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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要耐得住寂寞

_2 木木(当代)
  神又一次看见鸟的心里在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很大的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泪水。
  风把她和神的对话如实地送到他的耳朵里。他在心里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一来,那些话,那滴泪,都能够送给她了。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用一百万次的回眸换取了与你的这次相遇和相知,你知道吗,此刻,在遥远的地方,我在静静地想你。
  这一世,他们彼此寻找着对方。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和过滤。
  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相差了那么一点点。
  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
  他们彼此追逐,他们无数次重复着对方的路线,他们无数次的错过,却始终无法相遇。
  天空实在太辽阔了。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里耐心等候。他欣喜若狂,生怕再次错过她,便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停下来注意到这件事情。
  同时,他还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安全地度过冬天。他估计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过短暂了;他恨前世的飞鸟不能游泳;他恨自己那么晚才明白她是那么深爱着他。他快死了,但是他却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那件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一次说谎了吗?
  她此时正在飞过来,但他的生命却在急剧地流逝着。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他依偎的那株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眼泪正好把他紧紧地包裹了起来,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的一点生命力。但是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再次错过。
  她飞来了,他大喊,但是他喊不出声来,松脂已然凝固了。她突然看见有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遗憾的是,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精疲力竭地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之后的轮回
  时光如流水般不顾一切地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
  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的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只要琥珀不被打碎,他就会永远活在第三世,守望着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之后,她又变成了一个女人。但是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另一个心上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
  很巧的是,有一天,她的男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项链送给她。她把它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又能这样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无法说话,她也早已忘记那份姻缘。
  看着她和男友幸福地生活,他有时候很妒忌,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假如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可以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突然起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逃,但火势很大,脚底下是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是最后一个目标,因为她已不是远古的生物。
  而他却清楚地听到了,因为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那一刻,他蓦然记起千年之前神的话语:“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很大的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泪水。”
  原来如此,真是令人恍然大悟。
  奔跑中,她感到脖子上的项链蓦然断掉,但是她已经无暇顾及,她要跑出去,她的男友还在等着她。
  她还不知道,在她身后的火海里,那只琥珀完全融化了,从琥珀里冒出一个气泡——那是他在松脂凝固之前为她流下的一滴泪水,这滴泪水在千年之后被火神释放出来。
  不用问他最后怎么样了,就算没有这场火海,他的生命力也会因为琥珀的破碎而烟消云散。
  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在她的身后止步。她不顾一切地奔出火海,扑到男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大火里逃出来,那真是奇迹。
  她的男友抱着她哭了,大声地说:“我爱你!”她周围的人都很清楚得听到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之前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神在天空中望着一切,“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很大的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泪水。”千年前他说的话在自己耳边响起。
  神哭了。而她和男友之后一直都很幸福,但她一点也不知道这是因为神为她哭过的原因。
  轮回继续,生命继续。惟一不再继续的,是那段被遗忘的三生三世的姻缘。
  人生感悟:
  有道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但这是怎样的执着啊!,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忍受了三生三世的寂寞,纵然赴汤蹈火,永不后悔!
  ⊙用一生去等待一个约定
  年幼的时候,在一次次温暖的午后,她会站在他家的窗台下,高声呼唤着他的小名。之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就3分钟!”
  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地数着树上的桃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地走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之后,他们就开始玩过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做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点在巷口附近的早点铺见面。她总是很准时地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7点10分以后,他背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稍显寒冷的阳光里,一副还未睡醒的样子,脸上有隐隐可见的牙膏印迹。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笨重而肮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路过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我特别喜欢那套婚纱。”他看着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似乎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
  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他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时,他常常回答她可能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了。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假如他细心地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也有了各自的生活圈子。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望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铁轨,当火车从它们身上走过时,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
  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得比以往更加英俊帅气,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吞噬了它们的身躯。
  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了另一座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很多的女人,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地伤害。春去春又来,一年接一年就这样过去。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桃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快七旬的老人了。
  他努力寻访到了她的讯息,认为这么多年没见了,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似乎在等待一个曾经的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什么时候。于是,他明白自己该买些什么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确实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几经努力,他终于打听到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有一件那样的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她50元钱,因为从他许下买下这套婚纱的约定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50年了。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匆忙忙赶到医院。他从未知道自己快70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得这样快。但是时间是最捉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
  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感悟:
  在你的人生中,真正爱你的又有谁。假如你的生命中真的遇到一个能够让你如此痴心等待的人,那么,你也会像她一样,用一生去等待吗?几十年漫长的寂寞和等待,又有几人能够忍受得住呢?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文静——人如其名——是一个内向文静的女孩,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安静地坐下来,把书摊开,放在膝上,细细品读。对她来说,书像一股清泉滋润了她干渴的心田,也带走了她的烦心事,所以她的嘴角常挂微笑。心里郁闷的时候,她喜欢把自己的心事对着学校里那棵歪脖子树说,因为她感觉它像自己,它能懂得,虽然它没有像别的树那样挺拔苍翠,也没有得到公平的爱抚,可仍歪着脖子向上顽强地生长着。
  岁月将日历一页页翻过,仅留下点滴辛酸泪和痛楚。伴着夜色,又一次来到那棵树前,文静张开双臂轻轻抱着它,脸儿贴着它的胸膛,仿佛听到了它的心跳,一下一下。
  “昨夜我梦见妈妈了,好想家啊!”在这里,文静是孤单的,惟一的朋友就是那棵歪脖子树。它毫无怨言地听她倾诉,陪伴她走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文静轻轻地抽泣着,风儿吹这着,树叶沙沙作响,细声细语安慰着她。
  “男孩子都喜欢漂亮的女孩吗?”抬起头,它没有回答。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啊!”文静感到一阵心伤。
  “那也不见得呀!”
  文静吓了一跳,四处张望,原来树后面站着个人影。
  “你……你是谁?”
  他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
  他把文静一把拉过来,一起坐了下来。“我给你唱支歌吧?”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你的快乐伤悲,只有我能体会,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文静听着,头上的点点星光,一眨一眨的。
  “你唱的不错!”文静说。
  “谢谢!”他指指他的肩膀,“我可以借你一晚,免费的。”
  文静笑了,很轻松。她轻轻靠在他肩上,闻到了他衣领上淡淡的清香。那晚,她感到了温暖。
  他叫鹏,英语系大二学生,学生会主席。不知怎么的,经过那次相遇后,文静发现走在校园经常会碰到他,这是否是一种“缘”呢?不是的,文静在心里告诉自己,两条平行线是不会有交点的。他是天上皎洁的月,而她只是草丛中的萤火虫。
  “静,你这几天怎么总躲着我?”他找到树下径直问文静。
  文静没有回答,低下头,想从他身边绕过去。就在她即将过去的一瞬,他突然拉住文静的手,将她拽入怀抱。在她还未意识到时,他的唇已覆上她的,一种激情在燃烧。
  “做我女朋友吧?”
  文静傻傻看着他,脑子里还是刚才的画面。
  他笑了。“静,我会好好爱你,永远照顾你,不会让你孤单,不会让你流泪。”
  “真的吗?你的誓言可要记得呀!”
  “嗯!”
  鹏很宠文静,文静可以任意向他撒娇、发脾气,他也只是笑笑。他有时大喊上当,说原本以为文静很温柔,可没想到是个超级大泼妇。文静气得叫他走开,去找温柔的去。他却拉拉文静的衣角,伤心地说:“我的心已经被那泼妇偷走,哪还有余地给别人呢?”
