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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度与大革命》

_2 托克维尔(法)
  英国人的这些怪现象可能与他们的自由有某种关系,但这位流亡贵族没有想到这一点。他爱用更科学的原因来解释这一现象。他说道:“气候潮湿,周围空气缺乏活力,这两者给人的性情留下阴暗色彩。在这样的国家,人民自然特别喜爱严肃的事物。英国人民的天性爱关注治国之道;而法国人民则距此甚远。”
  政府既然取代了上帝,每个人出于个人需要,自然就要祈求政府。诉状数量浩繁,虽然总是以公共利益为名,其实涉及的仅仅是琐碎私利。装有诉状的文件箱也许是聚集旧制度社会的所有阶级的唯一地方。这些诉状读起来令人忧郁:农民要求赔偿他们的牲畜或房屋的损失;富裕的所有者要求帮助他们开发土地;工业家恳求总督给予特权,避免于己不利的竞争。最常见的是,制造商对总督诉说买卖不景气,并请他向总监申请救助或贷款。为此目的大概设立了一笔基金。
  有时连贵族也成了大恳求者;他们的身份使他们祈求时也态度高傲。对他们当中很多人来说,二十分之一税是造成他们依赖性的主要症结。御前会议根据总督报告每年制定贵族税额,因此贵族经常给总督写信,申请延期或免除税务。我读过许多这类请求书,书写人都是贵族,几乎都有封号,而且常常是大领主,他们说道,写请求书是因收入不足或景况不佳。一般来说,贵族称呼总督为“先生”,不过我注意到,在请求书中,他们像资产者一样,总称呼他为“阁下”。在请求书中,穷困和傲慢有时以一种可笑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一个贵族致函总督道:“您那敏感的心绝不会同意一个贵族的父亲像一个平民的父亲一样,被课以二十分之一税,分文不差。”
  18世纪屡屡发生饥荒,在饥荒时期,各财政区的居民全都求助于总督,似乎只有从他那里才能得到粮食。的确,每个人都因贫困而指责政府。连那些最无法避免的灾祸都归咎于政府;连季节气候异常,也责怪政府。
  看到中央集权制在本世纪初如此轻而易举地在法国重建起来,我们丝毫不必感到惊异。1789年的勇士们曾推翻这座建筑,但是它的基础却留在这些摧毁者的心灵中,在这基础上,它才能突然间重新崛起,而且比以往更为坚固。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七章 在欧洲各国中,法国如何成为这样的国家,其首都已取得压倒外省的重要地位,并吸取全帝国的精华  
   首都之所以对帝国其他部分具有政治优势,既非由于其地理位置,亦非由于其宏伟,更非由于其富庶,而是由于政府的性质。
  伦敦的居民之多,等于一个王国,但它至今未对大不列颠的命运产生主导作用。
  没有一个美国公民会设想纽约人民能够决定美联邦的命运。而且,甚至在纽约州内也无人会设想纽约市的单独意志,就能独自指挥各种事务,尽管纽约今天的居民,与大革命爆发时巴黎的居民数量相等。
  即使是巴黎,在宗教战争时期,同王国其他部分相比,它的人口同1789年的巴黎人口可以媲美。然而,它却不能决定任何事情。投石党运动(laEronde)时期,巴黎还只是法国最大的城市。到了1789年,巴黎已成为法国本身。
  早自1740年起,孟德斯鸠就给他的一位朋友写信说:在法国,只有巴黎和遥远的外省,因为巴黎还没来得及将它们吞噬。1750年那位好幻想但时有定见的米拉波侯爵不指名地谈到巴黎,他说道:“首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头脑变得过大,身体就会中风而总崩溃。如果置外省于一种直接依附地位,将外省居民视同可以说是二等臣民,如果不给他们留有任何求取功名利禄的职业和途径,而将一切人才统统吸引至那个首都,假如这样的话,那么后果又将如何!”米拉波将这种情况称为一种暗中的革命,它从外省抽走了显贵、商人,以及所谓的才智之士。
  细心读过前面几章的读者已经知道这一现象的原因;这里若再重复便会使读者不耐烦。
  这场革命未能躲过政府的眼睛,但是它仅仅以最具体的形式使政府震动,那就是城市的壮大。政府眼见巴黎一天天扩大,害怕难于治理一个如此巨大的城市。尤其在17、18世纪,国王们颁布了大量敕令,旨在阻止城市的扩展。这些君主越来越将整个法国公共生活集中于巴黎城内或巴黎郊区,而他们却希望巴黎维持小规模。他们严禁建筑新房屋,如若建筑,则须用最昂贵的方式,在事先已指定的不大吸引人的地点建盖。这些敕令中每一道皆证明,尽管有前一道敕令,巴黎仍在不断扩大。路易十四在全盛时期曾六次试图阻止巴黎的发展,但皆以失败告终:巴黎冲破条条敕令,不断壮大。但是巴黎的重要地位比其城墙增长得更快;使巴黎具有这种重要地位的,不是发生在巴黎城内的事件,而是来自外部的事件。
  与此同时,地方的自由权利到处都在不断消失。独立生活的特征在各地停止出现;不同省份的面貌特征逐渐混淆,旧的公共生活的最后痕迹正在被磨去。可是,国家并未衰弱:相反,处处都在运动;只不过原动力集中于巴黎。无数例证中,我在此仅举一例。在就出版状况致大臣的多份报告中,我发现,16世纪和17世纪初,外省城市曾有一些巨大的印刷厂,但如今没有了印刷工,或者没有活干。毫无疑问,18世纪末比起16世纪来,出版的各类书籍要多得多,但是思想动力只来自中央。巴黎已经吞噬了外省。
  法国革命爆发之际,这第一场革命已全部完成。
  著名旅行家阿瑟扬离开巴黎是在三级会议召开后不久、攻克巴士底狱前不几天;他在巴黎刚刚看到的景象同他在外省的见闻形成对照,使他吃惊。在巴黎,一切都在沸腾;每时每刻都有一本政治小册子问世:每周甚至发行92册。他说道:“即使在伦敦,我也从未见到与之相仿的出版发行运动。”但在巴黎以外,他觉得一片死气沉沉;人们很少印行小册子,根本没有报纸。可是外省民情激动,一触即发,只是尚未采取行动;公民们即便有时集会,也是为了听取巴黎传来的消息。在每座城市,阿瑟·扬都询问居民们打算做什么。
  “回答到处都一样,”他说道,“我们只不过是一个外省城市;必须看看巴黎是怎么干的。”他进一步说道:“这些人甚至不敢有主见,除非他们已经知道巴黎在想些什么。”
  制宪议会竟能一举废除法国所有旧省份,实在令人惊异,这些旧省份有好多比君主制还古老,制宪议会将王国很有条理地划分为83块不同部分,就像在新世界划分处女地一样。
  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使全欧洲惊奇甚至恐怖了,因欧洲对此毫无准备。伯克说道:“看到人们将自己的国家用这样野蛮的方法进行分割,这还是第一次。”的确,人们似乎在撕裂活生生的躯体,其实只是在分割尸体罢了。
  巴黎就这样终于从外部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与此同时,在巴黎内部也完成了另一个同样值得历史注意的转变。巴黎不再只是交换、贸易、消费和娱乐的城市,巴黎已成为工场和制造业的城市;这第二个事实赋予第一个事实一种崭新的更令人生畏的特点。
  事情由来久远;自中世纪起,巴黎似乎已是王国内最大、手艺最巧的城市。这点到了近代愈为明显。随着行政事务全部集中到巴黎,工业也集中到这里。巴黎越来越成为时尚的典范和仲裁者,成为权力和艺术的唯一中心,成为全国活动的主要起源地,法国的工业生活更加收缩集中于巴黎。
  尽管旧制度的统计文献常常不足为信,可是我认为,人们可以有把握地说,法国革命前60年间,巴黎工人数字已增长两倍;而在同时期,巴黎总人口仅增长三分之一。
  除上文所讲的普遍原因之外,还有一些极其特殊的原因将工人从法国各个角落吸引到巴黎,并逐渐使他们聚集在某几个区内,这些区最终成为工人区。巴黎当时对工业设置的财政立法障碍比法国其他地方要少;任何地方也没有巴黎那样易于逃脱行会师傅的束缚。某些郊区,如圣安托万区和唐普尔区,在这方面尤其享有极大特权。路易十六更加扩大了圣安托万区的这些特权,竭力在该区积聚大量的工人人口,“要给与圣安托万区工人我们实行保护的新标志,使他们摆脱那些损害他们利益也损害贸易自由的种种障碍,”这位不幸的国王在一份敕令中这样说道。
  巴黎的工厂、制造业、高炉在大革命前夕大量增长,终于使政府警觉起来。看到工业的发展,政府充满若干臆想的恐惧。我们在文件中发现1782年御前会议的判决,它说道:“鉴于制造业的飞跃发展导致木材的消耗,损及城市的供应,国王禁止今后在城市方圆15里之内建造这类工厂。”至于这种人口聚集会产生的真正危险,当时并无人察觉。
  这样,巴黎变成了法兰西的主人,并且已经汇集起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将成为巴黎的主人。
  看来,今天人们已相当一致地认为,行政上的中央集权制和巴黎的至高无上权力,是40年来在我们眼前不断更迭的所有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我无需费力便将使大家看到,旧君主制突然之间猛烈毁灭,很大一部分原因即在于此;它也是孕育所有其他革命的第一场革命的主因之一。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八章 在法国这个国家,人们变得彼此最为相似  
   谁注意考察旧制度下的法国,谁就会碰到两种截然相反的景象。
  表面上,在旧制度下生活的所有的人,特别是那些置身社会中上层的、唯一引人注目的人们,他们彼此之间简直完全相同。
  然而,在这彼此一致的人群中,还竖立着无数小障碍物,将人群分割成许许多多部分,而在每个部分的小围墙内,又似乎出现了一个特殊社会,它只顾自身利益,不参与全体的生活。
  想到这种几乎无止境的划分,我便明白,既然法国公民比任何地方的公民更缺乏在危机中共同行动、互相支持的精神准备,所以,一场伟大的革命就能在一瞬间彻底推翻这样的社会。我想象到了被这场大动荡本身所推倒的全部小障碍物;我马上看到一个比以往世界上可能见到的任何社会都更为密集、更为一致的冰冷的社会。
  我说过,在几乎整个王国,长期以来,各省特有的生活已经消失;这就促使一切法国人彼此极为相似。透过依然存在的各种差异,国家的统一已经明显可见;立法的一致性是国家统一的表现。随着18世纪的进展,国王的敕令文告、御前会议的判决数量增加,它们在整个帝国以同一种方式执行同样的规章制度。不仅仅统治者,而且被统治者也认为法律应普遍一致,在各地都一样,对所有的人都一样;这种思想,在大革命爆发前30年不断出现的改革规划中均有体现。而在两个世纪以前,这种思想的材料,假使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还竟告阙如。
  不仅各省之间越来越相似,而且各省之内,不同阶级的人,至少是所有置身平民百姓之外的人,变得越来越彼此相似,尽管他们的地位各异。
  1789年不同等级所呈陈情书最能证明这一点。人们看到,那些起草人因利益而发生深刻分歧,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又显得彼此相同。
  如果你研究初期三级会议,定会看到完全相反的情景:资产者与贵族那时有着更多共同利益,更多共同事务;他们表现出更轻微的互相仇恨;但是他们仿佛仍属于两个不同的种族。
  时间维持了并且在许多方面加剧了这两种人不同的特权,时间也起着奇异的作用,使两者在所有其他方面变得彼此相同。
  若干世纪以来,法国贵族不断贫困化。“尽管享有特权,贵族每天都在破产、消亡,第三等级却占有财富”,一位贵族在1755年悲伤地这样写道。保护贵族财产的法律倒是始终如一,贵族的经济地位亦未出现变化。然而,随着贵族权力的丧失,他们以相应的比例到处陷于贫困。
  人们会说,在人类制度中,如同在人体内一样,在履行不同生存职能的各种器官之外,还存在一种看不见的中心力量,这种力量乃是生命的本源。器官看来仍像以往一样运动,然而却是枉然,当这赋予生命的火焰最终熄灭时,一切顿时落入衰弱与死亡。法国贵族还享有种种替代继承权利;伯克甚至注意到,在他的时代,替代权利在法国比在英国更加常见,更有强制性,如长子继承权、永久地租,以及人们所谓的一切用益权;贵族已经免除了为战争支付的大量钱财,但是贵族保持免税权,而且这种权大为增加,这就是说,他们在失去职务的同时,保住了补贴。此外,他们还享有许多他们的先辈从未享有的金钱上的好处;然而,随着治理的习惯与精神的丧失,他们逐渐贫困化。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那种大规模的地产划分,其部分原因,正是贵族的逐渐贫穷化。贵族将土地一块一块地出卖给农民,只保留领主的定期租金,定期租金使贵族仅仅维持徒有其表的门面而已。在法国的许多省,如蒂尔戈提到的利穆赞,只有贫穷的小贵族,他们差不多不再拥有土地,只是靠领主权和地租维持生活。
  一位总督早在本世纪初就写道:“在这个财政区,贵族家庭的数量仍然增至几千家;但是其中年金近2里佛的人家还不足15家。”1750年,从另一位总督(弗朗什—孔泰的总督)向其继任者所作介绍中,我读到这样的话:“这个地方的贵族相当和善,但非常贫穷,他们既骄傲又贫困。同他们过去的境遇相比,他们受到莫大的侮辱。使贵族处于这种贫困状态,迫使他们服务、向我们求援,这并非坏政策。”总督补充道:“他们组成一个团体,只接纳那些能证明四代宗亲为贵族的人。这个团体未得到许可证,只不过被容忍而已,它每年一次,在总督莅临下,召集会议。他们一起用餐和做弥撒后,各自回家,一些人骑着驽马,另一些人徒步。你会看到这种集会多么滑稽。”
  贵族逐渐贫困化这种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大陆或多或少都可见到,在那些地方,像在法国那样,封建制度已经消失而又无新的贵族制形式代替它。莱茵河流域的德意志民族中,这种没落尤为明显,特别引人注意。只有在英国,情况截然相反。在那里,迄今犹存的古老贵族世家不仅保持着,而且还大大增长了他们的财富。他们不仅在财富上而且在权力上仍首屈一指,在他们旁边成长起来的新贵族只能模仿他们的富有,而无法超越他们。
  在法国,大概只有平民继承贵族失去的所有财产;有人曾说他们是吸取贵族养分壮大起来的。然而没有任何法律阻止资产者破产,也没有任何法律帮助资产者致富;可是资产者却不断发财致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变得与贵族一样富有,有时比贵族还要阔气。而且他们的财富常属同一种类:尽管他们平时住在城里,他们常常是田地的所有者,有时甚至还取得领地。
  教育与生活方式已经使这两种人具有无数其他相似之处。资产者与贵族具有同样多的知识,而且尤须注意的是,资产者的知识恰恰是同一来源。两者都由同一光明照亮。对于双方来说,教育同样是理论性与文学性的:巴黎越来越成为法兰西的唯一导师,它已赋予一切人以同一形式和共同的行为举止。
  18世纪末,人们尚可以看出贵族与资产阶级的举止行为有所不同,因为,人们所谓的举止行为这种外表的风尚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变得一致;但是,实质上,所有高居人民之上的人都彼此相似;他们具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习惯、同样的嗜好,从事同样的娱乐,阅读同一类书,讲着同一言语。他们除权利外,概无差别。
  我怀疑这种现象当时在其他国家能否达到同样程度,即便是在英国,虽然不同阶级被共同利益牢固地拴在一起,但他们仍旧常常在精神和风尚方面有所差异;因为具备这种奇异力量的政治自由,虽然能在一切公民之间建立必要的关系和互相依附的联系,却不能因此而使他们永远彼此相等;正是独夫体制,天长日久,使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这是独夫政体的必然后果。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九章 这些如此相似的人如何比以往更加分割成一个个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漠不关心  
   现在,让我们察看一下这幅画的另一面,看看这些彼此如此相似的法国人,怎么反比其他国家的人更加互相孤立,这种情况即使在法国也是前所未见的。
  在欧洲建立封建制度的时代,人们后来所谓的贵族,可能当时并未立刻形成种姓,贵族究其根源,是由国家中的所有首领构成,因而最初只不过是掌权阶级。这个问题我不想在这里讨论;我只须指出,早在中世纪,贵族已变为种姓,就是说,其特殊标志是出身。
  贵族将掌权阶级的固有特征保留下来,他们是进行统治的公民团体;但是惟有出身才能决定谁将成为团体的首脑。所有非贵族出身者均被排除在这个特殊而封闭的阶级之外,他们在国家里只能据有或高或低、但永远是从属的职位。
  在欧洲大陆每一个确立了封建制度的地方,贵族最终都变成种姓;惟有在英国又重为掌权阶级。
  有一个事实使得英国在所有现代国家中显得独特,并且惟有它才能使人们理解英国法律、英国精神以及英国历史的特殊性,然而这个事实并未使得哲学家和政治家倾注更大的注意力,而英国人自己出于习惯也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对此我始终感到惊异。人们对这个事实视而不清,语焉不详;依我看,人们对它从来也没有一个全面清晰的看法。1739年,孟德斯鸠游历英国,他一针见血地写道:“我置身于一个与欧洲其他地方截然不同的国家”;可惜他没有再往下说。
  使得英国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的并不是它的国会、它的自由、它的公开性、它的陪审团,而是更为特殊、更为有效的某种东西。英国是真正将种姓制度摧毁而非改头换面的唯一国家。在英国,贵族与平民共同从事同样的事务,选择同样的职业,而更有意义的是,贵族与平民间通婚。最大的领主的女儿在那里已能嫁给新人,而不觉得有失体面。
  如果你想知道种姓及其在人民中造成的各种思想、习惯、障碍是否已在那里最后消灭,那就请你考察一下婚姻状况。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找到你未发现的带有决定性的特征。在法国,甚至到了今天,民主虽已有了60年之久的历史,你也常常找不到这种特征。旧的世家和新的家族在所有方面似乎已融为一体,然而还是百般避免联姻。
  英国贵族较之其他贵族,一向更谨慎、更灵活、更开放,这种特点常引起人们注意。必须提及的是,长期以来,在英国已不存在那种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假使贵族这个词在此沿用它在别国保留的古老的严密意义的话。
