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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

_2 轩辕鸿鸣 (现代)
种田累断了腿,卖鞋喊破了嘴,打渔遇上了官匪,赌博被打得后悔。正行走过,偏门闯过,既然条条都是死路,那就死中求活。刘裕,和全世界挡你路的人干了吧!
我刘裕绝不沉沦。我只能有两种死亡:辉煌,或者壮烈。
三十多岁,即便是现在,也是个找工作备受歧视的年龄,好在刘裕这回找的工作不需要技术含量过硬,只需要拳头够硬就行了,这点,刘裕是很自信的,自己的动手能力是很强的。
来吧,刘裕!到军营吧,那里才是你腾飞的地方!
既然决定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只是临行前还是要和妻子告个别,刀光剑影,刘裕不会皱半下眉头,但辞别家人,让他那七尺之躯感到重逾千斤。这么多年来,没让妻子享一点清福,此时却要启程,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也不知能不能回来。
“去吧”。臧爱亲还是那样的善解人意,因为她知道,真的爱一个人就无条件地支持他,她也相信,自己的丈夫终有一日会高唱大风,衣锦还乡。
临行前,她把自己用粗布织的纳袄交给刘裕,从此刘裕行军打仗永远都穿着这件纳袄,他坚信这件满含妻子深情的衣服能带来好运,能让他逢凶化吉,百战百胜。
就这样,刘裕启程了,这一去,千山又万水;这一去,三年五载不回还。
刘裕在离开家乡的最后时刻热泪满眼,亲人的叮咛还在回响,而他却将永远离开……无论我将来成功还是失败,悲伤或者幸福,你都会看到,在我生命的最深处,有一个永远不会忘记的家……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刘裕就是这样的人。
抱着这样的心态,他来到了当时最好的军队——北府军的一支部队,他的第一个老板叫孙无终。
先介绍一下这支光荣的队伍吧。这支天下闻名的队伍不是政府军,当然也不是土匪。西晋八王之乱后,中国北方大乱,无休止的征战杀戮,五胡争相乱华,汉人当然也不能坐以待毙,大批想要活命的汉人自发地组成一个个武装流民集团,从北方涌入南方,另寻侨居之地。而地处交通咽喉又富裕的京口自然首当其冲。
千万别小瞧这群武装的流民,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所以他们什么都不怕。只有团结,只有拼命,才能保命,才能不被欺负。要生存,只能战斗,因此这支队伍随便揪一个出来,都是百战余生的兵王,就是这支军队,把前秦的百万大军打得满地找牙,他们就是天下闻名的北府军,一群苦命的流民塑造的奇迹。
一千多年后,又有一支坚忍不拔、百折不回的流民武装登上历史舞台,他们也是什么都没有,所以他们也什么都不怕。只不过行军的路线和北府军完全相反,在自南而北两万多里的路途上,几万人的队伍竟然不用靠烧杀抢掠来维持士气。而那支队伍的平均素质恐怕不比农民军或是流寇高多少,也肯定没有享受过系统军事化管理和完美福利保障的政府军待遇。
有些声音认为那支军队的坚强是靠洗脑、蛊惑人心和分田地造就的,我认为这是一种以黑推白的谬论,因为这根本无法解释这支军队在面临困境时所表现出的顽强精神。
我来说几件印象里的小事:
中央苏区为了对抗经济封锁,下令刮茅坑来煮盐。这种盐煮好后大家都不太愿意吃,他们的总司令吃了第一口,而且从此他只吃这种盐。
过草地的时候,普通士兵给米一斤……党员给米八两。
信仰的力量,人性的奇迹!
刘裕在北府军的那支军队中,因为岁数比较大(三十多岁),很多新兵都叫他叔叔,他面相忠厚,再加上识字(虽然写的很难看),所以便被委任为参军,完成了由普通士兵到基层军官的跳跃(这对他的未来非常重要)。
每一个成功的奥特曼背后都有一群默默挨打的小怪兽。
就从这个军营开始,刘裕将从几个挨打的“怪兽”身上,充分体验到升级的快感。不用电话亭,不用内裤外穿,只用双手,就完成人生华丽的转型。
军队最大的价值是在国家出现危机的时候,不过在危机出现之前,刘裕必须得等,好在老天并没有让他等多久,一场巨大的危机来临了!
这场危机是由一个孩子造成的。
先得从这个孩子怎么上台说起。
要想解释这个孩子怎么上台的,先得解释这个孩子的大伯是怎么下台的。
他的大伯人倒没什么毛病,只是爱喝酒,酒后爱乱说话,别人乱说话倒也没什么,只是这个人还有个别人没有的头衔——皇帝。
司马曜同志的一生被三个女人所影响,第一个是他的母亲昆仑姐姐李陵容,其余两个将在这里登场。
很少有人能在坐飞机成功之后不忘乎所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墨索里尼的女婿齐亚诺在参观完了纳粹头子阿道夫在巴黎的阅兵之后,敬畏地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在获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后依然那样的谦卑和冷静。但他哪里知道,这个元首在阅兵之后激动得一夜未眠,第二天便签署了让第三帝国空军精锐损失殆尽的“海狮计划”。
成年人会用欠揍的虚伪来掩饰内心的得意忘形,而少年天子,又有一半异族血统,可能从骨子里就不知道什么叫做中庸、内敛、慎独吧,早已经被成功的光环闪耀得七零八落了。
在烧了三把大火挽救了整个国家之后,大火的余苗也顺带着烧坏了他的脑子,我本一无所有,如今坐拥天下,如果还不及时行乐,自己岂不是个“井”,横竖都是个“二”。
不过司马曜这时还得夹着尾巴做皇帝,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但却贼难受的阶段,倒不是因为有人告诉他乱搞男女关系影响形象,而是因为他还不敢,还不敢面对后宫中那个巨大的身影。
热恋时,相许下辈子再结良缘;结婚后,常常怀疑上辈子造了孽缘!
