了吓唬我,今后好小心一些。他从来没有再提到这件事。
  要是在今天出这种事,上级就会进行调查,请律师,大概会在我的档案上留下一个致命的污点。米勒却不是这样,只编造了一个故事。他显然是想过:我手下来了这个一般还算能干的少尉。他有时毛手毛脚,出点差错,我得给他一点教训,吓得他屁滚尿流,但是要手下留情,别让他的前程刚开始就毁了。
  米勒这种有人情味的领导作风,有时并不符合条令规定,却给我留下难忘印象:当人们跌倒的时候,把他们扶起来,掸掸他们身上的灰尘,拍拍他们的背,推他们继续前进。
  有好多次,都是米勒和别的上司把我扶了起来。例如:在开赴慕尼黑的途中,我把我这个排的火车票弄丢了。我和全排的人搁浅在法兰克福车站,这时又是他们扶了我一把。迄今为止,我从来没有跟人说过这些难堪的事。现在写出来,也许会帮助年轻军官们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人都不会是毫无麻烦的一帆风顺。
  驻德美国陆军的任务是扼守GDP防线,即“总防御计
  划”防线。这道防线自北而南纵贯福格尔斯山脉的富尔达峡谷,这一峡谷也是铁幕所经过的地方。我们师的每一门火炮、每一挺机枪、每一枝步枪、每一门迫击炮、每一辆坦克以及每一件反坦克武器,都要用来抗击由这一峡谷蜂拥而来的俄国人。我们排负责防卫这防线上的一小段。为什么俄国人会来?我不知道,答案不是我这个小尉官的事。当时冷战形势严峻。在那前一年,俄国人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在空间领域跃进了一大步。他们封锁通往柏林的公路。艾森豪威尔政府采取了大规模报复政策,那意味着控制发展常规力量,重点加强核力量。美国的战略家们认为我们常规武器不如俄国,只好依赖我们的核优势。对此,我的全部理解只是:在GDP防线上我们兵力单薄,一旦俄国人发动进攻,我们就顽强战斗,抵挡一阵子然后撤退,观看核浩劫来临。
  1959年夏天,我休假回家,参加两位大学时好友——克里斯和多纳·奇泽姆——的婚礼,看望我姐姐那个新出世的小女儿莱斯莉及其小姐姐莉莎。最主要的是看我的女朋友。在我回国之前,我们商量过结婚的事。如果结了婚,她打算留在纽约,把护士学校念完。我则返回德国,再干16个月,这对于新婚者将不是一个好的开端。我需要征求父亲的意见。一天深夜,我们在家里的地下室谈了很久。我小心谨慎地提出这个问题。他的反应却叫我吃惊。他认为我还不到时候。他没有具体说为什么,只是毫不含糊地表明他坚决反对这门婚事。他从来不曾如此干脆地反对过我的想法。家庭的态度对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不想违背父亲的旨意。休假期满,我返回部队,仍是一名单身汉。
  这一年年底,我第一次晋升,成为中尉。只要我服役18个月没出麻烦,就自然而然地可以得到这一晋升。
  我在德国时第一次亲自处理了一件军法问题。那一案件的由来是:美国陆军3名卡车司机在驾车返队途中开快车,把公路变成了赛车跑道,争相超车。这些车都是5吨卡车,其中一辆失去控制,滑到了一旁,撞翻了一辆迎面而来的“大众”牌小汽车,撞死了里面的3个德国平民。上级指定我对这3名司机提出起诉,以杀人罪提交特别军事法庭审判。那3名汽车兵请了一位文职律师为他们作辩护。
  我从零开始,一头扎进这个案件,查清事实,钻研有关的法律。我还没有当过地方检察官哩。开庭那天,我走进审判庭的帐篷,尽管只是一名年轻的步兵中尉,还是沉着地对付被告的专业辩护律师。最后我的起诉成立,肇事者及3名司机的领队被判有罪。
  走出法庭时,我感到不但学了军法知识,也增加了对自己的了解。我在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潘兴步枪会”担任过领导工作。转入现役以后,我肩负着更重要的责任。然而,处理问题大多是按刻板的规定办事。到了这一次审讯,我几乎是头一回要自己动脑筋思考,而且基本上独立思考。这一天我意识到自己有能力消化一堆原始材料,理出头绪,再明确地有说服力地加以陈述。
  在我早期的军人生涯中,除了这次办案,我还担负过几次临时任务。有一次,我被指定为全师手枪射击代表队队长,我们赢得了冠军。我还被抽调出去指挥一个仪仗队达两个月之久。我曾奉调到旅部当副官。这样调来调去,我担心自己会不会脱离正业。然而,上级给我的鉴定是鼓舞人心的。其中的一份是1959年7月20日由威尔弗里德·莫尔斯上尉写的:“鲍威尔工作努力,坚定刚毅,办事妥善,能与各种级别的人打交道。他在军中有无限发展前途,应加速培养。”这时我才22岁,已经被“器重”了。这一鉴定使我有点飘飘然,可是6个月之后,又一鉴定使我落回地面。
  一般的后备役军官都是很随和的,可是我碰见了一个例外。当时,我刚被任命为第四十八步兵团第二营D连的连副,新连长尚未到任。当我们得知谁来当连长时,几乎引起一阵恐慌。他名叫威廉·C·路易塞尔,西点军校出身,还在西点当过战术教官。连里有的年轻军官是他的学生,说他是一个很严厉的少有的狠人。路易塞尔到任以后,果然名不虚传,强硬、苛刻、精明,有时几乎不通情理。
  我在装甲运兵车的事情上尝到了路易塞尔的厉害。我的职责之一,是保证全连的装甲运兵车永远停放得当,要头朝山下,每辆车的左前角必须与另一辆车的右前角取齐,以便随时准备好一齐出动冲向红军。路易塞尔要求很严格,可以说是用测量仪器检查车辆是否整齐,要是发现有一辆车一个角没有对准,我们就会被训斥得狗血淋头。
  一天,我在值班室给本连一名军官打电话,因为着急而大声嚷了起来,恰好路易塞尔进来听见了。他把我叫到一边,狠狠斥责了我的行为。此后不久,我读了他给我写的鉴定,其中写道:“他脾气急躁,尚能努力控制。”这句话在外行人看来也许算不上灾难。但就鉴定用语而言,这是对我的严厉批评。从我在后备军官训练团穿上军装的第一天起,这是我的鉴定报告中第一次出现的批评。路易塞尔把我叫去,让我坐下,又提起我打电话发火的事。他告诫说:“你对我或者对任何人都决不要那样耍脾气。那样耍脾气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如今,我仍然是急脾气,有时发火。但只要一发作起来,我耳边又会响起路易塞尔的告诫声音。
  我给路易塞尔当副手期间,有一次目睹了一个可怕的情景,使我预先体验到一旦冷战点燃成为热战会是什么样子。那是1960年夏季,正好是发薪饷后那一天清晨。我们全旅开到格拉芬沃尔进行野外训练。官兵们被安排在600多个通用帐篷里宿营。我们连的大批人尚未到达。兄弟部队第十二装甲骑兵团是头天夜里来到,他们的帐篷里睡满了人,第二天凌晨尚未起床。
  我刚刚跟另一个连的连副交换了食品,把换来的口粮送往我们连的餐厅,突然听见头顶上嗖的一声刺耳的怪音,我即刻明白那准是一颗打偏了的炮弹。霎时间,我呆呆地僵在那里,看见一枚8英寸口径的炮弹打中了第十二装甲骑兵团宿营地的一个帐篷杆,把一切抛向空中,爆炸声震耳欲聋,然后是一阵可怕的沉寂。我赶紧扔下食品跑过去,只见一些被炸断的手、胳臂和腿飞落在我周围的地上。还有一些头天发饷领到的钞票飘撒一地。有几名军人跟我一起冒着刺鼻的硝烟冲向那个被炸毁的帐篷。我扯开一个睡袋,只见里面五脏六腑,血肉模糊。这一下子就死了十几个人,伤得更多。后来查明,这一悲剧的起因是一门火炮瞄准时操作失误,那个炮兵营的营长和另几名军官都被撤了职。我原先看过上百部战争影片,还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场面能跟我目睹的那一惨相相比。
  在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本宁堡,基本上都是军官。到了德国的盖尔恩豪森,我才体会到陆军的根本在士兵。在第四十八步兵团,我们一举一动都是围绕着士兵转。当时,大部分士兵是应征入伍的义务兵。他们的教育程度一般比志愿兵高,有些人还上过大学,不难从他们当中挑选文书、会计或技术人员。这些义务兵入伍服役两年,然后返回他们的学校或工作岗位,跟妻儿或女朋友重新团聚。我们把这些兵叫做“圣诞节帮手”——他们来为国当兵,然后回家。他们不想找麻烦。
  志愿兵的情形有所不同。大部分的人动机端正,许多人通过奋斗而升为军士,构成陆军的支柱。但另一些人却没有奋斗目标,有的人还是迫不得已而当兵,当时法官常常命令闯祸的人在坐牢或当兵二者之中作出选择。我遇见过一个18岁的志愿兵请求批准他跟一个德国女孩子结婚,因为他已经把她搞得怀孕了。当时,陆军不会轻易允许年轻的美国兵跟外国人结婚。他们往往是双方还不成熟,我们尽量让他们克制感情。直到70年代,上级才指示我们不再干涉士兵的婚恋,从宪法上说,一个18岁的列兵跟一个18岁的平民一样,有做蠢事的权利。当年来找我的那个18岁的列兵,显然已经跟他的德国姑娘提前度了蜜月,所以我告诉他,我将帮助他尽快办理结婚手续。可是事情没有完。他说他还申请批准他未来的岳母也一起移居美国,因为他也使那位女人怀了孕。这类情况该怎样处置,本宁堡的基本教程中可没有提到过。
  在50年代,要处理一个调皮捣蛋的人或不称职的人可费劲啦,要办成堆的公文,花几个月的时间。当时,我们竭力说服自己:要改进领导作风,让浪子回头。可是,守规矩的士兵看到犯规的人不受惩罚,甚至犯法的人还逍遥法外,这对总的军心士气影响极坏。经过20年之后,陆军实行全志愿兵制,才允许各级指挥官拒绝接受那些连法官都不想关进监狱的犯罪分子,并有权“炒”那些不合格兵的鱿鱼。
  那时候,军士是军队中的强硬派。聪明的少尉排长都懂得要向军士们学习,在别的方面不要碍他们的事。我遇到的第一位排副是R·D·爱德华兹,是一个老资格的军士,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的白人。我当初对他存有戒心,后来体会到我的顾虑是多余的。他并不在乎我是黑人。少尉排长随便是什么肤色,他都无所谓。他的任务反正都一样:教会新少尉带兵,同时又照顾这些新排长。他对我客客气气,总是按军队老规矩用第三人称对我说话,“少尉,想喝杯咖啡吗?”
