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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小狗神秘事件

_3 马克·海登(英)
另一个方法是画出所有可能性的图标:
因此,假如你改变主意,你有三分之二的机会可以得到汽车。假如你维持原议,你得到汽车的机会只有三分之一。
这说明人的直觉有时是错误的。人们在生活中通常会靠直觉来做决定,但是逻辑却能帮助你得到正确的解答。
它同时显示贾先生是错的,数字有时也很复杂,而且一点也不明确。这是为什么我喜欢“三门问题”的原因。
101
你要挑一扇门
你选到一扇后面有山羊的门
你选到一扇后面有山羊的门
你选到一扇后面有汽车的门
维持原议
改变主意
维持原议
改变主意
维持原议
改变主意
得到一只羊
得到一辆车
得到一只羊
得到一辆车
得到一辆车
得到一只羊
103
许多事是神秘难解的,但这不表示它们没有解答,只是因为科学家还没找出答案而已。
譬如,有些人相信人死后鬼魂会重返人间。泰利叔叔就说过,他曾经在北安普顿一处购物中心的一家鞋店见到鬼,当时他正要去地下室,看到一个穿灰衣服的人从楼底下一闪而过,可是等他到了楼底下,却发现地下室空荡荡的,而且一个门也没有。
他将这件事说给楼上收银台的女店员听,她们说那个鬼魂叫塔克,生前是个方济会修士,住在修道院里,那个购物中心就是数百年前的修道院遗址,所以才会取名为“灰衣修士购物中心”,大家对它早已熟悉,一点也不害怕。
将来有一天,科学家一定会找出鬼魂形成的原因,就像他们发现电,解开闪电之谜一样,说不定鬼魂形成的原因和人的大脑或地球的磁场有关,或者另外一种新的能量,那个时候鬼魂就不再是个不解之谜,而是和电力、彩虹、不沾锅一样稀松平常。
但是,有时候玄妙之事一点也不玄妙,这里就有个这样的例子。
我们学校有个小池塘,里面养着许多青蛙,我们可以利用它们来学习如何善待与尊重动物,因为有些学生对动物非常残忍,他们认为把蚯蚓砸烂或对着猫扔石头是件好玩的事。
有几年池塘内的青蛙很多,有几年却很少,如果画个图表显示池塘的青蛙数量,大约是这样(不过这个图表是所谓的“假设性图表”,换句话说它的数字不是正确的数字,它只是个图标。)
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一九八七年、一九八八年、一九八九年,与一九九七年的冬天都很冷,否则就是飞来一只苍鹭把青蛙吃掉了(有时会出现一只苍鹭想吃青蛙,不过池塘上覆盖一片铁丝网拦阻它。)。
有时则与寒冷的冬天或猫或苍鹭无关,纯粹是数学的因素。
以下是动物数量的公式:
N新=λ(N旧)(1-N旧)
在这个公式中,N代表动物数量的密度。当N等于一时,动物的数量最多。当N等于零时,动物的数量也等于零。N新是一年中的动物数量,N旧是前一年的动物数量。λ就是所谓的常数。
当λ小于一时,动物数量会逐渐减少到零。当λ介于一与三之间时,动物数量会逐渐增多,最后保持稳定如图标(这也是假设性的图标):
当λ介于二与三点五七之间时,动物数量就会呈现这样的循环:
当λ介于三与三点五七之间时,动物数量就会呈现这样的循环:
但是当λ大于三点五七时,动物数量便会出现第一个图表所呈现的混乱状态。
这个公式是由罗伯·梅(Robert May)、乔治·欧斯特(Grorge Oster)与吉姆·约克(Jim Yorke)共同发现的。这显示有时事情因过于复杂,很难预测下一步会如何,其实它们只是遵循简单的规则而已。
同时它也说明了,不管是青蛙也好,蚯蚓也好,或人类也好,有时也会毫无理由的消亡,因为数字就是这么一回事。
《巴斯克维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这本书中,神探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认识了来访的得文郡乡绅莫地摩医生。莫地摩医生的好友查理·巴斯克维爵士因为心脏病去世,莫地摩医生怀疑他可能是被吓死的。他还带来一卷古老的卷轴,上面叙述着“巴斯克维的诅咒”。
卷轴内说,查理·巴斯克维爵士有个祖先叫雨果·巴斯克维爵士,是个狂野不羁的无神论者,他曾经企图染指佃农之女,但是被她逃脱了,于是他一路追赶,他有一帮和他一样邪恶淫荡的朋友则紧随在后。
当他们赶上他时,发现佃农之女已经气绝身亡,他们同时看到一头巨大的黑色野兽,形状酷似猎犬,可是比他们见过的任何猎犬体型更大,正在撕扯雨果·巴斯克维爵士的喉咙。当天晚上其中一个朋友就吓死了,另外两个终其一生都在疯狂状态。
莫地摩怀疑查理·巴斯克维爵士有可能也是被这只“巴斯克维的猎犬”给吓死,他担心他好友的独子也是惟一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爵士一旦住进得文郡的巴斯克维庄园后也会遭到不测。
因此福尔摩斯请华生医生陪同亨利·巴斯克维和莫地摩医生一起前往得文郡的巴斯克维庄园,华生医生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设法找出谁杀了查理·巴斯克维爵士。福尔摩斯说他会留在伦敦,事实上,他私底下也去了得文郡,秘密展开调查。
