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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设计在童年-高燕定

_10 高燕定(当代)
  这是我的最后机会,再不珍惜,几个月后,女儿铺盖一卷,离家上大学,机不再来,悔之晚矣!我们决定这个周末专程去300公里外的达拉斯法院观摩两天。
  
  与前一年的模拟法庭审判比赛不同,这一年的案子不是民事侵权案,而是一件谋杀案。
  
  比赛使用的是由10位著名法律专家起草的模拟刑事审判的案例,以一部80年代奥斯卡获奖影片《母女情深》中母女的名字和主要故事情节为基础,改编了部分情节,成了一个母亲杀女儿的谋杀嫌案。
  
  《母女情深》这部催人泪下的影片讲述了离异的母亲罗拉与叛逆的女儿艾玛30年的情感恩怨,最后女儿艾玛身患绝症,在病床上弥留之际,母女之间的隔阂冰消雪融,复杂的感情得以释怀。经过改编,在案卷中,检方证人的证言认为罗拉在服侍病危住院的女儿时,有切断维持女儿生命的呼吸器的嫌疑。根据母女间30年一直存在的隔阂和冲突造成的复杂关系,加之艾玛身后5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检方认为罗拉有犯罪动机,因此指控罗拉犯下谋杀罪。
  
  在这个案件中,检方和辩方各有3个证人证言,6个证人都试图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言,使这个案件可能具有种种各不相同的情节。
  
  这个全部由证人的证言构成的“案件”,令人感到每个人的证言都有可疑之处——他们都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自身的考虑而提供不实证词。这就是案例的复杂和精彩之处,它给比赛双方留下了很大的发挥余地。
  
  不利于罗拉的证人有医生、艾玛的丈夫弗拉珀和艾玛的童年好友培蒂。
  
  医生证实了罗拉脾气暴躁多变,常为小事暴跳如雷,但同时艾玛的丈夫弗拉珀控告医疗疏忽,要求赔偿——医生有推卸医疗责任、嫁祸于罗拉的嫌疑,证言不一定可信。
  
  艾玛的丈夫弗拉珀的证言称,罗拉是个专横无情的母亲,同时他以医院不恰当地进行化疗为由要求医疗事故赔偿。因为艾玛5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虽在孩子名下,但托管人是罗拉,罗拉如被定罪,他可以独占那50万保险金——弗拉珀的证言也未必可信。
  
  艾玛的童年好友培蒂证实出事那晚,她参加派对回家,路过医院进去看艾玛时,看到罗拉在呼吸器上做什么,接着就被罗拉赶出来;后被警察以酒后驾驶逮住。如果罗拉谋杀罪成立被判入狱,培蒂作为艾玛指定抚养人可得到3个孩子的抚养权,最终也将得到孩子名下的50万保险金。何况她那晚也喝了不少,头脑未必清楚——证言未必可信。
  
  有利罗拉的证人有退休宇航员格拉特、为罗拉服务了28年的女佣罗西和被告罗拉本人。
  
  罗拉的追求者退休宇航员格拉特提供了事发当晚他在医院候诊室看到的情况,他的证言说明罗拉最爱艾玛,几个月住在医院尽心照顾艾玛,她绝不可能害艾玛。登过月球的宇航员是令人尊敬的,但是,他因为专心事业,经历了两次短暂的婚姻,现在正狂热追求案中的被告——其证言似乎难以令人相信。
  
  女佣罗西的证言称,罗拉非常关心艾玛的病痛,经常看报纸杂志,阅读有关治疗癌症的文章。艾玛之死可能是培蒂所为,因为培蒂曾经说,“我自己没有孩子,我一定要尽一切办法得到那3个孩子”——罗西在罗拉家干了28年,如果罗拉罪名成立被判罪,罗西的工作终将不保——她的证言也不可信。
  
  被告罗拉的证言说,如果有人搞鬼,只能是艾玛的丈夫弗拉珀,因为他是艾玛人寿保险的受益人;艾玛一死,弗拉珀就可以和他的情人结婚——罗拉本身是这宗谋杀案的被告,她的证言也许是最难被采信的。
  
  在这个案子里,人人都有毛病,都有作为证人的缺陷,所以,人人似乎都不可信。这是一件难以理清线索的复杂案件。以上摘录的是案卷中的部分内容,事实上,案卷中每个证人的证言都是满满三四页,有许多可供检辩双方发挥的细节。对高中生来说,如此复杂的案件,盘根错节的案情,如何下手?
  走进法律(2)
  
  检方的责任是力图让法庭排除有利于被告的证言、证据,最大量地接受不利于被告的证言证据,使陪审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律师的责任是力图推翻不利于被告的证言,让其不被法庭接受,还要设法让法庭接受有利于被告的证言,才能让陪审团裁定其无罪。
  
  在模拟法庭比赛中,是根据累计积分定胜负,比赛者不仅要考虑最终裁定有罪无罪的胜负问题,还有“赢多赢少”的问题,因此要注意尽量多得分,少被扣分。
  
  在这个案子中,高倩还是当辩护律师,为罗拉辩护,使罗拉的罪名不能成立。在法庭上,她的责任是提问本方证人罗拉,试图通过她的口,尽量多地引出有利于罗拉的证言。她还要盘问检方证人医生,说服陪审团相信艾玛的死是必然的,而不是他人所为,医院可能有疏忽,医生可能想转嫁责任,等等。她还要在庭上作最后的结辩陈述。
  
  为了把案子准备得十分充分,她常常拿着那个黑色文件夹,琢磨里面厚厚的一堆资料,不时写摘要、笔记,还要给自己写下一条条的问题。
  
  为了写这篇文字,我查看了她的一大叠文件夹,里面除了有从比赛组委会购买的有关资料和案卷共70页外,还有她自己写的并打印出的提问和盘问证人的问题,是经过多次修改的各种版本。粗略数一下,仅一个版本中提问罗拉的问题就有59个,盘问医生的有46个。
  
  要有逻辑性地预先想出那么多问题,有预见性地,用计谋、策略或者陷阱,通过提问和盘问证人,让案件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沿着自己的思路,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达到这个目的,庭外要下多大的工夫?
  
  人们也许想不到,这是个无底洞。翻阅她的文件夹,还发现了她从《美国律师协会期刊》(ABAJournal)中复印下来保留至今的多篇文章。有《开辩陈述——给陪审团讲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找对剧本——诉讼律师须置案子于令陪审团信服的模式》、《对着脚开火——某些明知会受伤还扣扳机的律师》、《给人深刻记忆——准确的遣词使陪审团清楚地了解你的案情》、《养成习惯——有说服力的盘问需要练习、练习、再练习》、《离开主题争论——扯得太远使律师陷入麻烦》、《远离陷阱——特别是自己设下而不自知的陷阱》等。这些都是写给诉讼律师看的有关诉讼技巧、策略的文章。
  
  人们常说案件本身的要件很重要,也有人说律师的水平更重要。事实上,在很多美国法庭的案件审理实践中,律师的水平、在特定的案件中采用的策略技巧对于影响案子的裁决是至关重要的,有时甚至比案件中的事实更重要。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有些案子在平头百姓看起来是明明白白的,但是最后的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使人大跌眼镜的原因。
  
  在美国的法庭上,律师最重要的工作是要说服人,所以,说话的语气、语调,在法庭上的表情、表演,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法庭上的“演讲”与写文章不同,要凭感觉,要懂人,要了解人。因此,律师不但要懂法律,还要懂得很多技巧、策略,要知道没有法律知识的平头百姓组成的陪审团是怎么想事情的,要知道怎样引导陪审团按自己的思路走。所以,有人说,在美国,好的律师除了懂法律,还要懂艺术,要像艺术家、演员一样会表演。这就是为什么除了阅读案卷以外,高倩还要研究《美国律师协会期刊》里的那些指导性文章。
  
  一个周末两天,在气氛紧张的法院大楼,我混在几百名西装革履的“律师”中,跟着女儿的赛程,一会儿上楼,一会儿下楼,换了一个又一个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稀里糊涂地听了一场又一场庭审比赛。
  