  为了鹏,文静很在意自己的形象,为了脸上几个小痘痘也会郁闷好几天,常惹得鹏大口叹气。现在明白为什么人们常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了。鹏则说:“静,在我心中,你是最美的。”
  他送给文静一部手机作为礼物。“我要时时刻刻看好你,不能让你飞了。”说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文静的鼻子。真讨厌,文静想,竟敢用这个跟踪人,不过,以后想他了,可以随时打电话给他了,想着不禁笑了。
  “静,又想我了吗?”自恋的家伙,每次开始总是这一句,文静没好气地冲着电话大骂起来。
  鹏很幽默,经常逗得文静大笑,笑完,他又说:“让我看看,又多了多少皱纹。呀!怎么都快成老太婆了。”文静使劲扬起手,鹏乘机抓住,拥她入怀。“老太婆我也喜欢啊!”
  现在,文静还是常去那棵树下,不过多了一个人。常常靠着他的肩,数天上的星,或是吃手里的零食,听他为她的清唱。他也很可气,明明说是给她买的零食,自己却吃了一大半,文静只好恐吓他:“假如你变成了猪,我可不要你了啊!”他就拿出一块零食,“张开嘴!”文静笑着照做,心想这才乖呢!不成想,在距离我嘴0.1毫米时,它又奇迹般在他的嘴里咀嚼,气得文静站起来就去抢。他一边吃,一边跑,还不忘对后边的文静说:“晚了,可就没有了。哈哈!”那可棵树,此时也会摇晃着树叶在笑。
  突然,一天,文静接到鹏妈妈的电话,说想见她。那天下午,时间过得好慢。文静没有说话,只是听着他妈妈在一直说。文静低着头,让头发的刘海遮住她湿润的双眼,可泪水还是止不住,掉进杯中的咖啡里。文静喝了一口,苦苦的,酸酸的。早该知道这才是她的结局。
  窗外,起风了,好冷。
  “鹏,这手机还给你,我们……我们分手吧!”
  鹏惊了,久久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我厌倦了,不想再骗你,也不想再骗自己了。我……其实,其实并没有真正爱过你。”文静别过头不让自己看到他的伤悲。
  窗外,开始下雨了,雨点打在玻璃上,噼啪作响。
  “我明白了,那祝你幸福。手机是送给你的,我不会拿走,怎么处理随你便。”说完,他走了。文静没有回头,只听到门“咣当”被关上,随后是一阵急促下楼的声音。文静呆呆透过镶满泪水的玻璃望着那个身影在雨中战栗……
  文静一直把手机带在身边,时时刻刻,总梦想有一天突然电话那头响起的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又想我了吗?”文静小心地拿出日记本,那个写满他的回忆,划起了一根火柴,将日记点燃。红色的火苗里,文静看到了他的微笑……什么才是爱?爱情她不懂,但她清楚地知道,她会因鹏的幸福而快乐。鹏,大洋彼岸的你,还好吗?
  鹏走后,刘炜当了学生会主席。他也是鹏最好的朋友,他很照顾文静,他甚至知道文静喜欢吃什么零食,晚上喜欢抱布娃娃睡等等。当然,文静并没有告诉过刘炜:鹏经常来树下陪她,在她面前侃侃而谈,尽管她很冷淡。从刘炜口中,文静隐约知道鹏生活的很好,学习也不错,还找了份工作,干得也不错。但他有没有新的女朋友呢?文静不知道,也不好问。心里既希望有个比她漂亮温柔的女生帮她照顾他,若如此,又不禁心里一阵醋意。
  时间原来一直没有停,不知不觉一年又过去了,明天该是鹏的生日了,远方的他是否感到孤单呢?这几天,刘炜没有来找文静,他好像很忙,与学生会其他成员正准备着什么活动。文静并不关心,可总感觉好像与她有关,每当她进去,他们的谈话会立即停止,这不禁让她感到奇怪。偶然的机会,文静在刘炜的课本中发现一张申请表,是关于一个追悼会的,可是当一看到鹏的名字时,只感到眼前一片黑暗,以后的事便什么不知道了。
  “鹏,不要离开我。”慌乱中文静抓住一只手,却听到的不是他的声音。
  “静,醒醒,我是刘炜。”
  文静慢慢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旁边坐着的是刘炜。文静四下寻找,却没有他的身影。“鹏呢?他在哪呢?我要见他!”文静发疯般地吼着。
  “静,医生说你需要精心修养。”
  “刘炜,我求你告诉我鹏怎么了?”文静悲哀地望着刘炜的眼。
  沉默,病房里一片死寂。
  “好,我告你。鹏在两年前查出得了白血病,医生说最多能活一年,他不想让你伤心,就让他妈妈去找你了。他说你是个好女孩,值得更好的人来珍惜,他让你……”
  “不!我只要鹏!鹏……”泪水肆无忌惮地流了出来。“鹏,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不让我陪着你?”
  “你冷静点。鹏不希望看到你这样的。这是他给你的信,嘱咐我在不得已时交给你。”
  文静颤抖着打开那颗鲜红的心。
  “静,不要怪我好吗?我希望在你的印象中,我永远那么英俊、帅气,不想让你看到我生病难受的样子。谢谢你,静,你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回忆,让我人生没有遗憾。我却没能照顾好你,让你这么伤心了。乖,别哭了,我知道你是很坚强的。对不起,不能再陪你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啊!天冷了多穿点衣服。感冒的话,我可不管了啊。不要为小痘痘烦恼了,还有不要一个人到树下去了。还有好多,我也不知该说什么了。总之,希望你幸福快乐,我会在天上看着你的。静,我爱你!”
  ……
  肃穆的墓地里一个墓碑紧挨着另一个墓碑,依稀可见在一个角落里,一座新坟在暗暗哭泣。文静抚摸着那张照片里充满笑容的脸。“鹏,我又想你了。”文静喃喃地说。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你的快乐伤悲,只有我能体会,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人生感悟:
  岁月可以无痕,沉积的都会是心痛么?秋风已扫过,当我们都为往事悲凉时,谁来擦去眼角不小心滑落的泪呢?谁来呵护单薄如水的躯体呢?当你孤单时候你会想起时谁呢?是她(他)吗?那个为爱笑着、叹着、哭着、飞扬着、感动着、快乐着、寂寞着的人!
