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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天风

_5 缘分(现代)
大草原上一个人影象一道狂风样卷向那匹领头的天鬃马。
正在享用最肥美的青草的马王眼神中露出一丝轻蔑。它仰天长啸一声,面对狂风般袭来的身影不闪不避,轻轻侧了一下身子,反身就是一蹄踢向浅水清。
这一蹄踢得又狠又准,浅水清一个措手不及,象只陀螺般滴溜溜转着飞向了半空,然后重重地落在草丛之中。
兽王的前足轻轻在草地上踏了几下,然后呼噜噜打了个响鼻。
所有的天鬃马一起向后退去。
那是邀战的表示。
“还真是个高傲性子。”摔倒在草丛中浅水清看到这幅架势,苦笑不已。
一匹马向一个人发出挑战,这样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碰上。
天鬃马被称为神马,是因为它们不仅是马中之王,同时还有着非凡的智慧。
身上依然还隐隐作痛。这一脚没踢断他几根肋骨,八成还是那马王对他蹄下留情了。
浅水清大吼着再次冲向那匹天鬃马。
这次他学乖了,不再笔直前冲,而是以蛇形的蜿蜒路线曲折行进。
天鬃马用它特有的蔑视目光看着这不速之客,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浅水清移到它的身边,手搭在背上,正要跃上去,突然那马王一个转身,后蹄已再次迅猛地向浅水清一脚踢去。
砰!
浅水清满脸鲜血趴在了地上
“干啊,这家伙还会玩阴的。”
那匹天鬃马向着浅水清长啸一声,意思应该是再来。
浅水清痛得浑身腰都直不起来了。
他开始理解了为什么天鬃马会成为丰饶草原的神物,这种野马不仅拥有非凡的速度和力量,同时所拥有的智慧,已经使它们远远高出同类,再不轻易为人类所折服。它们心中的高傲,未必便低于人类。
身后是云霓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来,口中高喊:“水清,不要再和它斗了。我们不可能制服它的。”
浅水清回过头看着云霓,脸上现出一丝柔情:“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无论如何也要把它弄到手。放心吧,这匹马,我要定了!”
那匹天鬃马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走到浅水清的身边,很是不客气的拉了一通大便。
一大堆新鲜的马粪就那样象出笼的包子,热气蒸腾地堆在浅水清的身边。
然后,它希律律一声长嘶,迈开四蹄狂奔而去。身后是大批的天鬃马尾随呼应,蹄声隆隆,声势壮观浩大。
那一刻,浅水清和云霓都看得呆了。
看看眼前的一堆马粪,云霓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是它留给你的纪念。好自珍重哦。”
浅水清哈哈狂笑起来:“我喜欢它!这么有个性的马可真是少见。我一定会得到它的!”
。。。。。。。。。。。。。。。。。。。。。。。。。。
草原上的那条河,水流清澈,纵贯南北。
无数草原上的生灵依靠这条河而赖以生存。
天鬃马虽是神物,世人难觅其踪,但它们终归不可能离开有水源的地方太远。而且天鬃马对食物的要求极高,它们吃最肥嫩的青草,喝最清澈的河水。
已经十天了,浅水清每天都来这里守侯那匹天鬃马。
他注意到天鬃马喜欢这一带的水源,每天都有固定的时间来到这里饮水。
做为马中之王,飞雪是第一个喝水的。
是的,它叫飞雪,是浅水清为他取的名字。
今天飞雪正在喝水。
它看到那个男人又来了。
天鬃马是有智慧的生物,虽然不能说话,却有着它们自己的理解方式。它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对它没有恶意,但却总想打败它,骑上它。高贵的天鬃马是不会接受一个普通人类的招降的。飞雪希律律叫了一声,迎着面冲了过去了,一头顶在了浅水清的怀中。
男人倒下。
十天来,每天都是如此。
假如马语中有受虐狂一词,飞雪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赠给这个家伙。
他来了,又倒下。
就象个打不死,却从不曾放弃。
这让飞雪对他的好奇心大增。
今天有些奇怪,一头撞去,男人仆倒后就再无反应。
这让飞雪有些惊讶。
是自己的攻击太重了吗?
不可能啊。以前都是扑倒后再起,再扑倒再起的啊。
好奇心让它离那人越来越近。
它用大嘴去拱那个男人,试图把他拱醒。
一声大喝令它吃了一惊,一双有力的大手已经扳在了它的脖子上。浅水清一个虎跃纵上马背,狠狠一夹马肚,大喊道:“飞雪,跑起来吧!”
飞雪愤怒地仰天长啸,迈开四蹄向着前方狂奔而去。
它要将这个大胆的家伙狠狠的从自己的背上摔下来。
它开始疯狂地奔跑在丰饶大草原上。
。。。。。。。。。。。。。。。。。。。。。。。。。。
风象刀一样割着浅水清的脸,四周的景色飞快的倒退,整个人如飞起一般。看起来它是要一路跑到天之尽头了。
突然之间,它一个扬蹄急挺,前足指天,整匹马人立而起,要不是浅水清死命地抱住它的脖子不放,就要被它给摔飞出去了。
“就知道你要玩阴的。”浅水清有些佩服这匹马的野性和狡猾。
眼见没能把他甩出去,胯下的飞雪象一只疯狂而愤怒中的暴熊,不断扬起马臀,就象是骑野牛表演一般,试图将浅水清从背上甩下来。
浅水清感觉自己就象是坐在蹦蹦床上一样,颠得他几乎要呕吐出来。他的双手死死搂住马颈,坚决不肯放松。
在身后是大批的天鬃马嘶鸣着跟随,就象是牛仔们放牧马群,壮观的声势如万马奔腾,银河天瀑。胯下的飞雪不甘心地反复踢腿,颠簸摇摆如在风浪中航行。浅水清只觉得一阵晕眩,那是自己支持不住的先兆。
拼,绝对不能让这家伙把自己甩下来,浅水清咬紧牙关。
“呼!”飞雪真的愤怒了。
做为高傲的万马之王,飞雪绝不接受让一个人类这样骑在自己的身上这样的事实。尽管它甩不掉这个象牛皮糖一样死死缠住自己的寄生虫,但至少它还有同归于尽的权利。
在负载着浅水清围着草原跑了一个大圈,它又回到那中了浅水清暗算的地方。飞雪的眼神已经死死地盯住了仍在那里焦急等待的云霓。
它停了下来,前蹄愤怒地刨地,然后低下马首,对准了云霓。
先是小跑,然后开始加速。
不断加速。
它对着云霓如一只离弦的箭的般狂冲而去。
浅水清大骇,狂叫:“云霓!快闪开!”
眼前那片如花的娇颜已露出死亡来临前的那一线惊恐。
“快闪开!”浅水清疯狂的大吼
百米距离,瞬息即至,飞雪如一头狂奔的犀牛,狠狠地向着云霓撞了过去。
。。。。。。。。。。。。。。。。。。。。。。。。。。。。。
蓬!