  比赛结果出来了,很遗憾,与去年一样,还是只得第九名。女儿可是抱着很大的希望得第一、进入全国比赛的呀。回家的路上,大家都不言语,安慰是没有用的,虽然才17岁,但她已经不是孩子了。想到她在法庭上,幼稚的脸上努力装出大律师的庄严,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只能在心里努力地安慰她和我自己:全队十几人,没有一个队友的父母是律师,既无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无法得到足够多的技术上的强化指导;在平静的小城居住,无法到大城市的大法院观摩复杂的案子;全得州每年4500人,200多个队参赛,得了第九名,这样的战绩,不算登峰造极,也可以阿Q式的自我安慰一番了。追求完美很好,不过,作为一个立志学法律、当律师的人,挫折也是绝对必须经历的。
  
  在法庭比赛中,除了法律知识、法庭技巧外,女儿还学到很多的东西。比如,这个案例的编写者们,利用名著和大奖影片中感情深厚却关系复杂的母女角色,使母亲成为物欲社会中可能的灭绝人性者。这可以让对法律有兴趣的高中生了解到,在一个看似简单的、顺理成章的事情背后,也许还会有更加复杂的背景和隐情;除了培养他们律师式的复杂思考外,还希望唤醒年轻人对社会家庭伦理道德问题的深刻思考。这个比赛之外的收获,不是名次可以衡量的。
  走进法律(3)
  
  可以看出来,高倩对模拟法庭比赛确实下了很大的工夫。在高中时期参加这些比赛,使她对律师工作的性质、状况以及种种细节有较深入的了解。在那期间,由于对法律的兴趣,她还阅读了一些有关的书,让她有机会进一步思考,自己的兴趣是否真在这里,是否适合做这个工作,是否能够将它作为今后若干年甚至长期的事业。这一点,对于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温饱而求职就业的新时代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
  
  16岁走进法庭,参加少年法庭的工作,参加模拟法庭辩论比赛,整整两年的时间,让她在进入大学以前就有了对法庭审判的亲身感受。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高倩在庭外下的工夫确实不少。对法律,她如痴如醉。她,已经走进了法律。
  
  根据这些体验,她可以用充足的时间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做深刻的思考。这两年从感受法律、体验法律,及至走进法律,对法律的了解和亲身体验,我感觉,学法律当律师这个志向已经深深地烙进了她的心。这样的工作,这样的工作环境,这样的工作节奏,这样巨大的压力,这样紧张的生活,不就是自己的理想么?这正是她真正的人生追求和渴望!
  法学院的宝塔尖(1)
  
  有一本非常有名的畅销书《法学院第一年》(OneL),作者斯科特·特罗是一位曾获《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的作者。特罗先生从斯坦福大学英美文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留校担任了3年英文教师。书中讲述的是他70年代、26岁时放弃一所大学的助理教授的聘任,报考法学院,在哈佛法学院第一年的不堪经历。
  
  这位在斯坦福大学教授文学创作,又受到法学院严格训练的执业律师,遣词用字想必十分准确。在书中,他对那一年的描述充斥了“抽搐、失败、黑暗、剧痛、恐慌、沮丧、困境、沉重、震撼、头晕目眩、心惊胆跳”等词语,其后,才勉强“劫后余生”地感受到“骄傲”。
  
  法学院与其他所有专业都不同,第一年的竞争最惨烈,因为第一年的成绩几乎决定一切,以后再努力也于事无补。争夺法学刊物编辑职位,是法学院里最激烈的竞争,它与第一年的成绩密切相关。
  
  美国各个法学院都有好几种法学杂志,如国际法、人权法、环境法、商业法、技术法等。这些杂志都由优秀学生担任编辑,他们决定文章是否录用,从对文章进行审阅、筛选、编辑、修改、校对,直至出版发行,自始至终完全由学生编辑们独立完成。不过,有的杂志是完全独立于法学院的,哥伦比亚《法学评论》就是这样一个公司组织形式的实体。出版社有自己的财产,在房价高昂的纽约曼哈顿有一座属于自己的10层大楼。
  
  美国法学杂志中最顶尖的是各名校的《法学评论》(LawReview),也可以称为院刊,《法学评论》刊登的文章都是为较大的法律难题提供解答和看法,或者是为某个法律领域开创新方向。《法学评论》发表的论文主要有较长的“文章”(Article)和“短文”(Notes)。全国乃至世界各地法学教授、学者和著名职业律师投的稿子都是“文章”,本校法学院学生发表的都是“短文”。不过,法学论文的篇幅都很长,哥伦比亚大学《法学评论》发表的“文章”,每篇长70到100页,“短文”20到40页。《法学评论》的权威性很高,无论长、短文章,除了法律学者学习引用以外,包括最高法院、联邦法院的法官和律师都常常将它们引为法庭裁量或辩护的根据,并写到法庭裁决书中,成为案例文本,在美国的法律实践中,其影响是很深远的。
  
  《法学评论》的编辑都是由二三年级的学生担任,有的法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年的成绩选拔编辑,有的通过长篇文章的写作比赛,挑选出少数优胜者,有的结合这两种方法来选拔。学生们对此趋之若鹜,无不希望能被选上。不过,在斯坦福教了3年英文的特罗先生,在第一年的努力奋斗之后,最终也没被选上,对此,他在书中坦诚,“不愿意面对现实的妒忌心态”,使他“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由此可见,竞争何其惨烈,学生何其向往。
  
  有人以为,这些学生当编辑的法学刊物,只是学生时代的学术活动,并不能表明有多高的学术水平。其实,美国法学杂志与其他任何学科的学术杂志都不同,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外,著名法学院的名教授几乎都不当任何法学刊物的编辑、编委,这一点与其他学科的名校名教授都要争当各种专业刊物的编辑、编委正相反。美国排名前100的法学杂志只有寥寥6种不是学生当编辑,排名前18位的法学杂志个个都是学生当编辑的各校的《法学评论》。最著名的法学教授、律师的论文无不争相投到学生当编辑的刊物来发表。
  
  法学刊物的水平和排名主要由3个标准来衡量:被其他杂志引用的总次数、影响力、法院裁决案件引用的次数。根据美国华盛顿·李法学院多年持续对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共1002种法学杂志做的调查统计,完全由学生担任编辑的耶鲁、哈佛和哥伦比亚的《法学评论》被其他杂志引用次数稳居前3名,堪称世界最著名的3种法学刊物。此外,哈佛《法学评论》和哥伦比亚《法学评论》被其他杂志引用的次数、影响力、法庭案例引用次数3项指标都稳居1002种法学杂志的前3名。
  
  编辑的工作量是巨大的,哥伦比亚《法学评论》有7位“文章”编辑,他们是从几十位编辑中挑选出来的,组成了“文章”编委,他们负责每年从教授、学者超过1500篇的来稿中挑选出大约25篇长文章,分为8期出版,每个编辑各负责近300篇文章的初审。编辑绝大多数时候扮演的是冷面杀手的角色,筛选稿子采用的是“点头不算摇头算”的“一审否决制”。因为稿件太多,每篇文章都只有一个编辑负责初审,这个编辑通不过,这篇文章就被拒绝了。一篇文章初审通过了,这个编辑才建议其他6位编辑审读,然后由全体编辑投票决定,所以,一个编辑一年要审读四五百篇,达三五万页的文章。编辑工作必须非常谨慎,向同事推荐太多不够水平的文章,无端浪费别人的时间,会让同僚不满。审阅法律论文不像审文学作品,不能以个人偏好,而应该以学术水平来取舍。高水平的论文如果不小心从自己手上溜走,跑到其他杂志发表,除了伤害杂志的声誉,也会让同僚侧目。每个编辑都有保持自己杂志学术水平以及提高杂志排名的责任。
  法学院的宝塔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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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评论》刊登的都是篇幅较长的文章,法学这一行尤其讲究精确性,高水平的法学杂志不允许有丝毫差错,这就要求编辑精读细审,仔细消化理解,找出拒绝发表的合理理由。对于接受发表的文章,编辑们通常也要给这些教授作者写出可供推敲的长达十几页的书面修改意见。
  
  《法学评论》每篇文章引用的案例索引和注释从两三百到四五百不等。编辑要对每篇文章的数百篇引用案例索引、注释一再进行不厌其烦的校对、订正,要查对可能涉及1000多篇原著的引文,还要对文章进行文字加工。这些工作对编辑水平的要求很高,工作量巨大。编辑们每周要花四五十小时的时间在刊物上,甚至比花在法学院学习的时间还要多。毕竟,刊物是要定时、定期出版的,而学习和成绩是学生自己的事。落下的课,那得自己想办法赶上,谁让他们“愿者上钩”呢?
  