  ⊙山路上的前程
  我们知道,付出总是与牺牲相伴出现的。他舍弃了攻读研究生的大好机会,去贫穷落后的偏远山村支教。在那个落后的地方,他的脑海也曾经闪过再也坚持不下去的痛苦念头。但是,他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他的内心一直隐藏着一种崇高的感情,那是他用行动来实践的爱和奉献。
  上大三时,徐本禹(这个22岁的华中农业大学毕业生本来会有令人羡慕的前程。他以372分的高分考取了本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如果顺着这条路子走下去,今后还可以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出国留学)在报纸上看到了一篇关于贵州狗吊岩小学的文章,看着看着,他却忍不住哭了,那里的孩子实在是太苦了。他决定要用自己的方式和能力来帮助这些岩洞里的孩子。徐本禹在校园里开始为这些从未谋过面的孩子们募捐,呼吁大家和他一起利用暑假时间到贵州支教。
  那年暑假,徐本禹和4个同学坐上火车前往贵州。辗转反折,他们终于到达目的地——贵州大方县猫场镇狗吊岩村。
  当暑假结束他们返校时,狗吊岩的孩子们流着眼泪,一直把徐本禹一行送到好几公里外。
  一个天真的孩子仰着头问道:“徐老师,你还会回来吗?”徐本禹含着眼泪,点了点头。他并未告诉孩子们,他正在准备考研究生。
  2003年4月16日深夜,徐本禹几乎彻夜未眠,狗吊岩村孩子们期待的目光一直在他脑海里浮现。也就是在这个夜晚,徐本禹做出了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一个决定:放弃攻读研究生的机会,回到狗吊岩村去继续帮助那些孩子们。
  2003年7月16日,徐本禹带着3000册图书和7位志愿追随的同学,历经千辛万苦,来到狗吊岩村。这里就像一个信息封闭的孤岛,不通公路、电话,物质文化生活极度缺乏,晚上只能点油灯照明,寄一封信也要在周末走18公里陡峭的山路到镇上。每天吃的是玉米面、土豆和酸菜汤,晚上,满身乱爬的跳蚤让他们几乎难以入睡。没过多多时间,志愿者忍受不了这样的困难和寂寞,一个又一个地离开了。只有徐本禹留了下来。
  徐本禹住在一间10来平方米的屋子里,房间里很少能看见阳光,这个小空间成了他学习的乐园——一张桌子上摆满了书籍,还有一些书放在床上,地上摆放着生活用品和好心人捐的物品,使原本狭小的房间显得更加狭小。
  徐本禹在这里一周要上六天课,每天上课时间达八个小时。他自己负责五年级1个班,除了教语文、数学外,还要教英语、体育、音乐等。由于信息闭塞、交通不便,学生对外界了解非常少。徐本禹说:“这里的学生记忆力和理解力都比较差,有时讲了10遍、20遍的知识,可是很多学生还是听不太懂。有时,我气得把书一丢,走出教室,可最后还是得回来。这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诲人不倦’!”
  2003年12月7日,夜里下了一整夜的大雨,崎岖不平的山路变得更加泥泞无比。由于何福洋和弟弟何伟都没有来上课,徐本禹来到他们家做家访。当问他俩为何不去上学时,何伟说:“没有鞋穿!”说完,兄弟俩都哭了。当徐本禹把目光投向兄弟俩那双沾满泥巴的小脚时,心里一阵刺痛:自己穿着皮鞋脚还感觉冷,而他们却打着赤脚,他们怎么能够受得了?在回校的路上,徐本禹心里越想越痛……回到学校后,他拿出50元钱托人给何福洋家送去。
  然而,就是通过这些点点滴滴的努力,学校的学生增多了,现在,这里的学生从原来的140人上升到了250人左右。慢慢地,孩子们可以听懂普通话了,与人交流也不再那么害羞了。
  而徐本禹心里的孤独和寂寞,也只有向学友、师长倾诉。2004年4月,徐本禹回到母校作报告时,第一句话却是:“我很孤独,很寂寞,内心非常痛苦,有好几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醒来,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我真的就快坚持不住了……”原本以为会听到豪言壮语的师生们惊呆了,沉默了,许多人的眼泪夺眶而出。
  报告会结束以后,徐本禹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狗吊岩村,依然每天沿着那陡峭不平的山路,心甘情愿地去给孩子们上课……
  “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把爱心传递下去,用自己的行动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就是徐本禹做出到贫困山区义务支教决定最充足的理由,也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支撑着他坚持下去的原动力。
  人生感悟:
  耐得住寂寞的人,能够坚守忠诚,不会被外界所迷惑。历史上多少贪官污吏,正是不甘寂寞,铤而走险,牺牲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满足自己的私欲,结果导致人生的腐败。
第三辑 何以安慰曾经的沧桑(1)
更新时间2010-12-17 11:16:23 字数:9914
 古往今来的智者贤者成其大事,莫不耐得寂寞,安于平静,正如歌德所说:“真正有才能的人会摸索出自己的道路”。
  爱情总是在精彩过后,让人失望到极点,没有再来一次的精彩,同样的人同样的爱情,不可能在经历过一次精彩之后,会让你重新感受到第二次。
  ⊙此情只待成追忆
  1796年初,年仅27岁的拿破仑,在巴黎邂逅了约瑟芬.德.博阿尔内德。
  约瑟芬早年备受动荡,她嫁的丈夫博阿尔内子爵是个花花公子,一事无成,只会花天酒地,后来在法国大革命中被推上了断头台。约瑟芬受他的牵连下狱和死囚关在一起,本来也是要送命的,却因为美貌而得到赦免。这里有两种传言,一种是巴黎人民惊叹于她的美貌,强烈要求赦免;另一种是她后来的情夫,当时的热月党人首脑之一塔里昂的干预。
  当时约瑟芬已是一位33岁的富遗孀。她仪态万千,风姿绰约、浑身散发着成熟妇人特有的迷人风韵,如一颗丰润、饱满的草莓果,深深地吸引了貌不惊人、瘦弱矮小的拿破仑。而善解人意的约瑟芬,则夸奖拿破仑“将来定是个伟大的将军”。两个人可以说是一见倾心,一见钟情。
  拿破仑一改往日的沉默寡言,表现出“几乎达到了发狂地步的强烈的爱情”,决心要和约瑟芬白头偕老。三个月后,拿破仑与约瑟芬终于结婚了。
  婚后不过两天,拿破仑奉命指挥意大利军队摆脱奥地利的统治,约瑟芬则留在了巴黎。远征的拿破仑非常想念他“心目中的女神”。他每天趴在战壕里给爱妻写信:“你使我整个身心都注满了对你的爱,这种爱夺去了我的理智——我会离开军队,奔回巴黎,拜倒在你的脚下”;“我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你的照片,无时无刻不在你的照片上印满我的吻。”……
  拿破仑不断地给约瑟芬写信,几乎是每天一封,并请求约瑟芬前来相聚。但是,他寄出去的“无尽相思和万般爱恋”,却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约瑟芬总是无情地拒绝,甚至极少回信。任拿破仑在信中怎么样苦苦哀求:“你明明知道你的信能带给我何等的快乐,但你却不肯草草地写上六行字给我……我因没有你的信而寝食难安。”
  没过多久,拿破仑便风闻,他的新婚妻子约瑟芬在巴黎有了外遇。他在信中痛苦地写道:“你曾答应给我温柔而忠诚的爱情,它被什么样的感情窒息并排挤了吗?以至于你没有时间对丈夫略表关心呢?我的爱人。请求你马上给我写信,充满柔情蜜意的信……”
