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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星夜的女孩张小娴

_7 张小娴(当代)
她那天刚好在头上别了一个黑色的发夹,正好用来夹住叶子,就是这么简单又幸运。
他们终于走完了那一千两百米的路。
他上了他那辆标志。
他们歪歪斜斜地并排站着,然后立正,一只手放在额头前面,向他敬礼。
她敬礼的时候没忘记用另一只手按住头发上的那片叶子,朝他得意地笑。
他看了看他们,没好气地摇头,打亮车灯,把车调头驶出停车场。
她目送着他的车灯没入夜色里,跟自己说:
「我必须进入特别罪案组。」
那是再见他的惟一机会。
21.回到莉莉丝
快毕业的时候,班上的同学陆续收到通知,知道自己会派去哪个部门。只有她,一直没有收到信。
那时候,她做了许多美丽的白日梦,譬如说,以她优秀的成绩,她会不会破格成为第一个一毕业就能进入特别罪案组的学员?说不定是韩哲选了她。
直到那天,警校的主任教官「螃蟹」召见她,她还以为是有好消息。
她心情紧张又满怀希望地走向教官大楼二楼螃蟹的办公室。
她敲门进去,长方形的宽阔的办公室里,除了中年发福,身上的五花肉几乎挤出制服,走路像螃蟹的主任教官,还有另一个没穿制服的男人,看上去老得应该退休了。他白发方头,有一张大得像月亮的脸,皮肤黝黑,脸上的皱纹多得像夹心饼干,要多丑有多丑。光是这张皱皮大脸,连警徽都不用亮出来,就能吓死几个大贼。
她本来以为螃蟹已经很丑了。他们背后叫他螃蟹,除了因为他走路像螃蟹,他圆滚滚的脑袋也像蟹壳,头顶寸草不生,两旁剩下的头发看来就像几只软趴趴的蟹爪子。然而,一跟这张大脸比,她觉得螃蟹甚至可以称得上可爱。
她一进来,大脸的眼睛就没停止过上下打量她,弄得她浑身不自在。
「这位是陆警官。」螃蟹对她说。
她向陆大脸敬礼。
「坐。」陆大脸木无表情命令她。
她立即在他们面前的一张木椅子坐下来,挺直腰背,双脚合拢,双手放在两个膝头上。
「白小绿,你身高一米六五?」陆大脸看了看手上的一份档案。
那个看来是她的档案。
「是的,长官。」她回答。
「体重五十五公斤?」
「是的,长官。」她回答。
「你会不会唱歌?」
她心里一怔。这问题太奇怪了。然而,警校的训练,就是不能对长官的提问有任何异议。
「回长官,我会唱歌。」她一本正经地回答。
「唱来听听。」陆大脸命令她。
她眼角偷瞥螃蟹,螃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清清喉咙,放声唱起歌来。
你愿意抓住一颗流星吗?
就在它坠落地面之前。
你难道不知道,
当你一蹶不振时就不会有人爱你。
把我捡起来带回家吧,
我会抱起我的──
「行。」陆大脸像一个麻木的听众,脸上的表情毫无更动。
她文风不动,心里却不禁嘀咕:
「他们不会是想派我去参加歌唱大赛吧?」
他们突然要求她唱歌,她想也没想,就唱了这首老旧的乡谣。这首歌是韩哲那天唱的。她听一次就会唱。丁丁以前常常教她唱歌。她跟丁丁差好远,可还是不错的。
陆大脸又问她:
「你会不会打麻将?」
「回长官,我会打麻将。」
她眼也不眨,心里咕噜:
「你们劳师动众,不是想约我打麻将吧?」
「会不会打扑克?」陆大脸接着问。
「回长官,我会打扑克。」
她在一个赌徒身边长大,从骰子到麻将到轮盘到扑克,没有她不会赌的。要是她愿意,她也许会是一个无赌不精的赌徒。
