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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睿:长大不成人

孙睿(现代)
孙睿首部杂文集:长大不成人
作 者:孙睿 出 版:万卷出版公司
孙睿首部杂文集。虚构小说后的写实主义,收录近几年的随笔小文,记述了最爱的北京国安,最欣赏的作家王朔,以及对电影及流行音乐的一些思考,生活中的一些感悟及评论感想,甚至一些生活片段的记述。文风幽默洒脱,叙事睿智,依然保留着京味的浑不吝。走出草样年华的孙睿,体验他更真实的思想。
 扎针儿
  很不幸,得了一种病,名曰面瘫,其最高级症状是嘴歪眼斜,看上去像白痴。好在我没有这么严重,一般状态下,还和正常人一样,可是一笑起来,嘴角就往上咧,给人感觉特阴险,像憋了一肚子坏水,时刻准备给人使绊儿,跟崔永元似的。睡觉的时候,眼睛闭不紧,因此很难入睡,总要用手把眼皮?一下,这才看不见天花板,可眼皮一会儿又自己睁开了。如果我这时候睡着了,又正做着一个美梦,那样子一定很可怕,可以想象:打着呼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咧开一边高一边低的嘴角微笑,要是小偷这时候潜入屋里看到我这副模样,肯定吓得屁滚尿流,魂飞魄散。张飞当年也不过如此。
  这种病通常都以针灸治疗为主,我去中医院挂了号,掺在一群半身不遂的老头老太太和面部表情奇特的中青年人中间候诊。那些老头老太太,有的坐着轮椅,有的拄着拐棍,颤颤巍巍,看着真让人替他们的亲人难过。而那些年轻的病友,同样让人快乐不起来,好像面部器官发育不全一般,我想如果哪个导演上这里找特型演员的话,一定会收获颇丰。
  因为病在脸上,我不敢掉以轻心,挂的是专家号,可轮到我时,专家看我歪得没那么厉害,就把我交给了一个实习的女学生。女学生一会儿让我对她挤眉弄眼,一会儿又让我对她伸舌头耸鼻子,好像我调戏她似的,而她却一本正?,坐怀不乱,在病历上刷刷刷写下病症,然后拿给专家看,专家看了病历,又让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动作,然后批评女学生:明明是左侧偏瘫,你怎么给写成右侧了!
  我操!
  想起某年高考有个看图作文,"了一个右腿被截肢的病人躺在床上,手里举着牌子,上面写着"左腿截肢",作文题目就叫《截错了》。当年我十七岁,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健康,看病的?历不多,觉得图上"的忒夸张了点儿,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医生,现在看来这个题目是有生活基础的。幸好我的诊断错误在治疗前被发现,要不一会儿扎在右边,左边还不越来越瘫?
  之前我没有针灸过,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未知的东西,总让人害怕,所以有意坐在二号病床上,把一号床留给别人,想先看看别人是怎么挨扎的,好有个思想准备和接受过程。可是如果大夫倒着来我就傻逼了,病房没有三号床,只有两个床位。
  一号床是个患了脑血栓的老太太,大夫一上来,拿酒精棉球蜻蜓点水地擦拭了老太太一些部位的皮肤,然后二话不说就往老太太的天顶盖上扎了一针,看得我一闭眼,等睁开眼的时候,那里已?挺立着一根银针。本来老太太脑袋就长得像鸭梨,这样一来更像了,有了把儿。
  大夫让老太太躺下,老太太不肯,说怕压到针,大夫说压到好,更有助于治疗,对穴位的刺激更强了。听了这话老太太要急,大夫又说,别在意,跟您开个玩笑,针在头顶上,不在脑袋后面,根本压不到。老太太这才放心躺下。
  随后大夫在老太太的脸上忙乎开了,不一会儿,就把老太太扎得跟个刺猬似的,看得我目瞪口呆,想找个借口溜走,嘴歪就歪了,我可不想被扎成筛子,受不起这通折磨。我开开门说去上厕所,大夫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说,别紧张,一点儿不疼,你看这位大妈就没叫唤吧。也是,老太太自始至终没吭一声,我一个九尺男儿,岂能不如一个七旬老妪?
  大夫将最后一针扎在老太太的脚上,然后向我走来。我皱起眉头,以为第一针也是冲天顶盖来的,可是大夫却让我躺下,张开嘴,举起针就要扎。我想问问大夫针消毒了吗,别是刚从别人脚上拔出来的就扎我嘴里了,后来一想还是算了,把大夫气急了,他真从别人脚上拔下针来扎我。
  第一针扎在嘴唇上,麻酥酥的,不疼。第二针扎在腮帮子上,感觉皮肤就像一块布,被针一下子就刺透了。第三、第四针还是腮帮子附近,不知道这么扎能不能扎出酒窝来。然后鼻翼、眉头、眼皮、耳后等部位都被"栽上了树",此时我的脸应该像大兴安岭上一块植被茂盛的土地。
  我的眼前梗着一根银针,距离眼球之近,已不在有效视力范围内,银针模糊地耸立着,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就像从地面向上仰拍一柄插在死人身上的剑。此刻,我觉得自己特别壮烈。
  然后是虎口、膝盖、小腿和脚,都难逃此劫。我觉得中医针灸就是牛逼,脸上的毛病,要从脚上抓起。如果下半身截肢的人得了面瘫,不知道这针扎在哪儿。
  扎完针,大夫去了下一个诊室,叮嘱实习生半个小时后过来起针(拔针)。我躺在床上不知如何度过漫长的三十分钟,想闭眼,但怕睡着了,一·身压到针,可睁着眼,看到的却是一柄恐怖的大针。这时一号床传来老太太的呼噜声,老太太真够乐观的,都得脑血栓了,还睡得着,而且浑身上下还插着针。我微微转过头,余光看到,老太太脸上扎的针正在呼噜声的伴奏下,随着面部肌肉有节奏地起伏。我不禁感叹:到底上了岁数,?过事儿,怎一个豁达了得。
  终于熬到起针,实习生用一块酒精棉顶住皮肤,然后像捡东西似的,把一根根针回收到铝制饭盒里。脸上的针拔掉后,出于观察生活的习惯,我抬起头,看她如何拔针,发现她在拔我脚上的针的时候,皱着眉头耸起鼻子,我想起昨天忘了洗脚。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认真洗了脚。次日去扎针,脱了鞋坐在病床上等待的时候,闻到还有味儿,才想起出门忘换袜子了,于是趁着大夫给前面病床的人扎针的时候,我从推车里拿了几块卫生棉球擦脚。大夫忙着扎针,没注意到我的举动,他身后的实习女生本应该看他如何治疗的,却瞟着我偷偷笑。对她的精神不集中,我真想提出严厉的批评。
  轮到我了,大夫问我什么毛病,我说面瘫,难道你不记得了吗。大夫说他行医二十多年了,每天都扎二十多个面瘫,记不过来,然后同昨天如出一辙,第一针扎进我的嘴里。我觉得自己的处境挺凄惨的,也许大夫给病人扎针,就像肉贩给猪肉打针注水,在他们眼里,每天针头下面的一张张脸和一具具身体,早已没有区别,不过是一片片肉而已。
  "那小子,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嘴里扎着针还不老实!"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似乎听到大夫对我这般说。如果让我设想一个反应动作,那就是,我赶紧闭上嘴,乖乖地躺在床上,无论被大夫当成什么,只有期待着面部神?能早日恢复功能。
  孤独的人是可怕的
  几周前,上英语课,讲恐怖片。老师问我们都怕什么,点名一个一个回答。我说我怕上英语课,因为 My English is poor.我一直以为这句话没用,没想到在这还真用上了。
  老师是外教,只会说一句中国话--谢谢,在得到我的答案后,他用英语指导我如何消除对英语课的恐惧。我一句没听懂,只是看着他的眼睛频频点头,意在告诉老师,我受到鼓舞了。老师可能准确得到了该信息,说得愈发起劲,讲了好几分钟,我觉得不能让老师再无用功下去,便不用眼神和他交流了,于是他讲了一会儿就停了。我也听不出来他是真把话说完了,还是意犹未尽,只是不愿再对牛弹琴了。
  后来在校园里遇到该老师,别人和他打招呼,他还说个hello或者hi什么的,到我这,什么也不说,就俩动作,先微笑,再点头。我想老师可能是怕我听不懂。多善解人意啊!