福尔摩斯查出查理·巴斯克维爵士是被他的邻居史戴普顿谋杀的。史戴普顿平日喜欢搜集蝴蝶标本,他同时也是巴斯克维家族的远亲,但他家境贫穷,所以他又阴谋杀害亨利·巴斯克维,企图借此继承他们家的庄园。
为了达成目的,史戴普顿从伦敦买了一条体型巨大的猎犬,将它全身涂满磷使它在黑暗中发光,就是这条猎犬把查理·巴斯克维爵士吓死的。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和苏格兰警场的莱斯特雷探员联手将猎犬逮捕,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还把狗射杀了,它是这个故事中被牺牲的两条狗之一。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这一切错不在狗。至于主嫌史戴普顿则逃入偏僻的格林潘沼泽,最后被泥沼淹没而死。
这个故事有几个地方我不满意,其中之一是那个古老的卷轴,因为它是用古文书写的,很不容易看懂,譬如:
是则了知,逝者如斯,未来可追,庸人自扰,吾人期期不可,务以为殷鉴。
有时原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会这样形容书中的角色:
那张脸隐约透露出错误的信息,有点粗糙的表情,有点冷酷无情的眼神,嘴唇却有点松弛,破坏了它的完美。
我不懂怎样才是“有点冷酷无情的眼神”,我对表情也没兴趣。
但有时不懂字面的意义也很有趣,因为可以查字典。
我喜欢《巴斯克维的猎犬》是因为它是个侦探故事,换句话说,故事中有破案的线索,也有一些诱使你转移注意力的蛛丝马迹。
它的破案线索如下:
一、亨利·巴斯克维爵士住在伦敦的旅馆时,他的一双靴子不见了———这说明了有人把它偷去给“巴斯克维的猎犬”闻,好叫猎犬循着气味去追逐他。换句话说,“巴斯克维的猎犬”不是超自然的幽灵,而是一条如假包换的狗。
二、史戴普顿是惟一知道如何穿过格林潘沼泽的人,他叫华生医生不要进入沼泽地区,以策安全———这说明了他把某个东西藏在格林潘沼泽内,不希望别人看到。
三、史戴普顿太太劝华生医生“立即返回伦敦”———这是因为她误以为华生医生是亨利·巴斯克维爵士,她知道她的丈夫阴谋杀害他。
会诱使人转移注意力的蛛丝马迹有:
一、福尔摩斯与华生在伦敦时,被一个披着斗蓬、蓄着黑胡子的人跟踪———这令人误以为那个人是巴斯克维庄园的管家巴瑞摩,因为他是惟一蓄着黑胡子的人,其实跟踪福尔摩斯与华生的人,正是戴假胡子的史戴普顿。
二、诺丁山的杀人犯赛尔登———这是一个从附近的监狱逃出的囚犯,警方在邻近的荒野地区追缉他,这个蛛丝马迹令人误以为他和这个故事有关,因为他是个逃犯,事实上他和这个案子一点关系也没有。
三、站在突岩上的人———这是华生医生于黑夜中在荒原看到的人影,但是认不出那个人是谁,读者看了会误以为是凶手,其实那个人是秘密前往得文郡私下展开调查的福尔摩斯。
我喜欢《巴斯克维的猎犬》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喜欢福尔摩斯,我觉得如果我能成为一个侦探,他就是我所仰望的目标。他非常聪明,解开了许多疑云,他还说:
这个世界到处是显而易见的东西,但不仔细观察的人是看不见的。
但他看见了,我也看见了。书中还说:
福尔摩斯具有非凡的专注力。
这一点也和我一样,因为假如我非常专注在某件事上,比如做数学练习题,或阅读有关阿波罗太空任务或大白鲨的书籍时,我都不会注意到其它事,连父亲叫我吃饭我都听不见。这也是我很会下棋的原因,因为我能专注在棋盘上,和我对奕的人不久便分心了,要么抓抓鼻子,要么望着窗外,然后他们便下错棋,这时我就赢了。
华生医生也这样评论福尔摩斯:
……他的心……忙着把这些不寻常但显然毫无关连的小地方,组合成适当的计划。
我写这本书的目的也是打算这样做。
同时福尔摩斯不相信超自然力,凡是上帝、神话故事、地狱、鬼魅,以及诅咒等怪力乱神之事,他一概不信。
最后,我要以两件有关福尔摩斯的有趣事实来结束这一章。
一、在早期的福尔摩斯探案中,作者从来没有把福尔摩斯装扮成戴猎鹿人帽的神探,但影片和漫画中常常把他打扮成那样。猎鹿人帽是原著的插画家悉尼·沛吉自作主张画上去的。
二、在早期的福尔摩斯探案中,福尔摩斯从来没有说过:“基本上,亲爱的华生。”只有电影和电视上的福尔摩斯才有这句口头禅。
《深夜小狗神秘习题》>>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我又为我的书增添一些内容,第二天上午我把它带到学校给雪伦读,请她告诉我拼字和文法有没有错误。
雪伦在上午的下课时间读我的书,她和其它老师一起坐在操场旁,边喝咖啡边读。下课时间结束后,她走到我身边坐下来,对我说她已经读过我和亚太太对话那一段了,她说:“你把这件事告诉过你父亲吗?”
我回答说:“没有。”
她说:“你会告诉他吗?”
我回答:“不会。”
她说:“好,我想这是个好主意,克里斯多弗。”她又接着说:“你发现这个事实后会难过吗?”
我问:“发现什么事实?”
她说:“你发现你母亲和席先生有私情后,会感到难过吗?”
我说:“不会。”
她说:“你说的是实话吗,克里斯多弗?”
