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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秘密生活

_3 托马斯(美)
有趣的是,当它们和我一起出门的时候,就会变得成群结队。因为是由我领路,使它们搞不清楚最终目的地,所以都不敢脱队。我通常都会带着它们穿街过市,这时候我只消把玛丽亚拴上狗链,留它在我身边;那么其他的狗,就会紧钉着我或是玛丽亚的后脚跟。因此会形成一支有领导核心、规规矩矩的旅行队伍,神似一群倾巢出动的蜜蜂。不用说,我从来不曾刻意训练它们这样做,或给与它们任何与此相关的练习。我只想观察它们会怎么做,而不是要它们揣测我的心意,照我的意志行动。
与雪花共舞
绝大多数的时间里,它们想要过野狼一般的生活。就好像狼一样,它们会在土里挖一些浅浅的、如狗一般形状的凹洞。天气很热的时候,它们趴在洞里睡觉,到了冬天,虽然我们很欢迎它们进屋来一起取暖,晚上也总是把它们带到屋子里来,但它们依然在雪地上挖洞做床。每当一场大雪方歇,我常到后院去呼唤它们。
乍看之下,白茫茫的后院完全不见群狗踪迹,待我一出声,它们才一个个从藏身的雪堆里面跳起来,扬起片片雪花。哈士奇犬对冬天真可谓情有独钟,尤其被训练为雪橇狗之后更是明显。每年,到了白天愈来愈短、晚上愈来愈冷的时候,它们也显得愈来愈快乐、愈来愈兴奋;而等到第一场雪飘下,那种亢奋更是到达极点。刚落雪的时候,它们全无声息,但任何人都可以从它们的表情上,寻到那股紧张与兴奋。争先恐后,它们一下子全急忙冲到院子里,绕着院子高兴地打圈圈,时而纵身轻跃进沁凉的空气中,捕捉飘逸的雪花。
狼狗同宗
有一次,我得到一个可以把狼和我家的狗作一对比观察的机会。不仅和巴芬岛上那些为糊口辛苦工作的狼对比,也和被人类驯养的狼对比。这些狼的生活,和大多数家犬的生活其实大同小异。
我所对比的两只狼分别名为杰瑟若及克蓝,它们通常被养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代表它们的同类作为样品,供人参观。有时候它们也会被拴在百货公司的橱窗里,因为这样的展示有助于商家促销狼的皮毛。在我们的左右邻居间,由于这两只狼的造访,掀起了轩然大波。当我家的公狗看到这两位稀客光临,立刻显得有些相形见细,纷纷退到后院去;母狗倒是毫无拘束地走向前,和狼兄狼弟嬉耍。
出于紧张,许多邻居打电话叫了警察来,但是由于法律上并未规定这是非法的,所以警察也没办法赶它们离开。以至于在我们附近的街道上,仍不时可以看见它们的踪影。只是这两只“罪魁祸首”,对于自己所引起的人心惶惶毫无所悉。它们只是相亲相爱,并肩坐在挂着美丽装饰品的枫树下,一副很知足常乐的模样,气定神闲看着从我家门前缓缓驶过的车水马龙,或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抬起头来看看我家的那群狗;后者正被关在一个楼上的房间里。不过可想而知,它们一定也是不断地透过窗户,往外看着那两只狼。
在态度上,这两只狼和我所养的狗十分相似。就好像我家大多数的狗一样,这两只狼之间也没有血缘关系,它们甚至还不是同一种狼。其中一只是布法罗狼;另一只则是北极冻原带狼。就如同我家狗群之间的关系一样,它们彼此只是好朋友。
天生的歌唱家
在狗和狼之间,只有一点最显著的不同,至少就我所观察到的是如此。那就是,每隔一段时间,这两只狼会“唱歌”。它们的歌喉是那么的清亮,而且十分优美。至于它们所唱的歌,则是如此艺术典雅,它们的混声二部重唱,严谨得就好像照着乐谱在和声。很明显的,它们之所以能唱出这么动人的歌声,绝非出于侥幸,更不是随兴之作。当人们听到这样的歌声,通常都会如遭电击般,全身寒毛竖立,但这两只狼很显然乐在其中,因为它们每次引吭高歌之后,看起来都有说不出的欢畅。
一般来说,它们会在一天中的固定时间开唱,例如,它们几乎都在每天下午大约四点左右的时候,唱上长长的一曲,至少当它们住在我家的那段期间都是如此。而且,它们还会在每天早上小试一下歌喉。虽然它们晚上都是在一辆货车里面过夜,但总能很清楚的分辨出朝东的方向,而且就我来看,更不可思议的是,每当漆黑的天空转成黎明前的鱼肚白,它们俩个都会挤在一起,透过货车小小的窗子,凝望东边的天空。它们会并肩坐等太阳升起,当远方地平线上出现第一道红光,歌声也随之而起。据它们原来的主人说,它们每天都会这样唱,日复一日,所有的成年狼都会一起唱。然而,在它们正式开始高唱之前,必须确实看到太阳边缘露出第一道红光。这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我们无从得知。总归来说,它们的智慧着实令人大出意料。
歌声?噪音?
相反的,我家的狗却很少这样唱歌。当它们第一次听到那两只狼唱歌,立刻变得安静无声。它们很专注地玲听,却没有回应,更没有加人合唱。一开始,我觉得这些狗有点奇怪,过了一会儿,当我再进一步细细寻思,我发现我好像从未听过这一群狗齐声高唱,或是扯直了嗓门乱嚎。除了有一次,救火车从我家门口呼啸而过,它们异口同声合唱过一回。狼群经常嚎叫,而成群的哈士奇犬也会。当一大群狗聚居在一起,这种齐声嚎叫所产生的噪音,往往是人类最头痛的问题。
在某些地区,无论乡村或城市,一个人常常能够引发邻近大部分的狗此起彼落地吠叫。科学家往往也能借着树林中狼群嚎叫呼应的声音,寻找到狼的所在位置。不过我家的狗却例外。从来没有人能够让我家的狗高声狂吠,不管是单独一只,还是成群齐吠。然而,这其中还是发生过两次例外,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
《狗的秘密生活》——第13章,狗的悲歌
第13章,狗的悲歌
到底是怎样的两次例外呢?其中一次是这样的。当宾哥12岁的时候,它的泌尿系统长了结石,需要动一次大手术。而它亲爱的袖珍老婆紫罗兰,显然不是我们一问以为的那么懵懵懂懂、毫无兴脑。在它挚爱的伴侣要出发去医院动手术的那一天,它已经感觉到事有蹊跷,而且因为害怕而显得紧张僵直。当我把宾哥载上车的时候,紫罗兰铆足了力气,执意要追随另一半一起去。不得已之下,我只好用脚把它推出去,然后匆忙关上车门。
几个小时之后,我从医院回到家,竟然把紫罗兰置之脑后,一直忙到晚饭时刻,我发现它没有来吃饭,才开始绕着全屋子到处找它。原来它一直藏身在大厅的桌子下面,据守这个有利位子,因为只要有任何东西从大门进来,绝逃不过它的视线。我呼唤它,可是它并没有出现在我面前。
天色愈来愈暗,大家都准备上床睡觉了,它仍然不去睡,孤零零地趴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大厅门边,就这样度过了一夜。原来,这小女子正在痴痴等待宾哥回来呢!就当我刚刚熄灯后不久,楼下传来一声尖嚎,诡异、幽怨、令人人耳几乎喘不过气来,那声音发自小紫罗兰的心田。
夫妻同心
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我听到紫罗兰如此嚎叫。通常狼的这种叫声是用来召呼大家集合,而我相信紫罗兰那次大叫,也是这样的用意。它的动机非常单纯,就是要呼唤宾哥赶快回到它身边。几天之后,宾哥出院回家,紫罗兰欢喜雀跃,兴奋之极,简直笔墨难以尽书。它杏眼含情、喜上眉梢,围着宾哥又跑又跳,一边汪汪叫,一边气喘吁吁。对于老婆的热切欢迎,宾哥仅仅是很安详镇定地回应。它的注意力好像集中在这座房子上,开始急急忙忙的东闻闻、西嗅嗅。一如往常的习惯,它最有兴趣知道的是,当它住院期间,家里有没有发生什么新鲜事。
