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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1

_87 脱脱(元)
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二十千。 绵、绢如推官。
留守推官,府推官,节度、观察推官,十五千。 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两。
防御、团练副使。二十千。 如监当即给一半折支。 防御、团练判官,十五千。 《两朝志》云:奉给依本州录事参军,如无,依倚郭县令。
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七千,军事判官如本州录事参军之数。
京府司录参军,二十千。诸曹参军,十千。 以京官知者奉从多给。景德三年,诏司录、六曹悉给春、冬衣。
五万户已上州 三京同。
录事参军,二十千;司理,司法,十二千;司户,十千;三万户已上州录事,十八千;司理,司法,十二千;司户,九千。一万户已上州录事,十五千;司理,司法,十千;司户,八千。五千户已上州录事,十二千;司理,司法,十千;司户,七千。不满五千户州录事,司理,司法,十千;司户,七千。别驾,长史,司马,司士参军, 如授士曹,依司士。
文学参军,七千。
东京畿县七千户已上知县,朝官二十二千,京官二十千;五千户已上知县,朝官二十千,京官十八千;三千户已上知县,朝官十八千,京官十五千;三千户已下知县,止命京官,十二千。 已上衣赐并随本官。
主簿,尉,十二千至七千,有四等。 并给见钱。
河南府河南、洛阳县令,三十千。诸路州军万户已上县令,二十千;簿、尉,十二千。七千户已上令,十八千;簿、尉,十千。五千户已上令,十五千;簿、尉,八千。三千户已上令,十二千;簿、尉,七千。不满三千户令,十千;簿、尉,六千。京朝官及三班知县者,亦许给县令奉。本官奉多者,以从多给。 兼监兵者,止请本奉添给。
岳渎庙令,十千。丞,主簿,七千。 全折。
幕职、州县料钱,诸路支一半见钱,一半折支。 县尉全给见钱。
广东、川峡并给见钱。
元丰制行:宰相,三百千。 衣赐绫、绢、绵皆如旧制。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政和中,以三公为真相。靖康依旧制。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上及带宣微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移镇,枢密使、副知院带节度使,四百千。自治平末至元丰四年,如文彦博、吕公弼、冯京、吴充先后为使、副,是年十一月,始诏枢密院置知院、同知院,馀并罢。至是,既罢使、副,只置知院、同知院,直至靖康不改。
知枢密院,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同知枢密院事,二百千。 衣赐如旧。元祐中,复置签书枢密院事,绍圣中罢。
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四百千。 春服罗三匹,小绫三十匹,绢四十匹,冬服小绫三十匹,绢四十匹,绵二百两。旧制,奉钱百二十千,春服小绫十匹,绢三十匹,罗一匹,冬服小绫十匹,绢三十匹,绵五十两。大观间增改。
开府仪同三司,百二十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绢三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大观二年,以无特任者,遂删去。
特进,九十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绢二十五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六十千。 春、冬各小绫七匹,绢二十匹,春罗一匹,绵五十两。
宣奉、正奉、正议、通奉大夫,五十五千。 春、冬各小绫五匹,绢十七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通议、太中大夫,五十千。 《无丰令》,太中大夫以上丁忧解官,给旧官料钱。
中大夫,中奉、中散大夫,四十五千。 春、冬各小绫三匹,绢十五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朝议、奉直、朝请、朝散、朝奉大夫,三十五千。 春、冬绢各十三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
朝请、朝散、朝奉郎,三十千。 春、冬服同正郎。
承议、奉议、通直郎,二十千。 承议春、冬绢各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奉议、通直,春、冬各绢七匹。
宣教郎,十七千。 春、冬绢各六匹,春罗一匹,冬绵二十两。《无丰格》:有出身十七千,无出身十四千。六年,敕不以资考有无出身,并十五千,衣无罗。
宣义郎,十二千。 春、冬各绢五匹,冬绵十五两。
承事郎,十千。 春、冬绢各三匹,冬绵十五两。
承奉郎,八千。承务郎,七千。 元丰以来,厘务止支驿料。大观二年,定支。
承直郎,二十五千。 春、冬绢各六匹,绵十二两半。元丰,留守判官、府判官,奉钱三十千,春、冬绢各十二匹,绵二十两;节度、观察判官,奉钱二十五千,春、冬绢各六匹,绵十二两半,凡二等,崇宁二年,改从一等。
