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横滨和某个女人同居时的真实故事。但是,当时并没有这么洒脱,她的台词也经过大幅度的修改。小说这东西可以随意虚构,真是太棒了。当红四的分手情景也差不多就是这样。那时候的我还不曾写过一篇小说,但或许我骨子了就是作家。那天晚上,我竟然在想,既然遇到这么悲惨的事,有朝一日,一定要把它当作写作的题材。而且,我完全不认为自己这么想有什么不对。如果我没有成为作家,根本就是疯子。我在横滨的房子位在离JR石川町车站走路十分钟的山丘上。假日的时候,经常散步走到外国人墓园和可以看到海港的丘公园。即使现在,看到以横滨为舞台的小说,我也会情不自禁的拿起来翻阅。我很认真的考虑过,有朝一日,要在横滨租一间小公寓,作为自己的秘密基地。当然,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地址和电话。横滨街上行人的脚步比东京稍微慢一点,直到现在,我仍然很喜欢那里。
分手谈判在晚上十一点拉开了序幕。
她一回到家,就正视着我,告诉我她有话要说,叫我坐在餐桌前。
她连身上的粗呢大衣都没脱,围巾则在脖子上绕了两圈,宛如要用来保护自己,避免受到外来的侵害。我已经洗过澡,在睡衣外套了一件旧毛衣,头发也湿湿的。
「我认为,我们无法再一起生活下去。」
她脸色苍白的说着,她的双手规矩地放在腿上,正襟危坐的样子好像在拍纪念照。我惊讶得说不出话。
「我知道妳是一个好人。在工作上很能干,也很聪明,无论下厨,洗衣服和打扫等任何家事,都做得比我好。在我所认识的人中,妳的网球打得最好。我第一次遇见妳时所说的话,至今仍然没有改变。」
我们共同生活了两年。她突如其来的对我说这番话,简直令我无法呼吸,好像有人挖走我的内脏。不是脑袋,而是身体变得空空的。
我努力挤出一个声音。
「我不记得妳对我说了什么。」
她脸色苍白的笑了笑。我从来不曾像这一刻觉得她竟然这么美。
「我说,妳很出类拔萃。不光是我刚才说的那些,妳温柔体贴、敏感。热心研究工作,做爱也是最棒的。」
我看着她,想说一句玩笑话,但她的表情很严肃。
「谢谢,但是,妳还是决定和这个最棒的人分手。」
她微笑点头,她的眼中有一层薄薄的泪幕。
「嗯,对。」
我已经设法克服了冲击的第一阶段,终于可以问我最想知道的事。我的声音有点沙哑。
「为什么?」
她缓缓摇头,脸颊放松,试图挤出一个笑容,她按着眼角,眼泪像玻璃珠般滑落在她的围巾上。泪珠维持圆圆的的形状停留了片刻,终于融化般被围巾吸收了。
「即使妳和我生活在一起,妳还是那么孤独。我以为,有朝一日,我会打破那道墙,带妳出去。我不是笨蛋,况且,我很爱妳。所以,我相信,有朝一日,一定可以把妳带到外面的世界,但是我现在才发现,我太自以为是了。」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我在公司的时候,工作能力比别人强,和朋友相处也很融洽,虽然最近有点烦恼,每天比较晚回家,但我和她的生活很愉快。总而言之,我们两个人的生活也很OK。我甚至隐约认为,只要继续维持这种生活,我们早晚会结婚。她解读出我的表情,说:
「妳工作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只是想要独处,所以,只好无奈的工作。虽然妳没有认真投入,但还是轻而易举的得到水准以上的结果,所以,一旦做到任何人都心服口服的程度,之后就什么都不想做。对妳来说,工作根本无关紧要。」
她说的没错,对我来说,工作从来就不重要。无论多门重要的会议还是简报,我之所以能轻松以对,就是因为对我来说,这些事根本没有太大的意义。我维持沉默不语。
「不光是工作而已,妳对他人温柔体贴,是因为妳想要和对方保持距离。当对方靠近妳时,妳就变得格外敏感。妳天生就很灵巧,既可以表现得很有社交能力,也可以表现得像冷酷的聪明人。不光是工作,妳在和朋友交往时也一样……」
她停顿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的声音很轻,好像在呢喃。
