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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把天空还给你》

张小娴(当代)
把天空还给你
 第一章 床榻之岸
  最难承认的
  最难承认的,并不是自己的错误,而是心里的妒忌。
  “我嫉妒”比“对不起”更难启齿。
  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很愿意说“对不起”。既然我错了,希望你不要生气。因为爱你,所以这一点点的自尊可以放在一旁。
  然而,嫉妒却与自尊无关。嫉妒里,也许有一部分的自卑吧。我并不希望你了解我的自卑和脆弱,这是我自己也几乎无法面对的事情。
  为了掩饰自己的嫉妒,我们不是胡乱找借口发脾气便是假装有风度。
  我一连发了几天的脾气,找不到理由,以为我为了一些(又鸟)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以为女人每个月总有几天非常可怕。而其实,我是在嫉妒。
  嫉妒些什么?或许是嫉妒一些你认为可笑和不可能的事情,比如你和其他女人的关系、你对其他女人的赞美。
  女人的本领,是把一些事情想象成真,然后涕泪涟涟,好不凄凉。
  我不知道你爱的我是个嫉妒心如此重的女人。因此,我发疯的时候,我宁愿承认我的更年期早来了二十年,而不是心胸狭窄。
  女人不想承认妒忌,也许还有这许多的理由:
  我不想你知道我多么在乎你,多么害怕失去你。
  我不想你沾沾自喜,也不想长他人志气。
  我不想变成一个小心眼儿的人。我更不想的,是你以后可以利用我的妒忌来气我。
  所以,我满怀妒忌的时候,我还是潇洒地微笑。
  重寻美丽的偶然
  许多年前,无意中在日本东京一家生活杂货店里买到一个漂亮的布袋,于是,以后每次重游东京,我都会去同一家店逛逛。可是,自从那个布袋之后,我再没有找到称心满意的东西了。
  有些东西,的确只会让你遇到一次。
  你也有过这种经验吧?因为一次美丽的偶然,我们爱上了一个地方,并且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惊喜。可惜,那些惊喜却不在出现了。虽然是这样,你也许还是会继续探访那个地方,直至你在另一处遇到一个更美丽的偶然。
  无数次失望之后,仍然重临,只是因为不想错过。
  我们多么害怕失之交臂?
  有时是一袭衣裳、有时是一件收藏品、有时是一个人,你不一定很想拥有,但是,错过了便太可惜。
  我们不敢错过有过美丽回忆或美好经验的地方,不是放不开,而是舍不得。
  在平凡的生活里,我们乐于怀抱着一个微小的希望。为了一个希望,即使花一点时间,或再失望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是星期几的样子?
  你有没有发觉自己每天都有一个样子?
  星期一的你跟星期三的你是有一点不同的。这么细微的差别,也许只有你自己看得出来。
  我觉得星期三和星期五的我比较好看,而星期天和星期一就比较糟糕。没人明白那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们永远不会是昨天或明天的自己,只有当下这一刻才是真实的。
  同样地,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觉身边的人在星期六的样子比星期一可爱,也许是因为星期一的工作通常很沉重吧。到了星期六,他会宽容很多(所以我会拣在星期六发脾气)。
  你身边的人呢?你是否能够说出他一星期七天里脸上微妙的变化?还是已经没有感觉了?
  曾几何时,我们很努力去捕捉恋人身上的一切。他指甲的形状、拇指的弯度、大脚趾头和第二只脚趾的长短,他牙齿的颜色,他的唇纹,他眼睛里黑和白的比例,他身上没穿衣服时的窘态,他充满情欲时,皮肤散发出来的味道……这一切一切终将消逝,我们惟有尽量记忆。
  就这样,从星期一到星期天,我们从恋人身上寻找彼此相似之处,然后歌颂它。
  我们也同时寻找彼此相异之处,然后遗忘它。
  只是,终有一天,我们会变得疏懒和挑剔,不是重新想起彼此相异之处便是忘了他星期一和星期六的样子有什么分别时,难免有一点感触。因为,由始至终,我们所期待的爱情,并不是一起默默过日子,直至面目模糊;而是像流转的四季,每一个微妙的变化都充满喜悦。
  吵架的对手
  我们寻找一个相爱的人,与此同时,也是在寻找吵架的对手吧?