我说:“我永远说实话。”
她说:“我知道,克里斯多弗,但我们有时也会为某些事伤心,可是我们又不喜欢别人知道我们为这些事伤心,我们喜欢把它当作一个秘密。还有,我们有时会伤心,但我们又不自觉我们在伤心,于是我们说我们不伤心,其实我们还是伤心的。”
我说:“我不伤心。”
她说:“假如你开始为这件事感到伤心了,我希望你知道,你可以来找我谈,因为我认为和我谈谈可以有助于你减轻伤心。还有,如果你不觉得伤心,但你想和我谈这件事,那也没问题。你明白吗?”
我说:“我明白。”
她说:“很好。”
我说:“可是我不伤心,因为母亲已经死了,而且席先生也不住在附近,所以我不会为不真实或不存在的事伤心,那是愚蠢的。”
后来我就去做数学练习题了。午餐时我没有吃干酪蛋糕,因为那是黄色的,但我吃了胡萝卜和青豆和许多蕃茄酱,然后我又吃了一些切成小块的黑莓和苹果面包,但我没吃面包屑,因为它也是黄色的,在分发食物以前我还请戴太太先把面包屑拿掉,不同的食物在进入我的盘子以前互相碰触,这点我是可以接受的。
吃罢午饭,下午的时间我都和皮太太一起做劳作,我画了几张外星人的图案,像这样:
109
我的记忆就像一部电影,所以我能清楚地记住一些事,譬如我在这本书所记录的对话,还有人们所穿的服装,以及他们身上的味道,因为我的记忆是有味觉、有声音的。
当有人叫我回忆某件事的时候,我只要像在使用录放机那样,按下“倒带”、“快转”和“停止”就可以了,不过它比较像DVD,因为我不需要每次都倒带才能回忆起很久以前的事。而且也没有按钮,因为它都储存在我的脑子里。
如果有人问我:“克里斯多弗,告诉我你母亲的长相。”我就可以倒带到许多不同的场景,说出她在这些场景中的模样。
举个例来说,我可以倒带到一九九二年七月四日,我九岁那一年,那一天是星期六,我们在康瓦尔度假,那天下午我们在一个叫波裴洛的地方的海滩上,母亲穿着一条斜纹粗棉布做的蓝色短裤,和一件浅蓝色的比基尼上身,她在抽一种叫Consulate的香烟,薄荷味的。她没有游泳,她躺在一条红、紫相间的浴巾上做日光浴,一面在阅读乔杰特·黑尔所着的《假面舞会》。做完日光浴后她才下水游泳,还说:“天啊,水好冰。”又叫我也要下水游泳,但我不喜欢游泳,因为我不喜欢脱掉衣服。她说我只要卷起裤管在水里走一走就行了,所以我就这样做了。我站在水中,母亲说:“你看,这不是很舒服吗?”说完,她便往后一倒,消失在水中。我以为她被鲨鱼吃掉了,便大声尖叫起来,她又从水中站起来,走到我站立的地方,举起右手,五指张开成扇状,说:“来,克里斯多弗,碰碰我的手,来啊,不要叫了,碰碰我的手。听我说,克里斯多弗,来碰碰我的手。”过了一会我停止尖叫,举起我的左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们的手指和拇指互相接触。母亲说:“没事,克里斯多弗,没事,康瓦尔这个地方没有鲨鱼。”我这才放心。
不过四岁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因为在那以前我记事情的方法有误,所以没有精确地纪录下来。
对于不认识的人,我也是用这种方法来记忆。我会看他们穿的衣服,或者他们有没有拿拐杖,有没有留奇怪的发型,有没有戴某一种眼镜,或者有没有特别的挥手方式,然后我会搜寻我的记忆,看我以前有没有见过他们。
当我遇到困难而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我也是用这种方式来应对。
譬如,假如有人说了不合理的话,好比“再见,鳄鱼”,或“你死定了”,我就会搜寻我的记忆,看我以前有没有听谁说过这样的话。
假如有人躺在学校的地板上,我也会搜寻我的记忆,寻找有人因癫痫发作躺在地上的画面,然后我会比较眼前的画面,最后才确定他们只是躺在地上玩游戏,或在睡觉,或是癫痫发作。假如他们是癫痫发作,我就会移开家具,免得他们撞到头,我也会脱下我的工作服垫在他们的头下面,然后找老师来处理。
其它人脑子里也都有他们自己的画面,但他们的画面和我的不一样,因为我脑子里的画面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件,但其它人脑子里的画面是没有发生过的不真实画面。
譬如,有时母亲会说:“如果我没有嫁给你父亲,恐怕我现在会和一个叫杰昂的人住在法国南部一间小农舍里。这个人呢,嗯,可能是一个杂工,就是那种帮人刷油漆、做装潢、整理花园、修补围篱的工人。我们会有个阳台,上面种无花果,小花园外会有一大片向日葵园,远处的小山丘上有个小镇,傍晚时我们会坐在屋外,喝红酒、抽高卢烟,看夕阳。”
雪伦有一次说,每当她感到沮丧或伤心时,她会闭上眼睛,想象她和她的朋友埃里一起住在鳕鱼角的一间房子里,他们会一起坐小船从普洛文斯镇航行到海湾,去观赏座头鲸,这样一想,她就会感到平静、安祥、快乐。
