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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月亮

_2 张小娴(当代)
在介绍OysterswithNobu" ThreeSalsas这道菜的时候,Nobu回忆说,一天,一位熟客央求他把一枚钻石戒指藏在一只生蚝里,给他那位很爱吃生蚝的女朋友一个意外惊喜。
当她来到餐厅,Nobu把生蚝端到她面前。他们屏息静气看着她吃第一只生蚝,然后是第二只当她吃到第三只生蚝时,终于看到那枚钻石戒指。她诧异地望着她的男朋友,这个时候,他跪下来,对她说:"我爱你,请你嫁给我。"那个年轻女子感动得哭了,整家餐厅的人都为他们鼓掌。
为甚么这种故事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
知识的书可以稍后才看,可是,每次买了食谱,我总是急不及待的翻阅。就像我儿时在菜市场喝的一杯冰豆浆,食谱也是最甜美的慰藉。
对了,你试过早餐时喝酒没有?我试过了。用一杯法国香槟来开始一天,人生的确会有点不同-
人生应该有点追寻
有时我会想,世上是否真的有一条时光隧道?如果真有的话,我不想飞越未来,只想偶尔回到过去,寻找遗落了的童年。
法国电影《天使爱美丽》(AmelieFromMontmartre)里,爱美丽在公寓浴室的瓷砖后面无意中发现一个尘封了的铁盒。铁盒里放?一张棒球员的照片和一些玩具,爱美丽想,如果这个业已长大的男孩看到这个童年珍藏的铁盒,一定会很开心。于是,她四出打听五十年前住在这里的一个男孩。
终于给她找到这个男孩了,他已满头华发。爱美丽悄悄把铁盒放在电话亭里。电话响起,男人好奇地走进去接听,竟然看到自己五十年前拥有的一个铁盒。童年往事穿过岁月的断层向他扑来,他当下热泪盈眶,认定他与铁盒的重逢不是偶然,而是生命的召唤。
我很懊恼,我没有这样一个铁盒,也没有珍藏童年时的任何一件玩具。有时候,当我听见有朋友仍然留着小三那年爸爸送给他的手表和小学跟中学的课本,我不免有点妒忌。我甚么也没留着,没法穿过时光隧道,在三十年、五十年,甚至七十年后,珍珍重重地掏出时光锦囊,惊叹流逝的岁月曾经多么美好。
昨天,一个小女孩问我:"人为甚么活着?"
老实说,我不知道答案。
人生而有限制,我们所钟爱的一切终将消逝,难逃疾病、衰老和死亡。可是,正是这些限制,让我们学懂去珍爱一些人和一些事,也让我们相信人生应该有点追寻-
今夜,我们吃西餐去
手冢治虫的名作《人间昆虫记》里,主角十村十枝子名成利就,然而,在孤寂的时刻,她却搂抱着死去母亲的蜡像,吸她的奶水。这段情节看起来有点惊心动魄,或许不过是一个象征。即使世上没有时光隧道,凭借记忆,我们终于可以回到过去,吸啜童年的奶水,以慰余生的寂聊。
对我来说,童年时最丰富的节目是跟着爸爸去吃西餐。那时候,并没有所谓法国菜、意大利菜、西班牙菜、俄国菜或英国菜。所有这些外国菜,统称为西餐。
今夜,我们吃西餐去!
