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02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

_13 九把刀 (当代)
后来也没什么感人的奇迹,我所做的不过是我之前一直在做的,不断写作罢了。
要说我很努力什么的,其实我有点心虚,毕竟写作真的就是我很喜欢做的事,披星戴月也是我高兴,没什么痛苦好忍耐。
一直写,一直写,承蒙大家喜欢,我的小说重新出现在7-11跟其它许多便利商店的书架上,最多曾一口气看到一共有十二本我的书出现在便利商店的架上,差一本就算一条龙了。
我很开心啊真的。
我是个很擅长乱讲大话的人,但也很擅长把大话实践出来……很多人由于有批评我的需求只会注意到前者,对于后者常刻意忽略。科科科。
所以我说:“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才有实践的价值,即使跌倒了,姿势也会很豪迈。”这一句超大话,就成了契合“竹炭水”想奋力重回“通路架上”的精神。
话说这次拍广告到了传说中的奥美广告公司参观,奥美真漂亮啊,每一个会议厅都很有特色,看在我这个“不必在里面熬夜工作的人”的眼中,真是个非常磅的工作场所。
我以前念交大管科时,对未来的职业目标相当混杂,大概是:“记者、电影编剧、电视剧编剧、综艺节目企划、广告企划、广告文案”之类的。我当然觉得自己很有想法跟创意,所以也蛮喜欢跟广告公司的人一起讨论这次“竹炭水”要怎么表达,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另一个可能在平行时空存在的自己。
后来奥美团队想出来的广告内容,我觉得,简直就太酷了。
只是我看到那一句“想打败金庸”我还是快昏倒了。
其实金庸是我的偶像,我都马是用“三十年后,我想跟金庸并驾齐驱”期许自己要多多努力,“打败”这两个字很凶残,我大概只有在刚刚写小说的那几年会这样胡说八道。
我跟奥美说了我很想用“并驾齐驱”或“终我一生,真想看见金庸的车尾灯”这种我觉得比较谦虚,但奥美大概觉得“打败”比较酷,所以最后还是用了“打败”。
唉,这样虽然我一定会被很多人干,但好像也更符合“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的定义吧!
值得一提的,拍广告当天我的是自己的笔记型计算机,所以我有九成以上的时间都真正在写小说,当时写的是“猎命师传奇14”里汉弥顿等猎人被服部半藏围杀的过程。每次摄影机在拍,我都自己写自己的,顶多加一些推眼镜的动作,让画面比较有变化罢了。
这种可以一边拍广告一边写小说的案子,真是太愉快了不是吗!
另外附上前些日子在公司拍的公益短片,希望帮助活动更成功啰!
47虽然觉得有些事不必解释,但不写出来也真讲不明白
虽然最近我的心情不是很好,不大适合写有意义的文章,不过有些话也是想说很久了,借着签书会结束的隔天,什么也不想做的情况写点意义浓度很低的东西也是好的。
前几天早上我接到一个罹患忧郁症的读者的电话,男的,之前经常参加我的签书会,也蛮热心(那是在一个我会随便把手机号码给出去的年代给的,只要跟我要我就给,造成很多后遗症。现在除了五星级正妹我死也不会给啊!)
扣掉闲聊天的部份,那位男读者说,之前有好一阵子都没有参加我的签书会,是因为他罹患了忧郁症、女友跑了、经济状况也有问题,而且他觉得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怎么会开始拍起广告,没有认真写小说了呢?我变了,变得不再是他崇拜的那个九把刀了,于是他有种非常失落的感觉。
直到这位读者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地翻了最近出版的“后青春期的诗”,他才醒觉到原来我还是那个原来的我,于是他的忧郁症症状获得了部份的纾解。(中坜场签书会也有一个读者跟我说,他看了后青春期的诗后忧郁症就好了,虽然应该是骗我一场高兴,不过我有被骗得很开心)
要说我很惊吓吗?
