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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未央》作者_安妮宝贝

_6 安妮宝贝(现代)
  有一次和外公一起去摘兰花。外公带着我爬上很高的山坡,一直在幽深的山谷里走。野生的兰花生长在很寂寞的地方。外公说。那一次我在山顶看到山的另一面,是一个很大的水库。安静明亮。在太阳下就好像一面镜子。映着蓝天白云,好像世外桃源。在竹林里有清凉的山泉,有人削了竹筒,可以盛水来喝。清脆的鸟声,在寂静的风中回荡。
  对于一个城市的孩子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童年经历。我感觉是幸福的。
  我在乡下最好的朋友是招娣。她是我妈妈小学同学的女儿,家里很穷。
  招娣的大眼睛漆黑而带着忧伤。来找我玩的时候,身后总跟着她一大帮小弟妹和她家的大黄狗。外婆不喜欢我出去,对他们说,我在睡觉。我在里面非常失望。可是等外婆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跑出去一看,他们还等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们几乎爬遍了村子附近的所有大山。坐在山顶的大岩石上面,看远方的大海。放声大叫。有时在堂屋里玩捉迷藏。招娣叫我躲到放谷子的大缸里,然后用簸箕把缸盖起来。为了采我喜欢吃的野果子,她爬到荆棘堆里面去,手上划得血痕累累。仔细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是不说什么话的。也没有内心的东西可以交流。因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简单而淳朴的。
  她只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地喜欢我。对我好。是我得到的惟一一份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感情。
  后来很多年没有去乡下,我和招娣失去了联系。只有她母亲因为生病,被我妈妈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她告诉我,招娣每次在我放假的时间里,常跑到我外婆家门外去等我。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回去。
  后来她妈妈死了。招娣嫁到了很远的外村。
  对于我们所承受的各自的命运。也许我们都应该是毫无怨言的。
  长大以后,我很少再有机会去乡下看望外婆和外公。
  工作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把钱汇给了他们。在信里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身体健康。
  田园对我的影响是深刻的。很多时候,我都不像一个太纯粹的城市女孩。性格里有慵懒,恬淡的部分,喜欢植物,衣服只穿棉布,对自然的景色和季节的变换有细腻的感受。花鸟市场是我爱逛的地方,和卖茉莉花的老头可以聊上半天。而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被砍掉的那天,我一边看着一边心里就痛起来。也许以后的孩子连稻子和麦子都不会区分了。他们丧失的是对自然和生命的感受。
  前年过年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一趟。
  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心里淡淡的惆怅,不断涌起来的,是外婆唱赞美诗的声音。
  外婆种在庭院里的那棵栀子花树,长得很粗壮了。而童年的好朋友招娣,也已经不在这里。躺在外婆的木床和大棉被里面,闻到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息,睡眠是香甜而安宁的。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外婆照例早早起床。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着,蒸馒头,煮红豆粥,厨房里水汽弥漫,外公在往灶眼里塞柴火。他们的说话声和松枝燃烧的劈啪响声,让我恍然又回到过去。
  我一个人爬到高山顶上,坐在大岩石上面,感觉温暖的阳光和寂静的风。山上的映山红和洁白的野山茶已经开了。我这样会独自坐很长时间。不需要任何言语和思想。
  在半山腰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小庙,里面有刻在石头上的两尊佛。简陋而神秘。红烛边放着火柴,看到红烛熄灭,我把它们重新点燃。
  山中岁月,恬静地凝固了时光的流动。
  那时我看袁筱一的《黄昏雨》,她用法文写的得奖小说。这是一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我们相信爱情,爱情背叛我们。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欺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大学女生的心底,有这样沉重的感悟。但是我喜欢她给那个女主人公安排的结局。在乡村学校里教书,为所爱的人死于难产。
  在接近自然的地方,一个人也更接近他的灵魂。我相信这点。
  当一个从城市的喧嚣尘烟里出来的人,行走在田野和山风之间的时候,他是否会感觉到灵魂在边缘游荡时的孤独。
  而生活,是那么轻易地,就会淹没我们。
戒指
  在《暖暖》里面,我描写过一个银戒指。是城在百盛买的送给暖暖的礼物。那是他们在上海见的最后一面,暖暖离去以后一直用一根红丝线挂着它。
  因为这是用来温暖回忆的信物,即使已经和最爱的人告别。
