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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两个人的下雪天》

饶雪漫(当代)
《两个人的下雪天》饶雪漫
第一章 邻居的吉它
  暮夏初秋的午后。
  阳光被半合的窗帘切成V字形,淡淡地印在对面的白墙上。我俯在书桌上看一本亦舒小说《开到荼蘼》。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很旧了,我还记得一年前,当我在书店里终于找到它时博文那忧心忡忡地样子,他看着我,缓慢地说:“其实,天意,我觉得你还是少看点这样的书会比较好。”
  我把嘴咧开来,做出一个史诺比似的微笑算是回答。
  他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头,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的天气吧,阳光给他的头发渡上一层金色,风打着旋带着夏天的最后一丝热气掠过我的耳旁。我抱着书朝着他的背影做鬼脸,怀着一种莫名的晕眩开始盘算高二的日子。比如,好好地学习数学,不再逃课看无休无止的言情电视剧,不再吃小摊上的零食不再和隔壁班的女生在食堂里为了占靠窗的位而吵架,等等等等。
  做个乖女孩,为了博文,我是愿意的。
  虽然,博文与我是那么的不同,他可以将一道在我看来九弯八拐的物理题在一分钟内轻松的解决,却读不懂任何一篇稍稍小资的文章。比如我获得全市中学生创作比赛金奖的那篇散文,他给我的评语就是:“太散了,简直不知所云。”
  有一次我逼着他和我一起听一首杨乃文的歌,那是一首我多么喜欢的歌啊:“满天星星在眨眼,他陪在我身边,轻声细语温柔的脸,看着我的眼,一枚戒指在我眼前,是他的诺言,爱我永远……”
  我正听得如醉如痴希望他能和我有所共鸣的时候他忽然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来着?”
  “《祝我幸福》。”
  “出大问题了,怎么是《祝我幸福》,应该是《祝你幸福》才对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写歌的人连这点儿也不懂,这歌还有什么好听的?”
  我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这个总是让我啼笑皆非却牵肠挂肚的孩子,我一直以为和他之间会有一些长长久久的情节。我甚至在开始替他写一篇长篇小说,男女主人公分别用了我们各自的名字,计划着在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给他一个让他措手不及的惊喜。
  从十七到二十,我曾一度以为会是一场充溢着鲜花和甜美的旅行。
  可惜的是,我的小说才写了一个开头博文就离开了我,留洋去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下午的最后一堂课,我们正要进行一场数学考试,结果我交了白卷,我没有办法,我面对考卷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真的是一道题都做不出来。我那时候恐怕一加一等于多少都已经忘记。
  博文在放学后空空荡荡的教室里跟我说对不起。我嘲讽地笑了一下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他没有对不起我什么,他的将来是他的而我的将来是我的。我唯一的错误就是曾经将这两份将来愚蠢地混为一谈。
  “你不是一直想要个Diskman吗?”他把他的Diskman递给我说:“留给你,想我的时候就听歌吧。”
  “你认为我会想你吗?”我仰起头来,努力地微笑着问他。
  “也许会吧。”他说。
  我真想给他一耳光,但是我没有。我也没有去接他的Diskman,而是很有风度地跟他说再见。他走过来拉我一把说走吧我送你回家。我甩开他说不要不要我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叹息说天意你真是一个容易让人担心的孩子。我想说你那么担心我难道就不能不走吗?
  这话是在心里的,我当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明白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一切都成了定局。博文对我也许是善意的隐瞒让我觉得羞辱。我固执地坐在座位上装做在做作业的样子。听他在我身后粗重的喘息声,听他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先走了。”
  我没答话,其实我也说不出一个字来。等到他真正地走了,我的眼泪才一颗一颗地掉下来,掉在课桌上,发出闷闷的回响。淹没了一行用钢笔写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蓝,我很爱你。”
  这是一个天很蓝的周末的下午,他握着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写下的。写到“爱”字的时候,我还记得他停顿了一小下,那种停顿真是一种充满了折磨的幸福呵。
  那时晕头晕脑的我哪里会明白,天各一方其实只需要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
  博文还是留下了他的Disk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里。只是从此,我再也不喜欢听歌,那个嗜歌如命的夏天意仿佛在一夜之间得了恐歌症,走过音像店的时候,多半是呈半跑的姿势。
  自从博文走后,我们便很少联系,偶尔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问候,我差不多要忘记,他修长的手指,阳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颗开满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树下,他曾经给过我的恍惚的拥抱。
  罢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此的一值不提。
  还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显得冗长而无奈,不过我并不盼着开学。整个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里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细节,我就毫无出息慌里慌张地跳过去。这样的阅读多少有些居心叵测吧,说是不想说是不想却又不可避免地牵出许多往日的回忆来。
  我想合上书却好几次欲罢不能,直到老叶敲开了我家的门。
  老叶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欢穿大花的衣服,说话的嗓门也很大。见了我,指着门口的一大箱子书说:“天意,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你来挑挑,你不喜欢的我就全卖掉了。”
  我知道这是老叶女儿的书,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叫吴媚。但其实她长得并不媚,个子矮矮的,脸上时尔会有因为读书而熬出来的青春豆。我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常常遇到她。她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高傲而冰冷的女孩子,不过我并不讨厌她,因为,她有高傲的本钱。
  这不,她考上北大了。
  一个我永远也望尘莫及的学府。
  “你是不是也要去北京?”我一边埋头在那箱书里乱捡一边问老叶。这个老土的吴媚,她居然还看《简爱》,不过是中英文对照版。我放回去又重新拾了回来。
  老叶说,“是啊,吴媚的爸爸一直就在北京工作,我反正也退休了,这下我们一家子可以团圆了。”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来:“对了,我这里的房子租给一个才毕业的大学生了,他要过几天才会来,可我们明天就要上北京了,我把钥匙放在你家,让他到你家来拿,你看好不好?”