  遗憾的是,约瑟芬依旧我行我素、惜字如命。直至拿破仑结束征战回国时,约瑟芬才赶忙前去迎接,但因走错了道,与拿破仑凯旋的队伍擦肩而过。当约瑟芬回到家时,拿破仑并没有“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如同赤道下炽热阳光般的热情千万次地亲吻她”,而是拒绝与她会面。后因约瑟芬的儿子(前夫所生)再三哀求,她本人又眼泪汪汪地检讨,拿破仑才原谅了她。
  1804年5月,拿破仑被拥戴为法兰西帝国第一任皇帝,他邀请教皇给他加冕。此时的约瑟芬悄悄找到教皇,向他诉说了自己对婚姻的担忧。她恳请教皇出面干预,使她的婚姻有所保障,使她自己能够顺利成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后。
  拿破仑的家人一向不接受约瑟芬,对她的放荡更是添油加醋地告诉了拿破仑,拿破仑大怒。于是约瑟芬哭了,肝肠寸断。拿破仑叹了口气原谅了妻子,最终为她还是戴上了皇后的宝冠,但是忠贞一去不回。
  典礼当天,皇帝拿破仑穿着红色天鹅绒上衣,身披绣花披风,戴着镶嵌钻石的勋章。约瑟芬则满面春风,款款有致,惹人喜爱。她身穿一袭华丽的白缎长袍,头戴名贵珍珠钻石镶嵌的皇后桂冠,如愿以偿。
  然而,不久之后,拿破仑封闭了他和这位皇后卧室之间的通道。1809年,他在杜伊勒里宫的内厅,以政治和国需要为由,要求结束这一段婚姻。他走近约瑟芬,拿起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凝视片刻说:“我亲爱的约瑟芬!你知道我曾经爱过你,我在人世得到的仅有的幸福时刻,都是你一人赐给的。不过,我的命运要高过我的意志,我最珍贵的爱情必须让位给法国的利益。”约瑟芬倒在地上,伤心绝望地哭泣……同年12月16日,拿破仑与约瑟芬正式离婚。
  离婚后,历史仿佛走了一个轮回。约瑟芬独居在马尔梅松,每天惟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不断地给拿破仑写信,表明自己有多么爱他、多么思念他。但是,拿破仑回答她的,则是她昔日给予他的冷淡和冷漠。
  约瑟芬在信中写道:“我知道自己是怀着非常痛苦的心情写这些信的,痛苦的原因是从你那里我没有收到哪怕一个字。”
  真是满纸痛苦言,一腔伤心泪啊。可是,当初的不珍惜、当初的背叛,错过了,失去了。注定是“此情只待成追忆,谁教当时你妄为”的落寞和悲哀。
  他们的关系所经历的变化是有趣的。初期,约瑟芬对于拿破仑的炽烈爱恋,报之以冷漠和不检点,使得拿破仑对她的热情和爱情逐渐归于平静、淡漠。几年之后,轮到她去追求爱情时,却为时已晚。
  梁遇春说:“人生变化无常、际遇无常。但拿人生最可贵的东西:爱情来玩弄,跟人生开玩笑,真是聪明的近乎大傻子了。”
  1814年4月6日拿破仑退位。
  1814年5月29日约瑟芬去世,就在复辟的国王要召见她的几天前。
  传记中认为皇后是附庸权势的,在皇帝倒台以后又以受害者的身份接受波旁王朝的接见,并极快的征服了俄国沙皇以及其他拿破仑的敌人。
  在得知约瑟芬去世的消息后,流放中的拿破仑大为震惊,整整两天没有步出房门,他对约瑟芬所做的最终评语,写来宛如她还活在世间:“我没有一天不是在爱你之中度过,我没有一个夜晚不将你拥抱在怀里……没有一个女子赢得我如此之深的爱心,赢得过更多的痴情、狂热和温顺……非死亡莫能将我们分离。”
  最懂的还是他们彼此。
  人生感悟:
  人往往都是这样,拥有幸福的时候自己不知道珍惜,身在福中不知福,总是以为自己的幸福在下一个路口,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后悔,才发现转了一大圈,其实最好的其实曾经就在自己身边,可是自己却让幸福从身边溜走了。
  ⊙魂断佛罗伦萨
  有些相遇是命中注定的,有些寂寞是难以言说的。
  就像她和他的相遇。在春天,在佛罗伦萨。几百年了,佛罗伦萨就像一个成熟的女人,越到中年越有魅力了。
  她找不到自己暂住的那个旅店了——她只记得它们有着神秘的火焰一般的哥特式的长窗,非常美,非常奢侈的那种浪费的红,涂满了整个墙和屋顶。
  恰在这时,她遇到了他。
  她用中文说着那个旅店的地址,很显然,她把对方当成了中国人,但显然,他不是。因为他那张清秀的脸写满了茫然。
  哦,是个韩国人。
  于是,她换了发涩的英语,表达着她的迷路。他微笑,露出韩国男子特有的优雅,伸出手来,拉她上了他坐的出租车,20分钟之后,她看到了她的旅店,那个几个世纪以前翡冷翠明亮而旖旎的花纹爬在铁艺的窗上。
  第二天,她没有想到他来找她。
  他略带羞涩,邀请她去喝咖啡,那是一家唤作佛洛瑞安的咖啡馆。他说,从前王尔德和很多历史名人常常来这里喝咖啡呢,在欧洲,能够保留住这种古旧就是最美的文化遗产,侍者会以王尔德曾经坐过这张椅子而自豪。
  她想:这是她的艳遇呢,还好,对面的男子长得不错,英俊潇洒,而且看起来极有修养。她将在佛罗伦萨待一个礼拜,这七天里,她愿意和他一起分享这份快乐。
  他们说了彼此的名字,她说的是自己的网名,柳叶眉,真名她是不会告诉他的。而他说,我叫郑在明,她想,韩国叫郑在明的同名男人应该不少吧。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一起游了圣母百花大教堂——那是所有来佛罗伦萨的人必游之地,这里被拿破仑称作“欧洲最美的客厅”,他们坐在那里听人们祈祷。
  再后来,他们一起游了美第奇—里卡尔第宫、韦奇奥宫、乔托钟楼、乌费兹美术馆……
  坐在上百年历史的老咖啡店的软座上,一边享受小弦乐团演奏的同时,喝着二十欧元一杯的“上等而昂贵”的咖啡。此生,大概是最后一次来佛罗伦萨了,为什么不拼却一醉?为什么不任性地活着呢?
  到最后一天他看着她的眼睛说:“我喜欢你,跟我回韩国吧。”
  她亦有一点点心动,但认定这只不过是艳遇而已,所以,她笑着拒绝,而且很抒情地说:“我们做朋友吧,来个佛罗伦萨之约,每年的五月,我们来佛罗伦萨住一个礼拜,旧梦重温,就算老朋友聚会,怎么样?”
  “真的吗?”他问。
  那一刻,她觉得是真的。分手时,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也有一点伤感,此去经年,那种寂寞和绝望只有自己最清楚,世界上有一种心动是绝望的那种心动,只有自己最清楚多么绝望。
  她那时马上就要结婚了,是怕婚后再也没有如此浪漫的心情来佛罗伦萨。
  他告诉她,波伏娃和萨特经常会来佛罗伦萨相会的。她微微笑了一下,她不是波伏娃,他也不是萨特,而她只不过是一个凡俗的女子,在佛罗伦萨做了一场春闺梦而已。
  上了飞机,还想着他挥着手,想着明年五月十日,我在佛罗伦萨等你。
  以为这不过是一场偶然邂逅,以为只是一时的冲动说说而已,生活哪里能像这个礼拜一样的精彩和富有诗意。
  他曾经用蹩脚的意大利语为她唱《我的太阳》,而她穿行于那些大街小巷,在乔托钟楼的一声叹息,她不是他的太阳。
  回国后她很快结婚生子,过起了忙碌而踏实的生活。六年之后,孩子上了学,她成了有钱有闲的女子。
  她想起了佛罗伦萨的五月之约。
  六年前的佛罗伦萨,她轻易说出的话,仿佛一分钟不能再等,看看日子,却早已经过了五月,是六月了,马上又笑自己,怎么可能?年轻时说的约定,只是任性又无意的约定,怎么会去践行呢?
  六月就六月吧。
  六年多过去,却仍然是那个佛罗伦萨,更素朴也更华丽,更古老也更怀旧,连那祖传小店的胖老板娘都没有变。
  她恋旧,所以,选择了原来的那家旅店。
  那老板娘嚷起来,天啊,怎么可能是你?柳叶眉,你终于来了。
  她惊住了——纵然这老板娘记性好,也好不到记得她的名字和她并不出众的长相吧?
  老板娘几乎是扑过来:你来晚了,他刚刚走。
  谁?谁刚刚走?