宾哥手术后不久,又回到医院去动了第二次手术。而在第二次手术进行中,不幸仍然死于心脏衰竭。当宾哥被带离开家,去动第二次手术时,紫罗兰又躲回同一张桌子底下。并且,除了偶尔很快跑到后院去大小便一下下,或是跑到厨房去吃点东西、喝点水,就一直死守着那个岗位,再也没出来过。
若不是非得去解决这些生活上必须事项,它会一直蹲伏在那张桌子底下,两眼凝望大门,对外面的任何轻微声响保持警觉,一刻也不懈怠。看它这种状态,我本来以为它会痴痴傻傻、茶饭不思、消瘦憔悴。没想到,本来就圆圆胖胖的紫罗兰,反而继续大快朵颐,吃得很贪心,一点也看不出“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哀伤。不过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它变得愈来愈神经质,愈来愈难以捉摸,而且很容易受惊激动。如果我叫它来吃饭、或是要带它出门,它会前脚提起,漫无目标、没头没脑地冲过来冲过去。
即使我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信,它这一生中从来没有遭过人的毒打,但它竟然开始怕我们靠近。如果我们家任何一个人想要试着摸摸它,它就会急急慌慌地逃开,不让靠近的手碰到它。这种情形持续了一年。在这期间,紫罗兰仍经常躲在桌子下面颤抖,不了解为什么亲爱的宾哥不回来了。一年之后紫罗兰死了,死因同样是心脏衰竭。
不要向马儿挑战
在它们死后,我们和其余的狗,举家搬迁到弗吉尼亚州去住。由于新居附近有好几座养马的牧场,使我们必须做更多的防护措施,加倍小心不让我们的狗狗到处乱跑。玛丽亚和它的三个儿子始终还是带着狼族的脾气,野性不改,所以不能放任它们在大型有蹄动物的附近随便乱跑,尤其在经历过一次惊魂事件之后,我们更不敢掉以轻心。
那一次,我们狗群中地位最高的公狗苏西,也就是玛丽亚的长子,曾经一跃而起,企图去咬一匹马的颈子,结果不幸中的大幸,它只被那匹马一脚踢到头,昏过去失去了知觉。为了限制这些狗到外面乱跑,发生危险,我们做了一个相当大的围栏,大到足以使它们不觉得失去行动自由,也可以避免它们像从前一样,为了想出去玩,在栅栏下面挖地道土遁。不过事实上,它们也不需要被全部禁足。我们狗群中的四只头头都被关进了栅栏;其他四只地位比较低的狗,包括可琦、薇娃、法娣玛、伊奴姝克,由于它们都不会到处乱跑,或去向马挑衅,可以放它们自由行动。但是这四只狗并不稀罕自由的特权,反而宁愿和社会地位高于它们的领袖,一起留在围栏里。
孺伊离去
有一天,我发现名叫孺伊的哈士奇犬,也就是狗群中排名第三位、玛丽亚最年幼的儿子,独自一个坐在围栏正中央,对四周的一切声响景物完全无动于衷。很快地,我想到它一定是生病了,接着我带它进入我的工作室。它在我的书桌底下双膝一软,立刻就趴下了。这以后的几个星期,我一直让它留在那里养病,兽医来看过几次,但都没有找出真正的病因。我俩不放弃,一直想要救活它。但是当我最后一次带它去兽医那里时,已经回天乏术,它就死在兽医院里。它死后,经由检验尸体,才终于找出真正的病因它的肾脏有问题。
我对于死亡这件事的看法是很实际的。在我的观点里,当灵魂与神识已经脱离,对一具仅仅是血肉聚合的臭皮囊恋恋不舍,其实意义不大,对我们活着的人也没什么好处。所以我把孺伊的尸体留给兽医处理,请他帮忙埋葬,接着就回家了。至今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暖暖的秋天夜晚,空气潮湿,让人感到有点闷,当时我正有点魂不守舍地想着,在那个我们未知的世界,又多添加了一个灰脸孔的渐成员。忽然我注意到,所有的狗正三三两两地聚坐在一起,有的在栅栏里、有的则在栅栏外,毫无声息地盯着我看。因此我朝它们走过去,让它们闻我身上的气味。
再一次,我对于它们此时此刻的心情,很难充分了解,也不完全明白这个时刻对它们的重要性。我不确知,在它们长时间彻底闻遍我的手和我的衣服之后,到底发现了什么气味。
气味诉说事情
过去我常用让它们闻我的方式,来向它们宣告一些事情,比如说,当狗群中有母狗生产了,生产完之后,我总是会让其他狗闻闻我的手,而且总是会发现,无论它们从我手上闻到了什么,看起来都会显出有点好奇,又有点不明所以的高兴。我猜想,它们可能是从我手上发现了一些关于生产的蛛丝马迹,例如羊水的气味,借此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呢,也许就如同生产一样,死亡应该也有一种特殊的气味。不过也或许是狗们发现,我脸上表情有异,而感觉到某些事情不对劲。当时虽然我心中十分悲痛,但并未哭出来,不过狗就是有这种本领,无论人的表情或态度发生多么细微的变化,它们都观察得到,况且它们有一种设身处地的同理心,更有助于它们去理解所接收到的讯息。不过当时它们共同的问题必定是,孺伊到底去了哪里?
总归一句话,无论狗们能不能从我身上闻出什么特殊气味,或是真的对我的表情有什么感觉,它们必定已经在怀疑,孺伊是否离它们远去了。我离开它们才一会儿,狗群便开始集体高声嚎叫,而且间歇地维持了一个晚上。
《狗的秘密生活》——第14草,渴望家田,回归大地
第14草,渴望家田,回归大地
对于狗而言,它们最热切渴望的是什么?它们最渴望归属感,最重视彼此的关系。在所有狗群的组成方式中,如果是自然形成的,例如一对夫妻结合,接着生儿育女,可能是最稳定的组合。但像我家所饲养的狗群,其中包含一两只外来的狗,也有可能会很稳定。无论是在人类社会或在狗的社会中,可能个个都想当老大,发号施令。但是我家的大多数狗,想成为狗群中的一分子,远胜过想踩在别人头顶,高高在上。因此只要每一只狗都认分认命,各安其位,对它们而言,这样的社会系统就一定是非常稳固的,正如同一具牢靠又经久不坏的梯子。
在这种状况下,损失任何一个成员,都会造成深远的影啊。那也就是为什么当它们获知孺伊可能已永远离开时,集体朝着夜空殷殷呼唤着孺伊的原因。
说来非常有趣,这样的呼嚎只是少数几个明显例子,中的一个,足以让我们人类感受到,它们对于团体社群是如此的重视,而且具有十分深刻的情感。当我们住在弗吉尼亚州的时候,我还发现另一个足以说明它们非常重视社群关系的例子。这件事的本身以十分戏剧性的方式呈现,但是我从这个例子中可以推测出,社群生活对它们的重要性。回家的方向事情是这样的——我家的这群狗自己挖了一个洞穴。
如果想要了解挖洞穴这件事到底有什么了不起,或是这件事背后隐含着何种意义,我们必须回过头来先反观自照,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换了我们自己,处于狗群所处的环境中,也遭迟到同样的事,我们会有何反应?假设,我们为数八至九个的一群人,被抛弃在森林里的某一处,四下找不到出路,大家束手无策,看来势必要在这里暂时安顿一阵子,而众人都尚未绝望,还愿意稍后再想想办法。若是发生这种情况,你想我们人类会怎么做?