  今天又有这个老师的课,他放了一段片子,然后按花名册提问。先问文学系,完了就是导演系。导演系九个人(包括外籍学生),我排第三。问到第一个人的时候,我开始权衡:是能回答上来多少就回答多少,还是直接回答sorry?问到第二个人的时候,我决定回答sorry,因为我连他的问题都听不懂。第二个同学回答完了,我开始酝酿情绪,打算在老师点我名后,以一种内疚、无奈和并不甘一点儿进步没有的口吻回答sorry,但是老师却点了第四个人。我以为老师看串行了,一会儿发现了会点我的,可是第四个完了又点了第五个,接下来一直就是顺序排列了,连韩国、中国台湾的学生也问了。导演系的八个人都问完了,我又想,会不会把我当成导演系压轴的,因为我是导演系的班长(导演系的学生都不愿意当领导,就因为我好说话,岁数又大点儿,便没坚持住?则,成了班长)。显然我自作多情了,问完导演系,老师又开始问下面的系。
  我顿时就慌了,到底还问不问我啊?!
  问了,我回答个sorry就ok了;不问,我还得提心吊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怕老师冷不丁突然发问。下面的课我基本都是在不安中度过的,带的小说看不进去,趴桌上睡觉也睡不着。
  其实即使突然点我,也没什么的,反正就是回答sorry,但是语气如何,会反映出一个学生的精神面貌。
  如果是吊儿郎当地说sorry,就说明不屑这门课,或者瞧不起老师。而我没有,我只能被这门课所不屑,只能被老师瞧不起。
  如果特愤?地说sorry,说明对这门课或对老师有意见。我也没有,老师挺好的,外国老头,和蔼可亲,不难为同学,还给我们变魔术,课安排得也挺好,专业英语,有电影,有英语,都兼顾了。既然人家没毛病,别成心抨击,显得自己愤世,那样不好,还影响两国人民的友谊。虽然我上这课听不懂,可别的同学差不多都能听懂,至少大概意思能懂,这说明问题出在我这,要愤?也得对自己愤?。
  我希望的语气是,就如前面所说:有一种内疚--这说明我不愿辜负之前老师对我的谆谆教导;带一点无奈,毕竟英语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学好的;并不甘心--体现出我强烈的上进心。这样在期末打分的时候,他至少在学习态度上刨不了我太多的分。
  可是这种语气需要酝酿,我是导演系的,不是表演系的,无法随时根据需要调节表情和语调,因此我陷入深深的痛苦中。
  旁边同学还一个劲儿地问我:老师怎么不点你啊?是啊,我也纳闷呢,为什么不点我啊!
  我想到上次回答问题,会不会老师怕我难堪,放了我一马?这么一想,我觉得自己真可怜,同在一个教室里上课,才这么几节课,我就和同学们?开了距离,被特殊照顾了,成了一个被遗弃的人。
  这一瞬间,我对六年中学和五年大学都没有好好学英语而后悔,我甚至想从今天晚上开始拿着英语书来上自习。这之前我对英语的态度是,不想取得任何进步,反正该考的试都考完了,恨不得把二十六个字母忘掉,好给脑袋腾出地方记点儿我认为有用的东西。我不想全面发展,我觉得我能力有限,会点儿英语以外的别的东西能在社会上立足就行了。
  让我焦虑的不仅仅是被英语老师忽视,还有考勤。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回答了,无论回答对错,老师都会在他的名字后面"一个钩,表示他这节课来了。而这次老师在把我名字跳过去的同时,并没有在我名字后面"钩,这就等于我没来--太亏了,我在教室里生生坐两个小时还算没来,要是这样我还不如压根儿就不来呢!
  下课前,老师把全班同学问了一个遍,还是没叫到我。同学撺掇我,问问老师为什么不点我。我没去。一,这不是我性格,我巴不得老师不点呢。二,我也不知道用英语该怎么问。还好,英语课一个礼拜只有一次,只上一年,再有六个礼拜就期末了,等开学我就研二了,那时候我就不用再上这课了。可前提是,我得保证研一的成绩通过。现在这种水平我能通过吗?想到这里,我又害怕了。
  深夜回家
  我喜欢在深夜回家,这里所说的深夜,通常指凌晨两点以后,两点之前的夜不够深,?因有三。
  人少。多数人的作息时间都是日耕夜歇,不同于猫头鹰和蝙蝠,所以深夜回家避开了人多的烦恼。深夜不堵车,这个时候的北京地广人稀,坐在出租车里疾驰在空无一人的长安街上,在白天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只有国家领导人和外国元首才能享受到,但到了夜里,就再平常不过了,一下子觉得自己尊贵起来。深夜也好坐电梯。我家所在的这栋塔楼有二十八层,我住二十七楼。每次下班时间回家,都要在一楼等上一会儿电梯,然后随着堵在门口的人群向里面缓缓移动,如果前面超过了十三个人,那么还要等下一趟。上了电梯,也并不意味着很快就能到家。楼高二十八层就得有二十八的按钮,算上地下两层,再加上开关门键和紧急呼叫按钮,一共三十三个键,分布在不足零点零五平方米的面积上,被男女老少十几只手一通乱按,变成二十来个亮点(每次都有人按错),这些亮点上的数字大多小于二十七(我坐电梯从来没碰上过二十八楼的人)。多少个亮点就是多少次停留,我就要?历多少次超重和失重的体验。我曾?计算过,电梯停下后再启动所需的时间相当于运行七层楼所用的时间,也就是说,我要?历近一百四十层的运行时间,才能到家。所以每次我妈打电话问我到哪了,只有我说下电梯了,她才开始炒菜,否则我在一楼她就开始炒的话,等我进了家门,菜就凉了。考研期间,为了不虚度这段时间,我?常拿着英语书坐电梯,到家之前能做一篇阅读理解。而在深夜,电梯里只有我一个人和一个亮点,可以一路狂奔,速度快得耳膜都受不了(气压急速变化所致),跟坐飞机似的。
  消停。不知道楼上人家铺的是地板还是地砖,不知道楼上的主人在屋里走动的时候穿的是拖鞋还是皮鞋,反正我在楼下能时刻感受到楼上邻居的位置。他(她)不是文艺工作者,每天早睡早起,工作外时间只有十一点后和七点前这段时间是安静的。深夜回去,楼上肯定睡了,我不用听天花板上走来走去的声音,也听不到他(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做仰卧起坐弄得客厅的沙发吱吱响了,还知道了她没有起夜和梦游的习惯。
  睡得香。深夜回家多是在结束聚会后,多有啤酒相伴,多是喝到微醺以上,多是已?困倦,脑袋沉沉的,进了家门倒头便能睡着,省去了思考人生并因为想不明白而痛苦不堪的步骤,一觉天亮。
  深夜回家好处虽多,问题也随之出现。
  正因为夜里人少,我便成了少数分子,好几次在疾步行走的途中,被巡夜的民警拦住盘问。身正不怕影歪,我挺胸抬头,临危不惧,要身份证就给他掏,只是他们的突然出现,破坏了我刚刚在深夜里品味到的孤独,或是将一个特别牛逼的写作创意扼杀在萌芽阶段。进了小区,我每次看到的都是楼口的保安意味深长的微笑,好像我这么晚回来没干好事儿,对此他心知肚明似的。虽然坐电梯方便,但白天电梯坏了,至少里面十几个人陪着,如果这时候坏,那就惨了。有一次我进了电梯,在里面站了半天,抬头一看指示灯,还在一楼,顿时吓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这才发现,?来没按要去的楼层。这个时候楼里的住户都该睡了,既然我能听见楼上的动静,那么我的举动也会影响到楼下,所以走路的时候我不能趿?着鞋,脱了鞋不能随手往地上一扔,如果还想打开电脑写点儿东西,写高兴了就别跷着椅子腿晃悠了,因为这个时候夜已?深了,也许楼下的住户已?打起呼噜,流出口水,弄湿了枕巾。