  编辑的工作繁重、压力巨大,难怪教授们都不当编辑。教授们是有“能”无“力”,难以承担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和压力。但是,为什么所有的优秀学生都削尖脑袋想钻进去?进不去的,反而“魂不守舍”,十分沮丧呢?原来,成为《法学评论》的编辑除了享有极高的荣誉,被认为是精英中的精英之外,还对前途有着长远的影响。通过这些编辑工作,这部分学生有机会经常在一起讨论法学问题,对法律问题的看法、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都得到了其他学生所没有的极大锻炼。
  
  参加编辑工作为走向社会的进一步竞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例如,申请名校法学院的教职,申请最高法院、联邦法院法官助理的职位,名校《法学评论》编辑的身份都是必不可少,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条件。获得法官助理的职位对前途影响很大,是一种极高的荣誉,其工作是帮助法官做研究,整理资料,撰写裁决书。此外,编辑们有机会认识名教授、名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学、法律界名人,有机会与他们进行直接的交流。名校《法学评论》编辑的身份使学生毕业后进入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也变得格外顺利。
  
  因为美国最好的法学刊物都是由学生当编辑,所以,顶尖法学院《法学评论》编辑的身份和他们在学生期间发表的文章一样,是伴随一生的荣耀。美国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花名册上总是标明哪位律师曾是哪个法学院刊物的编辑,在哪个刊物上发表过什么文章。美国五大法学院院长无不在他们的简历中列出学生时代当《法学评论》编辑的经历,在他们的简历中,无一例外地都“只有”一个《法学评论》编辑的身份。耶鲁法学院院长在网上公布的简历中,将他在学生时代担任哈佛《法学评论》的编辑,列在“专业职位”一栏中的第一项。
  
  当上《法学评论》的编辑就是登上了法学院的宝塔尖,“文章”编辑成了宝塔尖的尖顶。
  *尾声
  
  哈佛是爸爸从小灌输给她的,我的朋友都知道,高倩从小就准备上哈佛。但是,到了长大快成人的这一刻,最忌讳的就是什么事都听爸爸的。她常在我面前表示,更倾向于普林斯顿,这也许是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她,想向我表示她的独立性,表明她不是我的牵线木偶,不能爸爸说上哈佛就上哈佛。陆续接到6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每个都得考虑一下。
  圆梦哈佛
  
  高倩信心满怀地准备大学申请。我看她表现得太自信,有意刺激她,可知道有多少人报哈佛?要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走向21世纪的“美国”学生,伶牙俐齿的女儿早就不吃这一套了。
  
  她激烈地驳斥:我上了最多的AP,参加的社会活动最多,工作经历丰富,什么比赛都参加,什么奖都拿过,四种语言,出过书,义工、社区活动、领导才能都不缺,还要我怎么样?哈佛不要我还要谁?
  
  拍着厨房的酒吧台,她涨红被激怒的脸,“哈佛不要我还要谁?哈佛不要我,还要什么样的人?嗯?你说啊!”
  
  好个狂人。这话在外面她当然绝口不说,要狂也只在家里狂。
  
  我被问得无言。按她的话说,她是Well?鄄rounded(全面的)。她把自己的条件归成8个类,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发表著作、课外活动、获奖项目、社区活动、志愿者活动和语言能力。
  
  学业上,高中4年总成绩GPA4.2,全校440名毕业班学生中排名第十。
  
  课外活动的内容可以列出来的有七八项:交响乐团主席、西班牙语学会主席、数学科学比赛副主席、演讲表演队队长、校长顾问委员会委员,当过州长荣誉项目辅导员和少年法庭律师,还参与大学生活动。
  
  获奖项目有地区、州和全美比赛的奖励,分为8大类20多项:包括演讲、法语、模拟法庭、数学、写作、小提琴、钢琴、选美。
  
  她的不断更新的简历,用英文10号小字,勉强挤在整整两页的篇幅里,总结了高中4年的辛苦和成就,把简历放在一旁,填写申请就不费力了。写作大学申请论文对很多人来说是件叫苦连天的事,对她好像并不难。有个周末下午,我正在房子后面建一座储物房,她每隔半个小时,就从房子里跳出来一次,来到我身边,念一篇申请论文给我听,半天时间完成了三四篇论文的写作。看到我在建房子,启发了她的灵感,顺手写一篇风水和人生观的论文,其中还拿老爸我开了涮。这篇在我看来不怎么样的文章,得到很多人的青睐,有位大学校长来信还提到这篇论文非常有意思。
  
  在大学申请表的升学顾问鉴定表上,有一个问题是,有哪几个词最能概括这个申请者,学校教育顾问给她填了7个词:
  
  Gifted(有天分的),hard?鄄working(勤勉的),curious(求知的),mature(成熟的),focused(专注的),responsible(负责的),sophisticated(久经世故的)。
  
  在表中的学业成就、课外活动、个人素质和特质、创造性4个选项里,教育顾问都在“我职业生涯中遇到的顶尖的极少数的几个之一”那一栏打了钩,对她毫无保留地给予最高评价。
  大学不是目的地
  
  结果是可以预见的。1999年4月初的第一个周六,我在达拉斯与老朋友聚会,中午接到女儿电话,说她收到哈佛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她随即开车3个小时,将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到离家300公里外的达拉斯,让我和从小看着她长大的朋友们分享。朋友们都说要举行一个派对,有位在加州硅谷的朋友甚至保证届时专程飞来参加。
  
  我说,派对的主题我都想好了,就叫“哈佛!哈佛!”大客厅正中,应该挂个“哈佛!哈佛!”的大横幅!
  
  女儿眉头一皱,对我说,“crazy(疯啦),谁说我就上哈佛啦?”
  
  哈佛是爸爸从小灌输给她的,我的朋友都知道,高倩从小就准备上哈佛。但是,到了长大快成人的这一刻,最忌讳的就是什么事都听爸爸的。她常在我面前表示,更倾向于普林斯顿,这也许是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她,想向我表示她的独立性,表明她不是我的牵线木偶,不能爸爸说上哈佛就上哈佛。
  
  陆续接到6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每个都得考虑一下。
  
  文理学院全美排名第一的阿默斯特学院早就给她发“暗号”,发录取通知前几个月就早早给她提供机票,让她去参观学校。位于休斯敦,享有“南方小哈佛”之称的莱斯大学许诺给她一份全校最大的赫伯特艾伦荣誉奖学金。不是和哈佛并列,就是独揽第一的普林斯顿大学是德莱尼法官的强力推荐。杜克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最令人感动,校长亲自来信,抛橄榄枝。杜克和耶鲁当年并列第三。杜克大学校长来了两次亲笔签名信,邀请女儿去杜克访问,到他家里做客,还要为她提供在杜克举行的全美大学生篮球冠军决赛的门票。交响乐团指挥怀特先生催她快去,他愿意给她出机票!那场全美瞩目的冠军赛,门票市场价好几百美元。普大校长在来信中称,他在招生院长的办公桌上,看到了今年最好的十几个申请人的材料,她的材料是其中之一,还赞扬她的申请论文写得非常有意思。
  
  得州大学“第二计划”许给她最高的德特蒙荣誉奖学金,项目主任、名教授对她说,哈佛学生没有什么机会和教授接触,但是,你今后不用预约,就可以随时到我办公室来,我把你当我女儿,我会给你写最好的推荐信,你一定前途无量。他还寄来卡片,亲笔手写“你的宿舍,我都给你预订好了!”
  
