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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他说-3

_7 熊逸(当代)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
  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
  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
  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其二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两皆胡姬。
  含情欲语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
  黄金捍拨春风手,弹看飞鸿劝胡酒。
  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
  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
  可怜青冢已芜没,尚有哀弦留至今。
  
  第一首的诗眼在最后一句:“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阿娇是汉武帝的老婆,“金屋藏娇”的主人公,后来失宠了,才有所谓“咫尺长门闭阿娇”,虽然和汉武帝住得不远,却再也见不着了。王安石的意思是说:王昭君生逢汉元帝这样的昏君,就算不嫁到匈奴,留在汉宫,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人生的倒霉并不在于在胡在汉——“微言大义”是:一个微软员工虽然雄心勃勃却总受领导冷遇,后来跳槽到了一家中学的校办工厂,外人都觉得这人就算完了,可如果他在校办工厂受到厂长的重用,让他尽力施展,他未尝不能从这里做出一番事业,也未尝生活得不比当初在微软幸福快乐。
  第二首的诗眼在:“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是说王昭君虽然是汉朝人,但如果汉朝对她没什么恩德,胡人却对她深情似海,那她为什么非要留在汉朝呢?以前有个外国笑话,说蛔虫爸爸又一天带着蛔虫儿子爬出了人的肛门,蛔虫儿子这是第一次外出,看什么都稀奇,问爸爸:“爸爸,那个蓝蓝的东西是什么啊?”爸爸回答说:“那是蓝天。”儿子又问:“那个绿绿的东西是什么啊?”爸爸回答说:“那是草地。”儿子高兴地说:“真是太美了!我太喜欢了!”爸爸一拉他:“咱们该回去了。”儿子很不理解地问:“爸爸,蓝天和草地这么美,我又这么喜欢,我们为什么不能到那里去生活,为什么非要回去呢?”爸爸深情地回答说:“孩子,快回去吧,因为那是我们的祖国!”——王安石“微言大义”传达给人们一些奇怪的道理,他这个人是经常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的。
  当时的人没能解读出王安石如此恶毒的“微言大义”,还以为他见解独到,纷纷为他叫好,直到王安石死了以后,才有人发觉不对了,他们还发现,王安石解经也常是这个路数,实在太反动了!
  到宋高宗即位的时候,时间已经进入南宋了,有个叫范冲的人对宋高宗说:“我读当年王安石的东西,常能品味出他文字背后的深意,只是不敢轻易和别人说。您看,别的诗人写《明妃曲》,都是伤感于王昭君失身胡虏,叹恨无极,读者也跟着伤心落泪。可王安石写《明妃曲》,却说什么‘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要照这么说,如今在北方投靠金人还建立伪政权的那个刘豫难道还是清白无辜的了!如今这些投降敌人的汉奸坏蛋们都是和王安石一样的心里,王安石的流毒实在太大了。孟子曰:‘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如果因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自己好就忘掉了君父,这不是禽兽是什么?”
  看,王安石被扣上这个“无父无君”的大帽子了。
  还有个王居正,也早觉得王安石的东西不是玩意,于是深入研究王安石,写了一本《王安石批判集》,献到宋高宗那里。王居正先卖关子:“我知道陛下痛恨王安石的学说,您认为王学的弊端到底在哪里呢?”
  宋高宗说:“王学不是纯正的儒学,夹杂着霸道。(注意:这不是现在所谓的“霸道”,而是我在“梁惠王篇”里讲过的那个“霸道”。)王学有点儿走商鞅主义。咱们现在只剩下半壁江山了,大家都认为这全怪蔡京、王黼他们,我倒觉得根子是在王安石那里。”
  看来宋高宗把王安石批得够很的哦,可这还不够狠呢——
  王居正说:“王安石是千秋万代的大罪人,您还说轻了呢!”然后把自己的《王安石批判集》献了上来,给宋高宗仔细解释王学是如何如何反动,如何如何的“无父无君”。宋高宗越听越惊,变颜变色地说:“王安石真是名教罪人啊!他这些思想不正是孟子所谓的邪说么!”
  宋高宗这些话,后来就成了《王安石批判集》的序言,对了,这书的正经名字是叫《辨学》。
  后来大家都说朱熹版的教科书不好,看看,还多亏了最后用的是朱熹版,要是用了王安石版,那还不把人全教坏了?
  对了,不会有人不熟悉宋高宗吧?就是和秦桧一起害死岳飞的那位。
  