在他亲政的那一年,为了有人能够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分担他的工作和生活压力,经他老娘李陵容(此时已是皇太妃)同意,顾命大臣推荐,他迎来了自己的皇后,也迎来了自己的苦难。
第二个女人叫王法慧,四大家族之后,真正的门当户对,再加上正好大司马曜三岁,女大三,嫁到皇家自然不用抱金砖,但正好可以尽个大姐的本分,好好照顾这个御弟陛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皇后不想做大姐,只想做大姐大。
从此我们的小皇帝开始了他的悲惨生活,每天晚上,一回到后宫,便是“杯具”的开始,洗脚推背,梳头捶腰,都得像新闻联播一样准时。稍微有点偷懒,那粗壮的大手上又长又黑的指甲便立刻招呼过来,并一边动手,一边将各朝各代的国骂全部往自己的老公身上浇灌。
而且这个女人是个有坚定信念的悍妇,男人与卫生巾——我绝不与人共用!只要发现司马曜不在自己这过夜,便立刻施展看家本领,一哭二闹三上吊,只不过玩法和别的老娘们不太一样,她自己闹,让别人哭,让别人上吊。为了后宫的安定团结,不要三天两头就搞出人命,司马曜只好强行压抑自己雄性荷尔蒙的分泌和前列腺的胀痛,一次又一次含泪望着身边的众多独守空房的美女,然后一咬牙又回到了老婆身边。
因为太压抑,小皇帝想喝点酒舒缓一下内心的苦闷,可突然发现自己的酒壶全部都是空的,刚想说两句不卫生用语呼唤太监,突然发现那个彪悍的身影正三步一晃淫笑着朝自己走来。皇帝是不能后退的,只能任由那双湿漉漉的大手托起自己的下巴,一个高烈度的酒嗝迎面袭来,然后那个令自己颤抖的声音温柔地道:小弟,给大姐笑一个,不笑,大姐给你笑一个!
然后便是一个满含口水和酒水的大嘴向天子袭来,以下省略一万字……
司马曜再也受不了了,于是拼着命地往皇后娘家跑,见到自己的老丈人王蕴二话不说,立刻人猿泰山般地捶打自己的胸部,表明自己痛不欲生的感受。老丈人连忙摘下帽子,表示自己不配为臣,不配为官,让皇上受苦了,说了很多抒情的话,最后又说了一句,但老臣也实在没有办法啊!说完,君臣二人对视了一下,抱头痛哭。
哭归哭,皇宫还是要回的,上帝说,爱是恒久忍耐,司马曜看着满脸横肉的王法慧想,这话说得太好了。
不过客观地说,司马曜亲政初期取得的巨大成绩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这位悍妇,是她让皇帝不留恋后宫,是她让皇帝一心扑在事业上,是她让皇帝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皇后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正所谓军功章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好在老天还是比较体谅自己的儿子的,没过多久,皇后王法慧就死于酒精中毒引起的心脏衰竭,司马曜同志扭曲的心灵得到了舒缓,紧张的神经开始精神。
为了弥补自己逝去的青春,为了释放自己压抑的灵魂,他拼命挥霍着自己的肾上腺激素,不断挑战着少儿不宜的各种事情。虽说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没关系,咱有解药,寒食散,简单地说,这是一个摇头丸和伟哥的结合体。吃完之后,神清气爽,浑身发热,必须通过喝酒以及与异性交配才能充分散发药劲,因此在当时,广受上流社会的青睐,是居家旅游、吹水扯淡的必备良药。
看来男人的劣根性,这位混血皇帝一个也不缺。
生活以快乐为本,不必拘泥规则,就在这样的信仰下,他不断追求着生理与心理愉悦的极限,身体也在酒色寒食散的一套组合拳下越发衰弱。
今天的人们对天文学的兴趣有限,可在当时,这可是一项了不起的本事,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属于帝王之学的一种。地上的君王们觉得辽阔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虚荣,便把自己的命运和天上的星星联系在一起,出生的时候是天星下凡(一般要刮风下雨),即位时是紫微星闪耀,被人夺位是异星夺宫,死的时候是流星落地。
司马曜同志也是个在历史上有一席之位的帝王,所以他也看到星星了,只不过,他看到的是流星陨落,这预示着帝王归天。虽然当时华夏大地帝王不止一个,但看到这种景象无疑是很不吉利的。
但我们的司马曜同志却在这一天象中参透了人生的真义,他潇洒地举起酒杯对天竖起中指:哪有什么万年的帝王,我只想开心到老,如果老天真让我活到一万岁,我一定让你见识到什么叫老不正经。