  排里的兵都怕爱德华兹,这不无道理。有一次,一个兵不请假外出,他就用链条把这个兵锁在营房的暖气包上。我告诉他不该这样做,他觉得我的话难以理解,抱怨说军纪松弛了怎么办。士兵们怕他,但又尊敬他,懂得他是处处关心他们。不管他的工作方法多么原始,他只有一个心眼,就是关心全排的福利和排里的每一个人。只要他们好好干,他就为他们筹办一切。
  我在盖尔恩豪森任职期间,开始理解了我们的士兵,摸到了他们的脉搏,这使我35年来受益匪浅。美国兵好胜心强,他们希望自己是得胜队伍的一员。只要他们认为目标是有价值的,他们愿意让自己的领导者对他们高标准严要求,驱使他们竭尽全力。他们尊敬这样的领导人。在按高标准逼他们卖力时,他们会不断发牢骚,会骂娘说不如换个轻松一点的地方。但到头来,他们总还是问:“我们该怎么做?”
  我还懂得了,士兵们有问题来找你,说明他们相信你。即使是上面说到的那个18岁小伙子一下子爱上两个女人,他也是相信我才来找我。领导者的责任就是解决问题。倘若士兵们有问题不来找你,那就说明你失去了对他们的领导。他们准是不再相信你能帮助他们,或是断定你不关心他们。这都是领导人的失败。
  我们当时的营副雷蒙德·巴雷特少校,绰号“红脸”,是我的又一位恩师。他的妻子玛姬也经常关心照顾我们这些年轻军官。有一天深夜,“红脸”在军官俱乐部酒吧向我们讲述了部队领导人不能高枕无忧的道理:“晚上你上床睡觉时,一切平安无事。部队生气勃勃,人人尽职尽责,你觉得自己干得蛮好。可是第二天清早你一觉醒来,忽然发现半夜里人人睡大觉的时候,他妈的出了大乱子。会出乱子的,你们这些家伙明白吗?出了乱子,你作为领导者只好一切从头重来。”
  我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以后,耳边还常常回响着“红脸”的教诲。
  我一回想起当年开导过我的那些军官,心里总是热乎乎的。巴雷特少校、米勒上尉、布莱克斯托克上尉、沃森上尉,以及路易塞尔上尉,他们都教导我要热爱军人生活,要关心和照顾我们的士兵。他们还把军人生活中的轻松乐趣传给了我们。工作要认真,但是别把自己弄得严肃过分。该轻松时就放轻松些。我们的军官俱乐部坐落在金齐希河谷上方一个小山头上,那是我们社交生活的中心。晚上,年轻的尉官们常聚集在那儿的酒吧,酒吧掌柜弗里德尔请我们喝“勒文布鲁”牌啤酒,这时老上尉们就摆龙门阵,讲战争故事,讲传奇事迹。晚餐之后再进点饮料,然后开着“大众”牌汽车下山回营。
  在没人管的日子,我们玩“7——14——21”饮酒游戏:每个人轮流掷5粒骰子,只数其中的“一点”。谁先掷到第7个“一点”,就可以要一份12盎司的鸡尾酒。由弗里德尔兑波旁酒、苏格兰威士忌、杜松子酒、白兰地和薄荷酒,调制成绿色的液体。他兑酒的时候,游戏继续进行。谁先掷到第14个“一点”,就该谁付这份酒钱。最后,谁先掷出第21个“一点”,就受罚,要一口气咕咕咚咚地把弗里德尔兑好的那份烈酒灌进肚里。有一天晚上,我一连掷出了3次21个“一点”。平时社交场合我只抿一小口酒,可是那晚上不能不受罚,只好灌进3杯烈酒。灌完第3杯,我就不省人事了。别人把我抬回床上,偏巧凌晨两点钟来了一次紧急集合。别人把我绑在吉普车后排座位上,才没倒下。我这个排长当时脑子麻木,跟死人差不多,总算谢天谢地,俄国人没有在那天夜里冲过富尔达峡谷。
  对美国黑人士兵,尤其是美国南方来的黑人士兵来说,德国是一片自由的土地,他们想去哪儿都行,想在哪儿吃饭都行,想找谁约会都行,完全跟别人一样。当时,美元坚挺,啤酒香喷喷,德国人很友好,因为全靠我们挡住红军。我当时觉得,战争,至少是西德境内的冷战,并不是地狱。
  你可能在军队服役35年而升到最高层,然而你总会感到你第一次任职的经历是最难忘的,你可以用它来衡量你以后的种种经历。这就是盖尔恩豪森对我的意义。我们这级尉官彼此之间结下了终身的友谊。我们彼此赖以生存。在偶尔受到上级军官的打击时,我们彼此支持。我们有缺点错误时彼此打掩护。我们也彼此竞争。我的好友史蒂夫·史蒂文斯、基斯·比塞尔、艾克·史密斯、哈尔·乔丹、泰格尔·约翰斯、沃尔特·普里恰德、比尔·斯托夫特、杰姆·李、乔·施瓦尔等人,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4年之后,当我和怀孕的妻子在美国南方一个不大好客的城市里徘徊于街头无处安身的时候,正是施瓦尔和他的妻子帕特救了我们。这些朋友中,有的人后来离开了军队,有几位当上了将军。我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朝鲜战争之后服役的新一代军官。我们在盖尔恩豪森之类的地方度过学徒期,接着绕过半个地球到东南亚接受了战火的洗礼,普里恰德和李在那时阵亡了。
  在德国的这段经历值得怀念,十分珍贵,但其间也有一个不好的方面,就是在这些担任警备任务的军人中间,存在一种不健康的态度,做事想取捷径,不是真正想把事情办妥,而是得过且过。有一个小的例子能说明问题:陆军规定了一套新的装备维修制度,其中申请零件的办法很繁琐。谁也弄不明白。可是人们不提意见,不指出这办法不合理,而是图省事,把我们需要的零件送到材料库修修补补,凑合着用。然后编造报表,似乎这糟糕的制度行之有效,致使这个蹩脚的管理办法得以延续下去。上级军官对这套把戏睁只眼闭只眼,下级军官就得出结论说这么做是对头的。这种自我欺骗的做法由一个单位扩展到另一个单位,形成了体制,几年之后还出口到越南,造成了可悲的后果。
  1960年11月,我当时还在德国,遇上了总统选举。这是我第一次够年龄投选票。在普尔恩豪森感受不到多少竞选气氛。连电视转播的尼克松与肯尼迪之间那场有名的辩论,我都没有看到。我把我的一票投给了肯尼迪。当时我并没有费脑筋分析两个候选人的优劣,只是觉得肯尼迪和他的民主党似乎能给我这样出身的青年人带来多一点的希望。
  1960年末,我在德国的两年任期届满。当时我已经接替路易塞尔担任了D连连长。连长通常由上尉担任,我们全营只有我一个中尉连长。营长J·巴塞洛米斯中校要我留任,可是我想家。我已经16个月没见到我的女朋友了。我也希望换换环境。步兵人事处派我回国去马萨诸塞州的德文斯堡,我以为到那里有机会当另一个连的连长。从德文斯堡开车几个小时就可以到纽约市,这挺合我的心意。我满怀深情地告别了第四十八步兵团。我刚来时还是一个新手,离开时已是一个相当有经验的职业军人了。
  多年之后,我常给我的孩子们讲这一时期的故事,他们感到只有一个故事最来劲儿。那是一天上午,我们正在进行演习,在吉森附近我们的车遇上另一个部队的一辆侦察吉普车停在狭窄的路边。
  “嘿,中尉。”我们部队的一个人喊道,“过来瞧瞧这是谁呀!”