  
  只为表达我的态度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于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恶用是鶂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于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新人不断,眼花缭乱,这次来向孟子讨教的是齐国的大将匡章。
  别看匡章这个名字大家可能还不熟悉,但他的事迹我却早在“梁惠王篇”里就介绍过了。燕王哙学习尧舜搞禅让,把王位禅让给了大臣子之,引起燕国内乱,齐宣王趁这个机会出兵燕国……这些事情大家应该还都记得,而当时统率齐国军队的将军就是这位匡章。
  匡章和孟子关系不错,这曾经引起过不少非议,因为匡章有一个坏名声——不孝。儒家是最讲孝道的,孟子作为一代儒家宗师,怎么能和一个不孝的家伙搞得这么火热呢?
  孟子对这种流言蜚语不大以为然,而匡章的“不孝”在现在看来都是一笔糊涂账。匡章是齐国名将,历经齐威王、齐宣王和齐湣王三代,战功赫赫。在齐威王的时候,秦国假道韩、魏向齐国发动进攻,齐威王派匡章迎击,承诺他说:如果打赢了,就改葬他的老妈。匡章不同意,说:“我可不敢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就等于对不起我死去的老爸。”
  很糊涂是不是?这可能就是匡章“不孝”的始末:当初的匡章是个问题儿童,家里父母不和,匡章老爸脾气大,一生气,干脆把孩子他娘给杀了,杀完之后也不给正正经经埋了,随便就埋在了马栈下边。这事怎么看都有点儿说不过去,后来这位杀妻凶手也死了,匡章却没有把老妈以正规的礼仪改葬,所以才有了他和齐威王的那段对话。
  匡章没答应齐威王的好意,带兵打仗去了。齐威王在王宫里不断接到消息,说匡章投降秦国了,可不管大家怎么说,齐威王也是不信。后来齐国打了大胜仗,齐威王才说:“匡章连死老爸都不敢骗,难道还会骗我这个活老大吗?”
  从这个故事来看,匡章和老爸的感情应该不错。然而,另有一番指他“不孝”的说法是:他曾经规劝过老爸,老爸不听,一生气把儿子赶走了,匡章从此再也不回去见老爸了。
  无论是看哪个说法,反正怎么看起来匡章都是个实诚人。可这位实诚人如今来找孟子却是议论他人是非的。
  匡章问道:“陈仲子应该算是位廉洁的人吧?他住在於陵那边,据说有一次他连着三天都没吃过东西了,耳朵也听不见了,眼睛也不见了。井边上有个李子,都被虫子咬掉一大半了,他爬过去,拿来就吃,吃了几口这才恢复了听觉和视觉。”
  ——陈仲子是哪位?
  读过《古文观止》的朋友应该对这个人有些印象,选自《战国策》的那篇《赵威后问齐使》里面就提过这个人。你别看匡章现在问孟老师陈仲子算不算是个大好人,可赵威后却完全持另外的一种看法。
  赵威后接见齐国使者,先问人家:“你们齐国今年收成好吗?老百姓过得好吗?国君身体还好吗?”
  ——这话问得如何?
  可选答案有三个:
  A)很好,很得体。
  B)觉不出好与不好来,不就是平平常常的问话么?
  C)不好,不得体。
  选择A和B的人,如果放在古代,一定当不了官。为什么呢——
  齐国使者听完赵威后的询问,很不高兴,说:“您怎么能先问收成和老百姓呢,应该先问问我们齐国领导人啊!您把尊卑次序给搞乱了啊!”
  赵威后可不是老糊涂了,人家是有道理的:“如果没有好收成,怎么会有老百姓呢?如果没有老百姓,怎么会有国君呢?照你这么说,岂不是先关心细枝末节再关心根本问题么?”
  ——所以我们要记住,以后遇到局长、科长和科员一起来的时候,应该先问候科员,再和科长握手,最后再和局长打招呼。
  从现在来看,赵威后应该是一个很有政治头脑,又很关心国计民生的人。她往下又向使者询问了一些齐国名人:“齐国隐士钟离子还好吗?他这个人啊,很会救济老百姓,帮助国君分忧解难,为什么还不让他出来做官呢?叶阳子还好吗?他这个人啊,也很会做慈善事业,为什么还不让他出来做官呢?北宫的女儿婴子还好吗?她穿戴朴素,在家侍奉父母,到老也不出嫁,是个行孝的标兵,为什么还不封她为命妇呢?陈仲子还好吗——”
  赵威后最后最后,问到这个陈仲子了。从前边的什么钟离子、叶阳子来看,赵威后也该夸陈仲子两句,然后问问:“为什么还不让他出来做官呢?”——不是,到陈仲子这里,赵威后的话锋就转了,她问的是:“这个人啊,上不敬君,下不治家,对外又不与诸侯结交,分明就是个人民的反面教员,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杀了他呢?”
  陈仲子住在於陵,也称於陵仲子。於陵这个地方在现在的山东淄博附近,仍有一些战国时代的城垣遗迹。李商隐有一首诗,写的是一次宴会上吃竹笋,说竹笋这东西“於陵论价重如金”,也就是说,山东一带是不产竹子的,这是唐朝,倒可以给上文关于古今气候变迁的那段作个参考。
  
