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华特生说:当然,野鸭也是有约束力的,得朝一个方向飞。
这也许是IBM企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坦白说,这篇小文字是失败的,由野鸭而得到的含义“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牵强得一塌糊涂,莫名其妙。但是,野鸭的故事却很有意义。许多看似一天到晚去远方的人,其实是缺少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不过,文中有句话算是说对了:“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一个人如果活得像块方糖一样呆板方正,那么他的价值还没有一块方糖大,方糖可以让水变甜而他不能,更何况方糖还有棱角而他没有。荒唐。
前些日子在网上读到苏童的短篇小说《一个朋友在路上》。这是近一年来惟一一篇让我读了两遍的小说。回来后,一直跟斜上铺的“蚊子”说起,说得“蚊子”春心荡漾。“蚊子”挺喜欢雪,所以追问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要多少钱。我问他要坐的还是卧的,坐的便宜,卧的贵。“蚊子”挑了硬座,我说那便宜,两百块钱不到,只不过从上海坐到吉林恐怕已成冰雕了。于是“蚊子”挑了卧的,开始选硬卧,但望字生义,以为硬卧就像农村死了人躺在门板上一样,又改选软卧。可一打听价钱,知道自己是有去无回,便挥挥手说:“算了,不去了,等工作了再说。”我知道等“蚊子”工作了以后定会诸事烦身,再为自己找理由推托。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想去远方的人去不了远方的原因。但去不了也好,可以让远方永远在心里保持神秘感。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想去远方的原因。
正文 三个地方的三轮车
其实,三轮车是一种很尴尬的存在。从它的轮子数目里就可以看出,比汽车少一个,比自行车多一个。我们的化学老师来自青海,初到松江府,看到一街三轮车,吓了一跳。然后学科使然,肯定恨不能说如果那家伙再得到一个轮子就变成稳定结构,反之如何。我们抛开什么历史,光轮子就决定了它的特殊性。
我初中呆在金山县城朱泾镇,是个小地方。金山大名吉祥得很,可惜三座象征性的山空长在海里,一个叫大金山,一个叫小金山,还有一个——不叫“中金山”,叫浮山岛。其中大金山海岛乃是上海陆地最高点。上海人很少见到海里有山,所以没事也往海边的石化城度假。据称金山的三轮车是在那里先出现的,不过上海人精明,车夫跟他们砍不过,往往被反砍一刀,痛苦不堪,所以似乎也不见得什么精神抖擞。石化街头的人看上去也和车夫差不多,懒散不已。整个城市像泡在海风里软掉了,往往街上人走路都像梦游,一副嫦娥欲奔月的样子。
然后朱泾镇的三轮车开始蓬勃发展,遂成一大特色。金山地区历史上没出过大名人,有几个也只是二三流的,所以缺少一种文化底蕴,通常不会有人来参观旅游。去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欢乐调频》女主持麦琪来金山采访农民画,一下车看到满街的三轮车,欢乐无比,直夸那些三轮车宁静,其实这可能是一个地区就业率不高的体现。朱泾人生性中庸,三轮车也一副中庸样,毫无特征。一次我要去金山农民画院,车夫答曰不认识那个地方,叫我指路。我说金山农民画是大名在外的,与故事和什么来着称为“金山三朵花”。他仍说不知,也不能怪他,谁叫农民画是名声在外而不在内呢?比如李贽故乡的人就不知道李贽是谁,很正常。
朱泾的三轮车竞争比本镇任何行业都激烈。主要是因为干这行的人多。其实车夫不是好当的,尤其在朱泾,要有极佳的心理洞察能力,百丈外能分辨出你要不要车。大学四年毕业出来的怕还没这本事。所以,初来朱泾千万不要一副风尘仆仆的艰辛样,因为除了车夫外没人可怜你,走得像饿狗似的马上会有三轮车围过来。不过话又说回来,民工是没有三轮车来围的。
在朱泾要车,一般不需动嘴。不过,一些人还是可以骗过车夫锐眼的,明明目标就在眼前,却也要辆三轮车。到时主人出门迎接,那人再从车上扶臀而下,很贵族化。
在朱泾繁华的万安街上,万事不安,常见有人起义似的振臂而呼:“三轮车——”然后全镇的三轮车夫都为之一振,离他最近的那一辆更是兴奋得把生死置之度外,原地打转,这小猫的功夫只有三轮车有。自行车自然没有这个功能,反应不及,顿时倒地一大片。那招呼之人一整西装,一架二郎腿,随车消失在人群里。
我以为朱泾人向来冷漠,走在街上一个表情,就是没有表情。
高中来到松江。松江府里出过一些十分响亮的名字,比如陆机,比如朱舜水,比如施蛰存,天经地义,名声在“外”,松江人怕是大半不会知道。虽然在学术界,陆机因形式主义而名声较臭,但不论味道如何,毕竟还是很响亮。于是乎,那里的三轮车也跟着响亮,满城尽是机动三轮摩托。这样子几年,松江终于荣登上海大气质量最差之榜首。二中前面那条大马路人称“初恋路”,因为它一直带着一种朦胧的美,仿佛张岱看西湖,仿佛浴客看澡堂子那般。
我在的二中是个宁静的地方,如今要把校门封起来建云间第一楼,周瑜点将台。在我眼里,粉刷一新没有周瑜和云的点将台根本没有第一楼未拆前那堵断垣有意思,有“历史沧桑感”。再远是方塔和醉白池。传说李白曾醉倒在醉白池边,因此而得名。我尝觐见醉白池,被里面的水吓了一跳。倘若这水千年没变的话,那李白肯定是给熏倒的。出了“熏”白池,见川流不息的三轮车。松江是个旅游城市,三轮车不能原地候客,要四面出动。这样子,要车就方便了点。一个周末,我想出去走走,因正门已被封掉正在建云间第一楼,只好走后门。
后门是邱家湾,这条小弄堂大名鼎鼎,当年洋枪队领袖华尔就被击毙于此。在这里匆匆忙忙的人们,也许不会知道脚下踩的那方地乃是一个大恶贯葬身之处。知道了也无所谓,邱家湾一般开不进有点规模的车子,所以春来冬去,历史的车轮和三轮车的车轮早已把这里碾成一条平凡的路了。
松江的三轮车不多见,可见经济还是可以的。物以稀为贵,上车就是5元,风吹雨打刀砍炮轰不动。不过笔者有幸——应该说是不幸——动摇过一次它的价格。来二中伊始,我游兴大发,兜得迷路,陷入惶恐之中。后来在云间路那里,终于不再相信自己的能力,要了一辆三轮车说到松江二中。那车夫一愣,我伺机砍价,竟3元成交,不胜喜悦,安然上车。不料那车夫竟未动尊尻,推车徐行20余米,出云间路弄堂后二中大门赫然就在斜对面!
松江是个古城,但建设得有声有色,日趋繁华。松江人也普遍沾染了一种城市人的特点,来去匆匆,节奏奇快,脸色疲累。当然,里面也会鱼目混珠了几个欲如厕而觅不着厕所者。松江的三轮车一如松江的人,只是看不见脸色疲累而已。
最后是亭林,亭林是金山的一个古镇,旧有“亭林八景”,这东西可是名声在内了,亭林人家喻户晓。我在亭林读过小学,但也未见齐过八景,只见一棵不如安乐死罢了的老松,据称此老松乃为元代书法家杨铁崖“撒种成荫”。老松旁边许多无名杂草,未经名家撒种,却早已卓然成荫,而且再长下去大有比老松更高的趋势。距松五步之遥,有一“望松亭”,一般总有四个老头在亭里望松兼搓麻将。但无论如何,那老松被美誉为“江南第一松”。居次是一个粪便满地、不及二楼高笔者跳下来也伤不了的顾野王读书堆,只恨不能称为“江南第一堆”。其实,那里曾经蛮有水乡味道的,只是某届政府仿佛毕业于大学填河系,除了填河就不会玩别的了,填了一条市河,拆了几座石桥,填河之后在河址上建起了专卖低档玩具梳子胸罩内裤的小商品市场。另几条苟喘的河也难得疏浚,臭气盖镇。
河被填了以后路就多了,三轮车便有了用武之地。我儿时未见过亭林有三轮车,不料这几天回老家去不得了,风头直逼朱泾镇。
然而民风使然,这里的车夫比较害羞,平时只会躲在角落里等人上门。顾野王读书堆里的树木由于接受了许多来历不明粪便的滋润,蓬勃生长,势达参天,洒下树荫无数。那些车夫便托了粪便的鸿福,日日躲在树下闲聊,没有朱泾的恶斗,也没有松江的嚣闹,一派与世无争的圣人样。但最近突然听说读书堆下没三轮车了,都汇聚到新开的农工商超市门口抢生意去了。尽管在30几度的高温下,而且没有读书堆的参天大树遮阳。
不过据说生意还是不好。亭林弹丸小地,大致上流感病人打个喷嚏的刹那,全镇都会大感冒。这种小地方一般不会有人愿要辆车的,且亭林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每天忙忙碌碌的到底在干些什么自己也未必知道,莫名其妙的人是不会乘莫名其妙的车的。