有时遇到有人死了,好比母亲死了,人们会说:“如果你母亲此刻在眼前,你想对她说什么?”或“你母亲会怎么想?”其实这些都是无聊的问题,因为母亲已经死了,你不可能和已经死去的人说话,而且死人也不可能有感想。
祖母脑子里也有画面,但她的画面是混乱矛盾的,就像有人把底片搞乱一样,她分不清画面的次序,所以她会以为已经死去的人还活着,她也不知道眼前的画面是真实的,还是电视上。
113
我放学回家后,父亲还没下班,于是我自己打开前门的锁进入屋内,然后我脱下外套,走进厨房,把我的东西放在桌上,其中之一就是这本书,今天我把它带去学校给雪伦看了。我给自己做了一杯奶昔后,放进微波炉加热,然后走到客厅看我的一盘有关海洋深处生活的《蓝色行星》录像带。
这盘录像带是在叙述住在海底的硫气孔附近的海底生物,所谓硫气孔就是海底的火山,硫气从地表的缝隙喷进海水中,科学家从没料到那里会有有机生物存在,因为那里的海水不但炙热而且有毒,不料却有完整的生态系统。
我喜欢这盘录像带是因为它说明科学永远日新月异,先前你视为理所当然的,却很可能是完全错误的。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是,它所拍摄的地点虽然离海平面不过数哩,却比圣母峰更难到达。它同时也是地球表面最安静、最黑暗、又最神秘的地方。我有时喜欢想象我乘坐一艘圆球型的金属潜水艇造访那个秘地,潜水艇的玻璃有三十厘米厚,这样才能防止它们在巨大的压力之下破裂。我还想象我是潜水艇内惟一的一个人,而且这艘潜水艇没有和任何船只联机,它可以用自己的动力操作,我可以随意控制引擎,让潜水艇开到海床上任何我想去的地方,谁也找不到我。
父亲在下午五点四十八分回家了,我听到他从前门进门的声音,然后他走进客厅。他穿着一件柠檬绿和天蓝色交织的格子衬衫,他的一只鞋子鞋带打了死结,另一只没有。他拎着一片旧的傅氏奶粉广告,金属的,上面涂着蓝色和白色的瓷漆,瓷漆上还有一个个圆形的锈迹,看上去很像弹孔,但他没有多作解释。
他说:“好吗,伙计?”他常爱开这种玩笑。
我说:“哈啰。”
我继续看录像带,父亲走进厨房。
我太专心看《蓝色行星》录像带,竟忘了我的书还放在厨房桌上。这就是所谓的“放松警戒”,如果你是个侦探,千万不能犯这种错误。
父亲在下午五点五十四分回到客厅,他说:“这是什么?”他的口气很平静,我没看出他在生气,因为他没有大声叫嚷。
我说:“那是我正在写的一本书。”
他说:“这是真的吗?你和亚太太谈过话了?”他说这句话时口气也很平静,我还是没发现他在生气。
我说:“是的。”
然后他说:“他妈的我的天,克里斯多弗,你怎么那么蠢?”
雪伦说过,这叫“修辞性疑问”,它后面有一个问号,但是你不需要回答,因为发问者已经知道答案。如何分辨“修辞性疑问”是件困难的事。
父亲又接着说:“我怎么对你说的,克里斯多弗?”这次比较大声。
我回答:“不可以在家里提到席先生的名字,不可以去问席太太或任何人谁杀了那条狗,不可以擅自进入别人家的花园,停止这个可笑的侦探游戏。可是我都没有做这几件事,我只是问亚太太一些席先生的事,因为……”
但父亲打断我的话说:“别再跟我扯那些废话了,你这个小坏蛋,你明明知道你在做什么。我已经看了那本书了,告诉你。”说着,他挥舞着那本书。“我还说了什么,克里斯多弗?”
我觉得这句话好像又是一句“修辞性疑问”,但我不能确定。我发现我想不出话来回答,因为我开始害怕、困惑了。
父亲又重复一遍刚才的问题:“我还说了什么,克里斯多弗?”
我说:“我不知道。”
他说:“少来,你的记性好得很。”
但我想不起来。
父亲说:“不可以去管别人的闲事。结果瞧你干了什么?你去管别人的闲事了,你去挖别人的隐私,还张三李四逢人便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克里斯多弗?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
我说:“我只不过和亚太太聊天,我没有在作调查。”
他说:“我要你为我做一件事,克里斯多弗,一件事。”
我说:“我并没有要和亚太太说话,是亚太太自己……”
但父亲打断我的话,又很用力的抓住我的手臂。
父亲从来没有这样抓过我,母亲有时会打我,因为她是个脾气暴躁的人,换句话说,她比其它人更容易生气,而且她也常常对我大声吼叫。但父亲是个比较冷静的人,也就是说,他比较不会发脾气,而且他也不常大声吼叫,因此当他抓住我时,我非常吃惊。