  匡章这一问,孟子对陈仲子的评价倒很高:“在整个齐国的士人里边,我觉得陈仲子就是个大拇指。”
  ——咦,老孟这是什么意思?这到底是好话还是坏话呀?是战国时代的邹国脏话么?
  “大拇指”这几个字是我给忠实地翻译过来的,其实翻译过来倒让人糊涂,古文原文倒是一看就明白的:“巨擘”。——这个词现在还常用,比如我们会说比尔·盖茨是IT业的“巨擘”,但你如果非要说他是“大拇指”,那恐怕明白的人不多。
  孟子既然称陈仲子为“巨擘”,看来对他评价很高啊,孟子接着说:“但是——”
  做人做到大拇指也少不了有些“但是”。
  “但是,”孟子说,“他这样就能叫做廉洁了吗?他这种‘廉洁’恐怕人类是达不到的,这是蚯蚓的标准啊。蚯蚓在地上吃的是土,在地下喝的是水,有什么东西或者有什么人能比蚯蚓更廉洁呢?就连陈仲子本人都和蚯蚓差着一截。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看看他住的是什么房子,这房子是伯夷那样的大好人建造的呢,还是盗跖那样的大坏蛋建造的呢?你再看他吃的是什么米,是伯夷种的米还是盗跖种的米呢?这恐怕还都搞不清楚吧?”
  匡章说:“您也太高标准了吧,那有什么关系呢?他自己编草鞋,老婆搞纺织,靠自己的劳动换来的吃的和住的,这不就行了么!”
  孟子说:“陈仲子姓什么?”
  ——这个问题不是孟子问的,是我问的。还记得“梁惠王篇”里我写过一章“姓陈的没一个好东西”么?陈家是齐国的王族啊!
  孟子接着说:“陈仲子他们家是齐国的宗族大家,享受着世代相传的禄田,他哥哥陈戴拥有盖邑的收入,那可是高达好几万石的年薪啊。可他却认为哥哥的收入来路不正,哥哥的粮食他不吃,哥哥的房子他不住。他避开哥哥,也离开老妈,住在於陵。有一天他回到老妈和哥哥那儿,恰巧有人送了他哥哥一只活鹅,他皱着眉头,越看这只鹅越不顺眼,于是——”
  “于是他一怒之下就把鹅给吃了?”匡章好奇地问。
  孟子白了匡章一眼:“哪能呢,他可是齐国的大拇指呢,整个儿齐国人就他这么一个大拇指!——别往自己手上看,好好听我说——于是,陈仲子说:‘哼,要这种嘎嘎叫的东西做什么呢!’过了一会儿,他老妈把这鹅杀了,做给他吃。陈仲子也不知道这就是那只鹅的肉,毫不在意地就开吃,可就在这个时候,哥哥陈戴进来了,说:‘你吃的这就是那个嘎嘎叫的东西啊!’嘿,你猜陈仲子怎么着?”
  “吃都吃了,那还能怎么着,”匡章说,“如果是我,大不了回头再拉出来还给陈戴。”
  孟子眉头一皱:“真恶心!人家陈仲子可比你强多了,他马上就跑出门去,拿手指头抠嗓子眼,全吐出来了。”
  匡章一呲牙:“比我更恶心!”
  孟子说:“陈仲子这人啊,老妈的东西不吃,吃老婆的;哥哥的房子不住,住在於陵,这能算是绝顶廉洁吗?有本事他谁的也不吃、谁的也不住啊!照他这种做法发展下去,只有做蚯蚓了。”
  