  酒后都能乱什么
  过完正月十五,陆续见了一些人。有人问我,给你发短信怎么不回啊。也有人问我,你丫怎么一下给我发了三条一样的短信。他们指的都是大年三十那天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二点这段时间。那会儿我刚和家里人吃完年夜饭,喝得有点儿高,而拜年短信乌泱乌泱全来了,弄得我眼花缭乱,手忙脚乱,结果很多短信发乱了,准备发给张三的短信到了李四那儿,发给李四的短信也到了李四那里,所以张三没收到短信,李四收到了一条以上的短信。
  都说酒后乱性,但?常和我喝酒并能喝高的往往都是男人,我对男人没兴趣,所以酒后乱性在我这里没有应验过,倒是别的东西?常被乱,比如大年三十那天的短信。
  除了短信,我归纳了一下,还?常乱以下几件事情:
  一、乱丢东西。
  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找了一份工作,入职不到半个月,一个周末,跟着部门?理(男性)和客户(一女性)喝了一顿酒。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有这顿酒,白天我跟着?理出去办事,他接了一个电话,挂了后说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说方便吗,他说没啥不方便,我便跟着去了。
  到了吃饭的地方,上来就开始喝,喝的好像是京酒(要么就是金六福,总之是一种超市里卖十几块,到了饭馆就·一倍的度数不高的白酒)。因为刚进公司,?理和客户说的一些事情我也听不懂,就在一旁傻陪着,他们喝酒的时候我也端起±来碰碰。当时我还没转正,尚在试用期,所以既不能抢喝偷喝多喝,也不能拒喝漏喝少喝。很快一瓶白酒就被歼灭了,又叫来第二瓶。
  桌上两瓶酒,?理、客户、我,举±不用邀明月,不对影也能成三人。没多大工夫,第二瓶也空了。客户好像有什么事儿求?理,还要喝第三瓶,?理似乎还惦记着家里的老婆孩子,不想喝了。最后折中,上了三瓶啤酒。后来不知道怎么着,客户说给她老公打个电话,然后就打了,挂了电话一±啤酒还没喝完,她老公就出现在饭桌旁。客户仔细看了看老公(可能是确认一下),什么也没说,便一头倒进他的怀抱,像一具衣架模特,从此一动不动。客户的老公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和我们干了一±(用的是客户的±子),然后背着客户消失在餐厅门口。
  ?理说,就剩咱俩了。我说您要是没喝够我再陪您喝点儿。当时我横下一条心,舍命陪?理,转正便指日可待。幸好?理的夫人及时打来电话,让?理听到了家的召唤,?理对我说了一句此时我最想听到的话:我得回去了。
  第二天下午,?理打来电话,我们彼此询问了对方的难受程度,然后?理问我,昨天看见他价值数千元的西服了吗。我想了想,昨天出现在我眼里最多的是酒瓶,不记得西服。?理说回家后媳妇问他西服呢,他只记得昨天早上穿着西服从家出来的情景,不记得什么时候脱下西服的。我说我过去看看,我家离饭馆近。我又去了饭馆,问服务员捡没捡到一件西服。服务员说,昨天你们吃完饭,岁数大的那个男的自己拎着西服走了。我说你肯定吗?服务员说肯定,因为我们是最后一桌走的,收拾了我们的残羹剩饭她才下班。于是我把情况向?理汇报,?理说那算了。
  周一上班的时候,?理整理发票,发现一张周五夜里的的票,一想,可能是那天晚上喝完酒打车回家留下的,便拨了的票上的电话,说明情况,报上车号。出租车公司联系上那辆车的司机,司机说还真捡到一件西服。?理问何时何地怎么个情景。司机说夜里,某小区楼下,当时?理交了钱,司机闻到他一身酒气,特意在找钱的时候把的票给了他。?理下车后踉踉跄跄地向楼门走去,好像还在楼下花坛里站了片刻,看姿势像是小便。司机掉头的时候,发现后座上有件衣服,喊?理,?理没听见,打了个哆嗦,出了花坛,在夜色中勇往直前,几步便消失在楼口。?理将信将疑,说,你没蒙我吧,我不记得我是打车回家的。司机说,你的西服是不是雅戈尔的,L号。?理说,看来还真是你说的这样。
  二、乱说。
  有个同学知道我写东西,一次喝多了的时候,主动向我透露隐私,让我有机会写写,然后就着啤酒拍黄瓜,将个人情感史娓娓道来。其间,我出于对同学和作品负责的态度,问了几个重要细节,同学都一一予以答复,还担心自己没说到点儿上,影响我的创作,一个劲儿地说:还需要什么你就问。
  我和该同学认识十多年了,要不是他说,还真不知道他有这么多事儿,连故事中的某个女主角我也闻所未闻。
  不久后我们又在一起喝酒,开喝前,他很谨慎地问我有何写作计划,显然对那天向我透露了隐私后悔不已。我说暂无,先歇歇,养养手。他便放心了,和我喝起酒。几瓶啤酒过后,该同学嘴又没把门的了:上回我跟你说那事儿,你有空写写,要是不够的话,最近我又添了点新事儿。
  三、乱唱。
  喝完酒后,除了家,去的最多的地方便是KTV。进去的时候,基本上已?高了,即便差点儿,坐下后再喝点儿也差不多了。高了后,发音的器官基本失去功能,收音的器官也基本失去判断,所以平时跑不了调的歌,这时候也跑了,而且跑得又快又远。拿着话筒早已忘记唱的动作要领,而把吼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唱得多难听,听歌的人永远乐呵呵,因为也高了,不会别的表情了。我曾试图从服务员的表情上找到自己唱得怎么样的答案,但他们永远面无表情。多难听的都听过,早见怪不怪了。既然从表情上得不出答案,那我直接问好了,但细一想,行不通,就冲这一身酒气服务员也不会说跑了,他们不知道你什么人,酒后是否有德,他们嘴里的答案通常都是:没有。或者是:还行。不老实的服务员没准还会说:简直就是?唱。因为他们知道,说好听的没准能得到小费,人喝多了的时候往往爱乱掏钱。
  四、乱吃东西。
  我喝完酒后爱吃糖,特别是在难受的时候,因为酒伤肝,糖保肝,我觉得一中和,肝就安全了。几分钱一块的水果糖就能让我对自己的身体充满信心,如果有怡口莲或者德芙什么的,能让我的酒量陡然增加一到两瓶。要是没有剥着吃的糖,整点儿白糖红糖什么的也行,只要嘴里有股甜味儿,我就不会觉得被酒折磨得难受。
  有一次我和高中同学喝完酒,太晚了,就住在他的大学同学家(他家和大学同学家挨着,大学同学出差,家里没人)。那天我没找着糖,夜里被酒折磨醒,去厨房找白糖,看见一袋白色颗粒物,如获至宝,捏了一把往嘴里放。可能是心理作用,顿时觉得好多了。又吃了几口,觉得有点儿渴,就接了碗凉水,边吃边喝。吃了约有一大把,痛苦全无,刷了碗,放回白糖,继续倒床睡觉。