我家附近有一家金屋餐厅,夜晚很热闹,好像永远不会落幕。我忘了爸爸妈妈点了甚么,我一定是点一客杂排。
为甚么是杂排?因为贪婪。
一个杂排里,就有牛排、猪排、鸡翼、香肠、牛舌和烟肉,甚么都可以吃到。直到今天,还没有哪一国的西餐可以和它的缤纷媲美。
在杂排之前,先来一个汤,通常是罗宋汤或奶油鸡汤。我比较喜欢奶油鸡汤。喝过了奶油鸡汤和牛油面包,我会乖乖地等着那个杂排。
悠长的等待往往使食物变得更加滋味,如同思念丰盈了爱情。
终于,侍者捧着我的杂排来了。杂排盛在一块铁板牛牛里,用以保持它的温度。侍者把杂排放在我面前,我连忙用餐巾遮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一边屏息静气,一边吞口水,看着他把热腾腾的酱汁淋在铁板上,瞬息间发出滋滋滋滋的声音。一缕烟升起来了,我左手握着叉,右手握着刀,准备大快朵颐。
我会在杂排上贪婪地浇上李派林着汁、美极鲜酱油和地扪西红柿酱,然后首先把香肠干掉,接着是牛排、猪排、牛舌和烟肉。鸡翼要留到最后,用手来吃。
吃饱之后,我舐舐手指,抹抹油腻的嘴巴,既满足也失落,因为不知道下一次吃西餐是甚么时候,或许要等爸爸有时间和兴致。
有一年,那时我还小,一位阿姨带着我和她那个与我同龄的独生女上波士顿吃西餐。那时,上波士顿是一件大事情,它比我常去的金屋要高出好几级。
那夜,我们穿得很漂亮。阿姨点了一客杂排让我和她的女儿分享,自己只点了一杯咖啡。在那些紧绌的岁月里,大人往往吃得比孩子粗糙。
好几年后,听说那位阿姨患了癌症,离开人世。那个小孤女以后的命运会是怎样?我已忘记了她的样子和名字,波士顿那夜,是我们唯一一次见面。我也不知道在许多年后的今天,她是否还记得曾经和一个小女孩分享过一客美味的杂排-
童年的滋味都是丰润的
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神秘不可测。然而,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或许是一件旧时玩具,或许是一张照片、一首老歌、一个风景、一种滋味,让我们回溯童年的温热。那是个金色的年代。
我遗憾没有留着一个铁盒、一张游戏卡和一只铁皮飞机,但我吃过杂排,很早地知道人生本来是一个大杂烩,五味纷陈。
寒夜蕃薯香
提起煨蕃薯,每个人记忆中都有一张鲜明的图画︱那时我们还小,寒夜里,清冷的长街、老旧的电油桶、明灭的炭火、温饱的味道……
有时是在灯火阑珊的车站,有时是在人行道拐弯,卖煨蕃薯的小贩神出鬼没。当我们瑟缩着走在路上,忽然嗅到随着滚滚风沙吹来一阵阵熟悉的香味,就知道附近有煨蕃薯可以吃了。
这个时候,你怎么舍得空?手回家去?
我们付了钱,小贩戴着手套,在桶盖上拣了一只刚刚煨好的蕃薯,用一个鸡皮纸袋或一张旧报纸包裹里。我们往往顾不了烫手,就把蕃薯皮撕掉,看到了犹冒着烟的黄心,向它吹一口气,便急不及待吃起来。每一口都包住了所有的丰腴与不期而遇的惊喜,连着皮的那部分最好吃。
回家之前,我们已经用手把蕃薯吃掉了。
有人怀念所有他用手吃过的东西,我更怀念乍然相逢的滋味。
我已经很久没遇到煨蕃薯了。听说,现在已经不容易找到,反而炒栗子还是到处都有。
或许是因为叫"良乡栗子"的缘故吧,糖炒栗子给人一种故乡的感觉。而煨蕃薯却有一种粗糙老实的乡土味。
我们都是在香港出生的,故乡便是这里。乡土,是童年。隔了光阴的距离,所有童年的滋味都是丰润的,即使这一片乡土并不富足。
儿时,我住在湾仔。这是个五光十色的风流地,有各色各样的人物和传奇故事。舞娘、黑社会喽啰、天涯落魄的游子、失意的小人物,构成了我童年的一张人物志。
我是这样长大的,看的是人间烟火,听不尽曲折悲苦的身世,见不尽千疮百孔的世情。
那时,我天天跟着爸爸妈妈到附近的茶楼喝茶,也是茶客的一位舞娘很喜欢我。她约莫三十岁,有一双很媚的凤眼,烫了一头大波浪齐肩鬈发。她悄悄叮嘱我每天放学后到舞厅的后门找她。
每一天,到了约定的时候,她会在后门等我,拿一只美味的卤鸡腿给我带回家吃。馋嘴的我,从没有一天失约。
这个约会维持了很长一段日子。一天,我又来到舞厅的后门。那夜,她披着一件亮晶晶的黑色小毛裘走出来,手里除了往常的卤鸡腿之外,还有一只热腾腾的煨蕃薯。她脸上漾着幸福的神情,说:"上班的时候看到的,好香呢!"
然后,她温柔地摸摸我的头,说:"带回家慢慢吃吧。"
记忆之中,她从没笑得那么灿烂。
渐懂人事之后,我才知道我当年吃的是她的卖笑钱,实有点不好意思。
这个约会后来无疾而终。我早已忘了那些卤鸡腿的滋味,只记得那夜的蕃薯香。
二十年后的一天,我在街上碰到她。她不再年轻了,一个人孤伶伶地拎着几个沉甸甸的纸袋,步履有点蹒跚。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她并没有抬起头望我。她已经不认得我了。
我不知道会不会是我认错了人。我们以为童年的记忆永远鲜活,却不知道,每长大一些,我们总会为那段消逝了的日子再添几笔华美的颜色,甚至大胆地重塑童年的滋味。
我们自己来做煨蕃薯吧!