  我觉得戒指是一种特殊的首饰。它所承担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来装饰的首饰。所有的钻石广告总是充满了爱和诺言的光泽。而有时候,一枚普通的戒指,会因为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而变得贵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时候,她会感激生命中曾经拥有的这枚戒指。是和最爱的人见的最后一面。那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得及淡却,而心已经苍老……
  我有这样的一枚银戒指。同样是在上海的百盛买的。它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放在我手里的时候,它被装在一个浅灰色的丝绒小袋子里。我把它拿出来,它很明亮。很简单。戴在无名指上刚好,戴在中指上会有点紧。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干净和雅致。
  有时候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指上。很长时间了,它有些发暗。但是摸在手里依然清凉光润。这是一个人送我的。然后我们分别了。再也没有见到。
  母亲曾经送给我两个戒指。一个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红宝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黄金做的,暗得发亮,是被岁月沉淀以后的郁重。上面有两颗小粒的紫水晶。俗气而温情。
  我常常会这样想,如果某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衣食无靠的时候,我会不会拿这枚戒指去当。一层层地打开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来擦亮,然后递给当铺里的老板……好像一个久远年代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而母亲送的戒指,就是这样寄托着深切的关注和担忧在里面吧。可以放在身边,一直保护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岁的时候,母亲觉得我长大了,就带我去珠宝店里,让我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纹。那时候学校里也有时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欢戴,一直把它放在一个紫红金花的丝绸盒子里,藏在抽屉里。
  这个戒指在那时候算是比较值钱的,所以也就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一笔小财富。后来,过了挺多年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刚好自己处于最落魄的时候,手里没有闲钱给好的朋友送礼物。想了半天,就从首饰盒里拿出这枚惟一值钱的戒指,给他寄了过去。
  那时候看电影《滚滚红尘》,在家里隐居写书的韶华,收到能才托人送过来的信,顺手就从枕头里掏出一枚金戒指给送信的人付了小费。能才后来见到韶华,把戒指还给了她。他说,以后不要把贵重东西胡乱送人。语气很认真,眼神却很怜惜。
  也许韶华是这样一个率性的需要照顾的女子,所以最终他爱上了她。
  有些人的灵魂会比他的物质要富足得多。因为自由。
  过了不久,又是这个朋友,从远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给我,也算是礼物。一样的白金戒指,只是看上去幼细了一些。但是我却不喜欢。我想我16岁时候的眼光已经和现在不同。就像喜欢的人,曾经喜欢过,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的心变得这样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过了。
  自己也买过戒指的。是一枚银戒指。在路上经过金铺的时候,看到摆在柜台里的一排戒指里面,有一只小蝴蝶花纹的。戴在手指上的时候,那只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种灵性的气息。
  我买下来的时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许只有我才觉得它是这样的美。否则,空守在时间的等候里,它会很寂寞。因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时候会在情绪好的时候戴着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衬衣或者黑色吊带裙,把头发扎起来,稍微涂一些银色唇膏,然后戴上发暗的线条疏放的银戒指,它的灵性就被衬托出来。
  那时候很喜欢在电视上看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然后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总是这样的让人心动。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描写,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喜宝也许感觉自己受到了安慰。这一刻她这样富有,可是又这样的贫乏。因为这是一个自己买给自己的钻戒。
  所以,看到珠宝店里的戒指,会想只有钻石是不能随便买给自己的。不仅仅因为它的昂贵,还因为它所需要的漫长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这是惟一需要用灵魂交换的戒指。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戴戒指的人。也许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戴着戴着,我就喜欢把它摘下来。我发现我的手指原来是这样的酷爱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个不喜欢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会希望爱我的人送我一颗明亮的小钻石。