  一个女人落寞的说,丈夫离开之后,她连吵架也没有对手了。
  吵架的对手是不容易找的。有些人,你根本不屑跟他吵架。有些人,是你不想跟他吵架,因为你不关心、也不在乎他。
  我们在乎那个人,才会用心和用感情去跟他吵架。
  吵架之后,往往有许多好事降临:
  你很想拥抱他。
  你重新发现了他的优点和自己的缺点。
  你知道他原来那么在乎你。
  你发觉自己很爱他。
  你发觉自己肯放下尊严和面子,向他道歉。
  情侣之间的吵架,是一种重新的发现、一种生活的调剂,也是一种了解。
  年轻的时候,我们每次吵架都以为会分手。长的之后,吵架不再是一种发现、一种调剂或是一种了解,而是一种互相依存。
  无伤大雅的吵架,成为了两个人天涯相伴的方式。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他,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你。任何微小的事情,都可以令两个共同生活的人不断吵嘴。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个不在了,我们才领悟,失去一个吵架的对手,是多么寂寥的事。
  诚征煮饭男
  看过张曼玉的一篇访问,她说,到了她这个年纪,最喜欢的是一个煮得一手好菜的男人。
  的确深有同感。
  年少的时候,女人想要的是青春梦里人。后来,她想要的是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再后来,她想要一个天天跟她黏在一起的男人。然后,她渴望一个志同道合、有共同人生目标的男人。
  女人在人生每个阶段,对于幸福也有不同的诠释。一天,她爱过了,经历够多了,才忽然发现,她肚子里的幸福,是人生一大幸福。
  追求“五好”男人的阶段已经过去了,我们再不执著于“收入好、外形好、职业好、性格好、品位好”的男人,只想诚征一名煮饭男。
  他不一定是厨师,但热爱下厨,厨艺不凡,精通各国佳肴。女人今天突然想吃芋头闷鸭,明天想吃《红楼梦》里的鱼香茄子,后天想吃点家常小菜和炖汤,也绝对难不倒他。
  爱下厨的男人,自有另一种魅力。当他以万般柔情和君临天下的姿态为心爱的女人下厨,女人只要坐着等着吃便好了。
  自要他煮得一手好菜麦,那么,其他条件都可以稍微放宽。
  激情何其短暂。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在悠长的岁月中,将情爱化为味道与食物的奇香,把幸福投射在情人细心的烹调上,拥抱一个爱煮饭的男人,才是得到一张真正的长期饭票。
  情之所终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你以为你的故事不平凡,然后,有一天,你发现周遭有更多不平凡的故事,你不过是芸芸众生其中之一。
  有时候,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又偏偏比小说和电影更曲折、更复杂。大部分的小说都是虚构的,然而,虚构的故事竟然有一天会在现实人生中发生。
  原来,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没有不可能的事。
  既然有一见如故,为什么不会有一见钟情呢?
  科学一点来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便爱上对方,也许是荷尔蒙作祟。荷尔蒙又称为第六感官,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化学对话。我们嗅到了彼此的荷尔蒙,便无法抑制的想要互相接近。这种反应,超越了逻辑思维,谱出了浪漫之歌。
  哲学一点来说,一见钟情也许是叔本华说的“生命意志”吧?
  叔本华认为,爱情的终极目标,不过是养育下一代,延续人类未来的生存。正是这种生命意志,你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因为你认定只有他可以与你创造出最完美的下一代。
  哲学毕竟有比科学不浪漫的时候。而科学纵使浪漫,也比文学逊色。作家都倾向相信一见钟情。不为什么,无须解释,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我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在一见之前,已经累积了许多梦想和期待,然后某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遇上了,才会钟情。情之所钟,不过是圆梦。
  微妙的巧合
  回到办公室,看到一份礼物放在我的桌子上。我打开来看,是一个很漂亮的旋转木马音乐盒,一位读者送来的。这个男孩七年前还是一个中学生,他每年书展都会来找我。有一年,他告诉我,他考上了大学了,念医科。去年,他告诉我,他今年开始实习了,不知道书展还能不能来。今年我没去书展,他去了,找不到我。
  看着他写给我的生日卡和信,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他告诉我,他已经当上实习医生了,工作很辛苦,试过连续值班三十二小时。他又告诉我,他有一个很要好的女朋友。
  写作的快乐,是拥有知音。
  我有什么可爱呢?却有人这样爱我。七年漫长的岁月里,我们在文字里神交。
  我也想起另一个读者,如果她还在的话,我们也认识七年了。她两年前在一起车祸中去世,永远停留在二十三岁。我在报纸上看到报道,赶去医院,已经看不到她最后一面了。
  这两个人并不认识,却有一种微妙的巧合。一个消逝了,另一个,从今以后,将会拯救别人的生命。
  我在写给他的信上,我鼓励他:“无论将来遇到什么困难,不要忘记你当初为什么想成为医生。”
  同样的话,也有人跟我说过。当我爱得迷惘的时候,关心我的人安慰我说:“你们当初为什么要在一起?”
  这一句话,让我在夜里思潮起伏,往事从上心头。
  人与另一个人相爱的时候,总会联想到死亡。生命终将消逝,我们在一起,是要同度这短暂的人生。
  眼上的星与月
  我买了一个枕头,它只比我的手掌长一点点,是给眼睛用的枕头。
  没想到眼睛也有属于自己的枕头吧?
