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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男孩

_2 安德里亚·怀特(美)
“好啦,同学们。”马丁太太说,“把单词本收起来,下课了。”
下课。下课时间山姆能做什么?有谁愿意跟他说话?他不安地在轮椅上动了动身体。
马丁太太转过身,把黑板擦干净。
每一个学生都带着兴奋冲出了教室。到最后,只有米奇还坐在位子上。山姆惊讶地发现米奇还在看着他。他紧张地咬咬嘴唇。米奇是个粗暴的人吗?他会不会是一个像山姆妈妈常担心的那种穿夹克的孩子?山姆知道,任何一个坏孩子,只要他们想这么做,随时都可以把他揪下轮椅,摔在地上,狠踩他的胃部,而山姆甚至没有一点反抗的能力。
“我要去洗手间,山姆。”珀金斯小姐说,“你去不去?”
“不不不要。”山姆说。那种专为他设计的洗手间结构复杂,如果没有必要,他还不想开始自己第一次的洗手间之旅。
“我马上就回来。”她对山姆说着,然后离开了教室。
米奇站起身来,这个动作吓了山姆一大跳。他本以为米奇会出门,但正好相反,米奇来到他的面前。
米奇弯下腰看着山姆。他靠得这么近,甚至闻得到他呼吸中的腊肉味道。山姆可以看到他额头上还没褪干净的紫色淤青,但更可怕的是,他眼中的恨意。
“不要老素看着偶,偶们不是朋友。”米奇急促地小声说道。
山姆还来不及回答,米奇已经跑掉了。
山姆五岁的时候,有一天,他跟妈妈在电视上看到波士顿凯尔特人队与费城76人队的比赛。斯特林距离波士顿只有两百英里,所以像镇上大多数人一样,山姆和妈妈都是凯尔特人的忠实球迷。那时,山姆只想找出一个普通的人怎么能走路、跑步、跳舞的秘密——他们是怎么知道在举起左脚的时候,要把右脚放下的?看过迪克?克拉克主持的歌舞节目“美国舞台”之后,山姆觉得更神奇了——那些十几岁的少年竟然能同时移动两只手、两条腿和十只手指。
但凯尔特人队是另一种类型,他们简直是超人。
不止是个别的球员知道怎么走,怎么跑,怎么投篮——每一个动作都至少需要用到十四个不同的关节,包括手臂、双腿、手指、脚趾……他们全队的行动看上去就像一个有机的整体。费城76人队竭力想要阻止他们,那个浑然一体的凯尔特人——有着五双腿、五双手臂、五双手,数不清的手指及脚趾的队伍,联合起来向着同一个目标——篮框。
山姆永远都不会忘记看到比尔?拉塞尔单手持球、从球场上高高跃起的身影。张伯伦想拦下比尔,他比比尔更高,跳起来的时候好像在鞋子上装了弹簧。但比尔仍然把球投了出去,高高越过张伯伦的头。
一个远投,比尔?拉塞尔干净利落地将球投进篮框。
从那个时候开始,山姆就迷上了篮球。
现在山姆长大了一点,他不再对跑步、投篮、跳高一类的基本能力感到敬畏,但他对那些优秀的选手依旧充满惊奇。比尔?拉塞尔怎么能在擦板后把球抢到手,原地转身,过顶传球,制造另一个快攻?还有那个超级控球后卫鲍勃?库西,他怎么能不看队友就能精准无比地从背后传球,再作个平行的跑位?