我不喜欢人家抓着我,我也不喜欢受到惊吓,所以我打父亲,就像那个警察抓住我的手臂,把我举起来时我也打他一样。可是父亲不肯放手,还大声吼叫,我又打他,接下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有短暂的失忆,我知道时间很短,因为我事后曾察看我的手表。它就像有人把我的开关关掉,然后又帮我打开一样。当他们再度把我的开关打开时,我正坐在地毯上背贴着墙,我的右手在流血,我的一边太阳穴剧痛。父亲站在我前方一米的地毯上望着我,他的右手还抓着我的书,但是书被他折成两半,几个角也翻折得乱七八糟,他的脖子上有一道抓痕,他绿色和蓝色格子衬衫的袖子撕裂了一大块,他正在大口喘息。
大约过了一分钟后,他转身走出客厅进入厨房,然后他打开后门的锁走出屋外,我听到他打开垃圾桶盖把什么东西丢了进去,再盖上盖子。然后他又走进厨房,但他手上的书不见了。不久,他把后门锁上,将钥匙放进形状像胖修女的小瓷罐内,他自己则站在厨房中央,闭起眼睛。
然后他睁开眼睛说:“我需要喝一杯。”
于是他给自己拿了一罐啤酒。
《深夜小狗神秘习题》>>第十四章
我讨厌黄色和棕色有几个原因。
黄色
一、小蛋糕
二、香蕉(香蕉会转成黄色)
三、双黄线
四、黄热病(这是来自南美热带地区和西非的一种疾病,它会引发高烧、急性肾脏炎、黄疸、出血等症状。而且它是由一种叫埃及斑蚊的蚊子叮咬后借由病毒传染的。)
五、黄花(因为我从花粉感染到干草热。花粉是干草热的三种感染源之一,其它两种感染源是干草与霉菌。干草热害我很不舒服。)
六、甜玉米(因为它会随着便便排出来,它不容易消化,所以不应该吃,就像青草或树叶一样。)
棕色
一、泥土
二、肉汁
三、便便
四、木头(从前的人用木头来制造器具和车辆,但后来不这样做了,因为木头容易断裂和腐烂,有时还会长虫。现代人都用金属和塑料制造器械和车辆,不但更好用,也更摩登。)
五、美丽莎·布朗(她是学校的一个女生,她和安尼尔或穆罕默德不一样,她没有棕色的皮肤,但她的姓和棕色的拼音相同,都是Brown。她把我画的一张航天员图画撕成两半,虽然皮太太用胶带把它粘起来,但我还是把它扔了,因为看得出来破掉了。)
傅太太说,讨厌黄色和棕色是一种无聊的行为。雪伦说她不应该这样说,每个人都有他喜欢的颜色。雪伦是对的,不过傅太太也有一点对,因为它是有点无聊,但是人在生活中总要做许多决定,如果不做决定,你什么事也办不成,因为你会浪费许多时间在选择要做不做的事情上。因此,能有充分的理由来决定为什么你讨厌某些事又喜欢某些事是对的,就像走进一家餐厅一样。父亲有时会带我去伯尼小吃店,你看着菜单,要选择你想吃的东西,可是有些东西你又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它,因为你还没有尝过,所以你通常会选择你最喜欢的食物,而不会选择你不喜欢的食物,就是这么简单。
131
第二天,父亲说他很抱歉打了我,又说他不是有意的。他教我用“滴露”清洗我脸上的伤口,免得它发炎,然后他叫我在伤口上贴一块胶布,防止它流血。
然后,因为那天是星期六,他说他要带我去探险,表示他真的很抱歉,所以我们要去“双十动物园”。他用白面包和蕃茄、莴苣、火腿和草莓果酱替我做了三明治,因为我不喜欢在我不熟悉的地方买东西吃。他叫我不用担心,因为天气预报会下雨,所以那里不会有太多人。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我不喜欢人群,而且我喜欢下雨,所以我就穿上我的橘色雨具。
我们开车去“双十动物园”。
我以前没有去过“双十动物园”,所以在我们抵达目的地之前,我的脑中没有那里的画面,因此我们在询问处买了一份导览地图,然后我们绕着整个动物园观赏,一面决定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
一、兰迪曼,这是最老的一只被人类捕捉的红脸黑蜘蛛猴的名字,它已经四十四岁了,和父亲一样老。它从前是一艘船上的宠物,肚子上还有一圈铁环,就像海盗故事叙述的一样。
二、巴塔哥尼亚海狮,它们的名字分别是奇迹和星星。
三、马力库,它是一只猩猩,我特别喜欢它,因为它躺在由一条绿色条纹睡裤做成的吊床上,笼子边有一块蓝色塑料板,上面说那张吊床是它自己做的。
后来我们去咖啡馆,父亲叫了一客炸鱼和薯条,外加苹果派和冰淇淋和一壶伯爵茶,我吃我的三明治,一边读着动物园的导览图。
父亲说:“我很爱你,克里斯多弗,你一定要记住。我知道我有时会发脾气,我也知道我会生气,我知道我会大声吼叫,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但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担心你,因为我不希望你惹麻烦,因为我不希望你受到伤害,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明白,所以我说:“我不知道。”
父亲说:“克里斯多弗,你明白我爱你吧?”
