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张小娴 - 红颜露水

_2 张小娴(当代)
“我不知道该怎么标价。”
那个黄昏,徐承勋带来了几张小小的油画,摊开在咖啡店的桌子上。刑露坐下来看画,她一句话也没说,狠狠地用牙咬着唇,咬得嘴唇都有点苍白了。看了好一会儿,她抬起头,那双大眼睛像个谜,说:
“先把画挂上去,我来标价吧!”
随后她问徐承勋:
“就只有这么多?你还有其他的吗?”
“在家里,你有兴趣去看看吗?”
“好的,等我下班后。”
刑露站起来,把油画一张张小心翼翼地挂到墙壁上。
徐承勋有点窘困地望着刑露的背影,他觉得她今天的神情有点扑朔迷离,然而,这样的她却更美了。
刑露把画全都挂上去之后,望着那一面她本来很讨厌的橘黄色的墙壁,心里惆怅地想:
“为什么会这样?现在连墙壁都变得好看了!”
徐承勋的小公寓同时也是他的画室,那幢十二层公寓有一部老得可以当作古董、往上升时会发出奇怪的声音的电梯。公寓里只有一个睡房,一个简单的床铺,一间小浴室,一间小厨房,厨房的窗户很久以前已经用木板封死了,家具看上去好像都是救世军捐赠的,一张方形木桌上散落着画画用的油彩和工具,一些已经画好的油画搁在椅子上,另一些挨在墙边。
刑露看了一下屋里的陈设,促狭地说:
“天哪!你好像比我还要穷呢!”
徐承勋咯咯地笑了,找出一把干净的椅子给她。刑露把外套和颈巾搭在椅子上,并没有坐下来,她聚精会神看徐承勋的画,有些是风景,有些是人,有些是水果。
当刑露看到那张水果画的时候,徐承勋自嘲地笑笑说:
“这我我的午餐……和晚餐。”
刑露严肃地说:
“你不该还没成名的。”
徐承勋脸上绽出一个感动的微笑:
“也许是因为……我还活着吧!”
他耸耸肩,又说:
“不过,为了这些画将来能够卖出去,我会认真考虑一下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随后她看到另一张大一点的圆。
“这是泰晤士河吗?”她讶然问。
“是的。”
“在那儿画的?”
徐承勋回答:
“凭记忆画的。你去过吗?”
“英国?没有……我没去过,只是在电影里见过,就是《魂断蓝桥》。”
徐承勋问道:
“你喜欢《魂断蓝桥》吗?”
刑露点了一下头,说:
“不过电影里那一条好像是滑铁卢桥。”
“对,我画的是伦敦塔桥。”
刑露久久地望着那张画。天空上呈现不同时刻的光照,满溢的河水像一面大镜子似的映照桥墩,河岸被画沿切开来了,美得像电影里的景象。
她脸上起了一阵波动,缓缓转过身来问徐承勋:
“我可以用你的洗手间吗?”
她挤进那间小小的浴室,锁上门,双手支在洗手槽的边上,望着墙上的镜子,心里叫道:
“天哪!他是个天才!”
随后她镇静下来,长长地呼吸,挺起腰背,重又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那双眼睛突然变得冷酷,心里想:
“管他呢!”
刑露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徐承勋就站在刚刚那堆油画旁边。
“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他问。
她瞥了一眼刚刚那张水果画,带着微笑问徐承勋:
“你是说要吃掉这张画?”
徐承勋呵呵笑出声来。“不。我应该还请得起你吃顿饭。”他说着把她搭在椅子上的外套和颈巾拿起来,“我们走吧!”
他们在公寓附近一间小餐厅吃饭。
刑露吃得很少,她静静观察坐在她对面的徐承勋,眼前这男人开朗聪明,又有幽默感。她告诉刑露,他念的是经济,却选择了画画。
“为什么呢?”她问。
“因为喜欢。”他说。
刑露说: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那要看你愿意舍弃些什么?”
“那你舍弃了些什么?”
徐承勋咧嘴笑笑说:
“我的同学赚钱都比我多,女朋友也比较多。”
“钱又不是一切。”刑露说,“我以前赚的钱比现在多,可我觉得现在比较快乐。”她把垂下来的一绺发丝撩回耳后。“你有没有跟老师学过画画?”
“很久以前上过几堂课。”
“就是这样?”
徐承勋点点头说:
“嗯,就是这样。”
“但是,你画得很好啊!你总共卖出过几张画?”
徐承勋嘴角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
“一张?”刑露问。
徐承勋摇摇头。
“两张?”
徐承勋还是摇摇头。
刑露把拇指和食指圈起来,竖起三根手指,说:“三张?”
徐承勋望着她圈起来的拇指和食指,尴尬地说:
“是那个圆圈。”
刑露叫道:
“一张都没卖出去?太没道理了!”
她停了一下,说:
“也许是因为……”
徐承勋点了一下头,接下去说:
“对……因为我还活着。”
刑露用手掩着脸笑了起来。
徐承勋一脸认真地说:
“看来我真的要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松开手,笑着说:
“但你得首先赚到买凶的钱啊!”