米奇离开教室之后,山姆一个人坐在空空的教室里,瞪着三十几张零乱的桌椅。他一直希望能找到一个人——除了妈妈之外的人——能和他聊聊篮球。现在看来,这个人不会是米奇了。这令山姆十分懊恼。
第五章
珀金斯小姐虽然身在斯特林中学的走廊里,思绪却飘向远方。尖锐的下课铃声让她回想起一个特别的下午。那是1940年的秋天,英国人的战争正如火如荼。警报响起时,她正穿过一个小学,鼻子里充斥着熟悉的焦炭味和卷心菜的味道。每隔十五条街,或更长一点的距离,就有空袭警报响起。她听到警报在南面响了一声,紧接着又是一声,离学校更近了。那时伦敦的孩子还没有全部撤离,透过学校的窗户,她可以看见学生们尖叫着争先恐后地冲向地下室。她记得那些天真而兴奋的脸,还有他们蓝白相间的制服。她被自己眼前所见的惊呆了:这个场景如此普通——学生们争相赶着下课,赶去踢足球,赶着荡秋千……但现在不是往常。学生们是向防空洞奔跑,赶着到安全的地方去躲起来。这些孩子的愿望与所有人一样:找机会活下去,有个美好的未来。
有多少像这样的孩子死于那场战争?她不知道。
珀金斯小姐把手伸到她的大提包里,拿出一张卫生纸擤擤鼻子。眼前的“教室114”把她的情绪拉了回来。一个金发女生正看着教室里面。珀金斯小姐提醒自己:现在我在美国。战争已经过去了,我有自己的工作,就是去照顾我爱的那个小男孩。
金发女生的连衣裙对上学来说有点过于花哨,通常只有土里土气的母亲才会给女儿穿这样的衣服。珀金斯小姐虽然说不出原因,但她的直觉认定那个女孩很孤独。
珀金斯小姐拍拍她的背。“你好,我是珀金斯。”
女生转过身来。“我叫安?莱利。”
“你怎么不出去玩呢?”珀金斯小姐问。
安耸耸肩。“我最好的朋友病了。”
“那么,也许你可以帮我们一个忙,我遇到了一个问题。”珀金斯小姐说。
安看着走廊,好像想离开。
珀金斯小姐以前看过这种表情,不过她知道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她加快了语速:“山姆是个好孩子,这是他第一天来上学。你应该也是个好姑娘。如果你能过去向他作个自我介绍,这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意义重大。而我不想跟你一起进教室,我要让他觉得你是自愿去找他的。你能做一件好事,让这个小男孩有美好的一天吗?”
安一直盯着自己干净的白鞋。
珀金斯小姐对着教室点点头。“去吧,几分钟之后我就进去。”
非常缓慢地,女生转过身,走进教室114。
这个金发女生从大门进了教室。起初,山姆觉得她一定是忘了什么东西才回来的。但事实正好相反,她直直地向山姆走来。
在山姆挺直脖子之前,她已经走到他身边。
“我叫安。”
山姆惊呆了。他的身体弓着,他的笑容很别扭,他的褐发蜷曲;而安的一切都是直的:包括她那一头垂过肩膀、像瀑布一般的长发,还有端正的嘴唇。山姆心想,她真漂亮——
“以前我奶奶坐在轮椅上的时候,我常常推着她走来走去,我喜欢推她的轮椅。”安说道,像是在自言自语。
山姆想回答“是”。可他看着安,想到她可能听不懂他说的话,只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一向害怕初次见面时就和人说话,更何况是跟他年龄相仿的女生。可是珀金斯小姐偏偏不在。他把嘴唇圈成弧形吐气,以免让自己讲得太大声。“是是是是的。”
他的声音比平时小得多,但还是把她吓了一跳。
“你会说话?”她问。
山姆立刻就喜欢上了她,他认为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她敢跟他说话。但是他也不禁觉得懊恼,因为只听他讲话就已经让她这么惊讶了。“是是是是的,我会。”山姆坚定地说。
山姆对这句“是的,我会”颇为骄傲。而这次是他所说过的“是的,我会”中,最流利的一次。这让他享受到一种单纯的愉悦感。珀金斯小姐进来的时候,他甚至准备再重复一次“是的,我会”。
“他跟我说话呢。”安兴奋地对珀金斯小姐说。
珀金斯小姐对着安微笑。“马丁太太误会我了。山姆只是不喜欢讲话,但是有必要的时候,他也会讲。”
安点点头。“我可以推推他的轮椅吗?”
“这真是个好主意。”珀金斯小姐微笑着,“对吧,山姆?”
山姆把眼睛往上看了看。
“山姆很高兴。”珀金斯小姐说,“他非常愿意让你推他的轮椅。我答应过他妈妈,在学校的时候我会随时把他的皮带系紧……让我看看他的皮带。就算没有一条断腿,我们也已经够麻烦了。”她把轮椅的安全皮带拉紧。
安检查着轮椅的各种功能。“这个是刹车吗?”