  读莱斯大学4年不用出学费;杜克和普大校长的亲笔签名信让她有点飘飘然;上得州大学的“第二计划”会受到特别器重;普林斯顿每个教授都必须讲课,而且是小班的课,教授与学生接触密切。
  
  无论上哪所学校,都会有很好的前途。
  
  派对终于没有开成,因为女儿不愿意。她反而成天在我面前为哈佛以外的学校评功摆好。
  
  不能爸爸说哈佛好,就去上哈佛。
  
  心情真的很好,她打开久违的电视机,在沙发上,轻松地接听各个大学的学生,甚至“第二计划”名教授亲自挂来的3次电话,催促尽快决定去他们的学校。这种感觉真是棒极了。
  
  不过,她一心就想上法学院,学法律,当律师的——这已不是爸爸的想法,而是她自己十几年来唯一的坚定理想。
  
  ↑这个驿站只能住到2003年(在哈佛的宿舍里)
  
  哪个学校可以为下一次出发提供最好的条件?
  
  两三个星期后,4月底,到普林斯顿和哈佛走访以后,女儿从哈佛校园里挂来电话,隆重通知我,决定上哈佛!这是她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的决定——不过,也确实是我十几年前满怀希望精心策划的结果。
  准备再出发
  
  考上了几所顶尖的大学,又决定了上哈佛,成功了——我心中成功的标准很低,小时候,只要她组合好一个拼图,搭好一组积木,我就说,你成功了!何况上哈佛。不过,人生的目标不是上大学,也不是上哈佛,这一点她很清楚,人生奋斗的目标是要走到职业场上去打拼。大学毕业5年以后在干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上大学、上哈佛既不是最高目标也不是最终目标,甚至不是近期的最终目标。就像她在那篇《哈佛梦》里写的那样:“这所学校将是我今后人生中许多个驿站中的一个。”终极的目标是什么,她现在也不知道。然而,很清楚,下一个近期阶段性目标是上法学院,当律师。
  
  下一个驿站是法学院。
  
  大学4年的时间会过得很快,不能到临近毕业才开始设计,她一直都不是这样的。这么多年来,她总是在为了实现各种各样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她也不习惯于躺倒休息,彻底放松。但是,她还真准备大放松一下,竟然跑去买了一套全球联网的游戏光碟,在网上激战了几天。
  
  这样的日子过得不习惯。毕业典礼过后,她就在大学的地质学院办公室里开始了每周40小时的全职工作,当会计助理。她还嫌不够,每星期还有4个晚上,外加周末一整天在饭馆里端盘子,说波士顿是个高消费的地方,得多攒点钱去消费啊。
  
  还嫌不够,她又拉着我到书店——帮她去付账。几本法学院入学申请的指导书:《如何进入顶尖法学院》、《进入法学院——专家谈录取程序》等等,还有3本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习题集。
  
  就是高中毕业的这个夏天,她开始研究4年以后上法学院前必须参加的入学考试。三四年的提前量,是不是早了点,不过,当年我不是让她提早六七年参加“高考”SAT吗?想搭“直通车”,就得早作准备。
  
  她是准备大学毕业前一年就考LSAT,这样大学一毕业,就可以立即进入法学院。应届大学毕业生直升法学院肯定要难一点,大学第四年要忙着写毕业论文(她的论文后来写了130页),没有时间准备考试,法学院又喜欢有工作经验的往届生,他们有较大的优势。她这样算计,这么做,我并不意外,而是很宽慰。如果没有提前几年计划,如果目标不是十分明确,大学毕业以后,多数都要经历工作、读研究生等两三年以上曲折的过渡准备期才能进入法学院。
  
  研究了LSAT的题型,做了近10套模拟考题。她告诉我,模拟考试成绩可以稳定到173分,满分180。据统计,只有大约0.7%的人可以达到这个成绩。难怪大三那年夏天,她做完两个半月的暑期全职工作后,一溜烟跑到欧洲去转了一大圈,完全没把备考法学院、准备LSAT考试当回事儿。
  
  考试内容有写作、阅读理解、逻辑推理、分析推理等,越到高分部分越难。能达到这个成绩,是依靠从小就开始的大量的高难度阅读、长期养成的逻辑思维的习惯?还是模拟法庭潜移默化的某些分析思维方式的影响?或是长期养成的快速阅读的功底?也许是以上种种的综合。这个测验可以说明,她会是一个好律师。她和我心中都有数了。
  
  她已就绪,准备出发,准备4年以后的再次出发。
  父与女
  
  1999年10月初我的生日前,女儿寄来一张300美元的支票,说,过去几年,委屈您了,快去买一台新的电视机吧。曾经,为了不打扰她学习,我戒了看电视的爱好。我说,不必,我不需要。她说,你敢?你退回来,就是对我的污辱。
  
  11月我们又到哈佛,参加学校组织的父母周活动,女儿送我一件“哈佛爸爸”T恤衫,这是她开学后就买的,算是第一件礼物,这是一件很普通的、哈佛附近满街的商店都在卖的T恤衫。从哈佛迷到哈佛爸爸,经历了十几年,女儿了解我,知道她爸从来不会装,不会说,“上哪个大学都一样,让孩子选择他们自己喜欢的”。哈佛和其他美国名校都有这样的传统,哈佛学生的父亲叫哈佛爸爸,母亲叫哈佛妈妈。哈佛校长都是这样称呼大家的。校园内外,满街跑的都是哈佛爸爸、哈佛妈妈,就是没有哈佛姐妹、哈佛兄弟。兄弟姐妹不得沾光,父母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允许沾点光。哈佛每年产生1650对哈佛爸爸、哈佛妈妈,算一下360年的历史,史上已有几十万个哈佛爸爸,虽不稀罕,犹感光荣。
  
  一日,我上班,打开电脑,收到“警方”电邮,主题是“拘捕令”,当天刚刚签署的“拘捕令”,内列10名嫌犯,有谋杀、抢劫、强暴,我竟然因为“违章停车逾期未交罚款”也名列其中。藐视法庭罪可不轻,我实在记不起自己有否犯过此案,看到“拘捕令”,一时紧张,马上跑步找警察“自首”。校警莫名其妙,折回办公室细看,才发现邮件的发件人是远在波士顿上学的女儿。对这个恶作剧生气?怎么会!招来美国同事到电脑前,分享我哭笑不得的幸福:女儿把我当朋友,拿我消遣,舒缓压力,这才是亲情,高兴都来不及呢!
  
  这又让我想起多年前,有一天半夜,我刚睡下,听到窗外有动静,窗户咔咔作响,接着窗户被人从外面打开。歹徒要入室!吓得我从床上一滚而下,卷一床被子,冲出卧室跑到客厅,抓起电话,趴在地上,急挂911报警。正在警惕观察、聆听动静、惊魂未定之时,但见女儿从前门飘进来,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接着哈哈大笑,笑弯了腰!女儿知道我心脏没问题,可以承受这样强刺激的娱乐。两辆警车呼啸而至,发现“歹徒”竟是户主女儿,正看着被捉弄的老爸,笑得好不开心。我说:“不好意思,是女儿的恶作剧而已。”警官笑笑,离去。
  
  上大学的第一年,她在父亲节给我寄来一张贺卡,上面写着:
  
  亲爱的爸爸,我希望您在这个父亲节身体健康,精神愉快。我真希望能够在家和您一起庆祝这个节日。不过,您很快就要来这儿了,我们会有很多好玩的活动。
  
  这一年离家使我认识到,家庭生活多么珍贵。我多么想念您和妈妈。
  
  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您确实给我上了许多课,我很感激您给我上的每一堂课。我很感激,甚至在过去这一年里,您在我们每天不断的电话和电子邮件里,仍然充满建议、鼓励和爱。我对您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们终于能够像成人一样地把一件件事情做成,这种感觉真的是好极了。祝您父亲节快乐!
  