  “好的。”我说。
  吴媚的书真的是很多,不过全都是些没用的,我胡乱抱了几本到怀里算是给老叶面子。老叶挺好的,有时做了好吃的还往我家送送,在阳台上浇花的时候还喜欢把壶伸过来替我家的花也浇浇,和吴媚媚的冷完全不同,是个天生的热情的人。
  她拍拍我肩说天意你要好好考哇,明年就轮到你了。
  “我不及你们家吴媚媚一半。”我自惭形秽地说。
  “我还不知道你!”老叶的嗓门真是大得让我难以忍受:“作文比赛第一名哦,我们家丫头才三等奖呢。”
  “那是歪门邪道。”我笑嘻嘻地说。我知道这事儿是老叶的心病,索性自己讽刺自己让她开心一些。
  她果然中招,不再与我罗嗦,笑呵呵地搬着一箱书下楼去了。
  五天后,我见到了凌夏。
  他抱着一只大音箱来敲我家的门讨钥匙,那音箱太高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他从音箱后面探出来的头。
  “等等,叶阿姨说要看身份证。”我咬着一只苹果对他说。
  他笑笑,吃力地从屁股后面把身份证掏出来,的确是凌夏,一个听起来冷冰冰的烂名字。我把身份证和那串钥匙递还给他,他接过,转身开了门,再用牙咬住它,推着音箱进去了。门关上的一刹那我注意到他的牛仔裤,是LEECOOPER,文博很喜欢的品牌。其实文博很多时候比我奢侈,他会花掉所有的压岁钱去买一条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的裤子,如果要送我巧克力,他一定会送我kisses。他有他的不凡追求,只是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没能将他看透。
  我还曾经遗憾过他不够聪明,现在想起来,傻得是我自己。
  不仅傻,而且弱智,才会让“文博”这两个字见缝插针地来攻占我的记忆。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正在对我进行“很快就是高中的最后一年了要拼命哇”之类的劝告时,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激越的鼓声,然后是电吉它悠长的鸣叫,再接下来是低闷的贝斯和毫无章法的键盘。
  妈妈愤怒地拍下筷子喊起来:“该死的老叶,看看她都把房子租给什么人了?!”
  “难道是乐队?”我想起凌夏的那只大音箱:“不会吧,这么夸张?”
  “你!”妈妈用手朝着爸爸一指说:“快过去打个招呼,这样子乱来,天意还要不要看书啦!”
  “都是邻居么。先忍忍。”爸爸说,“晚上不吵就行。”
  “就你能忍。”妈妈不开心了,“忍到今天还是这个样子,忍出什么名堂来了吗?”
  爸爸前一阵子说是要升职做副科长,谁知道到了最后居然没成。老妈心里有气,动不动就提这事儿。
  爸爸不说话了,饭也不吃了,脸拉得老长地躲到阳台上抽烟去了。
  妈妈夹菜,筷子和碗碰得叮当响。眼看着就可能爆发一场战争,我赶紧放下碗筷对妈妈说:“要不我去看看吧。”
  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敲开隔壁的门,准确地说不是敲,而是踹。踹到第六脚的时候门终于开了,开门的正是凌夏,我往他身后一看,还有四五个年轻人,手里都拿着各自的乐器,音箱调音台样样俱备,客厅的中央还立着一枝老高的话筒。老叶的家,仿佛在瞬间被改造成了一个小型的录音棚。
  见到是我,凌夏扬扬眉,说:“小姑娘,有何贵干啊?”
  我指指楼上又指指楼下说:“代表民意,请你们暂停。”
  他嘻皮笑脸地一抬手说:“你看,天还没黑呢,哥哥们正玩在兴头上,您去帮我们打打招呼?晚了准停!”
  “不行。”我说,“现在就得停。”
  “为啥?”他还是笑笑的。
  “楼上有八十岁的老奶奶有心脏病,楼下有刚出生的小宝宝要睡觉。还有,王大妈说了,你要是不停,她就打110。”
  听我这么一说,一屋子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凌夏说:“你这丫头,倒挺能掰的。”说完,朝着里面喊:“得,看来门窗没换成隔音的以前,咱还是老办法,哑练吧!”
  “多谢成全!”我目的达到,见好就收地打算离开。他却忽然喊住我说:“喂!我是凌夏。”
  “知道了。”我说。
  “你呢?”他笑嘻嘻地靠在门边。燃起一根烟来问我。
  “我叫冰山。”我顺口胡诌。心里想,你“零下”,我“冰山”,看谁厉害?