烧一锅沸水,煮溶两片黄片糖,把洗干净的蕃薯整只放进锅里,煮二十分钟。然后,把蕃薯拿出来抹干,放进烤箱里,用最高温上下烤四十五分钟。你也可以用炭火烧烤炉来做,但绝对不可以懒惰省去用黄片糖把蕃薯煮熟的程序。糖分的微粒黏在蕃薯皮上,正是蕃薯香的秘诀。
在等待的漫长时光里,我们终于慢慢地嗅到曾经乍然相逢的温饱味道,使我们几乎以为自己回到童年了。那时我们还小,寒夜里,清冷的长街上……
这是多么悠长的滋味,是一生的回忆-
怀念少女时代的肤色
我们一辈子最怀念的,也许是婴儿期和少女时代的肤色吧?以后无论怎样努力,也无法重寻这些消逝了的日子。我们在脸上涂上化妆品的时候,却希望自己看起来像没有化妆一样,这大概是女人永恒的矛盾。于是有人发明了有颜色的乳霜,涂上之后很自然。
以前也试过几种粉底乳霜,实在太"自然"了,一点效果也没有,直至我找到这支LauraMercier的TintedMoisturizerBaseHydratanteTientee。
我喜欢坐飞机和旅行的时候用它。薄薄的在脸上揉开,然后扫上自然色的蜜粉,再擦一点淡淡的胭脂和口红。这个时候,一张脸看起来宛如少女时代刚起着那种像樱花一样自然的肤色。我重寻了我以为已经一去不复返的东西。
丝薄粉底
Chantecaille粉底过去一年一直是我的至爱。这个美国品牌的化妆品全都有护肤成分,产地分布瑞士和日本。瓶装的粉底含芦荟、绿茶和60%水分,适合缺水的我, F10,质地很薄很滑。
早上起来皮肤干燥,我会用它。粉条装可以做粉底,也可作遮瑕膏,颜色好漂亮,涂在脸上之后有一层自然的亮丽光泽。原来,除了着生棉之外,"丝薄"也可以用来形容粉底。
它最可爱是方便携带,早上出去,晚上已"脂残粉褪",便可以拿出来在脸上涂几笔,又是一张可以见人的脸了。
救命面膜
Valmont的RenewingPack是我用过最好的面膜。洗脸和磨砂之后,用它来按摩脸部五分钟,再洗脸,然后在脸上薄薄的涂上一层,包括眼部。你可以敷二十分钟,也可以就这样睡觉,让它在脸上停留一晚。每次用完之后,也会觉得整个人容光焕发,你会为那一刻的自己着迷。
每次到外地公干,它是我的救命面膜。早上洗澡之前先紧急用它来按摩脸部五分钟,尤其要努力按摩那双一天比一天沉重的眼袋,然后,任它留在脸上,洗澡的时候,让水蒸气蒸一蒸脸才洗掉。照照镜子,终于把自己认出来了。
EveLom卸妆膏
这些年来,用过很多不同的卸妆油和卸妆膏,EveLom是最好的。我最喜欢它可以全脸卸妆,不需要另外配一瓶眼部卸妆油。(配合棉球用的眼部卸妆油,常常会造成眼部皱纹。)用EveLom卸妆,要跟?指定的程序,但不算繁复,非常干净。不过,喜欢一个品牌,不必忠心耿耿地买它全部的出品,EveLom就这个最好了。
EveLom这位英国护肤专家,对于美丽,也有很多智慧之言,她曾说:"美丽伴随智慧而来。女性应该追求性灵的成长,美丽自然伴随而来;增加生命的深度与广度,就更能享受生活。"又说:"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勤加保养︱︱你无法对抗年龄女人必须接受现实,身体会因为地心吸力向下坠,这就是人生。"
体贴蒸面机
英国出品,品牌名称是Carmen的蒸面机,上一部蒸面机已用了超过五年,衰老迟钝,一直想换一部新的。无意中发现这一部,精彩之处是另附一个蒸鼻器。我的黑头和白头主要集中在鼻子,这真是个最体贴的附件,二话不说就买下来了,不超过四百元,却是生活中美好的意趣。
hili 洁面刷
有时候,会突然觉得一张脸有些看不见的肮脏,或者了无生气。我买了这个胖嘟嘟的Phili Visapure深层洁面刷。它有两个刷头,一个洗脸,一个磨砂,刷毛很柔软。
我喜欢刷子在鼻头旋转的感觉,鼻子好像一下子变干净了。我爱买一些美容的小电器,好像蒸面机、修甲器、拔毛机、吸黑头机……每次买回家,便会急不及待试用。
有些事情,本来可以用一双手去做,但是,能有一部小电器代劳,会觉得幸福一点-
顾盼之间
安全眼影JuxtPutty
我至爱的两盒Mac眼影粉,浅色的是Putty,深色一点的是Juxt。
一直觉得自己的眼皮比较浮肿,不适合浅色,紫、橙、黄、红、蓝全都与我无缘。两、三年前买了一盒Putty,才惊觉自己除了咖啡色之外原来还可以有别的颜色。绿色令眼睛更明亮,也比其它颜色来得自然。