最后要比较一下三个地方的车况和车费。朱泾的车是最整洁的,生意也最好,除轮胎之外什么地方都干净。亭林的三轮车是最差的,生意不振,除轮胎之外什么地方都不干净。松江的车子则严严实实,难辨脏否,只知道这样厚的盔甲,一枚两枚的“地对地”还打不穿,TMD要有这玩意儿,就成功大半了。车费方面,朱泾的上车2元,车夫不会说什么,但倘若你给他5元,他必找你2元。在朱泾为节省车费可以吓人一下,先不动声色要辆车,在路上把朱泾有什么路一一道来,最好和你祖宗扯上些什么关系,以示对朱泾镇的熟悉,仿佛把你扔在下水道里你都有本事从自家抽水马桶里爬出来。车夫一听以为是老朱泾,不敢贸然动刀,届时给他一块钱,他也大多会无话可说。而在松江没有特殊情况,不会二价,5元,少一分不行,多一分随便。亭林则是个因人而异的地方,碰上个好车夫,给他一块钱,他能拉你去追探索者号科学卫星;碰上个坏的,摸一摸他的车都要5元。
梁实秋说三轮车里可以看出人性的残忍,乍一听像有那么回事,其实不然,因为残忍首先要建立在强迫上面,而车夫从不会用刀架着你脖子命你坐车,你也不会用枪抵着车夫逼他减价,况且乘三轮车不比吃饭大便那样非执行不可,你大可不乘,毕竟路漫漫总有走完的时候。这种纯粹是一个愿坐一个愿拉,反可以看出乘客的懒惰和虚荣,甚至还可以看出一个地方的三轮车和一个地方的人有许多共性。
正文 读《人的末日》
《人的末日》是《论死亡》的精华本,恩莱特教授在茫茫书海里辛苦地找死,最后将找到的死汇编成一本30多万字的书,上海文化出版社在这30万个字中找好的死,删编成“五角丛书”的《人的末日》。这本书在学校图书馆角落里,从登记表上可以看出未有人借过,但封面却很皱——这很好解释,题目太吸引人了。其实,这本小册子细细读读,还能给人许多死之内或死之外的启迪。
书的前言中,译者将人类谈论死亡和谈论性相比,并得出两者一致的结论。其实不然,“食色性也”并不是“死色性也”。人在谈论性时往往嘴上禁忌心里向往,而从来不见有人向往地谈论死。西方文人历来比较开放——其实不是开放只是正常罢了——两样都不讳忌。所以小册子里尽是些什么“约翰”、什么“斯”,中国的只见到一个沈从文,外加一个“译”字,使人难辨究竟是沈从文译别人还是别人译沈从文。总的感觉,中国文人太可怜。其实,我觉得如此浩大的中国不会缺少论死的东西,除了恩莱特对中国文学、哲学总体的不了解外,还包括中国文人向来觉得“死”这东西不登大雅之堂,偶尔写一些也仿佛少女的日记,只待夜深人静时自己品读,并“有理,有理”地叫。
我看到的一些中国论死的东西只有祭文。沈君烈的《祭震女文》,感人至深,但赘笔过多,像什么“她的母亲薄氏,又催促我写一篇祭文”之类,仿佛在炫耀死者之母向他约稿。归有光的祭文好多了,但看来看去终究像在看小说。不过比起中国文学史上的“四大祭文”来简约多了,因为那些祭文像大说,只是多加了几个“吁”、“呜呼痛哉”的感叹和“谁知鬼神,虐我太酷”的感叹,好在那时西洋文化传通受阻,要不则成“虐我太cool”,真是“呜呼”几下了。
再逐条读这本书,发现更有精彩的。首先,要知道人们津津乐道的“死神”是个什么东西。在英文中,死神和上帝同享英文“he”,说明都是男性。在《死亡心理学》里有一段话:“死神十分尖刻,几乎不可能有人比其更精明,尽管你宁愿避开,可其身上有种东西迫使你逼近,你喜欢,但你又害怕。”读过以后,我大为吃惊,以为死神就是一些上海女人。但一本名气更大的霍班的《克莱因蔡特》使我确信死神是个男人——“死神坐在床下,一边剔手指,一边自言自语,并说‘我从没有这么剔净过手指,这真是个肮脏的差事……’”这说明死神的肮脏比起许多男人来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男人再脏也是在床上剔指甲的,而死神在床下。
知道了死神,还要了解地狱。雪莱曾把地狱描绘成是伦敦,“人们纷纷堕落”,脏乱狭小不堪。而雪莱显然悲观了,相反地,英国颓废主义代表劳伦斯在这方面显得并不颓废,在《伊特拉斯坎人的住所》里说“死人的住所特别大特别美”,这又让人难以决定死人到底呆在什么样的地方。在西方哲人的眼里,坟墓却总是个好地方,好像坟墓就是家,所以不知西方哲人的内人会不会“爱上一个不回坟墓的人”。
想想,科技发展飞速,公元前2000年人类的美好设想在公元2000年前肯定都已经实现了——不,只有一条,在《基尔加姆史诗》里,乌特拿比希蒂姆说:“没有永恒的事物,我们能否建一幢永不倾圮的房屋?”我很遗憾要告诉乌氏,不能,不仅不能而且现在我们的房屋还没你们的牢固,别说什么经受地震了,甚至在不地震时都能莫名其妙地塌了。
卢梭在《新爱洛绮丝》中说:“谁要是目标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他便是撒谎。”完了,这年头撒谎的人太多了,许多人都说“我不怕死”,也许死来临时,就“怕死我了”。
埃斯库罗斯在《尼俄伯》中说:“惟独死神不喜欢礼品,无论奠酒还是献祭都毫无助益,他没有祭坛,也听不见颂歌。”我纳闷为什么现在有些当官的没当死神的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悲剧大师埃氏没写清楚,万一死神喜欢女人,那真是个大悲剧了。
Z.赫尔伯特在《卡吉达先生思索地狱》中说:“地狱最底的一层,与流行的说法相反,这里既未住着暴君,也没有弑母者,甚至也不是那些追求别人身体的人居住的。它是艺术家的避难所。”其实,许多艺术家的确很配住进“流行说法”中的最后一层,就冲着最后一条。同文中:“撒旦也资助艺术,他为艺术家提供安宁的环境、美味佳肴和与地狱完全隔绝的生活。”如果我是个真正的艺术家,就下地狱去找撒旦。
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说:“我就这样在一吻中死去。”这个意境很符合麦柯尔-开宁的剧本《死吻》。最近在一本地摊杂志上读到一篇题为《新婚夜,新郎吻死新娘》的奇文,看来这年头接吻还需要理性,狂吻之余还不要忘了两个鼻孔也能进气,不要闲置不用,辜负了上帝的精心设计。
阿尔维莱兹在《野性的上帝》里写伦敦警署能鉴别投河自杀的人是死于负债还是殉情,因为殉情者会为解救自己而死死抓住桥墩,手指破裂不堪。相反,负债者像块水泥板一样直沉下去,毫无后悔之意。可见殉情也是一时冲动,最后想通感情这东西可有可无,不像钱,非有不可,你无须对感情认真,而债主会为你欠他钱而认真。
《圣经-所罗门之歌》中说:“如果有人想用自己所有的家产换取别人的爱情,那必定受鄙夷。”《圣经》显然过于神圣了,其实上面的情况不仅不应受鄙夷,还应受表扬。真正要鄙夷的应该是想用自己的“爱情”换取别人所有家产的人。
安裴罗-维斯帕西安死时感叹:“啊!我想变为一尊神!”其实,当神也没有什么好处。《新约全书-启示录》中有一段文字描写圣城耶路撒冷,说:“那城内不用日月光照,因为有神的荣耀光照。”可见神大不了也只是一个照明工具,说穿了就是只大一点的手电筒之类。
以上胡侃一堆,不着边际,而且怕会犯着一些“空气”管理人员,真是不敬。其实,活人说死就好比富人论穷,是说不深刻的。死亡是什么,我们无须探究,引用汤因比的一句话:“死亡是生命付出的代价,只是为了活着的生物结构增加一些复杂性。”下半句说明死亡好似哲学,但既然哲学之外的道理比哲学之内的道理更有道理,“死亡”也是一样的。
正文 小镇生活
这是我在小镇呆的第四天,书的腹稿已经打好,只差搬出来写在纸上了。不过小镇的宾馆实在太吵,外面天天施工到半夜。服务台说,这就是小镇在日益发展的象征。我有点生气地说,你们宾馆扩建至少要保证客人的休息吧。你别以为门口挂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人家就当你是五星级的宾馆。服务生有点忍不住了,说你要安静就去古镇区租间房子。
她的话刺激了我。我收拾好行李,和这家宾馆匆匆而别。
小镇非常古老,分两个镇区。古镇区的明清建筑保留完好,政府正要开发这里。游人尚不如织的原因是,小镇一来名气还不响,二来没有过哪个名声显赫的人物在明清两朝里住过这里,缺少名人故居,所以对一些没有文化的游人来说这里缺少了一种文化底蕴。政府常抱怨明清的文人没眼光,只知道人多力量大,成群结队往周庄跑。
我经过小镇的柳永弄。弄名是政府给起的,原来叫万福弄。因为万福弄弄口有一棵柳树,所以有人突发奇想,把那柳树围起来立块碑,说这是《雨霖铃》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惟一指定柳树。柳永弄因此得名。
在柳永弄的尽头有一张租房启事。房子就在附近,旧式的,看上去很美,住下去很难。不过,这里宁静多了。我在楼下看见靠窗的二楼正好可以摆书桌,正对一条小河,是个写东西的好地方。
最后是我和一个落魄小子合租了这套民居。他搬进来的时候,只见一大堆一大堆的画具。
“画画的?”我顺手拈起一支画笔问。
“嗯。”他继续搬箱子。箱子里都是他镶了框的画。
“可以看看吗?”
“随便。”
我拿起一幅画欣赏,很写实,我看明白了。金黄碧绿的田地,欧洲式的农舍,一条泥路从近处铺向远方,远方有类似牛马的东西在吃一些类似草的东西,总体感觉还好。
“不错。”
“谢了,瞎涂。”
“法国?你去过。”
“不,是西班牙。”
“好小子,西班牙怎么样?”
“没去过。”
“那你怎么把西班牙画得这么像西班牙。”
“你刚才不还认为这是法国吗?”
