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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爱与死

_5 林贤治(现代)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也谈鲁迅研究之谜(1)
  谢泳在《中国文化报》上撰文,介绍拙著《人间鲁迅》之余,引出一个被称作“鲁迅研究之谜”的问题:“为什么鲁迅以反专制为基本追求而却总是被专制利用?”
  鲁迅之被利用,首先是政治学方面的问题,而与鲁迅思想本体研究关系不大。我们要弄清楚的是,鲁迅是在何种情况下被利用?利用了他什么?他的思想实质与专制主义果然有相通之处吗?
  其实,鲁迅生前就一直被人利用,不独身后为然。参加“左联”就是一个例子。亲近如冯雪峰,也有着把他当成“统战对象”而加以利用的一面。自然,这都是他所愿意的。对大众,对青年,对进步的社会事业,他甘于做“牛”,做“泥土”,做默默的牺牲;但当他发觉在被人恶意地利用时,则设法回避乃至于拒绝了。
  鲁迅逝世时,正值抗战前夕,于是他的葬礼便成了民族团结的标志;而他的精神,也就适时地成了鼓舞民族斗志的伟大的象征。应当说,这是对鲁迅的最大范围的一次集体利用。从此,鲁迅的名字,作为政治文化的一个符码,便开始被广泛使用了。毛泽东在延安,以及以后发表的有关鲁迅的评论,都是在这一意义上进行的。对鲁迅的这种肯定,是一种名义上的肯定,抽象的肯定,整体象征性的肯定。鲁迅思想中的许多重要成分,实质性的东西,却被忽略了,甚至被轻易地给否定掉了。比如,鲁迅称说自己思想的两大方面,即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当时,明显地被划归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范畴;又比如,鲁迅的批判精神和批判原则,其中包括对“东方文明”的批判,对“国民性”的批判,对权力和权力者的批判,等等,在一个“革命”的故而是“光明”的环境里,也都变得不合时宜了。
  毛泽东是政治家,看待一切事物惟用政治的眼光,对《红楼梦》如此,对鲁迅亦如此。他是从来不讳言“功利主义”的。
  群众高举“争取民族解放来遥祭死去了的鲁迅”横幅前进。
  利用有两种情况:一是用其名,一是用其实。用其实者,也有两种情况,或者用全盘,或者用局部,取其一点而不及其余。如果说,对鲁迅尚有一点较为具体的利用的话,那么就是他的关于斗争的思想。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毛泽东特别强调阶级斗争;尤其在60年代以后,阶级斗争理论有着恶性的发展,直至文化大革命的降临。这时,鲁迅的注重战斗的思想,恰好被纳入流行的理论之中;而鲁迅本人,也就被打扮成了一个动辄“打杀”别人的姚文元式的棍子,始终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旗帜的江青式旗手。岂止如谢泳所说的“是他同时代知识分子中惟一一个得到肯定的知识分子”呢,简直是“当代英雄”!
  “文革”是一个典型的造神时代,“凡是”时代。毛泽东的个人权威,通过个人崇拜运动,此时已达“顶峰”状态。一个曾经被“神”高度评价过的人,获得官方的“肯定”,还不是“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事吗?
  事实上,不同的社会角色,具有不同的思想意识和文化心理。作为一个平民作家,独立思想者的思想,明显地,是不可能混同于一个大权在握的政治家的思想的。鲁迅的斗争思想,首先根源于备受压抑的个人经历,根源于中国广大民众长期遭受的压迫而生的痛感和耻感。至于“拿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只能说,加强了他对中国阶级社会的认识,并不曾改变他原来的思想基础。毛泽东晚年的阶级斗争理论,却是以权力为中心的政治理论的一部分,带着鲜明的斯大林主义色彩。的确,鲁迅是主张斗争的,复仇的,革命的。他说:“人被压迫了,为什么不斗争?”在他看来,目下的中国有许多“二重道德”,主和奴,男和女,都是有不同道德的,还没有划一,放弃斗争而一味“费厄”,则未免太偏,也太早。正是如此,他承认他的作品有“暴戾之气”;也正是如此,他被主张“宽容”的苏雪林们变着花样痛骂到如今。