问题摆在那里了,但是想找出答案之前,还必须考虑到其中的一个变数,那就是我们这群人在彼此的心目中,到底有什么意义。如果我们视彼此为仇敌,或是各怀鬼胎,说不定早就鸟兽散,各奔东西去另谋生路了。
然而若我们视碑此为一个团队,甚至互相当作家人。那么,无论我们打算暂时安顿一阵子,或是只想赶快设法想出因应之策,在此之前,我们的直觉反应很可能是先安营扎寨,再来从长计议。因为我们一定会觉得,需要给团体找一个定点,也作为众人活动的中心。也许我们会用某种材料,搭一个遮风避雨的帐篷;也许是拔掉一块草,生起一堆火,甚至仅仅铺开一张毯子,简单填饱肚子。总之,我们会想出种种办法,稍微改善一下环境,使自己能够暂且安身歇息。在那样的处境中,毫无疑问我们势必会有最强烈、最迫切的感觉,非得先完成这件事不可,它的优先顺序,远高于这个时刻可以做的任何一件事例如找食物果腹,或玩一场大地游戏。为什么我们会想要先扎营呢?因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知道自己的定位,身在何方。而我们如果离开一阵子,才能以此作为标的,有再回到原地、回到伙伴身边的方向感,若是别人离开一下之后,也会知道可以在这里找到我们。
先安内,再攘外
对几乎所有的人类来讲,只要是处在那种状况下,毫无疑问都会感到,有先安营定位的必要,这种极其自然的反应丝毫不足为奇,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特别强调之处。此种先安内再攘外的需求其来有自,行之多年,甚至比人类的历史还要悠久。
很显然的,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些生物就已经想到,要找出一处适合生存的活动中心地带,不过最初也许只是作为掩藏幼儿的地方,当父母兄长外出觅食,幼儿可以躲在里面等待。这种建立“家”的需求,可以远溯至恐龙筑巢的年代,甚至可能比那个时代还早。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们往往不难观察到,形形色色的生物,用五花八门的方式来群集而居,繁衍后代从树上的巢、到树林里的营帐、到山边的洞穴;从两栖类的鲜鱼、到飞鸟、到家犬,甚至包括人类本身。照这样说来,我家的狗群在弗吉尼亚州新居的后院挖筑洞穴,不也是再自然不过的,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然而这其中大有玄机,且出乎我们想像之外。
建立家园
有一天,我们发现,在建立它们自己的社会凝聚力方而,我家的狗着实表现出了不起的成就。原木,我们替狗们准备了好几个各式各样的狗窝,不但舒适而且坚固。我们还考虑到必须清净干爽,某些是专为冬天设计的,有一扇小门抵挡寒风;某些则针对夏天的需要,四面通风,还有遮荫之处。所有的狗窝,如果不是覆盖上干草,就是铺上西洋杉刨花的薄木屑,可谓用心良苦。没料到狗狗们却不欣赏我们的杰作,对这些狗窝弃如敝履。相反的,它们动手为自己挖了一个洞穴,所表现出来的强烈企图心,以及智慧高超的工程手法,在在足以与巴芬岛上鬼斧神工的野狼洞穴媳美。
事实上这座建在弗吉尼亚州的狗洞,和那座巴芬岛上的狼穴几乎可以说十分相似,唯妙唯肖。穴中有一条穿越地层,与地面成水平的隧道,深约十五英尺,进入山丘旁边。狗儿们之所以选择在这里挖洞,是因为这里排水畅通,土质为一种质地紧密的黏土,以至于它们把隧道顶部挖成一个浅浅的半圆形,上面的土也不会塌落下来打到它们。在隧道深处的一边,也就是几乎到达尽头的地方,它们挖出了一个更大的洞穴,约宽三英尺、高两英尺、深三英尺,大到足以容得下一至两只狗在里面睡觉。
秘密挖掘狗洞
有关这个洞穴,最令人惊讶之处(至少就我看来),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是环绕着这个洞穴的隐秘性。我每天至少要到狗群所住的栅栏去两次,甚至往往还不止两次。到那边之后,我会绕着四周,到处走走,看看有无异常之处,或是检查一下是否有狗狗企图溜出去而留下的蛛丝马迹。我每天会在那边陪它们一段时间,有时趁机作观察,有时就只是坐在它们身旁,享受一下与狗为伴的乐趣。
然而,包括我在内,当初家里没有人曾察觉到任何迹象,完全不知道狗狗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挖掘工程,即使隧道的人口离我们家前门仅有二十码的距离。事后回想起来,一定有一或两只狗经常三不五时地就神秘失踪了。但是由于栅栏内的范围实在太大了,我想若它们不出现在我面前,极可能是在其他某个角落,因此我从来没有作过地毯式的搜寻,也不确定它们到底是不是都在栅栏里面。也就是如此,我压根儿也没想到偶尔有一两只狗不见踪影,竟然会是深人地下去工作了,更别说我还可能常常直接站在它们头顶上,却完全被蒙在鼓里。尤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们竟然没有看到过任何一堆挖出来的废土,当然也无从窥知这个伟大的计划。事实上,它们挖出来的土应该远超过六立方英尺,足以装满大大一辆废土车。但是它们的动作是如此小心翼翼,又那么有效率,以至于未曾留下任何一堆土,让人识破它们的秘密。
它们是刻意保守这个秘密的吗?我相信应该是的。举例来说,那个隧道的人口正隐藏在一堆木头的下面,又正好被我家车库的屋槽所掩盖,这排屋槽原本位于大栅栏的旁边,自然形成栅栏的一部分。把人口挖在这排屋槽下,可以防止雨水流进入口里。可见除了隐秘性之外,在它们完整的计划中,还把其他许多因素也都考虑在内了。我为什么会相信这些狗狗是想刻意保密的呢?因为除此之外,我们很难解释,凡是有人在场时,从来都没看过它们在隧道里工作,更别说是目睹它们进进出出了。
发现小天地
纵然如此,终于有一天,玛丽亚还是露出了马脚,让我识破行藏。当我跨进栅栏的时候,它正开始钻进隧道的人口;而当我正巧瞥见那堆木头时,我看到玛丽亚的臀部和尾巴,刚刚没人两棍木头之间,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那时我真的是大吃一惊!我脑袋里同时有好几个念头在打转:为什么一只狗要钻进干堆木头里面呢?
玛丽亚的动作显得很平稳安然,不像是兴奋抓狂的样子。假如它正在追一只躲进木堆里保命的小老鼠或其他小动物,照理说应该会很紧张兴奋才对。再进一步想,我们为了盖车库,清理掉很多树,这几段木头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仅仅大约只有三根树干深,每一根树干的半径也不是很大,因此整堆树木的高度最多只与一只狗的肩膀齐高。里面怎会有足够的空间来让玛丽亚容身?然而我就眼睁睁目睹玛丽亚消失在那堆木头之下,如同一场幻境。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决定走过去看个究竟,结果发现在两树干之间,有一个大约十英寸宽的缺口。接着我移开树干,又在树干下看到一个大小相仿的缺口。一鼓作气,我再把所有木头都挪走,这堆木头下面竟然别有洞天。我发现了一个好大的洞状裂隙,成椭圆形,上半部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座桥的拱形桥墩,下半部则是桥墩的倒影,合起来就成了一个椭圆形。从圆心向外推算,最窄的地方半径约莫22英寸,恰好就是一只狗身体的宽度。好吧!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己到了这个地步,我干脆趴下来,以双手和双膝为支撑,试着朝洞里面瞧个究竟。才爬了约3英尺,这个井状通道开始些微向上弯曲,所以我无法看见洞内远处的情形。当然洞里是漆黑一片,正当我还有点迷迷糊糊,搞不太清楚我探索的这个洞,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忽然玛丽亚爬了出来,和我脸贴着脸。它看起来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我自然也当场愣住了。可能通道里面有一个空间,大到足以让它回转,于是它又向里面爬回去了。
狗穴别有洞天
后来我们开始勘察这个隧道用一只长竹竿作为测量工具,得知了隧道的大小,因而也倍加惊叹。我们同时发现,它们挖这样一座隧道的动机,除了我前面提到,作为团体归属中心的这个社会性理由之外,还有其他的原因。举例来说,由于深人地底,气候环境十分理想,永远处于恒温状态,终年大约都是华氏55度(约摄氏13度)的样子。这样的一个洞穴具有夏凉冬暖的特色,而且永远不必担心狂风吹袭、烈日曝晒,还可以逃离蚊虫侵扰。因此我们不难想像,为什么狗群很喜欢这个洞穴。然而让我们比较费解的是:它们干什么把这件事弄得神秘兮兮的?