  这场独特的革命因时间久远,湮没无闻;但是仍留有活生生的证据:这就是惯用语。若干世纪以来,gentilhomme(贵族)一词在英国已完全改变了含义,而roturier(平民)一词现已不复存在。1664年,莫里哀写了《达尔杜弗》,剧中有一诗句要逐字译成英文已经不可能了:
  Et,telquel’onlevoit,ilestbongentilAhomme.(别瞧他那副模样,他还是个出色贵族。)
  如果你想把语言科学再次应用于历史科学,那么请你穿越时间和空间,跟踪gentleman(绅士)一词的命运,这词是从法语gentilhomme(贵族)一词衍化来的;你将看到它的意义在英国随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互相接近、互相融合而扩大。
  每一世纪,这词所指的人的社会等级就更低一点。它最终和英国人一起传到美国。在美国,它被用来泛指所有公民。它的历史亦即民主的历史。
  在法国,gentilhomme(贵族)一词始终局限于它的原始含义的狭窄范围;大革命后,这词已几乎无人使用,但词义从未改变,仍旧是指该种姓的成员。这个词之所以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原因在于种姓本身仍被保留,仍和以往一样与所有其他社会等级分离。
  但是我想更进一步,我敢说,同这词产生之际相比,种姓与其他等级的分离更变本加厉,而且在我们中间出现了一种与英国方向相反的运动。
  如果说资产者与贵族更加相似,那么同时他们彼此更加隔离:这两方面不能混在一起,一方不仅未能减轻另一方,反而常常使之加重。
  在中世纪,只要封建制度还保留着统治权,经管领主土地的一切人(封建时代的语言严格地称之为附庸)——其中很多不是贵族——经常与领主合伙治理领地;这甚至成为领地转让的首要条件。他们不仅必须跟随领主作战,而且按照特许权,他们每年有一段时间得在领主法庭中渡过,帮助领主进行审判,治理居民。领主法庭是封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出现在欧洲所有古老法律中,而且至今在德国许多地方,还可见到极为明显的遗迹。法国革命前30年,博学的封建法学家艾德姆·德·弗雷曼维尔曾想到写一部巨著,研究封建法与领主的土地赋税簿籍革新。弗雷曼维尔告诉我们,他在“许多领地的名目下,看到附庸每15天必须去领主法庭,他们聚齐之后,便和领主或他的普通法官一起审理居民中发生的刑事案和纠纷。”他还说:“他在一个领地上,有时能发现80、150乃至200个这类附庸。他们当中多数是平民”。我在此引用原话不是当作一种证据,因为证据不胜枚举,而是当作一个例子,说明在最初和在长时期内,农村的阶级如何与贵族接近、如何与贵族混合以处理同样的事务。领主法庭为农村小所有者所作的事情,省三级会议与更晚些的全国三级会议也为城市资产者作了。
  研究14世纪三级会议留下来的资料,特别是同时期省三级会议的资料,使我们不能不为第三等级在这些会议中所占的地位以及所发挥的力量感到惊异。
  作为个人,14世纪的资产者无疑远不及18世纪的资产者;但是资产阶级作为整体,在当时的政治社会中,却占据更有保障的、更高的地位。资产阶级参加政府的权利是无可争辩的;资产阶级在政治议会中起的作用始终是重要的,常常举足轻重。其他阶级每天都感到需要重视资产阶级。
  但是特别令人惊异的,是贵族和第三等级当时如此轻而易举地——而后来就不行了——共同管理事务,共同进行抵抗。不仅在14世纪三级会议中是如此:那时由于天灾人祸,三级会议带有非正规的革命的性质,而且在同时期的、按正规的惯例办事的省三级会议中也是如此。奥弗涅省的情况就是这样,三个等级共同制订出最重要的措施,并由三个等级中均等选出的特派员监督实行。同一时期,在香槟省也有同样景象。14世纪初,在大量城市中贵族与资产者为了保卫国民自由和各省特权,反对王权的侵害而联合起来,这一著名的运动是大家所熟悉的。在那个时期,我们的历史中有许多这类插曲,就像是从英国历史中抽出来的一样。在以后的世纪中,这样的景象再也见不到了。
  实际上,随着领地统治的瓦解,三级会议越来越少召开甚或停止,普遍自由权利最后死亡,地方自由随之毁灭,资产者与贵族在公共生活中再也没有联系。他们再也感觉不到有彼此接近、和衷共济的需要;他们一天天彼此各行其事,也更加陌生。到18世纪,这场革命完成了:这两种人只是在私生活中偶而相遇。这两个阶级不仅是竞争对手,他们已成了敌人。
  法国的特殊点在于,在贵族等级丧失政治权力的同时,贵族作为个人,却获得许多他从未享有过的特权,或增加了他已经享有的特权。可以说,肢体靠死亡的躯体致富。贵族阶级的统治权越来越少,但是贵族却越来越多地享有充当主人第一奴仆的专有特权;路易十四时期较之路易十六时期,平民更易为官。当这种情况在法国还很少见时,在普鲁士已是司空见惯了。这些特权一旦取得,便世袭相传,不可分离。这个贵族阶级越是不再成为掌权阶级,就越变为种姓。
  让我们看看所有这类特权中最令人厌恶的特权——免税特权吧:显而易见,自15世纪到法国革命,免税特权一直不断增长。它随着国家开支的迅速增长而增长。查理七世统治时期所征军役税仅120万里佛,因此,免交军役税的特权很小;而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所征军役税8000万里佛,免税特权就很大。当军役税是平民交纳的唯一税时,贵族免税还不大明显:但是,当这类捐税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成倍增加,其他四种捐税也被化作军役税,中世纪闻所未闻的各种负担,如用于一切工程或公共事业的各种徭役,以及自卫队等等,所有这些负担都添加到军役税和它的附加税中,并且征税亦不平等,这时,贵族的免税量就显得庞大起来。当然,不平等尽管很明显,其外表却大于实际;因为贵族本人免税,却得替佃户交税;但在这方面,人们看到的不平等比起人们感受到的不平等,更为有害。
  路易十四末期,迫于财政需要,确定两项普遍税,人头税和二十分之一税。但是,就像免税本身是某种可尊敬的特权,即便触犯它也得奉若神明,人们小心翼翼,凡共同交税的地方,征收时也有所区别。对一些人来说,捐税严厉而有损名誉;对另一些人来说,则宽容而且荣耀。
  尽管在捐税问题上,整个欧洲大陆都存在着不平等,可是很少有哪个国家,这种不平等变得像在法国那样明显,那样让人经常有所感受。在德国一大部分地区,大多数捐税是间接税。就直接税本身而言,贵族特权常常在于承担较小的共同捐税负担。另外,贵族还得缴纳某些特别税,旨在保住无偿服兵役的地位,实际上已不要求贵族无偿服役。
  然而,所有这些将人和阶级加以区别的措施中,捐税不平等危害最大,最易在不平等之外再制造孤立,并且,可以说,使不平等与孤立二者变得无可救药。因为,请看后果:当资产者和贵族不再缴纳同样的捐税时,每年,捐税摊派征收都重新在他们中间划出一条清楚明确的线——阶级的界限。
  每年,每一个特权者都感到一种现实的、迫切的利害,即不让自己再与民众混同,并作出新的努力与之分离。
  公共事务几乎没有一项不是产生于捐税,或导致捐税,因此,自从这两个阶级不再平等地缴纳捐税之后,他们便几乎再没有任何理由在一起商议问题,再没有任何原因使他们感受共同的需要和感情;用不着费事去将他们分开:人们已用某种方式,剥夺了他们共同行动的机会与愿望。
  伯克曾为法国旧政体勾画了一幅肖像,对之加以美化,他赞成我们的贵族制度,尤其看重资产者轻易便能获取官职跻身贵族这一点:他觉得这同英国开放的贵族制相似。的确,路易十一曾经成倍增加封爵人数:这是贬抑贵族的一个手段;路易十一的后继者为获取金钱更是毫不吝惜地授封晋爵。内克告诉我们,在他那个时代,为晋升贵族提供的官职数量已达4000个。任何欧洲其他地方尚未出现类似现象:而伯克试图证明法国与英国类同,这只能是大错特错。
  如果说英国中产阶级不仅没有对贵族进行战争,反而如此紧密地与贵族联合在一起,这绝不是因为英国贵族具有开放性,而是因为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英国贵族的外形模糊,界限不清;不是因为人们能够进入贵族阶级,而是因为人们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进入了贵族阶级;因此所有接近贵族的人都自以为是贵族的一部分,都能与贵族政府相结合,并从贵族的权势中分享某些光彩和好处。
  但是法国贵族与其他阶级之间的障碍,尽管非常容易跨越,却始终是固定明显的,它带有光彩夺目的标志,易于辩认,而且为非贵族所憎恶。一旦越过这道障碍,这些非贵族就以享受特权同他们原先的阶层分开了,这些特权对原阶层的人来说是难于忍受和可耻的。
  贵族授封制度丝毫没有减少,反而无限地增加了平民对贵族的仇恨。新贵族引起了从前和他地位平等的人的嫉妒,从而加剧了仇恨。因此第三等级在他们的陈情书中对敕封贵族的愤怒一直大于对世袭贵族的愤怒,而且不仅不要求扩大,反而要求将平民通向贵族的门径缩小。
  在法国历史上,没有哪一个时代,贵族爵位能像在1789年那样容易获得,资产者和贵族也从未像1789年那样彼此分离。不仅贵族无法容忍在他们的选举团中有带资产阶级气味的东西,资产者也同样将所有带有贵族外貌的人逐开。在某些省份,新封贵族被世袭贵族排斥,因为后者认为他们不够高贵,他们也被资产阶级排斥,因为人们认为他们贵族气太重。据说有名的拉瓦锡就是这种情况。
  假如我们撇开贵族阶级来考察这个资产阶级,我们会看到完全相同的景象,资产者与人民相互分离,几乎同贵族与资产者相互分离一样。
  在旧制度下,中产阶级几乎全部住在城市。导致这一后果的原因有两个:贵族特权与军役税。在自己土地上居住的领主平常对农民亲密和气;但是他对自己的邻人——资产者——却十分蛮横无礼。随着他的政治权力缩小,而且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种蛮横无礼不断增长;因为,一方面,由于不再统治,他再无必要去敷衍那些能帮助他统治的人,另一方面,正如人们经常注意到的那样,领主喜欢以无节制地使用他那些表面权利来对自己的真实权力的丧失进行自我安慰。甚至连他不在领地居住这一点,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邻人的痛苦。不在地主制对此毫无裨益;因为由代理人行使的各种特权只能使之更难于忍受。
  然而,我不知道军役税和所有纳入军役税的捐税,是否更能说明问题。
  我想,我本可以通过寥寥数语说明为什么军役税和其附加税对农村的负担比对城市的负担沉重得多;但这对读者来说可能无用。因而我只须说,聚集在城市里的资产者有种种办法减轻军役税的压力,并常常完全免交军役税,而如果他们留在领地上,谁也无法单独找到这些办法。通过这种方式,他们逃避了征收军役税的义务,这个义务比起缴纳军役税的义务更使他们害怕,这其中自有道理;因为在旧制度下,甚至我认为在任何一种制度下,什么也没有比教区军役税征税员的处境更糟糕的了。对这个问题,我下面还有机会说明。可是在乡村,除了贵族,谁也逃不掉这个负担:平民中有钱的人宁可出租财产,遁入附近的城市,也不愿受此冤孽。蒂尔戈对我们说:“军役税的征收使农村中所有平民所有者几乎都变成了城市资产者”。蒂尔戈的观点与我曾有机会查阅的有关秘密文件相符。顺便说一下,这就是使法国比起欧洲大部分其他国家来,布满更多的城市,尤其是小城市的原因之一。
  富裕平民在城垣之内蛰居下来,不久便失去了田园嗜好和田园精神;他们对依然留在农村的同类人的劳动和事务变得完全陌生了。可以说,他们的生活此后只有一个目的:渴望在他所移居的城市中成为政府官员。
  若认为今天几乎所有法国人,尤其是属中产阶级的法国人对职位的酷爱产生于大革命,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它的产生早在若干世纪之前,而且,从那个时代以来,人们细心给与它以千百种新的滋养,因而它不断增长。
  旧制度下的职位并不总是与我们的职位相似,但是我觉得,那时的职位更多;较小职位的数量简直没有穷尽。仅仅自1693年至1709年,所设职位就达四万之多,而且连最微末的资产者几乎都可以谋得。我曾经计算过,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外省城市,1750年担任法官职务的竟达109人,担任执达吏的有126人,所有这些人都来自城市。资产者对于担任这些职位所抱的热情真是前所未有。一俟他们中间有谁自觉拥有一笔小小资本,他便立即用来购买职位,而不是用于做生意。这种可怜的野心甚至比起行会师傅和军役税来,对法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为害更大。职位一旦出现短缺,求职者就开动脑筋,冥思苦想,很快就发明出新的职位。有位朗贝尔维尔先生发表一篇论文,论证在某一行业中设立监察员完全符合公共利益,而且在文末主动提出愿担当这一职务。我们当中有谁还不知道这位朗贝尔维尔呢?一个人略识文墨,生活优裕,若是弄不到一官半职,那就死不瞑目。一位同时代的人说道:“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都想从国王那里谋得一官半职。”
  在这方面,我在此所讲的时代与我们时代之间存在的最大差异在于,当时的政府鬻卖职位,而今天政府则授与职位;要想获取职位,不用掏钱;人们手段更高明:将自己交付出去。
  由于居住地点不同,更主要由于生活方式不同,加上最常见的利害关系,资产者与农民分离了。人们理所当然地抱怨贵族在捐税问题上的特权;但是对资产者的特权又该怎样说呢?有几千种官职可以使资产者免去全部或部分公共负担:此人免去自卫队的负担,另一人免去劳役的负担,另一人免去军役税的负担。当时有篇文章写道,除了贵族与教士之外,哪个教区内没有几位居民靠着职位或委任而享有某种免税权呢?有时,相当数量的留给资产者的职位被削减了,原因之一是由于免缴军役税者为数众多,竟使国家收入减少。我丝毫也不怀疑,资产阶级中的免税者与贵族中的免税者人数一样多,而且常常比贵族还多。
  这些可悲的特权使那些被剥夺了特权的人心中充满嫉妒,而使那些享有特权的人更加自私自利,趾高气扬。在整个18世纪,没有什么比城市资产者对郊区农民的敌视和郊区对城市的妒忌更为显而易见的了。蒂戈尔说道:“每座城市都只顾自己的特殊利益,为此它们不惜牺牲本区的农村和村庄。”蒂尔戈在别处对总督代理讲话时还说过:“你们经常不得不去制止那种时时带有篡夺性和侵犯性的倾向,城市对于本区的农村和村庄的所作所为,便具有这一特征。”
  在资产者眼中,甚至和他们一同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民也变得陌生起来,几乎成了敌人。他们确定的本地开支大部分均转嫁给下层阶级单独承担。我曾不止一次地证实这同一位蒂尔戈在其著作的另一处所讲过的话:城市资产者已找到一种方法制订入市税,以免承受这个重担。
  但是这个资产阶级的一切所作所为中,最突出的是,他们生怕将他们与人民混同,并迫不及待地以一切手段摆脱人民的控制。城市资产者在一封致总监呈文中说道:“假如国王同意市长职位重新实行选举制,那么最好是强迫选举人只从主要的显贵中,甚至只从初级法院中挑选。”
  我们已经看到国王的政策是怎样不断地从城市人民手中夺走他们的政治权利。从路易十一到路易十五,国王的一切立法都贯穿着这一思想。城市资产者经常参与这项立法,有时还提出建议。
  1764年市政改革期间,一位总督询问一座小城市的市政官员,是否必须保留手工业者和其他小民选举行政官员的权利。官员们回答说:“人民从未滥用此权,给他们保留挑选官员的权利无疑对他们是一种安慰,但是,为了维持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定,最好还是将此权交与显贵会议。”总督代理说,他已在官邸召集“六名优秀的城市公民”举行秘密会议,这六名优秀公民一致同意将选举委托给构成显贵会议的不同团体中的若干代表,而不是像市政官员们建议的那样,委托给显贵会议。总督代理比这些资产者更支持人民自由权,他在转达资产者的意见的同时,进一步说道:“不过对于手工业者来说,缴纳捐税却无权控制如何使用这笔钱,这种事实在难以忍受,而那些征收捐税者由于享有捐税特权,却与这个问题最少利害关系。”
  但是让我们描完这幅图画;现在让我们把人民放在一边来考察资产阶级本身,就像我们曾把资产者放在一边来考察贵族阶级一样。我们注意到,在远离其他国民的这一小部分国民中,分成无穷尽的片片块块。法国人民看来就像那些所谓的基质一样,随着现代化学对它们进行更仔细的观察,便会发现新的可分离粒子。在一座小城市的显贵当中,我找到的不同团体竟达36个以上。这些不同团体尽管极端微小,仍在不断向细微分化;它们每天都在清洗内部可能存在的异质部分,以便缩简为单一原素。有些团体经过这样一番痛快的清洗,成员已缩减到三四人。他们的个性反倒更强烈,更好争吵。所有这些团体均因某些小特权而彼此分离,最不诚实仍是光荣的标志。在它们之间,经常发生谁居上位的无休止的斗争。他们的争吵声使总督和法官头昏脑胀。“人们终于决定圣水必须首先献给初级法院,然后才献给城市团体。高等法院犹豫不决;但是国王已将此案提交御前会议,并已亲自决定。是时候了;这个案子曾使全城沸腾。”如果有人在显贵大会中让这个团体压倒另一团体,那么后者便不出席会议;他们宁可放弃公共事务,也不愿看着他们的尊严受贬。箭城假发师团体决定“他们将用这种方式表明,让面包师居首位理所当然地引起他们的痛苦”。一座城市中的部分显贵顽固拒绝履行职务,总督说道,“因为会议接纳了几个手工业者,而首要的资产者耻于与他们为伍”。另一省的总督说道,“如果将助理法官的职位授与一位公证人,就会使其他显贵感到厌恶,公证人在这里乃是出身卑微的人,他们不是来自显贵之家,而全都当过书记。”我上面谈到的六位优秀公民随便就决定了必须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但当问题关系到哪些人将成为显贵,在他们之间确立什么先后顺序时,他们便陷入了莫名其妙的窘境。在这种问题上,他们只是谦卑地表示疑问;他们说,他们担心“会给他们的几位同胞造成过大的痛苦”。
  在这些小团体因自尊心而不断相互摩擦中,法国人固有的虚荣心变得更强、更敏锐,而公民的正当的自豪感却被遗忘。16世纪,我刚才提到的行会大多数就已存在;但其成员在处理好他们各自联合会的事务以外,不断地与所有其他居民相聚,以共同照管城市的普遍利益。而在18世纪,他们差不多完全闭关自守;因为有关市政生活的活动已渐稀少,并且全由受委托人代理。因此,每一个小团体都只图私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们的祖先并没有个人主义一词,这是我们为了自己使用而编造出来的,在他们那个时代,实际上并不存在不隶属任何团体而敢自行其是的个人;但是法国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小团体组成的,而每个团体只顾自己。这就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种集体个人主义,它为我们熟悉的真正的个人主义做好了精神准备。