「……恋爱也一样。我和女性朋友商量后。大家都反对我的决定,认为我根本不需要和妳分手。放弃妳太可惜了。但是,我一直看着妳利用这份天生的灵巧,在自己的周围筑起一座高墙。这两年来,我们曾经度过许多愉快的时光,也曾经去旅行,交换礼物。我家人对妳的印象也特别号。不过,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即使我们牵着手,也像是一个人在走路;即使深夜相拥,妳仍然是孤独地。我不够坚强,无法一直陪伴孤独地妳一直走下去。从今以后,我想和真正需要我的人一起生活。」
她流的眼泪丝毫不少于她的话语。眼泪很容易感染,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哭了起来。
我之所以无言以对,是因为她的话语直直的刺进了我的胸口。说出真相的话语,总是具有可怕的力量。她流着泪,露出微笑。
「但是,我相信我永远都不会讨厌妳。即使和别人交往,也会忍不住和妳比较,也许会在比如人共同生活的同时,深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可惜的决定。是不是很可笑?」
她放声大哭起来。我一边陪着她一起哭,一边点头。因为,她是真心的。一旦她做出了决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她,任何人都无法动摇她想要分手的意志。我也无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经过了将近三十年,终于和这个世界达成妥协。对我来说,世界并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
「不过,真遗憾。」
她抬眼看着我。
「遗憾什么?」
「我还以为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等到有朝一日,当我以某种方式成功时,我以为妳会陪伴在我身边,为我感到高兴。而且,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和妳结婚,共组家庭。」
她穿着大衣哭泣不已,把手伸到桌子中间,我握着她冰冷的指尖。她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也曾经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妳的新娘。但我早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我相信,有朝一日,妳会用我意想不到的方式获得成功。因为,妳本来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妳不会想要别人理所当然接受的东西,即使别人拿再好的东西给妳,妳也会说我全部都不要,然后把它们丢弃。除了妳真心想要的东西以外,妳什么都不要,妳就是这样的人。」
这时,她的嘴角微微上扬。
「但是,妳想要的东西并不是我。我可不可以最后问妳一个问题?妳真的喜欢我吗?」
我认为,即使再亲密的人,也有绝对不能发问的问题。我无法立刻回答,她握着我的手,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我喜欢妳,但或许不是妳希望的方式。不过,我不太了解如何用和大家相同的方式喜欢一个人。」
她有笑了起来。
「不用勉强。我和妳在一起的时候,从买没有感觉到妳爱我。不过,我很爱妳,所以,我并没有后悔。」
「但是,妳仍然要和我分手。」
「对,和妳分手后,我会后悔。」
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背后紧紧抱着坐着的她。
虽然第二天还要上班,但那天晚上,我们聊起了往事,直到凌晨四点,会议源源不断的涌现。一旦决定分手,再不足为奇的事都恢复了往日的璀璨光芒。第二天早晨,我送她到车站,然后打电话到公司,请了休假,然后,哭着笑着,一整天都漫步在冬天的横滨街头。