徐承勋懊恼地说:
“那倒是。”
他们离开餐厅的时候,天空下起毛毛细雨来,徐承勋拦下一辆出租车。
他对刑露说:
“我送你回去。”
出租车抵达公寓外面,两个人下了车。
“我就住这里。”刑露说。
“我送你上去吧。”
刑露看了看他说:
“这里没电梯。”
徐承勋微笑说:
“运动一下也好。”
他们爬上公寓昏暗陡峭的楼梯。他问刑露:
“你每天都是这样回家的吗?”
刑露喘着气说:
“这里的租金便宜。”
“你跟家人一块住吗?”
“不,跟一个室友住,她是我中学同学。”
到了三楼。
“是这一层了。”刑露说着从皮包里掏出钥匙,“谢谢你送我回来。”
“我在想……”徐承勋站在那儿,脸有点红,说,“除了在咖啡店里,我还可以在其他地方见到你吗?”
刑露看了他一眼,微笑说:
“我有时也会走到咖啡店外面。”
徐承勋禁不住笑出声来。
“你有笔吗?”刑露问。
徐承勋连忙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递给刑露。
刑露又问:
“要写在什么地方呢?”
徐承勋在几个口袋里都找不到纸,只好伸出一只手来。
“写在这里好了!”
刑露轻轻捉住他那只手,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写在他手心里。写完了,她想起什么似的,说:
“外面下雨啊!上面的号码也许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伸出另一只手说:
“这只手也写吧。”
刑露捉住那只手,又在那只手的手心再写一遍。写完了,她调皮地说:
“万一雨很大呢?也许上面的号码还是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吓得摸摸自己的脸问道:
“你不会是想写在我脸上吧?”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因为喘着气爬楼梯上来而泛红的脸蛋闪亮着,听到徐承勋说:
“这样就不怕给雨水冲走了。”
她看到他双手紧紧地插在裤子两边的口袋里。
“那你怎么召出租车回去?”她问。
徐承勋看了看自己的腿,笑着回答:
“我走路回去。”
刑露开了门进屋里去,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她在门后面的一把椅子坐下来,疲倦地把脚上的皮靴脱掉。
明真这时从浴室里出来。“你回来啦?”
刑露点点头,把皮靴在一边放好。
雨忽然下大了,啪嗒啪嗒地打在敞开的窗子上。
“刚刚还没这么大雨。”明真说着想走过去关窗。
“我来吧。”刑露说。
起身去关窗的时候,刑露站在窗前,往街上看去,看到徐承勋从公寓出来,一辆车厢顶亮着灯的出租车在他面前缓缓驶过,他没招手,双手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踩着水花轻快地往前走。
刑露心里想:
“他说到做到,这多么傻啊!”
“刚刚有人送你回来吗?”明真好奇地问,“我好像听到你在外面跟一个人说话。”
刑露没有否认。
“是什么人?他是不是想追求你?快告诉我吧。”
刑露轻蔑地回答说:
“只是个不重要的人。”
那天夜里,刑露蜷缩在她那张窄小的床上,心里却想着那幅泰晤士河畔。
她心里说:
“他画得多像啊!泰晤士河就是那个样子!”
突然她又惆怅地想:
“也许我已经忘记了泰晤士河是什么样子的了。”
随后她脸转向墙壁,眼睛发出奇怪的光芒,嘴里喃喃说:
“得要让他快一点爱上我!”
第二天早上醒来,刑露经过老姑娘的那家花店时,挑了一束新鲜的红玫瑰,付了钱,听到老姑娘在背后嘀咕:
“长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却总是自己买玫瑰花!”
快要到咖啡店的时候,她远远就看到徐承勋站在咖啡店外面。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低下头去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刑露走过去,对徐承勋说:
“你还真早呢!”
徐承勋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有如阳光般的笑容,说:
“想喝一杯早上的咖啡!”
刑露瞥了他一眼说:
“哦……原来是为了咖啡。”
“哦……那又不是!”徐承勋连忙说。
“可以替我拿着吗?有刺的,小心别扎到手。”刑露把手里的花交给徐承勋,掏出钥匙打开咖啡店的门。
徐承勋拿着花,顽皮地说:
“我觉得我现在有点像小王子!”
“《小王子》里的小王子只有一朵玫瑰啊!而且是住在小行星上的。”刑露把卷闸往上拉开。
“小王子很爱他那朵玫瑰。”徐承勋替她打开咖啡店的玻璃门。
“可惜玫瑰不爱他。”刑露一边走进去一边说,“而且,他爱玫瑰的话,就不会把她丢在行星上,自己去旅行了。”
“但小王子临走前做了一个玻璃屏风给她啊!”
刑露拿起吧台上的一只玻璃大水瓶,注满了水,接过徐承勋手里的玫瑰,插到瓶里,开始动手磨咖啡豆。
她带着微笑问徐承勋:
“你吃过早餐了吗?”
徐承勋回答说:
“还没有。”
“我正准备做松饼呢。有兴趣吗?”
“你会做松饼?”
刑露瞥了他一眼说:
“我不只会做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
徐承勋说:
“那个已经很厉害了!”