固然,狗原来就具有狼的特性,而狼的巢穴又是绝对隐秘的,所以它们不想让洞穴曝光,似乎也无可厚非。但它们究竟是基于什么理由,要使这件事秘而不宣呢?是出于经济性的原因吗?当然我们不难想像,挖一个这样的洞,需要投注多么大量的精力,因此使它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所以洞穴的主人死守这个秘密,怕别人知道了,会横刀夺走心血结晶。毕竟如果任何人想要坐享其成,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等别人大功告成之后,再将原主扫地出门,鸠占鹊巢。或者是出于繁衍后代的原因吗?通常,遗传自狼类老祖先的特性,会使得狗儿起意建筑秘密洞穴,以隐藏保护即将出生的幼儿。事实上,当它们挖了这样的一个洞穴时,当时狗群中所有的重要母狗,早就已经切除了卵巢,动过了绝育手术。
说来也奇怪,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当狗儿们知道我已经发现了这个洞穴的秘密,就不再躲躲藏藏、遮遮掩掩,并开始在我面前自由来去,时进时出。有时候它们会三、四只成群躲进洞里,一待就是老半天。当然,由于洞口只有一只狗的大小,它们必须一只接着一只,排队进入,整齐得就像豆荚里的一排豆子。有儿只先进去、又待在洞内比较深远的狗,之所以会留在里面那么久,往往只是因为它们无法跨过最外面的那只狗,而被迫暂时失去了自由。不过它们好像没有任何一只曾特别为了这个问题小题大做。
通常,如果有几只狗在隧道里面待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它们出来的时候,只有一只狗会看起来很镇定,而且神清气爽。至于另外两只看起来很不愉快的狗,则是奋力一下跳过前面挡路的家伙,抖抖毛,或是狂奔一场,以舒活筋骨,身上的毛则沾满了灰土。当然它们不会是真的在洞里快要窒息了,因为透过椭圆形地道四周的空隙,空气还是可以进去。但是经过一个多小时,三只狗挤在一个地道里,同时都要呼吸,那个地道可能就会变得十分气闷难受了。
工程狗员曝光
此一洞穴是狗群了不起的光荣成就,也是它们生活的焦点。在全部完工之后,放射状的通路从洞穴延伸出去,触及整个栅栏的每一角落。我家的这群狗就如同狼群一样,地位最高的母狗玛丽亚,和其中的一只公狗温迪戈,也就是它的次子,最喜欢钻进洞穴,是里面的常客。同时也是它们(而不是其他的狗),会经常在洞里作改良工程,不时挖挖弄弄,让洞变得更深一点。当我们看到一蓬一蓬的土屑灰尘,从洞口随风飘散出来,不必想也知道,一定又是它们俩个中的一个,正在洞里大兴土木了。
从这个洞穴的使用情形来看,正可以印证一个亘古不移的真理:在很多动物的世界里,社会地位低的一群,不过是领袖夫妇的属下,扮演众星拱月的角色。例如,除了玛丽亚之外,我家其他的母狗几乎很少涉足那个洞穴,至于小薇娃,也就是我前面提过的那只澳洲野犬,是所有的狗中社会地位最低的母狗,则是压根儿一次也没进去过。因为它们自知身分,也只是陪在地位最高的公狗苏西旁边,在泥土地上或小山丘旁挖一些洞,充当苏西以及它们自己的床。
到了这个时候,狗群们真的好像终于遗世独立,切断了和我们人类之间的关联。它们我行我素的样子,似乎已经把人类从它们的意识中彻底抹去了。纵然它们对我还是很亲切,但绝不会摇尾乞怜、卑躬屈膝。我们已经可以感觉到,自那时起,人狗之间的关系再也不复从前了。比如说,我们离家一阵子之后,再回来的时候,假设它们出现来欢迎我们,也只不过是淡淡的略微致意;它们对家里是否来了陌生人,也变得漠不关心。
忽视偷儿入侵
在弗吉尼亚州的家里,曾被小偷闯过一次空门,但是当小偷来的时候,这些狗却显得无动于衷,未有任何保护家园的动作。相对于一年前,在我们剑桥的家中,也发生过一次类似的偷窃事件。那一次,可琦因为太紧张吓得都快晕死过去,所以当那个年轻人破门而入,可琦怕得躲到厕所里的马桶后面去瑟瑟发抖。
它当时选了全家最小、最黑的一个房间,又躲在房间中最小的一个角落,作为藏身之所。然而在弗吉尼亚州的森林里,在洞穴旁的小山丘边上,它已经完全融人了以狗为中心的生活,四旁人群的言语行动,已然事不关己,从它的脑海里随风而逝。对可琦这样一只狗来说,自小生于人类家中,又是被人类使唤惯了的奴隶,如此的改变不可谓不巨。
事到如今,我对这群狗的观察几乎已到了写下句号的时候。因为再观察下去好像也不会有什么收获了。狗和狗之间的互动变得平淡无奇,对我们人类来说,已经没有继续再观察下去的价值。就如同巴芬岛上的狼群一样,它们之间已发展出牢不可破的稳定关系。每一只狗各有其位,而且很安分知足。它们的生活日复一日,运转顺畅,节奏平静安详。至于它们对我呢?除了我出现在它们面前的时候,它们会淡淡地、友善地表示知道我来了,其他时候完全不觉得有必要和我打交道。既然它们不想和我有什么瓜葛,我只好移博就教,到它们的地盘,依它们的规矩去拜访。
小山丘旁的寂静之秋
自那年的早秋,我开始在每天的暮色中,和它们一块儿待在栅栏里。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绝佳的一段体验,特别到让我难以用笔墨尽诉。我发现狗们对平淡的日子很满意,也很能享受这份安详。它们每天的生活几乎无所事事,因此在那个温暖的秋季,一个个午后,于小山丘旁边,我们就这样度过,无事一身轻。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几乎都很渴望多了解一些各种动物的生活情况,我也不例外,总是想进入一些非人类的生物的意识之中。例如,我想知道,在一只狗的眼睛里,这个世界看起来是个什么模样?听起来如何?或是闻起来如何?我常幻想能进入一只狗的脑子里,看看它在想什么,有什么感觉,当我在它脑中时,我希望别的狗看我,就像是看一只和自己一样的狗,而不是什么其他的动物。大大出乎意料之外,在那些午后,在狗洞旁呆坐的日子中,我觉得自己几乎已经可以达到那种境界了。
那到底是如何的境界?我又有什么感觉?有一点像是进入一座位于遥远乡间的村落,小小的、寂静无声的;又有点像是进入另一个世界,一个崭新的空间次元。当时我的心境是人虽然在那里,距离我家不过50英尺,然而却和我的家毫无瓜葛,与人类也没有任何关系,我把我的生活全都抛到了脑后。
开始的时候,对于一个灵长类来说,纯然呆呆地坐在那里,无所事事,全然用心去体验,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不过一生总算有那么一次,我不再置身于灵长类之中。终于,就好像许多狗学会了如何在人群中生活,我也学会了如何在狗群中生活。
与大地心有灵犀
沫浴在迟暮晕黄的阳光下,我或坐于尘土中,或趴在小山丘一块平坦的山顶上,胸部着地,以手肘作枕,静静透过树梢往下看,注视着下面有无风吹草动。没听到鸟儿歌唱,只有虫鸣瞅瞅,全然寂静中,干枯的树木正断断续续落下一些东西,也许是一个豆荚,也许是一片树叶,我们就这样并肩坐着,静静玲听风中那些絮絮落地的声息。天边太阳愈来愈斜,我们的影子也愈拖愈长,一动不动,我们静静躺着,感受这安详美好的时刻,以及昏黄日影撒下的温暖余光。我们每一个都很快乐,感谢此时有彼此为伴,无忧无虑、心灵相通、无声犹胜有声。