至今为止,已经过了将近十五年的光阴,我写下这个短篇小说,确认青春时代的结束,我莫名其妙开始写小说,我的书莫名其妙出现在书店,我希望,写作不是我筑起的另一道墙,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实我也不太清楚。
她和我分手后,和别的男人结了婚,有离了婚。我们至今仍然是好朋友,她说很可能会和她的青梅竹马再婚,我希望她可以幸福。因为,她值得。
·······天才女服务生·······
天赋异禀的人可以在小说中绽放光芒。然而,天才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莫扎特,法国诗人韩波这些杯具的天才,其实,才华的形式很丰富,无法一概而论。我认为,无论服务生、情理烟囱,或是挖耳朵的各行各业中,存在着无数如假包换的天才。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能够使这个有点脱线、不够完美的地球继续旋转。比起浪漫的悲剧性人才,我更欣赏像这则短篇中所写的,能够带给周围人幸福的才华。因为,任何人都不敢在莫扎特面前哼歌,如果韩波从键盘后方探出头来张望,恐怕很难用浪漫这个字眼来形容。故事中的女服务生确有其人。那是我一位广告撰稿人朋友的妹妹,当初是在喝酒的时候,大笑着听他说起了这个故事。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她。所以,我有点担心她看了这个短篇,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我是在两年前的冬天,遇见这位天才女服务生。那天,为了谈工作的事,我走进神乐坂后方小巷内的一家小餐厅。看起来像是山中小屋的透天厝既不会给人高级的感觉,也不像会提供什么独具匠心的菜色。
餐馆里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桌也是出版业的客人,很奇妙的是,光是闻味道,就可以感受对方是同行。
我们一行四个人,点了生啤酒和几道下酒菜,又各自点了主菜。服务生是一个圆脸的丰腴女孩,上半身很魁梧,但穿着白色丝袜的双腿很修长紧实,有点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国外酒吧的女服务生。她那体型宛如球形的身体上长着像木棍般的手脚。她的手脚缓缓摆动着,穿梭在店内。
我们点了七、八道菜,就像所有任性的编辑一样,对每道料理都有特别的要求,她笑脸盈盈的听完我们点完菜,没有重复就走进了厨房。
当时,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她,吃完送上来的料理,尽情的聊着出版界的八卦消息。在东京,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场这种编辑和作家之间的讨论。
一年之后(之前那本书颇令人满意,也令我很有成就感),为了讨论新作品,再度造访了那家餐馆。因为,我对高级餐厅敬而远之,喜欢轻松自在的地方。那家餐馆虽然看似普通,但料理和服务都无可挑剔。
女服务生把我们带到和一年前相同的桌子。这次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并没有看到其他客人。她对我们说:
「是不是要四杯生啤酒。」
我和其他人互看了一眼后说:
「对,还有。」
「要点什么菜?」
大家纷纷打开菜单,女服务生说:
「妳们去年冬天来的时候,点了烤小羊肉、鳀鱼意大利面、炸明虾和鲜贝,还有苏格兰蛋。」
其中一个编辑瞪大了眼睛。
「妳全都记得?那妳知道我们上次点的是什么沙拉吗?」
「鱼卵洋芋沙拉、荤菇沙拉配日式沙拉酱,还有,这位先生……」
他转头看着我,轻轻笑了笑。
「要求把炸海鲜中的鲜贝换成牡蛎。」
在场的所有人一阵哗然,我问:
「妳还记得?」
女服务生红着脸,点了点头。她并没有得意洋洋,也没有搽腮红,而是原本就是健康的玫瑰色脸颊。另一位编辑问:
「那妳也记得客人的长相和名字吗?」
她圆圆的脸偏向一侧。