  其实,鲁迅的斗争,与我们惯称的所谓“斗争”的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在他那里,永远代表着被侮辱、被损害、被压迫者的利益。所以,这斗争就不是自上而下,“为王前驱”的讨伐;也不是“同级斗争”,虽然他并不以“党同伐异”为恶,却从来没有那种为组织所规限的党派性。他的斗争是以人的解放为目的,以弱势者为本位的一种反抗性行为。这是理性的反抗,现代的反抗,并非从前的农民“造反”,更不是“文革”式的乱斗一气。说到《水浒》,他就十分反感那抡起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式作法,斥之为“流氓”。他从来珍视人类的生命,对于那些随意以牺牲为代价,葬送群众性命的“革命者”,他是憎恶的。他明确表示说:“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可以认为,斗争,是他的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思想原则的最高体现。他不惮孤身一人,挑战权力者乃至整个社会,乃是为了捍卫人类生命个体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活着的全部尊严。他深知,剥夺了斗争,就剥夺了这一切。
  谢泳文中把胡适和鲁迅相并论列,问:“在鲁迅的时代里,人们总认为鲁迅是拆台的,而胡适才是补台的,为什么一个以拆台为基本特点的人的思想总是被利用,而一个总想补台的人的思想却不受欢迎呢?”远在1927年国民党“清党”——鲁迅谓之“血的游戏”——之后,鲁迅就明明白白反对一个惟靠武力支持而不是经过民选的不合法的政府,野蛮的政府,“一党专政”的独裁专制的政府;而此时的胡适,倒是立志要做“政府的‘诤友’”的。当时,国民党在“台”上,共产党还在“台”下;因此鲁迅反抗国民党政府,正如寄同情和支持于被迫害、被屠杀的在野的共产党,表明了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的立场。由于有了这样一种历史渊源,台上台下,或拆或补,全都变得可理解了。
  当说及鲁迅与胡适时,谢泳还说到一个话语问题。他说,胡适的话是明白的,没有再阐释的可能;鲁迅的话是晦涩的。故而存在被曲解的可能性。比较胡适,鲁迅是一个独异的隐喻的思想者。他的文章确乎充满激情,意象丰富,但又同时具有健全的理性和缜密的逻辑,尤其是论战的文字。在恶劣的政治环境里,他已然失去发表的自由,因而不断地变换笔名,且不得不“曲曲折折”,“吞吞吐吐”;然而,即便如此,叛逆的思想指向仍然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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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也谈鲁迅研究之谜(2)
  泳问:“可为什么在中国最黑暗的年代里,那些读过鲁迅书的红卫兵连最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懂?”“那么多读鲁迅书的人怎么就不学好呢?”我也不妨问:“可为什么在中国最黑暗的年代里,那些读过或不读鲁迅书的知识者便连最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说?”“那么多不读鲁迅书的人难道就学好了吗?”鲁迅,一人而已,用他的话来说,其实亦不过惟有一支笔,能对一个“黑染缸”般的大社会负多大程度的责任?权力者的力量,知识者的力量,意识形态的力量,教育的力量,实际运动的力量,社会的综合力量,不是要比一个人的力量大得多吗?何况这个人已经被权力者连同知识者双方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弄得简直面目全非了呢!作为独立思想者的思想,要穿透公共空间——或可看作一个既成的,传统的,或正统的“场”——是困难的;愈是独特,愈是深刻,则愈见困难。倘使承认鲁迅的思想是一笔宝贵的遗产,而且真正能为进步的社会力量所接受,所利用,那么,就必须跟专制者的利用,以及“帮忙”和“帮闲”的知识者的拒斥作斗争——虽则我们对斗争本身并不见得有前定的需要,或先天的嗜爱!