  最令人奇怪的事情是,所有这些彼此隔离的人,却变得如此相似,只要变换一下他们的位置,便无法再认出他们。而且,谁要是探究他们的思想,谁就会发现,把如此相同的人隔离开来的那些小障碍物,在他们本人看来也不符合公共利益,不符合常理,而且从理论上说,他们已经向往统一。他们每一个人坚持各自的特殊地位,只是因为其他人因其地位而搞特殊化;但是,只要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殊,都不超出共同水平,他们是愿意融合为一个整体的。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十章 政治自由的毁灭与各阶级的分离如何导致了几乎所有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  
   我刚描述了在所有侵蚀旧制度机体、迫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病中最致命的弊病。现在我要再探讨一下如此危险、如此奇怪的疾病的根源,并说明与之俱来的还有多少种其他弊病。
  假如英国人从中世纪开始,便像我们一样完全丧失了政治自由和由此派生而出的地方独立,那么组成英国贵族的各个不同阶级很可能就会互相分离,犹如在法国和不同程度上在欧洲各处所发生的那样,而且所有阶级都可能与人民分离。
  但是自由迫使他们始终相互往来,以便必要时取得一致。
  有趣的是,英国贵族在其野心驱使下,必要时竟能与下属打成一片,假装将他们当作同侪。前面援引的阿瑟·扬,他的书是现存有关旧法国的最有教益的著作之一,他讲到有一天在农村,他来到利昂古尔公爵家,表示想和附近几个最能干最富裕的种田人了解些情况。公爵便叫管家把他们找来。这位英国人对此发表议论说:“在英国领主家,可以请三四个庄稼汉来和主人全家一起吃饭,并坐在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们当中。这种事我在英国至少见到过一百次。可是在法国,从加来到巴约讷,这种事哪里也寻不到。”
  确实,从天性来说,英国贵族比法国贵族更加傲慢,更不善于与所有地位低下的人打成一片;但是贵族处境迫使他们有所收敛。为了维持统治,他们什么都能做。在英国,几个世纪以来,除了有利于贫苦阶级而陆续推行的纳税不平等外,其他捐税不平等已不复存在。请思考一下,不同的政治原则能将如此邻近的两个民族引向何方!18世纪在英国享有捐税特权的是穷人;在法国则是富人。在英国,贵族承担最沉重的公共负担,以便获准进行统治;在法国,贵族直到灭亡仍保持免税权,作为失掉统治权的补偿。
  14世纪,“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这句格言在法国和在英国似乎同样牢固确定下来。人们经常提起这句话:违反它相当于实行暴政,恪守它相当于服从法律。在那个时代,正如我说过的,法国的政治机构和英国的政治机构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但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民族的命运彼此分离,越来越不同。它们就像两条线,从邻近点出发,但沿着略有不同的倾斜度伸展,结果两条线越延长,相隔越远。
  我敢断言,自国王约翰被俘、查理六世疯癫而造成长期混乱、国民疲惫不堪之日起,国王便可以不经国民合作便确定普遍税则,而贵族只要自己享有免税权,就卑鄙地听凭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从那一天起便种下了几乎全部弊病与祸害的根苗,它们折磨旧制度后期的生命并使它骤然死亡。我很赞赏科米内这句具有远见卓识的话:“查理七世终于做到了不需各等级同意便可任意征派军役税,这件事成为他和他的后继者心上沉重的负担,并在王国身上切开一道伤口,鲜血将长期流淌。”
  请想想,这道创口如何随着年代的流逝而在事实上扩大;请一步一步观察事情的后果。
  福尔勃奈在他造诣极深的著作《法国财政研究》中说得好,在中世纪,国王一般均靠领地的收入生活;他又说道:
  “既然特殊需求是由特殊捐税来提供的,因此就由教士、贵族和人民共同负担。”
  14世纪,经三个等级投票表决的普遍捐税大部分具有这一特点。这时期订立的几乎所有捐税都是间接税,就是说,所有消费者不加区别均须完纳。有时捐税是直接税;这时,捐税根据不是财产,而是收入。贵族、教士和资产者必须在一年之内,向国王上交,比方说,他们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我所说的经三级会议表决的捐税,也应包括在同一时期由各省三级会议所订的本地区的捐税。
  的确,自那个时期以来,称作军役税的直接税,从来没有向贵族征派。无偿服兵役的义务使贵族免交军役税;但是军役税作为普遍捐税在当时范围有限,多用于领地,而不用于王国。
  当国王第一次凭借自己的权威征收捐税时,他懂得首先必须选择一项看来不致直接损害贵族的捐税;因为贵族在当时是与王权敌对的危险阶级,他们决不会容忍损害他们利益的革新;因此国王选定一项他们免交的捐税;他征军役税。
  于是,在已经存在的所有个别的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不平等,从而加剧并维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从那开始,国库的需求随着中央政权权限的增长而增长,军役税也随之扩大和多样化;不久便增加到十倍,而且所有新捐税都变成了军役税。这样,捐税的不平等每年都使各阶级分离,使人们彼此孤立,其深刻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最有能力纳税的人免税,最无能力应付的人却得交税,当捐税以此为宗旨时,就必然要导致那一可怕的后果——富人免税,穷人交税。有人说,马扎然由于缺钱,曾设想订一捐税,向巴黎那些为首的豪门征收,可是一遇到当事人的反抗,他便退缩下来,只在普通百姓缴纳的军役税上,增加了他需要的500万里佛。马扎然本想向最富有的公民征税,结果税落到最穷困的公民头上;但是国库并没少收一文。
  摊派如此不均的捐税收益有限,而君王们的需求无穷。尽管如此,他们既不愿召开三级会议以谋取贴补,也不愿向贵族征税从而挑动贵族要求召开这类会议。
  从这里产生了那种不可思议的而且其有害作用的取之不尽的理财本领,君主制最后的三个世纪当中,国家金钱管理带有这一奇特的特征。
  必须详细研究旧制度的行政和财政史,才能明白一个温和的但是没有公开性并失去控制的政府,一旦它的权力得到认可,并使它摆脱对革命——人民的最后保障——的恐惧,那种对金钱的需求会迫使它采用哪些粗暴而可耻的手法。
  在这些历史记载中,处处都可看到王家财产被出售后旋即收回,认为不可出售;契约遭到破坏,已经取得的权利无人承认,国家债权人每逢危机便成为牺牲品,国家不断失信于民。
  终身赐与的各种特权时时都可收回。假如有谁能怜悯那些因愚蠢的虚荣心而造成的痛苦,谁就会同情这些不幸的受封贵族的命运,在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期间,他们被迫一次又一次花钱购买空洞的荣誉或不公正的特权,尽管他们为此已经多次掏钱。路易十四就是这样取消了92年以来人们取得的全部贵族头衔,其中大部分还是他亲自授与的;要想保住头衔唯有重新掏钱,敕令说道,因为所有这些贵族头衔都是出其不意地弄到手的。80年后,路易十五也如法炮制。
  自卫队士兵不得找人替代,据说是怕抬高国家用于征兵的代价。
  城市、社区、收容院被迫违背自己的诺言,以便借钱给国王。教区不得兴办有益的工程,怕因此而分散资财,不能照额缴纳军役税。
  据说总监奥里先生和桥梁公路工程局局长特律代纳先生曾设想过一个方案,由各区居民提供一笔资金用于该区道路维修,以取代公路徭役。这两位精明的行政官后来放弃这项计划,其原因发人深思:据说他们是怕资金聚集以后,人们便无法防止国库把它挪作他用,于是人们很快就得同时承担两者:新捐税和徭役。
  我敢说,任何个人如果像全盛时期的伟大国王支配国家财产那样处理个人财产,他就逃脱不了司法的判决。
  假如你碰到某种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的中世纪旧机构,它靠加剧其弊端而维持下来,或遇到某种有害的新机构,那就设法挖出那病根:你将发现某项财政措施,原来是权宜之计,后来却转变为制度。你会看到,为了偿付一天的债务,竟确立了维持几个世纪的新权力机构。
  很久很久以前,当平民拥有贵族的财产时,必须缴纳一种特殊的捐税,所谓封地获取税。封地获取税在土地之间造成分裂,在人与人之间也造成分裂,而且两者不断相互助长。
  我不知道,封地获取税是否比其他捐税在加剧平民与贵族的分裂上起更大的作用,因为它妨碍了平民与贵族融合为一,因为拥有地产是使人与人同化得最快、最好的事情。一道鸿沟就这样每时每刻在贵族所有者和他的邻人——平民所有者——之间重新划出。相反,在英国,自17世纪以来就废除了世袭领地与平民占有土地之间的差异,从而空前加速了这两个阶级的凝聚。
  14世纪,获取领地所纳的封建税很轻,并且相隔很久才征收;但18世纪,封建制度行将灭亡,这项捐税每20年便催征一次,数额达平民的全年收入。父亲死了,儿子接着缴纳。1761年,图尔农业协会说道:“这项捐税对农业技术的进步危害无穷。无可争议,在国王向臣民征收的所有捐税中,没有哪一项在农村像这项捐税那样使人恼怒难以承受。”另一位同时代的人说道:“这笔钱最初一辈子才课征一次,可是后来却渐次变为一种极为苛刻的捐税。”这项捐税妨碍平民购买贵族土地,所以连贵族自己也想废除;但是国库的种种需求使它维持下来,并且有增无减。
  有人把工业行会所造成的一切弊端都错误地归咎于中世纪。一切表明,行会师傅和行会管事会最初只是联系同行业成员的手段,并且在行业内部建立一个小小的自由管理机构,其任务是对工人既要救助,又要抑制。圣路易似乎也没有比这更高的奢望。
  直到16世纪初,在文艺复兴盛起,人们才破天荒地想出,将劳动权看作国王能够出卖的一种特权。惟有这时,每个等级团体才变成封闭性的小贵族,终于建立起对技术进步极其有害的垄断权,对此我们的先辈曾深恶痛绝。亨利三世虽不是这一弊端的肇始者,但使之通行无阻,直到路易十六才根除了弊端。从亨利三世到路易十六,可以说,行会管事会制度的流弊无时无刻不在增长蔓延,在此时期内,社会的进步使人们对这些流弊更加忍无可忍,公众舆论对此揭露无遗。每年都有一些新行业失去自由,旧行业的特权又有增长。对弊端推波助澜最甚的莫过于人们惯称的路易十四统治的黄金时代了,因为这时对金钱的需求空前地大,而不求助于国民的决心空前地坚定。
  勒特罗纳1775年说得好:“国家创造工业集团只是为了找财源,或是靠出卖特许证赚钱,或是靠设置各种新官职赚钱,国家强迫各集团购买新官职。1673年敕令将亨利三世各项原则的恶果招引出来,勒令所有集团掏钱购取批准证书,强迫所有尚未纳入集团的手工业者加入。这事虽卑鄙,却赚得30万里佛。”
  我们已看到城市整个体制怎样被人们搞乱,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是企图给国库捞钱。
  正是出于这种对金钱的需求,加之又不愿向三级会议索取,于是使卖官鬻爵制度应运而生,这种现象世所未见。由于这种出于理财思想的捐官制,第三等级的虚荣心遂在三个世纪当中得以保持不衰,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获取官职,于是国民的内心深处被灌进这种对职位的普遍欲望,这种欲望后来成为革命与奴役的共同源泉。
  财政越拮据,新设职位就越多,而免税或特权是所有新职位的报酬;由于是出于国库的需要而不是行政的需要,因此这样设置的官职多得简直难以置信,或是完全无用,或是反而有害。自1664年起,科尔贝尔作了调查,发现在捐官这项不务正业上,人们投入的资本几达5亿里佛。据说黎世留废除了10万个官职。不过这些官职马上又以其他名目重现。为了刮点钱,人们放弃了对自己的官员的领导、控制和强制。一个如此庞大复杂、如此难于运转、如此不起作用的行政机器就这样建立起来了。结果不得不让这台机器以某种方式空转,同时在它之外另设一个更简练、更得心应手的政府工具,藉此切切实实办一些所有官员假装在办而实际未办的事。
  假如让人对这些讨厌的机构进行讨论,可以断定,这些机构中没有哪一个能维持20年。假如人们当初凑巧再召集三级会议听取它的意见或怨言,那么这些机构恐怕根本不会建立或增加。几个世纪来为数极少的几次三级会议一直在不断反对这些机构。这些会议曾多次指出,国王窃取权力任意征收捐税乃是一切流弊的根源,若引用15世纪那种强有力的语言的原话,那就是,国王窃取了“未经三个等级同意和商议而以人民的血汗自肥的权利。”三级会议不仅关注自身的权利,还强烈要求人们尊重各省与城市的权利,而且经常达到目的。在每次会议上都可以听到发自内心的反对负担不平等的呼声。三级会议多次要求废弃行会管事会制度;它们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地猛烈攻击不断增长的卖官鬻爵制。它们说道:“谁出售官爵,谁就出卖正义,此乃可耻之举。”当捐官制确立之后,三级会议继续申斥滥设官职。它们起而反对重重无用的职位、危险的特权,但总是无济于事。这套机构恰恰是为反对它们而建立的;它的产生绝不是要召开三级会议,而是要在法国人的眼皮下,将捐税乔装打扮,而不敢向他们显示其真面目。
  请注意,最出色的国王也和最坏的国王一样使用这套伎俩。最后确立捐官制的是路易十二;出售官职世袭权的是亨利四世:这套制度的罪恶比推行这套制度的那些人的美德大得多!
  由于想逃避三级会议的监督,于是大部分政治职能转到了最高法院手中,结果在政府中造成司法权的混乱,对良好的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假装提供若干新的保障来代替被剥夺的保障;因为法国人能够耐心地忍受专制政权,只要这政权不暴虐,但他们从不愿意和它面面相觑,因此,在专制政权前面设立某种虚假的障碍,虽不能阻止专制政权,至少起点遮掩作用,这样做当然是明智的。
  最后,正是这种阻止国民索还自由、只向国民索钱的愿望不断地促使各阶级彼此分离,使它们在共同的反抗中最终既不能彼此接近,也不能取得一致,以至政府在每个时期要对付的只不过是单枪匹马的寥寥数人。在这段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杰出的君主不断出现,有些以思想闻名,若干则才华出众,几乎所有的人都勇略过人,但没有一个君王致力于使各阶级接近与联合,而不使它们处于同等的依附地位。我说错了:有一位国王曾经这样想,并且确曾为之全力以赴;而这位国王——谁能揣摩上帝的判断如何?——恰恰是路易十六。
  阶级分裂是旧王国的罪恶,并且后来成了它的托辞;因为,当国民中富裕及有教养的部分在政府中再也不能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时,国家的自我管理就仿佛不复可能,必须有一位主宰介入。
  蒂尔戈在给国王的一份秘密报告中感伤地写道:“国民是由联合得不紧密的不同等级构成的社会,是由彼此之间极少连系、各顾自己的人民构成的社会。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什么共同利益存在。各个村庄、各个城市的相互联系同它们所归属的各行政区一样少。甚至在完成对它们十分必要的公共工程方面,它们也不能取得一致。在这场各种奢望与企图的无休止斗争中,陛下不得不亲自决定一切,或由陛下委托人定夺一切。人们等待您的特别谕令,以便为公共利益作贡献,以便尊重他人权利,有时也是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
  几个世纪间,同胞们形同路人或仇敌,要使他们互相接近并教育他们共同进行他们自己的事务,这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使他们彼此分离比使他们重归于好要困难得多。我们已为世人提供了难忘的例证。60年前,当使旧法国分裂的不同阶级在被重重障碍长期隔绝之后彼此重新接触时,他们首先触到的是他们的伤痛处,他们重逢只不过是为着互相厮杀。甚至到今天,他们虽已不在世上,但其嫉妒和仇恨还留在人间。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十一章 旧制度下自由的种类及其对大革命的影响  
   如果有人读这本书到此释手,那他对旧制度政府只得到一个很不完全的形象,他就理解不了产生大革命的那个社会。
  公民们四分五裂,闭关自守,王权四处扩展,强大有力,看到如此景象人们可能认为独立精神已同公共自由一起消失了,以为所有法国人都同样地百依百顺。但情况并非如此;政府已然独断专行地指挥一切公共事务,但它还远未成为所有个人的主宰。
  在为专制政权制订的许多规章制度中,自由仍未死亡;不过这是一种我们今天很难设想的奇特的自由,要想搞清它对我们能有什么利弊,就必须详细加以考察。
  当中央政府取代所有地方政权,日益充斥整个行政领域时,它原先允许存在的或是它一手创立的规章制度,古老习俗、旧风尚,乃至种种弊端,均在妨碍着它的行动,并在众多人的灵魂深处保持着反抗精神,使形形色色的特征保留其坚固性和鲜明性。
  中央集权制那时便已具有同我们今天一样的性质、一样的程序、一样的目的,不过尚未具有同样的权力。为了千方百计捞钱,政府出售了大部分官职,因而自己也就失掉了任意封官免职的能力。政府的这一欲望大大地妨害另一欲望:它的贪婪与它的权欲相抗衡。为了办事,它被迫不断地使用那些并非它自己制造而它又没能力捣毁的那些工具。结果它的最专制的意志,经常在实行中变得软弱无力。公职这种古怪而有害的结构成了抵挡无所不在的中央政权的一种政治保障。这就好比一道堤防,尽管歪歪扭扭建造低劣,却能分化它的力量,缓和它的冲击。
  当时的政府还不能像今天的政府那样支配无穷无尽的恩典、赈济、荣誉和金钱;因而它掌握的诱惑性手段与强制性手段都远不如今天多。