这几年我疯狂迷恋绿色,衣柜里大部分的衣服都是这个色系,所以,一盒Putty便几乎可以配搭所有衣服。用Putty用得闷了,我便在Putty上面再扫一点Juxt。它们是我最安全的颜色,即使在最憔悴的日子,也可以挽救我双眼。
繁星眼影NightStarNightFeverNightPorterNightClu ingGoldfinger
喜欢Nars眼影的盒子,薄薄的防撞软胶,方便带出门,里面还有镜子。这个有闪粉的系列,颜色和名字都很漂亮。
先用肉色打底,在眼窝扫上NightStar,它很淡很淡,就好像在小小的眼皮上洒下一撮星尘。我喜欢晚上用它,再涂一条眼线便已经够明亮了。
紫红色的NightFever,深绿色的NightPorter和青铜色的NightClu ing,我都用来做眼线,衬不同颜色的衣服。涂的时候,我只涂在上眼线的眼尾,然后轻轻的扫开,这时它的颜色便会显现出来,别人要在你顾盼之间才看到那闪闪的星光。
然后,我会涂一点金色的Goldfinger在下眼线的眼尾。这样带着满眼繁星出去,竟还觉得含蓄呢。
HelenaRubi tein睫毛液
这支HelenaRubi tein的LongLashMascara是台湾著名化妆师刘培华推荐给我的。九八年初,我到台湾拍摄一辑照片,便是培华帮我化妆的。其中一张我穿着卡其色JilSander套装的照片,后来用在那年香港书展的报纸广告上,是我最喜欢的照片之一。
培华是台湾很多著名艺人的化妆师,当年李美凤在香港摆婚宴,也是培华飞过来替她化妆的-
到台湾参加一个电视节目
去年夏天,我到台湾参加一个电视节目。那是我第一次上电视,培华帮我化妆,我才有信心。那天,他用的睫毛液就是这支HelenaRubi tein。培华说是钟丽缇介绍给他用的,他用过之后觉得非常好,可惜在台湾和香港都买不到,要飞到日本买。他在日本一口气买了十支。
我每次到日本也买一支。后来才发现,在香港崇光百货的专柜也可以买到。这支防水睫毛液的确很好用。涂上之后,睫毛不会纠结在一起,看起来浓密而不至于太夸张。我最喜欢它的扫子,圆圆的,好像看不到梳齿,用起来却很方便,最适合我这种每次用七分钟化妆的人。
天然的甲油
以前喜欢涂甲油,颜色是淡淡的橙或粉红。可是甲油里的化学成分对指甲的伤害很大,我的指甲变得很脆弱。这两年来,不再涂甲油了,我喜欢用National的修甲器把指甲修得短短的,然后涂一层这个Barielle丝质蛋白。它有一层自然的光泽,同时可以滋润指甲。每天涂一层,不需再烦恼用甚么甲油配当天的衣服,有一种反璞归真的自在。
玫瑰露水
Kiehl" FrenchWater法国玫瑰露水,好喜欢沉淀在瓶子里的玫瑰花瓣,看起来像一杯透彻心肺的玫瑰花茶。瓶子上竟然写着:"DoNotSwallow",生产商大概也知道它的样子实在太诱人了。
夏天里,洗澡之后洒上这个玫瑰露水,清新而低调,别人要把鼻子凑得很近很近,才闻到淡淡幽香。
Koji睫毛夹
Koji睫毛夹,只卖二十六元,比很多名牌货都要便宜,而且可以折起来,适合带去旅行,放在皮包里也很方便。
不过,我再不会在皮包里放那么多化妆工具了,顶多是一小盒蜜粉、一支唇膏、一支润唇膏和一盒胭脂。
很多年前,可不是这样的。那时不太会化妆,我把甚么工具,包括睫毛夹,也放在皮包里,方便随时补妆。有一次,吃饭的中途,我竟然跑进洗手间,洗掉脸上的化妆,然后重新再化一次,以为这样会好看一点。
其实,人对自己没有信心的时候,再多的颜色也无法改变。我们要去学习化妆的技巧,但更重要的,是学着去喜欢自己。
我仍然不太会化妆,但我不会再在吃饭的中途跑去再化一次妆。
一生的香水
《Cha elAIII︱︱魔法蛋糕店》里,李传芳为自己找的第一瓶香水,就是这个NinaRicci的L"AirduTem 。她决定一生只涂一种香水,让那种气味成为专属于自己的气味。
喜欢L"AirduTem 的人,其实是我。它是我拥有的第一瓶香水,也是男人送给我的第一瓶香水。
它的瓶子美得无话可说,我认为是世上最漂亮的香水瓶。磨砂玻璃瓶配上比翼同飞的鸽子,是最能代表爱情的香水瓶。玫瑰、栀子花、茉莉、康乃馨和檀香的香味,清新隽永,适合任何年纪,永不俗气。
后来,我又买过和收过许多不同的香水。会重买的,就只有它和ChanelNoo5。
假如我不再花心,决定一辈子只涂一种香水,它会是我最终的选择-
肚子里的童年往事
你小时候喝过美禄吗?