  眼枕是用丝绸做的,里面放满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亚麻籽。睡觉之前或者觉得眼睛疲倦的时候,把眼枕放在眼睛上面。由于它是丝做的,所以不会令眼睛有皱纹。而内里的亚麻籽也会将重量分散,使眼枕变得服帖。
  前些天,看见我的编辑介绍这种眼枕,我还是半信半疑。那天心血来潮跑去买了一个回家试试看,果然很舒服。眼睛有了枕头之后,好象也变得明亮了。
  我买的这一个是淡粉红色的,没有别的选择。盒子内并附有一瓶薰衣草油,喜欢的时候,可以加点儿在枕头里。
  如果可以选择,我多么希望眼枕还有更多的颜色和图案。合上眼睛的时候,虽然看不见,但是,如果枕头上的图案是月亮和星星,我想,那一觉会更甜美一些。
  以前常常认为,人生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拿不走的:回忆、知识,还有吃进肚子里的食物。最近才想起,还有第四样——那就是自己的梦。
  你可以拿走我好多东西,但拿不走我的梦。
  好梦也好,噩梦也好,即使是最亲密的人,也没法和我一起去经历。同床异梦,本来就是至理名言。
  再怎么爱你,也只能送你一个漂亮的眼枕,无法把我眼上的星与月一并送给你。
  无法假装不在乎
  朋友连续三个周末的深夜进了医院急诊室,肠痛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却找不出痛楚的原因。三个星期后,当她完成了手头上的工作,肠痛也突然消失了,她才发现,疼痛也许是因为压力。
  认识她许多年,从来不知道她是个受不住压力的人。她总是嘻嘻哈哈,看来满不在乎的样子,原来是假装的。
  “其实我是在乎的,但我不想让人知道。”她说。
  有些人很在乎自己的表现,也很在乎别人的评价,却老是装出一副潇洒的模样,即可以欺骗自己,也可以欺骗别人。我们总是觉得,太在乎便不好看了。
  我比较简单,你看到我表面上有多在乎,我心里便是有多在乎,不会多一点,也不会少一点。不会假装,也许是不好的。
  面对一个人,想假装不在乎他,却无法演得收放自如,一举一动,都让他看出来了。
  自己不会假装,于是也以为别人不会假装。觉得对方不紧张我,直到一天,要他亲口说:“我是很紧张你的。”我才恍然大悟。
  我很紧张一个人的时候,我会老实告诉他。人生总是无法不假装一下的时候,可是,人生也有无法假装下去的时刻,那便只好自认不够潇洒了。
  情人的颈巾
  曾经跟朋友玩过一个心理测验,题目是:你想变成情人身上哪一样器官?
  我希望变成他的眼睛,那么我便可以看到他看到的东西和他眼中的我。
  今天,忽然想到,假如我要变成情人身上的一件衣裳,我想变成什么衣裳?你又想变成什么?
  我想变成他身上的一条颈巾。颈巾的款式要永恒一点,颜色最好是灰和深蓝,质料是柔软保暖的克什米尔山羊毛。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大衣,不是衬衫,不是裤子。也许有人会想变成情人身上的内衣裤,而我就是喜欢颈巾的感觉。
  变成一条颈巾,可以包裹着他的脖子,陪他一起走过无数的寒冬。
  脖子刚好把脑袋和身体分开了。爱一个人,是欣赏他的智慧,也想和他有肌肤之亲,我就是要趴在他的脖子上,两样都要。
  颈骨折断便会立刻死亡,因此,我想留在那个位置,陪他出生入死。
  男人身上的冬衣,每一件看起来都很酷,只有颈巾例外。它使在寒风中走路的男人看起来没那么寂寞。我不愿看见我爱的人感到寂寞。
  你说,颈巾只能陪情人过一个冬天,其他的日子便用不着。
  谁说其他的日子里没有寒冬?
  唤起了的记忆
  我们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也许是因为他唤起了我们的一些回忆。
  他的出现,让我们想起当年的人,当年的时光和那段时光中的自己。
  在不可能重复的岁月里,有一些感觉却重来了。
  比如说,一个男人爱上那个一个不怎么样的女人,旁人百思不得其解,对他有意思的女人更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放着一个好的不要,要一个那么平凡的。
  原来,这个不怎么样的女人长得很像他的初恋情人。
  他就是不能自已地想跟她一起,即使她不爱他,他还是对她一往情深。
  当男人爱上一个像他初恋情人的女人,那么,无论你多么爱他,你也只好投降了。谁叫你不像她?
  或许,当男人的初恋情人今天出现,跟眼前站在一块,他才会发觉她们并不相像。可是,因为他已经见不到那个人了,记忆把旧时印象都美化了,像隔了一重雾,眼前人也仿佛就是当年那个人。
  我们都是多情的动物,所有多情的动物都在生活里重寻往昔的美好。
  小孩子不会想过去和将来,他们只有此刻。当我们长大了,却往往只有过去和将来,而忘记了此刻。
  往事那么美好,以至我们会拥抱被唤起了的记忆:或者是人、或者是地、或者是物件,甚至只是一种感觉。
  我不来,也不走
  一个男人说:“女人真是奇怪!叫她来的时候她不来,叫她走的时候,她却不肯走。”
  男人不都是一样吗?
  谁不想做一个“你叫我来,我不一定来。你叫我走,我一定走”的人?可是,当心爱的人就在面前,我们竟然无可救药地有一点cheap。
  每个女人大概都从女性杂志上读过数十篇教我们如何对付男人的文章,什么欲擒故纵、忽冷忽热,我们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一旦用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对着自己不喜欢的人,老实告诉你,我们什么冷血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对着自己喜欢的人,我也只好惭愧地告诉你,我们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你叫我来而我不来,不是不喜欢你,而是怕你觉得太容易到手了。这么容易,你会不会不去珍惜呢?
  你叫我来而我不来,只是希望你更想念我。
  你叫我来而我不来,只是在生你的气,你再求我一次就好了。
  你叫我走而我不走,那还需要理由吗?不走,是舍不得。
  你叫我走而我不走,也是觉悟。你叫我走的时候,我才想起你所有的好处。人们不是往往在死期到来之前才交出最好的作业吗?