也不是,只是觉得“果然还是有人这么想”。我谢谢他提醒我应该说明这件我原本不觉得有必要说明的事。
于是有了这篇网志存在的理由。
许多答案我已经在“后青春期的诗”里大刺刺说得挺清楚,那部份就略过不提,有人追问我也只想偷懒请他去看书翻答案。不过也有没提的。
首先是写作。
每天勤劳写作,最终写出一堆垃圾,这种事没什么好炫耀的。
我当然不觉得自己写的东西糟糕,我“此生此世”不曾将自己的作品谦称过“拙作”,因为每一个故事我都很喜欢,只有读者可以度烂它们,我自己可没这种感觉。
姑且抛开“写得好不好”的主观问题,如果有个人最近十二个月以来出版了七本书(杀手流离寻岸的花,猎命师十三,绿色的马,拼命去死,大哥大,猎命师十四,后青春期的诗。尚不包括未完全稿),他的状态若不是勤劳写作,干,那什么是呢?
出版八本吗?九本吗?
我永远都可以接受别人说我写小说很烂,尽管他们也许只是翻一翻,但我是绝对不会接受有人说我“忙于旁鹜,荒废写作”。太扯了,鬼才信。
话说广告的拍摄其实很不花时间,两次拍广告,各只花了我一整天的时间,当然很累,但其实工作人员才真的爆累,我甚至还可以在现场写写小说,不可能写多就是了。要说花时间,跟广告公司或厂商讨论我的想法比较多,但动脑筋这部份我相当喜欢啊。
其实广告商,或是产品商找我还蛮多的,最常邀约的就是希望我写一些关于他们产品的部落客推荐文,种类五花八门。如果是以前那个穷到吃饭要在桌面收集零钱的我,没问题啊,只要产品我看对了眼,这种案子自然是多多益善,我不打高炮的。记得我三年前还拿过一次帮写影评的酬劳咧,虽然电影我很喜欢但我还是有拿钱,搞得我现在想起来心里都有点怪怪的。
不过呢,由于我真的不缺这份收入,所以我的经纪人晓茹姐几乎全都帮我推掉这些厂商的邀约了,她希望我的部落格永远维持在我随便乱写的状态,不要太商业化,我想干爆什么东西很烂就给它干下去,想推荐什么就干脆免费帮它写。我觉得这样很好啊,要增加收入,就认真拍个广告推荐,然而部落格就是我的地盘,一个大家统统没有自由,只有我跟正妹有自由的美好地方!(大家鼓掌,大叫:正妹好耶!)所以还是维持现在的乱七八糟的好。
记得前一阵子有厂商打电话给我,说要送我免费的电影票,我一边开车一边说:“要送我票我超高兴的啊,因为我很爱看电影啊。不过我不保证一定会写好的影评,甚至不保证会写任何影评啊。”
“如果我们提供报酬呢?”
“不需要啊。如果我觉得很好看,我就写免费的送你们啊。”
“……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我在网络上写的每一个影评,都是超真心的啊!”
电话结束,我还是收到了两张公关票,很高兴耶。我就是超爱看电影的。
认真说起来,靠,苹果计算机不找我,书架商不找我(如何打造巨大的书柜装九把刀的书呢?),咖啡商不找我(连乡公所阿姨都知道我每天必喝一杯咖啡加一盆豆浆啊),美少女选拔大赛不找我,二十世纪少年电影上映了我这种五星级的漫画迷居然没有参加首映!