儒林郎,二十千。 春、冬绢各五匹,绵十两。元丰,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奉钱衣赐如上;防、团军事判官考任合入令录者,奉钱十五千,凡二等。崇宁改从一等。
文林郎,十五千。 春、冬服同儒林。
从事、从政、修职郎,十五千。 从事郎,元丰旧制,考第合入令录者,视令录支,未合入令录者,视判、司、簿、尉支。从政郎,元丰,三京、州、府、军、监司录、录事参军,五万户以上二十千,三万户以上十八千,一万户以上十五千,五千户以上十二千,不满五千户十千。县令,一万户以上二十千,七千户以上十八千,五千户以上十五千,三千户以上十二千,不满二千户十千,凡二等。崇宁改从一等。
迪功郎,十二千。 元丰,四京军巡判官,十五千。三京,州、府、军、监司法参军,五万、三万户以上十二千,二万户及不满五千户七千。三京、州、府、军、监司户参军,及五万户以上十千,三万户以上九千,一万户以上八千,不满五千户七千,凡三等。崇宁改。初,熙宁四年,中书门下言:“天下选人奉薄而多少不均,不足以劝廉吏。今欲月增料钱:县令、录事参军三百六十七员,旧请十千、十二千者,增至十五千;司理、司法、司户参军,主簿、县尉二千一百五十三员,旧请七千、八千、十千者,增至十二千;防、团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一百七十二员,旧请七千者,增至十二千。月通增奉钱一万二千馀贯,米麦亦有增数。”从之。
太尉,一百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春罗一匹,绢十匹,冬绢二十匹,绵五十两。带节度使依本格。
节度使,四百千。 曾任执政以上除,及移镇、初除,及管军,并同旧制。 承宣使,三百千。 即节度观察留后。
观察使,防御使,二百千。团练使,百五十千。刺史,一百千。 自节度使以下至诸卫中郎将,并如旧制。
通侍大夫,三十七千。正侍、宣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大夫,二十七千。武功、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武翼大夫,二十五千。 春、冬绢各十匹,绵二十两。惟通侍大夫十二匹。
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武功、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武翼郎,二十千。敦武郎,十七千。修武郎,十四千。 春绢五匹,冬七匹,绵二十两。带合门祗候并同。
从义、秉义郎,十千。 带閤门祗候十二千。
成忠、保义郎,五千。 带閤门祗候者九千,并春、冬绢各四匹,冬绵十五两。
承节、承信郎,四千。 春、冬绢各三匹,钱二千。
进武校尉,三千,进义校尉,二千。 春、冬绢各三匹。
进武副尉,三千。守阙进武副尉、进义副尉、守阙进义副尉,一千。
凡文武官料钱,并支一分见钱,二分折支。 曾任两府虽不带职,料钱亦支见钱。
职钱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行,六十千。 守,五十五千;试,五十千。
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五十千。 衣赐,本官例。官小,春、冬服小绫各三匹,绢各十五匹,绵五十两。
左、右散骑常侍,御史中丞,开封尹,行,一百千。 守,九十千;试,八十千。崇宁四年重定。
六曹侍郎, 元祐中,置权六曹书,奉给依守侍朗。绍圣中罢。
行,五十五千。 守,五十千;试,四十五千。
太子宾客、詹事,行,五十千。 守,四十七千;试,四十五千。
给事中,中书舍人,行,五十千。 守,四十五千;试,四十千。
左、右谏议大夫, 元祐中,置权六曹侍郎,奉给依谏议大夫,绍圣中,罢。
行,四十五千。 守,四十千;试,三十七千。
太常、宗正卿,行,三十八千。 守,三十五千;试,三十二千。
秘书监,行,四十二千。 守,三十八千;试,三十五千。
七寺卿,国子祭酒,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太子左、右庶子,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试,三十五千。
七寺少卿,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八千。
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试三十四千。
国子司业,少府、将作、军器监,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八千。
太子少詹事,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太子左、右谕德,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九千。
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尚书六曹郎中,行,三十七千。 守,三十五千;试,三十二千。
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左、右正言,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七千。
