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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飞飏 吴士宏

_4 吴士宏(当代)
  每到星期天在家要疯玩儿一整天,晚上不愿意睡觉,困极了就用手指撑着眼睛不让闭上,为的是要延长在家的时间。无论怎么努力,星期一还是要回幼儿园。星期一早晨我情绪最低落,于是拒绝走路,必得由我爸抱着送幼儿园,伏在爸的肩头像坐轿子,希望轿子的颠簸永远不到头。
  不管别人怎么想,不管我妈怎么说,我无条件地爱我爸爸,他讲故事特好听,跟说书的一样,无论怎么磨他从来跟我没脾气,爸快五十岁才有了我,也最爱我,用他的方式。我继承了好多他的性格,我会挣钱以后,就越来越明显像他,对钱漫不经心,也随了一点他自嘲的幽默。
  最后他住院那段时间,我在北京,能经常去看他,一见到我,他第一件事是从枕头底下拿出各种报纸给我看,凡有IBM的消息都划出来留着,包括报上登的IBM产品报价。1997年5月,听说我要辞了IBM的差事去美国上学,他开始特别注意报纸上美国的消息,记住的都是关于凶杀抢劫,他知道拦不住我往水深火热里跳,心里急问担心,冠心病急性发作。见我决定留下来,他放心了,一个半月后就走了。
  我赶到医院时没见到最后一面,他走得突然,并没受什么痛苦。但就是不闭眼,最后我贴在他耳边说:"爸,我下辈子还给您当闺女。"说完抬头再看,他眼睛就闭上了,周围有七八个医护人员和我二姐,大家眼睁睁地都看见了。我一直握着他的手,老是错觉他的手还有温度,喊医生过来再检查,到底没能检查活过来。我送他一直到火化炉的电梯门口,我给值班的大爷几百块钱,嘱咐他轻一点,务必别忘了把随带的照片一起火化,那是我爸最喜欢的一张我的照片。
  文革开始以后,学校里打死了教师,一片恐怖,我爸辞了工作回到街道,他人缘好,街道上都是老街坊,不会往死里整他。他从此一直在街道做临时工,什么苦活累活都干,干不动了,就给单位看大门。我生病住院时我爸每星期必来看我,绝对是雷打不动的,每次来带一点山楂糕、冰激凌之类的吃食,东西不贵,都是我小时候爱吃的,是我爸出力卖块儿挣来的血汗钱买的。每次一进病房他就大声说:"这回看着气色好多了!"只有一次医院又报病危,他赶来医院没再说我气色好,哭着说:"幼儿(我的小名),你可别走,走了爸也不能活了!"我到外企后就不让他再干活,他一直不听。直到1987年脑血栓发作以后才什么活也干不了了。他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福利保健,我和二姐负担他的生活和医疗,可一时负担不起他的"住"。他一直住的是一间不到五平米的小屋,阴暗潮湿,不能想像是人住的地方,每次去看他出来就忍不住要流泪,那是我最扎心的痛楚。到1994年我才买了公寓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我当时住在广州,遥控着做好装修,赶快把我爸接来还请了保姆,他已经太老大虚弱了,没享成几年福。他生而大富大贵,长而穷困潦倒,最后的几天日于才"沾上了闺女的光",但他一直知足乐天。我永远爱我的爸爸,他给我生命,爱我,如有下辈子我还要孝敬他,补上他受过的那些罪。
  对比起来,心里和我妈就不那么近。我认定了是妈差点把我送人,没送成,就把我从小全托出去,小心眼里总有怨。后来长大了,明白了妈为家承担的责任和辛苦,不再怨了,更懂得该孝敬妈。
  我妈从小跟着姥姥寄人篱下,深知独立的可贵,也形成她绝不求人的刚强性格。同院有个阿姨家境比我家宽松得多,爱吃零嘴爱花零钱,到月底常跟我妈借几块钱接济,我妈总是大大方方借给,回头就说看不起这种人,为了嘴没志气!妈有志气,从不跟别人借钱,拼命靠本事挣钱,我妈也确实有本事,会日、俄、英三种外语,俄语和英语都是自学的,还能评上师大讲师级。有本事,就爱犯"个人英雄主义",群众总是有这一条意见,多年努力争取人党都未成功。妈不气馁,继续积极要求进步,直到文化大革命才彻底断了想人党的愿望。后来,我们常常调侃妈"个人英雄主义",她上年纪后不再以此为忤,只拣了"英雄"一词来发挥,陶醉于往日的光荣回忆。退休后妈又自学世界语,学得有声有色,还是世界语协会的理事。她患上老年综合症已有六七年了,所有的外语都忘记了,连吃没吃过饭都记不起来了,却还记得遥远的"英雄业绩",每当提起,两眼立即流光溢彩。我祝愿妈妈永远保留让她骄傲的回忆,因为"骄傲"能使她快乐,忘掉她受过的那许多苦,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到我出生时,妈要养活的人增加到七口--一老五小加上她自己!我爸会花钱,贴补家用是指不上的。妈承担得太重,加上两度婚姻坎坷,脾气就免不了急,对孩子管得多,爱抚得少。我在家最小,我妈坚持说最喜欢我,当着哥哥姐姐也不避讳偏心之闲,说我嘴儿最甜,会来事儿。我很小就学会给爸妈劝架,练就了几招看家本领:撒娇,哄,哭,再不然就"头疼","肚子疼"。虽然是"文明争吵"从不动手,但是密度太高了任谁也受不了!后来我真的有了头疼的毛病,从六岁左右开始,一激动就头疼,一直这么多年也没好。
  我哥哥姐姐都很聪明,念书都好。而我妈偏认定我最聪明,要为我特别设计一整套超常发展计划,为了让我全面发展,她打算让我从五岁练冰上芭蕾,去报名时,考官只看看我就摇了头:"这孩子头太大,怕平衡不好,不适宜练芭蕾。"我妈不气馁,继续推行下一步计划,要让我早上学,然后一级接一级地跳班,早早地成材最好能成个什么家。
  我一点都不反对早上学,终于可以结束"全托"生活了!而且,我觊觎已久每天一毛钱的"上学津贴",我二姐都领了三年了!由我爸给发。第一天放学我飞跑回家,我爸豪放地发给我一毛钱,我太阔气了!早想了多少遍自己花钱的方法,转身跑到书店,是出租小人书的书店,一分钱租一本能租十本!有时会花三分钱买一根冰棍,一定要小豆的,货真价实是红小豆做的,冰化完了还能有嚼头。我养成了慢慢吃冰棍和快快看书的习惯,第一年上学真快乐,只要交出的都是一百分我妈就不管我,我尽情地看小人书,因为是"最忠实客户",还得到了书店主人的VIP待遇:只有我可以坐主人的小板凳看书。后来看京戏总觉得不正宗,因为脸谱盔甲不符合小人书里的规范!
  好景不长!我的第一个暑假到来,我妈给我几本二年级课本,要我在暑假内学会二年级功课,我妈早和学校交涉好了,开学前让我参加二年级补考,务必考过,跳过二年级直接上三年级。暑假本是假期,却要变成我的刑期,我不甘心!我挤出白天的时间玩儿,闹钟一响赶快回家,我妈下班回来准看见我正襟危坐认真学习。
  暑假前还出了个事故,我跟着二姐和她的同学去陶然亭游泳池,人小腿短紧跟她们跑也跟不上,跑得急了脚下一滑人就平着飞了出去,平着落下来后脑勺先着地,摔了个中度脑震荡,在家躺了两个星期。我妈从此严令我远离游泳池和一切水域。后来我特别爱水,爱海,可能是小时候被管制造成的逆反心理?妈埋怨二姐对事故有主要责任,最担心破坏了我的"聪明",她后来坚持说脑震荡以后我没以前灵了,谁也无法跟她考证。出了这么大的事故,我妈也没放过我,坚定地要我一个暑假学完二年级功课,必须跳到三年级。
  本来一心只想糊弄我妈,不知怎么就把考试也糊弄过去了,只犯了一个错误,把除数摆在除号里边了,愣把正确答案除出来了。我于是在一年级的年纪跳到了三年级。
  我妈的计划第一步试验成功,高兴得不得了,拉着我到处炫耀,并向所有人宣布我将继续跳班直到上大学。我心里很悲哀,这意味着我上大学前都没有暑假了,上学时间也要短了一半--只能领一半的上学津贴!我心里盼着再出个什么事故,我好不用再跳班了,我只想和别的孩子一样能在暑假里痛痛快快地玩!