“我还会做面包,今天我打算做一个核桃仁无花果面包。”
徐承勋露出惊叹的神色说:
“你连面包都会做?”
刑露笑开了,把刚刚冲好的咖啡递给他说:
“我可以做一桌子的菜。”
“哦……谢谢你。”徐承勋双手捧着咖啡,有点结巴地问道,“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好吗?”
那是美妙的一天,他们去看了一场电影,然后到一家小餐馆吃饭。徐承勋充满活力,总是那么愉快,那愉快的气氛能感染身边的人。他们什么都谈,刚刚看完的电影、喜欢的书,还有他那些有趣的朋友。他教会她如何欢笑,而她已经很久没有由衷地笑出来了。当他谈到喜欢的画时,那些也正是她喜欢的,她默默佩服他的鉴赏力。他又告诉她,有一种英国玫瑰叫“昨日”。刑露笑笑说,她只听过“披头四”和“木匠乐队”的《昨日》。
送她回家的路上,徐承勋说:
“《快乐王子》里的王子,没有玫瑰;不过,他有一只燕子,那只燕子爱上了岸边的芦苇,但是芦苇不爱它……结果,它没有南飞,留了下来,替快乐王子把身上的珠宝——送给穷人。我小时候很喜欢这个故事。”
这时候,徐承勋怯怯的手伸过来握住刑露的手。
刑露羞涩地说:
“最后,燕子冻死在快乐王子像的脚边啊!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王子。”
他们相爱了。是怎么开始的呢?仿佛比她预期的还要快,有如海浪般扑向人生,冲击人生。她躲不开。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们去看电影。徐承勋去买戏票,刑露在商场里闲逛着等他。那儿刚好有一家卖古董珠宝的小店,她额头贴在橱窗上,看着里面两盏小射灯照着的一颗胖胖的玫瑰金戒指,圆鼓鼓的戒面上头,镶着一颗约莫五十分左右的钻石。以前在珠宝店上班的时候,她见过比这颗戒指名贵许多的珠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颗戒指却吸引了她的视线。她心里想着:
“是谁戴过的呢?好漂亮!”
突然之间,她在橱窗的玻璃上看到一张脸,是那个光头矮小的男人的脸,他就站在她身后盯着她看。
刑露扭过头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她心里怦跳起来,叫道:
“我明明看到他的!又是他!他打算一直监视我吗?”
她追出商场去,想看看那个人跑到哪里去。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她整个人抖了一下,猛然回过头来。
“可以进去了。”徐承勋手里拿着两张刚刚买的戏票。看到她苍白着脸,他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手按着额头说:
“你吓到我了!”
破碎的梦想
刑露九岁那一年,父亲带着她飞去英国见一个她从没见过面的、垂死的老人。
那是刑露头一次搭飞机。机舱里的空服员全都跑来看她。大家围着她,说从没见过这么粉雕玉琢的一个小人儿,眼睛那么大,那么亮,像天上的星星,长大了不知道还会有多美。
她困了,蜷缩在父亲的大腿上,父亲摩挲着她的头发,说:
“你会爱上英国的,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刑露早就梦过英国了。
自从有记忆以来,每年圣诞节,刑露都会收到从英国寄来给她的圣诞礼物。那些礼物有穿深红色天鹅绒裙子的金发洋娃娃、上发条的金黄色玩具小狗、毛茸茸的古董泰迪熊、一整套硬纸板封面的童话书……有一次,她还收到皇室成员才能吃到的美味果酱和装在一个精致铁盒里的巧克力。
每年的圣诞,成了刑露最期待的日子。
这些礼物,全都是一个老人寄来给她的。刑露只见过他的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削潇洒,目光炯炯。
老人是刑露素未谋面的祖父。
刑家几代之前是从上海迁徙到香港的名门望族,出于子孙不懂经营,加上挥霍无度,到了刑露祖父这一代,也只剩下表面风光了。
祖父的父亲一共娶了三房太太,三位太太总共为他诞下十四个儿女。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祖父排行第十三,并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性格反叛的他,当年跟父亲吵了一架之后,拿着自己那份家产,带着妻子和独生儿子回英国去了。
祖父交游广阔,出身显赫,很快就打进了伦敦的上流社会。他断断续续在大学里教过书,也做过一些小买卖,但是从来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到了后来,千金散尽,只得依靠妻子的妆奁度日了。然而,纨绔子弟的习性和挥金如土的本性却始终改不了,喜欢美酒、美食和一切昂贵而不实际的玩意儿。
刑露的父亲是这样长大的。他是个美男子,由于母亲的溺爱,从来不知道忧愁为何物,也看不见家里已经外强中干了。他善良开朗、快活,书读得很随便,跟父亲合不来,却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爱游历、爱好艺术,到处写生,留下了不少风流韵事,远至马达加斯加也有年轻的情人为他流泪。