诸司员外郎,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少府、将作、军器少监,行,三十千。 守,二十八千;试,二十五千。
太子侍读、侍讲,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二千;试,二十千。
监察御史,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七千。
太子中舍,太子舍人,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太常、宗正、知大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太医令,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二千;试,二十千。
七寺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秘书郎,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太常博士,著作佐郎,行、守,二十千。 试,十八千。
国了监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
大理司直、评事,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秘书省校书郎,行,十八千。 守,十六千;试,十四千。 秘书省正字,行,十六千。 守,十五千;试。十四千。
御史检法官,主簿,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宗学、太学、武学博士,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试,十六千。
律学博士,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试,十六千。
太常寺奉礼郎,行,十六千,太常寺太祝、郊社令,行,十八千。 守,十六千。 太学正、录,武学谕,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试,十六千。
律学正,行,十六千。 守,十五千;试,十四千。
凡职事官职钱,不言“行”、“守”、“试”者,准“行”给,衣随寄录官例支。及无立定例者,并随寄禄官给料钱,米麦计实数给,应两给者, 谓职钱、米麦。
从多给。承直郎以下充职事官, 谓大理司直、评事,秘书省正字,太学博士、正、录,武学博士、谕,律学博士、正。
听支阶官请给。 衣及厨料、米麦不支。
唐贞元四年,定百官月俸。僖、昭乱离,国用窘阙,至天祐中,止给其半。梁开平三年,始令全给。后唐同光初,租庸使以军储不充,百官奉钱虽多,而折支非实,请减半数而支实钱。是后所支半奉,复从虚折。周显德三年,复给实钱。
宋初之制,大凡约后唐所定之数。乾德四年七月,诏曰:“州县官奉皆给他物,颇闻货鬻不充其直,责以廉隅,斯亦难矣。至有赋于廛肆,重增烦扰,且复抵冒公宪,自罹刑辟,甚无谓也。汉乾祐中,置州县官奉户,除二税外,蠲其他役,周显德始革其制。自今宜逐处置回易料钱户,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纳两户,恣其贸易,户输钱五百,蠲役之令,悉如汉诏;所赋官物,令诸州计度充一岁所给之数,与蚕盐同时并给之。其万户县令、五万户州录事、两京司录,旧月奉钱二万者,给四十户,率是为差;簿、尉及户、法掾,旧月奉六千者,增一千,如其所增之数,给与奉户。”是岁,令西川官全给实钱。开宝三年,令西川州县官常奉外别给铁钱五千。四年十二月,诏:“节、察、防、团副使权知州事,节度掌书记自朝廷除授及判别厅公事者,亦给之。副使非知州、掌书记奏授而不厘务者,悉如故,给以折色。”
太平兴国元年,诏曰:“耕织之家,农桑为本,奉户月输缗钱,蠢兹细民,不易营置,罢天下奉户。其本官奉钱,并给以官物,令货鬻及七分,仍依显德五年十二月诏,增给米麦。”二年二月,诏:“诸道所给幕职、州县官奉,颇闻官估价高,不能充七分之数。宜令三分给一分见钱,二分折色,令通判面估定官物,不得亏损其价。”四月,令西川诸州幕职官奉外,更增给钱五千。雍熙三年,文武官折支奉钱,旧以二分者,自今并给以实价。端拱元年六月,诏曰:“州郡从事之职,皆参赞郡画,助宣条教;而州县之任,并饬躬莅政,以绥吾民。廪禄之制,宜从优异,庶几丰泰,责之廉隅。除川峡、岭南已给见钱外,其诸州府幕职、州县官料钱,旧三分之二给以他物,自今半给缗钱,半给他物。”淳化元年五月,诏:“致仕官有曾历外职任者给半奉,以他物充。”三年十一月,令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幕职州县官料钱,当给以他物者,每千给钱七百。 初,川峡、广南、福建幕职州县,并许预借奉钱。大中祥符间,又诏江、浙、荆湖远地,麟、府等州,河北、河东缘边州军,自今许预借两月,近地一月奉钱。
至道二年诏;先是,京官满三十月罢给,自今续给之。
真宗即位,以三司估百官奉给折支直,率增数倍,诏有司重定,率优其数。咸平元年六月,诏:“文武群臣有分奉他所而身没,未闻讣已给者,例追索,可悯。自今川峡、广南、福建一季,馀处两月,悉蠲之。” 大中祥符七年诏。“三班使臣自今父母亡,勿住奉。”