  郑在明。他每年五月十日都会来,住上一个礼拜,看一场歌剧,去咖啡馆坐一坐,等你,可是,你从不曾来过……
  那一刻,她由脚底升起一股寒流,无比的冷,冷到浑身颤抖——他居然把随口说出的诺言当真了,也怪自己太轻率了。
  感觉眼睛有些涩,为自己轻易许下诺言却没有践行,为自己的年轻,也为他真的来过,从韩国到佛罗伦萨,不算近,但他却真的每年都来,只为了等她。
  除了他叫郑在明,她居然没有他的其他任何联系方式。
  她有预感,明年的五月,她一定会来佛罗伦萨的,无论有天大的事,她也要来佛罗伦萨!
  这是整整一年的等待,为了等待这年的五月,她觉得自己都老了。没有人知道她的这个秘密,那是她一个人的佛罗伦萨。
  这次,是她先来。她买了几款巴黎流行的春装,最新款,价钱不菲,七年之后,她已经三十多了。
  镜子里,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红唇像燃烧的玫瑰。她不是等待自己的情人,她是在等待一个约定,她已经失约了七年,不能再失约了。
  但他却没有来。
  他居然没有来。
  整整一个礼拜,她留恋在他和她曾经一起游过的那些旧地,想不出他不来的理由,也许终于寂寞和绝望了,所以,也结婚了。所以,也许和她一样,终于想过一些正常人的生活了。
  临走那天,老板娘喊住她:柳叶眉,电话,你的电话。
  她的心狂跳着扑下楼去:是他,真的是他!
  不,不是他。是他的妹妹。
  那个女子说:“我哥让给佛罗伦萨打个电话,也许有个女子在那里等他。”
  “你哥呢?”
  “刚去世了,从去年冬天那会就一直病着,一直想来佛罗伦萨,但身体已经不允许了……”
  这太像电影、太像一个故事了,居然都不像是真的,她恍惚间上了楼,看着那些红色的,像极了燃烧的玫瑰,一跳一跳的,在心里,在梦里。
  原来,这世上有一种爱情是无法言说、无法忘怀的,哪怕短暂到仅仅七日,或许,恰是一生不能忘记的花朵——虽然开在谷底无人知晓,虽然过几天可能就开败了,可是只有它们自己最清楚,它们曾努力地开过。
  她明白,以后每年的五月,她必来佛罗伦萨——在花开的季节,她将穿行于那些大街小巷,在前尘旧事中,追忆一场风花雪月的美好记忆。
  人生感悟:
  在寂寞中可以学会冷静,也可以学会思考问题,想着以前的无知和愚昧,一个人躲在黑夜里,独自舔着自己的伤口,让伤口一点一点的愈合。
  ⊙没有香味的海棠花
  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去好好的爱她。
  每年海棠花开之时,我便会不自觉的想起一个人,他说:“知道为什么海棠无香吗?”他的名字叫安帧焕。
  那一年我26岁,考过两次雅思,成绩都不太理想。王旭在电话里说:“要不去我们北京吧。”于是我辞职,去北京上英语培训班。
  王旭去加拿大后,我梦想着加拿大已成了我的天堂,不是因为它多好,而是因为我的爱情就要在那里生根发芽。
  那时北京的中关村还不太繁华,甚至有点荒凉。白颐路还没建,人们走的是长长的旧式马路,两边有高大的杨树。
  一连住了5天招待所后,可我还没能找到合适的房子,那个凄惶啊。第5天我继续乱窜,一家家打听。在清华西门附近的一个胡同口,当我走到槐树下那家时,刚好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出来,朴实的学生头,我立即抓住他问:“这里有房子出租吗?”
  他愣怔半秒后,说句“等等”,就跑了进去。10分钟后他出来说:“房东说可以出租,280块。”我呀一声,笑逐颜开。他就是安帧焕,韩国人,中文说的比我还流利。多么巧,他自己刚租到房就遇到我,算是邻居了。他是那种神采奕奕的男孩,我们很快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他有个朋友叫朴天熙,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花钱总是一掷千金,但人却很温和。同是留学生,朴天熙却在北大东门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他说:“我不像安帧焕,他要体验中国生活。”
  而安帧焕的爸爸有十家很大的连锁餐厅,在汉城(那时叫汉城,如今叫首尔)一带很有名望,安帧焕想在课余时间学点中国菜,完全可以住四季如春的公寓房,下馆子研究。他解释说:“最地道的炸酱面是老百姓家里做的。”
  在来京的路上,我早已做好了长期寂寞的准备,却未想会遇上好心的安帧焕。我的名字叫心福,可安帧焕却坚持叫我幸福,他说那是快乐的名字。而我的日子,在遇见他之后真的变得快乐无比了。
  那段时间,我白天听课夜里做题,常常院子里的人都睡了,我的灯还亮着。10来平米的小屋,除了我和英语课本,到处透着寒气。有时安帧焕会敲门,人不进来,站在门口递我一杯热牛奶,说道:“幸福,早点休息,不要太累了。”那种温暖,我记得。
  周末,安帧焕会来找我,“陪我逛未名湖吧,你要善待脑袋,让记忆休息一下。”我知他的心意,连小猫小狗都喜欢的他,对我是很体贴的,他怕我累着。
  所以,我把自己少之又少的快乐也和他分享。做完试题之余,我随手涂抹的文字发表了,就拿回家给他看,神态傲然,“安帧焕,这是我的稿费,一周的生活费解决了。”他并不会赞美人,只是一个字,好,然后咧开嘴笑笑。
  那时,我们是快乐的。
  一月份要考试。就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安帧焕送我一块巧克力,“你男友不在,我们替他照顾你。”又给我削铅笔,把小刀、铅笔和橡皮放进透明笔袋。看得我眼湿,他歪头对朴天熙说:“幸福怎么了?我一直想要个妹妹,没想到是个中国妹妹。”
  考试过后我依然留在北京,和加拿大各个大学联系。除了等待成绩单,就是收发信和挑学校,忙碌里我忘了情人节的到来。
  就在当日,忽然在邮局门口看见玫瑰花,我才恍然大悟。王旭并没打电话来,我打过去却始终是占线。隔一刻再打,就没人接了。其实相处几年,对节日早没什么惊喜。可这个冬天不同,我独自在异乡为爱情奋斗,多想听他一句:“下个情人节,我会抱着你过。”
  寂寞兜头而下,我踌躇地回到小屋。
  我没想到安帧焕会送花,他用很心虚的口吻说:“没影响你思念恋人吧?幸福,节日快乐。”他端着一盆海棠花,腼腆的笑:“天气暖和了,它就会开花。”
  3月底,海棠真的开花了,那么一棵小树,居然开的密密匝匝,花瓣如指甲盖般大小,胭脂样的红。我闻了闻,却没香味,安帧焕笑着问:“知道为什么海棠无香吗?”我摇头,他说:“等你长大我再告诉你。”他有时,也会大人一样逗我。
  后来成绩下来了,我考得很理想。安帧焕说:“幸福,你可以飞向爱情天堂了。”我们叫上朴天熙一起去吃韩国菜,是在五道口附近的胡同里,那个饭馆可以吃到很地道的韩国料理。
  那一夜,我们都很快乐,却没醉。
  一个月后签证顺利到手,三人再次去那里庆祝,安帧焕真的喝醉了。醉意里,他却说:“幸福,你走后,给我留下海棠花吧。”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样就有人帮我照看海棠花了。”
  然而,令我料想不到的是,到了加拿大后,我却远离了天堂。
  王旭是粗心的男人,可房间里却收拾得一尘不染,隐隐还有薄荷的清香。他不会撒谎,他说,曾经和一个台湾女孩住在一起,因为难挨的寂寞。
  第二天,我们就分手了,我租房另住。虽然难受,可砖头一样的法律案件,砸的我很快忘却了失恋的伤痛。只是偶尔,会在夜里想起安帧焕的热牛奶。
  打电话过去,只找到朴天熙,说安帧焕已回汉城。朴天熙说:“他喜欢你,你知不知道?那天他本来是在胡同里拍照,结果遇见你,他对你一见钟情,所以他退掉了北大东门的楼房,去租平民屋。你们两个,都是对爱情很执著的人,可惜不是一对。”
  忽然心惊,那是我不曾想到的。
  五年后我回国,在上海找到工作,也有了一个体贴我的男友。2001年那年我去北京出差,是个雪天,公事办完后突然想去未名湖走走。就在我刚踏上湖心岛时,有人叫,幸福。
  只有一人这样叫过我。是安帧焕。个子还是那么高,身穿蓝白两色的休闲服,整个人沉稳了很多,眉眼间少了青涩却添了儒雅。
  好一会儿我们没开口说话,就那么看着傻笑。就是他的安氏傻笑,哗啦啦扯开我尘封已久的记忆。我朝他胸口捶了一拳,“你怎么来了?”他说偶尔路过,突然想来看看。
  我们去找那个韩国料理屋,旁边的小店老板说,早拆了,几辈子的事了。可不,几辈子了。他低声叹息:“真不敢相信,我们不禁思念。当年你那么瘦瘦小小,在小房子里读书,冬天那么冷,你竟能坚持到凌晨一点。”
  “很感谢你的热牛奶。有一天,我的测试分数很低,你说,幸福,牛奶长智力。”
  此时夜幕降临,他忽然盯住我的眼睛,“你知道吗?当年你是我的偶像呢,那么瘦小的女孩,对爱那么执著。”
  “什么?”