  况且政府自己对其权力的准确限度也并不了解。它的权利均未经正式确认,也未牢固确立;它的行动范围已经十分广大,但是它的行进步伐并不稳当,仿佛身临陌生之地,四周一片黑暗。这片可怕的黑暗将一切权利的界限都掩盖起来,它分布在一切权利周围,有利于国王剥夺臣民自由的企图,但对于保卫自由也常常有利。
  政府自感涉世浅身世微,办起事来总是畏首畏尾,生怕途中碰到障碍。当人们读18世纪大臣和总督们的来往信函时,就会十分惊异地看到一种怪现象,臣民百依百顺,这个政府是如此地富于侵夺性和专制特征,但一当它遇到最微小的反抗,它便不知所措,最轻微的批评也会使它惶惶不安,简直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地步,于是它停顿下来,犹豫,商议,折中,常常不敢超越自己权力的天然范围。路易十五优柔寡断的利己主义和他的继位者的仁慈品德均有此倾向。况且这些君王从未想到会有人要推翻他们。他们丝毫不具备后来的统治者常因恐惧而沾上的那种不安的、冷酷的天性。国王们蹂躏的只是些他们看不见的人。
  最不利于确立正规的、有益的自由的那些特权、偏见和错误思想,现在使大量臣民在心中保持着独立的精神,使他们坚决反对当局滥施权力。
  贵族们极端蔑视严格意义的行政当局,尽管他们不时有求于它。即使他们放弃旧权力,他们仍保持着他们先辈的骄傲,既仇视奴役,也仇视法规。他们毫不关心公民们的普遍自由,对政府在公民周围加强控制心安理得;但是他们不能容忍政府的控制落在他们自己头上,为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必要时甘冒种种危险。当大革命开始之际,这个行将与王权一起倾覆的贵族阶级,面对国王,尤其是国王的代理人,态度比即将推翻王权的第三等级还要激烈,言语更为自由。贵族强烈要求我们在代议制的37年中所拥有的差不多所有反对滥施权力的保障。阅读贵族的陈情书,我们可以感到,除了偏见和怪癖外,贵族的精神和某些崇高的品质历历在目。永远值得惋惜的是,人们不是将贵族纳入法律的约束下,而是将贵族打翻在地彻底根除。这样一来,便从国民机体中割去了那必需的部分,给自由留下一道永不愈合的创口。多少世纪中一直走在最前列的阶级,长起来发挥着它那无可争议的伟大品德,从而养成了某种心灵上的骄傲,对自身力量天生的自信,惯于被人特殊看待,使它成为社会躯体上最有抵抗力的部位。它不仅气质雄壮,还以身作则来增强其他阶级的雄壮气质。将贵族根除使它的敌人也萎靡不振。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完全取代它;它本身再也不会复生;它可以重获头衔和财产,但再也无法恢复前辈的心灵。
  教士们自那个时期以来在世俗事务中常常俯首贴耳,屈从于不管哪一个尘世君王,只要君王稍有惠顾,他们就大事阿谀奉承;然而在当初,他们却是国民中最有独立性的团体,惟有这个团体拥有人们不得不尊重的特殊自由。
  外省已丧失自主权,城市只保留下一点自治的影子。没有国王特准,贵族不得十人聚会商讨任何事务。法国教会一直到最后还保留着定期会议。在其内部,教权本身受到种种它必须遵守的限制。低级教士在这里拥有严肃的保障,防止上级的暴虐,也用不着担心主教凭籍淫威迫使他们屈从君主。
  我无意对教会这一古老体制妄下评断;我只是说,教会丝毫未使教士们的心灵接受政治奴役。
  此外,许多教士具有贵族血统,他们把贵族地位所具有的那种自豪、不顺从带入教会。再者,他们都是国家的上流阶层,享有各种特权。这种封建权利对教会的道义威力危害甚大,但却使每个教士在世俗政权面前具有独立精神。
  但是赋与教士们以公民的思想、需求、感情以及甚至公民热情的特殊条件,乃是土地所有权。我曾耐心阅读旧的省三级会议特别是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遗留下来的大部分报告和辩论,因为朗格多克的教士比别省更多地参与公共管理细务;我还耐心读过1779年与1787年召集的省议会的会议记录,我带着我这个时代的思想去阅读,惊讶地看到这些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其中许多人以圣洁和学识出众——就道路或运河的修建撰写报告,以行家的知识论述修建原因,从科学与技艺各个方面探讨什么是增加农业产品、保障居民福利与增进工业繁荣的最佳途径,他们同那些负责同类事务的所有教外俗人相比不相上下,常常还更高一筹。
  与普遍流行而且根深蒂固的一种意见相反,我敢认为,剥夺天主教教士一切土地占有权并将其全部收入改为薪俸,这种做法只有助于罗马教廷和尘世的君主们,人民自己却失掉了自由的一个极大成分。
  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服从于一种外来权威,而在他所居住的国度又不能有家室,这样的人可以说只有唯一一种牢固的联系可以将他维系在土地上,那就是地产。砍掉这道联系,他便不再有任何特殊归属。在这块他偶然降生的地方,他像一个陌生人生活在一个世俗社会中,在这个社会里几乎没有任何利益能直接触动他。在良知上,他只能依赖教皇;他的衣食只能仰赖君主。他的唯一祖国是教会。在每次政治事件中,他只辩别什么对教会有益,什么对教会有害。只要教会自由昌盛,其他无关宏旨。在政治上他最自然的状态是漠不关心:基督之城的杰出成员,其他各处的平庸公民。一个身为幼童导师和品德指导的团体,既有这样的情感和类似的思想,便不能不使整个民族的灵魂在触及公共生活的问题上变得软弱无力。
  必须重读1789年教士等级的陈情书,才能对人们的地位变化所引起的精神革命有一个正确的概念。
  教士在陈情书中常常表现出不宽容,有时顽固地依恋他们以往的特权;但尽管如此,他们同第三等级或贵族一样,仇视专制制度,支持公民自由,热爱政治自由,他们宣布个人自由应受保障,不靠许诺,而是要靠与人身保护法类似的法律程序。他们要求摧毁国家监狱,废除特别法庭和调案,一切法庭辩论公开,所有法官不得罢免,所有公民均可录用任职,才干是任职的唯一标准;征兵对于人民应少带侮辱性与压迫性,任何人不得免除兵役;赎买领主权利,他们说,领主权利源于封建制度,与自由截然对立;劳动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废除内地关税;大办私立学校:按他们的计划,每个教区必须设一学校,实行免费教育;所有乡间均设世俗慈善机构,诸如济贫所和慈善工场;尽一切方法鼓励农业。
  在严格意义的政治方面,他们比任何人都更强烈地宣布,国民拥有召开议会,制定法律,自由表决捐税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利。他们认为,未经本人或其代表投票表决,不得强迫任何法国人缴纳捐税。教士还要求自由选举的三级会议必须年年召开;三级会议必须在国民面前讨论一切重大事务;三级会议必须制定普遍法律,任何特殊惯例或特权不得与之冲突;三级会议编制预算,甚至控制王室,三级会议代表不受侵犯,大臣必须始终对三级会议负责。他们也要求各省都设立三级会议,各个城市都设立市政府。关于神权问题,则只字未提。
  尽管他们成员中某些人罪恶昭彰,但总的来说,我不知道在这世界上还有哪国教士比大革命突然袭来之际的法国教士更加卓越,更加开明,更有民族性,更少仅仅固守私人道德,更多具备公共道德,同时信仰更坚定:对教士的迫害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我开始研究旧社会时对教士充满偏见;我结束这一研究时对他们充满敬意。老实说,教士身上的缺点只不过是所有行业组织固有的缺点,不论是政治组织也好,宗教组织也好,当它们紧密联合、结构严密时,就好侵占,少宽容,本能地、间或盲目地坚持本团体的特殊权利。
  旧制度的资产阶级同样比今天的资产阶级更善于体现独立精神。甚至它的构造上的许多缺陷也有助于这种独立精神。
  我们已看到资产阶级在当时占据的职位比今天的数量多,而且中产阶级为获得这些职位表现了同样的热忱。但请注意时代的不同。由于这些职位大都是政府既不能授与也不能夺走的,因而任职者的重要增加了,而他不必受政权的任意摆布,这就是说,今天迫使那么多人俯首贴耳的因素,在那时恰恰最有力地促使他们受到尊重。
  此外,使资产阶级与人民大众不幸分离的各种各样的豁免权将资产阶级变成了假贵族,而在假贵族身上也往往表现出真贵族那种骄傲与抗拒精神。特殊的小团体把资产阶级分割成那么多部分,以至人们在每一个这样的联合体中,自然地忘掉整体的利益,一心只顾小团体的利益和权利。人们在这儿要捍卫共同的尊严、共同的特权。从没有一个人会隐没在人群中苟且偷生。每个人都站在舞台上,舞台确实非常小,但灯火通明,台下始终有同样的观众,他们时刻准备报以掌声或喝倒彩。
  那时,平息一切反抗的手法较之今日还很不完善。那时的法兰西还没有变成我们今天生活的万马齐喑的地方;相反,它响声隆隆,尽管法兰西还没出现政治自由,只须抬高嗓音远处就能听见。
  那个时代被压迫者使自己的呼声上达的唯一途径,就是司法机构。法国当时因其政治与行政制度已成为一个专制政府的国家,但是由于它的司法制度,法国人民仍然是自由的人民。旧制度下的司法机关十分复杂、阻力重重、手续缓慢、费用昂贵;毫无疑问,这些是严重的缺陷,但是在司法机关从不存在对政权的屈从,而屈从不过是卖官鬻爵的一种形式,甚至更糟。这项致命弊病不仅腐蚀法官,而且很快毒害了全体人民,但在当时,司法机关却无这种弊病。法官实行终身制,不求升迁,这两点对其独立性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即使用万般伎俩进行收买仍不能迫其就范,这有何妨?
  王权确实已从普通法庭手中窃得几乎所有涉及当局的讼案审理权,但尽管剥夺了它们的权力,王权对法庭还是心怀恐惧。因为王权虽然阻止法庭审理,但也不敢永远阻止法庭听取控诉,陈述意见;古法语爱给事物正名,而当时的司法语言保持着古法语的这一风格,所以法官们经常把政府的举动直截了当地称为专制与武断行为。法院不正规地干预政府,这经常使行政事务无法正常进行,这种情况有时倒成了个人自由的保障:正所谓以毒攻毒。
  在司法团体内部及其周围,旧风尚在新思想中间保持着活力。高等法院无疑对它们自己比对公共事物更加关心;但必须承认,在捍卫自己的独立与荣誉时,它们始终表现得顽强不屈,并把这种精神传给所有接近它们的人。
  1770年,当巴黎高等法院被撤销时,高等法院的法官们丧失了他们的地位和权力,但是在国王的意志面前,没有一个人屈服退让。不仅如此,种类不同的各法院,如审理间接税案件的法院,虽然并未受到株连和威胁,但当国王的严厉处罚已经确定无疑时,他们情愿挺身而出,同受处罚。还有更精彩的事例:在最高法院出庭辩护的首席律师们甘愿与最高法院共命运;他们抛弃荣华富贵,宁可缄口不言,也不在被羞辱的法官面前出庭。我不知道在各自由人民的历史上还有什么比此时此刻所发生的事件更加伟大,可是这事件就发生在18世纪,发生在路易十五宫廷附近。
  司法习惯在很多方面变成了民族习惯。人们从法庭普遍接受了这一思想,即一切事务均可提交辩论,一切决定均可复议,利用公开性,讲究形式——这些都与奴役性格格不入:这就是旧制度留给我们的自由人民教育的唯一部分。政府自己也从司法用语中借取了很多语言。国王认为在发敕令时必须说明缘由,在下结论时必须阐明原因;御前会议在下达的判决中冠以长篇前言;总督派执达员传达他的法令。在渊源古老的所有行政机构内部,例如在法兰西财政官或当选人团体内部,人们对各类事务进行公开讨论,经辩论之后才作决定。所有这些习惯,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君主专横跋扈的障碍。
  只有人民,尤其农村人民,除使用暴力外,对于压迫几乎始终处于无法反抗的境地。
  我刚才列举的大部分抵御手段人民都不具备;要想使用这些手段,就必须在社会上有一个能为世人看到、声音达于四方的地位。但是在人民之外,在法兰西没有人——只要他存心——不能巧妙地指责顺从,在屈从中抗争。
  国王以首领而不是以主子的口吻对国民讲话。路易十五统治初期,在一道敕令前言中说道:“我们统率着一个自由慷慨的民族,无尚光荣。”路易十五的一位祖先早就用更古老的语言,表达过同一思想,他在感谢敢于进谏的三级会议时说道:“我们宁愿向自由人而不是向农奴讲话。”
  18世纪的人没有那种培育奴性的对安逸的贪求,这种欲望萎靡柔弱,然而又顽固不化,它很容易与一些私德混合、甚至交织在一起,如爱家庭、崇尚风化、尊重宗教信仰,甚至对现行教仪采取不冷不热但按时参加的态度;它使人笃诚,但排斥英雄主义,它善于造就规规矩矩的人和怯懦的公民。18世纪的人比现在的人要好,但也坏些。
  当时的法国人喜爱欢快,崇尚享乐;和今天相比,他们的习惯更放荡不羁,感情和思想更杂乱无章;但是他们对我们眼下的这种有节制的、有礼貌的肉欲主义一无所知。在上层阶级中,人们倾心于装饰生活,而不是使生活更舒适方便,更关心出人头地,而不是发财致富。即使在中产阶级中,人们也从不是一心追求安逸;他们常常抛弃对安逸的追求,而去寻找更美妙更高雅的享乐;他们除金钱之外到处置有某种其他财富。当时有个人用古怪但不乏自豪感的口吻写道:“我了解我的民族:他们精于铸造和浪费金银,但不会用惯常的信念去崇拜金银,他们随时准备回复到他们古代的偶像——价值、光荣,我敢说,慷慨宏伟——那里去。”
  此外,决不能根据对最高权力的服从程度去评价人们的卑劣:这样就会应用一个错误的尺度。不管旧制度的人们怎样屈服于国王意志,他们却不接受这样一种服从:他们不会由于某政权有用或者能为非作歹而屈服在一个不合法的或有争议的、不为人尊重的、常常遭蔑视的政权下,这种可耻的奴役形式对他们来说始终是陌生的。国王在他们心中激发起种种情感,已往世界上最专制的君主们都办不到,大革命将这些情感从他们心中连根拔掉,所以我们也几乎无法理解它。
  他们对国王既像对父亲一样满怀温情,又像对上帝一样充满敬意。他们服从国王最专横的命令,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爱,因此他们往往在极端的依赖性中,保持着非常自由的精神。对于他们来说,服从的最大弊病是强制;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微不足道的毛病。最坏的弊病是迫使人服从的奴性感。
  不要瞧不起我们的先辈,我们没有这个权利。但愿我们能够在发现他们的偏见与缺点同时,发现一点他们的伟大!
  因此,如果认为旧制度是个奴役与依附的时代,这是十分错误的。那时有着比我们今天多得多的自由:但这是一种非正规的、时断时续的自由,始终局限在阶级范围之内,始终与特殊和特权的思想连在一起,它几乎既准许人违抗法律,也准许人对抗专横行为,却从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种保障。这种自由,尽管范围狭小、形式改变,仍富有生命力。在中央集权制日益使一切性格都变得一致、柔顺、暗淡的时代,正是自由在大批个人心中,保留着他们天生的特质,鲜明的色彩,在他们心中培育自豪感,使热爱荣誉经常压倒一切爱好。我们行将看到的生机勃勃的精灵,骄傲勇敢的天才,都是自由培育的,他们使法国大革命成为千秋万代既敬仰又恐惧的对象。要是在自由不复存在的土地上,能成长譬如此雄健的品德,这才是怪事。
  但是,如果说这种不正规的、病态的自由为法国人推翻专制制度准备了条件,那么,这种自由使法国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许更不适于在专制制度的遗址上,建立起和平与自由的法治国家。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十二章 尽管文明取得各方面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竟比13世纪还糟  
   法国农民在18世纪不再受那些封建小恶霸的欺凌;来自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很少涉及他们;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拥有部分土地;但是所有其他阶级的人都离弃他们,他们处境之孤单也许为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仅见。这是一种新奇的压迫,其后果值得单独加以详细考察。
  自17世纪初期,据佩雷费克斯说,亨利四世便抱怨贵族抛弃乡村。到18世纪,逃离农村几成普遍现象;那个时代的所有文献都指明了这点,并为之感到痛惜:经济学家在他们的书里,总督们在通信中,各农业协会在论文中都指出这点。在人头税登记簿里可以找到确凿证据。人头税是在实际住所征收的:所有大贵族和部分中等贵族的人头税都在巴黎征收。
  农村里几乎只剩下家道小康、无力脱身的贵族。他们与农民为邻,朝夕相处,其处境在我看来,是富庶的所有者从未见过的。既然不再是农民的首领,他们也就不像昔日那样有心照顾、帮助和领导农民;另一方面,既然不像农民一样承担公共捐税,他们就不会对农民的凄楚抱有满腔同情,因为他们没有这种经历;也不会分担农民的苦衷,因为他们无切肤之痛。这些农民不再是他们的臣民,而他们也还未成为农民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史无前例的。
  这种情况导致了一种心灵上的不在地主制,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它比严格意义上的不在地主制更频繁、更有效。因此,仍在自己土地上居住的贵族常常抱有他不在乡间时他的管家的种种观点和感情;像管家一样,他认为佃农只不过是债务人,对这些人他百般勒索,凡是按法规或惯例属于他的东西都不放过,结果这些封建残余权利的勒索竟比封建时代还要苛刻。
  他经常负债累累,始终穷困潦倒,在城堡里,一般过着极端吝啬的生活,心里盘算的只是攒钱,以便过冬时进城挥霍。老百姓说话通常一针见血,他们给这类小贵族起了个名字,用猛禽中身量最小的那种来称呼他:燕隼(lehobereau)。
  无疑,人们会拿单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史。谁能否认在当时也有很多富庶的所有者无时无刻不计利害地关心着农民的福利?但是这样做的人恰好与他们新的社会地位的规律相抵触,不管他们愿意与否,这条规律促使他们对农民漠不关心,同样也促使他们从前的附庸心怀仇恨。
  人们常把贵族离弃农村归因于某些大臣、某些国王的特殊影响:有些人归之于黎世留,另一些人归之于路易十四。确实,君主制最后三个世纪中,使贵族与人民分离,将贵族吸引到宫廷进入仕途,这差不多一直是历代君主的主导思想。特别是在17世纪,当时贵族阶级还令王权生畏。向总督提出的种种问题中还有这样的问题:“你的省里的贵族愿意留在老家还是愿意离开?”
