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八月未央》作者_安妮宝贝

_5 安妮宝贝(现代)
  红叶早已经凋落。山间只有疏朗的树枝和满地酥脆的落叶。他们爬得很慢。到了适合观望风景的地方就停下来歇息。小恩靠在岩石上晒太阳。阳光很清淡。有黑色的鸟在树梢发出咔咔的奇怪声响。它张开翅膀,顺着山谷的坡度,一路滑翔下去。自由自在。北方的山,在冬天只有肃杀的凛冽。
  他们看到一对年老的夫妇,穿着球鞋和运动装,随手拎着大袋子收集空的矿泉水瓶子。
  小恩看着他们说,他们在一起应该很久了。
  是的。大部分夫妻还是会在一起很久的。他说。他们已经下山。小恩突然觉得身体不适。她常会觉得疲倦。在山间穿越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看到黄昏的阳光从树枝间穿越过来,金色的光线跳跃。像是电影里的某个场景。
  厚厚的落叶,踩上去已经发不出声音。松鼠晃动着大尾巴,悄悄地爬上松树。不知名的美丽大鸟,低声鸣叫着惊跑。蓝得发紫的羽毛。
  他们走到了山下。有暮色笼罩的小寺庙。点着的香散发出淡淡的味道。洁净的红砖和青石路面。柿子树上垂挂着最后几只红色的烂熟甜柿。粗壮枝干的中国玫瑰已经开得凋谢。
  他们在庙里流连。墙上有各种字画。她一直停顿在那里看着一段话。他走过去,看着那里写着的是憨山大师的一段醒世咏。小恩说,最后两句话写得太好了。她回过头去看他,眼睛里有泪水。她念给他听,她轻轻地说,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
  他突然发现自己停顿在那里无法动弹。他握住她冰冷柔软的手。他说,小恩,我需要你。
  她淡淡地微笑。可是你了解我吗?我的过去你一无所知,我的未来你也无法把握。你所能做的,其实只要是对我好一些就可以。因为我一个人来到这里。
  14 离 开
  3月的时候,她找到了工作。
  是在广州。一家很大的知名设计公司。
  她说,我必须得去工作。我累了。我一个人很寒冷。
  他知道肯定要放她走。看她慢慢地开始收拾自己的行囊。她只带走她的书,衣服和那一大堆旧的随身物品,包括小熊和瓷杯子,而把所有值钱的新购置的东西都留给了他。
  他说,你还回来吗?
  回来。过年的时候就回北京来看你。在上海我已经没有家了。在北京就留一个家给我吧。
  他看着她。他不相信她。他相信她一到新的地方就会抛弃她记忆中所有的往事。她只恋物不恋人。她早就这样对他说过。
  他送她去机场。她还是背着她来时的包。她喜欢的日本包,褐色的麂皮,摸上去绒毛会一层层地倒下去。名字叫Tokyo。她穿着旧牛仔裤,跑鞋,厚的纯棉T恤,头发长了许多,凌乱地贴在脸上。
  她看着他。她的脸上又有了那种天真甘甜的笑容。她像一朵干燥的花恢复了水分。在他身边的时候,她的冷漠和愤怒曾是这样的多。
  她背了包起来准备进候机厅。他看着她背上一个包,手里分别拎着两个,倔强而坚持地用力支撑自己。她一贯如此。
  她转身对他挥了挥手,然后消失在拐角处。
  15 原来也就这么多
  他们同居的日子一共是7个月零9天。
  他把房子退了。准备回家。他要把剩下的东西都搬到家里。
  最后一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搬家公司的大卡车已经停在楼下。
  他作最后的检查。在卫生间的瓷砖里看到一缕头发。他捡起来看,很长的漆黑的发丝,应该是小恩洗头的时候遗留下来的。
  他想,这才是她留给他的惟一的东西。
  他们彼此之间有过的,原来也就这么多。
  生命是一场幻觉
伤寒天空
  我渐渐习惯睡眠时间的减少。常常在躺下去准备睡觉的时候,发现窗外的天色已经发白。很多次就在床上侧躺着,看窗外的那一片天空渐渐地明亮起来。像被擦去了雨水的玻璃,带着湿润和模糊的晴朗。
  那是一段平静的时光。从窗外吹进来的凉风,带着露水和树叶的清香。然后,北京西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多,锻炼的乐曲响起来,有人开始大声说话。新的一天开始了。
  那段奇异的时间,带着暧昧的气息,仿佛只是瞬间。
  早上我会喝一杯泡了柠檬的冰水,不吃早餐。我放了爱尔兰音乐,在浴缸里洗衣服,再用竹竿穿起来,放到阳光下面。它们有时候滴下没有拧干的水,我用一个盆盛着那些水。
  然后去公司。走在路上,看绿色的大片叶子在灿烂的阳光中晃动,透明得能看得清细碎的脉络。阳光在脸上沉重地跳跃着,我能听到它碎裂的声音。
  失眠的晚上,当天还是黑的时候,人会有轻微的幻觉。我开着空调,房间里冷得像冰窟。用毯子一层层地把自己裹起来。无法新陈代谢的身体。觉得自己像放在冰箱里的鱼。
  大海消失了。死亡被延续。
  只有在深夜和凌晨交接的这段时光里,我是平静而敏锐的。可以做些孤独的事情。比如写作,喝水,照镜子,放小声而喧嚣的音乐,还有流泪。我一个人的时候常常会掉眼泪。对着陌生人的时候,我的笑容甜美。我不清楚原因。我渐渐依赖上这样的释放方式。
  一个炎热的午后,跟着朋友去徐家汇的小巷子,买了十多张盗版的CD。天气非常热。脸上都是汗。音乐是治疗疼痛和幻觉的药丸。音乐缠绕我们。我试听了很多CD。只要唱机里突然爆发出混乱至极的电子音乐,我就把它买下。有时候我听小红莓,有时候是U2,有时候是BLUR,有时候是CURE。激烈混浊的摇滚,把人包围的时候,非常安全。
  那些恐惧的叫声。
  那天我在凌晨3点的时候,打开电脑开始上网。
  我上网,看到我不睡觉的朋友们。朋友在遥远的美国。我对他说,我睡不着,不知道为什么。他说,现在我这里是阳光灿烂的下午,从窗口望出去,能看到绿色的河和鸭子。我无法想象他的此时此刻。他写了很多小说,他曾经结束一场爱情。他喜欢我那张躺在床上的照片,他说,那是他熟悉的眼神。但是所有的照片已经突然消失了。好像烟花。那是我为自己放的一朵烟花。熄灭的尘烟掉落在脸上。
  我在IRC里被一个陌生人狂踢。他好像有些寂寞,每次见到我的名字,就开始一次次地杀线。也许他恨我。人会无端地产生毁灭的倾向。
  我一次次地重新连接。这个游戏他很喜欢吗?我想。
  然后他厌倦了。他不再踢。或者是走了。
  我搞不清那些没有来由的恨。
  但我知道有没有来由的爱情。偶然的,看到一个男人的唇角,你爱上他。他的唇角有诡异的记号,你辨认出来。你看着他,在人流川越不息的大街上,尾气和灰尘把你包围。他越过你的时候,距离你只有两厘米。但是他过去了。你不知道他去哪里。一生都不会再看到他。
  恨让我想起我在南京拔的那颗智牙。人被麻醉的状态里,只有牙齿被榔头重击的感觉,一次一次地透过身体。那一刻,我想起它曾带给我的许多折磨,它被迫脱离我的时候,已经支离破碎。
  我一直记得它。
  没有一个人能够像这颗牙齿。我的伤口渐渐都变得暧昧不清。
  我记得一些片段。一些模糊的瞬间。那天我躺在某处高级公寓的草地上,看夜空里被风吹得迅速移动的云朵。大楼是倾斜的。好大的风,吹着裙子乱飞,好像是泡在清凉的湖水里面。真的很好。似乎不属于这个城市。只是我很快被赶走了。保安对我说,你可以去公园。但是公园的人太多,树也太多。我看不到。
  在黑暗的酒吧里,一个男人把他的手指搭在我的手指上,他说,这是一种巫术,你能看到什么?我说,我感觉不到你血液流动的声音。我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
  吧台边挤满跳舞的人群。充满迷幻的电子音乐。黑暗中的汗水和欲望。洋人浓烈的香水味道。颓靡的白色长枝花朵。琥珀色的酒精。古怪的镜子里有苍白的容颜。长发的女子,柔软的腰肢。他拉住我的手,带我穿越过黑暗的人群。他的手出人意料的强硬。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绝望。
  台阶上坐满了年轻的洋人。我们跑到偏僻的马路上。
  远处24小时营业的超市发出刺眼的白色灯光。一个涂着冰蓝眼影的女孩在幽暗的墙脚下走过。她像觅食的猫。有人在接吻。流浪汉蜷缩在树下,伸出肮脏的手。
  我害怕自己再去那个茂名南路的酒吧。它的绝望击中了我。那种堕落到底的欲望,隐藏在每一个不知道何去何从的人身上。把一个残破的罐子用力地摔在地上,听它破碎的声音。这是一部分人想做的事情。他们的语言,他们的欲望,他们的伤口,被破碎声所淹没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上海。它的冷漠覆盖了所有的绝望。
  我想我爱上它。我会独自去那里跳舞。
  我喜欢凌晨1点左右,回到自己的房间的感觉,黑暗的楼梯,打开灯。上楼,然后熄灭。打开上一层楼的灯。上楼,然后再熄灭。长长的走廊里,有绿色的植物在呼吸。我想我不会把任何人带到我的房间。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地方。可以有写作和哭泣。没有任何人可以出现。
  有时候我会很快离开公司,有时候很晚。那个夜晚我离开公司是9点45分,然后我没有吃饭。我给一个朋友打电话,他在公司里写作,我去看他。我在一家店铺里买汉堡和可乐。他们快打烊了,汉堡在做。我坐着等。我看到玻璃窗外有一对情侣欢天喜地地走过。他们很快乐。街上的出租车开得太快了,发出沙沙的轮胎磨擦声音。梧桐树的叶子很绿。天空里还有大朵大朵白色的云,在风中行走。那一刻,我突然产生凝滞,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想我是在哪里呢。是在我曾经停留过的城市里的哪一个呢?