三年九月,诏群臣月奉折支物,无收其算。五年七月,增川峡路朝官使臣等月给添支。景德四年九月,上以承平既久,赋敛至薄,军国用度之外,未尝广费自奉,且以庶官食贫劝事,遂诏:“自今掌事文武官月奉给折支,京师每一千给实钱六百,在外四百,愿给他物者听。”大中祥符五年,诏文武官并增奉。 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仆射各增二十千。三司、御史大夫、六尚书中丞、郎、两省侍郎、太常宗正卿、内客省使、上将军各增十千。横班诸司各增五千。朝官五品正、中郎将已上、诸司使、副各增三千。京官、内殿承制、崇班、閤门祗候各增二千。供奉官各增一千五百。奉职、借职增一千。余如旧。
自乾兴以后‘,更革为多。至嘉祐始著《录令》。
元丰一新官制,职事官职钱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大率官以《录令》为准,而在京官司供给之数,皆并为职钱。如大夫为郎官,既请大夫奉,又给郎官职钱,视嘉祐为优矣。至崇宁间,蔡京秉政,吴居厚、张康国辈,于奉钱、职钱外,复增供给食料等钱。如京,仆射奉外,又请司空奉,其余傔从钱米并支本色,馀执政皆然,视元丰制禄复倍增矣。
武臣奉给殿前司,自宣武都指挥使三十千,差降至归明神武、开封府马步军都指挥使十五千,凡二等。殿前左、右班虞候三十千,至天武、剩员都虞候十九千,凡四等。殿前班指挥使二十千,至拣中、剩员僚直、广德指挥使十千,凡三等。殿前班都知十三千,至招箭班都知四千,凡七等。殿前班副都知十千,至招箭班副都知三千,凡五等。殿前押班七千,至招箭押班二千,凡五等。散指挥都头复有押班之名者,如押班给焉。兵士内员僚直复有副指挥使、行首、副行首,招箭班亦有行,七千至三千,凡三等。御龙直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十将、虞候十千至三千,凡五等。殿前指挥使五千,至殿侍一千,凡五等。捧日、天武指挥使十千,至拣中、广德指挥使四千,凡四等。捧日、天武副指挥使七千,至擒戎副指挥使三千,凡五等。捧日军使、天武都头五千,至擒戎军使千五百,凡五等。捧日副兵马使三千,至擒戎副兵马使一千,凡四等。天武副都头二千,至广德副都头千五百,凡二等。捧日军将二千,至龙猛、骁骑、带甲剩员军头、十将三百,凡八等。天武将虞候而下五百,至飞猛骁雄将虞候已下三百,凡六等。此奉钱之差也。
其外,月给粟:自殿前班都头、虞候十五石,至广健副都头、吐浑十将二石五斗,凡六等。殿前指挥使五石,鞭箭、清朔二石,凡五等。殿前班都虞候已下至军士,岁给春、冬服三十匹至油绢六匹,而加绵布钱有差。复月给傔粮自十人以至一人。诸班、诸直至捧日、天武、拱圣、龙猛、骁骑、吐浑、归明渤海、契丹归明神武、契丹直、宁朔、飞猛、宣武、虎翼、神骑、骁雄、威虎、卫圣、清朔、擒戎军士,皆给傔一人以至半分,馀军不给焉。
侍卫马军、步军司,自员僚直、龙神卫都虞候月给二十千,至有马劲勇员七千,凡五等。指挥使自员僚直、龙神卫十千,至顺化三千,凡五等。副指挥使自员僚直、龙神卫七千,至顺化二千,凡七等。军使、都头自龙、神卫五千,至看船神卫一千,凡七等。副兵马使、副都头自龙、神卫三千,至顺化一千,凡五等。军头、十将自龙、神卫千三百,至顺化三百,凡五等。此外员僚直有行首、副行首、押番军头、都知、副都知之名,自行首五千,至副都知一千,凡六等。而高阳关有骁捷左、右厢都指挥使,月给三十千。开封府有马步军都虞候,月给二十千。六军复有都虞候,月给五千。
员僚直、龙神卫而下,皆月给粟,自都虞候五石,至顺化、忠勇军士二石,凡五等。自都虞候以下至军士,皆岁给春冬服,自绢三十匹至油绢五匹,又加绵布钱有差。复有给傔粮,自十人至一人。其员僚直、龙神卫、云骑、骁捷、横塞、及神卫上将、虎翼、清卫、振武、忠猛军士,皆给傔一人至半分,他军不给焉。 宣徽院、军头司,自员僚至军士,咸月给钱粟及春冬服有差。
诸道州府厢军,自马步军都指挥使至牢城副都头,凡五等,月给奉钱凡十五千至五百,凡十有二等。自河南府等五十州、府,邓州等三十四州,莱州等一百四十四州、军,广济军等三十九军、监,所给之数,差而减焉,咸著有司之籍。外有给司马刍秣,岁给春、冬服加、绵、钱、布,亦各有差。
禄粟 自宰相至入内高品十八等
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枢密使、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及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及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并带宣微使签书,检校太保签书,及三司使,中书、门下侍郎,尚书左、右丞,太尉,月各一百石。
枢密使带使相,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及带宣徽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枢密使、副、知院事带节度使,月各给二百石。
三公、三少,一百五十石。权三司使公事,七十石。权发遣使,三十五石。内客省使,二十五石。
节度使,一百五十石。 管军同。如皇族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并散节度使及带王爵者,并一百石。
留后后改承宣使,观察、防御使,一百石。 管军并两省都知押班、诸卫大将军、横行遥领者同。惟皇族遥领防御使七十石。
团练使,七十石。 管军并皇族及军班除充者同。其馀正任并五十石。若皇族并两省都知押班、诸卫大将军、将军、横行遥领者同。
