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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淋恋爱了

_3 绕雪漫(现代)
我说我还不想恋爱呢,他笑着说没关系,我有足够的耐心。
我没感动,但很安慰。
有空的时候,我会在单位上网聊天,小丹尼告诉我他恋爱了,爱了上公司里才来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真像你,小丹尼说,我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送了玫瑰,我告诉她我爱她。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到她爱我。
这世上有无数的巧遇。我不敢相信童话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是我相信了小丹尼的话: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最起码,我不会再活在回忆里。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因为一个来路不明的手机短信息,我又对黎中发了脾气,甩了杯子,扔了手机,砸了照片,打了他两耳光,骂了他无数句“死猪”,然后哭了个天昏地暗。
黎中从一开始便一语不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在我切切的哭声中无情地出门,留我一个人在家。那条惹祸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离奇的想像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良久,我才从沙发上抬起头来,在对面的镜中看到一个疲惫而陌生的女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深凹而微红的眼眶,完全彻底受伤的脆弱,不禁顾影自怜。
我知道,我给了黎中爱情,然后就把我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美女。
其实并不是没人爱我,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无数的男生排队着对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为我哑着嗓子唱情歌,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床边啃苹果,偏头看天空的鸟排着队被晚霞一只只淹没,感觉好得要命。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三年。这一切只因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呢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像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爱情!
我坐上了的。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没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暖味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欢紧紧而疯狂的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没根没基地痛着。听他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没一根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酒吧里一个女声在幽怨地唱:“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来,对茄克衫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我吃惊地问他说:“你也失恋?”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我歪在他怀里咯咯的笑,他又说:“我一进门我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疑不定,你并不常来这种场所,对不?”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23岁。”
“算你厉害!那你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那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夹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流动。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荫道上停了下来。
我喘喘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来想做点什么?”
“做爱好吗?”我被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没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很累,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淑女形像荡然无存。
“明天醒来,”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的过日子。”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只是一场梦。”
我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真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来。他又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好,”我说,但我还是没动。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没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的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说:“你再也不可以这样随便失踪。”
“你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么,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我哑口无言。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肉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好。”我说:“我不再乱跑。”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声里他对我说:“刺猬我快升职了,我可以早一点娶你进门了。”
我才恍然大悟,其实黎中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坏脾气。
我依然爱他。
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刚刚经历完冒险的一夜。和一个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点在他的怀里沉沦,所幸的是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股可爱的妖气,可是他并没有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对茄克衫说声谢谢,但我心里清楚,那是刺猬小妖唯一,也是最后的一夜。
结婚的前一夜,我又独自去了那间叫做“蓝月”的酒吧。
酒吧里真乱,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喝完了一杯西瓜汁,然后离去。
独角戏
夏天到来之前,宝意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谈恋爱。
和夏天一起来的,是一个叫夏之平的男人。那天宝意正在办公室打一份文件,电脑突然死机了,宝意对着它一阵怦怦的乱拍,就听见身后响起一个浑厚的男中音说:“请爱护公共财物!”
宝意回过头去,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个子不算高,且瘦,但穿着考究,有很坏坏的笑容。
“我的电脑!”宝意讨厌他多事,不满的说:“我知道怎样让它听话!”
“你的电脑?”那人加重语气地问。
宝意听懂了他的意思后有点脸红,强辞夺理地说:“我在用,使用权是我的!”
男人笑笑,没多话,走开了。五分钟后宝意才知道,他是公司新来的主管,33岁,名叫夏之平。
之后的日子,宝意多少有些提心吊胆,好在很快发现,夏之平并不是一个难处的上司,做事一是一,二是二,从不拖泥带水。对人也和气。来的第一个周末就请全公司的人去吃饭。宝意虽生怕活泼,但刚从学校毕业,还是乖乖女,并不懂得应酬。几大桌的人坐着吃饭,就觉得别扭。刚好那天夏之平坐在她边上,很体贴地替她夹菜,大家都说夏总细心,嚷着宝意敬他的酒,宝意从不喝酒,左右为难,还是夏之平为她解的围,说:“小姑娘,别为难她了,我喝一杯就是!”