  和潜力恋爱
  许多女人一辈子都在和男人的潜力恋爱。
  她爱上的,是他的潜力。她相信这个男人将来会有她所期望的成就,他也会变成她所渴望的那种人。她和一种期待恋爱,直至她的期待落空了,她也失恋了。
  男人不是股票,即使男人是股票,也没有一个人会笨得用自己的期望和幻想去买一只股票。女人这种动物,却会用期望和幻想去爱一个男人。
  潜力即是未发生、也有可能永不发生的东西。只迷恋现状的女人,可能有点肤浅。只顾跟潜力恋爱的女人,又太脱离现实了。
  男人爱女人的现状。女人爱男人的现状和潜力,这是无可厚非的。现状和潜力各占多少百分比,可是智力问题。
  百分之三十的现状和百分之七十的潜力,未免太危险了。
  一半一半,便有一半机会失望。
  我会要百分之七十的现状和百分之三十的潜力。相信他有潜力,是相信他会和我一起进步。爱现在的他,不管将来,那么,我至少享受过他的现状,而不是跟自己的期待恋爱。
  世间相对论
  世间很多事情是相对的:开始与结束、时间与永恒、复杂与简单、快乐与痛苦、生命与死亡。
  然而,我们往往在了解其中一样时,才了解相对的另一半。
  没有人希望快乐的事情要结束,然而,你有否回忆一下这种快乐是怎样开始的?快乐来的时候,不是一个意外吗?是你料想不到,甚至做梦也没想过的。你没想过自己会那么幸福,而你唯一的过错是以为快乐不会结束。当你了解开始,你也了解结束。结果就像开始,骤来也骤去。
  当你了解永恒的虚妄,你也就了解了时间。我们觉得过去的事情很美好,因为我们已经成为一个远远的回顾者。这种距离会把回忆美化,时间变得诡异,恍如昨日。这也是一种永恒。
  人们追求简单的生活和简单的感情,生活简单的人却憧憬一些不平凡的经历。大部分女人都梦想拥有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经历过这种爱情的人,反而渴望简单。
  爱与恨并不是相对的。爱恨相生相灭,当你压抑恨意,希望保持风度的时候,你会发觉,你也同时压抑了爱意。
  相对的,是喜欢和不喜欢。当你喜欢一个人,他什么都是好的。当你不喜欢一个人,你看他一切都不顺眼。
  因为曾经那样喜欢一个人,所以,你无法接受自己稍微不喜欢的人。
  渺小的爱人
  爱情使人伟大,也使人渺小。
  伟大,因为你会为你爱的那个人牺牲和付出。你为他所做的,超乎你想像。
  渺小,因为爱情是排除异己的。你们两个组成一个小世界。爱是两个人互相告解的地方。我们在世俗里寻求抚慰,脱离了外在的世界,不关心除他以外的人。
  爱得死去活来,反而使自己变得渺小。
  我们把期待统统放在一个人身上,我们以为爱情足以对抗人生所有的焦虑。我们希冀着
  把每一个快乐的片刻延长。我们无意开天辟地,只想保卫自己那片小小的疆土。
  我们对一个人伟大,却对其他人自私。
  有人说:“他对我好就可以了,我不理会他怎样对其他人。”
  有人甚至幸福的说:“他对其他人不好,只对我好,证明他有多么爱我!”
  他能够这样对别人,有一天,难道不会这样对你吗?
  他今天对你好,是对自己好。
  我们爱一个人,是因为他像我。
  我们认为对方最像自己,自己也像他。我们宠爱的是自己。
  爱是把两个人的自私变成伟大。这一种伟大,却是多么的渺小?
  一天,当你明白了爱情的虚幻,当你对别人的痛苦有了同情,你才警觉爱情曾经使你多么狭隘。美好的爱情不是让我们变得自私,而是让我们变得善良和慈悲。
  英雄,如果你孤独
  男人总希望自己是英雄,即使不是大部分人心中的英雄,起码也是情人眼中的英雄。可是,英雄总是有代价的。
  为了塑造英雄的形象,男人会选择不流泪。无论多么伤心、多么难受,他硬是不让心爱的女人看到他哭。
  为了表现英雄的刚强,他从来不肯说出心中的感受,害怕那会显示自己的软弱。
  英雄喜欢把什么都藏在心底,而不是跟自己所爱的女人一起去承担。
  他们说:“两个人这么亲密,你难道不明白我吗?”
  女人或许是男人心上的风铃,时刻召唤着他的爱与思念,可女人并不是男人肚子里的一条虫。
  我们能了解一部分,但不可能全然明白,正如男人不可能明白女人所有的想法。男人常常埋怨女人难以了解,可知道女人也有同样的遗憾?我们的构造毕竟是不同的,我们也并没有想当英雄的情意结。
  如果英雄是寂寞的,女人不稀罕成为英雄。
  如果英雄是不流泪的,女人绝对不能变成英雄,眼泪是我们最好的慰藉。
  如果英雄是把感受藏在心底的,那我们注定成不了英雄。女人无法对自己所爱的男人隐藏心事。
  我们不要没有血肉的英雄。英雄不是机械人。当我爱一个男人,我不会歧视他的泪水。
  英雄,如果你是那么孤独,我宁愿要一个平凡的你。
  你爱我百分之几?
  我们对一个人的爱不可能每天一样,总会有高低起伏,今天爱死你了,明天或许只剩下一半,后天又爱多了一点。
  英国作家艾伦·狄波顿在他的小说《我谈的那场恋爱》中,有一段有趣的情节,主人翁和女朋友珂萝叶之间有一个小小的游戏。
  他们其中一个会问:“你今天不爱我吗?”