刺史,五十石。 皇族并军班除充者同。其馀正任并管军三十石。两省都知押班、通侍大夫遥领者二十五石。诸卫大将军、将军遥领者十石。横行遥领者全分二十五石,减定十石。捧日、天武左右厢都指挥使,龙卫、神卫右厢都指挥使带遥郡团练使五十石。殿前诸班直、都虞候、龙卫、神卫及诸军都指挥使带遥郡刺史二十五石。
凡一石给六斗,米麦各半。 管军支六分米,四分麦。
赤令,七石;丞,四石,京府司录,五石。诸曹参军,四石至三石,有二等。畿县知县六石至三石,有四等。主簿、尉米麦三石至二石,有二等。诸州录事,五石至三石,有三等。司理、司法,四石至三石,有二等。司户,三石、二石,有二等。诸县令,五石至三石,有三等。 惟河南洛阳县令随户口支。
簿、尉,三石、二石,有二等。四京军巡、判官,四石。军、监判官,防、团推官,二石。司天监丞,四石。主簿,灵台郎,保章正,二石。 已上并给米麦。
入内内侍省供奉官,四石。殿头,高品,三石。高班,黄门,入内内品,管勾奉辇祗应,入辇祗应,二石。打牧祗应,一石五斗。 已上并给粳米。
祗候殿头,祗候高品,祗候高班内品,祗候内品,祗候小内品,贴祗候内品,入内内品,后苑内品,后苑散内品,三石。云韶部内品,一石。 已上并给丹粮。惟云韶内品给细色。
内侍省供奉官,三石。殿头,高品,高班,二石。黄门,一石五斗。 已上并给粳米。
黄门内品在京人事,二石五斗。北班内品,前殿祗候内品,处处拣来并城北班、后苑、把门内品,扫洒院子及西京内品与北班内品,依旧在西京收管,西京内品,郢、唐、复州内品,二石。入内小黄门,一石。寄班小底,四石。 已上并给月粮。惟入内小黄门给细色。
殿头内侍,入内高班,一石。 米麦各半。
熙宁四年,中书门下言:“天下选人奉薄,多少不一,不足以劝廉吏。欲月增米麦、料钱:县令、录事参军三百七十六员,旧请米麦三石者,并增至四石。司理、司法、司户、主簿、县尉二千五百一十三员,旧请米麦两石者,并增至三石。防、团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一百七十二员,旧请米麦二石者,并增至三石。每月通增米麦三千七十馀石。”从之。
元随傔人衣粮 任宰相执政者有随身,任使相至正任刺史已上者有随身,余止傔人。
宰相,并文臣充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枢密使,七十人。 宰相旧五十人衣粮,二十人日食,后加。
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及带宣微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及节度使移镇,枢密使、副、知院事带节度使,一百人。
参知政事,文臣充枢密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及宣徽使不带节度使签书枢密院事,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并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并带宣微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五十人。检校太保签书枢密院事,三十五人。权三司使,三十人。权发遣公事,十五人。副使、判官、判子司,五人。 副使、判官权并权发遣同。
观文殿大学士,二十人。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十人。资政、端明、翰林侍读侍讲、龙图、天章学士,枢密直学士,保和、宣和、延康殿学士,宝文、显谟、微猷阁学士,七人。 旧止给日食,政和月粮二石。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三副使,十人;判官,五人。
节度使,留后改承宣使,观察使。五十人。 管军同。如皇族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并散节度使带王爵,及节度观察留后带郡王,并五十人。观察使,二十人。两省都知、押班带诸司使领节度观察留后,五十人。两省都知、押班并横行领观察使,十五人。
防御使,三十人。 管军同。皇族并遥领,并二十人。两省都知、押班带诸司使。并诸卫大将军,及横行遥领,并十五人。
团练使,三十人。 管军及军班除充者同。其馀除授者,二十人。皇族充及带领,十五人。两省都知、押班带诸司使,并横行遥领者,十人。
刺史,二十人。 军班除充者同。其馀除授并管军,十人。皇族充,十五人。两省都知、押班带诸司使,五人。横行遥领全分者,五人。减定者不给。
内客省使。 旧有景福殿使。
二十人。
枢密都承旨,十人。副都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中书堂后官提点五房公事,七人。逐房副承旨,五人。中书堂后官至枢密院主事已上,各二人。录事,令史,寄班小底,各一人。
傔人餐钱 中书、枢密、宣微、三司及正刺史已上,皆有衣粮,馀止给餐钱。
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带修撰,五千。 朗中以下带修撰者三千。 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各三千。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官,五千。 自修撰已上又有职钱五千,校勘已上三千。