  谢谢您给我的一切!对此,我充满无限感激!
  
  “牺牲”了童年的快乐,9岁“上大学”的委曲经历不仅得到彻底释怀,还换来她的无限感激。对我来说,其实一点也不意外。
  哈佛爸爸没话说
  
  她到了哈佛,每天给我挂电话、发电子邮件,不过,不再以“爸爸,你知道吗”开始。从她那里,知道她在哈佛玩得不错:第一个学期就一网子撒开,参加舢板校队,当舵手;在哈佛学生办事处下属的校园小商店当副经理;参加《哈佛深红色》报,当发行部经理;到招生办打工,了解些内幕,挺有意思;到了暑假,既当商店副经理还当哈佛网球队夏令营的会计……哇哦——跑哈佛都干这些去了?
  
  不过,最好不要多嘴干涉。
  
  早在开学典礼上,哈佛校长就对我们说过,现在,你们要让他们自己生活,你们只要当好拉拉队,给他们喝彩鼓掌就行了。
  
  什么活动都参加,就是没有参加哈佛学生团体模拟法庭比赛组织,那个组织的成员都是志在报考法学院的学生。她说,模拟法庭比赛和高中的比赛差不多,就如大学程度的微积分、化学、法语和西班牙语在高中时已经修过,现在可以免修一样。这门“课”在高中时早已“修过”了,哪还费得起那时间。到《哈佛深红色》报社去工作,既不当记者,也不当编辑,而是去“从商”,也是因为高中时期都写够了。何况,完全以自己赢利维持运作的大报社,最要害的部门是商业管理。
  
  她已经成熟,知道怎样有效地规划未来,前后参加不少活动,做了不少工作,使自己脱颖而出。在哈佛4年期间,最忠心耿耿的还是在平日天天出报的《哈佛深红色》报连续工作4年,最后当上商务主管。在哈佛这个最大的学生组织工作,4年的商务管理经验,是大学毕业后能够直接敲开法学院大门很重要的条件之一。
  
  2003年6月,我们又来到哈佛,哈佛爸爸妈妈们清晨5点就开始排队,等待参加毕业典礼,等待着把他们的子女送到下一个驿站。
  
  高倩从哈佛荣誉毕业,同年8月进入顶尖的哥伦比亚法学院。
  
  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学期,她就当上《哥伦比亚亚洲法学刊》编辑、亚太裔学生会共同主席。
  
  这一切,全靠她自己设计,自己规划,自己努力,自己争取。
  
  这几年,我认真看书学习,包括看她写的文章,学会欣赏她的成果,了解这些成绩的内涵和来之不易。当一个好的拉拉队员,我在心底为她喝彩、鼓掌。
  
  她的表现,我没话说。
  
  ↓哈佛爸爸妈妈们清晨5点就开始排队,等待参加毕业典礼
  有意外也有惊喜
  
  法学院一年级的最后一个重头戏是历时整整一周的写作比赛,这篇法学论文将作为是否入选哥伦比亚大学《法学评论》编辑的重要依据之一。两个月后,正在一所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高倩接到通知,被接受进入《法学评论》编辑部,她提前两周中断了报酬优厚的暑期工作,与其他编辑一起回校报到,开始工作。
  
  7个月后,2005年2月最后一天的清晨,还在梦中的我被电话吵醒,高倩兴奋地来电话告诉我,她被“提拔”为(长)“文章编辑”,今后将与其他6位编辑组成长文章编委,将对都是教授学者提交的、每年超过1500篇的论文进行审稿、筛选和编辑。这个编辑负有重大的责任,必须保证好的论文不从自己手下溜走,每篇文章必须是某个领域、某个议题中最好的,甚至是从未有过的好观点。很高的荣誉,很大的责任,巨大的工作量——因为除了要看作者的论文,有时还要读相同议题的其他论文,以进行比较——要知道,每一篇法学论文都有几十到百把页长。
  
  几小时以后,我打开办公室的门,听到电话铃声刚停,进入办公室,打开电脑邮箱,看到1秒钟以前刚刚收到的一行字:
  
  爸!!!!!啊,我的天!!!!我的文章要发表啦!!!啊,我的天!!!!!!!!!!!
  
  她那篇40页的“短”论文已经酝酿很久,一个多月前完稿。一次给我发邮件时,把她的文章用附件发给我,顺便涮了我一把:
  
  请告诉我您的意见,因为您那么——懂,法学,:)。
  
  可惜,和她通过电话后,我才能看懂文章的题目。这篇文章现在终于被哥伦比亚《法学评论》,这个美国最著名的三个法学杂志之一接受发表。
  
  我给她回邮:我知道很多法学院的学生终其一生,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对你来说,这实在来得太早。语言无法表达我的震撼。
  
  ↑在纽约曼哈顿的公寓里
  
  我,只想哭。
  
  这回不是装的,而是真正的惊喜,是真的感到意外。交初稿时,她曾在邮件里说过,“It’sbad.”我赶紧回邮问,会不会因此被踢出《法学评论》编辑部,她哭笑不得地说,怎能差到那个地步。看来,她心中的标尺是不一样的。法学院有1000名学生,每年仅有十几篇学生论文入选,分8期刊登,可想这个荣誉是如何之高。我被她的成绩震撼,在本已十分紧张的学习期间,加上法学评论的编辑工作,再加上写论文,一直到文章被接受发表,个中艰辛,可想而知。
  
  她轻松回邮:哈哈,你的邮件真好笑。快告诉妈妈,我挂给她,让她向我表示祝贺。
  
  →
  
  发表在哥伦比亚
  
  《法学评论》上
  
  的论文单行册
  选择和未来
  
  上哈佛时,她很“轻松”,几乎每天电话、电子邮件来往;上了法学院,我都不敢给她挂电话,只能等待她抽空来电话、邮件。凡事有得也有失,对一个家庭来说,得到很多也失去很多,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她常在上学和回家的路上,进地铁前,出地铁后给我挂电话,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时间。
  
  暑期实习每周2400美元的报酬,一毕业就有十几万美元的起薪,这都是很诱人的。不过,人生最重要的是应该过得快乐。律师职业是我在她很小时就为她设计规划的,虽然在我的引导启发下,学法律、当律师逐渐成了她自己的爱好,在从童年到少年又到成年的十几年里,有意识的磨炼、训练使她具备了成为优秀法学生、优秀律师所必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我们都很幸运,童年的人生设计,“碰巧”成为女儿的最爱。
  
  高强度的学习、工作,有时为了参加上午6点召开的编委会,凌晨4点就得起床审读稿件,一天阅读几百页的稿子,一天十几小时的学习和工作,这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她的知识基础也许不足以使她成为优秀的工程师、成功的科学家、知名的音乐人、卓越的其他职业人。在年纪还小的时候,人生就被定位在律师职业上,失去了更多的选择,会不会有点遗憾?
  