他二十六岁那年,回英国去领了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便再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三十三岁那一年,他就像候鸟回归那样回到香港,在到祖母家里邂逅了家中厨娘情窦初开的女儿。这个少女对他神魂颠倒,为了把他留在身边,不惜怀上了他的孩子。
两个人租下界限街一间小公寓,匆匆结了婚。七个月后,一个晨光初露的秋天,刑露出生了。
妻子曾经对丈夫如痴如醉,为他显赫的家世和堂皇的仪容倾倒,夫妻俩有过一段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几年过去了,婆婆留下的遗产已经花得七七八八,她发现从来没做过事的丈夫竟然天真地决定当个画家,以为这样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
结果,他那些油画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丈夫抱怨是别人不懂欣赏,妻子则认为丈夫是不切实际。生活愈来愈拮据,妻子千方百计替丈夫找到一份画师的工作,负责画戏院外墙那些巨型的电影广告牌。丈夫认为这是一种沦落,妻子则哭着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丈夫为了逃避妻子的唠叨,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其实,他早就被生活一点一滴地打垮了,那些浪迹天涯的轻狂往事已经束到记忆的高阁,就像酒变成了醋,只留下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每天离家上班,就意味着可以暂时逃离妻子的抱怨。于是,他以游戏人间的方式投入地画过《冲天大火灾》里的摩天大厦、《金刚》里的黑猩猩和《唐山大兄》里李小龙那一身漂亮的肌肉。
为了纾解生活挫败造成的郁结,每个月拿到薪水之后,他把钱花得好像还是当年那个风流倜傥的阔少爷似的,有时候更喝得酒气冲天才回家。妻子在默默的忍耐中克制着怒气,为了帮补家计,她在一户富有人家家里当个厨娘,兜兜转转那么多年,她发现自己竟然又走在母亲那条老路上。于是,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絮絮不休地提醒女儿:
“永远不要爱光棍!”
“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只有嫁给钱才会有幸福!钱是可以买到幸福的呀!”
她把化为粉碎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她将来嫁个金龟婿。女儿是她的骄傲,长得美若天仙,温驯听话,聪明用功。她每天为女儿梳好那一头浅栗色的秀发,喂她喝牛奶和鱼油,把孩子打扮得像小公主似的,不会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逊色。
她对女儿管得很严,生怕她走上岔路。刑露小学毕业后,升到一所男女合校的中学。母亲一听到女儿要跟男孩子一起上课,就吓得昏了头。拜托东家帮忙,终于靠着东家的面子把女儿弄进了一所贵族女中。
丈夫打心眼里瞧不起妻子的势力和肤浅。他教给女儿的是另一些事情:他教刑露画画,时常穿着衬里缀着补丁的西装和那双鞋底补了又补的皮鞋,像一位绅士似的,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去看画展,也带她到海运码头去看停泊在那儿的远洋油轮。他走遍世界,告诉女儿伦敦、巴黎、威尼斯、蒙特卡洛、布达佩斯的事情,从前的情人、见过的大人物、参加过的大宴会……女儿崇拜父亲,父亲也在女儿身上看到曾经年轻热情的妻子。父女俩渐渐成了同盟。
做父亲的,有一次因为一时高兴,把女儿的照片寄到英国给自己的父亲,用一个小人儿来打破父子之间多年的隔阂。祖父被那张照片打动了,那时刚好是十二月初。到了圣诞节,刑露收到祖父从英国寄来给她的一份精致的礼物、一张近照和一封写着寥寥几行字的信,大意是:
“我想念你们。”
那些圣诞礼物一共送了六个年头,到了第七年五月的一天,送来的是一封电报。祖父病危,电报上特别提到:
“想见见孙女儿。”
那一刻,刑露父亲看到的是再也没机会修补父子情和悔恨,刑露母亲看到的却是一笔遗产。
“那个自私的老人就只有这一个儿子,何况,他生活在英国啊!”她心里想。
于是,她咬着牙把积蓄拿出来,典当了一些首饰,才凑够钱买了两张飞往伦敦的廉价机票,满怀希望地把父女两人送上飞机。
刑露没见到祖父最后的一面。他们抵达医院时,老人已经在几个钟头之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间,把他带走的是淋巴癌。
老人留下的不是一笔遗产,而是一笔债务。儿子从律师那儿才知悉,父亲人生最后那几年的岁月全是建筑在债台上的。儿子听到了并不失望,反而觉得父子之间从来没有这么亲近过,他走了那么多的路,终于知道自己像谁了。
现在他思念起父亲来,对往昔的日子无比眷恋,于是,那天早上,他带着女儿离开寒碜的小旅馆,搭上一艘观光船重游小则父亲带他看过的泰晤士河。那时正是五月,是伦敦一年之中最漂亮的季节,刑露看到了皇宫、西敏寺、大教堂、伦敦塔桥、大奏钟……
她指着在河岸上翱翔的白色海鸥,天真地问身旁的父亲:
“这些海鸥是谁的?”
父亲笑笑说:
“全都是属于女王的!”
“女王的?那总共有多少只?”