  “你对爱情多狂热啊,呆在简陋的地方,白天黑夜都学英语。我知道你会成功的。”
  义无反顾万里寻求的爱情鸟,却还不是飞了。我不知怎么讲,只好打岔:“你呢,安帧焕,你开中国餐馆没?”
  之后我们还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我们去了肯德基,他问我还呆几天,我说两天。他眼神忽得亮了,“我们去后还划船吧,明天中午我来接你。”
  第二天,我用了一上午选购服装,似乎在等什么盛事。我想和他讲一讲,我的海外和曾经的故事。中午12点,一个双眼皮女招待递我一封信,是安帧焕的留言。“幸福,我还是决定不去了,对不起。我以为我可以,可我不能,我很怕再见到你。”他消失了,后来整整一年我没有联络到他。再后来,我也结婚了。
  某日午后,我突然收到来自首尔的包裹,是一个绿色锦缎的口袋,拆开来,里面挤满了胭脂红的海棠花瓣。一张淡粉色的卡片写着:
  “你的文字还是那么美,通过杂志社我找到你。我对编辑说,我是你失散多年的恋人。她感动了,给了我你的地址。我不给你打电话,我怕再次听到你的声音。我知道你结婚了,我祝福你。……我把那盆海棠抱回了首尔,有时会想起你。你曾经问‘海棠为什么没有香味,我想,海棠暗恋去了,它怕人闻出心事,所以舍去了香味。’”
  那是第一次,我为了一个解释而落泪。我知道,艳而无香的海棠背后,藏着两个人的青春故事。
  人生感悟:
  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更加痛苦。若是有缘,时间空间都不是距离,若是无缘终日相见也无法心神领会,凡事不必太在意,更不需去强求,就让一切随缘吧!
  ⊙是谁,欠下他一生的爱情
  读高中的时候,教我们外语的,是一个叫陈诚的老师。能成为他的学生,可以说是一种莫大的荣耀。他那时也就三十五六岁吧,人长得酷,课讲得更是精彩绝伦。常有外校的学生,专门赶来听他的课。哪怕是只能站在走廊的窗户旁,有一句没一句地听上几十分钟,也是甘心情愿的。他在刚三十岁的时候,就成为全省赫赫有名的优秀教师,在他教书的十年里,每一届毕业生的英语高考成绩,必然在全市甚至全省遥遥领先。
  这样出色的老师,我们当然是喜欢且无限崇拜着的。那一届的男生,都喜欢模仿他说话和走路的样子,而女生们不仅把对他的喜欢记在日记里,写在文章中,甚至在谁又被他上课提问、表扬了之后,彼此间会有争风吃醋般的嫉妒。有时候我们还会和陈诚老师开玩笑,说:“您几乎成了大众情人啦!”陈诚听了总是哈哈大笑说:“那你们很幸福嘛,有个大众情人可以喜欢,哪像我,连个地下情人都没有。”
  我们都知道这是他的一句玩笑话。他一定是有个幸福的家庭的,否则,他的脸上,怎么会一直洋溢着快乐与满足?后来,从消息灵通的同学那里很吃惊地听说,已是中年的陈诚老师,不仅没有儿女,而且他的妻子,竟然是半身截瘫的!这样的消息,对我们这群无限崇拜他的学生来说,心里所涌起的,除了仰慕和感动,再没有别的内容。我们从未曾想过,这样的生活,对于陈诚来说真正意味着什么。我们只知道,陈诚老师的影像,在我们的心里,因了这个截瘫的女子,愈加地高尚和伟大起来。
  高二下学期刚开始,陈诚有了外遇了,这个消息迅速地传遍了整个学校,连好多外校的学生都来打听消息。据说那是一个年轻漂亮的电视台女主持。
  这个消息像是一枚重磅炸弹,在我们班里炸开了。烟尘过后,我们发现,我们脸上蒙上的全是羞辱的尘埃。陈诚老师在我们心里,再无昔日的高尚和伟大,而且,近乎有些卑微!
  是我们的班长先开的头,在英语课例行的三分钟演讲里,她将我们因他所蒙受的外班及外校学生的讥笑以及为此而产生的激愤,清晰无误地用英语表达了出来。陈诚站在教室的门口,有好几次,我们看到他都有推门走出去的意思。但他还是坚持着听完了演讲,而后在班长几乎类似于警告的结束语里,微笑着走上讲台,很艰难地开口说道:“是的,老师,应该为人师表,应该成为学生值得骄傲的表率,亦应该,有高尚的言行,只是……”陈诚看着台下对他再无往日崇拜和尊敬的学生,终于还是欲言又止。
  陈诚和那个女主持约会的次数明显减少了,但两个人依然在一起的事实却没有改变。
  我们开始公然地冷落陈诚老师。见了他,我们不再打招呼,而是高昂着头,冷冷地走开去,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在我们的集体孤立里,陈诚被爱情滋润的面容,终于开始有了丝丝的愁绪。
  我们自始至终从没见过陈诚的妻子,但我们却自以为是地认为,她一定是感激着我们这些学生的。我们全体学生接近一年的努力,到底让陈诚的这段婚外情草草地收了场。曾有人看见那个女主持哭着走出校门。
  完美无暇的陈诚老师,又回到了我们还有他瘫痪的妻子身边。高考的时候,我们班的英语成绩拿了全市第一。也只是那几天,我们才看到失恋后的陈诚有了点滴的笑意。
  一晃又是十年过去了,我们当年的那群学生,全都走上了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且大多数有了幸福的家庭,亦开始真正理解,一份美好的爱情对于一个人,其实是多么的重要。它可以成就一个人,亦可以在失去它的时候,彻底地毁灭一个人。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温暖了我们记忆的陈诚老师,已是45岁了,十年的粉笔灰飘下来,染白了他多半的头发。他的妻子在不久前的一场大病中死去。听说,她临走的时候,对陈诚没有丝毫的感情和内疚。他们的结合,只是迫于双方父母的压力。她,从没有喜欢过他,她的瘫痪,是与自己喜欢的人私奔时车祸造成的。之后,他们便一直活在痛苦的回忆里。她追忆着死去的爱人,我们引以为豪的陈诚,则将一颗心全部交给了自己的学生。而我们,却是因为不可示人的自私,将他真心投入的这场爱情,残酷地扼杀了。
  陈诚依旧在我们那所中学里做着老师。除了我们,没有人知道他那颗缺乏爱情的心里,有怎样的无奈和孤单。亦没有人知道,我们欠下他的这场爱情,将经受怎样良心上的漫漫谴责。
  人生感悟:
  古龙曾说:“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从古至今,又有几人能真正理解寂寞的涵义。
  对当下的人来说,敢恨也要敢爱,能享受生活的快乐,也要能耐得住寂寞。
第三辑 何以安慰曾经的沧桑(2)
更新时间2010-12-17 11:16:42 字数:7786
 ⊙我为谁痴情,谁为我守身
  你走了,我没有去送你!你走了,走的悄无声息!