  那种可怕的陌生的感觉围绕着我。我想我是经过这里的一个路人。我已经接受自己这种身份。任何城市任何人。一个路人。
  因为爱他,所以要离开他。
  IRC上面的女孩,这样对我说。
  我喜欢这句话。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好。纯粹的东西死得太快了。
  我喜欢走过一棵树的时候,摇动它,如果刚下过一场雨。清凉的雨水四处飘洒,淋湿了头发和裙子。那时候我想起瞬间的爱情。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吻别,然后离开他。永远。
  我们在IRC上面聊天,她把一个男人的信转发给我。他在和她联系。他提起我。提起他自己。他说,我住的城市离上海很近。常去家旁的一间酒吧,两个可爱女孩开的,三四米宽,10米长的狭长地方,两三张桌子,一张台球桌,放着外文歌,靠近一家涉外宾馆,主要是些老外光顾。基本上这些老外都经过上海过来,常抱怨上海money
city,too many
people。可我喜欢上海……不知为何凌晨3点就醒了,也许跟昨晚的咖啡有关,可我11点才睡,外面雨声很大,没有雨入池塘那种清新好听的声音,是那种打击屋顶,汇成水流冲击地面的嘈杂声……
  我看着那些文字,不能相信是他写的。一个男人的心里隐藏着些什么,永远都无法得知。他做了一个网站给我。有他最喜欢的图片和我所有的文字。那是纪念。
  遗忘也是纪念。
  我裹着毯子在凌晨3点多的房间里,对着电脑。我的泪水一直流下来。为那些信,为一些破裂的语句,为幻觉,为残酷。我很多年不曾碰酒精和香烟,因为我觉得不需要它们,它们使人肮脏。我只是不停地喝水。就像王家卫的电影,他让一个失恋的男人不停地去跑步,因为跑步会让身体内的水分蒸发,就不会再流泪。而我在不停地喝水。所以我不停地流泪。我的眼泪让我自己干涸和充盈。
  那一刻我想,也许我是可以离开上海的。北京也好,广州也好,总是能找到一个地方让自己生活下去。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可以恐惧些什么呢。恐惧有时候是牵挂。我知道牵挂是什么。只是无法得到。
  我喜欢孩子。有些孩子是不被容许出生的,他们丧失在阴暗的爱情和脆弱的时间里面。能够健康出生的孩子,他们的眼睛看到了明亮的阳光。真好。我在街上看到洋人夫妇,他们在推车里放着一个,手里牵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像小小的动物,让人怜爱。柔软的头发,天真的眼神。缠绕在身体上,纠结在灵魂里。
  我想抚摸他们。一些孩子的出生和爱情有关,一些无关。他们也许会幸福地长大,有健全的家庭。也许会没有父亲,或者没有母亲。但是就这样敏感而清澈地长大了。生命如此脆弱而甜美。带来安慰。像青涩的果实。照着阳光的一边散发出芳香。被杜绝的另一边是死亡。
  我们去看电影了。很久没有看电影。在台阶上吹着很大的风,天空有两架夜机飞过。从虹桥机场的方向,飞向某处。一些人在空中掠过。一些生命在过渡。城市的石头森林在高空中看下来,会很绚烂。爱情,欲望,理想,孤独,被发酵,被搅拌,被蒸发。
  我抬着头看飞机。我听它发出轰隆隆的声音。我想起在西安的机场,空荡荡的候机大厅,一个清瘦的欧洲男人,他用钢笔在一张明信片上写字。他写得很慢,明信片上是凌乱的英文。他穿一身的绿衣服,背着绿色的包,有绿色的眼睛。我一直在想,他是在告别还是在回归。告诉他所爱的人,他走了,或者是他回来了。这样的猜测让我感动。大厅里开始用中文,英文,日文轮换地播出航班的讯息。我背着沉重的登山包,我从华山回来。无处告别。后来我写了那篇小说。
  天空是奇异的蓝。朋友说,那种蓝好像是得了伤寒的病人的脸。我说,我觉得它像绒布。一块掩盖了所有痛苦的绒布。没有真相。
冷眼看烟花
  已经有很多人不喜欢谈论爱情了。
  有时候我会去采访一些特立独行的人。他们不喜欢工作,在孤独中写作,一直行走在路上,或者做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他们当中有很多是70年代中期出生的孩子。
  每一次,我都会问这个问题,能谈谈你对爱情的看法吗?我不想涉及到隐私,仅仅只是想听到一种观念,但是结果却让我失望。
  一个沉溺于哲学、写作和贫困中的男人,想了很久,然后对我说,他没什么看法,他觉得爱情是个伪概念。
  还有一个男人,他开过艺术画展,口才很好,但问到这个问题,他的眼睛就开始犹犹豫豫。话题被明显地敷衍了。
  我想,可能是有些暧昧不清的东西,变得难以被表达或者无需表达。只是不知道是问题本身还是人。
  如果这个问题是别人问我呢。我想我会回答他,我不相信爱情,但我会接受它。因为它是一种安慰。
  在去常熟开会的时候,我记得和同事加班到深夜,修改我们的报告版面。到报告的末尾,我们选了一幅蓝色的图片,大海,城市的石头森林,然后有白色的三个大字:我爱你。旁边是一行英文,只有死亡才能让我们分离。
  很喜欢那幅画。这样的深情和勇敢的表白。而我们把它用到了一个工作报告上面。的确是一群有创意的人。笑。或许是觉得能使用它的机会太少。几乎没有。
  有谁值得我们去许下这样的诺言呢。还是用在工作报告上较合适。真爱流转。这是美好的愿望。只是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爱情。
  在混乱的酒吧,有如水的欲望,闪烁的眼神。女孩花朵般的身体,男人发热的手指。瞬间的游戏。飘忽的情缘。一切都很安全。只是没有诺言。
  没有诺言的爱情,会让人浑身发冷。
  就像一个人捧了很多木柴在身边,但他的心里没有火焰,无法点燃。他依然是寒冷。
  那簇小火焰,就是我们的真爱。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候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我们坚强。
  现代冷酷而灵活的爱情观念,的确已经和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海枯石烂的爱情不同。
  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他就可以爱上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这种绝望的感觉,让人陷入最后的深渊。一片黑暗。
  一直记得小时候看到的有一对老人。他们每天黄昏的时候都会在街上散步,两个人牵着手,安静地说着话,沿着住宅区兜上很长的一圈。
  他们可以在一起看夕阳,可以一直陪伴着到死,可以看到孩子延续彼此的生命而成长。这是幸福的。但是后来看到太多别人的爱情,被金钱、利益、欺骗、利用、背叛……损害得面目全非。每个人都想保护自己。这是对的。
  当心变得坚硬的时候,温柔的手就难以触摸上去。一些纯粹的观念,被无情而疼痛地摧毁了。
  有一段时间,我不断地接到喜宴请帖。每一次参加的婚礼都让我感觉喧嚣却空洞。我想,大家是都已经累了吧,所以想停靠下来。
  如果在路途中刚好看到一个隐约的码头,而且又很安全。
  或者是漂流了太长的时间,双手空空,又回到最初出发的地方,虽然旧码头已经苍老。但毕竟仍然在那里。
  我也参加了薇的婚礼。薇是我12岁开始就在一起的少年朋友,那时候我们常常在彼此的小房间留宿,两个小女孩挤在黑暗中说的话,现在回想起来,非常的模糊,却又清晰。就像有时候我在拥挤的公车上,闻到的12岁女孩的那种气息,温暖而清香,从头发从肌肤从清澈的眼神中散发出来,彻底得让人有微微的晕眩。
  过了10多年以后,这样的气息已经涣散至尽。就像我们曾经热烈而盲目地讨论过的爱情,变成记忆中流泻到床边的淡淡月光,其实永远都无法触摸。
  我们幻想着那个还未出现的,自以为肯定会属于他的男人,不厌其烦地猜测他的外表和灵魂。一个英俊的明亮的男人。想着他会等到我们真正地长大。
  少年的爱情,是走过樱花树时,突然在风中兜头飘洒下来的雨水和花瓣。眼泪和甜蜜,诺言和疼痛,心动和失望,纠缠交织。像柔软的手指,抚搓着洁白的理想,无声无息地,在上面留下许多印痕。
  起初,那些痕迹也是洁白的,但在时光的深处,再俯首观望,发现它们的颜色变成了颓败的黯黄。
  终于是有了答案。这样的答案是在疑虑和犹豫中,被缓慢而不容迟疑地放在了手里。
  薇碰到了一个男孩,坚持不懈地喜欢她。从12岁开始持续了10多年的感情。我目睹着她从失望一直走到依赖,其中有无尽磨难。她曾想离开他,他也曾想离开她。但最后,终于是嫁了。
  婚礼上的薇穿着鲜红的丝缎旗袍,化着艳丽的浓妆。我看得到她的疲惫。我想,我们真的是老了。不再是那两个穿着棉布睡衣,挤在小床上笑闹不停的女孩。那时候我们的心是白纸,柔软地铺展着,等待着饱蘸墨汁的笔触。然后一切覆盖下来。曾经想象过的一切在发生的同时开始永远地失去。