我说:“明白。”爱一个人就是当他有困难时要帮助他,要照顾他,要对他说实话。父亲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譬如他去警察局,还有他煮饭给我吃就是照顾我,而且他总是对我说实话,这表示他爱我。
然后他举起他的右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也举起我的左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们的手指和拇指互相接触。
我从我的袋子里取出一张纸,根据我的记忆试着画出动物园的地图。
接下来我们参观长颈鹿。长颈鹿的便便味道很像我们在学校饲养的沙鼠笼子里面的味道,长颈鹿的腿很长,跑起来很像电影里会出现的慢动作。
然后父亲说我们得在公路开始塞车以前回家。
137
大象
长颈鹿
大猩猩
黑猩猩
狐猴
印度野狗{10}
巴诺布
黑猿
狮子
老虎
长尾叶猴{11}
长臂猿
红毛猩猩
企鹅
大型猴群
海豹
小型猴群
海狮

{10}印度野狗,外形像狐狸。
{11}长尾叶猴,就是印度的癯猿。
我喜欢福尔摩斯,但我不喜欢柯南道尔爵士,他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我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像福尔摩斯,而且他相信超自然力。他到了老年还加入“通灵学会”,这表示他相信人可以和亡者沟通。这是由于他的儿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死于流行性感冒,但他还想和他说话的缘故。
一九一七年发生一件著名的“科丁利精灵事件”(The Case of the Cottingley Fairies)。有两个表姊妹,一个是九岁的法兰西·葛里菲斯,一个是十六岁的爱尔西·莱特,两人宣称她们常在一条名叫科丁利的小溪旁和小精灵玩耍,她们还用法兰西父亲的照相机拍了五张像这样的小精灵照片。
然而,照片中并不是真的小精灵,而是画在纸上的图案,剪下来后用别针钉好站立,就成了栩栩如生的小精灵,它们是很会画图的爱尔西所画的。
摄影专家哈洛·史内林说:
这些翩翩起舞的精灵不是纸做的,也不是任何材料做的;更不是被画在照相的背景上———我最不解的是,这些小精灵在底片曝光时都会颤动。
他太蠢了,因为它们是纸做的,所以曝光时才会动,而且曝光时间很长,这可以从照片背景中看得见一条小溪,而溪水的影像模糊而得知。
柯南道尔爵士听到精灵照片事件后便说,他相信《岸边》杂志(Strand )里面报导的文章是真的。事实上他也很蠢,因为假如你仔细看照片,你会发现小精灵看起来就像古书上的小精灵,而且它们有翅膀,还穿了衣服和鞋袜。这道理就像外星人降落在地球上,外型竟变成《神秘博士》里的机器人达雷克,或《星球大战》中来自死亡之星的皇家突击队员,或外星人漫画中的绿色小人一样。
一九八一年,一个名叫乔·库伯的记者访问爱尔西·莱特与法兰西·葛里菲斯后,写了一篇文章刊登在《异象杂志》(The Unexplained )上。爱尔西·莱特受访时说,那五张照片都是伪造的。法兰西·葛里菲斯则说有四张是伪造的,一张是真的。两人并一致表示,这些小精灵是爱尔西从一本叫《玛丽公主的礼物大观》书上抄来的,那本书的作者叫亚瑟·薛柏森。
由此可见,人们有时的确自甘愚昧,而不愿面对现实。
它同时证明,所谓“奥克姆的剃刀原则”(Occam’s razor)果然有理。不过这里指的不是用来刮胡子的剃刀,而是一个法则。
它的拉丁原文是这样的:
Entia non sunt multiplicanda praeter necessitatem.
意思是:
若无必要,不应增加实际东西的数目。
换句话说,谋杀案中的被害人通常是被熟人所杀,小精灵通常是用纸板剪出来的,而活人也无法和死人交谈。
139
星期一到了学校,雪伦问我为什么脸上有瘀痕。我说父亲生气抓我,我打他,然后我们互打。雪伦问我父亲有没有打我,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太生气,连记忆都变得怪怪的了。她又问父亲是否因为生气而打我,我说他没打我,他抓着我,但是他很生气。雪伦问他是不是很用力抓我,我说他很用力抓我。雪伦又问我会不会害怕回家,我说不会。她这才说:“好。”我们就没有再继续谈这件事了,因为如果生气时只是抓手臂或肩膀,那是可以容许的,可是不能抓人家的头发或脸颊。打人更不可以,除非你已经和人在打架,那就还好。
我回家后,父亲还在上班,于是我进了厨房,从修女形状的小瓷罐取出钥匙,打开后门走出去,在垃圾桶内寻找我的书。
我想把我的书拿回来,因为我喜欢写书。我喜欢有计划的做事,尤其是像写书这种艰难的计划。再说,我还没有查出是谁杀了威灵顿,这本书保存所有我已经访查到的线索,我不想就这样把它们抛弃。
但我的书并不在垃圾桶内。
我把垃圾桶盖好,走到花园察看父亲平常放花园废弃物———例如割除的草屑和树上掉下的苹果等等———的垃圾桶,但我的书也没有在里面。
我在心里纳闷,会不会父亲把它拿到车上,开车到垃圾场,丢到那边的大垃圾桶了,但我不希望这种猜测成为事实,否则我就永远见不到它了。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父亲把我的书藏在家里的某个地方。因此我决定搜寻一番,看是不是能找到。不过我必须保持警觉,才能听见他在屋外停车的声音,这样才不至于被他逮到。