  盼啊盼的,"事故"真来了,这回事故出大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妈再也顾不上逼我跳班了。
  比起后面的日子,我的短促童年是无比的幸福!我很快开始怀念我爸我妈吵架的日子,他们分别被关起来,很长时间再没机会吵了。
生而自卑
从小听的都是"惟有读书高",我读书比同学都高,可是不让我上学了,我还有什么前途?还能干什么?我爸妈是黑的,我也永远是黑的,是人都比我强……
  我和二姐从小都很自卑,为了我们双亲健在而又支离碎碎的家庭,总觉得比别的孩子缺陷很多,从性格和行为上都受到影响甚至扭曲。我二姐的表现是清高,她学习努力成绩总是很好,很大程度是为了"成绩好"比别人强,有清高的资格;我的表现是"骄傲、爱出风头",这两条总是在操行评语上出现。上小学那点课程对我一点不难,跳到三年级也是轻松得很。复习只有回家才做,不在学校里做,不能让人看见我也需要用功,我偏要显摆出来我比别人"聪明",我一点不用功,照样能考第一。对我来讲,考试第一个交卷比考第一还要重要!我们一定得比的孩子有强的地方,为了弥补心灵的"缺陷"。
  跳班到三年级风光了一阵,老师总是用我来鞭策班上的同学:"看人家小同学都能……你们难道不羞愧吗?"我听着心里美得很,故意拿着不在乎的劲儿,那么"飘着点"自觉挺潇洒的。甭管是"最小的、最聪明的、最灵的、最快的、最骄傲的",只要是"最",我就高兴,哪怕是玩儿也要是"最淘气的、最胆大的"。
  小时候形成的性格是很难改的,哪怕是压制埋藏多年,有机会就要迸发。即使现在是成熟不惑的年龄,我仍改不了要对"最"、"第一"、"第一个……"有原始的冲动追求。我二姐也是依旧清高,清高着她的淡泊。
  记不清文化大革命是怎么开始的,突然一天院子里挤满了人,出出进进把我家的东西往外搬,那是妈单位上的造反派来抄家了。我在对面北屋李姨家门槛上坐着,看着全过程。只注意数着记着都搬走了什么,没记得当时心里有多少害怕和悲伤,只是一心想着千万别让人认出我是这家的孩子。
  我二姐承担着所有的沉重,一直守在家门口,直到东西搬空了,造反派通知我二姐,我妈是"历史反革命兼现行反革命",已被革命群众隔离审查,不准回家。我追到大门口,看着装满我家家具的卡车绝尘而去。回到家里,屋子空了,一下大了好多,二姐一把搂着我接着哭,说"别担心,有我呢",我心里堵了好多东西,又很空荡荡的,又想哭又想笑,说不上来是怎么个劲儿--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怎么会在那个时候会想笑!
  几乎是同时,我爸也被街道革命群众管制起来了,是我一个表哥趁着一个月黑风高夜偷偷跑来送的信儿,表哥像地下工作者似的,轻轻敲门,闪进来压低声音传达消息,再把门开一条小缝,见院里无人机警地闪身出门,一点声儿都没出。这个情景真正让我感到了处境的危险,心里慌张起来,没有爸妈在只有往我二姐身上靠,二姐比我高一个头,倚靠上去能给我安全感,其实她只大我四岁,连大孩子都算不上呢。下学回来我坐在门口等她,不敢一个人进屋,她回来就再不离开她一步,去厕所也得跟着(公共厕所在胡同口,来回要好几分钟,那几分钟的孤独和恐怖是我一个人无法承受的煎熬)。
  那时我的三个年长的哥哥姐姐都在外地,一个大学毕业分配在大连,一个在大学里直接参加"军训"再教育,还有一个1965年就去了宁夏建设兵团。家里只剩下我和二姐。长兄长姐谁也顾不了周济家里,我爸根本没工资,幸亏承恩胡同五号同院住着自家兄弟,爸不至于没饭吃。自我妈被看管起来,她单位上本着革命人道主义每月发给我和我二姐十块钱生活费,两个小孩相依为命过起穷日于来,一过就是两年!
  一个月十块钱,养两条命,即使在那个钱还值钱而命不值钱的年代,再贱的命也难养活啊!二姐承担起管家管账的责任,兼做我的家长。管十块钱的家比管几十亿的家难多了!就那么笔小账活活难死聪明的姐儿俩:房租水电三块多,剩下不到七块钱,买五十斤玉米面加几斤糙米,又去掉六块多,半斤油几毛钱,剩下一块来钱是我俩全月的菜钱--平均一天两三分钱。最怕天冷,没钱买煤。
  我家的房子是教育部宿舍,是四合院里的南房,老式房子特别高,夏天凉快冬天很冷。屋子差不多六米乘七米方方正正的,从四分之三处横打一道隔断,里屋是七八平米一个长条,外屋还很大有二十几米。抄家以后我和二姐就退守到里屋,外屋太空了,住着害怕。为省电只开里屋的灯,还换了最低瓦数的灯泡。天冷了就早睡觉,几床被全搭在一起,两个人挤一个被窝。实在挨不过去了必须生火买煤了,我们俩一起去煤厂买,买的煤不多,为的是能顺手牵羊多摄点煤面儿回来打煤茧(煤茧:煤面加水和成泥状,趁湿摊平,划成方格,待干后敲开,即成大小均匀方形煤块,供煤炉使用,以取暖)。炉子当然只能生在里屋,二姐为了省煤学会了"炯炉法",老是封着火,不死不活阴阴地烧着,没多少热乎气儿。外屋是真正的冰窖,水缸里总有一层冰,要乒乒乓乓砸一阵才能舀着水。烟筒破了凑合使着,那两个冬天我们俩没中煤气真是不可思议。
  正在发育的孩子本来就能吃,没腥没油没菜,更会饿了。三年自然灾害时我正在蜜罐子里泡着呢,饿着谁也不能饿着实验幼儿园的孩子。比全国人民晚了几年,我到底还是经历了"自然灾害困难时期"。我饿,饿得厉害!在学校整天就盼着晚上"炉边烧烤"的幸福时光。
  我们每天只晚上做一次饭,做晚饭时,二姐终于把焖着的炉子打开,架上饼挡(读"撑",平底铁锅,北方烙饼的炊具),压抑了一天的火苗在铛底下跳舞,给屋子添了暖意和活气。铛烧得很热时,滴上几滴菜籽油,热油滋滋啦啦发出香味,赶紧摊上和好的湿玉米面,盖上锅盖静等十几分钟,就可以吃上金黄滚烫外焦里嫩香甜无比的贴饼子了!我的世界白天是一片饥饿的空虚,只有此刻无比充实和幸福!在我央求之下曾被允许"司油",只一次就被二姐永远剥夺了权力--她嫌我多倒了几滴,油是我们的奢侈品,二姐用油时总是像做化学实验般严谨,她的态度让我深感菜籽油的神圣(我们不买花生油专买菜籽油,为的是菜籽油色重味重,是更高层次的享受!)。吃贴饼子时要做三档,第一锅我全吃了,第二锅再跟着二姐蹭一点,第三锅是我们俩第二天的早、午饭。我吃完第一锅从没觉得饱过,老是觉得二姐的那锅更脆更香。好多年后一次偶然谈起往事,二姐淡淡一笑说:"那当然了,我的那锅饼更薄,才会更脆。"她的饼本来就薄还要再让给我吃,她得比我多挨多少饿呢?