  我走了过去,那里有一个满身油污、面色疲惫的中士向我敬礼。原来是埃尔维斯·普雷斯利①,我们握了手。“爸爸跟歌王握过手啦!”正是这一点使我的孩子们惊喜。我当时的感觉则是,这位名人不错,没有谋求照顾,而是毫无怨言地来服两年兵役,当普通一兵,而且升为一名军士。
  德文斯堡在马萨诸塞州艾尔市附近,在波士顿以西约30英里。这座老兵营所以能保存下来,主要是由于马萨诸塞州国会议员代表团的坚持。我到德文斯堡报到是1961年1月,地面上的雪有3英尺深。士兵们都叫冷,波多黎各士兵尤其受不了。有一个外号叫“二等兵TA—21”②的人,不论什么时候离开营房,都要穿上他所有的衣服。有一天他不请假外出,开了小差。几星期以后,宪兵找到了他,原来他溜回波多黎各的桑塔斯去晒太阳。有趣的是,这些一星期来冻得哆哆嗦嗦的大兵,每到星期六下午校阅完毕之后立即变得精神抖擞,穿上笔挺的便衣,搭便车去波士顿和纽约,逛夜总会之类的销魂场所去了。
  ①埃尔维斯·普雷斯利(1935—1977),美国摇滚歌手,有“歌王”之称。——译者注。
  ②TA—21是指陆军装备限量表中的第21项,即服装项。由于此人怕冷,经常把所发的衣服全部穿在身上,因此而得此雅号。——译者注。
  我被分配到第二步兵旅第四步兵团第一战斗群。旅长是小约瑟夫·史迪威准将,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传奇人物老约瑟夫·史迪威将军的儿子。老史迪威的绰号叫“醋瓶子乔伊”,我们的小史迪威则被叫做“苹果酒乔伊”或“苹果汁乔伊”。他50多岁学跳伞,自己不怕扭断脖子,还拉着旅部的牧师跟他一起跳。他们学了10分钟就跳,牧师摔得鼻青脸肿,再也不跳了。在离开德文斯堡几年后,史迪威又自学开飞机,驾驶一架DC—3飞机,大概是学得不大好,在一次从加利福尼亚飞往夏威夷的途中失踪。我们这些认识他的人都盼望我们的“苹果酒乔伊”有朝一日会依旧红光满面地出现在夏威夷的怀基基海滩上。
  我在德文斯堡担任的第一个职务,是战斗群司令部的联络官,主要是为主管作战与训练的第三科科长理查德·埃利森少校当“听差”。埃利森是个和蔼的爱尔兰裔人,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朝鲜战争,比我在德国时的多数上司都高明一些。战斗群群长是罗伯特·厄特利上校,为人古板。副群长托姆·根德隆上校原是有名的第一步兵师的老兵,他一举一动、呼吸、睡觉都离不开第一步兵师的老传统。他按照第一步兵师的将军们的名字给他的儿子们命名,只是由于他妻子坚决反对,他几个女儿才没享受这一荣誉。他动不动就说“你只有照步一师的样子做,准能做好”。这几位长官凑到一起,真够热闹的。
  “苹果酒乔伊”、厄特利和根德隆之间,经常冒出不同的意见,好意见、坏意见、荒唐可笑的意见,什么都有。可是埃利森聪明机智,善于周旋,能拿出好点子,避开馊主意,把最令人难堪的意见扼杀在摇篮之中,同时还总能让几位上司都高兴。我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埃利森和妻子乔伊都善于交际,性情活泼,他们待我这个单身汉如同亲人。可惜,埃利森几年之后死在越南,他的早逝使我失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良友。
  不久,我终于逃脱了联络官的差事,担任A连连副。连长不多久调走了,我第二次当了连长,但是中尉。我和各连的连长既是竞争者又是伙伴。我们彼此传授一些小把戏。例如,假若你发现连里床单缺了,就去医院垃圾堆或太平间去捡。那里有的是,捡回来一洗还能再用。
  我在德文斯懂得了一个道理:竞赛不一定都是要玩命。我在连里组织了各种竞赛,不仅是体育运动竞赛,还评比最佳宿舍,最佳娱乐室,最佳武器保养等等,凡是能评分的都开展竞赛,给予奖励。竞赛越多,班、排和士兵赢得优胜的机会就越多。我自己是穿上军装后才发现了自己的价值,我希望帮助我的下级也发现他们的自我价值。然而,我对“超级杯”式竞赛的兴趣却小得多,那种竞赛要求奥林匹克级的水平,参赛选手不得不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训练。竞赛本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让更多的军人都树立自信和自尊。当普通的人付出了超出普通水平的努力就可以赢得优胜的时候,竞赛就是最健康的。
  第二步兵旅是陆军战略军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军由一些精锐部队组成,其任务是随时准备奔赴任何战场作战,它的英文缩写是斯特拉克(STRAC)。我们把斯特拉克既用作名词,也用作形容词,用它来表示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做好准备,具有集体荣誉感。例如:“排副,你排是斯特拉克吗?”
  “是,长官,我排是斯特拉克。”然而,正像陆军里往往出现的情形一样,在这一方面也做得过了头。形式变得重于内容。注重外表整洁甚至超过了注重战备。我们用淀粉把作战服装浆得像硬板,为的是裤线笔挺。当地有句成语叫“打淀粉”,就是用条帚把拍打裤子,把裤腿拍开,这样,把腿伸进裤子时,才不至于擦伤皮肤。校阅时我们要等到最后一刻才穿裤子,扣上裤扣,拉上拉锁,最后穿上靴子。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持军服笔挺,不起皱。这种做法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过不了一个钟头,人人的制服都会变得满是皱褶。可是要保持斯特拉克,就不能不“打淀粉”,我干得比谁都强。这成了一个传统。
  “打淀粉”不过是愚蠢传统的一个例子而已。越南战争之后,陆军努力取消种种无意义的做法。我们想让军人生活比较接近平民生活。改成了5天工作,周末休息两天。兵营现在不再像是宽松监狱,而是像大学校园。我们仍举行校阅,但目的是评估一个部队的战备水平,不会因为一个兵背水壶有一点不合要求就给处分。
  我接受而且支持我们所作出的大部分有意义的改革,赞成取消“打淀粉”之类的无意义的做法。然而,传统和礼仪对于保持军人的神秘感仍然是必需的。它们能给年轻士兵灌输一种归属感和自豪感。我坦率承认,我怀念以往的某些做法。例如,连长原先有权处理士兵轻微的犯规,把处理结果写进一个绿皮的连队处分登记本,例如:“列兵拉索,未请假外出,罚款50元”,等等。今天,连队处分登记本没有了。为了惩处日常的违纪行为,你也得宣读一个“米兰达条款”①式的声明,提供证人,请律师,并报请上级主官审批。这一切听起来颇有尊重公民权的味道。可是它损害了小分队所必须具备的某种东西,即连排军官和士官的自主负责精神,一种家庭精神:像父母对子女一样关心年轻士兵,在他们走偏方向时就把他们拽回来。不可否认,在过去的制度下偶尔发生过滥用权力的现象。但这种制度的利大于弊。现在的情形,则像是家庭里每次发生厨房口角就把全家拖上家政法庭。处分权收到了上级司令部和律师们的手中,小分队就失去了原先的某种可贵的东西。
  ①米兰达条款,指美国最高法院1966年审E·米兰达一案时作出的规定,即必须事先通知被告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辩护律师等。——译者注。
  过去,人事和薪饷是在营一级办理。如今有了电脑,这些工作都统一由上级处理,效率高而且省钱。可是,这种非人格化的服务也使我们付出了代价。军官们对自己部属的生活过问得少了,给部属提忠告和帮他们解决问题的作用变小了。在某种程度上,电脑取代了官兵之间的人与人的联系,取代了他们借以凝聚在一起,保持高昂士气的家庭感。我还相信,上了年纪的当过兵的人一定还记得当年的连队食堂,那煤渣地基上的木房子,一头是厨房,一头是食堂,地上摆着野餐式的桌凳,一个角落是军官就餐的位置,另一个角落给军士们用。食堂门口放着垃圾桶,门外挂着一排拖把。今天,食堂都变成“大餐厅”了。我知道大餐厅比连队小食堂经济合算,然而,我依然怀念当年的连队食堂,人们在那小食堂里叽叽喳喳,谈笑风生,充满战友情谊。当然,我这是让怀旧与现实混杂在一起了。在理智上,我知道今天的美国兵和美国陆军是优越的。可是,像所有的老年人一样,我仍然透过模模糊糊的记忆,怀念过去的时光。
  我担任A连连长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被调到一个新单
  位,第二步兵团第一营担任营副官。我又一次以中尉的身份担任了上尉级的职务。营副官负责人事、任免、升降、纪律、军邮以及“士气和福利”。我的新上司、营长,是W·C·艾伯纳西中校,他是阿肯色州人,沃钸塔浸礼会大学的毕业生,是个真正滴酒不沾的浸礼会教友,说话斯文,惊叹语不超过“哎呀!”一词。在他手下,我不能不谨言慎行。