我顿了一下,用手指抚几下油画,找不到话。想自己怎么说话尽往死胡同里扎。
“嗨,别摸,你会不会看画?”
我道过歉,隐约觉得这人不好相处。
“你叫什么,画家?”
“甭叫我家,是家就不来这儿了。”
“好,怎么称呼,画画的?”我总觉得我这是在称呼幼儿园里的小朋友。
“大佑。”
“罗大佑?”
“差一点。”
“马大佑?”
“以后就叫我大佑,我没姓。”
1
三年前我从校园逃出来。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聪明绝顶的人。因为有些博士其实见识没有多少长进,只是学会了怎么把一句人都听得懂的话写得鬼都看不懂。本来我会呆得很好,反正大家都是混日子。出去后也要交房租,那还不如呆在寝室里舒服。睡在我上铺的老刘搞西方文学研究,主攻法国,论文没研究出来,反而学会了法国人怎么谈恋爱,说恋爱最主要的是小环境的美好,两人随时随地必须凝视,这样就会有一种浪漫油然而生。后来老刘就栽在了凝视上。在学校的小树林里,两个人凝视得太专注,被某个辅导员捉住,事情还闹得很大。其实凝视并没有错,最主要的是凝视的同时,两个人还干了一些不符合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学生精神面貌的事情。
后来老刘并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一天晚上我们听见女生寝室里乱成一团,有校领导的呵斥,女生的尖叫,还有老刘的怒吼。我意识到老刘算是完了。果然被劝退。
老刘离校时,对我说了一句气势非凡的话:“小子,你也别呆了,反正以后都是自由撰稿人,要个文凭干嘛。”我当时觉得亏,因为老刘说起来退学了但好歹也是因为这风流之事,而我就这么傻乎乎去自动退学不是亏了。
老刘属于这种性情中人,其实这个“性情中人”的意思就是性中人和情中人。老刘生性放荡,属于那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物。一次学校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正在上课,老刘摇晃着身子要出门,老教授一愣,问“干什么!”老刘说,上厕所。老教授当时的脸色就有点不知所云,想年轻时他也是特立独行的人物,也还没英勇到上课闯厕所的份上。让他上吧,面子和威严就扫地了,不让他上吧,万一憋死了负不起责任。正犹豫着,老刘已经不见了。就因为这事,老刘成为全校女生目光的焦点,每次老刘上厕所都能引人议论。老刘从不安静,他的感情就像掉了树叶的亚当夏娃那么无遮无拦。
我说老刘你要有点修养,你要八风不动宠辱不惊,人家夸你你要镇静,轻飘飘也是人家走后的事情,那时随你飘哪儿去。人家骂你你更要镇静,不能拿袜子来勒人家。你看上次小张来说你几句,你就拿袜子勒人家,退一步说,好歹也要用洗过的袜子嘛……总之老刘,你要学会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老刘说:“为什么要假装平静?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我让老刘过一过江南小镇的生活,看看细雨时明清窄街和上面安详的老人,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要平静如水。
2
老刘就这么轰轰烈烈地离开校园,一走再无音讯。传闻说他先去了呼和浩特,然后转到准噶尔,行走几十公里终于看见了锡林郭勒大草原,两个月后在那里一家文学刊物当编辑。
然后是我们中文系的一个小子跳楼。他来自云南农村,最后消息传来说他的父亲因为贩毒而被捕,而且数额巨大,早超过了死刑的量。当时我在窗口看蓝天白云,突然看见一个人往下掉,“唰”一下就从我的窗口掠过。我正纳闷这是仙女下凡还是怎么着,就听见下面的人乱叫,才明白过来是有人跳楼。当时我差点昏了,但忍住没叫,一个晚上睡不着。
跳楼的消息学校封锁得很紧,对外界只宣称是失足。天相信那是失足,都这么大了没事爬窗上去玩什么,况且窗有胸口高,要失足从那儿掉下去也不是容易的事。
然后,我听到的议论竟是诸如“哎呀这小子真笨,要死还挑跳楼,死得那么难看”,“其实可以在最后一秒里摆个POSE嘛”,“他爹妈是卖白粉的还是卖面粉的?搞这么多?”“他家里肯定发了”……
于是,我突然向往一种幽静的生活。况且那时我已略有小名,在十几家报纸上发过一些东西,有的还造成了比征婚启事更为轰动的效果,收到了上百封信。我更想的是好好花一年时间去写一部书。那可得是巨著,如果不幸轮不上好歹也应该是较巨著。
这就是我来小镇的原因。
3
开始的几天,大佑并不作画,一副沉思的样子。我还以为这是艺术的沉淀,以乞求一次大爆发。一旦爆发出来,指不定能创作出什么“蒙莎-丽娜”或者“最早的早餐”之类。说起早餐,我们每天都吃小镇的特产馒头,这种馒头便宜得很,但皮薄多汁,令大佑赞不绝口。大佑十分钟爱这种馒头,他平日沉默寡言,一天总共说五句话,对馒头说的话就占三句。
坐在柳永弄的旧屋里呆了三天后,大佑说要出去走走。这三天里,我们无所事事。我的书稿只开了一个头,然而这个头开得十分不满,所以我决定择个黄道吉日重开。大佑纯粹是每天在窗口,用拳头抵住下巴沉思,扒光了衣服整个一个“思想者”。除了去柳永弄外逛逛,我们都在屋里。大佑要出去走走,不是为了写生,而是到处寻觅一个小铺子可以让他卖画。对这件事,镇上十分关心,因为这毕竟是小镇第一个画店,可以反衬出一种水乡的浓厚艺术氛围而更吸引游人。
以后的几天,我们为开画铺的事情忙着。我帮着给大佑做了许多事情,比如把画弄到框里。大佑对此心怀感激,开始把说话重点从馒头挪到我的身上。大佑一共有百来幅画,大多是油画,但还有一些是国画。我们租的小铺子也像幅油画,远看有鼻子有眼的,近看就一塌糊涂了。门板上尽是窟窿,天气阴湿时会有一些五彩缤纷的无名虫子探头爬出,蠕动到另一个洞里,不知和谁幽会去了。
所幸的是这个小铺子的地理位置绝佳,坐落在古镇区的中心,背倚市河,以后游人多了这里就是黄金地带。况且在我印象中,能来小镇的人都应该是博古通今兰心蕙质的。到时,每个人带一幅画,一天卖他个二三十幅就发大了。于是,我由衷为朋友高兴。
4
大佑的画铺即将开张,玻璃柜、挂钩等一些东西已经齐备。此时季节已入秋。秋意萧索,小镇上的明清建筑时近黄昏更散发出一种逼人的寂清感。大佑在柳永弄边上支一个画架挥笔疾画。旁边一些吃完饭或倒完马桶的老大妈纷纷围观,指指点点,十分新鲜,说画家到底是画家,画的啥咱一点都看不懂。
我十分羡慕大佑能当街作画引人围观,而我写书就不行,我总不至于搬个桌子当街去写。
大佑作完此画之时,我的书已写到五万多字。此时,我开始沉浸到书稿中去。我们在旧屋里泡面时已经接近七点,大佑的画尚未画完,就打道回府了。大佑说,那里连街灯都没有,再当街作画黑咕隆咚的,万一给人踩死就难看了。
“大佑,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画画?”我问。
大佑的概括简单明了,他说的时候显得义愤填膺。他说,你知不知道我的女朋友——我说不知道。
“屁话,你当然不知道。她死了。”
我叹一口气,心想年少丧妻人生一悲。
“怎么死的?”
“车祸。”
“什么时候的事了?”
“一年前。”
“你们多久了?”
“六年。”
“这么厉害?这种事情想开一点,节哀顺变。她开车?”
“不,坐人家的车。北京吉普,城市猎人。开车的那小子残了。”
对话至此,我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一句话,就是她背着他坐他的吉普兜风。结果他车技不佳出了事,她死了,他残了,另一个他跑这里来开画铺了。
大佑说,这残了的小子小心一点,如果让我撞见他就一把捏死他。
“那你知不知道他住哪里叫什么名字?”
“当然知道。”
“那还不去捏他?”
“我只想揍他一顿,反正她死了。”
“你干嘛来这里?”