  有一个总督写信答复了这个问题;总督在信中抱怨他省内的贵族不愿在国王身边尽义务,反而甘愿和农民呆在一起。
  不过请特别注意这点:这里谈到的省份乃是安茹;这就是后来的旺代。据说,唯有这些拒绝向国王尽义务的贵族,后来拿起武器,捍卫法国的君主制,并为之战斗捐躯;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荣耀,全在于他们能够把农民吸引在他们周围,尽管有人指责他们乐于在农民中间生活。
  然而,当时构成民族头脑的那个阶级离弃农民的现象,决不能归因于某几个国王的直接影响。这种现象的首要而持久的原因不在于某些个人意志,而在于各种制度的缓慢而不断的运动;18世纪政府欲割除弊端,但连弊端的扩展也无法控制,这就是明证。随着贵族彻底失去政治权利和地方自由的消失,贵族的迁移增多了,人们无须再去引诱他们出走,他们已无心留下:田园生活对他们已变得兴趣索然。
  这里我论述贵族的话应理解为全国各地富有的地产主:中央集权的国家,开明有钱的人纷纷离去的乡村;我能否更进一步说:中央集权的国家,耕作粗放陈旧的国家,并评论一下孟德斯鸠深刻的话语,同时明确其含义。孟德斯鸠说:“土地出产之少主要不在于土地肥沃程度,而在于居民是否享有自由。”不过我不想离题太远。
  我们在别处已经谈到资产者抛下农村,千方百计在城市找一栖身之地。旧制度的全部文献对这一点是完全一致的。文献证明,农村里几乎从未见过超过一代的富裕农民。种田人一旦靠勤勉挣到一点财产,便立即令其子弟抛开犁锄,打发他进城,并给他买下一官半职。时至今日,法国种田人对使其致富的这个行业还常常表现出一种奇特的厌恶心理,这种现象应上溯到这个时期。原因已消失,但后果尚存。
  真正说来,长期居住在农民当中并和农民保持不断联系的唯一有教养的人,或按英国人的说法,唯一的绅士,就是本堂神甫;尽管伏尔泰有言在先,假如本堂神甫本人不是那样紧密地、明目张胆地同政治权力制度相联系,他本可以成为农村居民的主宰;政治权力制度固然给了本堂神甫许多特权,但是他也部分地激起了人民对这种制度所产生的仇恨。
  就这样,农民与上层阶级几乎完全隔离开了;他们与那些本来能够帮助他们、领导他们的乡亲们也疏远了。这些人有了知识,富裕起来,就避开农民;农民好像被人从整个国民中淘汰下来,扔在一边。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这在欧洲任何一个文明大民族都未曾见过,即使在法国,这也是晚近现象。14世纪的农民受压迫更深,得到的救助也更多。贵族有时对农民施以暴虐,但他们从未抛弃农民。
  18世纪,村庄是一个共同体,一切成员都贫穷、蒙昧、粗野;村里的行政官也同样不识文墨,遭人轻视;村子里的理事大字不识;村里的收税人不会亲手清理邻人和自己财产的帐目。昔日的领主不仅已无权统治农民,而且在他们看来,介入村庄的治理简直有损身份。制订军役税,征集自卫队,决定徭役,这些都是卑下的行当,是理事的职业。只有中央政权才关注农村共同体,由于中央政权地处遥远,对共同体中的居民尚无畏惧,所以它关注共同体只不过是想从共同体捞取油水罢了。
  现在来看看一个被抛弃的阶级的境况吧。既无人想对它施以暴政,也无人试图开导它、为它服务。
  封建制度压在农村居民身上的种种最沉重的负担无疑已经撤销或减轻了;但是,有一点人们却不甚了解,那就是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些负担,也许较前更为沉重。农民不再承受其先辈所遭受的全部苦难,但他却经受着其先辈闻所未闻的许多痛苦。
  众所周知,两个世纪以来,几乎全靠农民的血汗,军役税增加了十倍。这里必须解释人们向农民征收军役税的方式,以便说明在那些文明的世纪里,有哪些野蛮的法律还能够制订或维持,而国家中最有教养的人却无动于衷,并不想改变这些野蛮法律。
  在1772年总监本人写给各省总督的一封密函中,我找到了有关军役税的描述,这幅图画堪称是一帧精确简明的小小杰作。这位大臣说道:“军役税在摊派上是任意的,在征收时是连带责任的,在法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对人而不对物的,随着每年纳税人的财产状况的变动,军役税也不断发生变化。”几句话便概括了一切;没有比这几句话更巧妙地形容这个人们以此自肥的弊端了。
  教区每年规定应缴纳的全部税额。照这位大臣所说,税额不断变化,乃至种田人前一年无法料知下一年应付多少。在教区内,每年随便任命一位农民为收税员,由他负责将捐税负担分配到所有其他人身上。
  我答应要讲一下这个收税员的处境。让我们来听听1779年贝里的省议会的发言吧;这个省议会是无可指责的:它完全是由不缴纳军役税的、由国王选定的特权者们组成的。它在1779年说道:“鉴于大家都不愿当收税员,每个人就必须轮留担任。因而征集军役税的责任便每年委托给一个新收税员,不论其能力高低,正直与否;每年纳税人名册的制订也就受到制订人的人品的影响。收税员的畏惧、软弱或罪恶都可以在名册上找到印迹。此外,他怎样能把这桩事做好呢?他是在黑暗中摸索;因为谁确切知道邻人的财富多寡,以及这份财富与那份财富之间的比例?然而这只能凭收税员的意见来判断,他要以他的所有财产乃至人身,对收税员的职务负责。通常在两年之内,他必须花一半时间奔走于纳税人之家。凡不识字者必须在邻居中找人替补。”
  更早一些时候,蒂尔戈曾经讲到另一个省的情况:“这一职务给那些任职者带来绝望,几乎总是以破产告终;就是这样村里全部殷实之家陆续被陷入贫困。”
  然而这倒霉人的身上不乏横征暴敛的本领;他一身二任,既是牺牲品,又是暴君。在任期内,他不仅自己破产,他的手中也掌握着大家破产的命运。还是那个省议会说的好:“对他的亲属、他的朋友和他的邻居的优惠,对他的敌人的仇恨及报复,对庇护者的需求,唯恐引起派活的有钱公民的不快,所有这些在他的心中与正义感搏斗。”恐惧常常使收税人变得残酷无情;在有些教区里,没有催税员和执达员陪同,收税员便寸步难行。1764年有位总督致函大臣道:“当收税员不带执达员前往时,该缴税者就不愿缴纳。”吉耶内省议会还告诉我们说:“仅维勒弗朗什财政区一处,就有106个拘役传令人和其他执达吏助理在大道上终日奔波。”
  在18世纪全盛时期,法国农民为了逃脱这种横征暴敛的捐税,也像中世纪的犹太人一样:他在外表上装得穷困不堪,而实际上奋时并非如此;他的富裕理所当然地使他害怕:有一份文献我不是在吉耶内,而是在距它百里之内得到的,它提供了非常明显的证据。曼恩农业协会在它1761年的报告中宣布,它打算分配牲畜作为奖品,以资鼓励。“这个想法被打消了”,农业协会写道,“因为卑劣的嫉妒心会给获奖者招致危险后果,使他们在以后几年中由于强派的捐税而烦恼无穷。”
  在这样的捐税制度中,每个纳税人都确实有直接的和长远的切身利益去窥伺邻人,向收税员告发邻舍财富的增加;人人被挑唆去嫉妒、告密、仇恨。人们不是说,这种事是发生在印度斯坦的贵族领地上的吗?
  但是同时在法国,也有轻徭薄赋的地区:某些三级会议省便是这样。这些三级会议省确实有权自行征税。例如在朗格多克,军役税只按地产抽取,不因所有者的富裕而变化;为此编制了固定的供查阅的土地清册,清册编订精细,每30年重修一次,土地在清册上依肥瘠分为三等。每个纳税人事先就精确地知道他该缴纳多少捐税。如果他不缴纳,惟有他本人,或不如说,惟有他的土地,对此负责。倘若他认为他在捐税摊派中受了损害,他永远有权要求将他的捐税份额与他自己选定的教区的另一居民的份额相比较。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谓的比例平等上诉(l’appelàl’égalitèpro-porationelle)。
  所有这些显然恰恰都是我们现在遵循的那套规章制度;从那时以来我们没有加以改进,只是推而广之;因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们从旧制度的政府中接过来我们的国家管理形式,我们并没有去模仿旧制度政府的其他东西。我们是从省议会而不是从旧制度的政府那里,借来了我们最好的管理方法。我们采用了机器,抛弃了产品。
  农村人民经常贫困的现象,还产生了各种不利于消除贫困的格言。黎世留在他的政治遗嘱中写道:“人民一旦富裕,就很难遵章守纪。”在18世纪,人们看法不至如此绝对,但仍认为农民若不常为生活所迫,决不会干活:穷苦是防止懒惰的唯一保障。这正是我有时听到人们谈论殖民地黑奴时宣布的那套理论。这一见解在执政者中流传甚广,因此所有经济学派不得不摆出姿态,加以批驳。
  谁都知道,军役税最初是用来供国王购买士兵以免除贵族及其附庸军役的;但到17世纪,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军役的义务重又纳入自卫队名下,而这一次完全落在人民头上,而且差不多全部落在农民头上了。
  考察一下总督官邸中充箱盈柜的有关追捕抗命自卫队士兵或逃亡者的骑警队办案笔录,就足以断定,征募自卫队障碍重重。对农民来说,实在没有比自卫队这种公差更无法忍受的了;为了逃避这种差役,他们常常遁入林莽,政府必须动用武装追捕。这种情况不免使人惊异,因为今天实行的强迫征兵制是何等轻而易举。
  旧制度的农民对自卫队的这种极端厌恶应该归因于执行法律所用的方法,而不在于法律原则本身;特别应归咎于这种作法使有被征危险的人长期心神不定(只要未结婚成家,直到四十岁都可能被征);他们担心朝令夕改,即使抽着免征签也无济于事;禁止找人替换;还由于农民不愿去干艰苦危险又毫无提升希望的营生;但是尤其令农民厌恶的还在于,如此庞大的重担唯独落在农民身上,落在农民中最穷苦无告者身上,他们地位卑下,使苛政更难忍受。
  我手中有很多1769年在大量教区中举行抽签的记录;每个教区免征者的情况都列在上面:这一个是贵族家的仆人;那一个是修道院的守卫;第三个实际上只是资产者的奴仆,不过这个资产者过着贵族式的生活。唯有富裕者可以免征;当一个种田人年年被列入最高纳税者行列时,他的子弟便享有特权,免征入自卫队:此即所谓鼓励农业。经济学派在其他方面最好鼓吹平等,对此却无动于衷;他们只是要求将这种作法推而广之,就是说,加重最贫困、最无人庇护的农民身上的负担。其中一位经济学派说道:“士兵的微薄军饷,士兵吃穿住的方式,士兵彻底的依附性,除了下层百姓外,对其他人来说,都过于严酷,无法承受。”
  直到路易十四统治末期,交通要道无人保养,或者由交通要道的所有使用者保养,即国家或沿途全部的所有主;但就在这个时期前后,交通要道的维修便开始单纯依靠劳役,就是说由农民单独负担了。不掏一分钱就能使道路通畅,这种方便之计真是独出心裁,无怪乎1737年,总监奥里在通报里要将它推广到整个法国。总督有权任意关押顽抗者,或派兵到他们家中搜捕。
  从那时开始,每当商业增长、对良好道路的需要和兴趣更为普遍时,徭役便应用于新辟道路上,徭役负担也增加了。
  1779年贝里省议会所作的报告说,这个穷省每年通过劳役进行的工程价值估计为70万里佛。1787年下诺曼底的估计与这一数额相差不多。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清楚说明农村人民悲惨的命运:社会的进步使所有其他阶级富裕,却使农村人民灰心丧气;文明唯独与他们作对。
  约在同一时期,总督们在通信中说,鉴于徭役应单独用于交通要道,或照当时人所说,用于王家道路,因此,不能在村间特别道路上使用徭役。最穷苦、最少出门游历的人反倒要偿付路费,这真是奇思异想,不过这种思想尽管新奇,却十分自然地在那些从中渔利者的头脑中扎了根,他们很快就不再觉得事情还有其他方法解决。1776年,人们试图将徭役改为地方税,于是不平等马上改头换面,徭役化为新税,不平等继续存在。
  徭役从原来的领主徭役改为王家徭役,并且逐渐扩及所有公共工程。我看到在1719年,徭役竟然用来修建兵营!法令说道,各教区须派遣最佳工人,所有其他工程均为它让路。
  押送苦役犯进监狱,押送乞丐进慈善收容所,这都属于徭役;每当军队换防时,军队用具的搬迁也属于徭役:当时每支军队都拖着沉重的辎重,因此这种徭役十分繁重;必须从很远的地方调集大量车辆和牛,才能拉走这些东西。这类徭役起初不多,但当常规军越来越多时,这就成为一种最沉重的徭役。我读到一些国家承包人大声疾呼,要求给他们调派劳役,将建筑木材从森林送往沿海的军舰修造厂。这些服徭役者通常领取工资,不过工资总是随意规定,数额很低。赋税负担如此不合理,有时如此沉重,以至军役税收税人忧心忡忡。
  1751年,一位收税人写道:“为修路向农民征收的各项费用不久就要使他们无力缴纳军役税了。”
  如果在农民身旁有一些既有钱又有教养的人,他们即使无意保护农民,至少有兴致、有权力在掌握穷人和富人命运的那个共同主宰面前,替农民求情,那么所有这些新的压迫能制定吗?
  我读过1774年一个大所有者写给他所在省总督的信,恳请他开辟一条道路。照他的说法,这条道路必将使全村富裕兴旺,他摆出种种理由,随后他提到设立一个市集,他断定,食品价格将因市集增加一倍。这位好心的公民还说,只要略加资助,人们便可创办一所学校,为国王培养更加勤奋的臣民。在此以前,他从未考虑到这些必要的改良;两年前国王密札将他软禁于自己的城堡中,从那时起他才察觉这些问题。他坦率地写道:“两年来在故土上的流放,使我确信所有这些事情是极端有用的。”
  但是,尤其在饥馑的年代,人们发现昔日维系农村大所有者和农民的那些庇护与依附关系已经松弛或破裂。在那些危机时刻,中央政府因孤立和软弱而深感恐惧;它想一时恢复被它摧毁了的那些个人影响或政治团体,呼吁他们前来帮助,但无人响应,它通常惊异地发现,原来那些人已经死去,而且是被政府一手剥夺生命的。
  临此危境,在最穷的那些省份,有一些总督,如像蒂尔戈,贸然抵触法律,下令富庶的所有者必须养活他们的佃农,直到翌年收获。我找到许多本堂神甫1770年写的信件,他们向总督建议向本教区内的大所有主抽税,不管他们是在教的还是在俗的,他们写道:“这些人拥有大宗田产,但并不在那里居住,这些人从中攫取大笔收入,却带到别处去挥霍。”
  即使在正常年代,村子里也遭乞丐侵扰;因为,正像勒特罗纳所说,穷人在城里得到救济;但在农村里,一到冬季,行乞便成为绝对必要。
  人们不时以最残暴的手段对付那些不幸的人。1767年,舒瓦瑟尔公爵想一举扫除法国的行乞现象。在总督们的信函中,可以看到所用手段是何等残酷。骑警队受命同时逮捕王国内的所有乞丐;据说这样被捕的乞丐达5万多人。身强力壮的流浪汉被押解去服苦役;其他的人则由40多家乞丐收容所接纳:让有钱人再发发善心岂不更好。
  旧制度的这个政府,如同我说过的那样,在那些高居人民之上的人面前是那样温良恭俭让,当它对下层阶级尤其是对农民下手时,却常常是冷酷无情,并且总是猝不及防。我看过的文件当中,没有一份通报总督下令逮捕资产者;但是农民不断遭到逮捕,无论是在服徭役,服军役,行乞,治安,还是在这样那样的其他各种场合。对于那些骑在人民头上的人,使用的是独立的法庭,长时间的辩论,监护性的公开审理;对于下层阶级尤其农民,法官却即席判决,不准上诉。
  1785年内克写道:“在人民和所有其他阶级之间存在的巨大距离,容易转移人们的眼光,使之不注意政府怎样被操纵来对付所有小民百姓。仁慈与人道已成为法国人的特征和世纪精神,舍此这个问题便会使那些对此屈辱抱有同情的人们感到无穷忧愁,尽管他们自己免受贫苦。”
  但是,压迫不仅表现在这些不幸者处境恶化,而更多表现在不让他们改善自己的处境。他们是自由的所有者,他们差不多仍和他们的农奴祖先一样愚昧,而且往往更加穷苦。身处工艺奇迹倍出的时代,他们却毫无技艺;置身光辉灿烂的知识世界,他们却尚未开化。他们身上保留着他们种族特有的智慧和敏锐,但并没学会如何使用;种地本是他们的唯一营生,他们甚至连地也种不好。“在我眼前看到的是10世纪的农业”,一位有名的英国农学家说道。他们擅长的惟有当兵打仗;至少在这个行当,他们和其他阶级还有着天生的必要联系。
  农民就是生活在这道孤立穷苦的深渊中;他们被禁锢在这里,完全隔绝。在天主教崇拜未经反抗就被废除,教堂遭受亵渎之前不到20年,政府为弄清一区的人口,有时便采取这样的方法:本堂神甫在圣桌上点出参加复活节的人数;再加上小孩和病人的估计数:得出来的总和就是居民总数。当我发现这种情况时,我感到吃惊,几乎也感到害怕。然而时代思潮已经从四面八方深入到这些粗野人心中;它们通过条条隐蔽的地下渠道进入,在这些狭隘晦暗的处所,采用着各种奇异的形式。但从外表上看,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农民的风尚、习俗、信仰,仿佛始终如一;他们已被压服,他们照样喜悦。
  绝不能轻信法国人在他们最大的痛苦中经常表现出来的轻松愉快;轻松愉快只不过说明法国人相信他们的恶运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自寻开心,不去想它,而绝不是完全忘怀。给这些人打开一条出路吧,让他们摆脱他们似乎不介意的苦难,他们立即会朝那个方面飞快地跑去,势头暴烈,要是你挡住他们的道,他们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就从你的身上踏将过去。
  对这些事情我们今天看得很清楚,那时的人们却看不到。
  上层阶级的人们很难清楚辩别老百姓灵魂中,尤其农民灵魂中所发生的一切。教育与生活方式使农民对人类事务有他们自己特有的理解,这个理解对其他一切人一直是封闭的。但是,当穷人和富人几乎不再有共同利益、共同哀怨、共同事务时,那遮蔽双方精神的黑暗就变得深不可测,穷人富人之间就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大革命开始之际,一切身居社会大厦高层和中层的人们生活在何等古怪的安全感之中,当1793年已在眼前,他们还在巧言谈论什么人民的美德、温顺、忠诚、快乐无邪,看到这些,听到这些,怎能不觉得奇怪:这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怖的景象啊!