京畿诸司库、务、仓、场监官:朝官自二十千至五千,凡七等。京官自十五千至三千,凡八等。诸司使、副,閤门通事舍人,承制,崇班,二十千至五千,凡九等,閤门祗候及三班,十五千至三千,凡十等。内侍,十七千至三千,凡九等。寄班,八千至五千,凡三等。 旧志讹舛,今并从《两朝志》。
茶、酒、厨料之给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兼秘书监,日给酒自五升至一升,有四等,法、糯酒自一升至二升,有二等。又宫观副使,文明殿学士, 即观文。
次政殿大学士,龙图、枢密直学士,并有给茶。节度使、副以下,各给厨料米六斗,面一石二斗。
薪、蒿、炭、盐诸物之给 宰相旧无,后加。
宰相,枢密使,月给薪千二百束。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三部使,权三司使,四百束。三部副使,枢密都承旨,一百五十束。枢密副都承旨,中书提点五房,一百束。开封判官,节度判官,薪二十束,蒿四十束。开封推官,掌书记,支使,留守、节度推官,防、团军事判官,薪十五束,蒿三十束。留守判官,薪二十束,蒿三十束,防、团军事推官,薪十束,蒿二十束。
宰相,枢密使,岁给炭自十月至正月二百秤,馀月一百秤。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三部使,三十秤,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龙图阁学士,十五秤。都承旨,二十秤。
给盐:宰相,枢密使,七石。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签书院事,宣微使,三司使,三部使,权三司使,二石。节度使,七石。掌兵遥领,五石。留后,观察,防御,团练,刺史,五石。 掌兵、遥领皆不给。
给马刍粟者,自二十匹至一匹,凡七等。 其军职,内侍,三班,伎术,中书,枢密、宣微院侍卫,殿前司,皇城司,内侍省,入内内侍省吏属借官马者,其本厩马刍粟随给焉。
给纸者,中书,枢密,宣微,三司,宫观副使、判官,判官,谏官,皆月给焉。 自给茶、酒而下,《两朝志》无,《三朝志》虽不详备,亦足以见一代之制云。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增给 公用钱 给券 职田
增给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三副使,观文殿大学士,三十千。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 元丰添保和殿大学士。
宫观、三司判官,判子司, 权及权发遣同。 开封府判官,提举诸司库务,管辖三司军大将,提点内弓箭库,二十千。宫观都监、勾当官,十七千。 任都知、押班者,二十千。资政、端明、翰林侍读、 元祐复置翰林侍读、侍讲学士,绍圣中罢。
龙图、天章学士, 元丰添保和、延康、定文、显谟、徽猷学士。
枢密直、后改 述古殿。
龙图、天章直学士, 元丰添定文、显谟、微猷直学士,保和、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奠待制。
十五千。 春、冬绫各五匹,绢十七匹,罗一匹,绵五十两。已上大学士至待制,奉随本官,衣赐如本官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大观二年,户部尚书左睿言:“见编修《禄格》,学士添支比正任料钱相去辽邈,如观文殿大学士、节度使从二品,大学士添支三十千而已,节度使料钱乃四百千,傔从、粟帛等称是。或谓大学士有寄禄官料钱,故添支数少。今以银青光禄大夫任观文殿大学士较之,则通料钱不及节度使之半,其厚薄不均明矣。自馀学士视诸正任,率皆不等。欲将职钱改作贴职钱以别之。正任料钱、公使为率,参酌立定。自学士至直阁以上贴职钱,不以内外,并给。观文殿大学士,百千。观文学士,资政大学士,八十千。端明后改延康殿学士,五十千。前执政加二十千。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学士,枢密直改述古学士,四十千。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直学士,三十千。待制,二十千。集贤改集英殿修撰,十五千。直龙图阁至直秘阁,十千。”诏从之。宣和三年,户部尚书沈积中、侍郎王蕃言:“元丰法,带职人依《嘉祐禄令》,该载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添支钱三等,自三十千至十五千。大观中,因敕令所启请,改作贴职钱,观文大学士至直秘阁,自百千至十千,凡九等。兼增添在京供职米麦,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自五十石至二十五石四等,比旧法增多数倍。”又奏:“学士提举在京官,除本身请给外,更请贴职,并差遣添支,比六曹尚书、翰林学士承旨几及一倍以上,非称事制禄之意。”诏并依元丰法,御史中丞二十千,察案御史十千,籍田令七千;并依元丰三年诏,司农寺丞十五千,主簿京朝官十二千,选人十千。熙宁三年,诏广亲、睦亲宅记室、讲书十五千,教授十二千,军巡使十七千,权使及判官七千。已上并元丰制,已下惟增散官而已。
群牧使、副使,开封推官,三司河渠勾当公事、同管勾河渠案公事,十五千。群牧都监,十三千。银台司,审官院,三班院,吏部铨,登闻检院、鼓院,太常礼院主判官,纠祭在京刑狱,群牧判官,监察使,十千。判司农寺,七千。