  原来话说到最后,孟子不认为这个齐国大拇指先生是值得表扬的,不过他倒也没有像赵威后那样主张杀掉陈仲子。到底陈仲子在理还是孟子在理,这事两说。反正孟子还有一层意思是:树陈仲子这种典型是有问题的,因为他超出常人太多了,他如果只是一个人高标独立,倒也算给社会上增添了一位行为艺术家,可你要想在整个社会上掀起一个学习陈仲子的热潮,那八成是行不通的。
  从陈仲子个人角度来看,孟子的批评又似乎有些过分,好像就像现在一些人嘲笑抵制日货的愤青,说:“你要抵制日货就别上网啊,服务器的什么什么技术都是日本的……”等等等等。以前美国还有不少公然不缴税的,著名的比如梭罗,不满意政府的战争政策,所以拒不缴税,为此还坐过牢;我很喜欢的一个女歌星琼·贝兹也抗过税,还在巡回演唱会的途中到处标榜自己抗税,其他抗税的人也有,理由各式各样,有人号称不拿血汗钱去养蛀虫,有人质疑税款的去向,如果我们换了孟子对陈仲子的态度,可能会说:“你要抗税就别买什么什么啊,就别用什么什么啊,你的这些行为最后都会形成税款的。”——但是,抵制日货也好,抗税也好,归根到底只不过是人们表达自己的态度罢了,难道一个政府还真在乎一两个人上不上税吗?实质作用几乎是完全没有的,只是表达人们的态度而已。就我自己来说,我看过活熊取胆的报道之后,对饱受虐待的熊类产生了深刻的同情,从此再也不买熊胆制品,并且把笔名起作熊逸,姓熊,表明我跟熊类而非人类站在一条战线上。可我再怎么不买,熊的日子就好过了么?所以,我只是表达我的态度而已。
  同类的事情很多,如果你知道了一家跨国大企业虐待童工,你就打定主意再也不买他们的产品,虽然这一点儿也不会影响到那家企业的营业额,也改变不了那些童工的悲惨处境,但这是你的态度。
  所以,陈仲子虽然做不到蚯蚓的程度,但他做了,他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听罗隐爷爷讲故事
  
  “滕文公篇”就此结束了,最后来做个小复习好了,扯几句看似无关其实有关的话。
  咱们把时间往后拉拉,看几篇唐朝人写的饶有启发意义的小品文。这位唐人名叫罗隐——上本书里介绍过的,就是落魄了一生、最后在妓女那里写诗挣面子的那位。罗隐的小文可是鲁迅很抬举的啊,咱们来看看:
  
  物之所以有韬晦者,防乎盗也。故人亦然。夫盗,亦人也:冠履焉,衣服焉。其所以异者,退让之心,贞廉之节,不恒其性耳。视玉帛而取者,则曰牵于寒饥;视国家而取者,则曰救彼涂炭。牵于寒饥者无得而言矣。救彼涂炭者,则宜以百姓心为心。而西刘则曰:“居宜如是。”楚籍则曰:“可取而代。”噫!彼未必无退让之心,贞廉之节;盖以视其靡曼骄崇,然后生其谋耳。当英雄者犹若是,况常人乎?是以峻宇逸游不为人所窥者鲜矣!(《谗书·英雄之言》)
  
  听罗隐爷爷讲故事:变色龙之所以会变色,野兔之所以在春天和秋天换上不同的毛色,都是为了防备天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啊!小偷和强盗不都是人么,一个鼻子两只眼,也穿衣服也戴帽,和好人不同的地方,只是谦恭之心不太多、道德操守不太高罢了。(注意:想想孟老师的“四心”和“四端”。)
  看见人民币就抢的人,他们会说:“我快饿死了!快让我抢五百万买俩馒头吃吧!”夺取国家政权的人,他们会说:“我这是要救国就民!”那些没馒头吃的咱们就不说他了,为了一个馒头就惹出血案来实在不值当的,但那些救国就民的人,是不是应该顺应民意、把自己的心和人民的心拴在一起呢?当年小小刘邦在首都看见秦始皇的阵势,感叹说:“大丈夫当如此也!”小小项羽看见秦始皇的浩荡车队,感叹说:“彼可取而代也!”刘邦和项羽原先未必就没有谦恭之心,未必就没有道德操守,可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还要什么道德呀,把秦始皇的天下抢过来多好啊!
  刘邦和项羽到底也是英雄人物,咱们想想,英雄都抗拒不住权力的诱惑,何况普通人呢?你可知道一把椅子有多少人天天辗转反侧地惦记着呢!
  