漫天的烟尘溅起,飞雪哀号着倒了下去。
它的头部受了浅水清重重的一击,左前蹄更是被浅水清狠狠踢了一脚。
这两下,几乎用尽了浅水清全身的力气。
它的前蹄软了下来,整个身子向地面栽倒。浅水清顺着势摔倒在地。
他奔跑着扶起离飞雪只有不到两米距离的云霓,自己的心也是蓬蓬一阵狂跳。
“对不起,云霓,让你受惊了。”
云霓摇头:“都是我没用,不然你也不用打伤它了。”
“算了,说这些都没意思。我只想你知道,在我生命里,你才是最重要的。”浅水清很认真的说。
他回头看了看正在痛苦中呻吟的飞雪,终于还是发出了一声叹息。
他用的力气他自己知道,这两下对飞雪来说,绝对是受伤不轻。
人说天鬃马有预知危险的能力,这是不是真的,浅水清不知道。但至少,天鬃马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并不可能预知。他对飞雪始终没有敌意,所以飞雪不可能感觉到危险。但当飞雪选择了侵犯云霓的时候,事情就已经出现了变化。
假如天鬃马的确可以预知危险,那么在它撞向云霓的那一刻,它应当已经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了。
倘若真是如此,高傲如它者,的确是不容任何人侵犯和骑乘的。
或者这一次,自己真得是错了。
浅水清想到这,不免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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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雪走了,一瘸一拐,带着大批的天鬃马一起离开。
天鬃马高傲的性情令它们选择了认输,然后默默离去。
云霓为浅水清擦去一头的汗水,然后柔声问道:“水清,我们不要那匹马了,好吗?”
浅水清却笑道:“不,它已经属于我们了。”
“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云霓惊愕地问。
“我在说,我看错了天鬃马的傲性,但至少没看错它的灵性。它们是有着非凡智慧的生物,它们有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无论它们怎样聪明,都不可能比人类更聪明,它们终究还是畜牲,有着畜牲特有的生存准则和行为模式。所以,如果我没猜错,明天它就属于我们了。”
浅水清自信满满的回答。
朝霞,在这刻升起,映在浅水清的身上,红光中那个傲岸的身影,正越发的高大起来。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章 誓为名将
当天边那个孤寂的身影出现时,浅水清兴奋地跑了过去。
“嘿!”他招着手呼叫。
飞雪低吼着看着那个人,发出愤怒的低嘶声。
如果不是这个家伙,自己又怎么会失去兽王的地位。
一匹年轻力壮的天鬃马在当天晚上就开始了对它权威的挑战。
如今,它已然落寞,不再是天鬃马王了。
曾经高傲的它绝不甘心屈服于一个小子之后。
天鬃马群中特有的三角队伍里,它从来都是站在最前方吃着最新鲜的草料,而不是垫在最底下的那根地平线中,吃着前方食用过的草料的弱者。
它要养好伤,再卷土重来,以取得自己应有的地位,排回到最尖端的位置。
浅水清微笑着走过来。
他说:“嘿,还生我的气啊?我向你道歉。瞧,我猜得一点都不错,你果然挂单了。你们动物就是这样,无论有多高的智慧,最终都是弱肉强食的待遇。只要你不再是最强的,那么你就立刻会被抛弃。”
飞雪轻蹄踏地,愤怒地咆哮着。
它警告浅水清,不要靠近它。
“瞧,我说中了对吗?我们人可就不一样了。只要是成为朋友,那么无论你是强大还是弱小,我们都会爱护你,疼爱你,信赖你,帮助你。我知道你受了伤,不过身为兽类,你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医生。为什么你不寻求我的帮助呢?你知道我可以帮你的。”
飞雪打了个响鼻,冷冷地看着他。
“怎么?不相信?我只是想和你做朋友而已。”浅水清一脸的真诚。
他在赌,赌天鬃马就算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但也能凭借它们特有的灵敏感觉猜到你要做什么。
所以他现在尽可能的表现出自己全部的忠诚,他赌一匹马如果能预知危险,那么对即将到来的真挚友情也应当有一定的感知能力。
“你知道我在说得是真心话,对吗?”浅水清继续说。在这里,动人的词语没有任何意义,唯有真挚的情感才是打动它的唯一方式。
浅水清指指远处的云霓:“看见那边那个女孩了吗?就是昨天差点被你撞死的那个。她是我的妻子。她能治疗你,不过可惜啊,她手里的药不多了,你是一匹马,需要太多的药。所以我们还要去草原上找一些药来治疗你。”
飞雪的眼光看向了云霓。
“和我做朋友吧,飞雪。哦对了,飞雪是我给你取的名字,你喜欢吗?”
飞雪做了一个长嘶,看得出来,它对这个名字很不屑一顾。
浅水清无奈的点头:“好吧,好吧,你会习惯的。那么。。。我们一起过去怎么样?去给你疗伤。这大草原太大,我虽然知道在哪有药,不过实在跑不过来。你能带我去吗?我是说为你找药治伤。。。不是要骑你,只是互相帮助而已。你总不能让我自己跑遍这大草原吧?”
飞雪有些犹豫了。
浅水清试着走得更近些。
飞雪没有后退。
试着把手靠在飞雪的背上,飞雪抖了抖,却勉强接受了。
浅水清“哦吼”一声,跳上了马背,一转飞雪的头大叫:“去接我老婆,然后我们一起去找药治你的伤!”
飞雪扬起双蹄,在地上踏了几下,带着浅水清向云霓飞奔而去。
这一次,它没打算再撞死云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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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很多事情本就是第一次最困难。解决了第一次,后面的就好解决了。
就好比女人的第一次总是最难到手的,可一旦到手,后面的就好办了。
当浅水清把这一切行为用这两句话做了一个小小的总结并为此得意不已的时候,云霓看着他的眼睛,恶狠狠的说了一句:“今天晚上,你别想再碰我。”
浅水清的脸立刻苦了起来。
他已食髓知味,再不愿让云霓离开自己那怕一分一刻。
他拿着手里的一截盲肠苦恼不已--那是他刚刚骑着飞雪猎到一条蛇鹿后从它身上割下来的。
云霓好奇地问他:“你要这东西干什么。”
浅水清便神秘地笑,他说:“一个替代品,你不是暂时不想要孩子吗?”