  你走了,我还要为谁守候?你走了,我还能为谁守候?
  26岁那年,我在老家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究是倒闭了。我怀揣着5000元积蓄来到北京,在W大学附近租了一间嘈杂的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大学校园里闻名遐迩的桃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头顶着月光回“家”。我和周围的邻居几乎没有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煎饼的山东人、还有做小生意的温州人……每晚我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清早,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洗漱,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洗漱,她的头发用一块粉色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简练素洁的装扮让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收拾好,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路上超越她时被她不小心撞了一下,我手中的考研资料随即洒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来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懂得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林媚的女孩是山东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很不起眼的小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一下。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很刻苦地学习,梦想着能进入M大读研究生。白天,她工作很辛苦,几乎没有复习的时间,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时间。她的英语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小面包,偶尔会买点水果吃。
  有一次,我跟她开玩笑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林媚,现实生活中的“林妹妹”,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弱势群体。她就肆无忌惮地笑开了,笑声里包含着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就在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们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林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就职的那家杂志。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载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林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桃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小小的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四月温和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林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林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林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手机、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间小一居室,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八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林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真的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8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林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爱妻。
  这种错觉让我明白:我爱上林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林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五月,W大的桃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林媚结伴去赏桃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桃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桃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林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汽回住所,林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桃花。白天在校园里,林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桃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快到车站时,林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林媚也许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桃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林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六月到了。我被录取,林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却快乐不起来。
  我永远记得林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林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林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林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天津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桃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桃花,那张掩映在桃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给“桃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孩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东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总编的外甥对我很好,可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桃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桃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林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桃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人生感悟:
  如果,彼此相爱,那么,请牵牢爱人的手,松开了或许就是一生的遗憾。
  人生中充满了太多太多的遗憾,松开彼此紧牵的手,让你我都失去了今生不再拥有的守候。并不是遗憾让我感到惋惜,而是执着让脆弱的你痛彻心扉。
  ⊙一枚珍贵的蓝月亮
  每个人都想经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觉得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于是少男少女憧憬着,过来人回味着,当局者疯狂着,稍感遗憾的用其他方式做着补偿。
  馨怡认识了一个男孩,他们幸福地相爱了。
  男孩父母双亡,独身一人过着清贫而快乐的日子,男孩对馨怡很好,无论刮风下雨,他都按时来接送她上下班。他一篇接一篇地为她写诗,尽管有些诗显得晦涩难懂,馨怡并不理解。他会为她炖很好喝的鸡汤,然后静静地坚持看她喝下,汤白白的,放着红枣和桂圆,他说馨怡的脸色苍白,鸡肉和红枣能补血。
  有一天,男孩送给馨怡一枚核桃大的玉坠,他说那是祖传的,据说很值钱。馨怡对这枚玉坠并没有太大的好感,因为那玉石是天然未任何经修饰的,表面粗糙无比,只是玉石中心有一个蓝色的月亮形的光影,越在亮光下,就越是闪光发亮。男孩说,正是因为这片光影,所以这块玉是独一无二的,它叫蓝月亮。
  两年后,馨怡突然厌倦了这场平凡的、无波无澜、平淡如水的爱,她拿出蓝月亮,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拒绝收回蓝月亮,说,我是把它和心一起送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我要蓝月亮又有何用!
  男孩是流着泪离开的,馨怡的心多少有些酸,但她又感觉,男孩是不应哭的,至少男儿有泪不轻弹。
  馨怡渐渐淡忘了男孩,只是在偶尔拉开抽屉,看到蓝月亮才会想起从前的一些记忆碎片,她想从前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就把蓝月亮送到了一家古玩店,很意外地,换到了一千元五百块钱。她用这些钱买了一个金戒指,戒指大大的,戴在手上金光灿烂。这比蓝月亮好看多了!她很高兴。
  馨怡后来嫁给了一个富商,富商给她买了许多首饰和时装,只是他总是很忙很忙,常常通宵达旦地忙,回来时带着一身的烟气、酒气、脂粉气。馨怡垦求他,你能不能多陪陪我?每当这时,富商就会甩出一叠钞票,说,去!逛商场去吧!买化妆品、买时装!你们女人不是就喜欢这个吗?
  馨怡茫然了,连她也不清楚,他说的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在无数个接踵而来的寂寞的夜里,那已被她遗忘了的往事又悄悄地浮现,馨怡又想起了男孩,想起了他炖的鸡汤和他写的诗,也想起了那被她换了戒指的蓝月亮,她常常是一夜无眠。她的脸色更苍白了,她曾多次买来鸡肉和红枣,精心地熬煮,却再也吃不到往日的味道。
  又一个孤独的夜,馨怡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转播香港的一场拍卖会,一件件不起眼的东西都卖出了好价钱。当其中一件展品竞拍的时候,馨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有个玉坠,叫做蓝月亮!它显然已经经过了精细的雕琢,通体晶亮,内含的幽蓝的光影熠熠生辉。最后,它以五十万港币的高价竞买成功。
  馨怡疯了似的,在首饰盒里寻找,她找出那枚金戒指,把它狠狠地掷向夜空!然后,她趴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了一夜,直到,再也流不出眼泪。她明白了,她失去的永远回不来了,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枚珍贵的蓝月亮啊,同时还有男孩的——那一颗纯洁无价的心。
  人生感悟:
  能够在平淡中寻到精彩的人,一定是个幸福快乐的人。
  平平淡淡的爱情就是你在她身边,她很幸福,你出门去,她也不闹着不让你去或非跟着你去。平平淡淡的爱情就是两个人各自保留一片自己的天空,谁也别左右谁的方向。
  ⊙不在服务区的爱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关于他的一切,虽然短暂,从相识到相离13个月零13天,但记忆忧新。
  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招来了。他进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的很是默契。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大多也是在吴的招缆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家一样的家,和一个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像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来,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却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意外,但好像也在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的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而且爱火如炽。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象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上班的地方离的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任性让他束手无策。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
  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和排场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他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
  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默守的习惯,就像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了我第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些让彼此心动的话,问候一下彼此的工作和生活,那种亲密与关心,仿佛是一坛沉年的老酒,让我们彼此沉醉不醒,余香悠然。
  有一次,我去天津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被“咚咚”的敲门声吵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像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唯唯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恋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箍得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
  偶尔也会有人走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已经早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
  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1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
  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京,我开始想你了。
  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的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陡劳的,我忽然有了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整个的像从地球上飞旋了出去,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
  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
  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
  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涯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
  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
  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人生感悟:
  从浪漫到现实,从热恋的欢天喜地到情变后的呼天抢地,爱的迷人在于它所带来的惊喜,双方都小心翼翼呵护这株爱苗,尽可能地满足对方的要求,自然会表现出最好的一面;而爱的伤人却在于惊愕,曾经是那么美好,为何竟转眼成空?