我大学时写文章,特别喜欢用“一生”这个词,一生的真爱,一生的理想,一生又如何如何。那时我相信有很多东西是不会变的,但到现在才明白,除了你吃进肚里的饭,一切都是不确定的。而那些你确信拥有的,最终也会变成大粪,臭气烘烘地扬落在残余的人生。
于是我们都相信余生是捡来的,生活应以快乐为本,上帝总会在我们最需要他的时候选择临时下岗,所以人生的结局是一场庆典,或者是一曲挽歌,我们反倒并不关心。我们关心的是过程是否足够精彩。
司马曜同志无疑是这一信念的先行者,只是我们比他有节制,当然,也可以换句话说,他比我们更有条件放纵。
不过,万事皆有度,过度的放纵最终将带来毁灭。
他生命的第三个女人出现了,第一个女人将他抚养成人,第二个女人让他夹着尾巴做人,第三个女人告诉他不能得罪女人。
张贵人,史书里没有她的名字,她是那种毛孔粗大、心眼细小的女人,脱了衣服一身是毛,穿上衣服满身是刺。
她在后宫很红,红了很多年,很多年的意思就是她的年纪不小了。
女人的青春是最短暂的东西,一旦过了二十五岁,贬值的速度就是相当快的。
女人不虚荣就像男人不好色,那是反人类的。
所以女人的年龄和男人的不举是一样的,永远都不能提。只可惜,这个道理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懂。
司马曜同志却想挑战这个极限,有一次又喝醉酒了,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将是他最后一次醉酒。
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当生命的终点临近时,司马曜还在过着无女不欢的糜烂生活。
他趁着酒劲,抱着张贵人,又开始随性而发地乱侃,在一顿海阔天空的畅谈之后,他突然发现身边这个美人好像也和自己一样,老大不小了,便借着酒意半开玩笑地说:你也快三十了,花无百日红,人能几时好,等你老了,我就找个年轻的,废了你。
然后为了更好地欣赏张大美女被气歪鼻子的样子,便装得开始憧憬未来,想象那些年轻貌美的姑娘来到自己身边的景象,脸上充满期待,就像一个成绩不错的高三学生憧憬大学,就像已经接吻了的恋人期待洞房。
其实这句话本身没有错,尤其是出自一个君王的口中。我相信,喜新厌旧的因子人人与生俱来,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正人君子。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见合适的人,谁都会放纵自己。
一个坐拥天下红颜的帝王说自己喜欢年轻的姑娘太正常了,只是他忽略了个事实,那就是后宫的生存法则远比战场更加血腥与灰暗。
如果一个当红的贵人被冷落,最终也不过是独守空房,孤独终老,毕竟她还有贵人的名分在那里,只要有这个名分在,她就能在后宫中有口饭吃。
但这个平日里最疼自己的皇帝今天所说的居然是要废掉自己,当然,酒后之言不可信,可也有另一句话,酒后吐的是真言。
如果自己被废掉,那么平日里的那些奴才立刻摇身变成主子,自己红遍后宫那么多年,除了长得漂亮,更重要的是干得漂亮。其中得罪了多少人,恐怕数个三五天也数不清,多少人会等这个机会报仇,后宫中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害人方法马上就会用到自己身上,那真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想到自己可悲的下场,想到自己即将从当红影星沦落为街头卖唱,刹那间,张贵人这心碎得,捧出来跟饺子馅似的。
极端的悲伤变成了极端的愤怒,一股疯狂的恨意涌上心头。原来我只是这个自称爱我的人的练爱对象而非恋爱对象。
既然他深深地伤害了我,那就让上帝去原谅他吧,我的任务,就是送他去见上帝!
于是张贵人干了,她一直是那种不干不想,干完再想的人,趁着孝武帝大醉熟睡,刹车失灵的张贵人拿着御酒和所有的宦官对饮,当然是她一滴别人一杯的那种,于是她灌倒了所有的人。然后,让贴身的婢女用被子蒙住孝武帝的头,活活把他憋死,又用重金贿赂左右的侍从,声称皇帝“因魇暴崩”(做噩梦喘不过气憋死)。中兴东晋的孝武帝司马曜就这样挂了,死时只有三十五岁。
曾经有个大师说:祸福本无根,脚上的泡是你自己走出来的,眼前的山也都是你自己造出来的。
如果没有张贵人,东晋后期的这位比较不错的孝武帝司马曜还是否会这么早死?如果他不早死,是否还会有之后的天下大乱,还会有刘裕的乱中取势……
历史没有如果,但如果让我判断的话,司马曜的结局是注定的,就像唐玄宗没有安禄山一样会由盛而衰。一个享乐无限,忘记奋斗的人,如果他只是个普通人,那么他最多败坏一个家庭,但如果他的位置坐的是整个天下,那么他败坏的就是一个国家。结局上帝已经给他写好,先让他疯狂,再让这个国家和他一起灭亡!