  明亮坚硬的小石头,等到老去的时候用来温暖自己的心。虽然诺言和爱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可是依然能带来安慰。
南方八月
  到达另一个城市的时候是黎明。南方潮湿温暖的夏天早晨,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清新得透明。
  背上的NIKKO还是很沉。矿泉水和药片都在。买的那件棉织的开襟上衣,旧旧的玫瑰红。是自己喜欢的。想着可以配一条小碎花的棉布裙子穿。麻编的球鞋。涂一点点淡粉色的胭脂。在火车的卧铺上,把它整夜地盖在腿上。还能闻到棉的淡然清香。
  想着我还能为你流浪多久。为你美丽多久。
  在阳台上看到的白色茉莉。小小的柔软花朵。在暮色中有了褐色的枯萎痕迹。就好像时光在心底留下的纹路。黯然的。
  这个古朴沉郁的城市。是我宿命中飘忽的线索。空旷的街道。还有两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喜欢它带一点点的荒凉。一点点的慵懒。似乎恍然。历史沉淀。悄然无声。它负载太多的前世和今生。
  好大的雨。在豆浆店里,看着玻璃门外暗淡陈旧的砖墙。那一刻,怀念我的《Irish Music》。渐渐相信,它们是灵魂深处的一些声音。
  在这样的午后。是离你这样遥远的一个女孩。平淡的时光。
  告诉过你,也许会写一段新的文字。我的南方八月。
  在百货公司看到的那瓶香水,是西班牙的。海玫瑰。很诡异的名字。拿过来闻,是淡淡的气息。有些忧伤。
  还是午后突如其来的大雨。南方的夏天弥漫水雾。从街对面跑到百货公司的那一段路程。听到自己畅快的心跳。在宽阔的大街上跑过去。成排的汽车停止在红灯后面。突然感觉像一只鸟。裙子湿湿地裹在身上。店里的冷气扑面而来的时候。冻得笑了。
  二楼有个咖啡走廊。到处弥漫着咖啡浓郁的芳香。放着音乐。是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在那里低声地唱,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重复的。
  在试衣镜里看到自己寂静的眼睛。
  去牙科看那颗刚开始长出来的牙齿。
  它是这样的疼痛。是还没有完全长大吗。它长得如此艰难。麻醉的时候,想起李碧华的文章。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还会重生,无关痛痒。而有些是牙齿。失去后永远有个疼痛的伤口。无法弥补。血肉模糊的。绝然割舍。
  医生艰难地拔这颗长了一半的牙齿。在心里对它说,你走吧。我不要你了。然后它走了。留给我一道缝着线的创痕。在疼痛中缓慢愈合。
  无论如何。我想我已经可以忍受。一言不发。像个沉默的男人。
  深夜的时候想起来喝水。
  看到窗外的高层公寓,似乎可以触及漂浮白色云朵的夜空。想着心里如果有个爱过的人。又暖又美的往事。心里即使有些惆怅。
  时光苍凉。然后感觉眼泪依然清澈。
  不是爱的人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宿命给我们的结局,只是叫我们摊开手心。里面是空洞的。没有诺言。也没有永恒。
  少年往事。爱恨纠缠。放弃以后才获得自由。只有彼此能平淡相处的人,才能长久。
  然后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迷路了。公车把我带向郊外。我知道我的方向搞错。可是我安然地坐在阳光下,看着窗外的夏日风景如风掠过。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没有方向的人。走到哪里就算哪里。
  没有家的人,就可以把任何一个地方都当做家。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不会爱的人,也可以爱上任何一个陌生的人。我也知道。
  然后眼泪就轻轻地掉下来。
  送给你的戒指你很喜欢。戴在手指上直到它磨出戒痕。
  可是我最不喜欢的首饰是戒指。因为不喜欢束缚。自由惯了。
  收藏一个细细的银戒指。想等它很久的时候,再看看爱情是不是苍老得面目全非。所以我不喜欢你送我戒指。
  有时候,我想你只是在身边,看着我。安静的。平淡的。
  也许我也已经苍老。
  在火车的暗淡灯光下,拿出杜拉斯的《物质生活》,进行漫长的阅读。
  杜拉斯写夜里的最后一个顾客。她写着:我们哭。要说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我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这个人,和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就像是夜里遇到的最后一个顾客。
  一个15岁就陷入无望爱情的女孩。从此残废。在孤独和酗酒中打发一生。只有写作是惟一的安慰。杜拉斯。她的眼睛如此美丽。因为美丽而过早地凋谢。
  想起《情人》那部电影里的旁白。女人的声音平静地叙述。叙述她生命中最初的一条河流。没有任何伤痛。只有回忆。所有的情缘都被岁月沉淀。
  不知道在邮船渐渐离开码头的时候,伏在栏杆上的女孩,看着岸上永远不会再见的男人。她内心的感觉。可是电影镜头上,只有她淡漠的眼神。
  她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火车在夜色中穿行辽阔空旷的田野。漆黑的窗外偶尔有疾驶而过的火车,在交会时发出刺耳的呼啸。好像闪电一样明亮。有时火车停在那里。看到对面的轨道上也有一列。缓缓地开动了。陌生的人群坐在那里。一张张也许不会再见的面容。偶然地邂逅。
  一些人在生命里出现过。然后消失了。还有一些人。停留了很久。然后也消失了。
  喜欢那些沉寂的绿色山脉。神秘的。无法捉摸。还有小小村落的灯火。在拂晓的薄雾中,隐约闪烁。裹着毯子,把脸靠在玻璃上,凝望着田野无法言语。深夜的时候,不断地惊醒。火车停靠过一个个站台。继续前行。
  我知道它带我去很远的地方。
  我知道我漂泊太久。已经疲倦。
  八月南方。阳光充沛。雨水清凉。空气中有茉莉和木槿的清香。
  黄昏散步的时候,看到安静的鸟群。它们一圈圈地盘旋在城市的上空,不断地变换各种队形。看起来似乎是快乐的。
  秋天快来了吗?