  “冰姗?”他并没听出我玩笑的意味,而是说:“这名字不错。麻烦告诉我在这里何时排练没人有意见?”
  我想了想说:“大家都上班的时候吧。”
  “嘿!废话!”他说,“那时我也得上班。”
  “那就……辞职!”我说完,已经进了自家的门,老妈看着我满意地说:“咱家姑娘现在学会外交了,不错。”
  她老当我只有十岁。
  见我不作声,她又说:“对了,刚才博文打过电话给你。”
  “博文?”我的心狂跳起来,“哪个博文?”
  “还有哪个?”老妈奇怪地说,“就是去英国念书的那个博文啊。我见他是国际长途,让他过会儿再打过来。”
  我盯着电话老半天。把我爸的茶杯都弄洒了。
  妈妈气鼓鼓地说:“都快要高三了,怎么还是这么没头没脑的。”
  她就是这样换着法儿一天提醒我十次我快要高三了。
  结果,博文没有再打过来。
  一个晚上,电话都很固执地沉默着。他走了快一年,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来,终于打来的时候,我却刚巧不在家。这到底算什么?
  我上了网,信箱是空的,因为那个没接到的电话,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他,信真的很长,很多很多一直没说的话,我文采飞扬按键如飞,一边写一边流下泪来,可是在临到“发送”的那一刻,我却全又删掉了它。
  博文,早就是一个被删掉的名字,又何必再提起?
  夜深了,爸妈早已入眠。隔壁的乐队没有再吵,他们的安静让我有些许的内疚,因为我知道喜欢做什么却又不能做什么的滋味不好受,其实此时的我倒是希望可以听到一些震耳欲聋的音乐,也许才可以淹没我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烦燥的想法。
  说来也怪,我正这么想着,耳边就传了了优雅的吉它声。我的窗户紧靠着隔壁的阳台,我敢肯定那吉它声是从隔壁传来的,而且,是木吉它,不是吵吵闹闹的电吉它。我推开了窗户,琴声更清晰了,在清凉渐深的夜里美妙得有些无与伦比。再接下来,我听到的是和品冠一样干净的嗓子在唱一首我从没有听过的歌:
  我亲爱的你啊亲爱的你呀你说你要去远方
  我的心我的心忽然就有那么一些慌张
  这夏天的风啊秋天的风他究竟要吹要何方
  而我们的爱我们的爱我已经完全没有了主张
  我想念的你想念的你呀如今会在何方
  你好不好呢好不好呢我还是那么紧张
  这春天的雨啊冬天的雪啊他到底要飘向何方
  而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才会把你遗忘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
  我靠在窗边静静地听,眼泪触不及防地决堤。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歌了,远离王菲远离杨乃文的日子,我总是在读亦舒或是读安妮宝贝,我一天比一天更安于宿命,表面快乐内心忧郁地过着我装模作样的十七岁。
  这该死的我以为再也不会有色彩的十七岁。
  我没想到会和这样的歌偶然的相逢。它唱出我压抑很久的感觉,让我的心在瞬间变得清澈透明,我枕着它入眠,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出去买早点的时候遇到凌夏,他已经出门上班,牛仔裤脱下了,穿很正规的西服,手里拿个公文包,和昨天的他有很大的不同。见了我,他微笑着说:“是你啊,冰姗,早!”
  “这么早出门?”我问他。
  “没办法,单位远么,要转两次车。”
  “那干嘛租这里的房子?”
  “叶阿姨是我远房亲戚,房租算我半价。”
  原来是这样。
  “昨晚唱歌的是你吗?”我有些迫这及待地问他。
  他愣了一下转头看我说:“呵,原来你听到。”
  “我想知道是谁的歌。”
  “我的啊。”他说,“你喜欢?”
  “你自己写的?你会写歌吗?”我真不是一般的吃惊。
  “哈哈哈。”他并不答我,而是打着哈哈跟我说再见。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喂!”
  “什么?”他转头。
  “我叫天意,不叫冰姗,下次不要乱叫了。”
  他恍然大悟地抓抓头说:“你这丫头真够调皮的。”
  看着他的背影我才发现,我已经很长时间不这么跟人聊天了,更别说是一个陌生人。那一瞬间我只听过一次的歌清晰地浮上我的心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对啊,博文,我有没有?
  我有没有?
第二章:当我们重遇
  相爱以为是你给的美丽
  让我惊喜让我庆幸
  我有一生的风景
  命运插手的太急
  我来不及全都要还回去
  从此是一段长长的距离……
  ---江美琪《想起》
  第二章:当我们重遇
  开学的前一天下了一场雨,久违的校园显得格外的清新和空旷。叶细细在教室门口一把揽住我的肩说:“天意,看我瘦没瘦?”
  我转过头,看见她穿“淑女屋”的夸张的长袖衬衫,很惹眼的红色,正在我的面前挤眉弄眼地摆出一个模特的POSE来。
  “瘦多啦,越来越像人如其名。细得像竹竿!”我说。
  她嘿嘿地笑:“我游了一个暑假的泳,没减可真是亏大了。”
  我眨眨眼:“这要问问你们于枫,我说了可不算!”