  艾伯纳西中校一点也不霸道,但办事认真,格外重视全营的士气。办理一名列兵晋升为上等兵,他要求得跟提升上校一样过细。发军饷必须按时。士兵们在野外挨冻时,必须送去热咖啡和热汤。只要发现一个兵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就一级一级追查责任。他并不是娇宠士兵,他对他们要求严格,执行纪律毫不留情。这是另一种方式的关怀。
  一天,中校吩咐我建立“欢迎娃娃”的制度。我一听感到迷惑不解。艾伯纳西解释说,每逢一名军人的妻子生孩子,要立即发一封营长亲笔签名信,向娃娃父母致以祝贺。再给婴儿寄一封信,欢迎小娃娃到我营做客。他要求这两封信在婴儿诞生的当天寄出。
  我怎样才能知道哪个人要当父亲了?难道我可以让全营集合,命令:“谁的妻子怀了孕,向前一步——走!”然后盘问预产期在哪一天。我当时还是一个单身汉,这大概也影响到我干这件事的热情。不管怎么说,我办这桩差事拖拖拉拉。中校把我叫去:“哎呀,科林,你还没有办,真叫我失望!”他这和颜悦色的指责,比我在德国时挨“红脸”巴雷特一顿臭骂还难受。我一回到自己办公室,就马上着手这项人口统计工作了。
  我不曾料想到,这项工作一落实,立刻得到良好的反馈。艾伯纳西的良苦用心使大家感动。娃娃的母亲回信,对丈夫的部队把她们看作是部队生活的一部分表示感激。娃娃刚出世不会说话,但可以想象到,母亲准会把第二步兵团第一营的欢迎信珍藏在孩子的档案本内。
  艾伯纳西还给我上了有益的一课,就是要想方设法深入下层,接触每一个人。要让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受重视,是大集体中的一分子。在从根本上说是粗线条的部队工作中,艾伯纳西做到了细致入微的关怀。当时军队里一般人的态度都是大而化之,谁想要老婆,就给他发一个老婆了事,而艾伯纳西却深入关怀每一个部属。
  我对副官工作感到头疼,想重新当连长,成天向艾伯纳西唠唠叨叨。有一天,他终于对我讲了几句阴阳怪气的话:“你当过连长,而且当了两次,尽管时间不长。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你现在是第3次在上尉的职位上工作。既然如此,恐怕谁也不会再把你派回连队。”这话似乎是说我已经跳过了那一高度。我还是想当连长,但是艾伯纳西的话是对的。
  1961年夏季,我第一次去牙买加,用我亲戚们的话说,是头一次“回老家”。德文斯堡的生活严肃紧张,但总不像在西德冷战前沿那样令人兴奋。我想找点新鲜事干干。我当时一月薪金是290美元,花了182美元买了一张去牙买加的往返机票。临行前,我回家查询家谱,弄清楚谁跟谁是什么关系,以免闹笑话。
  地球上还能找出两个地方像德文斯堡和牙买加一样相差那么大吗?转眼之间,我降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地方,身前身后全是娇艳的鲜花,受到姑姑姨姨、叔伯姑舅和堂亲表亲们的热情欢迎,就像故人重逢一般。我在报名参军时,曾经填写过海外关系,仅父母的亲兄弟姐妹之中家在牙买加的亲人,就有28名。可是,我有点失礼。他们以为我是从富国来的“阔亲戚”,我却没有给他们带什么礼物。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热情接待,把我从一村送到另一村,一家接到另一家,从姨妈姨父到姑妈姑父,仿佛传看一件奖品似的。
  我一到西印度群岛,就观察到家家是妇女当政。她们辛勤工作,循规蹈距,生儿育女,督促子女上进。某些男人却被认为是不怎么样。我见到了所有的姨妈姑妈,而见到的叔叔、舅舅、姨父、姑父却少一些。一天,我和表兄弗农·梅克尔一起开车到金斯敦城里去看望艾丝丽姨妈和威特姨父。我们遇到红灯停车时,弗农指着街角上站着的一个人说:“那就是你的鲁珀舅舅。”
  “我想见见他。”我说。
  “不行。”弗农回答。
  “为什么?”我问道。原来,鲁珀似乎是麦科伊家的败类。玩了太多的女朋友,却又没钱糊口养家。弗农说的话是对的。
  艾丝丽姨妈也不喜欢这个弟弟。
  可是,他毕竟是我的舅舅,我还是去看了他。在这么多亲戚当中,鲁珀竟是格外有趣的一个。只要我花钱给他买兰姆酒喝,他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他的故事。我花钱买酒听他讲故事,有3天都是这样度过的。我陪他喝酒太多,休假期的最后两天,不得不回到纽约皇后区家里休息,等头不疼了,才返回兵营。
  1961年夏季,我3年义务服役期满,本可以离开部队,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离队。我是一个年轻黑人,除了当兵,别的我都不懂。我离队后干什么,跟我父亲进服装厂吗?以地质工作者身份去俄克拉何马钻石油吗?当时正是经济衰退时期,我留在军队,很快就可以一月挣360美元,一年挣4320美元,这收入在当时是相当不错的。在军队,我的才干有多大,就可以走多远。在美国社会里,一个黑人从事任何别的职业都不会有这样多的机会。最重要的是,我爱当兵这一行。
  因此,我告诉父母我不回家了,这使他们诧异不已。
  对于服兵役,美国黑人一向有一定的矛盾心情。多少年多少代,这个国家不曾为我们而战,还实际上拒绝赋予我们基本的权利,我们又干吗要为它而战?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甚至不能进白人享用的餐厅和一般生活设施,还叫我们怎样为它服务呢?可是,不论是受到珍重还是受到轻蔑,不论是受到欢迎还是仅仅受到容忍,依然有千千万万的黑人为这个国家服兵役,有史以来一向如此。在马萨诸塞州——我此前服役的地方——早在1652年,黑人自由人和黑奴就曾经应征当民兵。美国革命时期,曾经有5000多黑人在华盛顿将军麾下服役,帮助这个国家争取到独立,而他们自己却并未享受独立。内战期间,将近22万黑人在联邦军队伍中作战,阵亡了37,500人。黑奴得到了解放,但他们回到家里仍然被人瞧不起,还得忍受三K党的猖獗和私刑。
  内战以后,国会授权成立了4个黑人团:第二十四和第二十五步兵团,第九和第十骑兵团。据说由于他们皮肤黑,头发卷曲,身穿野牛皮上衣,作战勇敢,被印第安人叫做“野牛勇士”。然而,这4个团的建立并未带来种族政策上的开明。
  美国政府只不过是希望在向西移民时让白人移居者受到保护,防止印第安人袭击。“野牛勇士”帮助白人获得土地并保卫土地,可是黑人大都没有获准拥有土地。
  你若仔细瞧瞧那些描绘西—美战争期间特德·罗斯福率领义勇骑兵在古巴圣胡安山冲锋陷阵的油画,就会发现那上面没有一个黑人面孔。但是当时倘若用照相机拍照,照片中就会有黑人,因为义勇骑兵中确实有黑人,其中7人在古巴之役中还荣获军功勋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参军的黑人将近100万。其中一些人,如“塔斯克吉人”——第一批黑人战斗机飞行员——证明黑人有能力也有勇气担负任何作战任务。可是,他们1945年复员回到南方亚拉巴马州的吉姆克罗地区,那里依然是种族隔离。黑人进单独的学校,这些学校与白人学校不一样。黑人就业困难重重,还忍受种种侮辱,例如只能进“有色人种”厕所,连街头的饮水喷头都不能与白人共用。在美国其他许多地方,也存在种族主义,只不过不那么露骨罢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国家有难时,黑人还总是响应号召?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当兵打仗是允许他们行使公民权利的惟一领域。因为他们相信,只要他们表现出同等的勇敢,作出同等的牺牲,为国而战和为国捐躯,那么随后一定会得到平等的机会。例如,安德鲁·杰克逊①曾许诺说,跟随他作战,特别是参加了新奥尔良战役的黑人,将被赐予土地。黑人跟随他打仗,有些人还阵亡了。但是,硝烟散尽,危险度过以后,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
  ①安·杰克逊(1767—1845)——第二次抗英战争英雄,1815年在新奥尔良击败英军,1829—1837年任美国总统。——译者注。
  直到1948年7月26日,杜鲁门总统才签署了结束军队中种族隔离的行政命令。既然允许黑人士兵平等地为国捐躯,那就应该允许他们在军中平等的服役。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而我是在这之后10年才进入陆军的。我记得在本宁堡的步兵军官基本训练班上,我有两位最亲密的黑人同学,唐·菲利普斯和赫尔曼·普赖斯。按英文姓氏字母排列,我们3个人恰好排在一起,站队时恰好肩并肩,看起来仿佛陆军仍然在搞种族隔离似的。菲利普斯后来成为一名正式上校,担任过首都华盛顿陆军仪仗团的团长,是该团的第一个黑人团长。普赖斯后来当了军医,成为陆军的首席心脏病医生。另一个黑人军官兰杰·科菲担任过尼克松总统的军事助理。他们以及其他黑人军官的生涯,都是得益于迄今为止几乎尚无人认识到的一个事实:在体现民主理想方面,陆军在美国是居于领先地位的。从50年代起,陆军中的种族歧视比较少了,赏罚比较公平一些,军营内的赛场要比任何一个南方的市政厅或北方的公司内的赛场平展一些。因此,尽管陆军仍有种种缺陷,它依然让我比较易于爱我的国家,全心全意地为我的国家服务。
