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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

_4 大冰(当代)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六)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对不起
她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它贴在地面上的脑袋猛地抬了一下,好像意识到了些什么,脖子开始拼命地使劲,努力地想回头看她一眼,腿使劲尾巴使劲全身都在使劲……
终究没能回过头来。
白瓷盆里空空的,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喂它吃东西。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
(一)
先从一条狗说起。
狗是一条小松狮,蓝舌头大脑袋,没名字,命运悲苦。
它两三岁时,被一个玩自驾的游客带来滇西北。狗狗长得憨,路人爱它,抢着抱它,拿出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来胡喂乱喂。
女主人分不清是憨是傻,或者严重缺乏存在感,竟以自己家的狗不挑食为荣,继而各种嘚瑟,动不动就让它表演一个。
狗比狗主人含蓄多了,知道人比狗更缺乏存在感,它听话,再不乐意吃也假装咬起来嚼嚼。
女主人伸手摸摸它下颌,说:乖孩子,咽下去给他们看看。
它含着东西,盯着她眼睛看,愣愣地看上一会儿,然后埋下头努力地吞咽。
它用它的方式表达爱,吃来吃去到底吃出病来。
一开始是走路摇晃,接着是吐着舌头不停淌口水,胸前全部打湿了,沾着土灰泥巴,邋里邋遢一块毡。
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侧卧在路中间,被路人踩了腿也没力气叫。
那时,古城没什么宠物诊所,最近的诊所在大理,大丽高速没开通,开车需要四个小时。
狗主人迅速地做出了应对措施:走了。
狗主人自己走了。
车比狗金贵,主人爱干净,它没机会重新坐回她的怀抱。
对很多赶时髦养狗的人来说,狗不是伙伴也不是宠物,不过是个玩具而已,玩坏了就他妈直接丢掉。
她喊它孩子,然后干净利索地把它给扔了。
没法儿骂她什么,现在虐婴不重判打胎不治罪买孩子不严惩,人命且被草菅,遑论狗命一条。
接着说狗。
小松狮到底是没死成。
狗是土命,沾土能活,它蜷在泥巴地里打哆嗦,几天后居然又爬了起来。命是保住了,但走路直踉跄,且落下了一个爱淌口水的毛病。
也不知道那是口水还是胃液,黏糊糊铺满胸口,顺着毛尖往下滴,隔着两三米远就能闻到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以前不论它走到哪儿,人们都满脸疼爱地逗它,夸它乖、可爱、懂事,都抢着抱它,现在人们对它视若无睹。
墨分浓淡五色,人分上下九流,猫猫狗狗却只有高低两类分法:不是家猫就是野猫,不是宠物狗就是流浪狗。
它青天白日地立在路中间,却没人看得见它。
不为别的,只因它是条比抹布还脏的流浪狗。
都是哺乳动物,人有的它都有。
人委屈了能哭,狗委屈了会呜呜叫,它不呜呜,只是闷着头贴着墙根发呆。
古城的狗大多爱晒太阳,三步一岗地横在大马路上吐着舌头伸懒腰,唯独它例外。阴冷阴冷的墙根,它一蹲就是一下午,不叫,也不理人,只是瞪着墙根,木木呆呆的。
它也有心,伤了心了。
再伤心也要吃饭,没人喂它了,小松狮学会了翻垃圾。
丽江地区的垃圾车每天下午三点出动,绕着古城转圈收垃圾,所到之处皆是震耳欲聋的纳西流行音乐。垃圾车莅临之前,各个商户把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堆满街角,它饿极了跑去叼上两口,却经常被猛踹一脚。
踹它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像打哈欠会传染一样,只要一家把它从垃圾袋旁踹开,另一家就会没等它靠近也飞起一脚。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儿,不但不给,反而还要踹人家。
踹它的也未必是什么恶人,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而已,之所以爱踹它,一来是反正它没靠山没主人,二来反正它又不叫唤又不咬人,三来它凭什么跑来吃我们家的垃圾?
反正踹了也白踹,踹了也没什么威胁,人们坦然收获着一种高级动物别样的存在感。当然,此类高尚行径不仅仅发生在古城的人和狗之间。
微博上不是整天都有人在“踹狗”吗?踹得那叫一个义正词严。
以道德之名爆的粗就是踹出的脚,“狗”则是你我的同类,管你是什么学者、名人、巨星,管你是多大的V,多平凡的普通人,只要道德瑕疵被揪住,那就阶段性地由人变狗,任人踹。
众人是不关心自己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熟悉的事物,越是缺少德性的社会,人们越是愿意占领道德制高点,以享受头羊引领羊群般的虚假快感。
敲着键盘的人想:
反正你现在是狗,反正大家都踹,反正我是正义的大多数,踹就踹了,你他妈能拿我怎么着?是啊,虽然那些义正词严我自己也未必能做到,我骂你出轨找小三是浑蛋,呵呵,我又何尝不想脚踩两只船,但被发现了、曝光了的人是你不是我,那就我还是人,而你是狗,我不踹你我踹谁?