  说曹操曹操到,于枫在旁边问话说:“什么事情要问我?”
  我跟叶细细相视一笑,然后我说:“你好好盘问一下叶细细吧,我走先,不打扰。”于枫却转头对我说:“天意你过来一下,我有事要跟你说。”
  “有什么事不能当着我的面说吗?”叶细细嘟起嘴。
  “看你紧张得,还能有什么事!”我赶忙说,“于枫有啥事儿你就当着叶细细说吧,省得她呆会儿剥我的皮!”
  于枫的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看着欲言又止的他我故作轻松地说:“没什么事我要先进教室了!”叶细细拉了我一把,不过我装做没感觉,头也不回地进了教室。
  我和叶细细从小学时就是同学,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于枫和博文是好朋友,以前博文在的时候我们四人常常在一起玩。不过自从博文走后一切都改变了,很多时候我更喜欢的是独来独往,我可不希望有谁因为同情而跟我呆在一起。换句话来说,我也慢慢地喜欢上了独来独往的感觉。
  用叶细细的话来说:“自恋得有些不可救药。”
  无论她怎么说我,我总是好脾气地对她笑,这个单细胞的快乐女生热情向上,对爱情的看法与我有着天壤之别。她一门心思地喜欢着于枫,从不在意任何的伤害也就谈不上会有任何的伤害。她整日整夜地笑着,整日整夜地寻思着该如何更加的美丽动人。爱情成为繁忙学业里精致的调味品,很是让人羡慕。
  所以,我没有告诉他于枫一直在跟我写信的事。
  其实在博文走后的两个月于枫的信就出现在我的信箱了,他每隔一周总是寄一封。于枫的文采比博文要好得多,至少博文从来不会给我写那么“感性的”信,比如:“你脸上的寂寞是有光彩的,它总是让我心痛和牵挂,我盼望着看到你的笑,不由自主地希望自己可以温暖你……”再比如:“我想要告诉你,一个男生的思念是可以永远放在心底的,可是天知道,我是多么希望自己有可以让你快乐的理由和勇气……”再再比如:“偶尔我会有罪恶感,这样的信带给你是到底是快乐呢还是困扰呢,我真的没有把握啊。只想对你说:快乐啊天意,你的笑对我真的很重要……”
  也许没有多少女生可以抵挡这些极具杀伤力的句子,可是博文已经让我失望透顶,让我毫无选择地变成一块拒绝融化的冰。虽说于枫的信我喜欢读,但我从不给于枫回信,好在在学校,于枫从不和我提起关于信里的那些感觉,不管怎么说,我们中间有个叶细细,她对于枫的好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让我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安全感。虽然,这对于细细来讲,也许会有一些不公平。
  但只要于枫不说,我不说,等到毕业,我相信一切都会风平浪静地过去。
  我在座位上坐下来,教室不知道是被谁一大早地来打扫过了,桌面上还有淡淡的水渍。那行许久不见的小字变得异常的清晰和刺眼。我用作业本迅速地遮掉了它。
  这一天并没有上课,只是报到和开学的动员大会。班主任老丁的脸上有一种“苦大愁深”的伤感。语气里藏着一种“这一年你们如果不拼命天理都会难容”的愤慨。她说到激动处,两手挥舞,不能自已。
  大家在下面吃吃的笑。
  她一拍桌子说:“笑笑笑,谁笑到最后谁才是英雄!明年此时自然会见分晓!”
  这是一个我们都不喜欢的话题,于是没人笑了。教室里显得庄重极了。老丁的目光如扫描仪一样在我们全班同学的脸上扫过,最后落到我身上,她说:“夏天意,一会儿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叶细细在我身后说:“哟,一开学就有好事给你呢。”
  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不是好事。
  领完书本后,我到办公楼敲开了老丁的门,她很客气地招呼我坐。然后说:“你上学期的成绩很不理想呢。”
  我低头没讲话,等她的下文。
  “你也知道的。”她说,“我们班是尖子班,这次已经有三个同学被淘汰到乙班了,要不是你上学期得了两个作文比赛的奖,这一次被淘汰的就是你了。”
  “哦?”我说。
  “恕我直言,我感觉你高二整个状态就不对。”老丁说,“最后这一年,你要是不及时调整过来是很危险的。关于这点,看来我还要和你父母好好沟通沟通。”
  “别。”我赶紧说,“我调整就是。”
  “那好。”老丁说,“你是聪明人,不用我多说,看你的表现?”
  “好!那……”我站起身来:“没事儿我先走了。”
  “等等。”老丁说:“什么时候我想请你叔叔吃个饭,你替我约约?”
  老丁的儿子在我叔叔手下干活,我明白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这个阴险的老丁,我的成绩虽说不算太好,但也不至于是落到乙班的份上,倒是她那儿子衰得够呛,要不是我在老丁的班上我叔叔肯定早就炒了他。看来这次准又是犯什么事儿啦,老丁这样吓唬我不过是想我或我爸妈替她说点好话。我支支吾吾地说:“吃饭就不必了吧,我叔叔很忙的,你要什么事打他电话,他帮得上忙一定会帮的。”
  “就是打电话不行我才想请他吃饭。但是我打过好多次电话他手机都关机,你帮我找找他,要不,我请你妈妈替我找他?”