但听清楚了!接下来才是重点……
我不会因为我今天可以不靠在部落格上推荐商品(不管是直接了当地推荐,或是技巧性地置入性推荐),就拥有好的收入,就偏狭且酸葡萄地指责大多数收厂商钱、在部落格上写专文推荐的作家,说他们这样做不对,说他们这样做很烂等等。作家在台湾读者这么少的地方,生存空间原本就不大,如果可以想办法在创作之外多一些收入,无可厚非。不偷不抢,不是吗?不过就是被看不顺眼罢了。
我没这么做,单纯只是因为我不缺这份收入,跟我想拥有更多的自由自在罢了。
我这份自由自在,完全承蒙了大家买了我的书,谢谢你们。
话题远了。
来说说我今年干了什么事好了。
二月份,除了猎命师十三登场,我什么也没干。
然后就是一连串忙着被婊。
请大家告诉大家,我很想去新店高中演讲。只要我去成的话,我出一万块钱奖学金补助新店高中的清寒学生。先不说下一场演讲要从明年三月份排起,而新店高中竟然可以插队在任何一个月份,从来没有演讲是我自己花钱去的,新店高中可以是第一间。我保证除非回答学生问题,否则我绝口不提陈汉宁三个字,或进行任何婊学校的言词行动。该场演讲长达两个小时半,中间还会让大家集体尿尿一次,听不爽中间尿完就可以不用回来了。我不婊学校不婊陈汉宁,再加奖学金,时数超越任何一间学校,够诚意够霸气了吧,我要做的,就是一场精采绝伦的演讲。
四月退伍。哈哈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在二水服役很神奇。
五月我去马来西亚跟新加坡参加国际书展。
五月加上六月,两个月写了大哥大跟拼命去死。拼命去死还有两场签书会。
七月去香港参加国际书展,还玩了很多天。慢慢开始电影计划。
八月跟九月我在写猎命师十四,全家去了一趟峇里岛,在峇里岛的渡假小屋里我甚至还写了电影剧本。
九月份之后就更精彩了。我开始在实践大学媒体传达设计系上课,课程内容是“如何说故事”,一边有系统地整理这几年来我对创作的看法。我很认真,虽然我常常调课到大家都不想爬起来的时间。
九月我也开始写“后青春期的诗”,跑去美国参加教士队投手甄选时也是继续每天写。
十月份时,“后青春期的诗”写到五万字时暂且搁下,跑去拍电影。
拍电影很快乐,超棒的生命经验,任何经验都无可替代,燃起了我心中再多拍一部短片、两部剧情长片的想法。希望有人愿意投资啊。
电影拍完的隔两天,我开始接力“后青春期的诗”,然后开始签书会。目前进行了三场,还有两场喔,台中跟彰化的大家,有空请来相见噜!
我的时间管理一向很糟糕,常常很多件事轧在一块形成巨浪殴打我,但哭哭跟抱怨可不是我的强项。这半年来出现了很多机会等着我去做,这些机会都很棒,都很难得,我舍不得放弃,所以这半年来形成了我这辈子目前为止最忙碌的时期。
幸好我真的很喜欢做这些事,所以这段期间我没感受到压力,也没有不快乐,只是觉得时间不够用,跟电影看得不够多(这点让人很生气)罢了,除此之外就是用正面迎击的姿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战斗,不想错过。
还是要说,电影的部份真的仰仗了雷孟跟廖桑才有办法让我分心到别的事上,否则我铁定挫赛。靠腰我们明天还要继续剪片咧。
有些人看了我拍广告,就觉得我迷失了,老实说我真的不晓得逻辑在哪,以后我还想代言更多我喜欢的东西,尝试更多跟小说无关的想法,比如长久以来我都想让自己的小说演化成电影、漫画、电玩、电视剧,这些念头从未变过,也公开写过很多次,但这种演化与改编一一实现的时候,觉得我“迷失”了的读者、或伪读者可能会更多了。
我只希望替我高兴的人也可以同时增加,ㄎㄎㄎ,ㄎㄎㄎ……
十一月到了,距离年底还有两个月,可我觉得我整年都很积极啊,就连点正妹的大头贴我都点得非常勤奋啊,偷懒这种事真的轮不到我啊,我就是要商业化,也会自己规划出一条我高兴的商业化之路啊。
我决定,明年二月份国际书展后我去放两个礼拜的大假哼哼!!!
常常接到电话,问我哪一天有没有空,其实这种日子还不少,但没有排事情不代表我闲闲没事干啊,不写小说,我会因为太久没唬烂全身爆炸啊!