  说到被利用,鲁迅尝慨叹道:“回忆先前的经历,觉得现在的社会,大抵是可利用时则竭力利用,可打击时则竭力打击,只要于他有利。”对于身后的被利用,他也不是没有预感的。在一篇文章中,他写道:“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可悲哀的。”在这里,所说的仅属“无聊之徒”,尚未及于如他所说的“有力者”;可见世人世事的险恶,远比他——一个尝自谓“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中国人——预想的要厉害得多。
  近百年来,环绕鲁迅所花的口舌笔墨可谓多矣,由此,亦可照见中国社会及诸般人士的面目。但我想,鲁迅既为战士,那么无论生前死后,被人攻击,歪曲,利用,都不足为怪;惟独为别的战斗者所不憭,所误解,这才是最深重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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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也谈鲁迅研究之谜(3)
  [附]鲁迅研究之谜
  谢泳
  最近广州花城出版社再版了林贤治写于1989年底的长篇传记《人间鲁迅》,使这部差不多10年前问世的作品又有了许多新读者。
  林贤治是一个有激情的人,所以这是一本热烈的书。关于鲁迅的传记已经有了很多,多林贤治这一本,也并不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关于鲁迅,总有说不完的话,但这说不完的话中有哪些是今天人们还想听的,有哪些是在当下的现实环境中还给人以启发的,在已有的众多鲁迅研究著作里,不是每一本都有这样的追求。林贤治这本《人间鲁迅》是有自己独特见解的,这本书的最大特点我以为是从始到终都有激情,在这么长的篇幅中,能保持这种激情,并且越到后来激情越饱满,对一部以一个人物为中心的传记来说,能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这与林贤治对鲁迅的独特理解是分不开的。以往的许多鲁迅传记多数是为研究而研究出现的,那些作者不能说对鲁迅没有感情,但像林贤治这样先把鲁迅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象征,然后再进入他的内心世界的研究者却不多。这不是一本为研究而研究的书,这是一本为表达思想为张扬理想而写的书。林贤治从鲁迅身上发现了许多独特的东西,他在为人们重新认识鲁迅提供一种新的视角。他认为在现代中国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中,以鲁迅为最理想,鲁迅是最彻底的反专制反极权的勇敢战士。林贤治对鲁迅是偏爱的,甚至于有偶像的意味,林贤治看重的是鲁迅身上那种对专制和极权的不妥协以及他对黑暗中国的清醒认识。在林贤治看来,鲁迅的同时代人中再没有哪一个知识分子达到了鲁迅的高度,鲁迅留下的精神遗产我们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由于林贤治对鲁迅很偏爱,所以他在分析鲁迅和他同时代人的许多论战时,林贤治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也不取客观的态度,而是以鲁迅的是非为是非的,这种写作姿态时下能坚持的人已经不多了,林贤治敢于坚持,这也是他这本书的一个基本立场。
  我是喜欢林贤治这本书的,但我也认为他笔下的鲁迅依然让人们有很多困惑,而这困惑林贤治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解释。这个困惑就是为什么鲁迅以反专制为基本追求而却总是被专制利用?鲁迅的悲剧不在生前而在死后,他差不多可以说是中国近代以来惟一一个没有被时代否定的知识分子形象,“文革”中鲁迅是他同时代知识分子中惟一一个得到肯定的知识分子,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新时代的某些专制者愿意用一贯反专制的鲁迅来作为自己的旗帜,却不用一直想做政府诤友的胡适呢?就做文章这一点来说,胡适是明白的,他讲道理明白如话,相比之下,鲁迅是晦涩的,也就是说,胡适的那些话没有再阐释的可能,而鲁迅的话却可以被某种政治势力加以利用,因为鲁迅的许多话是可以另有所解的。“文革”中鲁迅语录也很盛行,一些人在利用鲁迅,但人们可以反过来想一想,他们为什么要利用鲁迅?在鲁迅的时代里,人们总认为鲁迅是拆台的,而胡适才是补台的,为什么一个以拆台为基本特点的人的思想总被利用,而一个总想补台的人的思想却不受欢迎呢?“文革”时期鲁迅的书是他同时代作家中惟一没有被禁的,也就是说我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人是读着鲁迅的书长大的。可为什么在中国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里,那些读过鲁迅书的红卫兵连最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懂,学生殴打老师的事几乎处处都在发生,这一切是从何而来呢?在那个年代里鲁迅的书是可以完整地读到的,他有全集在,那么多读鲁迅书的人怎么就不学好呢?林贤治的这本鲁迅传没有能告诉我们,也许他就不认为真的存在这些问题。但如果我们想真正走近鲁迅,想让更多的人理解鲁迅,就非得拨开这些迷障不可。林贤治的这本书使我想到了别处,他对鲁迅的过分偏爱,使我不得不想这些鲁迅研究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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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与王朔的“有神论”