说完一杯酒慷慨下肚。
宝意心存感激,明白他是一个懂得疼女孩的男人,忍不住悄悄地多看他两眼。
吃完了饭就是唱卡拉OK。宝意的歌倒是唱得不错,在众人的推搡下唱了一首张清芳的《花雨夜》。很有意境的一首歌,只是不适合那天吵吵嚷嚷的气氛。最后好象只有夏之平一人在认真的听,一边听一边漫不经心地抽着烟,宝意的眼神匆匆而慌乱地掠过去,就被他听歌时专注的神情俘虏了。
那之后,宝意就常常失眠。每晚躺在床上,盼着天一点点亮起来,可以穿着自己心爱的蓝裙子去上班。多打几份文件是最好的,可以拿到他的办公室去给他签字。单恋一个人的时候,他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会让人心动。夏之平的手指很细长,签起名来很有气质,有一次宝意就看得呆了过去。以至于夏之平把文件递回给她的时候竟忘了接。
“你怎么了?”夏之平问:“最近脸色都不太好啊!”
“是吗?”宝意慌忙掩饰说:“可能是太累了!”
“那我放你三天假?”
“不要了……”宝意并不领情,拼命摆手。
夏之平就很开心地笑了:“放假不要?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小姑娘。”
“夏总多发奖金就是!”夏之平虽在笑,眼光却是锐利。他又叫她小姑娘,宝意就心慌意乱了,真怕他看出点什么,赶紧拿着文件笑笑地走开了。
不过宝意人虽不大,工作是做得相当出色的。这一点夏之平看得清楚,总是在公开场合称赞她,开会的时候也忘不了肯定她的成绩,宝意在公司的地位也在悄悄地上升着。除了暗恋,宝意对夏还有一份感激之心,在这个是日渐冷漠的红尘世界,知遇之恩也算是大恩吧!
如果是故事,有了开始,就注定要有它的过程和结局。所不同的是高手可以让故事朝着自己所想的方向随心所欲地发展,比如夏之平这样的男人。而象宝意这样不经世事的女孩,就只有听任故事的摆布了。
那天是意外,临下班了突然冒出一大堆事来,宝意只好饿着肚子埋头苦干。等到干完出来,天早在不知不觉中黑了,还落着不大不小的雨,初秋的雨已有些微凉,宝意只着一条薄裙,又没带雨披。打的吧,自行车又不知该放在哪里好。只好无措地在公司的门口踟蹰起来。
夏之平就是那时从电梯里出来的,原来他也没走。看着宝意,他说:“回不去了?”
“是啊!”宝意说:“雨太大了,我等会儿!”
“走,我开车送你吧。”
宝意拒绝说:“不用了,自行车不骑回家晚上会丢的!”
“丢了我赔!”夏之平说:“你要是感冒了我可赔不起!”
没听过男人的甜言蜜语,宝意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走啊!”夏之平说完,便一把拉过她,把身不由已的宝意带上了他的平治。
然而夏之平并没有直接把宝意送回家,而是带她去了一家很雅致的日本餐厅。他的理由很站得住脚,你为我加班,我请你吃饭。宝意也就没有推。餐厅里若有若无地飘着松隆子的歌爱在樱花雨纷飞,那是宝意很中意的一位日本歌手。看着坐在对面的夏之平,成熟的有轮廓的脸庞。听他对自己说:“你要多吃点,你太瘦了!”宝意就不知不觉地掉到了平日常看的言情剧的情节中去,幸福得不能自拔也不想自拔了。
吃完饭出来雨小了不少,细细渺渺地落着,不经意就会觉得是停了。夏之平对宝意说:“好天气,陪你漫步花雨夜,如何?”
“好啊!”宝意也大胆起来:“夏总若愿意我奉陪到底!”说完宝意就有些后悔,若真是玩火,自己哪里是他的对手?但戏已经上演,就算不是对手也得演下去不是?
好在那天什么也没发生。散了一会步夏之平就送她归家。一路上彬彬有礼。可宝意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时,却总觉得什么都发生了一样。这种精神上的被占有让宝意对这份虚幻的爱情充满了无限的向住和追求。甚至满心欢喜地想象起公司其它人会有的暖味的眼神来。
只是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去单位,发现————自行车竟然真的丢了!