美禄是一种奇怪的饮料,几乎每个小孩子也喝过美禄,长大之后,我们会遗忘了它的滋味,而爱上其它刺激的饮料,譬如可乐、咖啡和酒。
美禄是属于童年的,它是我们肚子里的一支童谣,年深日久,你会遗忘许多事情,却依然记得小时候唱过的童谣,那是一辈子的回忆。
提起美禄,每个人都有一种特别偏爱的饮法。
冬天喝美禄,是在美禄里加入热开水和炼奶。热美禄是乖孩子的奖赏,甜腻而温暖。这种甜腻温暖,只有炼奶可以呼应,花奶或奶粉,完全不是那种风味。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直到今天,偶尔还会很想很想喝一杯热美禄。在疲倦沮丧的日子,美禄是心灵和肉体的安慰,每啜饮一口,都是童年往事。
至于冷饮,意见就更多了。有人喜欢在大量的美禄里加入冰冻炼奶和冰块,有人喜欢加入鲜奶和冰块唯一意见一致的时候,是大家都爱吃到没有溶掉的美禄薄脆。暌违多年,再一次喝美禄,我发现最美味的饮法是将大量美禄放在杯子里,然后倒进冰镇过的"北海道特选3.6牛乳",不要摇得太匀,每一口也是薄脆和香滑的美禄牛乳。这种滋味,肚子也实在无话可说。爱喝豆浆的,可以换上无糖豆浆。喝完之后,别忘记抹掉黏在嘴唇上的可可薄脆。
冬天喝热的,夏天喝冷的,美禄似乎只有冬、夏而没有春、秋两种喝法。春去秋来,岁月流转,当我问我爱的人:"你喝过美禄吗?"他微笑着告诉我他童年时最喜欢的一种饮法。
美禄在香港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我不知道我们的爸爸妈妈童年时有甚么美好的集体记忆,我们这一代,却因为美禄而变得亲近了。
美禄是属于家庭的,它只能在家里喝得到。不过,我有一位朋友,八十年代曾经是驻马来西亚的记者,他说,他在吉隆坡见过贩卖美禄的小车子。小贩踏着一辆自行车,后面拖着一个大木箱,上面挂着一个斗大的美禄商标。在热带地方卖的,该是冻美禄吧?朋友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天涯流浪,美禄唤醒了他对童年和家的一点缅怀。
公元前六百年,一个罗马运动员在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表现出色,他的名字叫Milo。美禄(Milo)就是以这位大力士命名的。我不知道喝了美禄会不会变得像大力士一样强壮,我不想强壮,我只想无忧无虑。在成人世界的孤绝里,我们努力地珍重?童年的欢愉记忆。往事湮远,美好的滋味却在生命里遥遥呼唤,笼上心头。下一次,你会否微笑告诉我,你最喜欢怎样喝你的美禄?
我爱喝的冰冻美禄-
禅味的无花果
圣经说,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之后,吩咐他们不要吃园中那棵树上的果子。
夏娃受了蛇的诱惑,偷吃禁果,也让亚当吃了。本来赤身露体的两个人,突然有了羞耻之心,便拿一种树上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
你记得那是甚么树上的叶子吗?是无花果树。
无花果树的叶子,是人类第一件时装!
无花果树的叶子,形状是不规则的。我们常常在欧洲一些油画里看到用一片小树叶遮着那话儿的亚当,那片应该就是无花果的树叶。
你吃过无花果吗?