  我的美国之路--第三章 追求阿尔玛
  第三章 追求阿尔玛
  1961年11月的一天,我在德文斯堡单身军官宿舍闲躺着,我的朋友迈克·亨宁堡突然闯了进来,要我无论如何帮他一把。迈克的家也在皇后区,和我一样也有混合的血统,他家是黑人,但有德国人血缘关系,所以他父亲的名字是阿尔冯斯,他哥哥的名字是古斯塔夫。迈克在波士顿交了一个女朋友,叫杰姬·菲尔兹,他对她一见钟情。他求我说:“请你跟我一起进城,去应付杰姬的同宿舍女友。”
  “盲目约会?”我担心地问。迈克点点头。不预先跟人约好,就去瞎闯,这样的事我从来没有干过。这种盲目约会的成功机会也许比摸彩票更少。不过,我原先在纽约的女朋友已经跟我吹了,没有熬过那16个月的分离期。这时我是光棍一条。在德文斯堡我有不少朋友,其中包括“潘兴步枪会”会友德佩斯及其夫人桑迪,在本宁堡时的好友普赖斯及其夫人玛德琳,以及新朋友C·C·沃克和埃兹拉·卡明斯等等。不过,在谈恋爱方面却无所作为。我说:“好吧,迈克,我给你打掩护。”
  我们开车到波士顿的后湾区马尔波罗街372号去接两位小姐,来到一幢高级住宅一层内背阴的一个一居室的单元门口时,杰姬·菲尔兹小姐出来迎接我们。几分钟以后,另一个姑娘出现了。杰姬介绍说:“这是我的同室好友阿尔玛·约翰逊。”
  她皮肤较白,浅棕色头发,体态优美。令我着迷的是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珠带有很少见的绿色光泽。她举止端庄,谈吐文雅,带有一点南方口音。我心里想,这次盲目约会也许倒是闯对了。
  很久以后,阿尔玛向我谈了她在那初次见面时的感受。杰姬要她出面,她争辩说:“盲目约会我不干,跟当兵的盲目约会更不干。”谁知道那个闯进来的家伙是啥样子?她压下心中的烦恼,故意穿得邋邋遢遢,在卧室里慢慢化妆,想拖着不跟那个生人见面。可是她向起居室一瞅,意外地发现这是一个腼腆的小伙子,一副娃娃脸,脸颊还冻得红红的。她以前约会过的人都比她大四五岁。“可是你当时看上去像是个乳臭未干的12岁毛孩子。”于是,她悄悄溜进浴室,换了衣服,重新化了妆,松开自己一直揪着的心弦。
  迈克和我带着两个姑娘到了多切斯特区一家俱乐部。我们喝饮料,边听音乐边聊天。我原先接触的姑娘都是满口纽约腔,这时倾听一个南方姑娘的低声细语,很是入迷。那晚上主要是阿尔玛说话,我呆呆地听着。她向我提了一个问题——在当时那个强迫兵役制时代是很自然的问题:我在军队里还要呆多久?她认识的年轻人都是入伍后巴不得尽快退役,他们甚至可以准确地告诉你,他们还得在军队里呆多少分钟。可是我告诉她我不打算退役,我是职业军人。她瞅着我,仿佛是在看一个外星人。
  我平生最愉快的一个夜晚终于结束了,迈克和我驱车回德文斯堡。第二天,我给阿尔玛打电话,约她再次会面。
  我们开始经常约会,见面越多,我越喜欢她。阿尔玛出生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并在那里长大。她父亲罗伯特·C·约翰逊是该市两所黑人中学之一——帕克中学的校长。她的舅舅乔治·贝尔是另一所黑人中学——厄尔曼中学的校长。阿尔玛的母亲,米尔德里德·约翰逊,是黑人女童子军活动的一位先驱者,而且是公理会教会的全国领导者之一。阿尔玛自己上学时多次跳级,19岁就毕业于纳什维尔市的菲斯克大学,然后回伯明翰,在广播电台主持一个节目,叫作“与阿尔玛午餐约会”。她在这一节目中介绍家庭百科常识,并播放一些主要是电台管理人员所要求的缓慢旋律和伤感歌曲。但是,当阿尔玛替班主持夜间流行音乐节目时,她就播放自己喜爱的现代爵士音乐。
  阿尔玛从来不喜欢自己的故乡伯明翰。主要原因还不在于当地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实际上,由于她父亲的社会地位,她的生活是比较优裕的。可是她生性好动,感到伯明翰空气太沉闷,她希望到外面闯闯世界。所以,她到了波士顿,在埃默森学院进修听力学。当我们相识时,她是波士顿听力弱者互助协会的一名听力学专家,经常开着一辆面包车到全市各地,帮人们测试听力。她觉得最有意思的一次出诊,是有一天到坎布里奇的一座耶稣教修道院,为教士们作听力检查。
  在我们相识后大约一个月,阿尔玛回伯明翰老家过圣诞节。我们约定,她在返回波士顿的途中路过纽约,到我家里参加除夕晚会。我相信阿尔玛会喜欢我的亲人们,但也许不会马上就适应。她是一个很有涵养的女孩子,出身于南方一个有教养的家庭,而我的亲戚们是些好说好闹、好开玩笑的西印度群岛人,她要逐渐接触他们才会建立起感情。
  除夕晚会安排在我家地下室的起居间。水泥地板上铺了塑料贴面。墙壁和天花板蒙上了棕色软木板条。房内一角摆了一个不大的酒吧桌,刚够摆放酒瓶、酒杯和各种饮料。酒吧桌上方挂了几个用椰子刻成的海盗头形。一幅罗斯福总统像端端正正挂在酒吧桌后面。沿墙摆上了长凳,一个角落里摆了两张飞机经济舱座椅,那是当年我和我的“潘兴步枪会”会友从艾德尔维德机场(现名肯尼迪机场)上一架没人要的破飞机上拆下来的。
  当阿尔玛和我到家的时候,房间里已挤满了我的亲戚们,他们正高兴地说说笑笑,吃吃喝喝,又唱又跳,而且又在谈论“回老家”的事。吃的东西从厨房源源不断供应上来。当年姐姐16岁生日时,爸爸为她买了一台电唱机,这时用来不停地播放西印度群岛的即兴舞曲。
  我陪伴阿尔玛进入这个欢乐世界。我父亲主持晚会,他那副庄严的神态,很像《教父》影片中为女儿主持婚礼的科莱昂教父。他和我妈妈热情拥抱阿尔玛,然后向她逐一介绍室内的亲戚。
  阿尔玛总算应付了这第一个回合。有一个时刻挺不是滋味:她刚在一张座椅上坐下喘口气,贝丽尔姑妈就坐过来仔细端详她。姑妈自己没有孩子,所以特别喜欢她的侄儿侄女们,尤其宠爱我,一向把我叫作“科科”。在她看来,阿尔玛似乎有严重缺陷:不是牙买加人,甚至不是西印度群岛人,而且也不是纽约人。姑妈在阿尔玛旁边坐下,从头到脚打量着阿尔玛,而又一言不发。客人们这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实际上都在悄悄观察贝丽尔姑妈的神情。阿尔玛最后站了起来,姑妈也站了起来。阿尔玛挪了两步,姑妈也挪了两步。每次阿尔玛一转身,总看见满脸怀疑神色的贝丽尔姑妈出现在她身旁,而且依然是一言不发。
  最后,贝丽尔姑妈终于走开,跟别的亲戚说话去了。阿尔玛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姑妈对大家说,“科科”快25岁了,到了结婚的年龄,咱们不能再等啦。尽管这可怜的姑娘不是牙买加人,“科科”可以追求她。可是我当时还不知道我是在追求阿尔玛,只以为自己是有了一个新的女朋友而已,真是个白痴。
  回到马萨诸塞州以后,阿尔玛在周末搭公共汽车到德文斯堡来看我。我们和我的一些单身朋友们一起去拉思克勒俱乐部吃汉堡包,拜访我的一些已婚朋友。阿尔玛认识了普赖斯夫妇、艾伯纳西夫妇、埃利森夫妇和德佩斯夫妇。她原先以为当兵的人都盼着退役,现在却见到了另一副军人生活情景。在陆军里,有的夫妇之间和朋友之间是不同肤色,但也能相亲相爱,这一点对她这位南方黑人姑娘触动很深。她从一开始就跟我的朋友们相处融洽,见到我上级的夫人们时,她既有礼貌又不失身份,言谈举止总是令人产生好感,似乎生来就有交际天才。
  阿尔玛和我很快就感到彼此不能分离。每到星期六,我都是急不可待地盼着校阅早点结束,好跟阿尔玛聚在一起。我沉浸于热恋之中,竟对周围的事朦朦胧胧。不过我想我会清醒过来的。
  当时,恰比切克舞和摇摆舞风靡一时,可是跳舞从来不是我的长处。只要撒上足够的滑石粉,我可以跳西印度群岛即兴舞,相当来劲,而跳林迪舞、默朗格舞和恰恰舞都笨手笨脚,凑凑合合。我的牙买加祖先的异族通婚阻碍了我身上篮球基因和舞蹈基因的发育成长。可是既然你不是白人,又头发卷曲,别人总以为你是会跳舞的。阿尔玛的中度摇摆舞跳得不错,她当了我的老师,终于把我训练到说得过去的程度。
  1962年夏季,我在德文斯堡服役已满18个月,等待调令。8月份命令下来了,调我去南越工作。我对那个国家没有什么了解,只知道肯尼迪总统往那里派了几千名军人当顾问。
  第一批人发回了一些零星的报告。我们参与了南越的“建国”活动,试图拯救它,抵御从柏林墙延伸到东南亚稻田的红色威胁。我要去打仗了,感到很兴奋。
  当然,我也有点焦虑。试飞飞行员起飞之前总有点焦虑。独奏演员在音乐会揭幕之前以及足球队员在开球之前也是如此。可是我是一名军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心里想的是跃跃欲试。我成了同级军官们所羡慕的人,因为人们认为被挑选去南越当顾问的人都是重点培养对象,前途光明。秋天我将去北卡罗来纳州布拉格堡接受5个星期的军事顾问训练。我还可以指望在出发去南越之前晋升为上尉。