  楚荆人淫祀者旧矣。有巫颇闻于乡闾。其初为人祀也,筵席寻常,歌迎舞将,祈疾者健起,祈岁者丰穰。其后为人祈也,羊猪鲜肥,清酤满巵,祈疾者得死,祈岁者得饥。里人忿焉,而思之,未得。适有言者曰:“吾昔游其家也,其家无甚累,故为人祀,诚必磬乎中,而福应乎外,其胙必散之。其后男女藩息焉,衣食广大焉。故为人祀,诚不得磬乎中,而神亦不歆乎外,其胙且入其家。是人非前圣后愚,盖牵于心而不暇及人耳。以一巫用心尚尔,况异于是者乎?(《谗书·荆巫》)
  
  听罗隐爷爷讲故事:湖南、湖北那边的最爱搞祭祀,有事没事的都得祭祀两回。那边有一个著名的主持人,很有两下子——对了,我说的是祭祀活动的主持人,也就是巫师。这位巫师一开始开展工作的时候,摆的架式倒也不大,弄上平平常常的几桌酒菜,然后唱歌跳舞的。(不陪客人聊天哦!)他为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祈祷,刚祈祷完,这位病人马上就跳起来参加马拉松比赛去了;还有一次他祈祷当年能多打点儿粮食,秋收的时候就爆出“亩产万斤粮”的特大新闻。这位巫师一来二去就成名了,再要有谁请啊去搞祭祀,那动静可就不一样了:架子也大了,出场费也高了,可祭祀的效果却越来越差了。为一个感冒患者祈祷,刚祈祷完,人家的感冒症状就全没了,连呼吸都没了;为农业收成祈祷,刚祈祷完,就闹自然灾害了。巫师还奇怪呢:不对呀,不久前不是还“亩产万斤粮”呢么?
  大家全对巫师很恼火,可也不明白为什么,难道是司马南来了?哎,那边旮旯里戴鸭舌帽的老头儿很像何祚庥哎!正在群情汹涌呢,人堆儿里有个年轻男子突然掉头就跑,跑出二里地去才停了下来,接头的人放下望远镜,看着他气喘吁吁的样子,忧虑地说:“我一直担着心呢,小方,刚才真是太危险了!”
  气哼哼的人群没头没脑地打了半天假想敌,到头来也没摸到一点儿头绪,这时候有人说话了:“大家都别瞎猜了,我说说我的看法。以前我去过巫师家,当时他家里很简朴,所以他为别人祈祷的时候,心里很虔诚,神灵很容易受到感应,他祈祷完了以后还把祭肉分给大家呢。后来他发达了,养儿养女,住别墅、开名车,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他这时候再为人祈祷,心里不宁静了,神灵自然也感应不到了,他还把祭肉全弄回自己家去,太恶劣了!他并不是从先前的圣人变成后来的笨蛋了,而是脑筋全围着私利转了,顾不上旁人了。”
  罗隐爷爷最后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小小巫师的心理尚且如此,何况其他?”
  
  买臣之贵也,不忍其去妻,筑室以居之,分衣食以活之,亦仁者之心也。一旦,去妻言于买臣之近侍曰:“吾秉箕帚于翁子左右者,有年矣。每念讥寒勤苦时节,见翁子之志,何尝不言通达后以匡国致君为己任,以安民济物为心期。而吾不幸离翁子左右者,亦有年矣,翁子果通达矣。天子疏爵以命之,衣锦以昼之,斯亦极矣。而向所言者,蔑然无闻。岂四方无事使之然耶?岂急于富贵未假度者耶?以吾观之,矜于一妇女人,则可矣,其他未之见也。又安可食其食?”乃闭气而死。(《谗书·越妇言》)
  