  后来和这家主人吃饭,说起那天夜里起来找白糖吃。主人听完很困惑:我家压根儿就没白糖,倒是厨房里的那袋盐少了不少。
  这件事也让我收获不小:舒服,其实就是一种习惯。习惯满足了,便舒服了;满足不了,就难受。从?济学角度讲,一分钱一分货。几毛钱的糖,能对身体健康有什么益处?但就是因为我有这个习惯,所以当以盐充糖的时候,我也会很舒服,哪怕用砒霜冒充白糖,只要我不知道,吃起来也会很快乐。
  五、乱吐。
  北京大街上三样东西最多:狗屎、办证、醉酒人的秽物。沿着某条饭馆多的街道走的话,比如簋街,差不多每五个树坑就会有一摊呕吐物。一般见了这东西我都躲着走,没仔细分析过其成分,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龙虾尾。
  这些吐在大街上的是看得见的,还有很多看不见的,比如吐在卫生间的。我曾亲眼目睹一个哥们儿在包房喝多了吐在盛冰块的桶里。既然他能这么干,别人也会这么干,盛冰块的桶和泔水桶差不多了,所以每次来这种地方,我喝酒都不加冰。
  六、乱躺。
  两种人爱随地一躺,无家可归者和醉汉。前者没家,每天都睡在街上;后者有家,只有喝醉了才席地而卧,这时候马路和席梦思一样温暖、柔软,没有媳妇的唠叨,远离孩子的喊叫,空气清新,天地合一。但在他躺下之前,并没有意识到会这样,往往是想回家回不去了,想上床搂着媳妇但迈不动腿,只能就近搂着一棵大树,轰然倒下。
  有一次我去西安找高中同学玩,他给我接风,他们宿舍的五个人作陪。这五个人来自天南海北,已深受西北民风熏染,好以酒会友。临喝前,高中同学叮嘱我,别给北京孩子丢脸。我将这句话牢记在心,每当喝不动的时候,就在心中默念:我是首都来的。于是我的肚子不再是肚子,而是酒缸、水桶等容器,任由啤酒倾倒。当时我在北京以喝一块五一瓶的燕京为主,那天喝的是三块一瓶的汉斯(在当地也是最便宜的啤酒),令我顿感遇到好酒,思想上就主动接受了。
  因为三块一瓶,当时我们觉得这样一瓶一瓶喝下去有点儿奢侈,不如来点性价比高的,于是换成大二,就餐空间也由饭馆换成烤肉摊,大盘鸡变成一毛钱一串的烤肉。后来因为宿舍快锁门了,便拎了两瓶大二回宿舍喝。喝到一半,我要上厕所,他们都喝多了,不让去(可能是怕我去厕所抠嗓子眼,回来把他们喝倒,之前我们战个平手,都已到了崩溃的边缘),非说喝完±里的白酒再一起去,我憋不住了,一仰头喝光±里的酒,放下酒±便奔厕所而去,后面的事情就不记得了。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下是一个凉席,烂了边儿的。我的第一反应是:我在哪儿,我怎么这样了。脑子一片空白,我开启记忆系统,记起我是在西安,来找同学玩,昨天喝了酒,先在外面,后来回到宿舍,然后是去上厕所,之后呢?我又回忆了一遍,还是想不起之后干了什么,直接就跳到眼前了。中间一大段时间我干什么了,死活想不起来,难道这就是失忆?环顾四周,发现六张床上都酣睡着人,好像是昨天和我喝酒的那几个人。一股悲凉涌上心头:他们丫的就这样对待客人!
  那时候我头发长,梳了一把头,居然从头发里捋出一条肉丝。起身,发现自己衣服被脱了,当时我深刻体会到电视里看到的女青年醒来后发现自己衣服没了还躺在陌生人床上时的心情。听见动静,我的同学从床上坐起来,问我:你没事儿吧。然后告之我昨天去厕所时的表现:我出了门,没走两步,便一头栽倒。四个人把我抬到床上,我开始呕吐,不仅吐了自己一身,还吐了别人一床,而且是断断续续地吐,于是我便被安置到地上,他们怕我着凉,撤下自己的凉席给我垫上,还替我脱去脏衣服。熄灯前,他们问我还上厕所吗,我说我还喝酒。他们没有满足我的愿望,躺到各自的床上睡去。其中一个人睡落枕了,因为他的枕头被我吐上东西,他睡的时候什么也没枕。
  后来临上回北京的火车前我买了一个枕头给那哥们儿。据说,他还睡不习惯,每当失眠的时候,就很怀念?来的那个,就会想起喝酒的那个夜晚,想起北京过去的人。
  坐在回京的列车上,我又总结出一条喝酒心得:当你不想喝了的时候,迅速把自己灌倒,就能逃避责任了。当然,后面如何被安置,就不是由你决定的了。如果有洁癖的话,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你醒了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会躺在什么地方。
  酒后能乱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有一件事情乱不了,写东西(不是领导公款消费后签单的那种写)。因为所有的乱,都是在神志混乱情况下出现的,而写东西,需要清醒和兴奋的头脑。兴奋是灵感的活跃,而非大脑皮层的亢奋。
  都说李白斗酒诗百篇,我觉得这不可能。要么酒是无醇的,要么?话落了一个字,应该是:李白斗酒前诗百篇。这样从生理上说得过去,从逻?上也容易理解:李白想到过会儿有酒喝了,便很兴奋,奋笔疾书,一会儿哈喇子飞流直下三千尺(馋酒馋的),一会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连酒后睡哪儿都想好了)。
  在我写的上百万字中,没有一句是酒后写的,因为喝多了我连开机键在哪儿都不知道。
  流浪猫的幸福生活
  自打搬进这座商住两用的楼,我有了羡慕的对象--门口的流浪猫。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很多男生都喜欢"流浪"这个词,觉得特有诗意。当时我们学校涌现出好几首?创的校园民谣,都跟流浪有关,歌词中频繁出现"流浪"、"理想"、"远方"、"姑娘"等词。那时候无知,不知道远方什么样,就是想去;不知道姑娘好不好,就是想搂一个;不知道理想能不能实现得了,就是得有;不知道当盲流爽不爽,反正得浪着。那时候年轻,热爱自由,有很多向往,认为流浪的人,是幸福的人。十年过去了,估计这些写歌的男生,现在有的也结婚了,做起宅男,搂着老婆,守着孩子,向往不自由。远方甭管最后去没去成,到了还是觉得家好,门窗一关,自成一统,安全、舒适,青春的梦想,都成了笑谈。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偶尔还会想起自己写过的歌,旋律一起来,就被催眠了,以后有了孩子,丫闹着不睡觉的时候,就给他唱这歌,孩子立马跟听了摇篮曲似的,不折腾了,呼吸平稳,进入梦乡。
  ?来我也志在四方,想有多远走多远,外面不仅有风雨,更有未来,但是现在我发现,未来也在家门口,不是非得背着行李出去找。所以,除了出去玩,远方对我已无意义。每次?过地下通道,听弹吉他的青年用外地口音唱着歌,我就想,若干年后,他带着老婆孩子来北京几日游的时候,是否会再到此一游?他曾?坐过的那块地上,可能坐着跟他当时一样年轻的青年,他是否给老婆讲那过去的事情?流浪的,最后回了家,就算不错的归属,有的流着流着就成了流氓。
