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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淋恋爱了

_2 绕雪漫(现代)
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
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
“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
阿朵唏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
“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
“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特别是洗过头后,卷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我这样小家碧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的想疼爱。
我们一见如故。
在我们班上,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
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
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
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它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贴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奋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
“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
“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
“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
“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
“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
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
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
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合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
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
“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
“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
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么?”
“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
“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
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
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像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
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
“你快来,”阿朵说,“来替我教训你老乡。”
听不得阿朵哭,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学校,阿朵在公车站牌下等我。一见我就扑到我怀里来,双眼红肿,低声说:“冰淇淋我自尊伤透了。我再也不要见人!”
我把阿朵安顿到宿舍里,这才出去找凌,凌果然还在“蓝月”打牌,见了我,有些吃惊地站起身来,和我一起走到室外。
我问他说:“你可过份?”
“如果是你,”凌说:“待遇会不同。”
“不稀罕。”我说,“你伤害我姐妹,就得向她道歉。”
“行。”凌说:“你说什么都行。”
“那么不打牌了,”我说,“跟我去宿舍哄她。”
“你想好了?”凌说,“你确定?”
我恨他的这种腔调,转身欲走,他却一把抓住我说:“好,我跟你去。”
“不用了,”我冷冷地甩开他说:“要是没心思,请看在老乡的份上,下次别再拿她开心,OK?”
“那你何以为报呢?”
“如果你一定要,那就是一耳光。”
“冰淇淋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你心肠真硬。”他说。
“但是我心肠好,这一点比你优秀。”
“我喜欢心肠好的女孩,可是老是躲我远远的。”凌说,“我希望有机会对她说点什么,你看好不好?”
我真怕他说出点什么来,赶快转身跑掉了。
不管怎么说,我讨厌他让阿朵不开心。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凌这样的男生会为谁而停留,他踌躇满志,爱情永远只能是调味品,我才不会上当。
没想到第二天凌真的来道歉,油腔滑调的说了不少好话,我说你说再多也没有用啊,最好是唱首歌,凌就真的唱,好几首歌串来串去的逗阿朵开心,阿朵生气之余总算有些安慰,但看得出,她伤得不轻,笑容总是牵强。
我悄悄地走开,心里渴望凌能更多的安慰阿朵。
我在楼梯的拐角处掉了一颗眼泪。但我飞快地擦去了它,没人有看见。
那天夜里,阿朵躲到我的小床上来,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对我说:“他不会爱我,我死了心了。”
“为什么?”我心里一颤。
“他说他谁也不会爱。”阿朵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不现实。所以不愿意游戏爱情吧。”
“我要也是你们的老乡多好。”阿朵最后叹息说:“好不容易遇见爱情,却只能放在心里。”
她卷曲的长发散在我的手臂上,疲倦地睡着了。
以后凌不再约我们,我们也很少再去看彩排,彼此见面的机会不多,比如偶尔是在食堂里,然后他会喊住我们说:“冰淇淋,爆米花,今天想吃什么?”
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么?”
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
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的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它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它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
真的是凌。
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
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
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谁不知不觉叹息
叹那不知不觉年纪
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
早晨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
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
你曾唱一样月光
曾陪我为落叶悲伤
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
那些飘满雪的冬天
那个不带伞的少年
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
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
……
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
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
我也没有。
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
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没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
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
我有把握。
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坦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份。
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来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催眠》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没心情好美。
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没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的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来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
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
我没有想到会和凌重遇。
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北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
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来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
“好。”我说。
当我们穿着一色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么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
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
“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
“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
“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
“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
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
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
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没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
“那么说什么?”凌问我。
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么?”
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
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说:“你们可嫌我多余?”
“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
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么。”
我脸上拼命的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
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
“好好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
“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
“也许是吧。”阿朵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魄力还真是不小呢。”
“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
“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么,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
“当然算。”我说。
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
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即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
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的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
亲爱的冰淇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
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折磨。
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你往身后瞧瞧?
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了他而已,其它的,我可什么也没说,嘻嘻。
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真的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幸福。
你说,是吗?
恋爱吧,冰淇淋!
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
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
永远爱你的爆米花
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我失恋了。
我其实早就失恋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当我在人潮拥挤的街头看到苏拉着别的女孩的手一晃而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真的已经失恋了。
这时正是春天。春风渐入迷人眼。我刚失业,继而失恋,世事残酷得让人觉得滑稽。
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或者,冲上前去扭住苏问个究竟。但奇怪的是我没有,我花了很多的钱,到美容院剪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发型,化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妆,当我再乱七八糟地回到大街上的时候,苏和那女孩早就不见了踪影。
我毫无选择地回了自己的小屋。
这是苏替我租的房子,里面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电脑,因为苏的生活不能没有电脑,不过他很少来这里了,最近是七八天才来一次,我总以为他是在忙,没想到他是在别的女人身边忙。想起五年前我和苏初识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生,他省下午饭的钱买很贵的冰淇淋给我吃,陪着我逃课到南京看齐秦的演唱会,他不是没有疼过我爱过我成全过我的任性。我们有过很深很深的感情,而且,我一只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舍得离开我。
我端起水杯,用力地往墙上一掷,到处都是水渍。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苏有洁癖,每天我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地等着他来,不过现在不用了,我又胡乱地摔了一通东西,当我觉得自己像个无聊的怨妇的时候,我决定上网chat。
我是失业后才学会上网聊天的,以前都是看苏聊,看他在聊天室里左右逢源春风得意。看漂亮妹妹给她寄妖艳的照片。我曾问过苏,你不会网恋吧。苏抱着我,吻着我的鼻尖说:“傻瑟瑟,谁会有你真实呢?”