  “不用了!”我赶紧说,“我替你找就是!”
  “那好。”老丁装模作样地翻开她的教案说:“新学期加把劲!你的成绩博一下还是有希望进重点大学的。”
  “谢谢老师。”我谢过她,闷头闷脑地走出办公大楼,竟发现于枫站在门口。见了我说:“天意,真的有事找你。”
  呵,人人都找我。
  “什么事?”我问他。
  “关于博文。”他说。
  “不想听。”我干脆地说,一脚踢翻了面前的小石子。
  “可是你一定要知道。”于枫说:“我就不相信你现在一点儿也不关心他了。”
  “这关你什么事呢?”我朝着车库走去,“对不起,我要回家了。”
  “天意!”于枫追上来:“博文他回来了!”
  我猛地站住了。
  “你应该去看看他。”于枫说,“他在医院里。”
  我回过头,于枫重复说:“博文在医院里,他想见你。”
  “他为什么在医院里?”我疑惑。
  “白血病,晚期了。”
  “于枫。”我愤愤地喊:“我一点儿也不欣赏你的恶作剧。这不仅不幽默,而且很无聊,你知道吗?”
  他看着我,脸色苍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但是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个更苍白的自己,我脚步急促地走向车库。我的肚子很饿,我希望马上可以到家里吃饭,我希望我什么都没有听见,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感觉于枫又来到了我的身后。
  我头也不回地说:“如果你骗我,我会杀了你。”
  “走吧。”于枫说,“我带你去。”
  骑车一路飞奔到医院,里面的气味让我头昏脑涨,只是肚子很奇怪地不饿了。电梯很挤,我们沿着旋转的楼梯爬向九楼的特护病房。爬到六楼的时候我实在爬不动了,低着头在那里喘气。于枫停下来等我,在比我高三级台阶的地方,他转过头来问我:“那些信……你都看过了吗?”
  我讥讽地笑笑说:“我要是你我绝不好意思在这个时候提那些信。”
  “信,是博文写的。”于枫说,“我只是每周替他转发一封给你而已。”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其实,刚到英国,就查出来这个病。当时以为,是可以好的,所以,他才会一直瞒着你。”
  “什么叫当时以为?”
  于枫不说话了。我看看他,抬起腿,以飞奔的速度一口气爬上了九楼。
  我推开病房的门,没有看到博文。病床上躺着的是一个光头,脸色难看之极,正在闭目养神。我正在左顾右盼的时候于枫在我身后说话了,他说:“博文,天意来看你了。”
  我的目光再次回到病床上。那个人睁开了眼睛,那眼神我熟悉,那眼神我一直心心念念不曾忘记,那眼神让我犹如五雷轰顶,我差不多用了全身的力气才站稳自己的身子,可是眼泪却已经是猝不及防地掉落了下来。
  “天意,你别哭呵。”博文想从床上坐起来,可是他无能为力,还是于枫及时地扶了他一把。我隔着汹涌的泪水看着他,确信了这真的是博文,我亲爱的博文。为了感觉更真实一些,我伸出手去触他的脸,他握住我,把我的手贴在他冰冷的脸颊上。然后他说:“天意,对不起。对不起,天意,我实在是想见你。”
  我没有办法吐出一个字来。
  于枫插话说:“你们别这样,会好起来的,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别怕。”
  “是的。博文,你别怕!”我擦干眼泪说,“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念大学,我拼命学好数学,我们还可以在一所学校念书,你一定可以好起来的。要是钱不够的话,我们去募捐,要不,我去跟我叔叔要,他有的是钱!”
  “天意。”博文虚弱地笑着说,“你不恨我吗?”
  我抱着他呜呜地哭。直到护士小姐来拉开我,很严厉地吩咐我们出去。于枫拉着我出了病房,正好遇到博文的表姐拿着一瓶开水过来。见到我,她很勉强地笑了一下,然后问我:“见过博文了?”
  “博文的病到底怎么样?”于枫代我问道。
  博文的表姐摇摇头说:“要是有办法,也不用接他回国了。这不,她妈妈都急得倒下了。多好的孩子啊,一家人最大的希望……”
  表姐说到这里也说不下去了,脸直直地看着墙壁。
  “我要留下来陪他。”我对他们说,“我一定要留下来陪他。”
  表姐和于枫跟护士说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征得护士同意,条件是我不可以和病人说话更不可以影响他休息。我连连点头答应。
  那天下午我一直在医院里陪着博文。我不敢多说话,其实也没有办法跟他说。他握着我的手,一直在昏睡。偶尔醒来,将我的手握得更紧一些,再睡过去。我一生中从没有流过那么多的眼泪,它们汹涌地来,缓缓地去,打湿了病床前的一小块地面。我一边默默流泪一边回忆着那些于枫寄到我信箱里的信,我真不敢相信那就是在作文里用一个形容词都会觉得牙酸的博文所写。我真后悔曾经那样不明真相地恨过他怨过他和努力遗忘过他。
  病房里渐渐地暗了下来,整个下午像一场昏暗而绝望的梦。要不是博文表姐赶我,我还不愿意走。虚虚晃晃地回到家里,已经快八点了。妈妈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见了我,尖声而急促地问我:“你跑到哪里去了,这么晚回来怎么电话也不打一个?!你爸爸出去找你到现在也没回来,想要急死我是不是?”