  就在我快把流浪当成人生的不幸的时候,楼口的几只流浪猫,让我对流浪有了崭新的认识。
  我所在的小区,就一栋楼,我搬进来的时候,这几只猫就已?在这了,不知道它们是从别处流浪至此,还是被曾?住在这楼里的主人抛弃,总之,现在它们无家可归,整天徘徊在楼口。大概有三只,一只纯白的(现在没地方洗澡,变成灰的了),一只黑的(也快变成灰的了),还有一只花的(不知道是先天花,还是后来蹭的)。虽然是流浪猫,但它们过得不但一点儿不比家猫差,甚至比家猫还好。
  首先,从吃上看,它们的碗里可以用丰盛来形容。我没进过别人家,不知道他们吃的好坏,但从这些猫的饭上,可以看出人民的生活水平真的提高了。楼里住着两百多户居民,?家有吃不了的东西,就端到楼口,家家吃的东西不一样,每天还变样儿,于是猫的餐盘里也鸡鸭鱼肉蛋奶齐全。每次从楼口?过,我都惊奇地发现,很多东西我都没吃过。小时候我的理想就是吃百家饭,去同学家,闻到别人父母和我爸妈炒菜的味儿不一样,我就馋,但父母教育我,不要吃别人家的东西,哪怕被盛情邀请,再馋也得忍着,拒绝。如今,这个理想被这几只猫抢在我前头实现了。
  我在这楼里商住,生活设施不是很全,没冰箱,有时候叫朋友来吃火锅,每次都剩下,扔了浪费,搁着怕坏,于是就喂猫。第一次喂的是涮熟了的肉,也剩了点儿料,便把肉蘸了料喂它们,它们吃得挺开心。第二次喂的是生肉片,不吃;便给涮了,还不吃;料没了,现给它们和了点儿,撒上点儿香菜和葱花,这才吃。我估计下次就该给它们准备点儿糖蒜了。
  这楼里应该住了有钱人,这点不是从小区里停的车看出来的,而是从猫的饭碗里。我?常看见这三只猫守着一盆虾或者一塑料袋排骨啃来啃去。虾挺大,剥了皮;排骨肉多,肋骨为主,腔骨为辅,能看出来,人还没嘬过。我担心这种猫食会给这座楼招来贼。猫们吃饱了,就跳到我的窗台上,我住一楼,在厨房煮面,清汤的,鸡蛋没了,就切了点儿白菜,凑合吃一口,猫在窗户外看着,不知道有没有同情我的意思。
  有时候我回来晚,喝了点儿酒,就爱招猫逗狗,猫睡得好好的,被我折腾醒,它们睁开眼,也不叫唤(挺懂事儿,知道夜深了,楼里的人都睡了),无辜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自己手挺欠的。为表歉意,下次回来的时候,我会打包点儿饭菜,叫醒它们,吃点儿夜宵。它们也不怕胖,什么时候都能吃能喝,吃饱了接着睡。有这么几次以后,晚上它们看我屋里的灯没亮,知道我还没回来,到了睡觉的点不睡,等我回来给它们带吃的。我一回来,它们便爬起来,仰着脑袋看我,好像在?接我,我立马觉得深夜不孤独了。从此以后,凡是晚上在外面吃饭剩了菜,包可打可不打的时候,我都打,好让猫们别白等我。有时候我回来得太晚,它们睡着了,我就把吃的留到第二天再喂。喂之前我都先尝尝,没坏才喂,怕它们吃了?肚子,还得给它们买药。
  这几只猫不仅主食丰盛,副食也不错。有一次喝完酒的第二天,我肚子难受,想喝酸奶,去楼口的小卖部买,老板说刚卖完,我只好步行十分钟到外面的超市买。刚一出楼口,看见一个小孩,不知道是懂事还是不懂事,打开一盒酸奶,毫不犹豫地摆在猫的面前,那一瞬间,要不是小孩和他妈在,我差点儿从猫嘴里把这盒酸奶抢走。
  从这几只猫日渐肥硕的身躯,我知道这楼里住了一群善良的邻居。
  有一次吃熏鸡,鸡屁股被我撕下来扔猫盆里了,后来我沉思了许久:这一行为算喂猫,还是虐猫呢。于是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标准:这东西你能吃你再喂猫。
  这几只猫的居住条件也不错,物业的人好,晚上或者下雨的时候,猫就趴在一楼大厅,没人轰。做卫生的外地小姑娘还给它们准备个盆,时不时往里蓄点儿水,怕它们睡醒了要喝水。有时候小孩捣乱,往里倒可乐和鲜橙多。凡是人享受过的东西,我估计这几只猫也没落下。
  我小时候养过猫,那时候住平房,老得给它预备个盆,里面装点土,供它?屎撒尿,完了事儿它会用土把屎尿掩埋,两三天给它换回土,要不有味儿。现在不知道楼前的这几只猫在哪方便,反正楼里没看见过它们的秽物。小区里有草坪,草长得挺茁壮,不知道是否得益于猫们。
  猫们也懂得精神享受。有时候我在客厅放片子,内容健康,懒得?窗帘,它们便趴在窗台上和我一起看。碰到大师的片子,伯格曼、塔尔科夫斯基等人的,太闷,我看不下去,但它们还津津有味地盯着墙上的投影,似乎读懂了大师。
  跟我宿舍门口的流浪猫比起来,这三只猫算找对了地方。学校宿舍楼前也有三只流浪猫,我光看见它们流浪了,就没见过它们吃东西。也难怪,宿舍里住的是一群连自己都吃不太饱的学生,怎么可能把大鱼大肉拿来喂猫呢,顶多剩点儿方便面汤,但肯定轮不到猫那,可能刚要倒,同学就给喝了。我估计这几只猫能活下来,靠的是自力更生,抓个耗子逮个麻雀,它们这辈子享受不到饭送到嘴边的幸福了。冷了的时候,它们也没地儿待,看宿舍门的阿姨一不让女生进,二不让猫进,它们只能在门外喵喵地叫着,试图唤醒人类的同情心。看门阿姨也有同情心,夜里猫在外面叫的时候,我估计她也睡不踏实。唉,同样是流浪猫,生活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有时候我想把宿舍那几只猫用塑料袋拎到我住的那地方,但是一想,猫自己有腿,它们不去自然有它们的道理,人有人道,猫有猫道,可能猫们也讲主权和领土完整。
  人活得再自在,没有家,内心也是空的。一个安稳的归宿,这东西对人很重要,对猫,我不知道。但是,我似乎能从这三只猫的眼中看出忧郁,当然,这种忧郁,可能是我强加给它们的,也许它们幸福着呢。
  我和啤酒不得不说的事儿
  2007年的夏天过去了。在我的时间观念里,夏天的结束,不是挂历上立秋那一天,而是从穿着背心裤衩坐在街边大排档喝冰镇啤酒有了寒意这一刻结束的。一叶知秋,有风的误差,而一±冰啤下肚,寒意穿肠而过,才足以让人知秋。当然,夏天的到来,也是从对冰镇啤酒的渴望开始的,一±冰啤下肚,让你对?接夏天有了足够信心。一年在对啤酒两次不同的体味中过去,生命也在N个两次对啤酒的回味中走完。
  狗子写过一本小说,叫《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把喝啤酒写得有声有色,让人觉得如果不喝啤酒,人生便少了一种莫大的乐趣。可惜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没有啤酒厂投广告,这正是展现企业文化的地方,如果投了,读者们再喝该啤酒的时候,必然会产生与其他品牌不同的口感,这和麦芽浓度无关,完全得益于狗子的文笔。这本书虽然没有鼓吹喝酒对身体多么有益,但看完此书的人,都备受鼓舞,上了饭桌比吃了海王金尊的还敢喝,都想体验一下啤酒的内?,或者将啤酒文化发扬光大。