我从厨房开始找。我的书尺寸大约是二十五厘米 × 三十五厘米 × 一厘米,所以不可能被藏在很小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不需要察看很小的空间。我找了碗橱上下和抽屉后面,还有烤箱底下。我还用我的手电筒和从工具间找来的一面小镜子,寻找碗橱后面黑暗的地方,那里常会有老鼠从花园偷偷进来生一窝小老鼠。
然后我察看工具间。
接下来我察看餐厅。
最后我察看客厅,结果在沙发底下找到遗失的战车模型车轮。
这时我好像听到父亲从前门进来的声音,我立刻跳起来站好,结果膝盖撞到咖啡桌角,好痛,但后来发现是隔壁吸毒的邻居把东西扔在门上的声音。
我上楼,但我没有在我房间寻找,因为我推断父亲不可能把我的东西藏在我自己的房间内,除非他太聪明了,懂得使用真正的谋杀案神秘小说中惯见的“诈唬伎俩”,所以我决定在其它地方都遍寻不着时,最后才搜寻我的房间。
我看了浴室,这里惟一可以寻找的地方是吊橱,但是里面没有。
这表示惟一需要探查的地方是父亲的卧室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进去找,因为他以前说过不可以乱翻他房间内的东西,但假如他要藏我的东西,最理想的地方无疑是他的房间。
于是我告诉自己,我不要乱翻他房间内的东西,只要把它们移开,然后再移回去就好了。这样他就不会知道我翻过他的东西,自然就不会生气了。
我从床底下开始找。床底下有七双鞋和一把沾满头发的梳子,还有一小段铜管、一片巧克力饼干、一本叫《嘉年华》的色情杂志、一只死掉的蜜蜂、一条辛普森漫画图案的领带,和一支木汤匙,但是没有我的书。
接着我察看化妆台两边的抽屉,但里面只有阿司匹灵和指甲剪、电池、牙线、一根棉花棒、几张卫生纸,以及一颗备用的假牙———万一父亲的假牙掉了,这颗假牙就可以拿来填补牙缝。他是有一次在花园放置喂鸟的盒子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来,敲断了那颗牙齿。但是我的书也没有在里面。
接下来我察看他的衣橱。衣橱里面挂满他的衣服,上面还有一个小抽屉,如果我站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抽屉上面,但我必须先把鞋子脱掉,免得留下肮脏的脚印,否则要是父亲也决定进行调查,这个脚印就会成为泄密的线索。不过抽屉上面只有更多的色情杂志,和一台有故障的烤三明治机器,以及十二支衣架,和一台母亲以前使用的吹风机。
衣橱底下有一个大型塑料工具箱,里面装满自助式工具,例如电钻、油漆刷、一些螺丝钉和一把榔头,但我不需要打开盖子就可以看到这些东西,因为那是个透明的浅灰色工具箱。
然后我发现工具箱底下还有一个盒子,所以我把工具箱从衣橱里面拿出来。另一个盒子是一只旧纸盒,是那种买衬衫时用来包装的衬衫盒。当我打开衬衫盒的盒盖时,我看见我的书就躺在里面。
再来我就不知该怎么办了。
我很高兴,因为父亲没扔掉我的书,但假如我把书拿走,他就会知道我乱翻他房间的东西,他会很生气,而且我答应过不乱翻他的房间。
这时我听到他在屋外停车的声音,我明白我必须尽快想出一个聪明的办法,于是我决定不去动那本书,因为据我的推断,假如父亲把它放在衬衫盒内,那表示他不会把它扔掉,那么我就可以继续再写另外一本书,这一次我要非常保密,倘若将来有一天他改变主意,让我取回那第一本书,我便可以把新书誊写进去;万一他不肯还我,我可以回忆我所写的大部分内容,再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它们重新抄录在第二本书内;如果我想确认我有没有记得很正确,我便可以等他出门之后再进他房间偷看。
我又听到父亲关车门的声音。
就在此时,我看见那个信封。
这封信是寄给我的,它就躺在衬衫盒内我的书底下,下面还有其它信封。我把它拿起来,它还没拆开。信封上这样写着:
威特郡史云登镇
蓝道夫街三十六号
克里斯多弗·勃恩收
这时我注意到还有其它许多封信都是寄给我的,这件事不但蹊跷,而且令人不解。
我又注意到“克里斯多弗”和“史云登”这两个字的写法很特别
我只认识三个人在写“克”和“史”这两个字时,会以小圆圈来代替口。一个是雪伦,一个是以前在学校教书的罗先生,另一个是母亲。
父亲开门的声音传了过来,我从书底下拿了一封信,将衬衫盒盖好,再把工具箱放在衬衫盒上,这才小心翼翼关上衣橱。
父亲在叫:“克里斯多弗?”
我没回答,否则他会知道我的声音来自哪里。我站起来,绕过床铺走到门口,尽可能把声音减到最低。我的手上抓着信封。
父亲站在楼梯底下,我以为他看到我了,但他只是头低低的在翻阅那天早上送来的邮件。他随即又从楼梯口走向厨房,我悄无声息地关上他的房门,回到我的房间。
我很想拆阅那封信,但我又不想惹父亲生气,所以我把信封藏在我的床垫底下,这才下楼和父亲打招呼。
他说:“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小伙子?”
我说:“我们今天和戈太太一起上‘生活的技能’,学习‘使用金钱’和‘搭乘公共运输’。我中午吃蕃茄汤和三个苹果,下午作了一些数学练习题,我们还跟着皮太太在公园散步,搜集树叶准备做拼贴。”
父亲说:“好极了,好极了,你晚餐想吃什么?”