第四章骚动的天下
张贵人在做掉了皇帝之后,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家庭妇女生活。
她敢这么做,只是因为有人不想追究,不但不追究,还打心眼里很感谢她,这个人就是主政的会稽王司马道子——司马曜的亲弟弟。
司马曜只有这么一个亲弟弟,所以在加强中央集权的过程中,为了把一切大权都牢牢抓在手里,十分重用这个弟弟,毕竟上阵亲兄弟是个常识。所以便在淝水之战后的短短几年间,原先在东晋政坛叱咤风云的士族大佬们相继离世,并且一时后继无人,各要地和要害部门的职位陆续被朝廷收回,司马道子以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假节都督中外诸军事,成为东晋第一个皇族出身的执政大臣。
但没有了共同的敌人,兄弟俩的矛盾也便尖锐了。原因很老套,但却直接考问人性——权力。
毕竟是亲弟弟,没法撕破脸,老娘的身子骨还那么硬朗,经常把哥俩叫过来一起忆苦思甜,回忆自己被人贩子拐到晋朝做纺织工人那段谁也不待见的日子,以及如何怀上两兄弟的那段神奇经历,让两兄弟牢记团结就是力量。
再加上司马曜虽然是个享乐主义者,但毕竟不是雍正,所以走了个迂回的策略,培植自己的亲信,来分弟弟的权。
于是我们便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哥俩关系不好,嫂子干掉了哥哥,弟弟当然睁只眼闭只眼,一边伤感,一边欣喜,因为他是这次情杀的直接受益者,奖赏就是国家领导权。
于是哥哥死了,哥哥的儿子司马德宗登基,司马德宗是个唐氏综合征患者,好像年轻时中了天蝎座米罗的毒针一样,五感全失,冷热不分,生活不能自理,堪称半植物人。
顺便说一下,这个植物人皇帝的皇后叫王神爱,就是新安公主和大书法家王献之先生的女儿,他们的结合充分证明一件事,就是生育只是人的本能,与爱情无关,但他的女儿嫁的这个主,生活不能自理,性生活更不能自理。可怜咱们这位王皇后,不仅失去了爱情,也失去了情爱,神爱神爱——什么是爱。
有一个人还是非常高兴的,有这样的大侄子登基,何愁江山旁落,于是司马道子升任太傅、扬州牧,赐黄钺(一把黄金小斧子,作用类似尚方宝剑)。
就在司马道子春风得意的时候,他死去大哥辛苦培养的亲信不干了,不干的方式很特别——造反。
造反集团的带头大哥叫王恭(跑龙套的,为了礼貌还得介绍)他就是猛女皇后王法慧的哥哥,皇帝司马曜的大舅子,是个当时很著名的帅哥,不过他有一个比帅哥更酷的称呼——名士。
名士是个什么东西,还是用王恭自己的话来解释吧:“名士不必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而据著名古典文学专家孙次舟先生和楚辞专家闻一多先生考证,屈原和楚怀王是对断背同志,《离骚》的地位就等同于《金瓶梅》《玉蒲团》等通俗小说,所以所谓名士,就是天天闲得难受,一起喝酒,一起玩乐这么一群人,那么王恭先生这个著名的名士是个什么水准,每个人心目中都该有把标尺了。
不过也不能因此就把魏晋名士都贬得一无是处,美国有个心理学家就曾说过,事情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看你从哪个角度去解读。同样一本色情读本,名士读起来就能从中感受出让人泪下的爱情故事,而大老粗们就只能看出简单的交配,这可能就是名士与俗夫最大的区别吧。
按理说哥哥是帅哥,妹妹也丑不到太多,否则遗传学说不过去,但他妹妹彪悍的性格注定了一生和美丽绝缘。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王法慧,你不懂。
既然是集团就不止一个人,王恭有个小弟叫殷仲堪(跑龙套的),殷仲堪有个小弟叫桓玄(男一号刘裕的裸替),三人不敢直接叫板司马皇室,打出了个很俗的造反口号——清君侧。这回充当奸臣角色的人叫王国宝,也有个身份,当权派司马道子的大舅子。
于是前皇帝的大舅子带着兵来打前皇弟的大舅子,打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丫该打。
公平地讲,王国宝同志是封建社会里一个典型的贪官污吏,贪污、受贿、买官、卖爵、拉关系、吃回扣什么都干,但让他惹上这次麻烦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张贵人把皇帝干死那天,第一个知道消息的就是王国宝同志,这个家伙知道这件事后,既不高兴,也不悲伤,而是立刻穿好鞋深夜叩打禁宫的大门,他不是去看护现场照顾遗体,而是去写遗诏。
好了,直到这里,我们一宗千年的悬案终于浮出水面了,写遗诏写什么,皇帝死了,自然太子即位,太子又是个二傻,凭那时的医疗水平是怎么都不能康复的,这已经是对他的妹夫兼主子会稽王司马道子最好的结果了。