  30年前法学院毕业的辛迪蒂·格林伯克,写了一本畅销书叫《律师职业转换手册》,这位美国最著名的、专为律师做职业咨询的专家,在书中细述了具有法律学位的人可以从事的300多种职业。法学院学生广阔的知识背景和法学院的严格训练,使律师可以从事的职业有如此之多,这让我很宽慰。我看,再多也不需要了。我想,如果有一天,不喜欢律师的工作了,她一定可以在那300多种职业中,找到一个合适她,并且能让她喜欢的工作。
  
  这很好,我不会内疚。
  
  →我不内疚
  *附录
  
  伊丽莎白时代,也就是人们通常称之为文艺复兴的时期,艺术家们的激情大大增强,这个时期的艺术家,开始了他们艺术才能、风格的新生和重新探索。虽然这一时期的诗歌走进了新的境界,然而,主题还是保持不变的。其中最常见的主题是:时间在飞快地流逝,死亡不可避免。虽然这个平庸的观念很压抑,然而,种种不同风格的诗歌和表现的角度却为这个主题赋予不同的时代风采。
  附录一:高中作文(1)
  
  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主题--死亡
  
  伊丽莎白时代,也就是人们通常称之为文艺复兴的时期,艺术家们的激情大大增强,这个时期的艺术家,开始了他们艺术才能、风格的新生和重新探索。虽然这一时期的诗歌走进了新的境界,然而,主题还是保持不变的。其中最常见的主题是:时间在飞快地流逝,死亡不可避免。虽然这个平庸的观念很压抑,然而,种种不同风格的诗歌和表现的角度却为这个主题赋予不同的时代风采。
  
  文艺复兴早期的诗人比特拉克常常用《吸引我的眼睛》这首诗的模式开始他的诗篇,他痛苦和惋惜的语调总是引起读者不自觉的同情。看来曾经是“发光的金色的卷发”,一时间变成了“尘埃的颗粒,没有知觉”,生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比特拉克作为意大利的伟大诗人,在《爱了又失去》里,表达了一个绅士在这种痛苦下的情感。虽然他从未获得过美丽少女的爱情,她的出现业已足够。然而,她的逝去,使他再也写不出爱的赞歌,因为他“已经写完”,很显然,这样的情绪带给读者的是:意想不到的死亡可能随时发生,而其留给生存者的则是永不消逝的痛楚。毫无疑问,比特拉克用他的诗篇传递了他对这种经历的感受。这种手法为后来者开辟了使用这一主题的道路。
  
  在比特拉克之后,有两位作家运用不同的写法表达相似的死亡主题:死亡无损于爱。
  
  在莎士比亚的第五十五号十四行诗里,因他谱写的和谐的韵律,使诗歌的主题被蚀刻为经典而深深地植入世人的记忆。他在这首十四行诗里唱道,死亡和“邋遢的时代”都不能夺去她华美的品质,它比“大理石”和“镀金的纪念碑”更坚强。莎士比亚的诗歌及其主题“在子孙万代的眼里都享有空间”。无疑的,他相信他的诗歌和主题本身比死亡和时代这两者都更有力。
  
  那个时代后期的另一位作家约翰·米尔顿用同样的观念写了一首诗,却赋予完全不同的主题。他之令人着魔和引人注目,是由于他作品的角色原型是莎士比亚的缘故。《话说莎士比亚》(OnShakespeare)声言,一个“指向明星的金字塔”只是他名字的“虚弱的见证”,因为他的诗句已经“为他自己建立了永恒的纪念碑”。他不断说明这一观点,他的充满敬畏的语调展示了他对莎士比亚深深的敬重。应该再次强调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确立了文字比任何事物都更为有力的观念,包括死亡。
  
  最后,那个时期还有两位诗人通过不同的诠译表达了同一个主题:情感不随死亡而消失,即爱情不随着失去心上人或得不到爱情而逝去。比特拉克的十四行诗里,就有一位少女没有接受诗人的爱。怀亚特和霍华德,用他们自己的手法,写出了他们的诗篇,呼应这位意大利爱情诗人,在怀亚特的十四行诗里,他认为他的爱必须“跟着她……无论生和死”,但是,诗中人在死之前,不可能不知道“终生不渝的才是好的”。在他的思想里,什么都可以失去,短暂的生命无法和他的至渝之爱相比,因为生命只是一掠而过,但爱却永存。
  
  虽然霍华德的十四行诗基本上也一样,但是,他用了略为不同的手法。例如,他的用词比较生硬刺耳,迫使读者面对现实中爱的“目的的失去”,引入悲喜交集的“爱情以死亡为终结”的现实。
  
  无论他们用了怎样不同的手法,两位诗人都表达了相同的主题和意义。他们不同的风格只是给同类的诗体添加了不同的风味而已。
  
  很幸运,文艺复兴时期是思想和行动的时代。这些萌芽艺术家为我们留下了他们的新发现和新思想。
  
  作为他们影响的延续,一个文学的专门领域——“死亡”被开发出来,并成为许许多多诗人和剧作家作品的主题。通过林林总总的“死亡”作品,他们使这个主题发挥出隽永的魅力,赋予新颖的感觉。
  
  莎士比亚剧本分析--复仇
  
  古时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概念在人们眼里似乎完全正确。宽恕并不被作为一种选择,人们认为,以复仇平息人们的仇恨似乎更好。然而,少数人也意识到,复仇将带来新的痛苦和更大的悲剧。这在莎士比亚的许多伟大戏剧作品中都表现出来。
  
  喜剧里的笑声常常会驱散痛苦。但是在《威尼斯商人》里,莎士比亚编织了一个仇恨与复仇的环境,使喜剧的情绪淡化,并且表现出相反的效果。为了帮助朋友,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向一位富有的犹太人借钱,他称这位犹太人为“信邪教的人,凶残的狗”。充满恶意地,夏洛克同意,如果安东尼奥答应3个月之内归还,就借他3000块钱,要不然,“就要1磅安东尼奥的肉”。突然,灯光黯淡下来,观众接到了剧作家外在的暗示。他们明白夏洛克背后隐藏的真正目的和他要安东尼奥的肉的原因,那是他对基督徒,特别是安东尼奥的深深的仇恨。因此,当安东尼奥的收益不能从国外收回时,观众们已经预感到什么事将要发生了。就如人们预见的,夏洛克苛求安东尼奥用身上的1磅肉来赔偿。莎士比亚认为,坚持仇恨的背后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揭去面纱,等待人们的理解。很明显,夏洛克对安东尼奥的仇恨滋生于他们之间的宗教冲突。作为犹太教徒,夏洛克是不被尊重的。因此,当他的敌人向他借钱时,他表明了他的怀疑。很清楚,莎士比亚的意思,夏洛克并不是个极其邪恶的人,而是由于别人对他的不良行为致使他这样做。因此,仇恨的起因更深刻地揭示了主题。毫无疑问,如果不管这个戏剧的喜剧成分,威尼斯商人具有很多复仇的悲剧特质。
  附录一:高中作文(2)
  
  从另一方面来说,复仇主题的重现很普遍,比如在莎士比亚的伟大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为了增加观众的悬念,它预示了两个年轻爱侣必然死亡的绝望。整部剧承载于仇恨的基础上。两个家庭不断的争吵和决斗为年轻的罗密欧与美丽的朱丽叶的爱情打上了不祥的标记。随着两个家庭的紧张升级和两人爱情的增长,观众的紧张情绪相应增加。最终,在第三场时,紧张的气氛已经不能自我支撑,就如绷紧的橡皮带终要断裂一样。罗密欧自己和泰伯特决斗,希望能为他的朋友马修蒂的被杀报仇,因为“马修蒂的灵魂,还在我们头顶不远的地方”。罗密欧必须杀死泰伯特,“无论是你,还是他,还是一起,必须和他一起死”。
  
  惨烈的仇恨的链锁由于罗密欧的行动一直扩展开来。他开始的目的本来是要解脱这个链锁,然而,最终两个家庭的仇恨和罗密欧的复仇牺牲了两位无辜的年轻人的生命,造成了令人同情的结局。
  
  相似的,《裘力斯·凯撒》也揭示了复仇的议题。勃鲁托斯和其他人谋杀了凯撒以后,他的幽灵回来,告诉勃鲁托斯,“他要在腓利比见到他”,最后的时刻到了,凯撒必须用别人的手,为他自己复仇。奥克泰维斯·凯撒、玛克·安东尼和莱必多斯来到战场决斗,庆祝他们的胜利,也为裘力斯·凯撒的死复仇。正如奥克泰维斯·凯撒所传的命令:
  