我这一生中,曾到过地球上许多地方,包括酷寒的北极、非洲寸草不生的大平原。然而,无论到何处,我总是被包在一个虚幻的泡泡中旅行,泡泡中带着我灵长类的能源、灵长类的经验。因此我以前所体受到的感动,从来没有一次是像这次一样,和狗群在一起,趴在它们洞穴边所体受到的感动。当灵长类觉得单调、平淡、无所事事,乃至百般无聊的时候,也就是狗们内心最安详平和,与大地心有灵犀的时候。
《狗的秘密生活》——第15章,曲终狗散
第15章,曲终狗散
自那时候,这个狗群的稳定性,就再也未曾受到外界的干扰。但是,随着时光逝去,狗群本身却产生了改变。首先是伊奴姝克也就是我们狗群中地位较低的母狗,薇娃那位最年幼的女儿,现在已出落得高大美丽,它和苏西交配之后怀孕了。不过纵使它与地位最高的公狗发生过肌肤之亲,仍然无法提升自己在狗群中的地位。玛丽亚独自霸占着那个狗穴,丝毫没有让伊奴姝克分享的意思。因此这个大腹便便、即将临盆的小母亲,只好跟着它的养母可琦一块儿,在树林子里四处搜寻,找一个替代的洞穴,好让伊奴姝克分娩时有安身之所。后来它们发现了一裸倾颓的大树,树下一块朝地面的树根里,有一个浅浅的地下洞穴,那里原本是一群野鼠的家。
狗情冷淡
这让我联想起,有一次我曾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Ontario)看到一只怀孕的母狼,由于在狼群中根本排不上名,所以它生产的时候只好到外面找了一个这样的洞穴栖身。可琦驱逐了野鼠一家,接着伊奴姝克占洞为主,准备在此生儿育女。然而就在它分娩前的最后一刻,我忽然失去勇气,还是不放心让它在野外生产,因此又把可琦和伊奴姝克带进了屋子。它们其实并不想进屋,只想待在大树下面的洞穴里。但是我很担心,深怕分娩的过程会出差错,因此坚持强留它们在屋子里。
结果这一胎诞生了五只小宝宝,可琦和伊奴姝克同心协力抚育它们,但是群狗却对它们不闻不问,全未伸出援手,反而一直保持距离,走得远远的。然而,似乎是因为母亲和祖母早已对它们耳提面命、殷殷告诫过了,当这些小家伙长大到能够跑出去的时候,全都一溜烟奔向它们树洞下的新家。
在那之后,我带伊奴姝克和薇娃去动绝育手术,薇娃却因此发生了不幸。也许是那个兽医用了过量的麻醉剂,严重破坏了它的肝脏和肾脏,或许是手术中,除了子宫之外,兽医还误切了薇娃其他的器官。总之,当我去医院接薇娃的时候,它几乎站不起来了。(很快地我发现,那个医生很害怕,假设薇娃死在他的诊所中,我不会付他钱的。)但它还是很勉为其难地挣扎着站了起来,因为它怕我会抛下它,离它而去。
神医也难回春
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可恨的兽医和他可怕的太太,一直骗我说薇娃很好,叫我放心。接着我带薇娃回家。当它病情稍稍稳定些,可以负荷出门旅行的时候,又带它去新罕布什州,求助于一位我所知道最好的兽医师,然而即使是神医也难回春,救不了薇娃的命。
薇娃知道自己的病情危在旦夕,生时无多。它在我们借住的那所房子的地下室里,找到一处黑暗的角落,蜷曲在那里,把自己藏了起来。我一直坐在旁边陪它,却无法减轻它的痛苦。它情况非常糟,不能吃、不能喝、不能动,任何一点轻微的移动,都会使它痛得哀哀哭嚎。结果我别无选择,只好请兽医帮它打了一针,用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了它的痛苦。最后,薇娃死于兽医诊所。
两个星期之后,我女儿遭遇到一次严重的意外事故,受伤得非常厉害,并且需要在马萨诸塞州长期住院医疗。当我和我先生到医院去看她,得知她短时间内都无法出院时,我们决定搬回剑桥去陪伴照顾女儿。我先生在华盛顿靠近他办公室的地方,找到了一间公寓,我们把弗吉尼亚州的房子出租给一位陌生人。这个时候,我家的狗群也面临不得不解散的命还。
看来也只能如此了。一位拥有一支雪橇狗队的朋友,收容下苏西和温迪戈,并编入狗队之中;就它们而言,这是很好的归宿,因为这两个家伙很喜欢赛跑。同时,我也找到一间允许养饲宠物的公寓房子。那真的是一间小房子,比我们弗吉尼亚州栅栏里的狗屋大不了许多,但我们仍然必须挤在里面暂时安身。一间公寓中住了我、我儿子、一位名叫乔的学生(那个时候他正好和我们住在一起),还有可琦、伊奴姝克、玛丽亚以及法娣玛。
不久之后,我的女儿出院了,也和我们住在一起,只是她必须定躬往返于家里和医院,以便做追踪检查和复健。玛丽亚搬进新公寓之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破门而出,和养女法娣玛一起去外面冶游,就像它多年前随着米萨一起去冶游一般。它去了哪里呢?
旧地重游
它毫不迟疑地直接奔回我们以前所住的那一区,距离它上一次去那里己经过了好多年了。但是不晓得为什么,它并没有回到我们从前所住的那座房子。也许是因为虽然经过了许多年,它旅行认路的本领仍然没有改善,以至于不太找得到原来的地方。其实它当时已经近在腿尺了,很可借并未再坚持一下。它带领着忠实的法娣玛,那位壮硕的养女寸步不离地跟随它。玛丽亚爬上一家人的门前阶梯,这一家人就住在距离我们以前老房子约两个路口的地方。他们非常善良热心,想办法打电话给我,就如同玛丽亚心中预设的状况一模一样。当时在它的脑海中,也许盘旋着早年冶游的回忆,也许想到它在弗吉尼亚州的狗洞,或正思念着它的儿子,甚至想起了亲爱的米萨。不过,无论如何,当我过去接它回来的时候,它显得十分冷静温柔。
又是一年过去了,我的女儿结束了医院里的复健治疗,再度回到大学里去继续学业。我们其他的人也可以再回到弗吉尼亚州,同时找回我们失去的伴侣,重温旧日时光。
我去接了苏西和温迪戈,然后一起回家。但是就在我们团聚后不久,可琦潜伏多年的肝癌发作了。当它病情垂危的时候,连路都走不动。我把它带进屋子里来,想给它一个安全的环境,同时尽可能让它温暖舒适一些。可是它不领情,一心只想回到栅栏那边,即使是爬也要爬过去。最后,它拖着虚弱的病体,爬到通向大门口的碎石子路,并且用眼神拜托我帮它开门。我实在太喜欢可琦了,无论它想做什么,我都在旁边僻着宦石当时它最大愿望就是靠近狗洞,捌窟一会儿。
临终心愿
也许是因为我太喜欢它了,以至于无法作出冷静的观察。不过即使在那个关键时刻,我还是看得出来,它最需要的不是我,也知道其实我帮不上什么忙,它对于我陪在身边并未显示出太大的反应。我猜想,它一旦赢得了狗群对它的接纳,就非常害怕失去。同时,它也希望有伊奴姝克在身旁。它的这位养女就坐在旁边,没有如何特别的殷殷伺候,只是静静地坐着,其实这就是可琦当时的心愿。能够靠近这个它费尽千辛万苦才成为其中一分子的狗家族,垂危的它已经心满意足了。所以在它生命终结前的那儿天,我一直都待在栅栏里陪着它。
记得我曾经读过有关某些垂死动物的文章,它们有的会像薇娃一样,远远地爬离团体,也许是不想让原来的死对头知道自己已无反抗能力,免得再遭攻击。然而可琦死前的表现却截然不同。它的死并没有解开我心中的谜团:为什么它们垂死时的表现,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后来的一年之内,温迪戈死于肾脏功能衰竭,死因和它的哥哥苏西一模一样。接着玛丽亚也得了癌症。玛丽亚生病了,法娣玛心痛如绞,整个病中它都紧紧守护在身旁。当我最后一次带玛丽亚去兽医那里的时候,法娣玛想要拯救玛丽亚,并且跳进车子里,我试着赶它下车,它却跳进了后座;当我打开后门想要抓它下来时,它又跳到了前座;好不容易把它弄下车,立刻加速离开,它却拔腿狂奔,开始追起车子来。透过后视镜,我看见它在我们身后,在遥远的道路尽头打转,像一片秋天里随风飘逝的落叶。
狗的秘密生活