  我迫不及待地给父母和朋友们打了电话,接着同阿尔玛也通了电话。我意识到她对这个任命并不是和我一样热心。我驱车去波士顿,向她当面解释为什么这是好消息。我说我就要去实践我的事业。这话没起作用。我又提到很快会晋升。可是阿尔玛想要知道的只是这一调令对我俩意味着什么。我告诉他,南越任期是一年,在那之后会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我说,我走以后会十分想念她,希望她常给我写信。她的回答叫我大吃一惊:“我才不给你写信哩。”她说如果她只是当我的笔友,“还不如现在就拉倒”。她接着说,她快25岁了,她不想今后只是坐着等待看我一年之后是否还没变心。
  我心事重重地返回德文斯堡。她的反应迫使我自问自答当时我尚未思索过的一个问题:阿尔玛·约翰逊对于我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一夜,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心里老是盘算着我们的关系。阿尔玛美丽、聪明、娴静,跟她在一起我开心,是我爱情生活中一个难得的朋友。她出身于一个良好家庭,与我的朋友们相处融洽,还是一位烹饪高手。我知道她爱我,我也爱她。我父母也爱她。那么,我还等什么?阿尔玛符合我对自己妻子的一切期望。在她未离开我之前必须采取行动,否则我就是一个笨蛋。说什么陆军如果希望你有老婆,就会发给你一个老婆,那全是胡扯。
  我好不容易等到天亮,立即驱车去波士顿,向阿尔玛求婚。谢谢上帝,她答应了。
  阿尔玛一定是真爱我,因为我不是一个罗曼蒂克式的求婚者。我甚至没有给她买一枚订婚戒指。我向她说,我们不如省下这钱买家具。阿尔玛以前经历过一次订婚,对方给她送了戒指和一些成套礼品,但结果并不好。她很明智,懂得这类装饰品并不能说明婚姻一定是幸福的。“别操心戒指,”她告诉我,“你可以在以后补给我。”后来我真地补给她一枚价值连城的钻石戒指。
  我们给我父母打电话,通知我们要结婚,他们感到很欣慰。阿尔玛也给她父母打了电话。我见过她的母亲米尔德里德,她看来是认可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她父亲R·C·约翰逊先生,听说他是一个令人敬畏的长者。阿尔玛说,她父亲对她原先的男朋友一个都看不上,那些人到她家里时,约翰逊先生对他们都很冷淡。
  为了争取阿尔玛能跟我一起去布拉格堡,我们必须迅速行动。我们决定两周之后,于1962年8月25日,星期六,在伯明翰举行婚礼,并且在阿尔玛家里举行招待会。
  我动员我的好友布鲁克斯帮忙。他是我在后备军官训练团时的学习榜样,后来,他在现役军队的6个月义务服役期满后,选择了平民生活,这时正在长岛普罗维登斯的布朗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他听到我马上要结婚了,在电话上说:“嘿,等等再说。”他要到波士顿亲眼看看我陷进了什么样的境地。几天后他来了,阿尔玛为他做了一顿美味的南方式晚餐。布鲁克斯满意了,站起来绕过餐桌,吻了阿尔玛,宣布他自己要当男傧相。
  随后,我们遇到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我父亲通知我说:“我不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别想在伯明翰见到我。”他说他决不到任何一个把他看作二等公民的地方去,并说:“我会给你们发电报,致最美好祝愿。”我妈妈不简单,说她不在乎我父亲去不去,反正她要去看着儿子结婚。我姐姐玛丽琳和姐夫诺曼从布法罗来电话,也说他们要参加婚礼。这一来,爸爸只好重新考虑他的决定。他担心我姐姐和姐夫这一对异种族通婚的夫妇在南方遇上麻烦。他说:“假如他们要对诺曼施加私刑,不如我们都去,说不定还要靠我去买通私刑者手下留情哩。”
  我晋见我的上司艾伯纳西中校,请批准我周末去伯明翰结婚。我表示星期一上午一定返队。中校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好吧,放你3天假,我想这个营缺你3天出不了事的。”
  此后10天,我们忙得团团转。阿尔玛和她母亲热心筹划婚礼,像当年盟军筹划诺曼底登陆一样认真。她母亲在朋友家找到了空房间,可以安排给我家的人住宿。她的一个亲戚自告奋勇来主持婚礼前夕的晚餐。阿尔玛的妹妹芭芭拉要当女傧相。男傧相布鲁克斯和我奉指示要身穿夏季单军装,估计布鲁克斯当老百姓刚两年,旧军装还能穿。阿尔玛和我在波士顿买了一对纯金的结婚戒指,准备在婚礼上交换。然后阿尔玛先启程回伯明翰。我在婚礼前一天晚上到达,出席晚餐和招待会。
  阿尔玛的父亲约翰逊先生,个子高高的,极其严肃,说话从不拐弯抹角。若干年以后,我有几次遇到几位在伯明翰上过帕克中学的黑人军人,我提到他们的老校长是我的岳父,他们的反应都是:“你娶了约翰逊的女儿?好大的胆子。”实际上,约翰逊对女儿结婚是高兴的,只是不太喜欢我的职业,也不大喜欢我即将远去南越一年。他女婿是西印度群岛人后裔,他也显然不是太满意。当我们打电话给阿尔玛父母说我们要结婚时,约翰逊向他妻子嘟哝说:“我一辈子都尽量躲开那些该死的西印度群岛人,这下可好,女儿要嫁给其中的一个啦!”我父亲一向抵制南方,约翰逊又抵制西印度群岛人,这周末聚会会是个什么情景!
  我家的人到了伯明翰,爸爸见到还没有人要施加私刑,也就乐得以长辈自居。他向来喜欢参加聚会、洗礼、婚礼、守灵礼和葬礼,凡是让人们聚在一起的活动他都喜欢。现在,这里的约翰逊一家人成了他的终生朋友,尽管在这之前几个小时,他从来不想看他们一眼。
  8月是亚拉巴马最热的时候。婚礼那天,教堂里挤满了人,妇女们不停地摇着扇子,发出刷刷的声音。当J·C·佩里牧师宣布仪式开始时,布鲁克斯陪伴着我从一个侧门步伐整齐地入场,到了规定的位置立定,向右转,鞋后跟咔嚓一响,然后保持立正姿势,仿佛是在操练竞赛场上。我们可以感觉到那些扇子扇动的微风,耳旁阵阵传来人们赞叹而羡慕的私语声。阿尔玛在芭芭拉陪伴下,扶着面色庄严的约翰逊的胳膊,从教堂的中间过道走来。她神采飞扬,端庄大方,令我惊叹。几分钟之后,这个美丽的女子就是我的妻子了。
  婚礼完毕,我们到约翰逊家里出席招待会。我家的人发现南方人的招待会原来不大一样。没有烈酒,没有音乐,点心也很少。人们从前门进来,放下礼物,在来宾册上签名,跟排成一行的主人一家人握手,然后走进餐厅,接过有人递上的一杯果汁饮料和一块蛋糕,随后走向厨房,放下空杯子和碟子,最后被引导到后门告别。招待会持续了一小时多一点。我父母当场就开始计划回纽约后要另举行一次结婚招待会。
  阿尔玛和我的新婚之夜是在A·G·加斯顿汽车旅馆内度过的,那是一对黑人夫妻在这城市里能找到的惟一像样的地方。旅馆老板加斯顿是一个黑人百万富翁、企业家,向黑人推销人寿保险而发了财,因为各保险公司不屑于向黑人做这种生意。第二天,阿尔玛和我飞回波士顿。这时,杰姬·菲尔兹已搬走了,我住了进来。这套一居室的公寓是我和阿尔玛初次见面的地方,当时我的朋友迈克·亨宁堡刚开始他与杰姬的浪漫史,是他把我带来的。但他俩后来没有谈下去。星期一上午,我恪守诺言,回营向艾伯纳西中校报到,阿尔玛也回到波士顿听力弱者互助协会工作。
  几天后,我在我们家里接了一个电话。那打电话的人一听接电话的是男人声音,显然困惑不解。“你是谁?”他问。
  “科林·鲍威尔,”我回答,“你是谁?”
  “我是阿尔玛的未婚夫。”他说。
  “你好,”我说,“我是阿尔玛的丈夫。”
  谈话尴尬地结束。阿尔玛和我显然还没有来得及把我们结婚的消息通知我以往的情敌。
  过了一周,一个星期六上午,有人敲门。我只穿着一件汗衫和一双拖鞋,急忙开门。门口站着一个漂亮小伙子,手里拿着一盒糖果,脸上露着笑容,可是一见是我,笑容顿时消失了。他无礼地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明了我在这家庭中的地位。阿尔玛从卧室走出来,我出于礼貌走开,进了卧室,断断续续听到了他们气氛紧张的简短谈话。那位来访者走了。我出来一看,那盒糖果也跟他走了。阿尔玛对我说,那只是一个老朋友而已,他说什么未婚夫是夸大其词。从那以后30多年来,阿尔玛用事实证明她说的话是事实。
  我们婚礼后不久,又在我们鲍威尔家再次举行了结婚招待会。客人们下午就开始陆续光临,地下室的起居间内挤得满满的。一直热闹到最后一滴兰姆酒喝尽,那已是凌晨4点钟了。阿尔玛经受住了牙买加式好客精神的第二次考验,并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她的魅力。看到我父母为他们的儿媳妇而兴高采烈,我再高兴不过了。跟约翰逊家那场严肃机械的招待会相比,鲍威尔家的招待会恰是文化上的180度大转弯。
  我的表兄弗农·路易斯兴趣广泛,会烤蛋糕,玩扑克,爱好田径运动,现在的职业是警察。妈妈委托他为这次招待会烤一块大蛋糕。弗农和蛋糕迟迟不见,妈妈着急了,担心弗农的第二兴趣和第三兴趣压倒了第一兴趣,这种事过去不是没有发生过。最后,弗农表哥终于出现了,带来一盘特别大的结婚蛋糕,乐呵呵地冲着我母亲说:“艾丽姨妈,你怎么能怀疑我完不成一件光荣的作品?哪怕只是怀疑一分钟也不行。”一句话就把我母亲逗乐了。阿尔玛则在猜想,这么多的亲戚,什么时候才有个完呢?