  薇说,她想尽快地生个孩子。我突然发现,一个女人的苍老是从她失去了期待以后发生的。
  我微笑着拥抱她,那一刻,我感觉到悲凉。想起我们年少时,因为失眠而深夜起床,坐在地上看着房间里的月光。我们的手在月光里游动,什么也抓不住。
  幻想中的那个男人,原来真的是不存在的。
  70年代出生的孩子,他们不像60年代的孩子,心里有太多浓重的命运阴影。也不像80年代的孩子,被太多的生活方向混搅得焦灼而不安。他们是一块夹心饼干里面,最中间的那一层。味道混浊而沉重。
  有很多人经历过早恋。也许都曾经很早地失身。他们用激情而直接的方式,摸索爱情的路途,但是走得太快,所以难免有时候会心里迷惘。等到真正地成人以后,心里有了破碎的痕迹。很多爱情,就以某种匆促的姿态完成了结局。平淡的现实的结局,把所有曾经挣扎过的叛逆和激情,全部地淹没了。
  也有一些人,就像我采访过的那些孩子,我行我素,走自己的路。爱情或许可以是孤独的酒精,自由的情欲,一场不动声色的游戏,一个拖在身后的黑暗影子。婚姻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并非结局。爱情同样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而非理想。所以,对他们而言,爱情是可以被替代的,或许也是宁愿被替代的。
  就像一个做地下文化和音乐网站的男人对我所说的,他想和爱情保持永远的距离。一个不会失望和被破坏的距离。
  这样深情和无望的坚持,戴着一张冷漠和不置可否的面具。
  充满了矛盾。
  父母辈的爱情模式通常是让我们失望的。那种被历史和政治因素所控制的感情,造就的是很多被捆绑在一起的婚姻,充满沉重的负罪感和顺服的无奈。新新人类的爱情还在如花朵般地盛开在城市和边缘,四处弥漫辛辣的气息。他们文身,染发,吸烟,泡吧,在大街旁的车站旁若无人地接吻,用电子邮件和MIRC倾诉衷情。但是那些70年代出生的孩子,他们已经不想谈爱情。
  我还是常常想,爱情原来很像我们去观望的一场烟花。它绽放的瞬间,充满勇气的灼热和即将幻灭前的绚烂。我们看着它,想着自己的心里原来有着这么多的激情。
  然后烟花熄灭了,夜空沉寂了。我们也就回家了。
  就是如此。
行走
  那天一帮人出去吃饭。同桌的还有几个初次见面的朋友。朋友介绍,轮到我。笑着说,这是跑了好多地方的人,常常说走就走。记得其中一个男人微笑着问我,是什么?是什么支撑着你做出这样的举动?想了半天,没想出来,然后略带惭愧地回答,是拒绝一种侵蚀吧。
  侵蚀着灵魂的东西太多。像潮水一样,在时光中不断地扑打和淹没。有时会感觉窒息。浮出海面。让阳光倾射在眼睛上。放肆地呼吸空气。直到对这种感觉上瘾。
  一直是不喜欢电视的人。但关于旅行的节目是看的。那天认真地看完一个关于山峡附近古老民居的报道。片尾出现字幕,旁边是一双走在沙漠中的前进的脚。旧的牛仔裤和厚底的短筒皮靴。沉着的脚步。配的音乐很优美。不知道是二胡还是木笛。音色极为凄凉。
  独行者的自由和孤独。在刹那间有了体会。心里就开始发凉。这个节目叫《走四方》。
  一个晴朗的黄昏,在市区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一架飞机飞过。看着它划过城市被建筑物分割的天空,一闪而过。很多时候,我们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飞到我们无法预料的未来。因为知道自己没有翅膀。
  最早的一次旅行是17岁的时候,去黄山。
  在杭州转长途汽车,是酷暑的天气。一路安徽在闹水灾,汽车开过的地方,能看见许多被淹没掉的稻田。车开了整整有6个小时。我看到一个女孩把脸枕在男友的手心上睡觉。一张脸洋溢着安宁的幸福。也记得自己强忍着睡意,提醒着自己不要把头靠在身边男人的肩上去。沿途看到泡在河水里面的猪的尸体和站在路边面无表情的农民。
  在黄山过的那一夜,床铺是潮湿的,我把雨衣裹在身上,听见夜风和松涛呼啸的声音。一早就起来去看日出。早上山顶上太冷。一个来自青海的男人把他租来的棉大衣给了我。他说,每年你都要让自己看一次日出。让生命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高高的悬崖上面,挂满生锈的情人锁。在一块岩石上面,有人用刀刻了我永远爱你。但是人性的脆弱和复杂又如何去面对自然的沧桑呢。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刻的感动。
  那时我想着,如果我和我爱的人会到黄山,我不会去挂一把锁。那把钥匙扔得不管多远,离别还是在命运的手心里。我只想静静地站在他的身边,看云飞云落。直到日暮。感激这一刻有他分享。一刻就够。可是后来,我放弃掉了这个想法。我想,其实任何人的相爱,都只是一瞬间。
  去过最多的地方是山。喜欢爬山。喜欢那种起落的艰难和空洞。到达山顶的时候,知道眼前美景无法拥有。在山顶的飓风中沉默。下山的时候,感受轮回从最初回到最初的虚无。
  然后是城市。在不同的城市里游荡的时候,夹在陌生人群里可以体会它的独特气息。逛逛繁华的大街,也转一下冷僻的小巷。别有风味的小饭馆和小酒吧会去坐坐,吃很多东西。但不喜欢去旅游胜地凑热闹。宁可花一个下午的时间,挑一个咖啡店的靠窗位置,坐在温暖的阳光中,凝望异乡的尘烟和风情。
  很想走得更远。但有时会受很多限制。心里始终有一个远行的目的地。在没有实现之前,似乎也是快乐的。因为心在路途上。没有停息。
  喜欢的行李包是很久前买的,NIKKO的登山包,非常庞大,用到现在。重的东西是要放在包的底部,然后再把衣服,相机,香水,水壶,要阅读的书籍全部放进去。旧旧的颜色。可以防雨。然后还有一个可以挂在脖子上的小包,放点坐车买水的零钱。
  用过很多的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搭过运货的大卡车。在南昌的时候,还租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看滕王阁。
  平时是素面朝天的人,但旅行的时候,一定用香水。因为旅途劳累,容易疲倦。香水非常提神。牛仔裤有好几条,穿着它既能坐在酒店的大堂里,也能随便找个街边的台阶就往下蹲。棉布衬衣和黑色T恤柔软吸汗,一直是我惟一的选择。
  找不到有时间的朋友,就自己独行。
  独行的心情有时候就像一次放逐。在陌生的地方,从不牵挂别人,也无明信片和电话传到远方。只是让自己看。呼吸。尽情地呼吸。
  自己在外面,就需要独立,买票,订酒店,看路线,搭车,全部自己安排。然后在旅途中,会遇到有缘的陌生人。曾经有些人,彼此留了电话号码以后,再放在心上。转了一圈回到家,收到卡片或电话。把它当成意外的惊喜。相信真情。
  印象里和朋友一起出去的,是和乔去北京。
  父亲给了我3000块钱,说你该到祖国的首都去看看了。那年我22岁,即将毕业。乔在失恋,想到遥远的地方去尝试遗忘。我们买了卧铺票。
  晚上乔挤到我窄小的铺位上来,对我说她的故事。那些一段一段的情节,支离破碎。在火车轨道有节奏的撞击声中,乔温暖的眼泪一滴一滴掉落在枕上。火车一路开过去,从南到北,风景渐渐从南方的青翠鲜活转向北方的荒凉单调。一路经过山东,河北,所有我只在地图上看到的地方。到北京的时候,是深夜12点多。
  整整6天。和乔在北京拿着地图到处跑,拍掉4卷胶片。乔说回去后就要过坚强的生活。可是在北京到上海的特快上,她就开始想念他。但是如果不回来呢。没有什么感情是不能代替的。为了忘记一个人,跑到那么遥远的地方去。躲不开的是自己的沦陷。
  那是少年时代的旅行。
  有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冬天的南方城市灰暗潮湿。一场意外的大雪纷飞,一夜之后寂寞如初。像一只昆虫一样,寄居在城市的一角,蜷缩起自己的激情和想象。晚上很早就上床去,睡眠是温柔的棉被,遮盖起所有的失落。也有失眠的深夜,寂静阅读。看以前买的一本旧书,是个写诗的人写的小说。她看着落日。列车路过大桥,桥下的河水一缕一缕的金黄。她想,大自然是给游子最昂贵的补偿。漂流使人随时感到阳光的温度。
  那一刻,我听到自己血液里的声音。它始终潜伏在那里。
  在上海我认识了很多喜欢旅行的朋友,包括一个数次独自走入西藏的女孩。
  她在小学里教书,节假日的时候就打起背包在全国晃荡。今年五一节她去了江西一个与世隔绝般的县城,8月份还想再去西藏。她的笑容已经和普通的上海女孩不同了。那是风尘和阳光洗礼后的笑容。清澈如水。
  蓝得透明的天空,绿得沉静的草原,高得寒冷的山岭。笑靥如花的藏族少女,漆黑的长发编成一条一条细细的小辫子,穿戴着艳丽的衣服和首饰。英俊的康巴汉子,有漆黑明亮的眼睛。走在夕阳原野上的喇嘛,浑身被一种寂静幽凉的光芒所照耀。还有被云层缠绕的巴颜喀拉山,山下的空阔草原上,散落着星罗棋布的牛羊群。