48很感动耶真的,今天谢谢大家铁脚了五个小时
今天下午两点,先在彰化某补习班演讲两个小时后(第一次去补习班演讲,乱奇妙的),
再到台中垫脚石旗舰店签书,
这一签就是五个小时,谢谢大家真的,
我这两个礼拜周末的签书会一直被大家的人山人海给震撼到,
高兴,是真的很高兴啊,女生也变多了------非常明显的转变啊!!!
明明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写爱情小说了,竟然还会出现这种大反转,难道是我的好运驾到??!!
(这个好运直接证明了,我拥有霸王色的霸气,根本就是征服女人国跟蛇姬的鲁夫,而不是黄恁老师猿个屁!)
然而人很多,累的人也变多了。
在后青春期的诗里,我写明了我的想法,
我觉得不能随便背对自己的幸运,因为这股幸运是很多人难以追及的,
所以抱怨人太多是非常非常机八的一件事,也很假,更完全违反了我的本性,
------我从小就有大头症,所以后来也不会有什么大头症的问题!!!
(是的,我从小就迷失在我过度信任自己的幻觉里)
而且我挑明了说,我就是人来疯,人多我就会特别欢乐,
演讲也是,爆场的演讲我就会整个很有干劲啊!(不然人多是多心酸的啊??)
很多人来排队签书,让我直接感觉到自己被很多人喜欢,有两个意义,
一个意义就是,我真的就是很高兴而已,但不会觉得自己除了写小说之外有任何过人之处,
另一个意义就重大了,
很多人看我的小说,等于让我感觉到我的创作是很确实地在"跟这个世界对话",而不是一个人对着计算机独白,
这份意义对我的创作动力来说,有无与伦比的催化作用。
好啦直接了当地说,就是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
BUT!
人生最精彩的就是这个BUT!
BUT其实我最近在认真思考签书会号码牌的发放规则,
也就是,我觉得常常都要大家排队排那么久,真的很不好意思,毕竟把时间拿来单纯排队真的蛮让我过意不去,
拿去看电影应该都比较强(除非一边排队一边聊天,或是看书,看学校功课,玩NDSL或PSP等等),
我想以后要不要改成发放150个或200个就不再发放,让大家都可以轻松愉快地跟我玩签书会的游戏??
(例如这一两次的台北场签书会就只有一百多个读者,还蛮自在惬意的),
比起签书,大家要是有机会听到我的演讲,一定要来喔,我非常想要激励大家的人生斗志啊!
总之,想归想,
今天就是高兴到不行,真的真的,大家快点把照片上传到网络上(我也很想看看大家写的感想哩),
也请记得不要把照片上锁,我就是活动后狂抓大家的照片,抓一两天就不会抓了:~~
请第一时间就开放相簿喔谢谢啦!我现在都放在ipod touch里一直看大家咧!
49关于吃路边摊的三件很普通的事
这篇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随便写。
退役后,台北彰化两边我都常待,干脆也在永和租了一间约六坪大的小套房,工作方便,近约会,近星巴克转换写小说位置,位居五楼却无电梯可免费锻炼大力金刚腿。
楼下附近有一间很好吃的担仔面小摊,晚上七八点才开,深夜的生意最好。
上上个礼拜,台北“后青春期的诗”签书会前一晚,虽然不饿,但我的肚子告诉我它很无聊(毫不在乎变胖的警讯),突然很想吃点汤面之类的东西,于是穿着短裤拖鞋就下楼去啦!!
平常要是跟女孩一起吃路边摊,都会点多一点小菜,比如烫花枝、烫青菜、或是切着海带或卤蛋等等,比较有宵夜约会的感觉。
可一个人吃的时候就想简单一些,我只点了一碗热汤面,慢慢吃,一边让热气蒸蒸鼻子------每次吃完热汤面,最大的收获就是擤鼻涕的时候会很畅快。
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个年约四十的胖子跟我并桌。
他点的东西可多了,汤面一碗,烫青菜一盘,油豆腐一大块,再一盘烫姜丝猪肝,应该是饿了好几天。当他浩浩荡荡开始扒面的时候,我的筷子掉了一条豆芽菜在桌上,我本能地夹起来吃掉。
大概是这一幕被胖子看到了,胖子突然开口:“一起吃啊!”