「不,没有那么厉害。不过,我不会忘记客人点了什么菜,以及有没有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事。虽然我并没有特别留意,但对感觉不太满意,或是没有吃完的客人,自然而然会印象特别深。」
我立刻产生了想采访她的冲动。可以写成小说的有趣题材不是存在于那些珍奇的材料中,而是存在于日常遇见的普通人身上。我问:
「妳来这家店多久了?」
「差不多两年半。」
编辑发出惊讶的声音。
「妳可以记住这两年期间,所有客人点过的菜吗?」
年轻的女服务生镇定自若的点点头。我感到太不可思议了,忍不住问她:
「假设一天有五十名客人,各点两道菜,总共有一百种。以一年两百天来计算,两年就是五百天。妳可以把五万道料理全部记住吗?妳能不能写在纸上?」
女服务生说了声抱歉,转身离开后,拿了四大杯生啤酒走了回来。她的手臂很粗,但很柔软。年轻女人往往很在意自己的手臂太粗,却不知道健康而饱满的手臂比瘦巴巴的手臂更有魅力。
「并不是像电话簿那样按顺序记住,有点像是把客人和写着料理的卡片随意丢进抽屉里收好的感觉。」
一位编辑问道:
「这么说,并没有特殊的记忆法吗?」
「对。只要看到客人走进店里,就会自动浮现出他以前点过的菜,最喜欢吃的是哪一道菜,以及是不是吃得津津有味,就像快速播放的录影带一样。」
我不由得钦佩不已。
「妳记住了几千人的资料。」
「这并没有什么。」
「我下次可不可以采访妳?我是写小说的,很喜欢了解别人的事,因为这对我的工作有帮助,我可以请妳吃妳喜欢的东西。」
听到采访时,丝毫没有表情的她,一听到我说要请她吃美味的佳肴时,立刻笑逐颜开,我立刻见缝插针。
「妳现在想吃什么?」
她毫不犹豫的回答:
「鸡。」
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她在说「鸡」这个字时,好像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她的语气不卑不亢,令人感受到健康的欲求,我笑着说:
「没问题,下次我会预约到一家好吃的土鸡店。」
下一个周末,我和她相约在惠比寿的餐厅。这家用石窯慢火烤出来的土鸡餐厅十分有名。她说她的食量很惊人,所以,我点的一整只鸡已经送到桌上。微焦的皮亮晶晶的,皮下的肌肉像白肉生鱼片富有光泽。我正准备下刀时,她想要试试。
她好像在进行脑部手术般,用刀叉正确而利落的切开了烤鸡。鸡胸肉、大腿肉和塞在肚子里的烩饭漂亮的装在三个盘子上。我道谢后,开始吃烩饭。我喜欢吃米虾饭。吸收了鸡的油脂和高汤的米饭美味无比,而且带有迷迭香和白牛杆菌的芳香。她用比我快一倍的速度吃着烤鸡。
「妳的食欲真旺盛。」
「对,我最喜欢吃了,大家回忆孩提时代的时候,通常会说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或是大人买玩具给他之类的事吧?」
我点点头,看着她把橄榄球那么的鸡吃掉了一半。她的食量真令人感到畅快。
「不过我只记得在哪吃过什么东西。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吃菠菜牡蛎烩饭,国二的时候迟了丁骨牛排,对高中第一次约会时,吃了白酱披萨,都是令我难忘的美味。」
说着,她拿起了鸡腿骨,用门牙把鸡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隔着半透明的鸡骨,可以看到血色的骨髓。
「不好意思。」
她双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把鸡的大腿骨折断了。然后,面带笑容的抬眼看着我说:
「里面的骨髓很好吃。」
她把断裂的地方放在嘴唇上,吸着骨骼的精华。不禁思考着,她发自内心享受其中,也给周围人带来了快乐的波动。
「还要点什么?」
我满怀幸福的心情,请服务生送上菜单。
·······0.03mm·······
这次因为适逢另一本杂志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所以我完全没有做任何准备。时间在烦恼中一点一点消逝,截稿日也渐渐逼近。我转念一想,干脆利用这份焦躁作为创作的主题。对了,以前曾经听过邦乔飞的专辑。有一首曲子设定的场景,就是人妻和情夫翻云覆雨时,丈夫回来了。