这样推理下来,他这么改遗诏显得多此一举了,毕竟是改遗诏,不是学术造假,要杀头的。按照股票市场的理论,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他这么个顺风接屁的主没有足够的利益是没有任何理由舍身犯险的。
于是答案浮出水面了,他要改遗诏为兄终弟及,让自己的妹夫司马道子即位,这才是最好的结果,于是整个阴谋浮出水面,司马道子一早就买通了张贵人,让其等待时机做掉自己大佬。但张贵人在杀与不杀之间犹豫变老,直到一天皇帝司马曜真的觉得张贵人变老,于是张贵人便痛下杀手干掉司马道子的大佬,然后再派大舅子王国宝去改遗诏,一切都那么完美。
只是他算准了开头,却算漏了结局。
当王国宝同志满怀紧张和激动跑去皇宫时,却看见了一个他不愿见到的人,今晚正好他值夜班,他的职责是守护宫门,他的名字叫王爽,他有个哥哥叫王恭。
于是门是肯定进不去了,再不走脑袋能不能保住都难说。
就这样,一场未遂的政变流产了。
而王恭也是抓着这件事,认定了王国宝和皇帝的死有某种关系,于是三路大军,好几万人,气势汹汹地来清君侧了。
司马道子和他哥哥一样喜欢美女、美酒、狂欢作乐,但远没有他哥哥会治国,这样的人注定没什么胆子,真打起来脸立刻像个得了尿毒症的膀胱一样铁青。
于是他很快就把前两天还哥们长短的王国宝叫来,一边叫他安心,自己会罩着他,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他去送死的,一边找人写好圣旨,找那个不能自理的大侄子皇帝去盖章,内容很简单,赐王国宝自杀。然后把他的脑袋交给王恭。
于是可爱的奸臣王国宝同志就这样被黑色幽默了一把,司马道子的承诺也兑现了,王国宝的老大并没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去送死,而是选择了闭上眼睛。
生活就是这样,你可以很幽默地对待生活,但生活对你偶尔幽默一下,你就完了。
“虎父无犬子”这句话是不对的,现实中太多厉害的富一代生出一群没用的负二代,倒也不少见狗妈妈带大熊宝宝,因此父子两人,除了血缘,没有什么是必然的相似。
司马道子是个会生活的人,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喝喝酒、拜拜佛、泡泡MM,权力地位只是他用来享受的筹码,绝不是他干事创业的平台,所以王恭一反叛,他的第一时间就是妥协,你好我也好,生活可以更美的。
但就在他还陶醉在酒池肉林之中时,有一个人坐不住了,他气得屁股圆圆的,不断地挥舞着拳头,打向前方的空气。
这个人叫司马元显,司马道子的儿子,十七岁,正是不哭的年纪,但未成年(记住这句话,他的一生都可以用这句话来概括)。
和他老子一样,青春期的司马元显一样喜欢美女和美酒,但青年人比中年人多了一样东西,叫理想。他的理想很简单,只想坐到最高的位置,掌握最大的权力。
所以他的眼界更开阔些,知道现在的世界是扁平的,示弱于人,终不是长久之计。
于是他立刻把他的老子从酒壶旁边拉起,告诉他一味迁就反革命分子只会造成革命成果的流失,对于听话的狗,可以给骨头,但对嗜血的狼,只能用菜刀。同时还给可怜的王国宝同志平了反,有了事,就拿自己的同志当替罪羊,以后谁还敢给咱爷俩卖命,同时告诉他老爸一个生存的真理,既想无限风光,又想风平浪静,这是不可能的。想要活得好,只有比别人更残忍。
他老爸虽然俗称酒囊饭袋,但基本的荣辱观还是有的,被自己的儿子教训得满脸通红,极力想维护自己男人的自尊,但偏偏不争气地低下了头。
既然儿子那么有血性和信心,那就干一仗吧。隆安元年(公元397年)四月,也就是王国宝丧命的同月,司马道子任命司马元显为征虏将军,带着政府军,时刻准备着找王恭掐架。
同时为了给王国宝及手下那帮人一点安慰,又任命了王国宝的哥哥王愉为江州刺史,防备王恭的小弟荆州的殷仲堪和桓玄。
这么明显的动作,是人都看得出来要发生什么了,于是王恭又和他的小弟殷仲堪和桓玄一同商议,再一次举兵造反。这时距离司马元显当中央警备司令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问题是为什么过了整整一年,年轻气盛的司马元显都没有行动,既没有突袭,也没有大军围堵,更没有派刺客暗杀。他手下那帮狗头军师,都在面面相觑,一个想问又不敢问,告急的文书已经雪片般飞来了,叛军已经在磨刀了,荆州水师突至湓口(今九江),官军毫无准备,匆匆逃走。下属走了,但领导没走成,刚上任不久的江州刺史王愉被活捉了。桓玄大破官军,进至横江(在今安徽和县),京都震动。咱们这位青春年少的总司令怎么还跟看别人似的,他究竟想干什么,究竟在等什么。个别头脑灵活的已经开始盘算物色个新的后台了,反正老婆不好找,老板还是好找的。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门。打开了,你将一步登天,成为很多人膜拜的偶像;打不开,你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相反,整个大门都会坍塌,将你埋葬得万劫不复。