走廊里,有些放书包的铁柜没有锁好,黄色瓷砖的地板上撒了一些纸屑,唯一的垃圾桶已经塞爆了。但是以暗色的木头砌起的、高高的天花板,还是让学校的建筑看上去很高雅。有点乱的公告栏上以大字写着公告:“今晚的亲子会上,请帮忙为我们的球队募集捐款。”
“这些是六年级学生的书柜。”安说。在她向山姆介绍这些的时候,他们经过两个高个男生身边,他们也都在马丁太太的班上。山姆认出了这两个人,他常在篮球场上看到他们。他觉得自己好像刚刚完成一个上篮,因为兴奋而心跳加速。
其中一个男生长着红棕色头发,山姆记得之前他还帮他们开过门。安指着那个男孩说:“这是查理?西蒙斯,篮球队队长。他爸爸是飞行员,参加过越战。”然后她又指指另一个高大的男生,“另一个叫鲍比?苏。他老是在嚼口香糖,老师警告过他很多次了,他也不在乎。”
“我我见过过他们。”山姆尝试着向安解释他从公寓窗口看别人打球的习惯。
“他在说什么?”安问珀金斯小姐。
山姆知道安的脸上一定显示出了困惑。他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但是有时候,他也会和杂货店员、邮差以及邻居们说句“你好”,但是他们通常的反应都像是听到了外语,也许是越南语——就好像山姆在电视上看到的“越共”说的话。
“我没听清他在说什么,”珀金斯小姐说,“这个走廊太吵了。”
山姆发现珀金斯小姐每当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的时候,就归罪于周遭的吵闹。山姆不喜欢这一点,她总是觉得他需要她的保护。就像现在,即使这些球员离他们很远,他也能把他们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但是要把山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也很复杂,所以他就连试也不想试。
“最近有没有新的队员来报名?”鲍比问查理。他的声音带着点神秘。这让不小心听到他们谈话的山姆觉得自己也有点特别。
“我知道很多关于你们球队的事情,”山姆想要对他们说,“我看到很多你们没注意到的事情,你们专心打球的时候,我在旁边观察你们。”
查理皱了皱眉头,摇摇头说:“没有。”
“我们队里每个人都很高,我真搞不懂为什么我们就是一直没法得分。”鲍比抱怨道。
“你们需要一个好的控球后卫。”山姆想。在篮球场上所有的位置中,山姆最喜欢的就是控球后卫。虽然控球后卫通常是球队中最矮的成员,但他不止要会传球,还必须非常自信,要知道怎样才能得分。
“我也不懂为什么我们没法得分。”查理说。
“你们的球队里有的是可以得分的因素,”山姆想象着自己对他们说话的样子,“你们应该得分的,可是你们太慢了,而且队里没有人能在进攻时运球突破。”
那两个球员走到洗手间去了。
一行人到走廊尽头的时候,安停了下来。“这是餐厅。”
山姆向餐厅里面看了一眼。餐厅很大,地上铺着墨绿色的亚麻油木板,摆了很多棕色的塑料餐桌。一个妇女在用拖把拖地。
“我们要在教室吃饭。”珀金斯小姐对安说。
山姆想到自己吃饭时邋遢的模样就紧张起来。他常常无法好好地含住食物,有时还会呛着、咳嗽,把食物喷得到处都是。他知道珀金斯小姐又要说了——“对不起,山姆宝贝,可是吃饭的时候你看上去的确不那么好。”
他们看看墙上的大钟:10点28分。“上课铃快要响了。”安说。
“安,非常感谢,谢谢你带我们绕了这一圈。”珀金斯小姐说。
“不客气。”安开始把山姆推回教室,“我妈妈是个护士。”
“你长大后也想当护士吗?”珀金斯小姐问。
“也许会当个医生。”安害羞地说。