  我虽不完全了解局势严重的程度,已经很懂事,能忍住不说饿。还会想法子帮忙了。深秋时节是北京人买冬储大白菜的季节,满街都是白菜垛,我们没钱买。我密谋策划了很久,开始行动了。深秋天黑得很早,我背着书包装作下学回家的学生,本来是学生,因为要做"坏事"心里虚,老伯人家看出书包是空的,故意松开鞋带,走过白菜垛时蹲下去系鞋带,看左右无人赶快从地上抓一把白菜帮塞到书包里(打死也不敢拿整裸的),一路上系几次鞋带书包就装满了。我的心狂跳生怕被人当贼拿住。到了家献宝似的献给二姐,二姐又高兴又心疼,说:"回头我去捡吧。"我说:"我比你会捡!"轻描淡写像个老练的"贼"。有了菜我们做了一大锅白面片,放好多水,两个人不用谦让都能喝得很饱,非常的奢侈满足。后来还企图捡白薯,终于没敢,只拣了两三回白菜帮季节就过了,从此"金盆洗手",幸好没养成做贼的习惯。
  好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家里好多次险些断顿,为实在没钱了二姐偷偷哭过多少次,去央求街坊大妈阿姨借几毛一块的才能接济上下顿。后来,二姐永远不愿跟任何人借钱,不愿欠别人钱,也不愿别人欠她的。她的"钱"哲学正好跟我和我爸的反着,是"能挣多少,就花多少"。我们俩是同胞亲姐妹,从小性格有很大的反差,我是热烈,亲近人群,浪漫仗义,不管不顾;她是淡泊,清高,安贫乐富,责任感很强。从小在家里总是她干活多,我只管任性地撒娇玩耍,闯了祸爸妈总要先拿二姐是问,待发现祸首是我,就轻描淡写轻责几句带过,非常明显的偏心。小时我养了只猫,特别聪明,起个名字叫"猫妖",我爱得不得了,就是老忘了它要吃饭的事,猫妖饿了就找二姐,玩儿总是找我,气得二姐骂猫妖没良心,可还是负责"没良心的"饮食。长大后我们各走各的路,有一段甚至很疏远了。爸妈老了以后都是我俩负主要责任,这才又走得近了。在我心里,二姐是我永远的、惟一的同胞亲姐姐,我们曾相依为命,我欠她好多的玉米面贴饼子和比血还浓的亲情。
  饿,不是最难忍的。我从"最聪明的小同学"一下子变成黑惠子。出风头的事再也不敢想了,我学会低眉顺眼,沉默是金--千万别引人注意!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巨变,不爱和人讲话,讲话时也再不抬头不抬眼。要等到二十几年后IBM才训练成我"目光接触"的能力,找回来我风风火火的本来性情。
  爸是历史反革命,妈是历史加现行,我们自然是黑的不可能沾"红"的边,二姐不是红卫兵,我不是红小兵,当时学校和社会上是红的海洋,没有红箍走在街上特别扎眼。我找了一块红布放在兜里,放学回家趁人不注意套在袖子上,不是我向往参加红什么兵,有块红色走在街上心里觉得安全一点,这是我惟一的大胆妄为,目的也是为了"千万别引人注意"。我和二姐除了上学下学,再不出门。街上的红色如火如茶,只要上街就得遇见打人、游街的情景。有一次下学,我抄近路回家,走到东北园胡同,前面一堆火挡住了去路,火堆旁跪着两个人,一个是女的垂着长发,红卫兵把书一本一本往火堆里扔,火苗蹿起来直舔两个跪着的人的脸,我真真切切地听见火烧毛发的"滋啦"声,闻到焦糊里有人油的味儿!回到家我哆嗦了很久停不下来,后来老做同一个噩梦:梦见同一堆火,跪着被烧烤的是我爸我妈。
  妈被关押的时间很长,每到发薪日,二姐带我去领生活费,盼着万一能看见我妈呢?借的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二姐骑车带着我,二八男车她蹬起来很困难,腿不够长只能扭来扭去的;没有后支架,我直接坐在后轮子上,没走多远就硌得生疼,后来在后轮上绑了个小枕头,改良以后可以勉强忍受。从和平门到大北窑骑车要一个多小时,去时还好,因为抱着希望,回来时兜里有了十块钱,两个人反而要一道哭着回来,多半是因为没看到妈,偶尔见着一两次更难过。二姐到现在都能历历数出各次见到我妈的情景,我只记得清楚一次:
  领了钱磨蹭一会儿,眼看又没希望了,我们俩垂头丧气打算往回走,二姐骑上车突然说咱们绕着围墙转一圈再走,围墙挺高的,只有一小段是栅栏,可以望进去,真看见了我妈!她和一群人蹲在地上拔草,我们不敢喊,眼巴巴地看着,希望她能抬头看见我们。她拔得很认真,低着头只能看见被剪得乱七八糟的头发,远远地蹲在那儿人显得很小。我们也不知站了多久,没引起我妈的注意,引起了戴红袖章看管人的注意,开始向我们这边走。二姐拉着我飞身上车赶快就跑。那一次的伤心非同小可,哭得天昏地暗,居然忘了饿,连晚饭都没吃,直哭得睡过去了。后来我们每次都绕墙一周,在栅栏附近流连一阵,再没见着我妈,她到别处拔草去了。拔草,是造反派专门为这些知识分子反革命想出来的,别的不会干,就让他们拔草,把所有的草都拔干净,前脚拔了后脚跟着长出来,草们配合着革命者不断地生长,来折磨反革命者。我妈的右手感染化脓,还要接着拔,到现在食指第一节明显缺一块。右手写不了字也不能耽误写认罪材料,我妈用左手写,后来左手练出来一笔好字。
  我还记得我俩惟一一次的真正奢侈,那是中秋节。二姐兴冲冲地回来,让我猜书包里是什么,我哪儿等得及猜啊,扑过去一看:香蕉!二姐花两毛钱包圆了一大堆烂香蕉,虽说烂了点儿,可毕竟是香蕉!我们晚饭就吃香蕉了,烂的地方只要是甜的,都吃了。吃完,二姐叫我一起赏月,我家里屋只有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窗子,高高的,还有几根铁杆,很像电影里监狱的窗子,看不见中秋月,只有清冷的月光。赏着赏着就又哭起来,哭着还对诗--
  二姐:床前明月光,
  我:疑是地上霜,
  二姐:举头望明月,
  我:低头思爹娘。
  我们相依为命地活着,只是活着,没有了骄傲,没有了尊严,也不再做梦。
  过了两年,妈终于回家了,她的正式工作仍然是写交待材料。我们俩瘦骨伶计长高了许多,更显得妈黑瘦矮小。爸比妈受的折磨轻一点,他及时辞工回街道证明是绝对英明之举,他同事的老师后来被打死了,也是历史反革命,"历史情节"比我爸轻得多呢。那一段时间家里很安静,爸和妈也不大吵了,说话都压低着声音。妈的工资仍被扣发一大半,但是比十块钱多。这时我爸也能经常挣些临时工钱,多少要看活儿累的程度,一天八毛到一块二,我爸现在知道珍惜钱了,花钱很省,还主动交给我妈一些。爸一直保持乐天,会绷起胳膊显示干活练出来的肌肉,得意地跟我们自夸自封自己是几级瓦工……爸仍回承恩寺住,但差不多天天来,家倒是更像家了。有了爸妈的生活是好多了!我们不用再挨饿。
  我毕竟才十来岁,偶尔忍不住淘一回气,都是偷偷地。只有一回闹大了--
  我们家院子是原来的师大宿舍,住的知识分子比较多,红五类少,家长都嘱咐孩子不许去胡同里玩,怕惹祸招事。院子里孩子不多,同年龄的只有我一个女孩,我自然就随着男孩的游戏习惯,比如弹球、拍三角。"三角"是用烟盒叠成的,放在地上,拼命地在旁边拍,看谁能把三角拍得翻过来。还有一项是我们最喜欢的,上房。只是风险比较大,谁家的大人都不允许,玩的机会比较少。一天下午,各家大人都不在,我和三个男孩就上了房。四个孩子差不了一两岁,只有一个比我小。在房上坐了一会儿,大家都觉得没劲,我动议冒险远征,大家都跃跃欲试但都有点怕,我说我带路,随便挥手一指,就带领队伍向着那个方向出发了。
  我严然是领袖,前头领路还要照顾着全体不要落伍。北京的老房子都是人字形的屋脊,两面坡度很大,爬着不容易走着更难。我嫌匍匐前进太慢,决定直立行走,跨着屋脊,两脚摆成八字就着斜坡,两臂张开保持平衡,很像走钢丝的姿势,悬得很,但是一溜烟就过了一座房,比爬快得多,说不怕是假的,但是非常刺激好玩儿!我的部队没人敢照我的样子,但是我示范的高难度动作,起到了大大鼓舞士气的作用。就这样,我走着,他们爬着,经过了许多房子和院子,来到一处,听到下面热闹喧哗,我们都趴下来往下看,看起来是个大操场,有好多学生。蕴生(我们中间最大的)嘀咕:"这地方怎么眼熟?"正在这时被下面人发现,一声喊,大家都抬头往上看,我低喊一声:"不好,撤!"--我看见了蕴生的妈!原来我们跑到师大一附中房上了,蕴生妈是这儿的老师。从家到附中走平路要十五分钟左右,我们真算得上是远征了。
  我们撤到一处背静的房上,蕴生很沮丧,我鼓励他说没准你妈没看清楚,先不必发愁。我们按原路撤回,路上经过一个空院子,我下到院子里,他们在房上接应,搬上来两个腌菜坛子,我执意要把坛子运回家,为纪念我们的远征。下去容易上来难,我险些被困在空院子里。
  泥猴儿似的到了家,天都快黑了,在家等着我们的不只是蕴生的妈,还有我妈和街道革委会委员大妈,没等逼供,我先招了:"我出的主意,我是头儿。"蕴生他们罪过轻了点,都跑我这儿来了。委员大妈把坛子没收了,严厉教训我妈不许乱说乱动,也得管住孩子不要乱说乱动!我被妈罚站,只能在屋子外闻着各家晚饭的香味儿。情节太严重,连二姐也不敢询情枉法给我送点吃的。觉着站了一辈子了,才被允许进屋,我妈没再说我,她在哭,我一下也哭了,说再也不敢了,我不敢再惹祸了。
  从此,我再也不淘气了,开始"吃书"。能摸得到的书我都看,看得飞快。我从小就爱看书,只有看书时能安静下来。饥寒交迫的两年没顾上看书,也没书看,后来又抄了一次家,书连同别的都被抄空了。这时二姐和她的同学不知怎么找的秘密通道,去师大图书馆"借"书。图书馆前门有大封条封着,拦不住几只小书耗子来回搬运了好多禁书,是真的借,偷运出来,还要自觉偷运还回去的,一来一回增加了一倍的风险。秘密被我发现,我死缠烂打,苦苦哀求,还以告密和绝食相威胁,终于被允许加入秘密读书小组。
  中学生们当然优先,我只能排在最末,在几个人中间窜来窜去,看谁一放下书赶快捡起来看一会儿,正主儿一伸手,乖乖地交出来,又像小狗找骨头似的寻睃下一个机会,经常是几本书跳着看,速度是最重要的,遇见生字就猜过去,不查字典怕耽误功夫。我突然又有了书看,一下进入痴狂的"吃书"境界,根本不管消化不消化,一本接一本地吃,《红楼梦》、《俊友》、《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羊脂球》、《镜花缘》、《福尔摩斯》、《小五义》、《圆桌骑士》、《封神榜》、《一千零一夜》、《西厢记》、《西游记》、《红旗谱》、《水浒》、《红与黑》、《青春之歌》、《尼摩船长和他的儿女》、《离婚》、《简爱》、《骆驼祥子》、《交际花》、《高老头》……甭管是什么,通吃!有的书是绝对封锁不准我碰的,那就要靠机智和胆量了,连《金瓶梅》都偷着囫囵吞了半本,净顾着别被抓到了,食而不知其味。当时最爱的是《红楼梦》和老舍,翻来覆去看过很多遍,到现在还爱。别的都没太消化,后来很多书都重读过了,读书的习惯从此根深蒂固,吃书猜字的毛病也很难改了。
  十四岁时我自认为已经博览了群书,决定要开始写自传体长诗,写的都是风花雪月,是现实社会灭绝了的东西,直写完两本日记本,本子是缎面的,可高级的那种。写长诗我有意境--我正在尝试我的初恋,对象是男篮队长,当时我是师大一附中的女篮主力,因凶狠狡黠而得外号"猫"。少女队友们都认为男篮队长很帅,简直"帅呆了"。没想到我们俩真好起来了--我是女篮队员里最丑的一个。长诗的创作被粗暴地中断--被我妈发现了,严厉批评我思想不健康。我悲愤交加,学着黛玉的样儿焚稿葬灰,从此不读诗,不写诗。
  秘密地看禁书,秘密地谈恋爱,神魂颠倒,一点没耽误了学习。这时我已经初中三年级了,学校又恢复了上课和考试,考试我还是一定争第一名争第一个交卷。打篮球,学习好,自信心稍稍开始恢复……当头又是一棒,险些置我于死地。
  我初中毕业时,学校已经恢复高中了,但是要"择优录取",择不上的就要插队或待业。老师同学家人街坊,所有人都对我抱绝对的信心。考试我拿手,还是"飘飘地"每科第一个交卷。成绩公布之日,师大一附中校门口布告栏上贴了两大张红纸,我不慌不忙先看成绩单,我不在第一行,是全年级第二名,因为"政治"是答卷加评语,评语综合个人表现和家庭背景,我答卷满分,加上评语以后政治成绩被综合成"良"=80分,总分也就被综合成第二名,这是我估计到的,已经挺满意。再看"择优升学"名单,直看到人都散尽,站得脚都麻了,也没找到我的名字--我失学了!!