要是平常,我大概会腼腆地说不用了,但隔天要签书会,心情有点好,于是就随口嚷了声:“喔。”然后就伸筷子夹了一块猪肝。
其实我还蛮想大大方方吃胖子点的东西,然后在自己先行付钱的时候一起把两个人的帐结了,颇有豪气。可那一晚我只带了一百块下楼,肯定不够,所以我只意思意思吃了胖子的东西两口,然后就擤擤鼻涕闪了。
没了,没要说什么小故事大道理。
只是觉得遇到了一个大方的胖子,也难得这样乱吃别人的东西。
不过我也想起两件小时候吃路边摊发生的事。
话说国小的午餐,大多是我妈在家里煮好,再让我爸带去学校给我们吃,一口气可以省下三个小孩的便当钱。
但到了五、六年级时,大哥上了国中,只两个小孩在念国小,有一阵子妈会干脆给我跟我弟各三十块钱,叫我们早上先去买学校的便当卷,到中午再拿便当卷去福利社换便当吃。
小孩子最擅长的事,就是不听话。
我有一半机率不会买便当,而是拿着那三十块钱,在中午时候跟同学一起到学校外面吃东西,等到午间静息过后再回教室。在我小时候的年代,十五块钱一碗汤面,二十块钱一碗碗粿,吃完以后还有十五块到十块钱可以买冰红茶,或拿去打电动------又可以不用睡午觉。
有时候我们一群狐群狗党在外面晃,有时候是我一个人在外面走来走去,走累了就坐在路边幻想。从小我很喜欢这种什么话也不用跟任何人抬杠的感觉,虽然孤独久了就会生出寂寞的感觉。
我要说的两件事很普通。
有一次我跟一个朋友在吃路边摊的碗粿(那摊超级好吃,后来变成现在的杉行碗粿,在民生国小附近的一间店,从早餐就开始卖,汤也很便宜好喝),邻桌是一对笑容很甜蜜的新婚夫妻,打扮普通,甚至有点贫穷的感觉。
那对夫妻吃着吃着,便问我们:“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学校吃饭?”
我没答话,那朋友说:“我们想在外面吃。”
有回答等于没回答。
那对新婚夫妻点点头,说:“你们很可爱。”
这种回答等于乱回答。
然后那对新婚夫妻就帮我们付钱了!!!!
好怪啊,不过原来长得可爱也可以被请客,让我小吃惊了一下。
尤其我朋友长得其实很欠揍,我想完全是因为我的关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帮可爱的小朋友付钱,可以让他印象深刻到长大以后写一次部落格。
(2)长得很欠揍没关系,跟长得可爱的人一起吃东西还是有可能被请客。
(3)只要东西够好吃,努力下去即使是路边摊也可以买下店面长久经营。
(4)人不可貌相,那对打扮贫穷的新婚夫妻其实是有钱人。
第二件事的印象极深刻。
同样有一次中午,我在靠近民生菜市场里的路边摊吃汤面,老板跟他的女儿一起做,摊子不大,但东西好吃,生意很好。
除了爱吃碗粿,那间汤面摊子我也常去,因为它的对面就是一间很好喝的冰红茶店,我常常吃完面就走过去买来喝,从此之后我就爱上了喝有古早味的冰红茶(比如台南的双全红茶)。喝到肚子痛也是常有的事。
那一天我吃到一半,有一个微胖的女生拉开椅子坐在我对面,她的年纪我当时觉得是十八岁左右吧,因为我的印象是:个性怯懦的大姊姊。
那位大姊姊嗫嚅叫了一碗汤面,没有加任何东西(印象很深,因为我常常加一颗卤蛋,然后戳破卤蛋使劲搅和在面汤里,好香好香!)。
而老板的女儿把面端上来,放在这位大姊姊的面前时,大姊姊神色异常紧张,声音发抖地说:“……对不起,我没有钱。”
没有钱,不是忘了带钱,也不是打算赊帐的那一种没有钱。
是没有钱,却想吃一碗面的那一种没有钱。
我还来不及帮她尴尬或生出任何念头,端面的老板女儿怔了一下,用很平静的语气说:“没关系,妳吃。”然后就转身去忙其它客人的点餐。
这一个画面我毕生难忘啊。
身为唯一目击者的我慢慢吃着面,过程中很努力克制自己想要观察坐在我对面大姊姊的表情反应的好奇心,免得大姊姊觉得难堪。只有在快速吃完面后站起来的一瞬间瞥了她一眼,大姊姊非常专心、缓慢地吃着不用钱的面,有一种感觉:她刚刚应该从头到尾都没有把头抬起来吧?!