「你有没有男朋友?」陆大脸木然问。
这时她想起了韩哲,不禁闪了一下神。
陆大脸盯着她的小脸。
「回长官,我没有男朋友。」她回过神来,连忙回答。
「白小绿,我们正在考虑派你担任一个卧底任务。」陆大脸直视她。「但是,考虑到你的过去,你曾经是那个第六感少女。假如你被认出来,你的处境将会十分危险。」
原来不是特别罪案组,她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可她深深知道,要是愿意当卧底,立下大功,将来进特别罪案组的的路会容易许多,时间也会缩短些。
只要能够进特别罪案组,她什么事情都愿意做。无论前面有什么危险,她也会毫不犹豫地飞奔过去。
「回长官,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相信不会有很多人认得我。要是有人认出我来,我会否认。同时我相信,卧底会拥有另一个身份,我的名字不会再是白小绿,那是我最好的掩护。我认为我可以胜任,希望长官考虑我。」她渴望的眼睛直视陆大脸。
陆大脸扬了扬两道白眉说:
「你还不知道我要派你做什么。」
她的确没想到,陆大脸是要她去当一个赌鬼歌女。
她更没想到,她要登场的地方是莉莉丝夜总会。
他们给了她一个新的身份。
她现在是王珍妮,一个名字普通的二十二岁歌女,出身卑微,嗜赌又颓废,生活一片苍白。
她用王珍妮的的身份住在租来的简陋小公寓里。那幢干巴巴的二十层高紫色公寓就在莉莉丝附近,方便她上班。
为了配合王珍妮的身份,她烫了一头长卷发,染成红色,每天抹上浓妆,穿得妖妖娆娆,戴上廉价首饰和名贵金表,看起来像个小妓女。她完全知道怎样扮演这个角色,怎样演活这些颓废的女孩。她在莉莉丝见到的,都是这些女孩。
她一直担心会有人认出她来。这种担心后来证明是多余的。莉莉丝已经物是人非。
莉莉丝几年前易手,名字没变,重新装潢,格调高级了许多,是男人找乐子的地方。
守门的印度人已经换成两个金发碧眼的俄罗斯人。那块霓虹招牌更大更亮,红色丝绒地毯从外面的台阶一直伸展到那道熟悉的弧形楼梯上。
没想到,多年以后的这一天,她重又踏上那道大理石楼梯。
不一样的,是她长大了,她脚上穿的不是她从故乡穿出来的那双白色丁带鞋,而是一双银色尖头高跟鞋。她左手手里抓住一个黑色珠片包包,右手的手指夹着一根点了的香烟,缓缓走上二楼舞池。
无论这个地方怎么改变,空气里始终荡着那种欢乐地狱的味道,糜烂如故,就像一瓶换了高级包装的廉价酒精,骨子里还是一样的。
她第一晚唱的是丁丁的首本名曲,也是她那天踏进莉莉丝听到的第一首歌。
那个请她喝橘子水的酒保已经不见了,从前那些歌女和舞娘,她也没见到。这些女孩也许都已经老了,嫁作归家娘了,又或者过着悲惨的人生。
唱着歌,看着台下那些陌生的模糊的脸孔,她猝然发现,好像有些东西冻结在时间里面。要是她没有变成白小绿,那么,王珍妮说不定就是现在的她。
她风情的目光抚过台下每张脸,轻抬粉扑扑的下巴,咧嘴一笑。人生到底是充满讽刺呢?还是过去与现在之间一场又一场的轮回?不管走了多远的路,她也许依然会用另一种自己意想不到的形式重复过去,回到那条老路上。
她唱起《梦醒时分》来,最像丁丁,连丁丁以前也喜欢听她唱,有时一边听一边取笑她的老气横秋。
她想起那些她活得像个老小孩的日子,想起那样爱过她怜惜过她的丁丁。
她不知道丁丁这一刻在哪里,日子过得好不好。
后来她有恨过丁丁吗?