云霓立刻想到了什么,脸颊飞起一团火红的云彩。
浅水清,你这个流氓。她咬着嘴唇说,眼神中却充满了爱意。
浅水清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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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飞雪代步,走出大草原的速度大大加快。不消几天,他们便已可遥望盘山。
远处盘山蜿蜒如蛇,层峦叠翠。那里曾经是天风与止水人数度大战的战场,也不知有多少英魂长埋于此。
远远望着盘山,浅水清的眼中浮现出阵阵铁马金戈的厮杀之声。
战士们愤怒的号叫,鲜血纷飞的场面,还有那永不停息的进攻号角,令浅水清突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云霓,假如我就此掉转马头,带你着远离这血腥之地,从此归隐田野不问那些纷争。你会不会因为我做了一个逃兵而瞧我不起?”浅水清突然问道。
云霓幽幽叹息:“我知你不是那样人。就算你愿意为我这样,我却不能辜负家族,辜负皇恩。云家在天风久享盛名,天下云氏都望其归属。我若是与你私奔,天下云家将颜面无存。我是云家的独女,爷爷爱我,父母疼我,兄长关心我,我从小衣食无忧,百事不愁。云家不要我为他们做任何贡献,我却也不能为云家的脸上抹黑,否则就真正成了不忠不孝不仁不溢之人了。所以。。。水清,对不起,我不能跟你走。”
浅水清微微一笑:“我就知道是这结果。没关系,大不了我日后沙场征战多建功勋,待功成名就之后再来正式娶你就是了。”
古人好名,由来如此。浅水清知道说是说不动的,所以也不想多费唇舌。没想到云霓却叹道:“水清,我也盼望如此,但是只怕。。。我们有缘无分了。”
“什么意思?”浅水清一楞,心中升起不好的感觉。
云霓看着浅水清的眼睛,终于一字一顿地说道:“其实,有件事我早该告诉你的。。。铁血镇镇督,靖逆将军南无伤,他是我的未婚夫。”
仿佛一声惊雷炸响在耳边,浅水清在那刻被这个消息冲击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你说什么?!”他大吼。
“我说,铁血镇督南无伤,是我的未婚夫。我云家与南家世代至交,早在两年前,父亲就已将我许配给南家二公子无伤。当时无伤在盘山指挥大战,无暇回家娶亲,一直拖延到现在。这次皇帝有感无伤多年出征无暇顾家,特许我往赴前线探望南无伤,予我自订婚期,择日成亲之权。”
再不会有任何消息比这件事对浅水清的打击更大了。胯下的飞雪仿佛觉察到了浅水清的怒意,也发出了一声长嘶,震彻四方。
浅水清死死地看着云霓,那张如玉娇颜上,已布满了泪痕斑斑。
云霓泣道:“我与南无伤,不过一面之缘。与你,却是三生之约。自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你才是我这生注定要嫁的人。当日你无畏权贵,挟持于我,我心虽惊,却觉得你是个真正的男人。那天你故意出言激我,劝我离开,我就知代你心中已经有我,只是念在彼此身份悬殊不愿做非分之想。谁能想到造化弄人,你我竟会一起落难于草原之上。你为我舍身饲虎,身负重伤,我却知那是上天有眼,给你我能在一起的机会。我感天谢地,此生终于有个能让我全心相爱的好男人,但天地虽容我,国法家规不能容我。我若嫁你,你必死,铁血镇必乱,暴风,雪风两大军团之间必生嫌隙。所以,为家,为国。。。水清。。。我,不能跟你。”
浅水清长长地呼吸了一口气。
何为家?何为国?
天地不仁,一个女子连挑选自己心爱的男人的权利都没有,这样的家,这样的国,又怎么值得去爱?
可惜他自身明白这些道理,云霓却不可能明白,云风舞不可能明白,云岚不可能明白,南无伤更不可能明白。
云家是名门望族,绝不可能接受自己的女儿被一个小兵拐跑这样的事实;南无伤是铁血镇督,手中握有一万八千名士兵,两千卫队,掌一省之地,无数人的生杀大权,更不可能接受自己的未婚妻被属下一个小兵拐跑的事实。
他和她,不可能在一起,也不可以在一起!
“水清,你我缘分已尽,前方就是孤星城。从今日起,你我再不可亲近。”云霓眼望前方,坚定的说道。
浅水清呆滞道:“既然这样,在草原的日子,你为何又不说这些?为何在失身给我之后,才告诉我这些?若是早知如此,我又何必动你。他日你下嫁南无双,他要是发现你已经不是处子,必不能善待于你。”
“因为。。。我是真得爱你!”云霓的脸上挂满了泪珠:“为了你,什么样的后果,我亦无怨无悔。我不告诉你,只是因为,我不想影响你的心情,你的决定。草原上的那段日子虽然短暂,但却是我心中最快乐的时光,跟着你纵然吃苦受累我也甘愿!”
那一刻,浅水清也是真得呆了。
爱,原来真得可以深到如此地步吗?
“云霓,给我时间,我一定能建功立业,堂正娶你过门。上天既让我遇见了你,我就百死也不能放你离去。”浅水清斩钉截铁的说。
云霓苦笑道:“当日你屡次救粮草队于危难之中,我就知你有盖世之能。可是眼下的情况,我纵能拖上一年半载,又能如何?你现在只是一员新兵,纵然拼死杀敌,又能建多大功勋?南无伤才华横溢,但若无家世背景,也不可能居一镇之首。除非你能拿下三重天,创不世奇功,否则你今生难有作为。”
“那我就拿下三重天,作为迎娶你的聘礼!”浅水清斩钉截铁道。
云霓愕然,只看到浅水清眼中那坚定不移的神情。或许是这不成功便成仁的坚决影响了她,云霓突然觉得,天地之大,未必便无路可走。她本是刚强女子,性情刚烈忠贞,既然死心踏地爱上了浅水清,便再也不管不顾,一咬牙说道:
“好,君既有志,我就给你一年的时间。我知你本是天纵将才,只因机缘未到,不能发迹。如今云霓我身属君,心系君,只盼你能早日建功立业,堂正娶我。南无伤虽是我未婚夫婿,我却自有办法拖他一年半载。一年之后,若你仍不能打下三重天,兵挥大梁城,建奇功,创伟业,届时只怕便拖无可拖。。。到时你我之事败露,我或可幸免一死,你却再难活命。我身为云家之女,不能背负家恩,随你远去,心有愧疚,惟有盼你早成功名,到时我再以死相逼,或者还有成事之望。。。倘若你不幸战死沙场,我当自刎相从,随你于九泉之下。。。望君,好自珍重。”
那一刻,浅水清眼中迸发出勃勃烈火,几乎要烧灼了整片蔚蓝天空。
他跳下飞雪,剑指向天,对着天空庄严起誓:
浅水清此生为人,当出人头地,为万世英豪。今朝为兵,浴血沙场,他日为将,纵横观澜!今立此誓,请苍天为证!