以扎实的吉他前奏弹出很有摇滚风格的音乐。不然,就借用这种感觉写十张稿纸吧。于是,我就在事先完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不断重复播放这首曲子,写出了这个短篇小说。在一切由读者决定的一般小说杂志。很难用这种方式创作。无论结果如何,倒是让我充分享受了写掌篇小说的乐趣。顺便告诉大家,收录这首曲子的「TheseDays」是一张很棒的作品。IWGP(《池袋西口公园》)系列《骨音》的主题,就是源自与唱片同名的歌曲,说起来,<热血少年>的,名字我好像也是向WarrenZevon借用的。无论如何,我的小说似乎和音乐很契合。
良之打工的便利商店在老旧国宅内。荧光灯的光线很暗淡。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这家店,在屋龄已经三十年的国宅中央广场内,宛如一座灯塔。
他的打工时间是从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五点,总共六个小时,一个不冷不热的春夜两点多,那个女人走了进来。通常,深夜的客人不是学生就是上班族,而且几乎是男人。女人看起来像是家庭主妇,身上穿的并不是代替睡衣的运动装,当自动门开启时,她身上的薄质礼服裙微微飘了起来。
女人趿着拖鞋在店里走来走去,在杂志架前面无趣的翻阅着女性杂志和漫画。最后,女人来到收银台旁边的药品区。良之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被她披着散乱头发的肩膀和柳腰托出的丰满臀部所吸引。虽然她的身材和完美沾不上边,背影却格外撩人。
女人拿起什么东西,回头放在柜台上。她手指上戴着一只细细的白金戒指。白色小盒子上,用大大地黑色哥德字体骄傲的印着0.03mm。那是用最近技术创造出划时代薄型材质的保险套。
「这个真的那么薄吗?」
良之答不上来。他还没有用过这种新产品。
「……我不知道」
「是吗?那算了」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千元纸钞。
良之在找零的时候没有看女人的脸。女人走出便利商店时,吹来一阵温热的夜风。良之贪婪的目送她的背影,仔细的把潮湿的钞票抚平后,放进收银台。
四天后,良之再度遇见女人。那是一个下了好几场春雨的午后,良之从大学返家的路上,看到女人和几个同年级的家庭主妇走在一起。女人先发现了良之。女人和其他主妇一样,穿着牛仔裙,用视线向良之打招呼。
正当良之垂下眼睛,准备和她擦身而过时,女人开了后。
「便利商店的小哥,那个真的很不错哟。」
良之惊讶的看着女人,女人用调皮的眼神看着他。另外几个主妇并没有察觉女人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良之觉得女人在挑逗自己,便红着脸,匆匆离去。明亮的光线中,他看清楚女人的年纪差不多三十出头而已,比良之年长将近十岁。她既不漂亮,也不可爱,散发出一种自暴自弃的颓废感,然而,一直到他回到位在国宅角落的自家之前,女人挑逗的眼神始终在良之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天深夜两点多,女人再度造访,夜晚有点凉意,女人穿着透明材质的敞领洋装。这一次,她毫不犹豫的走到收银台前,从架上拿了相同的小盒子,放在收银台上。
「妳打工到几点?」
虽然觉得女人在挑侃他,但良之还是据实以告。
「早上五点。」
「是喔。」女人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千元纸钞。她把钱包伸到来良之的面前,让他可以清楚看到钱包上圆形透明的部分。G301,那是用铅笔写的房间号码。女人接过我的零钱时,神态自若的说:
「我还不会睡觉。」
良之的体内翻腾不已。腹部下方的激动震撼了每一个内脏后,窜到胸口。他的心跳不再是一次一次的跳动,而是两次两次一起跳。
「谢谢光临。」
良之听着自动门关闭的声音,为自己能够发出如此平静的声音感到惊讶。