司马元显很幸运,他找到了这把钥匙。他很清楚,自己虽然手握中央军,但不论对阵王恭的北府军还是荆州军都没有必胜的把握,自己更加不是什么正规军事院校出身,带兵打仗更不是王室子弟的拿手好戏。他不想去赌,倒不是他很珍惜手下千万士兵的生命,而是他知道赌输了的后果,下场会比他想的还要惨。
但他比同龄人更成熟的地方就在于他是个敢于追求理想的人,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他的理想吧,他的理想很务实,就是成为最有权最有钱的那个人。他深刻地知道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每个人都是有价的。
其实人是一种很容易控制的动物,因为他们会贪婪,会恐惧。司马元显能在造反大军风雨满城的时候,如此淡定,不是因为不害怕,而是因为从来不高估人性。
他就是要等王恭先造反,然后所谓师出有名,在道德上占领制高点,然后利用他和王恭最大的不同,利用到极致就可以不用战争就获得胜利。
他和王恭最大的不同就是,王恭的家里只有书,没有钱,而他的家里,只有钱,没有书。
北府军是一支雇佣军,王恭是老板,但家长却是刘牢之。
刘牢之打仗是把好手,在淝水之战中名扬天下,外号“江北虎”“江东虎”“万人敌”,每次进攻他总是带头向对方发起进攻,从来不是叫着“弟兄们上”的那种人,因此在北府军威信非常高。
不过他却是个粗人,粗人的意思一是热衷于吃喝嫖赌,二是看得不会很细,也不会很远。
客观地说,王恭是个好人,相貌端正,举止得体,知书识礼,生活简朴,没有生活作风问题,还是个帅哥,宋公明没杀阎婆惜之前应该就是这个样子,但问题是,好人未必是个好老板。
他有着文人那种极端欠揍的清高,他曾说过“仕宦不为宰相,才志何足以骋”这样的无知者无畏的诳语,所以打骨子里他看不起手下这个头号猛将。刘牢之是个大老粗,整日只会喊打喊杀,长得又像个杀猪的,而王恭也没有学习过统一战线的理论,不知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抵御外敌的重要性;刘牢之是从死人堆里摸爬滚打历练出来的,每一个功劳都是用刀用血换回来的,王恭算什么,不过是个皇帝的大舅子,世家子弟,就做了自己上级。因此俩人谁也不服谁。
就像名牌大学生永远都不会看得起战场上负伤的老兵,对他而言,十八岁那年的高考远远重于那些血染的风采。
对于这次反叛,刘牢之是真心反对的,原因很简单,打赢了没有功劳,打输了全是责任,于是便想和稀泥,便劝领导,你是国舅,会稽王(司马道子)是皇叔,都是一家人,基本上属于一个碗里吃饭,筷子和勺子的矛盾,能有多大仇恨,别折腾了。
王恭很轻视地看着他,就像看着空气,只说了一句话:滚。
这个世界就像万圣节的舞会,没有面具的人不能够出场。
刘牢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时一个叫高素的人来找刘牢之了,他当年也是北府军,现在的身份是司马元显的说客。台词很老土,先说了天下大义,再说了王恭的不仁不义,又十分动情地表达了对刘牢之同志境遇的同情和关心,最后说出了那句最有杀伤力的话,干掉王恭,他的位置你坐。这是定金,先收下。
刘牢之立刻站起来表示:我爱的是你的钱,但更爱的是你的人,成交!
就在这时,王恭也缓过劲来了,书呆子只是人情世故比别人慢,但并不傻,立刻意识到打仗还得靠刘牢之,便立刻向他道歉,还要和这个他昨天还看不起的庄稼汉结拜。
刘牢之冷冷一笑,你让我滚,我滚了。你让我回来,对不起,滚远了。
刘牢之不愧是名将,打你就打你,还要挑日子吗?于是天下闻名的北府军,阵前倒戈。几天后,司马元显在京城收到了一封快递,里面是王恭的人头。
大哥死了,只剩小弟了。殷仲堪和桓玄用他们的行为充分证明了一条规律:朋友的价值就在于互相利用。那些断头流血的友谊,也许存在过,也许只是我们的幻想。
鉴于中央和地方的势力都十分强大,大家都本着见好就收,杀人用软刀子的原则,暂时搁置一切争议,一场叛乱在砍掉了王恭的头之后平息了。
人太年轻就获得一切是很难冷静下来的,司马元显膨胀了,自己才十七岁,便不用一兵一卒就平定了一场叛乱,而对手的名字家世又是那样显赫,他刚刚执政就到达了顶峰。无数的赞美让他彻底地迷失了自己,于是下了一步臭棋,这步臭棋也验证了一个道理:酒要一口一口地喝,路要一步一步地走——步子迈大了,容易跌得惨!