宇宙苍茫间,浅水清的誓言如鹰击长空,漫卷风云。清音响彻云霄,由天地来见证这生离死别的一刻。
云霓跪伏于地,再也控制不住的大哭起来。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一章 伤离别 雨打风吹去
在那个初露晨蔼的早晨,他们终于走出了草原,来到了孤星城。
孤星城,始建于四十年前的止水人。那是他们试图摆脱三重天的束缚,向外拓展而做出的努力。
十年之前,止水人与天风人之间的战斗,还处于有攻有守的地位。但是在暴风王烈狂焰成为暴风总帅的第六个年头,他在丰饶草原的那场大决战中,以少敌多,一举击溃止水人二十万大军之后,战争的形势便彻底扭转为近十年来的天风攻,止水守的局面。
在那之后,围绕孤星城,也曾发生过历次大战,止水人拼死守护这座城池,但最终还是让它变成了天风人进攻止水的桥头堡。
它就象是一座用钢铁铸就的城市,浑身都散发着黑黢黢的冰冷铁光。巨大的城墙上,士兵林立,守卫森严。大批的骑队进进出出,带来的是无尽的杀意。
在这里,士兵就是居民。
这是一座充满杀戮与血腥的城市,它的身上已经覆盖了太多的冤魂,有天风人的,也有止水人的。城墙上的班驳告诉着每一个人,它曾经经历过多少苦难与伤痛。
它曾被大火焚烧了三天三夜,也曾被无数战士的鲜血彻底染红,它是历史的见证,直到某天,天风人的铁蹄踏过三重天,迈出新的步伐。
孤星城的大门仿佛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每天吞吐着海量的士兵进出。
今天,这扇大门打开的同时,一彪铁骑如钢铁洪流般汹涌喷出,向着草原的方向急奔而来。
猎猎旌旗,一个硕大的“南”字迎风招展,昭示了主人高贵的身份。
“到了这里,差不多也就该结束了。”浅水清的声音有些黯然。
他现在已经不再和云霓共马而坐,而是云霓骑马,浅水清步行。
“让飞雪离开吧。它是神马,这个世界容不下它。你现在只是一员新兵,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不想你因为飞雪而被人无辜害死。”眼看着接应人马即将来到,云霓也下了马。
浅水清点了点头,他拍拍飞雪的脖子道:“好兄弟,你送我送到这里,也算够义气了。人类的世界,现在暂时不适合你。你是高高在上的马王,过惯了无拘无束的日子,不喜欢鞍和蹬,也不会喜欢冲锋的号角,更不会喜欢有人骑在你的身上拼命地用鞭子抽你打你呵斥你,看着你的同伴一个个倒下。所以,你还是回草原做你的马王吧。你的伤已经好了,回去,让那个篡你位的家伙好好吃点苦头,然后继续过逍遥日子吧。”
飞雪长嘶了一声,显然是听懂了浅水清的话。
它后退了几步,用脑袋友好地拱了拱浅水清的怀抱,再用警惕的眼神看着远方那骑飞速奔来的骑队,眼神中露出一抹不屑。
“希!”它仰天长啸。
啸声传彻四方,骑队的战马惊起,竟然再不敢向前,任凭战士们怎样驱策,也不肯迈动半步。
天鬃马,马中狮虎,永远的强者,浅水清再一次见识到了飞雪真正的威力。
飞雪放开四蹄,向着草原深处狂奔而去,如一道银色闪电,转瞬间消逝在地平线的尽头。
望着飞雪离去的影子,浅水清的嘴角边露出一丝苦涩的浅笑。
飞雪走了,云霓也即将离开。
身在这个世界,甚至连保护自己最心爱的人和物的权利都没有。
那一刻,他握紧了铁拳。
“总有一天,你们都会回来的!”
。。。。。。。。。。。。。。。。。。。。。。。。。
骑队旋风般扑至,最终来到云霓的身边。
领队的年轻人,身穿火云战袍,头顶半覆面铁盔,盔缨随风飘展,威风凛凛,英姿飒爽。
这个年轻人,就是铁血镇镇督,靖逆将军南无伤了。
铁盔下俊俏的脸色有些苍白,显然还震惊于刚才飞雪的那一声长嘶。他眼望远方,喃喃地说了一句:“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天鬃神马?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竟然任云霓驱策?”
不过他掌兵多年,终究还是很快就恢复了镇静,此刻充满深情的眼神望向云霓,在陶醉于她动人容颜的同时,不忘跳下马,来到云霓的身边,柔情款款地说:“云霓小姐,南无伤保护不力,让你受惊了。”
云霓的眼皮都不抬一下,神情庄重如一尊佛像:“将军不必客气。我知将军身怀国家重托,重责大任丝毫不敢有负。当日之事,属突起之变,将军不察,一时照顾不及亦属平常。如今云霓安然归来,将军亦可放心了。”
南无伤喜道:“我知道云霓小姐是不会和无伤计较这些的,不过无伤依然深感愧疚。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派人四处寻找小姐的踪迹。这次听到手下说小姐侦察到出现的消息,我再不顾手中军机要务,亲自赶来接你,只怕再有什么风波出现,又要徒生波折了。”
“劳南督费心了。”云霓淡然回答。此刻云霓的眼波流转,泛动着如雾的烟霞,神采动人之极,看得一众人都有些痴了。
南无伤虽然早与云霓有婚约,但还只在小时候见过一次。那时大家年纪都小,尚不懂事,哪里有美丑之分,只觉得那小姑娘那时长得尚算可爱,不过如此而已。没想到一别经年,云霓竟然出落成了绝世美人,他心中欢喜,看得眼都直了。
他却不知道,这美女早已不属于他,而属于那个被他彻底忽略了的小兵的了。
南无伤这个时候和云霓说话,眼里早没了旁人。
浅水清站在那后面,看到的却是沐血,戚天佑他们。
他们竟然就跟在南无伤的后面。
戚天佑还向浅水清眨了眨眼,看意思是要他放心。
当日驻马店一战,沐血被碧空晴的口袋阵卷了个水泄不通,浅水清情急生智,硬是指挥新兵队强行为他们打开了一条生路。至于那之后如何,浅水清也不知道。如今看到大家都安然无恙,终于放下心来。戚天佑的那个眼神,八成是告诉自己,他们已经在南无伤的面前,为自己说尽了好话。
南无伤殷勤说道:“云霓小姐奔波草原,这几天想必吃了不少苦。孤星城前线,没什么好吃好喝的东西,只能略备几样小菜,希望小姐不会嫌弃。”
云霓懒洋洋的回答:“吃也就罢了,只是有件事还要请南督为我做主。”
“什么事?南无伤一定为小姐做到。”
云霓微微一笑,一个转身突然纤纤玉指指向了身后的浅水清。她忿忿说道:“要不是这个人挟持我,逼迫卫队参战,这些日子我又怎么会吃这许多苦头?他带着我流落草原,浪迹天涯,不以主贵,却每日里带着我狂奔乱跑,无分尊卑上下,最终流落草原十数日之久。这些日子来,我忍饥受冻,苦不堪言,皆因此人之过。南无伤,你若有心娶我,就先为我杀了这个混帐东西,以平我心中怒火!”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沐血和戚天佑做梦也没想到当初在驻马店还对浅水清颇为关照的云霓突然之间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南无伤也吃惊于云霓怎会变得如此激烈起来。
惟有浅水清,看着云霓的眼神,一眨也不眨,似乎想要从中,寻出些什么东西来。
可是那个时候,他看到的,只有云霓坚定的目光和。。。。。。。
是的,是那慨然赴死的勇气。
浅水清立刻明白了。
他凄然一笑,一语不发,然后缓缓跪倒于地。
。。。。。。。。。。。。。。。。。。。。。。。。。。。。。。。。。。。。。。
“南督,不可以啊!”第一个叫出来的正是沐血。
沐血跳下马来跪在地上大叫道:“南督,驻马店一战,碧空晴三次进犯我部。若无浅水清以身犯险,屡次救我部于危难之中,则不但我部人马将尽为碧空晴屠戮,粮草也将尽毁于敌手。南督大恩,请饶了浅水清一命。他只是新卒一员,有很多规矩都不懂。冒犯云霓小姐固然罪不可赦,但是拯救粮草队也是大功一件。望南督以功抵过,饶他一命啊!”