良之压低针织帽的帽沿,把手插在牛仔裤前方的口袋,走在宽敞的国宅内。黎明的空气清澈刺骨,整个肺都冷却下来。然而,良之的心脏仍然跳动着令他不自在的节奏。下班的时候,明明已经决定不会去了,此刻自己却走向与自家相反的方向的G栋。
(只是去看看而已,只是去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没睡。)(录入:——)
良之这么告诉自己,仰望着水泥墙上已经爬满裂缝的建筑物。长方形的四层楼建筑和其他十七栋房子没什么两样,在当今的时代,已经很难找到这种没有电梯的房子了。墙上用油漆写了一个巨大的G字,感觉还有点湿湿的。仰头看着的前方,只有一个房间的还亮着灯。窗户上拉着已经晒得有点褪色的淡蓝色窗帘。
良之看到灯光,走向楼梯。他只打算看一看301室的门而已(录入:=-),虽然他知道这里国宅的铁门,都漆着比墙壁水泥颜色更明亮的灰色,但他还是无法不亲眼确认一下。然而,当走廊上的荧光灯变成和黎明的天空相同的亮度时,良之已经无法离开了。
他明明没有做任何事,门却缓缓打开了。
女人伸手把他拉了进去。他还来不及发出叫声,女人张开的嘴唇已经吸了过来。女人一边亲吻,一边用双手脱下良之的牛仔裤。狭小的玄关,打开皮带扣环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枪声。女人含着还没有洗过的阴〇,(录入:我还是「哔」一下比较好。)仔细的用舌尖添去污垢,继续吸吮至完全充实,才发出湿润的声音,把嘴唇移开。
她好像在脱了T恤般从头上把洋装脱下,丢在玄关。她没有穿胸罩。像一个小橘子般的大乳X晕和周围竖起的毛孔,令良之无法克制。女人就像牵着牛一样,握着良之的阴〇走了进去,才终于开口说:
「去卧室吧,我里面比外表更赞,妳可以马上进来。」
沿着昏暗的走廊走了几步,就到了卧室。这里和良之与父母同住的房子格局相同。老旧的床旁边发了一张钢管椅,那个小盒子敞着口。放在已经出现裂缝的塑胶椅面上,女人用尖尖的虎牙咬破袋子说:「这个我最拿手。」然后把新型保险套含在嘟成圆形的嘴唇上。她完全没有用手,直接把阴〇吞到根部,松开嘴,确认有没有戴好。
「这样就OK了。」
女人嫣然一笑,将坐在床上的良之从肩膀往下推。良之发现,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容,她的笑容很棒嘛。然而,他的从容直到这一刻为止。下一刹那,女人露出贪婪的表情,跨坐在良之身上。当良之的下体完全被吞噬时,他有点慌了手脚,但已经为时太晚。良之被女人从腹底深处传递出的节奏所吞噬,不容他有丝毫机会重振旗鼓。
女人的做爱没有丝毫的扭捏。廉价、狡猾,毫不客气。良之深陷其中,那是他在大学同年龄女人身上无法感受到的无尽肉欲,那种热量足以蒸发每个人为了维持安稳的日常生活而戴着的假面具。
只有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良之觉得自己是自由的,在彼此藉由肉体追求快乐的时候,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禁忌。对方的渴望是无法违逆的命令,那是一种自发性的服从。施者和受者会在转眼之间交换角色,两者之间只有微小的差异。黎明前的卧室,变成了除了床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的乐园。
良之每星期有三天会在打工结束后,造访女人的家里。他丈夫是长途客车司机。很少在家,良之从客厅柜子上的照片看过这个男人。男人的胸膛很厚实,肩膀很宽,戴着一付早就退流行的塑胶框眼镜,看起来很老实。
春天快要结束的某个黎明,从良之第一次造访G301,即将要满两个月了。女人数度冲上巅峰后,背上香汗淋漓。良之离开女人的背,仰躺下来。看着天花板,这里贴着很自己的房间相同的塑胶壁纸。低头一看,发现保险套的前端拉的很长,垂在阴〇前端,好像被雨淋湿的鲤鱼旗。
保险套还在,良之正打算把薄如蜻蜓翼的保险套戴好时,远处传来那个声音。外面楼梯传来脚步声。脚步声很沉重,他直觉认为那是男人的脚步。这种时候,会是谁呢?