  从小听的都是"惟有读书高",我读书比同学都高,可是不让我上学了,我还有什么前途?还能干什么?我爸妈是黑的,我也永远是黑的,是人都比我强……我陷于迷乱,我想死。我天天去中山公园看着河发呆,我不会游泳,跳下去准能淹死一了百了。我没机会跳,我妈和老师天天盯我的梢。过了最亢奋的危险期,我进入木讷状态,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想了,叫吃饭就吃饭,没人理就呆坐着,当时离精神分裂也就半步之遥吧。
  待业了半年才渐渐恢复一点,彻底埋葬了读书的梦。我想要自食其力,先跟西屋阿姨学画彩蛋,一个月就画得有模有样的,阿姨拿了一个我画的仕女混在她的作品里去交活儿,人家没看出来都收下了,西屋阿姨给我拿回来五毛钱,这是我挣的第一笔钱。有了基本的"谋生"手艺,我没忙着挣钱,四处乱撞想找一个"更好"的工作,先拜了个河南师傅练武术,下腰摔叉练得很苦,终未考上体育学院;又拜了个师傅天天去公园喊嗓子,想考文工团,海政空政我都去过,人家先问家庭出身,绝了参军的侥幸;最后一次考的煤矿文工团,老师很和气,还弹钢琴伴奏,我唱了"打起手鼓唱起歌",老师说这孩子可以照着女中音培养,希望的火苗腾地蹿起来,很快又到了"填表"一关,我死盯着家庭出身,父母政治状况两栏,认清了我的命运,我是真的没希望了!
  老师心疼我是好学生,无力让我升学,但给我办了"因病留城"("择优"要听军宣队的),老师是怕我去插队"把好孩子毁了"。人人认识我是篮球队员,要"因病留城",只能找了个荒谬的病因:高度近视。为此老师还被军宣队叫去质询:"难道近视到连农活都不能干吗?"不知老师是如何应对的,反正我留下来了。待业一年多,分配到街道医院当护士,其他待业同学都分配到副食店,黑白铁修理铺去了。老师为我费了多少苦心,担了多少风险,才为我争取到这个在当时最好的工作。
  我感谢老师,感谢这份好工作,我第一次领学徒工工资是二十三元,心里竟然很喜欢,那时我差两个月才十六岁,老成得没人能看出是童工。刷针管、刷厕所、搞卫生、学打针,放射科、病房……安安静静勤勤恳恳做我的工作。其间,初恋结束,开始另一段孽缘,恢复高考时,已把升学看得比"情"轻得多了,自愿为情放弃高考。后来生病,一病四年,躺在病床上是专家、医生、实习生的活标本,报了三次病危,没死又活过来了。我的野性全收了,梦没有了。除了自卑地活着,我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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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吴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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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业更要为人
女人,职业人
我自己倒没有太多的困惑,专心地做好经理,和男人们一样斗智斗勇,并没妨碍自然保持了女人味--那是做女人独有的骄傲。
  平平常常从女孩到女人过了三十年,渐渐开始有人叫我"女强人",后来简直成了我的外号。对这个外号我有三段论的反应,反映着我的心路历程。
  第一次听见时吓了一跳,原来自己在别人眼里是"强"的。其实那时并没有做出什么,只是在外企做了几年,本地人又是女的销售更少见。人家说"女强人"时都有个注脚:"能在外国公司干好几年了,还是IBM,大公司,可是不简单!"那时,外企有点神秘,国人对外国公司的看法,通常是"内部竞争激烈、规矩严,老板无情,动辄会开除人,本地人能混下去不容易……"单凭我能在IBM一"混"几年,已经"可是不简单"。我嘴上谦虚,心里还是很高兴,尽管很清楚有那些类比条件,"强"的内涵非常有限,毕竟是社会对我存在的承认啊。
  后来做了经理,参照周围优秀的人群走前了半步,自己也认为自己强了。这时别人再叫我女强人,我开始有逆反心理。经常会严肃地说:"请不要这样称呼我!"有时甚至掩不住急扯白脸。强就强呗,干吗非加上个"女"字?男人强怎么不叫"男强人",明摆着是不平等,好像男人强是应该的,女人本该弱的,偶尔有一半个强的一定得注明性别。我喜欢"强",但只愿意被承认是真正的强,不是因为性别"让分"!我不喜欢"女强人",还因为这个词的大众心理形象不好,人们一提女强人,"经常联想到强悍跋扈,说话尖刻走路带风,蹭着衣角都会伤人,一点没女人味儿",就是上个月一个朋友还这么对我说来着,这些是他的原话。我希望我的能力得到承认,但不愿意我的女人魅力被忽视。
  分析这段心理,说到底还是不够自信,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只有借别人的评论用别人的眼睛来反射出自己的形象,无论做女人还是做职业人,自己都还没有自信的定力。做女人的失败让我不平衡,我惯性地疯狂投人工作,想借强势的张力充填心里空虚的位置,很长时间找不到平衡,险些连职业的追求目标也迷失了
  离开广州之前的冥想思考,想通了很多事。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次完成了对自己的剖析,我问自己生命的意义,我选择了生命的意义--追求精彩的成功,在追求事业理想的过程中去实现精彩。这注定了追求的艰难,既然自己选择要追求,就要准备付出,不能期望从生活里得到每一样想要的东西。我已经有事业的成功,这赋予我特有的综合魅力,得到了大多数男人和女人的欣赏,我也应该懂得欣赏自己创造的魅力。女人的成败不是只有婚姻家庭一个标准,我选择做社会人、职业人,就应公平地用综合标准衡量自己,我不是失败的女人。
  我对"女强人"的称号从此坦然,虽然还是更喜欢自己的本名:吴士宏,很男性化的名字,以前常有人误以为是先生;Juliet,无可混淆的女性名字,她的美丽在全世界流传。两个加起来,很好地代表了我:女人+职业人。
  我特别喜欢"职业经理人"这个职业定位,它明白地宣示人群和实践的内涵,这正是我的选择。精彩只有在人群时才能被欣赏;经理人注定要与人群为伍,与人群共同实践创造精彩使我的生命得到扩张。我从1993年初当上经理到现在不到七年,从方式方法到认识有了好几个阶段的变化。
  刚开始做经理时,只会身体力行地示范,觉得谁做都不如自己放心,我的行为自然使手下人形成事必请示的习惯,我心里又怨这些人怎么学得这么慢事事都得示范。当时只管四个人,已经疲于奔命累得不行。师傅式也有好处,小团队能兄弟似的紧密,比较好地贯彻经理的风格。但是师傅只能教会一两个手艺,示范教出来的徒弟很难超过师傅。一个人又能给多少人示范呢?