  “我今天比较不爱你。”另一个人回答。
  “真的?程度减少很多吗?”
  “不,没那么多。”
  “百分之几?”
  “今天?大概是百分之六十五,不对,或许超过百分之六十七点五,那你对我又是多少呢?”
  “天呀!我想大概是负百分之三十吧,虽然一大早还有百分之一百二十五,当时你正……”
  这样的玩笑还有一种哲学意味——承认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波动,不要求爱情必须像电灯泡那样恒久发亮。
  让人伤感的是,后来珂萝叶爱上了别人,当艾伦想再逗她玩这个游戏时,她完全不肯回答。
  恋人之间都有自己的秘密游戏,就像两个人的悄悄话,甜蜜温馨。许多年后,即使已经各奔东西,你还是会回味那个游戏和那些悄悄话。你不会再跟另一个人玩同样的游戏。
  青春的爱情
  在Starbucks看到一对小情侣在玩小孩子常玩的游戏:他们两个人定定地望着对方,谁首先眨眼,谁就输了。那一刻,你不禁觉得青春真美好。
  这两个人应该在热恋吧?一对已经在一起五年或七年的情侣,才不会玩这种游戏。
  也有一次,在天桥上看到一对男女吵架。女的不停的骂,那个四眼的男孩子缩在一旁不说话。最后,女人用手提电话扔他,说:“我以后也不想再见到你!”然后,她哭着跑了。
  我们也许都见过男人背着女人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走过。他要向她证明他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他的爱情。
  每一天,许多爱情故事都在街头巷尾上演,或者跟我们擦肩而过。有时候,主角是你,有时候,主角是别人。你装饰别人的爱情,别人也装饰你的爱情。
  看到男人在情人节捧着一束鲜花走在街上,我们总会觉得他看来是笨笨的。可是,他也是为了爱情的缘故才会给人讪笑。
  看到一双小情人在街头情不自禁拥吻,我们既然多看两眼又觉得这该是俊男美女做的事,这两个普通人做来不太好看。可是,这不也是为了爱情的缘故吗?
  谁没有在热恋时出过一点洋相?做过傻事?玩过最幼稚的游戏?一天,蓦然回首,你会怀念那种青春。
  只是我们刚巧相爱
  爱过一个男人,他柔情蜜意地跟我说:
  “其实,我给了你很多自由。”
  那一刻,我只好微笑的提醒他:
  “我的自由是我的,用不着你来给我。”
  在爱中,人们常常渴望他人为了你的自由而甘心情愿奉上自己的自由。对自由的放弃,意味着对爱情的忠贞。
  我们因为爱上一个不自由的人而伤心遗憾。可是,当我们爱上一个自由的人时,却渴望他放弃自由之身。
  爱情是多么的独裁?我们想拥有的是对方的自由。他的版图,惟我独尊。
  爱得天崩地裂的时候,我们甘愿成为情人手上被饲养的小鸟或是被驯服的豹,也希望对方如此。然后有一天,我们开始怀念在天空中飞翔和在林间跳跃的日子。
  我们甘愿征服自己的自由,也只能维持一段很短暂的时光。地久天长的爱,不是用誓言来为对方戴上手铐,而是用信任把他释放。
  你和我都知道,爱情里没有绝对的自由。行动自由,心理牵挂着所爱的人,默默信守彼此的承诺。天涯海角,总是思念着他,被他占据着,这岂是全然的自由?
  何谓自由?
  年少的时候,自由带点任性。后来,我们用自由来兑换爱情。你是我的,你的自由也是我的。
  然后,有一天,我们猛然醒觉,自由是内心的安静。我可以心安理得去做想做的事。我是自由的,没有背弃你,也没有背弃我自己。我是天上的鸟,你是林中的豹,各有自己的一张版图,只是我们刚巧相爱。
  床榻之岸的人
  你曾否静静地看着熟睡中的恋人?
  忘了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之下,发觉他熟睡了,自己却睡不着,于是看着熟睡中的他。他的睡姿也许并不优美,但你不会介意。
  人可以透过镜子看到自己的背影,却永不可能在熟睡的时候看到自己的睡姿。这么私密的时光,只能留给身边的人欣赏。
  看着熟睡中的恋人,你心里不禁生出了许多问号:
  这个人为什么会睡在你的床上?他为什么不是睡在别人的床上?
  你为什么会爱上他,而他又会爱上你?
  他有时候不是很陌生吗?
  为什么这个人会让你笑,也让你哭?
  他是真实的吗?为什么有时你会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就是将会和你长相厮守的人吗?
  你悄悄地呼吸着他的鼻息,倾听着他的呼吸,忽而有点茫然。他是一条小船,由于命运的驱使,顺水漂流到你床榻之岸。
  这样的概率有多少,无从计算。
  你在他脸上轻轻呼出一口气,为他拉上被子,看着他酣睡,不禁又生出了爱怜。
  他毫无戒备地打着鼻鼾。在你床榻之岸停留的人,是多么天真和善良。你告诉自己,以后要好好爱他和珍惜他。
  然而,当他醒来,当你也醒来,你还是会和他吵嘴,还是会怀疑他是否是那个跟你厮守终生的人。瞬间的感动,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
  第二章 林中的小屋
  女人想要的男人
  当你买了一堆新衣,他不会说:“你又买衣服了?什么?你的衣服不够穿?那你衣柜里的是什么?”