  我第一次喝啤酒(这里说的第一次是指不在家长监视下的第一次,真正的第一次肯定是跟我爸或哪个不着调的叔叔大爷或舅舅喝的,浅尝辄止),应该是在1995前后,当时我正上高中,某个同学的生日,好像还是女生--要么就是男生的生日,带了几个女生--反正在我记忆中,当我喝完一瓶啤酒后,眼神飘忽起来,觉得桌上的女生,?来天天看也没觉得漂亮,此刻竟然异常美丽动人。这瓶啤酒,让我有了一个发现:酒能改变事物的性质。日后,在?历了更多次酒局,接触了更多喝酒的人后,我更加坚信这个发现。酒壮怂人胆、酒后吐真言、酒后吹牛逼,都是对这一发现的注释。
  我第一次酗酒,是1998年,上大二。晚上下了课,有点儿饿,和同学去宿舍楼后面吃烤串,最后俩人喝了不是十五瓶就是十七瓶或者十九瓶,肯定是奇数,因为钱不够了,最后一瓶是两人你一口我一口那么喝完的。那天晚上状态奇好,要不是因为没钱了,还能继续喝。喝完我俩还去操场跑步,居然没摔跟头,只跑了一圈,我记得我还超了好几个人。
  此后直到大学毕业前,我再也没喝到过没钱的时候,每次都有备而去,带够了钱。而且,想喝到没钱太难了,因为我们喝的啤酒都很便宜,一块五一瓶,还是冰镇的,人均二十块钱就能喝趴下。后来我毕业了,离开学校后,再没喝到过一块五一瓶的啤酒,最便宜的也是两块了。一块五的啤酒就像初恋,永远存在记忆中了。我喝过十几块钱的纯生,但喝这种酒的时候,都是在较严肃和非民间的场合,和喝这种酒的人喝酒,肯定喝不高,两瓶他就认为自己畅饮了。
  要说喝酒最猛的时候,就属大学那几年了。当时学校旁边有一个饭馆,菜可以点半份,每次我们过生日,菜都点半份的,好省下钱来喝酒。要酒的时候,不说来几瓶,说来几箱。酒上来后,女生不喝,就男生喝。同样是十个人,一桌一个女生九个男生肯定没有一桌两个女生八个男生喝得多,因为女生多,气氛好,正是男生表现的时候,但往往喝得忘乎所以,说话没留神,不但没表现成,还现了眼。那时候我们系女生少,男女比例八比一,一桌上要能出现两个女生,就说明过生日的同学在女生里算有人缘的了。
  现在回想起来,大学这几年里,我们好像啤酒喝得比水还多。那时候我们都不爱打水,北京孩子居多,又都不喝生水,600毫升的可乐三块一瓶,而啤酒一块五能买640毫升,所以如果非要为解渴花钱的话,宁愿选择喝酒。喝水只能让你的尿多起来,而啤酒不仅能让你的尿多起来,同时还能让你的思绪飞扬起来。
  我为什么爱喝啤酒,因为白酒太烈,红酒太怪,洋酒太贵,只有啤酒温顺。喝得多了,有了一些心得。喝酒有主动和被动之分。主动是生理、心理都需要,即使一个人,也会喝,人多了,一热闹,喝得更多,要是喝高了,也是被自己灌的,醒来后回忆都是美好的。主动喝酒,即馋酒,取决于以下这些因素:个人情绪、同桌人选、现场气氛、疲劳程度、季节气候、饭菜质量。这些因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而被动则是迫于某种需要,不得不喝,生理、心理均排斥,人越多,喝得越难受,还存在被他人灌高的可能,特别是酒醒后的回忆,犹如被强暴过。被动喝酒,即使时令、品牌(酒的)、温度(也是酒的)都对上了,但心情不在,也难以获得乐趣和麦香,次数多了,甚至会终生对啤酒产生厌恶。
  喝酒讲究精神集中,全神贯注,越全身心投入到酒±中,乐趣越大,但凡一分神,便乐趣全无。一个电话,一个短信,都会把你从酒场的气氛中?出来,所以如果?在喝酒前关机了,他肯定是一个酒鬼。
  体会啤酒的麦香,不能对瓶吹,得倒在±子里,±子口大,喝的时候,能闻到麦香,±子不能是纸±,否则油墨味抢了麦香,对瓶吹的话,麦香都憋里头出不来。这不是我第一个发现的,好像村上春树在小说里写过。但下面这个情景是我想出来的,我觉得用在小说里,应该是个不错的细节:一个人练气功,好喝啤酒,饮酒无数,他的看家本领就是,把气运到脑袋上以后,随便让人用啤酒瓶往脑袋上砸,酒瓶碎的同时,还能通过麦香,说出这是什么牌子的啤酒,无论是燕京、青岛,还是珠?、哈尔滨,乃至嘉士伯、科罗纳。后遭人忌妒,被偷袭,有一天他走在路上,脑袋上没运气,突然被人了一酒瓶,瓶子碎了,脑袋也开瓢了,倒下前,这哥们儿说了一句:不带用醋瓶的!
  都说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但酒量是对健康的证明,不喝酒不知道身体好不好。大学毕业后有一段时间我天天上班,除了偶尔骑骑自行车,无其他健身活动,酒量也骤减,喝三瓶就不行了。后来辞职了,专心在家写东西,办了一张健身卡,练了一个月,喝五瓶又没事儿了,我知道我又恢复青春了。医学专家常建议人们要定期体检,我觉得没这个必要,不如定期喝顿酒,用酒量来检测健康与否,同时还能解馋。
  我喝啤酒的时候喜欢用蒙古王的口±,一±120毫升,一口一±或半±,一瓶啤酒600毫升,正好倒五±,自己能掌握节奏和速度。如果±子换了,掌握不了深浅,很容易喝顶了,影响后面的发挥。
  在北京,如果你不说要什么啤酒,只说来瓶啤酒,在大点儿的馆子,上来的都是纯生之类的十块以上的啤酒,在他们身上根本看不出人性本善的一面;在小馆子,上来的都会是青岛,不知道是因为青岛成本便宜,还是厂家给了饭馆回扣。所以,如果要喝普通燕京的话,一定得叮嘱清楚,别以为服务员理解力强,他们有时候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啤酒一定要喝一个牌子的,否则破坏口感。一次吃麻辣串,我要了瓶燕京,因为太辣,便又要了一瓶,喝一口,感觉不对,口感没了,刚才建立起来的美好状态消失了,一看瓶,是青岛。问怎么改了,答说,你不说要凉的吗,燕京没凉的了。不是说青岛不好喝,只是对我而言,我更喜欢燕京,如果让山东人选择,他会选择青岛的。
  每次喝了两瓶以后,我就会以每两瓶去三次的频率上厕所,所以当不知道喝了多少瓶后,我想想去了几趟厕所,也能算出来喝了多少。
  我平时素质较高,从来不乱扔废弃物,但酒后的素质就低了,有厕所不去,专找犄角旮旯,认为这种地方有情趣。这个习惯是我上大学时养成的,当时的饭馆都没厕所,我们找一个墙角就尿了。现在我的师弟们可能没这习惯了,因为饭馆改建了,都有厕所了,而且,学校的墙角都装监视器了。
  喝酒的另一好处就是有助睡眠,喝三分之一的量会睡得很好,比如你有九瓶的量,那么喝三瓶的话回到家就能睡一个好觉,第二天也不会有身体的不适。但如果喝三倍的量,觉会睡得更好,也许等不到回家,趴桌上就睡着了。
  追忆国安
  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我追忆北京国安。
  从十四岁到现在,十三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改变了,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在看着国安的比赛。
  1994年中国足球开始有了职业联赛,实行的还是赢一场比赛得两分,平一场一分,输球没分。国安的第一个联赛进球是由当时年仅20岁的杨晨打进的。这一年北京队在唐鹏举的带领下,大打攻势足球,最后获得联赛第八,没有人觉得这个成绩不好,尽管高峰、曹限东等人已在队里。