但是现在,真实的我也成为他爱的过去式。
我在网上碰到小丹尼,小丹尼是我唯一亲密的网友。我开始以为他是女的,他很惊讶地问我难道你没有玩过“大富翁”,小丹尼可是个彻彻底底的男性。我说没有,我不会玩电脑游戏。我顶多就是看苏玩,在很热的夏天替他擦汗,在很冷的冬天替他泡茶。
哦,苏。你竟然舍得离开我。
我对小丹尼说:“我失恋了。”
“好啊。”死没良心的小丹尼说:“这下你可以体会爱情最美妙的感觉了。”
“我想跳楼。”
“我在你楼下接着,你跳到我怀里?”
我无心理会小丹尼的暖味,其实我满心满脑都还是苏。于是我又下线来给苏打电话。我装做若无其事地问他在哪里,他装做若无其事地答我说忙着呢。我说忙着泡妞吧,他沉默了一下说瑟瑟啊你真是的,对了,我朋友那里听说可以谋到一个职位,你准备一下我过两天来带你去面试。
“好的。”我说:“苏,我爱你。”
然后我泪流满面地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我又再上了网,我对小丹尼说:“我又回来了。”
“我知道,”他刻薄我:“失恋的女人无处可去。”
“讨厌的小丹尼,”我骂他说:“你往我伤口上洒盐。”
“呵呵,别这么说,痛在你身上还不是痛在我心里?”
“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我给你MAIL照片吧。”我说。于是我就真的MAIL了,那是我和苏的一张经典的合影,我放在电脑上做屏保的。苏搂着我的肩,我抱着他的腰,傻傻两个人,笑得多甜。
小丹尼惊叹说:“好漂亮的瑟瑟!”
“金童玉女也是分手,”我叹息:“小丹尼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
“不全对,”小丹尼说:“玉女还勉强算得上,金童就欠点火候啦。”
我知道小丹尼是在哄我,不过我爱听这样的话,让我有稍微的安慰。春寒料峭,春天的黄昏还是让人瑟瑟发抖,我有些忧伤地对小丹尼说:“抱抱我吧。我冷。”
“基本上是这样的,”小丹尼回我:“我只抱笑着的瑟瑟。”
“^_^”
“口水都滴下来了,不过我喜欢。爱一个?”
“不。小丹尼。”我说:“我不爱你。我只爱苏。”
“讨厌的瑟瑟,”他骂我说:“往我伤口上撒盐。”
我哈哈大笑,我不明白,事到如今,我竟然还能这样哈哈大笑。
两天后苏果然来接我去面试,他看到我吓了一大跳说:“头发怎么这样了?快去弄清爽一点,不然怎么面试?”
“我不够清爽吗?”我说:“是你不够清爽吧?”
“说什么呢?我是特意请假来的,时间不多。”
“你跟你的新女朋友请假,告诉她要为旧女朋友找工作?”我恶作剧地说:“这场子你赶得过来吗?”
“瑟瑟,”他拉下脸来:“你去还是不去?”
“不去。”我说:“没事你可以走了。”
他铁青着脸摔门而去。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他早已不知去向何方。我回到小屋里嚎啕大哭。这不是我想像中的结局,我的本意不是要这样的,我还是希望苏回到我身边,我可以乖乖地做她的女朋友,我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笨!”小丹尼骂我说:“你会有新的恋情,然后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春天是爱情流行的时候。”
“你胡说八道。”
“小丹尼就就算是极说八道,也是极有道理的。”
“呸!”
呸完小丹尼我下线,我又过了几天黑白颠倒的日子,然后我恢复乖乖女的模样,决定去找苏。苏在单位,他真的很忙,走路如风,手机响个不停。
见了我,苏说:“瑟瑟你瘦了。”
“谁让你不要我。”我半天玩笑半认真。我笑笑地等他的答案,其实我很紧张,我希望苏回答我:“谁说我不要的,我要。”然而他没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听到他说:“对不起。瑟瑟。”
呵呵,对不起。五年的爱就是一声对不起。
我头也不回的走掉。他追上来,递给我一张小纸片说:“我朋友公司的地址,你去试试?我给他打过电话了。应该没问题的。”
“苏。”我说:“这算什么?”他不答,我还是接下纸片,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一点地将它撕得粉碎。在我走过的地方,春风扬起,碎纸如蝶。
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我没有。
也许是老天可怜我,我很快找到了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到一家公司做文员。我很漂亮,一分钟可以打很多很多的中文和英文,我年轻的老板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还给我宿舍住,并常常请我吃晚饭。老板讲话很风趣,他还没有结婚,他很正儿八经地追我,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大把粉色的玫瑰,告诉我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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