  她说,她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那是自然给予她的启示。并非逼仄的城市生活。
  国内我想去的省份太多。四川、云南、新疆、西藏……它们是一些远方的声音。
  还想去越南。看看那里的女人,是不是和我很像。我喜欢那种没落的地方。曾经的繁华和旧梦一去不复返。所以每一条街,每一个人都充满意味深长的伤感。这样的国家还包括印度、埃及等。都是想去的地方。
  8月份,决定去趟北京,因为要处理一些事务,见见朋友。潜意识中,感觉自己又可以被放逐一次,所以充满起飞之前的沉重质感。之前一直出没于上海西区,写字楼和租住房都在北京西路,所以每天的路程就是车流不息的一条老马路。
  机票到手以后,给自己买了一顶黑色的棉布帽子,还有黑色的短袖T恤。旧旧的破牛仔裤也洗干净了。还要洗球鞋。这样的时候,想起来自己为了工作,真的很久没有出行了。
  心里充盈着明亮的情绪。北方的太阳会非常灼热。他们说。可是我热切期望着阳光在手臂上发出细碎破裂的声音。
  给北京的一个朋友打手机,快乐地告诉他,星期六我就在北京了。朋友愣了一下,然后说,可是我现在一个人在拉萨呢。
  都笑了。
玻璃之城
  这个片名很美。《玻璃之城》。张婉婷的作品。
  通俗意义上的文艺片。只是拍得精致而温情,像深夜读给自己听的一段轻轻的诗歌。片头一出来就是一段流畅清泠的钢琴。带着悲剧的阴影。还有黑暗夜空中的烟火。这是两个清新的细节。所以耐心地看了下去。
  有些情节感觉很熟悉,好像心底隐藏的一些往事,因为相似因为翻涌而被轻易地打动了。港生深爱着韵文,年少情怀,纯真的,又带着一点点轻率。似乎是轻易地别离。再次邂逅时已是中年,彼此都有了家庭。难以割舍的罪恶和快乐。直到彼此在一场车祸中相拥而死。他们给自己的孩子都取了康桥的中文名字。这是他们年轻的时候,想去的地方。韵文和港生同居的时候,两个人的容颜都已沧桑。韵文痛苦地问港生,我们该怎么办?港生说,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这个世间有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事情。
  再次听到《Try to Remember》。经典的老歌。
  是自己曾经抄在笔记本上的。那时还在校园里。电影里放这首歌的时候,是韵文去监狱看望港生。她带了唱片和阿司匹林给他。港生送给她的鲜艳玫瑰,养在清水中。每天一片阿司匹林。在他离开她的时候。
  港生离开香港去巴黎的时候,给韵文一只石膏做的手。他说,我手上的爱情线、生命线和事业线都是你的名字拼成的。韵文应该无憾。一生拥有一句这样美丽的情话。是被一个男人这样的深爱过。
  听着那首歌的时候,感觉到时光的衰老。
  只是我们还拥有记忆。这样就已足够。
  港生在巴黎过着艰难的生活。韵文想去看他。努力地挣钱。存够钱才可以打3分钟的电话给港生。她在那端无奈地说,港生,你别不说话啊。你不说话是浪费钱啊。凄楚的声音。无奈的生活。
  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爱情。
  下着漫天飞雪的巴黎的街头电话亭里,终于空荡荡的。只留下雪花的声音。
  别离总是黯然。
  舒淇是美丽的。最喜欢她浓密舒展的长发。像一把海藻。在这部电影里,她的哀婉的柔情比一贯的飞扬调皮得多。也许是剧情的需要。
  港生再次因为要陪自己的妻子而对韵文失约的时候,韵文决定离开他。她说为什么我们常常会同时喜欢两个人呢。她对自己的罪恶感手足无措。
  港生曾对她说过,怕什么,我肯定是会娶你的。在舞会之后的校园里,他想要她。可是最终他并没有娶她。
  他只是爱她。无力自拔地爱她。韵文去了伦敦。他去找她。绝望中试图用望远镜找到她一闪而过的身影。可是镜头中闪烁而过的都是往事的片段。
  韵文年少的容颜,在夜色中像一朵鲜艳的玫瑰。韵文在风雨中扑向他的怀抱,以一种飞蛾扑火的姿势。最终扑向死亡。
  可是死亡是完美的结局。他终于永远属于她。
  电影里有那么多的音乐。钢琴。柔情的旋律如水滴般清澈,还有满目灿烂绚丽的烟火。在黑暗寂寞的夜空中。
  爱情是一场偶遇的烟火。有些人能够看到。有些人一辈子平淡。在钢筋水泥的都市里。在玻璃之城。没有人有太多机会看到烟火。
  漫画作者欧阳应霁,有一组关于烟火的漫画。他说,这个城市的人突然看到一场耀眼的烟火。可是并没有什么节日。所以他们相信这只是一场幻觉。欧阳也是香港人。
  电影的结尾。
  空寂的走廊上,少年的港生拉着韵文的手去参加学校的舞会。韵文清脆的笑声在黑暗中遥远。
  时光的路途上,只留下爱情的足音。
  然后一切消失。
爱情理想
  张艺谋的电影越来越返璞归真。从华丽繁琐的舞台道具和色彩气氛的渲染,发展到无任何矫饰的实物拍摄,这种变化是让人喜欢的。它让我看到一部清澈质朴的电影。《我的父亲母亲》。
  这部作品一如既往,获得柏林电影节的大奖。故事情节和结构简单平淡,没有环环相扣的跌宕起伏和波澜迭起的动人心魄。从某种意义上看,它的内容仅是一张单薄的皱纸。但是因为纸张的柔软和纯白,笔触在上面的涂抹就显得自由和艳丽。
  音乐。画面。人物。导演对影片每一个细节的关注都达到了极至。从而使影片的故事性显得单纯,而艺术性和人性却得到了反衬。电影的主题音乐有很大的超越。作曲三宝用了一种熟悉的乐器。我不能确定是长笛或中国的笛子,但隐隐感觉希望它是风笛。胸口好像是被温暖的潮水扑打了一下,哗的一声。那样的沉静。
  那是母亲第一次看到父亲。高大英俊的城里来的男人,出现在偏僻的山村。他穿着蓝布中山装,头发理得很短,口袋里插着钢笔,笑容干净。这个男人是知识和爱情的象征,一下子就戳入母亲的灵魂。在电影里,音乐无处不在。它们是清澈温暖的水滴,渗透在每一个灵魂骚动和沉静的时候里。
  一个贫瘠而淳朴的年代。但是爱情在,对知识的向往在,人性的坚忍和温暖在。
  章子怡的美丽让人目眩。一种真正的因为年轻才有的气息。好像一只苹果,因为甘甜的果肉和汁液,而从嫣红的表皮里发散出甜蜜。有着不忍面对腐败的恐惧。
  18岁的章子怡在宽银幕的近镜头里,无忧无虑地袒露出没有任何化妆的脸。透明般的肌肤在阳光下像平滑的丝缎。漆黑的眼睛明亮湿润。玫瑰般的嘴唇。甚至包括脸上俏皮的雀斑。那些人老心不老,几近中年,却奋不顾身地在银幕上扮演青春少女的女人,不知道会如何感想。章子怡是值得自傲的。因为拥有青春。以此她能够不需要任何脂粉,一张素面就笑对数百万观众。
  在平原的草地上,她撒开双腿,像一只小鹿一样娇憨跳跃地奔跑。这样的姿势应该是经过设计的。但是是这样的让人惊艳。那是40年前的女孩,40年前在山村的纯净空气和宽阔平原里长大的女孩,才有的奔跑。
  总觉得在张的审美观里,对女性的美有一种固执的标准。不管是巩俐还是章子怡,她们总是有漆黑浓密的长发,洁白的牙齿,明亮的眼睛和灿烂的笑容。在电影里,她们是野性和桀骜的,在沉默寡言中有驴子般的倔强脾气。对人对事,有一种形式莽撞的忠诚,看起来很盲目,却又目的明确。因为确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也许,张表现的一直是他自己。他是个自恋的男人,像所有的艺术家,把自己的个性和理想,赋予自己所创造的作品。张挑选的每一个女演员,都是他的作品。她们是没有个性的,只映射一个男人固执而阴郁的理想。张对她们的塑造,霸道而不容妥协。他喜欢把她们放在封闭的环境里,让她们遭遇一些需要极力抗拒或者追寻的事情。
  在潜意识里,我觉得张是个孤独的人,他希望与世隔绝,只保留自己真正向往的精神和希望。
  他惟一涉足城市题材的电影并不出色,那仅仅是他想做的一次尝试,不能反映他的精神和思维方式,所以女主角瞿颖在里面毫无特色,只是一个漂亮花瓶。而在那些他为之而沉溺的影片里,他电影里的女性变成了他自己,她们是惟一的主角,男性角色可以模糊或者隐去。而女性的形象就像火焰一样,明亮艳丽,烧灼着整部电影的灵魂。
  张挑选到的地点好像一个世外桃源。明亮的阳光照射在绿色的山谷和树林上,照射在草丛和平原上。一条迂回的泥土路。封闭的农村是张的情结。他赋予它贫穷以外的意义。好像是一个梦想起源的地方。而这次,他给了这片寂静的土地,一个关于爱情的理想。
  《我的父亲母亲》,反映了一种中国式样的爱情。含蓄到无法言语,坚忍到百折不挠。一眼在人堆里看到的男人,是这样的喜欢他,做最好的食物想给他吃,总是想看到他。在冰天雪地里等待他,在荒山野林里追逐他,在地老天荒中陪伴他。
  这样的爱情,也许曾经在一个湮没的年代里发生过。
  也许还会一直存留在我们的理想里。
她比烟花寂寞
  去音像店的时候,老板推荐了一部奥斯卡获奖电影,《Hilary and Jackie》。