  他的长相不会让你在朋友面前丢脸。
  你绝对不用因为他的长相而安慰自己说:“男人的内涵比外表重要。”
  他比你那个死对头的男朋友出色太多了。
  他有出息,又不好色。
  他很会赚钱,但不庸俗。没有铜臭,也没体臭。
  他愿意听你讲心事和听你讲你一生的故事。
  他送给你的礼物总是你最想要的。收到他的礼物时,你绝对不用假装惊喜,然后虚伪地说:“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可以跟你谈天文地理、世界大事、文学、哲学、科学、艺术,又能跟你讨论时装、美容和流行资讯。
  你减肥的时候,他不会不断引诱你吃东西,并且不断说你不用减肥。
  他永远不会、不敢,也舍不得对你说不。
  他没有任何一种坏习惯,而且长命百岁,一直侍侯你,直到你蒙主宠召,他才继续他那已经失去意义的人生。
  你不想要的时候,他会乖乖去睡觉。你想要的时候,他马上扑上来。
  女人想要的男人,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是不存在的。他既是爸爸,也是儿子、哥哥、弟弟、情人、保镖、侍从和闺中密友。
  恋人的新名字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会重新被命名。
  你不再是你身份证和护照上的名字,你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专称。
  你可能会被恋人昵称做“傻猪”、“傻妹”,或者一个你们才了解个中意义的名字。昂藏六尺的男人也会被叫做“Baby”。旁人要是听到这些名字,大概会马上起(又鸟)皮疙瘩,只要当事人陶醉其中。
  你在恋人面前是叫什么名字的?
  早阵子读台湾作家韩良露的《微醺之恋》,有一段很感动的情节。作者年少时的乳名叫“娃娃”,那个时候,一个暗恋她的男孩是这样叫她的。后来,他在一起车祸中丧生,死前托人告诉她,他爱她。她难过极了,从此之后,不准别人叫她这个乳名。
  恋人之间的名字也该是这样吧?
  没有昵称的恋情似乎是欠缺了一点什么。再肉麻的事,只要是对自己所爱的人做,便马上变得无比优雅。
  你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吗?你根本不知道怎样称呼他。已经过了直呼其名的阶段,偏偏还没有新的命名。你想叫他的时候,张开嘴巴,突然不知道叫他什么,只好叫“嘘!嘘!”
  一个昵称只能对一个人。无论我们因为什么分手,我永不让别人叫我这个名字。它应该是专属于人生某段时光的。永不重复,是一种道德。
  爱情的洁癖
  为了不想承认自己曾经喜欢一个人,每当有人提起他的时候,你也许会故意把他说得差劲一点。
  “他很讨厌呢!”
  “我跟他就是谈不来,他很幼稚!”
  “哼!他?我看他不会做出什么好事来吧?”
  旁人问:“你跟他不是有什么过节儿吧?”
  过节儿不是没有的,惟一的过节儿,便是你曾经喜欢过这个人。
  当时是有一点喜欢他的,他好像也有一点喜欢你。幸好,还没开始,你已经找到一个比他好的,那么,只好在日后否认他。我们以为,否认得愈彻底和刻薄,便会神不知鬼不觉。渐渐地,自己也信以为真了,认为是他曾经喜欢你,而你却从没有喜欢过他。
  昨天的他,配不上昨天的你。今天的他,也配不上今天的你。明天的他,更不消说了。为了不想承认自己曾经拥有不太好的品位,只好轻轻地践踏他。
  我们不是常常听见一些女人批评他们认识的男性吗?她们不是恶狠狠地批评,而是往往带着几分叹息,或者嘲笑。她有那么恨他吗?一点都不,她只是想抹走一些不够漂亮的过去。
  爱情的洁癖,便是希望自己那张情爱履历表上没有一个不像样的人。
  品位的霸道
  跟朋友逛街,看到一个很丑的名牌皮包。她笑笑说:
  “这么丑的东西,怎会有人买?”
  你别笑,再丑的衣服,再丑的饰物,都会有人喜欢。反而,你自认品位不俗,却会在大减价时发现你在减价前买的一条裙子依然挂在那里无人问津。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也自然会认定他和你的品味很接近。一旦发现他的品味很糟,你不免重新怀疑他是否真的懂得欣赏你。
  作家朋友说,曾经有一个女人说很喜欢他和他的文章,他当时很开心。但是,这个女人同时又告诉他,作家之中,她也喜欢某某。他不禁楞住了。他觉得那个某某写的东西糟透了。他不是妒忌,而是真心瞧不起某某。而这个他喜欢的女人,怎么可能同时喜欢他和某某呢?
  比如他觉得她刚买的一条裙子很丑,那么,她怎么可能同时喜欢他和那条裙子呢?
  朋友的品味,我们都不好意思批评。无关痛痒的人的品味,我们也绝不会看不过眼。惟有情人的品味,我们是不肯宽容的。因为,我们也是他的一种品味,我们才不愿意跟其他程度不够的东西并排。
  喜欢我就别喜欢那只难看得要命的鞋子。
  喜欢我就别喜欢那种大红大绿的颜色。
  喜欢我就别喜欢那些庸脂俗粉。
  爱情,是一种品味的霸道。
  你微笑,我说谎
  童年的我很爱撒谎,堪称说谎高手。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也许不算是谎言,而是由于我创作力太旺盛,所以编了许多故事。渐渐长大,有了廉耻之心,觉得做人还是不要说谎的好,从此之后,尽量不说谎。后来又发现,女人还是可以说一些无伤大雅的谎话。
  对男人,可以说这些谎话:
  “你是我见过最棒的男人!”