“好好好医生。”山姆表示同意。他认识很多医生。但是他没法想象亚当斯医生——在他小的时候——下课时帮一个陌生的小男孩推轮椅。也许有朝一日安成为一个医生,她打的针不会那么痛。
“他说什么?”安问。
“山姆,你说什么?”珀金斯小姐靠着他问道。
山姆重复他的赞美。
“山姆说,他认为你会成为一个好医生。”珀金斯小姐解释着。
“谢谢。”安说。
“不不不客气。”山姆说。他想问安以后能不能再推他的轮椅,但是她害羞的笑声让他把话卡在喉咙里。他觉得自己的舌头变成了一大块潮湿的东西,没法自如地活动。
安又局促地轻轻笑了。
山姆觉得很不好意思,感觉全身发热。他想,珀金斯小姐也许是对的,他最好不要说话,可是……
第六章
榆树街公寓是一幢六层高、气氛幽暗的建筑,山姆的妈妈一直称之为“倒塌的乔治亚”。每一个窗户都很大,但前后都没有遮阳棚。公寓旁边有个蓄水池,但已经干到龟裂了,即使夏天也没有水。山姆的父母搬来这里的时候,这个公寓还算是新的。可它很快就走上了下坡路,而且速度比它附近小区的邻居要快得多。
走过几条整修过后还是凹凸不平的水泥路,珀金斯小姐推着山姆从后门进来。
还没进门,山姆就闻到公寓的味道。一对从中国来的夫妇在煮辣得要命的食物。楼下一家人有六个孩子,他们的妈妈日夜都在火炉上放一罐热狗。角落窗框的木头已经腐朽发霉了,霉味弥漫在整个走廊上。
珀金斯小姐按下电梯按钮,然后把山姆推进电梯小小的空间里。上升的时候,他们听得到铁链上下吃力地拉着电梯的声音。
电梯的门在二楼打开了。珀金斯小姐推着山姆从电梯出来的时候,山姆发现自己像那块旧地毯一样又老又累。他脸上的肌肉微笑得僵硬,由于一直仰着头,颈部的肌肉现在也已经软趴趴的了。但是他从来没这么开心过,笑得这么多。
207号公寓。终于到家了……大门上漆着棕色油漆,很多地方都己经斑驳脱落,可山姆依旧觉得安心。
跟平常一样,珀金斯小姐花了好大工夫才从她的大提包里找到钥匙。山姆开玩笑地说这是她的“公文包”。珀金斯小姐无论走到哪里,包里都会装着她的英国马克杯和风湿痛药膏。山姆想让她快一点,但是他马上提醒自己无论快慢都还是坐着轮椅——他的耐心就是从“事情不会有多大改变”的事实中学来的,而他也经常用这样的耐心来控制自己。
“现在,告诉我,我要怎么做才能在两小时内做好晚餐,并照着你妈妈喜欢的样子熨好她的衬衫?”珀金斯小姐瞄了山姆一眼,她也在看着公寓的各个角落:客厅、厨房、玄关……彷佛期待它们会给她一个答案。妈妈用她喜欢的蓝色跟绿色来装饰整个公寓。有一个周末她突然心血来潮,亲自把沙发上的枕头都染了新颜色。亚麻油木的地板上没有地毯,所有的家具——电视、沙发、排桌……都摆在墙边。这样山姆的轮椅行动起来就容易多了。
珀金斯小姐从她的公文包里拿出学校布置的功课,放在厨房的桌上。
山姆知道在大部分人家里,厨房桌上有书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但现在桌上的一叠书让他不自觉地在轮椅上坐正。我上学了!
“今天晚上我们可不可以不做数学?”珀金斯小姐问。
山姆把眼睛朝下看了看。
珀金斯小姐也看着他:“老实说,我不知道怎么做那些题。”
“我我我也不知道。”山姆说,但他很是失望。如果连珀金斯小姐自己也不会做那些数学题,她要怎么教他呢?而这只是开学的第一天,他有种直觉——珀金斯小姐会很忙,忙到不能花太多时间跟他在一起。
“这样吧,你妈妈说在艾斯伍太太回来之前,在她把你分到合适的班级之前,你不需要参加任何考试。所以现在我们不用考虑太多功课的事。此外,我有很多衣服要熨,我不想因为事情没做完而惹你妈妈不高兴,我最好马上就开始。你要坐在哪里?”