是才买不久的新车,宝意多少有些沮丧。跟同事说起时就把小偷狠狠地骂了一气。宝意生起气来时说话又快又急,象炒豆子。看夏之平拿着公文包从她的办公室经过,宝意赶紧闭了嘴。
下班之前桌上的电话响了,竟是夏之平打来的,只说了六个字:“宝意,晚一点走!”宝意来不及哎一声,他的电话就挂掉了。
等到大家都走了,宝意坐在办公桌前无心无绪地敲着电脑,夏之平那边迟迟也没有动静,宝意就疑心自己听错了电话,又不敢去那边看看,不知所措地要命。等待的那十分钟就象是过了十年。
终于等到他来,带着宝意到楼下,宝意看到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捷安特的新款,很时尚也很好看。
“赔给你的!”他说:“我说话一向算数!”
“那怎么可以?”宝意尖声地叫起来:“不可以不可以!”
“你不收我炒你!”夏之平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让你疑心他说的话是真的。宝意有些怕,不知该说什么好,想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说:“炒就炒吧,反正我不能要!”一边说一边眼泪就下了。
这可是夏之平始料未及的。
当然宝意也不想在他面前哭,给人看见不知象什么话。再看看四周无处可躲,只好一转身住楼上跑去,一口气跑回自己的办公室,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喘了喘气,这才把头埋下去继续哭。
直到身后传来夏之平的轻笑声:“你真是个孩子,我们公司当初为什么要招一个孩子?”
宝意不理,继续哭。
夏之平突然从身后揽起了他,把她一把扳了过来,近乎蛮横地说:“你再哭,你再哭我吻你!”
两人隔着很近的距离,宝意清晰地看到他左眼角边的一颗淡淡的黑痣,吓得全身发软,哗地一下闭上了眼睛。但夏之平并没有真吻她,只是很温柔地替她擦去了脸上的泪水。
骑着夏给的车回家的时候,宝意有一种委委屈屈的失望。他知道夏之平是有家庭的男人,还有个4岁的孩子。但是我完全可以不在乎啊,宝意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可以,哪怕只是演一场戏,有这样的对手,也是幸运啊!
宝意知道自己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又没有多的乞求,想来是值得夏疼爱的。不过夏之平是老江湖,在之后与她相交,举手投足之间也不露丝毫痕迹。宝意就不同了,每一天上班,心里盼望,眼睛张望,设想着无数和他之间波澜壮阔的爱情情节。遗憾的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夏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表示。宝意思忖再三,终于决定主动出击。
那一天还是送文件到夏的办公室。文件递上的时候,宝意说:“夏总,我想请你吃顿饭,可以吗?”
“哦?”夏之平抬起头来,温和地看着她说:“为什么?”
宝意没想到他会问为什么。憋了半天后说:“我想谢谢你对我的关心!”
“应该的啊!”夏之平说:“你不要客气了!我心领就是!”
被拒绝后的宝意也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他的办公室的。女孩的自尊往往比命还重要,那一整天,宝意浑浑噩噩,简直连去死的心都有。
第二天就听到夏之平升职的消息,要调走了,到总公司任副总,听说是有史以来公司最年轻的副总。大家都争先恐后地祝贺他,语气里都有些恋恋不舍。宝意看看桌上的日历,夏之平和他在一起工作的时间,刚刚是一百天。
夏走的时候和每一个人握手,说是自己也没想到会走,走得匆忙,欠大家一顿告别宴,一定会补上。快轮到和宝意握手的时候,宝意悄悄地溜到了洗手间。
再回到办公桌前的时候,已是人去楼空,曾有的往事连个背影也没留下。宝意恍然大悟夏对自己的冷淡。如果夏不是要调走,宝意安慰自己说,故事该是别样的一种结局吧。强打起精神来工作,电脑竟然又死机了!想起和夏之间的初识,宝意的心里落起大雨来。终于明白,自己的爱情原来至始自终只是一场独角戏,演出了相聚和别离,对手始终只是自己而已。
风筝
纪离开我的时候,我二十三岁,他三十岁。
在那之前,他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过:“亚亚,快点长大,等你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我就娶你。”
纪终于没有娶我,还没等我长大,他就离开了我。而且一去就去得很远,到了地球的另一面。
那时是冬天,夜真冷,我躲在厚厚的棉被下闷哭了一整夜。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再也见不到纪,就算见到他,他也不会再是我的亲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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