  “医院。”我全身虚脱,一个字也不愿意多说。
  “你怎么了?”妈妈也许是被我的脸色吓坏了,一把扶住我说,“你哪里不舒服?怎么不让我们陪你去?”
  我推开她说:“不是我,是博文。”
  “博文?他怎么了?”
  “他回来了,白血病。”我倒在沙发上,“他们说他白血病。”
  “那孩子,他成绩挺好啊,可惜。”
  妈妈并不知道我和博文的故事,他只知道博文的成绩不错。所以她立刻绕开这个话题板着脸对我说:“我刚才打过电话到丁老师家了,她今天找你谈过话对不对?”
  “对。”我说,“她儿子可能又出什么事情了。”
  “先别说她儿子。”妈妈说,“先说说你,丁老师说你去年一年学习状态都不怎么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听她瞎扯!”
  “我今天才知道你的成绩只能排到三十几名。”妈妈说,“以前是对你太放心了,只看看总分就没过多地追究你,你看小说写小说因为是你的爱好,我们也没太过管你。不过从今天起你不能再这样自由散漫了,我会给你请家教每晚替你补数学,你放了学就要赶紧回家,小说书也给我全收起来。”
  “最近不行。”我说。
  “你最近要干什么?”妈妈问。
  “我放学后要去医院。”
  “去医院干什么?”
  “陪博文。”
  “要你陪干什么?他们家人难道都死光光了?”我妈一不讲起道理来就是这么的口不择言。我真不明白,一个人就要死了,可是她还在这里无动于衷地说着这些不讲道理的话。我懒得理她,背着书包进了我自己的小房间。
  她跟在我身后喊:“像今天这种事情永远都不可以再发生,不然有你好看的!”
  “随你。”我忍无可忍地回嘴说,“你要怎么办都随便你,不过我告诉你,我是一定要去医院的,每天放学后都会去!”
  “你说出你的理由!”妈妈愤怒地喊到,“你说出你非去不可的理由,等你爸爸回来,让他和我一起听听!”
  “因为我男朋友就要死了!”我的哭喊声远远超过了妈妈的分贝,“他躺在医院里,他就要死了,我要天天去陪他!”
  妈妈一耳光重重地甩到我的脸上。
  空气静穆了好几秒钟,我把书包重重地摔到地上,拉开家门跑了出去。
  妈妈也跟着我跑了出来,楼道里很黑,我跌跌撞撞地下了楼,慌不择路地躲在了停在小区车库外边的一辆汽车旁。妈妈没有看到我,朝着小区的门口跑了过去。
  我在车子旁缓缓地蹲下来,紧咬着嘴唇,尽量不让自己哭出声来,不想让泪水继续地泛滥下去。我就一直在那里蹲着,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那辆车不知何时已经开走了,有人经过我身边,喊我:“天意,是你吗?”
  我抬起头来,看到凌夏。
  他正俯身下来好奇地看着我:“真的是你?我认出你的外套。你怎么了?一个人蹲在这里干什么?”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他伸出手拉我说:“起来啊,是不是跟妈妈吵嘴了?”
  “你拉拉扯扯的干什么?”一个很凶的声音响起,是转头回来的妈妈,她一把拉开凌夏说:“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
  凌夏尴尬地指指上面说:“我是你们的邻居,昨天刚搬来的。”
  “这里没你的事!”妈妈拉住我说:“走,跟妈妈回家。”也许是被我吓住了,我感觉得到,她在尽量地让自己的口气缓和下来。
  “是啊,快跟妈妈回家吧。有什么不开心的事第二天就会过去啦,”凌夏笑笑:“我先上去啦。”
  我跟着妈妈回了家。
  那晚,家里异常的沉默,爸爸也回来了,她和妈妈都没有再责备我,他们打了两个电话,吩咐我早点洗澡睡觉,就关到他们的房间里叽叽咕咕地去了。想到躺在医院里的博文,我心乱如麻,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就在这个时候,隔壁的吉它声又传了过来,凌夏唱的是一首我似曾相似的歌,但我敢保证,他对词曲都作了自己的一些改变:
  女孩为什么哭泣
  难道心中藏着不如意
  女孩为什么哭泣
  可知你的眼泪会让我更伤心
  年纪轻轻我们初相遇
  你的微笑是世间最大的甜蜜
  蓝天知道我白云明白你
  什么也不用说
  就这样永远在一起……
  我身不由已地推开窗,看到正站在阳台上扣弦而歌的凌夏。他也看到了我,在幕色里向我展开一个微笑。问我:“心情好些么?”
  我靠在窗边轻轻地要求:“昨晚的歌,可以再唱一遍吗?”