“就连女王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的侍宪每天都会替她数数看。”
上了岸,父亲兴致勃勃地跟刑露说:
“走吧!我们去吃饭。”
父亲带她走进一家古旧堂皇的餐厅,从天花板垂挂下来一盏亮晶晶的巨大吊灯,墙上镶着镜子,拼花地板打磨得光可鉴人,桌上铺着附有红色流苏的天鹅绒桌布,服务生全都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脸上的神情高傲得像贵族。她吃了奶油汤和牛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盛在一个银杯子里的草莓冰淇淋。
吃完饭,他们离开餐厅,走上伦敦大街时,刑露在一家店的蓝色橱窗前面停下脚步,脸贴到橱窗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里面一盒木颜色笔。她一直想要这么漂亮的颜色笔,装在一个金色的长方形铁盒里,每一支笔都削得尖尖的,总共有二十四种颜色。
父亲找遍身上每一个口袋,终于找到一张揉成一团的钞票,妻子给他的旅费就只剩下这么多了。这个乐天的男人潇洒地对女儿笑了笑,说:
“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好吧!我们就买下来。”
也许这个世上有比英国更美的国家,比伦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从高高的天花板垂挂下来的那盏水晶吊灯上无数的小切面,在记忆里闪烁生辉,永远也不会熄灭似的。
许多年之后,人脸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来愈模糊了,那盒颜色笔也显得憔悴了,然而,每当刑露感到挫败和死心时,她总以为,美好的生活与无限幸福就在那儿等待着她。为什么不能奔向那儿呢?
为了回去她向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会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奢华的天性的呢?
十一岁那年,母亲把她送进一所俨如修道院的贵族女中。开始的时候,刑露并不讨厌学校,在那里过得很快乐。她爱在教室的大吊扇下用手帕抹着颈子上细细的汗水,在外面铺上拼花地板的回廊散步,爱看学校里最美丽的那几位修女。
刑露不信宗教,却常常到学校的小圣堂去,双手合十,跪在阴暗中。她爱的是墙上的彩绘玻璃、祭坛上的玫瑰花、念珠的慈悲、十字架上的受难耶稣和圣母怜子像。她倾听诗歌里忧愁的咏唱和尘世的空虚,那里回响着永恒的悲叹。
但是,不久之后刑露就发现,在学校早会上为唱诗班钢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级学生是富商的孙女儿;圣诞晚会时,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筑师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气扬的同学,全是非富则贵,开车送她们上学的司机,其中有几个是穿一身笔挺的白色制服、头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电影里一艘豪华邮轮上的船长。到了中午,那些女佣一个个排着队送午饭来给她们的小主人,生怕娇贵的小姐们吃不惯学校的饭菜。
于是,刑露变得愈来愈安静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细来。
填写家庭信息的时候,父亲明明是一名画户外广告牌的工人,她却在职业那一栏巧妙地填上“画家”,母亲明明是厨娘,她只填上“家庭主妇”。
每一次学校向学生募捐的时候,刑露总是拼命游说母亲多捐一点钱,撒谎说有个最低限额。游艺会的时候,老师发给每个学生一叠抽奖券,说明用不着全都卖光,刑露偏偏哄父亲替她全部买下来。她这些行为并不是出于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胜和虚荣。
然而,刑露发现她永远不会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个学生。她也没机会学钢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够,她难道不会做得比她们任何一个都出色吗?她不禁在心中质问上帝,为什么不能成为那样呢?为什么要贫穷呢?
贫穷并不是圣坛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稣头上的荆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诅咒。刑露不再去圣堂祈祷了。
她把好胜和虚荣改而投进书本里,她上课留心,读书用功,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最爱上英国文学的课,在家里跟父亲说英语,心中暗暗瞧不起不会说英语的母亲,觉得这个厨娘的女儿配不起父亲。
然而,学校那张漂亮的成绩单只能满足她心中好胜的那部分,虚荣的那部分却感到饥渴。
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刑露如痴如醉地沉浸在另一种书里,内容全是爱情,热恋中的男女,充满波澜的生活,短命的多情女子,在覆满玫瑰花瓣的地板跳的华尔兹,大宅弧形露台上看的月光,生死不渝的誓言,雨中相拥的泪水,醉倒在怀里的吻,头戴珍珠冠冕披着白色面纱、拖着长长裙摆踏上红地毯的纯洁新娘和套在西盟全本小说网指上的盟约。十五岁以前的刑露,这几年间,双手都被这些租书店的旧书上的灰尘弄得脏脏的。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吗?