上帝说,欲让一个人灭亡,先让一个人疯狂。
老实说,司马元显这个小伙子还是不错的,只是年轻,脑子容易发热,禁不起忽悠。就在他紧锣密鼓地布置平叛的时候,他的老子司马道子在喝酒,等平叛结束时,他的老子酒还没醒。他很看不惯老子这种不把工作当事业的态度,你可以玩,但不能耽误事,既然你那么想玩,就别做事了,开开心心玩个够吧。
于是他在身边那群阿猫阿狗的鼓捣下,自己写了个委任状,拿到皇帝那儿盖章,然后就直接对外宣布,老爸退休,他的官职由自己接班。
他老爸酒醒了,发现自己只有王爷待遇,没有领导职务了,很没面子,不过静下心一想,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喝酒了,儿子这么安排也挺好,也就没说啥。
终于爬到那个最高的位置了,但司马元显并不满足,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不牢固。自己的统治范围只在三吴一带,即太湖和钱塘江流域。大部分地方都在藩镇的统治下,而且在平叛中,北府军和荆州军的强悍战力给他很深的印象,而这些军队并非自己的嫡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个十七岁小孩是懂的。
但十七岁就是十七岁,虽然已断奶,毕竟未成年。其实想招募一支军队很简单,只要你能给得起钱,北府军就是一支职业雇佣军,历史无数次证明了,无论你想要什么,只要你肯拿得出对等的东西交换就行。
但司马元显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不仅爱权,还爱钱。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了最高的位置,那么天下的财富理所应当地全是他的,只有别人给他钱,没有自己施舍别人的道理。因此他变成了一只纯种貔貅,无论对谁,只进不出。
但军队还是要招募的,怎么办?好办,让他身后的国家机器运转一下就行了,于是他下达了一项命令,让他灭亡的命令。
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月,司马元显下令,将原来是奴户而被赦免成为客户的人,号称为“乐属”,全部迁往建康(今南京),征召为士兵。奴户,是指那些罪犯、俘虏或流民,这些奴户被赦免以后,基本上都成为官员士族手中的劳动力,负责开垦田地,交租过活,成为客户。
应该说这条政策初衷是美好的,执行起来是不行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这是一条得罪所有人的政策,地主需要这些客户种地,你把他们带走了,庄稼谁种?没人种田了,自己还叫什么地主,自己那一大家子吃什么喝什么?而那些饱经磨难终于看到日子有点希望的人,一下子又回到解放前,又变成了朝不保夕的大头兵,要过那刀口舔血的生活。既然日子没法过成段子,就把日子变成案子吧。
应该说,司马元显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还是给自己留了余地的,他给这些要离开家园当兵的人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乐属,就是志愿者的意思。
意思很清楚,你们是响应国家号召,觉悟很高的志愿者,不是政府逼你们的,这不过是当了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举措。于是各级官吏充分领会上级精神,继续发扬鱼肉百姓敲诈勒索的光荣传统。
想不当兵,可以,交钱。
没钱,对不起,交人。
人跑了,对不起,找你主人,要么给钱,要么给人。
……
对司马元显而言,别人的钱财乃他的身外之物,因此,这条政策的背后,除了要建立一支属于他的军队外,还有就是方便他敛财。
而且从三吴大地到京城建康,千里迢迢,即便那些本本分分选择当兵的人,拖家带口(军户的意思就是连家人带后人都得当兵)千里行军,基本上是死亡大迁徙,留下一路的冢中枯骨,“苦发乐属,枉滥者众,驱逐徙拨,死叛殆尽”。
就在一边哀怨声中,有一个人笑了。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这次反抗的是个宗教领袖。
孙恩,字灵秀,琅玡人,据说是小霸王孙策的很多代亲戚,他信奉的教派叫五斗米教,后来成为当时地下反革命组织的代名词。
他和那些走投无路的下层劳动人民不一样,他是主动造反的,因为他恨司马元显。
孙恩小时候是跟他叔叔孙泰混的,他的叔叔对他很好,经常变魔术给他玩。那个时候中国人好糊弄,所以邪教教主孙泰同志很快就忽悠了信徒千万。
而且越忽悠名气越大,连晋孝武帝司马曜也被忽悠了,因为司马曜好色导致肾亏,因此便找孙泰同志给他配小药丸。孙泰同志很争气,在传授给了皇帝一些养生之术后,司马曜很快就真的见上帝了。
但这一段经历还是让他获得了官方认证,享受了财政补贴。官拜新安太守,还封爵为辅国将军。但和所有历史上不安分的人一样,当钱、女人都不是问题的时候,他便开始渴望权力,希望过一把金戈铁马的瘾,结果过把瘾就死。
王恭叛乱的时候,这位教主也想浑水摸鱼,不过不是平叛,而是抢地盘,从猴子到人再到神仙,男人一辈子争的就是地盘。
因为他有一个梦,他希望能恢复他的前辈祖师爷张鲁道长的功业,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割据政权,结果让一心想要加强中央集权的司马元显给结果了。
结果的方式也十分司马元显,先说封官,将他诱骗到京城,然后对他说,皇恩浩荡,不仅封官,还封神,你到玉皇大帝那里去讨赏吧。
司马元显其实是孙泰的信徒,为了证明自己对孙泰真的十分虔诚,他还附带着把孙泰的六个儿子都给羽化成仙了,司马元显用自己的行为验证了一句话——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我就是真理。
孙恩因为是孙泰侄子,不属于直系亲属,因此杀他的人来得慢了一点,结果被他俩鸭子加一个鸭子——撒丫子了。