  听罗隐爷爷讲故事:这个故事是根据一段真实的历史作的翻案式的虚构。故事的原本非常著名,大家都知道有个成语叫“覆水难收”,就是从这里来的。
  汉朝,绍兴一带有个樵夫,叫朱买臣。如果按照“干一行,爱一行”的标准来看,朱买臣肯定不是个好樵夫,因为他总是一边打柴、一边读书。老婆也跟着他一起打柴,两口子一起背着柴禾走山路,朱买臣朗朗背书,这哪像个正经樵夫的样子,招人耻笑啊!朱太太说:“好老公,亲爱的,求求你了,踏踏实实干工作,别尽不务正业、想入非非的。”朱买臣也不搭理她,反倒背书背得更响亮了。
  一个山野农村,老百姓哪知道“子曰诗云”是什么啊?大家听着朱买臣整天背书,都觉得他不是鬼上身就是讲宇宙语和外星人沟通。朱太太实在受不了了,有一天放下柴禾担子,抽出一根柴禾就向老公砸了过去。朱买臣突然看见眼前一个盘旋着的不明飞行物越来越大,正在惊奇,朱太太又骂道:“子曰:老娘要离婚!”朱买臣一听:咦,UFO里的外星人用宇宙语跟我沟通了?!
  往下发生了什么事朱买臣就不知道了,因为UFO虽然是木质的,可恰巧枝杈之间夹着一块鹅卵石。
  朱买臣醒来之后,面对着太太提出的离婚请求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朱买臣笑了起来:“我命中注定五十岁会大富大贵,现在我已经四十好几了,你都跟我受了这么多年的苦,再熬几年就有好日子过了,到那时候,嘿嘿,小妞儿,让你吃香的、喝辣的,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朱太太火了:“就你这样不好好打柴,一脑门子念书念书的,还荣华富贵呢,离饿死都不远了!最可气的是,瞧你那德行,还‘小妞儿’呢,老娘跟你急!”
  有一句话一直都是至理名言:知识改变命运。离婚后的朱买臣果然发迹了,resume被一家跨国大公司看中了,老板汉武帝对他还真不错,让他回到家乡去做大区经理,这就叫“衣锦还乡”啊。汉武帝当时给朱买臣的任命书盖章的时候,还拿项羽的名言说事:“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我就让你衣锦昼行,好好美一回!”
  朱买臣荣归故里,牛大发了,单看这个仪仗队,开道摩托都到北京了,殿后的大奔还在广州呢,绵延了一整条京广铁路。这个时候,离婚后的朱太太已经改嫁,夫妻都在地方上做环卫工人。朱买臣倒念旧情,让这对夫妻住到自己豪华宅院里来,给吃给穿。一个月以后,朱太太上吊而死。
  《汉书》在写这段故事的时候,班固是和朱买臣站在一头儿的,他认为朱太太当年不能和老公同甘共苦,最后落得个羞愤而死的可耻下场。
  这个故事还被编进戏里,我小时候还看过,但当时可不懂这出戏是有正史依据的。戏里的朱太太是个人人恨的角色,具体就不多说了,后来当朱买臣衣锦还乡的时候,朱太太还没改嫁,她找老公想要和好。朱买臣让手下人把一盆水泼在地上,然后对朱太太说:“你要是能把泼出去的水再收回盆里,那咱们再说。”
  ——无论正史还是戏曲,罗隐爷爷都不赞同,认为朱太太上吊而死另有原因。现在出现的才是这段故事的罗隐版:
  
  朱买臣富贵还乡,可怜他的前妻,给她吃的穿的还有住的,也算尽了仁者之心。有一天,朱太太跟前夫的手下人发牢骚,说:“以前好多年里我一直伺候你们老大,当年啊,每当饥寒交迫的时候,我家老朱常说有朝一日发迹了,要如何如何报效祖国、报效人民。我该死,这几年离开了老朱。看现在老朱总算熬出头了,可他以前常常挂在嘴边的漂亮话我怎么再也听不到了呢?”
  这位手下人心说:“原来我们大人在大会上常说的那些话是早已练就的啊!”
  朱太太接着说:“我现在真不知道老朱是怎么想的,是国泰民安用不着他出力了吗?还是他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正忙着争权敛财顾不上以前的志向了吗?我看啊,老朱这人也就能在我这么个妇道人家面前夸耀夸耀罢了,算个什么东西呀!吃他的、住他的,我都嫌丢人!”
  朱太太说完,憋了一口气,死了。
  
  罗隐的这几个小故事,前两个可以让我们回顾一下孟子与杨、墨之争,而朱太太呢,不是和陈仲子有一拼么?所不同的是,陈仲子的存在几乎是没有语境的,而朱太太却有着详细的上下文。
  
  
  熊逸
  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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