  让我们在这里稍事停留,透过我刚刚论述的所有这些小事,思考一下上帝治理社会的一条最伟大的法则吧。
  法国贵族阶级坚持要同其他阶级割离;贵族终于免缴大部分公共捐税,让其他阶级去承担;他们以为免于这些负担,他们就保住了他们的威严,开始时看来确实如此。但为时不久,一种看不见的内脏疾病就缠住了他们,他们日益虚弱,却无人过问;他们的豁免权越多,家境却越贫困。相反,他们如此惧怕与之为伍的资产阶级,却富裕起来,有了教养;资产阶级就生活在贵族身边,他们不需要贵族,反对贵族;贵族既不愿把资产阶级当作合伙人,也不愿把他们当同胞;贵族不久就发现资产阶级乃是他们的竞争对手,过后就成其敌人,而且最终成为他们的主人。一个奇怪的政权解除了他们领导、保护、救济其附庸的责任;但与此同时,给他们保留了种种金钱权利和荣誉特权,他们估计并无损失;他们继续走在最前列,他们自己认为还在起领导作用,而且事实上,他们四周还簇拥着公证书中称作的臣民;其他的人则名为附庸、自由租地保有者、佃农。实际上,谁也不听从他们;他们是孤家寡人,当他们最终遭到攻击时,只能逃之夭夭。
  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命运尽管有极大差别,有一点却彼此相同:资产者同贵族一样,最终也和人民割离。资产者根本不接近农民,避免接触农民的贫困;资产者没有与农民紧密联合,共同对普遍的不平等进行斗争,反倒试图为一己的利益创立新的不公正:贵族拼命维持特权,资产者也同样拼命谋取特殊权利。资产者本来出身农民,这些农民在他眼里不仅形同路人,而且,简直可以说宿昧平生,只有当资产者把武器交给农民时,才意识到他在无意之中已唤起了民众的激情,对此他既无力控制也无力领导;他曾经是个鼓动者,不久即将变为牺牲品。
  法兰西这座大厦一度有雄踞全欧之势,当已成为废墟时,将使世世代代感到惊讶;但是注意阅读它的历史的人,并不难理解它的衰亡。我刚刚描述的几乎一切罪恶,几乎一切错误,几乎一切致命的偏见,其产生、持续、发展,实际上均当归咎于我们大多数国王一贯采取的分而治之的手法。
  但是当资产者与贵族彼此完全孤立,农民与贵族、与资产者也彼此隔离,当与此类似的现象在各阶级内部继续发生,各阶级内部就会出现特殊的小集团,它们彼此孤立,就像各阶级之间的情况一样,这时可能构成一个同质的整体,但其各部分之间再也没有联系。再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约束政府;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援助政府。最后,作为其基础的社会一旦动摇,这座君主的宏伟大厦倾刻之间就会全部毁灭。
  最后,只有人民仿佛从他们所有的主子的过错和失误中得到了好处,其实即使他们真正挣脱了主子的统治,他们也无法摆脱主子灌输给他们的或听其他们吸取的种种错误思想、罪恶习俗、不良倾向的束缚。人们有时看到,人民在行使自由权时,竟然把奴隶的好恶也搬了过去,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以致蛮横地对待自己的教师。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三篇 第一章 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  
   我暂且把要描述的为这场伟大革命作准备的那些古老的一般事件放在一边。现在论述的是一些最近的特殊事件,它们最终确定这场革命的地位、发端和性质。
  长期以来,法兰西在欧洲所有民族中,就是一个最有文学天赋的民族;文人在法国从来没有展现像他们在18世纪中叶前后所展现的精神,从来没有占据他们在那时所取得的地位。这种情况在法国前所未有,我想,在其他国家也没有发生过。
  与英国不同,这些文人从不卷入日常政治,相反,他们的生活从未比这个时期更超脱;他们没有丝毫权力,在一个充斥官吏的社会里,他们不担任任何公职。
  然而,他们不像大多数德国同行那样,完全不问政治,埋头研究纯哲学或美文学。他们不断关心同政府有关的各种问题;说真的,他们真正关心的正是这些。他们终日谈论社会的起源和社会的原始形式问题,谈论公民的原始权利和政府的原始权利,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和人为的相互关系,习俗的错误或习俗的合法性,谈论到法律的诸原则本身。这样,他们每天都在深入探索,直至他们那时代政治体制的基础,他们严格考察其结构,批判其总设计。的确,并不是所有作家都把这些重大问题作为进行特殊而深入研究的对象;大部分人只不过是蜻蜓点水,聊以自娱;但是,所有作家都遇到了这些问题。这种抽象的文学政治程度不等地散布在那个时代的所有著作中,从大部头的论著到诗歌,没有哪一个不包含一点这种因素。
  至于这些作家的政治体系,他们彼此分譬如此之大,以至有人想从中调和,形成一个统一的政府理论,却从未完成这项工作。
  尽管如此,如果撇开枝节,溯本求源,便不难发现,这些不同体系的作家们至少在一个最普遍的观念上是一致的,这个观念仿佛是他们每人都设想到的,似乎先于他们头脑中一切特殊思想而存在,并且是这些思想的共同来源。不管他们在进程中如何分歧,这个起跑点却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
  只要仔细察看,人们就能发现,所谓18世纪政治哲学,严格说来,就包含在上述的那个唯一观念之中。
  这样的思想并不新鲜:3000年来,它不断地在人类的想象中闪现,但从未固定下来。那么,这回它是怎么占据所有作家的头脑的呢?为什么不像往常那样只停留在几个哲学家头脑里,却一直深入到大众中,使他们政治热情经久不衰,以致关于社会性质的普遍而抽象的理论竟成了有闲者日常聊天的话题,连妇女与农民的想象力都被激发起来了呢?这些作家一无地位、荣誉、财富,二无职务、权力,怎么一变而为当时事实上的首要政治家,而且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政治家,因为其他人在行使政权,惟有他们在执掌权威?我想用几句话指出这个问题,让大家看看这些似乎仅仅属于我们的文学史的事件,对于大革命,以及对于我们今天,产生了何种非同小可的影响。
  18世纪的哲学家们普遍形成的那些观念与他们时代作为社会基础的观念格格不入,这种现象并非偶然;他们这些思想是眼前的那个社会自身的景象向他们自然地提供的。荒谬可笑的特权泛滥,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沉重,越来越认为特权没有存在的理由,这种景象把每个哲学家的头脑同时推向,或不如说抛向人的社会地位天生平等这种思想。他们看到那些从往昔的时代沿袭下来的凌乱古怪的制度,从来无人希图加以整饬,使之适应新的需要,这些制度虽已丧失效力,却仿佛还要垂诸万世,因此他们很容易就对旧事物和传统感到厌恶,自然而然地趋向于各自以理性为唯一依据,勾画出崭新的蓝图去重建当代社会。
  这些作家的处境本身也为他们对于政府问题的普遍抽象理论的兴趣作了准备,并且使他们盲目地相信这些理论。他们的生活远远脱离实际,没有任何经历使他们天性中的热忱有所节制;没有任何事物预先警告他们,现存事实会给哪怕最急需的改革带来何种障碍;对于必然伴随着最必要的革命而来的那些危险,他们连想都没想过。他们对此毫无预感;由于根本没有政治自由,他们不仅对政界知之甚少,而且视而不见。他们在政界无所作为,甚至也看不到他人的所作所为。
  只要见过自由社会、听过其中的争论的人,即使不问国事,也能受到教育,而他们连这种肤浅的教育也没有。这样,作家们就敢于更大胆创新,更热爱那些普遍的思想和体系,更蔑视古代的哲理,更相信他们个人的理性,这在那些著书立说研究政治学的作家中一般是看不到的。
  同样因为愚昧,民众对他们言听计从,衷心拥戴。假如法国人像以前一样在三级会议中参政,每天在省议会中继续致力地方行政,那么可以断定,法国人绝不会像此时此刻那样,被作家的思想所煽动;他们会维持事务的一定规章,以防止纯理论。
  假如同英国人一样,法国人也能够不废除旧的体制,而是通过实践来逐渐改变体制的精神,他们也许就不至于心甘情愿地臆想出所有新花样。但是每个法国人每天都在他的财产、人身、福利或自尊方面受到某种旧法律、某种旧政治惯例、某些旧权力残余的妨碍,而他看不到任何他本人能采用的医治这种特殊疾病的药方。似乎要么全盘忍受,要么全盘摧毁国家政体。
  然而在其他种种自由的废墟里,我们还保留了一种自由:我们还能够差不多毫无限制地进行哲学思辩,论述社会的起源、政府的本质和人类的原始权利。
  所有身受日常立法妨碍的人不久便爱上了这种文学政治。对文学政治的爱好一直深入到那些由于天性或社会地位而远离抽象思辩的人心中。凡是受到不平等的军役税摊派损害的纳税人,无一不为人人均应平等的思想感到振奋;遭贵族邻居的兔子祸害的小所有者,听说一切特权概应受理性的谴责,无不为之雀跃。这样,每种公众激情都乔装成哲学;政治生活被强烈地推入文学之中,作家控制了舆论的领导,一时间占据了在自由国家里通常由政党领袖占有的位置。
  再没人能够与作家争夺这个地位。
  贵族阶级在其盛期不仅领导事务,他们还领导舆论,给作家定调子,赋予思想以权威。18世纪法国贵族完全丧失了这一部分统治权;贵族的信誉随其权力的命运消失:贵族在精神领域一向占有的统治地位已成真空,因此作家在那里能尽情扩张,独自占有这个位置。
  不仅如此,作家们夺走了贵族的位置,贵族却支持作家的事业;贵族完全忘掉了,一旦普遍理论受到承认,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政治激情和行动,因此贵族居然把与他们的特殊权利,甚至生存水火不相容的种种学说视为巧妙的精神娱乐;他们情愿埋身其间,消磨时光,一边稳稳当当地坐享豁免权与特权,一边平心静气地论述所有根深蒂固的习俗如何荒谬。
  看到旧制度的上层阶级竟这样盲目地促进自己的灭亡,常常令人惊异;但是他们从哪里可以得到光明呢?要使主要公民们了解自己面临的危险,正如要使小民百姓保卫自己的权利一样,自由的体制都是必要的。公共生活的最后痕迹在我们当中消失了一个多世纪,从那时以来,最直接关心维持旧政体的人们对于这座古老建筑的腐朽丝毫未加注意,从未听见这座朽屋的任何撞击和噪音。由于表面上什么也没发生变化,他们以为一切都原封未动。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他们先辈的观点上面。1789年贵族在陈情书里对王权的侵越行为表示担心,如同他们在15世纪陈情书里表示的一样。在国王方面,伯克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幸的路易十六在行将葬身于民主洪流前片刻,仍将贵族视为王权的首要敌手;他不信任贵族,仿佛人们还生活在投石党运动的时代。相反,资产阶级和人民在他眼中,一如在他先王眼中一样,是王室最可靠的支持者。
  但是,我们已亲眼见到那么多场革命的残迹,就更觉奇怪:在我们先辈的头脑中竟没有暴力革命这一概念。人们既没有讨论过也没有设想过暴力革命。公共自由不断给稳如泰山的社会一次次轻微震动,每天提醒社会可能覆灭,必须保持警惕;但是,在就要落入深渊的这个18世纪法国社会,却毫无即将倾覆的警告。
  我细心阅读过1789年三级会议召开前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我讲三个等级,即贵族等级、教士等级和第三等级。
  我在这儿看到,人们要求改革法律,在那儿看到,要求改革惯例,我一一做下笔记。这样我继续把这项浩繁的工作做完,当我把所有这些个别要求汇集在一起时,我惊恐地发现,人们所要求的乃是同时而系统地废除所有现行的法律和惯例;我立即看到,这是有史以来一场规模最大最为危险的革命。那些明天就将成为牺牲品的人对此全然不知,他们以为,借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无震撼地对如此复杂、如此陈旧的社会进行一场全面而突然的改革。这些可怜虫!他们竟然忘掉了他们先辈四百年前用当时朴实有力的法语所表达的那句格言:谁要求过大的独立自由,谁就是在寻求过大的奴役。
  长期以来,贵族和资产阶级被排除在一切公共生活之外,他们表现出这种独特的缺乏经验并不使人惊异;但是更加使人惊异的是,正是那些领导国家事务的人,大臣、行政官、总督,毫无先见之明。他们中间许多人对于本职工作的确都精明强干;他们洞悉当时政府的一切细微末节;但是,一涉及治国这门科学,这门教授如何理解社会普遍运动,如何判断群众精神动向并预见其后果的科学时,他们就和民众一样一窍不通。事实上,只有自由政治制度才能把治国安邦的要术完完全全教给政治家。
  这点在1775年蒂尔戈致国王呈文中看得十分清楚,他向国王进谏,要进行自由的全民选举,每年在国王周围召开为期六周的代议制议会,但不给议会任何实权。议会只谈行政,绝不涉及政府,只提供咨询,不表达意志,说实话,只有权讨论法律,无权制定法律。蒂尔戈道:“这样,王权就会得到启发但不受阻碍,公众舆论将会满意,而无任何危险。因为这些议会无权反对国王的必要行动,万一——尽管不可能——它们不听话,国王陛下永远是国家主宰。”谁也不会低估一项措施的意义和蒂尔戈所在时代的精神。的确,常常在各次革命临近尾声时,人们才能不受指责地实行蒂尔戈提出的政策,那就是,并不给予真正的自由,只给点自由的影子。奥古斯都的尝试曾获得成功。一国国民倦于冗长的辩论时,只要能获得安定,心甘情愿地任人欺骗;历史告诉我们,要使国民满意,只消在全国纠集若干无名的或无独立性的人,发给薪金,让他们在国民面前扮演一下政治议会的角色就够了。
  这样的例子多得很。但是,在一场革命的开端,这种做法无不失败,不仅不能使人民满意,反倒使人民愤激。自由国家最微末的公民尚且知道这一点;堂堂的行政官蒂尔戈却一无所知。
  法兰西民族对自身事务极为生疏,没有经验,对国家制度感觉头痛却又无力加以改善,与此同时,它在当时又是世界上最有文学修养、最钟爱聪明才智的民族,想到这些,人们就不难理解,作家如何成了法国的一种政治力量,而且最终成为首要力量。
  在英国,研究治国之道的作家与统治国家的人是混合在一起的,一些人将新思想引进实践,另一些人借助事实来纠正和限定理论;然而在法国呢,政界仿佛始终划分为两个互不往来、彼此分割的区域。在前一个区域,人们治国理民;在后一个区域,人们制定抽象原则,任何政府均应以此为基础。
  在这边,人们采取日常事务所要求的具体措施,在那边,人们宣扬普遍法则,从不考虑用何手段加以实施:有些人负责领导事务;另一些人负责指导思想。
  现实社会的结构还是传统的、混乱的、非正规的结构,法律仍旧是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等级森严,社会地位一成不变,负担不平等,在这个现实社会之上,逐渐建造起一个虚构的社会,在这里,一切显得简单、协调、一致、合理,一切都合乎理性。
  逐渐地,民众的想象抛弃了现实社会,沉湎于虚构社会。
  人们对现实状况毫无兴趣,他们想的是将来可能如何,他们终于在精神上生活在作家建造起来的那个理想国里了。
  人们常将我们的革命归因于美国革命:的确,美国革命对法国革命有很多影响,但是,当时在美国的作为对于法国革命的影响并不及当时法国的思想对法国革命的影响。当美国革命在欧洲其他国家还只是一个新鲜奇特的事件时,对法国人来说它并不陌生,只不过更有血有肉,更震撼人心罢了。
  在欧洲,它令人震惊;在法国,它使人信服。美国人仿佛只是贯彻实行我们作家的设想:他们赋予我们头脑中的梦想以现实的内容。这就好比费内隆突然出现在萨朗特。
  历史上,伟大人民的政治教育完全由作家来进行,这真是一件新鲜事,这种情况也许最有力地决定了法国革命本身的特性,并使法国在革命后呈现出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容貌。
  作家们不仅向进行这场革命的人民提供了思想,还把自己的情绪气质赋予人民。全体国民接受了他们的长期教育,没有任何别的启蒙老师,对实践茫然无知,因此,在阅读时,就染上了作家们的本能、性情、好恶乃至癖性,以至当国民终于行动起来时,全部文学习惯都被搬到政治中去。
  人们研究法国革命史就会看到,大革命正是本着卷帙浩繁的评论治国的抽象著作的同一精神进行的:即本着对普遍理论,对完整的立法体系和精确对称的法律的同一爱好;对现存事物的同样蔑视;对理论的同样信任;对于政治机构中独特、精巧、新颖的东西的同一兴致;遵照逻辑法则,依据统一方案,一举彻底改革结构,而不在枝节上修修补补的同一愿望而进行的。这是何等骇人的景象!因为在作家身上引为美德的东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时却是罪恶,那些常使人写出优美著作的事物,却能导致庞大的革命。
  那时连政治语言也从作家所讲的语言中吸取某些成分;政治语言中充满了一般性的词组、抽象的术语、浮夸之词以及文学句式。这种文风为政治热潮所利用,渗入所有阶级,而且不费吹灰之力,便深入到最下层阶级。早在大革命前,路易十六的敕令便经常提到自然法和人权。我发现农民在诉状中称邻舍为同胞,称总督为可敬的行政官,称教区本堂神甫为圣坛使者,称上帝为最高主宰,这些农民只是不懂拼写法,否则他们就能成为相当厉害的作家。
  这些新品格与法兰西性格的旧底子完全混为一体,以至有人常将仅仅由这种独特教育产生的东西归因于天性。我听到有人说,60年来我们在政治方面崇尚普遍思想,崇尚体系,崇尚夸大其词,这种喜好或者酷爱是与我们种族的某一种属性,即略加夸大的所谓法兰西精神相关联的,仿佛这个所谓的属性一直隐藏在我们的历史中,到临近上世纪末才骤然间显露出来。
  奇怪的是,我们保持了取自文学的习气,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对文学的年深日久的热爱。在我参与公共生活期间,我看到人们不大读18世纪的书,更不必说其他任何世纪的书了,对作家也极端蔑视,然而对于他们出生以前由文学精神显示出的某些主要缺陷,他们却忠实保留,对此我常感惊异。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二章 非宗教倾向在18世纪的法国人身上如何成为普遍占上风的激情,对大革命的特点有何影响  
   16世纪时,对问题进行考察的精神曾企图在各种各样的基督教传统中辩别真伪,自16世纪那场伟大革命以来,更好奇、更大胆的人才不断产生,他们怀疑或抛弃一切基督教传统。这种精神在路德时代使数百万天主教徒同时脱离天主教,每年都将若干基督徒推出基督教:继异端之后,出现了不信宗教的思潮。
  一般说来,18世纪基督教在整个欧洲大陆已经失掉了一大部分势力:但是,在大部分国家,基督教虽被抛弃,却未遭受猛烈攻击;那些抛弃基督教的人似乎抱憾而去。非宗教潮流在君王和才学之士中传播,在中产阶级和人民当中尚不流行;它还只是某些人的一时爱好,不是共同意见。1787年米拉波说道:“在德国普遍流行这样的偏见,即:普鲁士各邦到处都是无神论者。事实真相是,即使存在几个自由思想家,那里的人民还是像那些最虔诚的地区一样皈依宗教,其中甚至还有大量狂热分子。”他还说,颇感遗憾的是,弗里德里希二世不准天主教教士结婚,尤其是禁止结婚的教士领取其圣职收入。米拉波又说道:“(允许教士结婚)这项措施,我们认为是无愧于这位伟人的。”除法国外,任何地方的非宗教意识均尚未成为一种普遍而强烈的、不宽容也不压制人的激情。
  法国正在发生一件迄今未见的事情。在其他各个时代,人们曾猛烈攻击现存宗教;但是人们攻击宗教时显示出的热忱总是产生于新宗教唤起的虔诚。古代那些虚假而令人厌恶的宗教只有当基督教要取而代之时,才遇到大量狂热的敌手;而在那时以前,它们在怀疑与冷漠中无声无息地缓慢消失:这就是宗教的衰老死亡。在法国,人们怀着一股怒火攻击基督教,而未试图以另一种宗教取而代之。人们热情而不懈地力图把曾充斥灵魂的信仰扫除掉,却使灵魂空空荡荡。很多人满怀激情投入这件徒劳无功的事业。宗教问题上的绝对无信仰是违反人类天性的,它使灵魂陷入痛苦的状态中,但对群众似乎有吸引力。它一向只产生某种病态的萎靡不振,这次却造成狂热和布道精神。