华丽水晶大吊灯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远,披着粉红色羽毛的多情小鸟在窗外翻飞,男人会为女人摘星星、摘月亮。
挂在刑露头顶上方一盏昏黄的罩灯,照亮着那个遥远而波澜起伏的世界,忧愁晚钟和痴情夜莺的歌声在那儿回响着,她苍白的少女时代是感情平庸的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到了十五岁那一年,刑露爱上了一个男孩。
他跟她一样念高中四年级,是隔邻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杰。程志杰是学校里风头最盛的运动健将,网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学界冠军的奖杯。他长得挺拔帅气,身上穿着雪白的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的那个模样就仿佛顶着一身的阳光。
一个冬日的黄昏,程志杰在学校外面头一次看到刑露,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他总是找机会在她面前晃过。
其实,刑露早就风闻过他的名字了,她们学校的女生经常私底下讨论他,去看他比赛,为了他才去学习网球,故意在他练习的球场上出没。
一天,放学的时候,刑露发现程志杰坐在学校前面的栏栅上等她,身旁还围着几个小跟班。他看到她,连忙走过来自我介绍,匆匆把一张网球公开赛决赛的门票塞到刑露手里,满怀自信地说:
“你会来看我比赛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他,收下那张门票。
比赛的那天,程志杰击败了厉害的对手,摘下冠军的奖杯,却赢得很寂寞,因为,他爱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出现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进去课室的时候,发现里面数十双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缓缓走过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绑着银丝带的沉甸甸的金色奖杯拿开,随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把要用的课本摊开在桌子上,心里却翻腾着甜蜜的波澜。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身边的几个小跟班不见了。他走上来拦住刑露,撅着嘴问她:
“你昨天为什么不来?”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
“有必要这么张扬吗?”
程志杰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刑露故意气他,说:
“我宁愿要一个鸟巢!”
看到程志杰那受伤的神情,刑露心中却又后悔了,害怕他不再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刑露走进课室的时候,发现一个孤零零的鸟巢可怜地放在她的椅子上,里面还粘着几根灰绿色的羽毛。那几个妒忌她的女生脸上露出讪笑和幸灾乐祸的神情,以为程志杰故意放一个鸟巢在那儿戏弄她。只有刑露自己知道,这个喂她摘鸟巢的男孩子,也会为她摘星星、摘月亮。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在学校外面等她,看到她出来,他走上去,撅着嘴问她:
“那是你要的鸟巢吗?”
刑露瞥了他一眼,说:
“你是怎么弄来一个鸟巢的?”
程志杰回答说:
“树上。”
刑露语带嘲讽地说:
“是你那几个跟班替你拿下来的吧?”
程志杰连忙说:
“是我自己爬上去的!”
他又不忘补上一句:
“我爬树挺快。”
刑露好奇地问:
“那棵树有多高?”
“约莫一层楼吧!”
刑露吓坏了,叫道:
“天哪!你会掉下来摔死的!”
程志杰耸耸肩,说:
“没关系!你还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刑露笑开了。“我现在还没想到,以后想到再告诉你。”
程志杰又问:
“你喜欢那只奖杯吗?”
刑露撅撅嘴说:
“你害得我很出名呢。”
程志杰怯怯地偷看了刑露一眼说:
“我想把它送给你。”
刑露看了看他说:
“那是你赢回来的,我又不会打网球。”
程志杰雀跃地说:
“我教你。”
可是,刑露想起自己没有打网球穿的那种裙子,母亲也不会买给她。她低下头去,望着脚上那双黑色丁带皮鞋的脚尖,幽幽地说:
“我不一定想学。”
随后她听到学校的小圣堂敲响了五点的钟声,那声音变得很遥远。两个人已经不说话了,不时看向对方的脸。她的脸像春风,驱散了寒冬的萧瑟,那双黑亮的瞳孔流泄出一种声音似的,弯翘的睫影在那儿颤动着,想着幸福和未来、人生和梦想。夕阳落在远方的地平线,天色渐渐暗了,爱情才刚开始自她脚踝淹开来。
为了跟志杰见面,刑露编造了许多谎言,做母亲的自以为一向把女儿管得很严,因此丝毫没有怀疑那些要到图书馆温习和留在学校补习的故事,也没注意到女儿的改变。
而今,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刑露的眼睛不时偷偷看向窗外,因为从那些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隔壁那幢男校和那边走廊上的一排粉蓝色的栏栅,她的世界就封闭在那儿。
这双小情人一见面就互诉衷肠,离学校不远也竟然大着胆子偷偷牵着对方的手。志杰有时会带刑露回家,他跟父母和一个老佣人住在一幢两层高的房子里。两个人躲在志杰的睡房里一起读书、听歌、接吻,紧紧地搂抱。她有好几次推开他那怯怯地伸过来想要尝试抚爱的手,坚定地说:
“要是你爱我,你会愿意等我。”
她的贞洁是为他们的爱情而守着的,并且相信他会因此感动。
然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恨他的呢?也是在这个铺了厚地毯的房间里。
那天,贞洁结结巴巴地告诉刑露:
“爸爸要我去美国念书。”
她颤抖着声音问:
“一定得去吗?”
“那边的学校已经录取了我,我这两个月之内就要去注册。”他不敢看向她。
刑露的眼泪扑簌簌地涌出来,叫道:
“你早就知道会走的!你早就知道的!”
志杰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刑露瞒着母亲,偷偷走到公寓楼下跟他见面。她紧紧地搂着他,哭着说:
“你会爱上别人……你很快就会忘了我……为什么明知道要走还要开始?”
志杰向刑露再三保证:“不会的……我不会爱上别人……我不会忘记你……”他抓住她两个肩膀,看着那双哭肿了的大眼睛,说:
“我想过了,等我在那边安顿下来,我马上叫爸爸出钱让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念书。”
刑露彷徨地问:
“你爸爸他会答应吗?”