  封套设计成凝重的红色。两个亲密依偎的女孩。一头金发的Jackie有着不羁的眼神和笑容。而躲在她背后的Hilary看过去是隐忍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画面让人忧郁。
  一对姐妹,从小情深如海。长大后,渐渐走上不同的道路。
  Jackie因为惊人的音乐天分,开始演奏大提琴的漂泊生涯。盛名背后,隐藏无尽空虚。而姐姐Hilary放弃了她吹横笛的机会,嫁了心爱的男人,甘心在乡下过平淡幸福的家庭生活。
  Jackie深爱着Hilary,却注定要四处漂泊。姐姐嫁人以后,Jackie想和姐姐一起过单纯的生活,也想分享她的男人。结果三个人因为深爱而软弱,又因为软弱而痛苦。Jackie只有黯然离去。最后Jackie因为长期的颠沛流离,患病而死。
  中文的译名是《她比烟花寂寞》。另一个译名是《狂恋大提琴》。
  电影的色彩处理很有风格。无论是天空的蓝,乡村的树叶,欧洲街道的古典,还是女孩的丝缎裙子。浓郁清冽,带着些许的怆然。这样的颜色,以前只在BENETTON店铺里看到过。杏黄,玫红,松绿,或者灰蓝。这个意大利牌子现在声势下跌,衣服常以三折处理。但是我很喜欢它的广告画。比如一个脸上缀着小雀斑的欧洲女孩,露着洁白的牙齿很快乐地笑。健康得像朵向日葵。
  曾经买过一件男式毛衣。酒红色。看上去陈旧而温暖。M的型号穿在身上非常宽大。喜欢把这件大毛衣配着旧牛仔裤穿。在那年秋天的午后,会独自带一瓶矿泉水,去图书馆看书。还记得风中清醇的桂花香,飘浮在从窗外倾泻进来的阳光里。
  在电影经典的色彩里面,又让人闻到怀旧的清香。隐藏在心的深处。
  电影里有许多精彩的台词。
  Jackie说她想找一份工作,Hilary对她说,你除了拉大提琴,什么都不会。就好像我除了吹横笛,也什么都不会。我们是没有谋生能力的。我们是baby。
  你以为做一个简单的人就比做一个特别的人容易吗?并不是这样。
  当我们爱一个人,会记得一些和他有关的画面。失去他以后,只要一想起,他就会出现。他会出现在那些画面里。
  然后,当Hilary要求她的男人去接受Jackie的时候,她对他说,Jackie只是想证明。证明她能够被爱。
  临终前Hilary对Jacdie说,你曾经告诉我一切都会过去。事实果然如此。
  一段高潮是在这里。
  Jackie对Hilary说,她要和姐夫做爱。她直接天真的性格使她自己没有余地。当Hilary戒备地劝阻她,Jackie悲愤交加,一个人跑到荒凉的旷野。
  Hilary在后面追赶她。冬天寂静的旷野不见人影,一路却见到Jackie的衣裙一件件铺落。Hilary惊慌地大声呼唤,跟随着衣服的踪迹和Jackie的哭泣找到树林。赤裸的Jackie蜷缩着坐在灌木丛里,腿上被荆棘划得鲜血淋漓。她抱头痛哭,像一只受伤的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动物。情欲和寂寞让她在煎熬中崩溃。她哭着对Hilary说,你一点也不爱我。我仅仅只是想做一次爱。但是你不肯给我。心碎欲裂的Hilary脱下大衣,紧紧地在寒风中搂住Jackie。
  Hilary终于屈服。
  人性的复杂和脆弱发挥到极至。嫉妒,自私,宽容,深情。混乱而无助地交融在一起。这是电影里面感人至深的镜头。看的时候终于流下泪来。
  这是Jackie一生最温暖安定的一段日子。在Hilary偏僻乡村的房子里。没有物质的华丽和盛名的包围。却有她深爱的姐姐。以及她姐姐的男人和孩子。
  Jackie渴望和Hilary分享这一切。她说,我们能永远这样多好。但事实告诉她,她不但伤害了自己,还伤害了两个深爱着她的善良而无辜的亲人。
  Hilary终于凄然地对她说sorry。她说,从小到大,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全部都会给你。
  一个不辞而别的清晨,Jackie背上大提琴黯然而去。
  Jackie继续自己无法改变的生活。
  寒冷的冬天,她穿着深红的上衣和橘红的短裙,独自背着大提琴走过风雪弥漫的异乡街头。长发飘散,神情淡漠。
  绚丽的艳装后面,是寂寞的灵魂。
  也许心里有一场无法如愿的爱情已经道别。那个不属于她的男人,短暂地欢爱过后,不再相见。等待着的,依然是无尽的漂泊。
  撕裂中的琴弦发出凄厉的声音。Jackie捂住耳朵大声尖叫。
  电影的镜头一个个切换。Jackie穿着缎子长裙,坐在黑暗中的一束光线里拉琴。
  大提琴如泣如诉。裙子的颜色不停地变换。灵魂是惊世骇俗的艳丽。却始终空洞。然后有一天,她在舞台上站不起来。音乐会潮水般的掌声和欢呼消失,曲终人散。整个演奏大厅空洞寂静。
  终于她发现自己的手,变成一个无法挽回的寂寞姿势。
  Jackie临终的那个夜晚,她的身体已经无法动弹。也说不出话来。只能抽搐和哭叫。她的父亲对她说,你说不出话来,我们也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但是有一个人知道。上帝会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
  终于从小就有心灵感应的Hilary顶着狂风,从很远的乡下赶过来见她最后一面。乖女孩。乖女孩。Hilary坐在床上,轻轻地把虚弱和神志不清的Jackie抱在怀里。我们的王子要穿越大河沙漠和草原,前来相见。这是两小无猜的童年。她们亲密的游戏。
  Jackie仰着头躺在她的怀里。她已经看不清楚Hilary的容颜,也听不清楚她的声音。
  曾经的深爱和无言的憎恨。刻骨铭心的爱恨纠缠,在生命的尽头,是一片平静。
  即使在深切的热爱里面,我们也是孤独。
  繁华落尽,如梦无痕。
心动
  临上飞机的时候,他递给她一个木盒子。是送给她的礼物。他们互道珍重。然后她提着行李远去。在机舱里,她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张卡片和一堆照片。卡片上写着,这些是我想你的日子。那些照片上是一天又一天的天空。清晨的,黄昏的。晴朗的,阴郁的。每一张后面都写着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就像他们少年的时候,他躺在阳台上。看着天空。想着她。
  17岁。她家后面的那条巷子。他靠在墙上等她。夜色中,她像一只鸟一样从黑暗中跑过来。快乐的。惶恐的。他还在读书,没有什么钱。除了看电影,只能在街上闲逛。买小摊便宜的食物吃。
  深夜的时候站在街头,等着最后一班公车。她怕冷。她总是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敞开夹克,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放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的眼睛漆黑而明亮。17岁的时候,她的脸上才有的幸福的笑容。她轻轻地对他说,我们就这样一直站到天亮好不好?他说,好。
  然后有一天,他们对彼此的父母撒了谎。准备坐船去一个海岛过夜。他们渴望能整个晚上在一起。温暖的身体。甜蜜的气味。纯真的缠绵。相拥着看到夜空中的曙光出现。她对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看天亮。结婚是不是就是这样?他没有说话,只是在背后抱着她,轻轻亲吻她的头发。
  父母终于发现了。她的母亲找到他,质问他,你大学都没考上。你养得起她吗?如果有了孩子,你如何来负责?母亲哭了。他终于答应母亲。等考完大学,再去找她。他没有再去找她,也不再给她电话。
  终于在一次争执中,她对他说,你既然这样我们就分手好了。他也很生气。他说,分手就分手。就这样轻率地分手了。一晃就是5年。
  他没有考上大学。他不是读书的料子。他只喜欢音乐和吉他。他跑到外地去找工作。做了导游。她常常在外面四处漂泊。然后有一次在机场,偶然地就碰到了。
  一起去喝酒。他让她摸他的胡子。他说他老了。深夜走到街头,还是寒冷的冬夜。她总是忘记戴手套。她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慢慢地把大衣解开来,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他的怀抱还是一样的温暖。原来爱情的花朵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清香的气息却一直藏在心底。
  她问他,我们去哪里?他们去酒店开房间。整个晚上在一起。不停地做爱。似乎无法停止。然后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城市。继续自己的生活。他飞过来找她。他们坐在酒吧里,他告诉她他离婚了。她说她一直都很忙碌。他说,再忙,也应该抽出空来嫁给我。他拿出一枚简单的戒指,把它放在水杯里。他说,如果你愿意,就把这杯水喝掉。