  大约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即王朔说的使老百姓变得“谁都敢说”的“思想解放运动”时期,茅盾率先提出“不要神化鲁迅”的话题。时隔20年,王朔著文《我看鲁迅》,算得是新世纪的回应。据称,今日的鲁迅不但被“神化”了,在“迷信的气氛”之外,还形成了那么一种“蛮横的力量”,“压迫着我们不能正确正视他”。这样一来,“思想解放运动”的成果,仅仅因一个可恶的鲁迅,便须大打折扣。诚如王朔所说,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确实非“耍王八蛋”不可了。
  把鲁迅称为“神”始于30年代,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早在鲁迅生前,像高长虹就给他戴过“思想界权威”一类纸糊的假冠;所谓“神”,无非是在“权威”的基础上加以放大的另一种说法罢了。不过,重提“神化”的旧话,倒是利用了曾被称为“现代造神运动”的“文革”结束之后的特殊语境,便利于制造破除某种同鲁迅相关的精神和思想意义的口实。当年,当大队的“英雄”向鲁迅兴师问罪时,鲁迅问道:是“本罪”呢,抑或“影响罪”?推究起来,大约在他生前,所问多属“本罪”,身后便多是“影响罪”了。
  王朔说:“我认为鲁迅光靠一堆杂文几个短篇是立不住的,没听说有世界文豪只写过这点东西的。”鲁迅从来不曾以“文豪”自居。他写小说,并不因小说是“‘作家’这一行的仿伪标记”,相反小说在中国历来
  向厦门大学辞职后与“泱泱社”青年合影。(1927年1月2日摄于厦门南普陀左起第三人为鲁迅)
  是不算文学的,正如散文在王朔的眼中一样。据他自述说,本意不过利用小说的力量来改良社会,至少可以为新文学运动的前驱者呐喊几声,破破寂寞。那结果,他自己总结是“积毁可销骨,空留纸上声”,有什么影响呢?新派的小说家却视之为拦路的“老石头”。鲁迅后来改作杂感,这类东西不特今天看来不值一哂,当时作者便因此得了“‘不满于现状’的‘杂感家’”的恶谥。但如作者所说:“我的杂感是印在纸上的,不会振动空气,不愿见,不翻开他就完了”,于世人应当是毫无妨碍的。至于说这些“不是很过硬”的作品藏有什么思想罢,据说里面“漆黑一团”,“对生活、社会、人群极度绝望”,“不能说给国家民族指条明道”,当然是不配称作“思想”的。要说鲁迅尚有一点令人佩服也即“迷信”的地方,在王朔那里,顶多剩下“品格”了。他一面说,“倒在他的光芒之下那么久”,都只为“他的为人或说高贵的德行”;但是,一面又说鲁迅“在太多人和事上看不开”,“写文章也常跟小人过不去”,“你愤怒的对象是多大格局,你的作品也就呈现出多大格局”。鲁迅在得到“随便批评”之后,当然最好不愤怒,一发怒,便立刻还原成为苏雪林笔下的那个反复小人了。幸而除了个别吁请大家“千万别把我当人”的人之外,如王朔所说,“半个世纪之后,我们的人民不再是鲁迅那个时代完全处于被忽略被遗忘的境地很需要被同情的那伙人了”,已经是“灵魂受到洗礼”的主人了;不然,以小人的格局,影响将要变得更为恶劣。
  鲁迅,常人而已,况且一生交的是“华盖运”;“用笔来混饭吃”,仍然大触霉头,何来此等影响世风的魄力?作为“公民”,他不能自由言议。政府屠杀学生,他不过说了一点实情以舒愤懑——连正式的抗议恐怕也没有,便上了黑名单,同一批知识阶级相率逃亡去。作为“作家”,他无法自由写作。早期,他还颇自负地说:“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到得后来,国民党浙江省党部仅仅使用“堕落文人”这样一个近乎儿戏的罪名,便可以严正呈请中央政府通缉他。虽然在信中他还很有点堂吉诃德的风度,说是决心用笔对付手枪,怎奈禁锢一天天比罐头还要严密。为了发表,只好不断变换笔名,自行抽掉骨头,不惜“含胡”其辞,如此等等,而结果,仍然逃不过书报审查官老爷的尊鼻!
  像这样一个生前毫无自由权利可言,顶多配写“伪自由书”的人,今天怎么竟沦为自由的死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奴隶,革命前是奴隶,革命后是奴隶的奴隶;如果照例使用“存在决定意识”这个老祖宗的原理,他的思想也决不会越出奴隶思想的范围,怎么可能成为“精神自由之神”,把所有精神方面的自由都掌握在他手里,弄到自称酷爱“精神自由”的王朔,不得不问他乞讨去?然而,果真如此,对于我们这个已然为王朔所赞颂的,与鲁迅当年完全不同的自由无比的社会,岂不是一种亵渎?
  王朔说:“仅有唤醒意识和对压迫者的控诉那都是表面文章,真正需要勇气和胆识的不是反抗强者,而是直面那些可怜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人,对他们予以解剖。”鲁迅作为“神”的存在,在王朔看来,好像大不同于“红尘中”的“压迫者”,或别的“强者”。因为对他的控诉和反抗,倒是“真正需要勇气和胆识的”;连写一篇小文章,王朔说也得下“捅娄子”的决心,承担“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风险。神力之奇伟,局面之严峻,岂止到了“妨碍我们自由呼吸的地步”而已哉,难怪一贯不做“表面文章”的王朔,也不得不做将起来,以“唤醒”我们大家的注意。呜呼,“精神自由之神”一旦引起关注,就又“淡忘”不了了。王朔断言这神的存在是“一个标尺”,参照有两个,一个是批评,一个是淡忘;但是如今既不能批评,又无法淡忘,我们的“进步”还有指望吗?