第三章 秀水街的BAR
  等于结束的爱情我和你
  从两个窗口看出去
  往事远远地演着一场无声的电影没人注意
  因为太了解所以很伤心
  没有你只好听着风的呼吸
  却有种叫做时间的东西说没问题
  最后我们会痊癒……
  ——孙燕姿《了解》
  第三章秀水街的BAR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么?”
  “别胡扯!”
  “我想对每一个认识我的人说:我爱你。”
  “拜托!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困。”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里的花换了,细细才送来的花真漂亮。”
  “你慢点,水房里滑。”
  ……
  这是我和博文之间最后的对话。当我拿着盛了清水的花瓶从水房走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了从博文病房里传出的撕心裂肺的哭声。我靠墙站住了我摇晃的身体,从里面奔出来的叶细细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妈妈之间的争执还没有蔓延到白热化的地步。瓶里的幸运星只叠到一半,班里的募捐活动才开始筹划,许多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他就悄悄地走掉了。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无情,生与死,原来就是在这转身之间。叶细细一直抱着我,她冰冷的脸贴着我的,她说:“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个够吧。”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哭,那个夜晚我无法入睡,妈妈来看我数次,我都闭上眼睛装做睡着了,爸爸也进来看我,妈妈低声对他说:“这孩子,不知是哪一天变得这么稀奇古怪,哎!”
  “你别讲她了,过两天就会好的。”还是爸爸脾气老好。
  再接下来又是妈妈的叹气声,在寂静的夜里连绵不绝。
  他们终于出去,替我带上门,还给我安静。
  隔壁阳台上的歌声一直没有响起,我一直在等,我有两天没有听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床上,睁开眼可以看到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颗会照亮博文远去的灵魂。估计着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起身来到了阳台上,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凌夏,他正阳台上伸着懒腰。见了我,他奇怪地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我说。
  “呵呵。”他在我面前卖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的我,竟会渴望和一个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问我:“你说什么?”
  “我男朋友死了。”我说,“就在今天,白血病。他还没满十八岁。”
  “天意。”他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
  “这好撒谎吗?”我说,“我真愿意我是撒谎。”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说。
  “你今晚怎么没唱歌?”我问他。
  “唱不动了,才唱了三个多小时。”他说,“我们乐队从前天起开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会回来得晚许多。”
  “真遗憾。”我说。
  “有机会来听我唱歌啊。我们乐队很不错。”凌夏从上衣口袋里递给我一张名片说:“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个不错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来。
  “去睡吧。”他朝我挥挥手说,“睡一觉起来,会好许多。”
  “好吧。”我说。
  我回到床上躺好的时候听到了忽然听到了木吉它轻柔的弹奏,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没有唱歌,但他很专心地弹完了那支优美的曲子,我知道这只曲子是为我而弹奏的,这个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弹出的曲子安详而动听,他知道此时的我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安慰。
  我终于怀着感激的心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妈妈单位远,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额头说:“要不,你就在家里歇一天吧。”我点点头。
  中午的时候妈妈来了电话,她在电话那边喊:“你真没去上学?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么闹心才算够!”
  我放了她的电话。不过我还是决定去上学。
  走进教室的时候满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着我。还记得博文去英国的那一天,好像他们也给过我这样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课堂上睡着了,不过她并没有责备我。
  放学的时候,于枫在车棚边拦住我说:“你别骑车了,我用车带你回去吧,反正顺路。”
  “不用。”我说。
  于枫却不由分说地替我把车推进了车棚,淡淡地说:“我答应过博文要照顾你。”
  “就让他带你吧。”叶细细拉拉我说,“他心里也不好受。再说看你的状况,也不适合骑车。”
  我没有再坚持。
  坐在于枫的车后回家,妈妈等在小区的门口。我一看到她,赶快从于枫的车上跳了下来。于枫喊了她一声阿姨,车子调头飞快地骑走了。
  妈妈的脸色铁青。一句话也不说地带我回家。直到家门关上了,她才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不想和她吵,于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间。
  她却一把拉住了我,继续厉声问我:“你说,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什么也不想。”我说,“妈,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们坐下好好谈?”她终于放低姿态。
  “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请你尊重我,要打要骂,再过两天好不好?”我说完,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了。
  我没有出去吃晚饭,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我握着博文留给我的Diskman傻傻地发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经离去的事实。
  一直到夜里九点多,叔叔来了。他轻轻敲我的门说:“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岁,是奶奶的老来子,和老实巴交的爸爸不一样,叔叔是我们家族的骄傲,他自小成绩就好,从清华大学毕业后他出国呆了三年,然后回国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几年时间不到,资产已是几千万。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从小学起他就老替我补课,我算不出题来他从不骂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讲了又讲,在我面前一点总经理的架子都没有。有时候我把我的作文给他看,他会兴奋地读出声来,然后夸我说:“我们家出了个小张爱玲呢!不错,不错!”