  到广州以后,管理人群的量级变了,从四十多人发展到二百四十多人;要经理全面业务,远远超过自己熟知的销售,单靠示范是不可能了。必须学会听别人讲,学会问有意义的问题,学会系统的、抽象的分析和判断,学会信任人,并且学会给团队以鼓励和信心,帮助他们思考问题,这需要从一个战士、一个超级销售人员的身份,转变到团队的组织者、协调人;参与市场竞争也转变为指挥官的角色,从接受单纯的销售指标到全盘市场规划,这个转变很难,但我适时地完成了这个关键的转变,跨过了从经理到职业经理人的分水岭。在我看来:经理是具体管过程(Processes)、管人的;职业经理人是管+理,管理公司运营、带领团队,还要经营市场,必须从执行规矩的行动上升到主动的思想和理论。职业经理人的示范作用仍然不可忽视,但示范应是在更高的层次,包括身体力行示范做人的原则。
  经理人应当有鲜明的风格,应该能够积极地、坚定有效地感染、影响团队。如果模棱两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会使团队变得无所适从、无所谓,也可能使纪律失去应有的威慑。我初入微软时就曾有意柔顺模糊我本鲜明的风格,结果延误了掌握全局防患于未然的宝贵时机,还是雷厉风行做回我自己,才能反败为胜,也才能真正赢得了团队。我特别同意杰克·韦尔奇说的:"……好的领导者不但精力充沛,而且还能激励他们所领导的人……最重要的、好的领导者要能非常放得开。他们必须保持上下沟通去与人接触;他们不会拘泥礼仪,他们会与人们直率来往,让人感觉容易亲近。""身为一个领导者,你不能成为一个中庸的、保守的、思虑周密的政策发音器,你必须具有些许的狂人形象。"这个世界将属于那些热情而有魄力的领导者,而非只会循归守矩亦步亦趋的经理,好的职业经理人,必须是好的领导者。
  做到高层后,直接面对经理,将将大不同于将兵,要更着力于"理"(理解的理),"管"、"带"则应流于自然无形。要让精英将领充分感到信任,感到真正被托以重任,才会激发出责任感(如是女老板的托付,甚至可能激起英雄式的使命感和仗义),高层经理的职能必须转变到团队的支持者,同时必须是鞭策者。要敢于放权,我本是实践型的人,说到容易做到难,我终于学会了"放权"之后,才发现其乐无穷,由一个精英团队手里掌握不同权力而能和谐配合,能做出许多超乎我意料的精彩结果。但是,只有真正了解和驾驭全局的经理才有资格"放权",不然就是玩忽职守甚至"自杀",我会牢记"血"的教训。
  我在微软最后几个月里,高密度地综合实践了职业经理人几重角色:战地指挥官、团队领袖,协调,激励,鞭策,放权,还有--激发并综合团队的智慧,这最后一点,是我做经理人以来最得意的成功经验之一。也是在微软,我学到了"狠",我不喜欢"狠",这违背我的天性。但是我知道了,职业经理必须有当断则断的狠辣,不然,断臂疗毒的壮烈也可能医不好人髓的沉疴,自己"死"了不要紧,辜负了经理人的基本职业要求。职业的"狠",不妨碍做好人的原则。我坚信好的职业经理人必须是好人,不是好人也可以有能力有魄力,甚至有时会技高一筹--因为没有顾忌可以不择手段,但只有好人才还会有人格魅力,"真正卓越的人生,少不了正直的生活"。
  我经常被问到:一个女人做经理有何特别感想?这与"女强人"之说出于同辙的中国文化根源--经理是男人的天经地义。其实,"经理"和"女人"一点不矛盾,能做经理不是因为是女人,是因为本事(大多数女经理一定同意)。多数做了经理的女人会更敬业,卢森堡说过,"当大街上只剩下最后一个革命者,这个革命者必定是女性",活画出女人的虔信甚至是偏执。有的女经理女企业家会矫枉过正把自己做成"标准女强人"形象,不惜抹煞女人的天然魅力,只为证实女人可以全面地像男人。
  我自己倒没有太多的困惑,专心地做好经理,和男人们一样斗智斗勇,并没妨碍自然保持了女人味--那是做女人独有的骄傲。
  在南方时,我率一班人马筹建IBM深圳分公司,有细心的记者问:"吴总经理为何'御前'竟全是女将?"在微软,又有记者问过:"吴总经理只用男下属,纯属偶合吗?"只因为"吴总经理"是女的才会有如此妙问,被问之下,我才注意到团队的性别问题,答案是"因才施用,性别纯属偶合"。经理人就应该是"中性的"(别误会,不是说经理都得做手术),不管男女,做了经理人,都要遵守同一套职业准则。
  经理人做到一碗水端平的公正非常重要,男经理要是没端平,可能是可以原谅的粗心;女经理要是把水撒出来,可能演义出很多故事。女人天生感情细腻敏感,比男人更容易爱也更容易恨,如果选择了做经理,就要像男人似的"糙"起来点儿,大度起来,最忌心胸狭隘感情偏颇(与"女人天性细腻"的美德是两回事),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得不错,不信去问我以前的下属,他们的看法会比"现在时"、"将来时"的下属更真实可信。
  经理人最忌偏听偏信有疏有亲,耳根一软,立即就会蔓延打小报告的流感,我接手IBM中国渠道总经理时,是一个中港台混合部队,在IBM内部声誉很低,听了两个星期都是互相埋怨,我于是对每个人分别说:"何不把埋怨的话对你的队友直接说?或是去帮他。"她干活?"又在大会上对全体说:"我听到个别人总是在抱怨别人,使我不由疑惑为什么只有他。"她抱怨?"从此基本断了这个风气,大家把劲儿用到干活去了,七个月做到了全年的指标,赢得了亚太区最佳集体的荣誉。
  培养人,修炼精英团队,是经理人独到的幸福。但经理人要先克服自己才能体味到这种幸福,不管自己有多强,要甘心让别人做英雄,要能摆脱自我陶醉,而陶醉于集体的成功。这一关我很艰难地过了两年,先要努力做到不以他人之得视为自己之失,然后是能将他人之得视为自己之得。我以我曾拥有的微软精英团队无比骄傲,除了共同做出的优秀业绩,更因为集体的友爱和坦诚!我离不开人群,友谊友爱于我是生命的需要,维系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不重在技巧,重在诚信。
  女经理终究是女人,不管怎样刻意"中性",很难彻底改了婆婆妈妈牵肠挂肚的天性,只要不误大事,倒也是一种美,会给集体增加一点家庭式的温暖。只是女人们自己太累了点。我自己有好多这样的经验。在广州时有一次,执行公司规定不得不解聘一个员工,过后我几宿睡不着觉,到底要帮人家另外介绍了工作才放心;离开广州时我放心不下全体,怕二百多"孩子们"交给了后娘活不好,哭得泪人儿似的生离死别,到现在还经常半夜接电话做"孩子们"的知心姐姐;离开微软时,我对我的精英将领们讲那个古老的"一根筷子和一把筷子的故事",像那个临去世的老人一样,最担心的是我走后兄弟睨墙;离开了微软,还是经常给旧部支招儿,不是为微软(微软也不在乎),是想帮兄弟姐妹们成功。女人的细心会让我注意到司机警卫的寒暖饥渴,注意到哪个员工添丁谁家家长患病,给员工夫妻劝架……添了很多操心,女人天性使然,乐此不疲。
  当女老板也有些"特权",经常能得到大男人们的体贴照顾,在微软,我的团队甚至要"管"我的穿戴,新年晚会我本想穿晚礼服,硬是被一致投票否决,只好改穿了旗袍,他们理直气壮,"头儿"是属于团队的,头儿的形象当然要对团队负责。他们还私下里传看一篇名为"与女老板过招儿"的文章,再当着我的面调侃心得。对如此种种"放肆"我放任不管,自得其乐地体会那无间的友谊和对女人的关照。我的团队也会原谅我偶尔发作的"小"脾气,不过,我可是不吝道歉的。
  小时候我不愿做女孩,经常对爸妈抱怨为什么不把我生成男的,原因是淘气时总要听指责:"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可以……"还有个秘密原因,我坚信自己长得不好看,这对女孩很重要,对男孩就无所谓。只有我妈夸我好看,但谁家的妈会觉得孩子丑?小时候一定要充分地显摆聪明,也是要弥补自己"相貌的缺陷"。长大以后我一直自惭形秽没有女人的美丽,生病以后的形象更是无可置疑的丑陋,对居然能有人爱我心存感激。是女人没有不爱美的,自觉不美是我很沉重的自卑。
  长大后第一次有人说我"好看"是在1986年,是一个美国女人,也是我在IBM的"老板"之一,她统管搬家工程,调遣搬家公司和我。人挺凶的,熟悉以后知道她心眼不坏,相处得很随和。有一次正说着话,她突然停下来,看了我一会儿说:"Juliet,you're very pretty(你很好看)。"我愣住了,心想这人怎么这样残酷,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很不高兴,还是好好干活,躲着再不和她说多余的话。美国女人直性子,心里纳闷直接来问怎么得罪了?追问之下,我终于红头涨脸告诉她原因,请她尊重我不要再无聊地说我"好看"。这回轮到她愣住了,简直闹不懂中国女人!她坚持要跟我好好谈谈,告诉我女人都是美丽的,女人有权力为自己的美丽自信、骄傲。她自说自活做我的美育教练,不由分说教我化妆,带我去秀水街选适合我的衣服,我开始接受自己,不再拿电影海报当镜子,渐渐地能欣赏自己了。我喜欢漂亮衣服,喜欢打扮自己,不管到什么年龄,我都会努力做个美丽的女人。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造就的。