不久之后,我们全部成员又搬回新罕布什州的家。当时所谓的全部成员只剩下:我和我丈夫,第二代哈士奇犬中最年长的苏西,以及同母异父的澳洲野犬姊妹
法娣玛和伊奴姝克。
在新罕布什州的家里,狗群不再需要一个大栅栏,为了取代栅栏,我们为它们装了一扇狗门,只要我们高兴,也可以随时从狗门进进出出。就如同许多住在专供退休老人贴养晚年地区的银发伴侣一样,这些狗多半的时间都相守在一起。从它们对彼此的无言接纳足可看出,年少时的所有冲突争端,早已随着悠悠岁月消逝于无形。
老狗结伴度余生
每天清晨,它们会集体慢慢镀步到外面去尿尿。这时,它们会任由团体中地位最低、年纪最小的伊奴姝克去选择该在哪里方便。伊奴姝克会四处东闻西嗅,直到它发现了一个看起来还满适合的地方,然后开姓在那个地方尿尿,其他的狗则站在旁边等,看着它小便。一旦尿尿完毕,它会站起身来,走到旁边去等,接着法娣玛慢慢走过来,蹲踞在同一地点方便。长幼有序的,当法娣玛尿完之后,苏西会很安详地走过来,站在同一地点,支撑在地上的三只腿危危颤颤的,半蹲下小解,同时双耳半垂,双眼半闭,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似乎心思早已不知神游太虚到何方去了。
每天早上的这项例行公事完毕之后,这三只狗会结伴慢慢晃呀晃的,爬上一座说高不算高、光秃秃的小山丘顶上。从那里可以居高临下,四面八方一览无遗。它们通常就是一块儿躺在那里,洲览山下丢丢众生、景物变换,消磨大半天时光。有时候,接近向晚时分,偶尔会有一只鹿从树林里跑出来,到它们身后的山脚边啃青草,只是狗儿对此似乎提不起兴趣,经常视若无睹。它们臀部对着鹿,闲闲地为彼此守着路,防止别的狗闯越雷池。
其实在新罕布什州的家,最近的一只狗邻居,都距它们有半英里之遥。总而言之,这一群狗对于新环境中的种种景物十分感兴趣,远超过它们可以在这里狩猎的兴趣。到了此时此刻,我所说的这个长长的狗故事,似乎应该告一段落了,结局则可以想象出来,应该是很平静安详的。
土狼现身
然而就在那个当儿,事情又有了出奇不意的大转变,故事又有了新发展。在我们家外面的野地里,我们发现一只土狼。那只土狼对于一群上了年纪的狗兴趣缺缺,它是来捕猎田鼠的。但是它每次开始打猎前,总会在草地上筒旬良久,不断朝着我家的屋子看。至于我家的狗,都己经快要老眼昏花了,有点流鼻涕的鼻子也不甚灵光,看起来似乎完全未曾察觉,正有一双犀利的目光盯着它们。
有一天,我们在田野除草,除草机所到之处,许多小生物,尤其是蚱蜢,都纷纷弹跳出来死于非命,而许多野生动物也都知道可以趁机大快朵颐了。就在那天靠近黄昏时分,我们的工作刚叫停,除草机声音方歇,那只土狼潜进了田野,它的头压得低低的,一步步缓缓向前,远看好像是正在吃草的样子。它是来吃那些小生物的尸体的。忽然狗们发现这只入侵者了。草很长的时候,它们瞧不见它,现在草剪短了,土狼也就难以藏身了。这三只狗一点儿也不顾自身的安全,飞也似地跳到田野去。我当时很害怕,万一它们打起来,动手的双方都有可能受到严重伤害,因此我试着把狗叫回来。但是我家的狗向来就不是那种很容易对主人唯命是从的,尤其当它们认为自己正在做的事十分重要的时候。
它们不停地向前跑,而那只土狼却机警地、直挺挺地站在原地,毫无惧色的严阵以待。我心里想,看起来一场凶狠的打斗是绝难避免的了,于是我也向前跑,试着把那只土狼吓走。然而大出我意料之外,就在将近跑到距离土狼约30英尺的地方,这三只狗突然紧急煞车,停下来,开始在新除完草的田野里各自散开,接着很平静地低下头吃东西,而且吃的东西就和刚才那只土狼所吃的东西一模一样。那只土狼于是也恢复低头吃东西。原来它们彼此早已经是旧识了。
苏西与土狼小姐避遁
当秋天来临,有时候我会看到苏西和那只土狼肩并着肩漫步,倘佯在秋阳拉长的幢幢树影之下。很明显的,那只土狼是一位女士。等时序进入寒冬,我又在雪地上发现一双双足印,极可能是这一对伴侣留下来的。接着进入早春,也就是动物的发情期,在一个银色月光撒满大地的二月夜晚,我听到树林里有一只土狼的呼号声,并且怀疑它是不是正在呼唤苏西。很明显的,苏西听到了呼号声,也认为那是在呼唤它,当我走过去,想弄清楚苏西是否听到了土狼的声音,却只看见一扇狗门在空气中几自摇晃,苏西早已不见踪影。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春天降临,那只土狼却黄鹤一去渺无讯息,再也没有人看见过它。就连它的足迹都未出现过。其实看不见足迹,并非什么太稀奇的事,如同大多数野生动物一般,这只土狼对于如何掩藏自己的足迹很有一套。我们曾经特别留意,当地上铺满积雪的时候,它就按兵不动,一直等到大雪纷飞,这时它才改变路径,从路的西边跑到东边,这样一来,它在路上的足印可能只会留下几分钟,接着马上就会被纷纷落下的雪所掩盖了。在这段时期内,倒是有其他的土狼,经常造访我家的田野,现身之前总是可以先看到它们的斥候兵一种北地乌鸦。这种态势看起来,好像在土狼的世界里,我家的田野如同它们的领土范围,而这块领土的所有权又经常不断在易手。
但是苏西的那只土狼到底去哪里了呢?很显然它已经身怀六甲了,因为到了春天,几乎所有成年的母土狼,都会在和伴侣交配之后怀孕。对那只母土狼而言,它孩子的父亲应该就是苏西。然而这段罗曼史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母亲势必面临艰困的挑战,要在父亲无法伸出援手的情况下,独力抚养它的孩子们。如果一只母土狼选择了狗作为它的配偶,这似乎是它不可避免的命运。最后的结果则是小生命天折,提早告别母亲。这也足以说明,为什么土狼的后代,血统相对而言都十分纯正,虽然狗和土狼交配的例子所在多有,但几乎很少有看到它们的后代存活下来。
土狼小姐行踪不明
这也许就是那只怀孕的母土狼,特别小心行踪的理由,因为只有它才是孩子生命存亡的关键以及长大成人的唯一支柱。当然,这些土狼心知肚明,很多人类都视它们为眼中钉,恨不得去之而后快。有一天,我们这一区的一位前任学区游艺委员,竟然言之凿凿地向人夸耀,在毗连我们这一区的地方,有一处野生动物保护区,而他是如何在保护区里,从一个地下洞穴中,挖出了一只母土狼和它的孩子,并且当场夺走了它们的生命。他甚至都还不自知,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因为对他而言,土狼根本不应该被列人保护动物之内。当然我们不知道他杀死的是哪一只土狼,但是却再也没有看到苏西那一只美丽的土狼小姐。
即使如此,随着时光渐渐逝去,我们愈来愈相信,那一只被非法谋杀,落得悲惨下场的土狼是我们不认识的,而苏西的土狼女士不但活了下来,还想办法养活了至少一个小宝宝。
一年之后,在田野边缘的树影下,有一群土狼闲闲地漫游,我们发现,其中有一只非常出色的年轻土狼,毛色浅灰到接近白色,和苏西的毛色一样,同时有着一只下垂的耳朵,又极像苏西的父亲米萨。在那个时刻,我们一直试着说服自己,那只小土狼就是苏西的儿子。最精采的是有一天,三只北地乌鸦飞下降落到田野里,整个下午踱来踱去,似乎是在捕猎什么,或许是田鼠也说不定。接着到了晚上,就有一只白色的土狼,和这些北地乌鸦一块儿来到田野中,当时的情景让我们想到,它也许是刻意要我们把乌鸦和它自己联想在一起,希望我们以为它拥有专属的斥候队。
遗传的奥秘
我们也乐得相信苏西的儿子是一个了不起的小家伙。当狗渐渐变老了,我们就很容易想到它们香火延续的问题,在它们所有的子女中,未来谁会与它们最神似?它们年轻时又长得和哪一位祖先最像?