  天蓝蓝的日子。我为你停留。
小乖
  有时候我怀念我的小狗。惟一养过的一只小动物。
  是20岁的时候得到的生日礼物。
  那个夏天,朋友把它送给我,是非常小的一只狗,肥胖的,茸茸的,纯白的毛色中杂着几块俏皮的黑色斑纹。我伸出手指摸它湿湿的小圆鼻子,它天真地抬起头看我,然后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灌满了清澈柔情的水。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开始一起生活。我叫它小乖,这是我取的名字,它接受了这个称呼,何时何地,只要我大声呼唤,它就向我飞跑而来。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
  我趴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哪里,它的视线跟到哪里。当然更多的时候,它非常喜欢躺在我的肚子上睡觉,也许因为那里比较暖和。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就开始四处找我。一边轻轻地抱怨地叫着。
  很奇怪它的眼睛,像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开始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我很着急,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一条小杂种狗,随便养着就是了。
  可是我无法随便,我如此深爱它。我强迫它张开嘴巴给它喂药片碾成的粉末和水,依然每天去买牛奶和鸡肝。但是它已经没有任何活力。惶然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朋友的家里。在路上的公共汽车里,它依然躺在我的肚子上,还勉强抬起头来看我,黑黑的圆眼睛充满悲哀。
  朋友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那个晚上,我留在朋友的家里睡觉,不敢回去,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我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
  朋友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只是一条狗。可是我哭得更凶。
  那天我是睡在阳台的凉席上。
  半夜,突然惊醒,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它来告诉我,它好了。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们彼此怜惜地亲昵着。我记得自己泪流满面。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离它而去。
  我把小乖留在了朋友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
  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朋友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因为我是个容易溃败的人。
  小乖在朋友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给它带去牛肉干和牛奶,次数很少。
  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它一天天地长大,成为一条平淡无奇的母狗,喜欢跑到楼下的垃圾筒里去撒野,身上很肮脏。朋友因为搬家,最终把它送到了乡下。
  小乖彻底地失去了踪迹。
  朋友有时候还是会笑着对我说,你真的很残酷,坚决就不肯再收留它。
  我说是啊,我就是这样的。可是我没有再养过狗。我一直保留着和小乖在一起的照片。
  那时候它还很小,趴在我的裙子上。我看到我们两个都是很快乐的样子。
  只有情缘是伤感的。
少年樱花
  她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刺鼻的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足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北方旅途
  1998年的冬天,独自去大连。因为想看看冬天寂寞的大海。
  这一天是大年初三。冬天的黄昏,寂静的田野升起淡淡的夜雾。透过候机厅大幅的玻璃窗,能看见广阔灰色的天空。整个机场都是空荡荡的。飞往大连的航班是晚上6点。
  我坐在窗边,凝望天际深浓的暮色。候机厅里零散地坐着一些表情枯燥的旅人。毕竟这是春节期间,温暖的气氛和旅途的孤寂,总是让人有些黯然。
  我记得那个男人转过脸来看我的时候,他的眼神和他的言语。他说,这时候的机场就像世界末日一样。似乎是很冒昧突兀的想法,但是他的眼睛像水一样安静。为什么?我微笑着接住他。我想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两个同在旅途中的寂寞的人。
  你看天空的颜色。还有风的声音。让人感觉荒凉。世界似乎随时会消失。他说。一个年轻的男人。里面穿着格子的棉布衬衣。短发,有一双深的眼睛。一个福建人,和她一样飞往大连。
  你不像是这个城市的人。他说。为什么?我再次饶有趣味地看着他。一种感觉。你身上的漂泊气息。还有你的眼睛。你不属于这个城市。我看着他。我一直在微笑。也许当一个人的心始终在流动着的时候,他的身上就不会有太明显的地方特征。我感觉到彼此交谈的顺畅。这是个聪明并且有阅历的男人。应该走南闯北,做了很多年的事情。但心里仍有一些敏锐的东西。直觉告诉我,这会是个令人愉快的谈话对象。
  登机的时候,夜色已经弥漫了整片旷野。是从海口飞过来的MD-82,整排窗口灯火通明,像一艘巨大的航船。
  他给我找到靠窗的位置,然后帮我把行李放到行李舱里。像所有有教养的男人,照顾一个独自出行的女孩。把外套脱下来,否则等会儿到大连,你会感冒。他说。明亮的机舱,空姐悦耳的声音。漆黑的天空。夜航的感觉有微微的晕眩,好像一次梦中的旅行。我屏住呼吸,倾听飞机在跑道上加速的呼啸,然后在全力的疾驰中,突然跃上天空,倾斜着往上爬升。他微笑着看我孩子气的样子,他说,你害怕吗?