  几个想要否定基督教真理的大作家汇合在一起了,但这似乎并不足以说明这一奇特的事件;因为所有这些作家的思想为什么都倾向于这一方面而不倾向于另一方面?为何在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人自觉选择相反的论点?最后,为什么他们能胜过他们所有先辈,使群众乐于听从他们,思想上愿意相信他们?只有这些作家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极其特殊的原因,才能解释作家们的事业,以及这项事业的成功。伏尔泰精神久已问世;但伏尔泰本人只有在18世纪在法国才能真正居支配地位。
  首先必须承认,在法国,教会并没有什么比在其他国家更应受到攻击的理由;相反,教会中混进的罪恶与流弊比大部分天主教国家较少;与过去相比,与其他民族相比,法国的教会要宽容得多。因此必须在社会状况而不是在宗教状况中去寻求这一现象的特殊原因。
  要明白这点,必须牢记前一章我阐述的观点,即:政府的种种罪恶所造成的所有政治反对精神,既然不能在公共场合表现出来,就只能潜藏在文学之中,而作家已成为旨在推翻国家全部社会政治制度的强大政党的真正首领。
  抓住这一点,问题的对象就变了。关键不再在于了解当时教会作为宗教机构能在哪些方面犯罪,而是要知道,教会在哪些方面阻碍着这场正在酝酿中的政治革命,并且成为革命的主要发动者——作家们的特殊障碍。
  教会用治理教会的各项原则来阻挡作家们欲在世俗政府中树立的原则。教会主要依靠传统,作家则对建立在尊重传统之上的所有制度表示极度的轻蔑;教会承认一种高于个人理性的权威,作家则只信赖个人理性;教会建立在等级制基础之上,作家欲混合各等级。要想和睦相处,双方就必须承认,由于基本性质不同,政治社会与宗教社会不能用相同的原则来治理;但是当时远远办不到这点,看来为要攻击国家制度,必须摧毁教会制度,教会制度乃是国家制度的基础和楷模。
  此外,教会本身当时还是首要政治权力,而且是所有政治权力中最令人厌恶的,尽管它并非压迫人最甚的;因为教会卷入政治权力,尽管这与教会的使命和本性格格不入;教会在别处谴责罪恶,却使政治权力中的罪恶神圣化,并利用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来掩护罪恶,似乎要使政治权力像教会自身一样万古长存。攻击教会,肯定会立即使民情激奋。
  但是除了这些普遍原因外,作家首先从教会开刀还有更特殊也可以说是个人的原因。教会恰恰代表政府中离他们最近、最直接与他们对立的这一部分。他们对其他权力只是时有感觉,而这一部分权力专门负责监视思想动态,查禁作品,每天同他们为难。作家们在反对教会、捍卫人类精神的普遍自由中,为他们自己的事业而斗争,这场斗争是从打碎束缚他们最紧的羁绊开始的。
  此外,在他们看来,并且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教会是他们进攻的整个庞大建筑物中最为暴露、最缺乏防御的部分。尘世君王的权力加强,教会势力随之削弱。教会一度凌驾于王权之上,继而与它平起平坐,最后则沦落为君王庇护的对象;在君主与教会之间,达成一宗交易:君主向教会提供物质力量,教会向君主提供道义权力;君主令臣民信守教规,教会使信徒服从君主意志。当革命时代临近时,这是危险的交易,对于一个建立在信仰而不是建立在强制之上的势力,这样做永远是不利的。
  尽管法国国王依旧自命为教会的长子,但他们履行对教会的义务时非常漫不经心;他们保护教会时表现的热情远不如他们保卫自己政府时的热情。当然,他们不准人对教会动手,但却容忍人们在远处用无数投枪扎刺它。
  当时对教会敌人的那种不完全的约束,不仅没有减少他们的力量,反而使之增长起来。有些时候,压制作家可以阻止思想运动,另一些时候则反而加速这个运动;但是,当时对出版界实行的那种警察制度,不可能不使它的力量增长百倍。
  作家受迫害只引起他们抱怨而不使他们战栗;他们能忍受激发斗志的折磨,而不能忍受把人摧垮的沉重桎梏。对作家的起诉几乎总是拖沓、杂乱、不了了之,仿佛不是为了勒令他们停笔,而是激发他们继续写作。让出版完全自由可能对教会损害反而小些。
  1768年狄德罗致函大卫·休谟道:“你认为我们的不宽容比你们的无限自由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霍尔巴赫、爱尔维修、莫尔莱和絮亚尔不同意你的看法。”然而还是这位苏格兰人言之成理。作为自由国家的居民,他对此有经验;狄德罗以文人身份判断事物,休谟从政治角度判断事物。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别国,我拦住遇到的第一个美国人,问他是否认为宗教对法律稳定和社会良好秩序有益;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没有宗教,文明社会,特别是自由社会,便无法生存。在他看来,尊重宗教是国家稳定与个人安全的最重要的保障。连最不通治国科学的人也起码懂得这点。但是,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比美国更多地运用18世纪哲学家在政治问题上的种种最大胆的学说;唯独那些反宗教的学说,尽管有无限制出版自由的保障,却从未能在美国问世。
  英国人的情况也是这样。甚至在大多数法国哲学家出世以前,我们这种非宗教哲学就已经在他们那里传授:正是博林布鲁克培养了伏尔泰。在整个18世纪期间,英国都有不信教的著名代表人物。才思敏捷的作家、深刻的思想家担负起这一事业;他们从未能使它像在法国那样取得胜利,因为所有对革命心怀疑惧的人都急忙来拯救根深蒂固的信仰。就连他们当中卷入当时法国社会最深、认为法国哲学家的学说并非谬误的那些人,也因其危险而加以拒绝。像自由民族中历来发生的情况一样,强大政党发现把它们的事业与教会的事业连结在一起是有利的;博林布鲁克本人变成了主教们的盟友。教士被这些榜样所打动,从不感到孤立,为其自身事业拼死战斗。尽管英国教会的组织有毛病,内部流弊麇集,但它胜利地经受住了冲击;教会阶层中出现了作家和演说家,他们竭尽全力捍卫基督教。反对基督教的理论经过讨论和驳斥,最后被社会自己抛弃了,政府并未介入。
  但是为何不在法国而到别国去找例证呢?今天有哪个法国人会写狄德罗或爱尔维修那样的书呢?谁愿去读这些书?我几乎要说,有谁知道这些书名?60年来我们在公共生活中获得的尚不全面的经验,足以使我们厌恶这种危险文学。请看一看,在国民的不同阶级中,随着各阶级在革命这所严峻学校中获得的经验,尊重宗教已逐步重新获得威望。1789年以前最反宗教的阶级——旧贵族阶级,1793年以后变成了最虔诚的阶级;他们第一个被冲击,也是第一个皈依宗教。当资产阶级在胜利中感到自己也受到打击时,他们也向宗教信仰靠拢。逐渐地,对宗教的尊奉深入到了那些在民众混乱中会有所失的人们中,随着对革命恐惧的出现,非宗教消失了,或至少掩藏起来。
  旧制度结束时的情景并非如此。我们完全忘掉了人类重大事务的实践,我们对宗教在各帝国治理中所起的作用一无所知,因此非宗教首先在那些最有切身利益、最有迫切要求去维持国家秩序和使人民顺从的人们的思想中确立。他们不仅欢迎非宗教,而且盲目地向下传播;他们将不虔诚作为他们百无聊赖的生活的一种消遣。
  法国教会以前曾产生过许多大演讲家,此时却感到被所有与教会有共同利益因而应来维护教会事业的人所背弃,于是变得沉默无语。人们一度相信,只要给教会保留财富和地位,它就准备对它的信仰发表谴责。
  那些否定基督教的人声嘶力竭,而仍然信仰基督教的人则鸦雀无声,从那时以来这种情况在我们中间经常见到,不仅涉及宗教,而且涉及其他所有问题。保留旧信仰的人唯恐成为唯一对宗教忠诚的人,他们惧怕孤立甚于错误,便加入到群众中来,尽管与群众思想不同。在当时只不过是一部分国民的情感,就这样似乎成了全体国民的意见,从那以后,在那些造成这种假象的人眼里,这种感情便像是不可抗拒的。
  上世纪末,所有的宗教信仰普遍威信扫地,这对于整个法国无疑起了最大的影响;它构成了法国革命的特点。人们把法国革命看成面目可憎,主要是从这里得来的印象。
  当我力图辩别非宗教运动当时在法国产生的不同结果时,我发现与其说非宗教使人心堕落或风尚败坏,不如说使人精神失常,以致那时的人们采取如此奇特的极端行为。
  当宗教离弃灵魂时,它并不像经常发生的那样,让灵魂空虚软弱,灵魂一时间充满了感情和思想,它们一度占据了宗教的位置,暂时使灵魂不至消沉。
  如果说进行大革命的法国人在宗教上比我们更不虔信,他们至少还保持着一种我们所缺乏的令人赞美的信仰:他们相信他们自己。他们不怀疑人类的可能完美性和力量,一心热衷于人类的光荣,相信人类的美德。他们把这种骄傲自信心化为他们自己的力量。诚然,骄傲自信心常常导致错误,但没有它,人民只能受奴役;他们从不怀疑他们的使命是要改造社会,使人类新生。对于他们,这些情感和热情已变成一种新宗教,它产生了宗教所产生的某些巨大效果,使人们摆脱个人利己主义,崇尚英雄主义和忠诚,使人们经常胸襟开阔,不斤斤于一般人计较的秋毫得失。
  我深入地研究过历史,我敢肯定我从未遇见这样的革命,它从一开始就揭示在如此众多的人身上具有无与伦比赤诚的爱国主义、无私胸怀、真正的伟大。法兰西民族在大革命中显出了主要缺点,但同样显出了青春的首要品质,即缺乏经验和宽宏大量。然而非宗教当时却造成了巨大的公害。
  在此以前,在世界上出现过的大多数伟大政治革命中,攻击现存法律的革命者尊重信仰,而在大多数宗教革命中,攻击宗教的革命者从未试图一举变革所有政权的性质和秩序,彻底废除旧的政府体制。故而在最大的社会动荡中,始终有一个基点是牢固不动的。
  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中,在宗教法规被废除的同时,民事法律也被推翻,人类精神完全失去了常态;不知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攀附,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栖息,革命家们仿佛属于一个陌生的人种,他们的勇敢简直发展到了疯狂;任何新鲜事物他们都习以为常,任何谨小慎微他们都不屑一顾,在执行某项计划时他们从不犹豫迁延。决不能认为这些新人是一时的、孤立的、昙花一现的创造,注定转瞬即逝;他们从此已形成一个种族,散布在地球上所有文明地区,世世代代沿续不绝,到处都保持那同一面貌,同一激情,同一特点。我们来到世上时便看到了这个种族;如今它仍在我们眼前。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三章 法国人何以先要改革,后要自由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在为大革命作准备的所有思想感情中,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自由的思想与爱好是最后一个出现,也是第一个消失的。
  很久以前,人们便开始摇动政府的古老大厦;它已经摇摇欲坠,但是自由的问题尚未提及。伏尔泰很少思考这个问题;在英国逗留的三年使他看到了自由,但并未使他热爱自由。英国人随意传布的怀疑论哲学使他倾倒;他们的政治法律却对他触动很小,他注意其缺陷甚于其优点。在他的杰作之一——有关英国的书信中,议会是他谈得最少的;实际上,他最羡慕的是英国人的学术自由,却不大留心他们的政治自由,仿佛没有政治自由,学术自由仍能长期存在。
  临近18世纪中叶,出现了若干专门论述公共行政问题的作家,由于他们提出的许多原则彼此相似,人们便给他们一个共同的名称——经济学派或重农学派。经济学派在历史上不如哲学家有名;他们对大革命发生的贡献大概少于哲学家;然而我认为,正是在他们的著作中,才能最好地研究大革命的真正本性。在治理国家问题上,哲学家几乎没有走出那些非常普遍、非常抽象的思想;经济学派没有脱离理论,但理论更接近事实。一些人讲述能够想象的事,另一些人则指出应该做的事。大革命后来废除的一切制度都是他们攻击的特定目标;在他们眼中没有哪种制度可以得到宽容。相反,可以作为大革命本月创造的所有制度,都是他们预先宣布并热心鼓吹的;人们很难从中举出哪怕一种制度,其萌芽未曾在他们的某些著作中孕育;在他们身上可以找到大革命所有最基本的内容。
  此外,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能够看出我们如此熟悉的那种革命民主气质;他们不仅憎恨某些特权,分等级也令他们厌恶:他们热爱平等,哪怕是奴役中的平等。妨碍他们计划的东西应该打碎。他们不大尊重契约;毫不尊重私人权利;或者,准确地说,在他们眼中,私人权利根本不存在,只存在公益。然而总的说来,这是一些德行温厚、和气善良的人,正直的法官和练达的行政官;但是忠于他们事业的特殊才华指引着他们。
  经济学派对往事抱着极大蔑视。“多少世纪以来,国家一直被错误原则统治着:好像一切都是偶然造成的,”勒特罗纳说道。从这一思想出发,他们投入了工作;任何古老的、在法国历史上似乎牢牢扎根的制度,只要它稍微妨碍他们,不利于他们计划的匀称,他们便要求一律废除。其中一人建议一举取消所有旧的领土划分,改变所有省名,40年后制宪议会付诸实施。
  在自由制度的思想在他们头脑中出现之前,经济学派就已经具有后来由大革命执行的社会行政改革思想。他们确实非常赞成食品自由交易,赞成工商业中自由放任政策;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自由,他们却丝毫未加考虑,甚至当政治自由在他们的想象中偶而出现时,他们第一个反应是予以排斥。大多数人一开始就极力反对设立起议会,反对地方附属政权,总之,反对不同时期在所有自由民族中建立的旨在维持中央权力平衡的平衡力量。魁奈说道:“在政府中设平衡力量制度是个有害的思想。”魁奈的一位友人说:“人们据以设想出平衡力量制度的议论纯属虚构。”
  他们发明的对付政府滥施权力的唯一保证就是公共教育;因为按照魁奈的说法,“如果国民有教养,专制制度不可能存在”。他的另一位弟子说道:“人们对政府滥施权力招致的灾难感到震惊,便想出了无数全然无用的手段,却忽视了唯一真正有效的手段,即有关基本司法和自然秩序的普遍、持续不断的公共教育。”他们就是想借助于这些文学性的胡言碎语,来代替所有政治保障。
  勒特罗纳对国家抛弃农村、使得农村一无道路、二无工业,三无知识深表痛惜,但他丝毫未想到如果将农村事务交给农民负责,事情便会办得更好。
  蒂尔戈本人呢,他心灵伟大,天赋超群,使他成为与所有其他人有别的人物,但他对政治自由并不比别人更感兴趣,至少他到了很晚,在公众感情启迪下,才喜爱政治自由。对于他,就像对大多数经济学派一样,首要的政治保障便是国家本着某种精神,按照某种步骤施行的某种公共教育。据他同时代的一个人在《一种符合原则的教育机制》中所说,蒂尔戈对这套知识疗法的信心是无限的。他在一份奏折中向国王提出这类计划,他说道:“我敢担保,陛下,十年以后,您的民族将会变得无法辩认,由于知识、良好风尚和报效国王陛下和祖国的满腔热忱,您的民族将远远超过其他一切民族。现在才十岁的孩子到那时,将成为国家栋梁,他们热爱国家,服从权威不是由于畏惧而是出于理性,对同胞热情相助,养成了承认并尊重司法的习惯。”
  政治自由在法国久已废除,政治自由的条件与效果是什么,人们差不多已忘得一干二净。况且,那些遗留下来的不成形的残迹,以及似乎用来代替政治自由的种种制度,都使政治自由遭到怀疑,并常常产生对它的种种偏见。那时尚存的大部分三级会议形式陈旧,思想仍停留在中世纪,因而远远不能有助于社会进步,只能起阻碍作用;最高法院是唯一负责取代各种政治团体的机构,也不能防止政府作恶,却常常阻止政府去行善。
  在经济学派看来,想依靠所有这些旧工具来完成他们想象的革命,是行不通的;委托已经成为革命主宰的国民来实现他们的计划,这个想法同样不能使他们满意;因为怎样才能使如此庞大、各部分之间联系如此紧密的改革体系为全体人民所采纳和履行呢?让王室政府为他们的计划服务,这在他们看来更容易,更适当。
  这个新政权不是脱胎于中世纪制度;它丝毫不带有中世纪的痕迹;在新政权的错误当中,经济学派发现了它身上的某些良好倾向。和经济学派一样,新政权天性偏爱地位平等,法规统一;同样,它从心底里痛恨所有产生于封建制度或倾向贵族制度的旧政权。在欧洲其他地方,找不到一个同样组织良好、同样强大有力的政府机器;在法国遇到这样的政府对他们简直是天赐良机:倘若那时像今天一样,时兴让上帝随时出来干预,他们定会称之为天意。勒特罗纳说道:“法国的形势比英国好得多;因为在法国,人们在一瞬间就能完成改变国家整个状况的改革,而在英国,这样的改革总得受党派的阻碍。”
  因此,问题不在于摧毁这个专制政权,而在于使它转变。
  梅西埃·德·拉·里维埃说道:“国家必须遵照基本秩序的准则进行统治,而当国家这样做时,它必须有无限权力。”另一个人说道:“让国家确切明了它的职责,然后给它行动自由。”从魁奈到博多修院院长,你会发现他们都怀有同一心情。
  他们不仅指望王室政府改革当代社会,而且向它部分地借鉴有关他们要建立的未来政府的想法。由此及彼:看到这一个,就使他们产生另一个的形象。
  按照经济学派的观点,国家不仅要号令国民,而且要以某种方式培育国民:国家应依照某种预先树立的楷模来培养公民精神;国家的义务是用某些它认为必要的思想充实公民的头脑,向公民心中灌输某些它认为必需的情感。实际上,对它的权利没有限制,对它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界限;它不仅使人们改邪归正,而且使他们彻底转变;也许只有国家才能将人培养成另一种人!“国家随心所欲造就人们,”博多说道。这话概括了他们的全部理论。
  经济学派设想的那个庞大的社会权力不仅比他们眼前的任何政权更大,而且在起源和性质上也不相同。它不是直接出自上帝;它同传统丝毫无关;它是非个人的:它不再叫国王,而叫国家;它不是家族遗产,而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必须使每个人的权利服从于全体意志。
  中世纪闻所未闻的这种名为民主专制制度的特殊专制形式,经济学派已经熟悉。社会中不再有等级,不再有阶级划分,不再有固定地位;人民由彼此几乎相同、完全平等的个人组成;这个混杂的群体被公认为唯一合法主宰,但却被完全剥夺了亲自领导甚至监督其政府的一切权力。在它头上有个独一无二的代理人,他有权以他们的名义处理一切事务,而不必征求他们的意见。控制他的是不带机构的公共理性;阻止他的,则是革命而不是法规:在法律上,他是听命于人的执行者;在事实上,他是主人。
  他们在四周找不到任何与这种理想相符的东西,便到亚洲的深处去寻找。我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个人在他们著作的某一部分中,不对中国倍加赞扬。只要读他们的书,就一定会看到对中国的赞美;由于对中国还很不了解,他们对我们讲的尽是些无稽之谈。被一小撮欧洲人任意摆布的那个虚弱野蛮的政府,在他们看来是可供世界各国仿效的最完美的典范。他们心目中的中国政府好比是后来全体法国人心目中的英国和美国。在中国,专制君主不持偏见,一年一度举行亲耕礼,以奖掖有用之术;一切官职均经科举获得;只把哲学作为宗教,把文人奉为贵族。看到这样的国家,他们叹为观止,心驰神往。
  人们以为我们今天称之为社会主义的那些破坏性理论是最近才产生的;这是一个错误:这些理论与最早期的经济学派属同一时代。当经济学派利用无比强大的政府,幻想靠它改变社会形式时,另一些人则一心想利用同一政权,毁灭社会基础。
  请读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你就会在书里找到经济学派有关国家的无限权力、国家权利不受限制的全部学说,就会找到最近这些年代使法兰西最为害怕的许多政治理论,我们似乎正看着它们诞生:财产公有制、劳动权利、绝对平等、一切事物的划一、一切个人活动的刻板安排、一切由上级规定的专制制度和公民个性完全并入社会整体。