“想过一会儿平静的日子,让自己的心境平静如水。”
于是,我们商定小画铺的名字就叫如水画轩。
5
如水画轩开张的第一天,引来一大批古镇的居民。他们几乎把这小房子踏破。几个那天晚上看大佑作画的老太也来了,说要看看这小伙子画的图的价钱,结果一看就吓跑了。大佑说,这价已经算低的了,这几天是薄利多销。半天下来,来参观访问的人无数,交易额一分没有。只有一个从新镇区跑来的装修房子的人说要买些油画回去,大佑显得非常热情,后来那人嫌太贵,说还不如去南浔买,浴缸那么大一张才卖一百多,还镶框的。大佑说,那个人既然能用浴缸来形容画的大小,那艺术鉴赏力也算是完了。
如水画轩第一天生意不振,还保持着童子之身。第二天,连来店里逛逛的人都快没了。大佑开始为生计发愁,我也是。我开始拼命赶字数。
6
后来小镇的冬天降临了。冬天,小镇上的居民很少出来,只有在正午一些老人会搬个小矮凳晒太阳。指望他们买画是希望渺茫的。
上个月,大佑一共卖出四幅画,除去镜框的钱赚了一百五。交完房租和税,算下来亏了上千。我开始身心散漫,天天泡在旧屋里,烘个热水袋继续写。我真怀疑这么写下去能和刘震云的书比长短。这时,我已经体会够了小镇生活的平静,开始觉得无聊和发闷。我已不忍去大佑的店里看生意状况。每次去,大佑总是说,你小子总算来给这个如水画轩增添生机来了?我基本上每次去都会带一两幅画去柳永弄的旧屋,还要在街上招摇一下,以说明如水画轩还是欣欣向荣的。然后,第二天大佑再做贼一样抱回去。我说,大佑还是我帮你送回去吧。大佑说,这个千万不可,让人看见以为你是来退货的。
天气越来越冷,我已经握不住笔。大佑还是一早就起床,说声誉是最重要的,他就不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没人喜欢。
7
转机出现在开春的时候。镇政府邀请了十几位省里的文化名人免费来小镇一日游。这些人大到省作协的副主席——是借了奥迪去接的,由于较远,在宾馆的套房里已经住了一晚。小到县里的文联理事——是用长安奥拓去接的。早上九点,这些文人汇合去游古镇,游了一个钟头去吃饭,吃了饭后再去游。下午游到大佑的如水画轩,没说大佑的水平怎么样,只是说大佑有眼光,将来游人发现这一宝地后肯定生意兴隆,然后买了近十幅画。大佑做成一笔大生意,请我下馆子。
8
然后,就是那些文人在一些报纸上发表文章说小镇如何漂亮、如何宁静。想要一种平静如水的生活,就快快来小镇,只要坐车至……
9
我当时很为小镇高兴。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然而我不明白金子的悲哀就在于它会发光。如果它不发光,就不会有人把它拾去打打造造。自从小镇熠熠发光以后,开始迎来了一批一批的游人。我起初认为,能来这小镇的人都是要乞一方宁静的文人,不料最先赶来的却是商人。我看到最多的竟是这般景象,一个老而不掉牙的老板搂着一个花枝乱颤的小板,边走边淫笑。进镇区的车越来越高级,街上常有手机乱叫,老板们当街乱吼。
满以为大佑的画铺生意会越来越好,可是情况依然是入不敷出。开始是大佑满怀热情,要画遍这个小镇的角角落落,后来是只坐在店里对画发呆。一个搞艺术的人,最怕现实与理想差别太大。
小镇的游人果然开始如织了。这时我的一稿完成。我始终抱着一天千字的严谨态度。大佑开始有点不平静,时常用手猛敲桌子,以肉体痛苦排遣内心痛苦。我说你别,到时把桌子搞坏了,肉体和内心一起痛苦。
而我也开始对这种日子极度不满,小镇的宁静已经毁了,那我还在这里干什么。更加痛苦的是,我的书稿——结构竟然如此之差,一个人物写到后来,居然消失不见了,连自己都忘了。当我重拾起这个人物时,又发现捡了个废物,他对情节发展毫无推动。
大佑的抽象画也越来越差,具体表现在一个老大妈居然声称自己看明白了。大佑说不可能,我的抽象画连凡-高都看不明白。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也看不明白。
10
再过了穷苦的一个月后,小镇迎来了一个电视台的一档休闲旅游节目的采访。漂亮的女主持和大佑聊得很快乐。大佑问她,你最喜欢什么?
女主持说,最喜欢她的心上人开一辆吉普带她在村庄小路上兜风,时速要过一百,风在耳边……
大佑默默听她说完,然后手放进上衣内侧口袋。我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以为他要掏身怀的暗器自杀。不料大佑摸出一包烟。我的印象里,大佑是不抽烟的。
11
晚上,大佑问我说想不想跟他去上海?
“去干嘛?”
“揍人一顿。”
“算了,那小子已经残了。”
“不能放过他。这一年我就想揍他一顿。”
“还没平静?”
“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算了吧。”
“一定要去揍。我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心愿。”
“你的心愿还够容易实现的。”
“小子,问你去不去。”
“万一出点什么岔子……”
“不会,我出手不重,我只这么一个愿望。”
“事情都过去了,这不是有点趁人之危而且欺侮残疾人……”
“不欺侮。我都憋这么久了。”大佑吼道,“你去不去?”
“去去去,要不谁帮你收尸。”
12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从小镇到上海有四五个小时的车程。我的梦境里一直重复着这么一个镜头——大佑见到那男的后在口袋里掏啊掏啊的,突然摸出一把小刀,扔给那男的,说老子来讨债了,我们决斗。那男的说,你别看不起残疾人,想当年和你女朋友幽会时我也是一表人才,现在虽然差了点,但好歹还有半表人才。你给我一把小刀,你赤手空拳算是看不起我还是怎么着。
大佑说谁说我看不起你了,然后又摸啊摸啊摸出一把大刀。那男的一看自己手里的小刀还没大刀的柄长,吓得直呼英雄。
大佑说迟了,然后一道白光闪过。
镜头对向白墙,一道喷溅而出的血迹洒在上面。一阵妖风吹过。
两个人都在自摸看看有没有伤。
大佑说,你中了我的剑锋,看这不都喷血了。
那男的说笑话,老子喷没喷难道自己不晓得。我现在胃口倍儿棒,吃饭倍儿香,怕是你自己吐的吧。
然后两人僵立,风拂动他们的头发。
突然一个人影倒下。
大佑忙冲过去,跪倒在死人面前,大哭道:“我俩同甘共苦十余月,你小说还没出版就去了,我是无心误杀啊——”
那男人说:“所谓红颜薄命——”
于是两人跳在一起,手牵手说:“为了世界和平,不要再争了,我们要团结友爱共同促进,为一个已死的女孩争执不值得——海可枯石可烂山可崩地可裂我们手牵着手……”
于是我从地上跳起来说:“你们能明白这个道理就好了。”
大佑一拍我的肩膀说:“我明白了,我这就去护送唐僧西天取经……”
醒来已是一身冷汗。《大话西游》看多了,没办法。
我把这个梦告诉大佑,大佑说不会,只是去揍一顿而已。
13
时值正午,我们终于到了上海。一下子进入闹市,我非常不习惯。我问,大佑你知不知道那王八蛋地址。大佑说当然认得,在番禺路,离这很近,走过去只要两个多钟头。
我说,大佑你到时已经打不动他了。
14
我和大佑敲响了那扇神秘之门。大佑的手有些抖。想他快要完成*人生第一大心愿难免激动。门里传来一个声音,问谁呀。
大佑说是抄水表的。为了完成夙愿不得不暂时委屈一下自己。
“进来吧,没锁。”
“好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大佑一脚踹开门。
那人背对我们正在写东西,连头也没抬,说“我怎么知道”。
大佑说,“转过脸,让我揍你一拳。”
披头散发的男人说,“我知道你是谁了。真对不起,全是我的错。”然后一手定住轮椅的左轮,一手用力拉右轮,正面对着我们。
“老刘,你不是去了内蒙古吗?”我惊呼。
15
老刘昂起头,那张脸已经不是当年勇闯厕所的脸。一道极深的类似刀疤愈合印从鼻子延伸到脸颊。
大佑一拳掠过,老刘脸一侧,差点没给揍得从轮椅上掉下来。大佑揍完后问我:“原来你们认识?”
我说,同学。“你有没有认错人?老刘这个人——”我本想给老刘辩解几句,不过想想这种事情只有老刘做得出来。只是老刘改变太大,要换成四年前,他肯定会和大佑打得不可开交,然后说不定就有梦里那幕了。
我说,老刘你这次犯了大错。然后拖住大佑说算了,你已经梦想成真了,现在回去吧。老刘一副颓废样,只字不语。
16
回到小镇天已近黄昏,夕阳把小镇染得有点血腥味。
大佑再支起画架作画,我躲在旧屋里看书。
17
大佑的如水画轩依旧生意不振。大佑决定把它关掉后去北京闯几年。
我的书也已经定稿,它离巨著相差甚远。波音过去,都要一天一夜。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它能出版,然后去上海找个编辑部混日子。
18
我决定后天走。大佑可能迟一点。
傍晚我在柳永弄外闲逛,突然看见一个委琐的身影在夕阳下用力地让残疾车上坡。在坡上,我叫住老刘。
老刘一点不表示吃惊,说“我就料到你会在这种地方。那个人呢?”
他已经走了,上北京了。我扯一个谎,免得吓得老刘摇车就跑。
“那小子生日是不是10月4日?”
“你怎么知道?”