反正我在口头上占据道德高峰俯视你时,你又没办法还手。
反正我可以很安全地踹你,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一份高贵的存在感。
你管我在现实生活中匮乏什么,反正我就中意这种便捷的快感:以道德之名,带着优越感踹你,然后安全地获得存在感。
于是,由人变狗的公众人物老老实实地戴上尖帽子弯下头,任凭众人在虚拟世界里踢来踹去,静待被时间洗白……
抱歉,话题扯远了,咱们还是接着说小松狮吧。
于是,原本就是狗的小松狮一边帮高级灵长类生物制造着快感,一边翻垃圾果腹。
如是数年。
几年中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吃了多少立方垃圾。它本是乱吃东西才差点儿丢掉半条命,如今无论吃什么垃圾都不眨眼,吃完了之后一路滴着黏液往回走。
那个墙根就是它的窝。
(二)
没人会倒霉一辈子,就像没人会走运一辈子一样。
狗也一样。
忽然有一天,它不用再吃垃圾了。
有个送饭党从天而降,还是个姑娘。
姑娘长得蛮清秀,长发,细白的额头,一副无边眼镜永远卡在脸上。
她在巷子口开服装店,话不多,笑起来和和气气的。夜里的小火塘烛光摇曳,她坐在忽明忽暗的人群中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
服装店的生意不错,但她很节俭,不肯去新城租公寓房,长租了一家客栈二楼的小房间,按季度付钱。住到第二个季度时,她才发现楼下窗边的墙根里住着条狗。
她跑下楼去端详它,说:哎呀,你怎么这么脏啊……饿不饿,请你吃块油饼吧!很久没有人专门蹲下来和它说话了。
它使劲把自己挤进墙角里,呼哧呼哧地喘气,不敢抬眼看她。
姑娘把手中的油饼掰开一块递过去……一掰就掰成了习惯,此后一天两顿饭,她吃什么就分它点儿什么,有时候她啃着苹果路过它,把咬了一口的苹果递给它,它也吃。
橘子它也吃,梨子它也吃。
土豆它也吃,玉米它也吃。
自从姑娘开始喂它,小松狮就告别了垃圾桶,也几乎告别了踹过来的脚。
姑娘于它有恩,它却从没冲她摇过尾巴,也没舔过她的手,总是和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只是每当她靠近时,它总忍不住呼哧呼哧地喘气。
它喘得很凶,却不像是在害怕,也不像是在防御。
滇西北寒气最盛的时节不是隆冬,而是雨季,随便淋一淋冰雨,几个喷嚏一打就是一场重感冒。雨季的一天,她半夜想起它在淋雨,掀开窗子喊它:小狗,小狗……
没有回音。
雨点滴滴答答,窗子外面黑洞洞的,看不清也听不见。
姑娘打起手电筒,下楼,出门,紫色的雨伞慢慢撑开,放在地上,斜倚着墙角遮出一小片晴。
湿漉漉的狗在伞下蜷成一坨,睡着了的样子,并没有睁眼看她。
她用手遮住头往回跑,星星点点的雨水钻进头发,透心的冰凉。跑到门口一回头,不知什么时候它也跟了过来,悄悄跟在她身后,见她转身,立马蹲坐在雨水里,不远不近地保持着两米的距离。
她问:你想和我一起回家吗?
它不看她,一动不动,木木呆呆的一坨。
她躲进屋檐下,冲它招手:来呀,过来吧。
它却转身跑回那个墙角。
好吧,她心说,至少有把伞。
姑娘动过念头要养这只流浪狗,院子里有一株茂密的三角梅,她琢磨着把它的家安置在树荫下。
客栈老板人不坏,却也没好到随意收养一条流浪狗的地步,婉言拒绝了她的请求,但默许她每天从厨房里端些饭去喂它。
她常年吃素,它却自此有荤有素。
日子久了,感情慢慢深了一点儿。
喂食的方式也慢慢变化。一开始是隔着一米远丢在它面前,后来是夹在手指间递到它面前,再后来是放在手掌上,托到它面前。
一次喂食的间隙,她摸了摸它脑袋。
它震了一下,没抬头,继续吃东西,但边吃边呼哧呼哧地喘气,喘得浑身都颤抖了起来。
不论她怎么喂它,它都没冲她摇过尾巴,也没舔过她的手,它一直是木木呆呆的,不吵不闹,不咬不叫。
她只听它叫过两次。
第一次,是冲一对过路的夫妻。
它一边叫一边冲了过去,没等它冲到跟前,男人已挡在自己的爱人前面,一脚飞了出去。
它被踹了一个跟头,翻身爬起来,委屈地叫了一声,继续冲上去。
姑娘惊着了,它居然在摇尾巴。
没等她出声,那个女人先喊了出来。
那个女人使劲晃着男人的胳膊,兴奋地喊:这不是我以前那条狗吗?哎哟,它没死。
男人皱着眉头,说:怎么变得这么脏……
话音没落,它好像能听懂人话似的,开始大叫起来,一声接一声,一声比一声拖得长,一声比一声委屈。
它绕着他们跳圈子,叫得和哭一样难听。
那对男女忽然尴尬了起来,转身快步走开,姑娘走上前拦住他们,客气地问为什么不领走它,是因为嫌它脏吗?