其知、判诸路州、军、府,有六十千至七千,凡八等。有以官者:三师,三公,六十千。仆射,东宫三师,并曾任中书、枢密,特进,五十千。尚书并左、右丞,东宫三少,金紫光禄大夫至光禄大夫,学士,给事中,谏议,舍人,待制已上,并横班使、副,三十千。 横班有二百千者。待制已上充益、梓、利、夔州路知州,给铁钱二百千。横班副使知夔州,一百五十千,知诸州、军者,八十千。
大卿监,诸司使、副至供奉官,中大夫至中散大夫,武功郎至秉义郎,閤门祗候已上,十五千。 十五千已上有从州、府地望给者。不系大卿,充益、梓、利、夔知州,给铁钱一百五十千。诸司副使至供奉官、閤门祗候已上知四州同。若知诸州、军,八十千。惟诸司使一百千。 朝官忠翊郎,侍禁,閤门祗候,十千。 朝官权知军、州、府者同。若知四路诸州、府,给铁钱八十千,知军六十千。侍禁、閤门祗候、知诸军、州同。
保义郎,殿直,閤门祗候,八千。 若知四路诸州、军者,给铁钱五十千。
京官十千至七千,有二等。 知四路州、府,给铁钱六十千;知军,五十千。 试衔及州县官,职官兼知春州,七千。有以州望者:河南、大名、荆南、永兴、江宁,杭、扬,潭、并、代州,三十千。应天、真定、凤翔、陕府,秦、青、洪州,二十千。河中,郓、许、襄、孟、滑、郑、沧、刑、澶、贝、相、华、晋、潞、庐、寿、宿、泗、楚、苏、越、润、常州,十五千。 广州知州,岁七百千,逐月均给。旧月给百千,大中祥符六年,令岁取五百千,馀充添给。益州给铁钱三百千,梓州二百千,夔州百五十千,馀州约铜钱数而给之。
有都总管、经略安抚等使者、河北四路, 真定、瀛州、定州、大名。
陕西逐路,永兴、秦州、渭州、庆州、延州。
河东路, 太原。
前任两府,并五十千;谏议、舍人、待制、太中大夫已上,三十千。 并特添二十千。知大名府带河北路安抚使同。知并州带学士即五十千,而无特给。
三路管勾机宜文字,朝官十千,京官七千。石桂州充文南西路都钤辖、经略安抚使,自谏议、舍人、待制及大卿监、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已上,三十千。 朝臣充广西路兵马都钤辖兼本路安抚管勾经略司公事,即二十。
河北沿边安抚副使、都监以横行使充者,三十千。 自横行副使并诸司使、副至崇班、武功大夫、敦武郎以上充者,二十千。供奉官、秉义郎、閤门祗候充都监,十五千。
同管勾河东缘边安抚司公事,以横行副使至内殿崇班、敦武郎以上,二十千。
通判,大藩有二十千至十五千者。馀州、军,朝官有十千至七千者,京官七千。 朝官通判益州,给铁钱八十千,京官六十千。
朝官通判益、梓、利、夔路州、军、府,给铁钱七十千,京官五十千。签判,朝官十千,京官七千。朝官签判益、梓州,给铁钱七十千,京官五十千。
三路转运使,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等税都大发运使,谏议、待制、大卿监以下,太中、中散以上,三十千。朝官充发运使、副,二十千。 武功大夫至武翼郎、诸司使副充发运使副、都监同朝官;充判官,十千。
三门、白波发运使,朝官二十千;朝官充判官,十千,京官七千。诸路转运使、副,朝官宣德郎以下,二十千,任四路者,给铁钱一百五十千。判官十千。 任福建、广南东西路,十五千。任益、梓、利、夔四路,给铁钱八十千。 诸路提点刑狱,劝农使、副,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二十千。忠翊郎、侍禁、閤门祗候以下任诸路提点刑狱、劝农使副并府界同提点,武郎、内殿崇班已上者,十五千。朝官并秉义郎、供奉官、閤门祗候已上任四路提点刑狱,给铁钱一百五十千。忠翊郎、侍禁、閤门祗候以下,一百千。
诸路副都总管,权总管,都钤辖,路分钤辖,州钤辖,路分都监,有五十千至八千,凡六等。任四路,给铁钱有二百千至一百千,凡三等。
府界及诸路州、府、军、监、县、镇都监、巡检、砦主、监押,自诸司使以下至三班借职,武功大夫至承信郎已上,十五千至五千,凡六等。任四路,给铁钱有一百千至五十千,凡四等。陕西、河东沿边诸族蕃官巡检,自十五千至四千,凡六等。诸路走马承受公事,自从义郎至保义郎。供奉官至殿直,并两省自供奉官至黄门,自十千至五千,凡四等。 任四路,给铁钱自六十千至四十千,凡三等。府界并诸路州、府、军、监、县、镇监当,朝官七千,京官五千至四千,凡二等。武功大夫以下至进义校尉,诸司使以下至三班使臣,自十千至三千,同七等。朝官任川峡州、府、军、监,给铁钱五十千,京官三十千至二十五千,凡二等。三班使臣任四路者,自六十千至二十五千,凡五等。
朝官充陕西及江、浙、荆湖、福建、广南提举、提点铸钱等公事,自二十千至十五千,凡二等。朝官充都大提举河渠司,勾当及提举宫观,并催遣辇运、催纳,诸州监物务等,自十五千至七千,凡三等。 任四路,给铁钱七十千。
京官充催促辇运、催装斛斗纲船,并诸州监物务等,自七千至五千,凡二等。 任四路,给铁钱五十千。
都大提举修护黄河堤埽岸,诸处巡检,并监北京大内军器库,并蔡河拨发催纲等。并以两省供奉官以下至内品充,自十千至三千,凡七等。 旧志有诸路都部署、钤辖,有五十千至十五千,凡四等。驻泊都监,兵马都监,有二十千至十五千,凡六等。诸州监场务,朝官供奉以上七千,京官殿直五千,奉职内品三千,内课颐大者,京朝官与京官同,使臣与兵马监押同。
大中祥符二年,诏外任官不得挈家属赴任者,许分添给钱赡本家。添给羊,凡外任给羊有二十口至二口,凡六等。给米,有二十石至二石,凡七等。给面,有三十石至二石,凡七等。傔从,有二十人至二人,凡七等。马,有十匹至一匹,凡六等。旧志数不同。今从《四朝志》。
建炎南渡以后,奉禄之制,参用嘉祐、元丰、政和之旧,少所增损。惟兵兴之始,宰执请受权支三分之一,或支三分之二,或支赐一半,隆兴及开禧自陈损半支给,皆权宜也。其后,内外官有添支料钱,职事官有职钱、厨食钱,职纂修者有折食钱,在京厘务官有添支钱、添支米,选人、使臣职田不及者有茶汤钱,其馀禄粟、傔人,悉还畴昔。今合新旧制而参记之。