我很喜欢无花果这个名字。它与人类的始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应该是属于圣经的。可是,这个名字却又充满了禅味:无花不结果。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童年时,我吃到的无花果都是晒干了的,小小的一颗,颜色淡黄,味道很甜,可以作凉果吃,也可以用来煲汤,妈妈通常会用它来煲瘦肉汤。无花果很便宜,几块钱便有一大包。那时候,我没想过有新鲜的无花果。
直到一九九九年,我第一次到英国,在伦敦的波特贝露道才初次见到新鲜的无花果。
这种紫绿色的果子,形状像一个小小的吊钟,在一堆鲜黄嫩绿的水果之中,有一种安静的意态。我买了一大包,装在一个鸡皮纸袋里。
清晨的波特贝露道,空气怡人,两旁的摊子上放满了古董、瓜菜,还有新鲜出炉的面包,我抱着那包无花果,一边走一边吃,才惊觉自己多年来错过了这么美味的东西。
新鲜的无花果比干货好吃太多了。一个无花果,可以连皮一起吃,味道清甜,无花果的甜,会在过后让你更回味。除了名字之外,它连味道也那么禅。
离开英国之后,我常常怀念伦敦的无花果。后来再到伦敦,因为不是季节,再也吃不到甜美的无花果,心里常常悬念。
早阵子,无意中在香港的Oliver" 和City" uper找到从法国运来的新鲜无花果,卖得很贵,小小的一个,要卖差不多十块钱。我还是买了一大包,吃的是思念。
无花果生长于热带地方,品种有八百多种。友人说,他从前念的中学,便有一棵无花果树,很高很大,那是他年少的回忆。无花果,彷佛也是属于少男和少女的,那个时候的爱情,往往像无花果,永不会开花。
古希腊人相信无花果与性能力和肉体之爱有关,欧洲人认为它能催情。或许是这个缘故吧,无花果常常出现在欧洲的食谱上。
在意大利南部海边的度假胜地Sorrento,有一道著名的美食,是把无花果放入烤箱里烤熟,然后放在冰箱里冷藏一会儿。吃的时候,用著名的巴马火腿卷着一个无花果来吃。烤过的无花果,糖分更加凝结,配上风干火腿,据说滋味无以上之。
我那位数年前吃过这道菜的友人说,她甘心情愿单单为这一道菜再去一次Sorrento。
西班牙南面的BalearicIsland也有一道无花果鹌鹑。做法是这样的:先把鹌鹑煎香,放在盘子里,然后加入切开了的无花果、迷迭香、白酒和巧克力,放进烤箱里,以三百五十度高温烤十分钟。滋味如何,无法得知。
法国菜之中,也有无花果煎鹅肝。
清淡出尘的无花果,似乎是要用来柔和肉类的粗犷的。
无花果是爱、是欲,同时也是希望。爱尔兰裔的美国作家法兰克˙麦考特(FrankMcCourt)的著作《安杰拉的灰烬》,为他赢得了一九九七年美国普立兹传记文学奖。在这本自传体小说中,一九四O年代住在爱尔兰利莫瑞克的贫民窟的一名男孩巴第˙克罗西,连半双鞋也没有,衣服破破烂烂,瘦骨伶仃。七、八岁的他,讨厌上学,渴望快点长大到十七岁,那就可以加入英国军队去温暖宜人的印度,找个额头上点了红痣的黑皮肤女孩一起住帐篷,他就躺在那儿吃无花果,印度都吃这种东西,无花果。
在一个衣不蔽体的穷孩子心中,无花果是遥远而幸福的盼望。曾几何时,它的树叶却是用来遮蔽羞愧的身体。
无花果,从天地之初,到世界尽头,都是那么禅。从前听过一首流行曲,曲名是《情若无花不结果》,忘记了是谁唱的,甚至歌词也记不起了,只记得当时年少,以为所有的爱情也像无花果一样清新;而今才知道,有些爱情,开过最翻腾的花,却结不出果。
不规则的无花果叶。
我还没有机会吃到的无花果巴马火腿。无花果煎鹅肝-
苦味的幸福
儿时,在我家里,吃苦瓜是一件很欢喜的事。只要那天晚饭有苦瓜,妈妈和爸爸两个人便会双眼放光,兴奋地吃得滋滋有味。
这苦瓜,好像比任何珍馐百味更让人垂涎,我却怎也不肯吃一口。这么苦的东西,哪里是人吃的?