就以伊奴姝克来说,当它上了年纪,毛发也染上灰色,在它身体的两侧,却出现了长长的黑色条纹,像是在它日见晦暗的毛发中又多了一道阴影。其实这些黑条纹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它年轻的时候毛色太美了,以至于掩盖住这些条纹,使人不易察觉。但是至少依我所知,在这北半球,没有任何狗的身上曾出现这样的黑色条纹,那是一种规则的、宽宽的、呈对角斜线的带状条纹,看起来很像是斑马肚子下面的条纹。只是出现在伊奴姝克身上的条纹,是向下倾斜,绕到后面,渐渐消退,到鼠溪部分时就看不见了。而斑马的条纹则是向上倾斜,绕到后面,从胸骨的部分延伸至臀部。事实上,我只有唯一的一次,在一只狗的身上见过这种条纹,那是一只在澳洲的野生澳洲野狗。
当时,这只身躯庞大壮硕的家伙,正雄踞于一座山颠,躺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虎视眈眈地睥睨山脚下的一群牛犊,而这群牛犊正在一块半干涸的沼泽上漫游。虽然那只野狗的条状花纹,很巧妙的掩饰住它在大石头背后的行踪,但仍然没有完美到可以神出鬼没,让所有的牛都看不到它。而由于心中牵挂孩子们的安危,那些大牛很警觉地以脚尖站立,朝那只野狗藏身的大石头伸长了颈子,充满戒心地向上凝望那居心不轨的敌人。这让我直觉地联想到,伊奴姝克身上的条纹,可以追溯到澳洲野狗的祖先,由它的母亲薇娃遗传给了它。虽然我所见过的澳洲野狗,大多数的毛色都是一种金红色,也就是类似澳洲野草的颜色,而且它们身上好像也没有我前面所形容的那种黑色条纹,但是我还是觉得,伊奴姝克的条纹很有可能遗传自它澳洲野狗的母亲,其机率大于遗传自它哈士奇犬的父亲。
固然,某些亚洲印度野犬的身上偶尔也可以看到一些条纹。况且,从远古到今天,一直不断有一些亚洲印度野犬陆续通过不同途径,从亚洲迁徙到澳洲去。通常,它们可能是一些小型木船或越洋独木舟上的乘客,若碰到船漏水或其他的意外船难,就顺势漂流过去,落地生根。因此,若说伊奴姝克身上的黑色条纹,是来自这些亚洲祖先,也并非完全不可能。我们绝不武断地排除任何一种可能性。它身上的条纹其实代表着一种历史的烙印,提醒我们,自远古以来,狗的家族已经过多少演变,一代又一代重新定位。通常就是像苏西和那只母土狼一样,在某一处田的边缘避遁,交配生子,繁衍出具有不同特征的后代。而千百年来,这种故事已不断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上演。
深情渴望彼此
狗最渴望的是什么?它们最渴望彼此。就我们所知,对于狗来说,人类只是一种类似犬类的替代品。当一群狗生活在一起相依相伴时,总是显得很镇定,而且行为有序。它们不会气急败坏地、紧张今今地拼命想让人明白它们的需要和情感,也不会听到一点风吹草动,就乱喊乱叫,好让人知道它们有了新发现。
反观那些终年只能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的狗,就常会有上面所说的一些歇斯底里的表现。与同类相依生活的狗知道,它的心事不愁没同伴了解。就如同伊奴姝克,在它的垂暮之年,几乎已经把它从人类身上所学到的一切全都给忘记了,包括我们谁是谁,以及它推门而人的技巧。然而它还是可以继续和苏西及法娣玛一块儿,过着平静安详的日子。
在它们三个中间,年纪最小的伊奴姝克,把照顾长辈视为自己的义务,而长辈也认同它在狗群中的归属。法娣玛也是一样,觉得对自己的养兄苏西以及同母异父的妹妹伊奴姝克,有非常强烈的责任。有一次,因为法娣玛患了糖尿病,我带它到康乃尔大学兽医学院(College of Veterinary Medicine ,Cornell University)去,看他们能不能想想办法医治它。法娣玛于是被留在那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当我去接它的时候,它以箭矢一般的速度,从兽医院的狗笼子里,头也不回地冲出来,穿过诊所大门,钻进我开来准备带它回家的那部汽车。整个过程中它归心似箭,完全未曾浪费任何一分钟来对我这个主人致意,或瞄一下身旁的景物。这反倒便那里的兽医们大惑不解了,因为他们本来以为,法婶玛与我这个主人重逢,势必会有一番热情感人的场面。
至于苏西,在它生命的薄暮之年,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使它变得神经兮兮的,也几乎忘记了还有一种叫做“人类”的东西存在。在它的生命中,它只认识那只树林里的土狼女士以及野地里的田鼠,当然,还有它那一双具有澳洲野犬血统的姊妹。但是当它看着我们的时候,常常会出现一种很困惑的表情,好像它不但忘记了我们谁是谁,甚至根木不知道我们是什么生物。
思念的味道
苏西死于一个冬季,我们带它去打了一针,让它安乐死,以结束关节炎所带来的痛苦。在它垂死前的那段日子,关节炎变得非常严重,使它完全无法站立。那天,我带它去我们城里一位兽医的诊所,它死得非常平静安详,就好像有些树到了冬天自然会枯死一样。它打了针很快就不省狗事,随之生命终结。回到家里,我把苏西的领圈拿给其它两只狗闻。当时它们正好站在我工作室的中间,那是一间空旷、没有开暖气的房子,紧靠着我家的车库。就在那里,它们闻完了苏西的领圈,法娣玛和伊奴姝克慢慢地把它们的鼻子凑向我,仔细检查仍然留在我手上及我衣服上的气味。
检查完毕,它们双双向后退,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好像若有所思,又好像已灵魂出窍,神游太虚去了。就这样,我们一起站在一间阴寒光亮的屋子里,三双眼睛默默注视着彼此。忽然,它们身上开始散发出一种气味,那是一种狗的气味,一种身上湿湿的狗发出来的气味,有点类似麝香,又满刺鼻的。渐渐地,它们俩其中之一,或者是两只狗同时散发出这种气味,就好像在冷冷的空气中缓缓飘升的云,自它们的皮肤一点点渗透出来,愈来愈浓,愈来愈浓,直到整间工作室都弥漫着这种味道。
我以前从未曾经历过任何类似这样的事,所以完全糊涂了。即使到现在,我还是不太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在当时,我们三个无言地默立,在一间阴冷透骨,又充满奇异气味的屋子里,静静凝视着彼此。我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念头:这种气味是和死亡连在一起的,不是我们一般以为尸体腐烂味,而是一种思念的味道,至少对于狗而言是有这种关联。就如同它们虽然身不能至,但声音可以替它们旅行到远方;它们无法到另一个世界去对苏西倾诉思念,只好请可以飘散到远方的气味代劳了。当然,这是属于狗世界里的事,我不能强不知为知。但这事真的非常有趣,连我这副人类的身躯,竟也与之相呼应:我身上的汗毛也竖立起来了。
消失的孤独身影
伊奴姝克死于几个星期之后,同样也是在无知觉下平静地逝去,像一棵自然凋零的老树。接着只剩下法娣玛形单影只地过活。我听说过有些狗会搜寻、呼唤、等待它们已经死去的主人。但是法娣玛完全没有这些表现,因为它非常清楚苏西和伊奴姝克发生了什么事。当它的糠尿病日渐恶化,自然变得病恹恹的,有气无力。除此之外,它似乎还颇能乐天知命,它甚至懂得了注射胰岛素能减轻身体不适,即使是注射完毕之后,至少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发挥药效。不晓得为什么,它竟然知道注射和很久以后的症状减轻,彼此之间是有关联的。因此,如果到了该打针的时候,它会轻轻推我们一下,或碰我们一下,作为提醒,就好像狗有时候会这样暗示主人,该给它吃饭了。如果是一只已经丧失求生意愿的狗,绝不会想到要做这种事的。(法娣玛不是唯一会做这种事的狗,在我们家的狗群中,至少还有另外一只狗曾经这样做过。)
纵然如此,我相信法娣玛还是很清楚自己来日无多了。有一天,它干脆走进树林里,接着就失踪了。当然我们很快就发现情况不对,开始全力搜寻,不止自己出动,还找了很多人帮忙,动用另外三只狗来助一臂之力。我们求助于当地警察及州警、人道协会和所有的兽医。我们在所有人群聚集的地方贴出告示,并且在所有的报纸及电台刊播广告,悬赏奖金。
但是这一切的心血都成了徒然,毫无所获。很显然的,法娣玛知道自己死之将至,并且无畏地走上前去迎接死亡。年复一年,我们的搜寻行动始终禾曾间断,但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它的蛛丝马迹,生水见狗,死未见尸,甚至连项圈都没找到。
《狗的秘密生活》——后记,致谢辞
后记,致谢辞
虽然,对于许多提供木书资料的人,我都欠他们一份深深的谢意。但是如果在这篇谢辞中、我一开始就先谢谢那些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总不免让我联想到,在一些早期人类学家的作品中,那些作者在他们的谢辞中,长篇大论的推崇感谢曾经帮助过他们的同僚,以及某些殖民地的官员,却忘记了感谢他所研究的对象,而那些人对他的帮助才是最大的。许多和善的村民,充满耐心地教他如何说话,如何行动,慷慨的容许他参观种种庆典仪式,并且回答所有的问题。但是我这样说,并不意味我比这样一位人类学家了不起,我只是和他不一样而已,我知道谁对我的帮助最大。
感谢我的狗们
以这本书而言,十只狗和一只澳洲野狗的功劳最不可磨灭,因此一开始我要先谢谢它们,尤其是米萨、玛丽亚和可琦,还有苏西、法娣玛,以及薇娃。