  她看着他,她说,我不喝。
  他没有勉强她。在机场告别的时候,她哭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跟他走。他摸着她的头说,有空的时候给我写信,没空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保持联系。
  生活又开始继续。他做着他的导游。她在酒吧和别人狂欢。
  她依然写信给他,告诉他她出去时在飞机上的寂寞。告诉他她很怀念老家后面的那条小巷子。黑暗的小巷,他等在暗淡的路灯下。她一直记得他的样子。头发遮住了眼睛,英俊而沉郁的脸。总是沉默无语。却有这样深情的眼神。还有他怀抱里的气息。
  但是他们的一生不会再在一起。
  她去他的城市看他的时候,坐在角落里看他在酒吧的舞台上弹吉他。他已经是很大的男人了。脸上有了沧桑的轮廓。可是在她的眼里,还是17岁时在街头偶遇的少年。在小摊吃面条的时候,他轻轻拉住她的手指。
  她终于能在黑暗中对他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身边一个女人笑着对她说,他很帅对不对。她说,对。他一直是一个greatguy。
  然后女人轻轻地说,今年夏天我们打算结婚。
  曾经爱过。年少的岁月。简单的事。张艾嘉的电影《心动》,再一次让人回味爱情的甜美和脆弱。时光重来,人已不在。
最孤独的人
  文森特·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通写的前言。他曾给梵高写过一本传记。书名是《渴望生活》。
  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
  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拖了几天后死去。在他弟弟提奥的怀里。
  只有提奥支持他的绘画。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这本书信集里,孤独的梵高说完了他一生想说的语言。
  为了忘掉忧虑,我躺在一棵老树干边的沙地上,画这棵老树的素描。我穿着一件亚麻布上衣,叼着烟斗,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望着沼泽和草地,这使我快乐。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次艰难的航行,我不知道潮水会不会上涨,乃至没过嘴唇,甚至涨得更高。
  但是我要前行。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
  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
  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
  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明黄,靛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黏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
  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梵高终于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自我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向自己开了一枪。
  破碎带来快乐。可以不再绝望。
爱尔兰音乐
  爱尔兰音乐是从1998年开始听。一直听到现在。第一张CD是在小店铺里买的盗版,忘了所有的曲目,只剩下零星的旋律,残留在心底。那是真的像水滴一样清澈的音乐。好像幽暗的丛林里一片深蓝的水洼。风把红色的树叶,粉白的花瓣吹落下来,漂浮在水面上,然后被带走。这是音乐带来的意象。
  在去北方看一个朋友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带着这一张CD。我见到他,然后和他一起听了其中我最喜欢的曲子。然后把它留给了他。后来我决定消失。当我这样做的时候,我最喜欢的CD留在了北方,留在一个我不想再见的人身边。我后来再也买不到起初的那一张。我只是买了其他的爱尔兰音乐。非常多。
  有三张是我最常听的。《Celtic
Dance》。小提琴拉出来的舞曲,伴随着风笛和钢琴。快板酣畅淋漓,慢板迂回柔缓。单纯的节拍里,有纯粹的心情。《Celtic
Woman》。7位女歌手倾心演唱的14首清醇甜美的歌曲。歌名有《Trees》,《This Moment》等。《Song of the Irish
Whistle》。舒缓的旋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暖暖》,《七年》等小说,都是在深夜的《The Level Plain》,《The South
Wind》的旋律中写出来。
  从早上听到晚上。从深夜听到凌晨。那种高亢起来明亮尖锐,低沉的时候柔软婉转的旋律。像一条丝线,不断地不断地缠绕。
  我不清楚音乐和文字的关系。有时候房间里什么声音也没有,只听见键盘在空气里敲击的声音。有时候流水一样的音乐四处倾泻,我坐在电脑面前,看着窗外曙光隐隐浮白的凌晨。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那时候是秋天。我记得。1998年的秋天。我的一个人的封闭生活。只有爱尔兰音乐和写作陪伴着我。它们让我保持着清醒,没有在寂静中腐烂。
  听这种音乐,要在深夜到凌晨之间的,那段暧昧的时间里。秋天,稍微有点清冷的天气。光脚,裹一条毯子。独自。窗外有雨声。点点滴滴打在玻璃上,好像心里的回声。
  在小店铺的一大堆盗版盘里,它们偶尔出现。后来我很少去买CD。我是怀旧的人,会把很多用过的东西留在身边。我总想着它们也许是可以陪着我一直度下去的。直到它失去声音。直到我意念模糊。可是我们的灵魂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交融。每一条心的纹路都被温柔地覆盖。填补。和愈合。
  每一次在不同的地方搬迁或转移,我就得扔掉很多东西。流离的生活让人无所依傍。
  旧日的信,日记,E-mail在清理的时候,是有快感的,一切突然空白,仿佛白雪茫茫。
  只有对物质的温暖依赖。旧衣服,旧照片,旧书,旧CD。带着它们到处走。2000年我把最喜欢的3张爱尔兰音乐CD带到了上海。这个拥挤的城市。深夜在租住的北京西路的旧公寓里写作,让旋律如水般四处流泻。然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平静的容颜。
  还好。没有物是人非。
生活在别处
  读高中的时候,我认识海伦。我一直觉得她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区分的标准很简单,那时候在班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不喜欢她,说她矫揉造作。但是海伦一如既往。
  她是个浑身散发出浪漫气息的女孩。走路的时候喜欢轻轻摆动腰肢,常常一边说话一边用眼睛斜斜地看人,非常妩媚。如果那时候很多女孩还仅仅是一枚青涩的果实,那么海伦是离阳光最近的那枚果实。
  我不介意和海伦做朋友,因为她是个阅读广泛,有自己品位的人。我们在一起交谈的机会不多,那时各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我对她很温和,有时候我们说话,能够就看到的某本画册谈上很长时间。
  她给我看她的笔记本,里面写到她参加的一个舞会,认识一个美国男人,他自己开画廊,在上海工作。在那个舞会上,他教她跳狐步舞。这样的事情,那时候在我们这样一个重点中学里只能是一个传奇,很多女生知道这个故事,她们说她有幻想症状。可是我相信这是真的。
  高中毕业以后,海伦去北方读大学。