  我拔出这一柄剑来跟叛徒们决战;除非等到凯撒身上三十三处伤痕的仇恨完全报复或者另外一个凯撒也死在叛徒们的刀剑之下,这一柄剑是永远不收回去的。
  
  这部剧指出了复仇也可以解释历史的改变,例如权力的交替,也给迷信的英国观众一个证明:鬼魂会回来,用别人对他的方式复仇。莎士比亚再一次用一种未必靠得住的意境来揭示复仇的力量。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写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不像他的早期戏剧作品,它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在情绪和行为上的强烈和凶猛。在这些情节里,一个未被提及的复仇的目的是它的教义的地位。在莎士比亚的很多戏剧里,复仇展示给观众的是那些作恶的人最终要垮掉。在这个追求权位的故事里,麦克白为了获得和保住王位而杀人,使他的罪恶不断上升。甚至他自己也意识到,他的罪行某一天将要受到报复。他最糟糕的噩梦是杀了班柯以后,这个以前的朋友以鬼魂显灵来到他的面前。他哀叹他的天数,并且告诉麦克白夫人,“幽灵要讨还血债,他们说血债要用血来还”。虽然他意识到他是罪有应得的,他仍然害怕他的所作所为带来的报应,当所有的复仇者都来到他的身边时,麦克白的面前,除了随后被证实误解的巫婆的预言之外,什么都没有。最终,麦克白的罪行通过复仇的方式受到惩罚。
  
  莎士比亚的最引人注目的作品《哈姆雷特》不仅共享复仇的主题,而且也是一个复仇的戏剧。他的情节结构和主题聚焦于复仇的一般思想基础。在一个昏暗的场景中,哈姆雷特在和他父亲的幽灵之间,他被要求去“为他(父亲)被邪恶的和不自然的谋杀复仇”。突然,哈姆雷特的使命就建立了。他知道,父亲的死必须由他叔叔来偿还,他树立的使命几乎成了他的目标。然而,他在实行疯狂的策略时,杀了别人的父亲,波隆尼尔。当他的儿子雷尔提回来时,复仇的使命来到了雷尔提身上。他意识到这一点,并且“敢冒诅咒”,因为他相信,“该来的就让他来,只要我复了仇,这多数是为了我的父亲”。此刻,这两个人,他们的意图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同样的理由,向对方做同样的事。这个戏剧的背后隐藏的核心思想是幻灭和悲观主义。通过这些故事可以看出,戏剧的整个内涵基于复仇的基础,复仇在那个充满铁石心肠的世界里被认为是绝对必要的。因此,这个复仇剧把所有复仇的成分都放到一起,构成了一个尴尬的认识,这个世界充满了绝望和无可救药。
  
  古代的律法声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然而,约束还是被人们关注的,因为报仇还需在残暴中带有风雅的光彩。莎士比亚的很多角色并没有让他们的复仇与风雅艺术性地结为一体,他们各以自己的思想基础塑造出一个个融入复仇的角色。对其中的某些角色而言,他们只是一味反击,对其他人来说,这是他们的责任行为。无论什么原因,莎士比亚的大部分作品揭示的是复仇的善与恶。
  
  可悲的故事,可悲的结局
  
  
  
  
  ——历史课作文
  
  “兴旺的20年代”之所以说“兴旺”有其一定的原因,它主要与中产阶级的崛起有关。这个时期的中产阶级与任何他们的前辈极为不同的是,他们的行为风范和人生观完全被新技术和环绕着他们的环境所改变。
  附录一:高中作文(3)
  
  在那个时期,这个国家很多传统的道德观念被忘却,人们为新鲜的玩意儿和新发现所迷惑。教会不得不与大工业对抗以赢得关注。不幸的是,人生信仰常常被抛弃。进而,在此之前崇尚的禁欲主义似乎也不存在了。一个评论员注意到,在美国有个叫性闹钟的东西,意即天天性爱。很多以往的禁忌都没有了,人们曾经有过的一吻定终身的习俗也不再被遵守,年轻人开始了他们随意、自由的亲昵标准,而这种改变却被进入眼花缭乱的时代的美国人所期望。
  
  使整个国家道德堕落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当时横扫全国的工业进步。曾几何时,双轮马车充斥着美国的街道,然而,20年代是盛产汽车的时代。人们开始抛弃了马车,取而代之的新潮敞篷汽车成为象征富裕的美国家庭所拥有的常见财产。由于汽车提供了简单方便的交通,家庭开始分离。时髦的四轮汽车载着人们到更多、更远的好玩地方,而不只是呆在家中的壁炉前。由于汽车渐为普遍,广告业也急速增长。从布鲁斯巴顿写的《无人知道的人》开始,耶稣成为最伟大的拉广告的人。这些广告使人们期望获得比他们已经得到的还要多得多。进一步,这个时代也标志着信用卡购物时代的开始,随后很快风行一时。这些信用卡的发明者对于信用卡给下一代造成的问题一无所知。毫无疑问,所有这些新事物给美国的历史带来了全新的时代。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生活与以往最不同的方面是娱乐。爵士乐在这一时期极其流行,并且一直持续兴旺。爵士乐主要起源于纽约哈雷姆区的非裔美国人,很快的,扩散到所有的听众;后来,甚至白人爵士乐队也开始组成。更重要的是,无线电的发明也把娱乐引入了新时代。以前,只有无声的对白,现在,小小的,能够发出声响的黑盒子丰富了美国人的生活。
  
  无线电能够为很多人的生活增加教育和文化内容。它使人们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文化。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也许是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的电影,它为美国激发了巨大的动力。
  
  在20年代,第一部有声电影产生了,并且迅速取代了无声电影。很快的,电影广泛流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显然,娱乐业的高速发展为20年代的人们提供了大量的享乐。但是,娱乐业并不像在其他任何一个年代那样,极大地影响人们和那个年代。20年代一直是个引起历史学家和常人极大兴趣的年代。这个年代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奇事物给许许多多人的脸上带来微笑,因此它被人们挚爱地称为“狂飙的20年代”。然而,很少人真正地考察那个年代的方方面面。如果深入考察的话,他们将发现,那个狂飙的年代的说法,对于追求完美的人来说,也许只是个不诚实的别名。对于这个活泼的年代更好的说法应该是“幻灭的年代”。
  
  战争使很多美国人产生了恐怖的阴影,他们经历了整个年代的歇斯底里的恐惧。起始于回避对很多国家的外交承诺,美国开始了排外的年代。在目睹了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后,美国人又开始了对共产主义的恐惧。那个“红色恐怖”时期开始了。这是一个荒诞不经、歇斯底里、没头没脑的恐惧的年代,它在20年代达到了顶峰。甚至有一次,整整一船装满所谓外国的激进分子被送到了俄罗斯。由于郡议会的坚持,议会也开始以通过罪恶的工会组织法案来参与“反赤色”运动。这条法令基本上就是一条反赤色的法令。进一步,另一个荒谬的不公平事件也爆发出来。纽约民选立法机构的5名成员的席位被否决,原因只是因为他们是社会主义者(社会党党员)。这个激烈的愚蠢行为一直横扫全国,直到20年代末期才慢慢地消逝。
  
  进一步,作为他们排外措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开始裁减移民。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大量移民从南欧和东欧涌入美国。美国“本地人”开始惊慌,并且担心他们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威胁,所以议会开始采用1921年的“紧急配额条款”对世界关闭大门。这个法案规定,只允许1910年住在美国的国民总数的3%的人可以进入美国。甚至对这个移民人数的裁减还嫌不够,1924年国会又通过了新移民法,把移民配额减少到1890年居住在美国的国民总数的2%。紧接着,移民配额削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数字,美国的目标达到了。最后,离开美国的人比进来的人更多。在当时,这曾经是美国人引为自豪的谈资。
  
  更进一步,偏见也开始升级。随着三K党的复兴和活跃,各种各样的偏见横扫全国。受难的包括各种各样的人,因为他们总是在某一方面不尽相同。一个偏见的特例的引发是由于两位意大利移民:沙扣和温兹特,他们被判谋杀一个发薪员和他的保镖。虽然法庭有证据指控这两个人,但是也有足够的疑点让他们不致被判死刑。然而,法官和陪审团显然很有偏见地对待这两位非“本地”人,并且裁决他们罪行成立。在历经6年的审判之后,这两人被送到死牢,并且被处以电刑。从这个例子和其他存在偏见的例子可以看出,20年代的确暴露了它的丑恶。
  附录一:高中作文(4)
  