南无伤的眼神收缩如针,他盯着浅水清,心中一股怒气勃然而发:“你就是浅水清。”
浅水清低头回应:“属下正是浅水清。”
“好,很好,这两天,盘山前线可是传遍了你的大名啊。”南无伤的口气里带着一丝阴兀。“你可知道你犯了什么错?”
“水清知道。属下擅自挟持小姐,逼迫卫队参战,为救粮队,带着小姐奔波草原,罪无可赦。水清不求恩典,甘心受罚!”
戚天佑也跳下马跪拜在南无双的身前:“南督,浅水清虽是一介新丁,但却有勇有谋。训练营一战,浅水清斩杀逃兵,拼死一战,是为有节;风车陵一战,他英勇作战,一人杀死三名熊族武士,是为有勇;驻马店三战,他无视生死,以火燃车,冲散敌阵,指挥新兵救出我部骑队,是为有谋有胆。如此有勇有谋,有胆有气节的战士,当为我天风战士之表率,万不可因。。。因此而杀啊!”
南无伤冷哼:“你是想说,万不可因一女子之言,而随便斩杀我军有功之将吗?”
戚天佑伏地叩首:“属下不敢。”
南无伤狠狠地瞪了浅水清一眼,思索良久,仰天叹出了一口长气。然后他大喝道:“浅水清目无军纪以下犯上,来人,把他押入大牢,听候处置!”
“是!”众士兵喝然应诺。
那一刻,浅水清被五花大绑,他的眼中,却只有那草原上翩翩起舞的一道倩丽身影。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二章 借刀杀人(上)
孤星城,摘月楼。
云霓眺望远处,眼中无尽幽怨,终只是发出了一声幽幽叹息。
“小姐,您的薄荷冰莲茶已经送来了。”一个青衣小婢捧着青瓷雕花碗小心地走了进来。
“放在那就可以了。”云霓淡然道。
“是。”小婢恭敬回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终于又没敢说。
“是不是南督来了?”云霓头也不回的问。
“是。”小婢连忙回答。
“请他进来吧。”云霓道。
脱下军装的南无伤,看上去更有几分温文儒雅的味道。他看上去文质彬彬,象一名书生,更多于象一名将军。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想到,名震止水,以一镇之力封住三重天,令止水大军寸步难以前行的铁血镇镇督,竟然会是如此秀气的一个人。
然而就是这位天风皇帝亲自册封的靖逆将军,少年得志,带领手下两万官兵,面对止水大军,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他与云霓的哥哥云岚,号称天风双秀。一个扬威恶浪河,一个名震三重天。
此刻南无伤步入内堂,俊秀的脸上挑起一抹红光。他见到云霓,先是鞠了一躬,然后才说:“云小姐,无伤又来打扰您了。”
没有成亲,云霓虽是他的未婚妻,他却也不敢过于唐突,只能叫她云小姐。
云霓只是淡淡应了一声。
南无伤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锦盒,走到云霓的身边柔声说道:“我知道云霓你喜欢花草书画,所以特别让人去拜访了一下这孤星城中的几位名门大豪,托小姐之福,终于找到了这株迷天草。迷天草可镇痛解乏,止血生肤,功效神奇,用于制造生肌散,是最好不过的上品。云小姐家学渊源,为我前方将士带来良药,南无伤再此先谢过小姐了。这株迷天草,就赠给小姐,聊表心意。”
迷天草是世上难得的奇草,云家的生肌散之所以神效无比,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这种来之不易的奇药。只是材料难得,炼制不易,浅水清托天之福,云霓受家中所托,带给南无伤的药全让浅水清一个人享用了。
云霓只是看了一眼那个锦盒,不为所动,淡然回答:“多谢将军费心了。这些日子,将军每日来访,定然会送些好东西来。我这小小房间,只怕快要摆不下将军的礼物了。”
南无伤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没关系,我在孤星城的那所院子足够宽敞。小姐若是不嫌,可移榻屈尊。无双这些年收拢来的一些好东西,也都放在我那院子里。小姐若是肯过去,到也省了我来回搬运奔忙了。”
南无伤的确是个很会说话的人,他明明在催促自己早日下嫁,却能说得这样委婉。南无伤本身是个儒将,文武双全,且知礼节,懂进退,胸怀大志,明晓大义。当年云风舞为自己定下这门亲,看中的不仅是南无伤背后的显赫家世,更是南无伤本身确有真材实料。倘若自己当初不是遇上了浅水清,或者真得就会倾心于他也说不定。
一想到浅水清,云霓的心中又是一番黯然。
金石之盟言犹在耳,转瞬之间劳燕分飞。一个在前方奋战杀敌,一个却在后方的金丝笼中翘首以盼,造化弄人,怎令她不感伤难过。
“不必了。”此刻云霓淡淡道。“我此来只是探望镇督,不久后便要回苍天城。天风二世尝言,三国不统,国之大患,国事当头,不以家忧。你我身为天风臣子,当以此为警言,时时提醒自己才对。”
南无伤的脸色有些难看:“云小姐这么说,是要到我踏破三重天,兵指大梁城,收复止水,回师苍天的那一刻,才肯委身下嫁了?”