接下来,我似乎还是无法免俗,要像早期的人类学家一样,开始作一连串的感谢。在人类学家真正的研究生涯中,对他帮助最大的人,通常都来自社会的两个极端。地位最高的人对他有帮助,因为他们是老板,没有他们的资助,什么也不必谈;至于地位低的人,通常就是他的研究对象,无论这位过去与他们毫无瓜葛、有如外星人自天而降的人类学家如何描绘形容他们,他们都不以为件,反而对他一视同仁,以亲切和友善作为回报。这位人类学家于是也对地位低的一群,付出友谊与认同,而他们又回报给他更多宝贵的资料。非常有趣的是,所有的人类学研究者,无论走到世界任何角落,似乎都会出现这种行为模式。然而更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连狗也会这样做。
社会地位高的狗可能会独占一个人类,视他为自己所专有,不准比它社会地位低的狗来分享。对于狗来说,这个人类就有如一项价值连城的货物,或许也可以说是胜利者的奖杯。这时候地位高的狗不认为人类是和它一样聪明高贵的,也不接受人类和它平起平坐,反而把人类与其他地位低的狗一视同仁,只是对他表现出基本的友善。但地位低并不表示智慧也低,以上我所说的这只狗,通常立刻就能了解这种状况,而且会利用人类的身份,来抬高自己的地位。
在我家的狗村子里,最早的酋长夫妇是米萨及玛丽亚,接着轮到可琦和苏西当领袖,多年之后则是法娣玛。所以当我必须依序排出它们对本书的贡献,并且轮番来感谢它们时,毕竟我还是不得不像早年的人类学家一样,先从地位高的有权者开始感谢起。
那么薇娃又如何呢?身为一只澳洲野狗,薇娃可说很像一只狗,有时候甚至比狗还要像狗。某些在狗身上并不明显的特征,在它身上却表现得非常极端。结果,就如同许多人类学家最好的资料提供者,薇娃让我了解了许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如果不是它,我怎么也不会发现这些事。例如,狗其实对于自己的前脚和后脚,有很不一样的感觉。有一次,当一条橡皮管里的水流出来,浸湿了它的前脚,它轮流举起前脚,一只一只分别用于;而同时呢,它的后脚正泡在水里,水深及膝,它却似乎无动于衷。有时候薇娃甚至会像人一样,懂得利用前脚来操作物品。
孤寂的薇娃
由于和其他的狗比较起来,薇娃等于是异族,所以常遭到其他狗的孤立。除了孤立之外,在狗群中也总是屈居末位,使得它非常孤独。在狗的社群来讲,我也是异族,薇娃发现了这一点,所以常常黏着我,找我作伴。有一回,当我们初搬进一处新家,我把它放进栅栏里,它却一转眼就跑出来了,躲到一辆旅行车的轮子下面。但是因为有很多陌生人,一群群围绕着它,吱吱喳喳、指指点点,阵阵骚乱和困惑当真惹火了它。薇娃试着用尖牙和利爪来吓退这些人,以便趁机逃脱。它再次向我证明了,如果逼狗太甚,到走投无路时,狗急了也会跳墙。
我害怕它会再跑出去,所以准备把它挖出来的一个洞补起来。当它发现了我的用意,狂乱激昂地拼命从洞口向外挤,想趁我还没把洞修理好之前跑出去。当我用力把它的头和肩膀推回洞里,并且开始用铁丝补起洞口,它扯住我的袖子,两只眼睛牢牢地盯住我的眼睛,再扯着我的袖子往后拖。它紧紧地用犬齿咬住我的衣服,塞了满满一嘴,当它觉得已经咬得够紧的时候,猛地一下往后跳,用尽全身的力量向后拉,好像想把我也一起拉迸洞里去。
薇娃蛮力还真大,一下子就把我拉到了紧靠铁丝边,只是因为洞太小,我身体太大,实在过不去,使薇娃功败垂成。这时候它不再往后拉,但咬住我衣袖的牙齿丝毫没放松。它就这样咬着我,让我靠在洞旁边,又一直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它似乎慢慢可以接受,原来的计划是行不通的,然后很缓慢地,十分心不甘情不愿地,它张开嘴,决定还我自由。
薇娃所做的每一件事,并不全是可以理解的,至少就我这个人类而言,常常觉得有如坠人五里雾中。举例来说,当我开车带它一起去旅行,快要到达目的地时,它每一次都知道,即使是它从未去过的地方也一样。在单行途中,它总是呼呼大睡,快要到的时候,它就会从长长的、百般无聊的睡梦中醒来,马上神采焕发,从车窗向外看。
狗的第六感
它到底依据什么线索来判断已经到达目的地呢?其中的一个可能是,当车子慢慢减速,转进大路和乡间小路的交岔口,它感觉到原来的颠颠摇晃停止了。另一个可能性是,当旅行的终点站快要接近时,车子会不停地转弯,转进愈来愈窄的一小路和车道。但是通常薇娃感到目的地接近,从睡梦中再打起精神的时候,车子甚至都还没开始转弯呢。当我确定它真的是后记,致讨辞几乎每一次都能准确预感我们即将到达时,我又开始搜索枯肠,是不是我自己提供给它某种暗示呢?例如快到目的地时,我有没有特别说了什么?或特别做了什么?但是我相信我己经很成功地藏起所有感觉,完全不动声色。纵然如此,薇娃还是可以预感到。在薇娃快要死之前,我仍然无法找到进一步的解答,它究竟是怎么办到的。起初我不明白,后来也还是不明白。难道这就叫做狗的第六感吗?也许是吧!
曾经有一段时间,当我们谈起大象能够穿过相当长距离,与远方沟通,会半开玩笑地说,那是因为大象有第六感。事实上,大象真的可以从远方发出呼唤,声音非常大,但是频率太低,以至于人听不见。虽然人类畜养大象为奴的历史,已经超过二千五百年,但是到一九八三年之前,竟没有一个人知道超声波这回事。所以像狗这种优异绝伦的观察家,说不定早就己经洞悉了我们,或洞悉了这个世界。它们的心是如此明晰剔透,往往超乎我们想像。所以结论是,极有可能还是我当时做了什么,或是我自己,或是我开车的方式,提供了线索给小薇娃。虽然我总是对它教给我的许多事情怀感激之心,但特别谢谢它为我展现了这个迷人的疑问。也许在我们研究动物行为的过程中,这就是它们给我们最典型、最珍贵的礼物。如果不是靠像薇娃这样的动物,或许我们根木还搞不清楚到底我们有哪些不了解的事。
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当然,我也欠很多人一份情。最应该感谢的是我丈夫、我的孩子们、林奇(Peter Linch)、史多克(Pat sterret Stokes)以及彼得?汤玛士(Peter Thomas)。彼得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养狗专家,由于他的大力支持及耐心配合,我才得以完成这本书。
另外我也十分感谢休士顿(Dave Houston)以及他的家人。感谢他们教导我们如何组织一支雪橇狗队。我从戴夫身上学到的有关雪橇狗的知识,远大于从其他人身上学到的。而雪橇狗比赛这种运动,带给我们欢乐满箩筐,无论是人或狗都乐在其中。同时我也要向已经去世的谭尼(Dr. Forrest F. Tenny)医生致上最高的谢意。因为他把精良的医术和无尽的关怀,都给了我家的狗群。一九四〇年,当他第一次替我家的狗医病时,还是一位很年轻的兽医。
家犬的良医
我也要谢谢麦琦(Michael Maki)医生以及德温(Charles De Vinne)医生。谢谢他们的高超医术和温暖的友谊。说来令人难以置信,我家的狗的确很喜欢去拜访这儿位医生的诊所,每次进去的时候总是抬头挺胸的。我同时也要谢谢戴耶(Mert Dyer),他曾是我们这个地区推选出的民意代表,常替我们到州立法院去为民喉舌,最近几年则是我们城里的药师。他十分仁慈,常常帮助我去取得一种特殊的小分量胰岛素,以治疗法娣玛的糠尿病。对于一位药师而言,这种生意几乎毫无获利;相对的,取得这么特殊的胰岛素,却势必非常费事,其实他大可以告诉我们说,弄不到这种胰岛素,然后就自然省掉一大堆麻烦,尤其是他面对的患者只不过是一只畜生。但是他并未那样做,月复一月,戴耶为我们设法找到所需的胰岛素,使法娣玛的生命得以延续。此外我还要感谢波生(Gretchen Poisson),因为他在法娣玛失踪之后,一直非常热心地协助搜寻。
催生者的热情
很显然的,我一定要谢谢这本书的插画者威廉斯(Jared Williams),除了谢谢他的艺术表现,我更感动于他对此项研究的高度兴趣。我还要谢谢摄影家史威得(Peter Schweitzer),因为他慷慨借我们使用他几幅作品,给我们灵感来完成书中的插画。
另外我想谢谢文稿编辑度佛(Liz Duvall)帮我做了许多整理修润,成绩非常完美。至于曼斯菲尔德(Howard Mansfield)及蒙哥玛丽(Sy Montgomery)两位作家,则是因为他们两位在初读我的手稿时,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意见。我从蒙哥玛丽有关动物的作品中获益良多,因为她让每一只动物,呈现出独特的性格与生命力,而不只是机械地视他们为代表各个品种的样本。
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也要感谢贺伦(Vicki Hearne),她也教会我如何运用观察力,去深入动物的内心世界。她曾经写了很多有关于狗的书,都有助于增加我们对狗的了解。我也要感谢我的经纪人威廉斯(Ike Williams)及我的出版人戴维生(Peter Davison)。不只是谢谢他们的专业能力与对这本书的关注,也因为这两位先生人都非常好,和他们共事十分愉快。
最后,我一定要感谢葛特里伯(Bob Gottlieb),他也许是全世界最有才华的编辑,由于他无限的热情,鼓舞了我,也鼓舞了很多人;最重要的,他是第一个看出我手边这些材料,可以成为一本书的先知先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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