“窗窗窗窗边。”
珀金斯小姐把山姆推到他最喜欢的地方——窗前。
正如山姆看到的,整个“汤姆猫”球队的队员已经在场上各就各位。这几年来他看过很多球队,但今天特别兴奋,因为他终于知道了一个球队的名字。他甚至知道指导老师的名字:菲茨帕特里克。今天,山姆还在走廊上遇到他。那时他站在走廊边,穿着一条灰色针织短裤和一件圆领衬衫,嘴里含着一个口哨。
红头发的队长查理?西蒙斯,他身高不错,大概有1米78,但速度很慢。满脸雀斑的中锋鲍比?苏,他比查理更高,有将近1米80,可是他更慢。在教室里,马丁太太还叫了几个孩子的名字:A?J?道格拉斯,一个爱哭的孩子,他手大脚大,跑步时常常因为绊到一双大脚而跌倒。他会运球,却不会传球。拉里?韦塞尔卡,一个金色头发、脸色苍白的男生,跑起来像是在做水底运动。
突然间,山姆想到个好主意。汤姆猫需要一个跑得像米奇那么快的队员。他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米奇不在球队里?或许因为他是苏联人,或许因为他奇怪的口音。他想起今天早上米奇靠在他耳边轻声说的话:“不要老是看着偶,偶们不是朋友。”他的口音真的很奇怪。
米奇不在球队里的理由也可能是他太凶,他也许和一些同学打过架。山姆不得不提醒自己,明天在课堂上不要盯着米奇看。可现在,在这个窗边,应该没关系吧?
不用担心。山姆向自己保证:就算米奇发现这间公寓,他也只能看到一扇暗暗的窗户。但米奇真的看不到他吗?山姆并不确定,所以依旧有些毛骨悚然。
有人试着用钥匙开门。
门开了。
山姆的脖子不像正常人那样可以随意转动,故而现在他没有办法转过身来,但他不用看就知道那是妈妈。妈妈有一头黑发、一张苍白的脸和一双发亮的眼睛。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妈妈在唱歌,一首披头士的歌:“黄色的潜水艇,黄色的潜水艇。”那也是山姆最喜欢的一首歌。“我们都活在黄色的潜水艇里。”
我的轮椅,山姆想,就是我的黄色潜水艇。
“戴维斯太太,今晚你看上去很开心。”珀金斯小姐说。
“晚上好,珀金斯小姐。”
山姆有点失望,因为妈妈没有马上赶到他身旁,反而逗留在门边。他费力地转动脖子。凭着轮椅的角度,他可以从眼角看到站在门边的妈妈,她身上还穿着蓝色的大衣,手上提着从超市买回来的大包小包。和妈妈相比,珀金斯小姐显得非常高大。
“有个朋友邀请我明天晚上去跳舞,可不可以请你留得晚一点?”
跳舞?山姆一直希望妈妈也能找到乐趣。但是——跳舞?妈妈要去跳舞?
“可以吗?拜托了!”妈妈继续说。
“当然可以。山姆和我可以好好消磨明天晚上的时间。”珀金斯小姐同意了。她的语气很诚恳,可山姆知道她脸上没有笑容。
山姆的脖子很痛,他只能把目光从门口转开。
“真的很感谢。”妈妈说,“今天学校的情况如何?”
“好极了。”珀金斯小姐回答。
“那就好。”妈妈说,“山姆有没有交到朋友?”
“有,有。”珀金斯小姐说,“有个叫安的女孩。”
“你喜不喜欢他的老师?”