云霓眺望远处,悠悠道:“我给你一年的时间。若是一年内你不能做到,我就嫁给能做到的人。若是一年后大军依然屯兵三重天外,我。。。”
她顿了一顿,然后看向南无伤:“我就剃度出家。”
南无伤心中一颤。
三重天若是如此好攻打,他又何必到现在仍迟迟止步于三重天外?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南无伤说:“云小姐,丰饶草原回归之后,小姐便一直闷闷不乐。我知小姐恼我保护不力,致使小姐流落荒原,餐风饮露,忍饥受冻。其实小姐出事当日,我已亲率大军马不停蹄,日夜不眠地赶来接应。谁成想那混帐小子竟然带了你跑入荒原,我却误打误撞救了护粮队。。。未能亲手解小姐于水火之中,是我无双生平大憾,当时我便书信一封给云岚兄请罪。得知小姐无事的消息后,我再无心军务,亲率卫队出城,赶赴接应小姐,我的心意,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一番话说得声情并茂,就算是云霓听了,也不能叹服南无伤应对得体,举止合理。奈何罗敷有夫,她心中却是再容不下别人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日我要诛杀浅水清,你却力排众议,保他不死?”云霓生气问他。
当日从草原归来,云霓一反常态,力控浅水清擅自挟持于她,调动身边卫队参与对飞雪卫的战斗,导致撤退不得,最终流落草原。坚决要求南无伤处浅水清以死罪。
这令沐血,戚天佑等人大为惊慌,纷纷上去求情,称若无浅水清,则护粮队早被碧空情屠光杀尽,粮草也必尽毁于敌手。恳请南无双网开一面,恕他不死。
南无伤治军多年,深知军心的重要性。浅水清在护卫粮草一事上,屡立大功,虽说挟持了雪风军团总帅的女儿,南无伤的未婚妻,但却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真要杀了,只怕以后军中谣言必起,说天下良将,不及美人回眸一笑。天风帝国立国百年,雄踞天下强国之林,靠得不是天险强阻,而是战士们英勇的斗志和严明的纪律。
一旦军心涣散,则天风人赖以称雄的本钱立刻全无。
此例不可开。
南无伤心中也恨浅水清,但他却不能不力保浅水清。
说起来,这事也怪云霓自己不好。
当日浅水清带着云霓回归,倘若云霓不说杀他,他当然可用违抗军命,以下犯上的名头杀掉浅水清。偏偏云霓却当着所有军官将士的面要他杀浅水清,这样一来,他若再动手杀人,理由再多,也会被人认为是受未婚妻唆使而擅杀功臣。为了个人声誉,他反而不好下手。而且他下意识中,云霓越是恨浅水清,便越是说明他两人在草原奔波的那段日子里,并没有出现任何事情。这到使他对浅水清的恨意减了几分。
孤男寡女,草原流浪,本就易惹出绯闻事端。云霓一回来,就主张杀掉浅水清,立刻平息了所有潜在的谣言,也保证了南无伤头顶的帽子绝不会是绿的。他心情大好,自然不会计较更多的事情,因此软语温存哄骗云霓,只说来日定找机会重重惩罚他,一转身,却封了浅水清一个哨官的职位。军中听说新兵浅水清大逆不道,挟持镇督的未婚妻,只为保护军粮,本已为其所折服。听说南督不降其罪反嘉奖有功,更加钦佩南无伤大功无私,一时间,铁血镇督南无伤的声誉再上层楼,如日中天。
惟有云霓,令世人更增加了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看法,众人口中无言,心中鄙视。只有浅水清自己知道,云霓为保他,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或者在云霓心中,她也并不看好浅水清日后能功成名就,所以干脆赌上一把。倘若赌输了,只怕死的就不是浅水清一个。
毕竟,那是一个很大的冒险。
此刻云霓再提此事,南无伤只能淡淡苦笑:“浅水清一事,我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知小姐恨他甚深,而此人令我心中挚爱屡陷险境,我也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只是军中行事,不可因身居高位而卤莽行事,否则就是授人话柄。轻则遭人诟病,重则上书弹劾我治下无能,因私乱公。不过为了小姐,我定不会轻饶了这小子。如今我已定下一计,定可为小姐解气.”
南无伤少年得志意气风发,要说没人眼红,那是不可能的。他出身世家,深通权谋之道,知道做好事要高调,做坏事则一定要低调。要杀浅水清,是千千万万不能自己动手的。
云霓心中一跳:“那你想怎么做?”
南无伤微微一笑:“我已下令,将衡长顺由血风旗调至铁风旗虎豹营,取代沐血成为那一卫的卫校。”
“你说什么?”云霓大吃一惊。
“军中调动,本属常事。沐血居官无能,险失军粮,自当受罚。我将他官降一级,乃是权限所在,职责所差,旁人自不能有话说。衡长顺一路护卫小姐,沿途尽心尽力,鞠躬尽瘁。遇飞雪卫劫粮,挺身而出,其忠勇可嘉,自当重用。由旅尉升至卫校自然也是正常的。血风旗下六校俱在,无错不受罚,无功不受禄。既然没了可以安插他衡长顺的位置,自然只能往别的旗放放了。正好沐血降官,衡长顺升迁,掌管他那个卫,乃是顺理成章之事。衡长顺其人骄横跋扈,桀骜不逊,依仗武功高强,纵横军营,少得人心。他与浅水清有私怨在身,若是假公济私,以权害命,那也是极正常的事。浅水清若因他而死,与我无关,与你也无关。届时我自会杀衡长顺为浅水清报仇,以平军心。”
一番话淡淡说来,听得云霓如晴天霹雳打在身上。
那天她和浅水清返回孤星城,就知道以两人身在草原的日子,定会惹来不必要的蜚语流言。为了保护两人,云霓故意喊着要杀浅水清,她相信沐血,戚天佑他们肯定会力保他不死。事情正如她所料的那样发展,南无伤果然中计,没有为了自己杀浅水清。
没想到南无伤心机深沉,为了讨好自己,竟然又想出了这么一个借刀杀人之计。
此刻她心中惶惶,再不知如何是好。
南无伤却微微一笑,告退道:“请小姐,敬侯佳音便是。”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三章 借刀杀人(下)
调令下来的时候,虎豹营一片沸腾。
几个士兵高声狂叫起来:“南督这是什么意思?沐校带领我们冲锋杀敌,哪次不是一马当先。他对咱们兄弟那么好,有哪回亏待过我们?凭什么要把他撤下来换个我们不认识的来做卫校?我们不服!”
沐血脸色寒如冰雪:“闭嘴,南督的命令也是你们几个混帐小子可以抗拒的吗?护粮三战,我方四千五百之众,却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伤亡惨重,若不是浅水清智救大家,南督又及时来援,大家早就尸骨无存。我沐血无能指挥大军作战,只能做个冲锋陷阵的小卒,降我为旅尉,份属应当,也是镇督职责所在,这有什么好奇怪了?你们乱叫什么?!”