  1995年,高洪波从新加坡归来,金志扬上任,制定了532的阵容,把国安打造成"小快灵"的队伍,开始创造国安的辉煌。这一年冬天,主场对广东宏远的收尾战,堪称国安的?典之作。先农坛爆满,北京球迷带着军大衣马扎儿扑克牌连夜排队买票。国安不负众望,3:1拿下宏远,捧得联赛亚军。高峰踢进第一个球,前场任意球,邓乐军一拨,高峰拔脚?射,皮球挂球门远角飞入网中。进球后高峰展臂飞翔,先农坛开锅了,锣鼓喧天,纸屑漫飞。我是在电视上看的转播,这个镜头也被记入史册,还时常会被北京台拿出来,用来回忆当年那支意气风发的国安队和球市的火暴。那年在先农坛门口开饭馆的,都走上了致富的道路。
  这辈子我最遗憾的一场没去现场看的比赛,就是这一场。所以日后无论什么比赛没看,我都没有太多遗憾。
  这场比赛进球的还有曹限东和高洪波。当时高峰和曹限东、高洪波、谢峰并称"京城四大名捕",是国安的中流砥柱。正是这一年,国安为自己打造出品牌,由一个队名变成一个名队,奠定了在球迷心中的神圣地位。
  高峰这个时候已有"快刀浪子"的美誉。我当时正上高二,刚分完文理班,当我得知一个女生喜欢高峰后,顿时觉得她变美丽了,身材也婀娜了。该女生总能带来高峰的各种照片和消息,1996年国安客场对天津,高峰被施连志飞踹,她号啕大哭。高峰和那英好的小道消息,就是她第一时间告诉我的。她还告诉我,高峰酒后驾车,把先农坛大门撞了。后来我去先农坛看球,特意观察了水泥门柱,并无破损痕迹,不知道是被修复了,还是该女生的消息不靠谱。
  三年前这个女生结婚了,没有邀请我们参加婚礼。不知道她的老公是否热爱足球,不知道他们日后是否会培养下一代踢球,也踢前锋。
  与其说是高峰帮国安铸造辉煌,不如说高峰和国安互相造就。如果他继续留在国安,中国第一前锋将非他莫属。高峰退役后说,他这样的前锋,中国五十年出不了一个。此言不差,在我有生之年,可能看不到比高峰踢球更具观赏性的中国前锋了。用宋丹丹的话说,高峰真是太有才了。郝海东天赋是不错,但高峰比他更好,灵性上,无人能出高峰之右。1997年世界±外围赛,中国队做客科威特,先进一球后被对手扳平,下半场第三十二分钟,戚务生换上高峰。进一个球需要多长时间,高峰的答案是,十三分钟足够了。他中场得球后,过了对方两人,在禁区前左脚劲射,帮助中国队从客场摘回三分。这个曾被施?普纳当国家队主教练时称为"像兔子一样胆小"的球员,证明了施大爷的眼拙。
  今天的高峰依然心系国安。今年春天,我在三里屯某酒吧遇见高峰。我拿着一瓶啤酒说,你是我少年时代的偶像,高峰一笑,举起±子说,给我倒点儿。我说我上礼拜还看你在北京台解说国安,高峰又一笑,说,支持国安。然后我们干了一±。
  如果不是1997年高峰哥们儿义气太重和姜峰投奔前卫寰岛,国安和高峰都不会至今没拿过联赛冠军。虽然那一年寰岛斥重金打造了一支超豪华战舰,但因没有好船长(当时的教练是前国家队教练施?普纳,后来高峰说,施?普纳也就能带带业余球队),并没有称霸。这说明,钱多了并不一定能发展好足球。
  南方在这一年对大连的比赛中一战成名。大连公认是实力最强的队伍,能把皮球送进他们的大门,不可能不被人记住。后来这种方法成了娱乐行业新人出道的捷径,?要是发唱片或拍电影,总要?个名人垫背,要么搞搞绯闻,要么骂骂街。那时评论员的口头语是:小将南方。这四个字永远组合在一起。南方和出道较早的杨晨、周宁构成第一代"国安三少"。
  1995年年底,国安在北京电视台做了一期晚会,队员教练悉数登场。邓乐军和一个小女孩对唱《我听过你的歌》:"我听过你的哥我的大哥哥,我明白你的心和你的喜?哀乐??"现在去KTV的时候,我还时常会点这首歌。晚会的最后一个节目是全体队员合唱《真心英雄》,第一句是符宾唱的,轮到韩旭的时候,给唱跑调了。在他张嘴前,我就预感可能会跑,还真跑了。
  这期晚会我录下来了,可惜忘了录像带被?借走至今未还,让我痛心疾首。从此我不再相信"借我看两天,回头还你"这样的话,但别人借东西时,我还是不好意思不借。
  这一年国安提出了"永远争第一"的口号。这一口号的提出,不仅激励了球员,更激励了球迷。球迷认为,既然敢这么提出,那么联赛冠军就指日可待,于是更加热爱、追捧球队了。后来这句话成了嘲讽的话柄,当国安俱乐部放走好球员,又找不到合适的球员补充的时候,便会有人说,"国安,你拿什么争第一。"
  国安这一年有了队歌。当时班上同学都听港台,我不听,买了盘国安队歌,中午吃完饭放进黑板旁边钉在墙上的收录机里听。小平同志逝世的时候,全校师生就是用这个收录机收听追悼会的,听得我们的年轻女班主任潸然泪下。这个收录机不让随便用,一天中午我放的音量大了点儿,女班主任进来,把磁带拿走了,不知道她当时的男朋友是否喜欢国安。那年学校男生穿得最多的是校服,其次便是国安的队服。
  日后关于国安的各种美好回忆,多出自这一年。那年北京一家酒厂的白酒广告,都是以看国安赢球为创意点。
  1996年,只能装两万多人的先农坛已不能满足北京球迷的需要,国安主场迁至可容纳八万人的工体。因为去年球队火了,球员交际多了,这时候传出高峰和那英,曹限东和孙悦,谢峰和田震的绯闻。三人的粉丝不希望自己喜欢的球星喜欢别人或被别人喜欢,于是工体北门的橘红色大门上开始出现辱骂那英、孙悦等人的话。今天的高峰和那英已?分道扬镳。孙悦?历了从《祝你平安》的清纯少女,到《哭泣的百合花》的蜕变,即将为人母。曹限东也到北京台客串起嘉宾主持,由曹呗儿变成了曹胖儿。田震唱响《铿锵玫瑰》,谢峰远在深圳当教练。
  这一年比较提气的事情就是,足?±决赛上,国安4:1大胜之前被称为"国安克星"的山东鲁能,第一次问鼎足?±冠军。国安进入成熟期。京骂也被当做一个热点话题来讨论。
  当时这支国安队,可遇不可求。
  1997年,是国安改朝换代的阶段。高峰、符宾怀着远大理想,奔赴前卫寰岛,高洪波远走广州松日,投奔恩师徐根宝,国安面临锋线乏力的危机。直到在对上海申花的比赛中,卡西亚诺、冈波斯、安德雷斯,国安的三个外援创造了9:1的神话,才让人重新看到了国安的进攻。我一直认为这场比赛是个偶然,如果比分不这么悬殊,这三个人日后在中国足坛也不会被人重视,也不会迅速拿到劳工证,更不会有"三个火枪手"的称号。那场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得知高考分数上了一类本科线,这两个日子让我记忆犹新。
  这一年国安队踢得最好看的一场比赛就是足?±对申花队。这场比赛国安包办了全场的三个进球,其中一个是邓乐军的乌龙。开场五分钟,邓乐军回传,和姚健配合失误,皮球滚入自家大门。这个球唤起了邓乐军的斗志,完全遏制住由申思和吴承瑛两个当时的国脚组成的左路。赛后金志扬几乎是冲着镜头喊道:?也没有想到我会用邓乐军打右后卫,申花的左路完全瘫痪了。
  这场比赛我和几个天津籍的大学同学去现场观看,买的学生票,看不清场上球员。旁边人说乌龙是邓乐军干的,我不相信,一是他从没踢过右后卫,二是我不相信他那么灵的脑袋会摆乌龙。后来他在场上渐入佳境,从动作上可以辨认出是他,我才相信刚才的乌龙真是他干的。至今我仍认为这个乌龙注定了要让邓乐军进,否则不会有他后八十五分钟里的疯狂表现,不会一个人单挑申思吴承瑛。赛后天津同学对邓乐军的评价是:枕泥骂牛毙!后来邓乐军去了鲁能,2000年便退役,二十九岁半,无人不为之惋惜。今天的邓乐军,在北京东郊市场附近开了一家酒楼,女儿六岁了。