“1995年10月4日,我从北京开车回来,已经七点多,离上海市区还有个把小时的车程。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在路边招手——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就停下了车。女孩手里有卷画,说今天是她男朋友的生日,她一早就在周庄写生,男朋友最喜欢小镇。回来转车时,发现已经太晚了,没车了。在陌生女孩面前当然炫耀车技。在交会车时,对面的远光灯太炫眼,速度太快……事实就是这样,现在我来看江南的小镇,从报纸上看到,说这里很安静……”
这里已经不安静。然而,老刘的语气却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正文 早已离开
在这儿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才知道做个混混多么容易。昨天梦里还有我初次进这个学校时的失落,那时连见了校门口的牌子都会冒冷汗,想自己再怎么着也不会进这样一所蹩脚的学校。可真真切切地,那块牌子就在我面前。想我初中时有事没事就往文学社辅导老师那里窜,和他探讨文学,后来他念我对文学一片痴心,就收我为徒。还有我一篇作文发表在作文报上,这事使我在学校里名声四起。人家见面就叫我作家,我还真飘飘然以为自己是个作家,在练习本上写个大名都舍不得,想万一哪个老师有心机把这签名给藏起来,以后那老师不就发了。我的作家梦一发不可收拾,想出书,想入作协,获个什么茅盾文学奖、牛顿文学奖什么的。平日逛书店时一报大名,人家服务员吓得口吐白沫涕泪横飞。之后我写了三四十篇作文,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知道哲人管那叫人生的冬天,可我那冬天也未免太漫长了点。
新进的学校里没人看作文报。昨天我梦醒时翻了一个声势浩大的身,不料下铺还没有去西伯利亚,应该正在蒙古和俄国的边境那地方,被我一折腾立马回了中国,破口大骂。这一骂使得我们寝室大多数人都回国了。于是,我们讨论班里哪个女孩最好最够女孩。
我又记起我第一次睡在这里听他们谈话时我想那些人多俗啊,然后一个人打手电看果戈理的文章。就是我翻身时骂我的下铺猛男,那天发现我在看书,便爬到我的床上。我以为来了个志同道合的,不想他开门见山问是不是黄书。
后来我竟然会和他们谈得很快乐,甚至觉得以前的我多么虚伪,真以为自己要献身文学似的。王蒙不是告诉咱别往文学这道上挤,当然想减肥的不妨可以去挤挤。成名我是不想了,至于成家,那也要看哪个女孩子乐意了。所以说嘛,要先成名,人家女孩才会拼命想在你身上沾光,这样又能成家了。我无名无家,只有身上一件永远不变的破衣服。
不过也有例外的,比如猛男,成名倒是没有,不过快成家了。猛男的女友是莹,两人好得连饭都放在一只碗里吃。莹是这个学校里难得的好女孩,十分有修养,不像其他女孩又凶又力大无穷,一巴掌冷不防可以把人拍死。莹绝对是弱不禁风需要人保护的那种女生,而猛男恰恰又是天天健美练力量甚至练得莫名其妙比常人多出一块腹肌的强壮男生,强壮到人家女孩一巴掌拍不死的地步。
我曾经追过莹。追她那会儿,我刚进学校,有一种强烈的空虚感而潜意识里觉得莹比学校的大米更能填补空虚。
我每天等她只为和她说一句话。虽然我很向往那种在长长的小道上谈心的意境,可是我们学校太小,从教学楼到寝室的距离基本等于大的学校男女厕所门的距离。三步一走,我就送佛到西了。
我只好把我要说的东西写在信中。信纸一套要抵我一个月四十分之一的生活费,但为了精神上的快乐,我不得不放弃物质享受。在一个大晴天里,我把这首情诗给了莹:
每当我再听到雨声
我就像听到心底的迷茫
我曾坚持我的梦想
然而那不是岁月里一声叹息
有了太多的叹息
所以我想拥有一份回忆
别告诉我你早已离开
因为我还有三个字未曾说起
这三个字只为你留着
对于这首情诗,我非常满意。通观全篇,欲扬先抑,是一种高级的写作手法。我信心十足地把诗交给莹,心想惟一的遗憾就是天公不作美。恋爱里的人就是这样,没事巴望着天天下雨,这雨不能太大,太大共伞时撑不住;又不能太小,太小就根本不打伞了。雨量要适中,淋一场也不会害肺病死掉。
我给莹留的那三个字不用说也知道。我当时想莹的反应会怎么样,不料莹的反应巨大,我给她三个字,她加倍偿还给我六个字:“我们不可能的。”
于是我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求教于猛男。猛男说小子你别愁,这事儿大哥帮你。帮助的结果,就是莹做了猛男的女朋友。
莹见到我时要我不用难过,她其实是个很平庸很虚荣很名利的女孩子。我说我不会看错人。就算你是那样的女孩子,我也不会改变。
莹摇摇头说,我有理想,我想出国。
就这么简单?我问。出国?哪里?美国?加拿大?英国?
莹说能出国就行,随便哪个国家,实在不行,尼泊尔、印度、苏丹、埃塞俄比亚都行。
我当即甩了她一个耳光,这个耳光甩得很轻,旁人看了以为我在爱抚人家。我嚷道:你这个俗不可耐的人,中国有什么不好,你出去能干什么。莹的泪水就流了下来。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猛男的父亲十分有钱。
对于往事的回忆至此为止。虽然莹和猛男被全校公认为是财貌双全的一对儿,但是我还是不肯相信莹是这样的一种女孩。我相信莹是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的。
日子就是这样子。我就是想不通世人这么为名为利干什么,像我无名无利不是照样很快乐。这是无奈之想。如果从天而降一块上吨重的金块,只要不是掉在我头上,我还是会感谢上帝的恩惠的。
照理说我会和猛男两个人经常互相练习抗击打能力,但是事实上,我和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不清楚我为什么和他相处得这么好。
今天坐在图书馆看一本少年杂志。这本杂志的作者写文章的口气都十分古老。口气到这份上,岁数大概要两个巴金都不止了。我不喜欢看这东西,因为我一直以为这些没有受过挫折的人是在故作沧桑。相比我比较喜欢文章下面的交友小启。尽管像征婚启事似的,但我还是以为他们是真诚的。于是,我忍不住写下我的名字,然后写道:我有才无财,愿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在写学校地址的时候,我十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诚实地写了。
这个征友启事在三个月后刊发了。在我可怜的启事上面有个栏目叫“星星点灯”,那期“星星点灯”里介绍的星星叫小曼。小曼是女诗人的笔名。介绍里说小曼今年17岁,但已经在一些什么《校园文化研究》、《中国校园》、《少年岁月》等等我听都没听说过的刊物上发表了诗歌散文五十几首(篇),名扬海内外,并获一些听起来吓得死人的奖项的一二等奖。这还是简介,简介边上附星星的诗一首:
青春在我的指尖滑去
在我触摸年少的伤痕时
风正吹过
吹落我的白衣
落花和流水
在我的白衣间凫绕出一圈无名的年轮
年轮无名
而我有名
在名利的背后悄然收藏我的白衣
是我在飘雪季节里无尽的忧伤
却早已离开这轻狂的率真
早已离开
在我的眼中早已离开
的
白衣年代
这首诗,我读了五遍,竟然读明白了,所以说这不是一首现代诗。我的一个疑点是倒数第二行的那个“的”,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肯定有重点强调的意思,但又看不出一个“的”有什么可强调的,小曼可谓深不可测。然后,我就有点心理失衡,想这种诗我也写得出来,小曼把这么多的荣誉挂在外边,就说明她虚荣。
两个礼拜之后,发现门卫室里有我一封信。这是我在这里收到的处*女信。我很欣慰这世上还有人记得我。打开信,更是令我大吃一惊。信是小曼写来的,就是那个被风吹掉衣服的少女诗人。我马上向猛男炫耀起来,因为我有了一个诗人朋友,然后我把对小曼的偏见全部推翻,认为她是很平易近人、关心劳苦人民生活的。我还把小曼的信给了至少20个人看,还连同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
信是这样的:
我是小曼,就是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里介绍的那个人。我想你一定看过,因为我的名字就在你的名字上面。我看了你的留言后十分感动。这个世界里伪饰的人太多,而像你一样坦率的已经不多。我很想交你这个朋友。期待回信。第一次写信给你,不知道写些什么好,等以后有了深刻接触后我们再聊。
我花了好几个小时给她回信,信里尽可能展露我的文学才华,并硬塞了许多西方文人的名字,以期心理上的平等。我深信我的信写得才华横溢、灵气竖飞。
我看了信的地址,是北京。首都不愧是聚集众多艺术家的地方。寄出信后,我日夜期待回信。
同时,莹与猛男的关系也飞速发展。我心里第一次真正觉得莹这女孩子俗,俗到小骨头里。我更加夜以继日期待着小曼的回信。小曼现在给我的感觉是雅,大雅。我开始嘲笑莹的浅薄,浅薄得我一脚踩下去还淹不了我的脚踝。而小曼则是足以淹死人的深。
去首都的信是慢。我琢磨着我亲自跑过去也比邮寄的快。收到小曼的第二封信是在一个月后。这封信是一封纯粹的信,因为里面只有一包空气。我信封里外都找不到小曼的信在哪里,甚至邮票的背面都看过了。我收到这包空气时,又失望又兴奋。我猜想这就是少女诗人与众不同之处,寄一包首都的空气过来让我的鼻子长点见识。当然,我是要还礼的。于是,我回寄了一包上海的空气过去。
两天以后又收到小曼的信,里面抱歉个不停,说上次她忘了把信放进去了。我大吃一惊,想收回那包上海空气显然已经不可能了。小曼的信里详细追忆了她的童年生活,说她父母如何对她不好。真是逆境出人才,我感叹道。小曼的生活经历,使我忘了寄包空气去的误会所带来的尴尬。
在信里,小曼跟我说她所去过的城市。我心想不太可能,一个17岁的小姑娘,平时又没有经济来源,哪来的钱去游历这么多地方。之后我很快恍然大悟,少女作家可以靠稿酬嘛,诗歌都是以行计算的,像她那样一个“的”字可以自成一家独占一行,稿酬自然取得多。
在信里,小曼跟我介绍了哈尔滨、呼和浩特、大连、青岛、西安、海口的自然景色和人文魅力。我只能羡慕但不会过她一样的生活,我买不起火车票。凭我的经济实力,我只能买一块钱的月台票,然后在月台上目送南来北往驶向中国各地的火车呼啸而过。小曼的陈述,使我觉得自己的渺小,我什么地方都没去过,只会闭门造车,而且是假的闭门造车。如果我真能造出一辆车来,我立即会去北京。
我决定换一种生活方式,离开这个地方。我骨子里不是好飘泊的人,但我要发泄。当我收拾好了行李,我发现自己只有28块钱,不能问我年迈的父母去要,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我瞻前顾后,认定我出去只能客死他乡。
于是我只好又安顿下来。我强烈企盼着小曼的远方来信。十一月份时我收到一封快件,小曼说她要来上海。我吓得魂不附体,想她见到我应该是何等的失望,便去信告诉她上海这地方非常复杂。
十二月份我收到小曼的信,说她不来上海了。我舒了一口气。不来上海的原因并非是我吓的,而是她要去沈阳的一家出版社签她诗集的合同。
一个礼拜后,又读到小曼在一个纯文学刊物上的组诗,里面有一首《写给远方男孩》,好像就是写给我的。
远方男孩在很远的地方
带着都市里压抑着的迷茫
轻声耳语
我要逃开这个地方
懂吗
不是安静的离开
是在最后一刹那
跨上北上的列车
一路
不回头望故乡
因为一望
就要回乡
回乡便是对自己背叛的背叛
没有行李只有
一支断了的烟
被西风叼着烟
飘在北国天空
我已经丧失了对小曼的诗好坏评价的能力,只是拍案叫绝。如果在平日,她这首诗上来的第一句“远方男孩在很远的地方”会被我评为废话,然而现在我认为这里面有深刻的含义,可谓玄机无穷,令人回味。
在我看来小曼的诗是极优秀的,没有一点世俗名利。至少不会像莹一样,整天为出国而活着。我立即给小曼写了一封热情的信盛赞她的诗。写信时,猛男在我的耳边数落莹的种种不是。数落到江郎才尽的地步,从床底下摸出一瓶50度以上的白酒要喝。他一拧开盖,就满屋子的酒味。猛男要我陪他一起喝,我说不了,我写信时要保证绝对的清醒。我写了一半,猛男已经在角落里开吐了。我忙过去扶他。他说你小子知不知道莹要出国了。我故作镇静哼了一声,问猛男莹这是去哪个非洲国家。猛男说是去爱尔兰,那里相对比较便宜一些。莹的家里已经为她筹了十几万。为什么要出去?猛男说,你小子觉得你呆在这里前途无量啊,谁不想出去?你别在这里给我假清高。我如果给你50万出不出去,你老实说!我本想坚决说不去,可我竟点了点头。我觉得自己委琐,便要把问题推给猛男。我说,你家这么有钱你怎么不出去?