我说我想吃烤豆和青花菜。
父亲说:“这简单。”
我坐在沙发上,阅读我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由詹姆斯·葛烈克所著的《浑沌世界》。
不久,我到厨房吃我的烤豆和青花菜,父亲吃他的香肠蛋和煎面包,外加一杯茶。
然后父亲说:“我要把那些架子装在客厅,如果你不反对的话。声音可能会有点吵,如果你想看电视,我们必须先把它搬到楼上去。”
我说:“我回我房间好了。”
他说:“乖孩子。”
我说:“谢谢你的晚餐。”这才显示我有礼貌。
他说:“不客气,小鬼。”
我上楼回我房间。
进了房间,我便把门关上,从床垫底下取出那封信。我把信封举高对着灯光,想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但信封的纸张太厚了。我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拆开,因为那是从父亲房间偷来的。但我推断既然收件人是我,它就是属于我的,我当然可以拆开来看。
于是我把信封拆开。
里面是一封信。
这封信是这样写的:
查特路四百五十一号C座
威尔斯登
伦敦 西北二区 5NG
0208 887 8907
亲爱的克里斯多弗:
很抱歉耽搁这么久才又提笔写这封信给你。这阵子我很忙,我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钢铁加工厂担任秘书。你一定会很喜欢这里,因为这家工厂有许多制造钢铁和切割钢铁、以及把它焊接成各种形状的大机器。这个礼拜他们在替伯明翰一处购物中心的咖啡馆制作屋顶,它的形状像一朵大花,他们打算在屋顶上覆盖帆布,使它看上去像一顶超级大帐篷。
同时,我们终于搬到信上所写的新地址了,它虽然没有上次那个地方好,而且我也不太喜欢威尔斯登,但罗杰上班比较方便,所以他把它买下来了(上次那个地方是租的),这样我们便可以买我们自己的家具,并且把墙壁漆成我们喜欢的颜色。
这也是为什么我耽搁这么久才再写这封信给你的原因,因为搬家好累,要打包,又要拆开安顿,还要适应新工作。
我好累,我要去睡了,明天早上我会把信投入邮筒,这封信就写到这里,我很快会再写一封信给你。
你一直都没回信,我知道你一定还在生我的气,我很抱歉,克里斯多弗,但我还是爱你的,希望你不要永远生我的气。如果你能写一封信给我,我会很高兴(但是要记得寄到新的地址!)。
无时无刻想念你。
很爱很爱你的 妈妈
××××××
我被搞胡涂了,因为母亲从来没有在钢铁加工厂当过秘书,她只有一次在城区的一家大车厂当过秘书,而且她从来没有住过伦敦,她一直都和我们住在一起,她也没有给我写过信。
信纸上没有日期,我猜不出母亲是在什么时候写这封信的,我还怀疑会不会是谁假装母亲写了这封信。
随后我检查信封正面,发现上面有个邮戳,邮戳上印有日期,不是很清楚,但是这样的:
这表示这封信是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寄出的,是母亲过世十八个月以后的事。
这时我的卧房门被打开了,父亲说:“你在做什么?”
我说:“我在看信。”
他说:“我已经钻好洞了,那个大卫·艾登保禄的自然生态电视节目开始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
我说:“好。”
说完他又下楼了。
我看着那封信,在脑子里用力地想。这件事太蹊跷了,我想不透。它会不会是母亲在过世以前写的信,但是被装错了信封?可是她又为什么从伦敦写这封信?她离家最久的一次是她去探望她罹患癌症的表妹露丝那一次,她去了七天,但是露丝住在曼彻斯特。
接着我想到,也许这封信不是母亲写的,它或许是另一个也叫克里斯多弗的母亲写给他的信。
我很兴奋,当我开始写书时,我只有一个疑团有待解决,现在又多了一个。
我决定今晚不再多想,因为我手上没有足够的情报,很容易像苏格兰场的亚斯尼·钟斯先生一样“断然误判”,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必须掌握充分的线索之后才能做推断,这样才不至于犯错。
我决定等父亲出门后,再到他的房间衣橱察看其它信件,看那些信是谁写的,信中又都说了些什么。
我把信折好藏在床垫下,免得父亲发现后生气。然后我下楼看电视。
《深夜小狗神秘习题》>>第十五章
十英镑 二十英镑
五十英镑 一百英镑
其他金额 
仅限十的倍数
一直到六天以后,我才有机会再度进入父亲房间察看衣橱内的衬衫盒。
第一天是星期三,约瑟·佛莱明脱下裤子,在更衣室内的地板上随地大小便,还想抓便便来吃,但是被戴先生制止了。
约瑟什么都吃,他有一次把挂在马桶内的一小块蓝色消毒剂吃下去,还有一次吃掉放在他母亲皮夹内的一张五十英镑钞票,他还吃过绳子、橡皮圈、卫生纸、作业纸、颜料和塑料叉子。他还喜欢敲他的下巴,又常常高声尖叫。
泰隆说便便里面有一匹马和一只猪,我说他胡说,但雪伦说他没有。原来那是图书馆内的小塑料动物,是学校职员用来说故事的,约瑟把它们吃下去了。
我说我不进洗手间了,因为地上有便便。虽然安先生进来清洗干净了,但是我一想到就恶心,所以我才会尿在裤子上,并且从葛太太房间内的衣柜取出多余的裤子换上。雪伦说我可以使用教职员专用的洗手间,但是只能用两天,两天过后就必须回去使用学生厕所。我们达成协议。
第二天、第三天和第四天,也就是星期四、星期五和星期六,乏善可陈。
第五天是星期日,外面下大雨。我喜欢下大雨,感觉上好像白色噪音充斥在天地间,又仿佛一点也不空虚的沉寂。
我上楼坐在我的房间里,望着落在街道上的倾盆大雨,雨势很大,看上去像白色的火花(这是明喻,不是隐喻)。附近半个人影也没有,大家都躲在屋子里。它让我想起地球上的水其实都是息息相关的,这些雨水也许就是墨西哥湾或巴芬湾内的海水蒸发而成,现在又落在屋前,然后流进下水道,再流到污水站经过净化处理后排入河流,最后再度汇入大海。
星期一晚上,父亲接到一通紧急电话,一位太太家中的地下室淹水了,他必须立刻赶去修理。
假如只有一通紧急电话,通常是由罗迪去修理,因为他的太太和子女住在索莫塞特,每天晚上他除了打桌球、喝酒、看电视外无事可做,何况他也需要多赚点加班费给太太照顾儿女。父亲平常需要照顾我,但今天晚上来了两通紧急电话,所以父亲叫我乖乖在家,万一有事就打他的移动电话找他,然后他就开车出去了。
于是我进去他房间,打开衣橱,拿下工具箱,打开衬衫盒。
我数一数那些信,共有四十三封,都是同一个笔迹写给我的信。
我取出一封打开来看。
信里面这样写着:
五月三日
查特路四百五十一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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