她说:我帮你们把它清洗干净好不好?把它领走吧,不要把它再丢在这里了好不好?
狗主人摆出一脸的抱歉,说:想领也领不了哦。我怀孕了,它现在是条流浪狗了,谁晓得有啥子病,总不能让它传染我吧。
姑娘想骂人,手臂抬了起来,又放下了……她忽然忆起了些什么,脸迅速变白了,一时语塞,眼睁睁地看着那对夫妻快步离开。
狗没有去追,它木木呆呆地立在路中央,不再叫了。
它好像完全能听懂人们的对话一样。
那个女人或许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儿愧疚的吧,晚饭后,他们从饭店里拿来一个小瓷盆放在它旁边,里面有半份松菇炖鸡,是他们刚刚吃剩下的……
女人叹息着说:好歹有个吃饭的碗了,好可怜的小乖乖。
做完这一切后,女人无债一身轻地走了,他们觉得自己送了它一只碗,很是对得起它了。
一直到走,女人都和它保持着距离。一直到走,她也没伸出手摸摸她的小乖乖。她喊它乖孩子,然后玩坏了它,然后扔了它。
然后又扔了一次。
事后的第二天,姑娘小心翼翼地把食物放进瓷盆,它走过去埋下头,慢慢地吃慢慢地嚼。
姑娘蹲在它面前看它,看了半天没看出它有什么异常,却把自己给看难过了。
(三)
姑娘第二次听它叫,也是最后一次听它叫。
她喂了它整整一年,小松狮依旧是不摇尾巴不舔她手,也不肯直视她,但一人一狗多了些奇怪的默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当她中午醒来后推开窗时,都能看到它面朝着她的方向仰着头。
一天两天三天,晴天雨天,天天如此。
她微微奇怪,于是,那天醒来后躲在窗帘后偷看……
它居然焦急地在原地兜圈子,一副焦躁不安的模样。
她心头一酸,猛地推开窗子,冲它招手:小狗,小狗,不要担心,我还在呢!它吓得几乎跳了起来,想迅速切换回木木呆呆的表情,但明显来不及掩饰。
隔着冬日午后明黄色的耀眼光芒,他们望着对方,一人一狗,一个在楼下一个在楼上。
……
然后,她听到了它痛苦的一声尖叫。
一群人围住了它。第一棍子打在腰上,第二棍子打在鼻子上。
阳光灿烂,棍子敲在皮毛上,激起一小片浮尘,它使劲把头往下埋,痛得抽搐成一团球。掌棍的人熟稔地戳歪它的脖子,又是一棍,打在耳后,再一棍,还是耳后。她一边尖叫一边往楼下冲,客栈的小木楼梯太窄,挂画被撞落,裸露的钉子头划伤了手臂,红了半个手掌。
她一掌推过去,殷红的掌印清清楚楚印在那个穿制服的人脸上。一下子冒出来一堆穿制服的人,她被反拧着胳膊摁在墙上。
他们怒斥她:为什么打人!
她声嘶力竭地喊:为什么打我的狗!
七八个手指头点到她的鼻子前:你的狗?你的狗你怎么不领回家去?
她一下子被噎住了,一口气憋在胸口,半辈子的难过止不住地涌了出来。第一声恸哭就哑了嗓子。
扭住她的人有些发懵,松开胳膊任她坐倒在地上,他们说:你哭什么哭,我们又没打你。
路人过来劝解:好了好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别为了条破狗伤了和气。她薅住那人的袖口喊:……救救它救救它。
路人叹了一口气,小心地打商量:唉,各位兄弟,这狗它又没咬过人,留它一口气又何妨。
手指头立马也点到他鼻子前:回头咬了人,你负责吗?
路人挂不住面子,一把攥住那根手指头,局面一下子僵了。
她哀求道:不要杀它,我负责!我养它!
有人说:你早干吗去了,现在才说,存心找事是吧?警告你哦,别妨碍公务!她哑着嗓子骂:流浪狗就一定该死吗?!你还是不是人!
挨骂的人起了真火,棍子夹着风声抡下去,砸在小松狮脊梁上,一声断成两截。她“啊”的一声大喊,整颗心都被捏碎了。
没人看她,所有人都在看着它。
它好像对这一击完全没反应,好像一点儿都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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