猛男失声痛哭起来,说莹今天约我就是问我借钱。借5万,说等她回来后会还。然后大骂我们愚昧相处了这么久,竟然看不出其实老子家比你家好不了多少。什么体验艰苦,真有钱还去体验个屁。
我愣着没动。他醉了,我就无须掩饰自己的吃惊。同时,我确定他身上的名牌衣服真是地摊上买来的。穷死还要面子。
下半封信我的语气开始悲愤起来,把我这个虚荣的室友全面剖析给小曼看,以增加小曼的写作素材。
没有想到的事情是,莹竟然约我见面。她说她的签证已经批下来了,下个月就走。还说对不起我。
我本该尽量高尚地说“你在外边小心一点”诸如此类的话。而我竟然脱口而出,借给我一千块钱。
莹第二天就给了我钱。我说对不住,让你在爱尔兰少呆一个礼拜。
我生平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花。然而有一个信念日益加固,便是离开这里。我选择去北京找小曼,或许她能指导我步入文坛。第二天我收到小曼的信,说她刚从沈阳回来。
我没有回信,开始收拾东西。猛男一时变得有点寡言痴呆。此时离莹要飞走的时间还差10天。莹这几天在校园里十分快乐,因为她就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且又用一千块钱了断了她的愧疚。
几天后,我准备完毕。校方没有一点察觉。我给父母寄了两百块钱,以了断我对他们的愧疚。
我又花了两百元给自己买了一套体面的衣服。我偷偷跑出校园时,竟油然而生一丝留恋。莹和我都将离开这里。
在火车上,我当初的豪气已经消退,开始为各种现实问题困惑,比如钱用光了怎么办。但我相信,小曼这个17岁已经在外面租房子独居的女孩会有办法。但对我的父母如何交待,这还是个问题。等我安稳下来再说。
火车已经过了江南,窗外已经有了黄土地的味道。南北方的交接原来不过是几百米里的事情。
北京的街道对我而言,完全陌生。我在火车站里过了一夜。这一夜使我觉得自己的前途更加渺茫。我开始想自己为什么要出来,可能是被小曼的游历所吸引,或者是给莹刺激的。我甚至怀念在校园里还可以踢踢球。我和莹的区别在于,莹坚定自己的梦想,所以她实现时会有一种真正的快乐,而我并不坚定,很大程度上我只是想离开一会儿,给平淡的日子加点味道,再回来过平淡的日子。
我醒来时天已蒙蒙亮。我的第一反应是怎么会在北京。
然后,我翻个身,腰酸背痛,太阳穴那里胀得厉害。
地上有一张报纸,面对我的那一版正好是介绍天才女诗人小曼的。我想我就要见到这个大诗人了,不由激动。拾起报纸,我有一种眼前一黑的感觉:
少年诗人小曼,初中毕业后就读于南宁市第三中学……小曼的诗因为常有一种少年的反叛而拥有了广大的少年读者,诗集的热销……小曼会在今年八月份飞往美国继续学业……
看来我已经没有必要见北京的小曼了。当务之急是怎么回去。我在火车站买了一本北京旅游的册子,突然看到了里面几个旅行社对呼和浩特、哈尔滨、西宁、海口的介绍,和小曼——不,我的笔友第二封信里写的一模一样。
回到上海时,身心像经历了一场大浩劫。莹是执著的,虽然她在我看来俗不可耐要出国。我却将继续庸碌无为混日子。回到寝室,猛男在床上不起身问我去哪里玩了,而我要考虑的却是如何向校方解释我这三天的去向,以免受处分。
同时,莹应该在两万英尺的高空俯视我们,而门卫室里正躺着我给北京小曼的信。
正文 傻子
——
作于1997年
一
村里人都喜欢把房子盖在柳月河旁。那些房子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平房——也只能是平房,因为那村子很穷,用石灰粉刷过的人家已经算不错了。更多的只是空把房子盖起来,却没钱粉刷,一任赤裸的红砖经受着风吹雨打。柳月河里虽然常有一些装载楼板和石灰的船只开过,但村民们没钱买来翻造楼房和粉刷房子,所以对那些船只也不大留意。
一天,柳月河里远远地划来一艘来历不明的小船。小船不慎与藏在水中的废弃的桥墩撞了一下,漏了。于是,小船就在村里停了下来。小船载来的一家三口安徽人也就在村里打谷场边的一间已经不用了的破仓库里住了下来,并且承包了村里的十几亩田。安徽人本来没想到过要让儿子上学,但当他们看到村里人家的孩子每天背着书包从门前经过去上学,便也有些心动了。
一天,村里的学校——红星小学校长正在家里吃晚饭,安徽男人领着儿子破门而入,求校长解决孩子的读书问题。校长把那孩子拉到身边从头打量到脚,发现除了脸黑点、皮肤粗糙点外,五官尚还齐全,发育还算正常,照他的身高可读四年级了,但至今除了会算1+1外其他一概不知。校长动了恻隐之心,竟免了学杂费让他来学校读书。
红星小学坐落在柳月河边,是整个村里惟一的一幢两层楼建筑,二楼高年级,底楼低年级,两侧各一个办公室,与厕所并驾齐驱、比翼双飞。这显然是土设计师犯的一个错误。安徽孩子就来到了这里上学。
安徽孩子原来没什么正经的名字,父母平时唤惯了“狗子”,所以“狗子”就成了他的学名。狗子正式上了一年级,从拼音学起。狗子的音量和胆量大得惊人,总是一枝独秀一鸣惊人,但其准确度让人实在难以恭维。举手投足间总泛着一股傻劲,加上“狗子”也算不得正经的名字,所以同学们便叫他“傻子”。
二
同学和老师们都想,傻子的智商有点问题,怀疑他是不是真是个傻子。终于一次,傻子犯了个大傻:在一年级同学的怂恿下,居然勇闯女厕所。傻子完全不知道他这一闯意义重大,只是惊惶地看着厕所里的女孩子一个个惊叫着从他身边掠过,夺门而出。
校长在办公室里见女同学飞奔而出魂不附体的样子,估计一下人走得差不多了,便提着棍子去女厕所打老鼠。校长刚到女厕所门口,便与傻子撞了个满怀。傻子笑笑,给校长让了道。校长气得脸色紫青,差点没一棍子向傻子打去。
傻子被记了大过。
老师们又向校长反映,说傻子越来越不像话,上课时睡觉,而且一觉睡得又香又深,低分贝的铃声根本催不醒傻子;傻子作业之差,史无前例,订正了还错,订正了再订正,还错!傻子下课老和小同学切磋武艺,甚至在校园一个积了又臭又厚的大粪的坑前与一个高年级学生比赛跳远,结果胜利,被同学们封为“臭水浜帮主”……末了,还加了一句:傻子这么差,干脆让他读四年级好了,早点毕业或结业,然后随他去当什么“帮主”,我们都管不着。
校长一听,这主意“有点道理”,便去和傻子的父母商量,说傻子读一年级有点跟不上,还是让傻子直接读四年级算了,好早点毕业。傻子的父母都没念过书,只知道级数越高越好,一听傻子要上四年级了,开心得心花怒放,当即去镇上买了几支铅笔,为傻子连跳三级而庆功。跟不上算啥?跟着跟着不就跟上了?傻子父母这样想。当晚,傻子娘给傻子修补光荣负了伤的书包。微弱的灯光下,傻子娘边缝书包边一遍又一遍地叮嘱傻子要跟上要跟上……
三
四年级的学生显然比一年级的复杂,虽然村子穷,自己穿不好,却已经知道讽刺比自己穿得更不好的同学。傻子一去,自然像个要饭的。于是,四年级的同学大惊小怪,像贵族堆里挤进个乞丐,无处不显示出自己的高贵来。
傻子差点又动了拳头,他的手握着拳在明显地颤抖。这时,教室门“嘎吱”一声开了,同学们的注意力全被门吸引住了。
班主任来得恰到好处。她让傻子坐在一个角落里,一本正经向同学们介绍起傻子的优点来——艰苦朴素……就连上次傻子捡到两分钱也添油加醋、眉飞色舞地形容了一遍,并一再强调:傻子是因为成绩好而跳到四年级来的。
老师的撒谎技巧毕竟太低劣了,撒的谎像水豆腐一样站不住脚。这一可爱的谎言在第一天就马脚大露。傻子本是全校“傻”出了名的,所以四年级的同学们也开始郑重其事地叫傻子为“傻子”了。
谎言虽然破了,但凭四年级学生的智商是不会知道傻子为什么会连跳三级的。不到一周,傻子原形毕露。于是,傻子的习题,老师一律不批;傻子的作文,老师一概不理,傻子活得倒挺逍遥自在的。
一次体育课,男同学们正在踢一只新足球,那只足球是小宝的。傻子当然不能踢,只好拖着鼻涕在一旁玩蚂蚁。
傻子正玩得投入,球骨碌碌地滚了过来。傻子没碰过球,好奇心顿时大发,一脚把球踢出,脚法奇臭,球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出墙外,又听“嗵”地一声,想必球已投入柳月河的怀抱了。
小宝大哭。十几个男生七手八脚地把傻子掀翻,痛揍一顿,揍得傻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绚丽异常。
体育老师听见了声音,把打得不可开交的人群拉开,并安慰了傻子几句。
小宝涕泪交加地向体育老师道明了原委。
体育老师把小宝表扬了一通,说小宝为发展红星小学体育事业作出了贡献,然后双手一摊,问傻子咋办?