  纳闷之余,如得神——恰好是王朔遇到的“神”——助,偶尔翻开《鲁迅全集》,一下子就翻到一篇《“寻开心”》。文章开头便说,有两种人的文章要使读者吃冤枉苦的。其中一种是:“作者原不过‘寻开心’,说的时候本来不当真,说过也就忘记了。当然和先前的主张会冲突,当然在同一篇文章里自己也会冲突。但是你应该知道作者原以为作文和吃饭不同,不必认真的。你认认真真地看,只能怪自己傻。”不能说王朔把鲁迅封为“神”,而且也同他描述的鲁迅一样的“逮谁跟谁急”的心态不当真,但是文中的冲突确乎很不少,只是说得挺逗,玩笑玩笑,开心开心,如此这般也就过去了。
  《“寻开心”》结末说是这“寻开心”,是开开中国许多古怪现象的锁的钥匙。拿定了这把钥匙,未必便可完全打开诸如王朔的“有神论”一类的锁,此刻只管开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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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就李敖评鲁迅答记者问(1)
  我看的最早的李敖的作品,是牧惠编的《千秋评论》,当时觉得还不错。但后来看到他的各种表演,包括“政治秀”,也就不想再看他的东西了。自然,他的文字中那种狂妄自大油腔滑调,也是我所不喜欢的。鲁迅在和创造社论争的时候,有过一句评语:“才子加流氓”,用在李敖的身上非常合适。
  李敖在凤凰卫视上,对鲁迅所作的攻击基本上是不符合事实的,庸俗无聊,三翻四复,不脱流氓习气,意在哗众取宠而已。
  鲁迅不敢批评个体的中国人?
  清末民初的时候,知识界流行对中国国民性的探讨,不只是鲁迅一个人在谈这个问题。只是他后来把这个问题同“思想革命”联系起来,坚持最久。对国民性格的批判,其实是对几千年专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的批判,是鲁迅的“文明批评”的重要部分。李敖说鲁迅的这种批判是针对整体不针对个人也不对,恰恰相反,瞿秋白在《〈鲁迅杂感选集〉序言》里就说鲁迅所进行的是“私人论战”,并且说他所针对的每个人都是典型。在中国现代文人中,几乎没有人像鲁迅树敌这么多:章士钊、陈西滢、梁实秋、徐志摩、顾颉刚、施蛰存、胡适、郭沫若、周扬……批评起来都是指名道姓的。周作人和陈西滢等人也有过论战,但他在出集子的时候,把这些论战文章都去掉了,而鲁迅是保留的。
  鲁迅不敢批评国民党政府?
  章士钊是北洋政府的司法部长兼教育部长,是鲁迅的上司,而鲁迅直接批评章士钊,批评他下令镇压学生运动,章后来撤了鲁迅的职,鲁迅没有勇气?至于对国民党政府,可以说,自《而已集》之后的杂文集,许许多多文章都是直接或间接批评国民党政府的。正因为他把国民党独裁政府当成主要的抨击对象,所以国民党才会禁他的书,后来弄到连文章也无法发表。“弄文罹文网”,这是有大量的事实作根据的。稍微翻一下鲁迅后期的书信,就可以知道。但李敖对此一个字也不谈,滑过去了。
  鲁迅骂过陈独秀?
  这是李敖的大错误,完全胡说八道。鲁迅在那篇文章中所说的“焦大”指的是胡适等新月社的批评家,并非指陈独秀。李敖在这个细节上张冠李戴。所以,我说李敖从来没有认真读过鲁迅的书。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篇文章里,鲁迅说催促他写小说“最力者,陈独秀先生是一个”,“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鲁迅并没有如李敖所说的那样攻击过陈独秀。
  陈独秀是国民党眼中的政治犯。鲁迅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民保盟宗旨之一就是营救政治犯。鲁迅对民保盟的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开会必到,而“左联”的会议他可以不参加。胡适也加入过民保盟,但最后被开除了,因为他在察看北京监狱后说国民党的监狱是如何的文明,完全与民保盟的宗旨背道而驰。民保盟副会长兼总干事杨杏佛被暗杀,鲁迅从始至终都表示了他的愤怒,而且冒险参加了追悼会,致使名字被列入“勾命单”中。
  胡适与鲁迅谁跟国民党“对着干”?