  很多年,我对生活有怨,怨得不到美满的爱情。我有过几段感情经历,都是轰轰烈烈,死去活来,无一善终。付出的是全部,总想得到全部,得不到时受伤害惨重,怨天尤人。这几年对感情之事也有些彻悟,爱情是需要理解和空间的,太热烈太包办的拥有会窒息爱情。男人女人本来不是一种动物,求全理解是不可能的。有一次我看电影《乱世佳人》,感动得哭了半天,和男朋友谈起竟被嗤之以鼻,说:"真不懂你们女人为什么都会痴迷那个流氓白瑞德。"我说:"你才不懂!谁为白瑞德哭啊,人家哭的是郝斯嘉,为了爱那么个不值得的男人,竟肯去伺候他老婆生孩子,受了多大的委屈!"我悟出一个道理:不要想改变别人,只能改变自己。别人如果有改变一定是出于自己的决定。做人,做经理人,都要尊重别人,尊重差异。
  大多数男人本是野生动物,渴望在社会上厮杀竞争,得到胜利,需要比家庭更大的空间。大多数女人本质是家生动物,自然更多选择了经营家庭的事业,想把男人拴在家里也当成属于自己的事业来经营,结果经常是家庭悲剧。女人们,不要妄想改变男人的野性,万一家养成功,失去野性的男人也会失去很多原始的魅力。我呢,我选择做职业人,选择男人们的社会原野驰骋。我相信自有属于我的那片缘分的天空,当拥有我的家时,我会用生命去经营,不设藩篱,要一片美丽的绿茵。
  我对人的看法也有了扩展,以前只有黑白两色:好人,坏人。按照我的"判决"决定对人的态度,表现毫无顾忌,根本不和"坏人"讲话。现在扩展到四类:好人,不是坏人,不是好人,坏人。至今我的"另册"(后两类)里只有稀少的名字,可以忽略不计,无碍我坚信人性本善的乐观大局。物竞天成的自然法则注定了人类社会的残酷性,幸有人性的真善美使人类社会保持美好的平衡。
  以前,我内心很脆弱。常常问自己:"凭什么只有我这么苦?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每次自问都是因为受了委屈的刺激,就更是自怜自艾加上愤怒,直到无以复加。我觉得命运对我最不公平,总是要我搏上性命,比别人多付出许多才能得到些许,最想要的那些甚至连付出性命都得不到。内心的委屈伤害着自己,使我经常暴躁,好多次无端地尖刻伤害别人,伤害的总是我最亲近的朋友。
  今天我已经有了生命的平衡力,它来自把握生命意义、自己选择追求,来自掌握命运的自由。平衡力给我大度与平和,使我变得更可爱,变成更好的人。我还会成长,还会发现很多的"昨是而今非",但我再不会失去生命的平衡。
  再回视过去,发现我已得到的太多:父母给我生命,养我爱我;死过几次又得再生,我比别人都多了几条命;朋友给我无私的友情,不论荣辱兴衰都会关怀我支持我;爱人们给过我爱情,死去活来伤痛过去,留下无尽美好,让我体会女人生命的丰满意义;我碰到过那么多好人,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我、扶我,给我机会,他们是我生命中的"贵人";还有那么多我永不会谋面的贵人,用他们的书或是被写在书里,教我思考,训练我的情商,为我指点迷津,树立榜样……我走过自卑、自尊、自信、自我实现,直到能有了理想的追求,直到能认识生命的意义,我不断自警知识的匮乏,幸而有些天赋,我会用后天训练的自虐式的自律学习把天赋和生命发挥到极至。
  美国人的文化和哲学都很简单,我喜欢其中简单的几条:
  --快乐是自己的决定,快乐是自己每一天的决定。
  --Love like never been hurt,dance like nobody's watching(忘掉伤害尽情热爱,旁若无人劲舞人生)。
  我选择快乐、洒脱,丰满的成功人生。
  我爱自己,爱人们。我再没什么抱怨,做女人,兼做职业人,感觉很好!我怎么能不感谢生命?由不得更想要激情生活!
选择飞飏时天空
我不想从个体经营小买卖做起,从零开始,我嫌飞不了太高。我渴望有一个大的舞台,给我去实践真正的"企业家精神"。
  做了十几年从晨做到夜的苦工,辞职微软后突然有了自由,我像乍富暴发,有一千个计划想如何挥霍时间的财富,首先要玩够逛够,把失去的享受都补回来!不幸被卢梭言中:"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看了几十部影碟,逛了几回商场,没过几天又想找"更有意义的"享受,给自己上了套:要写书!没料到,玩儿票的作者比做专业总经理要难得多!本来打算休息为主写字为辅,特地找了阳光、海水、沙滩的好地方,结果天性使然,一上手就赶着自己像赶着奴隶,一天写十七八个小时,守着南澳的私家海滩一个月,愣没敢沾海水,怕一发不可收拾懈怠了自己。又跟自己较上劲,认真想要写完这本书,还想写成一本能留下来点正经东西的书。打算着写完书再整理、思考下一步的生活和事业。
  辞职时每个人问我打算去哪里,我说还根本没想,我是为了离开微软而辞职,不是为了去别的地方而离开(1996年底我请辞IBM华南总经理时老板问我为什么,我说决定要去上学,再问去哪里上学,我说辞职后再去申请。定了大方向就起跳,跳起来再去寻目标,这好像是我的习性)。至于能不能再找到合适的"好"工作,一点不知道愁!再说,也用不着急着为谋生工作,我是个很实际的理想主义者,没有生计之忧才敢"玩儿飘",尽可以自由地飘着,直到认准值得为理想而降落的舞台。
  自从我辞职微软的消息传出,四星期内我收到十九个邀请,后来陆续又有七八个,都是委以担纲统帅的重任,精彩纷呈!其中起码九个让我心动,三个很动心。面对丰厚的选择,我陷入兴奋的迷们,太上老君所谓"少则得,多则惑"实在有理。十几年来我一条路走到黑,难得有"无地彷徨"的时候,现在甚至体会自由是艰难的,而奴役会更轻松。尽管有理想指着大方向,但众多的路摆在面前,看上去条条可能通我理想中的罗马。还是只能选一条路走,得靠自己做出艰难的选择。
  我不得不提前开始反思均衡。我试着用排除法,把"对象们"排在面前,选美似的排列各自最吸引我的优点。
  首先排除了外企,虽然是位高权重,稳定高薪收入,又是"本地人从未做过的外企最高层经理",可我已经都试过了,没去已经知道做事的套路,不能有新鲜的激动。十四年的实践,我认识到把优秀外企做成我理想中的"中国的",必须经过一个历史时期,太长,我等不及。
  1987年我在烟台骑过一次马,那是一次真正的骑马。是在一个岛上的国际赛马场,时值深秋不是赛季。马是刚刚退役的,都有国际比赛得奖的光荣历史。马背齐着我的头顶,英俊骠悍,眼角向下看人,非常地骄傲睥睨。我诈称生来会骑马才被允许试骑。其实那是我生平第一次骑马,心想我的先人确实会骑啊,我有他们的血,心里一点不怯。马儿们比赛出身,只会跑不会走,一起步就让风把我的长发拉得与天地平行,在风中我感受满蒙先人的大漠豪情。跑道一圈一公里,我一连狂奔十圈,换了十匹马,第十圈到了终点我忘了换马,只想永远着那沙飞风吼狂奔地陶醉,再策马,马一低头,把我扔出去十几米!马僮们急跑过来,我坐在地上没顾上检查关节胳膊腿,满嘴黄沙先问为什么马不想跑了,马憧说"赛马都很骄傲,只肯跑一圈,不肯重复"。
  我不想重复跑熟了的轨迹!我想有新的自由驰骋,而太过自由又觉得没根,总想做出来什么事业,是人人看得见的里程标记,回头能看得见,指着说"那是我做出来的"。
  其实最自由不过是自己做,可我从开始就没想自己创业,从太小做起,做到想退休了,可能只赚下点"钱"给我自己,再做一辈子也难上世界前五千名首富榜,那能算什么里程!再说,我爸教我的"钱理论"重"花"不重"挣",为自己挣钱肯定不是最拿手。还真有投资家找过我,专为告诉我,"甭管你想自己创什么业,我们都要优先投资"。有人主动要为我个人的事业投资,我愣是激动不起来,没想出来什么事业让人家把钱往里投。
  我不想从个体经营小买卖做起,从零开始,我嫌飞不了太高。我渴望有一个大的舞台,给我去实践真正的"企业家精神"。
  常常见到把企业家和经理混为一谈,其实是大不同的概念,有的人可以身兼两者,但多数不是。在英文里前者是Entrepreneur,后者是Manager。企业家,是要从无到有开创事业,敢于尝试从无中生有叫做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优秀的企业家为企业策划出远景(Vision),并能够领导企业以行动去创造实现远景,英语里有个说法:Dream+Action=Vision,意思是"梦想+行动=远景";经理,是要去管理一个现有的企业,经理们不需要远景,也无从梦想,现成的企业已经有现成的企业家早就制定好了远景。经理们往往受过MBA教育,有过名牌大学毕业的学历,我没有这些个"往往",在外企做职业经理时老是不太正统,还总忘不了做梦,想在现成的企业里做点出人家格的事,试来试去出不了圈儿,到底自己彻底跳到圈儿外来了。
  我渴望创造,喜欢冒险,想要高起点、大舞台,又想继续发扬光大"职业经理人"的角色,两个"帝国"十四年的历练,是我独家金不换的经验……反思当中,有一个意向在众多选择当中渐渐突显,这个企业有传统行业的优秀业绩,有历史和现在证明它的创造力、生命力和可靠的根基;要交给我担当的高科技产业,已被认作企业今天和未来的方向,"方向",能得到政策和投资的强力支持;舞台已在搭建之中,起点立意很高,预示无限发挥的余地,要的就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扩张和创造;企业框架未成,没划好格子,格子要靠我去划,又能用得上我十几年职业经理人的功底;重要的是我与企业认同高科技无国界的扩张生命原力,理想就在此交叉:要把中国企业做到国际上去。这正好是一家优秀的国营企业,眼前的这个选择综合呈现我最想要的、最主要的机会元素,舍此其谁?