第三辑 何以安慰曾经的沧桑(3)
更新时间2010-12-17 11:17:19 字数:8862
 ⊙一生的情人
  凡是有幸能够走进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办公室的人,都会惊奇地发现一张中年女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美丽端庄,朴素大方,目光柔和,笑容亲切,极有气质,也极有魅力,但就是年龄明显比比尔.盖茨大了许多。她叫安.温布莱特,是比尔.盖茨的红颜知己。
  许多熟悉比尔.盖茨的亲友都知道,温布莱特是比尔.盖茨一生的情人,就算是人老珠黄、脸上布满皱纹的时候,她也依然是比尔.盖茨的情人。比尔.盖茨见到她的时候,还是会充满激情地对她说:“温布莱特,我爱你!”
  比尔.盖茨在给温布莱特的情书中这样写道:
  “伟大而又完美的温布莱特,我爱你!在我所认识的所有女性中,只有两个人值得我这么评价。同样,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女人也只有两个:一个是生我养我的母亲,另一个就是你。……温布莱特,你宽容的胸膛就是我停泊的港湾,让我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有了一个可以停靠的地方。只有你最清楚,我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坚强和伟大。在你的面前,我的一切光环都被剥夺了;在你的面前,我永远是一个不懂事的大孩子,需要你来保护和教导。童年的时候,躺在母亲怀里是最令我感到快乐和幸福的事情;而现在,成为亿万富翁以后,躺在你怀里度过的那些时光则是我最快乐幸福的时候。只有在你的怀里,我那颗焦虑的心才能平静下来,一切的烦恼和恐惧也都消失了……”
  其实,温布莱特也不是什么无名之辈,她是美国非常成功的女商人之一。她迷人的姿色在西雅图上流社会有目共睹,能力也非同寻常,美国《资本家》杂志对他的评价是:“她可以做许多十分刚强的事情,但她的表达方式永远那么柔和,没有人称她为女强人,但实际上,她却干着一般人认为只有女强人才可能干的事。”
  比尔·盖茨和温布莱特是在一次产业研讨会上认识的。会上,那些平庸的发言让年轻气盛的盖茨有站起来掉头就走的冲动。正在这时,一个散发着迷人光彩的优雅女人走上了演讲台,她哀婉文雅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年轻的盖茨,然而,更让比尔.盖茨感到惊讶的是,这个女人所做的关于计算机开发的演说深刻而独特,给了比尔.盖茨很大的启发。当天晚上,比尔就到温布莱特居住的宾馆拜访了她,和她彻夜谈论了一些计算机方面的话题。
  盖茨和温布莱特就这样相爱了,他们像每一对情侣一样外出旅行。在成熟的温布莱特面前,盖茨完全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在机场,温布莱特去排队买票,而盖茨只需要守住行李;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温布莱特忙着找旅馆,办手续,跑进跑出,而盖茨只需要把东西提进房间,找到一张床铺,躺上去大睡一觉。第二天早上,盖茨醒来的时候,床头便挂着干净的衬衣,床前放着擦得锃亮的皮鞋,早餐更是早已准备好了。
  从此,爱情便强烈地吸引着比尔.盖茨,和温布莱特在一起,盖茨觉得非常幸福甜蜜。几天不见温布莱特,他就会情绪低落,坐卧难安。和她在一起,他就变成一个聪明而调皮的坏孩子。
  此外,温布莱特还是盖茨事业上最得力的助手,她无偿地帮助盖茨管理着微软的事业。1986年,微软的股票即将上市,而盖茨又是个容易冲动、懒于交际的人。了解盖茨的温布莱特便陪盖茨一起去和合作伙伴谈判。谈判时,她坐在盖茨的左侧,只要发现盖茨有冲动的迹象,就抓住盖茨的左手。而盖茨只要一感觉到温布莱特的手,激动的心情便会马上平静下来。她运筹帷幄,深谋远虑,沉着冷静,为微软立下了汗马功劳。
  其实,温布莱特也曾想过平凡女人的生活,也想为盖茨生个孩子什么的。但是,当她提出结婚时,盖茨这个大孩子好像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之后,温布莱特便再也不提结婚的事,但是盖茨则开始思考她说过的话了。
  盖茨向妈妈玛丽说出了娶温布莱特为妻的想法,却遭到了妈妈的强烈反对。玛丽认为:如果盖茨娶一个比他大9岁的女人,会极大地有损盖茨个人以及家族的形象。妈妈最了解自己的儿子,她知道盖茨性格倔犟,谈不好反而会伤害母子之间的感情,就亲自来到温布莱特的小别墅,要温布莱特打消和盖茨结婚的念头。
  于是,温布莱特只好带着一颗受伤的心独自去欧洲旅行,在她去欧洲的第三天,盖茨才结束了短期的忙碌,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温布莱特的海边别墅,可是,他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可以让他停靠的温暖怀抱了。他发疯似的寻找温布莱特,在拨通温布莱特电话的那一瞬间,他居然像个委屈的孩子一样哭了。就这样,温布莱特再一次被打败了,她回来了。在机场,他们紧紧相拥,泪流满面。
  当然,盖茨的妈妈也不会轻易放弃,她坚持自己的看法,便又找到温布莱特,与温布莱特进行了一次长谈。谈话结束后,温布莱特对盖茨的妈妈发誓:我只和盖茨相爱就够了,不会和他结婚!
  从那以后,温布莱特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比尔.盖茨。她常常是一个人,寂寞地坐在家里盖茨以前常坐的那张躺椅上,听着海水的拍岸声,从日出到日落,心中的寂寞和苦涩也和海浪一样翻腾。
  而盖茨的办公室里,也多了一张中年女人的照片,照片就挂在了办公室的南墙上,盖茨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温布莱特那圣母般慈祥的笑容。只要看到她的照片,盖茨心里就有一种温馨宁静的感觉。每当有人问盖茨,照片上的女人是谁,盖茨总会一脸忧伤地说:“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一生的好朋友,我一生的柏拉图情人。”
  人生感悟:
  当幸福悄然而至,或许需要我们无私的奉献。拒绝付出和勇于付出,回报给我们的无疑将是失去和拥有。勇于付出,就能享受一份“送人鲜花手留余香”的美妙。
  ⊙第一片绿叶的约定
  回忆一直跟随在左右,无法挥去。走在喧闹的异乡街头,我仍不知不觉在寻找那条小路,静静的深夜,思念的空气窜流在梦里梦外,我知道时间并没有减掉什么,他的微笑仍然清晰。
  一年过去,又走在这条小路上,仿佛一切悄悄地回到了这里,心也滑入了回忆的轨道。
  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网上相遇。第一次的聊天并没有让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只记得当时他说他有抑郁症。因为我总是觉得学医的人学什么就会神经兮兮的觉地自己得什么病,所以他的话我并没有多少放在心上。但是心里老是在想:他好端端地为什么要说自己有病呢?以后渐多的交谈中,他依然离不开抑郁两个字,出于同情,或许也是出于学医的一种本能,我总是尽量安慰他,鼓励他,但是有时候真的觉得很词穷,甚至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才好,生怕一不小心又伤到他心灵深处的伤口。
  其实我也曾经很孤独。“我是一片雨,在雨中徘徊的是一颗忧郁而孤独的心!”,那是因为我没上大学的时候,看着好朋友们一个个都远离家乡求学了,一种失落、挫折感油然而升,于是我在复习班里总是拼命的读书,那时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孤独的日记和寂寞的心情让我性格大转折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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