跑了的孙恩来到了一个海岛(舟山群岛),在那天晚上他决定报复。欺骗是一把未出鞘的刀,真相大白时,它就会伤人。我必须要让司马元显这个不虔诚的信徒付出代价,任何伤害过我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
宇宙是一个没有意识的物质实体,不存在道德属性,道德是人类发明的概念,具有阶级性。而阶级社会的道德观念是阶级压迫产生的意识形态,只是为统治阶级服务,掩盖其弱肉强食、剥削压迫人民的实质,不具有神圣性。只有被压迫人民具有了现实的改造世界的力量,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光明世界。——哲学道德论(轩辕鸿鸣)
在经历了一系列欺诈背叛后,孙教主在道德属性的终极认识上发生了斗转星移的变化,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模式,痛恨当权者的丑恶无耻,终于摒弃了原教旨主义治病救人的为善本性,转而变成一个狂热极端的复仇主义卫道士。我说这些只是想证明一个真理,一个人的道德沦丧除了少数天生人渣外更多的是逆境的压迫,良心良心,有粮才能有心。
就这样死里逃生的孙恩彻底撕下了道德君子的虚伪面目,他疯狂地宣扬末日世界的论调,认为现实世界是黑暗污浊的,只有反抗才能积攒冲刷暗黑的力量,只有圣洁长青的水才是联系人仙的桥梁。想要获得终极幸福生活,必须反抗黑暗的源泉,必须具备遇水成仙的勇气。
这在饱受天灾人祸的三吴大地极具市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点滴清泉,汇成大海。只差一个挑动天下反的稻草人了,这个时候,司马元显来了,带着那条扼杀千百万家庭的命令来了。
司马元显的乐属令一发,三吴大乱,于是孙恩立刻举旗造反。邪教组织之所以邪,是因为很多行为是反伦理反人类的。
孙恩鼓舞士气的方法很简单,只是告诉他的手下他们不会死,还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长生人。但问题是打仗怎么可能不死人呢,于是孙教主充分发挥了邪教洗脑的本领,死了就是成仙,淹死的成为水仙,被砍死的,称为蝉蜕,也是成仙。活着跟我享受富贵,死了成仙,在天上享受富贵,不相信,那说明你心不诚,心不诚的人,成不了仙,下地狱玩去吧。
心理学上有个实验,你连续说一个谎话一千遍,你便开始相信这个谎话是真的。很多间谍成功躲过测谎仪就是依靠这条法则。
咱们的孙教主也不例外,因为整天说谎,所以也把自己给骗了,司马元显的政策实在作死,因此孙恩一造反,会稽(今浙江省绍兴)谢缄、吴郡(今江苏省苏州市)陆瑰、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市)丘尪、义兴(今江苏省宜兴市)许允之、临海(今浙江省临海县)周胄、永嘉(今浙江省温州市)张永及东阳(今浙江省金华市)、新安(今浙江省淳安县)等八郡,同时造反,杀掉地方官吏响应孙恩,十天之内,孙恩部众就达到了数十万。
队伍大了,不好管理,首先是防止掉队(逃跑的),孙教主充分发挥了邪教教主制造世界末日的特长,每到一处,都要实行三光政策,连水井都要堵死,这样队伍再也不会有人逃跑,逃跑就意味着饿死,只有跟着自己才有饭吃。
接下来就是个行军速度问题,因为有好些是拖家带口参加起义的,老人孩子很多,拖累了行军速度,拖累了行军速度不重要,重要的是拖慢了孙教主去抢劫的速度,给了周围的官员们充分时间逃跑。因此孙教主大手一挥,将这些军人家属,全部砍掉,一边杀,一边说:恭贺你早日成仙,我们过些日子再陪你。
每当我看到这段史料时,即便那些邪教教主如何被扣上或是自己扣上怎样闪亮的光环,我还是透过时光隐约闻到一股人渣味儿。
很快孙教主便带着几十万人,来到了军事重镇会稽。孙恩叫会稽王,他有多恨司马元显可见一斑,我这回来就是来刨你祖坟的。
会稽城内此时的最高军政长官,是会稽内史王凝之。王凝之,是王羲之的二儿子,王献之的兄弟。
城外几十万人,王凝之没当回事,因为他也是个虔诚的五斗米教信徒,而且道法高深,早就想和孙恩较量一下。于是他摆了个神台,作起法来,然后对孙恩说,我请来鬼兵了,你快逃吧,再然后,孙恩给了他一刀,送他成仙了。
然后孙教主下达了屠城的命令,鸡犬不留,不,在邪教那里应该叫鸡犬升天。不过有一个人他没有杀,因为她名气太大,而且很可怜。
这个女人叫谢道韫,是王凝之的老婆。不过谢道韫可比她那位老公有名太多了,现在称才女常说“咏絮才”,就是出自这位才女当年一个佳句“未若柳絮因风起”。
好吧,先简单介绍下才女是怎样长成的。
才女首先得是财女,因为没有钱你是读不起书的,所以才女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你得生在个有钱的人家。
接下来,你得是个美女,因为在魏晋时代,美男子太多了,而且都是美得夸张兼变态的那种,不是个美女,别指望别人能记住你。
再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决定你是否能成为名扬天下的才女,那就是你是否有炒作价值,是否有话题。成功是通过比较得出的,平淡如水是没法当明星的。
现在我们再一一对号入座吧。谢道韫是谢安之侄女,安西将军谢奕之女,家世够牛,才气也不用说了,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足以说明一切了。
但这还不够,真正让她流传千载的是她爱情的“杯具”。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毁了给人看。只有把才女的感情彻底撕毁,才能更显出她的美丽与寂寞,她的文章才更能传世。
谢道韫婚前喜欢的是王羲之的另一个儿子——王徽之,因为王徽之在当时比她还有名,不但是个帅哥,而且超酷。酷的意思就是非主流,非主流最好的体现就是挑战权威,因此他的领导很倒霉地做了他成名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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