  当时,我在深圳,正值十二级台风前夕,我要赶回南澳大鹏湾,那里正好是台风登陆地点,已经在回去的途中,疾驰中几吨重的轿车被狂风摇撼得不能自持平衡,只好折回深圳市里。我捶胸顿足痛失亲身感受遭遇台风的机缘,后来听南澳的朋友描述台风登陆前在海面突然扭转方向,凭空卷起滔天水柱,宛如两条恶龙纠缠搏斗……想像着天地雄风混饨壮烈必定如创世纪之原始洪荒,仍由不得惋惜神往。
  我被困在深圳市内,幸好屋里的世界还围着美酒音乐和几个知己贴心的好朋友,大家喝酒聊天,主题是我的事业新选择。听说我想去国企(我没说是哪家国企),朋友们为我着急上火,一句一个"你傻……",听得出活活吞下去那个"X"。朋友们说:"知道你爱你的国你的家,报国不必专捡火坑跳,你做惯了外企的规矩,懂一点国企的工委党委纪委组织委……吗?"还说:"别以为你不是党员党就管不着你!""别觉得你是土生土长,其实一点不懂中国国情!"还有好多好多……外面是狂风骤雨,更增加了两天两夜"恐怖故事"的气氛,我吓得够呛。知道朋友们是真心为我好,吓得就更厉害。
  我加上许多精明小心,还专门请教了两位优秀的国企企业家,无论人品、经验都是我尊敬信赖的长辈。开口都先是一句导板:"有道是,宁可千刀万剐,不做国企一把!"……你说吓不吓人?!再听下去,听出许多对国企的拳拳热望,他们做了一辈子国企,尝尽个中酸甜苦辣,如今已年届退休,无欲无求,竟然又说"下辈子还要再做国企",对于我的"国企"企图,他们惟有一个字:"值!"我胆气大壮,本来我也想是值得嘛!
  最后,我选择了这家优秀国企。这本来是双向的选择,人家企业敢把"方向"性事业交到我手里,肯定考察掂量过我,帮着仔细想过,如果用我,成败的机会将是如何?人家的风险分量重得多,人家都敢交给我,我怕什么?
  我的选择免不了血液里的民族色彩,我的国我的家有太多的贫穷落后和丑陋,我为之抱怨为之烦恼,终未能弃她去找异国他乡的繁华。我不是思想家不是政治家,我选择实践,既想实现自己,也想为我的国我的家在国门外的舞台上挣一点光彩。
  我没在国企做过,无从准备陌生的挑战。
  我可能失败,连拿破仑从莫斯科撤退前都感慨过:"从辉煌到荒谬仅仅一步之遥。"我更欣赏硬汉海明威的硬汉老人:"人生来就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选择了实践人生就意味着最多机会的挫折和失败,不自己认输就不算被打败。
  我当然不想失败,这次担负的是更大的事业,是中国人自己的事业,我会有我新的精英团队,有可信可靠的人,有共同的事业理想,我们会一起努力,追求胜利,追求成功,追求精彩。弱水三千取一瓢饮,苦也罢,甜也罢,水深火热也罢,我准备一饮而尽--又想起那首:
  一口干尽,
  人间万丈红尘,
  笑看天下英雄豪杰,
  能过几盏春秋!
  我酷爱吃书,但不常读诗,偏偏这时诗兴大发,又碰见一首诗觉着特别吻合,是普鲁斯特的《未走的路》(The road not taken)--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I took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thsde all the difference。
  不管会不会气死普鲁斯特,我只管按我的心情来译它:
  前程歧路,皆指向梦想的林野,耀眼金黄,
  我想要拾取全部的灿烂,却只能割舍,犹豫彷徨
  我踏上那条未走过的路。
  拗不过心的执著,要去追寻荆棘后面未知的辉煌。
  在此深深地感谢所有识我信我的优秀企业家们,我不能效力共同经营您们的优秀企业,但我们将在同一片天空叱咤风云,高高飞飏,希望我们成为好朋友!
  得到今天的一切,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大到我不建议美丽的女人们也去做同样的付出。人们应该先想清楚对生命意义的基本选择,然后定下追求的目标。人生有丰富的意义,不是只有事业、职业经理人,或者是"企业家"才是有意义的实现。事业不是我惟一的终极追求,我有很多很多个人的梦想,梦想里有马儿,有大狗小狗,有孩子,有绿茵,还有我的爱人……我坐在柜台后用美酒招待八方而来的朋友,门媚上闪着"Juliet's Bar"的霓虹……我有了新的业余爱好,做企业顾问,不,是企业教练……只要有梦想,就有希望,只要会梦想,就有可能成真,我会留出生命去追求梦想的实现,到时候可能又有不同的梦境……
  我还会付出,还可能有很多失落,我不在乎,反正都失落在我的国我的家里。得之太易未必珍惜,付出后得到,才有用生命珍藏的价值。这本书,不是自传,我想写的比自己多得多!万一没写好被读成"传"了,顶多算前传,我还要紧赶着去实践好多新的人生经验。我感谢所有读它的人们,感谢你们用了生命里的一小部分时间来读我的书,感谢你们帮我实现了一个梦想,是我二十几年前开始做的梦……
  人们,我爱你们。生活,我感谢你。我要激情燃烧自己,燃出辉煌,为人们和生活增添精彩,为自己留住美丽。
  《楚辞》有曰:何曾华之无实兮,从风雨而飞飏。
  我云:实之华之兹乃兼求,逆风兮,顺风兮,无阻我飞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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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吴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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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一本书 读一个女人
(代跋)
  ■Juliet说,"最后有一个要求,很小,但对我很重要--我想要印出来的第一本书,给我爸。"Juliet的父亲是两年前去世的。每谈起他,她都当他活着,和寻常做女儿的一样,念叨着小时候被父亲溺爱的种种,末了会说:还好,我让他花上了我赚的钱。
  《世说新语》里说:"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这两样她都不是。她是"情之所钟"的那一辈。要说有什么特殊之处,那就是她一定要把一个"情"字落实下来,让它可触可感,方才认定那是真的。她对玄学意义上的"真"不感兴趣,她还要"实"。因此她绝不肯有一丝自欺--如果她父亲花不上她赚的钱,她一定追悔终生;就像如果她没卖出过数十亿美金的产品,她一定不会像今天这样自信和快乐。
  ■封笔的那一天,我们庆祝。她端起酒杯,忽然沉吟了一下,说:"我怎么发现自己写完了书又狂妄了许多?"看来还没喝糊涂,我笑。我知道她的酒量,或者说我从没知道过她的酒量,因此并不担心她醉。于是,我助纣为虐地说:"有恃可以无恐,恃才可以傲物,今天你可以放开了狂妄,来吧,喝!"
  我是真心地为她骄傲,因为我知道,这本书是怎样怀胎分娩的:
  两个月的时间里,要追忆过去14年乃至平生的云谲波诡,好比用一个时辰过完春秋四季。其间多少揪心时刻,纵有欢乐,也必有不堪。最要命的还得以每天十六七小时牛一样的笔耕,记录下来。
  她居然写成了,每一个字。
  ■6月里的一天,也是喝酒,算是庆祝她14年来第一次踏踏实实地休息。这也是我们第一次有时间细谈她的过去。我问,她答。我越来越贪心地追,她的回忆则像一架战车被迫狂奔起来……我听到的是一部半成品的传奇!
  时间到了,我"很职业很权威地"告诉她:知道吗?你有叙事天才。你应该写成一本书。她告诉我:其实我从小就想写书。那么是现在吗?我说:当然现在。现在你有时间,现在有人愿意读。
  会写传奇的人不少,本身就是传奇的人却不多,本身是传奇又会写且想写的人则更寥寥。发现了(其实真理是自明的)这样一个写作嫌疑人,做编辑的岂容放过?