  胡适的《人权与约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写的?1927年国民党进行清党,背叛国民革命,用武装的、血腥暴力的手段夺取政权,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权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合法性可言的。如何看待这个政府的本质?鲁迅和胡适就在这里发生根本性的分歧。胡适谈宪政,这是一种政治的运作程序问题,而政权的本质则是根本性的问题。国民党一党专政,不允许第二党存在,不允许异端分子存在,是一个现代的独裁政权,是不合法的、反人民的政权。坚持“人民主权至上”观点的鲁迅对这个政权是根本上不承认的,他赞成“革命的革命”;而胡适则是在认同这个政权的合法性的基础上,上条陈,谈改革,与在大屠杀基础上的当权者合作,当然后来也就入阁了。二者立足点是完全不同的。
  鲁迅在《而已集》中有很多文章对国民党的清党运动表示了强烈的愤慨,而胡适则没有。周作人曾经说胡适对国民党清党是保持“当世名哲”的态度,对杀人“视若无睹”,不置一辞。如何对待政府的大屠杀问题,
  一九二七年的鲁迅。
  是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一道重要的分水岭。
  作为人道主义者的鲁迅是不屑于与这样的政府谈什么宪政问题的,他曾经说过:“我是不跟政治家去说的。”而胡适谈宪政则无异于与虎谋皮,小批评,大帮忙,他想通过文人集团代替武人集团,走“专家治国”的道路。就在《人权与约法》一文中,胡适不满的是“军人治党”,但对于国民党的“党治”是肯定的。
  鲁迅反对议会政治?
  鲁迅在留学日本期间就对议会政治问题作过探讨,他在一篇文章中类比了几个国家的政治情况,指出议会容易被政客所用而流于形式,于事无补。此后,他对这个问题再没有过什么议论,不像李敖说的那样。鲁迅是不会抽象议论议会政治的好坏的,何况这又关系到议会是如何产生的,它到底是真正民选产生代表公民权益的抑或只是政府一道遮丑的屏风?在鲁迅那里,“公民”是不存在的,他认为中国没有公民,只有奴隶。在这样的认识前提下,鲁迅不奢谈议会政治是正常的。他关注的是实质民主,而非形式民主。
  鲁迅的文字不通?
  鲁迅的哲学思想里,有一个概念是非常重要的:中间物。就是说,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中间物”,处于改革的途中。语言问题也是如此。他是从旧文学传统中过来的人,当文白交替之际,带点文白夹杂一点也不奇怪。第二,语言问题是审美问题,审美是非常个性化的,审美风格无法强求一致,鲁迅和瞿秋白在翻译语言问题上就有一些分歧,这里有他个人的审美趣味方面的选择在内。
  至于李敖所说的具体的其他用词情况,可以说是狮子身上找虱子。能够写出连李敖都不敢否认其价值的《阿Q正传》的人,他的文字真的会像李敖所说的这也不通那也不通吗?非常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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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就李敖评鲁迅答记者问(2)
  毛泽东神化了鲁迅?
  李敖屡屡提到毛泽东对鲁迅的“三个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的评价,却不提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关于“鲁迅的杂文时代”已经终结的说法,以及给周扬的信里对鲁迅关于农民问题的批评,当然也不提毛泽东1957年在上海一个座谈会上与罗稷南的谈话,说鲁迅要是还活着的话,“要么是继续在监狱里写作,要么是识大体不做声”。毛泽东对鲁迅的评价不仅有“三个家”,也有其他方面的内容,他有更完整的“鲁迅观”。李敖这里只取片面的一点。
  毛泽东是否神化了鲁迅?我以为没有,这是李敖,包括大陆的一些所谓“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制造的神话。至于“三个家”的评价,对鲁迅来说是当之无愧的。
  其他细节问题
  污蔑鲁迅是汉奸等等言辞,这在鲁迅生前就有了,并不是什么新鲜发明,不值一驳。鲁迅住在“且介亭”(半租界),是因为他确实处在一种不安全的威胁中。从北京到上海,他不只一次离家避难;30年代的几年,实际上过着一种半地下的生活。
  在北洋教育部领工资纯然是饭碗问题。至于李敖说鲁迅拿国民党政府的钱,是指受聘于国民政府大学院为“特约著述员”一事。大学院是一学术研究机构,并非行政机构。即使拿政府部门的钱,也是拿纳税人的钱,拿了再写骂政府的文章,又有何不可?