  我喜爱婚后的生活。我喜爱周末陪阿尔玛上街采购。我喜爱她跟我一起会见我的朋友。我常常开快车,从德文斯堡赶回我们的小窝。我的车是一辆蓝色的1959年产的“大众”牌,是我在德国时花1312美元买的。有一次,我又沿着2号公路疯狂急驶,忽然看见一辆敞篷车紧紧跟上了我。我想,这准是一个新英格兰的美国佬要超过我,让我吃他的尘土。我把油门踩到了极限。这时,响起了警笛,我大吃一惊,只好停车。开车追我的人走下车来,让我看了他的州警察证件。他通知我违章了,在这一路段时速不许超过55英里,我却跑到了90英里。我辩解说:“警官,你知道我也知道这辆车跑不了那样快。”这话毫无效果,他毫不留情。在当年,我常想看看我的车究竟能跑出什么速度。现在还有时这么干。
  我和阿尔玛在一起的毫无牵挂的生活行将结束。9月24日,婚礼后一个月,营部为我们举行了告别会。艾伯纳西中校念了用漂亮书法写的盖有第二步兵团第二营营徽的告别词。“诸君静听,诸君静听,”他开始念道,“兹有本营首席文书官奉命调往遍地布满毒桩与竹签的乐土……”他幽默地提到了我在德文斯堡服役期间的一些事迹:“本营部将思念此君的摔电话声、拍桌声和猛扭转椅之声。”要是我在德国时的连长路易塞尔在场,准会点头称是。
  不久以后,阿尔玛和我收拾了我们全部家当,装上一辆“大众”牌汽车。匆忙回家道别后,奔赴北卡罗来纳州布拉格堡,我将在那里参加军事顾问培训班。带着新婚的妻子开车驶过南方各州,比我几年前跟两名军士一起旅行更加叫人揪心。我记得路过弗吉尼亚州伍德布里奇时,连加油站的厕所都不让我们用。我只好在路边停车,跟阿尔玛一起到树林里去解手。
  到了布拉格堡以后,我们找到了一个黑人租房代理人,想在附近的费耶特维尔租一处配有家具的住房,以便在我受训期间让阿尔玛和我有一个安身之地。我们希望能找到黑人中产阶级居住区,可是当地很难找到。我记得那个代理人把我们带去的第一个地方,是幢破旧房屋,屋前长满了野草,到处是生了锈的罐头盒、塑料袋和别的垃圾。进去一看,地板上是破破烂烂的油地毯,家具也都是一些破烂货。我们只好摇头,去了第二个地方。情况也差不多。最后,租房代理人说他还有一个办法:让我们住在他家里。我们的希望上升了。他把我们带到一幢灰暗的房前。屋里面更灰暗。一个大房间里坐着几位年老的房客,心不在焉地瞅着我们。租房代理人领我们进了里面一间卧室,卧具要我们自备,厨房和浴室要和别的房客共用。我们失望之余,只有向他道谢告辞。
  我们面临痛苦的现实。没有办法,我就只好把阿尔玛送回伯明翰她父母家,一个人留在布拉格堡。这一分别会格外叫人难过,因为我受训之后一走就是一年,而且阿尔玛这时已经怀孕。
  在布拉格堡的头一天,碰见了我在德国盖尔恩豪森时的老朋友乔·施瓦尔,他当时在“绿色贝雷帽”特种部队任职。乔和他的妻子帕特邀请我们去他家吃晚饭。尽管我和阿尔玛心情沮丧,但能让阿尔玛认识一下施瓦尔夫妇还是一件美事。
  施瓦尔一家有3个孩子,都不到4岁,住在一座三居室的两层小公寓楼里,热热闹闹。晚餐时我和乔津津有味地谈论米勒、“红脸”巴雷特等老战友的故事,阿尔玛和帕特也谈得来,他们的大孩子、二孩子在起居室里玩小汽车玩具,老三站在扶圈椅子里,以羡慕的目光瞅着他的两个小哥哥。
  谈话自然转到了我们眼下如何安顿。我解释说只好把阿尔玛送回伯明翰。“噢,不行!”帕特说。她不让我们那么办,说我们可以跟他们住在一起。乔连声表示赞成,说:“你们当然可以留下。”可是他们一家5口人,已经够挤的了。阿尔玛说:“谢谢你们的好意,可是我们不能添麻烦。”帕特坚持她的意见,说她自有安排,让老大和老二腾出他们的卧室,搬到老三房间睡帆布床,让阿尔玛和我睡在老大和老二的小木床上。他们盛情挽留,阿尔玛和我也不愿过早分别,所以我们第二天就搬过来了。
  施瓦尔夫妇的好心却给他们带来不痛快。周围邻居埋怨他们不该让黑人住进白人的家庭甚至共用一个卫生间,冲着帕特讲难听的话。帕特来自费城南部,心肠很好但性格刚强,把邻居的闲话都顶了回去。这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可是当时我们这一对新婚夫妻在绝望之中得到施瓦尔夫妇的善心搭救,这是阿尔玛和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在布拉格堡非正规作战中心的5周训练期间,我研究了法国在越南的殖民史,研究了共产党人的战略战术,还努力学了几句越南话。我们回顾了美国卷入越南的经过,50年代,当法国人跟胡志明领导的共产党人和民族主义者交战8年而吃败仗的时候,艾森豪威尔总统曾拒绝干预。越南分成南北两半,北方在胡志明领导下;南方建立了一个亲西方的政府,约定于1956年举行选举。南越总统吴庭艳取消了南方的选举,在共产党人的进攻之下,向肯尼迪总统求救,呼吁美国帮他抵抗“国际共产主义势力”。肯尼迪决定美国支持吴庭艳政权,派去了反暴乱顾问,这些人在当时很出风头。到1961年底,美国派去的顾问已达3205人。等我们这批人到达后,总人数将增加到1,1000多人。我们感到当时正是紧急关头,特别是1962年爆发了古巴导弹危机。当时学校里纷纷传说,我们这批学员将立即调赴前线,到一个比越南近得多的地方跟共产党人作战。一天晚上我回家,发现施瓦尔已经走了,他所在的特种部队紧急战备,开往弗罗里达州的一个中间站集结待命。那几天,人们紧张得几乎心脏停止跳动。后来,两个超级大国从战争边缘退了下来,我们也按期结束了顾问训练班。
  那一个秋季,施瓦尔和鲍威尔两家喜事临门:乔和我都提前几个月晋升为上尉。
  12月初训练班结业,我为派驻越南而兴奋,准备告别刚结婚4个月的妻子和她正在怀着的孩子。我曾奋力在西德守卫自由的边疆。现在我要奔赴另一边疆,在地球的另一面投入同一场斗争。在1962年,这一切曾显得十分简单明了。
  圣诞节快到了,我们告别了施瓦尔一家,回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等我去越南后,阿尔玛就留在娘家。这一城市位于“老南方”的心脏,对于黑人来说,它呈现出“老南方”所含有的种种威胁。亚拉巴马州州长乔治·C·华莱士提出的“永远隔离”成了白人的战斗口号。伯明翰变成了种族之战的战场。民权运动高涨,以静坐和游行示威的方式,把抗议的矛头指向该市警察局长E·T·“公牛”·康纳。康纳则坚决要把黑人镇压下去,把煽动分子(包括黑人和白人)赶出去。尽管这时去那里不是一个好时候,也不是一个好地方,但让阿尔玛留在那里,我还是比较放心的。她的父母、姨妈姨父刚刚在伯明翰城郊一个安全的街区建了一幢新房,两家合用。有一间空房留给阿尔玛和将要出生的孩子。附近有一座天主教医院。阿尔玛产期住院很方便。万一伯明翰的种族定时炸弹爆炸了,阿尔玛的父亲,那个强硬的约翰逊老先生,在家里已贮存了不少枪支,都是他几年来从帕克中学的学生手里没收下来的。
  我还记得在岳丈家的最后几天的复杂心情。阿尔玛和她妈妈从外面砍回一棵树,我们装饰圣诞树,提前过节,因为我的调令规定我必须在12月23日出发。假如上级让我过了圣诞节再走,我想那也不会影响冷战的局势,然而命令就是命令,无价钱可讲。大家提前交换了礼品,当我们打开我岳母的礼品时,我心中顿时感受到现实的严峻:那是一对小录音机,让我和阿尔玛天各一方时用来互通音讯。圣诞节前两天,我们互道再见,我自己一个人上机场,因为我不希望让别人看见我的感情流露。
  在那最后几个星期,我对阿尔玛有了更深的了解。她是一个年轻女子,很快要当母亲了,而丈夫要长期出差,去一个遥远而危险的地方,她却能坚强镇定地对待这一别离。在认识我之前,阿尔玛从来没有想象过她会成为一个军人妻子。而到我出发时,我已知道她会是我这个军人的最完美的终生伴侣。
  我从伯明翰飞到加利福尼亚州的特拉维斯空军基地,于1962年圣诞节上午飞抵西贡。
  我的美国之路--第四章 “获胜须得50万部队”
  第四章 “获胜须得50万部队”
  当兵打仗是怎么回事儿,我头脑中的概念全是从40年代的新闻片、50年代的故事片和60年代初的电视纪录片中得来的,而且战争总是以黑白两色呈现在眼前。越南之行,全然不像我原先所想象的那样。飞越太平洋时,我乘坐的不是拥挤不堪的部队运输机,而是世界航空公司的一架商用包机;到达越南后,我也不是冲出步兵登陆艇的艏舌门,涉过齐腰深的水登上海滩,而是住进了西贡已改作单身军官宿舍的雷克斯饭店。我走进的不是一个黑白两色的世界,而是一个亚热带都市色彩斑斓的世界。
  据说,艾尔文·伯林在洛杉矶的棕榈树间度假时遇上一次热浪袭击,他突发奇想,写下了“白色的圣诞节”这支曲子。在这个潮湿闷热的圣诞日住进雷克斯,我同样有那种怪诞的感觉。当天晚上,与其他几位孤独的新来者在饭店的屋顶餐厅用罢晚餐,我俯瞰着图多街。这是一条颇有几分巴黎风貌的美丽林荫大道,身着白色制服的交通警察指挥着川流不息的汽车和南越特有的三轮人力出租车。身穿丝绸长衣裤的时髦女士进进出出于精美的商店。夜风微微吹拂,耳边飘来自动唱机演奏的《月亮河》。可是,这支歌的歌词丝毫未能减轻我的孤独感。
  第二天上午,查尔斯·M·蒂姆斯少将把我们召集到美国军事援助顾问团司令部会议室作动员讲话,以振士气。我们为什么抛妻离子?为什么绕过半个地球到这里打仗?为的是阻止马克思主义蔓延,为的是帮助南越人民拯救自己的祖国不被共产主义接管。这是我们为家、为国、为世界各地爱好自由的人们所能做的最崇高的事业。我重又热血沸腾起来。当日下午,我们被拉到新山一机场美军管辖的一侧,领取野战装备、丛林作战服、丛林作战靴和钢盔,这些东西足以说明我们将奔赴何方。
  在西贡进一步熟悉几天情况后,我将被派往南越驻扎在其北部地区的部队,担任第一师第三步兵团二营的顾问。该营编制400人,驻扎在越老边境热带丛林中一处叫阿寿的地方。此时正值雨季,去阿寿谈何容易。要不胆战心惊地坐30分钟飞机,就得步行几个星期才能到那里。天气恶劣使得飞机连日停飞,我越等越心焦。1月17日,我终于在广治上了一架海军陆战队的H—34直升机,机上载有南越军的补充兵员,一袋袋的大米和活鸡、活猪。我们在浓密的丛林上空时而猛冲,时而颠簸,穿过雷雨云层,最后重重地落在丛林中新开辟出来的一个简易机场上。飞行员大声叫喊着,让士兵们趁越共还没有朝我们开枪赶紧卸货。
  我跳到地面上,环顾四周,觉得好像发生了时光倒流似的。一座用土石和木料建筑起来的要塞在炎热的阳光下熠熠闪光,要塞周围布满了火力掩体。倘无那绿色,阿寿倒颇合法国外籍军团的一个特点:姿态优美却胆小如鼠。我站在那儿自问,古罗马军团的军人想必在高卢也问过同样的问题——我到底到这儿干什么来了?阿寿谷地沿越老边境附近南越北部狭窄地带蜿蜒而下,包括胡志明小道一段关键地带。这是我们的敌人——“越共”的主要补给干线。阿寿是通向老挝的4大堡垒基地之一,从那里可封锁人员和物资运往南方。谷地西侧为崎岖的山峦,东侧与一片茂盛的丛林相接。在那被三层树冠掩蔽着的某个地方,就有敌人在活动。
  南越士兵快步走到直升机边开始卸货。一名美军士兵走过来,向我敬个礼,自我介绍说是威勒德·辛克上士。辛克领我穿过有刺铁丝网的大门进到围墙内。一名越南军官敬礼后伸出手,用勉强过得去的英语说:“武公孝上尉,二营营长。”武上尉是我的搭档,我就是给他当顾问。他身材矮小,30出头,宽脸膛,脸上总是带着动人的微笑。要不是一身戎装,我肯定会把他当成一位和蔼可亲的教师,而不是职业军人。
  我们3人朝一座用竹子和茅草盖成的茅屋走去,这便是我的新居。里面有一张床,也是用竹子做的,摆在土地上,房内别无它物。一只硕大的老鼠嗖地一下从床下窜出来。“这是阿寿的希尔顿饭店。”辛克说。我把背包扔到床上,对武上尉说我想出去到周围看看。
  在阿寿背后有一座山俯视着我们。我用手指了指,武上尉咧嘴一笑说:“老挝。”敌人几乎可以从山坡上滚石头下来砸我们,我问基地为什么要建在这么易攻难守的地方。
  “很重要的前哨。”武上尉肯定地回答说。
  “它的任务是什么?”