“他的老师刚刚开始教学,未免有点紧张,但她看上去是个好老师,真的……”珀金斯小姐说。
“学学学学校。”山姆激烈地大声说道。
妈妈的细高跟鞋敲在地板上,发出咔咔的响声,声音离山姆越来越近。山姆从不清楚妈妈为什么要穿高跟鞋,那只会让她走得更加艰难。现在妈妈把头靠在山姆头上,山姆渴望伸出手去拥抱她,直到把在学校的所有见闻都告诉她才放她走。
“你喜欢上学,我很高兴。”妈妈在山姆耳边低语。
只要问一个问题……山姆希望妈妈能问他一个问题。但她没有问,虽然她做得已经够好了。
“你总是在看这个篮球场。”妈妈用力捏着山姆的肩膀。他知道这是她表达感情的方式,只是会让他觉得有点痛。“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妈妈转身走向她的卧室,高跟鞋尖点地,鞋底在地板上滑过。山姆试着分析这些陌生的脚步声,终于,他了解了,妈妈不是在走路,而是在跳舞。
“开饭了!”珀金斯小姐说。她端了一盘马铃薯泥和绿豆泥到山姆面前。
山姆讨厌绿豆。可是只要珀金斯小姐还控制着他的汤匙,他就不能不吃。他一边吞着难吃的豆泥,一边听妈妈打电话。她在公寓里踱来踱去。有些话山姆听得不大清楚……“我真的很忙,莎莉,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个新客户乔迪克先生。”
山姆只看过莎莉?麦格雷戈一次。她是一个安静、害羞的女人,来他们家的时候还带了一大叠电影杂志。妈妈的朋友们来来去去,就像一团团阴影。
“他答应带我去跳舞……”妈妈对着电话说,“你一直在说我还年轻,不应该放弃生命。现在可好,我开始同意你的话啦。”
山姆一边看着球场上的动静,一边留意妈妈起伏的声音,虽然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更重要的是,他在等米奇。
也许是今天在学校近距离见了面的缘故,山姆第一次想象篮球场以外的米奇。他想象米奇住的公寓跟他家的一样大。可是他住的公寓通常都很安静,他很难想象跟一个老是大吼大叫的成人住在一起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哪里都不能去,也没有地方可以藏,就像被绑在轮椅上。
让山姆失望的是,整晚篮球场上都空空荡荡,米奇没有来。
第七章
那天晚上9点的时候山姆就上床了。他躺在矮床上,觉得自己的身体很沉重。平日里,每到晚上,当他知道不需要再费力地坐在轮椅上八个小时之后,总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很沉重。他房间的桌椅比他的床高出一截,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家具。山姆喜欢这样,因为家具少就意味着他的轮椅活动方便。
山姆听到妈妈穿着拖鞋走路的声音。走廊的灯光透过开着的房门照进房间里,妈妈正站在他的门口。
妈妈在山姆身边坐下,她身材很小,可是她的体重还是让床尾沉了下去。她黑色的长发披在肩头,没有用橙色的果汁罐做发卷。山姆自己也有黑色卷发和长长的睫毛,见到他的人都会说:“你看起来就像你妈妈一样漂亮。”
“嗨嗨嗨,妈妈妈妈。”
“嗨,山姆。”妈妈温柔地回答,她的一只手背在身后。“我只是来跟你说我很高兴,因为你上学的第一天就非常顺利。”
“是是是啊。”山姆说。他本来打算说:“今天的确很顺利。”
“我真的为你感到骄傲,你无法想象我有多么骄傲。”
山姆觉得他的胸膛简直要爆炸了。
“记得我第一天上学,回家的时候,你的外祖父买了一匹小马送给我。”妈妈说。
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故事。山姆在脑海里重复那匹小马的名字:彼得。他想到自己很难有机会看到外祖父母,也几乎不认识他们,就觉得心里有些酸楚。
“彼得。”妈妈说,“我妈妈用一条绿色的缎带把它的尾巴编成麻花,爸爸开玩笑地把一只小泰迪熊放在它的背上。”
山姆跟着妈妈一起对着回忆笑起来。他觉得他的笑声像狗吠,除了家人之外,他不愿意在别人面前笑。
“所以,”妈妈慢慢地说,“即使我们家没有地方可以放一匹小马……”她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了。
山姆知道妈妈在怀念她乡下的家。外祖父母的农舍很远,他和妈妈没有钱去拜访他们。
“可我还是给你买了个小东西。”
妈妈拿出一个小小的盆栽,里面的仙人掌和山姆的舌头一样大,上面布满白色的小刺。
“你老是说要有点盆景。”妈妈微笑着说,“这个很容易照顾的。”
“谢、谢谢。”山姆说。他本来还想说“谢谢你送给我的仙人掌”,但他已经很累了,而且今天晚上他的舌头很不灵活。
妈妈把这盆仙人掌放在他床边的桌上,还亲吻了他的额头。不错,山姆以前的确想要一个小盆栽。他一直喜欢户外,也喜欢在房里布置一些绿意。可是……仙人掌?她从哪里得到这个灵感的?