  《鲁迅全集》的出版也是非常曲折的,连商务印书馆都不敢接受,最后是以非常民间的方式出版的。并非像李敖所说的那么轻易,甚至胡说得到国民党的帮助出版了。
  至于李敖说什么在北大读过书的父亲告诉李敖的有关鲁迅不尊重学生的细节,更属荒谬,且死无对证。《记念刘和珍君》是许多人读过的,可以看出他对学生的爱护。
  附记:本文为《羊城晚报》记者吴小攀先生的采访记录,2005年9月10日发表于该报“花地”版。编集时,文字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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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仍然走在我们前面(1)
  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正值鲁迅诞辰120周年;时间的完整性,恰好给历来喜欢做纪念的古国人民以一个隆重纪念的契机。65年前,一面绣有“民族魂”字样的旗幡,覆盖了鲁迅的躯体,从此,他被称作“民族英雄”和“文化旗手”而受到公开的颂扬;与此同时,必然地受到别一种势力的贬损与攻击。
  鲁迅在景云里寓所中。(1933年摄)
  关于纪念,鲁迅一方面抱虚无的态度,在他的遗嘱里,即清楚地写道:“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但是,另一方面,并不曾抹杀纪念的意义,看《坟》的后记可以知道。事实上,对于许多革命的先驱者和故去的朋友,他都留下了不少纪念的文字,从中发掘各各生存的价值,他们对于活着的人们的贡献。他特别看重的,始终是死者的精神。至于对鲁迅个人的纪念,也当本着同样的态度,才不致使之沦为无聊的即兴表演。如果不能彰显一个人的精神特质,不能在他的精神与不断展开的时代之间找到新的契合点,也就是说,如果他的精神不能转化成为民主化、现代化的资源,那么纪念将变得多余,而他的生命的意义,也将随同生命一起走向终结。
  有一类历史人物,当他们的事业和声名建立起来以后,一直处于平稳的状态,作家艺术家尤其如此。还有一类,大抵是政治家和思想家,生前便受到质疑,挑战,围攻,甚至因此致死,盖棺犹未论定,与世沉浮,大起大落,始终毁誉不一。鲁迅属于这一类。这类人物处在社会的剧变时期,而且,他们作为或一阶段、阶层、集团的代表,积极介入现实斗争,致使他们的名字,最后成为不同的价值观念的象征性符号。当我们重新讲说他们的时候,其实意味着在理想的冲突中进行抉择,意味着在另一度时空里,表明与他们一致或相异的立场,意味着与他们同行或者诀别。历史是一种绵延。无论有人如何自命超脱,只要重新讲说他们,便无从回避现时代气流的冲击。
  21世纪是崭新的世纪,但是毕竟沾带了旧世纪的泥污和血迹。此时,鲁迅——一个充分西方化的东方人——向我们走来。由于纪念日的提示,我们得以集中缅想他,凝视他,沉思他的生命,以及文本中的一切。
  纪念鲁迅,要求我们继承他的精神遗产中的最基本的东西。在他那里,革命精神是最突出,最感人的。这种精神,在文化人中间尤其罕见,难怪时人称他为“白象”。然而,无论是当年鼓吹革命的“才子加流氓”式人物,还是今天“告别革命”的超级学者,都把革命描绘得十分可怕。鲁迅却认为,“革命并不是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他有“大革命”与“小革命”之说,大革命是指无法避免使用暴力的斗争,小革命指的是渐进的改革或改良,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主张尽力减少不必要的牺牲,但当人民起而斗争时,他是赞成的,拥护的,决不会因为产生“污秽和血”,转而维护旧秩序。他指出,革命不会“止于至善”,改革是天天进行的。他是天生的改革派,整个一生,都在致力于社会的改进。他一再指出,中国人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有敢来阻碍这三事者,无论是谁,我们都要反抗他,扑灭他!”生存是第一位的,但是他又特别指出,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他痛恨苟活,强调没有发展的生存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生存,所以说:“我以为人类为向上,即发展起见,应该活动,活动而有若干失错,也不要紧。惟独半生半死的苟活,是全盘失错的。因为他挂了生活的招牌,其实却引人到死路上去!”