一大群士兵纷纷站在空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是脸色依然愤愤不平。
“那个衡长顺,狗屁不是。他打仗到是够勇猛的,可从不把手下的兵当人看,动辄打骂。他来做卫校,只怕大家又要没好日子过了。”一个小兵在下面嘟囔。
沐血回手给他一巴掌,大喊:“老子也会打人!你们这帮兔崽子,给点脸色就上天,不听话就得挨揍!别看老子现在降了一级,照样管着你们呢。谁再胡说八道,我宰了他!衡长顺曾与大家一起浴血奋战,与大家也早不陌生.他此番过来,大家必须听他号令,不得违逆。否则。。。我沐血第一个不饶他!”
沐血一发火,大家终于都不敢说话了。
还是戚天佑,一把搂过沐血的肩膀哈哈笑道:“老沐你发这么大火干什么?大家也都是在为你叫屈啊。你看,护粮一战,人人升官。方虎做了哨官,我成了旅尉,浅哥儿这小子更是初上战场就成了哨官。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待遇啊!大家都升官,就你被降职,难怪谁也受不了了。”
沐血长长的叹了口气,小声对戚天佑说:“从军者,升降本属平常。只要你不死,就总有再升迁的机会。我烦躁,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次接替我的是衡长顺。护粮一战,他受浅水清所迫听命于我,其实心中对我根本不服。如今他过来做了卫校,他与浅水清又有怨隙,只怕到时候少不得会有是非啊。”
方虎怒哼:“南督也真是的,降便降了吧,也没什么大不了。问题是他派谁来不好?偏偏派衡长顺那家伙来。那家伙仗着自己功夫不错,与血风旗李规将军好象还有点什么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以总是斜着眼看人,任谁都看不起。他一过来,只怕大家都没好果子吃。。。我得提醒浅哥儿一下,让他小心点。”他说着就去了浅水清的营帐。
浅水清升官之后,几个和他关系交好的家伙就不再叫他名字,改口叫浅哥儿了。
戚天佑看着方虎远去的身影,心中却不免想道:这,真得只是巧合吗?
。。。。。。。。。。。。。。。。。。。。。。。。。。
浅水清不在军营中。
孤星城的中央有个小酒馆,长期以来都是下级军官们去喝酒打屁的好地方。
浅水清此刻就坐在酒馆里自斟自饮。
当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兄弟还有雷火来到这个酒馆的时候,浅水清刚喝完第三杯酒。
“自从草原回来之后,这小子没事就到这里来喝酒。”方虎说。
“他有心事。”方豹说。
“从我认识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有心事。”轻易不开口的雷火竟然也冒出了一句:“不过这次,他的心事好象比以前更大了。”
戚天佑道:“他要是不想说,我们就别逼他。来,大家一起坐下来喝一杯吧,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每次喝酒都没有把自己灌醉。”
他们是站在浅水清的旁边说这话的,浅水清呵呵一笑:“背后说人闲话,你们好歹也离我远些再说啊。我没什么心事,只是无聊就到这里来坐坐而已。来,大家一起喝一杯。”
浅水清的神情从容,眼神中露出淡定的笑意,心中的思绪却翩飞向那高可触天的摘月楼上。云霓,你可知我每日每夜都在想你。我喝酒,却不敢喝醉,睡觉,也不敢睡死。我怕我不够坚强,在神态中露出马脚,更怕我不知不觉,在睡梦中吐露真情。我每天承受煎熬,却必须笑面大家。每日想你,却必须想办法将你遗忘,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
我爱你,可是,我却必须忘记你。
心中的酸楚随着眼神中的那点苍茫一闪而逝,浅水清的脸上依旧是笑意盎然:“戚大哥,来,这次我浅水清大难不死,还要多谢你和沐校的仗义直言呢。”
戚天佑脸色一暗:“沐校已不再是沐校,而是沐尉了。”
“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大家的心中,难道沐校成了沐尉,大家就会不再尊重他了吗?难道你戚大哥以后也不会再听他的了吗?”浅水清反问。
戚天佑一楞,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没错没错,沐校,永远都是我们的沐校。还是你小子说得对啊。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沐校的事的?”
浅水清的眼中闪出一丝讥诮:“有人升了官,自然要到我这里来耀武扬威一番。”
几个人都是一楞,同时叫了出来:“衡长顺?”
“是啊。他刚来过。”浅水清呵呵笑道。
“他没把你怎么样吧?”方虎忙问。
“我还活着。”浅水清嘿嘿一笑。
这一笑阳光灿烂,却冲不散大家心头中阴霾。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十四章 话当年 千人斩
一口辛辣的酒入肚,火烧火燎一般,沸腾出心中滔天的豪气。
雷火一拍桌子,大吼道:“哥几个都是从死亡沙场里拼出来的,早该看淡生死了。干什么现在还都一个个哭丧着脸就好象没见过死人一样?他衡长顺算老几?惹急了老子,先把他揪过来揍一顿再说!”
方虎方豹兄弟俩对看了一眼,同时叹息:无知是福啊。
还是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笑道:“照理呢,我是该赞成你说的话,然后拍着胸脯说衡长顺算个屁?给兄弟你舔靴子都不配。不过呢,我还是觉得有些事该提醒你一下比较好。我是说。。。你要想揍他,恐怕比较困难。被他揍一顿,到是相对简单很多。”
“怎么?”雷火不明白。
“你大概还不知道,衡长顺的旅尉是怎么得来的吧?”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头。
方虎叹气:“他是百人斩,和别人不同的。”
百人斩?雷火一呆:“什么叫百人斩?”
旁边的几个人差点没喷出来。想不到这个直楞种竟然连百人斩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谓百人斩,就是杀过一百个以上的敌人,才能叫百人斩。”浅水清无奈地拍着雷火的肩头道。
雷火脑袋一晃,很是不服气地喊:“很难吗?风车陵一战,驻马店三战,俺前后已经杀了十多个敌人了。象这样的仗再打几次,俺也是百人斩。”
方虎随手给了他脑袋一下:“你个傻子,你当百人斩真那么好做啊?象那样的战斗再来上一次,你小子能活着都是运气。当时要不是浅哥儿救了大家,咱们又正好碰上南督的部队,还不是全部都得死在那里。沙场凶险,你能活下来的每一天都有运气的成分。杀一百个人。。。你以为你是战神啊?还是敌人都是木头,伸着脑袋让你砍?”
方豹哈哈一笑:“你小子也不想想,要是百人斩那么好做,那还不人人都成了百人斩?三重天一共才七万人的守军。咱们铁血镇一万八千官兵,每人杀十个,三重天的人全加起来都不够咱们杀的。为什么到现在我们都打不下三重天?对大部分的士兵来说,一个战士这辈子能杀一个敌人,就属于捞回来了!值了,懂吗?”