元丰定制,以官寄禄。南渡重加修定、开府仪同三司,料钱一百贯。特进,九十贯。 春、冬衣绢各二十五匹,小绫一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 料钱各六十贯,春、冬绢各二十匹,小绫七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议大夫,通奉大夫。 料钱各五十贯,春、冬绢各十七匹,小绫五匹,春罗一区。冬绵五十两。
通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奉大夫,中散大夫。 料钱各四十五贯,春、‘冬绢各二直五匹,小绫三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朝议大夫,奉直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以上料钱各三十五贯,春、冬绢各一十五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朝请郎,朝散郎,朝奉郎。 以上料钱各三十贯,春、冬绢各一十三匹春罗一匹,绵三十两议郎。 料钱二十贯,春、冬绢各一十匹,冬绵三十两。
奉议郎。料钱二十贯,春、冬绢各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通直郎。 料钱十八贯,春、冬绢各七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宣教郎。 料钱十五贯,春、冬绢五匹,冬绵十五两。
宣议郎。
料钱十二贯,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
承事郎。 料钱十贯,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
承奉郎。 料钱八贯。
承务郎。 料钱七贯,元丰以来,厘务止支驿料,大观二年定支。
以上料钱,一分见钱,二分折支。每贯折钱,在京六百文,在外四百文。到任添给驿料。
承直郎。 料钱二十五贯,茶汤钱一十贯,厨料米六斗,面一石五斗,藁四十束,柴二十束,马一匹,春、冬绢六匹,绵一十二两。儒林郎。料钱二十贯,茶汤钱一十贯,厨料米六斗,面一石五斗,藁三十束,柴一十五束,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两,文林郎料钱一十五贯,茶汤钱十贯,厨料米六斗,面一石五斗,藁三十束,柴一十五束,春、冬绢各五匹,绵十两。从事郎,从政郎,修职郎。已上料钱各一十五贯,茶汤钱一十贯,米、麦各二石。迪功郎。料钱一十二贯,茶汤钱一十贯,米麦各一石五斗。以上钱折支中给一半见钱,一半折支。每贯折见钱七百文。厘务日给,满替日住。
武臣请奉:太尉。 料钱一百贯,春服罗一匹,小绫及绢各十匹,冬服小绫十匹,绢二十匹,绵五十两。
正任节度使。 在光禄大夫之下,初授及带管军同,料钱四百贯,禄粟一百五十石。承宣使。在通议大夫之下,料钱三百贯,禄粟一百石。观察使。在中大夫之下,料钱各二百贯,禄粟一百石,米麦十五石。
防御使。 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钱二百贯,禄粟一百石,米麦各十二石五斗。
团练使。 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钱一百五十贯,禄粟七十石,米麦各九石。诸州刺史。 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钱一百贯,禄粟五十石,米、麦各七石五斗。自承宣使以下,不带阶官者为正任,带阶官者为遥郡,遥郡各在正任之下,请奉与次任、正任一同。靖康指挥:遥郡以上奉钱、衣赐、傔人、奉马,权支三分之二。
殿前三衙四厢、捧日、天武左右厢都指挥使遥郡团练使。 料钱一百贯文。春、冬服绢各十匹。
殿前诸班直都虞候,诸军都指挥使遥郡刺史。 料钱五十贯,衣同前。
龙卫、神卫右厢都指挥使遥郡团练使。 同捧日、天武。
龙、神卫诸军都指挥使遥郡刺史。 同殿前。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在光禄大夫之下。
诸卫上将军。 在通奉大夫之下。以上料钱各六十贯,春、冬绫各五匹,绢各一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左、右金吾卫大将军。 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钱三十五贯,春、冬绫三匹,绢七匹,春罗一匹,绵三十两。
诸卫大将军。 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钱二十五贯,春、冬绫三匹,绢各七匹,春罗一匹,冬绵二十两。
诸卫将军。 在朝奉郎之下,料钱二十五贯,春、冬绫各二匹,绢各七匹,春罗一匹,冬绵十五两。
率府率, 在奉议郎之下。
率府副率。 在通直郎之下。料钱十三贯,春、冬绢各五匹,春罗一匹,冬绵一十五两。
通侍大夫。 在中散大夫之下。料钱五十贯,禄粟二十五石。春绢七匹,冬绢十匹,绵三十两。
傔 二十人,马三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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