  社会改革是通盘的改革,以人民为主体的改革。鲁迅十分关注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民的命运,说要看“地底下”,就是看底层阶级。他是“民魂”的发扬者,但是,又反对一意地讨好大众,做“大众的新帮闲”,相反认为改革的主体同样需要改革。他在有名的《习惯和改革》中指出:“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了的人民,对于极小的一点改革,也无不加以阻挠,表面上好像恐怕于自己不便,其实是恐怕于自己不利,但所设的口实,却往往见得极其公正而且堂皇。”针对报章上“反改革”的论调,他痛感国民的保守,说“大约国民如此是决不会有好的政府的;好的政府,或者反而容易倒。”所以,他一直致力于“思想革命”,即“国民性”的改造。应当说,这是极富于战略眼光的。
  “放”还是“收”?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鲁迅是主张全面开放的,他说:“‘收起来’却是管牢监的禁卒哥哥的专门。”又说,“社会不改良,‘收起来’便无用。”所谓改革,并非关起门来改革,换汤不换药的改革,鲁迅就曾经说历史上王安石变法是半开玩笑式的改革。改革既是现时代的改革,就必然具有不同于过去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现代性”。什么叫现代性?简单一点说,现代性就是世界性。现代性需要我们“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这就是鲁迅的有名的“拿来主义”。他说:“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识,不自私。”接着,他特别强调说:“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这里的“自”,即自家的传统,意思是说,中国的传统文化本身开不出“现代化”的方子。关于五四,他就明确说是“外铄”的产物。要建立新观念,新标准,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改革已经成为国民的需要,那么,对于改革的人们,首先要求具有一种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严格的批判和自我批判的态度。鲁迅指出,一定要有“正视黑暗面的勇猛和毅力”,何者为世界潮流?何者为中国特色?“倘看不清,就无从改革”。然而事实是:“外国人的知道我们,常比我们自己知道得更清楚。”而且,在改革途中,我们往往“并非将自己变得合乎新事物,乃是将新事物变得合于自己”。为此,鲁迅不得不大声疾呼:“人必须从此有记性,观四面而听八方,将先前一切自欺欺人的希望之谈全都扫除,将无论是谁的自欺欺人的假面全都撕掉,将无论是谁的自欺欺人的手段全都排斥,总而言之,就是将华夏传统的所有小巧的玩艺儿全都放掉,倒去屈尊学学枪击我们的洋鬼子,这才可望有新的希望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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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仍然走在我们前面(2)
  说到现代性,鲁迅特别看重人的权利问题,也即个人在现时代的地位问题。如何实现人的独立,自由和尊严,不能不成为改革的核心。换言之,所谓改革,说到底是人类自身的改革。早在青年时期,鲁迅便开始构筑他的“人国”乌托邦。如果说在五四时期,他对于主权与人权,民主与自由,社会与个体的关系的阐述还停留在人类文化学阶段,那么在介入女师大斗争之后,尤其在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之后,则明显转移到了政治学范畴,强调对基本人权的维护。其中,他认为言论出版自由是头等重要的。1927年初,鲁迅到香港做了两个讲演,一个是《老调子已经唱完》,一个是《无声的中国》。他指出,中国历史上“不能说话的毛病”一直延续下来,“所有的声音,都是过去的,都就是等于零的”;于是呼吁说,我们要发出“我们现代的声音”,“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经历了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亲受了书报审查制度的暴虐之苦,在答《中学生》杂志社问时,他特别郑重声明:“第一步要努力争取言论的自由。”
  鲁迅多次自称为“奴隶”,他深知,奴隶与人的区别,不仅仅在于失去人所应拥有的一切权利,重要的是长期被奴役和被损害所形成的奴隶根性,已然妨碍了为自身和社会的解放而作的斗争。因此,他的言说,还有实践活动,如加入左联、中国自由大同盟、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等,也都不仅仅在于运用现有的法律所许诺的权利,而是对未来的权利,其实是对人所固有的权利的自觉的争取。他知道中国多鬼魅,往往“改革一两,反动十斤”,所以主张韧的斗争。
  跟世界上那些追求永恒的伟人不同,鲁迅惟愿自己的文字“速朽”,他说那是枭鸣,向社会报告的是大不吉利的事。这些文字产生之日,距今已逾大半个世纪的时间,其中许多人物事件皆成陈述,但是有些现象不幸存留了下来。大约也正是为此,到了新世纪,改革也还在进行着。这时,纪念鲁迅,重温鲁迅,当我们感知他的思想的洞透力,就不难理解为何连并不怎么“左倾”的郁达夫竟也那么推崇他,说:“如问中国自有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地回答:是鲁迅。”又说:“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了解中国全面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以外,别无捷径。”
  作为一个先知式的人物,一个行者,鲁迅一直走在我们前面——过去如此,今天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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