从楼梯传来的脚步声在三楼停止,良之屏气凝神的竖耳静听,发现脚步从走廊上慢慢靠近,拨了拨被汗水粘在额头的头发,注视着良之的眼睛。脚步声在门口停了下来。女人说:
「反正已经被发现了,不如最后再放进来一次。」
还剩多少时间?良之重新戴好保险套,满脑子都是昏暗走廊尽头那道灰色铁门。
·······书架和旅行的男人·······
这是第二篇以书为主角的掌篇小说。寓教于乐的幻想小说很适合一下子就看完的十页稿纸格式,写这个短篇也是一次愉快的经验。看着协助哦的参考资料,很羡慕十七天十六夜的豪华游轮行程。参加这种行程的船旅时,我也要带一个特别订做的行李箱,里面装着想要慢慢阅读的一百本书。虽然很想这样奢侈一下,但在时间上根本不可能。光是想象在船旅时要被截稿追着跑,就已经头痛不已了。故事的老人所说的,专为自己写的理想书,其实并不可能。世界有无数的人,也有无数的书,其中的一个人,和其中的一本书是独一无二的完美组合,这种可能性并非完全不存在。只要找到这本书,在接下来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的看这本书,这也就够了。这种阅读生活也不错。顺道一提,我个人的想法也隐藏在故事主角所说的话中。好书可以互相扶持,如果有很多好书,就可以丰富彼此的生活,也更增添快乐。
任何人的人生都可以在某一个时间点重新开始。我在四十岁后的第一个春天,迎接了这个时刻。我和学生时代的朋友一起创立的软体公司经营得十分顺利,还几个使用在邮件和网络上的加密软体都十分畅销。然而,事业过度顺利反而导致危机四伏。
我们的公司规模很小,却富含营养,因此吸引了更大的捕食者。刚开始,对方便提出条件十分理想的投资计划,于是,大型网络公司的人员开始进入公司,不久之后,学生时代的朋友伙伴提出了新的扩大计划。我们公司已经失去了原本和乐融融的气氛。
几个月后,我把手上的持股全都卖给了朋友和那家大企业,离开了那家公司。在人生的中途,获得了让余生不愁吃穿的金钱。我相信,没有人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空虚的一件事,每天二十四小时都饱尝无趣的滋味。
原本就已经降到冰点的夫妻关系也同时陷入了无法修复的状态。是到如今,我应该感谢我们夫妻没有生孩子。我拿出卖掉公司的钱,支付了足够的赡养费,解除了婚姻关系。一张离婚协议书和一张银行汇款证明,结束了十二年的夫妻生活。
无论在工作还是私生活上都无所事事的我,尝试了无所事事的人做的事,参加国外的长期船旅。我想反省一下以往的人生,也希望好好思考自己的余生。旅行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但我因为陷入了忧郁状态而疲惫不堪,根本不可能感到什么愉悦的心情,只要参加船旅,船就会自动把忧郁的我带入不同的风景中。
我挑选的是十七天十六夜从夏威夷到大溪的航程。游轮全长一百九十公尺,共有十二层甲板,有两座九千马力的柴油引擎。最顶楼的十楼有四间皇家蜜月套房,我的房间就是其中之一,一个人住显然过度宽敞的其实平方公尺房间内,有一个浴室,还有一个可以欣赏大海的小阳台。
只有第一天令人感到欣喜。我在宛如小城市的游轮中四处探险,和其他旅客打招呼,欣赏天空和海水的变化。然而,从小在都市长大的我,过了三天,就看腻了碧蓝的海平线和空中中发亮的积乱云。为什么大海总是不知疲倦的基础细纹,露出相同的表情?为什么天空总是呈现一片单调无趣的蓝色?之后,我拉上蜜月套房的窗帘,几乎很少走到甲板。
六楼的剧场总是演一些老片,游轮上虽然有赌场,但我对赌博兴趣缺缺。我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单调。
每天将近中午的时候慵懒的起床。
吃完早午餐,下午则去图书室看书,消磨无聊的时光,晚餐的时候,独自坐在中庭大厅前用餐,晚上则逃进十二楼的空桥后方的顶楼酒吧。结果,对我未来的人生,没有思考出任何具有发展性的计划。原本以为游轮是驰骋在海洋上的乐园,却发现竟然是豪华的监狱。看来人类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发现自我。