  甚至当时实行的某些新措施,比如说禁酒令,也显示了20年代人们的轻浮和愚昧无知。为了剥夺许多家庭拥有的酒精饮料,国会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们通告美国人,那些他们好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做的事情,现在属于非法了。然而,美国人当然不是那些可以随便摆布的人,他们不遵守法律,地下酒吧应运而生,非法酒精品成了极为普遍的东西。很不幸的是,这种对法律的反抗引起了骇人听闻的犯罪,从贿赂警察到帮派械斗、卖淫、赌博和毒品,应有尽有。甚至有组织的犯罪也成为普遍现象,到处都在贩卖非法酒精饮料。像阿尔·卡蓬(AlCapone)那样的人,成为生意场上和私营企业主的极端的恐惧灾星。因此,尽管政府采取了保护性措施,但它还是给这个年代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最后,当美国的经济向前冲刺的时候,人们的传统道德观消失了。孩子们已不再是早年那么顺从可爱的乖儿女了。相反的,他们变成了神魂颠倒的不道德的群氓,诸如沉溺于无尽的享受、赌博和做爱。这个年代也鼓励人们无穷无尽地索取。甚至广告客户也依赖于美国人的早已过分的需求期望。因此,欲望变得越来越难以满足。最可悲的是,美国人如此卷入商业和经济社会,使人们忘记了他们自身生存的意义。就如辛克莱·刘易斯在这个时代写的《巴比特》一书里所揭示的,一般的人民大众成了一群很相似的市侩而不是一个个有个性的个体。因此可见,作家对那个年代的看法,展示了20年代的腐败。
  
  很不幸的是,很少人真正地意识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出现的腐朽。这个年代的狂热和兴奋很快地上升到了可怕的顶点:1929年的股市暴跌,把整个国家带入了骇人的静止状态。已被连根拔除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又不得不小心谨慎地在30年代开始重建和恢复。由此可见,20世纪20年代的不负责和狂热,将那个幻灭的年代引入到一个可悲的结局。
  附录二:法庭上的终结辩论
  
  高中模拟法庭比赛
  
  案件说明:
  
  身患绝症的艾玛·格林威住院时由于呼吸器被切断,致使呼吸衰竭而死亡。艾玛身后遗有50万美元人寿保险。检察官指控与艾玛有情感隔阂、性格暴躁的母亲罗拉为谋杀犯。本案双方各有3位证人,他们都有可能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提供不实证言。
  
  不利于罗拉的证人及可能做伪证的原因:
  
  医生朱丹·莱茨福特:推卸医疗责任,嫁祸于罗拉。
  
  艾玛的丈夫弗拉珀·赫顿:独占50万美元人寿保险。
  
  艾玛的童年好友培蒂·克拉克:得到艾玛3个孩子的抚养权,也将因此获得50万美元人寿保险。
  
  有利于罗拉的证人及可能做伪证的原因:
  
  退休宇航员伯拉特·比利德拉夫:正狂热追求罗拉。
  
  罗拉的女佣罗西·丹拉普:罗拉如被定罪,罗西将失业。
  
  被告罗拉·格林威:本身是这宗谋杀案的被告。
  
  双方律师盘问证人以后,最后由各方主要律师做终结辩论。以下是高倩在法庭上所做的终结辩论:
  
  尊贵的法庭、法官大人、各位律师、诸位陪审员:
  
  今天诸位在这里聆听了一个亲密、博爱的家庭的故事。诸位见到已故的艾玛·格林威的母亲,罗拉·格林威女士。诸位见证了罗拉和她的女儿以及孙女们不可分割的骨肉亲情。诸位一定很奇怪,今天,这位母亲为什么站在这个法庭上,面对着谋杀她女儿的指控。
  
  罗拉·格林威女士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她的正直和刚毅一直被她的邻居伯拉特·比利德拉夫和她的女佣罗西·丹拉普所认同。进一步地,这些人,以及甚至州检察官提供的证人也别无异议地认为,罗拉的女儿长久以来始终是罗拉最关心的人。当然,我并不准备在这里告诉诸位,罗拉·格林威是一个完美的人,她确实并非完美。正如今天我们在法庭上所了解到的那样,她确实有很多缺点。她性格暴躁易怒,与人不好相处,喜欢制约别人。然而,这都不足以构成能够证明她犯了谋杀罪的理由,这只不过是她的个人性格问题,并不证明她有谋杀的动机。艾玛是她的独生女,罗拉为了她什么事都可以做,就是不会去夺取她的性命。因此,很清楚,今天她之所以成为被告,是由于在这个世界上尚未找到可被指控的人。当然,她被盯上了,那是由于,并且,只是由于检察官正在说服你们,她“确实”杀了她的女儿。不过,请允许我提醒诸位,培蒂·克拉克声称那天晚上她在医院里,看到弗拉珀·赫顿离去。他们的说法相同,但是,这些说辞都难以被调查证实。所有这些信息都已成为诸位脑中可疑的种子,检方正在设法连根拔除这些种子。在没有进行彻底调查的情况下,这个司法系统今天将这个过世者挚爱的母亲带到这里,执意告诉你们,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根本不管她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今天,她并不一定要接受作证,但是,她作了。毕竟,没有任何人知道,那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只有她知道,她告诉了你们。
  
  从另一方面来说,让我们看一看检方今天带到你们面前的这位证人,他们要求诸位相信艾玛的医生朱丹·莱茨福特,她只是家庭内科的执业医生。这位女士,一位仅仅具备很少的癌症经验的医生,在这里被作为艾玛疾病的“专家”来作证。事情还远不止于此,她亲自签署了死亡证书,并且认定死亡原因为:由于生命支持系统被切断而使呼吸衰竭。她不是病理学家,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医生。问题还远不止于此,她在呼吸器故障发生了半小时以后才来到病房,她怎么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呢?下一个问题是,检察官把弗拉珀·赫顿带到本庭作证,这位先生由于艾玛的去世,将比谁都获得更多的利益,整整50万美元。现在,她的夫人走了,他不看护他的孩子们,甚至把孩子们留给被指控谋杀了他们的母亲的人去照管。当然,我们看到培蒂·克拉克起誓,她看到罗拉曲身靠近病床,手执气管。然而,我们应该记住,她自己甚至也承认,当时她正处于酒醉状态。进一步地,她还告诉诸位,她看到这个景象的时候大约是凌晨两点,这个时间比艾玛·格林威的死亡时间整整早了一个小时。
  
  今天,诸位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应该想到爱和爱的力量。请不要忘记,朱丹·莱茨福特医生曾经给罗拉希望,曾经告诉过她,她的女儿可能会苏醒,那么,现在为什么她收回这句话呢。当诸位合议本案的时候,请考虑今天庭上所说的,请看那些暴露出来的疑点。毕竟,举证的责任在于检方。他们有责任提供无可置疑的证据证明罗拉谋杀了她的女儿。诸位已经知道,他们远未做到这一点。所以,请不要让他们轻易推脱责任。检察官也已经告诉你们,陪审团是唯一站在她和被攻击群体之间的人。不过,请三思,诸位也是“仅有”的,站在她和她所没有犯下的一级谋杀罪名之间的人。因此,请作出无罪的裁决。简单依据的事实是,罗拉·格林威绝没有杀害她深深挚爱的女儿。仅仅因为她是你们唯一被告知的嫌犯并不意味着她“就是”应该被指控的。
  附录三:一双十一岁姑娘的眼睛(1)
  ——读高倩同学的新书《少女中国行》
  陈瑞琳
  美国南部得克萨斯州的冬天,绿草茵茵,温湿的空气中总是吹拂着孕育生命的暖意。在休斯敦的长城书店,我见到了近来被人们啧啧称赞的华裔小作家高倩同学。
  
  高倩,一个聪颖美丽的小姑娘,闪烁着一双敏感多情的大眼睛,她是得州A&M大学附中九年级的学生。作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东方女孩,她不仅为自己频频获奖的学业成绩而骄傲,更让她兴奋的是旧金山的中国书刊社(CHINABOOKS&PERIODICALS,INC)为她出版了《西方到东方——少女中国行》这部记录着她对故乡中国一片深情的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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