“他很疼我,他会答应的!只要我把书念好就跟他说。而且……”他带着微笑说,“他很有钱!不成问题的!”
刑露那双泪眼看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无数幸福的未来。她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离开这里了。虽然舍不得父亲,但是,父亲会为她高兴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志杰很快会把她接过去,两个人不会再分开。从此以后,他们会一起上学,几年后,他们大学毕业,说不定会结婚……还有梦寐以求的许多日子等着他们。
然而,他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她抓不住了。起初的时候,他每天写信回来,然后是每星期一封,随后变成了每个月一封,信的内容由当初的痛苦思念变成总是抱怨功课有多忙,信写得愈来愈短,也没有再提起接她到美国读书的事。
那时差不多要会考,刑露每天摊开一本书,想集中精神,脑子里却一片混乱,一时安慰自己说:“他在那边读书一定也很辛苦,所以没办法常常写信!”一时又悲观地想:“说不定他已经爱上了别人。”
她整天躲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母亲以为她太紧张考试了,特别弄了许多补品,逼她吃下去,她却全都偷偷吐出来。
她不断写些充满热情的信给志杰,志杰的回信却愈来愈冷淡,而且常常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信。
那曾经自脚踝边淹开来,她浸泡在当中过日子的爱情,已经退到遥远的他方了。
她受不了,写了一封长信质问他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骄傲地表示,要是这样的话,她会祝他幸福,她会永永远远忘掉他。她这么说,只是想扑上去用双手和双脚抓住那无根的爱情。
信寄出去了,刑露每天心慌意乱地来来回回跑到楼下去检查信箱。那两个星期的日子太漫长了,一天,她终于在信箱里看到一个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她手里抓着那封宣布她爱情命运的信,拼命爬上楼梯。信在她手指之间薄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开睡房的门,走了进去。
“我们这么年轻,还是应该专心读书的……我对不起你……你会忘记我的……你一定会找到幸福……”
刑露坐在床边,那双载满泪水的眼睛反复读着最后几行字,脑里乱成一团,整个人空了。她的世界已经化为粉碎,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呢?为什么不能去美国呢?
母亲在外面叫她,刑露心烦意乱地把信藏起来,打开门走出去。
母亲给了她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东家那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儿不要的旧衣服。母亲说:
“那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书了。临走前要在家里开几个舞会呢!”
刑露砰的一声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呢?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有时候倚在窗边,呆呆地看着街上,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没说,吃饭的时候,只是勉强吃几口。
一天,刑露在公寓楼下坐了一个早上,为的是等邮差来。她心里想着:
“他也许会回心转意。”
邮差并没带来那种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刑露失望地爬上楼梯,回到家里。
走进睡房时,她发现志杰写给她的那些信全都拆了开来丢在桌子上,母亲站在桌边,露出吓人的样子。
刑露扑上去抓起那些信,哭着叫道:
“你为什么偷看我的信!”
“你好大的胆子!”母亲抓住她一条手臂,把她拉扯过来,咆哮着,“你有没有跟他睡?”
“没有!”她啜泣起来。
“到底有没有?”母亲疯了似的,抓住她的头发,狠狠赏了她一记耳光。
五个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刑露挣脱了母亲,扑倒在床上号啕大哭。“没有!没有!没有!”那声音诉说着的却是悔恨。
可是,母亲不相信她,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一直拉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使劲把挣扎着哭着的她推进去。
在那间苍白的诊所里,一块布盖到刑露身上。她屈辱地躺在一张窄床上,弓起膝盖,张开两条腿,让一个中年女医生替她检查,随后她听到那个人走出去跟母亲说话。
从诊所出来,母亲牢牢地握着她的手,眼里露出慈爱的神情。母女之间的恩怨化解了,仿佛她们是彼此在人世间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抹了抹眼角涌出来的泪水,喃喃对女儿说: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
刑露哭了,但是,她流的却是羞辱的泪水。
可是,母女之间不久之后又再起波澜。中学会考的成绩单发下来了,刑露只有英文一科合格。早在发榜之前,甚至是在她考试的那段日子,她已经想到会有什么结果了。然而,就像天下间所有心存侥幸的人那样,刑露也抱着虚妄的希望。
现实却有如冷水般泼向她,她踉跄着悔恨的脚步,这就是爱情的代价。为什么要相信那个人呢?为什么天真地以为那个甚至没能力养活自己的男孩会带给她幸福和梦想呢?