我在顶楼酒吧遇见了那位老人。靠窗的吧台座位可以俯瞰在蓝色灯光照射下的游泳池,老人坐在隔了两个空位的酒吧椅上向我打招呼。
「我经常在图书室看到妳,不过,那里的书太少了。」
老人说的没错,擦得光可鉴人的花梨木书架上,陈列的都是虚有其表的大开书籍(大部分都是室内装修和园艺的写真集),以及近年的畅销书。还有一整排封底很吸引人的文学全集。我看着老人面前的吧台,那里放着三本已经磨损的书,每一本都是皮革封面。
「那些书是妳自己带上船的吗?」
枯皱的手怜惜的抚摸着颜色有点微妙差异的封底。
「对,这种游轮的图书室通常都很令人失望。或许听起来很奇怪,不过,船旅最适合看书。我每次都会带自己的书柜上船。」
我久违的好奇心蠢蠢欲动。
「如果妳不介意,可不可以在妳方便的时候,让我见识一下妳的书柜?」
老人笑着点点头。
「这几本书送给妳,作为我们认识的纪念,妳不必介意,拿去吧。」
我拿起从吧台上滑过来的书,分别是艾雷史汀·艾奇鲁尼的《象牙海岸航海记》、红小桃的《隐藏野兽》和小岛竹清的《未完物语》,全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每一本都请师傅将市售的书细心的用皮革包了起来。
「我可以收下这么贵重的书吗?」
「当然,如果妳不要的话,我准备在回去的时候,从甲板上把它们扔掉。」
我一定露出了纳闷的表情。老人说:
「我这一辈子,都在找一本书。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本是为我而写的书。我的探索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这三本书落选了。对我来说,它们已经没有用处了。」
「世界上真的有只属于自己的书吗?我认为,书这种东西,光是一本根本派不上用场,必须彼此扶持。」
老人露出困惑的笑容。
「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觉得要看遍全世界的书根本是不知天高地厚。如今,我已经对比赛阅读数量毫无用处,只要能找到属于我的那本书就心满意足了,我已经选好了候选的书。如果妳有时间,要不要去看看?」
我点点头,老人率先走出酒吧,当我打算走向电梯时,老人问:
「我的房间离这里很近,要不要走楼梯。」
沿着豪华的楼梯往下走,来到我房间所在的十楼。老人指着斜对面的皇家蜜月套房说:
「就是这里。」
一走进房间,就是宽敞的客厅。铺满整个房间的地毡上,放着用螺丝锁住的猫脚沙发,这艘游轮的内部装潢采用了明亮的洛可可风格。
老人带我走到放在窗边的最佳位置的大皮革行李箱,打开附有轮子的的盖子,行李箱的两侧是隔开的书架,里面参差的放着和刚才三本书有着相同皮革封面的书。
「这二十年来,我看了很多次,不断的在挑选。这里面的其中一本,将会成为属于我的书。」
我不可思议的问:
「妳每次上船的时候,这个行李箱都装满了书吗?」
「对,我看完了就丢进海里,然后再看其他的书,再丢掉,一直重复着。也许,船旅就像是蒸馏工厂,可以浓缩书的灵魂。」
老人聊了很多书的趣事,都是我前所未闻的书。离开他的房间时,已经将近深夜两点了。
之后,我们每次见面都会聊天。无论在有自动钢琴的餐厅酒吧,可以感受海风的步道,还是顶楼酒吧,老人总是拿着几本书,我问他:
「妳丢了几本书?」
每次听到的回答都不相同。老人平均每天把五、六本书丢进夜晚的大海中。游轮经过了航程中点的夏威夷,进入了那太平洋。某天早晨醒来时,大海的颜色变成了矿物质般的碧蓝色,闪闪发光。
即将到达大溪地的几天前,老人坐在南国阳光照耀的甲板兴奋的说:
「我花了一辈子的的时间,终于只剩下三本书了,我打算在今天晚上作出决定。其实,我已经大概知道是哪一本书了。」
那天晚上,我充满期待的前往顶楼酒吧。然而,老人却没有出现,第二天,第三天都没有看到他。直到第四天,工作人员才为老人失踪这件事陷入了恐慌。
老人似乎从甲板尾端跳进了大海。有一名船员曾经目击老人在黎明时分,手拿着一本书靠在栏杆上。我不禁思考老人和我到底谁比较幸福。老人终其一生寻找一本书,却在找到答案的时候死去。而我并没有任何可以寻找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