那一个画面我一直牢记到现在。
认真说起来,那个画面并没有什么“帮助人是很快乐的”或“施比受更有福”之类的经典意义,整个就很简单:路边摊卖面的女儿,请了没钱吃面的人一碗面。
而令我感动的其实不是那请客的老板女儿的善心(虽然真的好人),毕竟如果是我,或正在看网志的大多数网友,都有这份“请一个肚子饿的陌生人吃一顿饭”的善意,只是有没有这个机会,或有没有抵抗这一份尴尬的心情罢了。
(这让我想起了,我在大陆上海遇到的一件烂事,往后再提)
让我感动的是,这位不晓得为什么会没钱吃一碗十五元汤面的女孩(跷家?流浪?钱被偷?家里穷?或只是刚刚好钱用完了肚子却也饿了?),她没有打算欺骗店家,也没有大费周章编造或陈述自己没钱的理由,就只是坐下,用“信任这个世界会帮助她这一顿”的勇气,点了一碗汤面。
真的,需要帮助不是什么可耻的事啊,每个人都有低潮。
没办法自己爬起来的话,伸出手向正好经过的人呼喊一下,也很需要勇气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十五元一碗的汤面在台湾现在已经找不到了,可见通货膨胀的可怕。
(2)按照童话故事法则,那位食面少女其实是妖精所变,日后会来报恩!
(3)如果没钱吃饭却要点汤面,不要加卤蛋免得店家觉得你也太爱凹了。
(4)九把刀真的靠腰无聊,没东西写部落格却硬要写,签书会的感想呢?
说到汤面,我家附近的“猫鼠面”还挺好吃的,有时候回家错过了跟大家一起吃饭的时间,我就会走一分钟的路过去吃一碗三宝面(大贡丸、小春卷、还有一个忘了),五十块,不算便宜也真的不贵。汤头很棒啊。
这样没有认真写个结束的点,可以吗??
50最近看过的三部亚洲片+永春高中演讲
最近看了三部片,差异性很大,来说说。
最先看的是钮扣人,台湾片,请了我很喜欢的吴镇宇,干他还烫了个奇怪的卷发。故事以一个专门替帮派与杀手清理犯案现场、善后尸体的专业“毁尸灭迹者”为主角,这个视角还蛮特别的,因为通常这样的职业都不算酷,在杀手电影里应该算是配角,在这部电影里算是特别放大,蛮有意思的出发点。
电影一开始十分钟还蛮令我惊艳的,特别的氛围,专业、自信又冷静的处理尸体过程,还蛮风格化的。只是这十分钟过后,说故事的动线开始支离破碎,不连贯,动不动又会有一个大叔出现讲解尸体处理人的江湖规矩,还蛮破坏电影感的。每次想期待什么特别的剧情出现时,节奏就开始延宕我的期待。
以下有雷。
我还蛮喜欢李倩蓉在电影中的演出,一个带着女儿到处求干的母亲,应该撑得上不计形象了吧。只是这个角色死得非常------对剧情完全没有影响。应该说,从角色出现到角色结束,都对剧情无起作用。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