  “很重要的前哨。”武上尉又说。
  “可干吗要建在这里呢?”
  “前哨建在这里是为了保护机场。”他指着海军陆战队飞机飞离的方向说。
  “这里为什么建机场?”我问道。
  “机场建在这里是为了给前哨提供补给品。”
  在布拉格堡受训时,我就知道我们在这里的正式角色是什么了。我们是要建立一种“存在”,这个词听起来很深奥。说得通俗些,我们是要牵制越共,不让他们穿越阿寿山谷,到人口稠密的沿海省份去煽动叛乱。但武上尉的话道出了现实。阿寿基地在这里的确是为了保护机场,而机场在这里确实是为了给前哨营地提供补给品。
  我即使花上近20年的时间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弄明白我们在越南的经历,也未必能把越南问题解释得比武上尉在1963年1月那天所作的循环论证式推理更合乎逻辑。我们到这里来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因为我们在这里,所以……
  我在越军部队中的第一个感觉是我犹如鹤立鸡群,是敌人优先选择的好靶子。越南人矮小纤瘦,尽管大多数已20多岁了,但面部光洁,看起来像孩子。他们似乎未受过任何训练,但都很用心听话。由于大都是应征入伍的,他们的感情藏而不露,表面上全都毕恭毕敬,至于心里想什么,我却不得而知。
  在阿寿基地,我惊奇地发现越南山民一家家的住在这儿。他们是居住在这一地区的游牧民族。此地少有越南人居住,只有这些山地部落和其他几个土著民族。我原以为素不喜受约束的山民会住在山里,而不是住在军营旁。我不知道他们在这里干什么,不过后来很快就搞明白了。
  几周后,武上尉走进我的茅草屋,带来了我翘首以待的消息。我们接到命令出去执行“蚱蜢行动”,沿阿寿出谷进行长时间的巡逻。几周来我一直在营地忙活着和辛克上士一起在步枪射击场训练越南人射击,讲授巡逻战术,帮助解决纪律问题,尽量做到既不越权又能帮上忙。由于跟我同机来的禽畜开始在菜谱中出现,一天中最兴奋的时刻莫过于坐等晚餐的到来,一般我都是躲在我的小屋里贪婪地阅读平装本小说,抽好多烟。吃饭时越南人吃什么,美国人也吃什么。早餐:粘米团子,形状像个可以食用的垒球。午餐:米饭和蔬菜。晚餐:还是米饭,加上猪肉块或羊肉块,偶尔另加一块两英寸见方的煎蛋饼,颇为美味可口。我学会了吃那种餐餐离不开的越南鱼香调味汁“鱼露”。这个词使用极为普遍,以至在美国兵的用语中,凡是说到越南的东西都加上这么一个并无恶意的玩笑词。如把越南国家航空公司称作“鱼露航空公司”,把上了年纪的越南妇女称作“鱼露妈妈”。
  2月7日凌晨3点,我背上背包,挎上M—2卡宾枪,和
  武公孝一起在出发前最后一次检查全营官兵。长长的绿色队伍很快就融入黑色丛林中。我隐隐觉得有种期盼之感在胸中涌动。尽管装在柳条筐里的猪的尖叫声和鸡的咯咯叫声伴随着我们,多少缓解了些战争气氛,但开往未知之地的队伍还是具有某种威力,甚至于可以说一种威严感。
  这次行军中,我发现确实存在三层树冠的热带丛林。最下面一层由克拉莎草、灌木丛、藤本植物和挣扎着想获得点空气的小树组成。第二层是正在成长的幼树,密密实实地挤在一起,有三四十英尺高。第三层是长成了材的阔叶树,有的高达100多英尺。除非走到一片林中空地,否则走一天路也见不到太阳。即便走在树荫中,我们脸上照样汗如雨下,军衣像刚从水中捞出来的一样。汗盐在作训服的腋下和后背处形成了一个个灰白色的半圆圈和大片的汗渍。我们不停地往嘴里塞药片,补充体内盐分的不足。泥土、肮脏的人体和腐霉的植物交相发出一种特殊的刺鼻气味,紧紧跟随着我们。为了发现越共,每天走的路就像没完没了的超越障碍训练。我们采用“横向搜索法”行进,经常横穿山谷运动,沿山谷这一侧陡坡上的小道下去,又从另一侧的小道爬上来,途中费劲地攀越一个个陡峭的岩石,瞠过一条条溪流。这一切对体格上的要求证明陆军在佛罗里达沼泽地和佐治亚山区对我进行的每一项训练都实属必要。
  我们行军时,一群群的蚊虫在周围飞舞。更让人讨厌的是蚂蟥。我从来都弄不清它们是怎么钻进衣服,从武装带底下钻上来爬到前胸的,也弄不清楚它们又是怎么钻进扎着的连衣裤口爬到腿上,咬开皮肉饱餐我们的鲜血的。我们一天要停下来十来次,为的是把它们从身上除掉。用手硬往下揪不行,它们的身子会断开,头照样留在人的皮肉里。我们得用驱虫剂一阵猛喷,将它们喷昏,或者用点着的烟头烫,这么一烫会发出嘶嘶的声音。
  我们走的小路已被越共布下了陷阱和尖竹签,他们把竹签埋在隐蔽地方,竹签上涂了水牛粪。我亲眼目睹的第一个踩上竹签的人是个士兵。尽管十分艰苦,但在这样的小道上行军我还是不由地感到兴奋,因为这可以考验我的耐力。四肢时而感到有力,时而感觉疲劳,这使我觉得自己充满活力。
  队伍拉了近1英里长。我们400人尽量保持安静,军士们不时发出嘘声管束部队。每个人的眼睛都不停地左顾右盼,注意不碰上干杈或踩上树枝。除了偶尔听到几声异国情调的鸟叫和猴子吱吱外,我们一直在可怕的缄默中艰难地缓慢行进。在夜幕降临之时我们搭起帐篷宿营,这时队伍才喧闹起来。越南人点起营火,火焰窜起,炊烟翻卷着升向高空。为准备晚餐而要杀的猪声嘶力竭地叫着。士兵们围火而坐,野战餐具丁当作响,边吃边无拘无束地聊着天。这种时候让他们保持安静是徒劳的。这喧闹声,这篝火和炊烟肯定使人在几英里之外都晓得我们的存在。第二天一早,沏过茶,熄灭火,刷干净锅,在山坡上倒掉热水之后,我们会再次踏上小路,互相提醒着不要出声,继续我们无言的行程。
  出发后的第六天出了事,当时我们正在下一个陡峭的山坡,我在顾问惯常所在的位置——队首后面,整个纵队长径四分之一的地方。天刚下过一场雨,前面的队伍把小路踩得泥泞不堪。我们像往常一样以一路纵队行进。这种队形只要被越共打倒头一个人,整个队伍将被阻住。我曾反复敦促过武上尉将全营排成三路或四路纵队,但因草深林密,有些地方只有一条羊肠小道,武公孝客客气气地将这点美国智慧搁置在了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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