傻子能咋办?只有在一边哭的份。
体育老师对傻子说,要赔给小宝20元钱。傻子点了几下头,泪如雨下,哭得小宝破涕为笑。
就在这节课的课间休息,小宝决定要惩治傻子,掷一块石子给他,让他接受血的教训。
结果石头没打中傻子,却向体育老师的驻地飞去,与体育室的玻璃狠狠地碰撞了一下,玻璃立即碎得不成样子,哗啦啦地落了一地。
小宝吓呆了。
声音惊动了校长。校长冲了出来,问谁干的。小宝干咳几声,望着傻子。
四周的同学立即会意。小宝家的条件顶好,甚至买了电子游戏机,为了日后便于疏通,也玩上一玩,同学们马上也将目光对着傻子。
傻子预感到不妙,有点不知所措了。“唰”,一道白光闪过,“啪”一下之后,傻子一边的脸颊上留下了校长所赐的五只鲜红的手指印。
傻子分辩说,不是我。校长怒起,好小子,还嘴硬!又“啪”一下,另一边脸颊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于是,在傻子的脸上,呈现了一幅以鼻子为对称轴、两边均匀分布、泛着红光的超现实主义抽象作品。校长这一打,打得众人大悦,纷纷叫好。
傻子又记了一次过。
四
学校组织了一次城乡小朋友手拉手友谊活动,决定外出郊游,并号召人人参与。傻子属于“人”,所以也能“参与”。
傻子的参与,大大减轻了同学们的负担。傻子左手拎包,右手拎壶,在同学们假意的盛赞中得意得脚下生风。
郊游的队伍行进到柳月河一个大拐弯的地方,河的对面风光绮丽,同学们叽哩呱啦嚷着要过河。校长左右为难,眼下又没桥,难道游过去?校长又怕引起公愤,只好摆摆手,和几个老师再“商议商议”。
商议期间,从柳月河转弯的地方划来了两叶小舟,是村里人用来打鱼的那种不太大的小渔船。校长眼睛一亮,示意将船划过来,又和几个老师权衡了一下,决定“强渡柳月河”。
一只船能坐十来个人。同学们被分批源源不断地运往对岸。
傻子拎着包,正好安排同小宝一船,同船的还有几个城里来的女同学。
船本来不稳,加上几个城里来的小姑娘屁股不安分,叽叽喳喳东挪西挪,到了河中心,几个女孩更加兴奋,其中一个甚至站了起来,可又站不稳,左右摇晃。这一晃非同凡响,船儿哗啦一下兜底翻身,十来个人一起坠入河中。
傻子和船夫会水性,不一会儿到了岸上。岸上的同学和老师惊呼救命,校长连衣服也来不及脱就跳入了河中。
这时,一道身影掠过,疾速向河中心游去。
有人看清了,那是傻子。
傻子在水中游着拖着把几个女同学一个个拉到了岸边,自己已是精疲力竭。
河里还有人在扑腾,是小宝,原来他还不会游泳。
小宝在水里手脚并用狗爬猫跳猪拱鱼跃无所不使,均无成效。人们把目光转向在一旁喘粗气的傻子。
傻子感觉到了,便又跳入了冰凉的河中,使尽全力将小宝推向岸边。旁边受了惊吓的同学仍旧紧张得像即将下锅的活对虾般惊恐不安,傻子以为河中还有人,便又“嗵”地一个猛子扎入了柳月河中。
傻子搜索了一遍,没找到人。他上来换了一口气,又潜入了河底。可这一次,傻子再也没能浮出水面。
人们叫着傻子的名字……
又一年的春天,又在柳月河畔,几百个学生伫立在傻子的墓前。小宝哭着在墓上放上了一只崭新的足球。
墓旁,柳月河在静静地流淌。
柳月河弯弯,淌入了碧绿的田野,延伸向遥远的天边,更延伸在孩子们的心间……
创作谈:
早就想写一篇校园生活的小说,但城市学生里“情窦初开”的故事已被翻来覆去几乎写烂,明知自己竞争不过别人,再写下来也觉得自己愚昧,索性飞离城市,写点农村小学的故事。小说的内容十分简单,但当初为了找题材而绞尽脑汁,直至看过一家报纸上有关于人落水无人去救终而溺死的报道后才灵感忽至,再借鉴了几何学中的“反证法”。为了使文章不让人产生肤浅得可怕的感觉,命令主人公死了一回,让一死来唤醒文中同学老师们的良知,最后才断断续续组装成这篇文章。
小说中的主要事件是虚构的,但许多细节都是点点滴滴从生活中积累而来。诸如“勇闯女厕所”便是我在小学时亲身体验的,在“好友”的“理解和支持”下,那天我为了打一个小小的赌的胜利而斗胆杀入“禁区”。结果十分荣幸与教导处主任在门口热烈相拥,被叫进办公室教育了半天。这件事是我在小学里最后悔的一件事,所以自然地融入了小说中,我便是这一细节的原型。我个人认为从生活中积累素材是十分重要的,你纵使有再好的文笔在小说中也只能用来修饰事例,而一旦脱离了生活就仿佛是上了岸的鱼,只能“空游”而“无所依”了。以前众多稿件的有去无回或者原封不动安然无恙而归,也使我学会了虚构要掌握一个“度”,一旦越轨便会使人顿生七拼八凑之感,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儒勒-凡尔纳。
正文 一起沉默
磊子是我以前十分要好的朋友。所谓的要好,就是你要我的好东西我要你的好东西。我觉得这不是酒肉朋友的象征,否则一旦成了好朋友就仿佛踏入空门,不准喝酒吃肉。磊子长得很有人样,但他觉得自己跟人已经没有什么好交流的,每日抱着电脑上网。那时刚有一些搜索引擎,上网的人也不多,检索出的成*人网站很少。磊子一旦登录就会招呼全寝室的人观赏,这是磊子惟一跟大伙说话的时候。磊子一召唤,包括我在内的一帮子人立即会扔掉什么周作人、曹聚仁的研究工作,把电脑围得密不透风。此时,磊子就会大叫:“散开啦,CPU温度太高了。”于是我们知道磊子要下网打游戏了。我们称那壮观的景象叫“英雄本色”,说明英雄本来就是好色的。而每当好久不见那种图片时,我们会强烈要求磊子交出笔记本电脑。
其余时间磊子不和人说话,除了我。我是个十分平庸的人,但磊子非常信任我。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不值得信任的多是杰出的人。在通常情况下,三个男人会谈足球,两个男人会谈女人,而一个男人只能谈政治。我和磊子就属于这样的人。磊子说他不想谈恋爱了,因为他曾受过伤。其受伤的过程是这样的:磊子本来和一个女孩极为要好——那“要好”不是上文的“要好”——那女孩属黑道人物,但磊子经过努力使其痛改前非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此,磊子被十几个流氓群殴,所幸磊子耐打,只不过多了几个瘀块少了几个大牙而已,但在大街上被十几个人踩毕竟是很令人难忘的事情。这是肉体创伤,而我们的磊子正爱那女孩爱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的时候,那女孩负心抛弃磊子而去,并和隔壁班的体育委员自由组合。磊子苦苦哀求都没用,这使磊子“当夜狂饮十瓶啤酒并醉在街上”。引号内是磊子的话,这话和他的“CPU要烧掉”一样夸张,估计是喝了些酒并醉在自家床上。可磊子所使用的这一修辞手法充分体现了磊子精神创伤之深。
上了一年大学,只有磊子在我们寝室是单身的。磊子对我们的评价是,有了异性没了人性。我也找到了一个女朋友。但我依然荡漾着人性的魅力。我发现在大一找女朋友最困难。因为女孩认为男人一定要比自己大才看着顺眼懂得体贴。所以我们只能在同年级找,范围很小,不像大四的男人,寻觅对象时打击面很大,基本覆盖了整个大学除了考研考博的。不过照他们的话,跟女博士谈恋爱不如跟博士帽谈恋爱。我们寝室的哥们都在大一找到了女朋友,而那些女人都不太优质,因为质量好的都给大三大四的男人选拔掉了。我的女友是搞生命科学的,对年龄这东西的认识比较透彻。她说她爱我的程度就像她爱她的学科一样。但她并不爱她的学科——这是我后来知道的。人生的大悲哀就是把一句坏话听成了好话。
磊子见过我的女朋友,他那天把我的女朋友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使我女友不寒而栗兼令我毛骨悚然。我当时以为磊子要和我夺食,不料磊子冷冷地说:“你们不会超过一年的。”这句悲观的话,让我觉得磊子并没有对当年的分手释怀。我们谢过磊子的箴言佳句后飞逃了出去,因为我们无法面对他的语气和眼神。我们虽然没有经历,但我们清楚分手和分娩一样痛苦。只是我不明白磊子怎么会痛苦这么久。
这是一个为喝醉酒而去喝酒的年纪。一天晚上,我醉后问磊子怎么去吻一个女孩子,磊子不语了好久,我以为他睡着了,但磊子的回答终于姗姗而至,说:“要先说‘来,我们一起沉默’,再说‘沉默时顺便闭上眼睛’,再说‘你沉默时美极了,我可以近一点看吗?’然后就可以了。”这招带有心理暗示的接近接吻法,后来成为我敲山震虎的绝招,并屡试不爽,可惜不是跟我最初的女友,这是后话。