  那天她很美。紫花中式丝衣,紫色眼晕含着泰式黑眼睛,淡紫唇膏,肌肤润泽--想到她"在位"时仿佛从没这么迷人过,不禁心生恻隐。
  ■我的同事曾用"格外的女人、格内的经理人"描述她。不错,作为经理人她固然成功,可作为女人,她确是太突兀了,居然在IT业这个男人的主战场生生杀出一条血路。可是了解多一些后,我发觉事情正好相反--她其实是个"格内的女人"和"格外的经理人"。
  据说有记者采访以色列总理梅厄夫人时间:作为女总理你觉得有什么不同吗?梅厄夫人答:不知道,因为我没做过男总理。
  ■Juliet显然是那种没做过男总经理的女人。她做事似乎常凭直觉、不深思虑。决定写书,就写了,可能遇到的麻烦全不绸缪,然后开了笔再嚷--"写书怎么这么苦啊,比当总经理难多了!""告诉我是作家都这样还是因为我是业余的?"……一派上了贼船恍然大悟的模样。这当然不是假的。但我同时知道,女人的直觉是靠细碎的经验和天生的敏悟煨出来的,看似贸然的决定后面可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自信。因此,对付她只须是软硬兼施的老套:"写作都是很苦的,基本是炼狱生活,可谁让你是传奇呢,活该呀亲爱的"。好比一杯速溶咖啡,提提神。明知人家真实的积蓄在体内,心思早就笃笃定定的。
  后来我说她属于那种跳起来再找落脚点的人,指的也是她的直觉和自信。
  ■女人又是讲求常识的。任性也罢,狂妄也罢,回到家里坐实了,脑子里转的却是"这事好像还得感觉感觉"。因为是女人,台阶倒也容易下。男人们常说的女人反复无常,放在某些女人身上正好是防范刚愎自用的小装置。一眼望去,Juliet性情浓烈、果断洒脱、勇猛跋扈不弱枭雄,但看不到她的灵巧和阴柔则一定是被蒙蔽了。工作过程中我越来越发现有一条细细的叫做常识的线勾着她,使她喜怒哀乐之外能冷却下来检视自己的写作和写作的自己。我虽无缘得见她职业生涯中"壮士断腕"的豪举,在写书过程中却深有领教--她可以砍去她自己最心爱和心疼的篇章和线索,只为读者阅读的方便。这在我的编辑经验中是少见的。也许男人的大取舍多来自理性的判断,女人的则往往来自常识感。
  ■在慷慨和精明的两端上,都有典型的女人。Juliet是这两端的混合。
  在书写完的一封Email里,她说:"你发现了一本书的灵魂,我们俩一起赋予它生命。我对你说过几次谢谢,因为你的出现对我是那么重要,帮我完成了一次生命的重要升华。"
  我做编辑若许年,从没听过这么重的话。出版史上,作家和编辑的关系一向复杂微妙。像她这样不微妙的作者实属少见。
  我告诉她,一我承情,因为她的慷慨;二我当然不敢领受,因为不是事实。早期西方哲学中有两种对人的认识--白板说和大理石说,我相信后者,就是说大理石的花纹是天然生成的,后天的一切都是为了擦亮它或者使它更模糊。她只是会利用任何契机去擦亮她自己,比如被我编辑一本书。
  最后我告诉她:她的慷慨也是她的精明--人生的现实往往是越慷慨者越精明,要紧的只是对象选择不失误。
  她如此"冒失"地慷慨,而能在事业上走到今天,必有过人的精明。看一个慷慨的女人精明和看一个精明的女人慷慨,都是人间美景。所以我格外喜欢看到女人做大生意。
  ■Juliet最让我震惊的,还是她不设防的诚实。
  记得写到北约轰炸期间她在微软的表现和态度时,我曾提醒她:尽管我相信她的14年修炼是为"我的国我的家我自己",但这样"民族"的东西发表出来却可能产生两种负面影响:一是可能被认为'做姿态",二是可能被认为"头脑简单"。我只把问题提出来,是否斟酌由她自己。
  她想了想,说:"可是,我就是这样的,如果不这样就不是真的我了。"
  她近乎偏执地要把那个"真的我"给读者,我这个做编辑的当然乐得,这也是我喜欢做非虚构类书(nonfiction)的原因。人心是相通的,只有以真换真。
  好像是柏拉图说过,真诚和公正是灵魂的优点,也是获得幸福的手段。
  我祝愿这个女人幸福。
  ■一本书写完了,一段传奇固化了。但如果你管这本书叫"吴士宏传奇"的话,她肯定跟你急,因为她生命的传奇还在写着。
  只能说,这是一个女人的一部未完的传奇。
  ■书面世了。
  书面世的时候,"吴士宏"三个字已成为网上的热门关键字,和"小说"、"足球"、"手机"什么的排列在一起用于快速搜索,不用说纸媒体和电视广播的热度。许多人怀着不同的心思期待着看到书的样貌。十万册转瞬一空。说她是"格外的经理人"时,尚指她性喜冒险和刺激的企业家精神,如今,又"格外"了一层:她成了公众人物--那种可供盲目崇拜或无端挑剔的对象。
  "今天有记者问我是不是认为自己'张扬'。你说我张扬吗?"她问。
  "挺张扬的,为什么不?顺风兮逆风兮无阻我飞飏,不是你自己说的吗……你怎么回答人家的?"
  "我说,喜欢我的人和不喜欢我的人都因为我的个性,中国这样的人本来就不多,留一个不好吗?"
  她的快速反应从不令人失望。可是,在我们的文化中,为什么"张扬"这个词听上去总不像个好词儿,而每当说起西方文化如何张扬个性、崇尚自我时,却又人人带着羡慕和赞赏。
  我们这个成熟的文化啊,这个熟透了的文化。
  ■一个朋友说,他想像吴士宏的故事如果发生在美国,就是令美国人狂热的"非凡的埃玛"--一个出身卑微的女人历尽千辛万苦成为商业巨子的传奇。《一个真正的女人--非凡的埃玛》仅平装本首印数就达140万册。
  我说,不同的是,《非凡的埃玛》是畅销书女作家巴巴拉·泰勒·布雷德福写的,而《逆风飞飏》是吴士宏自已写的。
  ■吴士宏自己写的,这个事实令许多人不解,这些不解又反证出书写得果然精彩。为此,我得不断回复朋友们的询问。
  有客气点的:"润笔的人很棒嘛!"
  我答:"没用润笔,都是电脑直接打的。"
  有单刀直入的:"甘琦是你捉刀的吧?"
  "我倒希望是,可惜,您看像我的刀法吗?"
  还有开放式问题:"你们这本书到底是怎么策划出来的?"
  "真想知道?我正要写篇文章,题目是'天赋才情是策划不出来的'。"
  写文章的事莫须有,话却是肺腑之言:天赋、才情,还有不掺假的真诚--如此珍稀的东西岂是策划得出来的?
  其实,一本书的生命就像一个孩子的生命,任你多么了解他,他成长的过程还是会不断地出人意料。连我也开过吴士宏的玩笑:"你这么会写,干吗去当什么劳什子总经理呀?"
  她答:"以前咱不是不知道吗?"
  ■收获后的小想可以是快乐、顽皮乃至轻他的,可"资格"却来自耕作时那份"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如果说天赋是支票,作品是现金的话,兑现的过程仿佛只有一个"苦"字。翻检那两个多月间往还的200余封Email,真替她有不堪回首的感觉:
  "这回写书好像特别需要从头建立信心……"
  "昨天一天都在挫折、反省和思考中,在自我宣泄的自由和为民族IT业贡献点经验之间徘徊了一天,开始愁的是怕写不好,后来担心不情愿……最后想明白了--读者不是要为你的命运感慨,而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才又写了1500字,实在累了要先睡了。我想把指标从5000字改成每天最少17小时成不成?我毕竟是业余的啊!"
  "完成指标了,天还没亮呢。还算零点前的作业。"
  "这次鼓励是最到位的,起码能管今天一整天了!"
  "如果再听不到编辑的指导,不要怪我可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失去了鼓励,仍然坚持写了6200字(其实是6230字,不好意思再四舍五入'入'上去)!"
  "'生而自卑'写得太辛苦了,又哭了好几次,不知怎么从那种万劫不复中活过来的……"
  "别逼我了,说什么也没用,反正我就这样了,不加了……不过,已经证明过编辑总是有理,我就加两处,成了吧,不算讨价还价噢!"
  "今天要写完最后一章'掌握命运的自由'。想着初稿即将完成,心里很高兴,又有点舍不得那份折磨,是不是贱骨头?"
  想蒙我?哼!多半是她发现兑出的现金超出了支票限额。
  回印象里总存着她写作时的模样--"发烧、牙疼、眼睛红红的……居然胳膊肘也疼,得在桌上垫个枕头,很滑稽的样子。"她自嘲说:"人家作家们肯定不像我这么使蛮力。"
  她这副样子总是引我发笑,并让我联想到天真和勇敢这两个孩子气的词儿。这时候的她显得一点不精明。
  记得她说过:如果我处处精明根本走不到今天。
  当然,也根本不会肯把生命的一部分交到书里,给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喜欢她和不喜欢她的人们分享。
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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