  她不断地有信来,信上的字迹一律是倾斜跳跃的,飘忽地拥挤在一起。她在信里有许多事情可以描绘,比如在秋天的北京看银杏树的黄叶飘飞如雨,在天津骑着自行车去各个大学校园参加舞会,和同学一起去河北农村,学校的宿舍里她挂着一个日本纸灯笼……当然,始终都有那个美国男人,她叫他John。她说John的金发梳成马尾,常常穿一件秋叶黄的麻质西装,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他比她大很多,离婚,有一个孩子。可是他爱她。
  假期的时候,海伦回到南方的城市。我们见面。她的个子高挑,脸上有健康的肤色和笑容。离开这个南方俗气的城市,海伦如鱼得水,找到她想要的生活。当然也不会再有平庸的同性取笑她的与众不同。
  她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以色列的外籍同学,一个是北京女孩。她把她们去海边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一群高高大大的女孩,神情自若地摆出各种姿势和表情,有一种自由和桀骛的气息。她说,她们打算去安徽农村看旧时的老房子,还想去四川。但是西藏是不去的。因为她觉得那是一个圣洁的地方,她必须要和自己最爱的男人一起去。
  那时候,海伦已经有自己的电脑。她始终是个走在前沿的人,英语出色,喜欢阅读和音乐,对电影绘画服装都有很好的品位。在她的家里,我看到满满一柜子的画册,CD和影碟,还有非常漂亮的衣服鞋子。绿色的翻绒皮鞋子,纯黑吊带蕾丝背心,褐色丝绒西服,还有上千元的华丽的羊毛披肩……大部分都是很昂贵的名牌。
  她用微波炉烘烤爆米花,有些烤焦。然后她打开电脑,给我看她下载下来的冰岛歌手比约克的照片。这个歌声诡异的女孩,有一张猫一样天真而冷傲的脸。我们同时还喜欢王菲,收集她所有的CD。
  大学毕业以后,使我感觉不解的是海伦依然回到了南方城市,没有留在北京,也没有去她喜欢的上海。她最爱的男人在上海,但是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自然我不问她任何问题。我还是希望自己相信,她所描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
  有一次她对我说,有一次她在杭州街头邂逅一个马来西亚年轻男人,她觉得他很英俊,就过去请他给她拍照片,然后一起找了咖啡馆喝咖啡。分开后彼此打电话交往很长时间,那个男人去香港工作,居然获得最有魅力男人奖。她绐我看他寄给她的照片和杂志封面及介绍,果然是同一个人。
  同样的还有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她翻时尚住宅杂志,里面介绍住在香港的一个英国男人的居室,她很喜欢他房子里的宗教气息,就给他发了传真。然后,那个男人回了信,他们开始通E-mail,等等。
  我喜欢她对我说的这些离奇的事情,里面弥漫勇气、梦想和传奇的味道,不是平淡生活中的人所能轻易做到的。我欣赏这种注重生命体验,能够制造离奇故事的人。所以我觉得海伦有缓慢释放的漂亮。她的个性很张扬。
  她每天早上坐班车去离市区很远的保税区上班,做一份乏味但稳定的工作。回到家以后,用流利的英文在网络上和外国男人聊天,如果感觉有趣她就会去上海看他们。她还是提起John,说他已经回美国,她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喜欢他,但是他依然希望她能做他的妻子。他在电话里向她求婚,被她拒绝……她说她和国内的男人不会产生任何感觉,当然这个观点我很理解,但并不赞同。
  她也曾提到很想辞职,一度非常想去澳大利亚读书,但都没有实现。所以我觉得她会做这份工作很久,因为她说过自由必须建立在稳定的现实基础上。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付出的代价。
  她在网络上刚刚碰到一个远在加拿大的中年男人,他有一个自己的农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曾经有数次连续交谈从深夜到凌晨,那个男人说他会到上海,希望与她见面。海伦的脸上神情妩媚。
  她开始和朋友相约出去旅行。去敦煌拍照片,会被国外一家网络站点采用。我把一条红格子棉布长筒裙送给了她,那条裙子是用一块一块棉布拼起来的,有少数民族野性妖艳的风格。她很喜欢。自然我们一直交换许多礼物,香水,耳环,挂件等。
  她的一个首饰盒我一直在用,原木做的,有树的清香,用一个皮带扣子系着,描着花草的细碎花纹。
  那次见面海伦的头发扎着两个辫子,穿着她在北京阿尤的店里买的红色碎花灯心绒裤子,嘴唇涂抹得湿漉漉。虽然她一直都是个相貌平平的女孩,但的确与众不同。
  我希望海伦有一天能够和她心爱的男人去西藏,在高原明亮的阳光中,眯起眼睛看到远方她梦想中的生活。那一刻,只要快乐就好。
人淡如菊
  每天晚上下班以后,独自去南京西路的日本寿司店吃晚饭。从北京西路走到南京西路,15分钟左右的路程。
  夜晚7点左右的寿司店,灯光明亮,不时有铁板烧灼耳的尖叫声。穿着蓝衬衣和白色围裙的干净的男人,从垂下的长长布幔里探出头来,戴着手套的手里还捏着一只寿司。大幅的玻璃窗外是夜色正浓的南京西路,车流和人群,纷杂地交错。
  店里有微微蓬松的米饭,三文鱼橘红色的生鱼片,生菜沙拉,酱汤,蒸蛋。城市生活,紧张的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回到家里独自做一顿饭给自己吃,丧失掉所有温暖的意义。而在空调适度的干净店铺里,吃一顿干净而营养搭配合理的晚餐,感觉是关爱自己的。身体和心都得到了舒缓和放松。
  常常我看到一个独自吃晚餐的女人。我们之间相隔了一个空的位置,放着她大大的手提包。她的晚餐内容很简单,一碟鱼子寿司,一盘清炒蘑菇,生鱼片,还有一杯清酒。她神情自若地坐在那里,吃得缓慢而悠闲。有时候侧着头看窗外的灯火璀璨,很安静的,好像想着一些心事。
  30岁左右的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种干净的淡定的味道。穿中式的蓝印花上衣,简单的短发,皮肤很好。耳朵上戴雅致的小颗钻石耳钉,手指上一只戒指也没有。我能够用直觉判断看到的各种陌生人,通过她的神情,味道和细节。所以我相信她应该是一个大机构里主管级的人物,单身,有很好的经济基础,独立。自由。
  她拿筷子的那只手,手指透露出寂寞而优雅的气息,一只碧绿的玉镯子轻轻地从瘦的手腕滑落。是个有故事的女人,耐人寻味。
  一直习惯看到那些一到30岁就迫不及待在脸上浓妆艳抹的女人。在中下层的商场柜台后面,在农贸市场的满地泥泞中,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里面。用着低劣化妆品的脸,会有突兀的完全不配合衣服的鲜红唇膏和堆积在一起的惨白厚粉。那种惟恐青春逝去而极力挽留的局促,让人感觉悲哀。而且脾气通常异常暴躁,小小一个吃亏就可以被仇恨和咒骂,因为贫乏,性格亦变得自私和贪婪。曾经如花的容颜和清澈的心情一去不复返。整个人被生活,被家庭,被孩子和丈夫完全压垮。无力翻身,亦无处可逃。
  也许一到30岁的女人,是会失去安全感的。如果缺乏自信,如果不独立和聪明。会活得很辛苦。还没有嫁出去的,会急于寻找长期饭票,因为自己无力在社会上打拼,开拓有价值的前程,担心被淘汰,温饱会有问题。而男人是越来越挑剔和自私了。他们没有兴趣去供养一个无用的女人,除非她很美貌。爱情变得不可信任。如果有了孩子,又常会把自己丢掉,整个人都交付了出去,肥胖,邋遢,都不在乎。等到发现身边的男人开始把视线转移到门外,呼天号地,无法自控。女人的歇斯底里,常常是因为缺乏自信。因为她的精神支柱是在以别人为基础。
  而我相信逼仄残酷的城市生活,自己用双手撑起来的天空,才最晴朗。就像那些走在社会潮流尖端的女人,她们会越来越美,随着年龄的增长,释放的味道也更宜人。我喜欢那些到了30岁还神定气闲的女人。喜欢她们有自己的工作,聪明果断,为社会创造价值。喜欢她们选择简洁的衣服,用进口的化妆品。喜欢她们因为生活的磨砺和沉浮,而越来越沉着和平静。喜欢她们不依赖男人,但有欣赏男人的好品位。喜欢她们为自己而活,懂得珍惜自己的感情,关心自己的健康。喜欢她们懂得付出,充满柔情,而又冷静地和感情保持距离。喜欢她们享受独处的快乐。喜欢她们的成熟。
  那天对朋友说,觉得女人最美丽的时期是两段。15—17岁,花蕾初绽的清醇甜美。然后是靠近30岁的时候,因为经历过很多的世事,眉目之间有无人得知的秘密,人淡如菊,更显不羁。但前提是她必须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她的钱不是靠男人的给予,所以她不会刻意装扮自己,不会为谁而改变。她能安排自己,能控制自己,能支配自己。
  这是爱自己的最好方式。