经验告诉他,妈妈碰过的地方过了好久他还会觉得温暖。
妈妈的手在开关上停了一下。她的皮肤比她身上穿的蚕丝睡衣还要柔软。“晚安。”
山姆记得温尼如何描述他自己的母亲:“她像颗晚星,闪闪发亮……我爱我妈妈,但仅限于距离遥远的时候。”
一次又一次,山姆觉得温尼总能比他自己更准确地表达他的思绪。
妈妈关了灯。
山姆把脸靠着墙。透过薄薄的墙壁,可以听到妈妈的歌声。“黄色的潜水艇,黄色的潜水艇。”
“希望我能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他默默地对妈妈说。
第八章
星期六早上,珀金斯小姐推着山姆到理发店去。今天天气很好,山姆对街上的每个小贩露出微笑:在转角小摊卖报纸跟杂志的张太太;擦鞋的老丹;卖炒栗子的女人,总是张着她没有牙齿的嘴,叫着:“热炒栗子,热炒栗子,好吃的热炒栗子喽!”山姆在榆树街已经住了十二年。像往常一样,回忆的影像从门窗大开的屋子里倾盆而出。再远一点,他可以看到巴斯金?罗宾斯的冰激凌店。路过那里的时候,他看到那个留着一条马尾辫的男孩用勺子舀出一球一球的巧克力冰激凌。
山姆的父母离婚后两年,也是一个星期六,爸爸来看望他们,带山姆去榆树街玩。虽然山姆对父亲的脸没有多少印象,却对他的背影记忆犹新——他站在冰激凌店前面,跟别人一样排队等着买巧克力冰激凌给山姆。爸爸很高,比巴斯金?罗宾斯店里的任何人都高;他的黑发剪得很整齐,发线正好压在他蓝色的牛津衬衫领子上;他不知道山姆必须靠别人喂食,所以只把冰激凌放在轮椅的小塑料桌上。山姆想要讨爸爸的喜欢,想着如果自己不惹麻烦,爸爸也许就会常来看他,所以他没让爸爸用勺子喂他……于是在回公寓的路上,冰激凌就已经融化了。
可爸爸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他。
虽然他们已经走过巴斯金?罗宾斯冰激凌店,山姆还是继续想着它。有一次,从加州来的三个堂兄带他到这里买冰激凌。最年长的堂兄贾斯十二岁,一出门就迷了路,山姆不停地用手指指挥带路,而且都带对了。贾斯这才相信了山姆,让他给他们带路。从此以后,他跟堂兄们的关系有很大的改善。虽然那几个兄弟只爱打棒球,可山姆还是喜欢他们。他期待他们来看他。
角落里,“有益”干洗店红蓝两色的遮阳棚看上去十分醒目。
有益干洗店现在拥有的店面,大约有一半属于几年前倒闭的二手书店“仍新”。山姆每次经过那个旧书店,都会听到文森特先生的声音:“请进,请进,这是榆树街两位丘吉尔迷之一的书店。”
“有没有其他关于丘吉尔的书?”他们看完《我的早年生活》之后,珀金斯小姐问文森特先生。
“当然有。这本就是关于温斯顿?丘吉尔的书:《历史上的英雄》。”文森特先生透过他的老花眼镜,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山姆。
“就要这本了。”珀金斯小姐说。
这本书买过后,每当山姆再来,文森特先生都考他。“希特勒是个跟魔鬼打交道的人。”文森特先生问,“这是什么意思?”