  “开门呢,天意。”他继续敲。
  我把门拉开。叔叔对我笑笑,走了进来。
  “我不想听任何的劝告。”我说,“行行好就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带你出去吃点东西吧。”叔叔说,“你妈说你没吃晚饭。”
  “你带我去听歌吧。”我从枕头下拿出昨晚凌夏递给我的名片。我发现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声能让我忧伤浮躁的心得以安宁。
  “OK。”叔叔很爽快地说:“你加件外套,我们出发。”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妈妈的目光,她担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间显得陌生的女儿,黄昏的时候她还曾拍着我的门大喊大叫,但现在,绝望的伤心已经让她失去所有责备我的勇气。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带她出去吃点东西,负责安全送她回来。”说完,他拉着我下了楼。月光明媚地照着,我发现他换了新车,看上去不错。
  一边发动车子他一边看着我给他的名片问我:“秀水街Bar,你去过吗?”
  “没有。”我说,“想去听歌,听说那里的乐队不错。”
  “是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听歌。”叔叔说:“我那时听齐秦和唐朝。把歌词抄在笔记本上,呵呵。”
  “你那时不是天天都在念书么?”我说。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说,“看来我骗过所有的人。我还追过两个女生呢,你们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说。
  “我知道你难过。”见我心还情稍好,他趁机教育我,“你妈说你莫名其妙,我说她是不够了解你,你们这一代和我们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过呢,你也不该让她那么担心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对叔叔说,“你不了解的。”
  “我了解。”叔叔说,“你要相信我,过一些时间,你会恢复的。”
  “怎么会?”我把头俯下来把眼泪硬憋回去,“大人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吗?”
  “我们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运的残忍。”叔叔腾出一只手递给我一张纸巾说:“想哭就哭吧,我可不会笑话你。”
  “不哭。”我硬撑着说。
  “天意,会痊愈的,你相信我。有一天,伤心会化作记忆里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说,一点也不像是学理科出身。
  他继续说:“人生苦短,聚散无常,很多分离再不愿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个样子来,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弃。
  他并不生气,而是转头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让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继续地活下去,他应该可以像叔叔,对自己的人生运筹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绝不拖泥带水并且胸有成竹,他有这样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叹息。
  叔叔说:“昨天还是包在睡袋里的小婴儿,今天已经懂得生命的无常,学会像模像样的叹息。这时光是不是快得惊人呢?”
  我把脸放在手心里,手心很快就潮湿了。
  “秀水Bar”在一条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车绕了好几圈才找到。大街上显得空落和寂寞,走进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灯光迷离,杯盏交错,音乐热闹地响着。我和叔叔找了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叔叔问我:“你常来这种地方?”
  “第一次。”我说。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寻找那个叫凌夏的人。我认出了他,他坐在话筒前,正在专心地弹着一段音乐,电吉它的他和阳台上木吉它的他是那么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时候他的歌声已经响起:
  你把蓝色的梦写下当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装,不停的脚步
  夜风滑落的时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声,忘记了寒冷和孤独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梦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独
  你从未想过会这样满足
  也许从前的你并不如此寂寞
  也许没有希望,就不会被失望吞没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声里听到一种撕裂的深情和坠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乐队用他的音乐,直击我十七岁的漫长的伤痛和无助。可惜的是现场的知已看样子并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声里站起身来挥舞双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兴地笑了,然后给我做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但是他没空和我说话,随着变幻的音乐,他的第二首歌已经响起:
  留下你的影子
  涂上我的颜色
  在时间里掩埋
  只不过是快乐
  接好我的硬币
  然后把我忘记
  没人将我带走
  就像我从未带来什么
  呵,我只是路过....
  请不要怀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过……
  呵,我只是路过……
  间奏的时候,凌夏忽然说:“这首歌,送给美丽的女孩天意,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说,“原来你们认得。”
  “邻居。”我说,“他才搬来没几天。”
  “歌不错,值得一听。”叔叔说。
  “他在阳台是唱歌被我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他唱歌。每次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特别的安静。”
  “喜欢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说:“不介意说说那个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妈妈来的间谍,不过我还是愿意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跟他说起博文,我说:“我们很要好,高一的时候,几乎天天在一起。”
  “你妈无法接受‘男朋友’这种说法,她惊讶到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时候他去了英国,过去的一年,我没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怀疑过全世界,你知道吗?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如若不是亲身经历,你不会了解那种痛苦。我知道我妈伤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没有办法顾及到她的感受。”
  “路过的已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叔叔说,“你没听刚才那男孩说吗?你妈妈是很爱你的,怎么说让她伤心都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说,“我回去跟她说对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说:“给点面子吃点东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时候凌夏从台上下来了,他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说:“没想到啊,这么快就来捧我的场!怎么样,心情好些么?”
  “还好,谢谢。”看他盯着叔叔看,我连忙介绍说:“这是我叔叔。要谢谢他今晚带我来这里,这里好难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说:“夏总,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没想到我这么有名。”
  “我有句歌词:‘世界很小,我们总是狭路相逢。’”凌夏笑着说:“更何况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营企业的领头羊,一年替市里解决数十名下岗员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说,“你干记者的?”
  “不。”凌夏说,“小职员一个,混口饭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个弹吉它的手势说:“就凭这一点,你这口饭应该混得不错!”
  “承夏总吉言。”凌夏起身说,“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听什么?”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说,“你真是个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过也好,像你这样的人不容易移情别恋。”
  说完,他跟我们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首歌的名字如此伤感,竟叫《离人》。
第四章 没完没了的秋天
  漫步在荒原我想找一棵栖身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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