那天晚上,刑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脑子里空荡荡的,回家的路多么遥远啊!还有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孔在那儿等着她。
直到公园关门了,她踏着蹒跚颤抖的脚步回家,看到憔悴的父亲坐在公寓的楼梯上。父亲抬起头,看见她时,松了一口气。然而,随后他看到她的成绩单时,一句话也没说,把那张成绩单还给她。
“你自己上去跟你妈妈说吧。”
刑露畏怯地一步一步爬上楼梯,那段路却像一千里那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父亲为什么不陪她走这条路呢?那天,母亲把她揪上出租车拉她去诊所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拯救她。这个晚上,他依然没有伸出双手去拯救她,那就是出卖!曾几何时,父女俩是一对盟友啊。
刑露多么希望自己会昏倒,甚至滚下楼梯死掉算了,也不情愿面对母亲那张脸。
然而,当母亲终于看到她的成绩时,并没有骂她。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那比责备,甚至发疯,都更让她难受,仿佛她踩烂的不是她自己的人生,而是这个家庭的人生和未来,还有那个摆脱贫穷的希望。
父亲在楼梯上等她回去的这个晚上,也是他失去工作的夜晚。他喝醉酒,跟老板吵了一架,给开除了。
然而,他们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
一家人后来搬到一家更旧更小的公寓,父亲借酒浇愁,母亲则像一尊高傲的雕塑那样,不跟刑露说话,也不看她一眼。
刑露想起已经逝世的祖父,她见过的只有老人的照片和那具留有余温的尸体,然而,她却在已经渐渐模糊的记忆中想象那张脸是慈爱的。要是祖父还在世,她会恳求祖父接她去英国,她会从头来过,她也许还能抓回那些有如小鸟般掉落在泥泞里的无数梦想。
如今却只好去找工作了。她其实有着母亲的现实和好胜。她知道,在贫穷的家庭里,谁赚到钱,谁就有地位。
由于长得漂亮,出身名校,英语也说得好,她很快就在一家时装店找到一份见习售货员的工作。每个月,她把大部分的薪水都交给母亲,为的是要封住那张势力的嘴巴。果然,母亲又开始和她说话了。
她本来是可以去当个小文员,过着朴素寒酸的日子的。是她虚荣的天性把她带来这家开在丽晶酒店里的高级时装店。
姿色平庸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众所皆知,她们店里的售货员是这个行业中最漂亮和时髦,也最会穿衣服的。因此,能够进来的女孩脸上都难免带着几分势利眼和骄傲。
刑露是打败了许多对手,才跨进这个嵌金镶玉的浮华世界。
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她和李明真两个人最喜欢下课后去逛那几家日本百货公司,摸摸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多次,她们甚至大着胆子把衣服拿去试身室试穿,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从试身室出来的时候,故意皱皱眉头找个借口说那件衣服不合适。然而,而今她每天随便摸在手里的衣服都是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
与其说这是一家时装店,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乐园。客人们在这里挥霍着金钱,买衣服的钱甚至可以买一幢房子。这些人也挥霍着生活,挥霍着短暂的青春,急不可待地把华丽的晚装和皮草大衣披在年轻的身体上,或是用同样的衣服来挽回已逝的青春。
进这片乐园的都是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物。刑露就接待过一位欧洲公主和一位女男爵,也接待过阿拉伯王子和他那群美丽的妃嫔,更别说最红的电影明星和上流社会那些脸孔了。
然而,置身于浮华乐园的虚荣,很快就变成了更深的空虚,就像吸鸦片的人,一旦迷上了这种麻痹感官的逸乐,也愈来愈痛恨真实人生的一切。他们回不了头,仿佛觉得那些从袅袅上升的烟圈中看到的幻影才是至高的幸福。
有时候,刑露也像店里其他女孩一样,过了营业时间,等主管一走,就关起门来随意从一排排衣架上挑出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逐一穿在身上,然后站在宽阔的镜子前面叹息着欣赏自己的模样。起初的时候,刑露也尝到了这份喜悦,可是,到了后来,这些借来的时光和借来的奢华只是加深了她的沮丧。
她诅咒上帝的不公道。那些客人的样貌并不比她出色,体态也不比她优雅。上帝是不是开了个玩笑,把她们的身份对调了?
于是,刑露咬着牙回到现实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她默默苦干,参加公司为员工举办的那些培训班时,她比任何一个同事更努力去学习穿衣的学问、找数据、做笔记。她本来就拥有天赋的美好品味,成绩自然成了班上历年最好的,导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也去上日语班。
现在,每天上班,即使是面对那些最傲慢无礼的客人,她还是会露出微笑,她侍候周到,无可挑剔,再也提不起劲偷偷试穿衣架上那些昂贵的衣服了。
私底下,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平静,仿佛已经接受了这种宿命的人生。然而,愈是这样,她心里反而充满了欲望、愤怒和憎恨。她瘦了,苍白了,旁人都能感受她身上那种冰冷的魅力。她的顺从其实也是抵抗,她的沉默只是由于倦怠。日子的枯燥单调,让她更向往她曾经幻想的爱情和死心过的幸福。
一天,刑露在店里忙着整理衣架上的衣服,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对不起,我想找一件衬衫。”
刑露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人。他仪表堂堂,身上穿了一袭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笔挺西装,系了一条红色领带,脚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在微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张快乐的脸显得生动活泼,仿佛随时都会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来。
刑露发现他身上衬衫的胸口沾了一些还没干透的咖啡渍。
他望着刑露说:
“刚刚在酒店咖啡室不小心弄脏了衬衫,待会儿要去喝喜酒,赶不及回家换另一件了。”
“好的,先生,请你等一下。我拿一些衬衫给你看看。请问怎么称呼你呢?”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