山姆每次都得绞尽脑汁去找一个单词的定义,就像“唔唔,恶、恶魔”。
无论山姆的答案多简单,文森特先生都会称赞一番。他常常说:“山姆,你真是个奇妙的孩子。”
珀金斯小姐从一个推婴儿车的妈妈旁边经过。突然看到前面三个穿着蓝色牛仔裤的男孩。山姆认出他们也在斯特林初级中学上学,不过他们都是高年级学生,也许是八年级的。他们的头发都长过耳朵,其中一个人更是留着夸张的披肩发。
“我们到唱片店去吧。”头发最长的那个说。他的T恤上有一个黑色的吉他图案。山姆猜他手里那个弓形的东西就是吉他的拨片。
“我不敢相信会有女生喜欢保罗。”个子最矮的男生说。
“我也不敢相信,”第三个说,“我还是比较喜欢林戈。”他手上拿着鼓槌。
珀金斯小姐停下来看着角落超市。山姆觉得有点可惜,因为这样他就看不到那三个男生,也听不到他们的谈话了。有些南瓜摆在窗口,暗示冬天快来了。然后他看到一排一排的仙人掌盆栽——大清仓,每盆五十美分。这就是妈妈的礼物的秘密……她总喜欢买打折品。
“我会再回来的。”珀金斯小姐自言自语。她继续推着山姆的轮椅。山姆通常喜欢去理发店,但今天早上是个例外。他试着再一次跟珀金斯小姐抗议:“不不不要约翰先生。”
“这都多少年了,我总是听你抱怨亚当斯医生。”珀金斯小姐说。
山姆当然不喜欢亚当斯医生,可是他不得不去,不得不经常去,有时甚至每周都要去。亚当斯医生的候诊室有一个很大的水族箱,有很多金鱼。可是谁会喜欢被捏来捏去,捅来捅去,而且还要打针?
“不要跟我说你不想去约翰先生那儿。”珀金斯小姐责备他,“从你出生开始,给你理发的就是他。虽然有一次他让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也很生气。天晓得在那一个多小时里我可以干多少活。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责备他。”
山姆跟理发师没有什么瓜葛,他甚至根本不记得曾经等过一个多小时——他怎么会记得呢?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一生的所有时间都在等待。
“榆树街理发店”的门牌高高挂着。有个人坐在红白灯管旁边的长凳上,一看到珀金斯小姐,就马上跳起来帮她把门打开,挂在门上的铃铛响了起来。
“不不不要剪头发。”山姆又说了一次。
***
珀金斯小姐装作没听到山姆的抗议,继续把他向里推。
理发厅里有三把绿色的椅子,其中只有一张有人坐着。约翰先生对山姆微笑,说:“嘿,小山姆,今天好不好?”他很瘦,腰窄窄的,脸形像个沙漏,两端宽中间瘦。他涂了发油,胡须也上了蜡。镜子的裂缝当中插着他五个儿子小时候的照片,可现在他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照片已经泛黄。台子上有一把剃刀,还有一杯刮胡子的乳液,杯子里有一把小毛刷。
珀金斯小姐对他挥挥手。
唯一坐在理发椅上的那个人有一个大啤酒肚,一条蓝色的围兜插在他的双下巴下面,又一直拖到地上。他刚刚刮了胡子,皮肤显得很干净,还带着些粉红色。可当他看到山姆的时候,眼睛马上就突了出来——好像他看到的不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孩,而是一个会飞的茶杯。珀金斯小姐对陌生人的粗鲁还是很不习惯,她很快把山姆推到靠墙的地方,好让山姆看不到那个人好奇无礼的目光。
当她把轮椅转向挂在墙角的小电视的时候,山姆的影像就呈现在那些绿色理发椅后面的大片镜子上。不错,山姆的身体弯曲,他的脖子软弱无力,他的微笑别扭而且有点不干净……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容易流口水了。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也不太会与别人沟通,很容易生气。不过,除了一些小细节,他跟其他同年龄的男孩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可能比他们还要英俊。
那个胖子不应该用那种目光看着她的山姆。珀金斯小姐越想越生气。
电视调成了静音,只有影像。荧幕上一群长头发的嬉皮士坐在一个大学建筑前。他们看起来好像在唱歌,又或许是在念经,几个人弹着吉他,一个女孩脖子上挂了一个花环,他们前面是一堆小小的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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