  “以前那些根本不算是爱情,跟你在一起,我才知道什么是爱情。”
  “你是我第二个男人。”
  “你很会吻人!”
  “你很强壮!”(即使他仅属于短小精悍)
  “你很幽默!”(即使他的笑话令你打呵欠)
  “你看起来很年轻啊!”(即使他的皱纹可以夹死一只蚂蚁)
  对女人,不妨说这些谎话:
  “你今天很漂亮。”(即使你认为她那一身衣着很没品味)
  “你看起来很年轻啊!”(虽然她比上一次跟你见面时老了一些)
  “单身很好啊!”(虽然她已经很久没有谈恋爱)
  儿时撒谎,撒的是不必要的谎言,纯粹为了逃避责罚。人长大了,我们才明白,人生,总有需要撒谎的时候,为的是对方的一个微笑。
  身上的老小孩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部分是永远不会长大的。
  无论年纪多么大了,那不肯长大的一部分,永远停留在它原来的岁数,无视光阴的流逝。
  你或许认识一些人,他们都是大人了,做事很成熟,性格甚至有点算计、有点奸,可是,他们有一部分却幼稚得让人发笑。他怎么可能既算计又幼稚呢?也许他根本看不见自己幼稚的那一面。
  有些人常常扮演保护别人的角色。他很会照顾人、很聪明,朋友有什么事都爱请教他。然后,有时候他却会脆弱得像个孩子,也希望人家把他当作孩子。
  有些人长到十四岁之后就没有再长大了。不是不肯长大,而是没机会长大。
  当你一帆风顺,你是不会长大的。
  当你不肯思考,你也没法长大。
  长大有什么好呢?除了自由之外,你失去了很多。
  我们留着一部分,永不长大。在经历过挫折,在智慧增长之后,那小小的一部分,依然很难得地留在我们身上。
  当你开心的时候,它会跑出来。
  当你生气的时候,它也会跑出来。
  当你伤心失意的时候,那不肯长大的一部分会出卖你那坚强和成熟的外表。
  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不单只是喜欢眼前的他,也喜欢他没有长大的、美好的那部分。
  那一部分,是个惹人怜爱的老小孩。
  时间暂停
  电影《无头谷》(SleepyHollow)里有这样的一幕:饰演警察的尊尼狄普手上拿着一个两端有绳索的小胶牌,胶牌的一面是一个鸟笼,另一面是一只鸟。尊尼狄普拉着绳索,不断转动胶牌。在急速的转动中,看起来是一只鸟困在笼中。女主角姬丝汀娜莉芝惊讶地说:
  “这是魔术吗?”
  尊尼狄普说:“这不是魔术,这只是时间暂留,一种视觉效果。”
  我们也许都玩过类似的游戏。眼睛看到的东西,不一定全然真实。时间不可能暂留,我们却看到时间在某一刻重叠。
  时间真的不可以暂留吗?
  世上没有永恒,可是,物质是永不会消失的。孔子的DNA今天仍然留在世上,只是形态不一样了。肉身衰朽以后,会化作田野间的风、天上的云、海里的浪花,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永恒,又算不算是时间暂留。
  有一天,你会发现,我们所有的失望和痛苦都是因为执著。当你没有什么是不可割舍的,你也不会再执著。
  试想一下,一天,你会躺在一口棺材里,渐渐腐朽,化作一堆白骨。你最爱的那个人,也将会如此。有什么还需要执著的呢?
  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午夜梦回的时候,还是会禁不住流泪,还是舍不得放手,还是以为那已经变得不可能的东西可以暂留。
  在时间的长河里,这样的执著是多么痴顽愚昧?
  潇洒的不
  你曾否在想说“是”的时候却说“不”?
  我喜欢说“不”。虽然我们有说“是”和说“不”的自由,但是,说“不”好像是比较自由的。
  说“是”是服从,说“不”是叛逆。
  小孩子只能说“是”,能够说“不”,代表长大。
  说“是”的时候,我们是被喂哺的雏鸟。说“不”的时候,我们已经可以拍着翅膀在天空翱翔了。
  自从知道说“不”是比较有个性之后,我们努力学着说“不”。即使很想说“是”,也会先说三个“不”。
  明明喜欢你,我会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明明很想见你,我会说我不想。
  明明有空,我会说我不知道有没有时间。
  明明是生气,我说我再不会为你生气了。
  明明思念你,我说我已经不记得思念你的滋味。
  明明想你对我好一点,我会说我不需要你对我好。
  说“不”的确是比较潇洒的,可惜,所有的潇洒都是有代价的。是吗?
  当然了,我又会说“不是”。
  说得最多的一句反话
  有时候,话说到嘴边,却会说出了相反的话。
  明明想说“我很想见你”,却会说成“我不想见你”。
  明明想说“我很想念你”,却会说成“我没有你也可以”。
  小时候,我们都玩过口是心非的游戏:错的就说“是”,对的就说“不”,这个游戏很难玩,我们常常会把“是”和“不”搞糊涂了。可是,口是心非,却是我们的专长。
  明明很想他打电话来,终于,他的电话打来了,我们会冷冷地说:“你终于舍得打来了吗?”