那种感情太矛盾,也太累人了,好像已经遥远得像一个世纪以前。
22.孤独的演员
卧底也就是演员,是个孤独的演员。
这出戏,无论演得好或不好,她也无法说与人听。
她终于明白陆大脸那天为什么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不能,也不可能被任何人爱着。这个角色好像为她量身订做似的。从亘古到现在,她一直都是孤身一人。
她太了解孤独了。而她总是安慰自己,了解孤独也就了解韩哲。孤独的人认得孤独的人。
别的演员可以有演技生涩,演得不好的时候。这一出戏演得不好,下一出再来过。然而,她只能演得好。演不好,她连命也保不住,根本没有机会重演一回。
那些漫长而孤单的日日夜夜,她过着王珍妮的生活。白天睡觉,晚上到莉莉丝上班,唱着嘲笑爱情却又渴望爱情的歌。要是说什么女人最相信爱情,那就是被爱情遗忘的女人,比如说,莉莉丝那些歌女和舞娘。
每晚离开莉莉丝,才是她最精彩,演来也入木三分的一台戏。
她饰演那个没有明天的寂寞赌鬼,一双脚在赌桌下面生了根似的,每天把所有希望都倾注到赌桌上,却总是带着所有绝望离场,然后想办法明天借钱再赌,好像不赌也没有其它事做了。
她拚命把钱输掉,静静地等待高利贷向她招手。
警方追踪这个高利贷集团已经有三年,手上一直没有足够的证据。
这个集团专门向夜生活女郎放贷,手段狠辣。一年前,一个吸毒的小舞女因为没法还债而被他们从三十楼的天台扔出去,死的时候,整张脸都碎掉。
她在警方档案里看过尸体的照片,那张脸已经不能说是一张脸了。
传说集团首脑是个长相英俊的男人, 警方的情报显示,他是莉莉丝的幕后老板。这个神秘人从来不露脸,露脸的是他哥哥。她在莉莉丝见过这人两次,大家都叫他秦哥。
秦哥四十出头,中等身材,皮肤白晢,那张脸像路标一样平凡,很难相信他有一个英俊的弟弟。
秦哥身上穿的是最普通的白衬衫和黑西裤,毫不起眼。他眉头深锁,看上去是个不快乐的男人,冷漠的三角眼让人不寒而憟。
他让她想起韩哲在课堂上说过的那句话:
「人心是最可怕的。」
她当时终究没有想到,她离开警校之后马上就能体会这句话里的意思。
越是过着这种日子,她越是想念他。
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啊?
有时她很害怕,她会不会失手,变成那个碎掉了脸的小舞女,此生再也不能与他相见了。
那个夜晚就像其它的夜晚,她午夜两点钟离开莉莉丝。
她累了,穿着俗艳的黑色珠片迷你裙,踢着高跟鞋走路。
她不习惯穿高跟鞋,走起路来,背有点驼,一双瘦长的脚叉开来呈八字。她也没刻意去改。在她设计的王珍妮这个角色里,走路八字脚就跟抽烟和赌钱一样,够颓废够懒散的。
她沿着路肩,朝她常去的那个小赌场走。
她拐过街角,伫立在路边,等交通灯转号。
今晚她又得输掉一笔钱。她不禁想,要不是她必须输,她能赢吗?
灯号转了,几辆车子在她面前停下。过马路时,她眼角无意中瞥到身边其中一辆车。
她不会认不得车上的人。他是她朝思暮想的人。
韩哲坐在他那辆蓝色标致的驾驶座上。车上只得他一个人,他的脸藏在夜色的暗影里。
她多久没见过他了?
她在马路中心停下,隔着车头挡风玻璃看向他,嘴角一咧,朝他微笑。
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韩哲好像认不出她来。
他木无表情,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就像看到街上一个不认识的人。
交通灯转号,车子陆续从她身边驶过。她只好避到一边。
韩哲没有为她停留,她的微笑却一时回不过来,笨拙地停留在她失望的难堪的脸上,看来像个寂寞的生日蛋糕。
他是认不得她,还是已经把她忘了?
她看着那辆疾驶的蓝色标志没入朦胧夜色中,僵住的微笑终于塌了下来。她突然觉得很累。
她掉头,往回走。
今天晚上,她不想去赌,不想唱歌,不想再穿这身衣服。她想回家。
她回到王珍妮那间龌龊的公寓。在那儿,她带来的惟一一件属于她的东西,是一个小而瘦长的玻璃花瓶。
花瓶里每天都插着一枝她喜欢的桔梗花。
王珍妮不需要桔梗花,是演这个角色的她需要。
只有当她看到鲜花时,她才会觉得这些日子还是人过的,是有希望的,是很快会过完的。
这天晚上,瓶子里孤伶伶地插着一枝忧郁的紫色桔梗。她关上门,踢开鞋子,匆匆扒掉身上的珠片裙,点了一根沙龙,狠狠地抽了几口,然后像个酒鬼一样,拿起一瓶琴酒,咕噜咕噜地灌下去。
她喝醉倒在床上,闻着自己口里的烟味哭了,哭得一塌糊涂。她不是像王珍妮那样哭,甚至不是像白小绿那样哭。哭的时候,她永远都还是苏子仪。
为什么韩哲永远不会认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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