  “社会上没有什么东西单独属于个人,也不作为财产属于个人,”法典第一条说道。“财产是可憎的,企图恢复财产的人将被视为疯子和人类之敌,终身监禁。每个公民均将由公众出资维持、供养和照料,”法典第二条说道。“一切产品将积聚在公共商店内,分配给所有公民,用于他们的生活需要。城市按同一规划建设;所有供个人使用的建筑物均应彼此一样。所有孩子到了五岁均将从家带走,由国家出钱,按统一方法,共同抚养。”
  你大概以为这本书是昨天才写的:其实已有100年了;它出版于1755年,正值魁奈创建其学派之际:
  中央集权制与社会主义的确是同一土壤的产物;他们二者之间的相对关系是栽培的果实与野生幼树的关系。
  在他们时代的所有人当中,我们时代最不陌生的是经济学派;他们对平等的热爱是那样明确,对自由的爱好是那样不明朗,他们简直就像是我们同时代的人。当我读到那些发动大革命的人们的演说和著作时,我立即觉得我被带到一个我不认识的地方,带进一个我不认识的社会里;但是,当我浏览经济学派的书籍时,我仿佛曾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刚刚和他们促膝交谈。
  临近1750年,全体国民对政治自由的要求还表现得不如经济学派那样迫切;由于国民们已经不再运用政治自由,他们对政治自由的兴趣以至观念也已消失。他们盼望改革,甚于盼望权利,假如当时有个见识和度量皆如腓特烈大帝的君主在位,我毫不怀疑他会在社会和政府中完成许多大革命所实现的重大变革,不仅不会丧失王位,而且会大大增加他的权威。有人说路易十五最能干的大臣之一德·马肖尔先生曾模糊地预感到这一思想,并向他的主上建议;但是这类事业是不能根据建议决定的:只有当人们能构想出这类事业时,才能去完成它们。
  20年后,形势改观:政治自由的形象已呈现在法国人的精神中,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吸引人。这方面迹象很多。外省开始产生恢复自治的要求。全体人民均有权参加治理的思想深入人心,占了上风。对昔日的三级会议的回忆又复苏了。
  法兰西民族厌恶自己的历史,却高兴地回想起这段时期。新潮流也席卷了经济学派,他们不得不在中央集权体制中加进某些自由机构。
  1771年,高等法院被废除,这同一公众,以往经常为高等法院的判例所苦,这时看到它的死亡却深感激动。仿佛高等法院一倒,这最后一道能够约制国王专权的障碍就倒塌了。
  民众的反对使伏尔泰吃惊而且气愤。他致函友人道:“差不多整个王国都陷入沸腾惊愕之中,外省同巴黎一样民情鼎沸。可是我觉得国王敕令充满了有益的改革。废除卖官鬻爵,司法免费,阻止申诉者自王国边陲来到巴黎而倾家荡产,由国王负责偿付领主法庭费用,难道这些措施于国家不是大有裨益吗?况且,这些高等法院难道不常常是些迫害狂、野蛮人吗?确实,我佩服那些野蛮人和这些桀傲不驯的资产者搞到一起。至于我呢,我相信国王是对的,既然必须伺候人,不如在出身名门的雄狮下面卖命,因为它生来就比我强壮有力,也不去投奔200只和我同类的鼠辈。”他还自我辩白地说道:“想想看,我应当无限赞赏国王施予各地所有领主的恩典,因为国王替他们偿付司法费用。”
  伏尔泰久已不住巴黎,他以为公众精神还是他离开时的模样。形势已面目皆非了。法国人不再局限于要求政府进行改良;他们开始要亲自来改革,而且人们看到一场全面酝酿的伟大革命即将爆发,它不仅获得了人民的赞同,而且由人民亲自动手。
  我想,从这个时刻起,这场彻底的革命就不可避免了,它必然使旧制度所包含的坏东西和好东西同归于尽。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民自行动手从事全面改革,不可能不毁掉一切。专制君主本来可以成为危险较小的改革家。对我来说,当我考虑到这场革命摧毁了那样多与自由背道而驰的制度、思想、习惯,另一方面它也废除了那样多自由所赖以存在的其他东西,这时,我便倾向于认为,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
  要理解我们这场革命的历史,千万不要忘记上述观点。
  当法国人重新激起对政治自由的热爱时,他们在政府问题上已经具有相当多的概念,它们不仅与自由制度的存在完全不符,而且几乎与之对立。
  在他们的理想社会中,只承认人民,没有其他贵族,除了公务员贵族;只有一个唯一的、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由它领导国家,保护个人。他们既想自由,又丝毫不愿抛开这个最基本的概念;他们仅仅试图将它与自由的概念调和起来。
  于是他们着手将无限制的政府中央集权制和占绝对优势的立法团混合在一起:官僚行政和选民政府。国民作为整体拥有一切主权权利,每个公民作为个人却被禁锢在最狭隘的依附地位中:对前者,要求具有自由人民的阅历和品德,对后者,则要求具有忠顺仆役的品质。
  将政治自由引入与之格格不入或截然对立的制度和思想(人们对这些制度和思想已经习惯或早已培养爱好),这个意图60年来产生了多少次自由政府的徒然尝试,随后导致了危害极大的革命,直至最后许多法国人对这些徒劳无功的努力感到心灰意懒,终于抛开他们的第二个目的,回到第一个目的,于是他们归结到这样的思想:不管怎么说,在一个主子下面平等地生活毕竟还能尝到一点甜头。因此,我们今天的处境十分像1750年的经济学派,而不像1789年我们的祖先。
  我常自问:在各个时代曾使人类完成最伟大事业的这种政治自由激情,其根源何在,它在哪些情感中生根滋长。
  我清楚地看到,当人民被引入歧路时,他们一心向往自治;但是这种对独立的热爱根源于专制制度发生的某些特殊的暂时性的弊病,它绝不会持久;它与产生了它的偶然事件一起消失;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为自由而生的民族,它们所憎恨的是依附性的恶果本身。
  我也不相信真正的对自由的热爱是由于人们只见到自由带来的物质利益;因为这种看法常常使人模糊。的的确确,对于那些善于保持自由的人,自由久而久之总会带来富裕、福利,而且常常带来财富;但有些时候,它暂时使人不能享受这类福利;在另些时候,只有专制制度能使人得到短暂的满足。在自由中只欣赏这些好处的人,从未长久保持自由。
  多少世代中,有些人的心一直紧紧依恋着自由,使他们依恋的是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
  某些民族越过千难万险顽强地追求自由。他们热爱自由,并不是因为自由给他们什么物质利益;他们把自由本身看作一种宝贵而必需的幸福,若失去自由,任何其他东西都不能使他们得到宽慰;若尝到自由,他们就会宠辱皆忘。另一些民族在繁荣昌盛中对自由感到厌倦,他们任凭别人从他们手中夺走自由,唯恐稍一反抗,就会损害自由赐与他们的那些福利。这些人要保持自由还缺少什么呢?什么?就是对自由的爱好。不要叫我去分析这种崇高的志趣,必须亲身体味。它自动进入上帝准备好接受这种爱好的伟大心灵中,它填满这些心灵,使它们燃烧发光。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爱好的平庸的灵魂,就不必试图让他们理解了。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四章 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  
   当路易十四这位君主在全欧洲称霸之际,他统治下的王国已开始衰竭,这一点确实无疑。在路易十四朝代最光荣的年月,衰微的最初迹象已经显露。法兰西早在停止征服之前,便已千疮百孔。谁没读过沃邦给我们留下的那篇关于政府统计表的令人惊骇的短论?17世纪末,甚至在那场不幸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开始以前,总督们在致勃艮第公爵的奏折中,都暗示了国家日益加剧的衰落景象,而且并不作为新近的现象来谈论。“若干年来本财政区人口锐减,”一位总督说道。“这座昔日富庶繁荣的城市今天已没有工业,”另一位总督说道。这一位说:“省里原有制造业,但今天已被抛弃。”
  那一位说:“过去居民的土地收获大大超过今天;20年前这里的农业不知繁荣多少倍。”“近30年来,人口和出产减少了五分之一,”同时代的一位奥尔良总督说道。应该建议赞赏专制政府的个人和喜欢战争的国君们读一读这些奏折。
  由于这些贫困主要源于政体的流弊,路易十四的死亡与战争的结束都不能使公共繁荣再现。18世纪上半叶,论述政府或社会经济的所有作家均持共同见解,即外省并未恢复;很多人甚至认为,外省在继续崩溃。他们说道,唯有巴黎日益富庶和扩大。总督、前大臣、实业家在这一点上与文人们看法一致。
  在我看来,我得承认我决不相信18世纪上半叶法国在继续衰落;但是被消息灵通人士所支持的这一普遍的见解至少证明,当时没有明显的进步。我所能看到的有关这一时期历史的所有政府文献确实表明,社会陷于一种麻木状态。政府因循守旧,毫无创新;城市未作任何努力使居民环境更舒适健康;个人也不去发起任何重大事业。
  大革命爆发前三四十年左右,情况开始变化;在当时社会的各个部分似乎都可看到一种迄未注意到的内在震动。起初只有非常耐心考察的人才能窥见出;但是逐渐地,它变得更突出,更加明确。这个运动逐年扩大加快;整个民族终于动了起来,仿佛复活了。请注意!这不是旧生命复活;推动这巨大躯体的精神是新精神;它使躯体复苏片刻,无非是为了使之解体。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环境中焦虑兴奋,努力改变处境:追求更好的东西是普遍现象;但这是一种使人焦急忧伤的追求,引人去诅咒过去,梦想一种与眼前现实完全相反的情况。
  这种精神很快渗进政府内部,将它从内部改造,外部毫无更动:法律没有改变,执行法律却是另一样。
  我在别处说过,1740年的总监和总督与1780年的截然不同。这一实情在政府通信中得到详细证明。虽则1780年的总督与前任有同样的权力,同样的代理人,同样的专横性,但他们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只负责使所辖省份保持顺从,征募兵员,尤其是征收军役税;后者则有很多其他事要关心:他的头脑里装满无数旨在增加公共财富的计划。道路、运河、制造业、商业是他思考的主要对象;农业尤其引起他注意。絮里成为行政官员中名噪一时的人物。
  正是在这个时代,他们开始组成我已提到的农业协会,创立赛会,颁发奖金。有些总监的通报并不像公务信函,倒像有关农艺的论文。
  主要通过各种捐税的征收,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出统治者精神的变化。同过去相比,立法同样不平等,同样专横,也同样严酷,但是在执法时,所有的毛病都减轻了。
  莫里安先生在回忆录中说道:“当我开始研究税收法时,我对自己的发现大吃一惊:单是漏税,特别法庭便有权处以罚金、监禁、体罚;包税官完全凭籍他们的誓词,控制几乎所有财产和人身,等等。幸好我没有局限于单纯阅读法典,我很快就有理由确认,在法律文本和它的施行之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旧金融家和新金融家习俗上的差异相同。法学家总是倾向于减罪缓刑。”
  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征收捐税会招致多少弊端烦恼!不过我们应当正确评价几年来征税中的温和与分寸。”
  文献考证充分证实了这种论点。对自由和人的生命的尊重经常可见。尤其可以见到对穷人的苦难的真正关心:这种现象以前是找不到的。对穷苦人,税务部门极少施行强暴,蠲免捐税更频繁,赈济更多。国王增加所有基金,专门用于在农村创办慈善工场或救济贫民,他还经常设立新基金。我发现1779年在上基耶内一个财政区,国家用这种方式发放8  多里佛;1784年在图尔财政区发放4里佛;1787年在诺曼底财政区发放48000里佛。路易十六不愿将政府的这个部门只交给大臣去管;他有时亲自负责。1776年,当御前会议判决确定,国王猎物在王室狩猎总管管区周围毁坏农田,应付农民赔款,并指出进行赔款的简便可靠的方法时,国王亲自撰写了各项理由。蒂尔戈对我们讲述了这位善良而不幸的君王把亲手写好的东西交给他,国王同时说道:“你看我也在我这方做工作。”假如人们按照旧制度存在末年的样子去描绘旧制度,那么绘出的将是一幅比真容更美但却不太像的肖像。
  随着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精神上发生的这些变化,公共繁荣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所有迹象都表明了这点:人口在增加;财富增长得更快。北美战争并未减慢这一飞跃发展;国家因战争负债累累。但是个人继续发财致富;他们变得更勤奋,更富于事业心,更有创造性。
  当时一位行政官员说道:“1774年以来,各类工业发展起来,从而扩大了所有消费税的内容。”实际上,将路易十六统治的不同时期里国家与负责征税的金融公司签订的不同协定作一比较,就能看出协定每次延期时,地租价格都在迅速不断地上升。1786年租约比1780年多出1400万里佛。“可以算出,所有消费税所得每年递增200万,”内克在1781年结算书中说道。
  阿瑟·扬断言,1788年波尔多的贸易额比利物浦多;他还说:“近几年里,海上贸易在法国比在英国发展更快;这种贸易近20年增长了一倍。”
  人们若注意各时期的差异,就一定会确信,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立宪君主制的37年是我们和平和迅速发展的时期,唯有这个时期在这方面能与路易十六朝代媲美。
  如果人们想到政府还含有许多弊病,想到工业还遇到许多难处,那么已经展现的这派如此巨大、如此兴旺的繁荣景象,就会让人惊奇;很多政治家可能否认这个事实,因为他们无法解释这个现象,他们就像莫里哀剧中的医生那样断言,病人不按规则,就不能痊愈。赋税不平等,习惯法五花八门,国内关税,封建权利,行会管事会,官职等等,有了这些东西,法兰西居然能繁荣富裕,确实,这怎能叫人相信?然而不管怎样,法兰西开始富裕和全面发展起来,因为在所有那些制造低劣、啮合不好、似乎注定要减速而不能推动社会机器的齿轮之外,掩藏着两种极简单、极强大的动力,足以使整部机器结成一体,并推动全部朝着公共繁荣的目标运转:一个依旧非常强大有力但却不再实行专制、到处维持秩序的政府;一个从上层阶级看已成为欧洲大陆最开明、最自由的民族,在它内部,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致富,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
  国王继续以主子身份讲话,但他自己实际上服从公众舆论,每日每时都受公众舆论的启发带动,不断向它咨询,对它敬畏恭维;根据法律条文国王是专制的,但在法律实施中受到限制。自1784年起,内克在一份公开文件中举出一个公认的事实:“大多数外国人很难设想公众舆论当今在法国发挥的权威:他们很难理解这股甚至对国王宫廷发号施令的无形力量到底是什么。然而事实毕竟如此。”
  把人民的伟大强盛一概归因于法律机制,这种观点是再肤浅不过的了;因为在这方面,不是工具的完善而是发动机的力量在制造产品。请看英国:那里的行政法和我们的相比,至今仍显得更复杂,更五花八门,更不规则!但是在欧洲哪一个国家比英国有更多的公共财产,范围更广,更可靠,更多样化的私人财产,社会更牢固,更富庶?原因不在于这套法律的优良,而在于推动整个英国立法的精神。某些器官不完善无关宏旨,因为生命是强大有力的。
  在法国,随着我刚刚描述的繁荣的发展,精神却显得更不稳定,更惶惑不安;公众不满在加剧;对一切旧规章制度的仇恨在增长。民族明显地正走向革命。
  况且,后来成为这场革命主要发源地的法国那些部分,恰恰正是进步最明显的地方。人们如果研究法兰西岛旧财政区留下的档案,定会很容易断定,正是在邻近巴黎的地区,旧制度最早最深刻地进行了改革。在那里,农民的自由和财产,已比任何其他财政区受到更好的保护。早在1789年以前很久,个人徭役便已消失。征收军役税变得比法国其他地方更正规、更轻、更平等。假如要理解当时一个总督能为全省的福利和减轻穷困做些什么,就必须阅读1772年改进征收军役税的条例。从这条例看,捐税已完全改观。政府专员每年下到各个教区;村社在他面前集会;财产价值当众确定,每个人的财产用对审方式确认;军役税最后经所有应纳税者的协作而制定。再没有行会理事的专横,再没有无益的暴力。不管征收制度怎样,军役税无疑仍保持其固有的毛病;它只压在一个纳税者阶级身上,对于工业和地产一视同仁;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军役税和邻近财政区仍冠以同样名称的捐税大不相同。
  相反,没有什么地方的旧制度像卢瓦河流域及河口处、普瓦图沼泽和布列塔尼荒原那些地方保存得更完整了。恰恰是在那里点燃并滋养了内战战火,那里对大革命反抗最激烈,时间最长久;以至于有人会说,法国人的处境越好就越觉得无法忍受。
  这种观点使人惊奇;但历史充满着类似的景象。
  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只有伟大天才才能拯救一位着手救济长期受压迫的臣民的君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的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博马舍的短期监禁比路易十四时期龙骑兵对新教徒的迫害在巴黎引起更大的民情激动。
  再无人认为1780年法国在衰落;相反,人们会说,此时此刻再无阻碍法国进步的限制了。正是在那时,人能不断地无限完善的理论产生了。20年以前,人们对未来无所期望;现在人们对未来无所畏惧。人们的想象力预先就沉浸在即将来临的闻所未闻的幸福中,使人对既得利益无动于衷,一心朝着新事物奔去。
  除了这些普遍原因之外,这一现象还有其他更为特殊但同样强有力的原因。尽管财政管理已经像其他部门一样完善,它还保留着专制政府固有的毛病。由于财政管理是秘密的、无保障的,人们在这里仍遵循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统治下的某些不良作法。政府努力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这些每天都在增加开支,而收入却并未按同一比例递增;这就使国王每天都陷入比他的前人更严重的财政拮据中。和前任一样,他不断使他的债权人收不回债;像先王一样,他向四面八方举债,既不公开,也无竞争,债权人不一定能拿到定期利息;甚至他们的资本也永远取决于国王的诚意。
  有一位值得信任的证人,因为他曾亲眼目睹,而且比别人看得更清楚,对此说道:“那时法国人与自己政府的关系中充满了偶然性。他们用自己的资本去买政府的公债:他们绝不能指望在固定时期获得利息;他们为政府建造军舰,维修道路,为政府的士兵提供衣物,他们垫出的钱没有偿还的担保,也没有偿还期限,他们不得不算计与大臣签订的合同运譬如何,就像搞冒险贷款一样。”他还意味深长地说道:“当此之时,工业振兴,在更加广大的人们心中萌发起对财产的热爱、对富裕的爱好与需求,那些将部分财产委托给国家的人对合同法遭到破坏更难以容忍,而破坏者正是所有债务人中本应最尊重合同法的债务人。”
  这里受到指责的法国行政当局的种种流弊实在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它们所产生的印象。从前财政制度的缺陷要严重得多;但是从那时以来,政府和社会发生了变化,使人们对这些问题比以前敏感得多。
  20年来,政府变得更加活跃,发起过去连想都不曾想的各种事业,终于成为工业产品的最大消费者,成为王国内各项工程的最大承包人。与政府有金钱关系、对政府借款颇感兴趣、靠政府薪金维生、在政府市场投机的人数惊人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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