我从来没想过,一直拒绝苦瓜的我,在长大后的某一天,竟也爱上了苦瓜的味道。
有人说,苦瓜又名"半生瓜",当你爱上了苦瓜的味道,你也许已经不年轻了,至少也走了人生一半的路程。关于这一点,我是拒绝承认的。从许多年前开始,我忽然爱上了苦瓜的味道,那时我很年轻。我认识一些比我老的人,他们并不爱苦瓜。
苦瓜跟年纪无关,也许跟岁月有关。当你尝过了人生百味,苦瓜的苦,已经算不上苦了。
我爱吃清炒苦瓜、苦瓜牛肉、苦瓜炒蛋、豉汁生炒苦瓜、苦瓜焖螃蟹,还有台湾的苦瓜鸡汤和凉拌苦瓜。
我们在香港见到的苦瓜是绿色的,台湾的苦瓜是白玉苦瓜,肉质较厚,胖胖的一条,味道没绿色的那么苦。这种苦瓜,现在在香港也可以买到了。
苦瓜清肝明目,很适合用来消暑。试过有一天,我觉得很渴,喝了很多白开水也没用,突然想起冰箱里有两条白玉苦瓜,于是把苦瓜用来榨汁,一杯喝下去之后,果然不再觉得渴了。
苦瓜是寒凉之物,身体虚弱的人可不要学我,随便吃苦瓜。我是个早上吃西瓜、爱喝冰水,从没试过吐血,也没试昏倒在地上,生性狂烈暴躁的人,很有资格吃苦瓜降温。
喜欢苦,却怕寒凉的,可以吃西方的苦菜。洋人没有苦瓜,只有Endive、Chicory、Radicchio、Frisee和Arugula这些苦菜。我在意大利旅行的时候,在餐厅吃饭时最爱瞄瞄邻桌的本地人吃些甚么,然后点他们吃的菜,通常不会错到哪里。一次,在一家小餐馆吃中饭时,看到四个貌似商家、穿戴很讲究的意大利人在吃同一种菜,很滋味的样子,我马上告诉侍者,我也要来一个。那一碟,原来便是焖煨菊苣(Chicory),苦得来很美味。瑞士人也很爱吃菊苣,菊苣的纤维比较厚,要煮很久,一般是用牛油或白酒来焖。
Frisee的样子像生菜,我们在香港也常常吃到。Frisee很苦,通常会跟其它菜一起做成色拉。
苦苣(Endive)每一棵像巴掌般大,荷兰人很爱吃。他们会用烤过鸡的汁来焖苦苣,然后伴?烤鸡一起吃。
Arugula是一种蒲公英的叶子,可以淋上橄榄油和意大利黑醋做色拉,也可以拌烧牛肉一起吃。花蕊会随风飘散的蒲公英,叶子竟是苦的,也许是怀念不辞而别的花蕊吧。
西洋的苦菜,苦中有一点涩,不像我们的苦瓜,苦而后甘。
我们爱上苦味,是怀念苦中带甘的味道。茶是苦的,像普洱、像铁观音,但是苦中有甘,让人上瘾。苦和辣一样,是味觉的快感。我受不了辣,只能浅尝。吃辣,最美好的是吃的当儿,第二天,肚子和皮肤也许要受罪。可是,吃苦瓜,最美好的,是喉头里的回甘。苦是隽永的。
爱苦的,也可以喝苦酒,苦艾酒便很苦。这种酒是从一种名叫Artemisiaa inthium的植物中萃取的,毒性很烈,有催情的效果,不能喝太多,否则会命丧黄泉。喝的时候,要加一点水和糖来减少苦味,听说能引发创作灵感。需要灵感,我不会喝酒。除了香槟之外,酒量浅的我,只觉得所有酒都是苦的,尤其苦的时候喝的酒。
人只能区分四种味:甜、咸、苦、酸。其它味道,只是这四种味道的综合。童年时,我爱甜和咸。年纪渐长,离甜渐远,对甜的东西已经不大感兴趣,反而倾向苦。在味觉的记忆里,苦比甜悠久。记得这首诗吗?是余光中的《白玉苦瓜》:
饱满而不虞腐烂,一只仙果
不产在仙山,产在人间
久朽了,你的前身,唉,久朽
为你换胎的那手,那巧腕
千眄万睐巧将你引渡
笑对灵魂在白玉里流转
一首歌,咏生命曾经是瓜而苦
被永恒引渡,成果而甘
这首诗写的,是收藏在故宫博物馆里的一件工艺品︱︱白玉苦瓜。生命的苦瓜修成了艺术的正果,从此不朽。
爱别离苦,只是,我们从不介意用苦去交换快乐,然后甘之如饴。
所有的爱情,开始时都是甜的,后来却有各样的苦。然而,一生之中,至少该有一段苦恋,你才会成长。一天,你会怀念当时的苦,它会在岁月里沉淀成甘,那是青春的放浪,是我们最相信爱情的年纪。我一无所有,唯独可以为你受苦。
菊苣(Chicory)苦苣(Endive)芝麻菜(Arugula)紫蒿苣(Radicchio)-
算命的甜心
一九九七年七月,我的长篇小说《三月里的幸福饼》出版了,故事里常常出现一种幸福饼,这种外形像蝴蝶结的饼干,里面藏着一张签语纸,能够占卜命运。
看过小说的许多读者,不断来信问我,在哪里可以找到这种幸福饼?