磊子很有口才,只是怀才不遇。其实怀才好比怀孕,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会被人发现。磊子的改变在于遇上伯乐以后。一开始是磊子的论文登于《校园研究》上,后传出消息这篇论文差点把中文系的一个老教授气得暴毙。磊子因此名气大振,被称为文化反叛者、自由思想者、独立研究者。其实,这篇关于屈原这个人不存在于历史的考证的观点,复旦的朱东润教授早提过。
然后学校电台电视台都盛邀磊子去露声露面。几个礼拜后,磊子的名字连躲在实验楼里只会解剖青蛙的人都知道。我的女友也对磊子大起敬意,并向我要了一张磊子的签名照。为此我大吃其醋,但最终挑了一张磊子最丑的照片交上去。
以后的磊子开始笑得灿烂,我们寝室也成了美女招待室。当磊子和一帮女生在房间里笑谈文学时,我觉得有些悲哀。但磊子的确说要找个女朋友了。
事实证明磊子找女朋友仿佛买水果,不是以“个”而是用“斤”来计算。磊子学会了打领带并有了四个女朋友。这四个女朋友涵盖了社会的许多科技领域,但没有一个是中文系的。这是因为磊子认为中文系和中文系的人在一起只能谈文学,而和其他系的在一起便可谈爱情。
磊子的四个女朋友都很漂亮。其实一个人有四个情人并不难,最难的是安排好这四个情人,以免她们发生口角械斗。磊子开始是春风满面的,过了几天觉得时间不够用了,便和其中两个分了手,分手的原因不外乎“我们现在正是搞研究为建设祖国‘四化’而努力的时候”,这种土得掉渣的理由让磊子的两个女友伤心不止。后来,磊子说那时看着她们哭自己心里挺快乐。不知那是不是变态心理。
磊子的另外两个女友,我都见过。一个叫做玲,是体育系的。磊子和她是在球场上认识的。当时是我妙传给磊子一个球,磊子发扬国奥队风格,一脚歪射竟然打中远在边线外的一个女孩。那女孩应声倒地。磊子大吃一惊,以为自己过失杀人了,忙赶过去收尸。那女孩坚强地站了起来,刚想复仇,一见磊子便大叫“久仰久仰”。人有名气到底好办事,一脚把人踹得久仰了,人家反而要倒过来说久仰。磊子对我说,他之所以爱上玲是因为他从没见过眼睫毛比头发长的女孩。我要说明的是,玲几乎没有头发,但这个独特的个性丝毫不能掩饰住玲的美丽。玲是学校体育部部长,十分健壮,其他女子难以望其项背。但玲说话十分温柔,举止更加是三十分文雅。这些都令我觊觎万分。他们几乎每天都去学校外面的铺满落叶的在万家灯火映衬下显得格外凄清的大街上漫步。磊子是为了防止别人看到,而玲一定觉得踏着落叶倚在磊子身上十分地浪漫。而我向我的女友提出去街上散步时,她总会拒绝。但我并不怨她,因为我知道天越来越冷,黑得越来越早了,这样子受冻我会心疼她。
第二个女友是磊子在图书馆认识的,搞哲学研究的。她的一头长发很令磊子心动。其实我也心动。那女孩叫萍,长得十分弱小。磊子一站在她面前,顿时伟岸三分,有了男人的感觉。据磊子说,他俩见面对视的一刹那,磊子觉得她的眼神十分迷人,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眼神”,磊子当场就被吸引住了。
以后的每个早晨,磊子都要陪她晨跑,以增强她的体质让她免受坏蛋的欺侮。而磊子在玲面前绝没这个义务。因为坏蛋非但欺侮不了玲,弄不好还会被玲反欺侮。磊子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苏醒,挣扎几下大叫一声就跳下床。此时天正微亮,磊子要完成穿袜子、戴手套等一系列程序。在黑灯瞎火中,磊子常逮住一只手套就往脚上撂。磊子说爱情的力量就是让人变成动物,既然变成了动物就手脚不分家了。然后,磊子摸出常备的两样宝物——酒和香烟。烟是用来提神的,酒是用来讨女友喜欢的。因为萍说她甚为喜欢磊子的酒味。磊子弄得酒气冲天后把我叫醒,问形象如何。每每此时,我总是处在一个梦做到柳暗花明时来运转的关键时刻,对此十分痛苦。之后,磊子大模大样地破门而去,再把门重重一摔。整个大学校园都知道大名人要跑步去了。
接下去的事,磊子对我警告过许多次不准说,其实我觉得说了也无妨,那便是磊子去偷花。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偷花,感觉自己贼途无量。磊子总是只折一朵玫瑰,然后醉醺醺地对花说:“留得青柴在,不怕没山烧。”
再然后,磊子会跟萍狂奔去操场。那时操场上人烟罕至,可以做一些跑步之外的事情。两人一直跑到萍的脸红扑扑的才打道回府。之间过程我并不清楚。磊子有一件跑完步后必做之事,就是拿信。磊子名声大噪以后,总有许多清纯少女或不清纯少女向其讨教怎样才能登上神圣的文学殿堂。磊子从来不屑于这些信,还说这年头文学殿堂已经没有了,只剩下文学澡堂。然后把信往床上一丢。托了这些信的福,我们寝室一个多月没买草纸。
但整个大转折发生在一个深冬的早上。那天,磊子拿到信后粗阅,不出意外磊子从拆信到看完信只消10秒,而这次他捧着一封天蓝的信看了足足10分钟,几乎变成望信石。看完之后,他把信往大衣口袋里一塞,匆匆忙忙出门,而且竟然忘了摔门。磊子的神奇行动引起了我们大讨论。我们兴高采烈猜想出二十个假设。毕竟我们对这个人很感兴趣。对这封神秘来信,磊子缄口不谈。时间流逝,我们也慢慢淡忘了。
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封神秘来信来自于磊子最怀恨在心的、令他被群殴的女人那里。我知道磊子不愿见到她的名字,在此称她为C小姐,因为磊子即便在醉酒时都会骂她cheat。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那天C小姐来了一封信,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和回归的决心。澳门被人家抢了这么多年也能回祖国怀抱,何况C小姐乎?而当时磊子用10分钟去思考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结果是磊子跑了出去和玲和萍分手。
分手的过程,磊子告诉了我。那时萍刚跑完步,脸上的红润并未褪去,见磊子急匆匆去找她,以为磊子要说些什么好话,顿时红晕又加深一层,像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磊子喃喃道:“萍儿,有件事我想告诉你,希望你听了不要生气。”萍拢一下长发道:“哪会呀?”
磊子又说:“你不要杀了我。”
萍微笑说:“你今天有病啊?”
磊子见情况不对,这样的气氛不利分手,便猛沉下脸,作沮丧状。萍给他扮了个鬼脸,磊子料定这样下去非但分不了手反而会加深一层感情,便下决心说:“我对不起你。”
萍一听顿感趋势不妙,鬼脸做到一半还来不及收回,半人半鬼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磊子一咬牙说:“从今以后别来找我。”然后扭身就走。这样,萍的表情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此时的磊子是痛苦的,但磊子执意要给自己两个打击。随后他又一个电话叫起睡意正浓的玲。与玲分手,磊子是要做好准备的,因为两者打起架来难分伯仲。最主要的是,一男一女打架,男人势必吃亏,因为女方打男方一下,男方不能还她一下,只好暗自承受。这是中国惟一不讲究礼尚往来的地方。不过,和玲分手要比和萍分手好受一点,因为活泼型的女孩是用来相处的,而温柔型的女孩是用来相爱的。这点是磊子的爱情理论。
据说和玲的分手是快刀斩乱麻式的,磊子直抒胸臆,10秒钟就完事。接下来磊子去喝酒,那天晚上大雾漫漫,磊子在天地茫茫间寻觅厕所,后来醉倒在操场上。
第二天,磊子大生一病。高烧直冲40度,那帮想取暖的小子都把冰冷的手放在磊子额上说要给磊子降温。磊子马上就精神大爽,说要上厕所,并大叫拿酒来,之后病倒床榻。我们大惊失色,因为磊子刚才太像回光返照,于是七手八脚把他抬到学校的医院。
我们围在磊子的床边,磊子的右铺说:“磊子啊,你还有什么话就说吧?”话音落下来,这小子就被我们骂一顿,说这种时候怎么能说这些晦气的话,要说一些生机勃勃的话,比如“磊子,快快好,我们一起建设‘四化’去”。可磊子始终胡话连篇,先背一首《满江红》,再大呼“秦桧你这厮”。我们凑上去说,小磊子你安心地去吧,秦桧由我来帮你摆平。磊子说不用,大哥我亲自出马。我们陪磊子说了一会儿胡话,磊子就睡着了。
我们相信医生的话,磊子不会有事。到了午夜,我们都回了寝室。在以往我们的寝室磊子在和不在一个样,但自从磊子功成名就之后就和我们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打成一片,没了磊子顿时不大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