  不。我喜欢这一刻。突然蹿上去的这一刻。自由了。飞了。
  很多时候,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在坚实的大地上,仰望自己的梦想。我们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这是曾经写过的文字。在那个城市里,日复一日,竭力让心不感觉到麻木。突然脱离大地的时候,心里甚至是疼痛的。有什么地方是我们能够真正停留下来的呢?我把头靠在窗边,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疲惫地闭上眼睛。醒来的时候,飞机正在平稳地飞行。外面漆黑一片,没有了灯火。
  他说,我们现在是在海面上。他替我拿了盒饭,矿泉水和苹果。我一边吃饭,一边听他讲他自己的经历。他说他很早就离开家出来做事,几乎一直在全国不同的城市之间奔波。你有过那种独自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上很长时间,然后又转向另一个城市的经历吗?他问。那真的是一种非常孤独的感觉。想念在福建的家人,可是无法回到他们的身边。他轻轻呼出一口气。一直想着有一天能挣到足够的钱,然后回去买个农场,种植草坪。
  听着一个男人的梦想,心里突然有轻轻的感动。曾经我恐惧自己有一天会失去所有的梦想。那种心如死灰的沉寂。眼前的男人,明显地受过生活的风尘。可是他是坚持的。
  我们聊天,然后开始玩纸牌。又看到一个灯火灿烂的城市。有长长的街道和高耸的钟楼。可是不知道是哪个城市。他说,因为是晚上,所以只能看到黑暗,其实我们已经飞越过大海。
  我说,还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看过一篇散文,一直忘不了。
  他突然笑了,他说,冬日,不要忘了到海边去走走。因为冬天的大海是寂寞的。我也笑了。虽然已不太能够记得里面优美的语句,但这的确是一篇让人难忘的散文。
  我们都很快乐,彼此都记得。
  有人来接你吗?他说。有,有一个朋友,还没见过面。我回答他。是网上认识的朋友?是。不管如何,我想给你一个手机号码。这样如果有什么事情,能够彼此联系。好好照顾自己,如果他真的是一个你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朋友。他认真地报给我号码。
  我看着这个男人。我想他也许猜到那是一个网友,虽然他不知道那是我非常好的能够彼此信任的朋友。但是,我感受到一些温暖亲切的情感。
  萍水相逢的人。有短暂的缘分,轻触对方的灵魂。
  微笑着看他,什么也没说。
  飞机飞到大连的上空。海边的美丽城市。在漆黑的夜空下有璀璨的霓虹光影。我趴在窗上,忍不住发出轻轻的惊叹。每一次快降落的时候,我都会庆幸自己又逃过一劫。他说。生命是脆弱的,但是又如此美丽,让人难舍。
  下了飞机,刺骨的冷风,让人意识到,这是遥远的北方,而不再是南方的阴湿城市。我说,我们跑吧。我都冻僵了。两个人背着包在空旷的机场上跑。夜空遥远的星光,明亮而寒冷。走过机场出口的时候,我看到我的朋友站在那里,当我和朋友挥手后转过头看他的时候,那个瘦瘦的男人已经不见。我忘记了和他道别。
  过去很久了,遗失了他的手机号码,却一直记得他的名字和眼睛。还有那次春节中的夜航。旅途中邂逅的陌生人一直很多,碰到了,散了,然后又遭遇新的容颜。那种敞开心扉的交谈和无所企图的关怀,像清澈的水滴,在心里留下甘甜的回味。
  虽然仅仅是一些繁琐平淡的细节。但让人难忘。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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