  我们装酷,是因为面子放不下。真实的那句话,太难开口了。为什么不是你先说几句好话哄哄我?
  明明想道歉,看到对方那副冷冷的面孔,我们会说:“我觉得我并没有错!”为此狠狠地吵了一架。
  我们不想说谎,但说真话的确需要勇气。不说反话,也需要有比较厚的脸皮。
  男人都说女人爱说反话,男人何尝不是?不过,他们较多用沉默来代替反话罢了。你以为女人很想说反话的吗?只是,看到男人不说话的时候,我们无法不说几句反话来迫使他说话。我们说得最多的一句反话是:
  “我知道你不爱我!”
  男人的世界
  有些男人不是不好。他不酸、不笨、不骄傲,可他的世界就是太小了。他把什么事情都看得很简单。
  他总是觉得别人做的事情不怎么样,而他自己做的往往比较好一点。他做人没有什么负担,因为他根本没有责任感。他不害人,可是也不会为人着想。
  他的天下,就是自己每天的生活和银行帐户里的储蓄。他在自己周围画了一个圈圈,一辈子都离不开这个圈圈,也没想过要离开。
  你问我怎样拣一个男人?男人不是你可以拣的。你喜欢别人,别人不一定喜欢你。真要拣一个的话,该拣一个世界大一点的男人。
  他不需要是伟人,也不一定男儿志在四方。他仍然可以是一个好好的住家男人,但他心里有一片宽广的天地。
  他懂得去欣赏别人的才华和努力,也坦然接受别人有好的际遇。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而人却渺小。
  他会承担责任,做事时为别人着想。他有胸襟气度,不会整天计算着别人,不会在(又鸟)毛蒜皮的小事上花时间。他更不会阿谀奉承,也不会去害人和占人便宜。他不会以生活为借口去做违背良心的事。
  他不必绝顶聪明,不必要有野心,但要有视野。
  爱一个世界大一点的男人,你也会变得海阔天空。爱一个小世界的小男人,你只会退步。
  永远的地址
  地址是愈短愈尊贵的。美国总统的地址是“白宫”,英国首相的地址是“首相府”。人要很努力地向上爬,才有一个简洁的地址。
  有朋友在搬家之后最开心的是以后的地址只需要写××道××号,不用再写哪一区那条街哪幢大厦哪一座哪一室,以后写地址可以快一点,尤其是抽奖的时候。
  有没有想过,你其实还可以有另一个地址?
  他的胸怀,便是你的地址。
  人家问:“你住在哪里?”
  那个时候,幸福的女人可以微笑着,在心里说:“喔,陈××就是我住的地址。”
  那么,他的地址呢?
  当然也是我的名字。
  我们寻寻觅觅,希望找到一个永久的地址。这个地址是简洁的、独一无二的。
  结婚的那一刻,那个地址就登记在我的名下。无论疾病和痛苦,我不会搬出去。
  所谓“家”,所谓“安乐窝”,是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着归来的人。
  人在世上,毕竟是旅客。离开的那一天,我们的地址更简洁。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是哪里。
  活着的时候,你曾否好好珍惜那个因为爱而得到的地址?
  林中的小屋
  你渴望在森林里有一间小屋吗?
  这不是心理测验,每个人都曾渴望过拥有自己的林中小屋,或许在山上,或许在河边,或许在美丽的田间。有了小屋,就是有了一个可以安歇的地方,不需要再流浪,也不再孤寂,我们与自己喜欢的人从此一起生活。
  只是,每个人渴望林中小屋的年纪都会不一样。
  林中小屋与人生其他事情,都是timing的问题。
  有些人热爱自由,喜欢到处飞翔,他只需要一棵树,从来不希冀林中小屋。
  有些人追寻一间属于自己的林中小屋。有一天,他却发现自己需要的原来不是这些,他再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多年的共同生活之后,他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我,极度渴望孤寂,想要有自己的天地。从前的一切,不再是他今天想追求的。
  要离开的那林中小屋,毕竟满怀害怕;离不开,却又会窒息。爱情到了一个临界点,是自我的追寻。我们冒着失去爱情的危险去追逐一个新世界。到头来,也许一无所获。
  有时候,我们不禁缅怀那段生活在林中小屋的日子。我们千辛万苦寻到了心中的梦想,何以又想离开?
  我们常常将爱情等同了希望、期待和承诺,还有那微小的幸福。年纪渐长,才惊觉可以浪掷的青春已经所余无多。林中小屋,既是囚牢,却也曾是一片温柔的天地。
  床上的尝味期限
  爱情有尝味期限,床第之间的事,也有尝味期限。曾经多么缠绵的男女,也有疲倦的一天。
  怎么知道对他而言,你在床上的尝味期限已经到了?是有一点蛛丝马迹的:
  他经常草草了事。
  他要一边看三级片才可以跟你做。
  他每晚拖延着不肯上床睡觉,希望你首先睡着。
  他一上床便假装已经睡着。
  他经常还未完事已经睡着,更甚的是在你身上打鼻鼾。
  他常常以工作压力大或今天很累做借口,拒绝你的挑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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