雷火晃着脑袋,很是想不明白。
他不明白:战场上永远没有一相情愿的战斗。
一个基本道理就是:当你面临一个敌人的时候,无论武功高低,你和对手的死亡概率永远是一半对一半。
另一个基本道理则是:战场之上,永远都是勇者的天下。有些人,一辈子可能杀敌无数,有些人,却可能训练无数日之后,连刀都未来得及举起来,就倒在了敌人的飞雨箭矢之下。
死去的人,未必不是好汉,能活下来的,却个顶个的是勇士。
真正的百战勇士,从来都不是一个普通小兵的力量所能抗衡的,哪怕他的功夫再强,斗志再盛。
天风帝国对百人斩的称号有着很严格的要求:必须是在正面战场上以近身肉搏方式杀死的敌人才能算数。其他方式杀死敌人,计军功,但不入百人斩之数。至于击溃流寇逃兵再多,也不算进百人斩之数,更别说杀平民以冒功了。
每一个百人斩的称号,都是必须得到士兵们的衷心拥戴后才能赐予的。
凡百人斩者,必赐金质勋章,授军衔。所管辖的士兵更是绝不会低于其杀敌数。
衡长顺征战沙场多年,杀敌一百三十余人,因此才获封的旅尉。他的这个官,完全是靠着自己手里的一把刀杀出来的,而不是靠指挥作战赢来的。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一个人砍死一万八千零一名敌人,你甚至可以超越镇督做军帅了。当然,这实际上是个士兵们连做梦都不会出现的数字。
帝国勋章中,金质勋章本属普通。只要稍有寸功即可获得。在帝国战史上,获金质勋章者,远比百人斩多得多。因此凡因杀敌百人而获金质勋章的战士,通常都会在自己的勋章上刻上一道深深的刀痕,涂上鲜血,以示区别。
衡长顺的胸前,就有这样一枚刀纹金章。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浅水清一看到衡长顺的那枚勋章,就知道这个人厉害到可怕的原因。
凡百人斩者,皆强悍勇猛,死战之士!
这些事,在当兵之初,大家几乎就都知道。大概也只有雷火这样的莽汉,才会不关心这些了。
“雷火,你可知道咱们铁血镇一共有多少个百人斩吗?”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摇头。
浅水清伸出两根手指头做了一个交叉:“不会超出十个。”
一万八千正规士兵,再加两千卫队的铁血镇,最终只有不超过十个百人斩,由此可见衡长顺到底有多厉害了。雷火终于哑火,再说不出半句话来。
好半天,雷火才小心地问道:“那。。。咱整个暴风军团里,有几个千人斩啊?”
这次他聪明了,把范围扩大到整个暴风军团去问。
众人皆是一呆,互相看了看,然后同时放声大笑起来。方虎简直乐得合不拢嘴,拍着雷火的肩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说雷兄弟啊,我算是服了你了。你知不知道杀一百个人是百人斩,杀九百九十九个也是百人斩?千人斩。。。那得打多少仗才能做到啊。”
“假如你的功夫足够高,每场杀敌十人,历经百战,也就正好够了。前提是无论战争输赢,你都得活下来。死去的千人斩,等于没有。可惜啊,战争不是做算术,不是数一个数,就能倒一个敌人的。哈哈。最近十年来,铁血镇和止水人所有的交锋加起来大概也不过百次,所以你还得祈求每次战斗,都得有你上场的份。”浅水清也摇着头笑,因为雷火这个活宝,自己的心情到是好了许多。
“真要能做到,那可就是真正的百战勇士啊。”方豹也叹息。
“那。。。那到底有没有啊?”雷火也急了。他知道自己这个问题有点蠢,不过还是很渴望能有某个英雄创造出这样的奇迹出来。
“当然是没有啦!”方虎大笑:“别说暴风军团了,就是整个观澜大陆都不会有一个的。幸好你没问万人斩,不然我真得要笑死了。哈哈哈哈!”
就是那个时候,一个声音突然悠悠响起:“不,这个世上,有千人斩。”
什么?众人愕然抬首,却看见说话的,正是戚天佑。他手中拿着酒杯,眼神中带着无尽的迷惘,象是陷入了遥远而深沉的回忆之中。声音仿佛从天际,飘飘忽忽,捉摸不定。
戚天佑很肯定地说说:“这个世上,有千人斩。”
。。。。。。。。。。。。。。。。。。。。。。。。。。。。。。。。。。。。
衡长顺带来的危机感突然被千人斩的话题冲淡了。
这刻,就连浅水清都很想知道,这世上到底有哪个战士,能强悍凶猛到在战场上先后杀死一千名敌人的地步。
奇怪的是,为什么自己从来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戚少,快说说,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厉害?难道他都是和女人在打仗吗?”方虎半开玩笑的说。
“不!”戚天佑立刻说:“他杀的都是真正的强敌。而且这个战士,就是我们暴风军团的战士。”
暴风军团的战士?兴奋如煮沸的水,溢满了小小的酒馆。一个个纷纷问戚天佑那人到底是谁。
他们的兴奋狂热的崇拜之情,就连浅水清都清晰地感受到。
英雄的魅力,的确是所向无敌的。
戚天佑悠悠叹了口气,问道:“你们真得就那么想知道?”
“戚少你就快说吧,别折腾我们大家了。”方虎急了。
戚天佑微微一笑,点点头道:“好,那我就说。”
“三十五年前,有一名战士,武功豪强盖世,气力天下无双。他从军入伍,一路身经百战,浴血沙场,杀敌近千。在当时,号称狂龙武士。狂龙武士所到之处,敌皆丧胆。其人形象狰狞,武艺高强,下手狠辣。不过这个人除了功夫了得之外,当时一无是处。因此他虽然杀敌近千,却始终象衡长顺一样,仅做到卫校一职。不过这个人到也真正死心眼。他想做将军,掌一营之兵,领一地之威,所以十年来他拼力杀敌。按所辖兵不输于所杀兵的惯例,只要他能破杀敌千人的记录,一个游击将军的位置就怎么也少不了他的。那之后,但凡有战事,他必冲锋在前,勇猛杀敌。结果,在第十个年头,竟然真让他完成了杀敌一千零一人的宏愿。成为天风立国以来,观澜大陆上第一个真正的千人斩!”
“哇靠,那么厉害。那后来呢,他又杀了多少敌人?”方豹也急急问道。
戚天佑又喝了杯酒,然后淡淡回答:“他杀第一千零一个人时,由于冲得太猛,援兵不继,气力不支,最终被敌人一枪刺中胸口。。。死掉了。”
“不会吧?!”方家兄弟同时大叫起来:“眼看着都成千人斩,就要入营拜将了,怎么就死了呢?这也太离谱了吧!”
戚天佑嘿嘿一笑:“世事苍茫,谁人能晓。这世上离谱的事多了,你们又何必为这一桩而叫冤呢?”
“那。。。这以后就再没出过千人斩了?”雷火问。
戚天佑淡然回答:“我想。。。应该是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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