  国安夺冠后欢庆的照片被当周的《精品购物指南》印在第一版,为了这张",我还买了一份报纸。
  这一年,国安到了巅峰。物极必反,随后的萎靡,开始悄悄酝酿。
  1998年,随着曹限东落户青岛,邓乐军转会鲁能,国安失去风格。杨晨也于这一年被租借到法兰克福。1998年9月8日,在德甲第三轮对门兴格?德巴赫队的比赛中,他攻入一球,成为首位在德甲联赛进球的中国人,这也是中国人在欧洲五大联赛中的首粒入球。1996年,国安锋线人才济济,年轻的杨晨没有太多上场机会。1997年,"三个火枪手"风头正旺,杨晨依然没有过多上场机会。1998年,?施?普纳介绍,杨晨去了法兰克福。次年,正式转会该队。有德国媒体说,"杨是一个头脑冷静,速度极快的前锋。"
  1996年夏天,一个雨后的傍晚,我去工体看球。那场比赛杨晨和高洪波没进大名单。我看见他俩拿着雨伞,穿着长袖衣裤,站在国安球门后面看球。中场休息时,他俩回休息室,途?我所在的看台,球迷们伸出手,呼唤他俩的名字,杨晨热情地贴过来,和球迷握手。那次我握到了他的手,很软。日后,这双手的主人成为中国足坛上的铁汉,凭借这个定位,杨晨给大切诺基做了代言。
  正是因为在德国的优异表现,杨晨进入国家队,在2000年亚洲±对日本的比赛中,打入一记很杨晨的进球。
  看到杨晨在德国取得一点成绩后,周宁也去了德乙曼海姆发展。民间的说法是,他是被北京球迷骂出去的。
  金志扬曾说,周宁和杨晨就是国安精神的集中代表,有激情、不服输,什么都不吝,敢打敢拼,北京人服过?啊。那时候他俩常被当做搅屎棍派上场,俩人一上去,场面立刻热闹起来,球队一下子就来劲儿了,他俩一搅和,曹限东、高洪波他们就有机会了。周宁虽然体现了国安精神,但是并没有融入国安风格。
  周宁属于力量型球员,而国安的风格更适合曹限东、邓乐军、高峰、高洪波这类体质稍弱的球员,或者说是他们的存在,注定了国安的这种风格。周宁如果不在国安,或许能比现在取得更好的成绩。
  临门一脚差,是周宁的软肋。那时候去现场看球,看不清楚,凡是国安射门高了,就会有球迷说,又是周宁吧。甭管周宁是否在场上。后来我们踢球的时候,?踢飞了就会被同伙无情地斥责:太周宁了!但不可否认,周宁是特点鲜明的球员,身体条件好,冲击力强,脚下活儿也不错,如果留在国内,在某支甲级队里打主力不成问题,而且会比在国外要克服语言、生活、训练、比赛等诸多困难舒服得多,但是坚信自己并不比别人差的周宁还是踏上了西去的征途。有媒体说:有追求的人是幸福的。
  租借到德丙曼海姆后,周宁?常以首发右后卫的位置出现在比赛中,为球队晋级德乙立下汗马功劳,但因为施?普纳见利忘义,从中作梗,曼海姆没和周宁续约,周宁又回到了国安。
  施?普纳在德国的公众形象并不是足球教练而是商人,很多曼海姆的球迷都知道老纳爱钱如命。这个在春晚被冯巩牛群善意而感激地调侃、曾?被认为是中国足球救星的谢顶老头,在周宁转会一事上,让中国人看清了他的真实面目。
  回到国安后,周宁的号码由?来的14号变成6号,后又变成28号,前后·了一倍,他的坎坷似乎也随之·倍。周宁是"国安三少"中运气最不好的。
  2002年赛季过半,周宁在对四川的比赛中,被主裁判出示红牌罚出场外,下场时遭到四川球迷辱骂,随即向看台伸出中指,四川电视台当即将这一动作播放了两次慢镜头。为此,周宁被取消了当年的联赛参赛资格。虽然周宁有他不对的地方,但是这件事情也让我看到中国足球制度的不健全,球迷骂球员没人管,球员骂球迷就得停赛,这不公平,球员也是人。
  第二年复出后,联赛第一场,主场?战天津康师傅。周宁在前场与天津队的芦欣争抢的时候,芦欣出脚后没有碰到球,直接踢到周宁的大腿内侧,从"面上看,这个动作就是冲人去的。赛后周宁被确诊,右膝关节后交叉韧带断裂,直到半年后他才重返球场,伤愈复出后风格依然硬朗,在场上拼抢积极。
  随着年龄的老去,周宁在国安渐渐失去位置。2005年底,他和南方、韩旭在国安退役。当年的"国安三少",如今只剩下杨晨穿着厦门蓝狮的队服,驼着背,拖着疲倦的双腿在场上奔跑着,前锋出身的他,只能凭借?验,在同"80后"出生的球员竞争中,勉强获得一个后腰的上岗证。
  今年春节,我在工体附近某夜店的卫生间邂逅周宁,他叼着烟,扶着那儿,看上去很快乐。如果是十二年前,我会递上笔和本,要一个签名,但是现在我只能多看他一眼,然后尿自己的尿。看到周宁很快乐,我也很快乐。
  现在的周宁?营一家体育文化传播公司,从事业余足球推广的工作。2006年在新浪开博客,是第一个开博客的足球运动员。
  1999年金志扬去天津泰达执教,带走了国安辉煌时期的后防大将吕军。金志扬是个很有煽动力的教练,他的离开带走了国安的理想主义和激情。从此国安结束金志扬时代,迈进沈祥福时代。
  沈祥福是运动员出身,这种教练比那种纸上谈兵的教练不容易毁人。1997年,我考上大学。入学之初,同学们上军事理论课的时候,我骑着自行车去工体看国安训练。沈祥福正带着一群人练长传,他的脚法仍是场上所有人中最好的。
  当年,金志扬带领天津队2:1赢了国安。赛后,他面色冷峻,只留给记者一句话,"赢了国安,我不舒坦",便走进休息室。
  从此我对国安的整体记忆渐渐模糊,还有一些人和事儿尚未说尽,记录如下,仍是以1995年的国安为基础。
  1号守门员符宾,1995年从延边来到国安,一米九四,长发披肩,祖籍河北,长得却像朝鲜人。他的出现,将北京籍守门员李长?打入冷宫。因为在国安表现出色,符宾被戚务生招至国家队。1998年符宾去了前卫寰岛,其后的表现均不如在国安抢眼。
  2号刘建军,长得巨黑,外号妞子。
  3号谢朝阳,外号大宝子,老是不苟言笑。我去现场看的第一场国安比赛谢朝阳就进球了,1995年主场对吉林,0:1落后,下半场他扳平比分,进球后伸出食指狂奔至中场,和教练拥抱庆祝。这场比赛的球票是我爸从票贩子手中买的,今天当我回忆起我爸为了给我搞到一张球票,在墙根儿底下和票贩子鬼鬼祟祟的那一场景时,内心涌出一股温暖。有段时间传言谢朝阳要转会,工体训练场总有个老头在那聊天,据说就是谢朝阳的父亲,老头说,别听报纸瞎说, 谢朝阳肯定不转会, 他要是转会, 我打断他的腿。不知道这个老人真是谢朝阳的父亲,还是一个老球迷,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美好愿望,来稳定军心。
  4号韩旭,外号大马,踢后卫,时不时就进个球。每次国安发角球的时候,他都跑上去。现在女儿已?上小学了。
  5号郭维维,外号老五。看过他参加的一期《实话实说》,主持人还是崔永元,郭维维自嘲臭大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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