漂亮女孩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通常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经典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
  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至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沛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但是美。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阴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鬈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觉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
  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上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上去好像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上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位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国的模特儿,总觉得她们像高大的橡胶人。因为没有个性化的特质。这永远都是中国模特走不到国际舞台巅峰的困顿。而瘦小的KATE
MOSS因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衣服后面的生命力。是有着强烈的表达力的。
  舒淇拍的RED
EARTH的化妆品广告很漂亮。松绿的眼影,玫瑰红的胭脂,用在她的脸上,就是有着艳丽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无邪,又隐含着小动物般的野性。好像一只小猫,等待着你的爱抚,可是在你抚摸它的时候,它又会突然地轻轻咬你一口。
  这样的女子总是讨人喜欢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会对你遮掩什么或者吞吞吐吐。她会很直接,那种直接是纯真而尖锐的。你因为其中的纯真而不设防,所以就会因为其中的尖锐而受伤。所以这样的女子又是有杀伤力的。
  同时她又是情绪化的。她不会太压抑自己的感情。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会泪如雨下。
  真性情的女子,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的感觉。
  我认为的漂亮就是如此
暗香
  如果是独自一人,最想陪在身边的是香水。
  常常做的事情,是在手腕上轻轻地抹上一点,然后在休息的间歇,悄悄地闻它。
  这是很纯粹的私人的感受。香味对人是一种安慰。
  当自己觉得爱上某个人,或者想离开某个人的时候,会想闻到香水。
  喜欢那种带着点诡异的清香。
  不应该太单纯。伤感,野性,颓废,优雅,混杂在一起。无法分辨,却可以用心去感受。
  喜欢的人也是这样。
  比如一个穿着很简朴的棉布衬衣的男人,平静地站在街边的阳光下,但是你感觉得到他内心的暗涌。可以是激烈的。也可以是柔情的。
  无从捉摸的感觉,充满诱惑。
  看《玻璃樽》的时候,我喜欢舒淇。她符合我的审美观,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好像原野上盛开的蓝紫色野花,在风中烂漫而明亮。
  香水是有个性的气味。
  一瓶香水里包括的成分,可以有鸢尾,百合,茉莉,玫瑰,铃兰或者橡苔。
  当然还有更多的,例如佛手柑,风信子,月桂,含羞草,甚至琥珀。
  一整个春天,都可以在那瓶有色或透明的液体里,给灵魂带来安宁或激情。
  用过很长时间的是PETIT GUERLAIN。娇兰公司专门为婴儿设计的香水。
  香味是简单而清淡的。柑橘和柠檬的前味,然后是玫瑰和茉莉。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
  然后是CK ONE。中性的香水,和那个服装设计师推崇的简单优雅的风格是一致的。
  NINA RICCI的淘气小精灵,香味就比较浓郁一点。但是有一种绮丽的忧郁。
  最近买的是KENZO的清泉,仅仅因为炎热的夏天即将来临。而这种水果味道的香水,涂在脖子上有凉凉的感觉,也许加入了薄荷。
  对香水我是没有常性的人。
  如果常常闻着同一种味道,很容易让嗅觉麻木。
  不安定的感觉,有时让我们的灵魂保持灵敏的状态。
  有时会喜欢一些香水的名字。
  例如有一种香水是叫SOLO。单独表演,单独飞行,是我喜欢的意思。
  还有NARCISSE。古希腊神话中变成水仙花的自恋的少年。奇怪的是自己在北方旅行时,买来的两件外销的格子棉布衬衣,也是这个牌子。
  香水本身也是一种自恋的物品。
  有些人用香水,仅仅是想自己感觉着它。
  或者让自己爱的人感觉它。如此而已。
  中国的男人很少有用香水的习惯。所以也很少有人能把香水用得很适当。以前是碰到过的。很容易给人张扬尴尬的感觉。
  所以宁可他们是整洁的。因为干净的头发和皮肤,本身就有天然性感的味道。
  如果曾经爱过一个人,会记住他的气息。甚至有些人我们会淡忘他的容颜,但仍然记得他的气息。
  这是无法被时间代替的。
山中岁月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情,是到乡下外婆家过年。
  记得村里的祠堂,每年春节都会唱上三天的戏。全村的人都会聚在那个古老的大祠堂里看戏。祠堂门口是很大的一棵老树,树下面有人卖葵花子,黄萝卜,那种腌过的大萝卜,咬一口清脆而爽辣,小孩子都把它当零食吃。戏台很大也很旧,脚踩在上面还会咚咚地响。台上的人,穿漂亮的古装,演才子佳人的唏嘘爱情。台下的人,跟着长吁短叹。是非常热闹而温情的节日气氛。
  外公常常带我去看戏。那时我是从城市里来的小女孩,穿整洁漂亮的衣服,和村里活泼的孩子不同。每次深夜戏结束的时候,我都是趴在外公的背上昏昏欲睡。模糊中记得很多人一起走在田间的小路上,有田野清香的泥土气息和手电晃动的光亮。有人来撩盖在我头上的围巾,仔细地看我的脸,然后轻声对外公说,是美的女儿吗?美是我妈妈的名字。妈妈是这个幽静的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里,第一个嫁到城市里去的女孩。
  外公外婆一共有5个孩子。外婆信奉基督教,每个周日,她要带着我走很长的山路,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晚上我和外婆睡在她的大木床上,外婆的大棉被是用洗得很旧的洁白的棉布缝起来。她在灯下轻轻地唱赞美诗,然后在黑暗中祈祷。
  她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娇弱的女人,有雪白的肤色和美丽的眼睛。常常在她整洁的短发上,别一个漂亮的发夹。她喜欢种一些花草,在家里的庭院和平台上,种满牵牛,太阳花,茶花,栀子和兰花。黄昏的时候,她煮一大锅的南瓜和红薯,喂养猪圈里的一头大母猪。还养了一些鸡和鸭子。
  外婆心灵手巧,会做好吃的糯米团子,豆沙馅的,咸菜笋丝馅的。还有每年过年时,她自己炒花生,葵花子,做红薯片和冻米糖。那是乡下常有的零食。夏天的时候,她喜欢把菜瓜,西瓜放在井水里。睡完午觉,拿上来吃是冰凉的。晚上在屋顶平台上放一张大凉席,仰躺着就能看到满天星光。有时可以看到流星。外婆那时就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我讲《圣经》里面的故事。
  每年假期,我都会向妈妈提出,去外婆家里住上一个月。田园的安谧和恬淡,以及与大自然的无限贴近,是我心里深刻的快乐。
  和外公一起去刨土豆,采西红柿,摘豆子。赶着鹅群去山上吃草。清澈见底的溪水,下面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动。捉螃蟹和田螺。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