很抱歉,一九九七年的时候,我已经再没有看见幸福饼了。
第一次看到幸福饼,大概是一九九0年吧。正如书里的主角一样,我是在中环云咸街一家印度餐厅吃到幸福饼的。每一次在那里吃饭,侍者会送上几块幸福饼,把幸福饼剥成两半,会发现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纸条,印着一行字。
所有的占卜,都是有点模棱两可的吧?签上写些甚么,我已经忘了,只记得幸福饼的味道并不怎么样,是带点甜味的蛋饼罢了。否则,像我这么馋嘴的人,一定会把面前的幸福饼吃光。人若能够让自己的肚子一直幸福下去,也就是交上好运了。
小说里,藏在幸福饼里的签语,是我为故事而写的,说是为故事而写,大抵也是我当时的心情:
祝你永远不要悲伤。
我们的爱和伤痛,是因为世上只有一个他。
人能够飞向未来,却不能回到过去。
许多年后,那家印度餐厅已经搬走了,也再没有幸福饼。我曾经在超市里买过一盒,后来再也找不到了。在外国随处可以找到的幸福饼,在香港却没有流行起来。
多方打听之后,知道Starbucks在过年时送过幸福饼给顾客,于是,我把他们的存货都捧回来。剥开幸福饼的那一刻,同时也唤回了许多美好的记忆。
我曾经希望永远不要悲伤,那是没可能的。我只是不想不快乐。
然后,我发现时间也许并非真实存在。英国物理学家巴布雅在他所著的《时间的终结》一书里说,时间不过是一种人为的测量工具。人的衰老,是物质生长的必然过程,时间和空间一样,只是见证其中。天下万物,无所谓现在或将来,也就无所谓永远。光阴的流逝,只是人类的幻觉。
那就是说,我在小说里杜撰的那些签语,关于永远,关于未来和过去,全都是错的。我是一个糟糕的占卜师。
二十二岁之后,我已经没有去算命和看掌相了。我相信命运,却不想预知未来。
我喜欢听甜言蜜语,只怕算命先生说的都是难听的说话。我相信命运自有安排,美好的事物,往往是在意料之外的,我喜欢在未可预知的时刻偶遇人生的荣美。
这是一位读者送给我的Baci,我没见过这种包装。
2000年,人在意大利机场里,那是一段旅程的终结,只要搭上飞机,就要回到现实了。我从来不是巧克力迷。别的小孩都是偷吃糖果长大的,我却爱偷吃厨房里的盐。可是,在机场闲荡的时候,发现一种深蓝色盒子、银色纸包装的巧克力,忽然很想吃。它的名字叫Baci,在意大利文是"吻"的意思。我爱它的盒子是一个星星闪烁的夜空,更爱它是包含榛子的黑巧克力。古老的传说,巧克力是助长情欲的春药,吃下巧克力,能够永生不老。它是生命,也是肉欲的罪恶。只是,当时在机场里买巧克力的我,不过希望甜点能令我快乐。
我抱?那盒巧克力,吃了三分之一,才发现每颗巧克力里面,原来都有一张签语纸。没想到久违了幸福饼之后,我又偶遇了会算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里的签语,共有五种文字,包括意大利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和德文。
那些签语,与其说能够占卜未来,不如说是会读心更贴切一些。签语不是出自潦倒的占卜师之手,而是著名的诗人和作家、政客、名人们的隽语:有英国作家王尔德、女诗人布朗宁、美国作家梭罗、诗人惠特曼……
作家通常也是很好的占卜师,他们读心的本领比三流的占卜师高强;当然,他们也和一流的占卜师一样,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相信所有的巧合都不是偶然的。当我坐在候机楼里,读着一张一张关于爱情的签语,我无法不惊讶于命运的巧合。那一刻,那些早已灰飞湮灭的魂魄骤然飘来,慰藉了我孤单的心灵。这些是我抽到的签语:
eLovableIfYouWantToBeLoved.
ToLoveIsToPlaceOurHa ine InTheHa ine OfAnother.
TheOnlyCureOfLoveIs,ToLoveEvenMore.
WhoeverLove elievesInTheImpo ible.
WeAreIncompleteAlone,ThatIsWhyWeSeekAnotherKindred irit.
WeWereTogether,IHaveForgottenTh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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